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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2016-08-26 14:49:4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共6篇)M乡镇惩防体系建设制度汇编麻 乍 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制 度 汇 编中共麻乍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目 录Ⅰ、教育引导机制一、麻乍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制度二、麻乍乡乡、村干部集中学习制度三、麻乍乡干部素质培训制度四、麻乍乡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六、麻乍乡干部谈心谈话制...

篇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M乡镇惩防体系建设制度汇编

麻 乍 乡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制 度 汇 编

中共麻乍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日

目 录

Ⅰ、教育引导机制

一、麻乍乡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制度

二、麻乍乡乡、村干部集中学习制度

三、麻乍乡干部素质培训制度

四、麻乍乡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

六、麻乍乡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七、麻乍乡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实施方案

八、农村基层“勤廉双优”争创活动制度

九、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十、麻乍乡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

1.首问责任制度

2.限时办结制度

3.服务承诺制度

4.公开制度

5.否定报备制度

6.效能考评制度

7.效能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与细则

8.监督反馈制度

9.效能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十一、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政风行风制度

十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考核评价、评优表彰等激励制度

十三、村干部待遇增长、养老保险等保障制度

Ⅱ、监督制约机制

一、麻乍乡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制度

二、麻乍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三、麻乍乡村级干部“勤廉双诺双述双评”制度

四、乡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

五、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运行制度

六、“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七、麻乍乡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制度

1.农村党支部换届程序

2.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

3.罢免村委会成员主任程序

4.村务民主决策程序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报账程序

6.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程序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7.农村集体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8.农村集体资源项目发包程序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10.麻乍乡城乡低保工作流程图

11.村社区三务公开程序

12.村社区集体公益事业项目立项建设程序

13.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程序

14.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程序【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八、麻乍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九、麻乍乡政务、村务、农村基层党务公开制度

十、乡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十一、村“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十二、麻乍乡联系村干部“双向”选择制度

十三、麻乍乡政务、村居务 “点题公开”制度

十四、村居民质询会议制度

十五、麻乍乡村居务民主听证会制度

十六、麻乍乡“干群对话”制度

十七、麻乍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办法

十八、麻乍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督查问责办法

Ⅲ、源头治理机制

一、中央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要求

二、乡财县管、村财乡代管制度

三、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度

四、三支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制度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办法

六、民办公助财政支农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七、“一卡通”发放惠民资金制度

八、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九、麻乍乡村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制度、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

十、麻乍乡党委政府“三重一大”报告制度

十一、麻乍乡会议制度

十二、麻乍乡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试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Ⅳ、利益维护机制

一、麻乍乡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制度

二、麻乍乡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度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四、麻乍乡“新农合”、“新农保”基金监管制度

Ⅴ、案件查办机制

一、麻乍乡信访举报工作制度

二、群众来访接待制度

三、领导包案调处信访案件制度

四、领导干部下访制度

五、信访交办转办制度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六、信访维稳信息报送制度

七、挂牌限期销案制度

八、信访工作保密制度

九、麻乍乡领导接待日制度

十、麻乍乡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

十一、麻乍乡信访调查制度

十二、麻乍乡信访工作预测排查制度 十三、农村片区协作办案制度

十四、麻乍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反馈制度

Ⅵ、组织保障机制

一、麻乍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篇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鄂嘉社区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鄂嘉社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现特制定鄂嘉社区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工作,为创建和谐社区,打造“服务型社区居委会”,全面推进鄂嘉社区居委会的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创业创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站在全局的高度来谋划和落实体系建设工作,做到既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又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创建和社区居委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2.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正确把握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既

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着力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有效预防腐败,强化教育、制度和监督,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做到关口前移,筑牢防线。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结合实际,不断强化方法、手段和措施。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改进作风,努力营造敬廉崇洁氛围。

4.求真务实、创新制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运用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坚持和完善街道多年来形成的有效做法,借鉴好的经验,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深化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中健全完善社区居委会惩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社区两委班子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社区的总体工作目标,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为班子成员的自觉行动。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社区干部带头履行

【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建设规定。主要领导对本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班子成员和本社区党员干部无违法违纪现象和问题。

(三)认真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廉政教育。要以党风党纪为主要内容,以理想信念、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为主题,以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教育活动要有计划地抓好落实,并形成制度,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坚持“三贴近”原则,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寓教于乐,细雨润物,努力营造敬廉崇洁氛围。

(四)规范管理,健全落实各项制度措施。要根据本社区的特点,制定和健全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使日常管理有章可循。要拓宽防治腐败的领域,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化居务、党务、财务“三公开”,进一步规范证照办理、低保申领、计划生育、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社区管理和服务行为,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民主听证、民主评议、居务公开等制度,加强社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各项重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五)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社区党员干部和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四大纪

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四条禁令”,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纪律,不以权谋私,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干净干事,无私奉献,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提高严以律己意识,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根据建设“服务型社区”的总体部署,坚持纠建并举,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和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热情服务居民群众,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七)支持协调纪检监察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来信来访,对已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反映汇报,积极配合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清问题,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社区党总支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政治责任。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进一步推进社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落实社区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落实责任。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区党总支要当好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分解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协作,合力抓好社区惩防体系建设。

(三)健全机制。完善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机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党员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督促检查,进行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鄂嘉社区党总支 2013年2月25日

篇三: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2015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第1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做好20XX年度全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2、制定20XX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

3、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复检验收;

4、召开年终纪检监察工作总结会,进行评优树模;

二、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网络管理和维护工作,坚持及时更新网页;

6、关注和做好反腐倡廉舆情信息特别是公众舆论网络信息的收集工作,按管理归属做好及时上报工作;

7、积极向中、省、市、县各大网站及报刊报送工作信息;

8、谋划20XX年全年宣教工作重点;

三、制度建设工作

9、谋划20XX年制度建设工作思路;

四、监督检查工作

10、对全乡各单位上班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纪律作风整顿;

五、源头治理工作

11、制定《楚侯乡贯彻十八届中央政治局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六、纠风工作

12、对政风行风测评结果进行汇总;

13、对全乡优化环境工作进行评估;

七、查办案件工作

14、指导乡直、村部办案工作;

15、继续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抓好信访件的初核;

16、做好纠风、执法监察、优化环境各项工作投诉案件的查处。

第2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1、进一步巩固廉政文化进机关、站室成果。

2、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具体工作制度及办事程序,细化纠风、预防腐败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责任追究办法。

3、继续完善党内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内情况通报、社情民意调查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4、继续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细化查办案件、信访、纠风、预防腐败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制度、办事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

5、继续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

6、继续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限时办结。

7、进一步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开展涉农资金的专项检查,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8、继续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和规范行政效能监察制度,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我镇改革发展的机关行政效能问题,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

9、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围绕行政机关及其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转变职能和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行政效能监督检查,通过专项监察、受理投诉、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方式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促进本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

10、建立健全行政效能建设机制、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1、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基层站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基层站行风评议,创建便民利民服务载体。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基层职工考核评价体制,提高基层站党员职工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水平。

第3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20XX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的XX年。文化体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践行“文化惠民,服务民生”为主题,加强作风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政务公开暨“一建二防三公开”工作为载体,加强制度建设,以落实责任制和强化监督检查为抓手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权力运行安全、项目管理安全和干部安全,为推进我市争先发展、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开展廉政教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

一是切实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组织参加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坚持勤政、廉政、优政,不贪财、不贪色、不贪赌。坚持防微杜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独、慎微、慎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防止出现道德风险、纪律风险、腐败风险。

二是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学习理论、带头调查研究、带头遵守制度、带头廉洁自律,为广大干部职工作出表率,增强领导班子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

三是认真落实关于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的各项要求,在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时代化、大众化。建立制度,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始终保持健康正派的品质操守。

二、进一步深化文化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和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强调了文化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出“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总动员令”。进一步阐述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讲话思想深邃、内涵丰富,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充分肯定了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全面分析了文化建设面临的形势,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为更好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了强大动力。文化体制改革的首要价值,是实践、丰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理论体系。通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文化建设实践,我们逐渐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这就是: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以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培育“四有”公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去粗取精,在内容和形式上积极创新,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因此要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建立管用的制度和让制度真正管用,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

要认真抓好年度各项任务的完成落实,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完善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等。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制定科学、详细、清晰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的形式,充分利用公众网、受理窗口、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面向群众、方便群众,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二是做好网上互动栏目和公众投诉的管理工作,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示建设和网络系统工作,按照要求,所有行政审批纳入政务大厅,努力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办公。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关于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的通知》。继续做好机关厉行节约的专项治理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领导机制、协调机制和监督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做到与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领导干部的形象在群众中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必须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正确对待并主动接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他们当中有违法违纪的,不得说情、包庇和袒护,积极支持有关部门查处,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必须注意抓好自己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科室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解决。纪检委员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主动当好党委的参谋。各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既要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又要切实承担起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的各自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加大处理信访和查办案件力度

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形成权力正确运行的制约机制。要努力构建科学合理、系统全面、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监督工作机制,把监督贯穿于权力运行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及时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件和行风热线上人民群众反映的各种咨询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严肃查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调研,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带好队伍,做到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班子成员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真正把自己的门看好、把自己的事办好、把自己的人管好。

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要提高把握大局能力,自觉把纪检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开展,做到与文化工作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合拍、行动上一致。要提高政策应用能力,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

第4篇:惩防体系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全党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和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律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的章程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切实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作风,纠正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公务活动中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以及对职工困难漠不关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形成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民主管理的风尚。切实改进高等院校领导人员作风,提高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改进农村基层、街道社区干部作风,认真解决少数基层站所存在的干部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二)加强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党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在全党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文化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和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继续办好反腐倡廉专栏、专题节目。完善反腐倡廉新闻发布会制度。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反腐倡廉新闻宣传纪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结合农村传统文化活动,加强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青少年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在家庭和社区中倡导清廉家风和文明风尚。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增强依法执业、公正廉洁意识。发扬革命传统,挖掘中华优秀文化的丰厚资源,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推动廉政文化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创新,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三、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

(一)完善党内民主和党内监督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制定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的具体实施办法,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制定《关于在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中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修订《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的制度。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

(二)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健全对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公务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人员的纪律处分规定。制定在查处违纪案件中规范和加强组织处理工作的意见。

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国(境)外中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工作。

(三)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

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和关于实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

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在国家立法中,充分体现反腐倡廉基本要求。适时将经过实践检验的反腐倡廉具体制度和有效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收费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研究论证建立国家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方面的法律制度。健全公务员证券投资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制定《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资金支付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重大政策和措施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严格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反规定插手市场交易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以及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个人从业的有关规定。

加强上级党委和纪委对下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常委会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委对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充分发挥党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探索建立同级党代表大会代表、全委会对常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加强巡视工作。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继续加强对省(区、市)的巡视。加强对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巡视。继续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巡视试点。各省(区、市)党委要认真开展对市(地、州、盟)的巡视,并延伸到县(市、区、旗),逐步开展对所属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直属机关的巡视。中央和国家机关可结合实际开展对直属单位、派出(驻)机构的巡视。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发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完善纪委和党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在对司法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监督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机制。重视人大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加强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强化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和互相制约。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强化对国有金融企业产权和上市金融企业股权交易的监督。规范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激励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健全金融企业内控机制。提升监事会和内审、稽核、合规、监察等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加强案件防控工作。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外派监事会的作用,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重大投资决策等事项的监管。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国有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加大对国(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开展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及重要人事任免等实行集体决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实施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建立健全党的纪检机关与组织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加强人大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重视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人大代表视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落实地(厅)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试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依法公告审计结果,促进审计结果落实。支持公安、财政、土地、建设、环保等职能部门依法开展监督。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和执行行政诉讼案件,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支持人民检察院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

支持和保证政协民主监督。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支持政协运用会议、专题调研、委员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对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政情况等进行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发挥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作用,认真听取他们的批评和建议,定期通报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

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深化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推动和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遵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政策制定,对预防腐败的重要改革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和腐败风险预警机制。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的有效做法,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一)推进干部人事和司法体制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地方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推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着力解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选举中的拉票贿选等问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制、回避制和交流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程序、措施和范围。完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服刑地变更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健全司法人员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司法管理制度和司法财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完善法律统一适用制度,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保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推进行政管理和社会体制改革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着力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教育、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加强住房改革和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三)推进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内容和转移支付情况。完善国库集中收付运行机制,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切实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纳入基金预算管理。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强化税收调节。规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

完善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健全支付监管体系,完善账户管理系统,依法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完善反洗钱合作机制,逐步将特定非金融机构纳入统一的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强对大额资金和可疑交易资金的监测。完善防范和查处上市公司信息虚假披露和市场操纵等行为的制度。

制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范企业投资核准制、备案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大型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未设立董事会的企业逐步实行党委(党组)书记和总经理分设。推进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改革。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主导地位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管理层投资持股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五)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以及评标专家管理制度和惩戒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逐步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公开、共享。

规范土地征收和使用权出让制度。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办法。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交易监管法规体系,实行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完善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交易监管措施,重点建设和推广使用信息监测系统,实现交易动态监管。加强产权交易行业自律组织建设。

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采用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研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规范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标投标工作。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逐步形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篇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2016住建局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为贯彻县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住建局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科学、跨越发展,根据《县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提出2016年惩防体系建设主要任务工作方案。

一、加强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规划、建设、评审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二是对“五大战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如村镇环境整治、“家园清洁行动”等行业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和侵占行为。

二、注重惩防并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办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夯实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廉政文化大发展。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治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治理。五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查纠“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二是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庸懒散治理工作的意见》(松效〔2016〕2号)精神,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庸懒散问题。三是加强效能考核管理,将效能考核与干部奖惩、晋升、评优评先相挂钩,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3.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各单位各股室行政职能,认真查找容易产生腐败或不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廉政风险点,拟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人,并绘制岗位流程图和风险防范图,印发各单位各股室执行,以规范和警示行政权力的运行。

4.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意见和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新闻等其它媒介公开各项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实现办事公开透明,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对那些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协办任务)重点纠正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具体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面,使从事征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实施征收;多渠道、多形式向被征收人和广大市民宣传《征收条例》,使被征收人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其次,要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组建和充实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能吃苦、敢打硬仗善做群众工作、能依法办事的房屋征收队伍,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并在房屋征收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公开、公正、公平。第四,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做好新条例实施前项目的衔接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原则,应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第六、要完善房屋征收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等部门既分工又协作的房屋征收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主办任务)完善并规范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省上下达我县2016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任务。一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等,形成县政府总揽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排除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2.公平公正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要求,搞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查与分配工作。一是在申请程序上要坚持社区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建设信息网及其它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二是在审查中坚持入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调查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经济条件和住房状况,有效杜绝不实申报。三是在管理上坚持动态运作模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通过对已配租家庭的不定期回访和年审,适时掌握配租家庭的人员、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适宜配租家庭。

3.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信息档案,实现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联动,改善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承租家庭开展巡查,对承租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转借、转租行为,或私自改变住房用途的,或一定期限未居住或缴纳租金的,应退回承租住房,无法退出的以调整租金处理;对隐瞒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骗租的,责令其退还住房并按市场租金补交承租期房租。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县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等招投标制度。(主办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降低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合理性,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源头防腐工作。积极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对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工作质量、合同履约、诚信守法以及人员执业素质等的规范,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两场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诚信标准、诚信法规和奖惩机制,通过对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将信用评价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和招标代理比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环境;加快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和本地电子化评标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肃查处内外勾结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协办任务)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市外(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对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在市建筑市场从事中介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经营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在承接业务前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备案登记并取得《外来驻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中介经营活动。

2、严格实施建筑业中介活动前的备案审查。对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建筑业中介机构在项目中介服务前必须将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材料报县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展项目中介服务,未经备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项目中介服务活动。

3、加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中介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结合《市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规定》、《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动态记分管理等监管活动标准化、公开化,有效提高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效率。通过加强和完善动态记分管理手段,有效遏制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培训与从业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建筑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与服务能力及水平相联系的取费制度,调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推行“先培训、后从业”“未培训、不上岗”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5、建立健全诚信体系。继续实施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加大违法违规档案披露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违法违规档案的记录、报送、审核、公告机制,准确、及时、客观公布有关调查结论和处罚结果,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规范中介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建筑业中介市场氛围。充分运用违法违规档案,把它作为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信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的动态监管,对其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实施严格监控。增加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形成强力约束。

6、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对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对涉案的各方主体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行政处罚得到有效执行。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篇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2016发改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区委《区落实省委惩防体系2016-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全区发改统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经过不断努力,到2017年,全区发改统计系统党的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好转;惩防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具有行业特点的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

二、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全系统要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以及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清正廉洁,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区委十七条意见,严格落实《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防止打折扣、搞变通,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认真对照检查,带头执行规定,切实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

(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局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制度,巩固深化责任建设成果。

(四)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局党组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和省、市、区委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屡禁不止。支持配合纪检机关严肃处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支持配合惩治腐败

(一)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坚决防止滋生腐败行为。一旦发现发改统计系统有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及时向纪委报告线索,不护短,不遮丑。积极配合纪委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

(二)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完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预防和纠正审批程序不正之风。治理执法和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科学有效预防腐败行为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把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每年安排廉洁从政专题学习,坚持局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学习廉洁榜样,强化示范教育,扬善抑恶、扬美抑丑。

(二)不断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推进行政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着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项目审批等重要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增强工作实效,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

五、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项重大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同防范腐败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支持和保证派出纪工委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局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全系统的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系统各部门和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主动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积极配合支持局党组开展工作,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三)强化考核问责。完善督查考核制度,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局党组每年将对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评估,查找不足,督促落实,严格责任追究。

篇六: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制度
2015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中原高新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报告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工业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管委会在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一步落实了反腐败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了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同时,制定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

二、主要开展的工作和取得成绩

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区委区纪检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优化"五个环境"、实现"六个跨越"的目标,按照"贯穿一条主线、抓住两个关键、突出三个重点、做好四项工作"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计划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

2015年,工业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起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室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开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落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抓住责任主体,实施有效监督,从"人、财、物"等方面构建防范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园区各项事业相互促进,和谐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

今年以来,根据党工委班子成员的不同分工,及时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工作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使各成员责任明确、目标明确,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建立了责任报告、检查督促、考核奖惩、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在信息报送上,党工委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纪检监察信息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共上报高质量的信息十余篇。同时,今年党工委还建立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落实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廉政专题学习登记制度,设立了意见箱,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

今年以来,工业园党工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始终坚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5年工作规划》为主线,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政治纪律教育。

党工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及广大职工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公报、中纪委下发9号,10号文件精神、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主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在反对民族分裂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经得住考验。

同时,党工委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作为中心组每月必学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的学习和教育作为支部"三会一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支部还采取写笔记、谈体会、写心得、定期理论测试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效果,今年以来,每名干部学习笔记近万字,心得体会13篇,理论测试3次,通过以上措施不但增强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深化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活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

为扎实推进园区"法治进机关、进企业"的各项工作,工业园党工委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中宣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法制教育,坚持用科学理念引导人、廉洁理念教育人、先进文化熏陶人,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并做到经常性教育。在年初,工业园党工委与各部室、园区各支部层层签订了普法责任书,规范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深入推进了党务公开。党工委利用每月一次的"共建日"以及第七个"宪法、法律宣传月",采取了悬挂横幅、走访企业、召开廉政座谈会、宣讲、制作展板等形式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通过与企业主管和干部职工的面对面交流,进一步提升他们的廉洁自律意识。全年共召开廉政座谈会5次(1次恳谈会),面对面宣讲5次。通过学习切实加强了党员干部们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意识,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四)加强纠风执法和源头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党工委要按照区委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断教育和引导园区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工作追求和导向,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管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了园区企业对环境污染防治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园区落户企业均签定了《2015年环境保护责任书》,并对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严重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企业进行了责任追究。二是开展了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做了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园区企业签定了《2015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于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的企业加大整改力度,对于招录无证职工作业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

建设一支政治坚、作风正、业务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开展好纪检、纠风工作的关键。今年,党工委充分发挥教育阵地的作用,本着"实效、实际、实用"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纪检、纠风干部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教育,真正建设了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全园区纪检、纠风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年,党工委以开展"优质服务、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题的"效能建设推进月"活动为载体,加快推行并不断完善问责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帮助企业解决行政审批过程中和在生产经营、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抓好投资软环境测评工作,积极营造宽松和谐的优良发展环境。

(五)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和财务管理的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工业园认真负责责任范围内项目工程,及时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相关制度及土地用途管制和使用权出让审批管理,认真执行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加大了对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的治理力度,尤其是对资金使用、招标投标、竣工验收的治理。严格审查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坚决防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未批先建、(

今年工业园党工委实施了当家理财机制,深入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理财机制,坚持党工委集体审定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算,集体决定重大经费开支和重大项目建设,正确把握经费投向投量。定期听取经费收支情况汇报,定期组织大项经费开支情况检查,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机关经费管理中带倾向性的问题。二是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按各级经费审批权限规定的程序和经费限额审批经费,切实做到不越权审批经费,不随意答复经费,不打破程序越级呈报或审批经费。三是教育机关全体干部牢固树立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和坚持勤俭办事的精神,确立正确的消费观,各建设项目要从严控制、从紧安排,坚决克服盲目攀比,花钱大手大脚等歪风。四是关心财务人员、注重财务队伍建设。坚持把思想作风好、勤奋敬业、廉洁奉公、管理能力强的同志选配充实到财务队伍,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愿管、会管、敢管的"好管家"队伍。善于倾听财务部门或财务人员的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从各个方面调动他们管家理财的积极性,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五是从党工委建设全局出发,综合运用思想、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协调各部门利益关系,促进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使有限财力管得住、用得好、出效益。

在财务人员管理方面。党工委要求他们要做到恪守职责、照章办事、依法理财,必须具备三个过硬:一是思想过硬。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时时处处从园区建设的大局出发,对管理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尽职尽责;对违法违纪、铺张浪费等行为勇于唱黑脸,自觉维护财务法规的严肃性。二是作风过硬。自觉落实各项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不批"人情钱",不报"人情帐",不搞"近水楼台先得月",确保自身清正廉洁。三是业务技术过硬。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新的财务法规和知识,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形势,经常分析研究机关财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加强机关经费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理财能力。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今年以来,工业园党工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制度、强班子、抓管理,把信访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为确保工业园区内的各项工程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今年来,党工委共排查矛盾纠纷十余起,查处违规违纪案件7起,处罚党员、干部1人。有力地促进了全园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

三、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路、打算及措施

一是进一步开展园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观看党风廉政教育警示图片影片等方式广泛宣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教育,从而提高干部们的思想认识,最终达到树立廉洁自律、勤俭自强的良好作风的目的。

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企业活动,提高园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把握其精神实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宗旨观念和公仆意识,强化以厂为家、无私奉献的意识,强化以身作则、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的观念,努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认真落到实处,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维护资金安全,从源头上查堵腐败漏洞,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搞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信访公开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及时处理破坏我县投资软环境的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的办理力度,及时处理,确保不出现集体越级信访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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