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2016-08-27 09:35: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共6篇)关于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的通知湖南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文件鑫源矿业发字〔2011〕8号关于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的通知各部门:为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源头治超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建设,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张增英副组长:郑经木组 员:蒋万雄、曾 荣、蒋光明、周知...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篇一: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关于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南鑫源矿业有限公司文件

鑫源矿业发字〔2011〕8号

关于成立治超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为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源头治超工作,积极稳步地推进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建设,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成立治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增英

副组长:郑经木

组 员:蒋万雄、曾 荣、蒋光明、周知花、赵 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蒋万雄任办公室主任兼治超专干具体负责本公司的治理超限超载工作。

- 1 -

主题词:成立 治超 领导小组 通知

抄送:公司领导及各部门

湖南鑫源矿业有限公司 2011年2月12日印发 - 2 -

篇二: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2016年治超工作汇报

二0一x年治超工作汇报

xx市治超办:

201x年,在省治超领导小组和xx市人民政府治超办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治超工作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局工作职责,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严密部署治超工作。坚持“政府主抓、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立体治超工作方针,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治理原则,在工作中紧密结合本市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思路,扎实工作,稳步推进,治超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保障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工作人员对我市所辖内的治超点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定,同时对辖区内的xxx治超点、xx治超点、xxx治超点等3家治超单位所用的汽车衡进行不定期排查,目前,xx治超点已经取消,不涉及在用强检计量器具,xxx治超点、xxx治超点在用强检电子汽车衡已经市质监局专业检测人员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下一步,我局还将严格按照市政府治超办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对各治超点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治超工作的圆满完成。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一x年xx月xx日

篇三: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2016年公路系统实施方案(共7篇)

第1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把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根据省厅、市文明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意见和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全面加强道德建设,推动形成文明道德新风尚,提升行业文明水平,为建设“幸福”和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道德宣传教育和管理整治,增强干部职工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围绕诚信建设,以窗口单位、执法岗位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突出抓好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教育治理,集中治理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力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围绕树立正确的道德取向,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推荐好人”、“志愿者服务”和“道德模范评选推荐”等活动为抓手,重点整治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差、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等现象,为推进“幸福”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督查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公路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会。

四、重点工作

(一)广泛开展职工道德教育。一是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道德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优良作风的学习教育,在全行业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大力宣传“双十佳”先进典型。巩固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大力度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利用电台、网络、报刊和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双十佳”先进典型事迹,着力打造和培树一批省级、国家级先进典型代表,在公路系统中积极营造学有榜样、比有标准、赶有目标的深厚氛围。

(二)扎实推进道德实践活动。一是围绕实现“中国梦”,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根据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实现“中国梦”而团结奋斗。二是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平台和载体快捷、方便的优势,加强学习教育和典型宣传,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教育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和关爱道德模范,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围绕在全市开展的“道德模范”、“好人”、“优秀志愿者”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挖掘、推荐身边好人,力争公路行业不断有人入选“好人榜”。四是广泛组织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使“道德讲堂”成为职工增强道德意识、提高道德素养、践行道德理念的重要措施。五是依托各级党组织、工青妇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扶贫村、共建村等,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力所能及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弘扬社会美德。六是积极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捐款捐物、大型社会活动等各类公益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三)开展“诚信公路”建设活动。大力加强“诚信公路”建设,坚持开展岗位道德诚信教育,研究制定党员干部、路政执法人员、养护管理人员、窗口人员道德诚信标准,积极开展道德诚信建设实践活动,以创建文明窗口建设为契机,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整治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树立和宣传本单位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把遵纪守德、诚实守信等理念贯穿于工作、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遵守道德、个个信守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机关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开展环保、低碳等宣传教育,制定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规章制度,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科学文明饮食文化,提倡节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养成文明、节俭、卫生的良好习惯,开展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五)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公路工作实际,把道德建设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示范路、文明班站、巾帼文明岗、文明职工标兵和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激励广大职工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全面提升公路行业文明创建水平。

(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以机关、执法单位和建设工地为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坚决纠正粗暴执法、随意执法、乱收乱罚、公路“三乱”等违规违纪现象,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当作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体系,进一步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现全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制定《全市公路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同时下发文件,对开展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下旬—11月下旬)。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对照要求,通过自查自纠、道德评议等方式查找在道德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单位按整改措施,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总结阶段性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巩固活动成效,接受上级专项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负起责任,作出科学安排部署,确保各项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大力配合市文明办、市直工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会、共青团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切合实际,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坚持从实际出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教育整治方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2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管理,统一规范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深化全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公交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认真组织辖区公共交通企业推行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引导公共交通企业逐步实现组织机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等六个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全市公共交通企业要按照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建设工作。

(一)组织机构标准化

一要建立健全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二要及时编制、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一览表,做到每一项公开内容与其公开形式、时间一一对应;三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定期向其报送有关信息。

(二)公开内容标准化

一要把关于车容车貌、驾乘人员仪表、文明用语、规范操作、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予以公开;二要把各条公交线路名称、沿途站点、起讫站点、票价、首末班营运时间、发车间隔等予以公开;三要把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诉求渠道、服务承诺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标准化

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通讯等形式丰富、方式便民的各种传媒,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办事公开的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还可以借助单位网站留言栏和微博,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听取和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公开时间标准化

办事公开的时间与内容要一一对应,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步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五)公开程序标准化

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建立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机制,及时提供信息或作出答复,并做好公开工作相关电子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存档。

(六)监督保障标准化

一要将办事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办事公

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二要落实本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和上级部门关于办事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处理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的投诉;三要求本单位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四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办事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实施步骤

全市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从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等三个阶段逐步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公共交通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对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调动公共交通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开展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公共交通企业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公共交通企业要对照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主动寻找差距,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对照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办事公开水平明显提升。

(三)验收总结阶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各公共交通企业要认真做好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办事公开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省公开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检查验收中,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进站缓慢、工作无起色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全市公共交通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一部署、同一落实、同一检查、同一考核,落实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城市公交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客管处于2016年8月20日前将制定的《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分别报局运管科处和市运管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各公共交通企业要明确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做好指导和检查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形式、完善载体,及时把成效明显的措施和方法转化为更具指导性和约束力的制度规范。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各公共交通企业要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通讯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特别是要重点宣传和推广公开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深化公开工作的开展。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厅、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市干线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市干线公路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对安全生产重要批示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平安公路”、“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建设和“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结合我市公路夏季高温和梅雨台风季节的特点,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同时要突出干线公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大检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督查力度、严格问责机制、总结检查成效。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干线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

全市干线公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市公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干线公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三.检查范围

全市干线公路系统所有领域、所有单位。结合“平安公路”建设重点检查病险桥梁、急弯、长大陡坡、临崖临水和地质灾害点等重要危险路段和各分局管养道路的通行状况;结合“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建设重点检查市局所管在建工程和局属施工企业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结合“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检查各治超站点和各分局流动治超的执法现场。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安全生产闭合式管理是否落实到位,“平安公路”建设和“打非治违”活动是否取得实效(见附件1、2、3)。

(二)各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见附件1、2、3)。【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三)结合“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情况,有关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是否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以及施工用电电线的架空、一机一闸、配电线路的安全防范、临时便道的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位。

(四)汛期和台风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道路保通、紧急物资运输等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度汛方案,落实办事机构,做到机构、责任、预案、物资“四到位”,确保不出现工作疏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建设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五.责任分工

(一)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全面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层层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二)此次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分工为(其中第一部门为牵头部门):各分局由局养护科、办公室负责,局所管项目和局属施工企业由局工程科、工会负责,各治超站和各分局流动治超点由局治超办、路政科、法制科负责。

(三)局属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局负责监管工作。

六.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务必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检查中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措施、方案,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备案。

(二)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三)市局组成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成四个督察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查验与听取汇报相结合,查阅台账与当面间询相结合,查找隐患与督导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四个督察组分别是局属企业和局所管项目督察组,局长田耕、工会主席舒会国和党委委员查全东带队,局工程科和工会参加;各治超站和各分局流动治超点督察组,书记程本文和纪检书记周锋带队,局治超办、路政科和法制科参加;山区县区分局督察组,副局长和局长助理带队,局养护科和办公室参加;平原县区分局督察组,副局长和局长助理带队,局养护科和办公室参加。

七.时间步骤

本次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是:

(一)全面自查阶段(6月28日-7月15日)。各单位制订方案、自查自纠。

(二)专业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主要采用暗访和互查形式对重点领域开展专业检查。并根据情况,实时组织安全专家进行会诊,协助制定整改措施。

(三)综合督查阶段(8月16日-9月5日)。市局组织开展综合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总结上报阶段(9月6日-9月10日)。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总结并上报市局养护科。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送市局养护科。

(二)强力推进,扎实开展大检查。各单位的大检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彻底查、反复查。检查责任要明确到带队领导、负责区域、基层现场。检查工作要多措并举、动真格、一查到底、铁面无私、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检查方案要周密细致,要严格按照按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大检查工作,一旦有疏漏并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各单位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于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强化跟踪督导;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告牌、告示牌等,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要发动和依靠社会公众的力量,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时刻保护自身安全,主动为干线公路安全生产做出贡献。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开展情况及相关动态信息及时报市局。

(五)标本兼治,全面推进。要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大检查活动,大力消除事故隐患,有力治理薄弱环节,做到标本兼治,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发展能力。通过大检查,注重总结和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总结规律、把握规律,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

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各单位要将有关情况(见附件4)于每月底前报市局养护科。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完善和实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普遍应用,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

1、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

2、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规范》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按省市政务公开办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3、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准备、细致安排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局财务科要会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4、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涉及财政预决算、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渠道、时限及发布格式等,推进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及时、规范公开。

5、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借鉴全省试点市、县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流程图标准,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职权行使流程图,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法行政”栏目进行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6、修订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交通系统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

(二)完善、落实政务服务标准。

1、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统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模式。实施全市政务服务“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运行模式标准,协助市政府建立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工商登记等并联审批标准规范。

3、实施政务服务项目标准。依据统一编制的市政务服务项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结合市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审批流程优化结果,分级统一项目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基础信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监管。

4、实施窗口办事规范和管理标准。规范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文书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实施项目办理流程的标准化。落实窗口日常管理标准,遵守大厅工作纪律及巡查、抽查、通报、投诉等日常管理规范。

5、开展政务服务绩效评价。按照政务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在全系统开展政务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6、制订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依据全市政务服务业务要求,实施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化标准。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7-8月)。局直各单位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修订、实施阶段(9-11月)。局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办修订、完善的各项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本单位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活动总结于12月20前报送至局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各单位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研究,统一部署;局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解决活动中重大问题。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量化落实,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标准、用标准。要开展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情况,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

【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三)强化监督考评。局直各单位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评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局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科室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执行力,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路形象,现制定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局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治超等各项工作任务,突出规章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两级机关存在的推诿扯皮、作风散漫、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漠等突出问题,形成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公路系统可持续发展,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目的意义

通过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着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适应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增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局面,全面促进公路进入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轨道。

三、工作目标

(一)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提高机关执行力

1、明确目标任务。全系统要不断强化执行力,埋头苦干、顽强拼搏,只为争先想办法,不为落后找理由,不把困难当借口。要对市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完善督查机制。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效能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单位内部督查督办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责任机制。采取常规督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法,增强督查实效。加强跟踪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促进工作落实。对重大建设项目、专项治超行动实行专项督查,跟踪督办。

3、强化专项治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条”和市局“十六条”实施细则等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规范管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

4、严格责任追究。在督查中问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延误等情形,对照《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实施问责,着力解决不落实的事,查处不负责的人。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工作推进力

5、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氛围。特别要大力弘扬敬业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团队意识。

6、提升服务理念。强化全方位的高效、优质服务,使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贴心服务的意识,转化为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大力倡导践行“能办推定”理念,按照“能办”的预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程序,最大幅度地降低办事成本,最大程度地提升办事质量。着眼高标准、严要求,力争做到六“零”服务。

7、强化明查暗访。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深入开展“十项严查”和“六查六看”活动,采取“暗访代办”、“跟踪督办”、“直查快办”等方式和经常性明查暗访、公开曝光,全面整治“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着力转变机关作风。

8、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行政处罚标准,严格执法决策程序,建立权力制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过错追究,将自由裁量权予以制度化、量化和细化,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随意执法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三)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为民服务创新力

9、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在行政审批流程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为民服务举措,改善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硬件,优化窗口服务环境。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不断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服务至上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能,方便群众和投资者办事,真正做到利企便民。

10、继续加强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

热线”栏目。适时整合“96555”路政服务热线职能,规范受理、办理程序,提高办事实效。做好书记信箱、局长信箱、市纪委来信办理工作,使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11、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在总结近年来目标绩效考核、知情评议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评估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把绩效考评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险、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让干好干坏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发展的实绩与干部的评价使用直接挂钩。

12、探索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组组织协调,单位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单位机关效能建设“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逐步把机关效能建设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抓效能建设,促进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市直属相关执法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内容。2016-2016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三基三化”(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重点。

(1)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执法单位。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落实、基层执法站所建设任务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法制工作机构配备和经费保障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2016年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

(2)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情况、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包括上路执法、罚款、自由裁量、调查取证和行政许可五类执法行为。

(二)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

本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采取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基层执法站所抽查、调查问卷、全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本次评议考核,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一)组织动员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市直属相关执法单位制定考核实施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全面考评

1、查阅资料。各单位于6月8日前,完成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于6月8日前报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

2、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组从被考评单位2016—2016年办理的处罚案件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抽取不少于10卷,其中强制的处罚案卷3卷。公路管理机构评查重点为擅自超限超载运输案件,每个单位不少于4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件3卷。案卷一经随机抽取,不得变更。考核组照规定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并对每个案卷制作《2016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各执法单位于2016年6月8日前完成案卷整理工作,并制成案卷目录报市局。

3、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市局考核组从各执法单位2016年6月至2016年6月行政许可案卷中随机抽取行政许可案卷5份。各执法单位于2016年6月8日前完成案卷整理工作,并制成案卷目录报市局。

4、执法人员考试。随机抽取持有执法证件人员20名,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政执法人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5、基层执法站所抽查。考核组在被检查单位中抽查2-3个基层执法站所进行检查。被检查站所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6、调查问卷。考核组召集被检查单位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10人,听取建议、填写调查问卷。

7、全面考评。考核组将按照部、省规定于6月17日对我市属执法单位全面开展考评,进行公正评分(公路分局由市公路局组织实施,并于7月5日前将考评情况报市交通局)。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情况,考核组将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定》追究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检查结束前,考核组要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部、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本次考评既要全面考评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又要特别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和方法,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要系统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要落实考评奖惩机制,强化执法考评结果的运用,将执法考评结果与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

本方案未尽事宜,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第7篇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公路系统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结合市局组织的理论考试,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中央和省、市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为依据,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为公路系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原则;

5、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竞争职位

局办公室副主任、局法制科副科长。

四、报名人员范围

1、笔试成绩前十名人员;

2、市公路局机关工作人员(含经会议研究借调局机关人员)。

五、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强,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大局观念较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六、方法步骤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

【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2、资格审查: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员的条件、资格,对报名人选逐一进行审查后确定人员名单

3、面试和竞职演讲。竞争人按竞职岗位准备五分钟时间的竞职演讲稿,公开进行竞职演说。演说内容包括竟职人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对竞争职位的有利条件及上岗后做好该职位的设想和目标承诺等。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家组现场面试进行评议和打分,评议细则由领导组确定。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和竞职演讲得分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由局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由局组织考察小组到其所在单位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从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报局党委审定。

6、公示。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干部的拟任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7、任用。公示后,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循私舞弊,严禁承诺许愿。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篇四: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篇

第1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常金一体,交通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航道管理处派2人,带好展板和宣传资料于上午7:45分前到金沙广场集中。

(二)围绕活动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以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建管处要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部门对交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目标,督促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普货运输等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第2篇

2016年全系统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管理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六项行动”:一是由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104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条以上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三是由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丹金溧漕河段水域、长荡湖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四是由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丹金溧漕河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通畅;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1、认真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所有交通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达标。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所有交通行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危险品船舶装卸运输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内河危险品码头审核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水上危险源;继续加强应急救助设施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方海事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2、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搭建政府与企业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真正发挥监控系统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信息化设备应用,以科技促规范,以科技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对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

3、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厅各主管局将力争9月之前,推出18项安全监管规范制定的工作力度。在道路运输方面出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运安全监管规范》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在水上交通方面出台《船舶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规范》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对于已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石油化工码头对已实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及仓储、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渡口渡船6项安全监管规范,将抓好试行和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出台。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有效做法,改进督查检查方法

1、建立暗访制度。国家安监总局将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突击暗访的做法提炼为“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运用、不断发展这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2、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要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3、要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平时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确立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4、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四)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坚持“四个一律”(凡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动,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凡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非法生产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开展好今年“打非治违”活动。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这项工作。

(五)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详细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项目应评尽评

组织全系统对应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在建和拟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调整、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涉及交通系统的风险事项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改革、路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排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拟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抓紧开展调研、论证、测评。加强在建工程尤其是边施工边通行的项目监管,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

(七)加强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港口码头、公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的治安、反恐防范,查禁危险品和禁运品,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与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快速提高应急队伍专业素质,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项活动

就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基础和基层,把工作重点下移,把基础性工作做实,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和稳定工作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就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主要任务。请各单位依据自己的职责,按照上级对口条线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好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系统各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准入及相关审验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岗双责”,按照依职监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真正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安全保障大家共担。加大对失职失管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第3篇

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以“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完成省厅“五项执法行动”的任务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创新方法,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的法治化水平。

一、完成“五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根据省厅部署,“五项执法行动”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交管所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市级实现统一上航执法的基础上,力争在我市全面实行统一上航执法。继续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等领域的跨部门执法,加大部门内部的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库工作,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三级联网”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对市、县两级的联网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权力网上运行的数据推送。构建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业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已完成的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做到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单位达到外观形象建设标准化。我们要按照行动计划进行逐项落实、持续推进,落后的要加快,不足的要补齐,使“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得到深入开展,在省厅的专项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抓好《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究、及时解决、彻底改变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问题。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好审查把关。组织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所有制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行业管理重大问题的法制研究,组织法律专家,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拿出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形式,夯实日常工作基础,经常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部、厅的评议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利用省厅制定下发行政强制程序规定的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强制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法制水平。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今年将严格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继续加大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等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抽查一次,将组织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家对案卷进行评查,细化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扩大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的应用范围,率先在治超案件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黑、查危的处罚案件不低于60%采用说理式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将市属所有执法车、艇的车(艇)载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并实现局监察室等部门可进行行政执法现场监控。今年局监察室等部门将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加密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经常性暗访交通服务窗口和执法一线,继续推行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提高回访的密度。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经常性问题要拿出切实的改进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立场严格办案,不追求复议案件的维持率,提高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并抓好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

四、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廉洁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充分利用“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证件颁发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培训培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师资的基础上,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考核的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应地制宜、应时制宜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积极认真的对待市局利用自建的考试系统对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上机考试。利用省厅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基础建设的时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增补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基层执法的机动化、信息化水平。各执法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并实事求是报送工作信息。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交通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第4篇

今年5月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很大。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整治对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局先后印发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大检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四、大检查重点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九)消防安全等。

五、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和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解决全行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交通运输系统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局长徐科峰为组长、行业管理科李慧俊科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国发〔2016〕23号、国发〔2016〕40号和市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情况。

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情况。重点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查重处或取缔关闭。

3、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部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处、地方海事处、港口管理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部门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

5、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自查自改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

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情况,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班组、车船、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员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全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在6月3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单位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对责任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监管的行业及本单位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去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于7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大对专项行为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势。各单位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系统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政策不落实、检查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事业发展的“红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整治,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领域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和解决一批影响生产安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确实保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跟踪、全方位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五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为基本要求,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纲要》、《决定》、《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提升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制进程,建设法治交通,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市所有公路、航道无“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领导干部全部参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年中、年末各1次;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服务,努力提高行政能动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窗口服务提速提效。要大力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自觉参与网上监察工作,做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应用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利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配合省厅加快实施三级联网工程,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执法“五公开”的公示力度。进一步做好以行政执法、客货运服务、城市客运等涉及民生为重点的服务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

(二)规范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处理、许可的程序和文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好省厅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程序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指导,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继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着重加强执法重点领域的行为规范,以抓好基层站所和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为突破口,推进乡镇交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到位,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率先实现综合执法。同时,抓好社会关注度高、与相对人关系密切的海事、公路、运管等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并全面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廉法从政行为;继续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抽查、回访制度,推行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综合整理明查暗访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典型违法违纪执法行为剖析整改会。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规范管理,努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继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分析评估等方式,作出综合评价。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对于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加大对运输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倒客、甩客、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跨省长途客运的监管力度,维护客、货运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管理,强化与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同时突出源头监管工作,提升对超限车辆的整治效果。深化科技应用,加强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强化日常路面执法,切实提高超限治理的效能。三是加强对城市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明确城市客运要建立以公交为主、出租车为辅的营运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构建和完善快速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优先战略地位。不断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三年,继续按照省厅、市局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加强普法载体的建设和投入,制定并实施好年度普法计划。在全系统普法的基础上,开展向管理相对人送法规、送服务、听意见的“两送一听”活动,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交通执法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进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正确应对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曝光,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提升形象,努力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证件,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分批次清理。继续推进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和执法站所外观形象的“四统一”工作。继续落实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岗前培训、执法轮训等执法保障制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机考试。在各条线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比武活动的基础上,做好人员选拔工作,组队参加省厅开展的全系统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大会操和千名执法人员大会考,力争优异成绩。始终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到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管理与加强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在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这两个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同时,利用“道德讲堂”建设,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交通运输执法人”的大讨论,引导执法人员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全市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依法行政工作。

第7篇

一、督查内容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分解表》中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我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活动;基层各单位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展开全面督查。

二、督查组织

三、督查方法

督查工作,坚持跟踪重点工程(工作)推进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过程督查与服务协调相结合、督事与查人相结合,重点是提升执行力和创造力,强化履职和注重实效。

1、各基层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履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将重点工程(工作)列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时序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工作)月报工作,按要求按期据实上报本单位重点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签署意见,在次月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对报送情况不及时,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单位,视同工作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进行通报。

2、督查工作组:掌握督查项目的工作标准、形象进度、保证措施。每月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了解重点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收集梳理,并发布《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工作)月报表》,通报结果在局办公平台上公布;每季度汇总分析,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调会商。注重了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单位,督查工作组要督促该单位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对连续多期工作无进展的单位,局主要领导将带队进行现场督查。

四、督查责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成员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每次的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组人员逐人签字。出现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追究督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篇五: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2016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方案5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局、省政府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全区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做好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工作,防范和杜绝重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众食品安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整顿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二、工作重点【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根据辖区内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确定黄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及使用添加剂单位为重点产品,以食品企业集中的镇为重点区域,以蜜饯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以滥用非食用物质和超量使用添加剂行为为重点问题。

三、工作措施【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1、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通过加强宣传,组织培训,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巩固深化去年推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切实提高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履责能力,将主体责任落实。

2、加强巡查的力度和宽度,全覆盖地开展日常巡检工作。日常巡查是监管工作的规定动作,按照要求,对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性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添加物使用、生产过程控制、场区卫生状况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企业,发现违法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同时积极指导乡镇质监站工作,充分利用乡镇质监站队伍,发挥他们的作用,将巡查任务分解到镇(开发区),使其尽快融入工作当中,增强监管力量,强化食品安全由部门和乡镇共同监管转型。

3、定期调整、完善、充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一是坚持每季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根据实际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尤其是企业产品质量、对企业巡查等情况及时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记录档案。做到每开展一项工作都有完整记录可查,及时做好工作的小结、汇总和整理。

4、突出重点,实施专项检查。针对重点产品加大力度进行突击检查,对于重点区域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对于重点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同时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5、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取证工作。继续积极配合市局做好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及时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申办和取证情况,帮扶企业规范生产加工过程,指导企业做好申报QS证的相关工作。

6、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机制,从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自身诚信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7、做好长效监管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根本途径。一要加快推进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二要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与快速反应系统,三要强化应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必须第一时间做出响应,防止事态蔓延,确保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第2篇

一、工作目标及总体要求

通过此次“百日行动”,在全区食品生产领域集中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拳重典、标本兼治、强化预防”的要求,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执法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隐患,全面完成省政府“6个100%”目标和“非法使用工业硫磺、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二个突出隐患专项整治任务,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加工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非食品原料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通过整治,进一步督促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全面落实,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不安全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使严重损害消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区食品生产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我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稳定提高。

二、整治重点

确定乳制品、蜜饯、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食用植物油、蜂蜜及干制蔬菜、饮料及饮用水、肉制品、酒类、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等十大类产品为“百日整治”的重点产品。需整治的主要问题是:

(一)乳制品:违法添加三聚氰胺、工业明胶、β-内酰胺酶、革皮水解物等非食用物质,以及阪崎氏杆菌、黄曲霉毒素M1、抗生素污染等问题。

(二)蜜饯:蜜饯中滥用着色剂、甜蜜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三)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中违法使用塑化剂,变性淀粉生产中使用未经批准的辅料,食用明胶产品中铬含量超标等问题。

(四)调味品:辣椒制品等“有色”食品中违法添加苏丹红、罗丹明B、碱性橙等工业染料,以及酱油等调味品中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酸水解蛋白等问题。

(五)食用植物油:违法使用“地沟油”、以及产品中黄曲霉毒素B1、苯并芘、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超标、山茶油等掺杂掺假等问题。

(六)蜂蜜及干制蔬菜:蜂蜜中掺杂使假、以及产品中氯霉素超标等问题,干制蔬菜中使用工业硫磺熏制漂白、及铅和镉金属污染。

(七)饮料及饮用水: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微生和溴酸盐超标等问题。

(八)肉制品:使用病死畜禽肉和来历不明原料肉、以及原料肉中“瘦肉精”、抗生素、火腿肠中使用工业明胶等问题。

(九)酒类:黄酒超范围使用甜味剂、防腐剂;白酒非法添加甜味剂,以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问题;葡萄酒非法添加合成色素、甜味剂和伪造产地等问题。

(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使用废旧回收料生产加工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等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组员的组织机构,负责此次“百日行动”。2、分解责任,落实到人。按照省市局有关要求,进行责任分解,组长全面总抓,副组长协助抓,组员具体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通过“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和“进村、进企、进户”等措施,形成“厂厂三人管、责任各落实”的格局。3、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要高度认识此次“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此次行动不仅仅是解决食品安全隐患的行动,更是保护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关乎国家大局的政治行动,要集全局之力,统一认识,打好这一仗。

(二)动员部署,全面排查。1、制定方案。根据辖区实际,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制定科学、细致、可行的行动方案。2、动员部署。召开全区乡镇质监站监管工作人员大会,布置此次行动任务。3、全面排查。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工作原则,全区食品生产领域按乡镇划分,各乡镇要进行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特别是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摸底,做到“两清”,底数清,情况清。为下一步开展整治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培训,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市局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一次“三个一”活动,对每家企业负责人组织一次约谈,开展一次培训、签订一份承诺书,以促使企业真正把好厂门,落实责任。召开辖区内各食品企业负责人培训会议,进一步对《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诚信经营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通过签订承诺书、企业代表发言等措施,提高业主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强化业主的主体责任。

(四)突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突出蜜饯、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单位,黄白酒三类产品为重点监管产品,集中优势力量,开展整治。采取增加巡查频次,日常检查结合突击检查,强化专项抽查等手段,以打击使用非食用物质或回收食品为原料、食品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为重点,确保区域内食品安全。

(五)奖优惩劣,整顿秩序。对排查发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生产条件不符合、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要坚决采取责令停产、暂扣许可证等措施,依法严厉查处;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等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借助媒体,树立正面典型,对于好的企业要进行支持保护。

(六)探索机制,长效管理。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科学合理、职能清晰、权责一致的原则,划清监管边界,堵塞监管漏洞,着力解决监管空白、责任不清等问题。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监管前移,注重发挥“三员”作用,形成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工作责任网。要进一步提升基层站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要结合监管需要,强化基层站所食品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分级开展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知识培训工作,提升基层站所人员食品监管业务素质。推进实施企业风险等级分级评价制度,增强发现潜在风险的能力,并做到早预防、早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组织领导,严密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隐患排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努力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

(二)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有效回应。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适时发布相关查处信息。对于虚假舆情信息,要及时主动发声,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以讹传讹,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三)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正面引导。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正面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部署、专项行动、有效举措及工作成效,增强社会民众对食最安全监管工作的了解,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树立和维护“人民质检、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做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疑释惑,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公众科学认识食品安金,理性看待食品安全问题,提振消费信心。

第3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精神,按照省、市局《关于开展部分重点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黄白酒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二、整治目的

(一)确保人体健康。宣贯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宣贯黄白酒强制性卫生标准,制止不符合标准的产品生产、销售。

(二)提高产品质量。按计划对黄白酒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巡查和监督抽样。对产品质量抽查不合格的生产销售企业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恶性低价不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整治步骤

(一)对我区生产的黄白酒进行统一监督抽样,摸清产品质量状况。根据市局2016年度食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工作任务,对我区生产的黄白酒实施监督检验。

(二)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获证企业必须严格检查所有原辅材料,严格检验出厂产品,严格执行QS标准,严格处理过期、回收食品。

(三)按计划进行巡查和监督抽样。制定定期巡查、回访和监督抽查计划,对企业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抽样,统一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四、整治工作标准

(一)全区黄白酒生产企业不存在制造假冒伪劣及无证、无照、无标准生产行为。

(二)企业生产必须满足QS食品市场准入证审查细则的要求。

(三)通过整治,黄白酒的合格率不低于85%。

(四)合格产品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

第4篇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和扩大“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活动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特种设备区域性安全隐患治理,特种设备事故防范体系建设,配合市局集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坚决消除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行为导致的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逐步完善“打非治违”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特种设备事故防范的组织协调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和科学治理能力,保持特种设备安全平稳态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在全区范围内,对所有行业领域特种设备非法生产、违法使用、违法充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

三、重点内容

(一)非法充装、检验和供应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

(二)起重机械非法安装、改造、非法使用、无证作业。

(三)锅炉非法安装、修理、无证作业。

(四)电梯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维保质量低下,应急响应不及时。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要把此次开展的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重点,作为改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的契机。集中时间,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督导相结合,排查治理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对发现的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消除到位,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到位。从2016年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下旬—6月初)。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在企业自查自纠上报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并将督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在各镇(开发区)质监站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联合执法,集中进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该查封的特种设备一律查封整治。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件,要持续保持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督促指导整改阶段(8月)。对各镇(开发区)质监站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堵塞漏洞,推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对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打非治违”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打非治违”工作进度慢、成效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集中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分局相关科室,各镇(开发区)质监站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切实抓实此项工作,抓出成效。

(一)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各级政府的部署要求,把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分局成立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要切实发挥各镇(开发区)质监站人员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的“四定”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做到任务包干、责任到人。

(二)加强联合执法。配合市局,要加强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联合排查,对需查处特种设备事故、追究责任的,要密切配合,严格执法,追究到位,要强化合作监管,形成齐抓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的合力。

(三)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要把开展特种设备“打非治违”与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结合起来,按照有关规定,注重企业诚信等级评估结果的运用,对诚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对诚信不达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制约。

(四)营造舆论氛围。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推进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媒体在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中的宣传引导作用,及时宣传推广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继续大力开展特种设备管理、作业人员培训,提高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技能,切实提高特种设备持证上岗率。

(五)坚持标本兼治。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动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对近年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能上升为制度的要上升为制度,能转化为工作机制的要转化为工作机制,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六)确保信息畅通。每周四(从6月4日起)中午12:00前汇总报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见附件2)和(见附件3);6月29日、7月30日、8月30日前活动总结;重大活动、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活动材料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链条、监管体系和监管网络,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和治劣、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全面加强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确保区委、区政府“工业强区”战略实施的良好环境,为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重点关注产品

以细木工板、电线电缆产品为重点关注产品。

三、工作目标

(一)列入重点关注产品达到4个100%。

重点关注产品生产企业必须100%摸清底数、建立质量挡案;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100%取证;100%年检;获证产品100%全部实施监督抽查。取缔产品制假制劣窝点,关停无证生产加工企业。切实解决细木工板产品中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问题。

(二)推动“四个进一步”进一步完善重点产品巡查制度,掌握产品质量实情,实施动态监管。

进一步强化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改进监管手段,加快乡镇质监站监管网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产品从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出口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实现全过程监管,使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由明显提高。

四、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自3月份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4月15日前)

成立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并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5日至10月31日)

全面落实重点关注产品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整治工作,突出抓好重点关注产品区域整治,切实解决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31日—12月31日)。

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和验收。

五、内容和措施

(一)内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

根据省市局开展2016年度重点产品质量关注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加大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两类生产许可证产品获证企业的检查力度,对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着重查处,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

(二)实施措施

1、对辖区内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调查摸底,100%建档。

2、加大对辖区内细木工板生产企业的执法力度,重点查处甲醛释放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的企业。

3、开展不合格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加强标准法律法规的宣传。

4、对细木工板、电线电缆获证产品抽样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1、围绕区域块状经济特点,从规范着手,通过调查走访,对辖区内的生产企业的数量、特点、重点区域,把握规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100%建档。

2、不断探索行业产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使块状经济不断提升。

3、通过监管措施,细木工板合格率不低于85%,电线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5%。

六、积极构建重点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长效机制

(一)加强监测分析,确定监管重点,推动执法工作

通过对重点关注产品的抽检及日常监测结果、申诉举报数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析,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确定辖区监管重点,及时对问题单位和重点区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二)加强行政指导,完善准入机制,强化自律建设

以细木工板、电线电缆等产品为重点,加强对生产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实施市场准入中的普遍指导、经营中的特定指导、事发后的建议指导等措施,将服务中寓监管,监管中有服务,引导经营者实施质量安全标准准入制度,完善产品进货查验、重要产品登记备案、索证索票、进货台账等自律制度,促进企业间协议准入机制的规范化建设。

(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强化社会责任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学校、协会、学会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食品及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消费,让产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景区、进工地、进科技园区。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作用,教育和引导经营者自律,鼓励群众参与,提高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不断揭露和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食品等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四)沟通信息,加强宣传

围绕重点关注产品工作目标和重点,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产品质量信息。对重大信息、取得的重大成果和工作亮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等也要注意及时上报相关上级部门。对整治成果要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六: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2016货运源头专项治超工作方案

按照承治超办字[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局2016年货运源头专项治超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根据《省治理公路限超运输办法》的规定,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以落实源头装载监管责任为重点,按照“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将治超工作纳入我局的日常工作内容,提高治超水平,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加快我县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源头为重点,通过对货源单位的严格监管,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秩序,使超限超载现象和货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和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货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理。货源单位要配备必要的计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检测规定,对企业的车辆状况、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健全治超机构,公开相关制度,要积极配合运管执法人员开展货运源头治超监管工作。

(二)加强应急保障,确保源头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治超工作需要,为预防货运源头治超期间可能发生的运力紧张、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各乡镇工业企业要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确保货运源头治超专项工作顺利开战。

(三)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推动治超工作的舆论宣传工作日常化,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等主要内容,准确把握治超宣传报道的导向性,形式上充分体现治超宣传报道的广泛性,将宣传面延伸到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使治超工作得到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保持了正面舆论导向,减少和防止治超过程中出现的暴力行为,为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推动治超工作深入扎实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货运源头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认真组织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以路面巡查、源头企业巡查为主,对经检查、新闻媒体曝光以及严重违反《省道路运输条例》行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采取进驻监管,依法对货源单位及车辆的超限超载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制止,责令纠正。

(五)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治超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明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为目标,紧紧围绕“依法治超、和谐发展”为主题,认真组织《省道路运输条例》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载体,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扩大《条例》普及面,做到家喻户晓。

(六)建立健全领导例检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要建立货运源头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明察和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利的乡镇及企业,要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查获已出场(厂)违规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治理机构严格按照责任倒查的程序,对货源单位进行责任追究,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区域和加强货物源头监管力度行动,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重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利、无路可走”的思想,顾全大局,着眼长远,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宣传等工作。

(二)加强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治超氛围

我局将继续加大治超宣传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治超工作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过程。要加大对专项整治成果、正面典型事迹宣传报道力度和非法超限超载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2016年7月新番 2016年7月电视剧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治超,领导小组,2016年7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58781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