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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改革2016

2016-08-27 11:49:1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卫生监督改革2016(共6篇)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1 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

篇一:卫生监督改革2016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卫生监督改革2016】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

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卫生监督改革2016】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

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篇二:卫生监督改革2016
2016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实施方案3篇

2016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全县经济社会赶超进位、跨越发展,根据县纠风办《关于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卫生监督改革2016】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卫生执法理念,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进一步端正卫生执法理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得到增强;二是随意执法、执法不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从根本上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现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三是卫生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得到纠正;四是卫生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形成按法定程序执法的良好习惯。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对近两年来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清理时应特别注意,凡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县卫生局名义作出并实施,不得以局内设机构或其他单位名义作出并实施。坚决杜绝临时机构、没有法定依据自行委托的组织执法。

(二)清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省、市、县关于执法证件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整顿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责。

(三)梳理卫生行政执法依据。局机关各股办、县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股办、本单位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出本股办、本单位的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执法事项。

(四)清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执法依据,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做到格式统一、表达清楚、用语规范。严格按照省市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关要求,认真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五)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结合本股办、本单位执法职责和人员配置,将职责分解到具体的执法科室或个人,并采取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将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责明细化,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对经清理后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资料,通过局网站、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三是要建立健全有关受理、解释、告知、

限时办结、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相关制度。

(六)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卫生行政审批、卫生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的法制环境。卫生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依法、廉洁、文明。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对正常营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例行检查,不准中断其正常营业;有效控制对企业的检查频次,避免交叉检查,重复执法,能合并的检查项目应合并,能联合实施的尽可能联合进行。严禁违反规定向企业收取检查费用,不得以检查为由无偿占用企业商品和物品、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凭借职权向企业摊派、强拉赞助、报销费用;不得强迫企业参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考核、达标、升级、评优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活动。

(七)改进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卫生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敷衍塞责、态度傲慢、言行粗暴等现象;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等现象;杜绝多头执法、多次执法和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在执法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印发《卫生局开展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作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本方案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

(二)清理规范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20日)。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将清理规范结果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局政秘股,并通过卫生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考评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3月30日)。县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县卫生监督所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迎接检查考评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和县政府法制室组成检查组将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执法案卷评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关系卫生系统每个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把清理规范工作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形式主义,真正把方案上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局成立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秘股,具体负责活动日常性工作。

3、严格考评,落实责任。县局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

儿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以实施“母亲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个行动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个规划”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

二、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覆盖城镇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16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5/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和13‰以下。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12‰以下,逐步缩小城镇、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二)具体目标。

1.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

(1)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99%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8%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指征剖宫产。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3)提高妇女儿童系统管理水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16年达到95%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2020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0%。

(4)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降低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6年为基数下降1/6。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6)提升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7)提高中老年妇女保健服务水平。重视更年期妇女身心健康;保障城镇老年妇女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提高婚前保健水平,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降低人工流产率,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以上。

(9)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

(10)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到2020年,儿童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0%以内,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

3.预防控制妇女儿童疾病。

(11)降低妇女常见病发病率,妇女常见病筛查3年覆盖率2016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12)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妇女“两癌”死亡率。

(13)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提高儿童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管理水

平。2020年儿童结核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4)妇女艾滋病和性病新发感染率得到降低。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各达到9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100%以上。

(1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2020年达到95%以上。

(1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预防妇女精神疾病的发生,降低致残率,提高妇女卫生保健知识普及率。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4.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

(17)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控制巨大儿发生率。

(18)提高母乳喂养率。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2016年达到40%以上,2020年达到55%以上。

(19)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农村和城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2016年分别降低到13%和5%以下,2020年降低到10%和3%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6%以下,控制儿童肥胖发生率。

(2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5%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6年为基数下降25%。

(21)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孕产期妇女贫血患病率以2016年为基数下降30%。

(22)提高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降低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5.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23)保障妇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24)提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2016年,全县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覆盖率达到96%以上,2020年,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逐步提高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

(25)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实现妇女基本生育费用社会承担。逐步实现城乡妇女生育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产后访视等孕产期基本保健服务)个人零负担。

(26)提高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城镇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率2016年达到98%以上,2020年实现全覆盖;农村妇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2016年达到98%以上,2020年实现全覆盖。

(27)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降低家庭暴力发生率,提高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率。

(28)优化妇女生活环境。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29)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2020年达到95%以上;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0)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住房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立孤儿保障体系,提高孤儿基本保障水平。

(31)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32)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卫生监督改革2016】

(33)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

(34)优化儿童成长的生态环境。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减少污染源,降低环境污染程度。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母婴安全

1.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儿童健康指导,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卫生监督改革2016】

2.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并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促进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和稳定。

3.严格助产技术准入与管理,规范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里指导和健康教育,引导孕产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

4.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建立报告和干预制度,做好高危登记、专案管理、监测随访。组织开展危重孕产妇抢救模拟演练、病例讨论及评审。

5.定期开展产科质量评估,加强产科质量监管,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落实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加强对严重影响孕产妇和儿童死亡因素的干预与控制。

6.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妇幼保健水平。健全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网络,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提高农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和死亡率。

7.加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监测网络建设。

(二)防治出生缺陷

8.推行一级防治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1)广泛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目标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

(2)加强与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强化婚前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和咨询指导,规范婚检项目,争取政府支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改进和完善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服务质量。

(3)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

(4)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和膳食指导,指导城镇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落实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预防神经管缺陷。

(5)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

9.落实二级防治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有序推进产前筛查服务,加强重大体表畸形和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

10.加强三级防治措施,降低出生缺陷致残率。

(1)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网络,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2)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篇三:卫生监督改革2016
2016年区卫生监督活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16年我们要顺应新时代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全会精神。紧跟卫生改革发展的步伐,认真履行卫生行政许可和卫生监督两项职责,强化行政许可、技术指导、卫生监测三项服务。以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四大建设”——机构规范建设、队伍能力建设、作风效能建设、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科学监管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应急处理机制、考核督查机制,切实做好“四个转变”——监管内容由覆盖面向关键点转变;监管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检查向规范化管理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方式向侧重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手段转变。重点抓好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防护、传染病管理、医疗机构监管、餐饮具消毒企业监管等八项主要工作,为确保我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贡献我们全部的力量。

二、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深入开展职业卫生推进工程

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六进”宣传活动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深化六进宣传覆盖面。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四个一”工程,全面推进职业健康监护工作,2016年完成职业卫生监督覆盖率100%,职业健康检查率力争达到90%以上。

(二)积极开展医疗市场规范工程

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依法取缔无证行医业户,严惩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医疗机构;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在加强巡回监督检查的同时对日常监管中一些屡教不改、群众反映意见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非法行医的“顽固户”、“钉子户”等,采取多部门联动。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加大案件移送力度。

(三)积极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程

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工作,加大对二次供水设施及其清洗、消毒等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在集中式供水单位推行量化分级制度,量化分级率力争达100%。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推行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和监管,2016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建档率达到100%。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稳步提高。

(四)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

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继续在住宿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量化分级率力争达到100%。推行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明显处公示卫生许可证、检测结果、卫生信誉度等级等相关信息。认真按照《省婴幼儿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婴幼儿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对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馆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加大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工作力度,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共场所违法行为。

(五)加大学校卫生监管力度

开展以学校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教学生活环境为主的综合卫生监督,继续推行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的综合卫生管理水平。对发现问题的学校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改进。

(六)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管理

开展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防控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加大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七)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加强放射诊疗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放射诊疗行为。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专项整治,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提高放射诊疗管理水平,保护患者及医护人员健康权益,2016年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检测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

一是《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随之展开。2016年3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由区卫生监督所划转调整到市食药局分局,同时8名卫生监督员随职能调入区食药局工作。2016年5月新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后,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将100平方米以上的饭馆列入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范围,卫生监督工作执法任务进一步加大。因此2016年卫生监督所要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继续保持队伍稳定,进一步对单位内设科室、人员和职能进行规范调整,做到人员、职能分工合理,工作重点突出。

二是不断创新监管模式,继续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2016年我们要充分利用我区现有卫生资源,在4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抓好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加强对协管员的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缓解卫生监督力量薄弱的难题,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促进我区卫生监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加强卫生监督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警演练、做好应急物质的储备,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到快速应对、科学应对。上半年相继开展生活饮用水应急演练和各项业务的模拟办案活动。

四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做好卫生监督平台网格化建

设,开展电子化、无纸化现场监督执法的推广与应用。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信息网上直报工作。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2016年,我们将大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学习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强化卫生监督队伍的宗旨意识教育,真正做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

二是要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员学习教育机制,重点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切实提高卫生监督员的业务能力。2016年3月份全面进行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人才培养机制,以人才培养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能力强、执法水平高的卫生监督队伍。

三是要加强卫生监督稽查。2016年,我们将把综合业务管理职能和监督稽查职能分离,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对卫生监督员监督执法行为、执法质量进行稽查,建立稽查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每月进行一次单项稽查,每季进行一次综合稽查点评。

(三)加强作风效能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2016年,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通过抓好行政效能制度体系建设、依法行政管理体制、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这四个重点,改进我们的工作作风。树立“监督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通过开展“文明执法,诚实服务”、“卫生监督,强基惠民”等活动,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卫生监督工作质量的标准。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许可效率。在卫生行政审批工作中,缩短审批时限,加强许可审批前期指导服务,努力做到卫生行政许可“六个零”即零差错、零失误、零投诉、零违纪、零距离。要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优化许可流程,畅通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对外,一种程序办事,一次告知清晰”的工作机制,确保许可合格率、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质量;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不作为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把管理职能、工作责任和服务要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做好群众举报投诉调查处理,缩短调查处理时限,办结率达到100%。

(四)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

我们以创建和谐卫监为主线,深入开展卫生监督传播文化、服务文化、管理文化、廉政文化建设,将卫生监督文化渗透到每一个卫生监督员的思想中,通过卫生监督文化的建设,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增强队伍的凝聚力。

传播文化——加强社会宣传。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活动,促进提高广大人民的卫生法制意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展示卫生监督良好形象,扩大卫生监督在社会影响力。

服务文化——开展多层次、有针对性、突出重点的培训指导咨询服务,从集中培训到不同岗位,有针对性现场服务指导。我们将各项法律规范学习、服务贯彻到工作的每一个角落,打造卫生监督优质服务品牌。

管理文化——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开展道德讲堂教育,为职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真真切切让大家在单位感受到“家”的温暖。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文体活动,更好地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廉政文化——作为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我们要更加深入的开展廉政教育、廉文学习、廉政讨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卫生监督员十条禁令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确保卫生监督员廉洁执法、文明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作为中心工作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明年的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岗位,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围绕目标任务,着重抓住影响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认真分析、重点排查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立足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层面寻求解决问题、提升水平、强化效能、提高效率的途径和方法,以切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我区经济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加强监督,严格奖惩。我们将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并结合2016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标准进行奖惩。

历史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篇四:卫生监督改革2016
2016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方案

10:14:30为继续做好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监督相对薄弱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建成城乡全覆盖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等行为,切实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安排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各单位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要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协助调查及保护现场。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食物中毒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对食物中毒等相关病例发现能力,规范报告程序。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各单位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应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报告。

2、各单位要协助做好放射防护监督工作,检查基层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落实放射人员体检、个人剂量送检及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部门的培训等工作,建立健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档案。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各单位要每季度对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是否取得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水源上游是否存在污染源、水源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制水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要求、净化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混凝剂投加是否规范及是否索证、常规检验项目是否开展及记录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下达书面指导意见,并要跟踪复查,督促整改。检查情况应及时汇总,按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同时书面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西津、南山、河沥三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城市二次供水进行巡查(一年不少于2次),发现水质异常变化情况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

3、督促供水单位每年定期对制、管水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业务知识培训。

4、协助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四)学校卫生服务

1、各单位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含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托幼机构、村小)传染病防控(预案、晨检午检实施及记录、因病缺课记录、学生健康档案等)、生活饮用水等开展两次(4—5月份、10—11月份各1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及指导意见书,并按要求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于发现为学校供水的乡镇自来水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或学校自备集中式供水存在安全隐患的,同时要书面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2、指导学校定期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的行为进行动态监控,并按相关要求将摸排信息及时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2、每季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1次卫生监督巡查,巡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等,工作中要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及指导意见书,并按要求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3、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校验情况进行督查,根据统一安排,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集中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度校验。

4、对辖区内村卫生室集中进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督导,每单位每季度不少于1次。

5、门诊部以及一级以上的医疗机构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接管理。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1、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公共场所(主要包括宾馆旅店住宿业、足浴店、理发店、美容店、公共浴室、影剧院、录像厅、游艺厅、KTV、舞厅)组织开展巡查,全年覆盖率100%,户均巡查次数全年不少于2次,巡查要以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为重点,并要下发体检通知书,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检查,对发现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每月汇总后报告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2三个街道办事处市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直接管理。

上述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情况,各单位要在检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卫生监督报告系统上报,并整理归档文字、图片等资料,填报工作信息。

三、工作要求

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已纳入民生工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借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契机,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充分发挥公共卫生职能作用,通过深入推进项目实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享受到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果。

2、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本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并要以《省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为标准逐项对照,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加强指导,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室督导频次不少于1次,定期将督导结果上报市卫生局,并与下拨经费挂钩。

3、各单位要继续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资料收集和建档工作,按照市卫生局要求,规范建档。

为继续做好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使我市城乡居民享受到规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好2016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工程项目,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篇五:卫生监督改革2016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卫生监督改革2016】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篇六:卫生监督改革2016
2016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落实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开展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饮用水卫生安全、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消毒隔离强化“五项行动”为重点,充分发挥审批许可、业务指导、行政管理、依法监督的作用,坚决取缔一批无资质机构,吊销一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对象的服务资质,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追究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进一步净化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改善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为顺利完成“十二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作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1、非法行医、违规执业行为和非法医疗广告明显减少,无证行医率显著下降,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理处罚到位,确保实现我区“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涉水产品市场秩序规范,城镇供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献血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得到全面落实,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临床用血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消毒隔离制度得到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水平得到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消毒隔离效果和消毒产品质量得到保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6、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监督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五项行动”,实现服务监督年活动的任务目标。具体包括:

(一)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净化医疗卫生服务市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坚决取缔“黑诊所”、“黑游医”、“黑产房”,即时曝光无证行医“黑名单”;

2、严肃查处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计生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吊销严重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违法机构资质,公开处理、通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3、严肃查处非法器官移植、违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实行取环及输卵(精)管吻合等手术行为和违法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卫生计生相关证明行为;

4、强化医疗广告源头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规范医疗广告发布秩序。

(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办和处罚力度。

1、加强区域协作联动,以边界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外来人口聚居区为重点区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法开展“两非”行为;

2、规范B超设备使用和B超、妇产科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B超和染色体检测设备购置和使用点量化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及其他技术手段违法开展的“两非”行为,严肃查处非法购置B超和染色体检测设备以及采血鉴定胎儿性别和境内抽取血样送往境外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3、规范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严肃查处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放心行动。巩固近年来水质基线调查和监督检查成果,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和涉水产品为重点,加快推进水质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

1、强化供水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和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卫生防护和清洗消毒设施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类危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公共供水单位持证率;

2、强化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抽检,进一步扩大水质监测范围,严肃查处供水水质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行为;

3、强化涉水产品卫生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涉水产品行为,维护涉水产品市场秩序。

(四)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检查《献血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强化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监督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升无偿献血的社会吸引力和生命力。

1、加强无偿献血和血浆采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采血(浆)行为,保障采血(浆)安全;

2、加强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浆)分离、检测、包装、储存、运输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与安全管理,保障血液质量;

3、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用血行为,规范血液使用和储存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4、加强无偿献血返还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无偿献血返还政策适用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激发社会无偿献血热情。

(五)消毒隔离强化治理行动。加大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行动,促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提高消毒产品质量,预防传染病发生和传播。

1、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置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行为;

三、推进措施

综合利用多种措施和手段,积极推进服务监督年活动,确保能够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务求实效。

(一)明查暗访。在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强化暗访和突击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暗访率达到100%。

(二)案件查办。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规定的一般以上情形案件全部立案查办,对部分特殊监督检查项目实行指标管理;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每项重点活动都要公开查办、曝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三)第三方评查。充分发挥社会评估认证检测机构和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主动邀请他们参与服务监督年相关监督检查活动,彰显社会公平,扩大社会影响。

(四)有奖举报。整合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举报投诉受理系统,建立统一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机制,严肃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四、工作安排

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迅速行动,压茬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区卫计生部门联合制定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举行启动仪式,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服务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局机关各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制订承担任务的具体方案,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启动各项重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9月)。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根据活动方案和确定的工作重点,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纠正错误,消除隐患,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4-10月)。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围绕本次活动的重点,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管对象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为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建立完善四项制度:一是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向全区通报服务监督年相关活动进展、创新举措、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发生的重大事件一事一通报;每次全区专项督导检查(含暗访检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问题如实进行通报。二是重点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侵权案件、责任事故或工作进展较慢、迟迟打不开局面、完不成任务指标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重点约谈。三是移交移送制度。建立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对许可检验、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中发现的卫生计生违法案件,必须及时移交行政执法机构查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对涉及刑事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或逾期不改正的,倒查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并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对监督年活动的成效进行深入总结评估,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表彰。

五、组织保障

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是今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局相关科室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服务监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区卫生计生部门联合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相关科室、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调度、宣传培训、总结评估等具体工作。

(二)完善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紧紧围绕全区卫生计生工作需要,认真总结改革发展成果和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完善地方政策制度体系。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搞好修订、废止或解释,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深入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服务、依法监督水平。

(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卫生计生管理和服务资源,调整充实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健全完善县、乡、村监督网络,纳入全区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执法骨干及新进人员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加大对监督执法工作的投入,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装备水平。加强卫生计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立监督情况实时上报、远程监控机制,提高服务和监管效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服务监督年活动的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每一个工作阶段、每一项专题活动都要组织一次宣传活动,优化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赢得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通过举行启动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媒体参与违法行为查处、进行现场报道等形式,加强对服务监督年活动的新闻宣传,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活动开展情况宣传,调动全体人员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活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标语口号、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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