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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2016-08-27 12:55:38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共6篇)浅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浅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摘 要:面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的不断深入, 如何切实解决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 显得尤为重要。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良性运行机制,最终达到依法治理城...

篇一: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浅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浅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摘 要:面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的不断深入, 如何切实解决城管行政执法工作中“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 显得尤为重要。提高城管行政执法水平,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良性运行机制,最终达到依法治理城市,依法管理城市的目的。本文主要探讨了城管行政执法的现状以及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并从多个方面提出改善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问题;对策

引 言 2013年6月9日,央视新闻周刊栏目报道,2013年5月31日下午,陕西省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的城管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与自行车行店主发生争执,继而发生了厮打、脚踩车行店主头部的行为。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提出一个让人深思的问题——我们的“城”,该怎样“管”?现如今,无论大中小城市中,有关城管执法中出现的问题成为新闻报道已不再是新鲜事,城管队员不文明执法、暴力执法、被执法者暴力抗法等等案例屡见不鲜。由这些案例可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仍旧存在一系列突出矛盾问题,如城 1

市管理执法地位不够明确、管理网络不够健全,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城市管理的执法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规范管理和长效管理相对薄弱;政出多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等局面还没有根本改观;多个部门、区域间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的情况时有发生等。如何争取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实现执法的最佳社会效果,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期使其适应当今社会的要求。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的概述及法律渊源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近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产物,主要是指在城市管理领域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一般认为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16条的规定:即“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为改革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继1996年 10月 1日开始实施的《行政处罚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 后,1999年11月8日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1999〕23号),继续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2000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63号),对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试点的管理体制、 2

扩大试点范围、促进试点工作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等内容作了具体规定。在这一阶段,相关试点城市在实践中逐步统一了机构名称,这标志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已进入规范化的起步阶段。

2002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为了有机衔接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和综合执法工作,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于2003年2月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4号),就两项工作的关系和贯彻落实问题作出了详尽的安排。其明确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相关要求;执法体制由多头多层执法向集中统一执法转变;执法方式从突击整治向长效管理转变;执法队伍向专业化转变,执法形象改善。这一系列关于行政管理综合执法文件的下发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表明城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城管执法本质上行使的是行政执法权,在执法过程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运用克服了原来各部门分头执法造成的推诿、效率不高和多头重复处罚等问题,但是,由于执法权力相对集中,矛盾也就相应集中,造成了城管执法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紧张,大大损害了公民的利益和公权力的形象,同时也制约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二、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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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城管行政执法同样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其在理论和实践中仍存在一些盲点,操作层面的问题也不断暴露。尤其是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存在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执法效率和政府形象,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仍然比较尖锐,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立法滞后,执法依据不足

目前国家立法中,至今没有一部系统的综合性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虽然城管执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授权,但并没有一部法律法规专门对城管的执法范围予以明确规定,基本上都是“借法执法”。城管执法仍旧缺乏系统科学的法律规范,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矛盾的问题,导致实际执法过程出现法律漏洞或者法律矛盾。拿笔者所在城市来讲,在公园管理、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的管理方面,即使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因缺少相应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如:公园水面禁渔、果树的人为损坏、城市道路的挖掘等,这些的执法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城管执法很难行使处罚权,没有确切的法律法规为其执法行为作坚强的后盾。只能在与公安机关展开联合执法时,在上述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的情节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而在日常的巡查管理中没有处罚权的执法者只能以劝导的形式制止违法行为,管理效果很难达到。【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二)体制不健全 规范化建设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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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限划分不够规范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叠的问题。但在城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由于部门自身利益、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等原因,在部门职责划分上,往往从本的部门利益出发,把工作中管理难度大、无人肯管的问题借机推给城管行政执法部门。造成原有的执法机关并没有减少,反而由于行政处罚权的界定不规范,在执法实践中引发职责交叉的新问题。这样的结果容易导致问题的拖延和责任的推卸,既不利于执法的公正和效率,也不符合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举个简单的实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停放问题,据了解,笔者所在城市具体职责划分是: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上车辆停放(含非机动车)由公安交警部门行使执法权;人行道上非机动车停放由城管执法部门管理;而所有路段和公共场所机动车的停放又归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如果某个人的摩托车因违章停放被暂扣,那么这个人就得城管、交警两头问才能知道究竟归谁管。这样繁杂的职权分工和职责划分,不仅让群众感到“办事难”,也严重损害到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2、协调机制不够顺畅

城管执法,实际上执行的是其他行政机关的职责,之前的所有行政管理职能都还分属于相关行政职能机关,在部门本位与部门利益作用下,但现在他们不得不让渡手中的执法权力,难免有些失落。客观上使得相对集中后的行政处罚权和其他行政管理权的协调问题显得更加突出,另外,行政综合执法部门与行政管理相关部门 5

篇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是政府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影响着一座城市的整体形象,也直接体现出一方水土的社会文明程度。城市管理包罗万象,大到生存环境,小到衣食住行,涉及千家万户。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城市管理面临的新课题越来越多,开展工作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因此,加强科学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日益重要。

一、当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问题综述

(一)城市承载功能不足,总体运行质量不高

城市人口的增长,是城市化的必然结果。目前,大量人口从农村集中流向经济较发达的城镇,给城市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引发资源配置、劳动就业、福利保险、社会治安等一系列问题。与之相伴的是,城市新增人口的整体素质与城市发展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文化素质上,总体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难以达到生产、经营、管理各类岗位的技术要求;文明修养上,观念意识、言行举止等诸多方面,层次较低。

(二)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当前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条块关系不协调,制度安排不合理,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互相配合的体制机制,城市管理仍处于行政命令与依法管理并存、严格执法与暴力抗法同在的复杂矛盾冲突中。主要表现在,是管理观念上的“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看重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还未真正扭转过来,还未摆脱传统管理模式;管理体制上的条块分隔、纵横交错,统筹协调不够,职责不清,职能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和措施不落实,导致工作中往往相互推诿,削弱了行政效率。城管部门责大权力小,难以起到协调作用;执法手段上的不足。城管执法缺乏必备的约束力和强制性,缺乏有力、有效的强制实施措施。

(三)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

建设现代化城市必然需要文明程度较高的市民共同参与,共同维护。然而由于社会人口流动加快,城市人口动态性强,构成日益复杂,部分流动人群多以追逐个人经济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当个人私利受到影响时,城市文明往往便被抛在一边,各种旧有观念和不良习惯就自觉不自觉地进入了城市空间。由于受到经费、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城市文明的宣传教育机制和长效约束机制难以形成。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二、应对措施初探

由于城市管理工作的牵涉面广、任务量大,更具有复杂性、艰巨性、服务性等特点,我们应当从宏观的角度,以开阔的视野去看待和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有力提高执法效率,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

依法行政,就是要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它要求执法部门严格将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到处理城市各类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去,始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要强化执法力度,尤其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严格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处罚公平公正,杜绝情绪执法、人情执法;二是要规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有效约束执法行为,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

(二)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

充分认识搞好城市管理对维护城市运转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城市政府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以法治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破除重建轻管的传统观念,实行建管并重,突出城市管理,在强调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到位的同时,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城管网络体系。

(三)加强宣传教育,改善执法环境

着力发挥宣传教育对预防违规、违章现象发生、赢取公众理解与支持、改善优化执法环境的重要性,以“人”为本,充分发动宣传攻势,形成宣传声势,以社区为宣传点,构建辖区宣传教育网络,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上门走访、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的政策法规,让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政府部门单一地进行城市管理转变为整个社会广泛参与城市管理。

三、工作回顾与总结

立足于上述背景,包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岗位职责理念,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尽职尽责、积极作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树立“大管理”理念、推进“三大市容”建设做出了不懈努力。在执法工作中,我们切实履行7+X执法权限,大力推进效能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始终坚持执法为民、服务社会、文明执法、秉公办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立案查处各类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2009年上半年度共立案查处各类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576起,无一例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使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走向法治化、系统化、规范化轨道,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但是,由于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城管工作本身的琐碎性、复杂性,当前执法工作中也面临着一些难点问题。

(一)流动摊点管理问题

1、由于我区滨湖新区建设时间不长,生活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不健全,再加上各类流动人员和建筑工人较多,日常消费市场需求量大,新区现有的交易、服务场所承载功能较弱,远不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此外,规范摊群点的先期界定工作尚未有效展开,各项配套措施未能落实到位,对于大量的流动摊贩缺乏必要的疏导措施,导致目前存在着难疏难堵的紧张局面。【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2、老城区流动摊点的治理工作难度始终较其他区域更大,而规范摊群点界定工作迟迟未能部署到位,难以对大量流动摊点进行有效疏导。目前流动摊点管理的工作方式缺乏实质改进,仍然采取突击式和阵风式,未能切实缓解与流动摊贩直接的矛盾冲突和执法工作面临的社会压力,整体效果上反复性很大,执法效率较低,难以达到长效管理常态,

3、老城区存在着街巷支路较多的固有特点,这些区域的控制力度相对较为薄弱,导致对这些区域的流动摊点管理不规范,监管工作不到位。白天总体情况尚好,但由于夜间街镇、社居委监管人员不足,难以持续保障监管力度,导致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依然时有存在。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建议滨湖功能区立足自身实际,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地灵活制定各类具有显著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在不违背法律法规以及前期规划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要,选择适当的路

段、时段,在滨湖新区增加设置摊群点,对大量的流动摊贩进行分流,并适度介入,加强约束,规范管理;

2、建议老城区各街镇尽快落实规范摊群点的界定工作,在本辖区范围内选择合适路段、规定经营时段、明确管理要求,规划摊群点,上报区文明办和市容局进行审核,逐步规范摊点管理;同时合理配置人力物力,加强对街巷支路摊点和夜间流动摊点的管理,强化网格管理责任,实行定人定岗,突出摊点管理的长效性、常态化。

3、在适度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的同时,注重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沟通,力争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配合。

4、积极想其他先进城市和地区学习管理经验,可以考虑借鉴引进社会化服务公司进行前期管理的经验,通过城市管理适度社会化来节省执法成本、缓解执法压力、改善执法形象。

(二)“三车”管理和机动车乱停放问题

存在问题现状:

1、混凝土运输车、渣土车、

运料车“三车”路面泼洒屡禁不止,影响了道路的整体保洁水平;

2、机动车乱停放管理力度不够,缺乏具有成效的制约措施,影响道路交通和行人通行。 存在原因:

1、施工方和车辆驾驶员多拉快跑甚至严重超载,同时,为降低运输成本,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密闭不严;交警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大,遇到违法当事人拒不接受处罚的情形,考虑到混凝土搅拌车内混凝土保质时限较短、造价高、一旦混凝土凝结损失较大的特点,一般不采取当即强制执行的执法手段而采取事后处罚,因而威慑力不够大,不能从源头予以遏制;

2、对乱停放车辆处罚力度不够,城管部门缺乏必要的管理权限和惩处手段。

解决措施和建议:对于“三车”管理和乱停放管理,建议由区政府协调,建立交警部门与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共同管理的长效机制:

1、对于“三车”,由城管部门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对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施工方和车主按规定进行处罚,屡教不改或拒绝服从管理的,由交警部门依法进行暂扣证件甚至运输车辆,直至取消营运资格;

2、对于乱停放车辆,对车主开具由城管部门和交警部门联合盖章的罚单,先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罚,拒不接受处罚的,把违章信息通报交警部门进行曝光,并在车辆年审时一次并处。这种联合执法管理模式在“中博会”保障期间起到非常明显的管理效果,但是由于没有建立起长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后期便不了了之,车辆乱停放现象重新回潮,给城管部门造成很大的管理压力。

(三)占道作业问题

存在问题现状:我区桐城南路和巢湖南路等地段占道修车、洗车现象严重,且屡禁不止。 存在原因:

1、桐城南路和巢湖南路自道路拓宽改造后,人行道比原来宽敞了许多,一些经营户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扩大经营场地,进行占道修车、洗车。

2、该地的一些门面房拆迁后面积普遍较小,并不具备修车、洗车的经营条件,店家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正常开展业务,只有占道洗车、修车。

3、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对开展洗车、修车经营申请人的前期审批工作中把关不严,对一

些并不具备小车、洗车资质的申请人未能做到仔细审查而予以许可。

解决措施和建议:

1、建议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前期审批工作中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修车、洗车条件的店家不予审批,坚决不予发放经营许可证。

2、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对经营户的占道经营行为予以先期控制、规范管理。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3、针对屡犯不改的经营户,在做好先期宣传、教育、劝导工作的前提下,必要时逐步加大处罚力度。

(四)高空楼宇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问题

对于在高空楼宇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由于我们的执法权限范围较窄,能够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也比较有限,导致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很难采取切实有效的强制措施对这类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经常在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完成后我们却难以采取有力的对应措施予以取缔。(由于这些广告招牌设于高楼楼层,我们在拆除的技术难度上极大,我们既没有专业拆除人员,也没有拆除工具,就连进入广告设置人的房间都很困难。)同时,阳台玻璃张贴广告性质宣传品的行为也是较为棘手的问题。如马鞍山路金地国际城的违规设置广告和张贴的行为一直难以彻底有效地查处。黄山路鸿诚大厦玻璃内侧张贴的招牌广告也是如此。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目前还在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执法权限狭窄,缺乏制约力度强的强制措施。由于我们的执法权限范围的限制,对于拒绝拆除的当事人,缺乏进一步的制约措施。除了作出罚款和限期改正、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外,没有其他的配套措施予以保障处罚决定的顺利执行。

2、强制措施实施成本大,缺乏可操作性。我们在组织强制拆除时,经常会遭遇当事人拒不开门或者无人应答的情形,由于我们无权进入室内实施清除措施,除了安排蜘蛛人从室外进行清理以外,缺乏其他有效的强制执行手段。

3、缺乏前期监管,执法效果难以巩固。对于这类高空楼宇广告,由于其大多设置在生活小区里,数量多,分布广,仅靠城管部门通过日常巡查等方式进行事前监管,困难比较大。例如,去年4月份我们就已经组织过大规模的清理行动,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巩固措施和长效监管机制,原先已经拆除了的往往又自行恢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建言建议:

1、加强宣传,耐心教育,时机适当时邀请媒体参与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市容法规条例宣传教育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把规劝工作做细、做实。力争通过积极、耐心的沟通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与配合。同时,在时机成熟的时候,选择适当地点和对象,邀请媒体参与我们的宣传、执法过程,以新闻报导的方式将具体情况向社会公布,营造一个“市容整洁,人人有责”的氛围,借助新闻舆论的力量赢得广泛的公众理解与社会支持。

2、梳理情况,分清类型,区别对待

对各类违规设置广告的情况进行细致梳理,予以分门别类。例如,按当事人自身类型可分为单位与个人两类;按拆除难度可以一定层级为界限分为高层类与中层类;按宣传、教育效果可分为当事人配合类和当事人拒绝类。对于上述情况,我们将详细计划,合理安排,总体上从易到难、从简到繁的步骤稳步推进工作。

3、政府牵头,整体统筹,多部门联动配合

尽管对违规设置广告的查处属于城管部门的专项职能,但该类当事人多为在生活小区内租赁住宅用房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其行为在发生地点上(高空楼宇)、所处环境上(生活小区)、行为性质上(商业经营活动,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都有可能违法。)都具有一定特殊性,往往还涉及市容、工商、房产、公安等多各部门管辖领域。而城管部门自身权限不足,执法手段单一,强制力度不足,缺乏长效制约措施,因此,在城管部门大力查处的前提下,也需要政府充分发挥核心主导作用,整体统筹,协调、调度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配合。从而提高城管部门的执法强度与效果。

4、必要时寻求司法途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执法工作中,对于一些态度恶劣、坚持拒不配合的当事人,在必要时我们可以考虑借助司法力量,在前期宣传到位,耐心教育到位的前提下,有效控制执法流程,严格遵照执法程序,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充分完善证据材料,合理作出处罚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届满后,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五)违法建设问题

查处违法建设是城管执法工作中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合肥大拆违取得了瞩目成就,目前已步入长效管理阶段。目前违法建设中较难处理的有这样几类:

1、招商引资项目、乡镇工业园区的违法建设问题

招商引资和乡镇工业园区发展是加快我区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主要方面,这些项目投入较大、发展快,为我区的税收、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但很多项目由于土地、规划等各方面原因,审批手续尚未完善就匆匆上马,属于违法建设。这些项目数量大,违法建设面积累计达数万平方米。如安徽五金国际机电商城、华中汽配城、台湾汽摩配市场、五里庙建材市场等。

2、乡镇、城中村村民违法建房问题

村民违法建设问题一直是热线投诉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基于出租收益、拆迁补偿等各种利益驱动,村民违法建设现象频频发生,由于各种原因,各乡镇村在制止、拆除工作中缺乏强有力的措施、手段,使村民违法建设情况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如近期淝河镇贾大郢、常青街道沿河村区域因为征地拆迁导致村民违法建房等现象时有发生,举报投诉不断。

3、大拆违遗留下来的存量违法建设问题

大拆违遗留下来的存量违法建设是目前热线投诉的重点之一,这类违法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由街、镇负责组织落实拆除工作。但由于这类问题大都社会矛盾较大,相关政策意见不明朗、不具体,导致各街镇对存量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推动不尽如意。

4、沿街住户“破墙开店”行为

沿街住户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破墙开店”行为不仅存在安全隐患,更因从事经营活动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例如太湖西路太湖新村沿街住户破墙开店行为屡禁不止,给执法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耗费了大量执法成本。

存在原因:

1、利用其重点建设企业的身份或社会公益事业为借口无视管理规定;

2、出租收益、拆迁补偿的利益驱使;

篇三: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2016浅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在加快推进城市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尽管日益得到重视而有所改善,但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城市管理是当前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矛盾的聚焦点,实现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加强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积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完善城市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

本文将主要针对当前我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从人员素质、保障制度、执法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求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提供比较系统的思想和措施。

关键词:城市化人员素质执法方式执法环境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不够高

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及法律意识直接关系到执法的质量问题。目前,我国城市管理执法中运用粗暴、野蛮手段以达到严格执法目的屡见不鲜,不按规定执法、徇私枉法现象层出不穷。导致公众对法律的歪曲认识,觉得法非为保护其权益而制定,而是强迫、压制其之根源。法律是对人们各种行为正确与否的衡量标尺,但并非要求使用暴力或不文明的手段来达到法律规定之要求,文明执法才是其根本之体现。

(二)不能严格按照程序执法、权责划分不明确

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影响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很多情况下并没有遵守法定的程序。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人为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人员仍然习惯于图简单,撕张罚款单了事,没有填定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极个别单位适用简写程序超过范围;罚款不给收据或者以其它白条代替;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扣证扣照;不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等,也有个别单位不按规定办事,擅自低价处理没收财物,同时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不公正,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城市管理中不同等级的行政机关、同级行政机关的不同部门之间权责划分不明确,以致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致使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导致执法效率、质量不高,严重影响城市管理的进行和城市的发展。

(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监督

在行政执法中,就是行政执法权在随行政权扩张后,其权力的行使者即行政执法部门内缺乏自我约束机制,而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导致整个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运行失去应有的效能。客观地说,仅内部监督力量是不够的,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会去做。目前各地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出了问题的时候监督,忽视预防性的事前事中监督,重视对实体法执行的监督,忽视对程序法执行的监督,重视对行政执法个人的监督,忽视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现象。以致公众被不文明执法侵权或受损时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破坏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四)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较为薄弱,被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不够畅通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顺应市场要求的需要而进行的,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够高及其他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厉言威胁、人身攻击等现象。以致执法人员不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影响执法活动的效能。同时,对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也极度缺乏,在这些被管理者中绝大多数是生活无有保障的低收入人群,当他们的行为被禁止时可能他们真的就没有了其他的谋生方式,所以,我们应该健全相应的救济措施,帮助他们找到合法、适合的谋生方式。

(五)城市管理的要求标准与当前我国实际经济发展水平不太相符

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我国的经济发展的确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城市化的进程也在不断前进,但由于城市中有一大批劳动者是从农村进城打工谋生的农民,他们的文化素养、法律意识不高,能够从事的行业也非常狭窄,因此,即使当他们触犯了法律时他们自身也可能意识不到。所以城市管理的标准应该根据不同的对象作出不同的要求,以求与我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相符。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执法对象的情况及素质问题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我觉得很有道理,城市管理中矛盾最突出的就是与穷人,或者说是弱势群体之间的冲突。如小摊贩、马路菜场的菜农以及小餐饮店经营者。不能说他们的素质差,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何等高素质的人都会采取不理性的行为,这是弱势群体的生存权与城市环境品位权之间矛盾的反映,这种矛盾冲突的产生势必影响到执法对象对执法的抵制和抗拒,也势必会导致执法环境的恶化。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

对象。他们往往利用公众对弱者的同情心理,故意虚张声势来对抗执法,导致集体暴力抗法恶劣现象的出现。

(二)执法人员的心理问题

1、矛盾心理在城市管理过程中,有的执法人员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者的行为感到厌恶,另一方面看到其生活艰辛、赚钱艰难,觉得值得同情。但由于职责的要求,又不能不履行职责,因而在执法中有时会感情用事,优柔寡断,不能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严格执法,长期以来极易造成违章违规现象放任自流,对城市管理极为不利。

2、急躁心理有些执法人员在处理违章违规时,先入为主,凭主观臆断,不经过周密的调查取证和慎密分析就急于下结论,草率处理。由于他们出于对这些行为的憎恶,当出现违章违规行为时、便急于查处,往往容易造成失误,出现执法偏差,甚至执法不公;或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缺乏耐心,态度生硬,粗暴对待违章违规者,甚至不按法定程序办案,只求急于解决问题,忽视执法程序及文明执法,久而久之损害了整个队伍的形象。

3、消极心理这种心理是执法人员在城市管理中所取得的成绩未能被群众和媒体、社会认可,甚至遭到非议、误解、批评和无端的指责时所发生,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没日没夜上路进行管理,不但得不到群众的肯定,反而要受到责骂,甚至各种威胁及下班途中的恐吓、跟踪,他们感到委屈和不解,考虑到自身及家人的安全,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多管不如少管、少管不如不管的心理,他们一旦产生这种心理,就会对失去信心、缺乏热情,甚至产生厌烦情绪,不愿意从事城市管理,这种现象很容易影响其他队员,甚至削弱整个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4、自卑心理这是执法人员因自己的身份和所从事的没有被尊重,取得的成绩没有被社会或单位领导所肯定而产生的心态。特别是在经济高度发达的城市里,人们的金钱观念、名利观念非常强,他们会觉得从事城市管理执法没有意义、无所作为、难以发展,与公检法、国地税等执法人员相比,辛苦有余、受气有加,而地位、荣誉却不如人家,从而产生自卑感。

5、胆怯心理城市管理执法量大,易变性强,执勤时间不固定,有一定风险,所管理对象文化水平和素质偏低、成分复杂,尤其是流动摊贩。有的少数民族,他们片面地夸大我国少数民族政策,与执法人员无理纠缠、横加阻挠,有些流动摊败经常采取“一哭、二闹、三躺倒”的伎俩,往往恶人先告状、歪曲事实,以博得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同情与支持,百般抵抗,阻挠执法人员的执法,甚至出现暴力抗法。执法人员碰到以上情况下,怕遭到打击执行,以致产生胆怯心理。

(三)信息不对称及缺乏危机应急管理制度

执法部门缺乏与公众、媒体的信息交流,致使公众只能从非主流渠道获取片面信息,易造成公众对客观事件的主观性误解。如:一些媒体上总是看到城管打人的报道,而没有城管人员挨打的报道,这是一个舆论的倾向性问题。公众缺乏对执法的了解,客观上造成了执法环境的恶化,问题不在于公众未能全面了解事情的真相而听信了执法对象的片面之词,而在于执法问题自身,在于执法部门没有运用各方面的信息、媒体与公众增进交流,未能主动创造机会去让公众了解执法,了解事件的真相。

执法部门在对待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上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致使危机产生后任其自由发展,从而导致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执法环境。

(四)人治观念根深蒂固,法制观念不能深入人心

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律传统“很少”,观念转变滞后,法治意识淡薄。受我国几千年残留下来的封建思想影响,人治观念没有得到根除,思想观念陈旧,轻法律法规重行政命令,轻依法办事重行政权利。

三、解决对策及发展方向

(一)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倡导文明执法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树立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的观念,就能对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行为起着示范、导向和转化作用。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懂法律和专业技术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中,把那些不合格的人员清理出去,形成“强者上、平着让;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竞争机制。于此同时,倡导文明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亲民型”管理的执法模式。“人性化”执法,就是坚持以认为本,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切实维护其权利,给予其人文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参与城市管理。“亲民型”管理,就是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为出发点,以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为方法。在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二)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追求城市管理的法治化,是城市管理的方向,它要求管理主体依照法律管理城市的各项公共事务,同时也包括对管理主体的法律约束,城市管理的法治化,需要在严格执法和依法行政方面下功夫。一方面执法不严、管理力度不够,出现一些管理不规范的行为;另一方面,执法主体和执法者的素质不高,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纠正这些偏差,就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强化执法力度、规范管理,做到管有依据、罚有力度、惩有程序。

(三)认清现状,理顺体制,完善监督机制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相应的城市管理标准,避免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超范围执法。以法制为基础,理顺城市的管理体制,切实解决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管理系统。实行建管并重,强化城市管理,充分认识搞好城市建设管理对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证社会稳定,把城市管理摆上重要位置,集中精力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与此同时,不断完善执法队伍内外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更加文明、合法,使得人民群众取得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市场经济要求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兼顾公开与效率,规范保障行政权力的运行,对控制约束行政权利的行使,其最终的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财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严禁收缴一条龙,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做到领导政绩与罚款额度彻底脱钩,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彻底脱钩。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财产保障制度,明确城管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的依照公务员制度,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以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

(五)采取适当的措施

由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行政相对人往往是那些贫穷的城市低保户或进城打工的农民,他们的就业面是非常狭窄的。我们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就业或创业。如:为他们提供低费或免费培训,使其掌握一定技术,从而另谋生计;为他们建造较有秩序的市场,为其提供买卖场所,如此等等。关注城市建设,同时也要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使之协调发展,是行政执法之最终目的。

四、结束语

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不在于适用法律法规来规定,而在于缺乏真正从群众间自发自觉的意识的唤醒。文明不应该是规范出来的,而应该靠一个社会的自然向前发展的文明意识的萌发,法律法规只能起到规范人们的具体行为,而无法干预到人们文明意识的形成与存在。想要真正解决我国城市管理的问题,就应从提高全民素质开始,增强人们保护城市生活环境意识,此为治本之策。相信随着人们意识的提高,执法环境的优化,城市管理问题终究会被解决,我们的城市也一定会更加美丽、文明。

参考文献:

1、刘足刚《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8-30

2、王臻《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8-30

3、孙金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2016-11-14

4、佚名《中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2016-5-10

篇四: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2016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10月中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要点安排,我委就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我市在城市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城市管理机构初步建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依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精神,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7月批准成立了**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挂靠市政府办的正处级单位,履行城市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城管局下设市城管执法支队,为科级定向补助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5人。**区、**区、高新区也分别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城市交通路网体系基本形成,先后修建了城市快速路,完成了钻石路、西坝岗路、张宣公路、**两岸道路等城区"九纵六横"以及张宣公路拓宽改造工程,改造道路总长度110公里;实施了贯穿市区23公里的**综合治理工程,建成30座橡胶坝、11道拦沙坝,蓄水量达到800万立方米,明湖和洋河治理工程均已启动;城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供气、供水等管网建设得到加强,公园、广场、桥梁、公厕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得以强力推进。

(三)景观环境整治成效显着。截止到9月底,共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危陋建筑20多万平方米,拆除户外广告5600余块;完成了12座桥梁、14公里河道栏杆及主干道路、大型建筑物、城市出入口的亮化工程;在中心城区开展了绿化景观整治工作,种植各类苗木2100万株,完成今年确定绿化任务的102%;在主城区开展了国庆花展活动,共摆放大小主题花坛80余组,摆放各类花卉40余种350万盆(株);对**两岸等楼体实施了"穿衣戴帽"工程,完成既有建筑改造217座,粉刷墙体12.66万平方米。

(四)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积极开展中心城区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共清理露天烧烤90余处,责令整改、规范经营商户350户;积极开展倡导文明养犬活动,制定了《中心城区开展倡导文明养犬活动方案》,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开展了建筑垃圾遗撒专项整治行动,下发整改通知书800份,查扣违章车辆18部;严肃查处违章建设行为,共检查在建工程65项,下达责令停止建设通知书57份,发现未办理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35项;开展马路市场、流动摊贩集中整治行动,累计规劝清理游商、游贩和占道经营11000人次。

(五)城市环境卫生明显好转。坚持以定人、定岗、定路段、定标准为核心的"四定"责任制,不断提升路面清扫保洁质量,主次干道、重点地段实现了24小时保洁;加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及卫生死角的治理,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先后三次开展了对辖区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在探索建立群众化长效管理机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二、存在问题

在城市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阻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的提高。

(一)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正在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缺乏系统谋划和强力推进,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普遍存在。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部分群众对城市管理认识程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职责界定不清,管理职能分散。"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市和区两级政府、区与街道、市和区城管局之间的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城区街道和社区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现有部门的职能配置不尽合理,城市管理涉及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养犬及停车场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局、公用局、园林局、城管局、工商局、环保局、公安局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造成职责不清,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城市管理功能。市、区城管局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难以实现对中心城管执法的有效指导和协调。

(三)规划控制不严,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加大了城市管理难度。尽管我市在规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详细规划出台的滞后性,往往使规划中应遵循的原则、布局和功能得不到全面体现,特别是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乱搭乱建、违规建设、无序开发的问题非常突出,进一步加大了城市拆迁改造成本,增加了城市管理难度。另外,我市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马路市场、占道经营、随意停车、乱堆乱放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缺位,执法力量薄弱。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市环卫等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新建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我市虽成立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但未进入政府序列局,人员工资和经费财政未实现全额拨款,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也没有赋予其相应的城市管理职能。市城管局及**、**、高新区三个区的城管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60名,城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装备陈旧落后。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一些长效管理机制不能很好地落实。我市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不健全、不完备,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原有的若干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内容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顺应形势,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如精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作业标准、环卫和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场化运作细则、城市管理的考核激励和统筹协调机制等等。原有的一些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居民养犬、露天烧烤、交通秩序等不能实现规范化管理,"门前三包"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三、意见建议

(一)健全城管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市一级应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考评,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组织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有关事项。

(二)理**市管理体制。着力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建立起"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制,明确划分市、区、街、社区城市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把管理工作向下延伸到"末梢",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应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组建完善新的市级城市管理机构,赋予其足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使其真正承担起城市管理的"牵总"作用,同时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切实解决目前条块分割、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协调不力的问题。

(三)加强规划执法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问题,既要适**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大规划设计投入,放开规划设计市场,提升规划层次和水平,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又要高度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全面加强规划管理,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强化规划工作层级监管,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坚决维护公众利益。

(四)完善基础配套建设。今后应进一步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尽快完善一批城市发展迫切需要的公用设施和市政设施,当前特别要对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转运站、公共绿地、休闲活动场所等进行统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度,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公共活动场所少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使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能充分满足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为城市管理提供物质保障和服务平台。

(五)强化城管资金保障。应按照与城市建设和发展步伐相适应的要求,实行多元化的城市管理资金投入机制,逐步加大城市管理的投入。城市管理经费要随着城市建设加快、规模扩大、任务增加、养护标准提高和管理手段更新而相应适度稳定增长,使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确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合理的经费需要,逐步改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充实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对执法人员的工资、经费财政应全额划拨。

(六)推进城市精细管理。今后应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加快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和办法,重点研究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明确各类管理目标的责任主体、作业标准、管理措施,从线到面、从面到点,建立可查询、可评价、有考核的监督管理体系。(

(七)建立完善制度体系。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和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的新情况所提出的要求,尽快组织专业人员,对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研究,修改、完善我市城市管理的规章和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的考核办法,建立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长效管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八)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各项规定。学习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以人为本,与广大市民进行广泛的交流和互动,加强与广大市民的沟通与联系,使广大市民支持理解、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形成爱我家园、人人维护城市形象的深厚氛围。

篇五: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2014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第1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于20XX年7月9日至18日,我有幸参加由泰州市委组织部和泰州市城管局联合组织的首期泰州城管系统干部培训班,在泰州市委党校,通过几天的理论学习,受益非浅,谈一谈自已学习每一课体会:

第一天,由江苏省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处长陆广文授课,内容是《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他从依法行政是什么?依法行政的基本内涵、目标、基本要求、基本制度和如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作了全面讲解。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和本人在基层担任过中队长、副教导员、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的实践经验,谈一下体会:依法行政是构建和谐城管的新要求,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就必须改变那种政治敏锐性不高、专政意识不强,“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陈旧观念,就必须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转变依法行政执法理念。

(一)强化依法执法意识,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项内容和要求就是依法治国,城管部门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行为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城管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无论是城管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都要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观念。坚持法律至上才能保证依法行政的发展方向;依法行政才会产生崇尚法律至上权威的理念。

(二)强化文明执法意识,树立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理念。 要做到文明执法,必须坚持依法管理城市,正确维护群众的权益。一方面要违法当事人强制依法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又要依法保障违法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二者均不能偏颇。为此,城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和守法观念,切实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处罚公正意识,树立公平、公开的理念。和谐城管依法行政理念城管执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一是要求城管执法人员的一切执法活动必须客观、适度,体现公平、合理,必须严肃、严格、严明。二是要求城管执法工作必须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并要形成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三是要求城管执法工作程序必须规范,做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纠正只重视执法处罚,忽视执法程序的倾向。四是要求城管执法必须做到公正与效率并重。

(四)强化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意识,树立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大局理念。城管执法工作必须落实依法行政理念关于“服务大局”的要求,树立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大局观念,明确城市管理工作是为人民管理好城市的性质和职能,每位城管执法人员都应感到肩负的责任艰巨而光荣。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责任感作好本职工作,全面提高城管执法质量,维护城市市容市貌的绿亮净美,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五)强化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意识,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城管执法工作在崇尚法律至上的同时要绝对服从党的领导,执法党的决定。城管执法工作必须做到:一是依法治监要在党和政府领导下进行,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要以邓小平的民主法制理论和胡锦涛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讲话,作为城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三是要在执法工作中,将贯彻党的主张与维护党的利益结合起来,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城管执法工作的始终。四是要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按照依法行政的标准从严执法、文明执法,使城管执法工作始终置于党的监督之下。

第2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市城管局在11月23日至12月5日对新招录的城管队员进行为期2周的集中培训。我作为一名新队员有幸能参加其中感到非常高兴。这次培训市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策划,合理安排,为参加培训的全体队员进行了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普法教育及城市管理知识技能的传输。通过此次培训让我对城市管理的方方面面都有了更新更全面更充分的认识,掌握了很多工作方法和处事原则,为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更好的服务人民,管理市容,维护镇容镇貌作出应有的贡献。

下面谈谈我对此次培训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阐明城管工作在推动社会发展及维护市容整洁方面的重要性。

此次为其两周的业务培训,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培训计划,落实授课老师,制定培训内容,整合各方面资源,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为大家提高了一个高质量的培训环境和学习氛围。并在授课中理论联系实际,使整次培训内容丰富,信息量大,不枯燥,不乏味,富有现实指导意义,让每位参训的学员对于城管工作都有了新的全面认识。

通过两周来的培训并结合自身工作中的实践,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的服务性,复杂性,琐碎性和重要性,认识到城管工作在与社会发展相结合,通过科学的长效管理来维护城市市容整洁,提高人民素质,提升城市形象和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所起到的积极重要作用。也通过此次培训作为自身素质提高的重要契机,为在今后更好的从事这份职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 认真策划,合理安排,满足城管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

此次培训市局认真策划,做了精心合理的课程安排。培训前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苏建东同志对全体参训学员进行了动员大会,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珍惜这次培训机会;二要加强学习,尽快掌握城管执法技能,提升业务知识水平;三要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城管队伍战斗力;四要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而后的课程通过对城管发展的历程的阐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讲解,各地执法实例的分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设等方面让每位参训学员都了解到城管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也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城管队员所肩负起的神圣使命和重要作用。

三 名师授课,交流经验,增强城市管理为服务人民,科学管理社会的重要内涵。

此次培训市局不但安排了本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为我们授课,还邀请了知名大学的教授学者来为我们讲解城管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事项和沟通方面的技巧,还邀请了苏州市局的相关领导和其他兄弟市城管领导为我们讲授他们在城市管理中的执法经验,取得的管理成果和探索前进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不同地方不同形式城管工作经验的交流,可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去伪存真,保留好的经验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从而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的制定出更合理,更科学,更适合本地管理的方法来,提高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此次培训业也让每位参训学员提高了全心全意服务人民,认真负责管理城市的崇高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全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社会长足进步保驾护航。

四 踏实工作,提升技能,不断完善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城管工作者。

在此次培训的总结大会上,苏建东副局长希望全体参训学员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城管工作岗位上扎实工作、爱岗敬业,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城管事业争做贡献。

确实,这一次培训难能可贵,倾注了市局领导的大量心血和精力,也让我从这次培训中学习到了很多专业知识,让我对城管工作信心十足,对工作前景十分看好。我会以此次培训为新的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踏实勤干,不断提升技能,完善自身素质,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城管工作者,不辜负领导,同事对我的殷切期盼和铮铮教导。

第3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非常荣幸参加这次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这次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内容丰富,都是在事业单位工作过程中必需的常识。这对我们新进单位的员工特别是刚刚毕业的新员工来说帮助很大。

通过学习应知应会知识,让我这个新平湖人进一步了解平湖、认识平湖,更好的融入到平湖的环境中去,为今后的工作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礼仪和沟通这两节课,让我学习了很多人际交往的常识,很多平时不注意的细节问题通过这两节课的学习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通过学习公文写作,让我比较系统的学习到公文写作的规范,这也是事业单位中会经常接触的基础工作。廉政知识的学习要求我珍惜岗位,善待人生,勤于学习,以德修身,实干为民,平安一生。

当然,在此次培训中体会最深的还是三个早上的劳动实践,通过这三天的劳动,让我深刻体会到了环卫工作的辛苦,我也用三天的实际行动向这些城市美容师表达了敬意。在劳动的过程中体会到让市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尊重城市美容师的劳动成果,只有共建共享,城市才会更加干净整洁。

城市的环卫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是与数字城管工作息息相关的一项内容。所以说此次劳动实践对于我——作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而言,更具有特殊的意义的。切身参与到环卫工作中,丰富了我的人生经历,更懂得了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我人生道路积累了宝贵的财富。

作为一名新招聘的工作人员,目前对工作岗位的了解还不够多,经过这次上岗培训,比较系统的学习了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常用基础知识和技能,也让我认识到了自身所存在的差距与不足。重要的还在于为我理清了方向,让我更加明确的了解了自己在新岗位上所缺乏的技能,以及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应该具备的素养。

对于今后如何做好工作,我认为应强化三个意识:

第一、强化服务为民的意识。在这次劳动实践过程中,深深体会了劳动的艰辛,同时我也在劳动过程中,与环卫工人交流,与社区居民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听取他们的意见,走基层,增感情。通过对他们的了解,也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第二、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城管局是行政执法单位,接下去我也会考取行政执法证,拥有行政执法权。那么如何运用好这项权利呢?这就要求我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行政。只有依法行政,公道正派,才对得起人民赋予我们的这项权利。

第三、强化终生学习的意识。科技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如果不想被飞速发展的社会所淘汰,只有不断的学习。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通过学习可以拥有更多的知识,在工作过程中也才有能力讲究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第4篇:城管培训心得体会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入执法一线调研,我们感到,作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只有进一步转变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一)转变执法方式。城市管理工作实质上是人对人的管理,在执法实践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执法,把人性化管理贯穿于执法活动始终,处处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是以管理者为本。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知识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同时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完善配套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纪律严、作风实、业务精的城市管理综合法队伍。另一方面是以被管理者为本。要不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二、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城市管理是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创新管理机制,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推进宣传教育机制创新。要加强城市管理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对市民的行为引导。一是强化新闻舆论引导。执法部门要加强与新闻传媒的沟通,采取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制作城市管理公益性广告、定点定期宣传等形式,占领舆论主阵地,营造舆论氛围,一改目前城管执法负面消息满天飞的局面,从而在全社会树立正气,提高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知度,提高正面效应。二是与社区、街道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教育引导。社区与市民的接触更多一些,更了解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需求。城市管理部门要利用好社区这一平台,积极进行城市环境意识教育,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三是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把城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从年轻一代抓起,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城市环境观念、城市公德意识。

(二)推进内部管理机制创新。执法效能低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产生的根源说到底还是内部管理机制落后。没有规矩,难成方圆。如果说:没有严明纪律的军队是一盘散沙的话,那么没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也绝不可能完成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重任。因此,必须把执法部门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以下四种机制:一是责任机制。要着眼工作需要,细化科室、大队和个人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名干部、每一个科室、每一个大队、从而形成自上而下的责任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运行管理模式。二是用人机制。城市管理所有工作都是由人来完成的,没有人才的团队,很难成为强势的团队。要积极营造以有为争有位的良好氛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唯身份论、积极为能干事、会干事、肯干事的人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三是内部管理机制。要建立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队伍,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四是监督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评比检查制度,推进考核奖惩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拓宽综合执法工作外部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推进管理方式、运行模式创新。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管理方式、运行模式,主动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才能提升管理效益。一是要主动适应管理对象多元化趋势,大力推行分类管理。要针对不同管理对象特点,细化管理目标责任,制定个性化管理措施,及时将各类违规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如针对占道经营行为反复性强的特点,可采取引摊入市静态管,区域监控集中管、全方位巡查动态管、处罚取缔严格管的方法;针对违法建设利用节假日集中突击建设的特点,可采取错时上岗、落实网块管理责任制,增强日常巡查管控,加大治理查处力度,降低案件发生率。二是要着眼构建和谐社会需求,创新思想工作模式。对一些违法违章行为相对突出的难点户、钉子户要坚持中队长、大队长、局领导逐级见面制度,定期走访,进店入户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提高相对人自率意识,及时化解管理与被管理之间的矛盾,减少工作难度。三是开展多层次示范户、示范单位和示范路创建活动,提高管理效能。要通过采取入户宣传、领导见面、点位考核以及强制取缔等多种举措,加强对重点点位的治理力度,变难点为示范,达到以点带面,以重点带一般,以局部带全局的管理效果。四是要立足提高处置能力,努力改进勤务工作。在违章易发点位要逐步建立固定执勤点位制底;在商业繁华地段应逐步推行机动巡查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时上岗、占位式管理措施,做好违章行为多发路段管控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队伍建设是强基固本工程,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始终把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作为立局之本,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维、发展的办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注重固强补弱,打牢基础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基本思路,下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最需要、自身素质最弱的能力素质补上去,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做“三熟悉、四会”,三熟悉,即:熟悉城管职能、熟悉行政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四会,即:会法言法语、会调查取证、会做思想工作、会案卷制作。

(二)着眼岗位需求,增强必备素质。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标准,每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要具备与本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素质。要盯着职责“补课”和“充电”,领导干部要着重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协调控制能力,执法队员应着重提高依法行政和办案能力。

(三)创新学习方式,提升整体素质。要提升自身整体素质,必须切实把自己紧缺的素质内容搞清楚,把面临的突出问题搞清楚,把解决的思路办法搞清楚。一要做到围绕重点学。要结合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学习共同的、了解相关的、精通本职的,不断完善充实理论底蕴,提高工作能力。二是要针对课题学。要结合城市管理工作服务全区发展的要求,找准努力方向;三是要结合实际学。要把本职岗位作为提高素质的主要平台,注重在实际工作中强化素质。

篇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
2016城管局廉洁执法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为期五个月的严肃查处执法执纪部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执法单位的职能作用,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为目的,以专项活动为载体,以执法办案为抓手,集中查办一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广泛关注的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局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的能力,进一步营造廉洁执法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加强。专项活动中,重点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执法不公开、执法水平不高和案结事不了等问题;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行为随意性大等问题;紧紧围绕容易出现问题的执法岗位和关键环节,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管理,以公开促公正,以制度保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执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组织领导

区城管局成立城市管理领域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滨湖办、环卫服务中心、文管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推进落实和举报受理查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专项活动推进,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确定一名专项活动联络员,配合办公室开展专项活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各二级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

四、方法步骤

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从5月下旬开始到8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1日)。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学习市政法委关于开展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专项活动的通知,制定活动方案,查摆问题;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做好专项活动前期准备,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6月1日-6月10日)。加强教育培训,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活动主动性、积极性。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省、市、区有关预防腐败、廉洁从政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范执法、务实为民教育培训和理想信念、工作作风等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法治观念;开展典型案例教育,赴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专题教育、培训,使得广大城管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执法、执法为民的理念。

第三阶段,查摆查办(6月11日-7月1日)。在前期动员部署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基础上,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工作实际,围绕“权力”运行,查找所在部门的风险源点。各二级机构、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查,同时,科室、大队、滨湖办、环卫中心、文管办之间开展问题互查互帮,从中排查“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行政许可事项做到高效、便民,既不人为提高标准,也不人为降低标准,杜绝吃、拿、卡、要;行政执法实现“四个标准化”即工作职责(角色分工)的标准化、执法程序的标准化、案件处罚的标准化、考核考评的标准化。通过高效的运转机制、规范的执法流程、严格的处罚程序、合理的自由裁量以及司法强制的有力支撑,不断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养;对于在执法过程中暂扣的物品或者行政处罚中没收的物品建立登记上报制度,各二级机构每周将暂扣或者没收的物品建立清单,上报到局执法科;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事项,做到件件有查处,事事有档案。局设立专项活动举报电话和邮箱,在网站公开受理群众举报线索,做到有案必查,以查办案件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体现和提升专项行动的成效。

第四阶段,建立完善制度(7月2日-7月31日)。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结合前期活动开展发现的问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坚决堵塞城市管理领域发生各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漏洞。同时,要围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等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一是执法活动公开制度,对较大金额的行政处罚以及违法建设问题的查处等案件的内容、依据、结果进行公开;二是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案件的群众公议制度;运用微博等自媒体进一步拓宽外部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渠道;完善执法活动内部报告、审查、信息共享监督机制,强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制度;三是执法责任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的工作意见,明确执法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和责任边界,进一步落实执法工作责任,实行执法责任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四是审批(核)责任制度,审批(核)事项具体承办科室工作人员及科室主要责任人要对审批(核)事项依法依规严肃认真把关,并对审批(核)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审批(核)意见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五是廉洁办事制度,建立向社会公开执法纪律和执法质量承诺制,对所有审批环节、执法环节等工作事项,执法人员务必廉洁自律,不接受任何吃、请、送,建立个人廉洁档案,作为评先评优及提拔任用重要依据。

第五阶段,总结检查(8月1日-8月31日)。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8月15日前报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活动开展得力的部门予以表彰,对敷衍了事、不按要求开展专项活动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同时,对发现有“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未得到查处的,监督查处到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二级机构、局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重大意义,各部门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成员,要统筹安排好专项活动事项与日常工作,明确任务,抓好落实,及时报送各类材料,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展开。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报刊、网站、简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各职能部门要确定专人报送活动工作动态和成果,努力为专项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督查检查,确保实效。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二级机构、各科室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组织开展互查。通过加强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稳步推进专项活动开展,确保工作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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