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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2016-08-29 09:46:5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共6篇)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目录一、章程▪ 暂行办法• • • • • • • • • • • • • 2 ▪ 对象方式• • • • • • • • • • • • • 2 ▪ 支持条件• • • • • • • • • • • • • 2 ▪ 标准规模• • • • • • • • •...

篇一: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

目录

一、章程

▪ 暂行办法• • • • • • • • • • • • • 2 ▪ 对象方式• • • • • • • • • • • • • 2 ▪ 支持条件• • • • • • • • • • • • • 2 ▪ 标准规模• • • • • • • • • • • • • 3 ▪ 申报下达• • • • • • • • • • • • • 3 ▪ 监督管理• • • • • • • • • • • • • 4 ▪ 附则

二、补贴标准• • • • • • • • • • • •4 ▪ 2013年前国家级补贴标准 • • • • • • • • • • • • • • • • • • • 4 ▪ 2013年-2015年国家级补贴标准• • • • • • • • • • • • • • • 5

三、 编制提纲

▪ 基本情况• • • • • • • • • • • • • 5 ▪ 总体目标• • • • • • • • • • • • • 5 ▪ 工作计划• • • • • • • • • • • • • 6 ▪ 保障措施• • • • • • • • • • • • • 6 四、通知• • • • • • • • • • • • • • • 6 五、最新资讯• • • • • • • • • • • 7 六、最新消息• • • • • • • • • • • 7 ▪ 政策普及• • • • • • • • • • • • • 7 ▪ 新能源• • • • • • • • • • • • • • • 9 ▪ 达成共识• • • • • • • • • • • • • 9 七、催化剂• • • • • • • • • • •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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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章程

暂行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 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对象方式

第四条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 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支持条件

第七条 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

(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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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 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标准规模

第九条 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 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申报下达

第十二条 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 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 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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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 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补贴标准【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2013年前国家级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 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 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 补贴60000元。

2013年-2015年国家级补贴标准

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现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都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80≤R<150公里每车3.5万、150≤R<250公里每车5万、250公里≤R每车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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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纯电动客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按其车长划分,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标准为30万至5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则补助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15万元。)

3编制提纲

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

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

工作计划

按年度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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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吉政发〔2011〕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要求,我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其中,第一批次推广1600辆,主要包括:乘用车843辆、客车554辆、专用车203辆(一汽轿车现有30台电动轿车在厂内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同时,建设满足1600辆新能源汽车充电的充电站、充电桩群。

二、任务分工

(一)组织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加快推进技术研发攻关,不断提高产品性能,促进对外合作和产业联盟,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规模优势、布局优势。(牵头部门:市工信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南关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净月区管委会、汽开区管委会、长春供电公司)

(三)组织和推进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技术攻关,设立科研专项,引入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在重大科研专项的产业方面,加大扶持力度。(牵头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每季度将市交通局审核通过并经市工信局备案的生产、销售企业提供的实际销售数据及相关购买、注册登记等资料进行确认和审核,上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交通局、相关企业)

(五)研究制定在我市商业、住宅等建设项目中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规定。(牵头部门:市规划局,配合部门:市建委、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长春供电公司)

(六)长春供电公司负责充电网络建设的各项供电服务。

(七)完善并细化我市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规划,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公共充电基础布局专项规划,合理安排充电基础设施数量、网络布局和实施进度。(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规划局、市建委、长春供电公司)

(八)负责审核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申请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的数据资料;负责申请、拨付、监管国家和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并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方案,组织落实国家和地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牵头部门: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市科技局、市交通局、相关企业)

(九)建立新能源汽车车辆落籍绿色通道,方便生产、销售企业,以及用户办理登记、注册业务。制定新能源汽车通行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上线运行。新能源汽车上路行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同时,在新能源车辆交付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根据时间节点,分解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收集并通报。

三、车辆采购及购车资金拨付流程

(一)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资金拨付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执法单位,以及公交、环卫等公共领域的购车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区级机关购车资金除去国家和省、市补贴外,其余由区级财政自行承担。其中应由市级财政拨付购车资金的,由市财政局负责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应由区级财政拨付购车资金的,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对于企业和个人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除去国家和省、市补贴外,其余购车资金由企业和个人自行承担。

(二)新能源汽车采购流程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与用户签订购车合同,并附带经过双方签字确认的技术协议。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协议、交货期等条款组织生产。 根据车辆完成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用户协商,按批次向用户交付车辆,用户应及时配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办理与车辆交付相关的业务。

用户提车后于1个月内,向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提供用于申请国家及地方补贴资金的相关资料。

四、补贴资金拨付流程

按照财政部等4部委有关规定,生产或销售企业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的金额售车,消费者按国家和地方补贴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每季度末向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申请国家和地方补贴资金,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销售给单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销售给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车辆买卖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凭证、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

以上资料经市交通局审核后,由市工信局备案并提供给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审核后,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按季度呈报上级科技、财政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长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姜治莹任组长,常务副市长肖万民,副市长孙亚明、白绪贵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房地局、市公用局、市园林局、市市容环卫局、长春供电公司组成。领导小组第一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

产业链形成;第二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做好推广目标的分解和落实。

(二)政策保障

1.政府涉及新能源汽车推广职能的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机构)及用户提供快捷的服务。

2.加大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在车辆更新过程中,凡属地方财政支出的,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3.鼓励出租车行业使用新能源汽车。

4.鼓励社会资本成立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

5.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对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补助政策,在此基础上,对采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政策,省、市两级政府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6.供电部门和相关企业应组建专业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对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建设符合扶持条件的充电设施,地方财政给予资金支持;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对新能源公交车实施财政补助。

7.新能源汽车充电电价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4〕1668号)和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财〔2014〕1069号)文件执行。

(三)充电桩建设

1.购买新能源汽车,拥有长期固定车位的,供电部门和物业公司应为车辆安装充电设施提供必要的服务。

2.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建设用地新建充电站的,可采用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政府提供独立新建的充电站用地,按城市规划确定的用途管理,应采取招标拍卖挂【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牌方式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可将建设要求列入供地条件,底价确定可考虑政府支持的要求。

3.进一步简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行政审批。采用一站式审批服务流程,通过绿色通道加快相关手续的办理。

4.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5.支持小区内充电桩布局建设。将充电设施场地和供电装置纳入新建和改造小区建设标准予以考核验收。

6.编制中心城区公共充电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专项规划指导下,在大型商场、停车场、医院、学校等开展公共充电桩建设,鼓励单位自建,适度超前布局,加快推进建设步伐。

7.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自行建设充电桩。

(四)安全及服务保障

建立由车辆运营、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组建新能源汽车公共服务平台,全面采集运行车辆的动态数据,监控车辆的运行状态。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要全部安装车载监控系统,实现车载实时通讯。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要建立售后服务及充电设施保障体系,制定完善的运行保障预案。供电部门要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专职队伍,建立充电设施检查、维护、维修制度,保证充电设施的完好。

篇三: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201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公共领域先行,多种模式推进”的思路,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需互促、良性发展。

二、发展原则

(一)统筹协调,持续发展。正确把握产业现状与远期规划、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与后续管理的关系,做到稳妥有序、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政府先导,市场跟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引进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推广应用,带动产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带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布局和规模扩张。

三、推广应用的目标计划和重点领域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全市生态文明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有效缓解能源消耗和环境排放压力。2016年,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依据省政府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安排400辆,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领域

2016年重点在公交、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突出示范效应,建设新能源公交车示范线,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清洁乡镇建设,在城乡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

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启动商业化推广试点,聚焦物流配送终端最后一公里,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终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

扩大在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二)充换电设施建设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今年,按照保障运转原则,重点由各新能源汽车应用单位,做好各自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

四、支持政策

对本市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国家财政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号)执行;省财政补贴按照《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财工贸〔2016〕19号)执行。

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负责,制订出台《2016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购置新能源汽车按省级财政补贴的1.5倍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级财政补贴同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辖市要根据此原则,尽快出台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各辖市区(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分别见附件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计划执行和资金补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总结。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卜晓放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徐志伟、市财政局副局长严明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大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保障措施

1.强化行政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交、环卫、物流等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要带头购置新能源汽车。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企事业单位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与现有运营车辆享受同等待遇进入运营领域,城市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

2.探索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3.扶持产业发展。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关键核心部件与整车配套发展,促进全市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协作。

4.建立监测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跟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营、安全和服务情况,对维护保养和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形成新能源汽车运行效果评估体系。

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由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车辆运营、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监督考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年度预算等情况,加强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信息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补贴资金兑现、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和考评。

篇四: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2015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第1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青海省西宁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字[20XX]8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XX]155号)、《关于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咨询意见的函》(国科体函[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辖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湟源、湟中三县及建设中的海湖新区,总面积7690.4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2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1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是一个由汉、藏、蒙、回、撒拉、土族等3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城市,也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超百万的中心城市。

西宁地处“唐蕃古道”和古“丝绸之路”南路,是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农业区与牧业区、汉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结合部,是古代东西交往的必经之路。市区平均海拔2275米,平均气温7.7摄氏度,年均降水量425毫米,冬暖夏凉,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夏都”。西宁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西宁市是青藏高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产业重镇,形成了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为主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日臻完备,工业基础较为雄厚,产业门类比较齐全,铝锭、特钢、铁合金、数控机床、明胶、藏药、藏毯、特色农畜产品等在全国乃至世界都享有一定声誉。有色金属、冶金、医药、建材、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轻金属、硅材料和中藏药为重点的新型产业群正在崛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已在全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技术创新中发挥了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农牧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20XX年,西宁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28.2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4.5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8.7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21元。西宁市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奠定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坚实基础。

(二)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20XX年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明确要求围绕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全面推进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西宁市的科技创新工作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青海省科技厅的充分肯定,分别于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三次获得科技部授予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20XX年8月,西宁市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列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为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有一定基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西宁市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行业和企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西宁地区现有科技型企业73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3个,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个,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其中国家创新型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3家,国家级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企业孵化器4个,培养和聚集了一批科技和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了一批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目前,有高等院校8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所、省属科研院所34家,并有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青海盐湖研究所。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33万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1.84万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170人,中级职称以上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人员1925人。

2.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20XX年7月,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青海首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年来,开发区按照“一区多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产业互补、特色鲜明”的要求,整合工业园区资源,优化工业布局,建立了包括东川工业园、生物科技产业园、甘河工业园、南川工业园四个园区的“一区多园”管理体制。20XX年12月,开发区被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六部委批准为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20XX年,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成为青海省首个被国家命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20XX年1月,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东川工业园为“西宁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XX年11月,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形成冶金、化工、新材料、医药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承担着全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要载体的作用。园区总占地面积达36.82平方公里,累计批准入驻企业和项目1263个。20XX年,西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7.4亿元,占当年工业增加值的6.32%。

3.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大,科技项目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

“十一五”以来,西宁市大力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口与健康、城市发展、民族文化、新型工业化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的研发、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有力促进了全社会科技进步。 “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共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55项,累计投入本级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924万元。争取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62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405项,争取部省级科技专项经费1.13亿元。实施的项目中,工业490项,农业132项,吸引社会资金11.4亿元。目前已完成市级科技项目136项,产生经济效益12.2亿元,实现利税3.63亿元,增加农民收入5.7亿元。西宁市登记科技成果103项,其中省级成果57项,有10个项目获得青海省科技进步奖。

4.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突破,工业发展基础更加巩固

近年来,西宁市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对制约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了重点研究和攻关,使优势特色产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夯实了全市工业发展的基础。其中,通过对铝、铜、铅、锌等初级产品深加工技术的重点研究,解决了生产回收率低、生产工艺老化等技术难题,提高了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通过对多晶硅提纯、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技术攻关,带动了本地光伏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中华被毛孢发酵菌丝繁育、沙棘5-羟色胺研究和枸杞籽油提取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市生物资源开发利用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采用一系列先进技术,研发出了压缩式垃圾车、沙棘系列、枸杞系列等一批特色产品,被认定为20XX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铅冶炼节能减排技术、锌浸出渣回收精铟技术、高含盐含氯明胶废水光合细菌处理工艺等29项关键技术的研究,降低了全市经济发展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环境效益。

5.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农业科技推广成效显著

近年来,西宁市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重点实施了农作物良种工程。全市五年内累计引进示范推广小麦、杂交油菜等特色经济作物优良品种180余个,建立了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品种的更新换代,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推广了杂交油菜、马铃薯、蚕豆标准化栽培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60余项,使主要农作物产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提高了21.5%,油料单产增加了22.8%,蔬菜亩产达到2635公斤,效益处于全省前列。在畜牧业方面,重点进行了畜种改良及繁育,建立了牛羊育肥、优质肉羊、肉牛及奶牛规模养殖示范基地,使得全市畜牧业在规模和效益上都得到了大幅提升。通过组织实施“青藏高原牦牛、藏羊有机产品产业化生产技术示范 ”、“牦牛骨提取蛋白小分子肽研究”、“青稞燕麦方便粥系列产品开发”等农业产业化专项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开发出了沙棘系列产品、软包装牛羊肉系列产品、油菜籽色拉油等名优品牌和地方特色产品,实现了资源的加工增值和农牧民的增收。

【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6.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功能建设,密切中介机构与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是提升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目前,西宁市已初步建立了有利于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了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造就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日趋完善。西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西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西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宁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西宁技术市场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十二五”期间,西宁市科技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及社会争取国家及省上项目150多项,争取资金2180万元。建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和东西部技术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开辟了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广泛合作的渠道,在生物医药领域建立了“基地+平台”的合作模式。西宁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科技部首批22家工业设计联盟试点单位之一。

(三)优势特色突出

西宁地处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积淀使这里自然资源丰富,多元文化汇萃,为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1.矿产资源丰富

青海省拥有被誉为“聚宝盆”的柴达木盆地,石油、天然气、钾盐、铅锌矿、铜矿、石膏、硅石、铁矿、金矿、煤炭和制碱用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为西宁市延伸相关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为我国重要的铅、锌、铜、铝等有色金属和钛、镍、铟、金、银等稀有金属冶炼及产业延伸加工生产基地,提供了资源保障。

2.生物资源独特

青海有着极为丰富和独具特色的高原动植物资源,药用动植物天生具备抗高寒、抗缺氧、抗疲劳的生物特性,特别是一些特产药材具有很强的药用价值,如大黄、麝香、冬虫夏草、麻黄、贝母、鹿茸、藏茵陈、锁阳、塞隆骨、红景天、秦艽等。丰富、宝贵的中藏药资源,对于西宁市进一步发展壮大中藏药产业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3.光伏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青海硅矿石资源丰富,硅矿石储量在10亿吨以上。西宁市发展光伏产业可以就地取材,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青海省还是中国电力富裕、电价最低的省份之一,充足的电力供应为西宁市发展太阳能光伏硅材料、铜箔、铝镁合金等新材料产业预留了宽松的电力保障空间,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4.藏毯和民族饰品加工业基础雄厚

依托青海丰富的牛、羊毛绒资源,西宁市现已初步形成以藏毯生产为龙头的毛纺织产业集群,构建起了洗绒(毛)藏毯产业链。一年一度的国际藏毯博览会正在将西宁打造为世界藏毯生产集散基地和“世界藏毯之都”。同时,西宁还是汉、藏、回、土族、撒拉等多民族聚居地和多宗教交汇地,丰富的民族宗教文化使西宁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民族饰品、宗教用品生产基地,为今后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5.高原农业特色明显

西宁地处高原,气候冷凉,绿色无污染,既适合发展夏季反季节蔬菜、食用菌、冷凉型球根类花卉等产业,也有利于发展生态农牧业,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同时,得益于独特的气候环境,西宁周边地区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优质油菜、马铃薯、蚕豆、蜂蜜生产基地,为未来西宁特色农牧业的精细化、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主要制约因素

近几年西宁市总体经济实力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科技创新能力、制度环境、服务体系等方面都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但还应当清醒地看到,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源头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关键技术缺乏,高端创新人才不足,综合经济实力、创新能力比较落后等不容忽视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育不足,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偏少,多数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价格竞争、成本竞争阶段,主要还是靠市场低水平的需求拉动,技术水平薄弱,缺乏创新意识,难以承担起创新主导角色,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

2.创新投入不足

西宁市地方财力较弱,引导全社会创新投入的财政资金有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和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企业缺乏增加创新投入的能力和积极性。

3.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缺乏

由于工资待遇、研发环境、发展空间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西宁市无论是科研单位还是大型企业,目前都普遍缺乏科技创新领军人物、高层次专家、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致使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长期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人口、资源、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缓解。

4.科技基础条件薄弱

受投资能力的限制,西宁目前支持研究、开发、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还比较薄弱,许多大型科研项目无法在当地进行,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5.产业基础薄弱

西宁地处西部偏远省区,远离国家主体市场,无论是纺织、机械、食品加工业等传统产业的发展,还是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中藏药产业、藏毯产业等新兴特色产业的壮大,都缺乏广阔的市场空间,难以在全国市场份额中占有一席之地,难以产生必要的规模效益,科技创新缺乏载体和突破口。

二、试点目标

西宁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参考国内其他典型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目标是:

至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符合“四个发展”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体制机制、科技、产业、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初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青藏高原区域创新中心。使西宁市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科技综合实力在全国有较快的提升,科技发展支撑条件明显改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进一步发挥,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

(一)科技投入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市本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每年保持持续较快增长。至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R&D)占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0%。

(二)科技产出大幅提升

至“十二五”末,全市组织实施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重大科技项目50项,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研究开发中心30个,与省内外30所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科技成果登记量每年增加1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比“十一五”末提高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0%。

(三)培育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至2015年末,西宁地区进入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达到300名左右,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骨干人才达到3000名左右,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40000人左右。

(四)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至2015年末,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建成8个左右具有显著聚集效应和较强辐射能力的产学研创新基地,形成3?4个以光伏太阳能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为核心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三、工作思路

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第二个十年规划和国家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乘势而上,抢占创新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提高发展层次和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省会优势,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重点,以实施“5568”创新工程为主要任务,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集成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改善基础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快掌握优势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努力构建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通过5~10年使西宁市成为全省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率先试验区和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区,全省乃至青藏高原资源开发、生态建设、自主创新、维护稳定的服务保障和科技研发基地,全国有影响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四、主要任务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实施“5568”创新工程,即“5个行动、5个平台、6个专项、8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一)推进“五个行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特点及发展阶段,以及不同领域对技术发展的需求,积极与国家、省科技专项配套衔接,整体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全面提升西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技术水平。

1.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

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园区工业为基础,打造产业技术联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使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带动我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推力”,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培育4~5个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初步建成西宁国家级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风能产业基地、锂电产业基地,实现产值280亿元。依托青海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优势,重点发展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力争“十二五”末,产值达到100亿元,使西宁市成为西部重要的新材料产业的研发、生产基地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

2.实施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着重延伸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链、盐湖化工产业链、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煤炭深加工产业链、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等。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工业科技创新能力,使特色优势产业成为支撑西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重点企业、区域优势行业技术研究有新突破,工艺技术明显提高,资源深加工产业的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大中型企业生产装备应用微电子和信息技术的比重达到70%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

3.实施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

运用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按照优质化、园区化、设施化、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创建以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成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农牧业科技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积极培育科技型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生产、科普教育、观光、休闲等功能,大力发展绿色和生态观光农业,走具有西宁特点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力争到2015年,良种工程实施面积达到8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面积达到70%以上,畜牧良种比例达到85%以上。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以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70项,不断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每年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300期。

4.实施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加强科技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手段,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功能品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水源保护、小流域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能源结构调整等领域的研究,推动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70%。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10项西宁地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增强人口素质,积极推进远程医学会诊、卫生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卫生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林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有关种苗花卉、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科技研究项目15项,提高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5.实施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

坚持把开发创新人才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来抓,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人才,构筑人才高地,增强科技人才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的智力支撑作用。以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及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等为依托,以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为支撑,采取科技人才团队引进、核心技术带动引进等引进方式,抓紧培养引进紧缺人才,重点培养引进拥有关键技术的项目带头人、产业化领军人物及其团队。加速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高原特色动植物产品精深加工等绿色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冶金化工、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生态建设等专业技术人才群体。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创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提升全社会的整体人才保障水平。力争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万人左右,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布局的高密度、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高水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高对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高活力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出的高效率,为打造一批支撑我市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提供坚实保证。

(二)打造“五个平台”,为区域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撑

在政府、企业、科研、金融、中介等各主体间建立起紧密的合作网络关系,着力打造或搭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完备、运转高效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等五个平台。推进资源共享,增强服务有效性,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技术交易成本,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1.打造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

以现有的西宁地区担保融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为依托,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促进科技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大对科技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发展支持科技产业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建立咨询服务系统,努力建立市级风险投融资机构,为科技创业型企业提供注入创业引导资金、科技项目贷款贴息等科技投融资服务。通过引进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相关服务。

2.打造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

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优势资源,积极引进本地急需的科技资源,使产学研资源充分对接,形成资源共享的产业链条,运用网络技术,整合和利用国内外科技文献、相关数据/信息、动植物种质资源等科技资源,搭建基础性、战略性的具有信息共享、技术设备共享、科技成果推介等功能的服务平台,为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3.打造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

扶持和培育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技术评估与咨询、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成果交易税费减免等业务,形成功能完备、开放高效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为中小企业的技术交易、产业技术转移提供服务。

4.打造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

围绕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按照政府政策引导、产学研联合、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技术创新集成和育成平台,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科技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能力。

5.打造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对西宁市科技资源配置及相关管理流程进行整合与优化,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科技计划与执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稽查系统、科研条件管理系统、基本科技建设管理系统、评估评价系统等,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实施“六个专项”,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

以重点解决产业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为目的,组织实施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藏毯与纺织、民生科技等六个科技专项。以科技专项实施为突破口,整合省内外科研开发力量,统筹协调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强化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和创新动力,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

1.新能源科技专项

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新技术、风能发电技术的研究和规模化应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积极筹建晶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光伏平衡部件等领域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设立太阳能发电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太阳能光伏产业示范项目,加快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优先发展第一代晶硅电池,同时开始启动第二代薄膜电池,配套发展上游的碳化硅刃料、光伏玻璃、EVA薄膜、电子气体、高精度铝合金组合件等原材料产品,延伸发展产业链下游的各种光伏系统集成产品。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主要生产风电整机,适当发展配套的零部件制造。稳步推进非粮生物燃料试点及产业化示范,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2.新材料科技专项

加快具有资源优势的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引进吸收电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关键技术,力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提供技术支持,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一是以碳酸锂为基础,着重发展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二是加快LED材料和芯片项目建设,保障材料供给和对LED照明产业发展的支撑。三是积极发展电子薄膜材料,开发生产高纯硅、电子铝箔和铜箔等薄膜材料,积极延伸产业链。四是以碳酸锶产业为基础,继续开发并形成年产6万吨锶铁氧化体生产能力。五是发展以金属铜为主的高性能电子导电材料,开发单晶铜等相关产业和项目。六是积极发展铝镁合金、铜合金及铝基、铜基复合材料等高强、耐热、高韧性新型合金材料。七是大力发展碳酸钙晶须等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八是围绕盐湖资源深加工发展阻燃剂、有机硼、无机硼等化工新材料。

3.装备制造科技专项

依托重大项目,推进技术装备自主化,实现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重点突破,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形成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输变电、石化、环保成套设备,轨道交通、钻井设备,大型机械、数控机床、汽车、重大医疗仪器、农牧机械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鼓励和支持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鼓励建立与装备制造相配套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着力培育产业集群。

4.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科技专项

大力发展城郊型精品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坚持用工业的理念、生态的要求、园区的模式,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支持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发展现代制种、节水灌溉、绿色肥料、生物防治、高效设施配套技术,全营养饲料、标准化养殖等技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特色生物资源的生产和精深加工。围绕冬虫夏草、沙棘、枸杞、菊芋、亚麻、牦牛、明胶等生物资源,加强人工抚育、原料基地建设、功能开发、活性成分提取及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的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加快中藏药现代化,研发中藏药新品种、新剂型,实现从原料---药品---市场的标准化、无害化。采用现代分离提取技术开发生物医药材料与特种功能产品,大力提升生物技术创新能力。

5.藏毯与纺织科技专项

按照建设“世界羊毛地毯制造中心”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地毯设备和电脑横机,以现代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逐步扩大藏毯(地毯)生产规模,淘汰手摇横机,解决纺织行业自动化程度低的实际问题,推动青海藏毯和绒纺等纺织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藏毯企业加快建设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重点支持新型喷染和动物、植物、人工纤维合织等工艺的开发应用。加快引进和推广提、绣、贴、割、剪、印、整等新技术,提高“选?洗?梳?纺?染”产能和工艺水平。推广高效短流程、无水或少水印染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自动控制水平。

6.民生科技专项

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核心,建立治理污染、降低消耗、改善生态的技术体系,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大节能技术攻关,加快技术集成,着力研究和示范推广废弃物(副产品)的减量和多级利用技术。积极推广清洁技术、节能节水技术、低碳技术,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扩大西宁循环经济试验区和试点企业范围,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撑与示范。

发展社会事业中的信息支撑技术,开发信息通信服务、网络教育基础工程、数字广播影视服务系统工程、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政府综合服务支撑平台等,加快 “三网融合”。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社会治安、犯罪、事故的监督与控制,完善西宁市公共安全技术体系,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发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运用现代技术,开发具有传统文化和民间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进一步拓展“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品牌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将西宁打造为全国重要的藏族歌舞之乡、佛教用品生产基地、民族饰品生产基地和昆仑玉营销基地。

(四)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增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集成优势,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1.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青海聚阳能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鑫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省内外院校和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2.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晶珠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3.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康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青海金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4.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西宁地区的装备制造企业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美国、韩国等国外科研机构合作,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5.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南川工业园区的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大自然地毯纱有限公司和青海雪舟三绒集团等企业,加强与大连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大连光明化工研究设计院等国内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6.构建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甘河工业园的黄河水电再生铝业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等有色金属企业加强与中南大学、贵阳铝镁设计院等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构建以铝、铜、铅、锌为主的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7.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可可西里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与北京食品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8.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东川工业园区的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普松电子科技(青海)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以西宁市市长为主任,主管副市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主任,科技、发改、经委、农牧、林业、环保、卫生、教育、统计、工商、财政、人力资源等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西宁地区的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主要领导为委员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协商省科技厅把推进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作为部省会商优先议题,在项目、基地、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属各有关部门实行整体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从经济、科技、管理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形成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西宁市如期实现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发挥政府投入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

切实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坚持把财政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公共科技活动,以及用于支持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积极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建立市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市、县(区)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保持持续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鼓励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创新项目和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

(三)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加快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创新基地的建设,集聚企业创新资源,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筑和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制定“西宁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运用政策引导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促进技术研发联盟等多种组织形态和产学研结合等多种合作方式的形成与发展,使科技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科技人才政策,用好现有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培育未来人才。开展创新教育和培训,为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机会,以爱才之心,用才之智,形成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氛围。加强与全国人才网络的互联互通,更大范围寻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原则,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让更多的省外高级人才通过短期聘用、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项目承包等方式为西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逐步加大政府科技奖励力度,用有竞争力的制度造就有竞争力的人才,不断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培育一批有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服务能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五)重视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

成立西宁市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制定“西宁市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科研机构、市民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产业化优惠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创新主体把知识产权应用纳入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六)大力培育城市创新文化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和倡导“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和“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加大对科技创新典型事例、典型项目、典型人物的宣传。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敢冒风险,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七)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加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建设“西宁市大型仪器协作共享网络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协调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跨体制的创新合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增强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谋发展的内在动力。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手段,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发展环境,围绕特色资源和支柱产业,着眼于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整合并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引导国家及地区外的创新资源参与本地区资源配置。

(八)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省市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将西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纳入全省的产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争取省上尽可能地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布局在西宁,提升西宁市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发挥西宁市在全省科技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

(九)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和考评体系

把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西宁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将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各项任务的考核指标,建立跟踪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做好数据积累和相关准备工作,每年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六、进度安排

根据目标要求和基本思路,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度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全面推进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要素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合作开放、互动充分、体系完备的西宁科技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研发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产品,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一批自主创新研发机构,造就一批创新性强、经济效益好、产业化特色鲜明的科技企业,培育若干个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特色突出的知名品牌。关键技术自给率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一是制定和完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创新型城市各项试点工作落实和开展,取得初步的成效。二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的统一部署,明确具体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较为浓厚的创新氛围。三是依据《实施方案》建设的重点,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提升发展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落实“5568”创新工程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创新体系,提升集聚创新资源能力,建立内生驱动创新模式,弘扬创新文化,充分激发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在科学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育、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并取得一系列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大力推进并把西宁建设成为全省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使其成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青藏高原一流、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发展试验区、先进产业聚集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成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通过工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社会领域科技进步,努力将西宁打造成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环境和谐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加强对弱势项目的督导检查,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自评检查工作,确保我市通过创新型试点城市的验收,并接受科技部的考核和检查。

第2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促进城市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加快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创新发展现状

唐山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重工业城市,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总人口729.41万,20XX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81亿元,全部财政收入413.3 亿元。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开放创新、富民强市,把新唐山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总战略和总目标,按照“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积极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重大科技支撑项目顺利实施。20XX年以来,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支撑、创新基金项目124项,其中300km/h高速动车组现代集成制造系统、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和钢渣改性气淬处理关键技术等17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取得显著成效。

2、新型政产学研协作模式率先突破。我市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建成了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这是中科院在我国北方地区建立的第一家与地级市合作的技术研发与转化机构。20XX年以来,共安排科技三项经费4000万元,专项支持技术转移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该中心与企业合作研发的一批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 年底,我市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有42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农业产业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100个;拥有本科院校4所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形成了支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程化研究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被确定为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城市、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等。20XX年进入中国城市综合创新能力50强。

4、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实施了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培育与产业化引导工程,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20XX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为190亿元和67亿元,增速达到22%以上。唐山轨道客车有限公司成为国家首批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城市、国家钢铁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陶瓷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焊接产业基地、国家高速动车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先后落户我市。

5、创新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制定实施了《唐山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唐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唐山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法规和文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优势特色

唐山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具有以下优势:

1、全国首个科学发展示范区的建设。20XX年XXX总书记视察唐山,提出了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战略构想。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以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四城一河”建设、城乡等值化、社会治理和谐化为重点,要求必须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传统发展方式,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创新驱动,推动唐山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出了明确的方向。随着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已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

2、以曹妃甸为龙头的唐山湾“四点一带”的开发建设。曹妃甸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是环渤海地区的“黄金宝地”和“耀眼明珠”。以曹妃甸新区、乐亭新区、丰南沿海工业区和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构成的唐山湾“四点一带”的开发建设已进入大规模产业聚集的新阶段,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技术运用、技术集成、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强、拉动辐射效果明显的优势,使之成为引领带动全市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示范区和辐射源,为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

3、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唐山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毗邻京津,有利于接受技术辐射带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随着曹妃甸大港和唐山机场的开发建设,将形成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辐射到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为跨区域、跨产业的资金合作、技术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环渤海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都市圈的快速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成为环渤海及东北亚地区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提供了重大机遇。

4、雄厚的工业基础。唐山素有“北方煤都”和“北方瓷都”之称,是国家重要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现有160 多个工业门类,已形成钢铁、能源、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优势支柱产业。2015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1931.4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610.42亿元,精品钢材、基础能源、优质建材、装备制造和化工五大产业完成增加值1252.07 亿元。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二者的有效结合,将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跨越发展创造强大的动力。

5、浓厚的技术创新传统。唐山历来重视技术创新活动,先后诞生了中国大陆第一座机械化采煤矿井和我国第一条标准轨距铁路、第一台蒸汽机车、第一桶机制水泥、第一件卫生陶瓷,对推进中国近代工业兴起产生了重要影响。20XX年,国内第一台应用于煤矿井下的机器人研制成功,同年6月首列国产时速350公里CRH3“和谐号”动车组,创造出了394.3km/h 的中国铁路第一时速,实现了中国铁路列车运行速度等级的历史性跨越。唐山人秉承这种技术创新的传统,在加快城市创新发展的进程中,必将会创造出更多的中国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尽管唐山具备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良好基础,但也存在着科技资源相对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创新体系不够完善、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够显著、创新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高端创新人才缺乏、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牢牢抓住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发展方式、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不断夯实创新基础,增强创新活力,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

二、试点目标

总体目标:努力把唐山建成自主创新优势明显,区域创新体系日趋完善,产业竞争能力快速增强,经济、社会与生态和谐发展,人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的创新型城市。成为环京津乃至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创新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率先建成全国首个科学发展示范区,成为我国推进资源型城市向生态型、创新型城市转型的示范城。

到2015年具体目标:(1)区域创新体系趋于完善。引进一批优质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机构,重点建设10大特色产业基地和10大研发中心。(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商标、品牌、标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以科技创新加速培育10大名牌产品。

(3)创新投入明显增长。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2%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2%以上。(4)创新人才队伍迅速壮大。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军人才,培育一批职业技能人才,打造若干与唐山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产业创新团队。(5)新型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做强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创新。实施“三百计划”,加速形成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精品钢铁、装备制造、化工”和“新能源、环保、生物医药”两个“三足鼎立”的产业发展新格局。(6)城市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城市生态文明逐步改善,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更加和谐,全民科学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三、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揽,深入实施“科教立市”战略,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推动资源型城市在创新中转型、在转型中跨越,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方式,支撑科学发展全面创新。【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创新发展战略

确定“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为重点,积极推动原始性创新”的城市总体创新战略。实施开放创新,大力推动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结合,促进外源技术内源化。鼓励和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集成创新。有针对性选准一批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集中优势科技资源,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攻破和掌握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二)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紧密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科技竞争力。完善科技合作体系,充分借用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科技资源,弥补我市科技资源不足,“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专利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促进技术流动。引进风险投资、担保、私募和证券等各种类型资本机构,打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信用贷款、小额贷款等科技金融渠道,带动社会资本和企业投入研发力度。

(三)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创新活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突破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体制机制,提高创新成效。重点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完善政府管理服务体制、创新科技与经济紧密融合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与激励机制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支撑,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创新

按照唐山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规划和部署,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积极围绕曹妃甸为核心的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值化发展、和谐唐山建设等探索具有特色的创新实践模式,丰富试点内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城市管理、城乡统筹、社会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创新,为同类城市提供经验,作出示范。

四、近期重点推进的工作

(一)钢铁产业技术创新

【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以曹妃甸京唐钢铁公司、唐山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为龙头,推广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技术,重点研究开发钢铁生产过程实时优化运行技术、系统能量管理中心、超大型高炉系统工艺技术、低成本高效化生产洁净钢水的工艺技术、高品质薄板生产技术、薄板坯连铸连轧生产取向电工钢技术等新技术;完善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技术,不锈钢、轴承钢、工具钢、齿轮钢等高附价值钢铁产品生产技术。力争在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低压余热发电、钢渣处理、超大型高炉干法除尘等方面拥有一批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自主核心技术。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配合

(二)化工产业技术创新

依托唐山市的海洋和煤炭资源优势,以煤化工、盐化工和石油化工三大化工产业链向精细化工产业链的延伸为主线,重点攻克各产业链延伸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包括:焦炉煤气制甲醇及深加工先进技术、大型甲醇制烯烃生产及产品深加工先进技术、有机硅单体生产及下游深加工、海水提钾等技术。并且围绕南堡10亿吨大油田开发建设、曹妃甸工业区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进行重大项目相关配套产业技术的前期研究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三)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

与国内外大公司、研发机构积极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机器人模块化设计制造技术、基于神经网络与模糊算法的智能控制、多种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远距离通讯抗干扰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现有焊接机器人、矿用抢险探测机器人、管道探伤机器人、建筑清洗机器人、高压巡线机器人的使用性能。进一步开发新型专用机器人产品,推动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打造出具有较高自主研发能力和较强产业优势的机器人研发制造基地。

责任单位: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等配合

(四)电动汽车研发与曹妃甸电动汽车城建设

积极推进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电工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合作联盟,引进尖端人才,围绕电动车整车仿真与控制系统、电动车CAN 总线开发与测试、电池系统开发检测、先进电机驱动系统、电动车标准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重点攻克电动汽车制动能量回收与ABS 系统的一体化设计与控制、匹配设计与能量管理的耦合技术、基于FlexRay等新型总线协议的网络在环平台及其应用技术、电池单体性能和一致性提升、电池电容一体化技术、电池管理系统大规模产业化技术和工艺、先进稀土永磁直流电机技术等一批核心技术,并形成专业研发团队。

争取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打造曹妃甸电动汽车城。制定《曹妃甸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的优惠政策》,坚持以整车为龙头,以核心零部件为突破口,以使用促研发,以研发促产业,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核心技术领先者,积极推进电动车动力总成、高性能锂电池、永磁直流电机等一批产业项目,并达到30-50万辆整车生产规模。

责任单位:曹妃甸电动汽车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曹妃甸新区管委会、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唐海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配合

(五)曹妃甸循环经济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依托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组建曹妃甸循环经济工程技术中心。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创建多层次、多学科技术融合的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共享平台。针对资源型城市转型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开展循环经济政策与法规研究、重化工业生态工业研究与评价、新能源开发与能源梯级利用技术研究、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逆向物流规划与技术研究、钢铁产业生态技术研究、技术集成、成果推广与示范应用等工作,最终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经济核心技术,搭建“技术—工艺—人才—应用”系统化支撑体系,为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配合

(六)唐山湾生态城市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依托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管委会,强化与清华大学、瑞典SWECO公司等单位合作,围绕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设计、可再生能源工程、资源管理工程、绿色交通工程、绿色社区工程等领域,针对生态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重点开展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加快绿色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建筑、低排放智能交通、集成通讯、海水淡化、封闭水处理、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盐碱地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转化和应用,研究落实141 项生态城市建设技术指标要求,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管委会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配合

五、20XX-2015年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以弥补科技创新资源不足为核心,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以建设技术研发、中介服务、科技合作和创新产业化体系为重点,引进国内外的优质科技资源,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供支撑。

1、加快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成唐山高新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的平台,环渤海地区重要的高科技成果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开创新型政产学研紧密融合创新发展模式。

工作任务:重点引进8-10个中科院所属研究所进驻“中心”, 每个研究所组织1-3个适合唐山主导产业发展的课题组,以钢铁、装备制造、陶瓷、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和节能减排为主要发展领域,以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为重点,实施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力争钢铁行业在节能节材、陶瓷行业在更新工艺和产品、新能源行业在制造国际一流风力发电设备等方面实现突破。特别要围绕高速动车组研发,加强与中科院力学所、软件所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核心技术国产化。

第3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创省会发展新优势,加速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按照“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突出特色、引领示范”的工作思路,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将我市建成全省创新资源集聚的核心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区、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区、宜居与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建成创新能力强、经济发展后劲足、城市功能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创新型区域中心城市,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的先进行列。

1.科技支撑取得新突破,集聚创新资源能力显著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财政对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2.65%,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达3%以上,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力。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350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000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50名,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700人,万人拥有高技能人才350人。全民科学素养水平明显提高。

2.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显著提升。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0家,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0家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5个、省级30个。高新技术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达65%以上。万人专利申请量达30件。创建省级以上名牌300个、著名商标30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济南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引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围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目标,打造生物、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500亿元。以创新为驱动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3∶42∶5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60%.发挥省城区位优势,引领和支持全省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4.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创新服务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建设2-3个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成各类生产力促进机构40个以上,实施标志性产学研工程项目100个,新建产学研中试基地50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融资机构达到10家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融资体系。形成以省会都市圈为核心,辐射服务全省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创新服务网络。

5.创新机制环境取得新突破,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日益完善,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模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推进均等化长效机制。城市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步入绿色城市、可持续城市与低碳城市发展道路。

二、主要工作与重点任务

(一)加强管理创新,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强化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从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转变为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制定者、配置过程的监督者、配置绩效的评估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改革,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轨道。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促进政府管理职能更好地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

完善创新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推动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大创新政策导向作用,通过财政引导和产权激励等政策,推动重点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完善政府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主体倾斜的配套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支持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国家关于创新型试点城市发展战略部署和济南市科技创新实际,进一步明确城市创新发展的战略定位,纳入全市、县(市)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强规划管理的统筹协调、执行和评估,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的机制。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现创新资源高效整合。建设山东省创新资源的集聚区、扩散区,通过省市共建、完善济南都市圈技术转移机制、加强区域间合作创新,促进创新资源的整合利用,发挥创新型城市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1.充分发挥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的原始创新优势和人才培育优势,促进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资源的高效整合。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新型合作模式,加快建立开放、流动、协作的知识创新体系。充分借助山东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平台,继续加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学科学院等院所的合作,重点针对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应用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形成一批一流的科技团队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拓展大学科技园建设规模,促进产学研结合,使之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创新人才集聚地和高技术研发基地。建设一批省、市重点实验室,高起点引进3-5家国内顶尖的权威科研机构或一流的国际研发机构。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企业共享资源、合作研发,组建开放型或实体型创新研究机构和联合开发机构,共同培养创新人才、进行高层学术交流、开展原始创新以及共性和关键性技术联合攻关。

2.省市共建重大创新服务平台,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设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以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为核心,形成功能完善的信息通信技术研发中心,搭建国内一流的技术创新支撑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全国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创新资源的重要承载地和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高速发展的“创新引擎”。满足科技创新创业需求,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面向科研,面向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人才培训、仪器设施共享服务。

建设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平台。由山东大学联合山东海洋大学、山东省药科院、山东省医科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中药研究院和济南高新区共同承建,包括先导化合物发现优化单元平台等12个子平台。建成以济南高新区为重点、技术链与产业化链相衔接、“一区六基地二十个示范企业”为主要内容、区域相对集中、服务能力完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新药研究与成果转化体系。将济南高新区新药孵化基地建设成为国内最主要的药品研发成果转化基地。3.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资源的集聚、扩散提供社会化、网络化服务。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撑平台建设为重点,强化技术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转化速度和转化效益,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大力推动我市各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扎实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公共服务平台的评价方式和运行机制,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利用效益和服务质量。

建立完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系统平台。对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网络资源、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与国家、省形成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项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服务系统、专利技术交易系统和知识产权专家咨询系统。

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发展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服务网络化的总体要求,培育一批专业性、综合性孵化器。提升创业服务中心服务支撑功能,保证科技创业成功率,实现孵化功能和服务效能新突破。支持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创办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政府、高校、企业以及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式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绿色通道”,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协作共建机制,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立足自身优势,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与核心技术、联合开发产业化项目为重点,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科技创新载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积极做好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以重大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以特色园区和留学生创业园为载体,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集团在区域农业创新体系、现代农业、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和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建重点实验室。加强中乌高科技合作园的建设,使其成为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孵化的重要平台与载体。

(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加快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分配机制、融资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快发展重汽、浪潮、中创、二机床、齐鲁制药、福瑞达、力诺、圣泉、九阳等一批自主创新骨干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国内比较优势和领先水平的名牌产品群,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2.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资源优势,提升企业技术研究水平。支持行业特色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高层次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产学研中试基地等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通过体制创新、吸纳人才、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投入等措施,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市场化水平。以行业协会为主,政府部门推动,建立若干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增强中小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密切跟踪数控机床及重型锻压设备、新材料技术、计算机软件、医药化工、生物技术、新能源等重点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培育50家以上企业成为国家级、省级专利试点企业。

3.深入实施“专利、品牌、商标、标准”四大战略,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升级。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通过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已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档次,将产业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培育一批具有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以增强企业创造专利能力为主线,将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技术创新及生产经营全部环节。加强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不断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

4.加快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创新载体功能。以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建设为契机,加快济南高新区发展步伐。着力打造软件、计算机、网络通讯、数字装备等四大产业集群,形成“创新、产业、辐射、环境”四大高地,建成集创业孵化、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于一体的信息技术创业基地。推进齐鲁软件园、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环保科技园、出口加工区等特色园区建设,增强科研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产业承载功能。加快济南经济开发区、明水经济开发区、济北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承载能力,形成管理体制先进、产业结构合理、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区域功能清晰、支撑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吸引更多创新型企业创业发展的集聚地和制高点。

(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1.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的工业结构。立足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做大做强软件服务业,以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为契机,加快建设软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国内最具竞争优势的特色软件产业集群,加快软件服务业服务化、网络化、高端化和国际化进程。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八大类软件,实施“双十”和“双百”工程,推进四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城五区”软件服务业功能布局。大力发展信息装备制造业,以浪潮等骨干企业为龙头,着力发展计算机设备制造业,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服务器及计算机外围设备生产基地。加快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建设,推进济南光电子产业园建设,加快网络设备、通讯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建设项目,逐步形成配套完善的生产协作体系。发展消费类电子产业,重点加快数字电视机顶盒、数字多媒体终端产业化进程,发展壮大智能家电产业。

新能源产业。加快新能源推广利用步伐,突出发展太阳能利用产业,完善产业发展保障体系,走规模化、国际化和集群化发展路子。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产业、太阳能发电产业、生物质能产业、地热风电装备制造业。

生物医药产业。以国家规划建设重大新药创制平台为契机,加快建设产业发展聚集化、产业水平国际化的生物技术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源整合优势,加快发展化学药物制造、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生物服务六大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交通装备制造业,加快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围绕建设国内最大的重型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轿车、摩托车生产基地,坚持整车发展与零部件升级并举,着力构建协作配套体系,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施一批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等关键总成以及高技术零部件配套项目。积极推动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发挥核心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扩大重点产品生产规模,强化行业资源整合,提高社会化协作配套程度,形成较为完备的机械装备产业体系。实施大型数控机床、钢结构数控加工设备等一批生产项目,巩固济南市在全国锻压设备和数控压力机方面位居首位的市场优势。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条件,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具有高效服务功能的金融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济南”品牌。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积极传承历史文化精髓,凝聚深厚文化积淀,整合文化资源,拓展产业领域,推进文化创新,建设精品工程,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传媒网络,打造现代文化品牌,建设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进一步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实施盖家沟、担山屯、郭店等三大物流园区和国际集装箱分流中心,以及空港、邢村、桑梓店等4个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强化物流平台支撑,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建设面向全国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3.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发展特色增效农业为目标,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实施“十、百、千”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力争在农业良种选育与繁育技术、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农业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培育壮大一批农村科技型龙头企业。按照省会城市需求特点,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模式,推动星火产业带、示范园区、品牌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大幅度提高节水灌溉水平。推进生态村建设,推广太阳能、风能、沼气综合利用。

4.发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体系,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逐步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长效机制,以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扩大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应用范围,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效率。鼓励应用节能材料和节能技术,加快建筑节能一体化进程。强化城市计划用水,大力推广节水保泉、水体控制和治理技术,推进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化。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农业节水。发展城市污水治理成套设备、脱硫除尘成套设备、秸秆气化成套设备、废塑料综合利用设备等环保设备制造,搞好环保工程及技术开发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5.依靠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围绕新型工业强市战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应用示范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突出抓好汽车、钢铁、石化、机械装备、建材、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的改造,推进济钢、重汽、济柴、炼油、二机床等一批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企业提升经济效益、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以软件企业和大型企业研发中心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应用技术,提高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技术水平。

(五)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1.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宽带、移动高速、多媒体城域网,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适应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信息高速公路”体系。围绕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配套,建立健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处理机制,推进光纤管道、通信铁塔等基础设施集约化应用。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和精品宽带网络建设,提高网络承载能力,提升互联网接入带宽标准。基本建成基站布局科学、通信覆盖全面,服务水平领先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制定“无线城市”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及应用扶持政策,统筹建设与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固定通信网相补充的宽带无线网络,推广无线宽带新技术和新业务应用。

2.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以信息化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现代化管理与技术创新,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类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大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公众服务和教育、医疗与公益性服务的信息化进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提高交通运输、商品流通、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社会效益,提升社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快交通信息通讯、网络、自动控制、交通工程等技术研究,构建高效的智能交通系统。

3.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城乡整体面貌,推进城市维护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高标准建设和改造防汛、消防、人防、气象、防震等设施,完善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全面建立起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救灾指挥系统、减灾行动系统组成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六)加快社会事业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确立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体系。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门类、结构和重点,建立重点突出、门类齐全、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动态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公共服务责任。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总体要求相衔接、相适应,分阶段、有重点、按步骤地予以实施。

3.创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环境。从打造城市现代特色、宜居特色、自然特色、生态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入手,实施城市综合体建设、新区建设、畅通建设、设施建设、特色建设和居住提升、生态提升、管理提升等八大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设成为全国最具魅力特色的宜居宜业城市之一。

(七)实施创新人才战略,健全人才支撑体系。

1.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加强创新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按照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要,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泉城企业家培养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工程、创业人才扶持工程、“济南名士”打造工程、泉城人才环境优化工程、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等10项重大人才工程,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引进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在科研创新领域,重点支持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长江学者和泰山学者、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博士生导师等领军人物,以及具有才干的留学人员和原创能力的学术带头人。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汇聚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学术技术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全市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骨干,占据人才制高点,更好地为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3.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管理制度,不断激发人才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继续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引导科技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集聚。加快创新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人才基础信息库,促进各类创新人才互动合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创新人才市场网络。

(八)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提高全民创新意识。树立创新发展观念。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发展观念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指导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践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强化抢抓机遇、奋发有为意识,开拓创新、勇于突破意识,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意识,科学务实、精致高效意识,努力使思想境界与创新发展的要求相符合,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相一致。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倡导勇于创新、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培育宽容失败、敢冒风险的创新理念,培育尊重个性、支持冒尖的创新意识,培育敢为人先、敢于冒险的创新品质,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风尚。搞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创新光荣的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投身于创新型城市建设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成员,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项职能。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具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二)强化工作调度,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与科技部、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调度工作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发展环境和优势,选准创新工作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整体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推动其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形成良好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机制。

(四)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将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逐步提高财政对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在现有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加大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资金发放、使用、监管、效果评价办法,提高资金保障程度和使用效益。加强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投资领域,逐步完善激励政策体系,通过多种政策手段,降低科技投入风险,激励企业、个人和科技风险投资机构不断增加投入,提高投资回报率。加强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第4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结合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由资源、资本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引导创新的同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为科技创新提供内在动力,建立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自由宽松、富有活力的良好创新环境。

三、工作目标

1、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十五”期末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年,全市建立2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5个以上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35%以上。

3、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形成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XX年,新增高新技术创业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

4、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指标达到2.0吨标煤/万元,基本建成初级生态城市。

5、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对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吸纳力显著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科普工作社会参与率达到60%,公众科学素质提高1.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通过扶持创新型项目,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园区,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

1、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科技攻关和开发,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培育2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规模产业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90%以上研究开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人员工作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来自于企业。

2、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针对制约产业化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技术攻关,使电动轮自卸车、混合动力汽车、城市轨道车辆、风力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振动式压路机、矿用通风机、燃气具、有机颜料、电池材料、玻璃窑炉耐火材料、地源热泵空调、精品钢材、发动机活塞、脱硫除尘设备等主导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施“431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即围绕以车辆、矿山装备为代表的机电一体化产业,以新型功能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新型中成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和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节能环保产业等4个高新技术产业,选择30个左右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滚动扶持,培育壮大10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到“十一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积极整合园区资源,加快以(德国)工业园、九华经济区、新材料工业园、双马工业园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引导新项目、新产品向园区聚集,延长产业链,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发展。

3、全面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广电、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加强信息技术的二次开发,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政务、科技、教育、文化、社保、医疗、流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建设农业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提高城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产品设计方法、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间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培育一批有辐射作用的信息化示范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关键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0%,促进全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变。

4、加快农业科技攻关与产业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针对新农村建设的技术需求,加强水稻优质丰产、种苗优化、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示范与产业化、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与开发,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效率。到“十一五”末,主要农作物品种优良率提高3-5个百分点,生猪产业化配套技术、水稻栽培技术和湘莲加工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健全“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运作机制,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关键技术,在竹制品加工、湘莲加工、生猪产业化等领域完善农业产业链,促使农产品向工业产品转化,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全市5个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专利转化机制,政府建立专利转化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优化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建设中国机电专利信息中心,充分运用专利信息,结合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在专利战略研究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扶持企业申报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和取得行业技术标准的制标权,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国省名牌,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保持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到20XX年争取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6、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好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扶植和培育各类技术评估、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技术认证、专利代理、产权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技术市场,逐步形成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作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7、全面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大力开展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技进社区”为重点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建设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示范县、省级科普文明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普场馆体系。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技术能手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基本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有计划地扶植一批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科普组织,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大科普组织体系。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省市共建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省市结合的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聘请在湘院士及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战略研究专家、政府部门资深人士、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建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为我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结合,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机制,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增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

2、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加强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经常性增长幅度,20XX年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发展资金累计达到2000万元。完善科技投入的归口管理,切实改变政府科技经费的条块分割、分散重复投入的状况。加强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到20XX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5%以上。促进银企合作,鼓励、引导各银信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加强各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企业间的协调与沟通,引导各类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3、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到20XX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3.6万名,具有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达到6000名。注重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放到重要学术、技术岗位或与其专业紧密相关的领导岗位,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原则,采取调入、聘用、借用、兼职、合作、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以及领办、自办、合办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办法,以个别引进、团队引进、项目联动引进等形式,吸纳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关补助,并在科研项目、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用车、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子女在市内中小学校就读,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奖励。对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重奖。对评选出的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按规定发放政府津贴。

4、强化创新激励措施。积极扶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通过国家级授牌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政府将分别资助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授权的专利每年安排20万元进行奖励。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关心和尊重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和激励企业家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理念、战略眼光和管理能力,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在政治上有荣誉、在经济上有实惠,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5、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华工业园等科技园区,大力开展科技招商,着力吸引大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分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推进大学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计算中心等向企业开放,大型企业、军工企业重点设备和装备向全社会开放,提高科研设施与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为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继续举办地区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利用园区良好的投资与创业环境,开展以企业、产业为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本地企业与国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产业水平和对外开放能力,增强我市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6、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强大合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15万元,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篇五: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2016新兴产业特色基地研究报告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仅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更是增强国家和地区竞争力的客观需要。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资源环境的条件约束、科技创新的迫切需求,各国都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推动我国经济依靠技术进步驱动实现“内涵性增长”,近几年,胡锦涛同志在多个场合就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刻论述。2016年5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研究进行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明确指出,要强化需求导向,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基地是产业发展的空间载体,特色是产业繁荣的灵魂所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以特色基地建设为依托,走集约集聚之路,推动技术突破向产业化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利用水平,强化要素集聚和技术集成,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新兴产业特色基地作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载体和孵化场所,是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科技与经济联姻的重要孕育区。日前,由市社科联的牵头,市委党校、市发改委和市科技局组成联合课题组,对的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建设发展状况开展了调研,并就此进行了初步探讨分析。

一、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发展现状

调研表明,近年来,适应国际经济发展的大气候,依靠长三角乃至我国经济转型的小环境,将大气候的必然性要求与小环境的应然性需求紧密结合,把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致力走具有区域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之路,贴近实际谋划,推动了县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基地的发展。

(一)政府高度重视,推动基地快速发展。调研发现,目前经济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把发展新兴产业放到优先位置,坚持优先把政策的“先行先试”任务交给基地,着力以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创新型经济发展。近两年来,围绕市《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瞄准新兴产业“三年倍增”计划目标,把重点培育和发展海洋工程、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等七大新兴产业,作为推进产业加速升级的重要抓手,立足自身优势和现实基础,以加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培育为主要抓手,以加快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为主要突破口,加快科技创新投入和产学研合作力度,延伸产业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目前,已建成三个新兴产业特色基地: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产业特色基地、港新材料特色产业园、如城镇新型电力装备特色产业园。在建的还有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特色产业园、特色创意产业园和新能源产业园。政府的高度重视加速了新兴产业特色基地的建设发展,显然,这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政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还出台了《市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意见》、《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鼓励加快软件园发展的意见》,完善了科技创新政策,对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新兴产业基地的快速发展,点燃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引擎。

(二)“点、线、片、链”,基地发展状况良好。围绕新兴产业基地的发展,着手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点”,支持集成总装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长性好的优势企业,支持综合实力强、在六大新兴产业若干重要环节上能起支撑作用的骨干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二是抓“线”,呼应沿海开发战略,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特点,形成错位发展;三是抓“片”,重点打造六大新兴产业特色园区;四是抓“链”,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强化基地产业链的重要环节。截至2016年11月,共有新兴产业146家,实现产值259.82亿元,同比增长21.6%,占规模工业比重28.2%。其中,新能源完成销售33.19亿元,同比增长21.4%,占新兴产业总产值比重为12.8%;新材料完成销售119.24亿元,同比增长38.6%,占比45.9%;智能设备完成销售15.99亿元,同比增长22.6%,占比6.2%;智能传感完成销售19.69亿元,同比负增长14.2%,占比7.6%;新医药完成销售30.79亿元,同比增长7.5%,占比11.9%;节能环保完成销售35.18亿元,同比增长26.7%,占比13.5%;海洋工程完成销售5.74亿元,同比负增长26.3%,占比2.2%。

三个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发展状况良好。港船舶海工及配套产业基地目前共有规模以上企业31家,1-6月份累计实现应税销售50.68亿元,占全部规模工业应税销售的19.9%。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目前有规模以上企业51家,1-6月份累计实现应税销售44.38亿元,同比增长25.91%,占全部规模工业应税销售的17.43%。如城镇新型电力装备产业园区工业规模以上企业23家,其中新兴产业规模企业4家,2016年实现应税销售21.26亿元,新型电力装备实现应税销售2.79亿元。其他产业基地也在快速发展,如城镇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目前已有规模以上企业26家,1-6月份累计实现应税销售18.76亿元,占全部规模工业应税销售的7.37%。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已有规模以上企业13家,1-6月份累计实现应税销售25.17亿元,同比增长7.43,占全部规模工业应税销售的9.89%。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特色产业园3年来累计引进软件企业176家,2016年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18亿元,占全年任务的107.3%;建成了“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园”、“中国呼叫中心产业标准化建设基地”。

(三)基地中重大企业培育成效显著,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迅速。的新兴产业呈现出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基地中重大企业培育成效显著。2016年1-10月份,新兴产业企业中共有亿元以上企业59家,实现销售收入196.88亿元,占新兴产业总产值的86.4%。其中1-2亿元企业30家,2-5亿元企业18家,5-10亿元企业8家,10亿元以上企业3家(双马化工32.69亿元,九鼎集团12.43亿元,天泽化工10.23亿元)。去年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工业总产值16.27亿元,德源高科实现工业总产值14.8亿元,华灿电讯实现产值13.57亿元,如高高压实现总产值10.24亿元。其中九鼎新材、德源高科、如高高压成为我市新兴产业领域首超10亿的企业。基地中目前已建成省输变电设备复合外绝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在内的省级工程技术创新平台3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7家,院士工作站5个,省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3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孵化器2个(科技创业园和软件园)。今年上半年共新申报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家,省企业院士工作站1家(德峰药业,已批复),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熔盛重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双钱轮胎、锻压),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隆昌化工、电站阀门、泰慕士服饰)。

二、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尽管在建设新兴产业特色基地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政府重视,明确了发展思路和保障措施,但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基地产业分散,集聚程度不高,基地规划编制不高。新兴产业特色基地集聚程度不高,基地内产业分散,同行业企业分布混乱,大都分布在不同乡镇、园区,难于统一管理和整体规划。如如城镇重点打造了汽车及零配件产业园、光热产业园、新型电力装备产业园以及装备制造(风电)、新材料产业园等四大专业园区,而汽车零部件产业在经济开发区规划中也有,而且有规模较大的双钱轮胎制造企业,新材料产业园在港规划中也有,并已建成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基地。属于新能源范畴的如城镇的光热产业,产业链条完整,大大小小企业200家左右,而经济开发区的光伏产业园区中也有几家企业,同属新能源范畴,光热光伏分散在不同的规划领域。镇、区、园的产业规划没有一个市级层面的规划引领分布,这样集聚程度既不高,不利于基地建设,又难于统一管理,内部容易形成恶性竞争。更重要的是,新兴产业园区及特色基地的规划和编制缺乏高起点和高定位。在以往的产业招商与项目服务中,往往重项目招引轻园区规划,导致园区基础建设与整体规划跟不上产业发展要求,招引的项目产业配套能力较低,产业不聚集较分散,产业发展的集中度和集聚度较低,严重影响新兴产业企业的规模化和抱团发展,影响特色基地的发展建设。

二是基地产业定位同质化现象严重。新兴产业整体发展缺乏全局性和长远性规划,与周边县市同质性很高,对传统产业企业与新兴产业企业划分不清楚,对前瞻性和长远性的产业定位不准,不利于新兴产业的整体提升和培育。从已有的统计资料分析,海安重点打造以太阳能、风能为方向的新能源产业,以节能照明光源为方向的新光源产业,以高分子合成材料、特种材料为方向的新材料产业,以天楹环保为代表的环保产业,以清华启迪(海安)软件园为代表的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以亚太轻合金、通润汽车配件等项目为代表的汽车产业,以523文化产业园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海门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现代物流及服务外包等五大新兴产业;启东提出壮大海工装备、新能源及光电、电动工具、新医药和节能环保五大产业集群,已建立启东电动工具特色产业基地和启东滨江医药特色产业基地。不难发现,重点打造的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中的海洋工程和软件服务外包与周边县市同质化。

三是基地产业总体规模偏小,配套关联度不高。新兴产业链条不完善,缺乏前延后伸,重点规模型龙头企业引领力不够,配套型产业链没有形成,如经济开发区重点打造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区,陆地方舟独领风骚,周边相关配套的企业屈指可数,没有相对完整的产业链条,这样又何谈发展基地。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特色产业基地虽然3年来发展迅速,但软硬两张皮,软件产业的发展没有的制造业有力支撑,提升传统产业的附加值难以实现。产业总体规模偏小。像输变电特高压电力设备及配件产业基地,主要以研制、开发服务于输变电产业的各种复合绝缘子、电力金具、互感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风电机组及叶片、风电钢球、远程抄表及控制系统等电力设备及配件的企业为主。截至2016年底,产业集聚区的核心区已汇聚了74家输变电特高压电力设备及配件企业,以及其他一些关联企业和专业化科技服务载体等,形成了以神马电力、如高高压、思源赫兹、祥源电气等骨干企业和大批中小型科技企业集聚发展的态势。但其中新兴产业项目单体规模大多仍在2亿元以下,5亿元、10亿元以上的中大型新兴产业项目较少,后发力量不足(见下表)。

四是基地产业创新能力不强,人才、技术、融资等瓶颈制约发展。调研发现,新兴产业企业科技研发和自主知识产权工作相对比较落后,新兴产业科技研发力度亟待加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双自”企业数量偏少,产品科技含量亟需提高;领军型科技人才相对匮乏,研发队伍组建滞后;投融资渠道不畅。再加上特色产业基地大部分处于建设初期,在土地、税收、贷款等方面实行过度优惠政策来招商引资,以此推动基地的迅速成长。这种“倾销式”的优惠政策吸引了一些利用当期效应而非远期效应的企业加入基地,一旦这种突出的成本优势不再明显,而且基地内创新创业软环境表现出不可持续性时,这些企业就可能会追逐其他地区的优惠政策而“流动”,因此如何使特色产业基地健康、成熟发展是眼下必须思考的重要课题。

三、推动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快速发展的建议

在经济全面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要通过加快整合产业链,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骨干企业,建立与周边县市乃至个广大区域错位发展的新兴产业增长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其中,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是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重要突破口和主抓手。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既遵循产业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具有自身成长的特殊要求,因此新兴产业特色基地要坚持高端化、特色化、集聚化、国际化的基本方向。高端化是核心驱动,特色化是竞争优势,集聚化是重要依托,国际化是必要条件。

(一)加强规划引导,提高编制起点,促进产业集聚化发展

政府是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组织者,也是加快区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加快产业集聚、发展产业集群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引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形成高效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支持和协调服务,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精心加以规划、引导和培育。

一是加强对特色基地产业集聚发展的规划引导。这是目前建设特色基地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没有统一的市级层面的规划引领,谈不上集聚发展,更谈不上基地建设。按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思路,打破城乡和行政区域界限,统筹规划产业集群布局,科学定位现有产业集聚区功能,实行相对集中的开发建设,形成区域分工有序、相互协作、前后配套、链接紧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围绕特色产业、资源优势、区位条件、发展基础,认真规划引导并大力培育具有特色的“板块经济”。

二是采取集群招商方式,招大引强与产业配套结合。招商引资是政府参与市场竞争、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和现实途径。招引一个大项目的同时,还能带来一大串配套企业,有利于发展壮大现有产业,还可以催生一个新产业。随着各地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和区域经济竞争的加剧,以集聚上下游产品、降低综合配套成本、拉长产业链、培育优势支柱产业为主要内容的集群招商方式,越来越受到各地的重视,也应作为今后深入开展招商引资的重要方式。一方面,集群招商要着力招大引强。要紧紧抓住上海等国内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转移、资本转移的机遇,深入研究新兴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配套+产业基地”、支柱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产业集群”等产业集聚、集群发展的特征和模式,以浙江、上海、苏南等地为重点区域,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100强企业,集中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大项目,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型的大项目,经济贡献大、群众受惠多、运营成本低的大项目。同时积极向上争取重大项目布点,形成新的产业集群。另一方面,重视集群招商的产业配套。注重在做强链扣、补完链条上下功夫。认真研究和掌握产业未来发展方向,根据现有产业门类、产业基础,立足产业链的上下游延伸,明确产业发展需求,制定产业集聚、集群规划,明确产业集群招商重点和项目类型,有选择地引进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配套项目、提升本地资源附加值的资源加工型项目、以存量项目吸引外商的增资扩股合作项目,促进和加强与外地企业的联系协作,招引顶天立地的大项目与产业配套的小项目有机结合,不断加快产业集聚、集群、升级进程。

三是对我市现有产业进行进一步优化整合。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对现有企业按产业、产业链进行专业化整合,推动集群发展。市级层面出台政策,将镇区发展功能进行统一规划,以现有龙头企业为基础,打破同一产业镇区散乱分布的格局,对各镇区园现有企业和新招引企业实行产值和利润置换,引导同类生产要素相对集聚,推动同类产业内部企业的有序分工和协作生产,最大限度推动产品、企业和行业的转型升级,打造基地型特色产业发展模块。如经济开发区的光伏产业与如城镇的光热产业,区位接近,合并管理。

(二)打造产业载体,突出地方优势,彰显基地特色化发展。

特色基地的载体主要是各类工业园区。目前,我市拥有一家省级开发区,一个省级软件园和一个一类开放口岸,还缺乏专门承载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专业园区,在国家级高新区、国家级软件园、综合保税园等创建上基本处于空白。苏南各市和苏中泰州市都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苏锡常宁均拥有国家级软件园。如何补上这个方面的短板,目前除了积极创建各类政策性园区之外,必须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努力开发园区功能,增强投资吸引力。开发区要突出做“强”,大力增强产业集聚功能、配套功能,发挥人才多的优势;乡镇工业园区要突出做“特”,形成更多的特色园区;港区突出做“优”,提升承载大产业及其大项目,努力成为新兴产业的崭新载体。此外,要以开发区、软件园等已有创新园区为基础,努力创建国家级高新园区。要学习天津市的经验,探索创建自由贸易园。

发展特色产业基地,要突出地方优势,差别竞争,错位发展。要根据的产业发展布局,的产业基础,有重点地选取自己的特色,加快培育发展。根据的产业布局,海洋工程以启东、、通州等为重点,新能源以如东、启东为重点,新材料以、海门、海安为重点,生物和新医药以港闸、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启东为重点,智能装备以通州、如东、为重点,节能环保以崇川、海安、通州为重点,软件和服务外包以市区、海安、为重点。以为重点之一的主要是海洋工程、新材料、智能装备和软件服务外包四大领域。而目前规模工业占新兴产业总产值占比相对高的主要是新材料产业;发展速度较快的,在整个发展相对有优势的是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智能装备领域,以神马为代表,研发基础好,人才优势明显;船舶制造产业(海洋工程)在港区以熔盛重工为龙头,周围配套企业数多。船舶产业还具有以下几个优势:一是研发优势。我市船舶行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熔盛重工等重点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领军人才提升研发能力。二是高技术优势。船舶企业生产的船型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三是转型升级快的优势。熔盛重工建造中海油深水铺管起重船“海洋石油201”已在搭载阶段。而且滨江,环境容纳量大,淡水资源也充沛,港口潜力巨大。这样的优势,对于新兴产业来讲,发展海工船舶、新材料和电力装备产业都是适宜的,钢铁冶金和石化产业迟早也会向沿海集聚。因此,发展新兴产业的方向应该是海工船舶、化工新材料和电力装备产业,以及软件和服务外包。因此要充分认清自己的竞争优势,突出地方特色,错位发展。

(三)提高创新能力,掌握核心技术,实现产业高端化发展。

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要着力开发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培育一批掌握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的行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围绕产业持续创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推进特色产业基地高水平发展和高质量建设。

一是引进、开发具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国际竞争中,常常呈现出低端技术市场化与高端技术政治化并存的现象。关键核心技术引不来、买不到,必须依靠自主创新。就现实而言,各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热情高、规模冲动强,但多处于高端制造的低端环节,关键核心技术“空心化”是致命弱点。没有关键核心技术作支撑的产业扩张,可能造成新一轮的技术重复引进、雷同式布局和低层次恶性竞争;在微观层面,缺乏核心技术的企业,规模越大风险越大,巨量投资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变为不良资产。“要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就不能总是跟踪模仿别人,也不能坐等技术转移”,必须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上下功夫。注重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将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技术改造相结合,在技术改造过程中强化技术创新,进而实现创新——技改——创新的良性循环,这样才有利于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积蓄基地产业集聚和集群发展的后劲。要积极引进产业链的核心环节和研发机构,推动外资生产环节升级,竭力避免全球生产网络对的低端锁定。只有更多地将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环节配置在,外资企业才更趋向于在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产业特色基地才能呈现出产业向高端化发展、研发向本土化发展、技术向核心化发展的良好态势。要以现有产业基地为基础,依据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依托基地龙头企业,在确定重点发展的领域,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科技攻关,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大产业影响和广泛市场需求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提升特色产业基地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县域的永续发展力。基地要定期对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进行调研评估,建立项目开发库,制定项目开发计划,突出重点,集成资源,分阶段组织实施;要以企业尤其是骨干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为主渠道,整合各方面科研力量,开放性配置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强与省内外、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通过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努力在产业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开发中寻求突破;要关注对特色产业未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前瞻性技术攻关,创办形式多样、环境优越、服务配套的科技创业服务设施,孵化形成一批具有市场前景的储备性技术。

二是培育掌握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构建以龙头大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整合机制是新兴产业特色基地发展的突破口。龙头企业是整个产业技术创新链的组织者和整合者。针对新兴产业发展中上下游脱节、自主创新资源分散、整合能力不强,远未形成整体合力的现状,龙头企业必须尽快通过产业链整合战略,提高大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建立完善的创新资源整合机制,最大程度地集聚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各类创新资源的作用,推动产业链不同环节间的交互式学习和互动,加强基地内部和基地之间的合作,打通战略产业价值链,实现产业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龙头企业树立标准竞争的意识,在技术升级和技术断层中寻求机遇,实施恰当的标准竞争战略,通过与基地内外企业的战略合作,在技术研发阶段建立合作开发联盟,在技术扩散阶段建立技术转让联盟,并同上游和下游企业建立纵向联盟,形成核心层稳固的开放式战略联盟,在协调—致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自主的体系结构和产业标准。因此要重点支持基地内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和综合经济效益处于全国同行领先地位、对基地特色产业具有很强带动和辐射作用的企业和企业集团。普遍建立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特别是围绕特色产业共性技术,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努力提高龙头企业在集聚创新要素和组织创新活动方面的能力和作用。围绕特色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积极开展科技招商,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中处于产业链高端的国际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形成与产业链上下游高度相关、协作配套的生产和服务企业群体。重视培育特色产业基地内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产品链上的节点性作用。要以技术创新为引擎,通过技术改造、引进人才、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等方式,引导传统企业加速向科技型企业转变,进一步壮大特色产业基地龙头企业队伍,做到“建设一个龙头,带动一条产业链,构建一支新的经济增长支柱,打造一个新兴产业特色基地”。重点服务与培育熔盛重工、华灿电讯、神马电力、如高高压、九鼎、思源电气等规模大、创新意识强、前景广阔的高科技龙头企业,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引导开发高新技术及产品,加速产业化,形成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发挥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支持高科技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承担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三是加强基地技术创新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集群技术创新体系。根据全市特色产业基地集群发展的创新需求,结合县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布局,积极创建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各种类型的创新载体。支持开发产业集群发展急需解决的重点共性技术,引进开发市场前景广、技术含量高、产品效益好的新技术,不断增强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申报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建立政府、企业、科研院所及相关教育院校等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措并举不断加大自主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依托骨干企业,通过政府资助,以熔盛重工、神马电力、九鼎集团、华灿等工业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大研发机构,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强化特色产业基地服务功能,建设一批直接为基地企业提供信息、测试、设计、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围绕特色产业发展的整体需要,以基地已有的行业和企业资源为基础,加强特色产业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服务网络、专业性的数据库、专利检索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软件产品等特殊行业,优化合理布局,建设一批与其相配套的产品测试平台和国家权威部门认可或授权的产品测评中心;对新材料行业,建立新材料综合测试服务平台和专用材料测试分析中心。整合形成面向企业开放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帮助企业特别是新兴产业企业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

特色基地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更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以融入“沿海科技创业走廊”为契机,加快做大、做强、做优科技创业园、软件园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推进光华创业园、汇华创业园、下原创业园、开发区创业中心、港区创业中心建设,努力在孵化器建设面积、建设层次和孵化成效上有所突破。进一步完善企业入孵优惠政策,建立种子基金,引进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增强孵化功能,提升孵化承载率,使科技孵化器成为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科技型企业家的摇篮。强势推进科技引项引智,大力引进高质量的科技项目,努力将科技企业孵化器打造成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四)构筑人才高地,积蓄发展后劲,加强产业国际化发展。

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集聚政府、社会、企业各方力量,构建人力资源开发新机制,放大人才强市新优势。以人为本,建立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人才开发和培养体系。紧紧围绕“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科技型企业家、工程技术研发人才、职工技能人才”等五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引进、培养,充分发挥人才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支撑作用,促进产品创新、管理创新。以深入实施“千百亿能级企业人才引领”计划为重要抓手,强势推进“人才引进111工程”和技术人才“青蓝工程”。创新人才引进方法,建立不求所在、但求所用的“柔性引才”机制,推动全国高端人才和智力资源更好地为我市发展新兴产业服务。高度重视创新型企业家群体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加大人才政策宣传推介力度,营造重视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的良好氛围,促进企业持续创新。集聚企业急需的高端人才,大力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拥有发明成果的拔尖人才,培育一批善于组织科技研发团队、统领科技资源与生产要素配置的领军人才,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科技型企业家。确保熔盛重工建成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神马建成省级博士后和院士工作站,华灿电讯建成省院士工作站。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围绕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以熔盛重工职业技术学校、市职教中心、市第一职业高中等为载体,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的专业与实训基地,重点培植特色学校、特色基地、特色专业,推进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单位的合作,实行联合办学、“订单式”培养,创设高位对口就业环境,打造优质技术人才摇篮。

篇六: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
2016交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共6篇)

第1篇

今年是“六五”普法验收年,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2016年,全县交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和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验收“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创新特色,为促进交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围绕“依法治交”目标要求,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满足公民学法用法需求,认真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历次会议有关坚持依法治国、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等内容要求,加强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一)学习宣传宪法。结合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发展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学习宣传党和国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积极培育国家制度和爱国意识、社会民主和法治观念、国家安全和统一意识。

(三)学习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关宏观调控、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突发事件、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积极学习宣传企业债务危机化解、风险防范、重整重组相关法律法规。

(四)学习宣传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疗纠纷等法律法规;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引发的企业裁员、拖欠工资、劳动用工纠纷、社会治安等问题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学习宣传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视加强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和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依法办事和反映诉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意识教育。

(六)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交通法律法规是依法治交的依据,学习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始终是我县交通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站、广播、电视等媒介等宣传方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促进新颁布的交通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一)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着眼于提高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执法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努力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重点完善和规范党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健全落实。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工作,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参考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95%以上。认真做好2016年公务员学法测试、成绩统计和登记上报等工作。

(二)继续加强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思想素质教育。局属各执法单位要注重开展执法责任意识教育,坚持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教育相结合,促进责任执法;注重开展执法创新意识教育,探索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程序;注重开展执法道德、纪律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人性化执法意识和规范化执法理念,严格执法纪律,严防执法腐败。加强对合同制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二是加强法律知识教育。针对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相对薄弱等现象,继续按照“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教育。积极参与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抽查考试,促进执法人员注重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和理解,做到熟练应用。局属各执法单位重点开展与交通行业密切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三是加强执法技能教育。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练兵活动,通过案卷制作、模拟听证、执法大比武等形式,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四是抓好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用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的贯彻执行,以及《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执行标准的培训,力促公平、公正执法。

(三)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眼于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增长、促发展”和“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活动。坚持完善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视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劳动合同、社会保障以及公司法、破产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提供及时优质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把企业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企业管理、经营效益考核内容,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办事,促进规模企业加强职工法制学校建设,强化企业依法治理工作。重视加强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建立和充分发挥外来务工人员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素质。

(四)积极拓展普法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努力扩大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健全普法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加强普法综合信息工作,积极向相关新闻媒体投稿,宣传交通法制工作;充分发挥各交通网站的法制宣传作用,重视宣传栏、板报园地、宣传资料、图片标牌等传统载体的法制宣传功能;结合和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国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加强检查考核和制度保障,促进普法规划和工作落实

(一)强化普法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继续把普法工作纳入局属事业、企业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强化普法工作的目标责任意识,不断加强普法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二)切实推进执法工作考核评议工作。按照《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和《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采取细化、量化绩效评估和奖惩机制等方式,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案卷、普法工作、执法基础工作等项目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实现执法考评与年度目标考核有机衔接。局属各执法单位要全面落实执法基层组织(所、站、队)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实现对执法单位考评向对执法人员考评的转变。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交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意识,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保障和促进全县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

总体目标: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地法律知识的现实需要,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交通系统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交通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交通事业的依法治理。

工作原则:按照省厅、市局的要求,六五普法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三是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的原则;四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

重点任务: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交通行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交通干部职工的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二是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学习宣传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三是大力推进交通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交通行业法治建设。要完善和推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执法公示制和交通行政法过错追究制,探索建立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四是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在交通行业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同时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普法对象和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全县交通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和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所有从业人员及其他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放在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全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和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

普法内容:一是基本理论知识,主要包括邓小平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二是通用法律知识,主要包括《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基本法律;三是交通专业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路法》、《省路政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以及在交通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四是与交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主要包括《招标投标法》等;五是国际公约、规则及惯例;六是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

四、具体要求

1、全县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学习宪法及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务员要掌握与公务员职位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法律知识,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与本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社会主义县场经济法律知识、国际经贸法律知识、交通法规知识、企业管理法律知识。同时,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交通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社会交通法律意识和交通法治观念。

2、要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积极开展交通依法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实施本单位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重点学习与本行业、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

3、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制度。一是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法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二是建立重大政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三是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组织交通系统公务员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保证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40小时,并统一组织培训、考试,实行合格证制度,将其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年参加法律学习时间不足规定学时,未参加考试、考核或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四是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五是进一步落实和执行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审查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年度报告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六是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将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作为“十一五”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交通企业从业资质的重要依据之一;七是积极推进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交通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等。

五、具体步骤和主要方法

1、具体步骤:按照上级的安排和部署,“六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到2016年结束。我县交通系统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16年2月底前为准备阶段,主要是做好“六法”普法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报县局“六五”普法办公室。

(2)从2016年3月至2016年底为实施阶段。各单位要制定普法年度计划、对本年度普法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每年的3月15日前将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县局“六五”普法办公室。

(3)2016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各单位要在2016年上半年完成对本单位、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总结在2016年6月底前报县局“六五”普法办公室。

2、主要方法:

(1)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的原则,系统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要在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要加强与同级普法主管部门的联系;

(2)要采取集中培训,严格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普法对象必须以脱产、半脱产的方式集中学习,一般普法对象可以以自学为主。对重点和一般普法对象在学习结束后都要进行书面考核;

(3)要注意抓好典型,分类指导,适时组织经验交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同时针对不同普法对象,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分类指导;

(4)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可以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开展法律咨询、系列讲座或采取集中宣传月、宣传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有公路分局、海事处、运管所、县乡所主要负责人,局法制股、人秘股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法制股,法制股股长任办公室主任,人秘股股长任副主任,联系电话:

2、具体要求:

(1)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将其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完善普法运行机制。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报县局“六五”普法办公室备案。

(2)要建立和实行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要建立健全交通普法监督与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各级、各类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强化师资、教材、设施建设。同时要切实落实普法经费,配备普法宣传所需的必要设备,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第3篇

为积极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的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交通法制环境,按照县局2016年法制工作会议的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及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16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争创学习氛围,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培训工作

今年局计划在八月份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要求系统各单位继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重点推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创新理念,拓宽领域,不断提高交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继续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提高案卷质量,各执法单位必须设立较为标准的档案室,规范案件档案管理,要认真按照《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规范整理执法案卷。将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行日常化检查,发现劣质案卷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要保证不出现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因案件质量问题而败诉现象。今年局计划在7月份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请执法单位根据去年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补正工作。

三、加大行政执行力度,开展外部和内部的监督检查

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经常开展内部和外部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开门纳谏,自觉主动地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坚决消除“人情”、“关系”等不良现象。要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之风,弘扬正气,抵制不正之风,努力建设“团结求实,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勇创一流”的交通执法队伍。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开展继续开展打击“黑头车”、厢式货车非法载客营运行为,加大查处超载超限运输车辆等专项行动,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运输市场,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妥善处理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五、规范交通行政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系

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交通执法体系。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实行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要进一步完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明晰,考核科学,评价公开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六、加强执法环境的研究,提高执法效果

进一步加强对我县交通法制工作在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分析和研究,坚持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两手抓”,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前提下,通过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改进作风态度,提高通关效率,努力构建交通执法队伍与各部门的合作协调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赢得社会最大限度的支持,促进执法公正和正义,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为构建和谐交通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统一、规范为基本要求,以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紧紧围绕交通中心工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打好基础,在提高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执法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在促进规范执法和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上做文章,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为构建和谐交通、实现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交通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改进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建设法治交通,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县所有公路、水路不发生“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责任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县交通工作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通过全年努力,促进全县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优化行政许可,进一步提高交通服务意识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简化、明确、快速、高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实施行政许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精简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推进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及各单位许可工作人员要牢记“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服务宗旨,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增强创新创优意识,提高工作办事效率,不断提升交通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要做到复杂问题简单化,让群众听得懂、道得明、办成事,要自觉做到带着感情真诚服务,带着责任尽责服务,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态度可亲、形象可信。

(二)规范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进执法制度建设

2016年,我局县乡所、运管所分别做为全省交通行业依法行政示范点,受到上级领导的赞扬和肯定。2016年要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进一步推进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等规定。要依据法律法规,对本部门、本单位实施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内容进行全面梳理,整理成册。要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完善交通法治信息制度、执法人员季度抽考制度、执法回访登记制度、执法文书评议制度等。要专题研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对照条线部门制定的有关具体规定进行细化和明确,按照合理行政、便于操作、统一规范的要求予以认定,保障交通行政执法公正实施、人性化操作。积极开展执法监督和各项执法暗访活动,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评比活动,严格对照省厅印发的《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中对行政执法案件立卷要求进行装订归档,确保交通系统内部各门类执法案卷统一规范,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执法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加大行业管理力度

随着国家燃油税改革政策的实施、交通六项规费的取消,交通行业今年面临职能转变、人员分流、行业管理任务加重等变化,要站在推进“和谐交通”和“法治交通”建设的高度,紧紧围绕交通“三个服务”大局,从实践中探索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建立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加强交通行业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要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农危桥改造力度,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和质量公示制。要切实维护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对维护路产路权、航产航权的作用,保障公路、航道的完好畅通。要持续规范健康有序的运输市场秩序,加大对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深化出租、机动车维修与驾培行业信誉管理,创新管理模式,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提高运输市场调控能力,推进道路运输向规范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要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和水上“三保一防”为重点,大力加强“平安交通”建设,加强工程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工程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实现安全管理法制化。完成交管站职能调整和定位,充分发挥基层交通管理部门作用,使交通基层管理阵地得到巩固和加强。

(四)强化法制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对照“六五”普法规划及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构建和谐交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制定年度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形成全系统、全行业积极普法、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促进交通行业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充分发挥新闻广播、电视、报刊及政府网站等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发掘和利用公路、桥梁、车站、港口、码头、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场所及交通工具、手机短信来作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法治部门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重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重视执法队伍建设,就是要重点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宗旨、执法目的不明,执法动机不纯,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自觉维护交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良好势头。要全面实施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执法轮训、季度抽考等执法保障制度。要始终抓好执法一线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确保执法人员在岗培训达到规定的时间要求,确保执法人员能熟练掌握执法业务知识,确保执法人员能不断更新法律法规知识。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与执法培训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要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充实调整法制工作人员,不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充分发挥法制建设过程中的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及部门要根据今年全县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确立重点,力争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制度建设、法制宣传、行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成功经验。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法制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要按照省交通厅、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和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要求,积极开展交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加强与横向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法治交通工作进程。

第5篇

为了贯彻落实县文明委关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抓好2016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明确指导思想。

2016年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巩固扩大文明创建成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机关的文明程度,以一流的作风、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业绩,促进我局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确定创建目标。

要严格按照考核评选标准,认真总结前几年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的经验,查找创建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创建意识,强化创建力度,继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

三、开展创建活动。

1、以健全的领导机制为保证,齐抓共管。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局创建文明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为创建工作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创建文明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确定的目标,分阶段、有侧重的组织实施,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增强工作的计划性。

要建立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交通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能,既要当好业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要当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把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共性目标纳入全年的工作目标,落实创建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以道德建设为依据,促进机关作风转变。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的职业理想、职业责任、职业技能和职业纪律有明显加强。在创优质服务方面,努力改进服务态度,一切以服务对象的要求为目标,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促进服务质量上水平;在创优良作风方面,做到领导带头示范,干部严于律已,逐步养成良好习惯,促进作风明显好转;在创优美环境方面,达到办公室、会议室和楼道无烟蒂、无痰迹、无灰尘、无废纸杂物;墙壁、门窗干净、完好;无苍蝇、蚊子、臭虫、蟑螂;车辆停放整齐、办公设施设置有序;厕所保持清洁、卫生。创建工作达到政府满意、群众满意、自己满意。

3、以交通行业为特点,创建特色文明交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搞好环境整治。经常组织内容健康、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要进一步组织好“五五”普法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内部治安管理,确保全局无重大责任事故,无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秩序良好。

加强“窗口”单位建设,以点带面,推进全系统行业文明建设。交通是公共服务性行业,与群众生活密不可分,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加强“窗口”单位创建工作一直是交通系统文明创建的重点。今年重点抓好“四大工程”:

一是诚信工程。做负责任的政府部门,做负责任的行业,突出交通服务形象建设,抓好服务窗口文明创建工作。采取多种载体开展以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创建活动,行业管理诚信服务,企业经营诚信文明。继续保持和发扬我县“爱心车队”被共青团中央授予“百个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荣誉称号,今年将继续打造诚信服务理念。继续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目标的“文明示范窗口”、“诚信修理厂”、“文明客运企业”、“文明班线”“优秀站务员”等创建活动,十佳出租车、线路客车,不断扩大行业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平安工程。要按照创建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和平安畅通的要求,加强监管,创建“平安线路(航线)”,打造“平安畅通交通”。县交通局以创建文明公路、文明航道为载体,打造交通运输通道文明畅通工程,使人民群众切实得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所提供的方便。近年来,我县水泥路和油路通车总里程达125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8公里、干线公路250公里、农村公路926公里,以干线公路为骨架,以农村公路为连接的公路交通网络初步形成。

三是“治乱工程”。突出治理客货运市场秩序的无序混乱及公路的“三乱”等。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

四是“品牌工程”。在原有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深化,不断提高,树立交通行业文明新“品牌”。要进一步完善交通服务的硬件设施,继续巩固2016年全省交通基层站所建设工作现场会,力争使我县基层站所三年建设目标,推行规范化管理,提升整个系统的文明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全程服务、跟踪服务、全方位服务,利用短信向服务企业和服务对象“温馨提示”,利用网站及时发布工程建设、交通安全、行政执法、办事指南等信息。

四、强化创建措施

1、深入宣传,强化教育。利用大、小会议宣传文明创建的重要性,组织创建人员学习兄弟单位创建经验,并及时向全局人员进行宣传;及时将市、县创建活动检查情况通报全员,进行典型教育,以他人之长,补已不足,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整个创建活动的始终。

2、履行制度,接受监督。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卫生包干责任制,并要求严格执行。教育全体工作人员在行政公务中使用文明服务敬语、服务禁语和市民公约等,同时,要接受监督。局设立文明创建举报电话。

3、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将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与创建诚信交通、平安交通等活动结合起来,并将开展情况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工作,进行认真考核。凡在创建活动中,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评选先进时可优先考虑;被有关部门批评、曝光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集体,直接责任人在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称职以上档次。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落实节约资源能源的基本国策,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合理使用、创新机制,扎扎实实推进我局节能减排工作,为全县完成交通“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作出贡献。

二、节能目标

通过开展节能减排活动,使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每一分钱,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环环节约”的良好风尚,将我局建设成为节约型机关。在“十二五”末力争使水电费、车辆维修管理费、办公费总体降低10%,初步建立起节能减排管理长效机制。

三、节能重点环节和措施

(一)节约用电

1、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切断办公室设备电源,坚决杜绝“无人灯、长明灯”现象。

2、减少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的休眠状态。争取更新一批老旧计算机等设备。

3、禁止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等高功率电器。

4、优先推广和使用中央财政补贴的高效节能灯,走廊、通道等照明需求较低的场所采用60瓦以下的节能灯。

5、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夏季的空调设置温度不得低于摄氏26度,冬季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摄氏20度。实施增温或降温时,必须关闭门窗,严禁敞开门窗开空调。争取更新一批老旧空调。

(二)节约用水

大力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用水后要及时关好阀门,杜绝跑冒滴漏。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节约用车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用公车办私事,在集体公务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

2、提高车辆调派的合理性、科学性。多位领导同到一处或一个方向开会或工作,能合并用车的尽量合并用车。

3、提倡集体公务活动集中乘车,非紧急公务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本单位附近的公务活动,提倡步行或骑自行车往返。

4、严格执行车辆燃油管理办法,提倡低能耗行驶。根据车型和排气量,单车油耗控制在核定标准内。

5、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加大对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的监督检查力度。

6、严格做好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作,努力降低购置成本,对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实行政府优先采购。

(四)压缩电话费开支

1.本局开通电话虚拟网业务,网内的相互通话不计费。

2、加强电话费管理,减少办公电话非工作使用。

3、工作通话应当简明扼要,长话短说,杜绝电话聊天。

4、根据话费使用情况,适时公示通话费清单。

(五)节约办公经费

1、严格执行办公用品登记制度,对办公用品使用进行跟踪检查,不断完善节约措施。

2、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尽可能降低纸张的消耗,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高文稿校对、印制质量。

3、重视对已使用过的纸张等的再利用,做到废纸回收。

4、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5、工作人员应自备水杯,尽量减少使用纸杯等一次性易耗用品。

6、精简会议。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主题鲜明、准备充分,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对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不重形式,勤俭办会。

7、倡导减少发文。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的不再印发文件。对必须印发的公文,在内容表达清楚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公文篇幅,并严格按照发文范围印发文件,不多头、重复或扩大范围发文。能使用电子公文的不发纸质公文。

(六)实施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办公用品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严禁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消耗、低效率的设备和产品。

四、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为使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局人秘科、财务科具体负责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公共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领导,成立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通过各种形式不定期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节能知识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的意义和国家资源节约的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活动规章制度和先进典型,增强资源能源的节约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三)推进齐抓共管。公共机构节能关键在人,贵在从点滴小事入手,长期坚持。把节能工作变成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营造各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完善制度建设。一是在各单位设置公共机构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单位联络员制度。二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改造和运行管理。三是规定公共机构办公设备、空调、照明等用能系统的运行规范。四是规定公共机构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标准配备,并严格执行车辆报废、更新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五是要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和巡视检查。

(五)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局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督查,系统各单位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上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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