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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2016-08-30 10:30:4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共6篇)城中村改造相关管理办法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

篇一: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城中村改造相关管理办法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利民益民、科学规划、综合改造的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

第五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本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工作。

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接受市发展改革、建设、房产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委托,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市规划、国土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设立派出机构,负责与城中村改造相关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六条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城中村改造工作。其设立的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上接受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的指导。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行使与城中村改造有关的行政管理职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由其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所在区人民政府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条民政、公安、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中村改造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

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第九条城中村改造实行计划管理。二环路以内的城中村全部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二环路以外的城中村,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后,纳入城中村改造计划。

对存在社会公共安全隐患的城中村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组织限期改造。

由城中村迁出的入学、入伍、服刑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迁回原城中村,禁止其他非农人员迁入城中村。

第十条城中村改造,应当以行政村为单位实施,有条件实施多个行政村合并改造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决定合并改造。

城中村改制完成后,城中村改造的主体是城中村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或者投资人,以及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与投资人合作成立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设立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方案制定

第十二条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根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和区域城市功能的要求,以及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统筹考虑村民安置、环境风貌和经济发展等因素,充分听取村民意见,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编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方案,由其管委会组织编制,其中涉及改制的内容应当与所在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协商一致。

城中村改造方案应当包括村庄现状、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方案、清产核资方案、拆迁安置方案、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第十三条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区域内城中村改造方案经村民会议通过后,由管委会报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

城中村改造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第十四条经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方案,不得擅自变更。实施改造过程中,确需

变更用地规划和建设设计方案以及拆迁安置方案时,须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章 改 制

第十五条城中村改制,应当坚持户籍制度、管理体制、经济组织形式和土地性质同步转变的原则。

第十六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人员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第十七条实施改造的城中村,其集体土地依照法定程序转为国有土地。 第十八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依法进行清产核资。清产核资结果应当公示并经村民会议确认。

农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十九条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清产核资结果,自行制定资产处置方案和组建新经济组织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原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应当承担原村民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二十条新经济组织组建后,依法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一个行政村可以独立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就近并入现有社区居民委员会,也可多个行政村合并设立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新设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经费,按照现行的居民委员会人员组成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村民转为城市居民后,统一纳入城市就业管理范围。因城中村改造而增加的就业岗位,应当优先用于安排原村民。

第二十二条 城中村改制后,原村民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政府、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和原村民个人按照比例承担,具体办法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前款规定的政府承担的费用,以城中村土地依法收益中支付。

城中村改制后,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原村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二十三条城中村改制后,其原有的基础设施纳入市政统一管理范围,环境卫生由区环卫部门按照城区环卫管理方式和标准管理。

第四章 土地利用

第二十四条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应当纳入年度用地计划。

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应当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专项规划指标执行。

改造综合用地之外该城中村的其他土地,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给予补偿后按有关规定储备。

第二十五条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除用于安置村民生活及建设公共设施用地外,其余的改造综合用地,可以变更为经营性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第二十六条实施改造城中村范围内的少量国有土地,可以根据城中村改造需要,由政府土地储备机构依法收购或置换,用于城中村改造。

第二十七条在市政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中涉及到村庄整体拆迁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整体改造,避免出现新的城中村。

第五章 规划建设

第二十八条 城中村改造应当依据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制定规划设计方案,并经批准后实施。

主要街区、文物景点周边城中村的改造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广泛征求各界意见,也可以公开征集方案。

第二十九条 城中村改造涉及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应当优先列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与城中村改造同步进行。

第三十条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在施工前应当依法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城中村改造所有建设项目免缴工程定额测定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安置村民的住宅建设项目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代收资金),其他用于原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经济的建设项目减半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含代收资金)。

第六章 拆迁安置

第三十二条实施城中村改造,应当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的原则进行,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

旧村拆除应当在所在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组织、监督下实施。旧村未拆除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按照本章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拆迁安置。

被拆迁人需要自行过渡的,城中村改造主体应当参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补偿标准,给被拆迁人发放搬家补助费和过渡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城中村改造主体实施拆迁前应当依法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之前,应当在指定银行设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足额存入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并与开设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和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签订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使用监管协议。该监管资金未经市城中村管理办公室同意,银行不得拨付。

补偿安置资金应当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五条实施房屋拆迁,城中村改造主体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有拆迁资格的单位拆迁,接受委托单位不得再次转让。

第三十六条 城中村改造主体在动迁前应当委托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的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估价,估价参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作为补偿安置依据。

《西安市城中村村民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施行前,城中村已建成房屋二层(不含二层)以上部分的面积按残值(即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

第三十八条 城中村房屋拆迁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安置补偿方式。

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补偿数额。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转户前城中村在册户籍人口为依据,人均建筑安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65平方米,并结合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进行安置。

第三十九条 房屋产权调换的价格结算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新建房屋的综合造价(不含配套费和楼面地价)与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互找差价结算;

(二)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差安置。补差的面积部分按新建房屋重置价结算;

篇二: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关于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城中村和旧城改造项目

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旧城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程序。

二、项目管理

第二条 旧城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实行项目初审、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土地开发整理三个阶段。区政府应根据旧城和城中村房屋住房质量、建成年代、配套条件和居民改造意愿等工作实际,向市城乡建设委提出改造项目申请。

第三条 项目初审通过后,区政府开展规划编制、土地预审和配置、资金落实、拆迁动员、改造实施方案等前期论证工作。

第四条 前期论证工作完成后,区政府向市城乡建设委提出安置房立项和改造实施方案批复申请。改造项目批复意见作为申请土地开发整理年度计划和安置区正式启动改造

实施的依据。

第五条 旧城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经立项批复后,对具备改造实施条件的改造项目,由区政府在每年10月底前向市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下一年度市重点“两改”项目计划申请,经市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列入市重点“两改”项目年度计划。

第六条 经市政府批准的市重点“两改”项目年度计划,由市政府和区政府签订《市重点“两改”项目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部门职责分工及相关工作要求。

三、工作程序

第七条 旧城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由区政府按照统一规划,成片开发、群众愿意、部门积极、科学论证、有序实施的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控制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拟改造项目。

第八条 区政府负责对辖区内拟改造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对住房建成年度早、建筑质量差、配套功能不全的居住区域,经三分之二以上居民同意拆迁改造、符合城市规划、能够实施改造的项目,由区政府在完成拆迁改造意愿摸底的基础上,向市城乡建设委申请项目初审。

市城乡建设委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组织市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看并对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提

出初审意见。

第九条 拟改造项目经初审通过后,区政府应按规定办理土地预审、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方案、环保评价、拆迁年度计划申请、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备案、拆迁成本核算、土地评估、安置区用地确定等工作。其中规划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按规定向社会及拆迁居民公示。

市建设、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拆迁补偿安置成本核算工作,优先确定安置区用地范围和规模,优先审批安置区规划方案和建筑单体方案,并根据拆迁安置成本核算情况优先落实拆迁补偿安置建设资金。

第十条 上述工作完成后,由区政府编制正式改造实施方案,组织相关单位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预约协议。拆迁补偿安置预约协议签约率到达95%以上后,由区政府向市城乡建设委申请安置房立项和改造实施方案批复。

第十一条 安置房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后,区政府相关单位应按规定在指定金融机构足额存入拆迁补偿监管资金,发布拆迁公告后,拆迁补偿安置预约协议正式生效,区政府启动拆迁。

四、拆迁实施

第十二条 区政府作为辖区内旧城和旧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落实拆迁补偿安置建

设资金和安置房源、办理房屋拆迁许可手续及具体实施房屋拆迁等工作,并负责做好拆迁信访稳定工作。

第十三条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会审制度。区政府相关单位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预约协议前,应按规定在现场公示拆迁补偿方案,征求被拆迁人意见,经95%以上被拆迁居民同意后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

本着“为民解难、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现行法规政策未涉及如多层安置高层公摊等问题,区政府可制订相应的奖励政策,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实施。

第十四条 区政府相关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拆迁评估机构进行拆迁成本核算,经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委托专业评审机构予以评审。

第十五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土地整理实施单位与被征地单位达成征(收)地补偿协议达到95%以上,区政府相关单位和土地开发整理单位分别持有关资料向市房地产权籍管理部门依法申请办理安置区和储备土地的原房地产证权属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拆迁协议生效后,在发放拆迁补偿金时,可预留一定比例的拆迁补偿金作为搬迁腾房保证金,按期腾房的全额返还,对5%未签协议的居民,经反复做工作仍拒绝签协议搬迁的,可依法申请司法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区政府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拆迁补

偿、搬迁腾房和土地整理工作。逾期未完成所发生的超期费用,属拆迁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计入拆迁成本,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可计入拆迁成本。

五、用地管理

第十八条 区政府完成安置区用地的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青苗补偿和非住宅拆迁补偿、原房地产权证权属注销等工作,达到法定供地条件。

【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土地开发整理单位完成储备土地的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青苗补偿和非住宅拆迁补偿、原房地产权证权属注销等工作,达到法定供地条件。

第十九条 安置区用地达到法蒂供地条件后,安置区用地可以单独划定的,由市国土部门对安置用地优先划拨或协议出让供地。储备土地达到法定供地条件后,储备土地由区政府会同土地储备整理实施单位统一交付到市土地储备机构,纳入土地储备管理。

第二十条 安置用地不能单独划定的,由区政府完成全部拆迁并腾空安置区土地后,可以拆迁安置作为附加条件公开挂牌出让,安置用房与和补偿开发商品房捆绑建设。

六、安置房建设

第二十一条 区政府作为安置用房代建单位的招标人,

篇三: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2015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

推进城中村改造若干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率,优化城市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或由履行原村民委员会职能的股份制公司为组织形式,由成片低水平住宅组成的配套不到位、功能不齐全的村庄或街区。

第三条******市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有条件实施改造的村庄,经市政府批准,可按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目标:通过城中村改造,使原村民聚居的村落或街区成为规划合理、居住舒适、功能完善、设施配套的现代城市社区。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针,坚持以村民委员会为开发改造主体,区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自下而上运作的原则;坚持整合土地、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共同提高的原则;坚持政策引导、市场运作、依村定策、尊重民意、让利于民的原则。

第六条城中村改造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各乡(办事处)、村(社区)自行组织改造,或者选择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实施改造。

自行实施城中村改造,可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组建集体性质或村民入股性质的城中村改造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依法运作。

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七条城中村改造必须符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实际需要,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可突破现有村庄限制,用地范围应尽量规整,支持相邻的乡(办事处)、村(社区)联合、成片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迁。

第九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应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城市规划要求,结合改造地块的现状情况合理确定建设范围、建设密度和容积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绿地、社区服务设施、中小学、幼托、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第三章土地管理

第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原则上应利用原有村民居住的集体建设用地,原成片住宅用地相连的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空闲地、废弃地等优先用于安置房建设,确保村民回迁。

第十一条在安置征迁村民过程中,确需实施周转安置或重新选址占用农用地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周转用地土地面积不得超过该城中村改造项目总规模的20%。

第十二条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应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与国有土地处置手续,项目区域内用地(含周转用地)征收补偿后按规定办理净地出让手续。

第十三条城中村改造完成后,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按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具体要求,将腾出的剩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由市政府统一征收。

第四章征迁安置

第十四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征迁补偿工作。征迁安置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和我市房屋征迁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保障被征迁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征迁补偿安置方案要明确拆迁补偿标准、拆迁面积、安置房面积、出让土地面积,并载明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被征迁人自由选择。

第十六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制订城中村改造项目征迁补偿安置方案时,可参照下列原则确定征迁补偿标准:

1.被征迁人合法宅基地上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面积为准,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等能够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手续的,对审批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无误后,按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被征迁房屋,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统一标准,组织确认后给予合理补偿。

2.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具体情况,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

3.被征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交结构差价;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的,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交纳购房款;被征迁人要求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标准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

4.城中村改造中被拆迁人的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标准执行。

5.进行改造建设的城中村涉及拆除的村民委员会(公司)办公用房、生产用房和其他用房,应等面积给予安置,或参照房地产市场评估机构的估价给予货币补偿。

第十七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在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扣除拆迁安置用房面积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由市政府按约定回购或收回后,优先用于安置城中村改造中生活确有困难、无法按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进行安置的被拆迁人,剩余公共租赁住房交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统一分配。

第十八条非城中村村民购买本村房屋的,在城中村改造中不得享受城中村村民安置政策(已办理土地和房屋手续的除外),具体安置办法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确定。

第五章实施程序

第十九条城中村改造的申请与审批。

1.城中村提出改造申请。

城中村根据其实际情况,本着条件成熟、有序开展的原则,经全体村民签字同意后,由村民委员会(公司)提出城中村改造书面申请。

申请资料应包括:(1)拟进行改造的城中村基本情况,包括现状地形图中标明的村址占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占地、宅基地、村企业占地等;村民和非村民人口及户数结构、人员组成;住宅建筑面积、商业房及其他房屋的建筑面积。(2)申请改造准备工作情况。(3)实施改造的初步思路、步骤和方法,如分期、分批实施,要列出每一期的初步范围及拟拆迁面积、安置人口、拟建设面积等指标。(4)实施改造的保障措施。(5)村民同意实施改造的签字记录等。

2.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查改造申请,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改造申请。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国土、规划等部门对提出的改造申请进行审核,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对条件成熟、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予以批准,由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下发批复文件,并抄送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列入城中村改造的依据,同时进行公告。

第二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审批。

城中村改造项目获批后,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充分考虑改造城中村具体情况的基础上,本着积极推进、可操作性强及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的原则,提出城中村拟改造地块(含周转用地)的初步范围及安置人口、拆迁面积等数据,并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将城中村改造用地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时向市城乡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手续。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依据城市规划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将批准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提交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如需办理农转用和土地征收,由辖区国土资源分局组织报件申报(报批期间可同时办理规划手续和制定改造方案)。

第二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编制与审批。

1.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的编制。

城中村村民委员会(公司)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组织指导下,根据批准的城中村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起草项目改造方案。

【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项目改造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改造总体思路。如分期、分批实施,要列出每一期的范围及规划指标,排出时间进度表。(2)改造范围内占地面积(村址占地、农用地、未利用地、村民住宅及宅基地占地面积)。(3)改造涉及人口及户数,需拆除的建筑物数量及分类(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乡村企业建筑面积、商业房建筑面积等)。(4)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5)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包括安置房的建设方式、规模及资金筹措方式,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标准,过渡期限及过渡费标准,征收工作保障措施等。

改造方案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改造方案和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记录一并上报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2.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审查改造项目方案。

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改造方案的实际操作性、方案内容是否符合村实际情况、征收补偿政策能否落实等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前,应将方案在改造范围内公示,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城中村改造方案审查同意后,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3.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核改造项目方案。

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就改造方案是否符合城中村改造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上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批准的改造项目方案,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对城中村改造用地进行地价评估、制定土地出让方案。

土地出让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1)不使用周转用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原居住用地出让方式为招标,出让金按评估价与拆迁成本的差额确定,交地方式为拆迁后净地出让,开发企业中标后取得周转用地的限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后,取得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交地时间依据城中村改造方案确定的拆迁进度确定,分期实施改造的,分期交付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手续,分期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格以中标价为准。(2)使用周转用地的,周转用地单独出让,出让方式为招标,交地方式为净地出让,开发企业中标后取得周转用地的限制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完成城中村改造征迁安置,市政府收回借给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土地出让金后,取得正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周转用地以外的其他城中村改造用地按本条款(1)执行。

出让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在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根据批准实施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土地出让方案制定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招标文件应明确以下内容:(1)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步骤、范围、时间,征迁安置的方法、标准,安置房的建设标准、户型要求和交付时间,以及城中村改造配套设施的建设标准。(2)根据城中村改造投资规模确定城中村改造保证金,保证金按60万/亩计算。在中标单位与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书时,由中标单位向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缴纳,保证金的退还方式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使用周转用地的,其保证金按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3)明确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包括周转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限制性使用权,并将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多少作为竞标条件,缴纳出让金高的获得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改造权和限制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征迁后,中标单位取得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未按招标合同约定期限完成拆迁改造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重新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或由市政府按招标合同约定收回限制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处置土地。

第二十四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城中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面向全国发布,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招标公告,引进资金雄厚、信誉良好的开发企业。

第二十五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竞标情况,按规定确定城中村改造项目中标单位,并于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资料报市国土资源局。

第二十六条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中标单位签订城中村改造协议书,并将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中标单位报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公示。【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中标单位持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出具的城中村征迁工作完成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取得正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二十八条中标单位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环保、立项、规划、土地、人防、建设等行政审批手续,实施工程建设。

第六章优惠政策

第二十九条严格控制旧城区的零星开发及新城区住宅用地的审批,对联合、成片开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优先办理出让和报建手续。

第三十条社会资本出资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安置,但不参与项目土地挂牌出让或未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的,根据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按投资金额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加投资金额10%的利润,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进行结算;参与土地挂牌出让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不计贷款利息和利润,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与投资人进行成本结算。

第三十一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二条使用周转用地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周转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作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保证金,借给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无息),办理借用手续后,专项用于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市政府在返还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中以扣除方式予以全额收回。

第三十三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并按期竣工的,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负责,将该项目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奖励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支持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第三十四条城中村改造项目(含商服面积)免缴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包括:临时占道费、道路挖掘修复费、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场地使用费、新型墙体材料费专项基金。项目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免征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未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按最低限减半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

第三十五条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房建设及用地所涉及的建筑安装营业税、土地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除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外,全额用于支持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城中村改造建设。

第三十六条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统一征收后,进行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进行补偿;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其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规定上缴、计提部分及征地和拆迁补偿等相关成本外,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项目所在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用于城中村改造被拆迁村民的补偿安置和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设施建设;不适宜开发建设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安排使用。

第七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七条城中村改造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负责编制本辖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组织制定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协调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相关问题,并具体负责本辖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市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审核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并负责指导、协调、考核各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市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房产管理、公安、民政、劳动社会保障、教育、电力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相应的城中村改造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三十八条实行城中村改造项目联审联批制度。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审批城中村改造申请的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第三十九条建立城中村改造激励约束机制。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快、效果好的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条城中村改造项目方案一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凡未按审批方案实施的,由市政府各职能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按审批的方案予以纠正。

第四十一条城中村改造完成后,如不能按时交付腾出的土地,则该城中村改造项目后续手续暂停办理,相关优惠政策暂不享受。

第四十二条城中村改造中村民安置房不得对外销售,在安置完成前,不予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要在安置房建设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栏,标明为安置用房,不对外销售。

第四十三条已公告确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不得擅自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维修或原面积翻建,但不得扩大、加层。(

第四十四条城中村改造中标单位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在已公告确定的城中村改造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擅自开工建设的,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和辖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第四十五条对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期满1年未开发以及没有按规定完成拆迁安置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依法从高征收土地闲置费,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并责令限期开工、竣工;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虽按期动工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已投资额不足1/4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按闲置土地处置。

第四十六条城中村改造范围内的居民,应积极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对于阻碍拆迁改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企业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有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各城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辖区和拟改造村庄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责分工,制定相应服务措施和扶持政策。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城中村开发改造的意见》(******政[2015]10号)同时停止执行。

篇四: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2015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第1篇: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2015年市政府下达了改造城市棚户区1万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为顺利完成任务,我局将棚户区改造纳入“两改”工作,加强了工作的领导力度和协调力量。截至12月,全市已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10335套。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883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2364套。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具体项目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5个,东津还建小区一期建设5000套、高新区新市民公寓2039套、高新区奔驰大道棚户区改造小区1200套、襄城区白云人家小区504套、樊城普鑫上东郡9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湖北惠普印染厂400套、襄阳市第四针织厂300套、襄州纺织协会100套、原3607厂558套、原市第二化工厂140套、牛首粮油公司200套、102公司136套、襄棉棚户区改造2期530套。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努力为市委、市政府当好参谋,制定完善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对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了大量调研和全面分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主笔,起草推进“两改”工作意见稿,几易其稿,反复修改,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襄发201512号)文件。为督促城区“两改”项目的推进进度,于2015年7月10日拟定了《襄阳市城区2015年“两改”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奖惩办法》(襄办文201572号)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实施。“两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局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发现的房屋征收中的补偿安置问题、城中村改造项目人口、土地、房屋等如何认定登记问题以及项目规划审批等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并为此多次随市领导实地察看四个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两改”项目,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房屋征收规定时限内率先签订征收协议,予以奖励的政策。经反复讨论,在充分征求意见后,形成了集体意志,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下发执行,确保了城市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推动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二、积极为各城区(高新区)、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服务和业务培训工作。我局积极主动的为各城区(高新区)和项目改造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如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进入到房屋征收程序,由于在执行“拆一还一”房屋征收政策时,没有具体的政策支撑,房屋征收工作无法推进。当月仅该项目集体上访到市政府的就有3次之多,项目推进陷入停滞。为缓解矛盾,推动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就房屋征收补偿提出了不突破现有政策的解决办法,促进了襄阳新天地等改造项目的工作进度;新襄棉片区改造项目推进时,为解决该项目的土地竞拍资格问题,我们与区政府、税务等部门反复协商,彻底解决了这个遗留了近5年的问题,确保新襄棉片区于年内开工建设。为确保项目平稳推进,我局先后到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对项目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让各个城区(高新区)的项目具体人员了解、掌握“两改”政策,让项目房屋被征收群众知道政策,懂得政策,为城区(高新区)解决房屋征收这个大难题提供了政策支撑。

三、积极协调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市直相关部门,建立“两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两改”项目建设是我市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打造“两个中心”、建设“四个襄阳”的重要步骤,更是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实施康居工程、改善居住环境、缓解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两改”项目建设进度,我们反复征求规划、土地、城管、建设等相关部门和四个城区(高新区)意见,起草了《“两改”项目行政审批实施细则》,规范“两改”项目的行政审批。建立“两改”审批绿色通道,对“两改”项目的规划、土地、建设等审批事项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该细则已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将颁布实施。

2015年已经过去,即将迎来的2015年,将是我市更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的一年,我们要总结过去的经验,开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完成2015年的棚户区改造任务,为建设人人安居的保障性事业而努力。

第2篇: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一、工作目标

住房是最大的民生,做到“居者有其屋”、“居者住其屋”是各级政府必须认真履行好的职责。从2015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2015年作为全省四项重点任务之一,确定改造750万平方米;2015年又列为八件民生实事,并扩展到41个县(市),计划改造990万平方米,两年计划改造1740万平方米。

二、完成目标情况

到2015年年底,全省共拆迁2670、39万平方米,拆迁41、72万户,136、36万人;开工建设3669、34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回迁房1683、95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76万平方米;已回迁安置1429、28万平方米,回迁安置31、42万户,回迁99、54万人。各市(州)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回迁率达到93%,县(市)完成年计划的126%,回迁率达60%。有白山、白城、松原三市和19个县(市)实现了全部回迁。其中2015年全省共拆迁1720、19万平方米,拆迁23、1万户,75、68万人;开工建设2367、78万平方米,其中建设回迁房1112、26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76万平方米;已回迁安置914、48万平方米,回迁安置16、16万户,回迁54、33万人。全省已有42万户、136万人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

在城市棚户区改造攻坚工作中,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亲自到棚户区探望回迁居民,国家副主席曾庆红、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副总理曾培炎等到我省进行实地考察,对棚改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领导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进展情况,数次召开有关协调会,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省人大主任王云坤、省委书记王珉、省长韩长赋、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副省长牛海军、省人大副主任米凤君以及省政协主席王国发等省级领导先后多次深入到市(州)棚户区改造第一线,察看棚户区居民现状,了解棚户区拆迁和建设情况,听取当地情况汇报,对各市(州)政府的棚户区改造进行指导并对所付出的艰辛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市各相关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全力投入到棚户区改造攻坚工作中,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各级政府克服了棚户区改造资金难、拆迁难、招商难、回迁安置和入住难等诸多难题,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有效措施招商引资。争取到了中行8亿元短贷和开行50亿元贷款,保证了棚户区改造的顺利实施,出色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是制定和完善棚户区改造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精心组织棚改工作,最基础的是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县(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指导意见》,为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同时,进一步完善房屋拆迁、土地使用、税费减免等项政策措施,制定了21个政策文件,制定下发了规划设计、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安全生产、司法保障等相关规定14个。加强软环境建设,推行“会办制”,确保棚改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共召开省棚改协调小组会,动员大会、大型现场会、回迁交钥匙工程仪式等各类会议49次、计6500余人次参加。举办政策培训班2次,360人参加,每次会议和培训都达到了组织周密,效果明显,多次得到省领导好评。分别向省五大班子专题汇报12次、组织大型、小规模考察调研8次,共610人参加。陪同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参事室及相关部门调研11次,先后接兄弟省市参观团6个。组织督查推进组27个,进行专项检查4次。07年正式发文86个,2015—2015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总计发文180个,调度月报24期,2015年办棚改简报44期,2015—2015年总发86期。撰写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大事记,编辑刊印城市棚户区改造文件汇编5集,拍摄了三集棚改专题片,制作棚改光碟420余个,宣传组草拟省领导、厅领导讲话和汇报材料26万字。中直有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7家、省直6家、各市州几十家媒体进行专题报道、专访等总计310余条,专栏节目、系列报道70余个。

二是攻克难点,大力筹措改造资金。坚持政府组织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省财政两年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6、5亿元;由省财政担保落实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到位50亿元,已到位46亿元。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确保批复指标内的剩余部分贷款尽快到位,并计划再争取。同时,各地广开资金来源渠道,运用市场化运作手段,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已经收储的土地变现,筹集改造资金,为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突破重点,强化房屋拆迁工作。对9个市(州)及长白山管委会,我们全力组织拆迁,对各县(市)本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我们十分重视各地对棚改拆迁政策的执行,要求各地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并相应制定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做好拆迁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了阳光操作、和谐拆迁。

四是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稳定的改造发展环境。每年上方高峰期的4月、8月和9月分别召开了全省棚户区改造信访工作会议,对如何做好信访工作做了周密部署,落实了领导和部门责任,要求各地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地积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机制,对各类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五是强化调研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省人大常委会组成6个视察组,省政协组织4个视察组对部分市(州)、县(市)的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极大地促进了工作开展。同时,我们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共组织8次有省、厅各级领导带队参加、厅内各处长任组长(54个小组)的大规模的集中专项督察,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保障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厅内各处室都予以了大力支持,办手续、办培训班没,畅通各个环节。

四、工作成效

城市棚户区改造增强了党与政府为民执政意识,市场意识和求实意识。领导从上到下,层层承包、任务到户、责任到人,全心全意为棚户区居民服务;对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土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吸引开发企业投入,在政府组织下,实施市场化运作,获得土地收益全部反补于棚改项目;建立快节奏审批方式,建设适用于回迁居民的小户型住宅,对困难大的居民可先上楼后补款,极大的方便了棚户区居民。

城市棚户区改造有效的调整了城市住房供应结构,社会分配结构,城市基础设施结构,城市就业结构和城市产业经济结构。建设了大批量5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把改革成果直接惠及到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的低保户只花一两万元就可以拥有十万余元的房产;还使几十年想修而未修成的道路和管网一次性得以解决;有一大批棚户区下岗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建设了多个区域性专业市场,形成了服务业、建材业、物流业基地和集散地,使产业布局更趋合理化。

城市棚户区改造明显改变了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改变了城市面貌,促进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社区建设,提高了城市居民文明程度,形成了为民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棚改精神”。这种精神已经融入振兴吉林的伟大创举中,成为改革开放、开拓进取的宝贵精神财富。同时,赢得了老百姓的认可及社会各界的认同,得到了国家、国务院及各部委、新闻单位的表扬和赞许,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电台曾进行了近30次的宣传和报道,省、市(州)主要媒体、地方报纸也都大张齐鼓的宣传,可以说城市棚户区改造惠民工程在吉林大地上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015年仅棚改一项总投资实现332亿元、2015年底实现268亿元,两年来,整个棚改总投资可达600亿元。按照投资建设的一般经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40%将直接转化为消费基金,带动地区GDp增长0、6个百分点。600亿元的偌大资金量对于激活吉林相关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无疑将起到巨大的拉动效应。

最可喜的是,棚户区改造盘活了城市土地资源,为吉林省各个城市的中长期发展提供了空间。据统计,目前已改造的棚户区土地可腾空1/3左右的可利用空间,这部分土地作为城市的稀缺资源,随着城市规划布局的调整和招商引资的需要,在未来4-5年间将发挥潜在的作用,为城市振兴和发展拓展新的空间,也为按期偿还开行贷款(

从总体情况看,虽然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改造资金还比较紧张;房屋拆迁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县(市)群众上访数量增多;回迁安置的压力加大。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及时解决,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平稳进行。

【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五、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精力抓民生,千方百计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用棚改的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创建和谐中国、和谐吉林。

一是积极落实资金。去年国家开行批复的50亿元软贷款已经到位46亿元,抓紧落实剩余的资金,并积极与省开行协调争取新的贷款,力争再为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解决30亿元,并为县(市)棚改注入资金。同时,组织各地广开筹资渠道,运用市场化手段,特别是要通过已经收储的土地变现,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在国家开行予以支持的情况下向3万平方米以下,1万平方米以上的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进军,争取在3年内实现拆迁1700万平方米任务目标,为40万户、120万人解决住房困难,引领和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建立与完善。

二是抓好县(市)20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的拆迁和回迁安置。将有关政策宣传到户,同时严格规范行政强迁和司法强迁。要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事求是,不能盲目扩大改造计划和拆迁规模,避免产生建设能力不足和群众无法按时回迁的问题。同时,全力以赴抓回迁房建设,千方百计解决住起管好问题。

三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棚户区改造工程,我们将强化工程质量、建筑节能、安全生产以及施工现场管理,落实监理责任,加强检查力度,切实把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群众满意的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四是强化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当前部分人借《物权法》不配合伙出现主观故意倾向和信访量有所增加的实际,我们将强化对各市(州)、县(市、区)棚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实人员,强化力量,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妥善解决来省上访案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为棚户区改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3篇:支路社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总结

2015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将民生工作摆在了重要的位置,重庆市委和市政府将八O一片区作为全市棚户区改造试点,也是万盛区委区政府今年的重点民心工程。对支路社区的棚户区居民而言,也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为了协助镇党委和政府作好八O一片区的危旧房屋拆迁,支路社区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年初与镇党委、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紧紧围绕“建立新型社区、和谐社区”的工作要求,狠抓落实为居民服务的意识,把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今年我社区工作的重点,现将其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数据:拆迁1039户,65551、62平方米,涉及居住人口3346人,13个居民小组。

二、工作方法: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以社区书记任组长,社区主要负责人、辖区人民代表和退管会领导任成员的棚户区拆迁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使该项工作自始自终都具有坚强的组织保证。

2、征求群众意见: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我市均无现成的经验可借鉴,对本社区更是一项新兴的工作内容。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此项中心工作,让拆迁户充分受益,社区积极给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和区棚改指挥部建言献策,在拆迁安置政策未正式出台之前,将区指挥部相关人员请下来,深入到地段征求拆迁户意见,了解住户的实际情况和群众对棚改工程的想法和建议,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

3、宣传棚改政策:房屋拆迁是涉及到居民群众自身利益的一件大事,从摸底调查登记到政策正式出台,部分居民存在疑惑、等待和观望的思想,针对这一情况,社区采用广泛张贴文件、召开院坝动员会、制作宣传专栏等多种方式扩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并利用晚上和周未的休息时间深入地段和居民家中,做好居民的宣传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讲解拆迁政策,为居民答疑解惑,使居民了解拆迁政策。社区工作人员时常是晚上十一二点,甚至凌晨一两点钟都还在拆迁区域。拆迁安置政策正式出台后,在向广大居民宣传讲解棚户区拆迁改造的有关政策时,开展对棚户区居民家庭的实际情况调查,对居民家中实际困难问题给予帮助解决,让棚户区居民真正了解拆迁改造对其居住条件带来的改善和党和政府是为了给群众谋取实实在在的利益,解除拆迁户的各种顾虑。

4、寻找过渡房源:本次拆迁户数多,时间短,周边空房量严重不足,为了能够让居民切实搬得出,社区动员拆迁户尽量投亲靠友,另外,社区在镇党委和政府的协调下,召集桃子、南桐、四湾、新工村、平山几个暂时不拆迁用地的五个社区和南桐村、其林村、石桥村等邻近村的书记会,动员各村和社区提供空房信息,每天下午五点钟以前用互联网传给支路社区,由社区汇总后于第二天早上八点钟以前向八零一片区拆迁户免费提供。拆迁期间,收集到空房信息529条,由社区提供信息租住的有374户,使整个拆迁过渡房屋得以解决。

5、化解家庭矛盾:八零一村的房屋大多属南桐煤矿房改时卖给职工、家属或者部分租赁户,由于大部分家庭都是人口多面积小,子女结婚后另找住房,而房屋产权系父母所有,有部分购房凭证是父母名字,房产证是子女姓名。有的家庭父母均健在,有的是父母一方健在,有的则是父母双亡,还有少部分属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由于产权归属多种多样,在签订安置协议时,产生大量的产权矛盾纠纷。社区从稳定棚改秩序,化解家庭矛盾的角度出发,让家庭成员友好协商,有住房让无住房的,人口少的让人口多的,子女小让子女年龄大的。或者由一个或两个子女回购房屋,再按政府货币安置价格或者家庭成员协商,由购房的一方付一部分钱给其他产权共有人。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拆迁户的家庭矛盾,保证棚户区改造安置协议的正常签订。

6、消除低保顾虑:拆迁户中,有一部分属低保户,由于租房居住很难提供水电费凭据,加上两户或三户共同居住会导致水电用量超标,对低保有影响,社区了解情况后,积极与镇领导汇报,社区以镇棚户区改造指挥部的名义向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请示,由区级部门协调,低保户拆迁租房居住不将水电用量纳入判定家庭生活水平标准,另外,对低保家庭出租房屋与拆迁户居住的,其房屋租金也不纳入家庭收入计算。消除了低保对象水电费超标和出租房屋将减少或不能享受低保的顾虑。使低保家庭拆迁户和房屋出租户积极支持拆迁工作。

7、提供困难帮助:对家庭确无劳动力的,社区组织人员提供搬家帮助。十段十组的霍本龙,由于七年(2001年底)前因一次意外的交通事故,导致双腿高位截肢,其母亲八十多岁并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母子俩仅靠每月470元的低保金和职工遗霜补助坚难度日,社区针对霍本龙的实际困难,组织夜巡队员和低保对象帮助霍本龙搬家。十一段的唐贵元,多年患病,其妻子由于入城时间未满五年,按政策规定不能享受低保。该户家庭以未找到住房和无劳动力为借口,变相抵制拆迁,社区了解该户心态后,在桃子街为他们找到了过渡住房,并组织人员为其搬家。由于家庭缺少劳动力,由社区组织人员为其搬家的还有多户,都为其社区的关心和帮助表示感激。

8、维护搬家秩序。棚户区拆迁起初,在拆迁区域内及时成立了棚改警务室,临时增加治安人员,24小时对拆迁范围进行巡逻,提醒居民搬家时注意安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对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镇棚改指挥部汇报。拆迁期间,配合桃子派出所收缴非法回收废旧物资人员的工具100余件,拘留偷盗线路设施者一人,起到了较好的震慑效果,切实有效地维护了搬家秩序和居民的合法财产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方面,支路社区协助镇党委和政府创造了万盛区历史

上拆迁范围最广、拆迁户数与面积最多,搬迁时间最短和未发生一起拆迁伤亡事故的奇迹,圆满地完成了拆迁任务。

三、总结出的工作经验。

1、埋头苦干,不计名利是做好工作的前提。

兢兢业业,埋头苦干,不计名利,甘于奉献,这是社区干部做好各项工作必须的思想基础。社区作为居民自治和镇党委、政府的协助组织,具有事务繁杂、矛盾交织的特点,在工作进程中往往没有份内份外之分,也没有白天和晚上的区别,这意味着社区工作注定是一项十分艰辛的工作,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劳心劳力,任劳任怨,勤奋工作,埋头苦干。

2、服从领导,贯彻意图

坚决服从领导,贯彻领导意图,这是社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的纪律规范。特别是一些在政策上比较模糊和自身把握不准的工作,必须请示镇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社区要围绕落实和贯彻领导意图展开,工作人员要充分理解领导的思维指向,准确执行领导指令,严格贯彻领导意图,以实际行动确保社区工作的顺利进行,切不可自作主张,自行其是,更不能假传旨令,借权谋私。实践证明,服从领导,贯彻意图是解决好复杂问题的关键,特别是在棚户区改造拆迁和低保工作过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4、在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居民组长开展工作。

社区工作头绪多,人员少,要做好拆迁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居民组长的大力配合。居民组长对各户的情况都比较了解,能够向社区及时有效地提供信息,协助社区传达政策。八零一片区的棚户区改造拆迁工作,居民组长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心血,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5、积极争取企业退管会的支持。

企业退管会的管理对象主要是企业的退休职工,也是社区服务对象当中的一部分,反之,居民也是退休职工的家属。社区工作和退管会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只是其内容各有侧重而已。年初,社区邀请南桐煤矿和南桐电厂三个退管会参与拆迁工作,为搞好棚户区拆迁工作建言献策。整个拆迁期间,得到了三个退管会的书记和主任的大力支持,为社区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提供了帮助。

四、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在镇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巩固拆迁工作的同时,继续依靠各位居民组长和退管会领导,社区干部紧密团结,做好下一步的居民安置工作。广泛征求拆迁户意见,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愿望,在前期公布的按搬家时间,通知签订协议和缴款时间的基础上,建议政府将达到一定岁数的老龄人、重度残废人、危重病人等因素纳入分配房屋的因素,做到安置的公平、公正并兼顾人性化,更加完善安置方案;

第4篇:怀化农垦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工作总结

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农业厅、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下达我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农[2015]714号)精神,我市2015年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计划277户。我们本着以人为本,把职工得实惠作为危旧房改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职尽责搞好我市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着力改善农场职工居住条件。2015年危旧房改造计划项目进展顺利。

一、开展情况

在怀化市委、市政府,省农垦局高度重视和市农业局的领导支持下,危旧房改造工作目前正在顺利的推进。

1、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接到省下达的改造任务后,各建设单位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各农场迅速启动了危旧房改造工作,召开全场职工会议,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科学合理搞好建房选址,科学合理确定好建房面积,以符合长期生活要求。完成了《危旧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落实农场危旧房改造工作。

2、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职工自愿的原则。各场通过逐户征求意见和个别座谈的方式,对需要改造的户按照户主、人口、房屋大小、结构性质、建设时间、户主签字等制成表格,全部完成入户登记工作。完成了职工申请、集体评议、改造协议的签订,并对职工户籍、危旧房照片等材料按照一户一档进行归档保存。

3、搞好农场建房招投标。我市垦区危旧房改造,其中辰溪县为到户翻新加固为主及部分分户自建,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靖州县为集中新建,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了,并进行网上公示。

4、抓好督促检查。为搞好垦区危旧房改造这项民心工程,市政府多次召开工程建设调度会、我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项目建设单位调研及督查,加上各建设单位的努力,我市垦区危旧房改造工作进展顺利。

5、搞好统计报表填报。按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按时做好了各类统计报表向市住保办、统计局、省农垦局报送。

二、工程进度

今年我市农垦危旧房改造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建设任务共计277套,于2015年5月前已经全面动工。其中果木场77户为旧房进行翻修加固改造及部分新建,现已基本建成40套,预计2015年12月底可基本建成70套。靖州县计划200套,计划下达后,经县政府分配,后山溪果木场建设120套,太阳坪原种场建设34套,县农科所建设12套,大开农场建设34套。全部为集中新建,现已基本建成100套,其它部分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可基本建成200套。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规定,做到资金支出有施工(采购)合同、质量检查验收单(报告)、结算票据、经办人、审核人及项目负责人签字,确保资金安全。

四、规范信息档案管理。

各农场都安排专人进行档案管理,包括计划文件、实施方案、设计资料、审批文件、审核材料、审计报告、技术规范、质量检测报告、合同、检查验收等文件,建立档案清单,做到一户一档,保证档案齐全、完整。

五、困难和问题

1、农场职工基本上属低收入群体,加之单位从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而且退休职工多,不能在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职工想要房但是没有钱购房,导致新建房屋的集资款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工程进度。【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2、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正式文件下达较迟,影响前期手续办理,拖延工程进度。

3、与林业、工矿等其他棚户区改造项目相比,农垦危旧房改造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偏少,不利于工作开展。

六、下阶段工作

农垦危旧房改造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农垦、关注民心,改善民生的充分体现,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为搞好垦区危旧房改造工程,下阶段的主要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危房改造是一项政治任务,不管任务多重、时间多紧、难度多大,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2、加强衔接,加快工程进度。加强与住建、发改、财政、国土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争取做到特事特办,优化简化办事程序,加快工程进度。做到早竣工、早验收、早交房。

3、加强质量监督,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加强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造福广大农场职工。

4、科学规划搞好房屋配套设施建设,道路建设,环境卫生、绿化、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在住房分配,管理模式等方面广范听取群众意愿,造福广大农场职工。

篇五: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2015报告的范文

第1篇:政风行风评议自查报告

按照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要求,结合综合科实际情况,进行自我剖析,具体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素养还比较浅薄。科室的同志比较注重学习专业知识,政治理论、行政管理等学习不够,理论功底不够扎实,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学习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致使理论素养与时代的要求有差距。

(二)思想观念仍需解放。主要是思想观念还不够开放。工作上放不开手脚,思想上不够大胆,满足于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本职,完成任务,缺乏创造性、独创性的点子,对如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三)在工作中自我要求不够严。虽然在工作中不断努力,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还存在自我要求不严格的现象,如有时思想较为懒惰,安于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整体的工作和大局;遇到困难和问题往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从自身根子上找问题;有时事情不象自己想象那样就情绪化等。

(四)作为一个全局的龙头科室,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充分。虽然一直在发挥着自己较强的业务能力,把分内的XX服务工作搞得还不错,但对行风评议这根弦崩的不够紧,满足于过得去、差不多,对自己要求不高。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在对待学习的问题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一是不够勤奋。总觉得自己接受快,要用时随时学习来得及、跟得上。二是深入思考不够。自己平时学习,属浅层次的理解、记忆,没有认真思考,没有从深层次上去理解和把握,并加以指导实际工作。三是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平时学习之后,不善于用所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去指导推动工作,总结好的做法、好的经验少。

(二)对做好XX服务的要求理解不深、不透。在思想的认识上、行动的自觉性上有差距。有一些模糊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在具体行动上难以准确把握,没有完全做好与工作实践的紧密结合。

(三)思维方式不够科学。一是认识问题有偏颇。对政治形势研究较少,敏锐性不强,总觉得了解全面局势、掌握外界动态,制定方针政策是上级的事、领导的事,自己是执行者,只要把上级的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就行了,缺乏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二是没有熟练的运用好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工作忙时,不能做到统筹兼顾,在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主要和次要的关系的能力上有欠缺。

(四)端正行风、严于律己不够。一是自我修养不够,放松要求,没有从点滴做起,自觉防微杜渐的意识。二是纪律观念不够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不强,总觉得纪律问题不是大问题。可以“忽略”,没有从行业形象的大局来考虑。三是艰苦创业精神淡化。认为经济发展了,条件好了,生活水平高了,吃饭、穿衣开始讲名牌、要舒适,认为自己劳动所得,无可厚非,没有深入领会好胡锦涛总书记“两个务必”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科室和个人在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决不是小事,绝不能忽视。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心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加强自身思想改造,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体现出XX干部的形象。

(二)进一步解放思想,适应工作需求。用新的思维去发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学习为载体,注意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以适应新时期XX工作的需求。

(三)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我加压。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自觉地把自己的工作同全局联系起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围绕这次行评,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

(四)廉洁奉公,从严律己,为XX系统行风政风评议作贡献。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淡薄名利,克己奉公。工作上高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树立依法XX、廉洁勤政的行业形象,为这次行风评议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

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缺失影响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警力不足与“陌生人”社区现象交织,致使警民沟通联系缺乏。由于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陌生人”社区已经成为常态,治安部门传统的“串百家门、知百家情”警务模式遇到较大阻碍,传统的“邻里守望”等治安防范模式无法开展,制约了社区警务的做深、做细、做透。另一方面,群众习惯于将现代警察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警察”作比较,容易产生警民关系疏远的结论。如,在对派出所开展社区“大走访”中,辖区群众集中反映“部分派出所社区民警下段少、警民沟通联系少”,引起群众对民警工作精力投向的误解和质疑。

二是打防关系把握不准,使群众安全感下降。突出表现为打防投入失衡、打防重心失衡、打防导向失衡。部分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重大案、轻小案,重案件侦破、轻可防性案件回访,重对象查处、轻案后追赃等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执法理念偏差损害了警民关系

一是“差异性执法”损害警民关系。工作中,个别派出所和少数民警将警民关系片面定位在与本地区居民的关系,忽视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有意或无意将执法对象区别对待。如,调解治安纠纷时,个别民警对油田居民较为重视,执法规范。而对来人员,思想上轻视,对本地人和外地人“两种态度”、“两张脸”,恶化了警民关系。

二是执法不规范损害警民关系。部分民警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态度蛮横。如,有些执法民警对群众问询态度恶劣、回答过于简单,缺乏语言艺术;在接待群众办事、报案过程中,态度冷淡,居高临下,造成群众不满;在接处110警情时,只接警不处警,引起群众投诉或不满,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

三是执法“机械化”激发社会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在执法尺度的把握与社会效果关系处理上存在偏差。一些单位片面追求简单绩效,重打击处理数量、轻办案质量,重执法结果、轻执法过程,重法律结果、轻社会效果。

(三)执法环境因素对构建新时期警民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是治安管理职能泛化带来的影响。在当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对敌斗争复杂、刑事犯罪高发的特殊时期背景下,诸如流动人口管理、群体性不安定因素处置等社会现实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屡禁不止的社会丑恶现象,多数肇始于诸多社会矛盾交织、社会前端管理缺位或综合治理缺陷,最终显现于治安问题。治安部门作为维护治安的职能部门,很容易演化为执法管理全责责任人。尽管,近年来政府已经十分注重采取源头综合治理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短期内要彻底改观有相当难度。

二是群众方面的消极因素带来的影响。如,期望值过高问题。相当一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又是排忧解难的公仆。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方法和途径

(一)明确“两个导向”,深刻认识治安部门的本质属性和工作出发点、立足点,坚持服务社会、树立执法权威两手抓

一是要把“构建和谐社会,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始终作为治安管理工作的出发点。整体上,要努力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不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关注民生,把群众满意作为治安管理工作最大绩效。微观上,要着力研究群众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群众的新要求,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把工作成效更多体现到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并作为长效机制持续、深入贯彻下去。

二是要把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治安部门机关执法权威始终作为治安管理工作的立足点。牢固树立“治安管理工作对法律负责”的观念,明确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切实增强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心。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明确执法范围,下大力气减少、杜绝行政干扰和非警务活动,以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度化的法律规章和条例代替行政命令,指导和约束警务行为,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以营造有利于治安管理工作的执法环境。要针对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如地方保护主义,人情干扰,利益诱惑等,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内外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坚决纠正执法随意性,坚决抵制各种压力和诱惑,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二)把握“三个关键”,立足于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解决好“做什么”、“怎么做”、“做得好”的问题

一是找准群众需求,解决好“做什么”问题。近年来,治安部门积极推进民意测评机制建设,好的做法很多,如“万警大走访进社区”、“执法零过错”、“大走访大调研”等,从服务群众角度了解治安部门的工作薄弱环节,接受群众对治安管理工作的监督。但总的来说,这些活动的关注点都在于治安部门的自身作风建设方面,而非以群众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即使有一些类似政风建设的调查,也还存在涉及的社会层面不完整、反映情况还不够客观、对业务工作指导性不强等弱点。在开放式的社会环境下,要更加重视通过社会舆情、媒体网络、治安信访等渠道,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将其作为治安部门执法管理工作好坏的“反光镜”。

二是调整评估导向,解决好“怎么做”问题。工作导向决定评估导向、评估导向决定单位工作走向,为此,建立与工作导向相适应的工作绩效评估机制,发挥杠杆调节作用。

三是提高治安队伍素质,解决好“做得好”问题。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岗位培训、案例点评、法律知识竞赛、执法技能培训等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教育培训活动,苦练执法基本功,提高治安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业务素质过硬的队伍。

(三)围绕社区警务、执法管理、行政审批、警务公开、公安宣传等重点方面,突出“六项重点”,落实具体措施

一是推进社区警务工作,促进警务回归社区。要以巩固和深化“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切实推进社区警务工作和社区民警队伍建设。要统一标准,配齐加强社区民警。进一步精简机关和非执法岗位警力倾斜基层,新增警力优先投向基层社区。对派出所的警力配置,要探索科学量化的配置标准,尽量减少主观性。要突出社区民警工作重点。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发现、社区安全防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主要工作内容,防止给其增加过多的责任,使其能集中精力做好社区工作。要做活社区勤务模式。以社区警务为载体,做实接待日制度,积极推行巡防工作制、弹性工作制以及搭档错时制等勤务模式,提高与群众的见面率。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逐步强化社区民警在社区综合治理中的组织、协调、建议和督导等作用发挥,做到责权一致。

二是增强严打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在严厉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的同时,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无论案件大小,都应不遗余力地打击处理。另一方面,要在破案后全力追赃,不仅满足于案件侦查终结,更要通过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努力消除由案件引发的不和谐因素。

三是推进人性化执法管理。要善于用和谐思维来指导执法工作,和谐理念来处理社会矛盾,和谐方式开展执法工作,将法、理、情融于一体,最大限度地教育当事人遵守法律。

四是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改革。在职权范围内,不断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同时,从方便群众办事角度出发,努力做到“一口受理—内部循环—一口反馈”,尽可能缩短和减少当事人申请办理时间和往返次数,提高一次办结率。要积极探索实施网络化管理,丰富服务手段。

五是切实推进警务公开。要采取开设警方提示专栏、社区网上论坛、“电子警民联系箱”等形式,提供规范化的办事公开内容、流程、要素和统一收费标准,公开举报、投诉、监督电话

等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服务行为的透明度。

六是加强宣传力度。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提高群众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良好环境。

第3篇:公司车间主任述职报告

时间如白驹过隙匆匆而过,转眼间,20XX年已划上了圆满的句号,回顾2015年年度的整体工作,收获与不足并存,但收获很多;经验与教训同在,但经验不少;下面就根据一年来的总体情况作一简要小结和来年的规划。

本年度xx包装印刷分公司在x经理和x经理的正确领导下,大刀阔斧搞制度改革,锐意创新谋发展,走过了比较坎坷的一年。具体来说,主要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xx年x月来我公司,这几年中在公司领导及各位成员的帮助与支持下,按照公司及车间的要求,通过不断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并且在工作上有了新的突破,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完成的工作:

(1)狠抓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身为一名基层干部,虽然能力有限,但肩负员工的生命安全的重任从未放松。

(2)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品质:我深知作为公司基层,自己的工作直接影响车间的工作质量,出对公司的负责任,我在质量控制方面,一直不敢松懈,对于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从不轻易放过,会主动与质控沟通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员工对质量的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大家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不让同样的问题出现。

(3)提高班组管理力度:在我的积极带领下并很好的完成了部门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还把产能翻了又翻,同时在管理上借签以往的方法,使员工的执行力得到很大的提高,友好团结,工作认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降底了成本,改进技术多项,为我公司每月增值几万元的收入。如:边角料以废变宝。

二、工作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公司创建到现在,虽然在不断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好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以下几点比较突出:

(1)班组管理方面:如,员工的标准化作业,专业技术水平,有待改进和提高,没有高素质的员工,就没有高质量的产品,员工管理不好是领导的错,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提高员工综合素质问题,加强岗位技能和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企业文化是很重要。

(2)质量控制方面:质量是生产出来的而不是检出来的,一定要按照目标要求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虽然目前公司从上到下都开始重视质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存在许多问题,我认为要做好质量工作,必须把握‘严,细,实”的原则,以后要严格管理,认真细致,狠抓落实。

(3)安全生产方面:安全管理没有做到位,力度不够,安全培训不到位,事故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事件再发生,使我公司的利益受到损伤,为止。在今后的工作加强安全培训,使每位员工都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性。

三、新年工作计划: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在这一基础上我必须拥有新的高度,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接再厉,认真提高工作水平,为我公司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计划把我公司的功能背板作技术改进。最后再次感谢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帮助,在新的一年我会再接再厉用优秀的工作业绩回报各位领导的关心与厚爱。

第4篇:合肥市政府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们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平中见奇、稳中求快、调整转型、夯实基础”的总体思路,积极应对错综复杂的宏观形势,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预计,全市生产总值4650亿元、增长1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708亿元、增长23、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907、4亿元、增长14、5%;财政收入768、3亿元、增长10、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38、6亿元、增长12、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83亿元、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80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10350元、增长1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7%;节能减排完成省控目标。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经济运行调节。积极落实中央和省里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适时推出稳增长40条等政策“组合拳”,增强经济调节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努力扩大有效投入,项目建设提质提效,全年新开工项目4241个、增加229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947个、增加95个。鑫晟8、5代线、淀川钢板等项目建成投产,TCL冰洗基地、华南城、万达文化旅游城等开工建设,沙溪铜矿、龙桥铁矿采扩建等获得核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商品住房交易量增价稳。完善金融机构考核办法,新增本外币贷款950亿元,实现直接融资424亿元、增长73、1%,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金融工具成功运用,徽商银行赴港上市。深入推进“双百”活动,举办家博会、农产品对接会、新能源汽车展等展会170场,“万村千乡”、新网工程、“三社一会”等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信息消费、网络购物等新兴消费加速兴起。制定促进外经贸发展政策,建立“走出去”企业孵化库,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实现进出口总额180亿美元。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043、3亿元、增长13、8%。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533、6亿元、增长22、9%,新型显示、机器人、公共安全等列入国家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在全国率先出台光伏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政策,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启动建设,集成电路产业取得实质性突破。出台创新型城市建设意见,获批全国首批“智慧城市”试点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3户、总数达711户,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近4000亿元、增长18%。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一期工程建成使用,400名工程硕士入驻(),量子通信京沪干线工程正式启动,国家大科学工程未来网积极申报;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等签约组建。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通过验收。修编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金融后台服务基地、物流园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动漫及服务外包基地、特色商业街等加快建设。出台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建设,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近300亿元、增长21%。旅游总收入524亿元、增长14%,接待国内外游客近6000万人次,成为全国第三批台湾自由行城市,合肥航空公司加快筹建。

(三)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深入实施“1331”空间发展战略,加快编制地下空间利用、综合交通、生态体系等专项规划。推进新一轮大建设,新建、续建工程813项,完成投资281、2亿元。综合交通枢纽加快形成,新桥国际机场开通运营,高铁南站、铁路枢纽南环线、合福高铁等加快建设,合肥港综合码头二期及店埠河航道、合裕航道升级改造等工程加快实施,总里程458公里的合六、合马、合铜、合淮等7条国省公路干线改造全面开工,环巢湖旅游道路建设加快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全线开建、2号线进展迅速。阜阳北路与铜陵北路高架顺利竣工,全市高架路网体系基本建成;繁华大道、方兴大道中段等建成通车,龙川路、肥西路等新建改建工程进展顺利。市政公用设施不断完善,“气化合肥”步伐加快,合肥电厂6号机组及六水厂二期、七水厂一期建成使用,汽车客运西站投入运营,成功入选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城市。深入开展“三城同创”,志愿服务实现制度化、常态化,97人荣登“中国好人榜”,居全国省会城市首位。“数字城管”建设正式启动,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开工,垃圾焚烧发电一期工程投入试运营。开展市容专项整治,依法拆除非法和到期户外广告1400多处。

(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强化城乡融合,加快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坚持产城一体、联动发展,四大开发区转型升级加快,城区都市产业园建设取得突破,五县(市)工业园区发展提质提效。加大支持力度,县域经济总量达1580亿元、占全市34%;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83、9亿元、增长15、7%。继续以“十大政策”、“十大工程”为抓手,大力支持巢湖、庐江加快发展。肥东、肥西、长丰进入全省科学发展一类县和中部百强县,肥西在全国百强县位次进一步攀升。粮食生产和畜牧水产业稳定发展,特色规模农业面积突破300万亩。改造县乡公路150公里,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51座,建设农村饮水工程53处。

美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136个省级中心村和930个自然村整治全面展开,49个重点示范村建设全部完成,以“三线三边”为重点的全市域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实施。加大工作力度,农村扶贫开发取得新成效。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环巢湖综合治理,积极申报国家级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与国开行合作一期16个项目完成80%工程量,二期98个项目陆续开建,三期项目积极谋划。对74个河道全面实行“河长制”,南淝河、十五里河、兆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实施,朱砖井、王小郢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基本完成,环巢湖乡镇36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开工,建成首个藻水分离港,巢湖流域11个考核断面7个基本达标,湖区蓝藻水华面积、频次及藻密度显著减少。深入开展城乡绿化大会战,完成植树造林36万亩、城区绿化1500万平方米,大蜀山、滨湖湿地双双晋升国家森林公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通过考核验收。午季秸秆实现重点区域全面禁烧。制定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和应急预案,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扬尘污染以及“黄标车”限行等管理办法,实时发布PM2、5监测数据;编制马(合)钢公司搬迁转型方案,以安徽锦邦化工各套生产装置关停为标志,化工企业全部实现退城进园。

(六)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国企改革不断深化,荣事达三洋与惠而浦开展战略合作,合肥赛维顺利重组,庐江矾矿破产改制稳步推进。修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和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出台26条支持政策,设立1亿元专项资金,推动全民创业,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近2万户、增长23%。累计132家企业参加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33家完成,提前实现“十二五”目标。出台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平稳实施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营改增”扩围试点顺利推进。颁布全国首部地方法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新提升。巩固基层医改成果,9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进,药品零差率销售落实到位。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200多家,累计流转土地面积239万亩,庐江成为首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县。拓展“合肥之友”等招商平台,“百名县干大招商”等活动取得实效,欧美、东南亚、港澳台等重点区域招商成果丰硕,与央企和知名民企合作深入推进,完成招商引资2550亿元、增长22%。加强国际交流合作,荣获中美友好城市可持续发展奖。申创综合保税区进展顺利,空港经济示范区启动建设。积极促进长江中游城市集群达成武汉共识,成功承办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13次市长联席会。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和扩容全面提速,滁州市整体加入。加强与皖北及皖西等县结对合作,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加快建设。

(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在全国率先出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和社会服务“1+4”政策。全面实施“33+14”项民生工程,全市民生支出484、5亿元,占财政总支出76、8%。新增城镇就业16、9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8万人。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现全市缴费标准、基础养老金标准、最低补贴标准“三统一”。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800元以上,散居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200元。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80岁以上高龄津贴提前实现城乡全覆盖。修订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开建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66万套。100个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开,惠及5、3万户居民。实施42个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完成房屋拆迁总面积200多万平方米。加强商贸便民体系建设,启动城区64个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基本建成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八)扎实推进社会建设。出台城市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制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高质量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础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民办学校校安工程全部达标。合肥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成为全国示范。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新增3家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美术馆、科技馆、百戏城在滨湖新区开工建设,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改造工程正式动工,首批20个农民文化乐园试点全面铺开,首届全民文化周系列活动参与群众50多万人次,市民合唱团、市民交响乐团等民间文艺团体走向国际舞台。成立市社会科学院,《合肥市志》正式出版,《合肥通史》加快编纂。蜀峰湾体育公园主体工程基本建成,参赛第十二届全运会创历史最好成绩。编制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探索实行“大社区”等多种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出台加强电梯安全工作意见,实现三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行业退出目标,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持续打击非法营运、非法传销,强化社会治安动态化管控,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第三次捧得“长安杯”。深入开展联合接访、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活动,坚持开展风险评估、矛盾调处,信访维稳取得新成效。强化利益导向机制,推进人口计生转型发展。扎实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制定城市人防工程规划,人防民防进社区全面推进。支持民族乡村加快发展,促进宗教和睦。巩固和提升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创造性做好国防教育、征兵等工作,军民融合深入发展。应急管理、防震减灾、统计、气象、档案、保密、仲裁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工会、共青团、妇女儿

童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实现新进步。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我们严格依法履行政府职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主动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204件、政协提案533件。出台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12件;大力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市本级由282项减少到152项、精简率达46%。制定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实施意见,推行基本建设项目收费目录管理,开展为民服务窗口经营性收费行为专项整治,规范清理行政审批中介组织。第三次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平稳推进。首次开展政府工作创新奖评选,10个项目获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等要求,市直部门一般性支出一律压减5%,党政干部因公出国人数同比下降18、8%,全市性会议和文件数量大幅压缩。

各位代表!

过去的一年,我市各项工作勇于率先、争创一流,荣获一系列国家级表彰奖励,部分经济指标在全国26个省会城市中跻身或接近“十强”,实现了本届政府的良好开局。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驻肥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和政法干警,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所有关心支持合肥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的海内外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发展不足、发展不优、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项指标增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土地、资金、用工等要素供求矛盾凸显;在城市管理、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等领域,矛盾纠纷增多,管理难度加大;巢湖综合治理任务艰巨,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思想解放程度和改革创新力度与形势任务要求尚有差距,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升和工作落实仍存在薄弱环节,“四风”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我们一定加倍努力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好这些问题。

二、20XX年政府工作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当前,宏观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较多,但总体上看,国内外产业资本梯度转移的大走向没有变,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的大趋势没有变,合肥处于黄金发展期的大格局没有变。我们既要看到挑战和风险,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积极做好应对准备,以工作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更要看到机遇和利好,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奋力谱写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新篇章。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跨越、进十强”的总体要求和“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突出改革引领,强化创新驱动,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推转型,以改革惠民生,抢抓机遇,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谋求跨越,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为在全国提前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5%以上;财政收入增长1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及主要污染物减排量达到省控目标。

今年,着力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实施改革攻坚突破

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全面改革,以先行先试放大改革红利,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营造体制机制优势上迈出新步伐。

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分类监管,优化国有资产结构和布局,突出资本管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产权保护制度和各项扶持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特许经营领域。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预决算公开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试行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深化地方金融体制改革,争取获批民营合肥银行、多设商业银行机构,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整合重组。深化“借用还”一体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健全政府债务计划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整合提升市建投、国控、工投、兴泰等国有资本营运平台实力,探索引入海外低成本资金参与城市建设,尝试通过政府增信等有效途径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拓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全面推进城镇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积极构建区域性要素大市场。推进价格改革,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建立科学的中小学质量评价体系,探索职业教育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覆盖全市的信息化社保服务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鼓励社会办医。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实施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运行、分类补贴和梯度保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推进其他领域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实施大部门制改革,完成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卫生与人口计生机构整合。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理顺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关系。深化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六分开”,推行“代建制”,探索实行拆迁安置先建后拆模式。加快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深化户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农村产权等改革,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推动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深化市政园林管养体制改革,推广市场化造林与养护机制。

(二)全面扩大对外开放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着力拓展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开放格局,在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上迈出新步伐。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四大开发区、城区都市产业园和县域工业园区承载服务功能,提升“合肥之友”招商引资引智、宣传推介合肥的平台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组织、高校校友会等中介作用,深化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以及央企、知名民企的合作发展,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的质量和层次。全年完成招商引资2950亿元、增长16%,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1亿美元。

扩大对外经济贸易。加强与上海自贸区对接,支持有条件的园区争取自贸区建设试点。大力构建特殊监管区、特色口岸等开放平台,加快推进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空港经济示范区和江淮航运中心等建设。积极开辟亚欧大陆桥、海铁联运等新型对外物流通道,加速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大力推进外向型支柱产业发展,积极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外向发展,鼓励支持优势企业跨国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联合投资,着力拓展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力争全年完成进出口额160亿美元。

推动区域合作发展。落实中美绿色合作伙伴计划,鼓励企业和园区与俄沿岸联邦区开展合作,扩大和推进与国际友城结好。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等区域交流互动,推进县(市)区工业园区与先发城市合作共建。落实武汉共识,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建设。承办好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加快合肥经济圈产业发展、交通建设、社会保障、环境治理等一体化,积极与皖江城市带聚合发展,努力形成引领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进一步做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合作工作,支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寿县蜀山现代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发展。

(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上迈出新步伐。

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创新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运行机制,强化量子通信京沪干线工程等支撑平台建设,争取国家大科学工程未来网获批,加快清华大学公共安全研究院、北大未名生物经济研究院、合工大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和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组建步伐。推进十大新兴产业研究院与企业联合攻关核心关键技术,共建研发中心,转化科研成果。加快“一中心三基地”二期工程建设,推进高校、院所大型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加速引进一批高端研发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科技经纪人队伍,建设一批科技创业孵化器,全年技术交易额增长30%以上。

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大力实施培育计划,催生一批种子期高科技企业和科技小巨人。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100个以上,力争实现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建设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发明专利授权数增长20%。加强人才特区建设,进一步放大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效应。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300户,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6%。

加速科技金融结合。完善科技投入体制,探索科技专项资金事前支持、有偿使用机制,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建立风险容忍机制,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拨改贷基金,推出高科技企业创新贷、科技保险、专利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抓住新三板扩容、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的机遇,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股份制改造、股权融资和挂牌上市。

(四)大力推动产业升级

聚焦重点产业,调整政策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上迈出新步伐。

壮大新兴产业。围绕国家区域集聚发展试点,积极谋划实施京东方10代线、联想合肥基地二期等重特大项目,吸引一批核心配套企业,加快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型显示、机器人、集成电路产业。突破微小型燃气轮机、数控机床等关键技术,加快南车、北车合肥造修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集聚集群发展。大力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大型地面电站、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光伏下乡扶贫等工程,加快建设“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推进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建设,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加快编制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规划,积极申报半汤国家生物经济先行区试点。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住宅产业化等新兴产业做大做强。

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实施标准化、品牌化战略,加快推进“双千工程”,促进汽车、家电等支柱产业转型发展和冶金、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力争每个主导产业培育1~2个百亿乃至千亿级企业。加快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争创2家国家级、10家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积极实施瑶海老工业区整体搬迁改造全国试点工作,启动马(合)钢公司搬迁、转产等一批项目。

提升现代服务业。依托滨湖国际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大力引进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加快推进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提升动漫产业,拓展服务外包业,建设国际研发服务外包创新平台。大力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培育研发、设计、创意等高端服务业。大力开展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综合试点,加强物流园区和物流平台建设,加快华南城、宝湾物流等重大项目建设。推进环巢湖旅游开发,加快实施万达文化旅游城等重大项目,提升半汤、汤池温泉度假区等景区规划建设水平。加快区域性会展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特色展会。大力发展网络购物、连锁经营。积极推进特色商业街和夜市建设。

建设现代农业。实施现代农业建设十项行动计划,积极发展都市高效农业、环湖生态友好农业、沿路规模设施农业、山岭特色农业。稳定粮食生产,加快60万吨粮库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特色农业“双百双超”工程建设,着力培育年产值超10亿元特色产业集群。围绕打造安徽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样板,扎实推进庐江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提升农业综合发展能力。

(五)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完善功能、提升品位,在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上迈出新步伐。

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完善新桥国际机场配套设施,推进骆岗机场转型利用。全面建设轨道交通1、2号线,启动建设3号线。加快高铁南站、铁路枢纽南环线、合福高铁等建设,启动庐铜铁路、商合杭客运专线建设,推进合安九快速客专建设前期工作。加快合肥港综合码头二期工程建设,推进店埠河、兆河、合裕航道升级改造。全线贯通环巢湖旅游道路,加快合六、合马、合铜、合淮等国省干道改造,实施合宁、合安、合徐等高速公路扩容工程,推进济祁高速、北沿江高速合肥段前期工作。

增强城市承载功能。统筹老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完善骨干路网,加快畅通二环、方兴大道西段、魏武路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推进巢湖南路、高铁路、龙川路等主次干道建设。健全微循环,推进长岗路等一批支路建设,改造一批小街巷,建设一批停车场。推进公交都市建设,新增和更新一批公交车。大力推进“气化合肥”,加快龙河口引水、金源热电厂扩建和天然气绕城高压管网等工程建设。开工建设巢湖华能电厂二期,做好神皖庐江电厂等前期工作。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在薄弱环节实施攻坚,深入开展“三城同创”。理顺综合执法体制,强化属地责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网格的主体功能。加快“智慧合肥”建设,整合公安、民政等资源,构建统一的社会信息综合共享平台。全力争取国家信用城市建设试点。加强违法建设、非法户外广告和“三车”治理,严格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建立物业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完善无物管小区管理办法。规范摊点设置,推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严控固废和噪音污染。

(六)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坚持“四化同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力度,在建设全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上迈出新步伐。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以“1331”空间发展战略为引领,修订完善大中小结合、产城融合、功能互补的市域新型城镇化体系规划。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试编国土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四规合一”导则。提升县城、中心镇和新市镇规划建设水平,着力打造环湖特色十镇。巩固扩权强镇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成果,完善分类考核办法。探索建立居民居住证制度,促进农民有序市民化。坚持市与县(市)联动,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快与国开行合作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一期项目建设。

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围绕工业化主战场的定位和跻身全国百强县的目标,坚持工业立县,深入实施县域工业倍增工程,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先进制造业、资源开发型农副产品加工业和城市配套工业,推进县域工业跨越式发展。坚持“产城园”一体,大力推进省级开发区、专业园区、重点乡镇工业集聚区开发建设和扩容升级,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高新、经开等国家级开发区与巢湖、庐江等地开发园区共建一批投资大、就业多、效益好的大项目。大力发展商贸、物流、金融、旅游、会展等县域服务业,优化县域产业结构。

全面建设美好乡村。增加财政投入,整合涉农资金,吸引社会投入,构建多元化的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大力实施以“三线三边”为重点的全市域环境整治,统筹抓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垃圾收集、污水治理、造林绿化、安全饮水等建设。改造县乡道路12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43个,大力发展城镇交通。加快实施董铺和大房郢水源地、新桥国际机场周边、庐江汤池等一批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综合利用现有集体用地、水面、场站和房屋等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落实好各级支农惠农政策,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

(七)全力打造生态文明

以环巢湖综合治理为龙头,以“山”、“水”、“绿”、“气”四篇文章为载体,在打造美丽合肥上迈出新步伐。

大力度建设环巢湖生态文明示范区。以规划为引领,加强系统设计,统筹区域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坚持“分批实施、交叉进行、统筹推进”的原则,确保示范区一期项目全面竣工、二期项目进入收尾、三期项目开工兴建。扎实推进环巢湖防洪治理、引江济巢等重大工程前期工作,大力开展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加快实施十五里河、二十埠河东支、板桥河上游等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陶冲污水处理厂、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密断面水质分析和预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矿山治理与修复相结合,突出抓好压缩开采规模、关闭矿山、废弃矿山复绿等专项行动。

多举措防治大气污染。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大力实施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全面开展以“一尘两气三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和“黄标车”限行、淘汰力度,上半年全部淘汰市级及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公交车中的“黄标车”,下半年起市区一环内全面限行“黄标车”。强化建筑扬尘整治,进一步完善经费专户管理和履约保证金等制度。实行午秋两季秸秆重点区域全面禁烧,持续开展秋冬季节烧荒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全面完成燃煤电厂、热电企业及水泥厂脱硝,加快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和燃煤小锅炉淘汰。推行城区道路湿式清扫和机械化清扫,年底前完成二环以内及主干道两侧裸露土地绿化硬化。实行联防联控,积极推进建立长三角地区和合肥经济圈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与2015年相比,今年力争下降3、75%以上,2017年力争下降25%以上,空气质量进入全国省会城市前10位。

高标准实施造林绿化。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按照“一湖一岭、两扇两翼、一核四区、多廊多点”的城市森林空间布局,突出抓好环巢湖、水源保护地、江淮分水岭等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完成植树造林24、5万亩。加快实施植物园二期、陶冲湖公园、蜀麓公园等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方兴湖公园、滨河公园、城市森林公园等建设,积极打造王咀湖、南滟湖、牛角大圩等一批生态湿地公园,提档升级城区道路和重要节点绿化,完成城区绿化1000万平方米。

全方位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控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静脉产业,建立生产、流通、消费等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积极争取高新区等列入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严格供地准入条件,强化批后监管,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化厂房,加大低效和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制定存量土地升级改造办法。

(八)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推进民生工程建设,统筹发展社会事业,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在建设幸福合肥上迈出新步伐。

优先发展教育。实施“三大”提升工程,打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升级版”。实施薄弱学校提升工程,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市义务教育标准化率达88%以上。实施师资队伍提升工程,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工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合理布局公办幼儿园和“公建民营”普惠园。加快合肥七中搬迁,启动合肥十中新校区建设,进一步提高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加快高教基地建设,推进合肥幼专、工业学校、经贸旅游学校新校区建设。支持合肥学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加快发展。完成社区大学平台建设,推动终身教育向纵深发展。

完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加大创业孵化、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工作力度,统筹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困难群体等就业创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2万个。全面实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失业人员等群体基本生活。推进和完善各项社保关系的制度衔接与跨区域转移接续。开展社会保障卡增设金融功能试点。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稳步提高农村五保、优抚对象、城乡低保等保障水平。加快建立新型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打造城区“10分钟养老服务圈”。加快公租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建设,全年建设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4、5万套,拆迁改造城中村和危旧房30个,全面完成120个、5、74万户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提升健康城市建设水平。积极扩充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建设县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推行居民健康信息卡,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大力发展养生、健康等产业。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强化药品市场监管。加快建设市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报验站。严格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二次报销制度。逐步提高农民参合标准,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备战省第十三届运动会,高水平办好环巢湖国际马拉松赛、中日韩围棋名人擂台赛等重大赛事。

推动文化繁荣。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和文化精品创作,精心筹办第八届“中国曲艺牡丹奖”大赛、全民文化周等重点文化活动,加快省美术馆、科技馆、百戏城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启动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整合打造一批农民工文化驿站、社区文体活动小广场、农民文化乐园等特色文化载体,全力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加快壮大文化产业,实施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库,推进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合肥园区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新媒体建设,推动合肥报业、合肥广电全媒体发展。

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探索“两委两站”、“大社区”等多种社区管理模式,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建立一批社会组织孵化园,培育一批专业化新型社会组织。深化“平安合肥”建设,全面建成“天网工程”,完善打防管控一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强化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下行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构建统一指挥的应急平台,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人防民防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突出抓好道路交通、特种设备、油气管线、危化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大打击非法传销力度,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加强国防和后备力量建设,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启动合肥(滨湖)气象科技创新园建设。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优质高效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扎实做好防震减灾、民族宗教、对台、地方志、档案、残联、保密、社科、仲裁等工作。

三、政府自身建设

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建设创新型政府。坚持以改革的办法、开放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破解发展难题,积极争取和用活用好“先行先试权”。完善政府工作创新奖评选办法,再推一批创新力作。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完善行政运行机制。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保留事项,探索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广泛运用电子信息等技术,推行网上审批,建设“智慧政府”。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调研、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着力构建反“四风”、接地气的常态化机制。健全“12345”政府热线服务功能和办理机制,完善网络问政办法,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强化效能建设,推行“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巩固和提升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成果,加大明察暗访和问责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大力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全面改进文风会风,严控检查评比表彰,务实举办各类展会。

(三)建设法治型政府。完善政府常务会学法、政府法律顾问、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等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等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推进协商民主,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效率和质量。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虚心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四)建设清廉型政府。推进政府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全过程效能监察,加强政府采购资金、政府投资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管理与监督,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强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完善结果运用机制,加大整改落实力度。改进政风行风评议,强化行政绩效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创新公务员管理机制,加大公务员教育培训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办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自身修养,提升能力水平,时刻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各位代表!

改革洪流催人奋进,跨越征程时不我待。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励精图治,锐意进取,为实现“新跨越、进十强”,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中心城市和区域性特大城市而努力奋斗!

第5篇:大病困难补助申请报告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xx市xx街xx社区居民xx,借住父母家。我父亲由于脊椎折断、并患有糖尿病,退休的薪金还不够吃药药费的开销,糖尿病已到严重时期,不能进食,四肢浮肿,随时都有危险。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加之年岁以高不能操劳。同时家庭收入仅靠老父亲的微薄退休金来维持全家生活。现在生活举步维艰。

我本人由于长期失业,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一直靠政府的低保补助维持生活,我的妻子也没有工作,只能在照顾父母的空余时间打打零工贴补家用。今年春节我又添了一个女儿,但遗憾的是没有母乳吃,只能靠昂贵的奶粉供养,这一切在我的生活中都无疑是雪上加霜。这真是“屋漏偏遭连夜雨,船迟又遇打头风”。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希望政府伸出援助友爱之手拉我们全家一把,特恳请困难补助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我深信政府会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解决我们的生活危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我们全家期待着您的佳音。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6篇:校园白色污染现状调查报告

一、引言

白色污染是指由塑料袋所引起的污染。由于塑料制品难以分解,所以被遗弃的塑料制品(尤其是各种塑料袋)会给环境带来严重危害。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广大中学生对白色污染知之甚少,环保意识淡薄,天天都在制造白色污染,使原本圣洁的校园受到白色污染的腐蚀。为了了解、解决校园白色污染的题目,我们对校园白色污染进行了一些调查,并尝试找出解决办法,使广大中学生了解白色污染的危害,进步同学们的环保意识,还校园一片净土,促进太原市的白色污染防治工作。

二、有关白色污染的相关知识

1、白色污染的危害。

白色污染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埋入土壤中的塑料制品,对耕作和播种造成了极大困难,影响了农作物对水分、养分的吸收,污染地下水,使农作物减产甚至不产。假如将塑料燃烧,则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破坏环境。将塑料倒入海洋(海洋中塑料的分解需250年),若被海鸟、鱼类误食,会造成这些动物死亡,若是缠住一些舰船的螺旋桨,则会造成海上交通事故。

2、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白色污染治理办法。

白色污染形成的关键是塑料不易分解,因此,科学家研制了多种自毁可降解塑料,如生物自毁塑料、化学自毁塑料、医用自毁塑料等。制造这些塑料的指导思想是:在塑料中加入某种化学物质,使塑料能被光照、细菌或其他化学物质溶解或消除。这些方法的共同特点是造价昂贵,无法与便宜的不可降解塑料竞争。我们盼望着早日出现可以与不可降解塑料一样便宜的可降解塑料能够回收、再生、利用。

三、调查情况

我们小组在学校随机挑选50人参加我们的问卷调查,共收回45份,占90%(调查问卷附表),结果如下:

题目一:你知道什么是白色污染吗?

调查者中,有2/3表示知道白色污染,而有1/3表示不清楚。结果表明,大部分中学生是知道什么是白色污染的,这与学校教育有很大关系(高二化学教材对于白色污染有过讲解)。但仍有一部分(1/3)的人不清楚,这表明,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题目二:你经常购买小食品吗?

71、1%的人偶然购买小食品,22、2%的人经常购买,只有6、7%的人不买小食品。这是因为,学生族很少有时间在家吃早饭,所以来学校购买食品充饥的人很多,而食品包装袋绝大部分都是塑料制品(请看以下的调查),这就为校园白色污染的产生提供了条件条件。

题目三:你如何处理塑料袋?

上图显示只有7人(占15、6%)将塑料袋随地乱扔,而扔进垃圾箱的占80%,但这并不表示大部分塑料袋进入垃圾箱中,因为据我们小组成员观察发现,很多人固然知道应当把塑料袋扔入垃圾箱内,却总是扔到垃圾箱旁,风一吹,塑料袋就满校园乱飞了。另外值得提出的是,在两位选择其他的同学中。一人表示会把塑料袋扔进视线所见的垃圾箱内。我们发现。校园内垃圾箱以前并未几,而且大多锈迹斑斑的,沉重、固定的老式垃圾箱十分不方便。不过本学期开始后,学校增加了垃圾箱的数目,这对于防治校园白色污染是有帮助的。

题目四:请同学对校园白色污染的处理方法提出一些建议。

提供建议如下:

(1)学校应教育同学们增强环保意识,多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

(2)同学们不要随意扔垃圾,对随地扔废弃物的人讲讲环保的重要性。

(3)学校同一将垃圾分类、回收,集中处理。

(4)增设垃圾箱,放在白色污染严重的地方(如小卖部分口)。

(5)设计一个环保标志,挂在醒目的地方。

(6)尽量减少用塑料袋包装物品,并杜绝使用一次性发泡饭盒(现在校食堂使用的一次性饭盒就是国家禁止使用的饭盒,但仍在使用)。

(7)呼吁全社会增强环保意识。

(8)学校不要焚烧垃圾。

通过本次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①大部分学生对于白色污染比较了解,但仍有部分人对白色污染的概念不清楚,这需要学校增强环保方面的教育。②相当一部分人固然知道什么是白色污染,但依然使用或随手丢弃白色污染物。由此可见,学校培养学生环保的观念十分重要,同时学校也要作出实际行动,如多设置分类垃圾箱,组织回收有价值的垃圾等。

(三)学校白色污染现状调查

通过上一阶段的调查,我们已经调查清楚了学生对白色污染的了解情况,与同学们初步探讨了如何防治校园白色污染。这一阶段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调查我们学校白色污染的情况,并对处理方法进行可行性探讨。

首先,我们进行的工作是称量一个班一天产生的垃圾,分拣出垃圾的种类、白色污染(如塑料袋、塑料瓶等)所占比重为多少,以此来估算十二中一天产生的白色污染物的数目。以高二某班为例,这个班一天所产生的垃圾约重2kg左右,主要成分是纸、塑料包装袋、塑料瓶、易拉罐、发泡饭盒及一些果核等。其中塑料包装袋有近l00个(几乎全用于食品包装),5个塑料瓶,7个发泡饭盒,2个易拉罐(铝制)。不丢脸出,食品包装是校园白色污染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还发现,纸张和易拉罐都是可以回收利用的、而且目前社会上也有回收废纸、易拉罐的地方。于是我们把重点放在了塑料的回收再利用上。

在学校的垃圾站,我们遇见一位拣垃圾的人,他把塑料瓶进行了回收。我们小组成员上前询问他回收的目的、价钱,而他没有回答。为了查询有关塑料的回收情况,我们小组特地利用课外时间对太原市各正规废品回收站进行了采访,可惜没有发现回收塑料的地方。最后,通过上网查询资料,我们得知:塑料是可以回收的,但不可以再利用来制造食品包装袋(因为造价高,不能保证卫生与安全),只可用作建筑材料或农用大棚等。值得留意的是,一些违规生产的个体小企业私自回收塑料废物,用一些有毒的有机溶剂清洗后再利用,这对人体是有害的。因此,学校在进行垃圾分类回收时,一定要将回收的塑料制品送到正规的回收单位。

三、结论

通过以上调查,我们发现校园内是存在白色污染的,以十二中为例,天天十二中要产生4000个左右的食品包装袋,这会使多少亩土地丧失耕种能力!而且,学生对于白色污染缺乏紧迫感,采取不以为然的态度,这是十分危险的。假如每个人都这样想,那么若干年后中国还有没有可供种植耕作的土地?我们中学生不应该对白色污染这一社会题目不闻不问,而一定要拿出主人翁的精神,积极地去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宣传环保意识、从而使全社会的人都有环保观念——这正是我们的目标所在。

我们的建议:

(1)根据我们的调查以及我们所查的资料,我们建议学校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其具体操纵方法如下:

①每一个班在班内建立一个小型垃圾点,将垃圾按纸类、塑料、金属(如易拉罐等)、电池、其他共五类分类收集。由于纸类、塑料数目较多,可以一天清理一次,另外考虑到电池对环境的危害,建议同学们把废旧电池同一回收。

②学校设立几个大型垃圾箱,同一回收各班分类垃圾箱中的垃圾,并在校园内多设置一些小型分类垃圾箱。学校负责与社会回收单位联系,及时送出回收来的垃圾。

③学校应当设立一个评分制度,对垃圾回收工作开展得好的班级进行鼓励。回收的收入也可返回各班使用。

(2)应当看到,要想真正从根本上杜绝校园白色污染,就必须在学生心中树立环保的观念,因此建议学校多多加强环保教育,如征集环保标志,举行环保歌咏比赛等活动,使环保意识深入人心。

(3)加强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目的还在于向全社会宣传环保知识,因此建议学校多方面向社会开展公益活动,如在每年

4月22日地球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时,组织学生上街宣传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等知识,只有全社会都在讲环保,才会从根本上防治白色污染。

篇六:城中村改建,扩建房屋管理办法
2015工作报告

第1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5年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有效应对铁矿石和水泥价格持续下行的严峻形势,全力以赴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加快推进“一区四地”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建设美丽昌江幸福家园成效显著。实现全县地区生产总值91、49亿元,同比增长11、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2亿元,首次突破10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5、2亿元,同比增长1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8亿元,同比增长1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86元,同比增长11、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18元,同比增长14、2%。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3、75亿元,同比增长264、9%。在荣获2015、2015年度连续两年全省经济综合指标考核二等奖的基础上,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规划,扩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围绕科学发展编制完善各项规划。以“科学规划年”为助推力,立足昌江实际,加大各类规划编制力度。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获省政府批准实施,县城主城区8个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海尾湿地公园、保瑞森林公园、霸王岭热带雨林旅游发展规划均已审议通过,昌化等6个风情小镇规划及行政村庄规划已经通过专家评审,保梅岭、山竹沟等一批特定区域规划正在编制,棋子湾总规、控规正在抓紧修编,规划引领科学发展的水平不断提升。

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去年5月份开始,在加快推动年初确定21个重点项目的基础上,县党政主要领导“走出去”上门招商,多次带队到广东、江苏等地招商引资,与一批企业签订框架协议,新引进广州恒大、江苏中南、大陆希望、海南大印等一批知名大型企业,打造棋子湾海上娱乐运动中心、侯臣咖啡休闲驿站、宝瑞森林公园等19个投资项目,计划投资300多亿元,极大地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有力地支撑经济转型发展。

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深入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把扩投资上项目作为关键抓手,着力开展为期50天的“解决问题月活动”,召开5次重点项目推进会,解决了一批制约重点项目建设的困难与问题,保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全县4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8、14亿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100、6%,为拉动全县经济止跌回升、向好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优化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特色产业发展基础更加扎实

新型工业不断发展壮大。以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载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与高新技术产业,一批支撑昌江长远发展的新型工业项目相继建成和开工建设。海矿200万吨贫矿选矿、华润10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竣工投产,昌江核电一期、瑞图生态建材、北一采场深部开采、中电国际太阳能发电、天利科太阳能农业生态园等一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华盛节能环保技改等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工业产业链条进一步拉长。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不断增加,全年铁矿石原矿产量594、1万吨,同比增长5、3%;水泥熟料产量1296、3万吨,同比增长5、1%。第二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8、2%,拉动经济增长7、56个百分点。其中,工业增加值实现44、85亿元,同比增长10、7%,拉动经济增长5、29个百分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开放型服务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旅游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总投资10亿元的棋子湾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到位,建成9条道路24公里以及给排水等附属工程,西环高铁昌江段项目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建设。棋子湾旅游度假区掀起开发热潮,在加快推进恒盛元、雨润、阳光城旅游项目的基础上,开工建设棋子湾海上娱乐运动中心,打造激情玩海第一品牌。侯臣咖啡昌江休闲驿站、宝瑞森林公园等一批旅游地产项目加快推进。海尾湿地公园、银湾国际花园酒店、福源小区等酒店地产项目取得新进展。霸王岭雨林氧吧小镇和七叉木棉风情小镇建设初具雏形。成功举办“昌化江畔木棉红”、“芒果飘香昌江情”专题体验旅游活动,“山海黎乡·纯美昌江”知名度明显提升。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通讯、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加快发展。全县第三产业增加值17、05亿元,同比增长11、9%;接待过夜旅游人数54、02万人次,同比增长29、9%,增速全省第三,旅游开发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旅游发展蓄势待发,发展前景令人充满期待。

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取得新成效。全年农林水牧渔支出4、1亿元。新增冬季瓜菜1、5万亩,种植面积达到12、5万亩,总产量突破20万吨;新增热带水果5000亩,种植面积达到19、3万亩,产量42万吨;新增甘蔗4、5万亩,全县种植面积达18、4万亩;新增橡胶2、4万亩,种植面积达到20、7万亩,形成王下“橡胶乡”、十月田“香蕉镇”、姜园“圣女果村”等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全年生猪和蛋鸡出栏量分别为16、2万头和257万只。完成海尾一级渔港续建工程,加快造大船闯深海捕捞,发展麒麟菜养殖5000亩、海淡水养殖标准化改造1200亩、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120口,全县水产品总产量达7、6万吨,渔业总产值达8、9亿元。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77家,总数达到284家,农民生产规模和农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积极与海南大学县校合作实施“科技服务地方”工程。投入9090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发展生产基础不断夯实。第一产业增加值21、25亿元,同比增长6、9%,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2015年,我县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等称号。

(三)力保民生,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全县民生支出19、11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21%,为民办成一批实事好事,让广大群众更多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兑现十大民生实事惠及更多群众。投入6、1亿元办成扶贫、教育等十大民生实事。投入1115万元推进扶贫开发。建设保障性住房1000套、改造农村危房1800户,获得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三等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分别达到99%和95%,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85元提高至每月100元;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94%;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45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50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50元。投资3950万元继续完善3800亩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完成叉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绿宝东风平价商店和公务员小区平价商店建设,全县蔬菜自给率达70%以上。投资802万元新建石碌镇中心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360个。建成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4宗,解决14个自然村庄1145人安全饮水问题。完成2072对计划怀孕农村夫妇免费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投入4286万元改建砂土路3条18、6公里,进度排名全省第一,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开展“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助农增收。出台“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计划从2015年至2017年新增1亿元县本级财政资金扶持农民增收项目。去年已安排2000万元资金,重点帮扶农村困难群众发展生产,发放花梨种苗35万株、沉香种苗19万株、蜜蜂种箱3000箱、鸡鸭鹅苗近10万只,种植南药610亩,改造35户特困户危房。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新增毗邻公益林区村庄生态补偿594户2558人。扶持创建4个“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村。开展“一帮一促增收”活动,全县1230名县、镇、村干部三级联动,每人联系一个困难户,总计帮扶对象达1232人,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改善。

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加快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高考本科录取率比2015年提升6、8个百分点,在全省18个市县排名第六、位居全省少数民族市县第一;农村公办幼儿园达到10所,提前实现省提出的“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的目标;矿区学校和乌烈中学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学校;面向社会招聘幼师20名。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增就业人数3527人,完成任务的176%;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2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98人,就业技能培训123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0、26%。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启动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前期工作,完成30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招聘县疾控中心等事业单位技术人员19名,县医改工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均获得全省第四名,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金额比例比省厅要求高近15个百分点,广大群众更多地享受到了医改成果。人口计生工作巩固提升,人口出生率、符合法定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4、39‰、95、65%、115、27,在全省率先推广应用孕情服务管理系统,截止2015年累计16次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文化事业取得新进步,下基层放映电影1200多场次;举办海南西部片区健身操比赛、书画摄影奇石展等文化活动;参加建省25周年文艺汇演,黎族器乐组合节目《黎乡山色》荣获一等奖,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

城乡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完成霸王岭国家森林公园主体旅游道路、县城6条背街小巷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石碌河整治二期工程、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保障性住房四条规划道路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保梅岭林区防火巡护专用通道、建设西路改扩建、昌江大道太坡立交段路面改造等工程。建设农村公路14条56公里。建成5座乡镇垃圾转运站。城市园林绿化品位不断提升,县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5、2%,绿地率达39、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85平方米。全县城乡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城镇功能不断完善,为昌江加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狠抓节能减排,美丽昌江建设成效明显

深入开展“绿化宝岛”大行动美化人居环境。免费发放黄花梨、沉香、木棉等各类树苗,动员全县干部群众掀起植树造林热潮。深入开展“义务植树百日活动”,重点在棋子湾旅游公路、核电通道、邦溪至叉河段高速公路等170公里道路上植树造林,打造“一路一景”绿化景观带。完成年度植树造林3、02万亩,2015年以来共完成造林8、5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9、8%,人居环境建设得到巩固和提高。

狠抓节能减排改善生态保护环境。加大节能减排整治力度,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口,开展节能审查项目42个。推动水泥、矿产等企业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104台。对海南农垦石鹿实业两台磨机实施关停工作。建成县机关办公楼80千瓦太阳能发电项目。推动海南矿业完成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年节省1436吨标准煤。完成城乡3089盏路灯改造工作。推进161家公共机构和9家公共建筑照明设备改造工作。督促水泥企业推进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加快脱硝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较好地完成省下达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大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违法建筑、清理闲置土地等专项整治大行动。投入3500万元建设乡镇垃圾转运站,配置垃圾转运车等一批环卫设备,充实镇、村两级环卫队伍,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启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50%,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观。拆除违法建筑35处,面积5150平方米。清理闲置土地15宗面积93、71公顷,清查拖欠土地出让金问题案件7宗,追缴金额3731、86万元。立案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8起,打击处理各种违法人员18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侵占河道等水事违法行为,整治非法采砂场10家,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五)深化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积极承接下放我县31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修订县政府工作规则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县政府督查室、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升格,政府系统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全县31个单位集中进入服务中心办理业务,共受理企业和群众办件11510件,办结率达97、7%。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药价平均下降15%;基本完成基层医疗机构体制改革;完成第二批国家级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申报工作。加快推进殡葬改革试点工作,开工建设昌化大岭公墓,完成县级公墓192亩征地任务,整治乱埋乱葬坟墓4968座,完成年度任务的125%。启动红林农场移交地方属地管理工作。加快发展内生动力不断释放,有力地激发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社会保持更加和谐稳定

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和县委十八条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活动和接待费用,压缩行政经费375万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管理。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增收节支3052万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3件、政协委员提案91件,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圆满完成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深入开展“庸懒散奢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政风行风社会评价活动,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举办政风行风热线51期,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315宗,办结率100%,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政府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形象明显提升。

社会管理创新扎实有效。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视频监控点建设,在全县8个乡镇增建56个高清监控点,全县视频监控点达到187个,基本覆盖全县重点区域和主要路段。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强力开展“打黑除恶”、缉qiāng治爆、禁毒、禁赌等专项整治行动,破案574宗,摧毁犯罪团伙29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01名。推进领导包案常态化,包案33件,成功调处27件,调处成功率81%,推动一批重大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疑难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加强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共调解民间纠纷1172宗,成功调处1140宗,调解成功率达97%。强化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食品药品、校车校舍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力度加大。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加快发展。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优抚安置扎实推进。统计、史志、外事、对台、档案、气象、地震、地质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科协、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取得新进步,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和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在各个领域和岗位上辛勤工作的广大干部群众,向给予我们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县部队官兵、公安民警和各界友人,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调整的成效尚不明显,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变步伐不够快,工业产业链条短,节能减排压力大;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工业园区配套不够完善;部分群众仍然比较困难,仍需要更加关注;一些干部的作风有待转变、驾驭和推动经济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等。对此,我们一定要不断探索、勇于实践,加快解决这些问题,尽最大努力让全县人民群众满意。

二、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意义非常重大。总体上看,全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加快提速,全面深化改革动力不断释放,给我县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我县经过多年的发展,重点项目和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经济社会发展势头强劲,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干部群众求发展热情高、盼富裕愿望强烈,为推动新一轮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要充分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看到我县欠发达的县情没有改变,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还比较慢。特别是今年国家化解产能过剩、强化节能减排管控、停止审批建筑砂石料以外其他矿产资源开采项目等约束性政策,对我县铁矿石采掘业和水泥制造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我们要准确判断形势,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把困难和挑战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办法和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努力开创美丽昌江幸福家园建设新局面。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和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一区四地”发展战略,继续上项目、扩投资、促发展,大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优化,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打造美丽昌江、幸福家园。

今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

实现全年目标,重点要在七个方面工作取得实效:

(一)着力扩投资上项目,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实施“项目建设年”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更多实力强的大企业到我县投资。全年实施重点项目75个,总投资450、6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22亿元。严格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六个一”推进模式及月通报制度,切实做到投产项目抓效益、在建项目抓进度、签约项目抓开工、招商项目抓落地、预备项目抓孵化,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重点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强化经济运行调节。适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综合调节措施,着力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筹产运需衔接,保障电油气运供需平衡。抓好粮食保障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储备体系。加大“菜篮子”建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强项目监管,严肃查处以项目为名骗取资金、变相圈地等行为。

努力扩大消费。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开拓城乡市场,扩大居民消费。积极引导企业、媒体和社会力量多元联动加大房地产、旅游、热带农产品“三大促销”力度,努力促进房屋销售面积增长、旅游收入增加、冬季瓜菜销售量扩大。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努力增加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加快4G网络建设和业务开展,推进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和光纤入户,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二)着力培育和壮大特色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做大做强新型工业。以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平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型生态建材、铁矿石加工等新型工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北一采场深部开采、中电国际20兆瓦光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天利科20兆瓦太阳能发电项目等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推进昌江核电、瑞图昌江生态建材等续建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争取华盛节能环保技改工程、保秀矿区深部开采、华润水泥三期配套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储备,积极推进海南龙源、英利、神华太阳能发电和昌江核电关联产业园等项目前期工作。夯实昌江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园区道路、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墙体材料厂等项目建设,为企业进入园区开发建设创造条件。

培育壮大开放型旅游服务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培育以新兴旅游业为主导的开放型旅游服务业,重点加快“两区一带一中心”建设。两区,即打造棋子湾旅游度假区“玩海奇湾”品牌和霸王岭旅游度假区“森林氧吧”品牌。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棋子湾片区的恒大海上娱乐运动中心和阳光城、恒盛元、奥特莱斯-雨润等项目建设;争取开工建设棋子湾中南度假村、希望度假酒店等项目,为棋子湾开发建设不断添加助力。一带,即打造一条从棋子湾到霸王岭的休闲观光特色旅游村寨景观带。启动叉河至霸王岭旅游公路建设,全面完成棋子湾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加快打造霸王岭雨林氧吧、昌化渔业风情小镇、海尾休闲渔港小镇、七叉木棉风情小镇和山竹沟、苗村、苗圃、保山、保营、椰子村等美丽乡村,加快推进海尾湿地公园、峨港万亩生态农业公园等休闲旅游公园建设。全面开展“昌化江畔木棉红”、“芒果飘香昌江情”、“激情玩海棋子湾”和“黎苗风情体验游”四大旅游月活动,打响“山海黎乡·纯美昌江”旅游品牌。一中心,即把县城石碌打造成为配套完善、产业协调、自然和谐的“山水石碌、乐居福城”。完成景富家具建材商城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海钢海矿两厂搬迁及旧城改造、华田商业广场、昌江休闲驿站、骑楼商业街、银湾国际花园酒店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鸿泰富居城市综合体、保梅岭养生综合体、东南亚风情商业街、福源商业中心、龙溪休闲绿道工程、海钢休闲体育度假山庄等一批项目。加快宝瑞森林公园建设,确保今年完成综合服务区、旅游道路、观景台、木栈道等一期工程,加快完善功能,提升品位,把石碌建成美丽文明的宜居城市。同时,大力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依法依规打击不良行为,为旅游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大力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着力提高农业组织化生产、集约化运作、现代化经营水平。加快发展生态农业基地。加快广地常年蔬菜基地、万凯通蔬菜种植基地建设,带动生态农业发展。新增常年蔬菜1200亩,总面积扩大到5000亩;新增冬季瓜菜1万亩,总面积达到13、5万亩;新增橡胶1、8万亩,总面积达到22万亩;稳定香蕉种植面积10万亩、芒果挂果面积5、7万亩。加快发展畜禽基地。推动永基牧业“昌江土鸡”、“乌烈黑山羊”养殖加工基地开工建设;发挥卓津蜂业、天和公司等龙头企业的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发展蜜蜂养殖、霸王山鸡养殖、南药种植等林下经济,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新建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8个,新增出栏生猪1、5万头,全年出栏生猪17、4万头,禽类出栏达300万只。加快发展海洋渔业。大力发展海淡水养殖,启动昌化一级渔港项目建设,发展深海捕捞业,全县水产品年产量达到8、3万吨,渔业总产值达到10、13亿元。拓宽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继续开展“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安排2000万元扶持农民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农民专业合社发展,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50家以上,总数达到330家以上;力争建设省级示范合作社3家,合作社注册商标数达到45个。加强农业先进技术服务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培训农民2000人次。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夯实农业生产生活发展基础。

(三)着力统筹城乡建设和管理,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科学规划,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

坚持规划先行。继续加大各类规划编制力度,完成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8个乡镇的总规、控规编制,79个行政村和103个自然村村庄规划以及县城燃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启动红林农场规划编制工作,实现全县村镇规划覆盖率达100%,基本建立起“覆盖全县、层次分明、统一衔接、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城乡规划体系。强化规划批后管理,切实维护城乡规划工作的严肃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加快完善城镇功能。加快建设国家卫生县城。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昌江大道太坡立交段路面改造、建设西路改扩建、环城西路二期、内环路、东文路、富安路等道路建设与改造工程;完成县污水处理厂配套(扩建)管网、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建设;实施县城背街小巷和乡镇镇墟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和美化工程;加快县城天然气管道供气、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道路桥梁等工程建设,加快芒果厂片区、太坡十字路口片区等旧城改造工程,不断夯实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

提升城镇管理水平。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行动,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力争城乡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快县城区停车场建设,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着力解决交通拥堵、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充分发挥城管、城建和工商队伍作用,加强城市监管和执法力度,着力解决占道摆摊经营、门前卫生“三包”等问题。重拳打击违法建筑,着力解决乱搭乱建等突出问题,提升城镇文明程度。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拓宽渠道多元化筹措城镇建设资金。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管理,加快提高城镇综合管理水平。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安排民生支出预算资金19、6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6、4%,办好十大民生实事,提高群众生活水平。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2015至2015两年投入6732万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县级规范化学校14所、省级规范化学校至少1所,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扩大高中招生学位,确保4、2%的招生递增率。提高职业高中入学率,确保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3、4%。启动昌江中学图书馆建设,推动昌江中学创建省一级学校。继续改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教学和生活条件。通过“结对子帮扶”、开展“名师讲坛”等方式推进友好学校建设。推进法制校园环境建设,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教师人才培养、聘用和激励机制。

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医药卫生信息化。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全面推行初婚初育夫妇结婚证与生育服务证同时发放。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继续实施“六大文化惠民”工程,完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文化特色产业。加强广播电视新闻等工作,引进和培育文艺人才,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加强对网吧等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保护黎族传统文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做好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和全国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城镇就业2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万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0人,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强就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好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城乡低保保障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继续办好十大民生实事。一是实施4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二是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1000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三是从2015年7月起,将新农保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0元。四是适时启动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五是新建和改造10宗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7000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六是对农民小额贷款按不低于8%的贴息率给予财政贴息,实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2个险种全覆盖。七是继续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服务。八是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九是建设行政村邮站79个。十是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设立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救助“双特”救助资金。办好民生实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更加努力工作,不折不扣兑现承诺,请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监督。

(五)着力建设生态文明,谱写美丽昌江新篇章

加强生态保护建设。深入开展“绿化宝岛”大行动,启动城镇公园、水上公园、森林公园、观光果园“四园”建设。新建8个文明生态村,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水平。继续通过提供免费苗木,鼓励农民种植黄花梨、沉香等本地乡土珍稀名贵树种,切实做到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加强天然林和沿海防护林保护。继续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强化对生态核心区保护和管理。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加强生态修复。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定不移地守护绿水青山、留住碧海蓝天。

狠抓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对考核不达标的企业实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执行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和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上新项目。继续推行余热发电、贫矿选矿利用、节能技术改造、绿色照明示范、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减排项目。推进华盛节能环保技改工程、海矿高耗能机电设备改造和鸿启12公里皮带运输长廊建设等项目建设,力争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成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强化对土地资源的统筹管理,加快完成闲置土地清理工作,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六)着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认真贯彻落实省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年”的各项工作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八项改革:一是深化农村改革,今年上半年之前完成石碌镇、昌化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确保下半年全县铺开;依法有序推进土地流转,放活经营权,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引导县财政资金和政府结算支持金融机构存款业务,保障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二是完成红林农场属地化管理移交工作,统筹谋划农场未来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推动垦地一体化发展。三是全面推进殡葬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昌化大岭公墓建设,开展石碌镇县级公墓建设前期工作,大力推进乱埋乱葬坟墓迁移工作。四是深化教育文化体制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育公平;按照政企、政事分开原则,实行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五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六是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七是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支持海南矿业首发上市。八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实际分类工作。

(七)着力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全面实施“科学管理年”,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组织,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继续推行重大矛盾纠纷领导包案机制,大力推动疑难复杂问题的化解。完善县联合接访大厅和乡镇信访接待室,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化解信访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创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重大项目建设调查研究、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机制,确保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现应评尽评。

深化公共安全防控管理。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警务信息智能岛和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建成视频监控系统、道路交通智能卡口系统、人员管控系统“三大管控系统”,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重点开展侦破处置命案、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酒后滋事犯罪、“两抢一盗”犯罪、制售伪劣农资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打架斗殴、涉黄涉赌等突出治安问题。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食品药品、校车校舍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县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作用,健全突出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深化“平安昌江”创建活动。

健全社会服务管理机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机构、组织体系和保障机制。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对吸毒人群、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矫正与综合干预。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及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严格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加强“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完善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系。

加强群团和人民武装等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民族团结和睦。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科协、工商联、残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抓好国防动员、民兵预备役和“双拥”工作。继续做好统计、史志、外事、对台、档案、气象、地震、地质等各项工作。

三、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安排部署。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网上审批,网上审批覆盖60%以上,行政审批提速20%以上。全面实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继续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延伸电子政务外网,促进政府机构运转更加高效便捷。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绩效评估机制,健全和完善群众评议干部作风的工作机制,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度。

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高度重视司法监督,积极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保证各项决策符合人民意愿,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实行行政过错追究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复议,努力提高政府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切实转变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落实中央八条、省委二十条和县委十八条规定,切实解决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简化文件简报,严格文稿发表,改进文风会风和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在政府自觉过“紧日子”中让人民过上好日子。

推进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制权、管人、控钱。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和超标准接待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开支,一律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严禁借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和消费。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车管理等有关规定,严禁公务人员出入私人会所。加大对重点工程、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力度。继续整治庸懒散贪奢,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整治,对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依法查处,营造勤政廉政的政务环境。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新的目标催人奋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只争朝夕,务实苦干,奋力前行,为建设美丽昌江幸福家园而努力奋斗!

第2篇:交警大队安全管理工作报告

一、大队基本情况

(数据省略)

二、主要工作成绩

今年7月份,大队人员调整后,迅速确定了“建一流警队,创一流业绩,一年创建全省一等平安畅通县,三年创建全国平安畅通县”的工作目标,创新明晰了“五化五提升”的工作思路。大队支委带领全体民警,埋头苦干,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迅速打开了工作局面,不断推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工作预安制度化,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积极推行工作预安销号制度,提高了执行力。事前预安促任务。出台了《月工作预安落实销号制度》,每月由大队将各项工作预安至下属各单位。8月份,车管所对刚启动摩托车上户业务的六中队预安办理摩托车上户登记120台,六中队克服地处偏远、业务生疏等重重困难,当月完成摩托车上户登记136台。事中督导促进度。由预安办对预安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掌握工作动态,月末通报全队,每月定期队务会议,对工作预安落实销号情况进行集中讲评,督促工作进度。事后销号促落实。将工作预安销号纳入单位综合考评,对预安工作未及时销号的,当月扣分通报,并继续挂号、限期完成,直至销号。为防止考核不实,制定了复核追责制度,对预安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从严追责。

(二)安全宣传社会化,提升交通文明程度

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提升交通文明程度。借东风强保障。以全县“三创四化”(创卫生县城、创文明县城、创省级平安畅通县,美化、净化、绿化、亮化)活动为契机,争取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与交警直播室,在106国道县城区南门口建立了交通安全宣传电子广告屏,整合“三联”(联防、联管、联治)工作和三类协管员(交通、城管、治安协管员)300余人,强化了安全宣传社会化保障体系。借平台营氛围。有效运用电视、广告牌、宣传资料、手机

短信等宣传媒介宣传交通安全新闻事件、法律法规、案例剖析等知识,在交通频道制作专栏58期,在城区增设宣传专栏27个,上门送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发送交通安全宣传手机短信5万多条,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借他力聚合力。根据县委、县政府“三创四化”要求,联合县直部门单位及社会各界大规模开展交通违法规劝活动。7月份,县委书记邝邹飞、县长胡湘之先后带领县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在县城区开展交通违法规劝活动,主要规劝行人横道不走斑马线、机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7月以来,全县县级领导分片分线带领有关部门上街规劝交通违法行为万余次。

(三)路面控制常态化,提升道路畅安水平

坚持上路执勤,加强路面控制。警力常屯路面。城区开展早勤,在县城区主要街道、学校门口设置10个固定值勤点,每周一至周五早上上岗值勤。镇区定点值勤,由各交警中队在辖区集镇镇区设置值勤点,在逢墟、重大活动等交通重要时段,定时定点值勤。夜间轮流巡逻。每天夜间由1名大队领导带队对106国道与县城区主要街道巡逻。整治常除乱源。先后开展了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三无”摩托车专项整治、酒后驾驶专项整治、县城区“三创四化”交通秩序整治、乡镇镇区交通秩序整治等专项整治,查纠交通违法4万多起,处罚近万余人次,其中涉牌涉证1105起,查获盗抢机动车5台,两项工作指数均位居全市第一。联治常排隐患。联合公路、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危险路段、事故黑点与客运企业、营运车辆、校车联合开展排查,排查危险路段18处,事故黑点2处并全部治理到位,清理路障25公里、消除“光头路”10公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2台客车与25台校车下达了消除通知书。另外,今年来,县财政共投入专项经费500多万元,新增6处交通信号灯控设施、增设标志标牌356块、施划标志标线6、2万㎡,19个乡镇镇区的标志标牌标线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切实强化了路面管控保障体系。

(四)队伍建设正规化,提升交警整体形象

严格按照“三基一化”工程建设要求,不断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交警队伍整体形象。坚持制度建警。以《交警队正规化建设标准》为蓝本,制定了11项内务管理制度,对执法执勤、纪律作风、内务卫生、窗口服务等队伍管理各方面进行全面规范。坚持培训提质。强化政治培训,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民警开展《正规化指南》学习应用培训。深化业务培训,举办业务培训班5期,分期分批组织各个业务岗位民警进行集中培训。强化随岗轮训,改每月一训为每周一训,对全队变换岗位的民警进行了一次随岗培训。坚持规范执法。开展了以“执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的执法问题排查治理工作,着力排查治理执法问题200余处。推介执法先进典型,确定一中队事故处理岗为示范执法岗,单永杉等3名民警为执法标兵。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过错的2位民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各扣除执法养廉基金200元。坚持示范引路。按照“树典型、创示范、示范引路、争创一流”的队伍建设思路,以二中队为示范创建单位,大力开展“亮化工程、多能工程、制度工程、新措工程”四大工程建设,致力打造示范交警中队,高标准引领交警队正规化建设。9月25日,副支队长李阳专程到二中队视察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决定近期组织全市各大队前来参观推广。

(五)便民利民最大化,提升群众满意率

以深入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率。前移窗口解民难。大力推行摩托车管理向中队延伸,把车管窗口最大限度地向老百姓前移,在5个农村交警中队启动摩托车上户bàn zhèng业务。推行“流动车管所”服务,定期深入乡镇村组、企业单位上门为群众办理牌证,让广大百姓享受到“家门口”车管服务。拓宽业务排民忧。拓宽车管业务服务,争取小车上户落户攸县,开通了申请驾驶证、行驶证换证、补让等业务。拓宽事故处理业务,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处赔工作机制,方便群众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拓宽违法处理服务,在大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设立了异地违法代办窗口,为老百姓处理异地违法提供方便。优化服务暖民心。推行“一窗式”服务模式,老百姓可以在任一业务受理窗口一次性办结业务。广泛推出服务举措。推出了上门、预约、延时、留办、代办等服务举措,极大方便了群众bàn zhèng办事。

三、国庆安保工作情况

国庆期间,大队根据省市交警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攸县实际,按照提早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畅安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倾力维护,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了平安祥和的国庆长假。10月1日至10月9日,共出动警车156台次、出动警力396人次、完成各级保卫活动12批次。国庆以来,全县没有发生大的交通堵塞。

(一)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9月27日下午,大队召开全体民警大会,就双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所有副大队长就各自分管的事故预防、秩序维护、车辆管理、驾驶员管理、交通违法处理、情报信息等工作进行了严密部署,详尽地明确了各单位及所有民警的工作责任。同时,明确规定全体民警取消休假,大队机关及基层中队除值班人员外,其他警力全员上路,全力以赴保畅安。

(二)加强路面秩序维护,确保道路畅通有序

一是大队抽调机关、一中队全体民警和菜花坪中队部分警力共38人,集中在县城区巡逻值勤。二是大队机关每天安排4名民警在队24小时值班、4名民警在g106线全日巡逻;各中队一半以上警力铺在路面,负责各辖区双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三是由三中队、六中队与酒埠江风景区四个派出所实行联合执勤,倾力做好景区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三)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一是开展重点车辆安全大检查。由法宣股牵头,针对目前攸县公路客运车辆均已承包经营,以及学校校车、幼儿接送车辆均为个人所有的现状,对辖区内的重点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没有消除安全隐患的营运客车、校车和危运车辆和不符合安全驾驶要求的驾驶人上路。并从查重点车辆交通事故成因入手,倒查管理民警管理职责是否到位;从查管理民警与管理车辆和司乘人员见面率,重点车辆信息更新率,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许可入手,确保重点车辆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事故隐患路段排查。由事故股牵头,各中队配合,重点检查事故多发、隐患路段是否得到有效整治,旅游景区、重大活动场所周边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等是否完善,确保交通安全万无一失。

(四)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严查交通违法行为

由巡逻队牵头,各中队配合,以g106线、s212线、s315线、网酒公路、宁排公路,各农贸集市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路段、点段为整治重点部位,以机动车涉牌涉证、“三无”摩托车、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采取设置固定卡点、流动巡查、统一行动与区域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对路面交通违法行为长期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日至9日,共查纠交通违法行为5000余起,处罚102起。

(五)大力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充分利用电台、电视,短信等新闻媒体,大规模开展交通宣传活动。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自9月25日开展了“喝酒不开车平安迎国庆”主题宣传日及宣传周活动,在宾馆、客运公司及主要路段悬挂35条宣传横幅、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深入开展“十大劝诫”亲情提示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到餐馆、酒吧等楼堂馆所通过发放反酒驾宣传资料,开展形式多样的劝诫活动。

(六)唱好压轴戏,确保返程高峰期交通安全与畅通

10月6日,接收经市支队转发的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长假返程高峰交通管理工作的通知》后,于当天下午5:00召开大队领导与中层负责人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并对全体民警进行定岗定点定责。10月7日开始,全体民警取消备勤,全部按部上路巡逻执勤。10月7日以来,全县没有发生死伤交通事故,没有发生任何交通堵塞现象。

(七)开展同步督察,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大队组成专门督察班子,对各单位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一是督察各单位值班备勤情况,确保警令畅通、接处警及时。二是全程督察民警执勤情况,确保人员到位、按时到岗,在岗管事。三是督察民警执法形象,把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作为重点,在保证国庆期间的交通畅安的同时,充分展示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四是对警用车辆和内驾人员进行督察,做到不开“特权车”、“英雄车”,不超速行驶,确保安全行车,严守“禁令”。

第3篇:海南省政府2015年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中共海南省委的领导下,省政府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46、46亿元,增长9、9%;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80、52亿元,增长17、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25、40亿元,增长27、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1、89亿元,增长14、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2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943元,分别增长9、6%和12、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8%;城镇登记失业率2、17%。

(一)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健全经济形势季度分析制度,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热带特色农业、海洋经济、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的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微企业和农民的信贷投放。深入推进减轻企业税负专项行动,注重生产要素衔接调度。落实防控禽流感的各项措施,扶持养禽业生产。推进“菜篮子”建设,保障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着力扩大投资需求。强化“六个一”项目责任模式,开展项目融资对接活动,加大项目检查督办力度,“项目建设年”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全省在建项目达2699个。349个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96、92亿元,增长31、1%。争取中央基建投资48、6亿元,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债券60亿元。

努力促进和扩大消费。开展“百项促消费活动”。在北京等4个城市设立海南品牌农产品直销中心,在淘宝网开设“特色中国-海南馆”,与阿里巴巴联合打造电子交易平台。建立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配送体系,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加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推进力度。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落实促进信息消费、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等政策,消费对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三次产业结构由24、9:28、2:46、9调整为24、0:27、7:48、3、服务业提质升级取得新进展。观澜湖、海棠湾、电影公社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相继竣工或有力推进,新增4A和3A级旅游景区各3家。免税购物政策放宽,邮轮边境游异地bàn zhèng政策落地,西沙邮轮旅游开通并实现常态化运行,环岛自行车赛竞猜型体育彩票获国家批准,中国海南旅游消费价格指数通过国家发改委评审。全年接待过夜游客3672、51万人次,增长10、6%;实现旅游收入428、56亿元,增长13、0%。三亚农商银行等5家银行开业,海南银行筹备工作有序推进,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2家。截止去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5952、50亿元和4630、78亿元,比年初增长16、5%和19、1%;保险业保费增速居全国第二;海南航空等10家企业债券融资达122、3亿元。积极调整房地产结构,房屋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分别增长27、8%和40、4%。商贸物流、交通通讯、文化娱乐等服务业加快发展。

工业经济稳中提质。实现工业增加值551、11亿元,增长6、4%。21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100万吨多功能片材、60万吨聚酯原料等项目建成投产,200万吨精细化工、300万吨液化天然气站线、洋浦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等项目加快建设,100万吨乙烯及炼油扩能获国家核准,微软、惠普等项目正式落户。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8家,战略新兴产业产值增长17、9%。建立重点工业企业服务“直通车”,新增亿元以上工业企业16家。安排中小企业专项资金4500万元,撬动担保贷款30亿元。

海洋经济加速崛起。马村港中心港区建成开港,白马井中心渔港和昌江海尾一级渔港主体工程完工,三亚崖州、临高新盈、乐东岭头等渔港建设稳步推进。开工建造大吨位渔船103艘,改造标准化养殖池塘19249亩,新增深水网箱531口。三沙建设取得新进展,污水处理等一批项目相继实施,中央支持资金基本落实。组建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省海洋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获准设立。

园区建设步伐加快。安排10亿元资金支持重点园区改善基础设施。洋浦开发区搬迁安置和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儋州市三都镇整建制划入洋浦开发区。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通过审核,土地征收、拆迁安置、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获批并启动建设。老城开发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进展顺利。美安科技新城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设立了国家级广告产业园区。

(三)城乡统筹发展取得新成绩。出台“科学规划年”总体实施方案,编制了海南省规划体系、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省会经济圈产业和生态规划等,省土地整治规划、“绿化宝岛”大行动工程建设总体规划以及海口、昌江、文昌等市县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强化规划管控,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用地、用海和建设行为。

“三农”工作不断加强。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15、86亿元,农业增加值756、47亿元,增长6、3%。品牌农业发展取得新进展,新建标准化养殖小区102个、热作标准园54个,改造标准化菜田40万亩,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27个,文昌鸡等7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瓜果菜和畜产品抽检合格率分别达98、2%和99、9%。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8家、国家和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258家。启动实施新一轮中部市县农民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广泛开展“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稳步推进。农信社实现标准金融网点乡镇全覆盖和便民服务点行政村全覆盖。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有力有序有效。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全部进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西环高铁开工建设,海榆东线完成改造,洋浦跨海大桥主体工程合龙,屯昌至琼中高速公路、海文高速公路改造、海秀快速干道、定海大桥等工程进展顺利。基本实现农村公路和宽带“村村通”。红岭水库主体工程加快建设,大广坝灌溉系统已具备通水条件,重点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部开工。昌江核电顺利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步伐加快。南渡江流域土地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57万亩。新增城镇供水能力2、5万吨/日,建成污水管网305公里。新建户用沼气8500户。琼北琼南天然气管道实现互联互通。南渡江引水、红岭灌区、铺前大桥、西南部电厂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型城镇化稳步推进。编制了《海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纲要》。一批特色风情小镇加快建设,琼海博鳌入选全国首批“美丽宜居示范小镇”。省会经济圈建设扎实推进。启动了海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100个试点示范项目。万宁智慧城市试点取得新成效。

(四)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实行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取消、下放、调整、停止行政审批事项314项。纳入省政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事项达1523项,网络申报率达50%,提前办结率达99、6%。加来等4个农场顺利移交市县管理,三江等4个农场移交工作正式启动,教育和卫生防疫等移交工作有序推进。改革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新增登记企业8305家、个体工商户20180户,分别增长46%和53、4%。启动“营改增”试点,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44项。实行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激励转移支付办法,改革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盘活闲置财政资金36、6亿元。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治理乱埋乱葬坟墓9、8万座。国企国资、国有林场、公立医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实现进出口总额149、78亿美元,增长4、6%;实际利用外资18、11亿美元,增长10、3%;对外直接投资13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倍。组织赴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开展招商引资,参加泛珠论坛、东盟博览会等经贸活动,引进了一批实体项目。成功举办一批重大国事赛事会展活动。海南成为《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省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支持力度加大,设立了游艇水上保税仓库。

(五)民生状况继续改善。新建、加固改造中小学校舍62、81万平方米,新增高中学位6800个。首批4个市(区)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评估,6所中等职业学校列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海南大学被纳入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国家开放大学(海南)挂牌成立,海口华南伦敦大学正式签约。五大区域医疗中心基本形成,新农合参保率达99、1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69‰,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遏制。省级居家养老网络服务平台建成运营,万宁荣获“世界长寿之乡”称号。省博物馆二期主体结构完工,建成130个行政村文体活动室。三沙卫视开通。《琼州海瑞》、《黎族故事》、《执着》等文化精品荣获国家级奖项,澄迈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唯一县级单位。我省运动员在第十二届全运会上创造历史最好成绩。

十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减少贫困人口6、4万人。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74万套,建成5、32万套,分配入住5、84万户;改造农村危房2、56万户、库区移民危房3200户。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比上年提高6、7个百分点。城镇新增就业9、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5万人。按计划提高了新农保、城市低保、农村五保保障标准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建成省托老院和7个市县敬老院,新增床位1618张。新增常年蔬菜基地2、96万亩,建成平价商店21家、平价专区12个,改造城镇菜市场50家13、6万平方米。新建和改扩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51所、增加学位1、86万个,免除了16、6万名中职在校学生学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膜法”饮水示范工程按计划全部完成。农信社等涉农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农民小额贷款41、1亿元。为5万户农民提供了小额贷款财政贴息。为5、68万对计划怀孕农村夫妇开展了地中海贫血筛查,完成60例患儿免费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开工建设县道砂土路工程813、5公里,建成通车418公里。去年,全省民生支出715、5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70、9%,兑现了向全省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社会治理得到切实加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缉qiāng治爆、禁毒、禁赌等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加强。“六五”普法深入推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力度加大。建立领导干部信访积案化解制度,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调解工作。集中开展“六大专项整治”,清理闲置土地31、1万亩,追缴土地出让金28、72亿元,拆除违法建筑400多万平方米,解决了5万户600多万平方米商品房历史遗留bàn zhèng等问题,旅游市场、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逐步好转。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监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完成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优抚安置扎实推进。外事、侨务、对台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残疾人、慈善等事业取得新进步。

(六)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扎实推进“绿化宝岛”大行动,完成造林绿化45、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1、9%,提高0、4个百分点。新建4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36个省级小康环保示范村和988个文明生态村。新增光伏集中发电项目8个,推广节能灯100万只,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26个,淘汰造纸生产线5条。强化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停止审批高能耗高污染项目22个,对6个市县和5家企业进行节能减排责任追究。建成垃圾转运站35座。

过去一年,我们按照“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要求,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压缩“三公”经费4、32亿元。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促进增收节支74、5亿元。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及时向人大报告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46件、政协委员提案453件。修订《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完善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省长办公会议制度。深入开展“庸懒散贪奢”、工程建设、土地利用等领域的专项治理,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人民群众对政府廉政建设的满意度继续提高。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是中共海南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拼搏进取的结果。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全省各族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驻琼各单位、驻琼部队、武警官兵和公安司法干警,向关心支持海南建设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产业结构和投资结构不合理,消费需求还不旺盛;节能减排形势严峻,资源环境约束明显;城乡居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还不够快。在政府自身建设上,工作落实不力、服务效率不高、为政不勤不廉等现象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紧紧围绕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的总要求,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不动摇,坚持改革创新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不动摇,突出提质增效,突出生态优先,突出民生为本,突出科学管理,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正和谐稳定。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0%和11%;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4‰以内。

各位代表!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是党中央对海南的殷切期望,是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奋斗方向,是海南人民共同的责任担当,我们将坚定地向这个目标奋力迈进!海南仍处在欠发达阶段,我们要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努力加快发展,为摆脱欠发达面貌夯实物质基础。要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把提质增效升级作为经济发展的主线,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们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真抓实干,开拓进取,为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不懈奋斗!

三、坚定不移深化重点领域各项改革

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深化改革年”的各项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八项改革:

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实现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并行。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村集体留用地过多和土地出租面积过大、租期过长、租金过低问题。依法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按照“先行试点、分步实施”的思路,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改革征地制度,完善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金融机构的涉农贷款市场份额和税收贡献,引导市县财政资金和政府结算支持金融机构存款业务,保障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完成海建集团与海宁公司、海南控股与水电集团的整合重组,推动莺歌海盐场转产开发。完成14家二级企业改革改制和驻港窗口企业与海航集团的业务重组。成立省港航控股公司,整合港口资源,优化功能配置。支持海南矿业、海汽股份首发上市,争取3—5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降低准入门槛,开展清费减负,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探索试行部分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深化征管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加强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直接举债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和审计监督。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中小型金融机构。选取1—2个市县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负面清单”,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最大限度缩小企业投资核准范围,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工商注册登记制度,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创新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强融资平台管理,更好发挥发展控股、交通控股、旅游控股、地产集团等融资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

深化农垦改革。坚持“三融入”目标,实行农垦一体化管理体制。完成三江、罗豆、加钗、红林等4个农场移交工作,推进农场公司化改革。组建农垦医疗集团,建设农垦养生医疗产业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及分权授权体系,规范农垦集团内部管理。加强农垦国有资产监管,将农垦土地纳入省级土地交易平台统一配置。

深化教育文化体制改革。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国家高考改革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高考改革及其配套方案。试点中职、高职、本科贯通的多学制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照政企、政事分开原则,实行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加大对改制文化企业的政策支持,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继续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基层综合医改试点。逐步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推进建立社区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关系。逐步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社会办医。

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旅行社管理体制,建立旅行社等级评定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建立导游人员薪酬体系和社保制度。稳妥调整旅游车辆运营管理模式,有序开放市县间的短线旅游车辆。加强旅游合同和旅游行程管理,推广使用旅游电子合同。培育发展旅游行业协会,维护游客及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整合旅游行政执法主体,建立旅游综合执法体系。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要以高水平开放倒逼深层次改革。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东盟的交流合作。推进三亚“首脑外交和休闲外交基地”、博鳌“公共外交示范基地”、万宁“中非合作交流示范基地”和海口“侨务交流示范区”建设。筹备办好博鳌亚洲论坛2015年年会、中非合作圆桌会议第五次大会、2015年世界旅游旅行大会、2015年亚洲市长论坛、第四届世界海南青年大会等活动。推进琼台合作基地建设,加强琼港、琼澳合作,拓展国际友城关系。扩大石化及其他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规模,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放大离岛免税等开放政策效应,推动实施东方市边民互市政策,争取开展海南—东盟旅游单一签证试点。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

各位代表!今年的改革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省委领导下,把握改革的内在规律,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尊重人民群众的改革主体地位,凝聚起强大正能量,开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局面。

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重点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加强和改善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全年实施省重点项目407个,完成年度投资1746亿元。进一步落实“六个一”项目责任模式,切实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红岭水利枢纽、300万吨液化天然气站线、中海油精细化工二期、海南原油商业储备基地、罗牛山农产品加工产业园、16家五星级酒店等一批项目年底建成运营。积极推进西环高铁、昌江核电、琼中抽水蓄能电站、海南航天发射场配套区、洋浦石化新材料产业基地、150万吨特种油工程等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争取西南部电厂、博鳌机场、铺前大桥、琼中—五指山—乐东高速公路等项目开工建设。加强项目库建设,完善项目储备,扎实做好跨海联网二回工程、环岛滨海旅游公路、海口和三亚轨道交通、罗牛山食品加工物流产业园、东方国家成品油储备库、华电液化天然气综合利用等一批项目的前期工作。

提高投资管理水平。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大政府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三农”、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一般性项目的投资。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金融服务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健康等领域,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强项目监管,坚决防止和查处以项目为名骗取资金、变相圈地等行为。

进一步扩大消费。继续抓好旅游、房地产、热带特色农产品“三大促销”活动,加强网络促销,创新促销方式。加快4G网络建设和业务发展,推进城市百兆光纤工程和光纤入户,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推动节能环保和再生产品消费。推进新网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市场体系,搞活市场流通。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创新调节方式,完善政策储备,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统筹产运需衔接,保障煤电油气运供需平衡。抓好粮食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加大“菜篮子”建设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二)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加快海棠湾、清水湾、龙沐湾、观澜湖、南丽湖、富力海洋欢乐世界、红树林湿地公园等旅游度假项目建设,争取新增5A级景区1个、4A级景区2至3个。推进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建设,实现项目建设和招商推介新突破。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落实配套政策,支持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加快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医疗旅游、邮轮旅游和低空飞行等新业态,推动西沙旅游扩大规模、提升品质。积极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力争旅游收入增长12%以上。继续做好海南银行等一批金融机构的筹建工作,争取海南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营业,组建洋浦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法人信托公司。降低普通商品住房比例,优化酒店业结构,发展高端经营性地产,大力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加快发展电子商务,支持改善电商物流设施。推动研发设计、现代物流、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提升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支持三亚推进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并设立海棠湾现代服务业基地。

夯实新型工业发展基础。全力推动100万吨乙烯及炼油扩能、21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二期等重大石化项目开工建设,提前策划下游配套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支持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鼓励矿产资源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开展技术改造。集中园区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洋浦经济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海口美安科技新城完善基础设施。推动海南生态软件园和美安科技新城融合发展,打造琼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化解三亚创意产业园和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发展瓶颈,打造琼南创新创意产业基地。严格执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既要坚决禁止借发展工业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又要坚决防止房地产开发挤占产业用地。统筹全省园区招商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招商引资实效。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园区考核评价体系。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提高到1、45亿元,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加快西部渔港建设,完善渔业基础设施。实施渔船更新改造,组建远洋捕捞船队。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1、85万亩,进一步扶持深水网箱养殖。鼓励发展休闲渔业、水产加工业,建设热带水产苗种基地。加快南海油气资源开发和服务基地建设,推动设立深海石油开发公司,促进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实质性运作。完善港口基础设施,积极发展海洋运输、船舶修造、油气化工、海水淡化等海洋产业。加快三沙政权、基础设施、民生改善和生态环保工作,推进晋卿岛综合补给服务基地、赵述岛码头、北礁生态工作站、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争取设立三沙成品油保税库,支持三沙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园区。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评审和转化机制,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继续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和技术创新工程,解决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力争新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5家,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达到80家。

(三)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着力促进农业增效。大力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稳定瓜菜种植面积,推进南繁育种科研核心区建设。创建标准农业示范园200个、休闲农业示范基地50家、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9个。以畜禽良种繁育、标准化健康养殖和无害化处理系统建设为重点,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巩固无疫区建设成果。推广农业新品种80个、新技术50项,培育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30件以上。支持设立农联会,组建种业、瓜菜、畜牧等科技产业联盟,培育省级农民合作社100家以上。

着力促进农民增收。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各项补贴15亿元以上。深入开展“我为农民增收办实事”活动,继续实施中部市县农民增收计划。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鼓励农民创业增收。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实施“电子商务进百村”工程。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年培训农民50万人次以上。

着力促进农村繁荣稳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确保红岭水利枢纽和所有小Ⅱ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工,做好迈湾水库和大隆灌区乐东段前期工作,对小I、小Ⅱ型水库实行市县统一管理。统筹推进南渡江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建设一批防洪楼。重视农村小沟渠、小池塘、小堰闸、小泵站建设,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抓好36座农村水电扩容增效,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硬化乡村及垦区公路450公里。实施地力保护和提升工程,坚守基本农田数量和质量红线。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支持和对口扶贫力度,确保6万贫困人口脱贫。加强农机装备能力建设。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推广“一小通”农民小额信贷新模式,完善农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农信社自助银行实现乡镇和农场全覆盖。

(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坚持规划先行。编制《海南省总体规划》、《海南省城镇规划体系》,完成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完善城镇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体系。健全规划的编制、技术标准、运行管理等体系。省旅游规划委员会有关职能并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实现规划管理权集中统一。做好规划评估、补缺和完善工作,加大规划实施和管控力度。

稳步推进城镇建设。加快省会经济圈建设,支持海口提升综合实力,增强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推进三亚区划调整和撤镇设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创新提升旅游业态。推动儋州—洋浦融合发展。以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为依托,探索建设热带滨海海岸城镇带。选择2-3个建制镇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坚决防止在城镇建设中盲目大拆大建、挤占耕地、破坏生态等行为,确保新型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

提升城镇管理水平。加强城镇道路、市政管网、垃圾处理设施、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火灾隐患等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排涝不畅、交通拥堵、停车难等突出问题。加快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继续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推进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建立规范透明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多元化筹措城镇建设资金。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省内居民的落户,合理确定海口、三亚落户条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试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积分入户管理办法。

(五)坚持生态立省战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完成植树造林10万亩。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启动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国家海洋公园建设。加强城镇风景园林绿化,力争城镇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到35%。加强海域、海岛、海岸生态修复整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水源地保护,强化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平方公里。研究出台防治大气污染的综合措施。推进城乡清洁工程,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活动。

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严格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对考核不达标的市县实行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和区域限批。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建设绿色照明、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示范省,推进国家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支持海口建设全国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完成电力、玻璃、水泥、石油企业的脱硫脱硝工作,探索金属矿山尾矿零排放机制。建立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理系统,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管网配套,加大运营管理监督力度。

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划定生产、生活、生态开发管制边界,严格按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自然资源实行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建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生态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推进资源环境产品价格改革。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占林、毁林开发、非法排污、乱砍滥伐等行为,坚定不移守护好海南的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六)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启动第二轮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幼儿园学位1万个。推进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开展第二批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达标验收。支持高校加快发展,继续推进海南大学“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增强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扎实做好人才工作,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完善人才培养、聘用和激励机制。

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行乡村医疗卫生一体化管理。完善五大区域医疗中心,加快省儿童医院、省结核病医院、省肿瘤医院等项目实施进度。强化传染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防治。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支持南药加快发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改善医患关系,保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继续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行初婚初育夫妇结婚证与生育服务证同时发放。

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制定省域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先行区建设方案,推进省、市县、乡镇和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达标建设。为3000艘渔船安装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加快五源河文体中心、省博物馆二期等项目建设进度,做好国家南海博物馆前期工作。繁荣民族传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精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加强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南岛语族遗址考古研究。加强和规范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城镇就业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不低于82%,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强就业培训,鼓励自主创业。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水平、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积极发展商业保险。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扩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建立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

继续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实施6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二是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房3、5万套,建成2、5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3万户。三是从2015年7月起,将62万新农保领取待遇人员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0元。四是适时启动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五是改善艰苦边远地区教师教学和生活条件,增加高中学位4000个。六是新建230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3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实施“膜法”饮水示范工程,使13万群众达到国家新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七是对全省农民小额贷款按不低于5%的贴息率给予财政贴息,实现农业保险财政补贴14个险种全覆盖。八是为49个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继续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服务。九是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十是完成省民族博物馆改扩建一期工程,建设行政村邮站1708个。办好民生实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努力工作,不折不扣兑现承诺,请各位代表和全省人民监督。

(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全面实施“科学管理年”。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海岛型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涉qiāng、涉爆、涉毒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法制教育、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深化“平安海南”创建活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开展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清理处置闲置土地、打击违法建筑、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等“六大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构建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组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梳理现有土地审批政策,统筹岸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实行全省土地资源统一规划、统一交易和统一监管。严格填海造地和无居民海岛使用审批管理。将下放市县审核审批的林地管理权限收归省林业部门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高尔夫球场项目。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监管信息化和监管能力建设,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良好信用环境。依法加强网络管理,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落实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和西部殡仪中心建设。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宗教政策,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推进“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外事、侨务和对台等工作,进一步发展妇女、儿童、青少年、老龄、残疾人、慈善等事业。

五、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完成省级政府和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组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将市县森林公安局由属地管理调整为省森林公安局垂直管理。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认定工作,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实施政社分开,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自觉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意见。积极推行政务、厂务、村务公开,不断扩大基层民主。推进依法治省,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复议,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严控“三公”消费和一般性开支,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动真碰硬整治“庸懒散贪奢”,重拳出击查处“吃拿卡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部门利益固化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政府执行力建设,努力建设实干型政府。

切实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朋好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公务人员出入私人会所。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和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严格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出境管理和差旅费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深入开展对国土、海域岸线、森林和水资源以及工程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同心致远、实干兴省,伟大的事业需要戮力拼搏、砥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海南省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扎实苦干,满怀信心建设海南更加幸福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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