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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2016-08-31 11:36:3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共4篇)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落实责任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矛...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落实责任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统筹安排、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

1.积极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我镇先后出台《**镇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镇网格化社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将101名机关干部划入全镇283个网格中,明确责任,以院户联防为抓手,推进村民自治、构建群防群治格局、努力打造平安**。

2.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与综治平安助理员会议相结合,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对重点事项逐案逐人逐项建档,建立工作台帐。

3.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责任制。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4.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考核制度。及时对各部门、各村居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与奖惩紧密挂钩。

二、注重细节,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广泛动员机关干部、村社干部深入到村组、社区、企业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开展普遍排查。在永川三会、重庆和全国两会、四中全会、北京APEC会议等特殊时期,组织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工作人员深入到困难人群多、矛盾纠纷多、工作难度大的村(居),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重点排查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矛盾纠纷,排查越级上访、治安隐患、群体性事件等苗头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3.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

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填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统计表》,并向综治办汇报。

4.健全排查调解机制,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纠纷性质、大小进行分类梳理,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认真制定方案,及时进行调解,防止矛盾激化。

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一般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热点难点纠纷,要紧紧围绕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并积极开展预防激化工作,对于有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5.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加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经排查后未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报告,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疏导化解。

三、实现三个转变,增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际效果。

1.实现了被动调处向主动调处转变。**镇在早、小、苗头上发现问题,由被动接访调处到主动排查调处,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全年,全镇共发各类矛盾纠纷910件,调解910件,调解率100 %,调解成功88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使群众中的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在基层。

2.实现了实现了无序调处向有序调处转变。**镇进一步完善综治、信访、派出所、司法所、安监办、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调工作机制,大力组织镇村干部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活动,积极化解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14年,我镇召开了30余次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对重点稳控人员动向、当前可能出现的重大信访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点人员进行了24小时稳控,确保我镇全年无人到渝进京上访。

3.实现了面上调处向源头治理转变。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加畅通,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多年积累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社,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的总体要求,全镇2015年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篇二: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职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职责

【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一、在街道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及其总体部署、协调工作。【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二、制定年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具体实施意见。

三、掌握并控制矛盾纠纷管区矛盾纠纷的全面情况,及

时向上级报告重大社情民意和热点、难点纠纷。

四、及时调解社区、驻地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五、配合并协助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疏导、调处重

大信访群体上访案件,解决突发性事件。

六、调处上级领导交办和分流的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金刚堰东社区

篇三: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2015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第1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对排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3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居民小组、中心户三级排查网络,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排查,村民小组、中心户随时排查,社区居委会每周排查一次,根据上级部署安排,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排查。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大小和调解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六、对居民小组、中心户报送的需要村调委会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社区调委会必须研究确定调解方案、调解领导、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解,切实达到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有效化解的目的。

第4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八、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篇四:矛盾纠纷排工作要求
2016国庆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乡人民过一个安宁祥和的佳节,根据县综治委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乡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民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动员部署。

国庆节是举国欢庆的重大节日,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意义非同寻常。各村支两委和人民调解组织一定要从建设平安洞溪、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此次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强化各项措施,认真搞好组织发动,周密进行安排部署,逐级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推动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立足防范,超前工作,全面细致做好排查。

各基层调解组织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调解员、纠纷信息员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从村、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最基层单位入手,深入扎实的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环境治理保护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尽快查明原因,及早请示报告和控制事态发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拉出单子、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要科学分类,综合分析,客观准确的掌握和预测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9月30日前,请各单位将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台账报乡司法所。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对排查出来的纠纷,属简单纠纷的,要坚持便民和快捷原则,快调快结;对于重大矛盾纠纷,要按照“急事急办一批、防范控制一批、主动化解一批”的要求,落实责任,做到有领导包案、有专人负责、有具体调处方案、有明确调处时限,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当地、内部和萌芽状态;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相关村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调解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采取说服、教育、疏导的办法,积极稳妥的化解纠纷,严防因久拖不决或调处不当引起纠纷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全乡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对这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要一级抓一级,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一是各村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进行周密安排部署,乡领导应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二是工作下移、重心下移,及时深入一线,掌握矛盾纠纷动态。活动期间,乡党委将组织巡视组,对各基层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

以上这篇国庆节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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