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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普法责任制

2016-08-31 12:36:0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普法责任制(共5篇)2016年度普法考试题库(含答案)2016年度普法考试题库(含答案)目录:(总计1009题)第一部分:单选题(585题) ...

篇一:2016普法责任制
2016年度普法考试题库(含答案)

2016年度普法考试题库(含答案)

目录:(总计1009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585题) ........................................................................................................ 2

第二部分:多选题(132题) ...................................................................................................... 77

第三部分:判断题(292题) ...................................................................................................... 97

第一部分:单选题(585题)

1.我国第一次确认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是( D )

A.1954年宪法 B.1975年宪法

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2.被马克思称为“第一个人权宣言”的是( D )

A.《人权宣言》 B.《权利请愿书》

C.《世界人权宣言》 D.《独立宣言》

3.把宪法区分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和资本主义类型宪法是一种科学的分类方法,因为它( A )

A.揭示了宪法的本质属性 B.指出了宪法的内容

C.指出了国家形式的不同 D.总结了宪法形式上的特点

4.现行宪法序言明确宣告本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D )

A.政治制度 B.社会制度

C.国家制度 D.根本任务

5.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是 ( C )

A.2014年7月1日 B.2014年10月1日

C.2014年12月4日 D.2015年5月4日

6.世界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A )

A.1787年美国宪法 B.1791年法国宪法

C.1215年《自由大宪章》 D.1889年日本帝国宪法

7.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 B )

A.《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约法》 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8.现阶段,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是( D )

A.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成分 B.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C.非社会主义的经济形式 D.非公有制经济

9.根据现行宪法规定,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正在服刑期间( C )

A.没有选举权 B.停止行使选举权

C.准予行使选举权 D.经有关机关批准可以行使选举权

10.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A )

A.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B.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C.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实行民主管理

D.党组织、厂长(经理)和工会相结合实行民主管理

【2016普法责任制】

11.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叫做( B)

A.刚性宪法 B.柔性宪法 C.不成文宪法 D.钦定宪法

12.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权属于(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13.现行宪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B )

A.国家所有 B.集体所有

C.公共所有 D.集体所有、村民承包

14. 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不能对下列哪个人员提出罢免案?( C )

A.国家主席 B.国家副主席 C.全国政协主席 D.国务院总理

15. 下列关于民族乡的说法,错误的是( a )

A.民族乡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

B.民族乡具有比一般乡镇更多的自主权

C.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

D.民族乡乡长应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的公民担任

16. 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是( d )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17. 现行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C )

A.基层政权机关 B.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D.基层事业单位

18. 现行宪法第3条规定,我国的国家机构实行(B )

A.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责任制原则 D.党对国家机构的领导原则

【2016普法责任制】

19. 根据现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产生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协商产生 D.全国人大常委会选举产生

20. 根据现行宪法,国务院总理人选的提名权属于(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普法责任制】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21. 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各项人事权中,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是(D )

A.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B.决定国务院副总理

C.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 D.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22.根据现行宪法,中央军事委员会人员组成不.包括( C )

A.主席 B.副主席若干人 C.秘书长 D.委员若干人

23.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是(A )

A.双重领导体制 B.平行领导体制 C.审检合署体制 D.垂直领导体制

24.根据现行宪法,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D )

A.上级人民法院负责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C.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D.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25.以下关于人民陪审员的说法,错误的是( D )

A.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年满23周岁

B.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C.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D.人民陪审员没有任期限制

2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由(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C.国务院审批 D.民政部批准

27.现行宪法规定,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 C )

A.提出批评的权利 B.提出申诉的权利

C.取得赔偿的权利 D.要求给予刑事处罚的权利

28.根据我国国徽法的规定,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 C )

A.国务院颁布的任命书 B.中央军委主席以职务名义对外使用的请柬

C.商标和广告 D.国家出版的法律正式版本的封面

29.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可以行使的权力是( A)

A.选举同级人民法院院长 B.监督同级人民政府

C.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D.制定地方性法规

30. 根据现行宪法,我国人民法院上下级的关系是(A)

A.监督关系 B.指导关系 C.领导关系 D.协调关系

31. 根据现行宪法,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由(A )

A.全国人大以法律规定 B.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C.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以行政命令规定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以法律规定

32. 根据现行宪法,批准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生效的国家机关是( D )【2016普法责任制】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省、自治区人大常委

【2016普法责任制】

3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 B )

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34. 英国的宪法监督类型属于( D )

A.国家元首的宪法监督 B.普通法院的宪法监督

C.宪法法院的宪法监督 D.立法机关的宪法监督

35.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宣称“政府的正当权力,系得自统治者的同意”。这体现了资产阶级宪法的 ( C )

A.法治原则 B.人权原则 C.人民主权原则 D.“分权制衡”原则

36. 下列主体中,依照我国选举法不列入选民名单的是( A )

A.精神病患者 B.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C.劳动教养人员 D.吸毒人员

37.下列哪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B ) A人民民主专政 B党的领导 C社会主义制度 D 马克思主义

38.法治的生命线是下列哪项?( A )

A公正 B平等 C民主 D自由

39.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下列哪项?( C )

A司法独立 B党的领导 C依宪治国 D建立法治政府

40.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的那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 B )

A十月二十日 B十二月四日

C九月二十日 D九月三十日

4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哪里?(A )

A.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B.科学立法

C.依宪执政 D.司法公正

4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 )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

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4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哪个部门?( 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44.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谁的意志?( A )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群众 D中国共产党和人民

篇二:2016普法责任制
2016普法考试答案

(×) 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具有解释和修改宪法的权力。 (×) 18.省纪委A处长曾经查处过省建设厅B副厅长违纪的事情。后建设厅一建筑工程招标,A受朋友请托,便找B副厅长予以关照,B副厅长将标底事先透露给了请托人。后来,请托人如愿中标,给了A处长20万元感澍费。经查,在建筑工程投标的几家公司中,请托人的实力最强,客观上最有可能中标,也应当中标。因此,A处长的行为是违纪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19.法治的精髓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依法办事。

(×) 1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具有解释和修改宪法的权力。 (×) 18.省纪委A处长曾经查处过省建设厅B副厅长违纪的事情。后建设厅一建筑工程招标,A受朋友请托,便找B副厅长予以关照,B副厅长将标底事先透露给了请托人。后来,请托人如愿中标,给了A处长20万元感澍费。经查,在建筑工程投标的几家公司中,请托人的实力最强,客观上最有可能中标,也应当中标。因此,A处长的行为是违纪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19.法治的精髓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依法办事。

(×) 20,在我国,近年来出现了党内法规日渐向国家法律靠拢的倾向,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问的衔接更加紧密。但实践中也会出现党内法规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不一致的情形。在此时,应分情形处理。如果调整的是党员行为,应优先采用党内法规;如果是非党群众,应优先适用法律。

(√) 2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了宪法正文。 (√)22.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行为国家要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 2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利润“的,以违纪论处,并不触犯刑律。

(×) 24.法治就是以法治国。

(√)2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母法”,是民主法律化的结果, 是政治斗争的起点和终点。【2016普法责任制】

(×) 26.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在特殊情况下,出具相关证明,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实施。

(×) 27.权责一致,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不应当有无责任的权力,但有无权力的责任。 (√)28.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 29.党内法规调整的是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国家法律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因此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调整范围完全不同。

是政治斗争的起点和终点。

(×) 26.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在特殊情况下,出具相关证明,也可以由行政机关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实施。

(×) 27.权责一致,是指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多大的权力,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不应当有无责任的权力,但有无权力的责任。 (√)28.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 29.党内法规调整的是党内关系和党内生活,国家法律调整的是社会关系,因此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调整范围完全不同。

(√) 30.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3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收群众评议。

(×) 33.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也包括公民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但是公民为了个人的学习、科研或者投资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政府一律不予受理。 (×) 34.我国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并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影响、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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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

选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处罚款或者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宄刑事责任。

(×) 3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原则上不公开,经批准后可公开的原则,推进决案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 37.行政强制执行中,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只能自行执行吗,而不能主动放弃强制执行权,转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税务机关和海关由于各种原因不便于形式强制执行权,转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 t37.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符合职务犯罪中主体要求的要求。

(×) 38.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贪污罪,其为他人谋取不正方利益的行为符合其他罪名构成要件的,只定贪污罪,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不数罪并罚。

(×) 39、在我国,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方式有三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当事人承担了其中一项责任后,将不再另行承担其余责任。

(x) 40.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为同一概念的不同表达。

(×) 41.李某困涉孀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疆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而被问责后,无颂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 42.辑某是某机关单位公务员,经过上级领导的同意,将公款挪 出用于自己谋利,因此无须承担责任。

(√)43.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要遵守党内法规还要遵守国家法律

(×) 44.工商局对其没收的非法财物可以由本部门自己进行拍卖。 (×) 45.”官员无隐私”,因此公务员不享有宪法中规定的隐私权。 (×) 46.根据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监督。 ×) 47.信赖利益保护要求:在任何情况下,行政机关都不能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48.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全国一次性减少13万多个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这是为了向高效政府转变。

(√) 49.由于职务犯罪相比于普通犯罪的特殊性,《刑事诉讼法》对职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进行了适当限缩。

(×) 50.制定党内法规的依据是《宪法》和其他法律

(×) 5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环境权利与义务

(√) 52.”法制”和”法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不容混淆。

(×) 53.公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按照我国宪法有关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平等的,应藩多享受权利,少履行义务。

(×) 54.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一定程度上的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 55.重大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污染的设施,可以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可以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 56.造成职务犯罪的原因均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阙如、监督制约权力的机制不健全是等制度因素。

篇三:2016普法责任制
201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整体部署和要求,深入宣传以国家《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我市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法规。加大学法用法力度,继续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治理,为加快推进“新、新创业”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创新宣传形式,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单位”创建,加大“守法家庭”创建力度,努力提高我委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用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高效透明、群众满意,无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无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情况发生。

三、实施方案

(一)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工作

1、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2016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委实际,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提出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实施时间:2016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法规科

配合科室:人事科

2、完善补充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由人事科牵头进一步补充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内部考核评估体系和规章制度。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科室单位绩效考核。

实施时间:2016年4月25日前

责任科室:人事科

配合科室:法规科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由办公室牵头对普法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做出预算,并与机关经费同步落实,做到专款专用或实报实销。

实施时间:2016年度

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法规科

(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①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人事科牵头组织、法规科配合全年安排两次法制讲座:5—6月份一次,9—10月一次。讲座内容以行政法律和新修订发布的法律法规为主。②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法规科牵头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活动。请本委常年法律顾问为全委公务人员举办两次以行政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讲座,继续开展“庭审旁听”学法活动,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并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将考试结果纳入个人和科室绩效考核。③继续开展无纸化普法学习与考试活动。法规科牵头,督促全委公务人员积极使用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系统,开展普法学习教育,落实普法考试的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实施时间:2016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

2、普法宣传活动。①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由办公室和农经科负责按市依法治市办要求组织宣传月活动;②特定活动日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时机,由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制作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实施时间:2016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农经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送法进机关,进本委联系的社区、乡村、企业活动。法规科遴选普法宣传标语、口号、法律书籍和其他宣传内容。农经科组织法律进乡村,针对农村“两委”和村民开展《婚姻法》、《土地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办公室组织法律进社区,对街道社区干部和居民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工交科组织法律进企业,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宣传,助推“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开展;法规科、办公室组织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利用本委网站“法治建设”专栏组织机关干部积极参加“法制夜话”等主题活动。

实施时间:2016年4月—10月

责任科室:法规科,办公室、农经科、工交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三)法治创建工作

1、“法治单位”创建。法规科依据本委《2016-2017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年度“法治单位”创建的方案,提出目标要求,抓好贯彻落实;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要求,进一步对照“法治单位”创建考评办法和标准,抓好创建活动的检查督促,搞好考核验收自评工作,并将考核成绩记入科室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科室评先的重要依据。

2.“守法家庭”创建。人事科牵头,法规科负责在全委所有干部家庭中开展反“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地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处置各种矛盾纠纷、优先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实施时间:2016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3、进一步加强执法责任制。①法规科牵头,人事科配合健全和完善本委执法工作制度和执法检查、监督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公开评案、晒案活动,自觉接受外界监督。②人事科负责认真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本委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防止违法违纪案件、行政败诉案件、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追究等问题的发生。

实施时间:2016年度

责任科室:法规科、人事科

配合科室:全委各科室、各归口管理单位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特别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要发挥协调作用,搞好上下沟通协调,不断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保障、考核和奖惩等工作机制。

(二)创新宣传形式。要整合宣传平台,提高宣传品位,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好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作用,开展法治讲堂、法庭学法、微博论法等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推动我委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严格督导考核。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各项活动的日常督导,严格落实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制度,加大考核结果运用。

篇四:2016普法责任制
2016法制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计划5篇

第一篇

2016年是“六五”普法的最重要的一年,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期间法制建设纲要很关键的一年,我街道将以“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更好地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现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道东街道2016年的普法计划。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法制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服务保障改善民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好“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搞好各种专项法律的宣传月、宣传周和宣传日等平台建设。

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三、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针对当前道东街道大面积进行棚户区改造,街道征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大形势,今年的普法宣传将会把《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作为重中之重。在道东街道认真组织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学习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加强在闹市区及征迁区的普法宣传。

针对道东街道不同区域展开分类宣传。在学校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法》的宣传。在工厂辖区进行《劳动法》和《合同法》的宣传,在居民区进行《物权法》的宣传。

四、扎实推进“法律六进”

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结合不同部门行业和单位,推进各种形式的“法律六进”活动。

结合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

五、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法制文艺、法制文学、戏曲、书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六、深入开展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针对道东街道目前租住房屋较多,暂住人口流动频繁,特别是非法传销人员,不仅影响附近居民生活,而且也是很多小型盗窃、治安案件的隐患。道东街道将联合社区、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不定期集中开展大型行动,不仅要驱逐非法传销人员,还要对租赁给非法传销人员房屋的居民进行教育,从根本上让非法传销人员无处可藏。

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推动平安建设。从责任意识上,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在工作措施上,动员各部门和社会方方面面力量,参与打击,并加大查处力度。

力争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辖区内民事纠纷明显减少,群众致力于发展经济,呈现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法制局面。

第二篇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1.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组织召开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题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2.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各单位要按照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主体。

3.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局属各执法单位应于2016年1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送区局。区局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二、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

4.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推进依法治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交。

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市局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扎实开展对交通运输系统政务窗口工作的业务培训和调研指导,强化监督指导,全面提升交通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5.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坚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实行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分解落实权力主体责任,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6.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7.完善法制顾问制度。加强与法制顾问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法制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备案管理机制

8.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对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清理。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执法体制改革

9.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贯彻落实省厅适时修订的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1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三年培训方案,督促各单位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系统轮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按照省厅《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11.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督促予以整改。

12.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结合2016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在全行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及时查处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

13.严格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审计和监察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举报投诉案件办理程序,对于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14.组织开展“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推进“三基三化”试点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总结和积累经验教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逐步健全“三基三化”建设制度体系。

五、强化行政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5.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败诉案件评析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年度通报制度。完善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

16.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增强行政调解意识,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探索研究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

17.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信访工作,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事项。实行信访和诉讼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等。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网站建设,发挥交通行业微博积极作用,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19.强化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调学、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20.强化依法行政宣传培训。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第三篇

2016年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评比年。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确保高质量地通过各级检查验收,为建设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法治精神,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提升

1、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和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大力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

3、大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法治氛围。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开展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作为普法工作的切入点,重点加强法律援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关注老年人、失业人员等社会特殊群体,切实通过普法教育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把握普法关键,在重点对象学法上有新作为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继续坚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法律思维,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2、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在中小学设立法律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继续利用多种形式推进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断夯实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根基。

3、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重点,抓住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将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环节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4、强化社区居民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深入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民活动,把居民学法用法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重点加强社区“两委”干部等法律明白人培训,组织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居民生产生活的融合度,不断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流动人口依法维权意识。

三、着力工作创新,在法治宣传实效上有新突破

1、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在文化的熏陶中潜移默化地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进一步加强对街道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以及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力度。

2、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载体创新。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推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治度,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协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宣传普法工作,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3、积极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创新。主动依托基层组织,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促进普法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开展“民主法治是否社区”的培育和推荐工作,确保创建质量,促进普法与治理相结合,将普法融入法治创建、专项治理活动中。

四、夯实工作基础,在持续发展能力上有新提高

1、不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力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严格抓好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信息员等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管理和推荐,开展集中教育、以会带训、岗位锻炼,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实战能力。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司法执法专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律师、新闻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培养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2、大力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利用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结合本区域、部门、系统的实际,大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使主题活动系列化、长效化、规模化、制度化和品牌化。进一步总结提升“12·4”法治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放大品牌效应。

3、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各阶段、各时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法及有关台账、数据。针对考核验收工作,充分做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5月底前,街道首先要做好自查工作。

五、注重规范建设,在完善工作机制上有新进展

1、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各社区、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机构和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社区、部门、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街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2、落实普法责任。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街道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3、建立分析研判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评估机制,依托社会矛盾排查网格,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建立健全需求分析机制,做到对本辖区法治需求的系统性、动态化掌控。在分析中要突出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需求的汇总分析,为“点对点”普法打好基础。及时区分社会不同个体、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和一定阶段社会面的共性需求,把个性化的服务和面上工作的推进结合起来,为普法工作的精细、准确、高效运作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篇

2016年我局法治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定,全面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新16字方针,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质量提升年活动为着力点,全力确保重点、关注热点、打造亮点,大力推进法治、法治交通建设,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根据“六五”普法规划,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文化为重点,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使法制宣传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促进全局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根据省、市、区“六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各单位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提升各级交通干部群众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治交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六五”普法的社会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展板、宣传标语、宣传手册等多种传媒,运用多种宣传方式,使“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入交通系统每一个角落,为“六五”普法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促进法律的实际应用

1、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一是加强全系统干部职工公共法规的学习,包括《宪法》、《合同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二是交通执法人员要重点学习涉及交通管理的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农村公路条例》、《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及《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按规定办事,使广大社会群众了解交通法规,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扎实推进,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抓好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以讲座、座谈会形式的党委中心组学法活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依法维权、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六五”普法规划的逐年落实。二是抓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制培训纳入全局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法规培训,全员参加。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法制报告和普法考试,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程序和行为,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抓好交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及其学法用法工作的指导检查,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扩大交通管理的影响力。一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公路项目建设、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深入货场、车站、码头、施工现场等基层一线,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安全施工生产等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法制环境。三是利用散发宣传资料、板报、墙报、宣传栏、挂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公路、车站、码头等有利阵地优势,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设立灯箱等办法开展不同对象、不同特点的法制教育。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文化建设结合起来,组织或选派人员参加有关职能部门举办的法制故事征集、法制书画摄影比赛、法制文艺汇演等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五是以三月份综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围绕项目建设、运政管理、超限超载、路产路权、驾培维修、突发交通事件应急处置等主题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发挥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中的作用。

(三)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

1、强化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加强对下级执法部门执法行为的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局法制机构要加强对各执法部门处罚案件的处罚依据、程序、文书制作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案件处理中心的作用,该报备的文书要及时报备,特别对处罚额度较大的案件,要通过事前审查、事后报备和罚缴分离等制度的实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2、继续执行持证上岗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错案追究制,按照《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建立健全处罚案件内设机构,完善职责,划分权限,规范办案程序,制定办案实施细则,加强执法执纪监督、检查。

3、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教育培训设施;坚持交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善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交通行政许可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执法。

(四)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积极谋划“七五”普法规划

1、抓紧完成“六五”普法各项任务。认真对照“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全面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2、研究起草“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在新起点上,以创新的精神起草“七五”普法规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普法依法治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召开1次工作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要认真落实。结合实际,整合宣传资源,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制定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局工作。

(二)注重实效,不断创新

要进一步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三)认真总结,固本强基

各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要认真归纳和总结。健全普法工作档案,做到资料齐全,装订规范。要及时上报普法教育工作信息等材料,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完整化。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评

普法监督检查工作将结合交通执法检查和综合目标考核工作开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普法工作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促进年度普法依法治局工作计划的全面落实。

第五篇

供销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区供销社重点普法目录”,坚持普法教育与供销社系统中心工作相结合,围绕打造现代供销合作社,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始终将服务改革,促进发展,加强管理作为普法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机关、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用法制宣传引导各类主体法治实践,全面提升工作标准。

一是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有计划地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宪法》,广泛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理论,增强干部职工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是重点学习掌握与供销社创新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适应打造全新供销社的要求,在学习掌握农资经营、日用品销售、农产品流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等传统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深入学习《公司法》、《合同法》、《工会法》、《企业法》、《物权法》、《公务员法》及企业改制,内部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社有企业全面建设现代化企业制度。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合法权益,提升供销社管理和水平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土地管理,征收与补偿等法律法规,推进供销社确权登记和开发利用,维护供销社合法权益;学习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及社会保险和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农业生产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利益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三农”。

四是运用各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我社利用法制宣传栏、法律讲座、张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活动,印制了《省集体合同条例》、《省工资支付规定》等法规,下发各个基层单位,丰富学法用法形式,促进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是建立律师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制度。

六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企业法制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环境进一步形成,为新形式下供销社的发展奠定了坚强政治保障。

篇五:2016普法责任制
2016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

2016年是我镇实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第三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镇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主席团的依法监督下,我镇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的普法和依法治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了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建立并认真落实党委学法制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研究制定了“六五”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适时组织开展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年来,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4次,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普法工作经费的落实。并按照年人均0.5元的标准划拔普法工作经费,从经费上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中小学教师共征订“六五”普法学习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共120余份,真正做到了“学有教材,考有内容,学用结合”。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一年来,共召开普法宣传会议12次,悬挂横幅15条,刷写标语中1186副,办板报15板,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4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560份, 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数达3540人次。以林业站、计生办等职能站所开展日常工作为依托,进行业务法的宣传教育。在开展调解会、治保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工作中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的开展,各种民间纠纷的调解,组织青年团员开展活动,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抓好了在校学生,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教育工作。一年来,法制教育工作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适时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到学校上课,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增强了广大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以镇机关依法行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为载体,顺利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镇机关依法行政方面,以对镇机关干部普法及机关作风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机关作风建设、量化考核、行政效能建设、增先创优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镇党委、政府领导真正起好了依法办事的带头作用,努力推进了镇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了村两委各项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群众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矛盾的处置方面,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机制,预警机制,针对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进行化解,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5、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镇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完善制度建设、抓好队伍素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监督制约等方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政府部门的各项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定和公布制度,对我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了清理,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明政务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确保政府高效运转,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一切行为;增强运用理论,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社会事业。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坚持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广大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做到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6、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是依法治镇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此,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行使权利,参政议政的能力,抓好建章立制,开展创建活动,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巡回宣传、建立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在全镇广泛深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林业法》等有关法律,进一步提高了其民主法制观念,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全面开展。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具体要求,以村务公开为切入点,在规范、完善上下功夫。坚持做到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的村务公开“四统一”,并由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同时,建立完善村级自治组织的财务管理、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评议等村级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努力,现全镇6个村委会已基本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求。

7、加强综合治理,完善法律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对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镇围绕稳定大局,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人口集聚区,流动人口集聚地等地段进行公开巡逻,严格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落实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努力查禁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空气。不断加强对“治安联防队、治保会、调解会”群防群治组织的领导,规范其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全体干部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发挥思想政治优势,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坚持每月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摸排调处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信访接待工作机制,规范了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充分依靠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派出所的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组织实施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严防群死群伤为中心,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遏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全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村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日常性工作开展不够;

二是一些老疑难的社会矛盾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时间很难得到化解,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开展不够,针对性不强;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普法形式较单一。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广大公务员、干部职工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意识得到增强。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明确,工作到位,经费物资保障到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日常性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推进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维护全镇社会的长治久安,顺利推进小康社会的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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