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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每届任期

2016-09-01 09:02: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支部每届任期(共5篇)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有何规定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有何规定?党章规定:基层党委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支部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请问:具体到基层单位该执行哪种任期?十六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这里将十五大党章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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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有何规定
党支部每届任期 第一篇

对基层党组织任期有何规定?

党章规定:基层党委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支部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请问:具体到基层单位该执行哪种任期?

十六大党章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这里将十五大党章关于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的规定改为三年至五年,可以把乡镇党委和其他有关基层党委的任期与上级党委的任期衔接起来,有利于地方党委统筹安排工作。中组部对不同类型的党的基层组织任期所做的现行具体规定是: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支部委员会执行二年任期。

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

在原单位党组织是否继续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们支部一名委员外出学习一年,并转了临时组织关系。近日,支部换届选举,在酝酿候选人时,一些同志提出他的组织关系不在支部,不应选他,这种意见对吗? 这种意见是不对的。党员临时组织关系也叫党员证明信。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一般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党组织。凭党员证明信,党员可在所去单位党组织临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因其没有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仍在原单位党组织交纳党费,因而继续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只设支部书记的支部还要按期改选吗?

我们单位因为党员人数少,没有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请问:像我们这样的支部还要按期改选吗? 没有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也要按期改选。按照有关规定,党员七人以上的党的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七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一人。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

社区党员找不到,党组织该怎么办?

我是新到任的社区党总支书记,在社区管界内有几条街巷一年半以前已拆迁,其中有不少党员搬迁后没留下准确的住址和联系方式,故这些党员不能正常参加党组织活动和交纳党费,像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 对于拆迁过程中的动迁居民党员,社区党组织要建立登记制度,掌握党员去向。对于搬迁后没留下准确的住址和联系方式的党员,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办法,争取与他们联系上。对于不再返迁的居民党员应及时把他们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新的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由于种种原因尚不能转走的居民党员,社区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与他们的联系,传达组织生活内容,了解掌握党员思想情况。

党支部基本知识
党支部每届任期 第二篇

党支部基本知识

1、 党支部的性质

2、 党支部的设立

3、 党支部职责

4、 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5、 党支部委员会的分工和职责

6、 党支部书记岗位职务标准

7、 党支部书记基本工作方法

8、 党支部基本制度

9、 党支部基本任务

10、党支部建设标准

11、党支部工作主要方法

12、党员教育管理

13、协作队党员教育管理

一、党支部的性质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在党的组织系统中,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把党员组织起来的一种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实施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的最基本单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靠党支部才能具体深入到群众中去,贯彻到群众中去。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依靠党支部在群众中开展日常的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把广大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党支部的设立

党章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党章还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设立党支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来确定。一般情况是: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可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50人的,如不需要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基层委员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与邻近单位组建联合党支部。

外出执行某项临时任务,或者参加短期学习或会议,或者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工作,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

党支部。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组织,只是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待任务完成后,党员仍回原单位的党组织。

三、党支部职责

项目部党支部是施工单位党的最基层组织,肩负着直接联系、组织、团结员工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指示决议在项目部的贯彻执行。

2、加强党支部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抓好党的组织生活,紧密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开展具有项目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项目承包合同各项目标的实现。

4、参与项目部重大问题决策,支持项目经理依法正确行使职权。

5、领导项目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施工现场宣传鼓动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项目部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班子成员的调整、奖惩有建议权。

7、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新党员工作。

8、领导工会、共青团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党支部每届任期】

四、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

党支部委员会应由政治坚定,事业心强,作风正派,有群众威信的党员组成,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对支部的全体党员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党员在7人以上的支部,一般应设立支委会;党员7至15人的,支委会由3人组成;党员15人以上的,支委会由5至7人组成。支委会要按期选举,委员随缺随补。上级党组织任命和调整的书记执行届满选举。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党支部书记、委员,因工作单位变动或退休,党内职务自行消失。 

五、党支部委员会的分工和职责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还可以设纪检委员、青年委员。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

①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②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③了解和掌握党员与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④负责抓好支委会自身建设,按时组织支部委员学习,按期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作用。 ⑤负责抓好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工作。

⑥协调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代行书记职责。

2. 组织委员职责

①了解和掌握支部组织状况、党员队伍状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②协同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思想教育。

③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办理吸收党员各项手续,做好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④协助书记做好支委会选举、委员增补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

【党支部每届任期】

⑤负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等基础工作。

3.宣传委员职责

①拟定学习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②负责组织安排每季一次的党课教育。

③围绕项目各阶段生产经营任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鼓动工作。 ④协助书记抓好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4. 纪检委员职责

①负责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纪党规和廉政警示教育。

②负责检查党员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纪情况,对违纪党员错误事实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③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及时向支委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④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⑤负责向支委会和上级纪委反映、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

5. 青年委员职责

①指导团支部紧密围绕党支部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使团组织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②指导团支部对团员和青年进行理想信念、党的基本知识和技术业务教育,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在施工生产中发挥突击队作用的团员青年队伍。

③负责党建带团建工作,指导团支部抓好“推优”工作,教育团员和青年做党的后备军。

④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帮助团支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支持他们开展切合项目实际、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

党支部设其它委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其划分一定的工作任务。支委会既要有所分工,又要通力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党支部工作。

六、党支部书记岗位职务标准

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应当明确其岗位职务标准。一方面,它是党支部书记衡量本职工作的尺度;另一方面,也是上级党组织做好支部书记选拔、培训和考核的条件和依据。党支部书记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遵守岗位职务标准。

1. 政治坚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辨是非,坚持原则,敢于同党内外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2. 品德优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勇于自我牺牲,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党的利益;对党忠诚,言行一致,为人正派,办事公道,谦虚谨慎,顾全大局,严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表率作用好,群众威信高。

3. 事业心强。热爱党支部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主动负责地解决支部的问题。进取心强,有创先争优意识,勤奋好学,工作扎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 作风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一班人的作用。关心群众疾苦,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平易近人,团结同志,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5. 能力胜任。熟悉党务工作,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结合现场实际,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党内外各种关系和矛盾,紧密围绕项目施工特点,开展行之有效的党组织活动。【党支部每届任期】

6. 知识面广。懂得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掌握党的基本知识,熟悉生产经营和管理的一般知识,了解市场经济、心理学、法律学等相关知识。

七、党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方法

1. 充分发挥支委会作用

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全面工作,但在工作中不要包揽一切,要充分发挥支委会作用,放手让支委大胆开展工作;对支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热情关心,具体帮助;重大问题要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及时与支委商量,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2. 依靠党小组和党员开展工作

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工作任务,都要通过党小组去贯彻落实,通过党员去完成。所以做好党小组工作,增强党员先进性意识,是搞好支部工作的基础。支部书记要关心党小组的工作,和党员打成一片,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调动党小组和党员的积极性。

3. 全面安排,抓住重点

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时,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抓住对全局有影响的中心工作,即抓住主要矛盾,以重点工作为主线,抓点带面,推动工作。同时做到统筹兼顾,使支部的工作全面展开。

4. “吃透两头”,了解上情和下情

支部书记既要全面领会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精神,又要摸透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群众的意见要求,将两者结合起来,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对上级负责与向群众负责一致起来,使工作收到良好效果。

5.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支部书记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将群众中分散的不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化为系统的工作意见,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并尊重和爱护群众的首创精神。

6. 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党支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经支部大会或支委会集体研究制定的,是搞好工作的保证。支部书记首先要带头执行,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支部其它成员和党员贯彻执行。

7. 把工夫用在落实上

党支部书记要用严谨的工作方式抓好落实,凡是定下来的工作,就要一抓到底,落到实处,切忌走形式、走过场。要搞好班子的团结协作,通过优化组织、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提高班子的整体功能和抓落实的力度。要坚持在抓落实中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并在实践中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心全意带领党员群众完成好各项任务,把党支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八、党支部基本制度

1. “三会一课”制度。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及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季

一次。

2. 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召开一次。

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3. 计划和总结工作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各委员按分工组织实施。支部工作年终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支部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

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一般在上半年进行。

5.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支部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每年底接受上级纪检部门检查考核。。

6. 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每季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和重要问题,随时请示汇报。

公司、处直属项目部党支部,除建立以上基本制度外,还应建立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重要工作情况通报、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和中心组学习等制度。 在建立以上工作制度的同时,必须建立“三簿一册”,即:党员大会、党课记录簿,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簿,党小组会记录簿,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要做到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九、党支部基本任务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

2016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每届任期 第三篇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每届任期】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3人)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 书记:陈怀森 委员:王庆月 郑利德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党支部 书记:丁兆荣 委员:丁森元 丁聚振

社会事业发展服务党支部 书记:钟启元 委员: 邰希军 钟兆升

调解维稳党支部 书记:徐金堂 委员:王培芳 王西地

老党员党支部 书记:李召廷 委员: 张永远 张先伟

个体工商业党支部 书记:程付来 委员: 邱玉国 王瑞华

种养业党支部 书记:丁明元 委员: 周贵声 崔佰利

3、会议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三)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教育。

3、党课要求: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二、有关要求

(一)“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二)“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三)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

(四)“三会一课”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

(五)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党员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六)“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十八大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有效贯彻、执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公司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三)支部党员大会的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意见。

2、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3、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6、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7、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四)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三)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主要问题:

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讨论党员队伍、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

4、研究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

5、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

6、研究发展党员、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四)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

(五)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或其他党员列席,听取他们意见。

三、党小组会议。

(一)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议,应履行请假手续。

(二)党小组会议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业务知识。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意见。

3、党员汇报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

6、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7、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8、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

四、按时上好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4、党课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督促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党员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学习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找出不足和问题。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精心筹划,严格按制度要求抓好落实。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3]

一、 社区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

二、 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讨论和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做好会议记录。

三、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四、 党课每月上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和电教等形式,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社区党支部职责

1、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和带领党员、群众保证党和政论各项任务在社区内顺利完成;

2、 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学员工作,发挥党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按照街工委的要求,做好居委会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4、 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领导和协调社会群众组织工作;

5、 密切联系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主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带领居民兴办公益事业搞好各项服务;

6、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城市管理、社区服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和促进社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 通过一定的形式组织社区内在职学员、流动党员等组织关系不在社区,但居住在社区的党员在社区事务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民政部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了解党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作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3、经常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民政部了解招生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尽可能委员会班子成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党支部每届任期】

5、抓好支部的学习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团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

社区居民“好邻里”标准

一、 要与人为善, 不要恶语伤人。 二、 要当面交谈, 三、 要正面教育, 四、 要计划生育, 五、 要环境整洁, 六、 要注意场合, 七、 要以诚相待, 八、 要敢于扶正, 九、 要发扬风格, 十、 要邻里团结,

不要背后议论。 不要偏袒子女。 不要超生违纪。 不要乱吊乱挂。 不要玩笑过分。 不要拨弄是非。 不要幸灾乐祸。 不要消失计较。 不要激化矛盾。

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工作职责

社区党建协调委员会是以社区党支部为核心、吸取辖区机关、企事业党组织参加,旨在共同做好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誉性服务工作的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交流社区内组织加强党建工作的经验,探讨新形势

下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

二、充分发挥社区宣传阵地作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

群众,保证党和政论各项任务在辖区顺利完成。

三、定期通报社区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等方面的民政部广泛征求意见,实现“社会资源共

享、精神文明共创、社会事务共管、社会稳定共保。”

四、组织和协调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居民党

组织之间各种“共建”活动。

五、充分发挥社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调动

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六、每季度如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

息、交流经验、协同工作。

社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上级关工委的要求,努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一代新人。为此,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 组织建设

为加强关工委工作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务,实行社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主任亲自抓,社区妇联、团组织、各部门联手抓制度,并将此项工作摆上日程。

二、 宣传教育

以“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在社区“两校一室”建立青少年爱国主义和法制教育基地,做到用科学理论武装人,用正确舆-论引导人,用高尚情操塑造人,用优秀作品鼓舞人,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帮教工作

帮教失足青少年是维护社区安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采取结对帮教方法,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以诚待人、以法教人,做到耐心热情,让他们感到社区大家庭的温暖,告别昨天,重塑人生。

四、丰富活动

组织社区团员青少年开展互相服务,扶贫助残,排忧解难、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对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行使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每届任期三年。

二、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行驶的职权:

(一)听取并审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公益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

(二)讨论决定社区建设的重大事项。

(三)制定和修改《社区成员公约》。

(四)选举、补选、撤换和罢免和解社区居委会成员。

(五)讨论决定本居住地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的筹集办法。

(六)监督社区居委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七)变更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人其它事项。

(九)对社区居委会干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

三、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以驻地单位推选的代表60人以上组成,其中居民代表占代表人数的4/5以上。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社区单位派代表参加。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连续居住(单位代表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 、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讨论的议题由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召开联席会会议提出,也可由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必须有参加会议的代表的2/3以上出席,才能举行。召开大会前三日,应当将会议的时间、地点、人数拟审议的主要事项在社区内公告。

五 、会议的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代表2/3以上通过才能生效,大会的决议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共道德。

六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主任、副主任由社区党支部召集代笔会议选举产生),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这一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10人以上大会代表联名提出,或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召开的;

(二)有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联席会议认为必要的。

七、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应当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程、主要经过、所议事事项的决定等做出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签名。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及时将大会决定的有关事项向社区居民通告,并积极落实大会的决议。

八、本制度由香坊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篇4]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五)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一)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二)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六)对党员的奖惩。

(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

(八)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九)其它相关内容。

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六)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七)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八)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九)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党课教育的内容:

(一)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三)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2016三会一课制度检查提纲
党支部每届任期 第四篇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提纲

1 . “三会一课”制度的含义

所谓“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间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作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不忘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

锋模范作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2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 个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推迟召开。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下次开会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有助于发扬党内民-主,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使党支部能够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更好地完成其所担负的任务;它有助于党员行使权利,使党员在参与党支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教育,并有助于对党员进行管理;它在对支部工作的审查和监督中使党支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从而督促和鞭策党员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以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允许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整个会议要指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缺席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3 .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是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 年或3 年。支部委员会在党员大会休会期间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支部委员会的内容一般有: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讨论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讨论研究发展党员、干部选拔、党员奖惩以及自身建设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间题。

召开支部委员会的一般程序:

(1)确定议题。党支部书记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并认真听取支部委员对议题的意见。

(2)通知。支部书记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各支部委员。

(3)开会。讨论,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决定,通过口头表决的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间题;对意见严重分歧,应反复学习、研究、讨论后表决,也可下次会议再议,如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裁决;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的半数,到会支部委员不到半数时,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会议记录应由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缺席人数、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会议决定等;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保管。 4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指由党小组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它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的文件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根据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

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部委员会候选人等党务工作事项。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召开党小组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2)开会。党小组长抓住中心内容做好引导发言,党员充分发表意见。

(3)会议总结。党小组长注意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具体措施。

(4)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缺席人员和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会议主要内容,记录本由党小组长保存。

(5)会后工作。党小组长将党小组会的内容向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进行汇报。

5 .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通常是采取授课的形式进行。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

性地进行,一般一至两个月安排一次。党课的内容一般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础理论、党的基本政策以及科学文化法律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党课对于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基本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上党课的一般程序:

(1)制定规划。通常由基层党委在年初就所属党组织党课教育的内容、时间、要求等提出打算。

(2)作出计划。在每季度,基层党委或支部应根据年初规划要求,作出详细的具体安排。

(3)备课。认真备课,上课前写出讲稿和提纲;选好题目,讲课题目应是党员必须学习掌握的、大家最关心的、授课人熟悉的问题;授课内容要正确、观点要鲜明、层次要清楚、事例要典型准确,同时要注意政策,严守机密。必要时,应送有关人员征求意见。

(4)组织上课。做好会前通知,会议室的准备,上课登记考勤等工作;上课人应根据授课对象,因人施教,注意用生动的语言开好头,结好尾,增强党课的生动性;基层党委注意结合半年或年终总结,组织评教评学活动。

(5)考核验收。基层党委要在年终做好党课教育落实情况的验收工作,确保党课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有效运用。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提纲 [篇2]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支部党员大会的性质

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二)支部党员大会的职能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在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等。

3.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4.讨论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支部党员大会会期

支部大会一般情况下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不设支委的党支部每个月召开一次。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召开支部大会或适当增

加大会次数,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或取消。

(四)支部党员大会出席对象

出席对象是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和临时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也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吸收有关非党人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需要事先请假。特别是需要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事项,要保证会议人数。

(五)支部党员大会表决

通过决议不宜采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对于经过讨论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一般不要急于表决,可让大家进一步酝酿,下次会议再议。如果紧急事项,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事先个别征求的意见,只能提供大会讨论时参考,不能将他们意见作为赞成或反对票计算。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和组成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正

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可由3至7人组成。支部委员会一般设支部书记(必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青年委员。每个支部设哪些委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于正式党员不足15名的班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一般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人。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期

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的基本要求

1.抓住主要问题。支委会要根据实际召开,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议题不应过多,每次会议要集中解决一、二个问题。要开短会,讲求会议质量和效率。

2.充分发扬民-主。开会时,各委员要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如有较大意见分歧,不要匆忙作决定,可暂时休会,让委员进一步酝酿,下次开会继续讨论。如仍无统一认识,可把两种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或向党员大会报告,按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3.做好会议记录。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的概况、议程、委员发言摘要、作出的决议及表决情况等都要准确、完整、清晰地记录下来。

三、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的召开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召开后立即召开党小组会,如有特殊情况,党小组会次数也可增加或推迟召开。

(二)党小组会的内容

1.讨论党支部×季度党课讨论题;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月份支部工作(或决议);

3.研究如何开展党内××活动;

4.讨论改选党小组长;

5.酝酿支部委员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

6.推选优秀党员;

7.讨论×××同志纪律处分问题;

8.讨论×××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同志入党问题、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9.支部需要党小组学习和讨论的问题。

每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不宜过多,要有重点的解决一、二个问题。

四、党课

(一)基本要求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次数。

(二)一般程序

1.制定计划。在每个季度,基层党委或支部对本季度实施党课教育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课题、重点、时间、地点、授课人、组织方法和步骤等作出具体安排。

2.预先备课。党课教育要认真备课。上课前,应先写出讲稿或提纲。讲课的题目是党员必须学习掌握的、大家最关心的、授课人熟悉的问题。选题的内容不能太多,党课时间,一般以60分钟为宜。党课的主题必须正确、集中、新颖、深刻。备课时选用的材料要真实、典型、准确,讲授提纲要突出中心,观点鲜明,层次清楚,结构严谨,注意政策,严守机密,同时还要善于运用各种修辞手法。

3.组织上课。在上课的前几天,应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准备,可以先学习一些有关的材料和规定的参考书目,要做好讲党课会议室的准备工作,如备好课桌、黑板、多媒体设备等。每次上课要作好登记,内容包括:课题、时间、授课人、到课人数、缺课人数。到课率不得低于80%,对缺课的人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进行补课。

三会一课制度检查提纲 [篇3]

一、落实好支部(支委会)大会

多年来,我镇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开好党小组会

我镇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

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我镇各党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多年来,我镇各党支部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效地解决了思想问题,促进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做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学校“三会一课”工作制度及落实情况

我校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发展、党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情况

一、加强党支部建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年来我校党支部坚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支部工作以及学校重大问题,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在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求党员成为校园中良好风气的带头人,按照十七大报告中的要求,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一定要戒骄戒躁、艰苦奋斗,一定要刻苦学习、埋头苦干,一定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另外我们还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党课学习,比如;我们组织党员干部以及党积极分子深入学习了温-家-宝总理在北京35中看课之后与教师座谈的讲话精神;学习了有关规范办学文件精神,组织教师撰写师德自查,签订了行风建设责任状,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学习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明确了党在新时期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及改革开放,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支部委员平时带头学习,号召全体党员大兴学习之风,争创学习型组织,在学习中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了正确的工作观,

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以大局为重,以群众为本,以团结为要,振奋精神,讲究奉献,提高了党员的思想境界,明确了努力方向保持了忘我的工作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教学之中,以苦为乐以学校的发展为自身成功的基石。

二、认真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

我校推行“四议两公开”作法是:每一项重大决策先由校长提议、党支部审议、全体党员初议,最后由教职工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公开每期收费项目和政策依据。期末及时结算清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有效遏制乱收费现象的发生;二是实行政务、教务、财务公开。学校每项重大决策、人事、评优、评先、晋级以及各项建设、开支等及时公开,让大家心里清楚、明白,接受教职工监督。

学校推行民-主决策,通过教职工的广泛参与。即保障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使学校民-主管理的内容具体化,程序规范化,又加强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性。把规范程序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统一起来,确保了学校政治制度建设和民-主运作的稳步推进。收到了较好成效。

校党支部始终把党员的团结以及党员干部团结群众作为重点来抓,我们始终要求党员注意自身形象,注意舆-论导向,反映问题要通过正当渠道,在群众中不说消极话,不说没有根据的话,不做无利于团结的事,不做有损国家与集体利益的事。

在党员中实施层层分工,责任到人,以语言为磁石,以关爱为基石,以正确的舆-论

为导向,以鼓励与赏识为动力,互帮互学,共同进步。如:其“十一”前夕支委成员专门走访慰问了老同志。同时为了进一步创建和-谐校园活动,我们在全校党员及教师中开展了“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提高了我校党员干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时刻把学生放在心中,他们不仅爱少数学生,而且关爱全体学生,尤其是那些家庭困难、单亲家庭的孩子。很多老师能够义务为学生补课。

2016蓝山县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党支部每届任期 第五篇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总体原则

(一)指导思想

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35号)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章办事。

(二)主要任务

本次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是依法依章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新型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干部队伍,进一步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建设“湖南开放的桥头堡、湘南开发的排头兵、永州发展的先行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总体原则

1.要统筹安排换届时间。从2016年1月7日开始到6月30日止,在春节期间广大农民工返乡之际,各乡镇、办事处要有针对性地确定1-2个条件成熟的村,切实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启动村支两委换届探索经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先后顺序由各乡镇、办事处自主确定,因村制宜,一村一策。

2.要严格控制编制职数。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村支两委必须实行交叉任职,职数要严格控制,村民500人以下的村“两委”职数控制在3人;500-1500人的村控制在3-4人;1500人以上的村控制在4-5人。

3.要同步推进财务清理。按照边清理村级财务边换届的原则有序推进,重点村、难点村必须完成财务清理后,再进行换届选举。

4.要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所辖的行政村进行全面的排查摸底,对各行政村定等分类,从各行政村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切实安排好换届的日程表,将班子软弱涣散村、矛盾突出村、财务管理混乱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换届选举重点村等“五类村”要纳入重点整顿范围,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力量,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在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5.要严把任职资格审查。村支两委干部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一是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和熟悉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具有一定的农业科学技术和农村经济经营理念,有带领村民致富的基本素质和组织能力;三是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民主法律意识较强,能团结共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四是无私奉献精神较好,为民办事、廉洁自律意识较强;五是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水平;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还必须是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凡政治素质低,工作能力、工作水平不符合任职条件,50%以上群众不支持,不能作为正式候选人。具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能被推荐为候选人:一是受党纪处分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担任党内职务的或受治安处罚的;二是1990年以来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三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四是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族宗派及宗教活动的,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非正常到省进京上访活动的;五是有“黄、赌、毒”行为或参与非法经济活动,群众反响强烈,事实清楚的;六是财务不清、长期拖欠村里公款、有重大经济问题的,或属失职行为,导致集体财产严重流失的;七是拉帮结派,破坏团结的;八是一年内外出时间连续在3个月以上,或累计在6个月以上,难以履行岗位职责的;九是主要经济任务指标完不成的。半数以上党员不同意的党员不能作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连续3年没有发展一名新党员或没有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书记,不得作为下届党支部书记候选人。

6.要拓宽选拔任用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中选拔村支两委干部。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村支两委干部的选举。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县直部门和乡镇机关选派干部到村按程序选任党支部书记,机关、企事业单位副科以上干部回村任职的,职务保留,工资照发。

7.要强化换届工作责任。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是村支两委换届的第一责任人,对村支两委换届工作搞不好的乡镇、办事处,一律不提拔、不重用,在村支两委换届过程中,对工作领导不力、指导不力和对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严肃选风选纪,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打招呼,拉关系,干扰正常换届选举。坚决制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尤其要依法严肃查处利用宗教、宗族和黑恶势力等干扰破坏选举的活动。

9.要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要求,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先由党员、群众分别推荐,再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党支部委员)制度,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认可程度。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要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一)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以领导班子好、工作制度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发展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五个好”为目标,按照“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党员权利,选出群众公认、组织信任、作风过硬的农村党支部班子。

(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乡镇办事处党委、场党总支对换届的村党支部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了解掌握村级班子、党员队伍的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分析、研究。

2.宣传发动。乡镇办事处党委、场总支组织召开党委(总支)会、村党支部和党员大会,充分讲清村党支部换届的意义、要求、党支部班子成员的任职条件,激发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3.确定职数。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根据村民和党员的数量,确定党支部的领导职数,并向全体党员公开。支部党员7人以下的,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设支部书记1名,委员2名(支部书记、委员提倡到村委兼职)。

4.民主推荐。要全面落实“两推一选”制度,由乡镇、办事处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大会,并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群众代表参加,听取现任村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由全体党员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根据任职的基本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新一届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一般应多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在党员推荐的基础上,乡镇、办事处党委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会议、户主会议,对党员推荐产生的候选人初步人选以投信任票的形式进行测评,确定委员初步候选人。没有经过群众测评推荐的人选,不能确定为委员初步候选人。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可以鼓励符合条件的党员进行自我推荐。

5.审查把关。对民主推荐产生的委员初步候选人,乡镇、办事处党委要依照任职条件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列入考察对象,组织力量进行全面考察,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及在群众中的威信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凡是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委员候选人。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应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乡镇、办事处党委应及时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组织选举。选举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应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召开党员大会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4/5,选举才能有效。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由上届支部书记主持,要向全体党员报告上届村党支部的工作,组织有选举权的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并及时召开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条件成熟的村,也可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召开党员大会都要邀请部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情况,监督选举过程。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将选举结果报乡镇、办事处党委审批。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乡镇办事处党委、场党总支同意,并在党员大会上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的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7.建章立制。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产生后,要严格执行党内各项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重点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出本村三年发展规划,促进全村各项事业的发展。

8.总结培训。选举结束后,乡镇场、办事处党委将有关选举材料逐村整理归档。选举结果及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同时,对新当选的党支部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促其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遵循以下八项原则:

1.普遍选举权原则。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二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平等选举权原则。凡被确定为选民的村民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不允许任何人享有特权,即所有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投一张选票,一人一票,而且所有选票的效力完全相等。

3.直接选举原则。村民委员会的直接选举,是指凡享有选举权利的村民,可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4.差额选举原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其主任、副主任、委员三种职务,都应差额,不得混在一起设差额,必要时可以分层次投票。

5.竞争选举原则。指候选人为了争取村民信任而采取自我宣传、自我表现、主动承诺和相互竞争的活动。这种活动必须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下进行。

6.“四个提倡”原则。提倡将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民委员会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提倡村民委员会中的党员成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成员。

7.秘密写票原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实行秘密的无记名投票,保证选民在没有他人干扰的情况下,秘密填写自己的选票。

8.民主监督原则。民主监督包括村民群众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纪检和司法的监督等。各村可推选群众威信高、诚信度好的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等组成选举工作监督小组,监督选举的全过程。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选举观察员制度”、“司法公证”等监督力量。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1.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换届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对所辖村,县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各种工作动态和情况信息,为全面启动村委会换届把准脉、确好诊。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2016〕35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16〕10号)等有关法律政策,在宣传教育中,要讲清中央、省市文件精神,讲清中央、省委提出的:“四个提倡、一个注重”的原则,讲清民主选举的意义、原则和程序,讲清哪些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三是搞好换届试点。在春节期间,各乡镇、办事处要确定1-2个基础好的村,开展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试点,以试点村的成功经验指导全面开展村委换届选举。

四是组织成立选举委员会。各村由村支部和村委会负责组织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1人,委员4-8人组成(小村4人,大村6人或8人)。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或委派。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村党支部书记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依法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其缺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和妇女代表;多民族村应有兄弟民族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上报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外出村民参加选举;登记选民并公布选民名单;公布选举日期、选举大会地点和投票站地点;组织村民提名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组织投票选举;主持召开选举大会和投票活动,组织推选计票人、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办理选举工作其他事项。

五是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按每5户至15户推选1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在推选村民代表时,要考虑到村民的职业、年龄、民族和居住地比例。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00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60人。村民代表具体人数,由上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委会成员任期相同,为3年,可连选连任。

六是培训选举骨干。换届选举前,县里重点做好县乡两级负责选举工作的党政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做好驻村干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16〕20号)、《民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的意见》(民发〔2016〕109号)、《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16〕10号)等有关法律政策和上级有关选举工作的文件、决定及村委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尤其是基层骨干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七是组织财务清理。在换届选举前,各乡镇、办事处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湘农办〔2016〕43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第七届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督促各村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开展清理审计,抓好业务指导。乡镇、办事处干部和县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员要负责督促落实。在选举工作启动前要完成相关责任追究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将结果向村民公布。财务清理的内容包括收入、支出、资产、债权、债务等。

2.选民登记

凡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即“本届选民”:

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要通知到人,本人知道村里选举;本人要有明确表示,口头表示,书面表示,哪一种表示可作依据,视村情由选委会定,但必须要有表示);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①本人要向村选委会申请;②不能在原籍重复参加选举,提供原籍村选委会未登记证明;③要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④应当在选举前约定此类选民当选后的报酬以及享受集体经济收益等有关规定)。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精神病患者在选举期间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不列入选民名单。

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张榜公布。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因故推迟选举30日以上的,应对选民名单进行核实,并根据异动情况予以调整,重新公布。

3.候选人的产生

一是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原则上500人以下的村,村民委员会成员设主任1名、委员1-2名;500-1500人的村由3-4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1-3名;1500人以上的村由4-5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1-3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委员职数少的,可实行兼职。村委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二是严格制定候选人资格条件。村委会成员基本条件:各乡镇场、办事处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具体要求,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立本村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例如村委会成员女委员候选人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热爱农村工作。选民登记完成后,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及时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向村民公布,引导村民按条件酝酿和提名候选人。

三是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本村登记参加选举的过半数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本组登记参加选举的过半数的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名,以得票多少确定,以上两种方式只能采用一种。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当日集中公开计票,当场宣布提名结果,各项职务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若得票相等,应就得票相等的人再次投票,得票多的即为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其中包括公示候选人个人(家庭)履行村民义务情况。正式候选人名单及简历应于选举日的7日前张榜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候选人情况,公布其任期目标及施政设想。

是否设自荐人,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自荐人姓名不能印在选票上,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的不能作为自荐人。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自荐的应在选举日的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自荐申请,说明自荐理由及施政打算,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3日前公布自荐人名单。

村委会选举实行差额选举,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各项职务的候选人人数应比应选人数至少多1人。

4.选举阶段工作

一是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各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确定投票方式;公布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办理好委托投票;制作好票箱;布置好中心投票站和若干分投票站,各投票站应设立秘密划票处;确定并培训好投票选举工作人员。

二是搞好投票选举。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投票选举前要核实参选人数,发放选民证,介绍选票和投票方法。投票选举时,要召开选举大会,上届村委会在选举大会上向选民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在中心会场发表竞选演说,回答选民提问。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选举。不能先选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和副主任。村委会成员至少要有1名妇女。当选成员的选票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赞成票才能当选。选民须在中心会场投票站投票。必须严格控制流动票箱,选民确因健康原因,不能到投票站投票,又不愿意委托其他选民投票的可使用流动票箱,其他一律不准使用流动票箱。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使用流动票箱的选民名单于选举日前张榜公布。每个投票站和流动票箱应当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选票上候选人顺序按照姓氏笔划排列,不列自荐候选人姓名。选票凭《选民证》发放,由选民单独填写,选民因文盲等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选民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愿。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可以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个选民只能接受一个选民的委托,被委托人须持有委托人本人填写的《委托投票书》方能领取选票,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志。列为候选人的选民和自荐人不能接受代写和委托。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村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按应选名额以及赞成票多少为序依次确定当选人;如遇得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委会的,应当在10日内就不足名额另行选举,选举也应按照差额选举。经投票选举,当选人数达到三人以上但不足应选人数的,应在三个月内补选出缺额。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一名副主任主持工作,直至选出主任为止,副主任暂缺的,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一人主持工作,直到选出副主任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于当日或次日将选举结果报乡镇场、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乡镇场、办事处对新当选的全体村委会成员适时召开会议并颁发《当选证书》。

三是选举资料归档。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材料(含选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及时整理建档,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

5.新班子建章立制

一是做好工作交接。新的村委会班子产生后,及时与上届村委会搞好交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公安部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52号)规定,换届选举结束后,上一届村委会应在10天内向本届村委会移交印章。对拒不移交的,由乡镇场、办事处负责追缴,并追究责任。

二是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在本小组村民产生,由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组织推选,并获本组半数选民同意。推选出村民小组长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报乡镇场、办事处备案。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四、换届选举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全县农村党员和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大事,关乎农村和谐稳定发展。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冬明春农村工作的重点来抓。县里成立由县委书记魏湘江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德校,县委副书记蔡建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德荣,县委常委盘炳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发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吴新波等同志任副组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办、民政局、人大内司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监察局、农工部、信访局、经管局、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并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办公室,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唐德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党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彭小兰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监督和协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场要成立相应的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切实可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时间、选举机构、方法步骤等,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和场党总支书记是农村党支部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对在换届选举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乡镇办事处、场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选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县委、县政府、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各乡镇办事处、场要根据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2.明确部门职责。组织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教育基层党员干部正确对待这次换届选举,并做好农村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宣传部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报道,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氛围;人大、纪检监察、政府办、信访局和县妇联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党章监督,接受群众的申诉;农村工作部和农村经管部门负责在换届选举之前做好第七届村委会任期财务清理工作;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宣传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财政部门负责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公安部门负责查处破坏选举工作的人和事,维护选举工作正常秩序,各部门通力合作,互相支持,确保选举任务圆满完成。

3.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党支部在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换届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换届选举后要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与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村党支部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党内外民主,全面推行“两推一选”制度和“四个提倡”原则。进一步提高民主公开程度和党员群众的认可程度。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中发展党员,特别是对非中共党员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

4.严格依法依章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选举工作要坚持依法依章办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减少程序,或出现错乱。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6〕59号)文件精神,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确定村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和个人,当地党委、政府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选民和党员依法依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对情节较轻的,由乡镇党委、政府或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进行批评教育和依法依章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假借选举活动,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和刑事犯罪的,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民主监督。

5.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一定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依章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县、乡镇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帮助那些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制定有针对性的选举工作方案,派出得力干部包村入户,保障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各乡镇场、办事处要认真巩固换届选举工作的成果。对换届选举中产生的好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和研究。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委、县政府要对乡镇场、办事处进行检查验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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