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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2016-09-01 09:07:2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共4篇)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是一项比较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事情,必须按党章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一般情况下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大会决定特殊情况下,可由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作出决定。具体程序是:1、调查核实。党支部对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

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
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第一篇

对违纪党员进行党纪处分具体工作程序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是一项比较严肃的政策性很强的事情,必须按党章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一般情况下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大会决定特殊情况下,可由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直接作出决定。具体程序是:

1、调查核实。党支部对违纪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反复核实无误后,形成调查报告。

由案件检查机关、上级党组织或纪委查办的,应向犯错误党员所在单位党支部送交如下材料:案件调查报告。即案件检查机关所组成的案件检查组就办案过程、查证核实的主要问题及定性处理意见所写的综合材料;犯错误党员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案件检查组对犯错误党员的书面意见的说明材料。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2、谈话教育。与违纪党员谈话,进行帮助和教育,听取他对错误事实的说明和申辩。这种谈话,可由支部书记或纪律检查委员找他谈,也可由党小组开会进行集体谈话。

在召开支部委员会前,可以召开犯错误党员所在党小组会议,让其他党小组的同志了解违纪党员犯错误的事实,酝酿讨论对其处分意见,为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作好思想准备。但这不是必要程序,也不能作出决定。

3、材料见面。在召开支部大会之前,支委会应将所要做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

这里所说的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揭发检举材料、证明材料。见面须两个人以上,并做好记录。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见面工作的同志应做出书面说明。

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

4、召开支部委员会,根据案件检查组提供的材料,依据党纪规定,在案件检查组处分建议基础上,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

支委会要认真研究党委、纪委移交的违纪党员的案件材料,如有必要可请调查组成员进一步介绍有关情况。在熟悉案情、学习相关党纪处分条规的基础上,支委会提出处分意见,并草拟好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文稿应写明违纪党员的个人情况,所犯错误的事实、情节、后果、本人责任、错误性质和处分意见等内容。处分决定文稿应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处分决定前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意见。作出处分决定时,应认真考虑党委、纪委的意见。

5、召开支部大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处分决定。召开处分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通知包括犯错误党员在内的全体党员参加。违反纪律的党员应当在支部大会上就自己的错误作出检查,同时也有权利对所犯错误作出说明和进行申辩。参加支部大会的其他党员应当对违犯纪律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支部委员会提出的处理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和看法,同时也可以为违犯纪律的党员进行辩护。处分决定必须由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支部大会基本程序是:会议主持人说明大会内容;违纪党员做检查,汇报思想认识;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党员发言,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明确改正错误的方向,同时对支委会提出的处理意见发表赞成或反对的意见;违纪党员有权说明情况或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辩护;到会正式党员对处分决定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支部应到正式党员半数以上方可通过。违纪党员也可以对处分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6、材料整理上报。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的情况写成报告,将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交给受处分的党员签署意见,然后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如果受处分党员拒绝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而对其处分又是恰当的,支部仍可上报审批,并在报告上注明这一情况。

请示报告要写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时间,应到会和实际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支部大会表决情况,通过处分决定的赞成票数、反对意见及票数、弃权票数、支部大会通过的表决意见。支部书记应在请示报告上签名。

上报审批所附的材料应当有:错误事实的调查报告、证明材料、本人检讨材料、支部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本人对处分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7、处分批复。上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支部上报的处分决定应经集体讨论后批准。对党员的处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处分决定批复后,一般由违纪党员所在支部口头宣布,但个别错误严重,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的,可以向群众公布;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诉。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相应 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报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给予撤销党内 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报相应的党的委员会批准。

7、宣布执行处分决定。给予党员的纪律处分从党委或纪委批准之日起生效。党支部应在接到党委或纪委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决定或批复后的一个月内,在党支部的范围内予以宣布执行。处分决定及批复要给当事人一份。如本人不服,可以申诉,党支部必须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要给以批评教育。处分决定宣布后,党支部应立即向党委或纪委报告(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对犯错误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的,对政纪处分,党委可以提出建议,由人事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党员处分的决定一般包括的内容: (1)受处分党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本人成分,入党和参加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经历,现在工作单位和现任职务,工资级别等。

【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2)所犯错误的主要事实、情节、责任和危害程度(若犯有几种不同情节的错误,要分清主次叙述清楚)【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3)本人对待错误的态度。 (4)定性和处理意见。

党的基层组织对党纪处分有哪些批准权限? 1、基层党委的批准权限。

① 批准属于基层党委管理的一般党员以及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

② 给予基层党委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多数决定。

③ 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委,可以直接决定给党员的纪律处分。

④ 处理严重违纪的党组织。 ⑤ 改变同级纪委和下级党委、纪委对违纪案件所作的决定。

2、党的基层纪委的批准权限。

① 批准给予基层党委管辖的违纪党员和党员干部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② 县级及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批准给予基层党委管辖的党员开除党籍的处分。

【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③ 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在特殊情况下,有权直接决定给违纪党员以纪律处分。

④ 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纪委,有权改变下级纪委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

【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关于处分批准权限的问题

按照党章和中央纪委关于处分党员或党组织的批准权限的规定,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具体的分为隶属管理和级别管理。

1.隶属管理。就是指按照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来划分党委和纪委批准给予违反党纪的党员和党组织处分的职权范围。具体有四个层次: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农村中的党员,违犯了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所在支部决定,所在基层党的委员会批准。如果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则必须由所在基层委员会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纪委批准;党员干部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除按隶属关系由所在支部作出决定外,还必须按照批准权限,报管理这一级干部的党委或同级纪委批准。

(2)对于业务上直属中央各部门领导或业务上实行双重领导,但以中央部门领导为主的企业事业单位,根据现行领导管理体制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人、财、物和党的组织关系都垂直管理,直接隶属上级主管部门。对于这些部门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犯了纪律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隶属关系由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批准。另一种情况是人、财、物虽然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直管理,但是党的组织关系却隶属于地方党委。对于这样的部门的党员违犯了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地方党组织批准,但事先应征求该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协商后再处理。

(3)对于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违犯党纪,在党组织调查其问题前调到新单位工作,以及由于原单位撤销、合并到新单位工作的党员,原则上由犯错误党员新调入单位的党组织负责处理其违纪问题。

(4)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中,应报中央、中央纪委或地方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中央或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提出审议意见后,再报中央、中央纪委或地方党委、纪委审批。对中央和地方各级直属机关中,有审批权的部门,在批准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后,应按照党员干部的职务级别,报中央纪委或地方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的案件,同时抄送中央或地方各级直属机关工委、纪工委。说白了,隶属管理,就是说,党的关系归属于谁来管理,那么,处分就由谁来办理。

2.级别管理。级别管理是指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级别,划分各级党委、纪委批准给予违纪党员领导干部处分的职权范围。根据党章的规定和级别管理的原则,中央纪委规定:

(1)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批准对违犯党纪的副省、副部级及其以上党员干部的处分(包括国务院直属局、办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负责批准违犯党纪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委员,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的处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负责批准各自管理的违犯党纪的正、副厅(局)级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负责批准违犯党纪的党的市(地)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的党纪处分。地(市)级、县级党委、纪委,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批准下一级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的党纪处分。

(2)对同一案件,涉及多人共同违纪,都应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级别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有这样两种处理办法:

一是统一审批。按照其中职务级别最高的党员的批准权限进行统一审批。根据党章和批准权限的规定,对党员的处分,必须按照批准权限报有批准权限的机关进行审批;上级党委、纪委有权直接给予党员纪律处分。因此,案件中职务级别最高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报有权批准的党委、纪委审批,而该级党委、纪委也有权批准案件中其他违纪党员的党纪处分。

二是分别审批。由有批准权限的党委、纪委对其职务最高的违纪党员干部批准决定给予党纪处分,对共同违纪的其他违纪人员进行统一平衡后,提出处分意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和批准权限,由所在党委、纪委分别做出处分决定。

(3)退(离)休和退居二线的党员违犯党纪需给予党纪处分的,怎么办?按原任职务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离退休后提高了级别的,按提高后的职级报批。

(4)对于上级纪委直接立案调查的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的案件,在给予处分时,一般应由上级纪委根据调查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一并转下级党委、纪委,由下级党委、纪委做出处分决定,按照批准权限逐级报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上级纪委直接做出处分决定。

违纪案件的审理程序

案件审理程序是指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对本级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结案的案件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呈报审批的案件,按照审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以及办案手续方面进行审核,提出审理部门的意见,提请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机关局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和执行监督的程序。

(一)案件的受理。就是案件审理部门接到有关单位或部门呈报或移送的违犯党纪政纪案件之后,对案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该案是否符合审理条件的工作程序。这些条件包括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已经调查终结的违纪案件,并且确认已经构成违纪,需要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案件材料齐全并经过整理,有关领导批示同意移送审理。

(二)案件的审核。案件的审核是指在案件受理后,承办人通过审阅案卷材料、补充调查、与受审查人谈话等方式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将案件提交集体审议的工作程序。案件审核,是整个案件审理工作的关键性阶段。包括指定承办人、阅卷、补充调查、谈话、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等。一个案件的审理,简单的由一人承办,复杂的可以由两个或两人以上的组成审议小组进行审理,并确定由一人主办,承办人要对事实证据负责并提出对错误事实、错误性质的认定意见和处理意见,起草审理报告、处分、审查结论、请示报告、批文通知等,结案后立卷归档,必要时补充调查,负责和受审查人谈话。

(三)案件的审议。案件的审议又称集体审议,一般指承办人在对案件进行审核后,案件审理部门根据承办人的汇报,集体讨论、审核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并提出审理部门意见的工作程序。集体审议,可以集思广益,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保证客观公正地处理违纪案件。既可以加强监督,避免个人或少数人擅自决定对案件的处理,也可以防止由于审理人员个人的主观片面和能力水平的局限可能造成的失误。同时有利于抵制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说情风的影响。集体审议分两个层次:一是审理室集体审议,审议结果形成审理报告,提交纪委常委或监察局长办公会审定。二是纪委常委会议或监察局长办公会按民主集中的原则,对案件进行充分讨论,对审理部门的意见作出同意、复议、否定或继续调查补证的决定。审理部门按照会议的决定或要求办理必要的手续(处理决定、监察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等)

(四)执行程序。案件审理中的执行程序是指党的组织、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犯党纪政纪的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将批准生效的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付诸实施的过程。执行是处理违纪案件的最后阶段,通过对生效的处分决定或审查结论的执行,才能最终完成对违纪人员处理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的案件,有权调卷审查,对审查结论或处理决定、建议,直接作出改变,也可以责成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新审(五)案件审理公文。案件审理公文是指审理部门在案件审理工作所制作的各种文书的总称,主要包括:案件审理报告、处分决定、案件呈报审批的请示、案件处理的批复、复查复议决定、复审或复核决定、监察建议书、通知、处理违纪案件政策和程序问题的请示和答复等。案件审理公文要求主题明确、逻辑严谨、语言规范、文字简洁、用词准确、文风朴实。案件审理是一个关口,所有案件都必须经过审理把关后才能提交常委会和监察机关领导办公会议讨论;案件审理是处分决定的一个出口,所有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下达都要由案件审理部门按程序予以办理;案件审理是反映执纪水平的一个窗口,案件审理部门的审核监督对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水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如何起草违纪事实材料
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第二篇

如何起草违纪事实材料【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4-06-30 15:00

违纪事实与被调查人见面核对是纪检机关案件调查成果的集中展现,是案件调查终结前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也是案件调查工作的一个必经程序。被调查人对违纪事实材料提出的意见,最直接、最直观、最能反映被调查人的认错态度和对案件调查结果的认可程度。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还直接限定了案件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和处分决定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处分决定所依据的违纪事实不得超越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的范围。 弄清违纪事实材料定位

违纪事实材料是调查认定、拟作为处分依据的违纪事实。从最后结果看,与被调查人见面的违纪事实材料在内容上应当完全涵盖处分决定所依据的违纪事实。其中有些事实虽然从证据角度不能认定,但如被调查人已作出交代,且被调查人的交代与外围证据有部分吻合,而不吻合的部分又不能证明与事实不符、且还不影响问题性质认定的,也可根据与被调查人谈话调查工作的需要写入违纪事实材料。调查中没有核实的问题不宜写进违纪事实材料。

认真起草违纪事实材料

一要准确把握材料起草时机。违纪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并不是必须要在整个案件调查终结后,根据调查工作需要,也可以在某个违纪问题查清后,单独形成违纪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见面核对。调查组应在认真审查和分析所收集的证据材料的基础上,相应起草违纪事实材料,经集体讨论定稿后,适时与被调查人见面核对。

二要合理安排材料起草人员。起草违纪事实材料,必须由具有很强的证据把握能力的案件调查人员负责执笔。一些负责起草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情况阶段性汇报材料的同志,在起草或参与研究违纪事实材料时,往往会下意识地对照自己参与起草的阶段性汇报材料的表述提出修改建议,且特别希望违纪事实材料与阶段性汇报材料的文字表述一致,而不去考虑或者不认真考虑违纪构成要件等内在要求,致使有的违纪事实材料偏离基础事实、证据。

三要紧扣违纪构成要件起草。违纪事实材料的构成要素包括:被调查人的简历、主要违纪事实、违纪行为的性质及责任。违纪事实材料以调查组名义落款,且不得泄露立案依据、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应予保密的内容。一般情况下,违纪事实材料应明确被调查人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应承担的责任,并列明违纪行为触犯的党纪国法规定。特殊情况下,如违纪行为复杂,性质一时难以确定的,也可不在违纪事实材料中表述。 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必须紧扣违纪构成要件,概括、准确、有条理地叙述清楚拟作为处分依据的主要违纪事实,包括所犯错误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情节、手段、后果和本人应负的责任等。与违纪构成要件无关的事实一般不必、也不宜写入违纪事实材料。 违纪事实材料的内容应当客观全面,不得为获取被调查人的签字而对违纪事实的关键环节、反映被调查人责任等内容加以省略,更不得将一个完整的违纪行为拆分为若干部分分别与被调查人见面核对。如有的将拟认定为受贿的违纪事实拆分成被调查人收受他人财物和为他人谋取利益两部分,分别与被调查人见面核对,这就割裂了被调查人收受他人财物与为他人谋取利益之间存在的权钱交易的内在逻辑关系,遗漏了被调查人的违纪主观故意这一构成要件,模糊了违纪行为的性质,不利于被调查人充分行使申辩权,是一种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失职甚至是渎职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对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拟认定为违纪的情况,有的将被调查人为他人谋取利益【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以及他的配偶收受对方财物均写入违纪事实材料,但是不写明被调查人是否知道他的配偶收受对方财物,致使从字面涵义有可能理解成被调查人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受贿;有的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调查人知道他的配偶收受他人财物,因此与被调查人见面核对的违纪事实只写明被调查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内容,这两种情况都是错误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要写明三个方面的内容:被调查人为他人谋取利益;被调查人的配偶收受对方财物;如现有证据不能证实,被调查人亦称不知道他的配偶收受对方财物,可写明“未发现被调查人知道他的配偶收受对方财物”。

四要注意违纪事实材料的措辞。违纪事实材料是调查认定的结论,相应就要求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空和环境下,无论是否熟悉法律、纪律,对其内涵均具有相同的解读。为此,起草违纪事实材料时,必须字斟句酌、用词严谨、逻辑严密,在不影响违纪事实性质认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不用刺激被调查人的字眼,也可根据被调查人的表达习惯,用一些被调查人在交代问题时使用的特定用语;力求文风平实,注意理清不同段落的语意层次关系,不搞文字游戏,要让违纪事实材料的表述像法律条文一样,客观、完整反映出要表达的真实意思,让不同的人阅看后都不会产生歧义,都能得出相同的结论。(董芳)

2015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第三篇

我们在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案件质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如某单位2015年度查处的11个基层所长违规挤占、挪用农业发展资金案:唯一证据就是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报告,并依此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二是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如某单位查处计生专干主某失职案:处分决定以主某于2015年三次双查时骗说陈某、单某(夫妻关系)已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错误认为单某从外单位开出的虚假妇检证明有效,造成单某2015年6月超生一胎错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113条以失职错误给予处分。有关书证和言证各取了十几份,但到底是“骗说”、弄虚作假,还是工作失职造成超生,却没有查清。

2、定性量纪不准确。一是案件定性不准。如某镇处理小学校长吴某贪污案:该镇教育办公室误将其他学校交款3000元记入该校,吴某得知本校帐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会计用白条列支3000元平帐,待到教办落实后再处理。该镇纪委认为是合伙贪污行为,以贪污定性并作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引用条规不当。村计生专干、村民组长侵占公私财物案引用党纪处分第五十七条,定为贪污的现象较多。三是处理倚轻倚重。如某镇1名村会计漏交农业税329.36元,该镇即给予撤职处分;1名村支部副书记赌博,一次赌资就在5000元以上,只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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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要想提高基层纪委案件质量,办案人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牢牢掌握、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及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建立三项制度,严格把好“三关”:

1、建立立案报批制度,把好立案关。

按照案件管辖权限,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立案审批权在乡镇纪委或党委政府,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党委政府往往对立案把关不严,甚至仅凭主要领导人一句话就立案查处有关人员。因此,要建立严格的立案报批制度,即对于受理的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必须通过初查,认为确有问题存在,需要追究责任的,方可提交立案。并及时将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上报县纪委案件检查部门审查把关,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调查。

2、建立案件协查制度,把好证据关

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起着决定性作用。一切调查活动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因此,办案人员要根据每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环节,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关证据。同时,对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对照、分析,去伪存真。并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主客观因素、情节、责任、危害,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体现其本质的结论。由于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直接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边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

3、建立协审会商制度,把好审理关

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要在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同时要保证协审会商意见的落实,如有变动,必须征得上级纪委审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

2016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8篇
党纪错误事实见面材料 第四篇

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就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做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核心素养。

对党忠诚,要绝对忠诚。绝对的忠诚就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不容打任何折扣的、没有任何水份的忠诚。真正的忠诚是时刻将对党的忠诚贯注到党员干部自身的血脉里,激励自己为党为民敢拼敢干。对党忠诚尤其要忠诚人民。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奉行实用主义,把鱼水关系搞成蛙水关系,需要的时候跳进水中,不需要的时候像青蛙一样跳到岸上。我们只有对群众掏真心倾真情,才能真正服务好群众,才是对党忠诚。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如果重要决策重要事项不请示,个人和家庭重要事项不报告,个人档案造假,这样的干部哪谈得上对党忠诚。

个人干净,要廉洁自律。要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就要在品格和信念上保持一个“净”字,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在内心干干净净、坦坦荡荡,才能在对待名利、荣辱、是非上清清白白、清清楚楚。如果对自己的内心放松要求、放任自流,腐败堕落就会乘虚而入,冲垮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最终滑向犯罪的深渊。保持个人干净,就要戒贪戒欲,虑于微,防于小,从小事、小节做起,时刻凛然警觉、防微杜渐,才能保住一生清白。个人干净尤其要遵守党纪国法,要习惯在法律约束下作决策,在制度笼子里办事情,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公开透明履行职责。厉行党纪国法是个人干净的重要保障。

敢于担当,要勇于作为。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当前和今后的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已经明确,是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关键看领导干部如何作为。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是非面前不表态,矛盾面前不敢上,风险面前不敢闯,失误面前不担责,歪风面前不敢斗的行为越来越少。坚决拒绝做“太平官”、“推诿官”、“圆滑官”的越来越多。敢于担当也要反对乱作为,一定要坚持按制度、规矩办事,进行决策时既要讲求效率又要符合程序,化解矛盾时既要敢作敢当又要合规合法,推进工作时既要雷厉风行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对党忠诚是个人干净、勇于担当的前提和基础,个人干净和勇于担当为对党忠诚做了最好的脚注。对党忠诚不是空洞的口号、高调的表现,而是体现在做事做人的“个人干净”和工作岗位的“勇于担当”上。每名共产党员只有在内心选择上时刻保持廉洁自律,在工作生活中勇于担责、勇于作为,才能做到对党的绝对忠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今后我要按照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政治上清醒,作风上廉洁,工作上积极作为,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勇于担当。

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2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园”。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厂有厂规。每一个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每一个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党之所以从成立当初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近8000多万党员、领导14亿中国人民的执政大党,靠的就是有一套严明、完备的党纪党规,靠的就是有一大批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和生命来维护和严守党纪党规的中共党员。然而,在今天,我们党内出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甚至党的高级干部,他们至党纪国法而不顾,成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给党的形象抹黑,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痛定思痛,认真反思,我认为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才是永保我党旗帜高高飘扬的根本保证。

一、学《党章》是遵党纪、守党规的前提

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行为规范作为保障,我们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党纪及深入了解党纪的内涵。只有懂规矩才能守规矩,只有知法才能守法。党纪即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及各个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党的各个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准则、条例等行为规范的总称,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准。党纪由党章、《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组成。党的纪律主要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人事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等。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它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4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党员干部应以党规为准来修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踩红线、不越轨、不出界。党员干部要做遵守党规的带头人,就必须按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思想到行动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绽放光彩。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执行,前提是党员干部内心的认同,学习和理解党章是贯彻遵守党章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党章的内容学实、内涵悟透,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才能用党章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要经常重温党章,学习党纪党规,把党章党规党纪学深、学透,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

二、遵党纪、守党规是党的事业需要

纪律严明是我们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势。我们必须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习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党的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政治意志和阶级属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内在要求,是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说,总体上看,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也是好的,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冲锋陷阵、忘我奉献,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拥护。这是主流,必须充分肯定。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事实上正是这样,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出的腐败案件,我们不难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党的高级干部),他们早已丧失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早已把党性、党纪党规和国法抛到九霄云外,早已脱变成超越组织、超越法律,欺压百姓的腐败分子。试想,如果这些蛀虫不清除,这些老虎、苍蝇不打掉,我们党的事业、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中国梦还怎么实现?“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更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这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在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我个人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其他几个全面实现的基本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纪律、凭规矩。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没有了纪律规矩,从严治党就失去了重要抓手,“四个全面”就没有了关键依托。纪律规矩对党的自身建设和事业发展包括“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根本保证作用。因此,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从严治党,必须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发挥其引导、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但当前,我们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并没有把违纪违规当回事,认为只要不违法,个人出不了大事,组织也不会太当回事。这种错误认识是相当危险的,必须澄清纠正。实践一再证明,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党内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根源,贪腐分子违法,无不是从违纪开始,党员干部最终出“大”问题,往往是始于破坏“小”规矩。

三、共产党员要做遵党纪守党规的模范

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征途中,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做遵党纪、守党规的模范,为党的事业、为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负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一要敬畏纪律规矩,切实遵守党章。党的信仰和纪律都来源于《党章》。遵守党章,首先从遵守党规党纪开始。只有守住了纪律和规矩的底线,遵守党章才能迈出坚实的第一步,才能避免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联系自身实际,经常学习党章,重温党章,不断增强自己的党章意识、组织意识、纪律和规矩意识,将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敬畏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始终把党章党规作为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党章为“镜”正形象,以党规党纪为“尺”量言行,带头遵守纪律和规矩,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二要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是一时之功,而是我们党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巩固和拓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筑牢宗旨意识,认真落实本人在反“四风”问题时制定的整改措施,逐条抓好落实,切实把学习提高作为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从政习惯和良好作风。三要按“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自身修养。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言简意赅而又内涵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刘云山指出,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党员干部修身做人就是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是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作为党员干部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三严三实”,已经成为了继“八项规定”以后我党作风建设的新标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把立德摆在首要位置,牢记入党誓言,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勤于自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坚持始终做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

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3

经过3天对党章党纪党规及相关政策、材料的认真学习,本人对"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政治素养和党性的修养得到进一步提高,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净化了思想品德,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本职工作,较好地达到了学习教育的目的,更好地体会到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特别是对习总书记党员干部"三严三实"的要求,有了更深的体会。

通过这次学习,本人深刻领会党章内涵,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做到"三结合"。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章,不仅要逐章逐条进行学习,还要追本溯源了解历史。一是要把学习党章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相结合。准确理解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激发"三个自信"和忠诚奉献意识,自觉践行党章要求。二是要把学习党章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深刻领会党章精髓,挖掘讲话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要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规党纪相结合。党章是总规矩,党规党纪是党员的底线,要对照学、反复学、比较学,从而更好地遵守和维护党章。

通过这次学习,本人深刻认识到办好党的事情,归根结底要靠党章来统一思想和规范言行。目前,党的建设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对党的干部有这样那样的看法。党的工作要让群众满意,就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宗旨、党的纪律、党员的要求去办事。同时,党对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视、态度更加坚决,措施更加具体,对腐败危害认识进一步深化,目标更加明确。

通过学习,现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做如下汇报:

一、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1、现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平时比较注意学习,但总感到学习的自党性还是不是很高,学习的内容不够全面、系统、深刻,缺乏理论学习的动力和压力,没有让学习进入工作,进入思想,没有以自己所承担工作应有的高度去认识学习重要性,没有以应对新形势,新任务,解决自身差距利不足上去认识学习的紧迫性,因而不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利自觉性对待学习。2、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深入,虽然对工作比较负责,但对各项具体工作的进展把握得不够深入。3、工作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平时只想平稳扎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工作中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有些减弱,缺乏党性修养的自觉性,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在世界、人生观、价值观上与组织的要求、党员的标准还有差距。

二、今后努力的方向

1、加强学习,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今后,无论工作多忙,都要把学习作为自已的第一要务,把学习作为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掌握利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2、继续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坚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深入到各个分支行、部室,多于基层一线,多听听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发展方案。3、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修为,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心中时刻想着党的工作,想着人民群众利益。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既有外在的约束性、规范性,更需要我们党员干部的自觉自律和内在提升完善。"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不断地深化认识,增强自觉自为是毕生的功课。

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4

“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诚,不足以动。”自宣誓入党之日起,每一名共产党员就要对照入党誓词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工作中、生活里都要时刻履行好党员义务、呵护好党员形象。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多想一想自己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自己身上充分体现什么?

当前,有些人把入党看作是捞取政治资本,能够谋取私利和特权的“护身符”,完全忘记背叛了党员的使命、责任和担当。由于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精神之“钙”,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对这些人而言,自然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有的面对权色名利的诱惑,要么乱作为、要么不作为,成了党员队伍中的病树、烂树,成了毒害党组织肌体健康的毒瘤,成了损害党员形象威信的害群之马。

打“虎”拍“蝇”,正风肃纪冲着纪律去,最终目的就是要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随着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国”字号老虎被查处,进一步释放出了党中央强力反腐、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然而,虽然中央自上掀起了反腐的“九级风浪”,但是一些农村基层在下却出现了束手无策、无所作为的“纹丝不动”,基层党组建设“软弱涣散”。尤其是少数农村基层党员,总认为党纪法规离自己太远,纪律审查对自己太软,对法纪没有应有的敬畏之心。有的在立案审查之后,以自己是那一方水土的能人功臣自居,利用“小圈子”的影响力与组织讨价还价,甚至要挟对抗组织;有的在受到纪律处分之后,仍不知悔改、我行我素,甚至怀着卷土重来、东山再起的政治野心。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于基层群众来说,“苍蝇式”的“身边腐”对其切身利益影响最大、感受最深。加之受宗族关系、姻亲关系、熟人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农村基层党员违法违纪问题一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往往就易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影响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对于基层党委和纪委而言,应义不容辞地分别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地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抓早抓小,不能当老好人,也不能等、拖、靠,指望上级出面查处,必须从严从快强势拍“蝇”。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全面从严治党,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唤醒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别让少数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成为党组织之痛、社会之伤、国家之害。

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5

按照管理局纪委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资料,通过学习,我对“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净化了思想品德,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本职工作较好地达到了学习提高的学习教育目的。党委适时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的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基于以下目的:强化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保持领导干部思想纯洁,对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领导干部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于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从业过程中,坚持做到廉洁从业,牢固树立为基层、为职工群众服好务的服务意识具有重大意义。党风是政党的作风,是一个政党内通过一定数量的组织和成员的活动反映出来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倾向性和影响的行为方式,是一个政党在思想、政治、组织、工作、生活等各方面一贯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是一个政党的世界观的外在体现。党风不仅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综合体现党的各个方面建设的成效,在党的建设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作为党的一员要有实干的行动。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职工的满意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6

在这次学党章守党纪活动中,自己反复阅读习近平同志2016年11月26日《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文章,通过学习,认真讨论,深刻反思,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为什么学

行动源于认识。学习党章,方可严守党纪。因此,解决好为谁学、为什么学的问题是第一关键,至关重要。

我的体会,十八大精神新的时代,要求我们学习;“为民、务实、清廉”的公务员岗位要求,迫使我们学习;成就自我,防范职务犯罪风险,保持晚节自我保护,要我们学习。

简言之:学党章守纪律要有“三为”:为民众学,为自己学;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学。

归纳为一句话:为民族复兴的中国梦,民族梦,我的梦而学习。

二、学什么

学习新党章,要明确学习重点。通过学习新党章,要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与理解。

“学以致用,实干兴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个人以为在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化,多种社会矛盾突显的现阶段,学习党章守党纪重点应放在: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人立天地间,都要誠笃守信,笃守节操,更何况我们是共产党人!

从学党章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

从守党纪中可以表现出,毎一个共产党人高节的操守、脱俗的人格和高尚的精神气质。牢记宗旨服务人民,“为民务实清廉”的共产党人,永远为人们所仰慕。

而那些悖离宗旨,滥用职权,见钱眼开的少数腐败分子,则表现为庸俗不堪,灵魂肮脏,人格卑贱,为人耻笑。

三、怎么学

“学为用,学荷戒”。要为民族复兴,强大祖国建功立业的共产党人,党性修养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必备的条件那是不成的。这是因为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期,需要解决的问题格外艰巨,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广大共产党人带领全国人民笃守节操,克坚攻难。

“打铁还需自身硬!”学党章守党纪就是要求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具备建立功名必备其具的智慧与能力,以尽量减轻改革所付出成本。我的体会是:学党章守纪律,要有“四戒四要求”力戒四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党的作风建设上,要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

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

努力做到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要求把干好本职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的有机结合起来。

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促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

二是要求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

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努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工作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是要求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

既要专一其志,牢记宗旨,更要考虑改革发展长利,见之以细,观化以远,权衡利弊,去弊兴利,以齐万不同的智慧和手段去服务人民。

要知化善变,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好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

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有机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四是牢记宗旨,勤政为民。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切实改变作风不实的面貌。通过学习,认识要大大提高,彻底改进自己工作和思想不相适应的环节,切实加强自己的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姿态迎接新的工作挑战。

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7

“三严三实”是党的性质、宗旨对党员干部要求的进一步具体化,为党员干部修身做人、为官从政、干事创业提供了重要遵循。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古语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严以律己,是党员干部的安身立命之本,为政之基。在新形势下,领导干部所面临的考验与诱惑复杂多样,唯有常怀律己之心,方能保持清正廉洁。

一、严于律己,就是要对党忠诚踏实做人。

一是坚守信念、加强修养。坚定的政治觉悟是对党员干部首要的基本要求,崇高的理想信念,始终是共产党人保持先进性的力量源泉和精神支柱。坚守理想信念,就要加强理论修养,在素质上体现过人的本领;加强用权为民修养,在为人民服务上体现先进性;加强执政能力修养,在实绩上体现效能性;加强道德修养,在作风上体现示范性;自觉养成接受制度和机制约束的修养,在遵章守制上体现自律性。党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的最本质的东西,是根本的、长远的,管方向管目标的。在工作中,我们要把党的理想信念融入到自己的精神和血液中去,不断升华和完善党性修养。

二是干净做人、踏实做事。随着社会的变革,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犹如污浊暗流在蔓延肆虐,时刻冲击、腐蚀着领导干部的灵魂,考验着党员干部的自持力与忍耐力。作为党员干部,应始终做到“出淤泥而不染”,以高度的自觉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去抵抗形形色色的诱惑,去克服人性的弱点,去战胜自己欲望的冲动。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就是要淡泊名利、秉公用权。“思知足以自戒”,党员干部要保持干净,就要淡泊名利,不要为一官半职扭曲自己的人格,不要为蝇头小利损坏自己的形象,秉公用权,本分做人,规矩做官,踏实做事,要按照岗位职责认真行使相应的权力,坚持集体把关,慎重决策。

三是勤学善思自我完善。习近平总书记一直注重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和管理,将一些优秀的思想文化和党的理论方法成功运用起来,来指导着我们的工作与学习。他从担任总书记以来,让我记住了许多的热词,如:“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既打老虎、又拍苍蝇”;“时间都去哪儿了”;“蛮拼的”;“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等等,这些既蕴含着深厚的中国文化和语言艺术得哲学思想,既拉近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也体现了一位国家领导人学识的深厚修养。作为党员干部,就应紧跟习近平总书记的步伐,不仅仅把这些语言和词汇记录在笔记本上,更应深学、细照、笃行,积累深厚的工作艺术,发挥应有的工作水平,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勤学善思、自我完善,从学习积累、工作管理中提炼精华、总结经验,这样才能推动各项事业的向前发展。

二、严于律己,就是要一日三省居安思危。

一是对照党章、勿忘初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不把党章当回事,不按党章规定去做,曾经誓言忠诚,如今选择背叛;多少庄严承诺,逐渐失色模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尊崇党章,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我们既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面对党旗宣过誓,就成了有组织的人,就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重学党章,勿忘来路,这是我们应该长期坚持的一件大事。

二是自我批评、勤于自省。要有效地开展自我批评,须先善于自省,因为善于自省是自我批评的前提和基础,需要勇敢的精神和谦虚的态度。自省,从某种意义是讲,是在灵魂深处闹革命。辩证法告诉我们,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如果一个人担心主动改过会丢面子,那么他不可能去自省。如果一个人总是自以为是,夜郎自大,他也不可能去自省。“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句话表明了反省对于个人进步的重要作用。我们在生活中总是难免会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如果我们党员干部能够经常审视自己的行为,思想,防微杜渐,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克服自己的缺点,久而久之,才能做到信念如铁、意志似钢、立场坚定、永不迷航。

三是珍惜形象、爱护声誉。习近平同志曾经多次阐述领导干部的道德修养问题。如2016年在上海工作期间,他就明确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重视道德修养,也是中华民族灿烂文明的精髓之一。党员干部只有珍重人格、珍爱声誉、珍惜形象,常修为政之德,积小德养大德,自觉正心、修身、齐家,才能永葆大道不偏离,小节不丧失,才能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梦想。

三、严于律己,就是要遵规守纪懂得敬畏。

一是遵规守纪、行有所止。党的规矩体现的是党性、党纪、党风,“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刚性准则,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反思自己平时的工作和生活,虽然能够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的重要性、严肃性,并能够做到严格执行,但没有能够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生活圈、朋友圈和小事小节的影响,也存在着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约束不严等现象。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案例中,很明显的一个特点就是,这些人忘记了自己是党的干部,不知不学党规党纪,无视规制、不讲廉耻,根本不把国法党规当回事,没有戒惧之心。这些都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党的纪律和规矩是真正带电的高压线,必须不折不扣地得到遵守,更不能擅自逾越。

二是知古鉴今、心存敬畏。历史是最好的老师。我们要对自己的历史文化多一份尊重,多一份思考,汲取经验和教训,取精华、去糟粕,把握住文化根脉,坚守和弘扬优秀传统,让民族文化的生命得以延续。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强调“民惟邦本”“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告诫为政者必须体察民情、关注民生。中国传统典籍还有许多官德官箴,告诫为官者,官职越高、权力越大,越应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因此我相信,如果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会吸取经验教训,存在不知敬畏肆意妄为、总是迷信权力大于党纪国法的思想,最终是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三是上紧发条、坚守底线。毛泽东同志曾说“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辈子”是从始至终的完整过程,不是一时,也不是一段。“一辈子只做好事不做坏事”,靠的是持久的定力。“光荣退休”、“安全着陆”都是对依靠定力走完人生工作里程的最好注脚。大凡“没光荣”的、“没安全”的,并非从走上为党工作的那天起,就注定的,而是因为在路上的一时或一段,有的甚至临近终点时,失去了应有的清醒,动摇了应有的坚定,忘记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戒,忘记了纪律面前没有例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造成了前功尽弃、终生皆毁的结局。因此只有我们时刻上紧发条,一生坚守原则底线,才能固化定力,迈好事业步,走好人生路。

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心得体会8

党的纪律建设特别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党永葆青春与活力的基石,没有严明的纪律和严肃的政治规矩我们党不可能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胜利走向新的胜利。没有纪律,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就无从发挥,组织力,战斗力和领导力就无从谈起。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共产党的根本属性决定,她必须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代表先进文化的需求,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肌体是否健康,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是否强化直接决定着领导全国人民励精图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败。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的战略思想中,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障是全面从严治党,只有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总枢纽,才能匡正纲纪,建立良好的社会政治生态持续,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强化四个教育,抓住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

党员领导干部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部门、各团体的关键核心。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强不强,作风优不优,政治素养高不高直接决定着本部门的发展。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对党的政策、法规、方针、路线、理论、措施,真信、真学、真用决定着党在各级机关的先进性和领导力能否真正发挥。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进行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历史教育和警示教育。

强化党性教育,要重温党的历史,回顾党的优良传统,梳理党筚路蓝缕创业的艰难以及浴血奋战取得胜利的过程,引导党员干部明确自己的定位,为什么要入党,入了党以后怎么办,自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与党的要求还有哪些差距,自己的言行,所作所为是否符合党的要求,某些举动是否背离了党的原则与宗旨,与党员的身份明确不符。

强化纪律教育,要让党员领导干部明确纪律的红线是什么,纪律的高压线为什么不能碰,党章党规都写了什么,明确了怎样的权力和义务,党纪严于国法,既然做了党员领导干部,就必须受到纪律的约束和规范,在党纪和国法面前,没有任何可以任性而为的“铁帽子王”,纪律是能成方圆并一定要成为方圆的根本遵循,无论职位多高,无论官职多大,都不可逾越,违背必受惩罚。

强化历史教育,要用鲜活的事例和历史的兴衰荣辱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反思,为什么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为什么要坚守社会的大道,而要抛却自私自利的小谋?为什么光阴流转,世事轮回,不变的是人间正道是沧桑?为什么历史上的封建王朝总是走不出历史的周期律?为什么毛泽东主席告诫全党同志,从延安到北平是进京赶考,不仅有鲜花和掌声,更应该有纪律和警惕。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教育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规党纪的思想基础。

强化警示教育,要通过实际案例庭审,模拟法庭、展览展示等方式让党员领导干部在他人的泪水与悔恨中看到自己的未来。贪污受贿、渎职怠职、玩忽职守,在党规党纪的天网面前不可能逃脱,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警示教育的目的不是触动一番,唏嘘几声就可以解决问题的,要从根本上触及灵魂,不要让别人身陷囹圄的背影成为未来的自己。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楚,手中的权力究竟来自哪里,如何谨慎用权,以纪以法用权,这才是警示教育的落脚点和目的所在。

四个教育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政治和规矩意识修养,提升个人品质的必由途径。思想的大脑清醒了,健康了,行为才能有的放矢,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

仅靠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织密、织紧制度的笼子。一方面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监察法》《行政管理法》等法纪法规切实贯彻落实,根据社会发展的变化及时予以调整,该补充修订的要适时补充修订,该废止的果断废止。另一方面,要加大法纪、法规的执行力度,达到打倒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

二、深化问责监督机制改革,将问责效果真正落实

部分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敢肆无忌惮,恣意妄为主要原因是漠视法纪的存在,轻视党规党纪的执行力,缺乏责任倒查和终身责任追究机制。拍拍脑袋决策,拍拍屁股走人,人大、政协“软着路”,风光与实惠同行。规矩,纪律,法纪好像“神马都是浮云”,只有利益和自己在官本位映射下权力无限放大才是最实惠的。他们抱着“权力不用、过期作废”的恶劣思想,想法设法搞利益寻租,想法设法搞权力裙带,想法设法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形成攻守同盟,更有甚者,明的一套,暗的一套,打规矩的擦边球,这都是规矩、纪律缺乏实际效力和执行力的客观表现。其根本是有些党规党纪较为“高大上”,不够接地气,与现实的环境有所脱节,具体措施不够明确。

在党员干部的为政任职中,要加强属性监管与问责监管相结合。党员领导干部犯了错误,违反了党纪党规,不仅要追究党委的领导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或部门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能够为党员领导干部任性的权力之手上上一把锁。问责务必严肃,追究务必彻底,该给处分的给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移交司法处理的坚决快交快办,绝不迟疑。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决不让一个坏人得逞。主管部门的监督、组织部门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让问题曝露出来,用阳光最好的防腐剂晒一晒。

在党员领导干部退居二线或退休时,对其当时所作的决策建立终身追究机制,决策是否科学,是否严守党规党纪,有没有打招呼、递条子搞权力寻租的问题,造成遗患无穷的恶劣影响,或有个人问题被查出,即使自然人死亡也不可原谅。终身追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规矩的范围中勤勉做事,有利于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减少或杜绝利益自我的行为发生。因此,深化问责监督机制改革,才能将问责效果真正落实。

三、简政瘦身,减少违犯规矩的机会和空间

党员干部违犯规矩的最根本目的是有利可图,总想通过手中的权力适时“变现”,个别人认为,权力是短暂的,也许会稍纵即逝,而真金白银却是实在的。在国务院一批批简政放权发布指令,地方接招的时候,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仍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逆历史潮流而动,明的政府机关不让审批管理了,却放到了与政府机关有着千丝万缕联系和利益瓜葛的各类协会中,仍然吃拿卡要,肆意践踏规矩和纪律。

要想斩断非法利益的黑链,就必须不择不扣地贯彻中央简政放权的重大部署,政府不该管的,要坚决交还给市场主体,不搞利益连带,管就要管好,不该管而管了就要严厉问责。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简政瘦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腐最好的方式,必须真正贯彻好,落实好。其实,从长远的发展来看,权力寻租满足一部门的利益之私,不仅是坏了规矩,犯了规矩,更要命的是严重妨害了一方的政治、经济发展,这是不可饶恕的。

我们加强生态环保建设,实现环境的友好可持续发展需要山清水秀,建构从严治党、从严执政的政治新生态同样也需要山清水秀。只有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守规矩、畏规矩、用规矩,政治新生态才能真正适应社会的发展,党旗的青春与活力的光辉颜色才能永不褪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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