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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2016-09-06 13:04:3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共5篇)赴沙洋陈家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感想赴沙洋陈家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感想何贵萍2012年6月15日,我参加了由掇刀区纪委组织的赴沙洋陈家山监狱警示教育活动。在狱警的带领下,我们观看了监狱的改造工厂、囚犯们的住所和二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眼前的情景,令我震惊,让我惋惜,他们的历程,令人深思,让人警醒。他们刚参加...

赴沙洋陈家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感想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第一篇

赴沙洋陈家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感想

何贵萍

2012年6月15日,我参加了由掇刀区纪委组织的赴沙洋陈家山监狱警示教育活动。在狱警的带领下,我们观看了监狱的改造工厂、囚犯们的住所和二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眼前的情景,令我震惊,让我惋惜,他们的历程,令人深思,让人警醒。他们刚参加工作时,与我们大部分人一样,都有美好的愿望,都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可随着时间的推进,地位的变化,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放松了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航道。他们曾身处重要的领导岗位或关键部门,只因没有把握好人生的座标,被金钱私欲、灯红酒绿冲昏了头脑,一时间沦为阶下囚;往日西装革履,今日粗布囚衣;昔日众星捧月、风光无限,而今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如此大的反差生活、判若天堂地狱两个世界。

参观结束后不禁有颇多感想,凭心而论,自己也曾抱怨过生活的简单与平淡,责怪过待遇的悬殊,也羡慕富足悠闲的生活。今后的我决不会再想那些不属于自己、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要更加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工作职位、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其实在瞑瞑之中我们已经拥有了许多的幸福,只是平时没有感知而已,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在人生漫长的工作生活道路上,无论生命的航船行驶到什么

样的处境,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是真的道理。做到在逆境失意中不灰心消沉,在顺境得志时不居功自傲,以诸葛孔明的“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为座右铭勉励自己,以清风明月般的淡然心境去演绎漫长美好的人生。

囚犯们的身影,时刻提醒着我:犯罪分子的归宿只能是监狱!我们虽可怜其人格的丧失,但其令人痛心的罪行更让我们痛恨万分,监狱也只能是犯罪分子最后的归宿。这也应了一句老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我们要时刻牢记胡锦涛同志的告诚: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既是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提高每一个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必修课。要常思贪欲之害,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其一是要做到真思,真正从触目惊心的事实中吸取深刻教训。贪欲膨胀的腐败分子走向腐化堕落的轨迹是一条不归路,要切实引以为鉴,警钟长呜,千万不要重蹈覆辙。要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经常想一想“过去参加工作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什么”的问题,经常想一想为谁掌权、替谁执法、给谁服务”的问题。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入党誓言,真正把“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作为座右铭,时时刻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其二是要做到常思,自觉抵制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诱惑。“一失足成千古恨”,一个人抵制住一时一次的诱惑固然容易,但一生一世抵制住诱惑却是一件难事,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毅力。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疯狂的贪欲就会一泄千里。因此,无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无论是在强力监督之下还是在独处之时,都要时刻牢记贪欲之害,常思常想,常思常新,不断增强抵御各种诱惑的自觉性,加强党性修养,严于律己,淡泊名利,时刻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以典型的腐败案例警示自己,始终做到心莫贪,手莫伸,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参观监狱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第二篇

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宗旨,用权为民。要正确认识我们手中权力的性质,明白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的道理,信守掌权为民的原则,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必须严格自律,经受住市场经条件下各种诱惑的考验。比起普通百姓,我们机关干部会面对更多的诱惑。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自律。要耐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四是必须自觉地接受监督。要始终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始终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如果不愿接受监督,可能就会失去约束,自我放纵,走向腐败。作为检查人员的我们尤其是要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自觉规避执法风险,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增强了原则性。即“工作生活上一定要守住法律法规的底线,守住做人的底线,守住道德的底线”。时时要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该做的事一定要把它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能有哥们意气,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不能轻信他人的承诺。否则,一旦犯罪了,进了监狱,就会失去自由,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到时就悔之晚矣。

参观监狱心得体会(二)

5月24日下午,省安监局组织全局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永健的带领下,来到湖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洪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这是我局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开展第12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以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又一次实际行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车间,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并听取了两名服刑人员因职务犯罪被判刑的现身说法。这两名服刑人员讲述了犯罪前曾有过美好的工作和幸福美满的家庭,因放松思想改造走上犯罪后给社会、单位、家庭带来的危害以及失去自由的痛苦,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剖析了犯罪的思想根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发出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痛切悔恨的感叹,告诫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约束好自己,珍惜眼前自由幸福的生活,切莫以身试法,重蹈覆辙。

身临其境,党员干部们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大家深有感触地说,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因此在我们进入安监局的第一天起就要求我们走好每一步,认真抓好岗位廉政建设,警钟长鸣,洁身自好!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思想道德培养。我们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虽在部队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大部分还在部队都当过单位不同层次的主官,有一定的业务特长和工作经验,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通过这次参观学

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军转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我们省局机关目前已有34人是从部队转业的,有些同志在部队里还是主要领导,到地方工作后因编制和政策等问题而不能落实相应的职务、发挥相应的特长而长期成为一般的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心理落差,如果因此而不能正确对待名利得失,抵制不住诱惑,就有可能失去平稳。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党员干部,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我们安监局是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单位,能否正确行使权力,是衡量我们每一个执法人员品德高低、作风好坏的重要标尺。权力说到底是一种责任,它只能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时时刻刻铭记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我们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能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离了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我们不能把金钱放在第一位,更不能被金钱所缚,比金钱更珍贵的还有许多许多,比如自由、爱心、感情、尊严、健康等。我们应该自尊、自立、自强地做金钱的主人,而绝不能沦为金钱的奴隶。人们获取金钱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决不能攫取违法之财、不义之财、昧心之财。人们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劳动创造财富,为社会做贡献,同时获取应有的报酬和金钱,这是很光荣的事情。那种靠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腐败致富,就会像锒铛入狱成为阶下囚那样,还遭世人唾骂和鄙夷。因此我们只有自觉把好金钱关,耐得住清贫,律身以俭,才能保持健康的身体和心态。

总而言之,我们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特别是要有重点地修炼好自身的政治、作风、情操和职业道德,要能把自己的人格力量统一到党和【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人民的要求上来,真正使自己走好脚下的每一步,等到我们回首往事之时,可以毫无愧疚地看到自己身后留下的那一串串踏踏实实、坦坦荡荡的脚印,那会是我们一生最好的见证。 参观监狱心得体会(三)

“无视法律的人,必将毁于法律”,这是参观沙洋陈家山监狱第一眼看到的警示牌,印象特别深刻。7月5日,根据市纪委统一安排,与单位同事一同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沙洋陈家山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参观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监狱选派了两名因职务犯罪的典型人物现身说法,介绍他们当初是如何一步一步走上犯罪的道路。坎坷的经历,令我震惊,让我惋惜,犯罪的历程,令人深思,让人警醒。两名犯罪人员,他们都是国家干部,都很年轻,曾有较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曾经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过突出的工作成绩、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党和人民对他们赋予了崇高的荣誉和信任,但贪婪、不知足使得他们终究抵抗不住金钱的诱惑,放松了警惕和思想改造,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航道。往日西装革履,今日粗布囚衣,昔日众星捧月、风光无限,而今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如此大的反差,令人深思。其实,生活很简单,家庭和睦、身体健康、吃穿不愁足矣,何必挖空心思去追逐那些本不该属于的东西呢?人贵在知足,知足者乐!知足者,才能常修为政之德;知足者,才能常思贪欲之害;知足者,才能常怀律己之心。 两名职务类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者用他们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这是我时刻提醒自己在今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必须遵守的准则。要做到这一点,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到,也是接受警示教育的几点体会: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活生生的事实还告诉我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欲望就容易膨胀,就拒绝不了诱惑,一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作为党员干部,要时时处处要用党纪国法约束警示自己,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警醒意识,准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和廉洁自律关。要时时注重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党纪国法和道德意识防线。

二是坚定信念。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三是要以人为鉴。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个人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中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时刻牢记一个共产党员

的标准,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忠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人为鉴,可正衣冠。

四是要以身作则,作好表率。作为市发改委的干部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方面,要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防,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

五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不断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警钟长鸣。

参观监狱心得体会(四)

为了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上星期我们中心组织了一次党员和业务经理以上干部参观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我们亲眼目睹了犯人的生活,听了两位犯人的忏悔发言,怎样由原来的人民解放军战士蜕化成阶下囚的人生经过,亲历了违法犯罪的痛楚,真切的感悟到正常人生的美好,自由生活的可贵。

走进看守所,虽然没有看到想像中的那种阴森恐怖,大院绿化很好布局规整环境优美,但还是能真切体会到法律的威严。走过沉重厚实铁门,转过几道弯就来到监狱区。那些犯人双眼中透露出悔恨与痛楚,十几个人住在一起,几乎没有什么活动空间,他们就像是一只只困在鸟笼中的鸟,没有自由,每天必须去完成指定的任务,把这样的生活周而复始,在这样的日子中反思过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如果他们在犯罪之前保持清醒的头脑,多想想后果,或许他们的生活会改变。一个个悲凉的眼神,一滴滴悔恨的泪水,让我们这些参观的人受到深深的警戒。

前车之鉴呀,人当好自为之。古人云:眼前百姓即儿孙,莫谓百姓可欺,且留下儿孙地步;堂上一官称父母,漫道一官好做,须尽些父母恩情。意思是做官的人要视百姓为子女,不要认为百姓可欺侮,更要为自己的后代积德;百姓称你为父母官,不要认为官好做,应尽到视民如子的责任。讲的是做官要积点德,为百姓做点好事。当然有点儿封建,将官称父母官,但还知道对百姓要好,今天共产党人更要“执政为民”,更要做到“廉洁奉公”。从大名鼎鼎的清官包拯、于谦、海瑞„„到当代的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可以说,无论时空如何转变,无论时代怎样发展,清正廉洁永远是时代的呼唤,勤政廉洁永远是百姓的期盼。几千年的文明传承,廉洁奉公已经铸成我们民族的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始终在不同的时代熠熠生辉。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为民造福,为国家造福,也可以为己谋利,为己掘墓。象那两位犯人,是我们警示教育的上好教材,一个是刚过不惑之年,经过部队多年培养教育,入了党,本来正是报效祖国报效人民为党干一番大事业的时候,却在权力和金钱诱惑下,在权钱交易中丧失自我、锒铛入狱,这不能不说是响亮的警钟。还有那位老者是晚节不保,本该退休回家享受天伦之乐的,可是也经受不住诱惑,贪污贼心顿起,结果要在铁窗里度过耄髫之年,多么惨痛的教训啊,这给权力在握的“五七”、“五八”们是一个极大的

警示!

常修用权之德。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正确的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个人荣;反之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我们每个干部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权力是人民给予的,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做人民的公仆,千万不要滥用权力,成为千古罪人。

常怀律己之心。“月白清风夜半时,扁舟相送故迟迟。感君情重还君赠,不畏人知畏己知”。这是清朝叶存仁在离职前夜深人静之时拒收下属送来的礼品时写的诗,表现出了极强的自律意识。因此每个干部应自觉加强思想品质锤炼,遵纪守法,谨言慎行,不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常系爱民之情。“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只有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谐幸福,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才能兴旺发达,我们的党才能永葆青春。有人说我们是教育培训机构,远离权力,整天和学员打交道,没有金钱诱惑和利益驱使,警示教育意义不大。其实,这是种非常危险的言论,希望有这种观点的人尽快清醒,不然稍有不慎就会滑向犯罪的深渊,到时就追悔莫及了。我觉得,作为教育培训机构,仍有着教书育人的功能。况且大部分学员都是我们建行中的业务骨干,有的还是权力在握的领导,银行这种特殊的企业,直接与钱打交道,要更加遵纪守法、加倍警钟长鸣。作为培训机构,我们的爱民之情又应该是什么呢 参观监狱心得体会(五)

6月17日,按照省纪委工作部署和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湖北省测绘局组织局属有关单位的干部、党员代表到湖北省洪山监狱开展了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在洪山监狱干警的带领下,我们通过参观监狱监舍、目睹服刑人员在狱中生产劳动的情景、观看湖北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实物图片展览、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一系列活动,深切地感受到高墙内外的天壤之别,体会到服刑人员家属的痛苦和不幸,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感触良多。 监狱安排两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他们都曾身居要职、事业有成、家庭幸福,却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注重党性锻炼和政治学习,政治立场不坚定,做了金钱的俘虏沦为罪犯,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把自己送进了监狱,一失足成千古恨,不仅失去了最宝贵的人生自由,亲人也遭受了精神的摧残。

在洪山监狱,尽管教官轻言细语,尽管狱内绿化如茵,对于失去自由的犯人来说一切都显得苍白无色。面对监狱高墙,才能体会到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警钟。

湖北省测绘局局长张建仁代表省测绘局郑重地敲响了警示钟声,充分反映了大家反腐倡廉的心声,也让我陷入了沉思。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在工作中既要注重“能”的培养,更要在“德”上加深修炼。职务犯罪人员多半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求私利,最终走向罪恶的泥潭。权力其实是一种责任,是老百姓赋予的,它只能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个人谋求私利的。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

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第三篇

警钟长鸣,拒腐防变,始终保持干部的纯洁性

——陈家山监狱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5月23日,市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第三期培训班全员去沙洋陈家山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走进监狱,绿树红花环绕,楼房整齐划一,可内心却不寒而栗。这里的罪犯许多曾为国家干部,都曾身居要职,曾经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曾经有美好明亮的前途,曾经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过成绩,曾经深受领导与同事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他们却深孚众望,在面对金钱的诱惑时迈出了罪恶的一步,使自己身陷囹圄,心陷泥淖。

在警示教育报告会上,原华中科技大学基建科科长和原华中师范大学招生负责人进行了公开忏悔。一幕幕触目惊心,一声声发人深思,极大的震撼了我的心灵。他们用自己的痛悔莫及,用对自由生活的渴望,给我们这些年轻干部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要以案为鉴,加强纯洁性

古人云,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通过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我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得出了三点警示。

警示一:领导干部背离组织必将导致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放松党性修养和锻炼,面对市场经济大潮不能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更没有慎独慎微,忽视从根本上考虑人民的利益,不甘清贫,崇尚拜金,最终导致走上犯罪的道路。

警示二: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危害国家和人民事业的同时,自己也必将遭到“身囚”之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能正确的行使就能为人民办实事、谋利益,反之就会因以权谋私而伤人伤己。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人生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用自己的青春和自由、前途和家庭去铤而走险换取身外之物。

警示三: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待人处事上没有保持应有的警惕性和纯洁性,必然导致行政行为的畸形,最终葬送身家性命。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从中也使我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外干部,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如果为人民谋利益之外的胆子大了,会出大事,轻则政治上的死亡、精神上的死亡,重则生命上的死亡。如果是这样,怎么能对得起党组织的精心培养教育,对得起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对得起给予无限关爱的家人。通过学习对照,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教材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处严格要求自己。

二、以法为纲,加强各项学习

只有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道德素养学习,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告诉我

们,不学习,思想就得不到改造,贪欲就容易膨胀,就抗拒不了诱惑,一旦遇到诱惑就容易乱了方寸,就容易被诱惑的绳索绊倒。要时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则办事,凡事要讲组织、讲政策、讲原则、纪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不断提高自身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把握时代脉搏,时时刻刻与党中央和上级保持一致,自觉实践过好权力利益关、思想道德关、监督管理关和廉洁自律关。通过不断地学习,处处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从思想深处筑起法律和道德意识防线。

三、以民为本,加强服务意识

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横流的物欲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四、以身作则,加强表率作用

在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方面,自己要做表率,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起权力、金钱、考验,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对以权谋私的违纪现象决不姑息迁就,敢

于动真碰硬。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牢牢树立执政为民,做到常思贪欲之祸,常除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为德,常记公仆本色,真正做到上不负党,下不负民。

到监狱里看看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第四篇

内部资料

地税参阅

第5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2007年8月8日

[按]今年初,省局部署在全省地税系统深入开展“倍加珍惜职业、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教育活动,旨在引导广大地税干部珍惜职业、珍惜岗位,远离职务犯罪。孝感市局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了“六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百名科级干部到沙洋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即为其一。服刑犯人痛苦的忏悔,高墙内外强烈的反差,除了带给参观者以视觉的冲击和心灵的震撼外,更深刻、更久远的则是对自由的珍视,对职业的珍惜,对家庭的珍爱。这里推荐杨允平同志的一篇体会文章,供各地在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时组织地税干部学习参考。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到监狱里看看

杨允平

大伙儿在市地税局门前鱼贯上车了,目的地:沙洋监狱;目的:接受廉政教育。

汽车在平坦的柏油路上驶着,出得应城,到了天门。望着窗外初夏景色,我想,天门,大概就是天堂之门吧。过得天门,到了沙洋。大伙儿穿着统一的税服,烈日下,缓缓走到陈家山监狱前。高高的、青色的狱墙,青色的铁门,青色的岗楼,连那狱警的脸似乎也泛着青色。厚重的狱门,

在众狱警把守下缓缓洞开,我想,对罪犯而言,这大抵就是地狱之门吧。大伙儿都一脸凝重,穿过铁门,踏入了监狱。那一刻的感觉,竟像是别了尘世,这陌生的世界,处处显得那么压抑。眼前是一条几十米长、灰白的下坡路。女狱警调侃道,进了这门,就是人生的下坡路,如果改造好了,回来就走上坡路,呵呵……

下坡路的尽头,又是高墙、电网、铁门、岗楼,罪犯的监舍就在里面。清点好进监的人数,我们在狱警的注视下,穿过这二道铁门,迎面来了一队穿灰色狱服、剃了光头的犯人。不知哪个狱警蓦地吼了一声,瞬时,十几个光头齐刷刷地原地蹲下,每个人的头都很深地低着,一动也不敢动。狱警说:“这里面有杀人放火的强盗,也有先前是当官的。嗨,不管原来是个什么长,到这里来了,叫你蹲下,你决不敢站着!”我从光头们旁边走过,心想,非经严厉的训诫和约束,这群昔日脱缰的野马,是决不可能如此驯服的。他们蹲在地上的模样,是那样的卑微,那样的没有尊严,没有人格。这大概就是失去了自由的人应有的模样吧。

监舍是几排两层的红砖房。外走廊是铁栅栏,里面的监舍还是铁栅栏,内墙上写着斗大的、黑色的“省”、“悟”字样。我们刚走到监舍门前,里面突然传出一阵整齐的口号声,我着实吓了一跳,回过神来才听清,喊的是“辛苦了!”“你好!”都是没有主语、没有称谓的叫喊。也是的,罪犯按狱警要求,向我们这些参观者致意,既不能称我们为领导、朋友,更不能称同志,因此,只能没头没脑地喊几声。这也就是阶下囚的无奈和不自由吧。囚犯们在监舍,都是相距极近、面对面笔直站立的,这站法让人看着就压抑得透不过气来。

在监狱,我们未见到囚犯受训诫、受惩罚的情景,但我看了囚犯蹲的禁闭室。那是一排带内走廊的水泥屋,每个房间的铁门上仅有一个书本大小的窗格。一位长着络腮胡的老狱警说,再野的犯人,在这里呆3天就老实了。禁闭室的铁门打开了,5米见方,往下走几个台阶,才着地。里面除了一个单人床大小的光光的水泥台子、一个马桶外,别无它物。外面阳光明媚,即使开着门,里面仍显得阴森黯淡。狱警说:被禁闭的犯人,一天要呆23小时,放风只有一小时。可以想见,囚室里那冰凉的水泥台,那孤独、那黑暗、那阴森、那屈辱、那蚊叮虫咬,是何等的痛苦滋味哟!

在监狱礼堂,一个脸色蜡黄的中年汉子向我们讲述了他的入监历程。他原是荆门市政府的一名处级官员,贪污了22万元,被判11年刑,在牢里已有几年“工龄”了。至今交谈起来,他仍讲的是愧对80岁的老母,愧对未成年的儿女,愧对风雨同舟的妻子,愧对自己半辈子的奋斗。他极想走向新岸,不管出狱以后是疾病、是贫穷,还是被人小看,总比没有人身自由强啊!

搞腐败,最终会给人带来什么呢?财富、地位、欲望的满足吗?这些东西与人的尊严、健康、自由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写到这儿,我想起曹雪芹先生的话来:“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甚荒唐,反把他乡当故乡……”人啊,任何时候,你的自身、你的故乡切不可被身外之物所颠覆!

发:省局领导,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州、林区、县(市、区)

地税局局长。

责任编辑:王士恒 共印:150份

入监教育以案说法讲座(文字稿)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第五篇

析案说法 明理知法 畏度敬法

(入监教育课:以案说法)

一、基本法律知识

1、罪与非罪

1)犯罪的概念

什么是犯罪?《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概念进行了概定,简单地讲,“犯罪”就是危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这个定义提示了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A、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B、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C、犯罪是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此外,本条“但是”还对犯罪作了限制性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适用这一“但是”规定,既要考虑犯罪情节是否“显著轻微”,同时也要考虑对社会危害的大水。所谓“不认为是犯罪”,是指依照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

违反刑法相关规定应负刑事责任就是有罪,不应负刑事责任的就无罪。

构成犯罪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没有犯罪就没有刑事责任。

链接: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 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 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条文注释】根据本条规定的犯罪概念,简单地讲,犯罪就是危

害社会、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个定义揭示了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这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这个特征包含两层含义:首先,犯罪必须是一种毗作为或不作为形式表现出来的行为,任何思想如果未表现为外在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其次,构成犯罪的行为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就不可能构成犯罪。所谓“危害社会”,是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实际或可能造成损害。本条规定揭示了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各个方面的表现。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所谓刑事违法性,是指违反了刑法的禁止性规范。违法行为多种多样,只有当危害社会的行为达到违反刑法的程度时,才能构成犯罪。刑事违法性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具体体现。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这个特征是由前两个特征所决定的,与前两个特征紧密相联。“应当受刑罚处罚”是任何犯罪行为的当然珐律后果。

此外,本条“但是”还对犯罪作了限制性规定。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适用这一“但是”规定,既要考虑犯罪情节是否“显著轻微”,同时也要考虑对社会危害的大水。所谓“不认为是犯罪”,是指依照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

2)犯罪构成

目前两种观点:

犯罪构成三要素: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

犯罪构成四要素:犯罪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

3)《刑法》的几个原则: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属地管辖原则、属人管辖原则、保护管辖原则、普遍管辖原则等,其中有前三个原则是中心,平时也说的较多。

罪刑法定原则:其含义是,对行为人的定罪与判刑,必须以法律明文规定为限,如法律中对某种行为未作规定,即使该行为对社会有严重的危害,也不能对其定罪判刑。本条中的“法律”是指刑事法律,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规和民事、行政、经济法律中的刑法规范。所谓“明文规定”,是指法律对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都作了明确规定。

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刑均衡原则,其含义是,根据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罪轻刑轻,罪重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但罪与刑又不是机械的对应,要贯彻罪刑相适应,既要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又要考虑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包括他的一贯表现和犯罪后的态度等,综合判断案件的社会危害性,正确适用刑罚。【沙洋陈家山监狱感想】

2、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

《刑法》第十四条、十五条分别对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进行了界定。

链接: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故意犯罪的规定。犯罪故意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之一。是责任的基本形式。犯罪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直接故意是认知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也是认知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认知内容与意志内容不同。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相比较而言,一般情况下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恶

性更大一些,对此在量刑上应当考虑。

《刑法》第十五条规定,【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条文注释】本条是关于过失犯罪的规定。犯罪过失是犯罪主观方面要件之一,是责任的另一种形式。犯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与故意是两种责任形式,各自的具体内容不同,过失所反映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所以《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规定为“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见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订,由法律出版社出版、郝英兵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注释本》P9

1)两者概念不同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2)两者对应刑责有区别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3)几个关键词

故意犯罪:“明知”、“会发生”、“希望”、“放任”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可能发生”、“疏忽大意” 案例:

1、罪犯薛某某与冯某二人关系较好,经常在一起玩。有一次,两人饭后在监内大厅内追赶嬉闹,薛某某见冯某手搭在自己的肩上,

遂抓住冯某的手,突然来了一个背摔,冯某本能一挣,身体在薛某某的背上侧滑后,造成冯某正面摔倒,且右腿膝盖先着地,致冯某膝盖骨粉碎性破裂。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后薛某某因故意伤害受到追究,被加刑三年六个月。这实际上是一个意外事件,但也是一起过失犯罪的案例。

3、轻微伤、轻伤、重伤及量刑

主要是人身伤害的程度,即伤残程度,根据2013年8月30日颁布、2014年1月开始执行的《人体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由有一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作出鉴定,方才具有法律效力。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损伤程度不同,量刑不同。

链接: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狱内又犯罪

1、相关罪名

三大类:脱逃罪、故意伤害罪、破坏监管秩序罪

1)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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