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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最新职责

2016-09-06 14:41: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纪委最新职责(共5篇)纪委主要工作职责纪委主要工作职责:(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以及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纪委最新职责》,供大家学习参考。

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纪委最新职责 第一篇

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的监督条例(试行)》和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纪委、省高校纪工委以及学院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决定;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大案要案和纠风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学院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检查督促该体系各项任务的完成,从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党员的纪律处分;受理党员、党组织的申诉,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控告案件。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教职工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工作制度的研究、制定和修改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七)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对全院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承办学院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察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拟定全院监察工作及反腐倡廉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院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检查各行政职能部门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三)负责学院的效能监察,监督检查学院重大投资项目。

(四)受理学院党委任命的非党员处级干部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学院党委任命的非党员处级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六)受理学院教职工因不服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处受理的申诉。

(七)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意见,检查、监督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查处严重的不正之风行为。

(八)宣传中央、省委有关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以及上级监察机关的工作成果与经验,教育监察对象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保持廉洁。

(九)负责协助上级监察机关开展涉及我院的监察业务。

(十)承办上级监察机关授权或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纪委最新职责 第二篇

【纪委最新职责】

纪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党政干部的问责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管;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市党政廉政教育基地的管理。

(三)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市管的领导成员、各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或参

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纪委最新职责】

(六)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党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八)对市直党委、政府部门及部分重点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派驻(出)管理,对部分设立党委的重点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建立纪委书记提名和考核制度。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各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以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小汽车定编的审核、呈批、编后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xx市纪委

中央纪委监察部最新组织机构与职责
纪委最新职责 第三篇

中央纪委监察部最新组织机构及职责简介

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内设27个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

此外,还设有中国监察杂志社、中国纪检监察报社、中国方正出版社、电化教育中心、机关综合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戴河培训中心、廉政理论研究中心等直属单位。

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53个。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厅: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委部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对外联络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机关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单位;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等。【纪委最新职责】

研究室: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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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室: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建议;起草、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立法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纪委最新职责】

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等制度规定的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履行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等。

信访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提出中央巡视工作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的有关协调工作;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视工作重要情况;承担巡视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工作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干部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查办案件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一室主要联系中直、政法和宣传口的单位等;二室、三室主要联系国务院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等;四室主要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五室主要联系国资委和央企等。

第六纪检监察室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地区省级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地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地区中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 2

的纪检监察工作等。其中,六室联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七室联系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八室联系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九室联系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室联系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十一室联系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十二室联系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部直接检查处理和省(部)级党组织、政府(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部的行政复议工作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等。

国际合作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施工作;归口管理机关外事工作等。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关纪委和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等。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建设工作以及服务与管理工作等。【纪委最新职责】

王岐山表示,中央纪委已决定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加强对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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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当好“三员”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 纪检监察干部都知道,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以及《行政监察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田”。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角色上定位不准,大包大揽,越权越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严重影响了自己的主业。针对这种情况,中央、中央纪委明确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简称“三转”)的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要立足“三转”,开展好“三转”研讨,让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更加明确、方法更加科学、作风更加务实,从而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三转”,当好“护航员”、“清障员”和“示范员”。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护航员”。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及制度保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双重任务。换言之,纪检监察干部要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能定位,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去谋划,当好参谋和助手。纪检监察干部要准确把握“三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找准定位、理清职责、攥紧拳头、聚焦主业,将履职切入点从配合政府或部门开展督查,转移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清障员”。当前,我国改革处于攻坚克难阶段,也处于矛盾的凸现期。应该说,容易改的都改革掉了,留下来的要不是难点,就是阻力很大的。实践告诉我们,改革发展的力度有多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就要有多大;改革发展推进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监督和保障就要跟进到哪里。作风问题不是小事,任由其发展下去,终会愈演愈烈,影响党的事业。腐败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腐蚀性,如果不严加惩治,就会像瘟疫一般迅速传播。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发挥自己的作用,增强主动监督意识,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通过加强信访调查处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执法监察等工作,切实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员干部的“示范员”。习近平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伟大事业与国家的发展存亡,最为关键的基础是我们的干部队伍。职务就是职责,权力意味着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高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纪检监察干部是监督干部的干部,一定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以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三转”,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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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纪委工作职责
纪委最新职责 第四篇

集团纪委工作职责

1、协助集团党委维护党章、党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在集团贯彻执行。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督促党员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3、加强对党员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及党员的控告和检举,上报上级纪委给予党纪处分或建议集团党委给予组织处理。

4、加强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协助集团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堵塞监管漏洞,防控企业管理风险。

5、开展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培育以廉洁诚信、依法经营为内容的廉洁文化,努力营造崇廉、树廉、守廉的良好氛围。

6、完成上级纪委和集团党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纪委的职责
纪委最新职责 第五篇

纪委职责:

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在重申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和三项经常性工作的基础上,增加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补充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两项工作。这些都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

党章赋予纪委的三项主要任务。

首先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是全体党员共同意志的体现,是衡量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根本尺度。只有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才能达到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和组织上、行动上的统一。认真维护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各级纪委必须牢固树立党章和党规党法的意识,严格在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到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任务中去;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认真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

其次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制定之后,监督检查是保证贯彻执行的关键。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责,要求各级纪委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纪委最新职责】

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保证党的政治纲领、政治目标的实现:把“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到经常性的工作中去,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事前、事中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行为,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加以纠正。各级纪委要通过监督检查,保证十六大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落实,使全党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原则问题上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是由纪检机关的地位和性质决定的。纪委作为协助同级党委抓党风建设的重要助手,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的。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要求各级纪委通盘谋划,针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对同级党委成员行使权力加强监督,该初核的要认真初核,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同级党委也要为纪委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支持纪委独立负责、卓有成效地抓好党风党纪建设。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十六大党章赋予纪委的新职责。这项新的职责与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一致。它要求各级纪委既要理直气壮地行使组织协调的职权,将执纪执法机关及相关部门有效地协调起来,又要科学定位,不能超越职权;按照权限和程序,该督办的要认真督办,该移交的要及时移交;抓好反腐败工

作的部署和任务的分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我们要把党章赋予纪委的三项任务作为相互联系的整体来把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组织协调方法,加强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党章要求纪委认真做好“五项经常性工作”。

一要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各级纪委要对广大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在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要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权力失去监督,就很容易导致腐败。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巡视等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的作用,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公仆意识,正确对待监督,自觉接受监督。

三要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

中的党员的处分。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是党章赋予各级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能,也是抓好党风建设的重要手段。各级纪委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不断提高办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四要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对违犯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检举、控告,是党章赋予党员的一项重要权利。从党的七大开始,党章就明确规定党的监察机关要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十二大以后的党章,都把它作为纪委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各级纪委要认真受理有关侵犯党员权利的检举和控告,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要畅通渠道,使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党员的意见、建议能够及时地反映到上级党组织。党员对于处分处理不服的,有权向党组织提出申诉。我们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办理申诉案件和申诉信件,切实保障被处分党员的权利。

五要保障党员的权利。十六大党章把“保障党员权利”作为纪委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措施。党章对党员权利的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参与党内日常活动的权利;二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的权利,可以批评和揭发检举违纪违法事实、要求处分违纪违法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三是维护自身政治权益,如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各级纪委要贯

彻执行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维护和保障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 十六大党章是我们党进入新世纪新阶段的第一部党章,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武器。每一名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党章,全面了解党章的各项规定,既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又要大力支持各级纪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任务和职责,充分发挥纪委作为党的监督机关的职能作用,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下去。 (中国方正出版社 《中央纪委第六次全精神学习6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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