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林业局护林员

林业局护林员

2016-09-08 09:14:1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林业局护林员(共5篇)护林员岗位职责护林员岗位职责1、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2、协助乡政府、林业站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

护林员岗位职责
林业局护林员 第一篇

护林员岗位职责

1、宣传、贯彻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森林、林木、林地及野生动物不受破坏,协助林业站开展本辖区内森林资源监测管理。

2、协助乡政府、林业站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并做好宣传工作,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督促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报告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或拔打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5723773)配合村民委员会迅速组织人员并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协助查处火灾案件。

3、护林员必须着巡山马夹,带口哨和手机,定期巡护本责任区的森林,火险高等级期间,必须全日制巡查,并建立护林工作登记簿,记载每天巡山中发现的各类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4、协助村委会组织护林责任区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5、负责本责任区森林病虫害测报工作,防止病疫区传染源的传入,如有病虫害发生应及时报告林业站。

6、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报告县林业部门,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

7、协助处理本责任区山林权属纠纷。

8、参加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的例会,了解和反映林农的要求与问题。

9、护林员对所辖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行为,都应做到第一知情并第一报告。

10、积极完成乡人民政府或林业站交办的其他工作。

我志愿加入 护林员的队伍
林业局护林员 第二篇

申请书

尊敬的勒乡村有关领导:

本人是勒乡(一)村的村民,初中文凭,2007年—2009年服役

于西藏阿里公安边防支队。退伍回来后,因农村户口没有安置工

作。目前在山南地区打工,没有田地,没有牲畜,也没有稳定的

工作及收入。所以我想通过这次林业局招募护林人员的机会,申

【林业局护林员】

请加入 护林员的队伍,自觉履行护林员的职责,认真做好护林

防火和封山禁牧工作,加强巡视和防范,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林业局护林员】

尽职尽责,望有关领导给予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旦增加措 2014年10月

护林员管理办法
林业局护林员 第三篇

护林员管理办法

(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选拔护林员的条件

1、具有很强的生态保护意识,愿意为保护区努力工作;

2、敢于与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 决的斗争;

3、在当地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望,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初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专业学校毕业者优先;

4、年龄原则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除外;

5、身体健康,勤劳朴实,责任心强,能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

二、护林员的选用

护林员全为季节性护林员,其选用程序是:先自愿报名,本人申请,经本站考核符合条件后即签订承包合同,并发给护林员上岗证。护林员持证上岗。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合同一式三份,护林员、保护站、管理局各一份。

三、护林员主要职责和义务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及省等相关部门关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规及相关政策。

2、按自身管辖范围及时巡山护林,举报并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行为,并做好巡山记录。

3、协助乡镇政府、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并主动维护好各种宣传、保护等基础设施,做好预防火工作。要努力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应及时报告护林站、当地乡镇政府,并积极组织和参与扑救。

4、协助配合林业部门、森林公安机关开展案件、野生动植物等各种调查。

5、对进入核心区的人员要进行询问、检查。

6、模范带头遵守保护区的各项管理规定,逐步引导当地群众迅速增强保护意识。【林业局护林员】

四、护林员的管理

1、护林员在日常巡山护林工作中,应佩带好上岗证和必要工具,上岗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2、护林员实行跟踪管理。管理站将不定期对护林员的巡山护林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督导检查。

3、护林员的工资,每月按时审核发放。

五、护林人员的奖惩

1、每月考核结果在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在80-89分的拨付80%;在71-79分的拨付50%;70分以下的只拨付

50%,同时取消其护林员资格,如造成严重影响,出现重大林业案件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2、年终考核在90分以上的且在本乡镇内排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

3、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不在岗,又未请假的,第1次,扣发当月工资的30%;第2次扣发50%,第3次,立即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4、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已外出打工者,即辞退。 5凡督查时发现护林员管护区存在严重的盗伐滥伐林木、森林火灾、乱占用林地、乱猎乱捕野生动植物等不法行为又未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的扣发当月工资。

6、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天24小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手机关闭、打通又不接的,经查无特殊原因的,按擅自离岗,扣发当月工资50%处理。

7、护林员没有及时查处野外用火的,扣发当月工资的50%,管护区每发生1起火警,扣发该片区护林员当月50%的工资,直至扣完为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护林员资格

(1)巡山记录全年低于是150天的;

(2)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盗伐滥伐林木隐瞒不报的;

(3)发生森林火警、火灾,不到现场扑救的;

(4)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出现大量盗伐滥伐林木的;

(5)与犯罪分子勾结破坏林业生产流通秩序的;

(6)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等其他工作的。

七、本办法由本站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贵州麻阳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务川管理站

二ΟΟ八年七月

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林业局护林员 第四篇

乡镇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制度

发布: 2010-12-08 23:28 | 作者: | 查看: 7次

为了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的监督管理,规范管理秩序,根据**县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专职护林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做好责任区内的巡查护林防火等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体专职护林员每月集中培训开会一次,各组长每周集中一次,集中汇报一次,集中开会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二、各责任区专职护林员考勤考核每月一次,由林业站分片工作人员签意见,每季度考核一次,由林业站站长签意见,年终全面考核评分一次,由镇生态公益领导小组统一执行。出勤巡查日记本由本人填写清楚,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出勤30天,火险级别三级以上,各片管理小组统一行动的,由组长签名,火险级别五级及森林防火戒严期林业站统一行动,由林业站分片人员签名。

三、专职护林员因事须请假的,一天内由各片管理小组长批准,二天内由林业站分片人员批准,三天内由林业站站长批准,未经批准离岗,一律视为旷工,1天扣0.5分,2-5天内每天扣1分,信息不畅通的,每次扣0.5分,其他按《**县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评分标准执行。

四、林业站组织人员随时进行检查,发生火情案件及盗滥伐案情,如发现专职护林员不到位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直至解聘。

五、希各专职护林员自觉认真执行以上管理制度,本制度于2009年1月1日执行。【林业局护林员】

(20.1 KB)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各村委会,清水岩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强化村委会监管职能,充分调动护林员管护生态公益林积极性,保障生态公益林森林资源安全。现将《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蓬莱镇人民政府

2009年4月23日

抄送:县林业局,镇林业站,叶书记,林镇长,谢副镇长, 存档。

蓬莱镇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的行为,保障生态公益林安全,达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目的。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省林业厅《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生态公益林护林员是指从事巡护森林、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护林工作人员。

第三条 县林业局负责本辖区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乡镇政府及林业站负责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护林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思想觉悟高,为人正直,责任心强,遵纪守法,能秉公办事,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热心林业事业,群众基础好,有一定威信,长期在本地生产、生活;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周岁的男性公民;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

(五)具有工作必需的摩托车交通工具;

(六)具有工作必需的移动手机通讯工具;

(七)不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五条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招聘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第六条 护林员由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等林权单位,根据《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进行推荐,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林业局审批后聘任;县林业局根据管护合同的约定向护林员发放工资。

第七条 护林员原则上一年一聘,签订管护合同,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县林业局按照管护责任合同,会同当地政府每年对护林员实绩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第八条 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国家林业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公益林管理规定、森林防火知识等。

(二)巡护责任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制止乱砍滥伐、毁坏林木(含苗木)、非法收购和无证运输木材;制止在生态公益林区域内进行开

垦、采石、挖沙、取土、筑坟、挖根、挖笋、采脂、采集、放牧、打柴等损坏生态公益林的活动。

(三)制止在林区违章用火行为,及时清除林火隐患,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协助当地政府扑灭森林火灾,协助执法部门对火灾案件进行查处,森林高火险期要在责任区进行全天候巡查。

(四)发现森林病虫害应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并协助林业主管部门搞好调查与防治工作。

(五)制止乱采乱挖乱捕乱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协助森林公安依法收缴采挖猎捕工具和野生动植物。

(六)按《福建省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情况登记簿》的内容作好每天巡护记录。一旦发现人为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应竭尽全力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林业站和乡(镇)人民政府。

(七)着装整齐、佩带标志、携带小喇叭等工具上山巡护,在森林防火期(每年9月至翌年4月)须带水枪和铁扫帚等扑火工具。

(八)接受林业部门指导和管理,配合林业部门在管护区开展林业各项工作。

第九条 建立护林员培训上岗制度。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培训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护林员方可上岗。护林员履行职责时,应持证(书)上岗,并佩戴全县统一标识。

第十条 公益林管护人员的配备要求。根据当地公益林分布特点,按照管护难易度,划定护林责任区。原则上按照人均2000-3000亩确定管护责任区,配护林员1名。

第十一条 林业站负责对护林员的出勤、管护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县林业局负责对护林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护林员奖惩和聘任的依据。

第十二条 奖惩办法【林业局护林员】

(一)护林员在聘用期内,管护责任区无发生森林火灾、盗砍滥伐、林地侵占、乱捕滥猎、森林病虫害、非法采脂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表彰和兑现效益工资。

(二)护林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扣发当月工资的50%:(1) 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一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亩以下的,且没有在当天上报的;(3)高火险期间,发生违章野外用火,没有制止或没有在1个小时内上报的;(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一次的;(5)不做好工作日记的。

2、扣发当月工资:(1)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没有在当天上报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2)发生乱占用林地1-4.9亩,没有在2天内上报达二

次以上(含二次)的;(3)发生森林火灾的;(4)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达二次以上(含二次)的。

3、扣发当月工资,并予解除合同辞退:(1) 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没有在查案前上报的;(2)发生森林火灾未在1个小时内上报且没有在现场参与扑救的;(3)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森林火灾的;(4)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50亩以上的;(5)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岗位外出打工的;(6)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管护工作的。 4、以权谋私、监守自盗和弄虚作假等触犯法律的,应予解聘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管护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护林员管护工资按管护面积和县林业局核定的标准计算年工资总额;月工资等于年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当月发放80%,20%作为年终效益工资,效益工资不搞平均分配,按考核结果予奖励。

2、每月的月底由林业站组织人员对护林员的管护情况进行评比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月工资的主要依据。护林员的工资表由各林业站负责人签字盖章,每季度报送县林业局审核作为汇款凭证,县林业局按规定将护林员工资汇至其工资账户。

3、年终效益工资由林业局组织人员对护林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护林员年终效益工资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在护林员会议上的讲话
林业局护林员 第五篇

在护林员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非常欢迎各位能在百忙之中参加这次会议。大家都是来自一线的护林员,你们看护着全县125万亩森林面积,责任十分重大。随着林业的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也越来越重要,我们现在比任何时候到更需要一支业务能力更精、责任心更强的护林员队伍。此次护林员工作会议主要有两点目的:一是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对大家进行培训;二是通过这次会议,让大家对护林员工作更加重视。希望会后大家要进一步学习,深刻领会,严格遵守,确保做一个合格的护林员。下面,我讲几点内容。

首先讲的是大家身为护林员的职责。根据《浙江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护林员的职责任务有以下几项:

第一项任务是宣传。就是向群众、农民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让他们了解林业的作用,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不能干的干了要负什么责任。这项工作要时常做,要有空就宣传,见人就宣传,让老百姓知法懂法。

第二项任务是巡护。就是每天到自己的管护区巡查。在这里要纠正一个不正确的认识,就是对林业资源的认识。有的人可能认为只有林木是林业资源,自己的管护区内树不多,任务不大,隔几天巡查一次就行了,这是不正确的。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林业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和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植物、动物、微生物。森林、林木是林业资源好理解,林地也是林业资源大家一定

要记住。按《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可以说,护林员要管护的范围很广,这就需要经常巡护,才能确保林业资源的安全。 第三项任务是制止违法行为。就是在巡护时发现违法行为要制止。违法行为有哪些?主要有五方面。一是各种毁林行为,除房前屋后零星树木,采伐树木必须有林业部门签发的采伐证。二是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就是不经林业部门许可,在林地挖矿、采石、取土、采沙、盖房等行为。三是防火期内违法野外用火,不经林业部门或乡镇政府许可的野外用火行为。四是野外放牧行为,凡在公益林内放牧的,都是违法行为。五是破坏林业标志行为。林业标志是为林业建设服务的,《森林法》明确规定破坏林业标志是违法行为。在巡护中凡发现上述五种行为,都要及时制止。

第四项任务是及时报告案情。就是对不听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对森林资源造成毁坏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乡镇林业站报告,由林业站或林业局依法处理。具体有五种情况:一是发现无证采伐树木的要报告;二是发现违法占用林地的要报告;三是发现野外用火的,经制止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不报告,不听制止,以及引发火情的要报告;四是发现在公益林内放牧的,经制止停止违法行为的可不报告,屡禁屡牧,造成林业资源破坏的要及时报告;五是发现破坏林业标志的要报告。

第五项任务是搞好配合。就是在林业站和林业局依法查处案件,要积极提供线索,积极配合案件查处,需要出具证明的要出具证明,同时对林业站和林业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也要积极完成。

接下来谈谈干好护林员必须具备什么素质,我认为至少要做到四点:

一要热爱林业。这是大前提,相信林业站在确定护林员时也都是按要求来做的,也相信大家都是热爱林业的,希望大家今后在工作中不断增强对林业的认识,更加喜爱林业、热爱林业,坚定做好林业工作的信心。

二要经常学习。在外行人看来,林业可能就是种树。当大家真正接触到林业工作后,就会发现无论从法律法规上讲,还是从林业技术上讲,林业涉及到的知识很多。大家以前可能对林业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了解,但绝对不深不全,就是在林业局工作了几十年的老同志,也不敢说全部掌握了林业知识。因此,成为护林员后,大家要养成一个经常学习的好习惯,不断充实自己的林业知识,为工作打基础。在学习上,我们林业局也要创造条件促进大家学习,如集中培训,今天就是一个培训会,今后还要召开这样的会议,还可以编印学习材料让大家自学,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大家掌握更多的林业知识。

三要能够吃苦。林业是吃苦的行业,干好林业没有吃苦耐劳的劲头是不行的。以前有个顺口溜:“远看像要饭的,近看像烧炭的,一问是干林业的”,就形象的说明从事林业工作是吃苦事。正因如此,在确定护林员条件时,我们把能吃苦作为一个必要条件,如果谁认为

自己吃不了苦,那趁早提出,离开护林员这个岗位,否则即使当上护林员,也干不好、干不长。

四要秉公办事。大家在工作时,面对的都是乡里乡亲,如果在护林时不能秉公办事,该制止的不敢制止,该上报告的抹不开情面,那就干不好护林员工作,更不要说在办事时优亲厚友了,那样连群众这一关都过不了。所以说,大家要做好自己的思想工作,秉公办事,不怕惹人,该制止就要制止,该上报就要上报,该出证明就要出证明。当然,秉公办事就有可能得罪人,对此,我们么有关部门要给大家撑腰,凡在护林中受报复的,我们要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责任,决不能让大家在干工作中受打击、遭报复。 最后,我想说说怎样护林员的监管工作。“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个单位都要有个规章制度,否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那样,护林员工作就走了过场,就起不到应有作用。既然大家进了林业门,就要自觉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上级部门已制定了护林员管理办法,对如何管理护林员已经规定的很详细了,希望大家严格遵守。这里明确一下,护林员的日常管理由各乡镇林业站负责,各林业站要根据护林员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自己的日常管理制度,要明确划分管护责任区,制定考勤制度,监督办法等等,确保管护效果。林业局结合平常掌握情况,以及对报表的抽查情况,综合确定护林员工作情况,并按护林员管理办法兑现劳务补助。林业局每年召开一次考核,考核严格按照护林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担任护林员,管护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还要给予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要调

换护林员;在护林中监守自盗,或参与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护林员管理办法是很严格的,规定的扣除劳务补助款项较多,对此,大家也不要有思想负担,认为本来补助就不多,东扣西扣就没多少了。其实大家认真学习一下,就会发现扣除劳务是有限制的,如对管护区内违法用火行为,不制止的,要扣除劳务补助,如果制止了,就不扣除;发生火警、火灾不及时报告的,要扣除劳务补助,如果及时报告了,就不扣除,等等。同时,护林员管理办法中还规定了许多奖励措施,只要努力工作,成效显著,就有奖励。对此,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只要按照规定该制止的制止了,该报告的报告了,该协助调查的协助调查了,就能干好护林员工作。 总之,从今天开始,大家要更加规范化自己的护林工作,履行护林员职责,希望大家今后要继续认真按照要求开展好护林员工作,确保自己管护范围内的森林资源安全,为建设和谐林区、生态强县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林业局护林员相关热词搜索:林业局护林员工资 林业局护林员是干吗的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林业局护林员”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林业局护林员"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624407.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