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焦作市教育局(共7篇)2014年焦作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2014年焦作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面向社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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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局(一)
2014年焦作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4年焦作市教育局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焦作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4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焦作市辖区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法》规定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参加2014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7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三、报名地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到焦作市教育局报名。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焦作新区在山阳区报名)教育局指定地点报名。各县(市)区教育局联系电话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所有参加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代报和接受集体报名。
五、人员类别及报名所持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历成绩表或录取审批表,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2、取得2013年“试点省(市)”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取得2013年河南省理论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4、取得“试点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及其他不在以上范围人员: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两张彩色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40元理论考试费。非本地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六、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拟定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七、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1、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
2、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3、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团队管理、教学方法导论。
4、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四本教材为2014年新编,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学前教育概论由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八、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注:同一申请人当年只限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0391—2992831
焦作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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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局(二)
2015焦作市教师招聘23名
2014焦作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3名
招教备考QQ群:164552134
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简章
为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23名市直学校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2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
(3)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级(为设区的市,含市级,下同)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4)获得市级以上名师称号的;
(5)获得教育教学方面市管专家及以上称号的。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请于2014年6月20日至26日登陆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本人情况准备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在职在岗教师需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任教学科、工作经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报名材料在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至27日,地点为焦作市教育局(地址:焦作市丰收中路2369号),报考者需本人持报名材料参加焦作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初审,并进行信息采集。外地在职在岗教师可将报名材料寄至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并提供本人电子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笔试具体安排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报考人员需交考务费60元。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各科满分均为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教育理论1》+《教育理论2》。笔试时间另行安排。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若选择参加笔试,则不享受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
(1)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
(2)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级(为设区的市,含市级,下同)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3)获得市级以上名师称号的;
(4)获得教育教学方面市管专家及以上称号的。
3.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名额单列,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4年6月30日(截止当日17:30)向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705室)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后果报考者本人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安排。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讲课内容考前随机抽签确定,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专家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相关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各岗位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属于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焦人社〔2014〕13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的,按照规定引进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待遇严格按照《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
焦作市教育局网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1-2992831
焦作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焦作市教育局(三)
2015焦作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3名
2014焦作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3名
招教备考QQ群:164552134
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简章
为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23名市直学校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2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
(3)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级(为设区的市,含市级,下同)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4)获得市级以上名师称号的;
(5)获得教育教学方面市管专家及以上称号的。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请于2014年6月20日至26日登陆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本人情况准备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在职在岗教师需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任教学科、工作经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报名材料在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至27日,地点为焦作市教育局(地址:焦作市丰收中路2369号),报考者需本人持报名材料参加焦作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初审,并进行信息采集。外地在职在岗教师可将报名材料寄至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并提供本人电子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笔试具体安排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报考人员需交考务费60元。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各科满分均为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教育理论1》+《教育理论2》。笔试时间另行安排。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若选择参加笔试,则不享受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
(1)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
(2)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级(为设区的市,含市级,下同)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3)获得市级以上名师称号的;
(4)获得教育教学方面市管专家及以上称号的。
3.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名额单列,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4年6月30日(截止当日17:30)向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705室)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后果报考者本人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安排。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讲课内容考前随机抽签确定,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专家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相关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各岗位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属于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焦人社〔2014〕13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的,按照规定引进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待遇严格按照《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
焦作市教育局网站(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焦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391-2992831
焦作市教育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
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焦作市教育局(四)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焦作市教育局文件
焦教发〔2009〕40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焦 作 市 教 育 局
关于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方案》(焦教发[2008]298号)要求,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的试点实验阶段工作扎实有序,已取得初步成效,今年九月新课堂教育实验将进入全面推广阶段。为了认真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新一轮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精神,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各阶段工作的高效推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现就做好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职业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工作 由市职成教研室牵头,深入到职业学校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新课堂教育实验的有关知识培训,旨在更新观念,认识理解新课堂教育实验的重要性,从而积极主动的开展这项工作。要求学
校中层以上领导要认真学习《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方案》,各职业学校的领导班子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上来,要理清思路,制定方案,以新课堂教育实验为契机,引领提升学校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职业学校校长外出参观学习
根据《方案》要求,今年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教学校长到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地区参观学习。根据开展新课堂教育实验的需要,重点学习外地市先进的办学理念,科学的管理经验,敬业创新的精神,以及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等,从而推进我市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三、开展教师读书活动
为提高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从今年四月开始,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师读书活动。各职业学校要根据新课堂教育实验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确定一本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书籍推荐给教师学习,要求教师写一篇2至3千字的读书心得或教学论文。为了确保读书活动的效果,市教育局将对各学校的读书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并将组织优秀读书心得或教学论文的评选活动。
四、组织职业学校教师到修武县职教中心听课交流
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在修武县职教中心已进行近一年的试点实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初步成效。市教育局在今年四五月份,将分期组织各职业学校的领导、骨干教师到修武县职教中心进行听课和经验交流,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教学
方法和管理经验。修武县职教中心要根据有关要求,为各职业学校开展新课堂教育实验工作提供服务和帮助。
五、邀请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专家指导新课堂实验工作 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既需要理论的指导,也需要实践的支撑。在开展新课堂教育实验的过程中,市教育局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指导,以确保新课堂教育实验的科学性、实践性,从而引领我市的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形成具有我市特色职业教育新局面。
六、各职业学校要修定完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按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将由上半年的试点实验阶段进入下半年的全面推广阶段。各职业学校要迅速行动起来,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改革试验活动,形成教学改革的浓厚氛围。在实验的过程中,各学校要结合自身的特点,不断完善教学改革方案,为在9月份新课堂实验进入全面推广阶段做好各项准备。各学校制订的教学改革实验方案,要于6月底前报市职成教研室。
七、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专题培训工作
今年暑期,结合新课堂实验的需求,市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以教育教学改革为主题对职业学校教师进行专题培训。市职成教研室将配合职成教科,做好教师的教学改革的专题培训工作。
八、开展技能教学改革实验研究【焦作市教育局】
为突出新课堂教育实验的职业教育特色,改革传统的技能教学模式,形成适合学生的技能教学理念方式和方法。根据各职业学校的实验、实训设备情况,市教育局将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技能教学改革实验研究,选择部分学校进行试点实验,取得阶段性实验成果后,推广技能教学改革经验,形成我市技能教学特色。
九、调研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开展情况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进程,市教育局将对各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情况进行调研,解决问题,总结经验,推广成果,促进新课堂教育实验深入开展。
十、继续做好职业学校业务校长提升计划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校长素质提升计划》要求,在实施业务校长读书增能和集中培训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将继续实施顶岗学习、教学实践、总结提高和评课活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必须提升教学校长的整体素质,培养视野宽广、观念开放、勤于思索、富于创新、勇于实践的研究型、专家型教学校长,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学校教学管理专家队伍。
十一、做好新课堂教育实验的宣传报道工作
为深化我市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新课堂教育实验的开展,市职成教研室与市教育电视台结合,将在市教育电视台开辟专题专栏,系列报道、宣传新课堂教育实验的各阶段工作。
十二、开展优质课评比,学生反思日记、教师论文、学生班级文化创建等评比活动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评比活动,调动广大师生的热情,促进新课堂教育实验的深入开展。
十三、总结表彰阶段性实验成果
召开会议总结经验,交流成果,表彰先进,全面推进全市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附件:2009年焦作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课堂教育实验日程安排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焦作市教育局(五)
【焦作招教】2014年焦作市直招教23人考试公告
【焦作招教】2014年焦作市直招教23人考试公告
为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23名市直学校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焦作市教育局】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名额共计2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要求具备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
(3)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级(为设区的市,含市级,下同)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4)获得市级以上名师称号的;
(5)获得教育教学方面市管专家及以上称号的。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岗位报名。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焦作市教育局】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请于2014年6月20日至26日登陆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本人情况准备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焦作市201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自动生成)、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证明;在职在岗教师需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任教学科、工作经历;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和毕业时间证明(加盖学校院系及学生处公章)。报名材料在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
点击进入>>>2014年焦作市直招教考试报名入口<<<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至27日,地点为焦作市教育局(地址:焦作市丰收中路2369号),报考者需本人持报名材料参加焦作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初审,并进行信息采集。外地在职在岗教师可将报名材料寄至焦作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并提供本人电子照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笔试具体安排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报考人员需交考务费60元。
报名和资格初审结束后,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达不到3:1的,相应
核减招聘岗位;核减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退还考务费。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各科满分均为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教育理论1》+《教育理论2》。笔试时间另行安排。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所报岗位其他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计算。若选择参加笔试,则不享受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
(1)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的;
(2)获得教师节期间市级(为设区的市,含市级,下同)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
(3)获得市级以上名师称号的;
(4)获得教育教学方面市管专家及以上称号的。
3.参加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名额单列,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
4.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参加我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提供证书),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4年6月30日(截止当日17:30)向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705室)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报考者本人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焦作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等证件到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安排。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讲课内容考前随机抽签确定,按照所报岗位进行班级模拟授课。答辩由专家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方式对报考人员进行相关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各岗位确定的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考核,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各岗位考核过程中有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并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不得低于3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优惠政策
报考人员属于焦作市委组织部、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焦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焦作市财政局《关于焦作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焦人社〔2014〕137号)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的,按照规定引进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待遇严格按照《焦作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办法》中规定的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应聘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通过焦作市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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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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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教育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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