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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2016-10-08 10:50: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共6篇)2015—2016年学年学生资助情况2015—2016年学年学生资助情况塔城地区第二中学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情况说明:为了解决贫困学生读书难的问题,学校通过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团体、以及学校领导、学校教职工对学校贫困学生进行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教材教辅、其他代收费等方面的资助。资助总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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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年学年学生资助情况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第一篇

2015—2016年学年学生资助情况

塔城地区第二中学2015—2016学年学生资助情况说明:

为了解决贫困学生读书难的问题,学校通过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团体、以及学校领导、学校教职工对学校贫困学生进行学费、住宿费、伙食费、教材教辅、其他代收费等方面的资助。资助总金额为:44790元,受益人数达到35人,其中3名同学享受全额资助。

具体情况如下:

哈勒恒别克校长对胡尔曼别克·叶尔肯资助1600元伙食费;

工会对哈力木汉资助1000元伙食费;

领导木拉提分别对阿赛尔·阿依别克、吾孜木古丽·阿尔曼资助1600元伙食费; 爱心使团分别对胡安别克、阿依波塔·叶尔兰、桑哈尔、朱丽德孜·赛扣资助300元伙食费;

援建分别对阿赛尔·阿依别克、阿依沙拉·巴合达尔、达吾力江·加尔肯、吾孜木古丽·阿尔曼资助500元/学期;

塔拉普别克老师对阿赛尔·阿依别克资助其他费用从初一至今;

爱心“一元捐”分别对吾孜木古丽·阿尔曼、朱丽德孜·赛扣、桑哈尔、胡安别克、阿依沙拉、沃力加斯、马木尔江、阿合叶尔克资助300元;

其他学生也不同程度的受到学校方面的资助。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资助工作计划[1]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第二篇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资助工作

计划【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和南昌大学学生资助中心部署的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南昌大学共青学院关于规范国家三金评选和发放、推动资助促学风的工作要求(共院发【2015】8号)和南昌大学共青学院资助促学风工作考核办法(共院学字

【2015】4号)的精神,加强对建档学生的教育管理,形成竞争机制,建立具有我院特色的资助管理工作体系。 一、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培养受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积极引导学生开展“ 诚信、励志、感恩”教育,强化服务意识,确保每个建档学生特别是15级新生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和我院资助促学风建设考评内容。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和国家资助政策的学习,对受助学生集中进行培训,让同学们了解评选程序。

2、在新生入学教育阶段开展资助促学风建设学习考试。

二、建立具有竞争机制的“三金”评选及资助促学风管理体系,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氛围

进一步加大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尤其是国家“三金”评选工作,使经济困难学生对各项资助政策能有深入了解,做到了解办理程序,知晓政策的深刻含义,引导学生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用实际行动争取国家资助。

1、建立“三金”学生监督员,协助辅导员做好“三金”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2、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事迹报告会,推动资助促学风工作。

3、加强对学生资助委员会管理,发挥学生资助委员会在的积极作用。

三、做好贫困生建档调整和 国家三金评选发放工作

1、按照建档精准的工作目标,做好贫困生的建档调整工作。

2、根据评选要求做好我院国家三金评选发放等工作。

3、做好贫困生建档和国家三金评选发放等相关材料的审查保存工作。

四、根据上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落实有关特殊政策

接受省资助中心和南昌大学学生资助中心的领导,及时完成有关报表、材料的汇总、统计、报送工作,并及时请示汇报。根据形势发展、工作要求,做好诸如台风、地震、临时补助等特殊情况的特殊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五、本学期力争完成学生缴费100%工作目标

根据学工通知【2015】16号要求,今年老生缴费可采取银行电汇和到财务刷卡缴费两种形式。为确保班级学生按时缴费,做好学生8月28、29、30日集中刷卡缴费工作。

六、做好对各系学生资助工作的检查指导考评工作

1、通过学工秘书例会、辅导员培训会等形式提高学生资助管理队伍建设。

2、做好对各系资助工作考核,总结成绩,查找不足。

3、建立具有我院特色的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体系。

附:学生资助中心15-16学年第一学期主要工作安排

学生资助中心

2015.8.30

附:学生资助中心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主要工作安排

学工处资助中心 2015.8.30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处工作总结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第三篇

学生处

2016年12月31日

一.本学期完成的重要工作

(一)立德树人,践行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以国学为引导,以教育主题为依托,将教育和活动相结合。制定《山东现代学院关于立德树人 践行核心主义价值观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对传统文化的学习办法,及对于雷锋队的组织,通过学习、比赛、践行的形式展开,并将此方案和本学期的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本学期的主题教育活动包括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及实施方案,本学期全院共开展教育活动113项,传统文化比赛、践行活动共78项。

健全教育活动检查考核制度。根据教育活动检查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学生处制定了《山东现代学院学生活动量化考核细则(试行)》,并于11月1日开始试行,通过一个月的试行,针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此制度进行了修订,出台了《山东现代学院学生活动考核实施办法》并运用于对二级院系活动的检查评比中。此办法的制定提升了二级学院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同时规范了对二级学院活动的考核。 组织举办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墨韵丹青”山东现代学院书画展;“山东现代学院第一届国学知识竞赛”;“山东现代学院第二届棋艺大赛”;“志愿除雪暖人心活动”;“关爱儿童圣井幼儿园之行”;“迎冬至,送饺子”活动;“弘扬国学文化,展武术风采”武术交流会;“济南市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二)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充实学生课余生活

组织举办了“山东现代学院2015年迎新生文艺汇演”;“寻找无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添加声音”全国校园歌手山东现代学院校区选拔赛;“白羽飞扬,增强体质”山东现代学院羽毛球比赛;“山东现代学院第三届篮球比赛”;“历城区大学生足球联赛”;“热爱生命,远离烟草”禁烟宣传活动;“世界艾滋病日”红丝带心连心活动。针灸推拿社团开展“爱自承帆、跬步致远、与你同行、情暖校园”义务推拿活动;青年志愿者协会开展“卫生清扫美化校园活动”;书画协会开展“参观著名书画大家辛弃民驻济南美术馆书画展活动”、“参加济南大学书法交流会”。

(三)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提升辅导员素质,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本学期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学期初制定了辅导员培训计划表并按培训主题对辅导员开展培训工作。本学期为强化辅导员培训,使培训不流于形式,学生处制定了辅导员培训笔记评分标准,按照评分标准对辅导员的培训笔记进行评分,培训笔记作为辅导员培训到会情况的记录,同时每次培训笔记成绩纳入院系及辅导员绩效考核中。【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培训中期,为了了解、掌握辅导员的业务学习情况,由学生处组织对全体辅导员进行了业务考试,本次考试共有110人参加,其中最高分80分,最低分29分,70分以上共21人,60分以下共47人,通过数据反映辅导员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好,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下学期的辅导员培训中,业务培训仍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辅导员带班基本信息是学生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学生处每个月至少都会更新一次,确保辅导员带班信息的实时性、有效性,方便学生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学生值周活动有效落实

为进一步落实院长办公会的文件精神,使学生在校内得到锻炼,增强劳动意识,强化责任观念,本学期对2015级学生进行值周安排,制定了《山东现代学院学生劳动实践周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统一落实,2015年11月2日开始由护理学院首先安排学生值周,目前,护理学院、医学院的值周已全部结束,共涉及到32个班参与值周,12月31日本学期值周结束。

(五)学生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学期初,学生中存在着要求调整专业,如果不及时调整将会严重影响了正常教学秩序、学生的学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学生处协同教务处及时地进行了专业调整,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同时为了规范管理共组本学期制定了《学生到课率考核办法》、《学生处例会制度》两项新制度,对《院系绩效考核办法》、《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在学费催缴方面,通过各种方式督促学生交费,提高缴费率,截止到12.15日,在校生实际缴费率已达到99.80%,超额完成了学院规定的指标。

(六)顺利开展奖、勤、助、贷相关工作

转型升级传统助学项目。精心整合校内助学岗位,增加勤工俭学岗位设置,努力使每一名学有余力的贫困学子都能够通过自己的辛苦劳动来减轻经济负担, 进一步促进勤工俭学健康有序开展。

积极拓展新的助学项目。学院积极联系省委统战部,由中华职教社资助,我院积极开展“温暖工程助学行动”,帮助家庭贫困学子顺

利完成学业,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

(七)圆满完成了2015年新生的军训和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新生军训工作,及时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共军训新生7100余人,补训900余名。通过军训,增强了新生的国防意识、组织纪律性及团队精神。积极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5月份在全院进行了宣传动员,6月底选送200余名大学生上站体检,最后将我院31名优秀大学生送入了部队,无退兵,受到地方政府和部队的好评。

(八)安全教育工作再创佳绩

学生处自升本以来,更加重视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到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从本学期初,学生处就对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研究制定了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的《教育计划》,并狠抓了计划和制度的落实。一是根据安全工作的规律,及时制定了《学生安全教育计划》,狠抓了落实。二是及时查找安全隐患,有针对性的分专题进行教育,学生处及时下发了安全教育课件,各班级导员结合班级学生实际制定了PPT课件,利用班会定期教育,安全教育覆盖面99.5%,不留死角。三是及时签定了“三级安全责任书”,即学生处与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领导与辅导员、辅导员与学生,层层抓落实,使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四是及时与安全处搞好配合,组织各学院进行了消防演练及防震、防突发事件的训练等,使大学生熟悉、了解、掌握了防火常识和突发事件的自救流程,确保了安全演练、训练的效果。五是对发生发现的问题处理解决及时,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例如经管学院学生娄宗申在体育课摔倒后的抢救处理,再如建筑工程学院白血病患者管

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第四篇

[篇一: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我们天桃实验学校(中学部)地处南宁市中心地带,虽然近几年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大部分的家庭已经走向富裕,但仍有一部分家庭或因病或因意外等原因,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他们的子女在学习之余还要为上学的费用担忧,在学习、生活、心理上都面临巨大的压力。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健康,对他们进行经济上资助、心理上扶持、培养他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生活、学习的困难并最终顺利完成学业,是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一直以来,我校非常重视对困难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不断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资助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我校在学生资助工作方面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政教处牵头,各班班主任提供困难学生名单,最终由政教处全面负责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分管领导监督和检查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检查学生资助经费、学生资助工作经费以及学生资助工作人员配备的落实情况,监督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负责建立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和资助体制、建立家庭经济困学生档案。做好资助经费的统筹和分配,对各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名单与申请进行审核、认定,并及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评审领导组审定,认真收集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管理及扶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3、同时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由副组长具体组织,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并民主评议认定,及时向学生资助中心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4、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学生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同时,由班主任组织各班进行讨论,征求学生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二、建立、健全学生档案:

1、对所有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学生都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学生当地的民政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并且根据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制作了学生家庭情况汇总表,以供随时可以方便、快捷、准备的了解到学生家庭情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认定,有资助款项时可以及时、公平的进行评选。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生资助中心的要求,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及档次,公示结束后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平时坚持做到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的建议。

三、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学生资助中心的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学生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奖助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特殊学生群体,在巨大的经济压力面前,很容易产生自卑、攀比心理,容易产生严重的思想压力,甚至诱发心理障碍。因此,我们在创造条件解决他们的经济困难时,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怀他们的心理健康,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经济帮困是目标,精神解困才是最终目的。要教育经济困难学生树立自尊、自强、自信、自立的意识,自觉克服自卑意识;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注重经济困难学生挫折调节能力的培养;教育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教育他们树立诚信意识,要诚实做事、诚信为人,做到诚信生活、诚信学习、诚信就业;加强关爱教育,感恩教育。个人能力有大有小,但都可以尽力而为,培养他们良好的情操,善良的人性,高尚的道德品质,滴水之恩,涌泉回报,从个人抓起,使他们养成关爱弱者,助人为乐的品质。提高学生勤俭节约意识。现代学生勤俭意识越来越淡薄,花钱大手大脚,班主任要注意教育学生提高勤俭节约意识,争取做到“两个一”,与家长通一次电话,和学生谈一次心。

回顾本年度的学生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可以说贫困学生的资助与教育工作是所有学生工作者必须沉下心来好好思考,不断总结的一项工作,也是衡量学生工作质量的一个尺度,需要所有的人共同努力,让我们的学生“一个都不能少”!

[篇六: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近几年,随着我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也不断增加。这些学生入学后在学习、生活、心理上都面临巨大的压力。因此,我校非常重视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特别是20xx年秋季以来国家对普通高中实施了助学金发放政策,为学校教育的发展增添了动力。为保证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加强了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管理,完善了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各项制度,逐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相结合的资助体系。现将我校20xx年国家助学金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目前我校高中在校学生3800余人,20xx春享受资助的学生616人;20xx秋享受资助的学生730人。

2、20xx秋季享受资助的学生730人中:按户口分:农业户口652人,非农业户口78人;按年级分:高一年级241人,高二年级253人,高三年级236人。目前,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的730人的档案资料全部收缴齐全,助学金全部发放到位。

3、20xx年度我校事业收入(截至11月30日)730。45万元;校内各类资助363人,金额22。28万元;校内资助占事业收入的3。1%,符合上级规定。校内资助中,其中减免学费14人,0。81万元;特殊困难减免167人,17。87万元;奖学金72人,2。3万元。其他项目1xx人,1。3万元。

4、其他社会资助活动:

1)20xx暑期中央彩票基金大学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31人,省内21人,每人500元;省外xx人,每人xx00元;共计发放资金20500元。2)20xx秋中央彩票基金助学项目——-滋蕙计划,73人,每人2000元,共计14。6万元。

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学生资助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关于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始终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管理的重要位置上,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邵建波校长为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它行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了严谨的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学生助学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切实推进和落实国家助学金政策。

2、认真组织,求真务实,严格执行三级机构评议认定原则。由于普通高中只20%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所以在具体评审过程中,无论是校级领导,资助办公室人员还是班主任,必须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务实”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受助学生的评审工作。

我们多次召开了高中年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把宿州市教育局教民生20xx(15)号文件印发与每一位班主任,让班主任真正理解文件中每一句话的意义,每一步操作的程序。在会上我们明确要求,在会上我们明确要求,每一位班主任要按文件办事、按要求办事,除宣传方式外不允许创新、不允许变通。

班级操作由学生本人写助学金申请书,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材料,交班主任上报学校审核;学生材料上报学校资助办公室后,由资助办公室专人对上报学生基本情况进行调查落实;资助办公室审查完毕后上报学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专门开会研究。研究后上榜公示。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学生名单在班内和学校分别进行了为期5天和5个工作日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

3、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申请和审批程序

根据宿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首先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在学生和家长中中大力宣传,并把相应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印发给班主任,特别要求班主任老师积极宣传,让每一位学生都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资助,确保资助对象界定准确。其次,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身份证、户籍材料复印件(户籍原件班主任必须审核)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经班级评议小组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资助管理办公室对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批准,并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有关信息,上传至教育局民生办,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立专门资助档案。

4、严格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使用和统计管理

为确保国家助学金及时准确无误的发放到每位学生手中,我校配合上级部门和银行为受资助学生每人办理一张银行卡并叮嘱学生及时更改密码,妥善保管好银行卡和密码,要求学生把领取助学金的情况及时告知家长,确保助学金用在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上。同时告知家长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班费,助学金≠贷款。是不需要任何“好处费”的阳光政策。

为确保受资助学生及时足额的领取助学金,学校选派了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受助学生资助数据的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及时上报资助工作动态信息,使资助数据统计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重报情况出现。

5、切实落实校内资助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为了落实校内资助经费的使用,学校每学期均从教育事业收费中提取不低于3%的经费,用于在校学生的资助。校内资助范围广,资助形式多种多样。例如:每学期腾飞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特别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确保这部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学生手中,我校从未出现过用物品抵偿助学金情况,使品学兼优的学生得到奖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的补贴。

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惠及面广,信息量大。几年来,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扎实做好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

6、孤儿免学费工作:我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孤儿免学费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校长邵建波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其中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经审核,有李娜、张久莉、马传宗三位同学符合免学费条件。免学费、书本费、住宿费共计3290元。

7、中央彩票基金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资助工作:我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印发与张贴上级这一惠民政策。召开学校、资助办、年级组、班主任多层次的多次会议。共计资助31人,其中省内21人,每人500元;省外xx人,每人xx00元;共计发放资金20500元。

8、中央彩票基金滋蕙计划工作:我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与国家助学金工作同步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召开多层次的多次会议。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校内公示,共计资助73人,每人2000元;共计发放资金14。6万元。

9、学生资助工作百千万走访活动:为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惠民政策的影响力,广泛听取家长等群众意见,我们制定了<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百千万”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学校校级领导、中层领导、班主任均参与了走访活动,访问了xx多个家庭及学生。访后效果良好,提高群众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

20xx年学生资助工作,项目多、政策性强、要求严,由于时间紧,还要确保质量,所以仍感到有不少力不从心的问题。

1、档案归类方面:要求的内容多,项目细,且政策性强,所以助学金的工作量很大。由于工作人员都是兼职,难免在时间上、材料的细节上不出现纰漏。

2、学生资助系统的录入较为繁琐,特别是贫困生和校内资助的录入。因校内资助是在不断的发生着,这就要求资助系统也要同步更新,而使得其他的数据都要不断的调整,这个录入工作带来了不便。

3、国家助学金的比例偏低,造成部分班级(特别是实验班)供给矛盾突出。下次我们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向部分班级倾斜,以保证助学金工作的稳定开展。

4、由于高中学生有了一定的思想,在操作过程中,有极个别班级和同学出现拉票现象,给助学金的严肃性、政治性带来了新的冲击。下一次我们加强班级评议小组人员的培训与监督工作,确保助学金工作的公正进行。

四、下一步的打算

1、进一步完善校内资助工作。一是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尽快完善校内资助制度,是校内资助有制度可循,有原因可查,资助办公室有账目可记,会计室有专帐和分账统计。这样无论是学年度和自然年度都能够做到随要随查。

2、再一次细化20xx秋季助学金的纸质材料。逐一审核,做到不缺项,不错项。

3、加强资助宣传工作。把校内资助成才,爱心助学的行为发扬光大,旨以传递社会正能量,促进建设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

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第五篇

[篇一:公司领导班子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是关系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企业的兴旺发达。廉洁自律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行为规范,道德准则,工作标准。搞好廉洁自律活动,为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廉洁自律自查报告

一是要进行理想信念学习。学习党的十六精神和党的章程,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行使权利,尽职尽责办实事,全力以赴谋发展。二是要学习艰苦奋斗精神。学习“两个务必”,大庆光荣传统和铁人的“五种”精神,以纪念铁人诞辰八十周年为契机,

学生管理制度
2015学年至2016学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进行专项治理自查自改 第六篇

[篇一:大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文明学习,文明生活,做文明的大学生。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1、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上午上课时间不得开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学生管理制度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但不准谈情说爱。

五、卫生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的好习惯。

第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严禁购买小商小贩的东西;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周末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一小扫。

六、爱护公物制度

第二十二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冬天严禁生火,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七、考试制度

第二十六条未经家长同意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七条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

第二十八条开考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30分不得交卷,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前走廊上逗留,不得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脚步要快,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篇五: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为营造学校良好学风,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要求,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如下: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2、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3、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4、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学时计算。

5、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班主任认真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班主任每月向学生科报送一次考勤表,学生科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学生处出勤情况。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请各班级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做到手续齐全,遵章执行。

1、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不到学校上课,要求其监护人(家长或教练)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写好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离开学校,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写好请假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予以证实或证明。请假单由班主任保管、备案。

2、凡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同意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由班主任向学校教务(学生)处申报。

3、对于无正当理由随意不到校或对于不按规定手续请假的学生按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出校

①必须填写离校请假条。

②班主任必须与监护人(家长或教练)电话联系,取得同意。

③离校请假条上必须由该班的班主任同意请假签字并由监护人(家长或教练)补签意见。

④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需要有老师、教练陪同,并及时通报家长。

5、凡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6、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7、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教练及领导联系处理。

四、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网上注册。新生即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取得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

第四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应如实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六条课程成绩考核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修。

第八条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程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考查课学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性测验成绩(一学期进行2次)占60%,平时成绩占40%。

3、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第九条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一条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毕业鉴定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第三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或补考后合格的门数大于该学年所学课程总门数三分之二者,准予升级。学生升级后,不及格课程由学校安排在毕业前补考。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留级:

1、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三分之一者。

2、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不足两学期总门数的三分之一者,家长或本人要求留级者。

第四章转学

第十五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中等职业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学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学校学习,但能在其他学校学习者。

3、学生家庭居住地迁移。

4、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不满一学期。

2、毕业年级。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之间不予相互转学。

4、应退学或责令退学的学生。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4、学生因创业、就业、工学交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病休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行为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六章退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或责令退学:

1、因病休学期满,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严重疾病者。

3、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4、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两周(60学时)者。

5、考试作弊屡教不改或多次旷考,情节严重者。

6、在同一学年内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三分之一以上门数不及格,或学年所得学分低于规定学分三分之一者。

7、自愿要求退学且家长签字同意者。

8、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9、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必须责令退学者。

第二十二条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或责令退学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2、患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包括意外伤残)者,须由学生家长负责领回。

3、学校发给学生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退学学生,取消学籍,不能申请复学,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等,均应进行考勤。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对违犯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时限为:警告、严重警告不少于三个月;记过不少于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处分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处分学生,应实事求是,重在教育,并按照慎重和适当的原则进行。处理结果要同本人见面(开除学籍要通知家长),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要认真复查。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侵害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情节严重者。

4、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赌博、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者。

5、违反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及公共秩序情节极为严重者。

6、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仍无明显进步者。

第二十九条处分学生,须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并按下列权限审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须报主管副校长备案;留校查看由主管副校长批准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开除学籍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期满,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做出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学生管理部门研究,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分撤销后,有关处分材料和决定从本人档案中取出,由学校统一保存。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能撤销处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的,待处分期满有显著进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所在单位鉴定同意,报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批撤销其处分。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毕业鉴定合格,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毕业时仍有不及格课程或未达到规定学分总数,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两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毕业总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毕业证书为一次性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发,但经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可发给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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