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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2016-10-09 09:19:2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共7篇)保密工作规定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杂电司总〔2008〕213号关于印发《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部门、电厂、电站建设指挥部: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保密工作,提高保密工作水平,强化保密工作责任,保障国家和公司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保密工作明确要求》,供大家学习参考。

保密工作规定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第一篇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杂电司总〔2008〕213号

关于印发《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电厂、电站建设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保密工作,提高保密工作水

平,强化保密工作责任,保障国家和公司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反

映。

附件: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保密 制度 通知

四川华电杂谷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8年10月17日印发

附件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部涉密文件管理细则》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对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

第三条 保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保密工作机构在其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和当地政府保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

第二章 保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公司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本部和公司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集团公司和四川公司保密工作各项部署,建立健全公司保密工作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组

织公司保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二)定期分析研究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总结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拟订年度保密工作计划;

(三)确定公司保密重点部门、部位和重点人员;

(四)制订公司商业秘密范围、密级和期限,适时调整商业秘密的密级及范围;

(五)负责公司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及对外提供保密资料的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六)负责公司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

(七)对公司举办的有关涉密会议、活动等,制定和落实保密措施;

(八)及时报告公司失泄密事件,并配合集团公司、四川公司保密办做好处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项。

第六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总结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本部下属单位保密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起草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

(三)指导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建设,承办公司本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设中涉及保密事宜的具体事项;

(四)承办确定密级、变更密级、解密以及处理失泄密事件的具体事宜;

(五)负责公司本部对外提供保密资料的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六)指导有关部门落实重要会议的保密管理、出国出境前相关人员的保密教育;

(七)负责组织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涉密人员的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并负责具体实施;

(八)承办公司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保密范围、密级划分和保密期限

第七条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是指在工作中涉及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八条 公司涉密包括公司接收的国家秘密和公司工作中产生的商业秘密。公司本身不产生国家秘密,所涉及的国家秘密为接收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单位明确标识有秘密等级的公文,电报和资料。

第九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原则是: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第十条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秘密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按《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密范围及秘密事项》规定执行(见附件)。

保密工作三大管理基础知识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第二篇

保密工作三大管理基础知识

目前,保密工作处在尖锐复杂期、转型升级期、战略机遇期“三期叠加”,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直面挑战,迎难而上,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从观念、制度、管理和技术等方面改革创新,打造保密工作的升级版,坚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的保密战。

要持续攻坚克难,推进“三大管理”取得新突破。大力推进定密管理,做实这一源头性工作,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单位定密依据不完善、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抓紧研究建立解密工作机制,以抓解密促定密,逐步实现定密管理的精准化;应对信息化飞速发展的挑战,全面加强网络保密管理,提升保密科技抗衡能力,把主攻方向放在涉密网络防护上,统筹抓好非涉密网络内网管理和互联网保密监管;加快研究出台涉密人员管理意见,突出管住重点要害部位的涉密人员,管好核心涉密人员,继续大抓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保密常识教育,形成长效机制,正真筑牢保密思想防线。

要坚持“党管保密”和“依法保密”的有机统一,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保密工作。

一、定密管理知识

1、定密的基础知识

(1)基本概念: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依法确定、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的活动。a主体:国家机关、单位。b定密要依法进行。c包括秘密的确定、变更和解除三个部分。d三要素: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基本原则:坚持最小化、精准化;权责明确、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及时准确;即确保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3)职责:a明确自身定密权限;b建立健全相关制度;c定期开展定密培训;d定期开展定密检查;e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定密权

(1)类型:a法定的定密权,是依据保密法直接享有的权力。(省级及省级以上可以确定秘密级、机密级和绝密级,市级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b授予的定密权,通过定密授权获得的权力。

(2)原则:a以行业授权为主,区域授权为辅。b不得超出主管工作范围 c不得超出本机关的定密权限d不得转授e应当确有必要和最小化。

(3)方式:a主动授权,用于科研、生产或其他涉密情况。b依申请授权。符合条件:自身没有相应的等级定密权,机关单位经常产生国家秘密事项。

(4)依据:依据法律法规;结合有关保密事项范围进行。

(5)程序:a申请的提出(以书面形式)b申请的内容:定密权限、事项范围、授权期限以及申请的依据和理由。c授权机关对定密授权申请的审查。书面回复,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变更和撤销:应根据形势的变化或定密工作的实际需要,及时作出变更。

(7)备案:应当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不得不报、漏报或错报。

(8)监督:授权机关的监督,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

(9)其他情形:a派生国家秘密,遵照原密级。b提请上级机关定密。

3、定密责任人

(1)类型:a法定责任人,即单位负责人,不需履行确定程序b指定的,副职或主管领导(含科室负责人),由主要领导来确定。

(2)职责:a审核批准b作出决定(在保密期限内)c报请确定。

(3)承办人责任:负责具体处理、办理国家秘密事项的工作人员。纳入涉密人员管理,确保秘密安全。

4、定密依据

(1)保密事项范围:涉及国防、外交、科技、金融等90多个行业、领域中的国家秘密事项。

(2)制定、修订:a主体:国家保密局和中央有关机关b原则:突出行业、领域特点;确保准确,便于操作;与其他保密事项相互衔接;符合形式要求c程序:组织起草,征求意见,联合印发。

(3)禁止定密事项:a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b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c已经依法公开或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d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5、定密程序

(1)一般程序:文件起草,提出定密意见,审核,作出书面记录。

(2)主要内容:a密级,绝密,机密,秘密b期限,依据,具体形式,长期,计算方法c知悉范围:工作需要,最小化。

(3)变更:a条件:发生变化的,泄密的。b主体:“谁确定,谁变更,谁解除”c程序,d延长保密期限,e扩大知悉范围

(4)国家秘密的解除:a意义:符合国家秘密发展变化规律,有利于信息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节约保密资源。b方式:自行解密,提前解密c程序d解密与公开的关系,解密不等于公开,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e特殊情形:档案解密,机构撤销或合并。

(5)不明确事项和有争议的事项的定密程序:a不明确事项:自行拟定并报有关部门,保密部门10日内作出决定。b有争议事项:按最高密级和最长期限处理并报保密部门,保密部门10日内作出决定。

(6)秘密标志:时间,密级和保密期限,符合有关规定。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例如:秘密★1年

6、定密监督

(1)类型:自我监督,上级机关监督,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定密异议监督。

(2)方式和内容:定密工作检查,定密工作监督,定密统计工作,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开展定密核查。

7、法律责任

(1)机关单位责任:通报批评

(2)机关单位负责人责任:承担领导责任,通报批评或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3)有关人员责任:定密责任人和承办人

二、网络保密管理

1、涉密网络保密管理

(1)建设:涉密单位提出建设申请,自行建设。

(2)产品选择:国产的,由国家保密局审查备案的,公安机关批准的,密码机关批准的。

(3)网络测评:由市局会同省局审查。绝密级,每年1次,机密和秘密级,每两年1次。

(4)程序:提交申请,资料审查,现场考察,制定测评方案,现场检测,检测结果分析,专家评估,出具测评结论。

(5)防护:技术防护,用户身份鉴别,访问控制。

(6)措施:a知识技能培训,b签订保密承诺书,c统一配备,严格使用。d最小授权,严格管理。e严格信息输出管理f跟踪审计,综合分析。g病毒查杀,单项导入。h环境检测。i三员(系统管理员,安全保密员,安全审计员)持证上岗。j运行维护外包应选取有资质的单位。

(7)涉密网络发生变化或停止使用时,向上级有关机关报告。【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8)涉密网络信息交换:用单项导入设备或涉密U盘。

(9)严禁行为:不得接入互联网;不得插入普通U盘;不得复制涉密信息;不得违规设置口令;不得和普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等连接;不得和非涉密网络进行数据交换等。

2、非涉密网络

(1)管理要求:a内网:终端配置安全防护软件,IP地址与MAC地址绑定,禁止手动修订IP地址,与外网有物理隔离。一般为局域网,和互联网不连接。b外网:用逻辑隔离于互联网,一般为广域网,和互联网连接。

(2)严禁行为:不得处理、存储涉密信息;不得插入涉密U盘;不得和涉密网络或计算机有数据交换等。

三、涉密人员管理

1、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

以市委办公室为例:保密要害部门,机要局、秘书科,一般为内设机构。保密要害部位,文件柜、机房,一般为固定场所。

(1)确定与确认:a原则:内部确定,分级确认,最小化。b确定标准:要害部门,密级管理的事项多少。要害部位,是否是集中制作、存放的场所。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2)管理要求:铁门、铁窗、铁柜。监控、报警设备等。办公场所符合保密管理要求,技术防护要求,使用国产的。

(3)工作人员管理要求:不得将手机、打印机、照相机、录音机、录像机等带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等。

2、涉密人员管理

在涉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即为涉密人员。

(1)分类:核心、重要、一般

(2)上岗管理:任前审查,上岗培训,上岗保密承诺

(3)在岗管理:在岗教育培训,出境、从业限制,重大事项报告,在岗监督。【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4)离岗离职管理:涉密载体清退,签订保密承诺书,脱密期管理:核心,绝密级,3—5年;重要,机密级,2—3年;一般,秘密级,1—2年。

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第三篇

国谊宾馆安全保密规定

一、总体要求

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安全保密责任制度,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形成驻地警卫组和接待组监督指导、各部门分级负责的安全保密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追究;要在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基础上,关口前移,狠抓源头,加强对接待服务的过程控制,突出抓好员工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保密教育、制度和监督。

二、责任人及职责

各部门经理(主任)负责本部门员工安全保密工作的贯彻落实;宾馆安全行政保卫部是保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保密工作负有检查监督的责任;对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相关领导和个人将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

三、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不该捎带的不捎带;不在私人信件(电子邮件)中涉及会议内容;不在工作外的时间互相讨论会议信息;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有关会议材料。

(二)不得在会议室、餐厅及公共区域找代表或重要领导签字、合影。

(三)因工作关系与代表接触较多、有可能接触代表保密载体的员工是保密工作的重点对象;各部门要加强所属员工的保密意识、保密常识、保密纪律教育,使之自觉遵守安全保密守则。

(四)客房服务员不得单独进入代表房间。两人进入代表房间工作时要相互监督,不得翻看代表的文件资料。

(五)凡与会议有关的证件一律不允许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发现窃密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其离开驻地;严格按照大会要求,做好无线通讯干扰器等保密设备的使用工作。

因保密工作管理不善,致使密件丢失或失控,造成泄密的,必须依照保密法规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第四篇

[篇一:保密工作制度]

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保密工作制度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

工资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第五篇

[篇一: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工资保密制度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情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的良好氛围。公开的薪酬体系不仅告诉员工管理部门相信薪酬政策是公平的,而且薪酬公开的行为本身就可增加公平性,因为这样能够为员工提供对管理层进行检查的机会。

第四,公开的薪酬制度有利于组织内部的沟通,并有助于培养员工的信任感。我们知道,在实行保密薪酬制度的组织,从来也没有能够杜绝员工私下讨论薪酬的问题,而这种私下的讨论和交流得到的往往是错误的信息,或者是被别人欺骗,或者是自欺欺人,正是在这种员工之间的相互博弈过程中,错误的信息在组织内部传播,员工的信任感也消失殆尽。根据沟通理论,在组织中,正是因为正式沟通的渠道不畅才会导致非正式沟通的产生和盛行。由于没有正式的沟通渠道,只好“曲线救国”,于是小道消息也就油然而生了。非正式沟通的目的往往不是传达信息,而是表达沟通者的感情,于是小道消息自然带有沟通者的主观色彩,很难保证其客观真实性。薪酬制度的保密性和竞争性在组织中为小道消息的产生和延续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果不提供一个公开的、正式的沟通渠道,小道消息会一直持续下去。如果组织能够公开薪酬制度这样敏感的问题,不仅开辟了一个正式公开的沟通渠道,同时也使员工相信组织在其他不太敏感的问题上也是值得信任的。公开讨论薪酬往往使员工比在薪酬保密制度下的猜疑和焦虑状态产生更高的满意度。另外,如果一个组织的薪酬体系是公平和公正的,收入公开会提高员工对收入和收入差距的满意度。

第五,保密的薪酬制度会让管理者在工资分配中用个人好恶来替代绩效标准,从而产生更大的不公平。组织应奖励高绩效者而不是其他“高明”的政治手腕,所以公开的薪酬制度可以防止管理者不合理的控制和权利的滥用。当组织的每个成员的薪酬水平和变化成为公众常识时,群众的眼睛是对公司管理最好的监督。

最后,员工应该拥有足够的知情权。员工的知情权应该与其隐私权相平衡,在员工为组织付出自己努力的同时,有权利了解组织中其他人收入,因为员工只有通过比较才能获得自己是否被公平对待的信息。

既然种种理由支持了薪酬制度的公开化,那么是不是薪酬制度一定要公开呢?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企业热衷于采取保密的薪酬制度呢?

首先,这些企业内部的许多工作的绩效是难以衡量的。组织内部的许多工作由于种种因素很难来衡量个人的工作业绩,如不同销售区域的经理,由于当地消费水平、消费倾向、销售基础的差异,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的销售额,而这并不能反映他们的个人业绩和努力。另外,绩效的差异常常由体制造成,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组织经常是奖励环境而不是绩效,这相当于由于天气好而奖励气象预报员。保密的薪酬制度可以回避这个敏感问题。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在薪酬制度(尤其是操作层和技术层)基本公开的情况下,对一些业绩难以衡量的工作的工资进行保密。

其次,如果业绩评估体系本身不科学,会把不科学的因素引入到薪酬体系当中,当这种不科学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时,公开薪酬制度对于公平性的改善有害无益。因此,一个公平公开的薪酬制度首先要求有一个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的支持,否则,薪酬还是保密为妙。

第三,许多员工希望他们的工资是保密的。讨论自己的确切收入就会像给陌生人描述自己的私生活一样不舒服,特别是收入低和绩效低的员工,公开的薪酬会使他们难堪,而且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员工占很大比例,任何组织都难以对他们的存在无动于衷。员工享有隐私权,这似乎包括为他们的收入保密。

最后,保密的薪酬制度可以给管理者在收入管理中更大的自由度。因为他们不必对所有的工资差异作出解释。公开的薪酬制度会使管理者趋向于将工资差距最小化,更平均地分配收入。但现实不是这样,员工的绩效并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倾向于正态分布,因此工资收人的差距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让管理层减少麻烦,心安理得,薪酬保密制度是一个有效途径。特别是对于工资差距非常大的企业,保密的薪酬制度往往是管理上的一个法宝,因此也就不奇怪为什么众多的企业选择了保密的薪酬制度。

在我国,薪酬制度是公开还是保密,还要考虑中国企业的特殊性。首先,中国人的封建意识,以及小农平均主义的意识很强烈,大家更习惯于“大锅饭”,同时长期儒家思想的熏陶,导致了中国人“好面子”的特点,不习惯公开接受收入的差距。其次,中国企业的薪酬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好,常常难以给员工稳定的期望,薪酬保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员工由于过高期望而带来的不稳定。此外,中国企业大多处于改革和创业阶段,难以保证薪酬制度的稳定性,薪酬体系变化比较大。为防止企业难以承受由于薪酬体系变化带来的风险,许多企业选择了保密的薪酬制度。

总体来说,保密的薪酬制度在薪酬管理实践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但它仅仅是回避了一些问题,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才是大方向。

[篇五:企业为什么要实行工资保密制度]

在当前不少企业对内部员工的工资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从人力资源管理学上保密工资制度的利与弊各有各的理。

有赞同实行工资保密制度的主要理由有:

1、它能保护公司的关键人才。对于那些相对高薪的员工,如果他的工资被公开,有可能受到同事的排挤和刁难。

2、它能减少内部矛盾与摩擦。同事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往往被工资搞得变了味儿——“他怎么比我多了50元?”实行“工资保密”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即使同事之间“不经意”了解到双方的工资差异,由于在原则上还是“保密”,大家可以装糊涂,比相互间挑明要好得多。

3、它能减少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薪资透明带来的攀比心理,和员工内部矛盾的摩擦,直接带来企业的内耗,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同时,薪酬制度保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员工由于过高期望而带来的不稳定,和排解企业由于薪酬体系变化或调整员工薪资结构带来的风险。

薪资的保密制度来源于企业间的竞争,特别是人才的竞争。当然薪资的保密有利也有弊。

其利在于:

1、薪资是企业的一种资源,在市场竞争中应该受到保护。不同企业间薪资保密是可以起到恶意竞争的局面;

2、员工个人的薪资保密是个人的隐私。我们均知道隐私权问题最早来自于外国。外企或合资企业均强调薪资保密。是为了保障员工之间合理竞争拿薪,避免优秀员工受到同事的妒忌,形成不良气氛。

弊端在于:薪资的保密首先从制度上为不公平合法化找到了外衣。你永远 不知道别人的收支,这样腐败就制度化了。

然有反对者则认为:

1、实行保密制度不能让员工明确自己个人发展目标。现存有不少人离职是因为个人发展空间受限,待遇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值,但如果员工在选择企业时,可以明确地知道他将来的发展方向和所得报酬,就可以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即为企业节省招聘成本,也为员工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2、实行保密制度不能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在薪酬保密制度下,老板在为"花了钱",给员工加薪了,可是总得不到正面的激励作用而在苦恼,而员工又在抱怨付出努力没有得到公平的回报而埋怨。员工心中缺乏一个客观公正的尺度去衡量付出和所得之间的公正性。

3、实行保密制度难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若薪酬制度透明可体现了不同岗位的价值大小,明确了员工的职务体系和职业生涯发展方向。这样也更直接地将公司核心的企业文化、薪酬理念告诉员工,使内部沟通更为有效,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误传、谣传,使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距离更近,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感,提高了员工的满意度。

我国不少企业实行工资保密制度是在借鉴西方国家保密工资制,但笔者认为不少在实施过程中有所异化,针对一些现象,笔者则从法律的角色与大家来共同探讨工资保密制度的是与非。

首先,笔者认为工资进行保密在管理上有其一定的实践性的积极意义,且对工资进行保密也有其法律渊源——-公民隐私权的保障。笔者也认为个人的工资情况确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对其员工的工资不公布、不被他人所知是对员工个人隐私的保障。但保障个人的隐私权应建立在不侵犯其它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否定它不是对隐私权的保障,而是对隐私权的异化。

一、工资保密不能以剥夺员工的知情权为前提。

在我国不少企业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对员工所谓的隐私权保护,其实是用人单位进行威权管理的幌子。如签收工资条时,员工看到的是一张非常简单的“工资单”,上面不写任何项目;或盖住具体组成项目,让员工签字后单子就被收回;或根本没有员工签收的程序,用人单位直接将工资存入员工存折或卡内,也往往不给员工工资清单,如此员工根本不知道工资的具体项目。而了解工资的组成对员工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它可让员工明确自己的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多少金额、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金额是多少、加班费的计算、病假等各种假期的扣除计算等情况。这是员工知悉自己权益是否受损的最直接,最实质的相关材料。为此第xx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工资清单”。赋予劳动者对本人工资的知情权。可见以上情形明显是违反了该条例,严重侵权了员工的知情权。

二、笔者认为工资保密应限于保障员工工资不被他人所知悉的方面,而对其工资发放的程序应当建立在以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根本不让员工所知悉,这导致其员工根本不知自己的工资是怎么得来。那这样的规定合法吗?笔者认为:不合法!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薪酬制度作为用人单位涉及到员工的根本利益的基本制度应当公示于全体员工,以体现法治下的公平、公开、公正性。且第七条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故现在不少用人单位的类似做法,是与劳动法律、法规严重相悖的。

还有不少用人单位制度规定:若员工出现泄露自己的工资情况,用人单位动则罚款或处分,甚至可能会导致被解雇。笔者认为类似这种规定更加严重违法。因为需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工资保密制度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而上述情况是该员工本人自身将工资情况告知他人,其本人的工资情况是其本人的个人信息,做为公民他完全有权处分自己信息,故不存在用人单位为员工保护隐私权的问题。那用人单位处罚该员工的法律依据又从何来呢?另当前我国已进入信息时代,生活的环境越来越透明化。在这种环境下,让员工对自己的工资“沉默”,也无多少现实意义。

保密工作计划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第六篇

[篇一:保密管理工作计划]

2011年保密工作计划公司2011年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技术创新、促进持续发展”的经营方针为指导,以实施技术创新为重点,开展本年度的经营工作。公司保密办将始终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经营方针,根据公司保密委员会今年的工作要求,认真执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坚持“一手抓业务项目,一手抓保密管理”切实做好本年度的保密工作;着重围绕提高信息化条件下保密管理能力,突出加强技术手段、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队伍建设,完成上级保密机关和公司保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加强对新<保密法>的学习和宣传,深刻体会新<保密法>的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保密法>的要求;做好保密资格认证复查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严格、规范的保密管理工作来迎接保密资格认证复查,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程序,提高保密管理工作水平,

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工作明确要求 第七篇

[篇一: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是指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

一、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二、特殊场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特殊场所部位主要是指军事禁区和不对外开放的其他涉密场所和部位。军事禁区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中,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保密管理制度。其他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则由其主管机关制定或与有关的保密工作部门共同商定。由于军事禁区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划定的,因而其对外开放及扩大开放范围,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三、哪些部门、部位应该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机关、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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