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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

2015-12-19 00:05:2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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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一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试题》

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考试

部门/车间: 姓名: 得分:

一、解释题:(每题3分共计12分)

1、纠正措施:为消除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或其它不希望情况发生的原因,以防止再次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2、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不符合或其它潜在不希望发生情况的原因,以防止其发生所采取的措施。

3、显著性不合格:指现在已经发生的可知道的产品质量、交付、服务等不合格的情况。

4、潜伏性不合格:指现在尚未发生,但有趋势或迹象预期将发生的产品质量、交付、服务等不合格。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计48分)

1、品控部负责显著性和潜在性不合格、不符合事项的原因分析及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

2、管理者代表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审查核准,负责显著性和潜在性不合格、不符合事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结果评审;

3、品控部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效果追踪与确认。

4、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

5、责任单位根据调查和原因分析的结果在“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上提出纠正措施,并将其呈报品控部审批。

6、品控部根据责任部门完成的纠正措施进行审批,审批无效的由责任部门重新进行原因分析与检讨,审核有效的则要求责任部门进行执行。

7、重大的纠正措施的审批由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进行。

8、品控部根据责任部门对纠正措施的实施和执行状况进行追踪和效果验证及确认,并将验证和确认的结果记录在 “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上,并对其进行存档列管,以便日后追溯及查核。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2分)

1、进货检验和试验的供应商每次有严重质量不合格时,需针对其不合格、不符合事项进行纠正措施。 ( × )

2、进货检验和试验时,出现严重缺陷、致命缺陷或批量质量不合格时需针对其不合格、不符合事项进行纠正措施。 ( √ )

3、每月供方交付绩效统计,其交付合格率、交付及时率及超额运费超过规定指标时,需针对其不合格、不符合事项进行纠正措施。 ( √ )

4、各车间工序检验和试验或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废品率、不合格品率超出月计划指标时,或

出现整批(大量)不合格、返工/返修、报废时,需针对其不合格、不符合事项进行纠正措施。

( √ )

5、只有与本公司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交付、服务等有关环节的显著性的不合格或不符合时, 需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 × )

6、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出现某一重要特性、关键特性不合格时,需针对其不合格、不符合事项进行纠正措施。 ( √ )

7、每次顾客抱怨、投诉或出货产品被顾客退货时,需针对其不合格、不符合事项进行纠正措施。

( √ )

8、每次公司内部质量审核、过程审核和产品审核所审核出的不符合项目或内容时,需针对其不合格、不符合事项进行纠正措施。 ( √ )

9、纠正措施的评审可以以集中开会检讨的方式进行,也可以传递会签的方式进行。 ( √ )

10、对已发生并纠正和预防过的不合格事项或产品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只能对该产品采取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来消除其过程或产品中存在的不合格原因。 ( × )

11、品控部在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时应尽可能采用防错的方法(如:改进工艺、制作固定或专用工装或采用报警装置等等),将其利用到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过程中,其防错方法的使用程度应与问题的大小和遭遇的风险程度相适应。 ( √ )

三、问答题(共18分)

1、简述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和执行步骤?(7分)

答:1、不合格评审;2、不合格项目、内容的调查和原因分析3、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4、纠正

与预防措施的审批;5、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和执行;6、实施和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后的效

果验证和确认;7、结案/标准化。

2、实施和执行纠正措施后的效果验证和确认的两种结果及其处理方式?(8分)

答:经效果验证和确认无效的,由品控部再开具 “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知会责任部门(2分),

由其重新进行调查和原因分析及检讨(2分),并重新提出纠正措施直至此异常或问题得到

有效解决与处理(2分);经效果验证和确认有效的,且有达到预期的指标或目标时,则由

品控部通知责任单位进行结案或品控部将其标准化(2分)。

3、纠正与预防措施的相关表单有哪些?(3分)

答:【8D报告】(顾客有要求时)、【供方整改通知单】、【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二
《不合格事项处理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要求通知

下面是从质量管理体系中摘取的对不合格品控制的相关要求,各车间管理人员进行学习,今后再发现不合格事项要填写不合格品控制记录。 生产办负责对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进行管理。所有“不合格报告单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处理单”均从生产办领取。生产办对所有纠正记录进行编号,编号规则JZ-车间-年份-序号,如合成车间为:JZ-HC-2013-001。 各车间在接到或填写不合格品控制处理单后,要先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原因,并制定有效的纠正或预防措施,通过实施验证能防止不合格品再次发生后,把原始不合格品处理单送到生产办存档。

一、质量手册相关要求

8.3 不合格品控制

本公司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从而保证和提高产品的质量。

8.3.1 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

经检验确定未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检验员必须在检验报告上标明“不合格”,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并在不合格品上悬挂“不合格”标识,同时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负责人。 不合格品应隔离存放,并做好状态标识,防止不合格品在未做出处理前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8.3.2 外购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置

经确定不合格的外购物资,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材料科负责与供方联系退货。

经确定不合格的外购物资,做出“让步接收、挑选使用、降级使用或改作他用”的必须按规定进行审批。

8.3.3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根据不合格品对产品质量、寿命和生产工序的影响程度,划分为A、B、C三级。 检验人员的主管领导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评审、分类,并按

权限决定处置意见。

检验人员必须进行资格确认,并能独立行使职权。如果改变其评审结论,须由上一级负责人签署书面意见。

不合格品评审后的处置意见有四类:

a) 进行返工,以满足规定要求;

b) 让步接收或降级(有时可附加返修要求);

c) 报废或退货;

d) 在产品交付后或使用后出现的不合格,组织要采取与不合格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 评审后提出的处置意见,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时做好评审记录。当对不合格成品做出让步接收、降级时必须与顾客沟通,得到批准后方可处置。同时应记录下不合格和返修情况,以说明不合格品的实际情况。当有规定时,还须向最终使用者、执法机构或其他机构报告。

经返工的产品必须重新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或转序。

8.3.4 已交付顾客及投入使用的不合格品,由销售科组织有关人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处理。以上内容详见CR/CX-17《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5 改进

本节规定了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持续改进的策划、实施、评价等要求。

8.5.1 持续改进

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应策划和管理持续改进所必要的过程。

8.5.1.1 持续改进的目的

持续地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确保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得以实现。

8.5.1.2 持续改进的分类与项目

a) 持续改进贯穿于过程之中,分为日常的改进活动(如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和重大的、长远的改进项目(如对现有过程和产品的更改以及资源的需求);

b) 通过质量方针、目标、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活动实现日常的改进,并提出改进项目,以促进体系的持续改进。

8.5.1.3 改进项目的策划与管理

a) 确定改进项目的目标和总体要求,在公司内营造一个激励改进的氛围和环境; b) 分析现有过程的状况,确定改进项目的方案;

c) 通过数据分析、内审、纠正措施/预防措施以及管理评审等活动寻找改进机会,确定改进项目;

d) 做出适当的改进活动安排,实现改进目标;

e) 评价改进实施效果。

8.5.2 纠正措施

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符合再发生。各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应与所发生的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对严重的和多次重复发生的不符合应采取就地纠正措施。

8.5.2.1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投诉)

a) 不合格范围涉及产品、过程和体系不合格;

b) 区分不合格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包括顾客满意程度);

c) 不合格信息来源(如顾客投诉、不合格报告、审核和评审报告、数据分析和输出、顾客满意程度、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的结果等)。

8.5.2.2 确定不合格原因

问题发生的责任部门分析不符合产生的原因,应充分从人、机、料、法、环等因素分析原因。

8.5.2.3 确定和实施所需的纠正措施

a) 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原因,制订纠正措施,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纠正措施;

b) 责任部门实施所需的纠正措施并对实施进行监控,以确保其有效性,减少可能的风险。

8.5.2.4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包括:

a) 信息来源记录;

b) 原因分析;

c) 实施及结果记录。

8.5.2.5 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a) 企管办对纠正措施进行跟踪、检查、验证;

b) 对每项措施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审,评审其能否防止类似的不合格再发生;

c) 经验证有效的纠正措施应纳入文件,文件的修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8.5.2.6 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由实施部门分别保存。

以上详见CR/CX-19《纠正措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8.5.3 预防措施

采取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其发生。预防措施应形成文件。采取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8.5.3.1 确定潜在不合格及其原因

信息来源包括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市场分析、自我评价结果,操作失控发出的早期报警。

8.5.3.2评价防止不合格发生的需求

各部门积极利用各种信息来源,发现潜在的不符合,评价其发生不符合的可能性。

8.5.3.3 确定并实施所需的预防措施

a) 责任部门确定需采取的预防措施,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b) 在实施过程中,企管办要对预防措施进行监控以确保其有效。

8.5.3.4记录所采取预防措施的结果(其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方案、实施结果及跟踪、检查验证记录)

8.5.3.5企管办应评审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企管办负责评价预防措施的完成情况,以及结果达到预定要求的程度。重大措施应提交管理评审。

8.5.3.6经验证有效的预防措施应纳入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修改相应的文件。

以上详见CR/CX-19《纠正措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二、程序文件相关要求

CR/CX-16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生产用原材料、生产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进货和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3.2 检验科负责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4 工作程序

4.1技术部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检验规程》,明确检测点、检测频率、抽样方案、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判别依据、使用的检测装置等。

4.2进货验证

4.2.1对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实施进货验证。

4.2.2检验员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物资验收单》:

a) 库管员对验证记录判为合格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b) 验证不合格的,检验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2进货产品的验证方式

验证方式包括检验、测量、观察、工艺验证与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等方式,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中规定的物资重要程度采取不同的验证方式。

4.3半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4.3.1过程检验

对设置检验点的工序,加工后将产品放在等检区,检验员依据《检验规程》进行检验,填写《检验记录》并签字或盖章。合格品转入下一工序;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2互检

下道工序操作者应对上道工序转来的产品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3.3半成品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时,检验员应马上通知操作者注意加强控制或停机检查;并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4成品的监视和测量

4.4.1检验员依据《检验规程》进行成品的监视和测量,并填写《物资验收单》。检验合格的签发《入库通知单》,进行包装入库,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办理。

4.4.2除非得到总经理批准,适宜时得到顾客批准,否则在所有规定检验活动完成之前,不得放行或交付产品。因顾客批准而放行产品时应考虑:

a) 该放行或交付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b) 这种特例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满足顾客的要求。

4.5监视和测量记录

4.5.1监视和测量记录应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规定标准通过了监视和测量,应有检验员或放行者的签字或盖章。

4.5.2监视和测量记录由检验部门保存。

5 相关文件

5.1《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5.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5.3《检验规程》

6 记录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三
《不合格项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四
《不合格品处置负责人、职责及权》

泰州市琼花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处置负责人、职责及权限

1、 现明确杨荣山总检为不合格品处置负责人。

2、 职责及权限:负责采购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的判定、标识和记录,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3、 程序:

(1)进货不合格品,按照《进货检验规范》作出判定,及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贴上“不合格品”标签,移放“不合格品区”隔离。书面通知相关供应单位作退换货处理。

(2)经确认对生产中不合格品物料,填写“不合格评审处置单”,采用返工、改制、报废等方法。返工、改制由责任制造部门安排,须经复检合格方可转序,对报废品送废品库隔离。

(3)最终产品确认不合格品,出具“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在实物上施加“不合格”标志,采用返工、改制和报废的方法,返工、改制由责任制造部门安排。经复检合格方可出公司,报废产品送废品库隔离。

(4)产品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会同销售部门与客户联系,进行复检、分析,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发生。

(5) 按月对各类产品不合格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编制“不合格品统计报表”,报相关部门,为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泰州市琼花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五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一 目的 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 职责

3.1 本程序由品管科科管管理

3.2 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 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4 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 评审、记录

4.1.1 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

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 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 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4.3.3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

4.3.4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

4.3.5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

4.3.6已经外销不合格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3.7对于制度制定不合理、执行情况不好或有差错等工作不合格,对此类不合格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五 纠正和预防措施

质量负责部门根据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的严重程度,确定实施纠正和纠正措施。

5.1纠正措施,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5.2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5.3走访或与顾客座谈,结果对产品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5.4收到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5.5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5.6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5.7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5.8质量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5.9质量负责部门负责对数据分析发现的不合格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

5.10责任部门负责人对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措施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并确定原因和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

5.11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提出的纠正措施进行评价并确定所采取的措施。

5.12责任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评价后的纠正措施。

5.13经理组织项目质量负责部门对责任部门实施的纠正措施效果进行验证。

5.14经理负责将纠正措施实施效果提交管理部门进行评审。

5.15质量负责部门保持记录。

六 其它

6.1 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执行上述程序。

6.2 若客户要求使用不合格成品时,必须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形成书面接受文件,需要时右供销科向客户说明情况,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标识和记录。

七 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淄博市新大化工有限公司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六
《不合格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详细)》

~~~~~~~有限公司文件

~~字(2012)第~号

~~~~~~~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及处理流程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不合格品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增强顾客满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对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予以修订。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设计制造服务全过程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

处置、票据流转、废品补料、不合格品处罚及质量索赔。

三、不合格品的分类和处理方式

(一)不合格品分类

根据不合格品的质量特性,将不合格品分为三类:

1、返工或返修品;

2、回用品(让步接收品);

3、废品(包括工废品、工废改作他用品、料废品)。

(二)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分为以下三种:

1、纠正。主要包括:

①返工:返工指一个过程,它可以完全消除不合格,并

使质量特性完全符合要求。返工由检验人员决定,不必提交《不合格品处理单》评审。

②返修:通过修理不能完全消除不合格品,而只能减轻不合格品的程度,使其尚能达到基本满足使用要求而被接收的目的。

③降级:为使不合格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

2、回用(让步接收)。回用指不需返工和返修而直接使用或另行配制相关零部件后使用。回用品指产品不合格,但其不符合的项目和指标对产品的性能、寿命、安全性、可靠性、互换性及产品正常使用均无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引起顾客提出申诉、索赔而准予放行的不合格品。

3、报废。不合格品经确认无法返工、返修或回用,或虽可

返工返修但费用过大、不经济的均按废品处理。废品分工废品和料废品。工废品根据生产情况和技术要求可改为其他产品零件的,应予改作他用。属供方产品、加工件废品或原材料料废的,应予以拒收、退货或办理索赔事宜。

四、不合格品管理

(一)、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审批

对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审批依据CY/QP2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涉及到技术问题的,由技术中心经理评审。对于批量较大、大型关键件或各单位有争议的,需报请技术副总经理仲裁。各相关单位应在当天完成对不合格品的评审。

(二)、不合格品的标识、处置和票据流转

1、各部门(车间)应划分明显的隔离区和废品区。

2、检验员和责任部门(车间)依据CY/QP20《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和CY/QP2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在当天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和处置。统计员负责及时对隔离区和废品区内的废品进行清理,移送到相应库房。

3、检验员对发现的不合格品依据相关规定开据《不合格品

处理单》一式四联,经审批后由质量管理员负责发送到相关部门(车间)。第一联存根,由质控部留存;第二联责任部门,交相关部门(车间)统计员,作为不合格品统计、费用核算、退货、索赔等依据;第三联质检,交检验员保存;第四联制造中心,作为补料的凭据(活塞杆需加厚镀层的交电镀车间)。

4、经评审签批为工废的零部件,责任部门(车间)负责从

隔离区移送到废品区。签批的工废品改作他用的,由责任部门(车间)负责组织改作他用。签批为原材料料废或外购件、外委件废品的分别由物流中心采购人员、制造中心外委人员办理退货或索赔事宜,质控部监督执行。

5、经评审签批为配作零部件回用的,质量管理员依据《不

合格品处理单》填写《配作质量跟踪单》一式四联。陈述其原因及配作方法后,下发至相关部门(车间),检验员负责做好配作标识并进行跟踪。第一联存根,由质控部留存;第二联由检验员保存;第三联执行部门,负责配作零部件;第四联责任部门保存。

6、经评审签批为返修的零部件,检验员依据《不合格处理

单》填写《返修单》交质控部质量管理员发放到相关责任部门(车间),由相关责任部门(车间)负责返修,如需其他车间协助的,由制造中心另行安排。

7、返工或返修后必须重新办理交检手续,经检验合格方可

转序或入库,经检验确认仍不合格的按不合格品相关程序重新处理。

8、装配过程中发生零部件需要修理的,检验人员必须开据

《返修单》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不合格品处罚方法

(一)、责任部门(车间)统计员负责依据《不合格品处理单》核算不合格品费用,填写《不合格品费用统计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交由质控部质量管理员汇总报人力资源部劳资员行使不合格品处罚事宜。

(二)、不合格品处罚内容包括:工废、工废改作他用、配

作和加厚镀层的产品。

1、工废品不计本工序加工工时,责任者承担工废费用或工

废改制费用。

工废费用=原材料费+所有发生工序工时×单位工时定额; 工废改制费用=工废费用-改制后产品原材料费;

2、配作的零部件不计本工序加工工时,责任者承担配作费用。

配作费用=需配作零部件的原材料费+发生工序工时×单位工时定额;

3、加厚镀层的产品不计本工序加工工时,责任者承担加镀费用。

加镀费用=镀铬单价×加镀单边尺寸×加镀面积。

4、返工和返修品不计本工序加工工时,责任部门(车间)统计员负责扣除责任者返修工时,返修合格后由修理人员记修理工时。

5、回用品不计本工序加工工时,责任者不承担任何费用。

6、加工过程中发现料废的零部件,本工序的加工工时计付50%,本工序之前的加工工时全额计付。

7、发生变幅和伸缩油缸的杆、筒工废和加厚镀层的,责任者承担全部费用的30%。

(三)、单位工时定额单价等按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有效文件执行,材料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按技术中心制定的有效文件执行,原材料价格由财务部提供,外购件、外委件价格由相应采购人员提供,加镀面积由电镀车间提供。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七
《不合格品处置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职责

3.1 品控部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和处理后的复检,并归口管理不合格品的处理工作。

3.2 副总经理负责对不合格品作处置决定。

3.3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4 车间和相关部门实施对不合格品的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经检验判定的批量不合格,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特性和卫生技术指标的产品;

b)一般不合格:经检验判定,偶然出现个别或少量的不合格品或不影响产品质量特性的产品。

4.2 进货不合格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可采用让步接收、退货、换货或作价处理等。

4.2.1 经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仓库保管员将其放置于不合格

品区,并在产品堆放处实施“不合格”标签或标牌标识。由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报副总经理作出处置意见,属于严重不合格品应由生产部组织进行评审,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品控部将《不合格品处置报告》转到市场营销部,由市场营销部按处置决定实施处置。

a)对严重不合格品可采用换货或退货处理或作价处理。

b)一般不合格品可采用让步接收、换货或退货处理。若实施让步接收处理时,由仓库保管员依据副总经理批准的处置决定,在原不合格标签或标牌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生产线使用。c)让步接收的产品投入生产后,车间应严格工艺纪律,加强工艺操作,生产部应加强监督检查,若发现生产的产品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品控部,生产部应重新组织进行评审并作出处置决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2 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采购产品,经品控部确认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 不合格过程产品、成品的识别和处理处理方式有让步接收、返工、降级、报废等。

4.3.1 对于检验员判定的一般不合格品,生产部接到检验报告后应组织操作者按《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的规定实施处理;经检验判定为严重不合格的产品,《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处置决定后,方可实施相应的处置。经处置后的产品必须通知品控部重新检验,经检验仍不合格者由品控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经副总经理批准后进行相应的处理。a)让步接收后,检验员在检验记录上注明“让步接收“,转至下道工序。只有产品虽不符合要求,但不影响下道工序加工后的产品质量时,才能办理让步接收,但让步接收应经过总经理批准。成品不允许实

施让步接收。

b)报废产品由仓库保管员放置于废品区统一处理。

4.3.2 检验员检验判定的严重不合格品,必须先通知操作人员及时调整生产工艺条件,停止将不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之后填写《不合格品处置报告》报副总经理作出初步处置决定(如对不合格品实施隔离、标识等),并将决定口头通知责任部门按处置要求处置。然后通知生产部召开不合格品处理评审会议,对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依据原因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如报废、降级或返工处置等。

4.3.3 发生严重不合格品之后,品控部应对随后生产过程生产工艺技术调整后的产品加大监督检验的频次,待产品质量稳定后方可按正常要求实施检验。

4.3.4 返工处置后的产品品控部应进行复检。经检验的不合格品应按前述的处置程序进行处置。

4.4 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对于已经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重大质量事故对待,除执行4.3条款有关规定外,生产部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应依据不合格的程度及给顾客造成的影响程度,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

5 引用文件

5.1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棉籽检验记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2 《质量过程控制通知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3 《成品油检验报告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4 《棉粕检验报告单》(见《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5 《不合格品处置报告》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八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本表由监理单位填写。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填写说明与依据

一、填写要点

1、本表由下达方填写,整改方填报整改结果。本表也适用于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工作。

2、“使你单位在——发生”栏填写不合格项发生的具体部位。

3、“发生严重□/一般□不合格项”此栏“项”一般指检验批项目的条目;“严重”是指检验批主控项目不合格情况;“一般”是指检验批一般项目不合格情况。当发生严重不合格项时,在“严重”选择框处划勾;当发生一般不合格项时,在“一般”先择框处划勾。

4、“具体情况”栏由监理单位签发人填写不合格项的具体内容。此栏目分两种情况:一是过程控制的检查,在“自行整改”处划勾。二是最终检查,在“整改后报我方验收”处划勾。由于各项目参建单位管理要求不同,所以,还应符合具体管理要求执行。

5、“签发单位名称”栏应填写监理单位名称。

6、“签发人”栏应填写签发该表的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7、“不合格项改正措施”栏由整改方填写具体的整改措施内容。

8、“整改限期”栏指整改方要求不合格项整改完成的时间。

9、“整改责任人”栏一般为不合格项所在工序的施工负责人。

10、“单位负责人”栏为整改责任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人。

11、“不合格项整改结果”栏填写整改完成的结果,并向签发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12、“整改结论”栏根据不合格项整改验收情况由监理工程师填写。

13、“验收单位名称”为签发单位,即监理单位。

14、“验收人”栏为签发人,即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二、规范名称

《建设工程建立规范》(GB50319)

三、相关要求

1、验收隐蔽工程。对隐蔽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再予以复查。

2、分期工程验收。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检验批),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3、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的考核。

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纠正,并制定

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根据问题的数量和情节对当事人进行教育、批评、通报,知道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九
《处置不合格党员》

香格里拉县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09 14:38:21 来源:县委组织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按照州委组织部、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文件的通知》(迪组发〔2014〕8号)文件精神,参照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转发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开展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文件的通知》(迪群办〔2014〕4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等文件为依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扎实开展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积极探索建立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提高的原则。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章》为重点,组织广大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解决工作生活中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不断增强党员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能力。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实践特色,着力在推动本地本单位实际工作中制定评价党员的标准,既注重平时,更要看关键时刻的表现,进一步增强民主评议党员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实效性、针对性。

3.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开地对党员进行评价。既要认真听取党员意见,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全过程。处置不合格党员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适当、程序规范。

4.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研究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评议的办法和措施,制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和方法程序。对年老体弱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可灵活开展分析评议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

四、方法步骤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从2014年9月开始至2015年10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9月29日—10月5日)。

1.研究制定方案。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县“两新”组织工委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阶段、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评价内容标准等。

2.进行宣传动员。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并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本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参加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促使党员思想有所触动,内心有所震动,人人有所行动。

3.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等,明确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提升自我政治素养,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二)调查认定(2014年10月6日—10月12日)。

4.界定不合格党员标准。对组织生活会上民主评议被评为

“差”的党员,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大会,下同)要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对照以下情形,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除以上不合格党员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⑴丧失共产主义理想信念,革命意志衰退,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⑵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作风散漫,经常旷工;或不讲职业道德,见利忘义;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或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待遇;或虚报浮夸,工作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⑶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⑷党性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有效期限不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⑸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丧失党性原则,对坏人坏事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视而不见,不敢挺身而出的。

⑹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和问题,带头参与非法信访或越级上访,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等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

⑺搞家族结盟,拉帮结派,公然威胁组织,甚至与组织对着干;或长期闹不团结,严重影响贻误工作;或组织、指挥、参与宗族和帮派械斗;或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的。

⑻不履行公民义务,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乱砍滥伐林木,乱占耕地,违规建私房,偷税抗税,不按期兑现经营承包合同,或违反村规民约,影响很坏的。

⑼在选举工作中搞非法组织活动,或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或纂改选举结果的。

⑽参加非法组织, 或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或以封建迷信为业骗取钱财,经教育不改的。

⑾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利益之上,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挪用、截留、侵占集体公款或项目资金,或者以借为名拖欠公款不还的。

⑿不遵守社会公德,道德败坏,生活腐化,搞不正当男女关系,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观看色情表演,经常赌博或参与聚众赌博,吸毒;经常打架斗殴,行窃偷盗、敲诈勒索,行贿受贿。

⒀缺失家庭责任,不孝顺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甚至虐待家庭成员。 ⒁经常传播流言蜚语,拨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同志之间团结,严重影响和贻误工作的。

⒂外出务工经商或其他原因长期外出,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流动党员没有每两个月向其所在的党支部主动汇报情况,甚至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

⒃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未达到党纪处分条件,但造成较坏影响的。

不合格党员认定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注意区别几种不同情况:

⑴把腐败份子同不合格党员,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

⑵把一贯抵制、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或行动,同思想认识模糊、跟不上形势区别开来。

⑶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等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长期消极落后,缺乏组织观念、不愿意履行义务、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区别开来。

⑷把因年老体弱、家庭确有实际困难等原因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革命意志衰退、能起作用而不起作用的区别开来。

⑸把愿意接受教育、决心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愿改正的区别开来。 ⑹要把党员本人应负的责任同党组织的责任区别开来。

⑺把由于经验和能力导致工作上发生某种失误和错误,同本人思想意识不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损失的区别开来。

⑻把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发展私营经济,同违反政策和法律的规定,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区别开来。

(三)处置实施(2014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15日)。

5.处置程序。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党组织要根据其表现和态度进行组织处置。组织处置方式分为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对有继续留在党内的愿望、愿意接受教育并决心改正的不合格党员,党组织应要求其限期改正,时间一般为1年;限期改正期间,党员权利不受影响。对拒不改正或限期改正期满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⑴党支部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结果,由支委会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作出初步认定。

⑵党支部对党员不合格表现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核实材料,支委会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各党(工)委(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下同)可派人参加。

⑶党支部将初步处置意见、调查核实材料报各党(工)委预审。对拟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各党(工)委报县委组织部预审。

⑷经预审同意后,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通报对拟处置党员调查核实和预审情况,讨论处置意见并进行表决。

⑸对作出限期改正处置的,由各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批;对作出劝退、除名处置的,由各党(工)委集体研究提出审批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查批准。党支部接到审批意见后,及时通知被处置党员,并以适当方式宣布。

6.处置方式

⑴组织谈话。初步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处理意见被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党(工)委或支部应迅速找到被处置的党员谈话,教育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组织谈话至少两人参加,并作好记录。不合格党员应在谈话记录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有不同意见或拒不签字,负责谈话的同志应作出书面说明。

⑵教育实施。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研究不合格党员教育引导形式。对确定需要教育引导的党员,党支部要落实2名正式党员每季度对其进行一次教育。教育内容除重点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外,还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评议不合格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并跟踪监督,做好教育引导记录。

⑶组织审批。对认定为教育引导的不合格党员,教育期结束后,经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合格的,由党支部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⑷立卷归档。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理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均交各党(工)委归档。

⑸跟踪帮教。党组织对受到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加强帮助教育,做到无情认定、有情操作。对限期改正期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根据其限期改正期间的表现作出相应决议。对受到劝退、除名处置的,党组织也要继续关心、教育和帮助,鼓励他们做一个好公民。

(四)总结提高(2015年10月16日—10月30日)。

出现不合格后,负责处置不合格的责任单位为确定需要采取的纠正措施应收集篇十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玉环禾田汽车橡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HT ZD03002-05

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外购辅助材料、外协件、内部各个过程生产的在制品、成品(含转序加工的产成品)。

2 职责

2.1 质管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

2.2 技术部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并提出处置意见。

2.3 生产部门对其所生产的不合格品、采购部门对其所采购不合格品负责处理。

3 不合格品的判定

3.1 符合性判定

3.1.1 判定产品是否符合标准(以设计图样为准),做出合格与不合格判定。

3.1.2 判定产品是否符合经过认可(有权或授权的单位)的样品。做出合格与不合格判定。

3.2 处置方式性判定

3.2.1 判定产品是否还具有某种使用要求,是在经符合性判定确认为不合格品之后的再一次确认。

3.3 检验员的职责是按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技术标准或直接按检验作业指导文 件检验产品,判定产品的符合性质量,正确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2005-05-10批准 2005-05-12实施

3.4 不合格品的处置性判定由技术部门或由专门的不合格品评审机构评定后处置。

4 不合格品的隔离

4.1 质量管理部门所属检验组(站)应设有不合格品隔离区(室)或隔离箱。

4.2 一旦发现不合格品及时做出标识(红牌或相关文字)后,应立即进行隔离存放,避免造成误用或误装,甚至误发,严禁个人、小组或车间随意存放、取用不合格品。

4.3 当天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在下班之前半小时由杂务组送生产车间,并附有返工、返修通知单。

4.4 对确认为拒收和报废的不合格品,应严加隔离和管理,对私自动用废品者,检 验人员有权制止、追查、上报。

4.5 根据对不合格品的分析处置意见,对可返工的不合格品应填写返工单交相关生 产部门返工;对降级使用或改作它用的不合格品,应作出明显标识交有关部门处置; 对拒收和报废的不合格品应填写拒收和报废记录交主管领导报批处理。

5 不合格品的处置

5.1 生产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自检发现的不合格品,应及时挑选出来,并标识与隔离。

5.2 对已做出标识的或隔离的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或直接用检验报告单),并附不合格品数据记录交相关部门。

5.3 相关部门须分析造成不合格品的原因及责任,在提出整改措施的同时,书面申请技术、品质等部门对其评审和处置。

5.4 不合格的严重程度,依据评审部门及评审领导的批准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受、特采放行、退回或报废。报废由副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签字后执行;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受、特采放行、退回由技术部门或品质

部门确定,意见不统一时,由副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裁决。

5.5 不合格品进行检验、评审后,须返工、返修由所属责任部门负责(原则上谁制造的废品谁负责),处理完毕后送检。

5.6 当合同或法规有规定时(对顾客而言),让步接受应向顾客提出申请,得到书面的认可才能接受。

6 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

6.1 无论何时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隔离、标识、鉴别、处置、评定并作记录。提出避免再发生等纠正措施。

6.2 在产品形成过程中发现出现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批时,应立即进行鉴别和记录,在允许的条件下,对以前生产的批次进行复检。对确认为不合格或不合格批按规定做出标识、隔离,确保防止误用或安装。

6.3 应指定有关部门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定,确定能否让步接受、特采放行、返工、降级使用或报废。

6.4 出现数量较多或较严重的不合格后,必须进行质量分析,采取纠正措施防止再发生。

6.5 建立健全不合格档案,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掌握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和规律,以便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加以控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工程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张 鹰起草。

本标准由吴生绪审核。

本标准由潘琪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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