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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工作职责

2016-11-19 09:10: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监察局工作职责(共9篇)监察室工作职责监察室工作职责一、协助党组织和行政机关抓好党风、政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二、受理对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三、调查处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四、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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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一篇

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协助党组织和行政机关抓好党风、政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二、受理对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

四、受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党组织、行政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

五、指导、协调下级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六、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单位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高燕燕工作职责:

1、协助抓好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2、负责受理对本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

3、负责调查处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检查、监督对象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

4、负责受理本机关和下属单位党员、干部不服党组织、行政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

5、参与招生、升学考试、收费及评先评优、干部选拔、教师招聘及学校基建(维修)、各类招投标及大宗(物品)、教材、图书采购等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校务、教务、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6、协调下级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单位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二篇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30%,保证内审工作面每3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纪工委监察局工作职责与工作标准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三篇

1、职能

1)检查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的情况。

2)检查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行使权力的情况,重点检查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3)巡视所分工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4)受理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按照市纪委、监察局赋予的权限,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及所属系统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6)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统一安排,对所分工部门(单位)开展效能监察。

7)受市纪委、监察局委托开展专项考核和检查。

8)完成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职责及工作标准

(1)书记(局长)岗位

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对分工的七个责任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建

设和机关效能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完成委局领导批办和分局自办案件的查处工作。

3)组织制定分局月、季、年度工作计划、方案。

4)组织制定并完善分局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5)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分局学习型组织建设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升分局干部素质,推动共同愿景的实现。

6)完成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工作目标明确,计划制定及时,具体责任明晰,措施保证有力,可操作性强。

2)分局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科学规范,运转高效、顺畅。

3)了解掌握所分工的七个监督单位的党风党纪状况、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等,领导和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4)对分局自办案件和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措施得力,保证办案效率和质量。

5)搞好分局自身队伍建设,保证分局内部协调统一,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6)善于总结工作实际,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创新,保证新的工作机制高效运行。

8)无重大工作失误。【监察局工作职责】

(2)副书记(副局长)岗位

岗位职责

1)协助书记(局长)处理分局日常工作。

2)参与制定分局月、季、年度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参与制定分局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分局自办案件和委局领导交办的案件查办工作。

5)负责学习型组织建设的推进和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工作。

6)组织实施对分工范围内七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机关效能的监督检查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确保分管工作全面完成。

2)工作计划落实过程中措施得当,实施方案科学合理,保证计划按时完成。

3)严格执行分局规章制度,并认真进行监督考核,对不执行分局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内部各项规章的正确执行。

4)遵守办案时限,保证办案质量,案件相关文字材料齐全、规范,无泄密问题发生。

5)确保分局学习型组织建设计划有效推进;岗位工作目标考核措施到位,科学合理。

6)熟悉和掌握党纪、政纪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好对分工范围内七个责任部门的监察检查职责,各项手续、记录、资料完备。对存在问题及时作出监察检查决定和建议。

7)积极维护分局的团结与稳定,当好书记(局长)助手。

(3)综合、内勤岗位

岗位职责

1)做好工作计划、总结、经验材料及领导讲话、报告等各种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

2)负责分局的文件存档、信息及资料管理、文件收发传递。

3)负责分局财务、保密、安全、卫生等行政后勤工作。

4)协助领导做好分工范围内七个部门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分局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实施工作。

6)负责分局的信访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了解和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和全局工作,善于捕捉和收集各方面信息,有较高的分析概括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起草的各种材料要文字通顺、思路清晰、严谨有序,逻辑性强。

2)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设备和手段,了解和熟悉公文及其它工作的运转程序,文件的收发、传递和归档整理做到准确及时,出错率为零。

3)账目管理做到准确清晰,认真做好分局各办公室的防火、防盗和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无安全事故发生,办公环境干净整洁。

4)检查监督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做到有制度、有目的,有考核。建立并不断完善七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基本信息库。

5)学习型组织建设有序推进,分局文化的影响不断深入。

6)接待来访态度热情,严格按照委局的信访工作规范处理信访举报件。

(3)监察、检查岗位

岗位职责

1)协助领导做好对分工范围内七个部门“三重一大”问题的监督检查工作。

2)参与对所分工部门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专项检查工作,起草相关报告,提出监察建议。

3)参加分局承办和自办案件的查办工作。

4)负责分局内部ISO质量管理体系的导入和内部审核工作。

5)协助领导做好分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的制定和考评工作。

6)负责分局网站的日常维护和建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正确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条例》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四篇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中心党组坚持和完善党组班子、机关支部和机关全体干部学习制度,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丰富教育内容,依托有效载体,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

继续从改进服务质量、规范履职行为、提高工作效能入手,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学习计划。认真发挥好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平台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工作氛围。大力开展“党员先锋号”创建活动,利用“七一”建党节的有利契机,采取不同形式,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加强党性修养、升华自己的道德情操,进一步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

二、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八条禁令”和上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加强教育管理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制度。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股室和各个服务窗口岗位,并严格执行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纪检干部全程参与行政审批、行政效能监察,严防发生吃、拿、卡、要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等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依法运行。

3、定期召开有关廉政工作会议。一是每年召开一次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以达到有效警醒和预防的作用。二是适时召开部门联席会。针对工作需要,配合县监察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会,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共同研究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窗口依法办事、高效服务。

三、丰富载体建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队伍形象

(一)积极参加各项教育培训,提高纪检监察能力

按照市、县纪检部门安排,参加中纪委监察部在北京举行的全国县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办案水平。

(二)认真组织各项学习活动,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监察局工作职责】

积极组织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收看《远山的红叶》,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号召全体人员发挥好人民公仆为人民的英雄本色,在中心掀起“学王瑛”活动高潮。

(三)争创“党员先锋号”,营造创先争优活动氛围

5月26日,按照县委安排,召开了“党员先锋号”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制定活动方案和相关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奋勇争先,着力在提高能力素质、办事效率,遵守廉洁自律守则、工作纪律,增强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狠下功夫,增强工作责任感,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把各自职责履行好,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开局。

(四)开展效能监察,提高办事效率及行政效能

为进一步促进干部的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我局积极开展了行政效能监察,以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为重点,面向群众作出服务承诺,加强机关及窗口工作作风建设;建立接待投诉台帐, 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局域网站建设,利用互联网、办事指南等渠道,公开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办理流程与时限,利用网络优势开设信息发布、信息交流、网上办事、征求意见等平台,及时上传工作动态,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政府电子信息

服务;二是采取吊牌、座牌、工作牌等形式,公开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等;三是对外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进行公示,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四是向社会作出服务承诺书,从优质服务、营造环境、工作高效、秉公执法、阳光政务、树好形象、履职尽责、接受监督等八个方面向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认真开展各项政务服务工作,推动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制度执行力度,落实责任追究,严格工作纪律、规范政务服务

以三项制度为基础,配套实施服务大厅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服务大厅值班制》、《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促进了中心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结合行政效能建设监督检查,多违纪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处理,不断规范政务服务。

(二)开展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标准化建设

一是及时制定我县镇、村标准化建设标准,按照统一标准督促镇、村加快灾后重建进度,打造标准化便民服务平台;二是积极收集镇、村便民服务资料,并及时上网录入,努力打造“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网络平台”。目前,网络平台已初步建成,正在进一步完善之中。全县6个镇、76个村(居委会、社区)灾后重建工作正按计划顺利推进。

(三)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推进并联审批提速提质

配合监察机关和效能办突出抓好“两集中、两到位”和“三项制度”的细化落实和督查整改。目前, 2009年8月清理后保留的148项行政审批项目和调整的168项公共服务项目均集中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县级22个部门在中心设立独立服务窗口。1-6月,中心共受理建设项目并联审批29项,其中:灾后重建项目21项,涉及投资额度2.13亿元。全县上半年纳入并联审批系统的企业投资项目30个,总投资达13亿元。

(四)规范中介服务,加快灾后重建进度

1-3月,针对中介机构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设立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出售标书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县监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加强标书出售情况的现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秩序,有效地杜绝“暗箱操作”。

五、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1、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落实中纪委、省、市纪委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努力适应新形式、新任务的要求,拓展教育形式,挖掘教育资源,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法纪观念,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一是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到位;二是继续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制度;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握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要环节,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3、加大监管力度,推进制度执行。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大机关各股室、各服务窗口监管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大家服务意识,认真及时地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确保政务服务工作公开、公正、高效、便民。

4、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出发,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有效监督的能力、组织协调反腐倡廉的能力,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乡镇政府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五篇

政府监察室工作职责【监察局工作职责】

乡监察室是乡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机构,受乡政府和区监察局领导。乡监察室履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对乡政府、区监察局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主管本乡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乡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乡政府制定的决定的情况。

2、负责调查处理乡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政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的建议。

4、调查监察对象遵纪守法的情况,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起草行政监察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实施;了解乡政府各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情况,

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5、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实施行政问责,规范政务公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督促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促进政风行风好转。

6、协助乡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7、承办乡政府、区监察局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2016纪检监察履职工作方案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六篇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以及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升履职水平的意见》、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定位明确、方式方法科学、作风求真务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三转”是适应新形势、担当新任务的客观要求,是贯彻党章、严肃纪律的必然选择,是找准定位、充分履职的现实需要。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不仅是为了全面落实上级纪委的部署要求,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三转”的重要意义,而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更切实地满足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新期盼,进一步推动纪检监察机关转变监督和工作方式,逐步实现纪检机关定位明确、思路清晰、职责分明、精力集中的目标,适应不断提高的反腐倡廉新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廓清权责边界突出主责,理清工作职责,清理规范议事协调机构,把查办案件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构建立体式监督预防体系,强化“主业”意识,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责任,依照法定职责推进纪检职能瘦身改革。

(二)强化监督检查,切实转变方式。牢固树立“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建立三项制度创新督查方式,建立纪委开放日机制,用好“五书”严格执纪问责,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开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走转改活动,改进履职方式,逐步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向结果监督的转变。

(三)加强“四度”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严格管理塑作风,狠抓执行强作风,解决问题正作风,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强力推进“洪纪清风”行动,通过集中学习、分层次座谈交流会、写作能手竞赛活动、专题辅导讲座,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以过硬的作风打造铁军队伍。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2016年10月24日—12月30日

参加对象:委局机关及基层工作室全体人员,各镇纪检监察干部,县直部门纪检监察专职干部。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讨论阶段(10月24日-11月10日)

1、集中学习讨论。县纪委常委会集中研读党章、行政监察法、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关于“三转”要求的讲话和市纪委监察局印发的“三转”意见、大讨论方案。县纪委各室分组学习讨论,并在10月主任例会上专题围绕“三转”精神交流汇报2016年工作打算和创新项目。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自行组织座谈讨论,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明确“三转”活动的宗旨,理清工作职能。

2、举行基层干部恳谈会。邀请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举行专题恳谈会,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阅读纪检监察业务书籍,学习“三转”文件精神,集中交流,加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活动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了解。

3、写作能手竞赛。以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开展“三改”活动为主题,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三甲”写作能手竞赛,精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写作骨干,参加市纪检监察“十佳”写作能手竞赛。通过竞赛锻炼提高全县纪检监察队伍写作水平,也进一步清晰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三转”活动的思路。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11日-12月20日)

4、理清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按照中纪委“三转”部署要求,以党章党纪和行政监察法为依据,县纪委办公室牵头各室共同探讨出逐步改变以往大包大揽的工作方式,减少与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建设主业无关的工作职责,报县纪委常委会和上级纪委审核通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明确,精力集中,执纪有依。

5、清理规范议事机构。按照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协同各室全面清理调整县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逐步撤出“越界”越职工作,确保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6、筹建纪检监察网站。组织筹备建立纪检监察网站,将其建成一个集展示廉政文化建设、公布本地和全国典型案件、宣传廉政法纪法规、方便群众举报投诉的专业廉政建设网站。

7、制定“三重一大”监督实施细则。突出对各镇、各部门“三重一大”决策的监督,县纪委党廉室牵头制定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量化合理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实施细则,保证“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到位。

8、举办“三转”专题辅导讲座。根据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三转”工作的各类文件,编写出“三转”要求解析读本教材,通过开办专题辅导讲座的方式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解读“三转”精神和内容,再由纪检监察干部将“三转”精神向身边的党员干部群众宣传,确保“三转”活动深入推广、成效久远。

9、持续开展“洪纪清风”行动。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切实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的职责,深入开展“洪纪清风”行动。建立常态化暗访巡查机制和节假日专项督查机制,创新巡查监督手段,严肃整治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作风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树立新风正气。深化政风行风评议,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规范干部从政行为。

10、规范“五书”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学习执行市纪委监察局《关于规范纪检监察“五书”使用和管理的办法(试行)》,掌握并敢用善用《纪律检查通知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通知书》、《监察建议书》、《监察决定书》等纪检监察“五书”,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文书使用和管理,增强执纪问责的严肃性。严格实行问题上查一级,责任倒追一级,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部门责任,而且要追究审核审批部门责任;不仅要追究直接当事人责任,而且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形成层层执纪问责的机制。

11、开展“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持续开展走进企业、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等“三走进”活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与基层群众的互动交流,切实为基层、群众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开展领导干部结队帮扶、挂钩联系企业、“一助一”助学帮困、信访直通车等活动。

12、建立三项督查制度。转变监督方式理念,坚持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由责任同担向各负其责转变;建立执法事项定期报告制度,由事中监督向结果监督转变;建立执法廉政风险动态巡查制度,由依赖职能部门向依靠多方力量转变。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要主动立项,牵头抓总,发挥再监督作用,确保政令畅通。

13、设立“三大平台”曝光典型案件。在政府网站和“阳光”设立曝光台,在报纸电视开设曝光专栏,定期发布纪检监察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对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深挖细查,剖析原因,推动问题整改。

14、纪委开放日活动。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网友走进纪委开放日活动机制,拉近社会各界与纪检监察机关距离。开门纳谏,广闻兼听,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执纪执法更接近地气,赢得社会各界信任。

15、建立“三清”指数测评平台。结合地方特点,构建“三清”指数预警机制。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及各镇村居廉洁指数进行全面测评,并将“三清”指数测评结果运用到干部考察考核、选拔竞争上岗和违纪违规问责等工作中。

16、开展一次走基层大接访活动。信访室牵头汇总分析“清风伴我行”纪检干部走转改行动信访案件线索,制定走基层大接访活动方案和时间表,由各镇、各部门向干部群众宣传大走访活动,营造氛围。联合各镇纪委,县直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纪检监察干部,公布当地相关前期信访接待结果,解释纪检机关信访接待条例,接受新的涉纪人民来访,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贴近群众。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12月30日)

县纪委各室、各镇纪委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如何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出发,对“三转”活动开展实施情况、推进过程中的优秀创新作法、取得的成效以及需要改进的建议进行总结,总结材料报县纪委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要迅速汇总,集中上报市纪委。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主动加强与同级党委汇报沟通,获得本单位领导理解和支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三转”要求上来,严格按照活动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此项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由分管书记主抓,县纪委办公室、教研室牵头,委局各相关室配合。各工作室、各镇纪委、县直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归纳总结,确保“三转”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开展。

(三)加强指导,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三转’要求提升履职水平”活动与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切实把“三转”要求落实到反腐倡廉工作实践中,确保各项活动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015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七篇

第1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厅党组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的案件;

三、负责对所属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省、部及本厅制定的规章、规定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和职工群众的检举、控告,对违反党纪、政纪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指导厅系统的案件检查工作;

五、协助市、州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六、按规定审理自办党纪、政纪案件;

七、协助厅党组和行政有关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指导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八、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九、起草纪检监察重要文件、报告、总结;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厅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为全区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维护党章、党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协助区委、区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四、对区委、区政府及其成员进行党章范围内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对象和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与其它重大问题,按照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或者决定与取消对党员、行政监察对象的纪律处分。

七、受理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行政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八、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每一封来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按照分级归口管理原则抓好信访件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及时做好结果反馈工作。

九、开展超前监督和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和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监督。

十、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纠正损害群众和学生利益的不正当之风,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等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党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研究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学院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根据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对有关部门承担的反腐败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根据学院党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学院党委、行政以及上级行政监察机关有关行政监察工作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检查并处理学院各系(部)、处(室)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协助党委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六、负责调查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及其它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赋予的其它职能。

七、协助党委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宣传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教育党员遵守党的纪律。

八、协助学院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广大教师及其他学院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师为政清廉。

九、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

十、调查研究学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有关行政决定和规定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十一、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查推荐各系、部、处、室纪检、监察干部的人选,负责全校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三、承办院党委、行政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授权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职责

一、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进行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

二、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及检察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检察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以及检察人员遵守党纪、政纪、检察纪律的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四、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五、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的行为,依照党纪检纪惩处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人员。

六、受理纪检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和复核申请。

七、建立健全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八、保障党员、检察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维护党的组织、机关的正当权利和集体荣誉。

九、开展巡视和检务督察工作,协助本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好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十、参加、列席检察委员会有关会议。

十一、有关法规、党规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5篇:纪检监察审计部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党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集团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协助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廉政文化进企业等规划、制度和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

4、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5、参与对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拔、任命考核,并对其作出廉政鉴定、建立廉政档案。

6、负责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工程竣工审计、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并监督其抓好整改。

8、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纠风工作、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供集团公司领导决策参考,需通报全集团的发出通报,构成违法乱纪案件的负责查处。

9、负责指导所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内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10、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纪检、监察的理论,熟悉并掌握党纪政纪各类条文法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11、认真完成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6篇: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检查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查所辖区域各类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交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意见。

3、开展日常基层行政监察和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

4、负责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汇报工作。

5、受理辖区内群众的检举、控告、申诉和信访工作。

6、完成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5办公室工作职责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八篇

第1篇:综合管理部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市行办公和会议制度,组织市行办公和重要会议;

2、负责协调各部室工作,负责市行部署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和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查办工作;

3、负责全行综合惰况反映及行务信息反映;

4、负责为行领导办公提供服务;

5、负责处理文电、公文把关以及印鉴、文书档案管理;

6、负责协调处理来信来访;

7、负贵市行机要保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市农行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承担全行性的重大课题调研及理论研究工作;

9、负责起草市行重要会议报告和文件;

10、负责收集和汇总市行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收集国家和省内各类有关金融信息,并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和整理。为全行提供信息服务

11、负责党的宣传工作和全行业务宜传工作:

12、负责承担新闻发言人的工作;

13、负责组织农村金融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14、负责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篇:机关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二、草拟全局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文件、简报等文字材料,审核把关局内各股室、所属各单位以局名义、局办名义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及时了解和研究文体系统管理工作的经验,做好情况通报、信息交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负责县及局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安排、督查与落实工作。

四、负责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监督执行工作,指导各单位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

五、分解各级各部门考核任务,落实考核责任,组织迎接市县两级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负责组织好信息上报与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八、负责组织局机关职工学习和各种会议,准备学习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和考勤。

九、负责局机关日常值班、考勤统计、卫生清洁、来信来访接待、印鉴使用、报刊分送、档案整理和物资、车辆管理等工作。

十、配合领导做好党务、工青妇、老干部、政工、人事、计划生育和户籍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水电暖维护、美化、基建、安保等后勤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机关政务和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省卫生厅、新乡市委、市政府和市局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批示及重要文件的督办查办工作。

3、负责公文办理、以市局名义印发公文的审核把关、负责市局有关印章的使用管理等工作。

4、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jú长办公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

5、负责综合会议的组织和参与全局综合性重要文稿的拟制工作。

6、负责新闻宣传和《卫生信息》的编写工作。

7、负责局机关的保密工作、机要文件的交换、传递、归档工作;检查()、指导本系统的保密工作。

8、负责局机关的档案管理,检查、指导本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

9、负责局机关的物资、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机关对外接待工作,组织安排全局性重大活动及会议。

11、负责信访、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局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

13、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4篇:公司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公司本部的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当好的参谋,协助搞好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建立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二、负责公司的公文、资料、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三、负责公司来往文电的处理和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查办和落实。

四、加强对外联络,拓展公关业务,促进公司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友好往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五、产销计划设立修订及产销绩效统计分析。

六、全公司组织系统及单位工作职责、编制人数的规划、研讨、修订。

七、下列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议、推行与修订。

1、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制度。

2、技术管理、开发管理制度。

3、物资管理制度。

4、会计帐务、成本管理制度。

5、人事、总务管理制度。

6、其化有关管理制度。

7、管理有关异常事项的检核、报告、追踪与改善。

8、管理有关呈核、呈报案件的分析、审核。

9、全公司教育训练计划的汇总与推行。

10、大专以上程度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招募、甄选、训练计划的拟订。

11、厂部间有关事项的协调。

12、材料编号、成品编号的设(修)订。

13、标准成本设立修订及单元成本分析与推行。

14、经营资料分析、异常反应及改善方案的提供。

15、预算编制协助建立及管理。

16、专案性成本及产品利益分析。

17、投资计划方案的审核、编制及执行、追踪。

18、新产品的成本预估及售价拟订。

19、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

20、负责公司的报关事务。

21、负责公司的礼品管理。

22、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和法律事务。

23、负责公司的营业证照管理。

24、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机关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中央、省、市纪委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提供有关信息、材料和数据,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2、承担机关文秘工作,搞好信息、督查、档案管理、收发、统计等工作,保管使用好纪委、监察局及其办公室印章、函件、介绍信等,负责以纪委、监察局和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编号。

3、组织制定和起草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领导讲话等文稿。

4、负责常委会、书记jú长办公会、全委会、职工会及有关会议的筹备、通知等工作,搞好会议服务,并根据需要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5、协调上下左右之间的工作关系,及时传递上级党政组织的批示和下级组织的工作反映,发挥枢纽作用。

6、检查督促县纪委、监察局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办事项的贯彻落实。

7、负责机关干部职工请销假登记,做好考勤、学习记录;负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8、负责上级纪检监察刊物的征订、分发,承担机关和个人报刊杂志的征订、分发,做好各类信件、电报、汇款的收发工作。

9、负责接待工作。

10、负责本机关的机要保密工作。

11、负责文件、信息、调研文章及其他材料的上报。

12、搞好车辆、财务管理、劳动、卫生、安全、职工生活福利等行政事务,做好服务性工作。

13、安排、组织本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及后勤服务工作。

14、搞好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15、加强协作,服从统一调派,做好县委、县政府、纪委、监察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综合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全所科室的行政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党委及全所工作计划、总结和党务、行政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

3、负责党委会、所长办公会、所务会的会务工作,提交有关申请及议题并根据会议决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全所政治、时事的学习,协助党委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工作。

5、负责拟订全所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督促检查。

6、负责本所印章的管理,开具党务、行政等介绍信。

7、负责党务、行政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阅和整理、保管工作。

8、负责人事档案、专业人员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9、负责全所人员及外聘人员行政管理、年度考核工作。

10、负责办理职工的任免、调动、晋升、转正定级、离退、劳动合同、奖惩、工资调整、核定及统计上报工作。

11、负责各种假期的审批,组织科室做好考勤工作。

12、负责全所及各科室工作目标管理的实施、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

1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14、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15、负责职工的公费医疗管理。

16、负责上级及有关部门来往客人的接待安排等工作。

17、负责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18、负责车辆的管理、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19、负责传达室的管理,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

20、负责办公、房屋、水、暖的维修和维修改造项目的接洽管理。负责职工宿舍水、电表的抄表及办公电话的管理。

21、负责本所房地产管理,上报有关材料。

22、做好本科室的管理工作,按时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6无烟机关创建工作方案6篇
监察局工作职责 第九篇

第1篇:无烟机关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深化委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办公环境品质,努力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为目标,督促委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养成不吸烟的良好生活方式,展现纪检监察干部“铁军”队伍的良好形象,形成全民禁烟、戒烟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控烟组织领导。根据创建无烟机关工作需要,成立由市纪委副书记同志任组长,纪委常委、干部室主任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室主任,派出(驻)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无烟机关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无烟机关活动的组织、检查、督促与整改等工作。

(二)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在委局机关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控烟宣传资料、开展控烟知识讲座等形式,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烟草制品危害的认识,普及控烟知识、戒烟方法与技巧,努力实现从“要我戒”向“我要戒”的转变,引导和教育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控烟工作。

(三)领导干部带头控烟。全体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室主任,派出(驻)机构负责人签订工作场所禁烟承诺书。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在室内工作场所吸烟,对来访者不敬烟、不递烟、不劝烟,并主动劝阻来访者吸烟、递烟或劝烟行为。设置控烟监督员,对机关内的吸烟行为进行监督,帮助吸烟干部职工控烟戒烟,并鼓励全体机关干部职工担负起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四)规范张贴禁烟标志。在机关入口处张贴明显的提示进入无烟机关的标识,在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楼道、楼梯等场所按照要求张贴禁止吸烟标志警示标识。

(五)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室内场所无吸烟区域、吸烟室及烟灰缸等烟具,做到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机关内无烟草制品销售,无烟草广告,无烟草赞助与促销活动。在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

(六)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将洗手间外侧走廊设立为吸烟区,其他公共场所一律不准吸烟。

三、相关要求

(一)思想重视。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到禁烟工作是维护干部职工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既要做控烟的提倡者,更要做控烟工作的先行者、实践者。

(二)狠抓落实。机关各室、派出(驻)机构要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创建无烟机关活动纳入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按照《无烟机关创建评分表》实行量化考核,努力使中心控烟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将各项禁烟制度落到实处。

(三)强化监督。机关将定期组织对禁烟工作检查评比,坚持对禁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落实奖惩制度,并将检查情况、奖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第2篇: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纪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的职能特点和行业特征,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完善监管制度为重点,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廉政风险教育、排查、防范、预警工作的全覆盖。

二、总体要求

坚持把规范行政执法监督行为与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结合起来;坚持把廉政风险教育与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坚持把加强质量管理与流程监管结合起来;坚持把集中性廉政风险排查防范与日常性腐败迹象预警处置结合起来。

三、工作内容

(一)行使监督检查选择权环节。重点防控搞亲亲疏疏,对有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不列入检查范围;收受检查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帮助检查对象逃避监督等。

(二)行使线索处置权环节。重点防控违反规定,故意隐瞒线索,应报不报,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故意泄漏线索,将违法线索告知监督对象,使监督对象提前采取反调查措施等。

(三)行使调查取证权环节。重点防控不按程序或规定实施调查取证;私自与被调查人员或其亲属接触,透露调查内容;故意疏漏关键情节和关键证据或恶意串通、隐匿关键证据;利用调查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故意不追缴、少追缴涉案款物或私存、调换、压价收购涉案款物;违规指定鉴定机构鉴定;销毁、丢弃、篡改证据等。

(四)行使案件处理决定权环节。重点防控不按规定程序对违法行为和涉案款物提出处理意见,或违反集体决策规定,搞暗箱操作、以罚代法;滥用自由裁量权,擅自改变处罚或处理的种类、幅度或者畸轻畸重、重责轻罚、轻责重罚等。

(五)行使处理决定执行权环节。重点防控随意曲解、变通处置意见;不按规定使用罚没收入票据或罚款不开票;贪污、截留、挪用罚没收入,不按规定处理罚没财物,个人或单位私分私用罚没财物等。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教育引导机制。开展岗位风险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对各自工作岗位职权进行认真梳理,明确岗位风险和表现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风险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完善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机制,引导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执政为民的从政道德观念,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奠定基础。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充分运用执法监督部门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开展学习先进、争当先进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结合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法教育,提高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操作规程,完善行政执法监督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对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有效防止岗位职责风险。建立案件调查、审核、决定三分离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制度,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和玩忽职守。理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合理划分部门职能、权限,科学配置行政执法监督权力,做到权限明确、职责清晰,解决职权重复交叉、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使各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又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公开制度。将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权限和程序全面公开,并告知当事人申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重大违法案件定期通报制度。重大违法案件查结后,适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媒体以及相关单位通报。实行廉洁承诺制度。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作出廉政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科学设定行政执法监督岗位,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责任,消除权责脱节的现象。对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督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监管机制。加强流程监管。科学设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流程,严格界定每个岗位工作环节、责任人员、责任依据、工作时限,对行政执法监督行为实行流程管理。利用电子监察对行政执法监督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管。全面梳理裁量事项,科学划定自由裁量的权限,确定自由裁量的范围,抓好裁量条件的细化、裁量标准的量化,加强对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避免自由裁量的随意性。加强巡查问效和查否案件审核。对违法案件的查办情况适时进行巡查、督办,及时纠正查办案件中的问题。建立查办案件审核机制,定期对查否案件进行审核,避免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加强监督检查。运用日常检查、定期检查、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监督行为进行检查。加强党内监督和审计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等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四)建立健全腐败迹象预警处置机制。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对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在履行职责、职务消费、思想情绪、日常行为、家庭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异常情况,及时搜集、分析、处置。按照层级管理原则,认真收集腐败迹象信息,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情况。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对腐败迹象进行分析评估,有针对性地采取谈心疏导、批评教育、函询告诫、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进行预警处置。

五、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行政执法监督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好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本系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力,致使本部门、本系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第3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方案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省纪委《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纪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政府采购项目为重点,以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通过查找政府采购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防控制度,实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确保政府采购领域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与源头治腐相结合。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事,完善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规定,在规范采购行为中把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融入政府采购各项制度规定,使防控措施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好地发挥作用。

2、坚持严格政府采购程序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相结合。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防止主观性和随意性,讲求工作质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提升政府采购效能,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3、坚持加强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部门监督作用,完善监督制度,加强督办检查,发挥监察、审计等机关的职能作用以及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4、坚持加强制度建设与推进改革创新相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采购的全过程,作为政府采购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来抓,注重改革创新,运用现代化手段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实时监控、动态监控,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电子化。

二、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在分部门、岗位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重点防范以下四个环节的廉政风险:

(一)预算和计划编制环节。重点防范不按照规定程序编制预算和计划,随意变更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政府采购部门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未列入预算和计划擅自采购,采取应进未进、化整为零以逃避政府采购等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府采购办、各项目采购单位。

(二)供应商选择环节。重点防范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时故意放松或提高标准,帮助资金实力、技术能力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取得资格;违规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纵容指使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操纵招投标,长期固定特定供应商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责任单位:市招投标监管办、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政府采购招投标环节。重点防范在编制招投标文件时通过设定特定的投标供应商资质、信誉、技术等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评审专家对政府采购文件提供带倾向性的咨询答复意见,采购人泄漏招标信息或对供应商带有明显倾向和歧视行为,采购人对评标委员会施加压力为特定关系人谋利,评审专家改变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责任单位:市招投标监管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各项目采购单位。

(四)验收和资金支付环节。重点防范采购人不正确执行合同,不认真执行履约验收程序,对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不邀请专家或部门参加验收;故意设置障碍或推迟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时间,故意拖延资金支付时间;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减少货物数量、降低服务标准,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责任单位:市政府采购办、市招投标监管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各项目采购单位。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增强意识。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确定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9月下旬报送市监察局。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宣传,提高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结合岗位风险点排查工作,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廉政风险宣传教育活动。对政府采购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并组织相关人员接受警示教育,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二)完善制度,规范行为。各单位9-10月份要对照《政府采购法》、省纪委指导意见和市纪委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相关岗位和工作的风险点,按要求制定相应防范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供应商资格审查、信用惩戒、政府采购后评价等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推行政府采购廉洁承诺制,政府采购人员、供应商分别作出廉政承诺。

(三)加强管理,推进运作。市监察局11月份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流程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评估,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听取意见,及时了解流程运行的效能、漏洞和不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优化采购程序,建立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监管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

(四)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各单位12月份对工作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流程运行。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办法、违反政府采购行为处罚处分实施细则、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监督检查结果公开等规章制度。对公众的质疑和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并将办理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检查人员行为规范。规范监督行为,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财政、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加大对政府采购范围、采购资金、采购方式、采购程序、采购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在采购方式管理、采购评审管理、采购合同管理、协议供货监管、执行后评价制度、违法行为处罚等方面加强监督,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一体的动态监督体系。严肃查处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政府采购相关部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考核。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标准,明确考核目标和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三)认真督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检查、指导和督办,及时组织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好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和办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市直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要加强协调督办,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四)严格追究。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暂行办法》,加大对违反《政府采购法》行为的查处和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第4篇: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方案

为有效防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纪委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中央、省投资项目和本级财政资金、政府统筹资金以及政府融资等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以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通过查找工程建设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建立防控制度,实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确保工程建设领域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二)工作原则。坚持风险防控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与强化流程控制相结合、强化职能部门监管与加强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到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流程、提升效率。

二、主要内容和责任分工

根据《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投资项目邀请招标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着重查找项目规划设计、招标投标等重要部位以及项目决策审批、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结算等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

(一)项目决策审批环节。责任部门:市发改局、业主单位

1、查找项目申报决策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项目申报决策流程。

2、查找项目立项审批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管理制度,明确项目建设目的、资金来源、开工时间和预计完成时间。

3、制定项目立项后情况通报制度,通过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及时通报立项情况。

(二)勘测设计环节。责任部门:业主单位、市住建局

1、查找项目勘测设计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项目勘测设计流程。制定和完善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勘测、设计不合理或不规范导致增加工程、延误工期的处理办法和流程。

2、加强设计图纸的审查,实行图纸会审制度,由业主单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

(三)造价评审环节。责任部门:市招投标监管办、市财政局

1、查找项目造价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项目造价流程。

2、查找项目评审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对项目造价预算、资金来源、建设规模等方面的评审流程和违规处理办法。

3、加强造价协议服务单位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定期对造价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四)招投标环节。责任部门:市招投标监管办

1、查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项目招投标工作流程。

2、查找专家评标方面的风险点,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选定办法和流程、专家现场评标管理办法。

3、查找评标结果公示和处置投诉方面的风险点,制定完善公示管理、投诉处理办法和流程。

4、查找应招标不招标或围标串标、化整为零等规避招标或不按规定招标方面的风险点,制定对违规招投标的处理办法。

(五)工程施工管理环节。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市住建局

1、查找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方面的风险点,制定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

2、查找确定工程监理单位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完善确定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3、查找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施工、材料变更中的风险点,建立规范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变更工作流程。

4、查找工程质量检查管理方面的风险点,建立和完善质量检查办法。

5、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风险点,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工程质量检查等流程。

(六)竣工验收环节。责任部门:市发改局、业主单位

查找工程竣工验收环节中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和办法。

(七)工程审计环节。责任部门:市审计局

1、查找直接审计工作中的风险点,建立和完善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2、查找委托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工作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工程审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审计结果抽查复核制度。

3、加强项目开工前审计、概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建立重大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制度,完善工程决算审计会审制度。

(八)资金管理环节。责任部门:市财政局、业主单位

查找资金管理方面的风险点,重点查找不按规定专款专用,挤占、挪用、侵占项目资金,不按规定程序、进度和审计报告拨付和结算项目资金等问题,建立和完善资金拨付审批制度和流程。

(九)责任追究环节。责任部门:市监察局

建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组织领导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一)立足岗位,强化职责。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确定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10月中旬报送市监察局。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岗位,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运行流程图,建立制约机制。

(二)明确方法,查找风险。各有关单位9-10月份要对照《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查找相关岗位和工作的风险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流程。要围绕岗位权力运行和工作环节,对照相关法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查自找、群众评议、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查找可能出现廉政风险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找准风险点。

(三)分析评估,分类管理。市监察局11月份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各项流程运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评估,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全面听取意见,及时了解流程运行的效能、漏洞和不足。并对查找的风险按照发生机率、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评估确定不同等级,确定相应的防范和处置措施。

(四)健全制度,规范流程。根据运行评估情况,各责任单位12月份对工作流程进一步修订完善,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同时促进流程规范运行。根据工作实际,实施三种监控办法,及时化解廉政风险。一是按工作流程,实行层级监控,即下游流程对上游流程实行对接监控;二是实行工作备案制,对关键环节实行平行监控;三是对苗头性问题实行动态监控,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预警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等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化解廉政风险。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统一认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的关键,是保证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优质、资金安全、干部成长安全、群众满意和推进管理创新年工作的迫切需要。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加强学习,增强查找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规范工作流程的自觉性和紧迫性。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把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责任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调研、强化责任、抓紧落实。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责,组织动员分管科室和单位对照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群众帮、组织审等方式,查找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规范工作流程。

(三)明确步骤,分步实施。要通过制定方案、学习动员、查找风险、制定流程、健全制度、总结反馈等环节步骤,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四)因地制宜,不断完善。各有关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针对实际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5篇:反腐倡廉督查整改活动方案

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和市纪委统一部署,从今年9月起集中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各地各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胡锦涛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第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问责机制以及评估、反馈和完善机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

此次督查整改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对十八大以来的有关选人用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工程招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五公开”、集中支付、津贴发放、公款出国(境)考察和资金管理等十个方面的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清理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督查整改,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推进制度的健全完善。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制定、谁检查、谁落实”的工作原则,明确市委组织部等8个部门为责任单位,负责督查责任范围内的制度执行情况。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室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的工作联系和督促检查。具体责任分解如下:

(一)选人用人、党务公开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工程招标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四)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公务用车、津贴发放和资金管理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六)厂务公开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总工会)。

(七)村务公开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八)公款出国(境)考察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外事侨务办)。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10个方面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对负责督查整改的制度进行认真梳理,抓住2-4个骨干性制度,进行重点对照检查和整改。市直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市直单位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除上述责任单位外,其他市直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1-2项重点制度进行督查整改。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督查整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研究部署阶段(9月1日—9月20日)

1、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省、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动员会精神,就贯彻落实措施进行专题研究。

2、制定《全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方案》,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1日—10月8日)

各地各部门就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

(三)督查阶段(10月9日至10月15日)

1、各责任单位分别组成检查小组,对本系统和分管范围内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写出专题报告,提出整改意见。专题报告于10月12日之前上报市纪委监察局。

2、市纪委、监察局对各地各部门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和检查的情况组织进行重点抽查和督办。

(四)整改阶段(10月16日—10月31日)

1、针对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抓好修订完善。

2、及时纠正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

3、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和效果评价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各地各部门要对督查整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28日前专题报告市纪委、监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纪委监察局成立全市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各地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安排专门人员,集中精力抓好此次督查整改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好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及时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将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省、市相关责任单位的联系,准确把握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抓本级、带系统,确保督查整改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协调一致、整体推进。要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要求报告活动情况,及时反映工作动态以及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大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发挥好典型的示范推动作用。市纪委监察局有关室要相互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督查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

第6篇:无烟机关创建工作计划

根据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关于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的通知》(当文明办〔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党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促进群众身心健康,形成全面禁烟、戒烟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有效降低吸烟对健康造成的危害,形成全员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力争到2016年底实现全面禁烟的目标。

三、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控烟工作领导组织,将“无烟机关”建设纳入本单位文明创建整体规划。将控烟工作纳入学校的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制定控烟工作方案。

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学校制定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和控烟考评奖惩标准(详见附件),并记录控烟考评奖惩情况,将遵守“单位控烟规定”作为“优秀”评选的一项指标。

3.召开“无烟机关”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控烟工作领导小组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责任书,要求所有科室达到“无烟科室”标准。

(二)实施阶段

1.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

(1)为使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学校结合创建文明活动,大力开展控烟干预。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科室、会议室、厕所、楼梯等区域内设置明显的禁烟标识。

(2)学校室内场所全面禁止吸烟,各科室控烟监督员负责本科室责任区的吸烟劝阻和控烟检查。

2.开展效果调查评估活动

为了全面评价创建活动效果,通过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评价学校创建活动完成情况,活动结束后,要继续开展无烟环境观察和人群调查。坚持控烟各项措施,巩固单位控烟成效,扩大控烟成果。

四、日常监督与管理

1.控烟工作小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查或暗访,每次控烟督查结果向各科室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考核依据。监督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作好工作记录。

2.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先进科室、先进个人考核范围。对按照学校控烟规定达到无烟科室标准的科室,结合每年度的评比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无烟科室标准的不得评选为先进科室;科室人员违反控烟规定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对于违反禁止吸烟规定的科室及个人,一经查实,将予以批评教育或通报。

五、时间安排

1.2016年6月1日前,做好创建前的准备工作;

2.2016年6月上旬召开创建无烟机关动员大会;

3.2016年6月至10月全面开展创建活动;

4.2016年11月,检查总结创建阶段性效果,上报资料,迎接市爱卫办对创建活动的检查验收;

5.2016年12月,结合我校工作总结和先进科室、个人评比活动,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促进控烟工作广泛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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