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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6-12-01 09:59: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共9篇)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答案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答案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是山东省卫生厅批准开设的紧急培训,为公共课程必修课,我答完题后把答案都记了下来,试卷共100道题,答对90道过关,我的答案都是验证过了的(有的实际上不一定正确,但网上题库中的答案必须这样选)。希望...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答案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一篇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答案

麻醉药品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培训是山东省卫生厅批准开设的紧急培训,为公共课程必修课,我答完题后把答案都记了下来,试卷共100道题,答对90道过关,我的答案都是验证过了的(有的实际上不一定正确,但网上题库中的答案必须这样选)。希望能对需要的人有所帮助,但还是建议大家先认真学完培训内容再答题,实在一时半会儿通不过,时间不够充裕了再看答案。由于是用的题库出题,所以你做的试卷有少量题可能下面没有,不过仅下面这些就保你过关了(题号每次都会打乱)。

1.关于麻醉药品门诊处方开具模式,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

A. 固定科室设立专职人员,便于掌握使用麻醉药品的患者情况

B. 固定科室设立专职人员,可防止吸毒人员套购

C. 不固定科室及人员,对患者不便

D. 不固定科室及人员,对吸毒人员套购不好控制

2.即释吗啡滴定方案中,次日解救量应为当日总固定量的(B)

A. 5%

B. 10%

C. 15%

D. 20%

3.受国际管制的麻醉药品共多少种(D)

A. 60种

B、80种

C. 100种

D. 120种

4.阿片类药物术后应用时估计起始剂量的最佳方法是:(C)

A. 首次剂量加倍

B. 大剂量冲击

C. 小剂量静脉滴定

D. 采用个体化剂量

5.药物成瘾性指的是药物的(A)

A. 精神依赖性

B. 身体依赖性

C. 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

D. 以上均不对

6.引起骨关节痛的主要原因是什么?(C)

A. 局部压迫

B. 骨质疏松

C.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痛风

D. 肿瘤转移

7.塞来昔布属于(C)类药物。

A. COX-1选择性抑制剂

B. COX-1选择性激动剂

C. COX-2选择性抑制剂

D. COX-2选择性激动剂

8.当进行有创诊断、手术和其他治疗干预措施时,通常需要考虑的因素不包括 (A)

A. 如果进行操作前需要空腹状态,定期口服镇痛药物的患者可以一次在术前口服当日用药总量。

B. 对阿片耐受的患者在操作完成后的镇痛需要考虑以前的日需求量。

C. 应该考虑操作对生理、心理和代谢的影响。

D. 肿瘤医师、外科医师、麻醉师和姑息治疗小组应该保持最佳的交流。

9.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D)

A. 阿片类镇痛药物的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大多出现于用药的初期

B. 非阿片类镇痛药物的不良反应则常发生于长期持续用药一段时期后

C. 阿片类镇痛药的不良反应主要发生于用药初期及过量用药时

D. 对干扰临床合理使用阿片类镇痛药的主要障碍因素是阿片类镇痛药物的高度成瘾性

10.下面有关急性疼痛的描述错误的是:(D)

A. 急性疼痛是最近产生并可能持续时间较短的疼痛

B. 急性疼痛通常与明确的损伤或疾病有关

C. 急性疼痛包括手术后疼痛、创伤烧伤后疼痛、分娩痛、急性带状疱疹痛、心绞痛、胆绞痛、肾绞痛

D. 急性疼痛通常是损伤愈合后仍然持续存在

11.为减少长期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的不良反应,除哪项外均为应采取的措施:(D)

A. 选择性联合使用抗酸剂

B. 联合使用 H2受体拮抗剂

C. 联合使用米索前列醇、奥美拉唑

D. 联合使用阿片类药物

12.非甾体类抗炎药的不良反应除外以下哪项之外都是:(D)

A. 消化道溃疡

B. 血小板功能障碍

C. 肾毒性

D. 呼吸抑制

13.不符合癌症疼痛药物治疗原则的是:B

A. 无创用药

B. 随时给药

C. 按阶段给药

D. 个体化给药

14.对非甾体类抗炎药,描述错误的是:(C)

A. 非甾体类抗炎药是癌痛治疗的基础药物。

B. 非甾体类抗炎药通过阻断前列腺素合成,发挥其解热止痛及抗炎作用等。

C. 有轻微耐药性及依赖性。

D. 有封顶效应。

15.以下哪种疼痛是防止组织伤害的有益因素和信号:B

A. 慢性非癌痛

B. 急性疼痛

C. 慢性疼痛

D. 神经病理性疼痛

16.属于阿片受体激动--拮抗药的是(D)。

B. 可待因

C. 纳络酮

D. 喷他佐辛

17.关于镇痛药曲马多描述错误的是:(A)

A. 属于人工合成的阿片类中枢镇痛药。

B. 它具有独特的双重镇痛机制,即兼有弱阿片和非阿片两种性质。

C. 曲马多主要用于中等程度的各种急性疼痛和手术后疼痛,由于其对呼吸抑制作用弱,尤适用于老年人和婴幼儿的镇痛。

D. 可以作为癌症三阶梯治疗方案的备选药物。

18.除下面哪项之外,其它情况都是由于对阿片类药物镇痛和成瘾方面的教育不够所造成的:

(D)

A. 对镇痛和成瘾等观念的误解

B. 担心使用阿片类药物可能导致的药物滥用或成瘾

C. 担心阿片类药物的流弊

D. 担心不能获得足够量的阿片类药物

19.世界卫生组织于(B)年正式出版《癌症疼痛治疗》(第一版)。

A. 1984年

B. 1986年

C. 1988年

D. 1990年

20.阿片类药物成瘾的发生与以下那种因素无关:B

A. 给药途径

B. 是否联合用药

C. 给药方式

D. 药物剂型

21.不属于阿片类镇痛药物引起呼吸抑制的临床表现的是以下哪项: C

A. 呼吸次数减少(<8次/分)和/或潮气量减少、潮式呼吸

B. 紫绀、针尖样瞳孔、嗜睡状至昏迷、骨骼肌松弛、皮肤湿冷

C. 有时可出现心动过速和高血压

D. 严重时可出现呼吸暂停、深昏迷、循环衰竭、心脏停搏、死亡

22.主要的抗癌治疗方法不包括: D

A. 手术治疗

B. 放射治疗

C. 化疗【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D. 理疗

23.关于多模式镇痛的描述,下面哪项与之无关: C

A. 采用多种药物,不同给药途径

B. 可以在获得镇痛效果的同时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C. 只有对阿片类药物耐受的患者采用多模式镇痛

D. 非阿片类镇痛药物在多模式镇痛中也有重要作用,可以减少阿片类药物不良反应,促进患者的术后恢复

24.可以更好的预测成人阿片类药物需求量的是: A

A. 年龄

C. 体重

D. 既往用药史

25.不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的是(D)。

A. 吡罗昔康

B. 托炎丁

C. 异丁苯丙酸

D. 吡咯酮

26.阿片类镇痛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包括:C

A. 便秘

B. 呕吐

C. 癫痫

D. 呼吸抑制

27.以下有关阿片类镇痛药物的描述中错误的是:C

A. 阿片类药物是治疗中、重度疼痛的常用药物

B. 阿片类药物治疗慢性非癌痛安全有效

C. 在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在所有慢性非癌痛的患者中,随时可采用阿片类镇痛药物

D. 长效阿片类镇痛药较少产生较高的血浆峰浓度,因此可减少患者觅药的中枢机制,较少产生正反馈

28.PCA的给药途径不包括:C

A. 硬膜外腔和神经干或神经丛

B. 静脉【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C. 口服

D. 皮下

29.下列是使用阿片类药物时的注意事项,正确的是:C

A. 出现中度以上疼痛应早期、少量应用,经常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B. 疼痛加剧时既要增加单次药物剂量,也要增加给药次数。

C. 接受即释吗啡治疗者可于睡前将剂量加倍,以防痛醒。

D. 控释片在应急时可碾碎使用

30.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B)

A. 《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B.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C. 《药品管理法》

D. 《1988年公约》

31.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容易发生消化道溃疡的高危患者不包括:B

A. 老年人

B. 有慢性萎缩性胃炎的患者

C. 酒精过量

D. 重要器官功能不全者

32.有关WHO三阶梯用药的描述错误的是:B

A. 根据患者疼痛情况的变化,用药时既可以跳过某一阶梯,又可以重新回到某一阶梯

B. 用药选择存在绝对固定模式,只能从第一阶梯开始

C. 疼痛最强时,应谨慎使用第三阶梯药物注射

D. 对于腰背痛的治疗,在第一阶梯药物中,对乙酰氨基酚具有重要价值

33.对癌症患者应重视其(B)系统的检查。

A. 血液系统

B. 骨骼系统

C. 神经系统

D. 心血管系统

34.不属于阿片类镇痛药物引起呼吸抑制的解救治疗原则的是:A

A. 进行气管切开

B. 呼吸复苏

C. 建立通畅呼吸道,辅助或控制通气

D. 使用阿片拮抗剂

35.关于麻醉药品专用处方,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C)

A. 处方右上角有麻醉药品专用标志

B. 麻醉药品处方按天装订,单独存放

C. 处方保存一年

D. 进行专册登记

36.下列有关阿片类药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

A. 阿片类药物会抑制呼吸,因此应该禁用

B. 阿片类药物作用没有封顶效应,剂量的增加应该持续进行,直至达到镇痛效果与可耐受不良反应之间的平衡状态

C. 决定疗效的是阿片受体水平的药物浓度,而非给药途径

D. 更多情况下,患者要求加大剂量是假性耐受或假性成瘾的结果

37.阿片类药物可获量不足常见的原因不包括(A)

A. 经济障碍

B. 限制性规章

C. 担心麻醉药品被非法转移

D. 担心医源性成瘾

38.下面有关精神依赖的说法错误的是:A

A. 精神依赖与躯体依赖共同存在时,才能诊断为成瘾

B. 遗传、社会心理和环境因素可以影响成瘾的产生和临床表现

C. 精神依赖是一种原发性、慢性、神经生物学疾病状态

D. 精神依赖即所谓的成瘾

39.阿片类药物在慢性非癌痛治疗开始后,患者应至少每周看几次医师: A

A. 1次

B. 2次

C. 3次

D. 每日1次

40.关于盐酸二氢埃托啡片,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 只限二级(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

B. 只能用于住院病人

C. 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使用

D. 可凭《麻醉药品专用卡》调配盐酸二氢埃托啡片

41.下面急性疼痛常用的治疗方法中,错误的是:D

A. 对乙酰氨基酚可用于轻、中度疼痛,或与阿片类药物协同应用于中、重度疼痛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考试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二篇

00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知识试卷

科室_______姓名 ___ 职称____ 分数___

一.填空(每空1分)

1.多数镇静药加大剂量即可产生( ),催眠药过量可引起全身( ),更大剂量可引起呼吸和心血管运动中枢( )进而导致( ),甚至死亡。许多镇静催眠药和中枢兴奋药物具有潜在的( ),长期使用可产生耐受性,以及躯体和心理依赖性,临床医生应予注意。

2.( )是第五生命体征,对慢性疼痛患者应每月至少评价次( ),,内容包括治疗效果与安全性及患者的依从。

3.疼痛规范化治疗的关键是遵循用药和治疗原则。控制疼痛的标准是: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 )或达到( );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小于( )次。

4.对于轻度疼痛可应用( );对中度疼痛主要应用

( );对重度疼痛,采用常用弱阿片镇痛药无效时可采用( )。

5.盐酸二氢埃托啡片只限( )使用,只能用于住院病人。

6.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

( )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7.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

8.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

9.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 )

10.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 )常用量。

二.选择题(每题2分)

1以下属于麻醉药品的是( )

A. 丁丙诺啡 B. 哌醋甲酯 C. 可待因 D. 苯巴比妥

2.以下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是( )

A. 阿片 B. 芬太尼 C. 氯胺酮 D. 利眠宁

3.以下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是( )

A. 可卡因 B. 二氢埃托啡 C. 吗啡 D. 苯巴比妥

4.盐酸哌替啶处方( )

A. 3日常用量 B. 7日常用量C. 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D. 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5. 药物成瘾性指的是药物的:( )

A. 精神依赖性 B. 身体依赖性

C. 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 D. 以上均不对

6 第一阶梯药物特点中不正确的描述是( )

A.主要为非甾体类镇痛药 B.对中度疼痛亦可能有效 C.具有封顶效应(天花板效应) , 不能无限增加剂量 D.治疗中,一种非甾体类镇痛药无效应更换另一种非甾体类镇痛药

7 吗啡镇痛的原则中不正确的描述是( )

A.注射途径是最后考虑的使用方法 B.吗啡剂量有极限,不能无限制增大剂量 C.按时给药可减少耐药性发生 D.口服吗啡经济简便,较注射更不容易产生依赖性

8.不符合癌症疼痛药物治疗原则的是:( )

A. 无创用药 B. 随时给药 C. 按阶段给药 D. 个体化给药

9.属于阿片受体激动——拮抗药的是:( )

A. 芬太尼 B. 可待因 C. 纳络酮 D. 喷他佐辛

10. 阿片类镇痛剂的特点有 ( )

A.杜冷丁适用于慢性癌性疼痛治疗 B.美菲康应每4小时服一次 C.吗啡口服吸收生物利用度较差,因此需不断增加剂量 D.吗啡有短效和缓释2种口服剂型,选择任一种均可

11.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要求( )

A.每1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B.每2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C.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D.每6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12.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 )

A. 《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B.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C. 《药品管理法》 D. 《1988年公约》

13.我院麻醉处方要求( )

A.修改时医生必须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B.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

C.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一处 D.不得有修改,若有修改,必须重新开具

14.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如果镇痛药物用量已可能足够,仍不能控制疼痛,应评价病人是否存在情绪障碍 B.肿瘤患者最常见抑郁症或抑郁-焦虑症 C.协同应用抗抑郁剂必须减少吗啡剂量 D.苯二氮卓类是常用的抗焦虑剂

15阿片类镇痛剂的特点有 ( )

A.杜冷丁适用于慢性癌性疼痛治疗 B.美菲康应每4小时服一次 C.吗

啡口服吸收生物利用度较差,因此需不断增加剂量 D.吗啡有短效和缓释2种口服剂型,选择任一种均可

三问答.1.癌症疼痛治疗五项基本原则?(20分)

2.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如何处理?(10分)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五项专门管理是指哪些?(10分)

麻醉药品管理使用试题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三篇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与规范化管理试题

一、请从一下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最佳答案填在括号中。(每题1分,共80分)

1、局部麻醉类及抗心律失常药物的不良反应与哪种因素有关(A)

A、用药剂量 B、用法及给药途径 C、用药种类 D、用药疗程

2、世界卫生组织根据国际公约规定,将起到依赖性和滥用的药物具体分为几类(B)

A、3 B、4 C、8 D、10

3、挥发性溶剂滥用者多为(B)

A、儿童 B、青年 C、中年 D、老年

4、引起骨关节痛的主要原因是什么(C)

A、局部压迫 B、骨质疏松 C、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痛风 D、肿瘤转移

5、即释吗啡滴定方案中,次日解救量应为当日总固定量的(B)

A、5% B、10% C、15% D、20%

6、PCA的给药途径不包括(C)

A、硬膜外腔和神经干或神经丛 B、静脉 C、口服 D、皮下 7、与假性成瘾无关的因素是(D)

A、剂量不足 B、给药间期过长 C、疼痛控制不够 D、患者受到公正待遇

8、属于公约规定的麻醉药品的是(B)

A、阿片类 B、苯丙胺类中枢兴奋剂 C、镇静催眠药 D、致幻剂 9、关于麻醉药品出入库管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是(B)

A、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 B、三人开箱 C、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 D、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10、第一类精神药品每张处方最大量为(B)

A、不能超过1d常用量 B、不能超过3d常用量 C、不能超过7d常用量 D、不能超过10d常用量

11、除以下哪项之外,其余的都是阿片类药物使用的相对禁忌证

(D)

A、药物滥用史 B、严重性格障碍 C、不良家庭环境 D、胃溃疡病史

12、急性疼痛根据疼痛的类型可分为(A)

A、躯体痛、内脏痛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B、机械性、假根性和非特异性 C、刺痛、钝痛和牵涉痛 D、非根性疼痛、根性疼痛和牵涉痛

13、新药是(D)

A、未曾在中国境内生产的药品 B、未曾在中国境内获得专利保护的药品 C、未曾在中国使用过的药品 D、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物

14、镇痛作用有剂量封顶效应的镇痛药物是(A)

A、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及对乙酰氨基酚 B、阿片类镇痛药物 C、吗啡 D、杜冷丁

15、关于晚期癌症患者使用麻醉药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C) A、每日使用无极量限制 B、注射剂一次不超过三日用量 C、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七日剂量

D、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一次不超过十五日剂量 16、处方及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的用量天数分别为(B) A、7,1 B、7,3 C、7,5 D、5,5

17、急性疼痛治疗常见的不良作用不包括(A)

A、消化不良 B、呼吸抑制 C、瘙痒 D、尿潴留

18、对炎症性疼痛疗效最好的是(B)

A、麻醉性镇痛药 B、非甾体抗炎药 C、抗抑郁药 D、糖皮质激素

19、 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A)

A、由指定的经营单位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配方使用,不准零售

B、仅供医疗单位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C、可供个医疗单位使用,也可由指定的经营单位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零售

D、可在普通商业企业销售

20、有关依赖性,说法错误的是(C)

A、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造成的一种精神状态

B、有时也包括身体状态

C、必须发生耐受性

D、可以对一种以上的药物产生依赖性

21、塞来昔布属于(C)类药物

A、COX-1选择性抑制剂 B、COX-1选择性激动剂 C、COX-2选择性抑制剂 D、COX-2选择性激动剂 22、以下哪项说法不正确(D)

A、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

B、医疗用毒性药物、精神药品及戒毒药品处方保留2年 C、麻醉药品处方保留3年

D、麻醉药品处方保留5年

23、规范化疼痛处理的原则不包括(A)

A、随时用药

B、最大程度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C、把疼痛及治疗带来的心理负担降低到最低

D、全面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24、预防和治疗便秘不良反应的方法不包括以下(C) A、多饮水,多摄取含纤维的食物,适当运动

B、应用缓泻剂

C、冰盐水灌肠

D、养成规律排便的习惯

25关于精神药品的管理不正确的是(B)?

A、医疗单位购买的精神药品只准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售,医生根据医疗需要合理使用,严禁滥用

B、医疗单位购买精神药品必须持《精神药品购用卡》向指定的经营单位购买

C、第一类精神药品仅限于供应县以上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使用

D、第二类精神药品可供各医疗单位使用,也可由指定经营单位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使用

26、镇痛药及辅助药联合用药的不良反应,除哪项外都有(D) A、消化性溃疡盒便秘 B、肝肾毒性 C、凝血功能障碍 D、白细胞减少症

27、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A)

A、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

B、省级人民政府

C、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D、省级卫生主管部门

28、不属于非甾体类抗炎药的是(D)

A、吡罗昔康 B、托炎丁 C、异丁苯丙酸 D、吡咯酮

29、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C) A、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B、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C、专库或专柜存放并指定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

D、应分开存放

30、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不包括哪项

麻醉药品试题及答案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四篇

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考核试题

姓名: 分数:

一、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

A.一日常用量 B.三日常用量 C.七日常用量 D.一次常用量

2.医疗机构应建立各部门参加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其负责人应为

A.医院负责人 B.分管负责人 C.医务科长 D.药剂科长

3.何种麻醉药品注射剂不宜长期用于癌症疼痛和其他慢性疼痛治疗

A.盐酸吗啡 B.罗通定 C.磷酸可待因 D.盐酸哌替啶

4.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以下哪级医师可在其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A.主治医师 B.住院医师 C.执业医师 D.经考核合格并被授权的执业医师

5.下列哪种药品不适用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

A.芬太尼 B.美沙酮 C.阿托品注射液 D.盐酸哌替啶

6.医疗机构应对麻醉药品处方单独存放,至少保存

A.半年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7.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仅限于哪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A.一级以上 B.二级以上 C.仅为三级 D.全部合法的医疗机构

8.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还真建立随诊或复诊制度。复诊或随诊间隔为

A.两周 B.一个月 C.三个月 D. 四个月

9.根据《处方管理办法》,为住院病人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开具,每张处方为 常用量

A.逐日 一日 B.逐次 三日 C.逐次 一日 D.逐日 一次

10.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在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几种药品?

A.四种 B.五种 C.六种 D.七种

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有效期为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半年

12.下列那种药品是阿片类拮抗药,可用于解救阿片类镇痛药引起的呼吸抑制?

A.阿托品 B.纳洛酮 C.纳曲酮 D.美沙酮

13.医疗机构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在哪个部门监督下进行?

A.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B.医疗机构领导和药剂科负责人

C.所在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D.所在地公安部门

14.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A.一日常用量 B.三日常用量 C.七日常用量 D.十五日常用量

1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的专用处方颜色为

A.淡红色 B.浅黄色 C.浅绿色 D.白色

16.WHO将哪一种药物的用量作为衡量各国癌痛改善状况的重要指标?

A.吗啡 B.美沙酮 C.芬太尼 D.盐酸哌替啶

17.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师为患者开具处方的有效期是

A.当日 B.三日内 C.五日内 D.一周内

18.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医务人员为了医疗需要携带少量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出入境的,应当持有哪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携带药品证明?

A.国家级 B.省级 C.市级 D. 区级或县级

19.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医师开具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A.一日量 B.三日量 C.五日量 D.七日量

20.以下哪种不是同一类镇痛药?

A.可待因 B.吗啡 C.芬太尼 D.布洛芬

21.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经哪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A.国家级 B.省级 C.设区的市级 D. 区级或县级

22.按照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卫生部公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2007年版)》,下列哪种药品属第一类精神药品?

A.三唑仑 B.地西泮 C.巴比妥 D.艾司唑仑

23.医疗机构在麻醉、精神药品发现如下哪种情况,不需立即报告所在地卫生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A.运输被抢 B.验收时破损 C.保管被盗 D.骗取或冒领

24.《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中规定: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周转库应

A.每天结算 B.每周结算 C.每月结算 D.每季度结算

25.以下哪种情况,其开具的处方经执业地点的执业医师签字后可以生效:

A.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B.被责令离岗培训的医师

C.注册执业助理医师 D.被责令暂停执业的医师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特殊药品的概念

2、医疗单位麻醉药品的管理的 “三级”和“五专”分别指的是什么?

答案

1.D 2.B 3.D 4.D 5.C 6.D 7.B 8.C 9.A 10.B

11.C 12.B 13.C 14.D 15.A 16.A 17.A 18.B 19.B 20.D

21.C 22.A 23.B 24.A 25.C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特殊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药品管理法》规定对上述药品实行特殊的管理办法。

2、“三级”即:药库、药房、临床科室的管理。

“五专”即: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考试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五篇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知识试卷

科室_______姓名 ___ 职称____ 分数___

一.填空(每空1分)

1.多数镇静药加大剂量即可产生( ),催眠药过量可引起全身( ),更大剂量可引起呼吸和心血管运动中枢( )进而导致( ),甚至死亡。许多镇静催眠药和中枢兴奋药物具有潜在的( ),长期使用可产生耐受性,以及躯体和心理依赖性,临床医生应予注意。

2.( )是第五生命体征,对慢性疼痛患者应每月至少评价次( ),,内容包括治疗效果与安全性及患者的依从。

3.疼痛规范化治疗的关键是遵循用药和治疗原则。控制疼痛的标准是:数字评估法的疼痛强度小于( )或达到( );24小时内突发性疼痛次数小于( )次。

4.对于轻度疼痛可应用( );对中度疼痛主要应用

( );对重度疼痛,采用常用弱阿片镇痛药无效时可采用( )。

5.盐酸二氢埃托啡片只限( )使用,只能用于住院病人。

6.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

( )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 )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7.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

8.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

9.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 )

10.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常用量。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 )常用量。

二.选择题(每题2分)

1以下属于麻醉药品的是( )

A. 丁丙诺啡 B. 哌醋甲酯 C. 可待因 D. 苯巴比妥

2.以下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是( )

A. 阿片 B. 芬太尼 C. 氯胺酮 D. 利眠宁

3.以下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是( )

A. 可卡因 B. 二氢埃托啡 C. 吗啡 D. 苯巴比妥

4.盐酸哌替啶处方( )

A. 3日常用量 B. 7日常用量C. 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D. 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5. 药物成瘾性指的是药物的:( )

A. 精神依赖性 B. 身体依赖性

C. 精神依赖性和身体依赖性 D. 以上均不对

6 第一阶梯药物特点中不正确的描述是( )

A.主要为非甾体类镇痛药 B.对中度疼痛亦可能有效 C.具有封顶效应(天花板效应) , 不能无限增加剂量 D.治疗中,一种非甾体类镇痛药无效应更换另一种非甾体类镇痛药

7 吗啡镇痛的原则中不正确的描述是( )

A.注射途径是最后考虑的使用方法 B.吗啡剂量有极限,不能无限制增大剂量 C.按时给药可减少耐药性发生 D.口服吗啡经济简便,较注射更不容易产生依赖性

8.不符合癌症疼痛药物治疗原则的是:( )

A. 无创用药 B. 随时给药 C. 按阶段给药 D. 个体化给药

9.属于阿片受体激动——拮抗药的是:( )

A. 芬太尼 B. 可待因 C. 纳络酮 D. 喷他佐辛

10. 阿片类镇痛剂的特点有 ( )

A.杜冷丁适用于慢性癌性疼痛治疗 B.美菲康应每4小时服一次 C.吗啡口服吸收生物利用度较差,因此需不断增加剂量 D.吗啡有短效和缓释2种口服剂型,选择任一种均可

11.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要求( )

A.每1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B.每2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C.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D.每6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12.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 )

A. 《麻醉药品管理条例》 B.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C. 《药品管理法》 D. 《1988年公约》

13.我院麻醉处方要求( )

A.修改时医生必须签字,并注明修改日期 B.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两处

C.处方修改不得超过一处 D.不得有修改,若有修改,必须重新开具

14.以下叙述不正确的是( )

A.如果镇痛药物用量已可能足够,仍不能控制疼痛,应评价病人是否存在情绪障碍 B.肿瘤患者最常见抑郁症或抑郁-焦虑症 C.协同应用抗抑郁剂必须减少吗啡剂量 D.苯二氮卓类是常用的抗焦虑剂

15阿片类镇痛剂的特点有 ( )

A.杜冷丁适用于慢性癌性疼痛治疗 B.美菲康应每4小时服一次 C.吗

啡口服吸收生物利用度较差,因此需不断增加剂量 D.吗啡有短效和缓释2种口服剂型,选择任一种均可

三问答.1.癌症疼痛治疗五项基本原则?(20分)

2.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如何处理?(10分)

3.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五项专门管理是指哪些?(10分)

2015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六篇

第1篇: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需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方可自行配制,未经批准的任务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配制。

(六)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科负责批准,并将医师签字式样送药剂科备查。

(七)进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在进行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和用量:每张处方针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

(九)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十)经县以上医疗单位诊断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可由县以上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单位,凭医疗诊断书和户口簿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专卡”到指定的医疗单位规定开方取药,具体按<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医院药剂科应根据国务院对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和监督本院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禁止非法使用、储存、转让或借用麻醉药品,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药剂科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十二)医院抢救病人时,急需麻醉药品者,如手续不完备时,可先发放该病例一次性使用剂量之后补办手续。

(十三)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剂科要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中的关规定,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严格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

(十四)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

(十五)药剂科各班组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班班交接、认真填写麻醉药品交班笨及处方登记本。

(十六)药剂人员在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调配。

(十七)药剂科主任应定期检查本院的麻醉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解决处理。

(十八)麻醉药品的报销制度对霉变破损的麻醉药品,使用单位每年报销一次,由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就地监督销毁,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医疗科室和药剂科各班组剩余的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第2篇:麻醉药品批号管理制度

1、医院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2、医院要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医院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

4、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应当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熟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5、医院应当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6、医院应当定期对涉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制度

1、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3、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5、医院对过期、损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院销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请后,应当于5日内到场监督医院销毁行为。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调配和使用制度

1、医院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2、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3、门诊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有明显标识,并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

4、执业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5、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及单张处方最大限量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执行。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6、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7、医院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

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5年。

8、医院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医院应当为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入病历。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药。

9、医院购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只限于在本机构内临床使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麻醉、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有条件的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应当安装报警装置。

2、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记录。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5、医院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

6、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7、医院内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8、收回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作记录。

9、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医院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由医院按照规定销毁处理。

10、具有《医院执业许可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戒毒医院开展戒毒治疗时,可在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具有戒毒适应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11、医院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

(2)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附后)。病历由医院保管。

四、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院内使用,或者由医院派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

五、医院应当要求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六、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三)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院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格式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医院名称、处方编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门诊病历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名编号、科别、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病情及诊断;以Rp或者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三)后记:医师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八、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处方右上角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九、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院按照规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为一次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十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十二、为癌痛、慢性中、重度非癌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

十三、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药品仅限于医院内使用。

十四、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用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使用黑龙江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专用处方;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入库后,交由医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放,每年进行统一编号,不得重号。每年年底前将各科室未用完的编号处方全部收回,与药剂科核对无误后,交药剂科统一保管,并按要求进行销毁。

三、专职管理人员应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领用登记册,内容包括:日期、领用科室、处方种类、数量、编号、领用人签名、发放人签名;

四、各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处方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必须保证处方编号的连续性,科室不得随意销毁处方,作废的处方要及时退回医务科,统一保管备查;

五、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两年。

第3篇: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买麻醉药品须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经上一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购用限量规定,到指定的麻醉药品经营单位购买。

二、在采购麻醉药品时须向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填送麻醉药品申购单,麻醉药品经营单位在供应时必须详细核对各项印章及数量。供应数量按卫生部规定的麻醉药品品种范围及每季购用限量的规定办理。

三、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且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片剂、酊剂、糖浆剂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处方医师签名后加盖病区章并注明疾病诊断。配方应严格核对,审核人、配方人、核对人和发药人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专册。住院病人所开每日用的麻醉药品,由护理部专人加锁保管。手术室给予少量麻醉药品作为基数,由专人加锁保管。手术中用麻醉药品凭空安瓿按规定处方实际用量向药房领取。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经医院临床科室诊断为恶性肿瘤的患者或确需使用麻醉药品的危重病人,核发《麻醉药品专用卡》,患者凭卡按规定开方配药。

六、麻醉药品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麻醉药品处方由药房加盖麻醉药品专用章发给病区,按上述规定使用。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麻醉药品滥用者,药房人员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院领导回报,妥善处理。

七、定期检查麻醉药品使用及管理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需报损处理的麻醉药品,经当事人写明真实、详细情况,报主管院长批准,完备各种手续后方可处理。

八、药房每天对麻醉药品领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帐、交接,药库保管人员发登记专用卡,每天盘存,盘存数两人签名,科室不定期抽查。

第4篇:镇卫生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麻醉药品,防止滥用,必须加强麻醉药品的管理:

1、全院医务人员要认真学习《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管理法》提高认识。

2、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由主治医师以上开麻醉药方,使用专用处方,每一张处方注射剂量限制在1—2日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5天;每一张处方片剂、药剂、糖浆剂限制在2—3天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一张处方只能开一种麻药。

3、麻醉药处方应书写规整,字迹清晰,必须有医生签名、盖章、必须有药房投药人员签名、盖章、严格手续,少一个人签字或盖章处方无效。

4、有需要连续使用麻醉药的患者如:癌症患者,携带市级医院诊断书,患者户口薄,到医政科办理批准后按规定供应麻醉药,并建立《麻醉药品供应卡》。

5、医务人员要坚持原则,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开方投药。

6、不许自己给自己开写麻醉药方。一般情况下,不准医务人员代开、代领麻醉药,杜绝一人多方,开假处方,人情方。

7、药房要有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管理,专柜保存,加锁使用专用帐册,单独登记。

8、麻醉药处方要严加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9、因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的每次只限一次性使用剂量,手续不完备的事后补办。

10、严禁医务人员倒卖,滥用麻醉药品。

第5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岗位工作制度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工作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采购人员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3)根据本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定期制订采购计划,经科室负责人审核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到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资质的定点批发企业购进。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付款应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药品供应单位派专人负责押运送到医疗机构药品仓库,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

(6)有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品购进计划、供货商业单位资质证明等文件应分类归档保存。

(7)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不足时,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采购人员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1)药品仓库负责验收验收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双人验收,货到即验,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后立即存于保险柜,入库账目当日完成。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应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采用专用账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供货数量、单位、购进价格、供货日期、凭证号、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人员和保管人员签字。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帐务管理制度

(1)药品会计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单独药品栏目进行出、入库账务管理。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入库账目处理当日完成。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4)药品会计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政策及时调整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账目和调价记录等每年整理装订成册按有关规定保存、销毁。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制度

(1)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2)由专人负责,储存于保险柜中双人双锁储存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分类摆放并有明显标志。

(3)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库应有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污染设施,有避光、通风、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以及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施。

(4)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仓库应设有防盗门、窗等防盗装置和监控报警装置,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5)第二类精神药品应设专柜储存,并建立专用账册,实行专人管理。专用账册的保存有效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6)门诊、病房等药品调剂室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专人负责,配备保险柜双人双锁管理,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设周转柜(橱)的,应当加锁保管,每天交接班并有记录。

(7)各临床科室按一定基数储存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储存,药品数量为本科室一日常用量,双人双锁保管,专册登记,交接班应有记录。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1)药库、调剂室负责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质量管理要求保管、养护,采取必要的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3)保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岗位管理人员应当每日对库存药品进行检查,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记录。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制度

(1)药库负责发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需领取部门单独提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申领单,双人复核签字。

(3)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凭证号、日期、领用部门、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专用帐册的保存期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4)临床科室由专人到药品仓库领取科室存放的基数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面验收点清,在有关账簿上签字。

(5)紧急情况下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借给其他医疗单位抢救病人,一周内作好帐物处理手续并将借用的情况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出库运输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应按照“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应当掌握国家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处治疗需要,不得为他人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或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

(2)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应当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

(3)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同时在病历中记录。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一)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二)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4)除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5)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6)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7)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8)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9)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10)对于需要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11)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应使用专用标准处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由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按规定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由执业医师根据相关规定开具。

(2)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3)患者的一般情况、临床诊断要填写清楚、完整,与病历记载相一致;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及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6)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按年月日逐日编制顺序号,逐方登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单独存放,按月汇总,处方保持期限为3年。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单独存放,保存期限为2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剂制度

(1)各调剂室由双人审核、调配、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工作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2)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以上职称人员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3)门诊调剂室应固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

(4)门诊、住院药房设置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橱),应当每天结算、交接班,交接班应有记录。

(5)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处方、调配、核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拒绝发药。

(6)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开具情况,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逐日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通用药品通用名称、规格、发药日期、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7)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开具的麻醉处方及在调配过程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10、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应进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

(2)二级以上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以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规定。

(3)培训对象为医疗机构执业医生及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4)培训和考核内容包括:

(一)《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四)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

(五)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于报告;

(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

(5)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

(6)培训结束后培训单位应当对执业医生及相关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

(7)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8)对于在培训和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相关资格。

1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制度

(1)对门(急)诊确需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贴剂的患者,使用后由门诊药品调剂室及时回收空安瓿、废帖,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回收记录。

(2)对住院患者确需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贴剂的,使用后由临床各科室在24小时内将注射剂空安瓿、废帖交回病房药品调剂室,由专人负责,做好回收记录。

(3)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回收,登记造册,报经本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并做记录。

1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失效、报残损和销毁制度

(1)医疗机构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失效和回收患者剩余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均应登记造册,报经本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并做记录。

(2)医疗机构对在储存、保管、调剂、使用过程中造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残损的,应填写破损记录单,书面写出造成残损的过程、原因,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销毁并做记录。

(3)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或废帖应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定期销毁并作记录。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专册登记、消耗记录、专用帐册等须每年整理装订成册,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保存期满后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定期监督消耗并作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销毁类别、记录时段、销毁日期、消耗方式、批准人、监督人、销毁人。

1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制度

(1)医疗机构相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严防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丢失及被盗。

(2)医疗机构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骗取、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及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案发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验收记录、专用帐册、登记记录等由专人按有关规定保存,严禁丢失。如发生丢失,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4)如发生丢失及被盗案件,根据情节应当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1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有条件的单位应安装监控设施。

(2)医疗机构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3)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白专用处方的管理,防止被盗和丢失。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存各环节应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5)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每日专人负责保管、发放,交接班应有记录。

(6)各病区、手术室存放基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于双人双锁的保险柜中,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每日专人负责保管、发放、交接班应有记录。

(7)医疗机构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废帖及或者剩余不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回收,定期销毁并作记录。

1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1)医疗机构安全保卫部门均应加强对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定人定时巡查并有记录。

(2)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1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

(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应当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每季度对本机构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及安全存储等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专项检查的内容: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出入库、保管、养护情况;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医疗文书的书写备案情况及处方的开具、使用、调剂、保存、登记情况;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及调整情况;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回收、报废、空包装的登记处理情况;

5)临床各科室基数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6)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随诊、复诊情况;

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情况;

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考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17、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紧急借用制度

(1)医疗机构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而本医疗机构无法提供时,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定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

(2)抢救工作结束后,应当于一周内办好帐物处理手续并及时将借用情况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1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制度

(1)调剂室、各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应有专门交接班登记本,登记内容主要包括:日期、时间、药品通用名称、数量、交接班人签名等。

(2)应当场交接清楚,帐物相符。如发现丢失、损坏,立即查问,分清责任,并有登记,及时查找、补充,必要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3)接班者应提前10分钟进岗,认真清点,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严格规定到指定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采购。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应根据临床实际用量、药房请领量和现有库存形成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计划,由科室负责人审核报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后进行采购。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库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保管、发放的监督管理。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人员应按照严格规定及时办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的有关事宜。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仓库保管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仓库保管岗位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该类药品“五专”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并妥善保管好专用账册等记录。

(5)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该类药品“五专”管理,按相关规定保管好处方,逐日编号登记,做好空安瓿、废帖的回收和销毁工作并做好记录。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必须按有关要求严格审查该类药品处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经复核签字后发出。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须做好空安瓿、废帖回收工作。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人员须协助配合所在调剂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人员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会计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会计岗位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会计岗位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熟练掌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会计岗位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价格、账务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熟悉与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定期参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知识培训。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有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岗位监督检查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015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七篇

第1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岗位工作的人员,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企业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或培训,并建立档案。

第2篇: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

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调配、拆零药品,应当根据临床需要设立独立调配、拆零场所或者专用操作台并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应当做好详细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四、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

中药饮片的采购、存放、保管、调配和质量管理,执行《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五、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相应资格的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购进。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

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六、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逐级报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原因,如重大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重大制售假劣药品案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突发药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医疗器械管理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作记录。

因医疗器械造成的不良反应,按有关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第四章有关档案、记录和凭证管理

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并严格执行。

2、相关人员、药品、购药单位等档案由专人负责保管。

3、医师处方按相关规定由专门人员保管。

4、开处方权限及医师签字,经医务科审批后,其处方签字笔迹应在药房备案。

第五章其他

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4、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制订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标准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实,以促使质量管理体系的完善。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管理标准和操作程序的检查和考核。

4、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检查内容:

5、1、1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1、2各岗位管理标准的落实情况;

5、1、3各种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5、1、4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2检查方式:各部门自查与企业考核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

5、3检查方法

5、3、1各岗位自查

5、3、1、1各岗位应定期根据各自质量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5、3、2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小组检查

5、3、2、1被检查部门:企业的各部门或岗位。

5、3、2、2企业应每年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由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检查小组由不同部门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2名,被检查部门人员不得参加检查组。

5、3、2、4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5、3、2、5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3、2、6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潜在的问题,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上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5、3、2、7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奖惩。

5、3、2、8各部门根据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决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反馈。

第4篇:质量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

(二)质量否决权的规定;

(三)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

(四)质量信息的管理;

(五)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

(六)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规定;

(八)药品有效期的管理;

(九)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

(十)药品退货的管理;

(十一)药品召回的管理;

(十二)质量查询的管理;

(十三)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十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

(十五)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

(十六)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

(十七)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

(十八)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

(十九)记录和凭证的管理;

(二十)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二十二)其他应当规定的内容。

第5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风险管理制度

一、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英文全称为“GoodSupplyPractice",缩写为GSP),是针对药品经营活动的特点,为在流通环节中确保药品质量而制定的一套系统的、科学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管理规范,是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基本准则。GSP的内容包括了对药品经营场所和设施的要求,对所经营药品的陈列、储存和养护的要求,对经营人员的资格、培训、职责的要求,对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验收制度的要求,对经营记录和各项文件管理的要求等等。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初引进了GSP概念,原国家医药管理局于1984年颁布了《医药商品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在全国医药商业企业范围内试行,1992年又进行了修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发布了修订后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在我国药品经营企业中推行GSP,严格按照GSP的要求经营药品,是在药品经营环节保证药品质量并从整体上提高我国药品经营企业素质的重要措施,监督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是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此,本条明确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依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制定的GSP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二、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实施GSP的情况进行认证,是保障GSP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措施。本条对实施GSP认证制度作了明确规定,即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对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考虑到我国实行GSP制度起步较晚,加上现有药品经营企业数量众多、情况复杂,目前推行药品GSP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实施GSP改造仍有一定的困难,在药品经营企业中全面强制推行GSP还需要有一个过程,有关的实施办法也需要不断完善,实施的步骤应当积极稳妥。为此,本条第二款规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据截止2000年底的统计,我国现有药品批发企业16500多个,药品零售企业12万多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达标验收的药品批发企业仅103个,药品零售企业仅57个,《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2001年开始试点,并逐步全面铺开,计划在五年之内完成全国现有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工作。

20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八篇

第1篇: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级管理制度

2015年,卫生部就出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主要为: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伏立康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第2篇: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卫生部8日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管理办法共6章59条,提出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抗菌药物遴选、采购、临床使用、监测和预警、干预与退出全流程工作机制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同时明确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管理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高价抗菌药不得在门诊使用

管理办法规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这意味着一些价格昂贵的抗生素将不能列入门诊处方。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不得在门诊使用。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根据管理办法,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对抗菌药物应用进行排名公示

管理办法还指出,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工作(

依照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应当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进行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对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率降至15%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8日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结果显示,受查医院门诊患者的抗菌药物处方率从2006年的27。8%下降至2011年的15%,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从80。5%下降至58%。

据了解,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导致的细菌耐药,对用药个体和整个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去年4月以来,卫生部在全国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对全国430多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显示,门诊、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率明显下降,使用强度有所降低,微生物送检率逐步提高。

王羽还表示,清洁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从2006年的99%下降到了58%,住院患者抗菌药物联合使用率从51。5%下降到不足30%,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

针对部分患者对减少抗生素使用的不理解,全国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委员肖永红在发布会上指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不仅仅是医疗机构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因此医疗机构、药店、有关部门和媒体等方面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做好患者教育,提高我国公众的科学素养。

第3篇: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一)医院将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在实处。

(二)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

(三)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的职责和任务

1、根据情况,参照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订我院抗菌药处方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分级管理实施情况(检查项目参见附表),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调整。

2、规范抗菌药物采购行为,对同一通用名的药品,每一剂型只能选定1~2家生产企业的药品。

3、每年至少2次定期公布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建立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发现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时,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理用药调查,对医师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并对医院调整采购和使用抗菌药物提出建议。

4、督促临床医师按病情需要及早送验细菌培养及药敏,以根据病原菌药敏结果合理用药。

5、组织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每年至少2次,并有培训记录备查。

6、组织对临床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检查和考评。

7、规范抗菌药物应用会诊制度,会诊咨询要有会诊单和记录。

8、组织开展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临床科室通报监测结果以采取相应措施。

第4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按照安康市卫生局下达的目标任务和我院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全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抗菌药物的比例控制在药品总收入的25%以内。

二、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即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详见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三、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申请审批制度,并按使用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对注射用抗菌药物由医生填写申请表,并注明属预防性、经验性、治疗性(针对性)。

(一)预防性使用:主要是围手术期使用,一般使用不超过2次或48小时。特殊病种的预防性用药参照《指导原则》。

(二)经验性使用:能确定是感染性疾病,尚无病原学依据,可根据经验使用,但必须了解本地区或本单位微生物流行病学资料及其耐药性,熟悉针对病原菌的抗菌治疗原则,正确选择抗菌药物。经验用药前应尽量采集标本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经验性使用抗菌药物一般不超过3天。

(三)治疗性(针对性)使用:对有病原学依据的感染者,根据药敏试验结果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四、抗菌药物使用实行分级审批管理。住院医生可以使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主治医师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所有抗菌药物均须经科主任以上人员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住院医师和主治医师级人员使用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均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审批表》;高级职称人员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须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审批表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

五、对抗菌药物使用进行定期动态监管。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学部,负责日常工作。

(二)医院决定由药剂科负责每月对全院住院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进行分类统计、排名,即前10种抗菌药物(指药物价值金额,以下同)、月使用量(金额)前3种中的前10位医生。

(三)医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工作小组每月对全院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医生人均分管病员数及疾病轻重程度分析不合理因素,并对检查认定结果每月全院通报。

六、对抗菌药物促销和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人进行相应处理。

(一)对发现药品促销、使用频率异常及滥用的抗菌药物停止使用。

(二)医生有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经检查认定,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两次以上),造成不良影响者,除通报批评外,扣发当月超劳务奖;情节严重,给医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引发医疗纠纷者,按医院有关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处理办法执行;情节恶劣者,吊销其处方权,并调离医生岗位。

(三)科主任是本科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现象比较严重的科室,科主任负有管理责任,除全院通报批评外,扣除当月科主任津贴。

七、本《办法》实施后以此为准,其他类似规定同时废止。

八、本《办法》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第二章抗菌药物遴选与采购制度

一、本院临床使用的抗菌药物由医院药剂科统一采购,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抗菌药物的采购与调剂活动。

二、医院应当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抗菌药物。

三、抗菌药物的遴选应当遵循“安全可靠、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四、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的品规数量,抗菌药物的品种控制在50种,原则上不得超过50种,同一通用名称的药品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具有相同或相似药学特征的药品不得重复采购。

五、三代及四代头孢菌素(含复方制剂)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不得超过5个品规,注射剂型不得超过8个品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注射剂型不得超过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不得超过4个品规;深部抗真菌类抗菌药物不得超过5个品种。

六、医院引进新的抗菌药物品种,需由使用科室提交申请报告,经药学部门提出同意遴选意见后,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报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列入采购供应目录。(见附表)

七、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或者发现违规促销使用等情况的抗菌药物品种,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均可提出清退或更换意见。清退或者更换意见获得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50%以上成员同意后执行,并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备案。清退或者更换的品种不得重新进入本机构药物采购供应目录。

八、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临时采购应由临床科室提交申请报告,使用统一制式的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次,如果超过5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进行调查,并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采购目录。调整后的采购目录抗菌药物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专科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急需的药品。由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须同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申请理由等,报药剂科审核。药剂科主任经核实、签署意见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剂科报主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见附表)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临时药物采购申请。

三、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

四、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临时采购不得超过5次。否则纳入本机构抗菌药物常规采购目录,且不得增加医院抗菌药物总的品种、品规数。

五、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会议时,需向委员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备案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六、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科室提交申请→药剂科审核→药学部审核→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议→药剂科购买→市卫生局备案。

第四章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目录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5〕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临床用药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康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监督管理。

2、成立感染性疾病临床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指导。

(二)选用原则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2、一般对轻度或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3、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治疗。

4、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使用前必需组织院级专家组成员进行病例讨论,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5、外科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一般选择非限制类抗菌药物,并按照预防用药原则使用。

(三)医师权限

1、所有临床执业医师均应参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试,未通过考试的无抗菌药物处方权。

2、所有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注册临床医师均可开具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3、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的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可以开具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

4、患者病情需要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应经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成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5、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1天用量,并做好记录,事后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第五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一、依据

按照卫生部颁布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15]285号)文件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15]38号)文件的要求,医疗机构应该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成立安康市中心医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详情见安医发[2015]14号)

三、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的责任和权利

1、熟悉抗菌药物管理的有关文件及其要求。

2、带头规范、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并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

3、对本科室或分管的科室医生使用特殊类别抗菌药物时审核申请单,并在审核栏签字,并加强规范特殊类别抗菌药物使用的宣教、指导、监督。

4、应邀参加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会诊。

四、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原则

1、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2、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类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3、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4、临床医师在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不能作为预防性用药。

5、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专家审核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5天。

6、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7、门、急诊处方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

五、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使用的注意事项

1、使用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或医嘱,并于24小时内填写《安康市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审批表》(见附表),请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导院级专家组专家会诊同意后,方可继续使用。表格随运行病历归档备查,并做好相关病程记录。

2、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如需继续使用,须专家组专家于24小时内审核。

3、工作小组会定期对全院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做得好的科室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不遵守规定的科室或个人,予以批评和处罚。

第六章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及考核制度

一、医院应对全院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

二、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1、《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中国国家处方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15)38号)等文件;

3、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及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细菌耐药与抗菌药物的相互作用;

5、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防治。

三、培训结束后,进行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四、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和被限制或取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的药师,重新获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调剂资格,必须再次经过抗菌药物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第七章抗菌药物细菌耐药监测与预警制度

一、建立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为病原学诊断提供技术支持。

二、临床微生物室负责本院常见致病菌分布和耐药监测工作,按月或季度定期发布细菌耐药信息,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针对不同细菌耐药情况,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1、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应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办公室及本院医务人员。

2、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应慎重经验用药。

3、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应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4、对主要目标细菌耐药率超过75%的抗菌药物,应暂停该类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根据追踪细菌耐药检测结果,再决定是否恢复其临床应用。

三、在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中,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不得低于30%。

四、加入全国细菌耐药监测网,定期对本院细菌耐药监测情况进行上报。

第八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制度

一、医院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负责每月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并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信息科应提供技术支持。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的重点:

1、重点监测疾病:

I类切口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

介入手术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

2、重点监测药物:特殊使用类药物、氟喹诺酮类药物;

3、重点监测科室:外科系统、心血管内科等介入治疗科室、感染性疾病科和呼吸内科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始终不达标的科室。

4、重点监测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前3种中的前10名医师;检查中发现存在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象较多的医师。

三、监测的内容应包括: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宜性、使用时间(天数)、使用量、使用强度、用法及次数和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等。

四、对以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

1、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2、半年来使用量排名,始终处于医院前10位的抗菌药物;

3、临床经常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4、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

5、频繁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

五、对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现象及时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六、定期对本院所使用的抗菌药物进行评估,对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促销的抗菌药物品种予以清退。

第九章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及评价标准

一、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药学、质控、医务、感控等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二、成立抗菌药物处方点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医务科、感控科、药学部门、感染性疾病科、临床微生物学室等部门负责人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相关问题的咨询工作。

三、点评范围:全院门诊处方、运行病历、终末病历。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和介入治疗病例。

四、点评内容: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抗菌药物的治疗性应用、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等。详情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标准表》附表1、附表2、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及医保、农合报销品种;

5、用法用量不适宜:

6、联合用药不适宜;

7、重复用药;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

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症用药;

2、用药与诊断不相符合;

3、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

4、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

5、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的药物。

七、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并给予其考核周期;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定期考核不合格,须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上报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

八、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九、医院每月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茵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予以表扬;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公示和诫勉谈话;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十、对拒不执行不合格处方修改,并侮辱、损毁处方调配药师人格的医师,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十一、药师应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若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不得发药。

十二、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药学干预的,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第十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加强对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医院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公示和诫勉谈话制度。对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情况进行排名,对排名情况予以公示;对排名后位或者发现严重问题的部门负责人、医师进行诫勉谈话,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

三、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四、医院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五、医师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的;

(二)抗菌药物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私利的。

六、药师连续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医嘱,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七、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八、医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后仍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使用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四)索取、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财物或者通过开具抗菌药物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九、药师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请主管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六条、三十四条的规定,违法购入未经批准抗菌药物的;

(二)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未调剂审核处方、医嘱,造成患者严重损害的;

(三)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和规格的;

(四)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在药品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医院加强对抗菌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在本机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存在不正当销售行为的企业,及时采取暂停进药、清退等措施。

第十一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通报和诫勉谈话制度

一、医院每月进行抗菌药物的专项点评,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诫勉谈话,进行教育,督促其改正。

二、医院每月对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及用量排名前3种中的前10名医生进行用药调查。对调查中发现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教育。

三、对存在严重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生,由医院主管院长进行谈话、教育。

四、对谈话、教育之后,仍不改正的医师,按《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及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考核奖惩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及委员职责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学习、贯彻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全院药事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修)订安康市中心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安康市中心医院《处方集》。

三、指导、检查全院合理用药。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

四、组织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本院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五、组织检查医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医用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开展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药物不良反应、临床药学、合理用药、药政管理等培训讲座。三个月办一期《药学通讯》。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法规的情况。

二、负责制订和定期修改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确定本院用药的品种范围;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讨论药品的正确合理使用。

三、审核本院新制剂,按有关规定上报。

四、监督检查本院新用药品、制剂的质量情况。

五、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提出淘汰品种意见。

六、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和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七、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事法规的讲座。

八、制定医院疾病标准治疗方案,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九、制定医院药源性疾病防控办法,促进医院感染管理的实践。

十、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要积极参与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评价购进新药或淘汰药品的过程中,按照有关回避制度,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3以上委员进行投选,接到会议通知的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执行会议要求保密的规定。

第5篇:某市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

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

2015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我国现行的麻醉药品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第九篇

第1篇:上市公司财务分析报告

目录

1.公司背景············································4

2.环境分析············································6

3.行业分析············································7

4.战略分析············································9

5.会计分析············································10

6.财务分析············································12

7、前景分析············································24

8、结束语············································25

一、公司背景

(一)、公司简介

1、公司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300016

证券简称:北陆药业

公司名称: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BeijingBeiluPharmaceuticalCo。,Ltd。

交易所:深圳

公司注册国家:中国

城市:北京市

工商登记号:110000004222500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白浮泉路10号

注册资本:15274、9104万元

法人代表:王代雪

董事会秘书:刘宁

上市日期:2015-10-30

招股时间

:2015-09-28

2、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

公司主营业务:药品生产以及药品经销,目前主要产品包括对比剂系列产品、降糖类药物和抗焦虑类中药等。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片剂、颗粒剂、胶囊剂、小容量注射剂、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钆喷酸葡胺、碘海醇、格列美脲、瑞格列奈)。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含写字间出租);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产品

对比剂产品:枸橼酸铁铵泡腾颗粒(复锐明?)——口服磁共振用铁对比剂、碘海醇注射液(双北?)——非离子型碘对比剂、钆喷酸葡胺注射液

口服降糖药产品:格列美脲片(迪北?)

抗焦虑抑郁产品:九味镇心颗粒

(二)、股权分布简介

1992年,公司前身北京市北陆医药化工公司成立,2001年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被科技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10月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也是公司创始人王代雪先生目前持有公司23、13%的股权。

公司控股公司中的新先锋主要是负责药品经销业务,易佳联主要是负责网络服务和软件业务,公司也利用它来完成主营业务对比剂在医院进行学术营销,推广和售后服务的一个技术平台。公司参股的中技经投资顾问公司主要从事生物技术、信息技术、能源等各类投资,目前未利润贡献。

(三)、企业文化及理念

1、企业理念

企业愿景:百年北陆

核心口号:尽显关爱

企业使命:创就价值人生

核心价值观:务实、稳定、创新

企业精神:共创、共进、共赢

经营理念:细分市场、最大份额

2、企业文化

北陆用真心真情关爱患者,给患者带来健康、幸福和快乐;

北陆用真心真情爱护员工,提高员工的生活,实现员工的价值;

北陆用真心真情服务客户,满足客户的需求,实现客户的价值;

北陆用真心真情奉献社会,爱心亲善,造福众生。

二、环境分析

(一)、宏观环境

1、从人口、收入、医疗体制来看

中国仍然处于人口老龄化的进程中,人口数量的增长和年龄结构的改变长期影响疾病谱;2015年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中国进入新一轮消费升级阶段,医疗保健等在消费结构中的比例将保持持续上升,在这个长期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经济回落对消费的短期冲击,但随着全民医保的建立,政府在医疗保健方面支出加大,弥补了经济下滑对居民医疗保健消费的影响,在全民医保实施的过程中,政府投入对居民医疗保健消费也将形成长期支撑。同时在医疗体制改革方面,一系列围绕着新医改以及医药产业发展的研讨会的召开,为医药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思路。这意味着医药行业开始借助专家“外脑”实现大整合、大提升。

2、在政治、法律、法规上来看

2015年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15-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医改方案正式出台。新医改方案带来市场扩容机会、新上市产品的增加、药品终端需求活跃以及新一轮投资热潮等众多有利因素保证了中国医药行业的快速增长。在医改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医药企业进入跨越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新兴市场“百废待兴”,需求旺盛,完全可以实现逆市飘红。医药企业应当多方面提升企业能力,抢占稀缺资源,取得最大的竞争优势和价值,在变局中赢得生存与发展。另外,2015年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正围绕“质量、效率”这一中心,抓住提升药品注册管理水平和药品标准提高的主线,实现向注重政策研究、法规和指导原则的制定、注重宏观调控、注重注册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和质量监督的转变。药品注册管理政策法规对行业起着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引导意义。

(二)、微观环境

随着医药行业微观经营环境的变化,以及相关宏观环境的影响,国内医药行业企业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压力:首先是新版GMP改造、环保要求提升、能源和原材料涨价使得运营成本加大;其次,药品降价将降低企业毛利率,第三,新药审批收紧造成企业缺乏新增长点;第四,拥有渠道优势的商业龙头企业进入工业领域,将会对现有医药制造企业造成较大冲击。在这种环境下,企业研发新的技术,加强内部管理,最大化降低

本经营管理就显得尤为要。

三、行业分析

(一)、医药行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医药行业是一个多学科先进技术和手段高度融合的高科技产业群体,涉及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回顾中国医药行业近年的发展情况,全国医药生产一直处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阶段。1978年至2015年,历经30年改革大潮洗礼的中国医药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日新月异的变化。30年来,中国医药工业增长速度一直高于国内生产总值(GDP)。从1978年到2015年,医药工业产值年均递增16、8%,成为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中国已经具备了比较雄厚的医药工业物质基础,医药工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为2、7%。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扑热息痛等大类原料药产量居世界

第一,制剂产能居世界第一。中国药品出口额占全球药品出口额的2%,但是中国药品出口的年均增速已经达到20%以上,国际平均水平是16%。与此同时,中国药品市场地位不断提升,占世界药品市场的份额由1978年的0、88%上升到2015年的8、25%。但是中国医药企业目前还普遍存在“一小二多三低”的现象,即大多数生产企业规模小,企业数量多,产品重复多,大部分生产企业产品技术含量低,新药研究开发能力低,管理能力及经济效益低。不过总体看来,在新医改环境下,中国医药行业今后5年世界药品市场增长的重心将从欧美等主流市场向亚洲、澳洲、拉美、东欧等地区逐渐转移。中国医药行业仍然是一个被长期看好的行业。到2015年中国将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医药大国,2020年前中国也将超美国,跃居世界第一医药大国。

(二)医药行业特点分析

1、高投入性

医药行业的高投入性在新药上要比普药表现得更为明显。一般,普药具有生产工序简单、投入低、产品科技含量低、市场需求量大的特点。而新药的开发和生产则需要大量投入,而且生产工序复杂,研制期长。通常开发一种新药平均需要耗资2、5亿美元,有的高达10亿美元,从筛选到投入临床需要10年的时间。

2、高风险性

医药企业经营业绩悬殊,且易波动。由于药品特异性强,市场空间主要受其性能决定,技术含量高、性能好的药品往往有极广阔的市场和优厚的价格,开发出这类药品的企业能够取得高额利润,相反对于性能一般的药品即使价格下降也不会增加市场规模,一旦供应量增加就意味着企业效益的快速滑坡。由于一种药品的畅销周期一般只有3—5年,而许多医药企业依赖于一、两种产品,其风险可想而知,即使是国际上一些大公司;其业绩也经常发生大幅波动。尤其是那种依赖单一品种获得高额利润的公司似乎更容易出现这样的风险。

医药行业的高风险性也非常明显,主要表现在:

A、一种新药一旦临床中或上市后发现其有严重的副作用或药效提升有限,将很快被市场取消或淘汰;由此造成的损失是无法挽救的。

B、专利新药的垄断具有局限性和暂时性的特点。由于药品种类的广泛性,因此,一个企业无论如何尽其所能也只能垄断某个专利新药市场,但不可能垄断整个医药市场、甚至某一类药品市场。并且由于专利具有时效性,这种垄断是暂时的,一旦专利保护期限解冻,竞争优势将迅速下降()。随着制药技术的不断升级,药品市场也不断更新换代、推陈出新,任何一种新药在市场上都随时存在救药效更佳、功能相似、价格相近的新药取代的风险。

3.高收益性

医药行业的高投入、高技术含量的特点决定了其高附加值的特性。一种新药一旦研制成功并投入使用,尽管前期投入巨大,但产生的收益也是巨额的。

据统计,一个成功的新药年销售额可以多达10—40亿美元;世界排名前10位的医药企业利润率都在30%左右;专利产品在专利有效期内由于能垄断该产品市场,因此,在受益期内能获得巨额垄断利润。

4.市场进入壁垒高

由于医药商品与人类的健康和安全紧密相关,因此,世界各国无一例外地对药品的生产、管理、销售、进口等均采取严格的法律加以规范和管理。未经等级规范论证的药品和企业很难进入药品市场。同时,制药行业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的技术资本密集型特征也加大了新企业进入的难度。在我国的医药产业政策中,也对市场进入作出了若干规定,对某些医药的生产和经营设立了特许制度,如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品前体、放射性药品、计划生育药品由国家统一定点、特许生产,并由国家特许定点依法经营;同时还规定,外资暂不能参与国内药品批发、零售业经营。因此,相对来说,医药行业的进入门槛是比较高的。

5.集中程度高

从世界范围来看,医药行业是集中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首先是医药企业管理极其严格,任何新药问世以前,必须经过长期、复杂的临床试验,被淘汰的可能性极大,因而新药的研制费用极高,国外研制一种新药一般要花费2—10亿美元,这是一般企业无法承担的,只有少数制药巨头才有能力组织医药的研究和开发,并因此在同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和获取垄断利润。当前,葛兰素、默克、辉瑞等制药巨头在世界医药市场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行业兼并势头很猛,目前排名世界前10位的公司占到市场总量的1/3以上。

四、战略分析

在人才战略方面,北陆药业秉承“人才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源泉和动力,人才投入是企业最大效益投入”正确理念制定了相关的人才战略。在公司草创阶段,公司选择了正确的切入点:造影剂,并在此做精做强,先壮大自己在市场中站稳脚跟,再图下一步发展。公司在这方面的选择是正确的。在细分市场上,公司在毛利率较高的钆喷酸葡胺对比剂上,公司提早下手,占据了极大地优势。在2015年初,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战略:

1、营销发展战略稳步实施

为促使公司长期稳步发展,公司充分利用已有技术优势、产品优势、质量优势、原材料供应优势以及品牌优势,以现有对比剂系列产品的生产和产品线的扩展为基础,通过对市场、技术、资本等各类资源的整合,调整和优化对比剂产品结构,保持公司在对比剂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力争使公司成为对比剂市场最具竞争力的专业化生产厂商,成为我国领先的现代化对比剂系列产品生产企业。同时,公司还以发展精神类药物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目标,积极开展九味镇心颗粒产品上市初期推广工作,力争将九味镇心颗粒发展成为抗焦虑中药的第一品牌,使其成为公司未来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并使公司在精神类药物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2、大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优势

积极开展对比剂生产线技术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2015年公司在募集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先行开展对比剂生产线改造的前期准备,加快对比剂销售队伍的建设,并开始筹建上海、广州办事处。截止2015年末,对比剂营销人员扩增到90人。借助公司在创业板上市的有利局面,公司加大企业品牌宣传和产品推广力度,在重点市场筹备和举行公司上市答谢活动,扩大公司影响,极大提高了公司及产品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3、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为保持现有产品及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保证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公司将对比剂系列产品、降糖类药品和精神类药物列为为主要研发方向,利用自身优势,坚持科技创新,积极开发新产品。

4、内控管理不断完善

公司在现行营销和生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上市公司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营销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销售服务制度、生产管理等一系列基础管理制度,并结合企业实际,适时、适度改革和调整公司营销和生产政策。严格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坚持费用预算管理、费用审批管理和经营成本控制管理,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各环节实施有效监控,保证了资金的正常运行。坚持节能降耗,减少费用开支,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加大对应收账款的清收力度,提高了资金周转率。

在长远发展方面,公司将继续秉承“细分市场、最大份额”的竞争理念,在聚焦对比剂领域、巩固现有市场领先地位和核心竞争优势的同时,加强新药研发的力度,力争推出更新、市场价值更高、生命力更强的新产品。公司将在精神类药物、影像诊断造影剂、心血管/代谢类疾病三大疾病领域加大研发力度,逐步建立自己的企业特色。以此三大领域新产品的陆续推出,推动公司的快速、健康、高效的发展。实现品种多元化、高质量和高附加值,做专做强。

五、会计分析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15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期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依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标准、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指期末单项金额未达到上述100万元标准的,按照逾期状态进行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具体包括账龄在3年以上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依据,依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3、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以下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4、本公司向金融机构转让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八)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以及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九)分部报告

本公司以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1)药品生产分部,生产及销售对比剂;(2)药品经销分部,销售抗生素药品。

六、财务分析

(一)偿债能力分析

从偿债能力指标汇总表可以看出,北陆药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从2015到2015年有大幅度的上升,说明北陆药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在2015年上市后得到明显提高,从指标数据大小来看,该公司这三年短期偿债能力非常充分。

对短期偿债能力指标进行具体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的现金比率在2015年上升了1819个百分点,出现这样大幅度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司2015年成功上市,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收到募集资金净额27,189、11万元,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也受流动负债下降的影响。而速动比率在2015年也上升了1815个百分点,和现金比率的上升幅度相差不多,其上升程度仅有小幅度下降,说明在2015年到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得到了部分收回。另外,公司的流动比率在2015年上升了1885个百分点,比速动比率上升的幅度大,说明公司2015年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有所增加。从长期偿债能力来看,公司的长期偿债指标都比较低,说明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很强。而具体来看,公司的资产负债率2015年下降了13个百分点,说明其财务风险在降低;产权比率在2015年下降了16个百分点,说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在增强;公司的有形净值债务率在2015年也呈下降趋势,并且该指标比较小,一方面说明债权人资本受保障的程度较高,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在增强;公司的权益乘数由2015年的1、2下降到2015年的1、0,说明公司在2015年时企业的所有资本都是由所有者投入的,企业没有对外负债。已获利息倍数由正变为负,说明企业由2015年的利息费用支出,变为利息费用收入,企业由债务人变为了债权人。

在2015年,公司的现金比率上升了2259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公司上市后经营状况很好,使得资金充裕,流动负债大幅度减少;而公司的速动比率在2015年也上升了2619个百分点,说明公司速动资产的质量在增加;公司的流动比率上升了2794个百分点,比速动比率上升的幅度大,说明2015年公司的存货、其他应收款等有一定程度增加。再看公司2015年的长期偿债能力指标,其资产负债率较低说明公司的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很小,说明公司的财务风险很小,而其呈下降趋势,则说明公司的偿债能力在增强。产权比率及有形净值债务率的下降都说明企业偿债能力的增强,权益乘数仍然为1说明企业仍旧没有债务资本,而利息保障倍数依然为负但该指标绝对值大幅度减小,说明企业2015年的利息收入大幅度增加,企业处于资金相当充裕的状况。

从北陆药业2015年到2015年的负债规模变动分析表来看,公司的负债全部是短期负债,且负债总额呈大幅度下降的趋势,说明公司的财务风险在大幅度降低。

公司2015年的负债总额比2015年下降了891、49万元,下降幅度为33、62%,负债规模的缩小主要是由于应付账款由2015年的1943、77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1422、44万元,下降幅度为26、82%,另一方面短期借款100%的减少,由2015年的500万元,减少到2015年的0万元,其他流动负债也下降了100%。同时应付职工薪酬也大幅降低,由2015年的22、34万元降低到2015年的7、36万元,下降幅度为67、05%,同时公司的其他应付款也下降了26、80%,这些到期款项的支付导致了公司总体负债规模缩小。但公司的预收账款由2015年的2、57万元上升到2015年的8、35万元,上升幅度为224、90%,这说明公司在2015年上市后,产品的销量十分不错。总的来说,公司2015年的财务风险在降低。

2015年年底,公司的负债总额比2015年下降了1011、58万元,下降幅度为57、46%,其最主要的原因仍是应付账款的大幅度降低,由2015年的1422、44万元下降到2015年的213、65万元,下降幅度为84、98%,应付账款降低84、98%,主要是公司对子公司药品经销业务调整,其期末应付账款大幅降低所致,另一方面应付账款的大量支付反映了企业的可用资金越来越充裕。而另一方面,企业的预收账款在2015年提高到了61、61万元,增加幅度为637、84%万元,这种大幅度的增加主要是公司从事了投资性房地产业务,预收房屋租金所致。从表中还可以看出,企业的应付职工薪酬由2015年的7、36万元一下子猛增到了2015年的84、82万元,增长幅度为1052、45%,主要是公司实际支付工资时间的跨期变动所致。

总体看来,公司从2015年到2015年,负债飞速减少,在2015年以后,公司已经不需要再有短期借款之类的来满足资金的需要了。到2015年时,公司所面临的财务风险已经非常小了。公司主要的流动负债都是公司内部的应付职工薪酬之类的科目,公司对外负债十分少,说明此时公司的偿债能力已经非常强,所面临的财务风险也很小。

从资产规模变化来看,公司的总资产呈现出增长的趋势。

2015年年末,货币资金同比增长1,463、51%,主要原因是由于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收到募集资金净额27,189、11万元。而应收票据降低33、99%,主要是本公司期末未到期票据减少所致。预付款项降低84、70%,主要是本公司与浙江司太立制药有限公司上期签订的采购合同本期到货已结算。存货增长51、85%,主要是本公司业务量增大,生产储备的原辅材料增加所致。其他流动资产增加33,314、19元,是待抵扣增zhí shuì。无形资产降低11、38%,主要是部分无形资产摊销到期所致。长期待摊费用降低59、82%,主要是部分长期待摊项目摊销到期所致。递延所得税资产降低15、35%,主要是递延收益转回所致。

2015年年末,应收票据较2015年降低81、36%,主要是报告期末公司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预付款项降低67、89%,主要是公司预付办公购房款当期转入固定资产所致;其他应收款增长65、45%,主要是公司扩大销售网络导致销售人员周转金增长所致;投资性房地产增加2,161、26万元,是公司部分房屋由于出租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固定资产增长72、07%,主要是公司新增房屋建筑物所致;而2015年年末合并报表中商誉金额为零,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易佳联网络注销,之前产生的商誉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长期待摊费用增长901、46%,主要是新添置房产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综上,可以看出从2015年到2015年,公司的资产总额在增加,而负债在减少,资产的流动性很强,从而公司的整体偿债能力也非常强。

从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对称性来看,公司资产负债表资产权益结构如下:

从该表中可以看出,北陆药业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只有少部分来源于流动负债,其余全部来自与所有者权益,这充分说明了企业偿债能力非常强。

从资产负债的对称性来看,由于公司没有长期负债,所以其营运资产对流动负债比率见下表:

从表中可以看出,北陆药业从2015年到2015年的营运资产对流动负债比率都非常高,说明其短期偿债能力非常强,且呈现逐步增强的趋势,而公司没有长期负债,所以再一次说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非常小,资产的变现能力极强。

综上,不论是从偿债指标来分析还是从公司的报表层面来看,公司的偿债能力是非常强的,并且在不断增强,资产的流动性变现能力非常强,因而公司的偿债能力非常强,且呈现出增强趋势。

(二)、盈利能力分析

从盈利能力指标汇总表来看,北陆药业的销售盈利能力在2015年到2015年在逐渐提高。其中销售毛利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净利率在逐年上升,表明了企业具有稳定可靠的销售盈利能力。

对销售盈利能力进行具体分析有,该企业2015年的销售毛利率下降了1、42个百分点,营业利润率和销售净利率有小幅度的提升,说明该企业在2015年上市后总体的销售盈利能力处于正常状态。从表中可以得到企业2015年的销售毛利率提高了18、19%,一方面说明了企业2015年在生产管理上有了很大的改善,另一方面企业正处于上市的成长时期,销售毛利率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营业利润率在2015年提高了8、73%,表明企业的期间费用得到很好的控制。销售净利率提高了7、36%,说明了企业在扩大销售的同时,还注意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了销售盈利水平。

对净资产利润率指标的分析,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出,该企业2015年到2015年的净资产利润率在逐渐下降,表明股东权益的收益水平在降低,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减小。

对总资产利润率指标的分析,从表中指标数据看出,该企业2015年到2015年的总资产利润率在逐渐下降,说明了企业资产的利用效率不高,利用资产创造的利润在减少。

每股收益分析,从表中指标数据的变化来看,2015年企业的每股收益提高了0、08,说明该公司上市后普通股的获利水平在提高。到2015年每股收益下降了0、23,首先这可能是企业想进一步发展,拓展经营业务,其次可能是企业内部诸多管理环节存在一定的问题。

从上表可以看出,从2015年到2015年,公司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司的盈利状况在逐渐好转,但从具体的利润构成质量来看,并没有那么乐观。

公司2015年营业利润主要是由公司的正常稳定的主营业务带来的,非经营活动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很少,说明2015年公司的经营比较正常,利润质量还比较好。

2015年,公司的利润总额较2015年上升了35、23%,其中营业利润上升了24、79%,其余主要来自于非经营活动收益的增加,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2015年较2015年有明显变化的是财务费用由正变负,说明企业由2015年的利息支出变为了利息收入,这笔收入构成了营业利润的一小部分。另外就是企业在2015年获得了一笔较大的营业外收入,占据了利润总额的一部分比例,但2015年利润的主要构成部分仍然是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说明公司在上市后,扩大了销售规模,业务有明显好转的趋势。但从成本费用角度来看,公司2015年营业成本的上升幅度比营业利润上涨幅度稍大,说明公司2015年对产品成本的控制水平稍有下降,而由于销售的扩张,公司的销售费用也出现了较大的增长。值得欣慰的是公司在2015年管理费用下降了8、53%,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总体看来,从2015年到2015年,公司的盈利能力呈现出增强的趋势,利润质量相对来说也比较高。

2015年公司的利润总额虽然较2015年上升了19、68%,但其营业收入却下降了16、03%,公司2015年的营业收入主要由其主营业务产生的收入和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带来的收入,该项指标的下降说明公司的正常业务盈利能力下降,而公司利息收入的大幅度增加以及营业成本控制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使得公司最终的营业利润呈现出增长趋势。在盈利能力下降的情况下,公司的各项期间费用大幅度上升,表明公司对期间费用的控制水平降低。

总体来看,在这三年,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不是很稳定,利润的组成结构也有较大的变化,这与公司刚上市不久,进行了相关战略调整有一定的联系。

再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进一步分析:

从表中可以看出,公司的主营业务是药品生产和药品经销,这两部分收入占据了营业收入的大部分,而在这两个主营业务中药品生产的毛利率相当高,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

从上表可以看出对比剂市是公司的主要产品,对比剂的销售收入占据了大部分的营业收入,另外药品经销也占据了大部分营业收入,但不能提供较高的利润。降糖药营业收入所占的比例虽小,但其贡献的毛利率很高,公司可扩大降糖药市场份额,从而为公司创造更高的利润价值。

(三)、营运能力分析

从资产运营能力指标汇总表来看,该企业的总资产周转率从2015年到2015年在逐年下降,总资产周转率变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营业收入的涨幅没有资产总额的涨幅大,该企业在2015年上市后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大幅增加。

从营业周期的指标看出,该企业在2015年的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在大幅下降,资金的周转速度变快,说明了企业加大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降低了应收账款的比重,合理调整了企业的财务结构;企业的存货周转率较上期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销售量的增加,生产规模随之扩大,生产储备、合理安全库存量逐渐提高,期末库存余额增大,存货增幅与销售业务量的增幅基本相当,存货周转率基本稳定。2015年应收账款率下降0、6次,存货周转率下降了3、75次,说明了企业的产品销售有所下降。

从流动资产周转率指标来看,企业的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在逐年大幅度减慢,这与企业的资产总额的大幅度增加有关,企业没有充分利用好闲置资金,形成资金的浪费,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

从表中可以看出,企业2015年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均为负数,表明该企业正处于扩张时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2015年企业的主营业务活动良好,主要表现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且2015年较之2015年有了大幅度的上升。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量大,这是因为企业在2015年上市后内部投资量有了大幅度的增长,表明了企业的资产结构在上市后有所调整。筹资额增长非常高,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最高,说明了企业在2015年9月上市后对外发行普通股导致筹资额的大幅度增长。

企业2015年的经营状况良好,但需要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满足投资项目的需要及支付现金股利。从三种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占现金流量净额的比例关系来看,该企业的整体业务活动安排趋向均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比重较之2015年在大幅度上升;投资活动比重很大,主要是因为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上的投资大幅度增加;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比重在下降,但不影响对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进行,说明了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在优化。

(四)、发展能力分析

从企业的发展能力指标来看,公司三年的利润呈增长的趋势,但增长的幅度有所减小,说明公司有较好的盈利能力,但营业收入极不稳定,说明公司处在成长阶段阶段,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而营业利润的加速增长,为公司带来了一定程度的稳定收益。日渐熊狗的经济实力,再加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及独有的产品优势使得笨公司在这个行业有不错的发展潜力。

(五)、同行业对比分析

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负债水平及风险程度的重要标志。而且最优指标范围是40%-60%,北陆药业资产负债率所占比例低,从2015的16,6%下降到2015年的1、57%可以看出。企业不能偿债的可能性小,企业的风险主要由股东承担,这对债权人来讲,是十分有利的。而太极集团的资产负债率是相当高的,从2015的72、92变化到2015年的75、2%可以看出。企也不能偿债的可能性高,这对债权人来讲,是十分不利的。康美集团的资产负债率是十分适中的,对企业对股东都是比较好的,而且从2015至2015年变化范围都不大。主营业务利润率反映公司的主营业获利水平,只有主营业务突出,即主营业利润率较高的情况下,才能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北陆药业从2015年开始营业外利润率都是相当高的从41、25%上升到57、77%,可以看出北陆药业的营业获利水平是相当好的,与太极集团。康美药业同期相比都要高很多。所以可以看出北陆药业的销售能力在不断提高。销售净利率是指企业实现净利润与销售收入的对比关系,用以衡量企业在一定时期的销售收入获取的能力。而北陆药业销售净利率从2015年的14、66%上涨到2015年的24、48%,而且与同期的太极集团和康美药业相比北陆药业的指标都是相对较高的。主营业务利润率增长率从表中可以看出在2015年北陆药业与康美药业是相差不大的,而太极集团始终是很低的,但到了2015年北陆药业也才21、63%上升的比例很小,但康美药业就却上涨到了50、20%说明,在这段期间康美药业的销售量在大幅度增长,而北陆药业却变化不大。净利润增长率2015年北陆药业和太极集团都是负的-5、84%,-63、04%,而康美药业的净利润增长率却达到了101、61%,说明当时的康美药业发展的十分的好。但到了2015年北陆药业和太极集团的净利润率都上升了很多,说明企业在不断的提高自己的营运能力。到了2015年北陆药业仍然呈上升的趋势。而太极集团。康美药业却呈下降的趋势,说明北陆药业在不断的成长,各方面的能力在提高,利润在不断增大,在同行业中虽然综合实力还不是很强,但发展潜力还是比较大。

七、企业的前景分析

通过对北路药业2015年到2015年的财务状况的分析可以了解到,该企业在医药业行业中的发展潜力很大,公司在2015年9月份上市后,企业的整体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对于企业未来的发展,我们结合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可以对企业的前景进行以下分析。

该企业作为国内首家成功仿制磁共振对比剂生产企业,通过十多年的不懈努力,逐步掌握了

影像诊断技术产品的关键生产工艺,并且通过科研创新,形成有效的监测方法和控制标准,特别在减少金属引入,保证络合效果,提高原料纯度,优化工艺,提高药液稳定性等方面形成了专有的技术特点。通过这种引进、吸收、再创新的方式,公司成功研制多个成熟产品,并推向市场。目前,企业在继续调整和优化对比剂产品结构,保持其在对比剂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力争成为对比剂市场最具竞争力的专业化生产厂商,成为我国领先的对比剂系列产品生产企业。公司的产品及生产工艺均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将促进企业的发展。政府为建立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采取了各项有力措施,引入全民医保制度,确保2015年总人口的90%被纳入医保范围中,且2020年覆盖率达到100%;医改方案还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公共医疗服务网络(疾病预防、孕产、卫生教育等)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疾病治疗),以解决多年来我国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且将政府工作的重心向疾病预防转移。医疗改革将对医药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必将扩大整个市场的规模,并且推动更规范、更健康的竞争环境的形成。对于行业的参与者而言,除了基本药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外,作为诊断用药主体的对比剂生产企业也会因为政府向疾病预防的重点转移而最终受益。近年来,医药行业在产品的审批和质量标准方面都受到了严格的政府管控。虽然这些规定有利于医药行业的长期发展,但也极大地提高了医药企业的营运成本,并且可能迫使一些较小规模及资源有限的企业退出该行业。在过去的几年中,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药品价格宏观管理的政策,其中包括对药品价格进行的多次调整,这使得医药产品市场整体价格水平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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