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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2016-12-03 11:05: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共6篇)浅谈枣庄市棚户区改造龙源期刊网 cn浅谈枣庄市棚户区改造作者:杨娟 袁奎来源:《房地产导刊》2014年第06期摘要:枣庄市被国家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为加快城市化转型,打造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棚户改造作为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主战场,要抓住这次打造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示范工程的好时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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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枣庄市棚户区改造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第一篇

龙源期刊网 .cn

浅谈枣庄市棚户区改造

作者:杨娟 袁奎

来源:《房地产导刊》2014年第06期

摘要:枣庄市被国家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为加快城市化转型,打造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棚户改造作为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主战场,要抓住这次打造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示范工程的好时机,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枣庄,在建设过程中政府方面、规划方面、社会方面对棚户区改造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枣庄市;政府;规划;棚户区改造

关注民生,推进中国梦的实现,棚户区改造是关键途径。2009年,枣庄市被国家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打造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棚户改造作为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主战场,要抓住这次打造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示范工程的好时机,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绝不让棚改小区若干年后再形成第二个棚户区。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

枣庄的棚户改造任务占山东省棚改任务的50%,故有“山东棚改看枣庄”,枣庄作为全国七家“棚户区改造试点城市”,是山东省2010年棚改会议的主题之一。棚户区自古以来都是住房密集,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治安和安全隐患大的场所,也是低收入者的聚集地。环境问题严重,是“脏”、“乱”、“差”的代表区。帮助棚户区居民尽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是这些群体的心声,也是我国加快发展的主要途径。 政府方面,枣庄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头号民心工程,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三年投入534亿元,打一场以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建设攻坚战和翻身仗,把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打造成为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以帮包促推进,落实领导帮包责任制,积极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逐个项目分析情况,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定期在党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土地方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时间节点方面,明确完成时限,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集中解决各个项目存在的政策、资金、立项、滞迁户、征收、土地、规划、回迁安置房建设等问题,逐一解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做到任务不变、时间节点不变。资金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以及税费减免政策和完善安置补偿政策。监督检查方面,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对地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各区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对资金

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第二篇

枣发[2009]13号

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2009年9月18日)

为切实改善我市棚户区(含危旧房,下同)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转型,现就全市棚户区改造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老城做新,新城做靓,同城化发展”的要求,以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目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分类实施,快速推进,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公益性民生工程,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确定和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旧城区改造规划,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保障住房建设,明确工作计划、重点和目标,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3、市、区(市)联动,以区(市)为主。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枣矿集团是各自辖区(系统)内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主体,全权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搞好服务,提高效率,确保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4、政策扶持、市场运作。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措施,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要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5、依法改造、阳光操作。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标准和程序,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改造范围、改造责任和改造标准

(一)改造范围

国有土地上建设的简易结构房较多、居住密度较大、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较差、人均居住水平较低、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居住区域(或危旧楼房),包括所有城区工矿企业棚户区、危旧楼房和部分村民户籍转为市民、土地性质转为国有的城中村庄。

(二)改造责任

1、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枣矿集团是属地和本系统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棚户区改造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宣传、立项、融资、规划、计划、拆迁、检查、回迁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有条件的可以成立专门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涉及枣矿集团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当地政府应在拆迁和稳定工作方面积极支持、配合。

3、棚户区改造工作所涉及的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安排分管负责人,专人负责,建立办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改造标准

1、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标准应符合国家住房建设标准,符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的收入水平,以中小户型为主,具体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90平方米。企业配套资金建设的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但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2、改造新建小区应保证设施配套齐全,按照规划,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提倡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建设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型住宅。

四、改造方式

(一)综合开发改造

对具备市场运作条件的棚户区,采用拆迁安置与商业开发捆绑结合,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进行拆迁改造。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限定资质等级、信用评价等级等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二)各级政府组织改造

对不具备市场运作条件的棚户区,由区(市)政府负责组织拆迁改造。各级政府要建设部分廉租住房用于实物配租,并优先安置棚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

(三)自主改造

鼓励国有独立工矿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组织职工以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改造棚户区。

五、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方案和各项规划、计划

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枣矿集团依据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用地计划,优先改造城市核心区、城市出入口和重点交通沿线区域。因地制宜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将原地改造与迁、并相结合,将宜居与城市化发展相结合,将改善居住环境与方便幼教、就医、托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网点建设相结合。改造的具体区域和时序、改造方案、年度计划报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严格建房审批和房屋交易

停止办理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区域内各类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等审批手续;停止办理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出租等手续。对于擅

自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或改变现有房屋使用性质的,一律不予安置补偿;对于单位所属,原用途为办公、仓储或经营的非住宅房屋,不得擅自作为住宅房屋进行分配;对于确属危房需要翻建的,按照原拆原建、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查办理。

(三)集约审批

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相关手续,需市级审批和解决的问题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调度会制度,由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单位应限时办结。

(四)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可以由社区组织、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实施,并提倡小区居民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为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应按照规定比例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办公用房和营业用房,产权为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物业管理单位或企业经营,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补助住宅小区低保户的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

六、相关政策

(一)融资政策

采取财政补助、政策扶持、银行贷款、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1、加大市场融资力度。要充分发挥市级融资平台的作用,通过转借形式为各区(市)提供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市)可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也可组建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和项目建设。各区(市)、枣矿集团也可成立棚户区改造专业公司,根据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划拨,并可依法用划拨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抵押融资,待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完成后,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依法组织土地供应。

2、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市级财政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对棚户区改造完成好的区(市)(包括枣矿集团),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各区(市)应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可建立政府贴息制度,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实施单位的贷款贴息;枣矿集团纳入市统一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其增值收益扣除计提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等费用后的余额,全额拨付给枣矿集团,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3、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扶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根据改造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条件,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要在信贷规模、利率优惠上给予倾斜,土地使用权手续完备的可以认缴项目资本金。

4、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扶持。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艰巨,工程量大,要在全力自筹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住枣庄列入国家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市的机遇,市建设、财政、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和枣矿集团要加大向国家、省争取资金和政策扶持的力度。

5、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工矿企业要积极筹集资金,推进本企业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安置房建设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棚户区改造,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代建、社会募集、置换、信贷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二)土地政策

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安置房、廉租住房、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所需建设用地,执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实行划拨供应。规划为经营性用地的,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实行净地出让。可以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作为条件,实施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可直接抵扣因拆迁、安置、补偿等所产生费用。对棚户区改造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全部返还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应设立收入专户,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用于以丰补缺及应由政府承担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原则上实行原地建设,确定需异地建设的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优先安排。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内零星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应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枣矿集团所属远离城市的工矿区,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的办法把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调整到城市边缘地区或近郊区。

(三)规费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优惠政策。

(四)税收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独立核算,实现的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留归项目当地政府;纳税确有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审核批准后可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免收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收契税。

(五)拆迁安置政策

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被拆迁居民重新购买安置房时,对拆迁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企业配套资金建设的廉租住房,可以向提出购买申请的住房困难户出售;无购买能力的低保户可确认为公有产权,实行廉租办法;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价格确定。

(六)住房保障政策

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支持各区(市)、枣矿集团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建设廉租住房;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落实政策,一次性解决住房困难。

七、组织领导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等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全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市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各区(市)和枣矿集团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或专业公司,制定本区域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招投标,严格建筑安全和质量管理,加强督导,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奖惩,强化监管。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的考核范围,并作为市人大、市政协视察的重大事项。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对当年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区(市),责成分管副区(市)长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区(市),责成区(市)长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单位的目标考核,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考核和任用,对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可优先提拔任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强化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由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到位、进度跟不上、质量有问题或配合不积极,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和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做法,为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市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规定为准。 附件:枣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枣庄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 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潘 强 市政府副市长

刘宗启 市政协副主席、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江 卫 枣矿集团董事长

张鲁军 市政府秘书长

张 杰 市长助理、市建委主任

许新泉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局局长

成 员:黄 涛 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曾广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成典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 靖 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蒋新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7年枣庄市要建成的学校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第三篇

日前,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枣庄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枣庄城镇中小学大班额比例偏高,城区初中的大班额比例超过60%,高中的大班额比例则超过90%。大班额问题的存在,造成了城镇基础教育资源紧张,出现了“入学难”的问题,影响了枣庄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的推进。

为逐步解决枣庄市“大班额”问题,至2017年底,全市计划完成资金投入524793万元,用地4156.4亩,新增校舍面积1796649平方米,教职工增加11306名,全市中小学新增4212个班,新增196764个学位,消除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现象,达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的目标。全市新建小学46所、初中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普通高中4所,改扩建小学106所、初中3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普通高中4所。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46所新建小学包括

1所市直小学:立新小学西校;

9所市中区小学:税郭镇王堂小学、税郭中心小学分校、洪村联校(东王庄学校)、齐村镇齐福小学、东湖小学、光明办丁庄小学、蔡庄小学、广济路小学、龙头路小学;

7所薛城区小学:龙潭实验小学、珠江路小学、原龙凤小学、祁连山路小学、临山小学(第三校区)、 巨山街道实验小学、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附属小学;

1所峄城区小学:峄城区第二实验小学;

10所台儿庄区小学:实小分校、北园小学、回民小学、泥沟镇中心小学、马兰屯镇南洛小学、张山子镇侯孟泉源小学、涧头集镇前马家小学、泥沟镇新河庄小学、泥沟镇姚庄小学、邳庄镇燕井小学;

6所山亭区小学:山亭区第三实验小学、山亭区北京路小学、山亭区新纪元小学西校、山亭区山城街道东江湖小学、山亭区桑村镇中心校、山亭区西集镇刘庄小学;

12所滕州市小学: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新校、实验小学新校科圣路校区、荆河街道西关小学、龙泉街道和谐康城小学、龙泉街道后洪小学、北辛街道北关小学西校、荆河街道荆西小学、荆河街道荆北小学、善南街道中心小学、善南街道清华园小学、张汪镇夏楼小学、滨湖镇中心小学。

16所新建初中包括

2所市中区初中:东湖中学、中兴中学;

4所薛城区初中:临山中学、龙潭实验中学、祁连山路中学、薛国中学;

4所峄城区初中:峄城区实验中学、阴平中学新校、底阁中学新校、峨山中学新

校;

3所台儿庄区初中:古城中学、39中分校、薛庄中学;

2所山亭区初中:山亭区东城中学、山亭区山城街道中心中学;

1所滕州市初中:育才中学高铁校区。

4所新建九年一贯制学校包括市中区的聚艺谷学校(小学部、初中部)、滕州市的高铁新区六合社区学校(小学部、初中部)、滕州市的北辛街道冯河学校(小学部、初中部)以及龙泉街道荆泉学校(小学部、初中部)。

4所新建高中包括峄峄城区实验高中、薛城舜耕高中、枣庄市第十八中学分校、滕州一中高铁校区。

山东枣庄棚户区改造的意见(09)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第四篇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意见

(2009年9月18日)

为切实改善我市棚户区(含危旧房,下同)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市转型,现就全市棚户区改造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老城做新,新城做靓,同城化发展”的要求,以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为目标,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分类实施,快速推进,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用3年的时间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公益性民生工程,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在项目确定和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科学规划、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旧城区改造规划,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保障住房建设,明确工作计划、重点和目标,科学规划、综合开发,因地制宜、分步实施,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3、市、区(市)联动,以区(市)为主。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枣矿集团是各自辖区(系统)内棚户区改造的组织实施主体,全权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搞好服务,提高效率,确保棚户区改造的顺利推进。

4、政策扶持、市场运作。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扶持措施,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具体实施过程中,各级要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5、依法改造、阳光操作。改造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标准和程序,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等重要环节要实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改造范围、改造责任和改造标准

(一)改造范围

国有土地上建设的简易结构房较多、居住密度较大、使用年限较长、房屋质量较差、人均居住水平较低、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居住区域(或危旧楼房),包括所有城区工矿企业棚户区、危旧楼房和部分村民户籍转为市民、土地性质转为国有的城中村庄。

(二)改造责任

1、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验收,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枣矿集团是属地和本系统内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投资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棚户区改造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项目的宣传、立项、融资、规划、计划、拆迁、检查、回迁安置和社会稳定等工作。有条件的可以成立专门公司,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涉及枣矿集团棚户区改造的项目,当地政府应在拆迁和稳定工作方面积极支持、配合。

3、棚户区改造工作所涉及的发改、财政、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物价等相关部门要安排分管负责人,专人负责,建立办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三、改造标准

1、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标准应符合国家住房建设标准,符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的收入水平,以中小户型为主,具体标准为套型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90平方米。企业配套资金建设的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但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2、改造新建小区应保证设施配套齐全,按照规划,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满足居民入住使用的基本要求。提倡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建设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型住宅。

四、改造方式

(一)综合开发改造

对具备市场运作条件的棚户区,采用拆迁安置与商业开发捆绑结合,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进行拆迁改造。对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限定资质等级、信用评价等级等条件,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

(二)各级政府组织改造

对不具备市场运作条件的棚户区,由区(市)政府负责组织拆迁改造。各级政府要建设部分廉租住房用于实物配租,并优先安置棚户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

(三)自主改造

鼓励国有独立工矿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组织职工以集资合作建房的方式改造棚户区。

五、组织实施【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一)编制改造方案和各项规划、计划

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枣矿集团依据全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实施规划和年度改造建设计划、用地计划,优先改造城市核心区、城市出入口和重点交通沿线区域。因地制宜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计划,将原地改造与迁、并相结合,将宜居与城市化发展相结合,将改善居住环境与方便幼教、就医、托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网点建设相结合。改造的具体区域和时序、改造方案、年度计划报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严格建房审批和房屋交易

停止办理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区域内各类房屋的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等审批手续;停止办理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出租等手续。对于擅自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或改变现有房屋使用性质的,一律不予安置补偿;对于单位所属,原用途为办公、仓储或经营的非住宅房屋,不得擅自作为住宅房屋进行分配;对于确属危房需要翻建的,按照原拆原建、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原则,由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严格审查办理。

(三)集约审批

棚户区改造项目办理相关手续,需市级审批和解决的问题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调度会制度,由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委托副组长主持召开会议。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相关单位应限时办结。

(四)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可以由社区组织、房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物业公司实施,并提倡小区居民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为保证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行,应按照规定比例建设提供公共服务的办公用房和营业用房,产权为全体业主所有,用于物业管理单位或企业经营,所得收益专项用于补助住宅小区低保户的物业管理及其他费用。

六、相关政策

(一)融资政策

采取财政补助、政策扶持、银行贷款、群众自筹、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

1、加大市场融资力度。要充分发挥市级融资平台的作用,通过转借形式为各区(市)提供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区(市)可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也可组建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和项目建设。各区(市)、枣矿集团也可成立棚户区改造专业公司,根据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文件,申请土地使用权划拨,并可依法用划拨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抵押融资,待项目拆迁安置补偿完成后,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依法组织土地供应。

2、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市级财政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对棚户区改造完成好的区(市)(包括

枣矿集团),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各区(市)应加大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投入力度,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可建立政府贴息制度,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实施单位的贷款贴息;枣矿集团纳入市统一管理的住房公积金,其增值收益扣除计提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等费用后的余额,全额拨付给枣矿集团,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3、加大金融机构信贷扶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根据改造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信贷条件,对符合信贷条件的项目要在信贷规模、利率优惠上给予倾斜,土地使用权手续完备的可以认缴项目资本金。

4、全力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扶持。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任务艰巨,工程量大,要在全力自筹资金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抓住枣庄列入国家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市的机遇,市建设、财政、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和枣矿集团要加大向国家、省争取资金和政策扶持的力度。

5、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国有工矿企业要积极筹集资金,推进本企业棚户区改造。棚户区居民应合理承担安置房建设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棚户区改造,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代建、社会募集、置换、信贷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土地政策

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安置房、廉租住房、基础设施及公益事业所需建设用地,执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实行划拨供应。规划为经营性用地的,全部纳入政府土地储备,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实行净地出让。可以将棚户区改造安置作为条件,实施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并可直接抵扣因拆迁、安置、补偿等所产生费用。对棚户区改造所产生的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全部返还当地政府。当地政府应设立收入专户,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用于以丰补缺及应由政府承担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安置房原则上实行原地建设,确定需异地建设的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优先安排。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内零星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应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枣矿集团所属远离城市的工矿区,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的办法把棚改建设用地调整到城市边缘地区或近郊区。

(三)规费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优惠政策。

(四)税收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独立核算,实现的税收地方分成部分,留归项目当地政府;纳税确有困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审核批准后可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部分免收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收契税。

(五)拆迁安置政策

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被拆迁居民重新购买安置房时,对拆迁安置房拥有完全产权;企业配套资金建设的廉租住房,可以向提出购买申请的住房困难户出售;无购买能力的低保户可确认为公有产权,实行廉租办法;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价格确定。

(六)住房保障政策

以棚户区改造为切入点,促进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支持各区(市)、枣矿集团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建设廉租住房;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落实政策,一次性解决住房困难。

七、组织领导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一)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等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总体规划、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各区(市)和枣矿集团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或专业公司,制定本区域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落实目标责任制,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招投标,严格建筑安全和质量管理,加强督导,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二)严格奖惩,强化监管。棚户区改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市政府对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考核范围,并作为市人大、市政协视察的重大事项。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好考核工作。对当年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区(市),责成分管副区(市)长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连续两年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区(市),责成区(市)长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组织人事部门要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单位的目标考核,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考核和任用,对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可优先提拔任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强化对棚户区改造工作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由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到位、进度跟不上、质量有问题或配合不积极,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和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好做法,为棚户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市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规定为准。

浅谈枣庄市棚户区改造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第五篇

摘要 :枣庄市被国家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为加快城市化转型,打造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棚户改造作为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主战场,要抓住这次打造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示范工程的好时机,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枣庄,在建设过程中政府方面、规划方面、社会方面对棚户区改造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关键词:枣庄市 政府 规划 棚户区改造

参考文献:

城市“贫困聚居”现象分析及其对策探讨——以北京市为例[J];城市规划;2006年01期

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改造的模式研究[D];浙江大学;2007年

加快棚户区改造 实现住有所居[J];城乡建设;2010年02期

城市“贫困聚集”现象分析及其对策探讨---以北京为例,城市规划,2006年01期

济南:推进棚户区改造 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J];城乡建设;2008年07期

生伟;地方政府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角色初探[D];吉林大学;2008年 吕鑫;区级政府推进棚户区改造的对策思考[D];吉林大学;2008年 孙霞;济南市棚户区改造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07年

袁家冬,对我国旧城改造的若干思考,经济地理,1998,年

林凌,创新城市化进程中的旧城改造方式,经济体制改革,2005年 沈建忠,强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城市开发,2007年

浅谈枣庄市棚户区改造

关注民生,推进中国梦的实现,棚户区改造是关键途径。2009年,枣庄市被国家列入资源枯竭型城市,打造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棚户改造作为枣庄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的主战场,要抓住这次打造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示范工程的好时机,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绝不让棚改小区若干年后再形成第二个棚户区。将棚户区改造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

枣庄的棚户改造任务占山东省棚改任务的50%,故有“山东棚改看枣庄”,枣庄作为全国七家“棚户区改造试点城市”,是山东省2010年棚改会议的主题之一。棚户区自古以来都是住房密集,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治安和安全隐患大的场所,也是低收入者的聚集地。环境问题严重,是“脏”、“乱”、“差”的代表区。帮助棚户区居民尽快地解决住房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成果,是这些群体的心声,也是我国加快发展的主要途径。

政府方面,枣庄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头号民心工程,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三年投入534亿元,打一场以棚户区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建设攻坚战和翻身仗,把我市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打造成为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的示范工程。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意识,以帮包促推进,落实领导帮包责任制,积极牵头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对项目【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逐个项目分析情况,拿出具体实施意见,并定期在党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土地方面,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中涉及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以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时间节点方面,明确完成时限,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推进,集中解决各个项目存在的政策、资金、立项、滞迁户、征收、土地、规划、回迁安置房建设等问题,逐一解决问题,加快建设进度,做到任务不变、时间节点不变。资金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债券融资、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以及税费减免政策和完善安置补偿政策。监督检查方面,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对地方棚户区改造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各区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严禁企事业单位借棚户区改造政策建设福利性住房。对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建设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拆迁补偿方面,做到人性化、和谐化、阳光化的拆迁政策,运用合法、合理、合情的方式,充分考虑被拆迁者的实际利益,遵照“一切有利于拆迁,不留后遗症”的原则,做到了既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的拆迁方式使得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扎实、稳妥、有序推进。

规划建设方面,规划理念定位为高标准,高起点,努力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把规划区周边的建筑都纳入规划,对于现有建筑不拆迁的,政府想法做好协调,坚决杜绝一边很洋气,一边很落伍的“阴阳脸”,树立多个示范小区,例如:市中区的青檀棚改小区将成为“枣庄低碳宜居”小区,道南里棚改小区为枣庄的”城市门户形象”,大官庄棚小区为”活力生活区”,前后陈湖棚改为“枣庄的城市综合体”,三角花园为“活力商业街区”。规划方案统一由市政府面向全国知名设计院统一招标设计,寻找眼界高、有诚信、有品位、有实力的设计单位,按照小户型、齐功能、配套好、质量高、安全可靠的要求,科学利用空间,有效满足基本居住功能提升棚改项目档次和水平。完善的配套设施,要求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商业、教育、医疗卫生、无障碍设施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一一配备,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搞好策划,提高城市品位。高效绿色的的审批流程,秉承服务于民,造福于民,将棚户区改造看做不是单一意义上的保障房建设内容,而是在经济发展上的高屋建瓴,更是在社会和谐上的高瞻远瞩,居民安居乐业才能更好地为枣庄的转型添砖加瓦,使得枣庄的百姓既要“居者有其屋”,更要“居者美其屋”。选择高水品、诚信度高的建设单位联合开发,政府审核出规划,再听取开发商意见,引入竞争机制,掌握主动权,加快速度发展,做好各方面协调配合,涉及到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财政部门帮助融资筹资,住建部门搞好策划,同心协力把棚改工作做好。

严把的工程质量,在棚户区改造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特别是抗震设防等强制性标准。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防止假冒伪劣建筑材料流入建筑工地。健全项目信息公开制度。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负终身责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相应责任,积极推行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负责制。推广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相关参建单位和负责人,接受社会监督。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积极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社会方面,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的宣传,让百姓有正确的导向意识,正确的价值观,准确解读政策措施,明白棚户区改造不是拆旧换新,高楼林立,充分征求民意,切实让被拆迁居民享有充分的选择权,保证他们自己能选到比较理想的住所。

棚户区改造涉及千家万户,面对群众的热切期盼,枣庄市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执政为民的意识,坚持有条件要干、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干,积极开动脑筋,创新思维,打开工作局面。用新的工作机制推动棚改,建立高效协调的指挥体系和运作平台,形成“市区联动、以区(市)为主、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通过棚户区的改造,有利于提高枣庄城市文化,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升了城市功能,改善了生态环境,完善了结构合理、城乡协调的城镇体系,实现了枣庄“老城做新、新城做靓、同城化发展”的建设目标,从而促进城镇化水平的提高。

2016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及计划
枣庄棚户区改造2017 第六篇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全旗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经济结构日趋合理

2016年,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50.1亿元,同比增长10.2%。财政收入完成8.18亿元,同比增长1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231元,同比增长11.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661元,同比增长13.5%。

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38.7亿元,同比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72.9亿元,同比增长14.5%;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8.5亿元,同比增长6.2%。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5.8:48.5:25.7。

从需求结构看,投资和消费需求持续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8亿元,同比增长20.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4.5亿元,同比增长12.7%。

(二)农业经济发展迅速,工业经济稳中有进

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新建膜下滴灌19.5万亩、累计达到47.5万亩,建设优质杂粮基地80万亩,发展制种、中药材、棚菜等“高效经济田”25万亩,地膜覆盖87.8万亩,测土配方施肥275万亩,农作物优良品种应用率达到96%,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9%,全旗粮食总产量达到26.8亿斤,再创历史新高。新建和完善各类养殖小区(专业村)348个,牧业年度大小牲畜存栏270.6万头只,大小畜改良率达到98%。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9家,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流通型龙头企业达到20家,各类专业合作组织达到838家,农牧民经纪人达到6000人,培育壮大了“八千粟”、“孟克河”、“兴隆沟”、“牛力皋”等一系列品牌,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8个,认证绿色农产品11个,认证有机农产品12个,认证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认真贯彻落实支持敖润苏莫苏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向苏木投入资金7136.5万元,完成年度规划目标的112%。《内蒙古省级领导干部联系敖汉旗扶贫规划(2016年-2017年)》获自治区批复,投入扶贫资金1.4亿元,使1.14万农牧民实现稳定脱贫。

全面实施工业强旗战略。全部工业增加值实现64.1亿元,同比增长14.6%,工业经济对财政的贡献率达到75%。黄金产量实现5.58吨,铁精粉产量实现184万吨,矿产资源勘查面积达到3180平方公里,黄金、铁两个“百亿元”产业更具规模。赤峰吉隆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运行良好,中国黄金集团成功重组金陶公司,鑫利300吨/日金选厂建成待产,金路矿业300吨/日金选厂开工建设。春胜30万吨铁选厂建成投产,万华60万吨铸件一期工程整体完工,嘉金30万吨铁选厂建设稳步实施,东大50万吨磷铁选厂扩建项目启动建设。北煤集团大青山15万吨油页岩一期工程投产达效、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中电投黄羊洼10万千瓦风电场实现并网发电,银亿矿业600吨/日萤石新选厂、润德化工一期工程年产5000吨异氰尿酸三缩水甘油酯生产线、新力化工600吨对苯醌生产线、晟华洋化工300吨感光胶片中间体生产线建成投产。赤峰广源建筑45万立方米蒸汽加压混凝土砌块项目建成投产,山东山水集团6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唐山兰昊纺织年产2000万米坯布及年产11万吨果树套袋纸项目、唐山田恒塑业集团年产6亿米滴灌带、100万米pVC-U管材、120万米pE管材项目开工建设。全旗工业园区建成面积15平方公里,入驻企业107个,实现销售收入62亿元、税收4亿元。新惠工业园区、氟化工产业园区两个“百亿元”园区功能进一步完善,新惠工业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6.2亿元,入驻企业达到24家,氟化工产业园区完成投资3.7亿元,年产3万吨氟化铝项目主体竣工。

(三)第三产业稳步提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敖汉物流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4.35亿元,入驻企业达到45家,其中22家企业开工建设,12家企业建成运营。新惠城市综合体实现挂牌,万强广场主体工程竣工。城乡商业网点达5658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100%的乡镇和行政村,90家农家店安装了“农商通”信息系统,提高了信息化水平。金融机构贷款余额35.5亿元,同比增长20.3%,存款余额87.1亿元,同比增长15.1%。交通运输及邮政业增加值达到6.67亿元,批发零售贸易业增加值达到9.14亿元,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达到1.96亿元,金融保险业增加值达到2.36亿元,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3.03亿元,其他盈利性及非盈利性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5.31亿元。

新惠三中易址新建工程、新惠七中、新惠七小、新城幼儿园、北城幼儿园开工建设,启动了新惠中学易址新建工程。28所卫生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基本药物1405万元,17个村级卫生室建设完成,宝国吐中心卫生院病房楼即将投入使用,敖音勿苏卫生院门诊病房楼完成主体建设,新城区旗医院病房楼、中蒙医院门诊楼开工建设。参加医疗保险人员达56万人,农牧民户籍人口参合率达到90%。城乡低保对象达5.3万人,发放城乡低保资金8500万元。新建1所乡镇敬老院,改扩建11所乡镇敬老院,福康老年服务中心主体工程竣工。社保基金支出6.1亿元,累计结余3.9亿元。新增城镇就业202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6%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4亿元。温泉旅游度假区、小河沿文化旅游区、黄羊洼农业文化观光园后续建设稳步推进,全区最大的民营博物馆内蒙古龙源博物馆主体完工,龙源文化旅游区、远古文化创意产业城、内蒙古史前文化博物馆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了3个乡镇苏木的827户“直播卫星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和13个乡镇苏木53个行政村242个自然村的4000套“直播卫星户户通”接收设备的信息录入、发放、安装和信号开通任务。新、续建廉租房252套、公租房260套,棚户区改造280户,完成整旗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1.16万户。人口出生率9.87‰,人口自增率4.75‰。安全生产、民族宗教、残疾人、慈善、人防、红十字会、工商管理、技术监督、审计、物价、统计、档案、气象等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四)基础建设成效显著,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统筹推进

完成营造林31万亩,其中建设高效节水经济林2万亩、樟子松基地6.4万亩。小流域综合治理13万亩,“引哈济惠”工程成功试水,完成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64处,解决了2万人的饮水问题。国道111线萨力巴至新惠一级路建成通车,新惠汽车客运站主体竣工,敖润苏莫至老虎山段公路升级为省级公路,通村水泥路完成112公里,78%行政村实现了通油路。农电网低压改造率达到70%,长胜至长青66千伏送变电工程全面启动,工业园区、玛尼罕、四德堂66千伏送变电工程基本完工,南部乡镇实现了双电源供电。

新惠城区控规覆盖率达到95%、规划面积达到26.3平方公里,乡镇政府所在地总规实现全覆盖。城区西出口迎宾大道开工建设,铺设完成滨河街、新化路南7条街路,大热源厂一期工程完工并与城区管网实现对接供暖,孟克河城区段综合治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工程实施顺利。新州生态园林景观、城区出口整治工程稳步推进,城区绿化率达39.9%。新惠、四家子、长胜、下洼、四道湾子五个镇被列为自治区重点镇,下洼镇被自治区评为小城镇建设一等奖,宝国吐实现撤乡建镇。各各召村新农村建设成效明显,四家子镇热水汤村被住建部列为自治区唯一一家国家级村庄规划试点。全旗城镇化率达34%,同比提高1.7个百分点。

(五)招商引资和争取投资实现新突破,投资拉动效益明显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活旗”战略,实现了项目引进与产业政策、产业转移和敖汉旗情的有效对接。实施招商引资项目183个,全年到位资金125.6亿元,同比增长83.4%。成功引进了江苏飞达集团,投资150亿元建设涉及饮品加工、休闲旅游、小城镇建设等领域的13个项目。塞浦路斯浦达拉集团投资150亿元的年产800万吨新型材料和200万吨燃料油项目签订框架协议。上海尚德公司投资75亿元的海岳新城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

争取资金力度加大。紧紧把握国家产业政策,主动对接国家、自治区、赤峰市的投资导向,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项目资金。编制了《敖汉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2016—2017年)》和《敖汉旗旗域经济发展规划(2016—2017年)》,储备各类项目300多个。全年争取上级无偿建设资金14亿元。

二、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今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全市工作部署,以旗委十四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特色经济为方向、以非公经济为主导,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富民强旗,全力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取得新进展,奋力开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局面。

今年全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奋斗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70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41.5亿元,同比增长7.2%;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84.5亿元,同比增长15.9%;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44亿元,同比增长14.3%。财政收入完成9.18亿元,同比增长12.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8亿元,同比增长1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40亿元,同比增长15.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8700元和20500元,同比增加1039元和2269元,同比增长13.6%和12.4%。

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优化种养结构,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新增膜下滴灌20万亩,巩固完善膜下滴灌47.5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380万亩以上,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展以中药材、甜菜、制种、露地蔬菜、北虫草等为主的“高效经济田”30万亩以上,发展无公害蔬菜7万亩,发展人工种草17万亩。加速推广优质杂粮种植,建设优质杂粮基地100万亩。加强农业良种良法等适用新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耕、播、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4%。

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按照“小规模,大群体”的饲养模式,推进养殖专业村建设,年内新增各类养殖专业村(小区)32个,新增各类养殖大户250户。牧业年度肉牛存栏15万头、出栏10万头,肉羊存栏150万只、出栏115万只,生猪存栏95万口、出栏100万口,肉驴存栏19万头、出栏12万头,年饲养蛋鸡1330万只、肉鹅300万羽,年出栏肉鸡1000万只。

推进产业化经营。加快中敖、大鸟、远古、金沟等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探索引进各类资本,增强其带动能力。建立40家以上农村经济合作示范社,每个乡镇抓3—5个规范化管理合作社试点,每种专业合作社类型抓2—3个示范社。实施农畜产品“品牌战略”,依靠全球500佳、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两个世界级品牌和敖汉细毛羊、敖汉苜蓿、敖汉小米和敖汉荞麦四个国家级品牌,引导农牧民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认证,将品牌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

(二)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大勘查力度,年内计划实施勘查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1.8亿元。确保田恒塑业、惠源纺织、金沟农业、山水集团、乾益矿业等续建项目投产达效,力促万华铸件实现产能。推动大鸟鹅业熟食加工、中敖集团生物制药、瑞宇矿业铁选厂、大青山油页岩开发等二期工程建成投产。推进中国黄金集团计划总投资20亿元的资源勘查、开发、整合以及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岱王山日处理1000吨矿石金选厂、中贸集团日处理5000吨矿石铁选厂、飞达集团年产20万吨饮料和50万吨饮用水项目、塞浦路斯浦达拉集团年产800万吨新型材料和200万吨燃料油项目建设,力争年内实现试生产。启动东和欣实业集团40万吨金属包装、磊立模具公司1万吨GMT新材料、海城华菱汽车公司2000台挂车项目建设。

加大工业园区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新惠工业园区、氟化工产业园区两个“百亿元”园区,完善工业园区给排水、道路和电力工程,全面实施氟化工产业园区水、电、路等基础配套工程,确保年产2万吨氢氟酸项目和年产3万吨氟化铝项目建成。完善羊场经济开发区、贝子府化工园区、四家子冶金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四道湾子、羊场、长胜、下洼等农畜产品加工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启动惠州小微企业创业园区和油页岩循环产业园区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确保入园项目符合产业规划、达到投资强度、完善证照手续、合法合规运行。

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困难。支持中粮集团入驻我旗发展100万口生猪项目,推进江苏飞达集团与沙漠之花、江苏天江药业集团与久盛中蒙药股份公司、北京北农大动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敖翔饲料合作重组兼并,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本地企业转型升级。探索成立企业服务机构,搭建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创业辅导、融入资金、经营管理等服务,积极争取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延伸、配套、协作发展,逐步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企业群。

(三)壮大第三产业规模,促进服务业融合发展

加快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以“龙祖玉源、圣地敖汉”、“华夏第一村”、“全球500佳”、“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地”为切入点,积极推进敖汉温泉旅游度假区、小河沿文化旅游区、黄羊洼生态文化产业园、新州文苑、蒙中药文化产业园、龙源文化旅游区等续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开工建设青泉谷景区建设项目。加强旅游宣传,举办一系列旅游活动,积极开发旅游纪念品,形成一批具有我旗特有文化内涵的系列产品。

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完善敖汉物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四家子、羊场、长胜等物流产业园区建设步伐,推动通用航空机场起降点项目进入实质建设阶段。发展和引进大型商业集团和名牌商品旗舰店,建好城市综合体、购物广场、星级酒店等大型商贸项目。加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扩容提质力度,在新惠镇建设标准化果菜粮批发市场1处,在3-5个乡镇所在地进行标准化农村集贸市场建设试点。

提升综合服务业能力。引导金融保险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偏远乡镇苏木的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力争全旗保险机构达到15家。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咨询、法律评估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交通运输及邮政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等第三产业。

(四)加大城镇建设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

出台《新惠城区规划管理办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办法》和《园区规划管理办法》,修编敖汉旗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海岳新城修建性详细规划,加强农村牧区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新建和续建迎宾大道、工业园区、团结路、新园路和海岳新城等道路12公里,改造新中街道路2.06公里,开工建设团结路和新园路两座大桥。加强给排水基础设施建设,续建城区污水处理厂深度改造和污泥处置工程,新建城区分压供水管网22.15公里,续建城区大热源二期工程,开工建设新惠镇生活垃圾深化处理项目,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万平方米。加强绿化美化工程建设,投资5800万元,续建新州生态园林工程和孟克河城区段景观延伸绿化工程。加速推进新化路南组团、北城新区组团、海岳新城组团同步开发,加速推进工业园区和物流园区扩建步伐,城区框架拉大到50平方公里以上。支持重点城镇发展,加快小城镇水、电、路、暖等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人口向城镇集聚,推动城镇化进程。全旗城镇化率达到35.7%。

(五)加强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在生态建设上,完成营造林2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万亩。严格实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强化木材流通、加工秩序监管,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强化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建立林业科技示范工程。严格落实封山禁牧政策,强化生态保护。

在水利建设上,完成“引哈济惠”西部三乡镇(四道湾子镇、萨力巴乡、新惠镇)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管网安装,完成孟克河新惠城区段治理续建工程,开工建设孟克河三盛河至六合号段治理工程、老哈河敖汉段(小河沿防洪堤建设)治理工程、四家子城区段防洪工程、小山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完成“节水增粮行动”工程、规模化节水工程,完成京津风沙源二期水利水保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在交通建设上,完成省道210线新惠至老虎山一级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建成运营新惠客运站,完成80公里通村公路建设任务,使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达到80%以上。

在电力建设上,投资2180万元,完善旗内66千伏电源,建设古鲁板蒿至哈拉勿苏66千伏送变电工程。投资3850万元,建设改造10千伏和低压线路410公里、变压器175台、用户5710户,进一步优化电网布局。启动北部乡镇220千伏送变电工程前期工作,逐步改善电力供需紧张局面。

(六)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加大投资拉动力度

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抓住政策机遇,瞄准国家和自治区投资方向,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充分做好前期工作,加大“跑部进厅”力度,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小城镇基础建设、教育卫生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争取力度,为全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全力招商引资。继续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不动摇,认真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认真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宣传和对接工作,不断壮大招商合力。围绕重点产业,动员全民招商、全社会招商;瞄准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开展全口径招商、全方位招商;创新招商方式,实行以奖招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健全招商项目库、招商信息库、知名企业库、外来投资客商档案库、人脉资源库和招商引资项目档案库“六库工程”,完善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力求在引进大项目上实现突破,全旗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力争达到138亿元,同比增长10%。

努力扩大银行贷款规模。引进交通银行、内蒙古银行等商业银行来我旗建立分支机构,拟建1家村镇银行、2家小贷公司、2家资金互助社、1家证券公司。积极推动和筹办各类商业银行信贷产品推介会,建立政、银、企对接平台,调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充分利用鑫汇投资公司、赤峰恒德担保公司、鸿德担保公司、鑫桥担保公司、建设银行“助保贷”等融资平台为小微企业和农牧业产业化融资担保,全年力争投放信贷资金50亿元。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完工新惠第三中学易址新建、新惠第七中学、新惠第七小学、新城幼儿园、北城幼儿园5个续建项目,推进新惠中学易址新建项目加快建设。加快旗医院、中蒙医院建设进程,推进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和结核病防治所整体搬迁,对3至4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改扩建,成立惠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发高新技术产品2个以上,农牧业科技成果推广覆盖面达到95%以上,科技培训20万人次。继续建设延伸有线电视网络,抓好卫星直播“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建设,扩大广播电视有效覆盖面,开展“送文化下乡”300场以上、消夏广场文化活动30场以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大病救助标准和覆盖率,新型合作医疗户籍人口参合率达到95%以上,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8%以上;力争2—3年内,完成全旗所有的乡镇敬老院改扩建任务,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结算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提高抚恤补助标准,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力度。转移富余劳动力12万人次,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新、续建廉租房240套、公租房200套,实施党校北侧和新中街两侧棚户区改造200户,改造农村牧区危房500户。全旗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6‰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民族团结,积极推进红十字会、技术监督、工商管理、物价、审计、统计、档案、气象等各方面工作,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旗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乘势而上,为全面开创我旗科学发展新局面,建设美丽幸福新敖汉而努力奋斗!

(编辑:琛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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