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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16火灾

2016-12-05 11:45:0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上海市2016火灾(共9篇)2015年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汇总2015年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汇总1、哈尔滨仓库火灾事故南勋陶瓷大市场的三层仓库起火,过火面积1 1万平方米。发生火灾的仓库位于一栋总层高11层的居民楼,其中1—3层为仓库,4—11层为居民楼。火灾扑救过程中,起火建筑多次坍塌,坍塌面积3000平方米,造成5名消防员遇难、1...

2015年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汇总
上海市2016火灾 第一篇

2015年国内重大火灾事故汇总

1、哈尔滨仓库火灾事故

南勋陶瓷大市场的三层仓库起火,过火面积1.1万平方米。发生火灾的仓库位于一栋总层高11层的居民楼,其中1—3层为仓库,4—11层为居民楼。火灾扑救过程中,起火建筑多次坍塌,坍塌面积3000平方米,造成5名消防员遇难、14人受伤。

2、云南:大理600年明代城楼被烧毁

1月3日凌晨2时49分,云南大理巍山县600多年历史的拱辰楼突发大火被毁。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截至4时48分,明火已扑灭,城楼上半部分被烧毁,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鉴定和专家分析,认定火灾为拱辰楼东南角夹层上方电线故障,引燃可燃物导致。

3、台州: 玉环1·14火灾

向楼道蔓延,造成往楼道逃生的8名人员死亡,死亡原因均为吸入过量浓烟。年龄最小的遇难者仅有4岁。

4、广西一大排档煤气罐爆炸

1月15日晚10时许,广西宁明县德华街新宁超市旁一大排档发生煤气罐爆炸,现场一片狼藉。爆炸致6人死亡,其中3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另有19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5、大连:一液化气站爆炸

1月17日18时43分,大连金州新区五一路桃园小区附近一液化气站突然发生爆炸,大连消防支队接警后立即调集15个消防中队44台消防车217名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救援。21时5分,扑灭大火。

6、莆田沿街6层民房发生大火

火势从一楼店面向上蔓延至三楼。至22日凌晨2时许,大火被全部扑灭。其间,消防云梯车成功将4楼被困的一家5口人救出。不幸的是,65岁的蔡老太及其11岁的孙女在火中身亡。

7、台湾一保龄球馆火灾

右6名消防员冲进火场搜寻,保龄球馆铁皮钢架突然坍塌,6名消防员当场被钢

架压住,受困火场殉职。据初步调查,疑为保龄球馆人员在厨房煮消夜不慎酿祸。另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有2位民众在火灾中被救出。

8、昆明农产品商贸中心大火

生一起火灾, 50余间商铺被烧毁。经初步查勘,现场过火面积3300余平方米,50余间商铺被烧毁,火灾已造成9人死亡,10

人受伤,其中7人正在医院救治,3人经治疗后已出院。

9、上海金龙鱼近万平方仓库烧塌

初步了解,起火现场是彩钢板单层的仓库,仓库是上海金龙鱼食用油的物流配送

2016年二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上海“11·15”火灾
上海市2016火灾 第二篇

2016年二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考点:

上海“11·15”火灾

案例考点 上海“11·15”胶州路高层公寓大楼火灾案例分析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筑基本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于1997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28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85m,总建筑面积约18472m2。其中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停车库;地上一层为消防控制室、办公室及商业用房;地上二至四层主要为居住用房,部分用于办公;地上五层及以上层为居民住宅。整个建筑共有居民156户、440余人。该建筑设有两部防烟楼梯和1部消防电梯;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上一层至地上二十八层的公共疏散走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公共疏散走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室内每层设有两个室内消火栓;室外分别设有两个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两个喷淋水泵接合器。

(二)综合节能改造施工情况

2010年9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组织对教师公寓进行建筑节能综合改造施工,施工内容包括在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沫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施工用脚手架沿建筑四周外墙用钢管架设,在建筑地上二层高度用木夹板沿建筑搭建一层防护棚,防止坠物伤人,并可临时堆放建筑垃圾;地上二层及以上层每隔1.80m左右高度沿建筑四周架设宽度约为1m的施工走廊,用毛竹排作垫板,凹廊部位全部架设;脚手架每隔6层(约4层楼面高度)铺设木夹板,堆放保温材料及手锯找平作业过程中产生的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等杂物;脚手架外侧尼龙网满挂。

该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结构由外及内依次为饰面层、薄抹灰外保护层、现场喷涂发泡的聚氨酯硬泡沫。发生火灾时,建筑外墙地上一层至地上十四层的聚氨酯泡沫发泡喷涂作业已完成;北侧外立面地上八层以下及东侧、西侧、南侧三面地上十四层以下已完成无机材料抹平,但未覆盖玻纤网格布或进行其他防护层与饰面层施工;北侧外立面地上九层至十四层未完成找平作业,保温材料裸露。

【上海市2016火灾】

(三)火灾时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效果

火灾时该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基本处于完好状态,在火灾初期均能工作。室外消防给水由市政供水管网直接供水,管网水压在常态下约为0.18MPa,火灾后经市应急联动中心通知自来水公司实施管网加压,管网压力增至0.23MPa。走道部位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由于年久失修,排烟风机已于2008年损坏,楼层排烟口的部分排烟阀由于机械故障已无法打开,排烟系统处于停用状态。

二、起火的简要经过及初起火灾的处置情况

2010年1 1月15日下午13时左右,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佣无证电焊工人吴× ×、王××将电焊机、配电箱等工具搬至十层处,准备加固建筑北侧外立面十层凹廊部位的悬挑支撑。14时14分,吴× ×在连接好电焊作业的电源线后用点焊方式测试电焊枪是否能作业时,溅落的熔渣物引燃了北墙外侧九层脚手架上找平时掉落的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吴× ×、王××发现起火后,使用现场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未扑灭,见火越烧越大,两人随即通过脚手架逃离现场。

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被引燃后,立即引起墙面喷涂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及脚手架上的毛竹排、木夹板和尼龙安全网燃烧,并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大面积的脚手架立体火灾。燃烧后产生的热量直接作用在建筑外窗玻璃表面,使外窗玻璃爆裂,火势通过窗口向室内蔓延,引燃了住宅内的可燃装修材料及家具等可燃物品,形成猛烈燃烧,导致大楼整体燃烧。

上海消防总队接警后,共调集122辆消防车、1300余名消防官兵参加灭火救援。上海市启动应急联动预案,调集本市公安、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10余家应急联动单位紧急到场协助处置。

经全力扑救,大火于15时22分被控制,18时30分基本被扑灭。

第一阶段:首批力量于l4时25分到场,整幢大楼火势已失控并向东侧毗邻的高层居民楼蔓延。现场采取了内攻救人、堵截防御的战术。成立了15个攻坚组进入火场抢险救人,成功解救107名居民;在起火建筑东北侧设置消防水枪、消防水炮阵地,阻截火势;使用消防水枪、消防水炮扑灭起火建筑周边堆放的建材堆垛火势,保护起火建筑下风方向的小区配电房。

第二阶段:增援力量于14时47分陆续到场,采用内外夹攻、上下合击的战术。迅速组建了45个攻坚组,强攻进人起火大楼内部,逐层逐户开展营救灭火;在各层布设分水阵地,纵深打击火势;在大楼外部使用车载水炮控制火势、阻止蔓延,冷却脚手架,防止其变形倒塌造成次生灾害。共破拆防盗门118扇,成功救出50余名被困人员,有效截断了火势向下

风方向毗邻建筑的蔓延,有75名消防指战员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期间,上海市警务航空队直升机曾参与作战行动,但受现场条件限制,未能发挥效能。

第三阶段:调整力量对整幢大楼反复进行地毯式搜索,扑灭残火。至18时30分,整幢建筑物的明火被基本扑灭,至次日凌晨4时,收残和清理任务基本完成。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23秒,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的教师公寓发生火灾。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地上一层消防控制室、办公室及沿街商铺被烧毁;地上二层至二十八层92户的室内装修及物品基本被烧毁,56户被部分烧毁,14户受高温、烟熏、水渍等破坏;地下室设备房设备及车库内停放的21辆小汽车全部被水浸泡。

2016年上半年安全事故汇总
上海市2016火灾 第三篇

2016火灾应急预案
上海市2016火灾 第四篇

火 灾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冯磊

审 查:

审 核:

审 批:

内蒙古新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火灾应急预案

一、 目的

为使发生火灾时能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同时尽可能不使火势蔓延,最大限度减小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火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徐 涛(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张生祯(公司副总经理)

组 员: 杨 瑞(安全部部长)

付爱仙(材料设备部部长)

刘 瑶(办公室主任)

柳春燕(安全部成员)

冯 磊(安全部成员)

高继东(乌海市车辆管理所项目指挥部总指挥)

张 磊(乌海市车辆管理所项目指挥部副总指挥)

蔺宏岩(乌海市车辆管理所项目项目经理)

孟玉山(乌海市车辆管理所项目安全负责人)

高海梁(广源国际大厦项目项目经理)

蔺宏岩(车管所项目项目经理)

李 峰(材料管理员)

三、火灾应急领导小组人员职责。

1、公司火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负责火灾应急物资及设施的购置、维修、维护工作指导;

(2)整体负责火灾的预防及管理检查和一切善后处理组织工作;

(3)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根据事故发生状态迅速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迅速调集项目部抢险队伍,并指挥其进行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资转移,及时与外部救援119、120取得联系,寻得社会帮助;

(5)负责调集抢险物资到位;指挥抢险队伍按抢险方案进行施救;组织事故现场员工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6)收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上海市2016火灾】

2、项目部火灾应急小组成员职责

具体负责火灾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工作:

A、现场指挥部的应急职责:

(1)负责火灾应急物资及设施的购置、维修、维护工作的落实;

(2)拨打119火警、120急救电话;

(3)联络应急小组人员;

(4)组织人员撤离火灾现场。

B、项目经理的应急职责

(1)提供必要的紧急医疗救助设施;

(2)组织人员进行伤员紧急抢救与护理;

(3)及时上报。

C、安全负责人的应急职责

(1)切断火灾现场的电源;

(2)使用紧急灭火装置,进行必要的自救;

(3)与消防武警官兵进行沟通。

D、材料管理员的应急职责

(1)主要提供灭火物资。

四、项目部火灾可能发生的地点、原因、性质和后果如下:

1、主要火灾危险源:废纸篓、电器、材料设备、电气焊作业等。

2、火灾可能发生的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使用明火、烟头乱扔、违规操作等);物的不安全状态(电线短路、材料堆放杂乱、气罐自燃等);管理上的缺陷(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

3、火灾可能发生的性质:责任事故、天灾。

4、火灾可能发生的后果: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五、项目部火灾应急所需设施及配置要求如下:

1、每个楼层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1台。

2、电器配电盘采用自动断电装置。

3、木材堆放场等重要场所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4、木材堆放场等重要场所有严密的监控措施和制度

六、项目经理部所属各队和人员都有参加火灾急救抢险的义务。

七、紧急状况响应步骤:

1、 发生火灾后,应大声喊:“起火了!起火了!”。

2、 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扑救,防止火灾蔓延; 项目经理应及时报告公司火灾应急领导小组,并通报现场救援、抢险的处理情况。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险情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迅速进入各自工作岗位组织扑救,应急抢险队伍(突击队)成员应在15分钟内到齐,按各自分工制定临时应急处理措施,协调做好救援、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根据事故的性质,组织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进行抢险救援,并视情况及时与外部相关方联系寻求支援;报警时一定要讲清发生火灾的部署、着火的材料、大概面积并留下报警人的电话; 拨打119报警后,报警人到马路上等候消防车的到来并做好向导工作。

5、 接到报警后,火灾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医务室人员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公安分处组织人员按照疏散图指示及时疏散留在现场的工作人员,并安排人员管理现场,预防趁乱偷盗行为的发生。

6、发生火灾后立即切断电源,以防止扑救过程中造成触电;如电器起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扑救;在火灾现场如有易爆物质,首先转移该物质以防止爆炸的发生;如精密仪器起火应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 如油类、液体胶类发生火灾应使用泡沫或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水进行扑救; 在扑救燃烧产生有毒物质的火灾时,扑救人员应该佩戴防毒面具后方可进行扑救。

7、在扑救火灾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严禁因拯救物资而置生命于不顾;对伤者实施急救措施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8、应急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做好下情上达工作,对事件发展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直至事件完全解决。

八、事故的调查处理方法

1、事故发生后由安质部派出所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评价并

火灾应急预案2015-2016
上海市2016火灾 第五篇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通讯联络: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处置情况。责任领导:邹春喜。

2、警戒保卫:负责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交通,劝退围观人员。 责任领导:杨庚麟。

3、灭火救灾:负责人员、财产抢救、现场灭火工作。责任领导:高正熙、李继新。

4、医疗救护:负责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责任领导:安善芝。

5、物资保障:负责及时提供灭火器材、救灾物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责任领导:陈建业、杜正祥。

6、善后处理:负责事故伤及人员亲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妥善处理各种善后事宜,进行或配合进行事故调查,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责任领导:邹春喜。

(二)、报警程序:

1、发生火灾时,现场教师立即拉响警报(电铃长鸣,如遇停电则吹哨)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其他教师听到警报后相继拉响警报,并马上组织学生疏散。

2、责任人邹春喜立即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生活教师(或责任人)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电源。

3、责任人迅速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4、学校应急领导组长立即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三)、应急处置:

1、疏散:警戒保卫组负责按预案有计划地组织学生撤离火场到达安全地带(地点:学校大操场),各班教师清点人数,上报校应急领导小组。

2、自救:校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预案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指令各工作小组按职责分工立即到位投入抢险。

3、灭火救灾组立即组织学校消防员和老师携带灭火器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4、医疗救护组赶赴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拨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根据学生受伤情况,通知学生家长。

5、警戒保卫组组织学生及无关人员远离火场和校园内的道路,保安员在指定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6、物资保障组准备车辆和有关用品,协助抢救受伤学生。

7、 灭火:

(1)、保安员引导消防车到达学校火灾现场。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向消防队指挥员说明情况。

(3)、应急工作小组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进行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8、保护现场:大火扑灭后,警戒保卫组拉警戒线,保护现场。

9、善后处理:按照预案善后处理组进行受伤学生及家属的安抚及善后处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学校领导和教师首先要迅速组织学生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再救物”。

2、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组织学校教师职工使用灭火器、水桶等进行扑救。

3、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应判断原因,立即切断电源。

4、严禁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5、有条件的要迅速启动广播系统,学校领导用广播指挥疏散或灭火。

6、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周官完小2015年9月

201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上海市2016火灾 第六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

一、事故概况

20**年**月**日12点50分,**公司**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公司**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年**月**5日12:55:28,**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公司**厂房发生火灾。**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室当班工作人员***部测试组——****同志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1、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由于是大功率电器设备短路起火,温度应该很高,高温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工作人员缺位。p300仪器室当班工作人员***部测试组——谢武俊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月**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可以说明他是在12:50左右“到达”现场,其真正起火时间现场并没有任何人。由于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2、火灾现场的建筑材料违反消防要求

从火灾现场来看,其建筑材料是以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严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见高温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浓烟。

生产现场铺设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类似这样多油雾的磨齿间内,空气中的油雾浓度相对较大,铺设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结构违反消防要求

无消防通道,无通风口,完全在半密闭的恒温间内,再次密闭成一单独空间。这样的建筑形式导致内部空气不能有效流通,高温后极可能引起易燃物质自燃,并有毒烟雾不能及时、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1、据查,**室当班工作人员***部测试组——****同志的证词材料中,提到是“**月**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我立即关闭附近电源”。

2、经过现场勘察,可以确认**机的电机部分已经完全烧毁、融化;相邻的电路设施也是完全烧毁。

3、空气压缩机邻近的铁皮墙面油漆与其他过火地方的墙面油漆完全不一样。是一种重度烧毁的迹象。

4、由**机至平台,一路过火迹象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认定**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室后,**机起火。

四、起火原因调查

围绕起火部位和起火点,我们对可能的四种起火原因(纵火、烟头起火、自燃、电线短路起火)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1、排除纵火

据查,火灾时在起火部位附近有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并有监控录象可以证明,无有意纵火迹象,可排除纵火。

2、排除烟头起火

据查,**公司及**分公司、**部均明确要求工人不准在生产区内吸烟,调查中没发现有人在生产区内吸烟。

在场人虽均证实,火灾发生前未闻到焦味及见到烟等异常情况,从火灾发生的过程看,起火较突然,不存在阴燃起火特征。

据此,可排除烟头引起火灾的可能。

3、排除自燃起火

据查实,现场基本无自燃物品,不具备自燃的条件,可排除自燃起火。

4、电器短路引起火灾的调查分析

据查,起火部位可以认定**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室后,**机起火。据资料显示:电源线发生短路时,短路点会产生电弧或电火花,其温度可达2000~7000℃。完全能够融化铁、铜等金属物质。【上海市2016火灾】

经现场勘察,起火点空气压缩机的电机外壳已经完全融化,那么基本可以断定,正是由于空气压缩机的电机短路,产生2000~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引发火灾。

五、火因分析意见

综上所述,经大量的调查分析,我们排除了纵火、遗留烟头起火、自燃引起这次火灾,我们认为:**公司**火灾是**室后,**机的电机短路,产生至少2000~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高温引燃大量使用的建筑材料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墙体,拌生浓烟,引发火灾。

六、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一)事故认定:

1、次事故系电器短路引发,但在设备运转的时候,设备现场负责人员离开,未对设备起到监管的作用,致使大火蔓延,有失职行为。

2、火灾发生后,未第一时间向消防队报警。

3、公司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火灾发生场地负责人未及时向消防人员通报现场情况,致使消防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火灾现场内被燃烧的**机及气罐实施零距离救援,虽未造成重大爆炸伤亡事故,但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负知情不报,隐瞒重大危险源,极度不配合事故救援的责任。

二)处理意见:

1、对现场工作人员**同志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2、对**管理部根据**企(20**)**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处理(发生万元以下的火灾扣500—1000元;万元以上的,每万元增扣500元)。

3、责成该部进行书面检讨,并报公司防火委员会。

****办公室**年**月**日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二)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上海市2016火灾】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表明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但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现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

2016施工现场管理承诺书
上海市2016火灾 第七篇

施工现场管理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程规定,确保工程现场的施工生产安全,本人作为项目第一安全责任者,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能控。

二、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完善生产安全指挥系统,健全安全管理与考核制度,制定实现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工作重点要求和措施并跟踪检查执行情况。

三、认真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大力开展标准化作业,对工程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四、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足额投入,重点保证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计划)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保证安全奖励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及有关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施工方案和防范措施,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防护,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保障施工现场各种部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

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管理方案;定期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对上级单位、业主方、监理单位及内部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进行整改。

七、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八、制订重大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有系统、分层次、上下一致、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九、严肃事故的调查处理,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召开专题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承诺单位(公章):

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签名:

承诺时间:年月日

承诺认可单位(公章):

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认可时间:年月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

为确保我公司承建的工程能达到“优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要求及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在施工中,我们承诺:

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和专项施工方案。畅通的运输道路、临时水电线路布置、合理有效的排水,仓库、作业场所、主要机械设备位置及办公室等临时设施的安排符合安全要求。施工方案针对性强、施工方法能科学地指导施工生产,各项技术措施能保证生产安全进行。

施工管理技术人员熟悉《建筑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各项规定,各工种工人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不了解安全技术规程、不明确安全管理目标的技术人员社未受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不允许进入工地参加施工,施工中将保证工人受教育率为100%。

施工前安全员向班组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允许进行施工。施工中保证伤亡事故率为0,重伤事故率为0,一般轻伤事故控制在1.5‰.

施工现场入口处,将按规定设置“施工公告和五牌一图”等内容。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危险部位还将悬挂安全标志。

现场内的一切建筑施工器材都将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分类挂牌堆放,要求整齐美观、安全,各种材料堆放不超过规定的高度,距围墙堆放间距应大雨50cm。工地内部及周围的石料、木料、钢管、配件、建筑及生活垃圾将分类堆放并及时清理。

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并将认真及做好安全记录。

施工现场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划分防火责任区并落实到人,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设施。明火作业须得到批准后方可作业。

加强用电、治安、食堂卫生及用工制度的管理,并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体检,杜绝有任何中毒、中暑、爆炸、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好工地周围临近关系。做到施工不忧民、无投诉等。

争创市级标准化文明施工工地。

渭南市远大建设总公司

2016年12月2日

[转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努力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中安全生产无事故,现由公司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经理)代表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第一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签订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书。

1、考核范围

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中职工人身安全、生活设施、生产设施、机械设备、环境保护、厂内消防及卫生疫情等。

2、考核原则

2.1在公司负责施工生产的工程现场,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2 遵循工程施工的客观规律,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消除潜在事故隐患,关心员工生活,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2.3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集体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

3、目标管理内容

3.1努力实现“八个为零”,即人身重伤及以上伤害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火灾事故为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零,重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重大建(构)筑物跨塌事故为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零,重大突发传染性疾病事件为零。

3.2 不发生放射源泄漏、丢失和被盗等突发环境事件。

3.3 不发生污水、噪声和废弃物等污染环境事件。

3.4 不发生业主、社会相关方和员工对环境问题的重大投诉。

3.5 控制轻伤和严惩未遂事故,不瞒报或故意延报事故。

3.6 竣工项目通过省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现场”验评考核。

4、责任书的考核时间

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5、双方责任 5.1 公司

5.1.1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工作条例、施工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收集与整理,及时进行传递,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1.2及时制定、发布工程安全管理标准、技术管理标准、文件,并监督与指导管理标准的贯彻与落实。

5.1.34监督、指导各项目的安全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性意见与建议。

5.1.45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管理规定》,对人员轻伤及以上伤害事故、机械设备事故、重大交通和火灾等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

5.2 项目经理部

5.2.1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按照公司要求组织好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5.2.2 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组织编制并审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5.2.3监督检查并考核施工分包方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落实情况,消除事故隐患。

5.2.4 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活动,坚持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5.2.5 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组织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

5.2.6 监督各施工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规程规定和规章制度,保持工程现场的良好施工局面。

5.2.75坚持安全月报表制度,在规定日期前报送当月安全报表及补充报表。

5.2.8 发生事故及时报告,不瞒报或拖延上报,对严重未遂事故及时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

6、考核

6.1 公司坚持“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在每年年初进行统一兑现。

6.2综合考核的基准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直接在基准分上进行累计。

6.3 考核方法:考核包括现场管理和事故考核两部分。

6.3.1 事故考核标准

6.3.1.1发生死亡事故或一次性重伤二人以上(含二人)扣100分。

6.3.1.2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或一次轻伤三人以上(含三人)扣50分。

6.3.1.3发生轻伤事故扣10分/人。

6.3.1.4发生机电设备事故、重大生产性火灾事故、厂内交通事故、重大建(构)筑物跨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扣10分,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二万元每增加一万元加扣10分。

6.3.1.5发生重大职业卫生伤害事故、重大卫生防疫事件扣10分/人。

6.3.2 现场管理考核标准

6.3.2.1 现场负责人没有组织召开月度安全工作例会,每次扣5分。

6.3.2.2 现场负责人没有组织进行月度安全检查,每次扣5分。

6.3.3.3 上级检查出的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或弄虚作假,每项扣5分。

6.3.3.4 没有在规定时期内上报安全资料,每份扣2分。

6.3.3.5 应组织开展的专项活动没有得到部署、实施,每项扣10分。

6.4 奖惩

6.4.1综合考评分在80分以上的予以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6.4.1.1考评分在90分以上的,奖励项目经理部10000元。

6.4.1.2考评分在85-90分的,奖励项目经理部8000元。

6.4.1.3考评分在80-84分的,奖励项目经理部5000元。

6.4.2 项目综合考核分低于70分的,处罚项目领导班子2000元/人。

7、其他事宜

7.1重伤事故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劳保久字第56号)的通知执行。

7.2安全监察部负责具体的监督与考核工作。

7.3 对于在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与个人,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项目第一安全责任人签名:

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签名:

(公章)

年月日

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重庆是一座美丽的山城。城在山上,山在城中,两江环绕,山水城市交融,轨道交通已逐渐成为重庆城市交通的重要枢纽。

随着重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广大市民密切相关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也正处于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中,目前,在建施工的3号线二塘~江北机场37km,六号线礼嘉~上新街23.68km,一号线朝天门~大学城38km线路总长98公里,有1000余个质量监控点,100余个作业面,参与建设的人员30000余人。轨道交通施工难度大,车站有的要埋深30到50米以上,还要跨越长江和嘉陵江。施工需要高技术、现场存在高危险,建设部门重视质量和工人人身安全多,不够重视工地、工棚、厨房和消防管理安全,防火意识淡薄,火灾隐患较多,很容易酿成火灾事故,因此,结合对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就如何加强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本人作了以下几点思考:

一、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多发

2016年12月30日16时30分,西安地铁二号线f9地裂缝施工点(会展中心站以北约500米)发生着火事故,原因是施工人员在进行立模钢板切割的过程中,因钢板掉落地下引发防水材料着火,现场烟雾较大并从隧道两端冒出。2016年1月2日9时56分,二号线钟楼站右线隧道内起火。此次起火原因仍是工人操作不慎,致使焊渣引燃了防水材料。约66小时,同一原因,发生两起同类火灾事故2016年1月8日上午11:04时许,由上海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轨道交通11号线北一期工程曹杨路站(枫桥路站----曹杨路站区间)北端头井内隧道掘进机突然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烧毁隧道掘进机部分电气线路及设备,直接财产损失520000元,2人死亡。

2016年6月15日12时20分左右,位于天津市南马路地铁二号线鼓楼站的在建工地发生火灾。从距离火场几公里外的海光寺路口就能看到火场内冒起的滚滚浓烟。着火的是该地铁工地的内置木质模板,火势在风的作用下从工地内蹿出来,经过3个多小时的扑救,火势在15:15许被基本控制。据了解,此次火灾的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没有人员在火灾中伤亡。目前,起火原因和造成的损失正在调查统计中。

二、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06令),施工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但从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有的单位有制度,但责任不落实,不到位,有的施工单位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现场易燃品和动火用电管理不善。在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大量的雷管,炸药,防水卷材,油毡及装饰、装修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工棚、材料库房、施工区域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只有临时的通道,消防车根本无法进入。由于大量的设施、设备,在各种桥梁、隧道进行施工,现场大量的金属骨架、框架、支架、吊架以及各种管道、线管都靠电焊施工,电焊火花飞溅、散落,有的电焊施工无证上岗或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加之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跑电或漏电,电焊火花及电火花极易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三)工人的临时工棚耐火等级不高。施工人员来自天南海北,由于工地建设的需要,长年工作生活在工地,临时工棚极不规范。有部分临时工棚简易可燃,屋内人员密集,衣物、被子等可燃较多,乱拉电线现象较多,尤其到了冬季室内使用电暖器、电褥子取暖,用电炉子做饭等,在用火用电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火灾。

(四)现场必备的消防灭火设施不足。施工工地有的无临时消防水源,有的水压存在严重不足,且未设置消防水池。有的配置灭火器的数量不足,有的施工现场配置了灭火器,但是型号不对。有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不当。甚至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

(五)现场工作人员自防自救能力不强。有的施工单位强调的只是施工速度,施工质量,对消防安全的强调较少,施工人员和工地管理人员未参加过消防培训,并且大多施工人员来自农村,自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了解甚少,一旦发生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差。

三、加强重庆轨道交通施工现场管理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要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员,并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轨道交通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种和每一个岗位。建设单位应当与总包、分包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逐一签订《轨道交通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承诺书》,明确和强化各自法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发生火灾后依法并对照承诺书倒查问责。

(二)严格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动火前要全面清理周围可燃物,或采用非燃材料板阻挡,防止焊珠溅落至可燃物。动火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并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域划定禁火区,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的所有电气线路、设备须由专业电工按规范安装,并定期对其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施工人员宿舍内是否安装使用大功率照明、取暖、加热等禁用电器。

(三)加强易燃物品和临时工棚的管理。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专用仓库内不得超量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气钢瓶不得混存。要落实专人负责收发,并做好易燃易爆物品进出库登记。针对建筑施工中的火险特点,在进行施工组织时,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置一定的防火间距,划分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

(四)充分发挥现场消防设施的作用。要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正确合理配置消火栓、灭火器、水桶、沙桶、消防通讯、火灾报警装置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且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

口径为50mm的消火栓,其出水口处应配置50mm转换为65mm异型口,陈旧、不合格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区、动火作业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宜设置临时消防水池和临时消防供水设施,并确保消防水源与工程建设同步落实、同步到位,严防出现消防保护盲区。

(五)不断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实力。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员工的消防法律法规教育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落实重点岗位、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使用、火灾应急处置等消防安全演练。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宿舍消防安全状况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的消防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违章操作、盲目蛮干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要立即督促整改,并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措施予以惩戒,绝不姑息迁就,严防养痈成灾。

总之,随着轨道交通建设的发展,在防火工作中将不断遇到新的问题和难点。我们要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努力探索,消除隐患,确保轨道交通建设的一方平安,为“畅通重庆”、“平安重庆”作出应有的贡献。

施工现场承诺书

对于在工地留守人员的管理,特制定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 建立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管理现场工地人员。

2. 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

3. 工人在施工期间无特殊事由,不可进入非工地的其他室内公共场所(本次施工特指,xx商务中心大堂)。若有事由进入,将派管理人员整理好仪容后进入。

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xx-xxx-xx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4月09日

2015火灾事故报告
上海市2016火灾 第八篇

第1篇:火灾事故报告

一、关于事故的原因及责任

根据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勘察认定,本次事故是周惠、谢玉梅(鸿利泡沫坐垫厂员工),用发热的脉烙丝切割海绵泡沫,由于将电压由25伏调至125伏,致使脉烙丝温度过高起火燃烧导致火灾。因此,事故是周惠、谢玉梅违章作业、违规操作造成的。事故责任单位为鸿利泡沫坐垫厂,事故责任人为该厂负责人向永红。周惠、谢玉梅负有直接责任。

二、关于经济赔付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死者经济赔付方为鸿利泡沫坐垫厂。该厂负责人向永红承担事故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三、关于给予死者家属的政府救助

据街道了解,鸿利泡沫坐垫厂规模不大,资产不多(1、2万元),效益不好,可能经济赔付能力有限,向永红家也有一死一伤。街道向上级政府请示,本着救济救急的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三位死者家属适当的灾难救助金,用于死者家属的善后事情料理。

四、关于死者家属的经济赔付

死者家属有向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求经济赔付的权利。街道等相关zhèng fǔ 部门可以协助死者家属向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追讨赔付。追讨赔付不成,死者家属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会后,街道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小组成员立即返回死伤者家属住宿旅馆开展工作。街道将认真掌握死伤者家属情绪,及时上报事故善后处理信息,尽最大努力安抚死伤者家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稳定。

台山“8·25”火灾事故具体处理结果

【上海市2016火灾】

根据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1、何健旺:台山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

2、陈惠湖:台山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副所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给予撤销副所长职务的行政处分。

3、陈池效:台山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专职消防民警,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给予记大过的行政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

4、陈瑞衡:台山市台城东云社区居委会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伍海涛:台山市台城东云社区居委会治保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调整其工作岗位。

6、张瑞明(台山市公安局副jú长,分管消防工作)、彭俊松(台山市消防大队大队长)、方豪尔(台城街道办事处原主任)、谭德和(台城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分管消防工作)、黄永光(台城街道办主任)、吴坚宏(台城街道办党委,分管消防工作)等对事故发生均负有领导责任,台山市政府对上述人员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7、鉴于王兵团已死亡,免予追究其责任。

8、依法对刘文光、黄佩仪夫妇给予行政处罚。

9、责令台山市台城东云社区居委会、台山市公安局环南派出所、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台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台山市公安局、台山市政府分别作出深刻检讨。

10、台山市公安局、台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2篇: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20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时5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qiāng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qiāng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

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大楼的居民800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对于当晚有30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者到殡仪馆认领遇难者。与此同时,静安区已经将第一批临时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并在全区募捐首批240余万元善款。

赔偿事项:

静安区“11·15”善后工作小组公布了每位遇难者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的具体构成。除去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资金31万元以外,事故责任单位将承担65万元的一次性死亡赔偿金。据介绍,包括火灾中遇难死亡的赔偿金在内,受伤人员的伤残赔偿、失火房屋和财产损失赔偿金都将全部由事故单位进行赔偿。平安保险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应急小组,统计事故伤亡人员名单,并及时提供理赔服务。该公司人员已经前往相关医院,确认客户信息,可提供现场理赔。另外,该公司还在3个居民安置点设立了理赔临时受理小组。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也成立应对小组,由客户部门核实客户信息并负责理赔。

五、损失和影响

1、静安火灾带给了社会巨大的损失,影响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员伤亡: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确认遇难人数为58名。其中男性为22人,女性为36人。

经济损失:根据官方统计数据,火灾造成的物质损失同样非常巨大。记者初步估算,仅房产一项,这场大火造成的损失就将接近5亿。

交通影响:来自静安区交警监控中心消息,目前胶州路余姚路、胶州路常德路、胶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响。采取的交通管制是:从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后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后再到安源路。

2、静安火灾的发证证明了某一些部门的监督力度不够,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的权威。

事故调查证明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为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这样的话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权威,致使政府的影响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其他法律法规的实施。

3、静安火灾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事故调查表明这起事故的责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几位无证电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机关拘留了。但是就是因为这样有着更多的人越来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网友的一段话:这就是中国式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工程层层分包,赚的最多的是大老板,其次是项目经理,再次是包工头,包工头也分几层,工资待遇最低,干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们的农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亲戚就是全国两亿多农民工中的一员,他们的生活条件最艰苦,但他们从没有说过苦,朴素乐观勤劳的工作态度,从源头保证了工程的质量,也正是因为他们无数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国现在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才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社会就是这么现实,包工头项目经理以最贪婪的压榨方式,剥削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出了事故就将抓我们可怜的工人。这样的言论可能会引起大家的共鸣,从而扰乱我们的社会安定,引起民众对政府机关的普遍不满。

第3篇:楼顶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0-年6月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xx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xx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见附录二的启动电路图)。根据图中所示,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大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远来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2016上海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
上海市2016火灾 第九篇

上海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上海 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作为乙方公司经营办公场地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一、写字楼状况、内部结构、外部环境:

(1)写字楼地址:上海杨浦区 路 号 室。

(2)面积: 平方米

(3)甲方负责办公用电、生活用水接到各使用点,甲方负责为乙方分别安装独立的总水表、总电表各一个。并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的水电正常使用。

(4)甲方保证其拥有出租场地的合法出租权。在乙方租赁该处办公场地合同期内,由产权引发的一切纠纷,应由甲方负责。

二、租赁期限:

(1)办公场地租赁期为1年,从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乙方对该办公场地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在期满前2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续租。

三、租赁费用计算:

(1)办公场地租金按每月 元,年租金为 元计算。

(2)甲方提供给乙方场地包括地面建筑物、地面附作物及地面设施等范围。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应按时缴纳电费、水费等相关费用。电费按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双流分类综合电价执行;水费按上海物价局标准收取。

(2)房租支付方式为:乙方每月低交付次月房租给甲方。

(3)如乙方未按时付费,甲方将按所欠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对逾期在五天以上的,甲方将对乙方办公场地停电停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逾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甲方可终止合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约定:

1、在不影响办公场地总体布局,不影响建筑物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甲方可按乙方提出的房间改造装修,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交付给乙方使用的办公楼、水电设施、空地及基础设施应保证完好,如不能正常使用应由甲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若遇国家建设需要引起乙方搬迁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甲方租金之剩余部分。

4、乙方应做好安全消防工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乙方租用经营期间办公场地的一切安全工作都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安全工作的一切责任。

5、乙方利用该场地办公经营,须依法在双流申办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在上海市解缴税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属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的违约责任:

A.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租金。

3、乙方的违约责任:

A.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三个月的租金。

B.修复或赔偿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坏或直接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1、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机构仲裁。

甲方: 乙方:

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 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上海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位( )__________室,面积________m,房

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

2.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租期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

2.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房屋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每_______年付一次。

2.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

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

应及时进行修理。

6.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

知2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两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

金。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美容院经营使用,不进行违法欺诈活动。对在经营

期间产生的纠纷需自行解决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

6.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

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

第六条 任何一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上海市2016火灾】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诉

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及用途

1.1甲方同意将园区位于 室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租给乙方使用。

1.2房屋的具体位置、使用范围以甲方提供的相关权属证明或图纸为准,平面图另见附件。

1.3乙方承租该房屋的用途为: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不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具体交付条件、内容及交接手续见物业服务须知)。

2.3若乙方在规定之交房日起七日内未办理收房手续的,则从第八日开始算起算逾期日,乙方逾期三十日不办理交付手续的,甲方有权利终止本合同。

2.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若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租金应当在本租赁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将下一期的租金缴纳给甲方。

2.5若乙方决定不再续租该房屋的,则甲方有权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在不影响乙方正常办公的情况下,带领潜在客户参观该房屋。

2.6租赁期满,如乙方未继续承租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

1 / 5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金额:甲、乙双方确定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 元/日/建筑平方米,,以 年 月 日为租金起算日,第一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RMB 元);第二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RMB 元);第三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RMB 元)

3.2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按每 半年 支付租金。第一次支付日期为甲方交付房屋前的七个工作日之内,以后租金到期,乙方需提前壹个月支付给甲方,先付后用。

3.3定金支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大写) 整(RMB 元)。合同签订后定金转为合同保证金;如乙方无违约或无损害甲方设施的行为,在合同结束后三个月,保证金返还给乙方;如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中途提出解除合同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3.4乙方在房屋装修前需缴纳房屋装修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RMB 元),装修期为 天,装修完毕验收通过后三个月内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5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逾期未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月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第四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4.1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甲方提供的墙、顶、地内装修部分、电路及相应开关、门锁)、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4.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4.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交还甲方。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合法。

5.2甲方保证按时提供出租的房屋。

5.3甲方保证出租的房屋质量良好,如因房屋建设质量引起的事故,造成乙

2 / 5

方的损失,甲方承担责任。

5.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基础水、电。乙方若增容,费用自理。

5.5如乙方在承租房开办新公司,需要相关租赁手续和证明,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

5.6甲方对乙方使用房屋有监督权。

5.7乙方不得对外透露房屋租赁价格,如因透露价格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按原价收取,或者收回房屋。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1乙方在不影响该房屋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对房屋实施装修、改造。乙方需将装修改造方案事先报甲方书面批准,费用自理。如由乙方装修改造引起的安全问题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害房屋的主体结构。如涉及主体结构及改变租赁用途的装修,必须经甲方和设计部门书面批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如对甲方的房屋造成损坏,应当负责修复并赔偿。

6.2乙方水、电费(包括分摊的电费)、宽带费、服务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向有关部门交纳,甲方可以配合。

6.3乙方要负责对承租房维护,因管理和使用不当造成承租房损坏,乙方要修复或赔偿。

6.4乙方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在承租期间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6.5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引起合同终止,乙方应当将甲方的房屋完好无损的归还甲方,乙方对房屋内自己购置无法拆除的设施及装饰归甲方所有,其余归属于乙方所有。如乙方还要继续承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第七条:做好消防、用电、等安全防事故工作

7.1乙方应在所租赁的房屋内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对所属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做到万无一失。如因乙方责任失火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火灾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做好用电等安全防范工作,如造成火灾等人身安

全事故,是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事故造成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和乙方对租赁房屋维修的区分

8.1甲方维修的范围:涉及房屋主体质量的维修,由甲方负责。

8.2乙方维修的范围:室内日常的损坏、维护、装修、改造等,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九条: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以解除

9.1乙方如超过2个月不缴纳房租,构成根本违约,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将房屋出租给其他单位。

9.2乙方如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转租、转借、分租。如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如将房屋以任何方式抵押给他人,或者以房屋入股。或者改变租赁用途。

9.3乙方如擅自改造房屋,特别是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危害。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方法

10.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视为违约。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水灾、战争、政府规划拆迁等)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经济损失。

10.2租赁期内,双方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并一次性补偿对方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

10.3如属于乙方的责任,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属于甲方的责任,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责任。

10.4合同期满,如甲方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承租优先权,双方续签合同。

10.5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6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10.8乙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档。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您还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

签约时您需要提供的文件包括:

1、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公司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2016年 08 月 01 日 年 月 日

上海写字楼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XXXXX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 出租房屋情况及用途

第一条 路 房屋产权人为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合同甲方。

第二条 甲方出租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或“房屋”)坐落于 XXXXXXXXXXXXXXXXXXXXX ;位于第 层,共 壹 层;房屋结构为 框剪 ,出租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为 办公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

第四条 甲方保证对该出租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和出租权。如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因出租房屋产权而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并保证在本合同期内乙

方的承租权不受影响。同时,乙方保证在承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二、租期和交房

第一条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陆 年,即自2016年 1 月 1 日到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 交房时间:由于甲方提供的出租房屋除公共部分外均为毛坯,甲方将给予乙方 60 天的装修期,故甲方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给乙方。若甲方迟于上述时间交付出租房屋,租赁期限按推迟的时间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三条 交房要求: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将出租房屋交给乙方,由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甲方需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手续,乙方予以支持、配合,发生相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出租人、承租人分别承担。

三、租金、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一条 租金标准及递增

1、租金:每月按人民币 23.00 元/平方米(大写: 贰拾叁 元/平方米)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 ¥19,941.00 元(大写: 壹万玖仟玖佰肆拾壹元整 ),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239,292.00 元(大写: 贰拾叁万玖仟贰佰玖拾贰元整 )。

2、递增: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即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前三年租金基础上按10%递增计收,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月租金为:19,941.00元/月×1.1=21,935.10元/月(大写: 贰万壹仟玖佰叁拾伍元壹角整 ),年租金为:21,935.10元/月×12月=263,221.20元(大写: 贰拾陆万叁仟贰佰贰拾壹元贰角整 );

3、车位租金:甲方配租乙方使用固定车位数为5个,暂按120.00元/月/个计租,乙方按月支付甲方车位租金 ¥600.00 元(大写: 陆佰元整 ),年车位租金为 ¥7,200.00 元(大写: 柒仟贰佰元整 )。车位租金将在租赁期满三年

时视市场行情作出调整。此后,每三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情况由合同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第二条 租金交纳方式:

以”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按季度(从计租日起每三个月为一计租季度)交纳,首季租金¥ 59,823.00元(大写: 伍万玖仟捌佰贰拾叁元整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此后,乙方应于前一季度末前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乙方季交租金按届时递增标准执行。租期内,由甲方根据乙方按期所交租金的银行进账单及时提供房租发票。

第三条 费用

1、合同保证金

乙方在交纳第一季房租同时,应向甲方交纳¥ 21,000.00 元(大写: 贰万壹仟元整 )作为合同保证金,待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且乙方未出现违约、欠款时,甲方在终止合同后三日内,无息退还乙方本合同保证金本金。

2、 物业管理及其他

⑴ 物业管理费用标准

所租房屋及车库已由甲方委托XXXXX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故在租期内:

①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所租房屋按每月 2.4 元/平方米(大写:贰元肆角 /平方米)计交物业管理费。月物业管理费为¥ 2,080.80 元(大写: 贰仟零捌拾元捌角整 ),年物业管理费合计为: ¥24,969.6 元(大写: 贰万肆仟玖佰陆拾玖元陆角整)。

②车位物业管理费

使用车位则按每月 50 元/车位(大写:伍拾元 /车位)计交物业管理费。月车位管理费为¥250.00 元(大写:贰佰伍拾元整),年物业管理费共计人民币: ¥3,000 .00元(大写:叁仟元整);

③ 办公用房及车位物管费年合计为: ¥27,969.6 元(大写:贰万柒仟玖佰陆拾玖元陆角整)。

⑵ 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

办公用房物管费与租金同期为季交,甲方向乙方代收(季度)物管费为 ¥6,242.4 元(大写:陆仟贰佰肆拾贰元肆角整);车位物管费于车位实际交付之日起由甲方按季代收,季收车位物管费为¥750.00 元(大写:柒佰伍拾元整 )。

租期内,若因客观原因导致物业管理费用另有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费用标准计费。

⑶ 其他

租期内,乙方应按月足额交纳水、电、气及其相关费用,不得拖欠。

四、房屋装修

第一条 乙方的装修应遵循“保护房屋主体结构”的原则,装修前乙方应将装修方案书面报甲方审定同意。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装修,甲方有权责令停工并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修、装及租赁期间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建筑垃圾乙方自行处理。

第二条 房屋装修和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影响或破坏相邻单位或个人的办公、生产的良好秩序与环境。乙方与相邻单位或个人发生矛盾时,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的行为给相邻个人或相关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房屋原有装修及附属设施应予妥善保留,若乙方不使用可拆卸部分,甲方可拆除、运走,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乙方需留用可拆卸部分,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备案。乙方造成房屋不可修复的损坏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乙方在装修、使用过程中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规范,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装修竣工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含消防)备案、竣工资料及装修图纸一份,以便甲方存档备查。甲方对乙方所提交图纸应予行业保密。

第五条 乙方自行办理环保、卫生、消防、治安、工商、税务等相关经营手续并承担费用,并按规定自行负责所租面积内消防及治安问题。

第六条 乙方根据需要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安装、调整及维护租赁房屋的供水、供电、消防设施,因乙方原因影响房屋正常使用或其他租户正常使用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

五、配套设施及相关约定

第一条 乙方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自行完善符合本行业的消防设施。按规定要求需另行安装消防设备的,应由乙方自行配备并承担费用;乙方需并入甲方原消防系统的,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不得影响甲方原有消防系统的正常使用,因乙方的消防设施损坏后影响甲方消防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乙方承担赔偿或修缮责任。

第二条 所租房屋内的公共消防通道为相邻区域使用人共同使用。严禁乙方在消防通道上堆放任何杂物,以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因乙方堵塞消防通道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经营场地、库房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设施要求,并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 乙方发布广告的内容及形式、方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方及物业管理方许可的前提下自行办理发布室外广告的相关手续和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广告不得影响出租房屋的整体形象及美观;乙方所做室外广告的管理和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费用负担

第一条 租赁期间,由乙方按期承担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且应当按其总表与各分表的水、电用量分摊损耗的水、电费用。水、电费按当地供水、供电部门用水用电的性质价格计算。对服务行业用水用电需独立设置计量的,由乙方自行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二条 乙方独立使用的设施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交房时甲方提供详细设施设备清单)。

第三条 本合同规定所发生的费用按合同条款甲方向乙方收取,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取其它费用,如有新的项目需收取,应经甲乙双方认可并签订相应补充协议。

七、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合同签订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不交纳保证金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主体结构,造成房屋损坏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造成甲方壹万元以上损失的。

4、连续拖欠租金达30日的。

5、乙方收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超过1个月拒付租金的。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方的。

7、利用承租房屋开展违法活动或被经公安、工商等机关查处停业的。

8、无正当理由干扰甲方正常工作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搬迁并交回房屋,乙方预交款项不予退还。若因上述情况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乙方已如期交纳保证金,甲方不按时交付房屋的。

2、甲方与其他承租人的合同约定侵犯乙方权益又拒绝改正的。

3、因甲方的房屋结构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因乙方装修或不当使用造成的房屋质量安全问题除外),危害乙方人员及财产安全或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工作的。

4、如因政府对房屋的拆迁、改造,或其他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战争及其它不可控制,不能预见预防或不可避免的事故)造成乙方停业,甲方不同意免收停业期间租赁费的。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若因上述情况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或其它政府行为需拆除出租房屋,或者因出租房屋涉及拆迁的,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非因乙方原因致使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

第四条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并退还保证金。如因政府征收导致乙方无法继续承租房屋

时,届时可按相关征收条例及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额外补偿要求。

八、安全责任和维修责任

第一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经营场地内外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防汛工作,并积极配合和遵守出租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甲方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监督。如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火灾、失盗等安全事故,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房屋发生安全隐患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维修。

第三条 对乙方装修改造房屋,须符合国家对经营用房安全的相关标准,且作防水、渗水处理,若租期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问题或因水或其它原因给相邻用户和结构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自行修缮并承担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四条 租赁期间,因乙方不合理装修改造或保管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第五条 供水、供电、消防设备等系统的维修和保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第六条 甲方负责租赁房屋公共设施的维护、维修并承担费用。

九、续租及返还

第一条 租赁期届满前,乙方有意继续租赁,应于合同租赁期限届满3个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确定是否续租,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第二条 合同租期届满不再续租的,乙方应在合同租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腾空返还所租赁房屋,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如因下述情形,乙方未按时归还房屋的,自逾期返还房屋之日起,乙方应按照每日租金的三倍支付房租,直至返还出租房屋为止。

1、合同租期届满10个工作日后,乙方继续占用出租房屋的;

2、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七项第一条的约定解除合同,并通知乙方限期还房后,乙方继续占用出租房屋的。

第三条 乙方返还房屋时,乙方装修部分的可以分离的设施、设备可自行处置,但拆除该物件时,不得损坏甲方房屋结构。对乙方添置的不可分离附着物及设施设备应完好、无偿交予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出租前的结构原貌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转租、抵押和转让

第一条 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条 合同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时,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不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在乙方放弃或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甲方仍有保障乙方使用权、协调受让人按原合同条款继续履约的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第一条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按年度须向对方支付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月租金的5%的违约金。

第二条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改造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间,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履约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两倍的赔偿款。

十二、其他条款

第一条 因乙方责任发生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第三方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追究第三方的责任。

第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协商解决,签订的补充条款或协议、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份填写的文字与印刷版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及履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及附件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自双方签章后乙方付款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承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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