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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党小组

2016-12-05 12:42: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组部,党小组(共9篇)党小组会议记录党小组会议记录时 间: 地点: 记录人: 主持人:参 加 人:会议主题: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规范和日常工作(一)党员大会由基层党组织召集全体党员参加的,研究讨论党内重要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决...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中组部,党小组》,供大家学习参考。

党小组会议记录
中组部,党小组 第一篇

党小组会议记录

时 间: 地点: 记录人: 主持人:

参 加 人:

会议主题:

基层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规范
中组部,党小组 第二篇

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的工作规范和日常工

(一)党员大会

由基层党组织召集全体党员参加的,研究讨论党内重要工作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依据规定听取书记、领导个人述职及单位工作计划总结;

3.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查、监督支部委员会工作;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选举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如换届改选等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进行选举时,到会党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

(二)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支委会”)

党支部(总支)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主要内容包括: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制定本支部(总支)的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

3.定期探究本单位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定期开展党员、教职工思想动态分析;

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5.安排完成党的主题教育活动;

6.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如遇重大问题需要决议时,到会支部(总支)委员必须超过支部(总支)委员总数的一半。

(三)党小组会

每个党支部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总支)提出的具体任务确定会议主题,适时召开党小组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总支)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举措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听取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根据党支部(总支)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党员发展、评选优秀党员、党员处分等工作。

(四)党课

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负责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主要内容包括:定期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宣传讲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及《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书记和兼任副书记的领导应根据支部党员队伍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每年的党课教育计划,依据上级党组织制定党课教材、参考资料或自己编写材料讲授,做到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三落实。

(五)组织生活会

党支部和党小组每月举行一次党员以政治学习、思想交流、经验教训总结、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提升党员的政治素养;

2.通报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党员汇报思想动态,交流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情况,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情况,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以及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总支)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密切结合党支部的建设和自己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包括:

1.交流讨论党支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开展党支部工作的情况;

2.交流讨论党支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情况;

3.交流讨论党支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情况;

4.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民主评议党员

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要求,由党支部(总支)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等方法,围绕党组织建设和学校中心工作,每学年组织一次对党员党性修养、模范作用、廉洁自律、师德建设、学生成长等方面的民主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理想信念同脚踏实地开展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全心全意为群众、学生服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自己的岗位上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是否能站在区域发展大局和教育改革的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

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6.是否认真履行了党员的八项义务,正确行使了党员的八项权利。

(八)组织换届改选

按照每届任期三年的规定,党支部(总支)须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程序进行换届改选工作。主要程序包括:

1.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党支部(总支)在任期届满前2个月召开支委会,研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党支部(总支)向党委提出书面报告;经党委审批同意后,召开支委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起草党支部(总支)工作报告以及党员大会、支委会选举办法;组织酝酿推荐下届党支部(总支)候选人预备人选(预备人选须坚持差额选举原则);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相关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候选人预备人选等;经党委同意后,党支部(总支)确认党员大会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印制选票。

2.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

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党小组为单位讨论工作报告等;召开支委会,汇总各党小组意见,确定下一届党支部(总支)候选人及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党员大会在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后(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否则改期进行),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和计票人名单,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

党务知识问答
中组部,党小组 第三篇

2、基层党支部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多长时间内要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同时安排几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答:基层党支部收到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要在一周内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并安排一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对其进行培养和教育。

3、培养联系人对申请入党人培养联系多长时间后向党支部递交是否继续培养的书面建议? 答:培养联系人对申请入党人培养联系半年后应及时向党支部递交是否进一步培养的(能否确定为积极分子)的书面建议。

5、哪一级党组织要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几天几个课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是那些? 答:基层党(工)委应及时组织积极分子参加5至7天(不少于40个学时)短期集中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方面知识。

6、积极分子在经过党组织至少多长时间的培养教育后,培养联系人才向所在党组织递交是否进一步考察的意见?

答:积极分子在经过党组织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

7、请问发展党员包括那几个阶段?

答:申请入党阶段,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阶段,吸收为预备党员阶段,正式党员阶段。

8、什么是发展对象?

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对其中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准备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

9、发展对象阶段支委会必须要做的工作是什么?

答:当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以后,党组织应及时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10、发展党员三次公示是指的哪三次?

答:指的是确定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之后进行的三次公示。

11、什么是发展党员“两级两次”预审的内容?

答:发展党员“两级两次鉴证”制度是指对列为发展对象阶段和转为正式党员这两个阶段由基层党委和县委组织部两个部门共同开展鉴证工作。

1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至少应达到多少?

答:超过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并且入党申请人及其介绍人也应到会参加。

13、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赞成票达到多少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才有效?入【中组部,党小组】

党介绍人能不能投弃权票?

答:当赞成人数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时,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为有效。表决时,入党介绍人不能投弃权票。

14、入党时间从何时算起,

答:党员的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15、党支部自接到上级党委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多长时间内要召开党员大会,并以何种方式接收预备党员?

答:要在上级党委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三个月内,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18、《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在接收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一栏填写时应注意哪些? 答:党委在填写时,应写清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党委书记要亲自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党委印章。

19、党委审批党员大会接收预备党员最长不能超过多长时间?

答: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0、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如何处理?

答: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予退回支部复议;经支部大会复议后,仍同意发展的,再报党委审批。其入党时间从支部大会复议通过之日算起。支部大会通过发展党员的决议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决议不再生效,所填的《入党志愿书》即应作废。需要发展的,要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21、预备党员在何时向所在党支部递交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

答: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

22、在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时,出席人员应达到多少,同意人数至少要达到多少,审批预备党员决议才有效?

答:讨论审批新党员的党委会议,只有出席会议的党委委员超过半数且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票时,所作的决议才能生效。

23、在讨论审批新党员的党委会议中,如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如何进行? 答:在党委会上如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入党时,要逐个进行集体审查、讨论、批准。

24、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应重点注意哪些?

答:(1)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必须在预备期满后召开。(2)召开党员大会时,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必须到会,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大会应改期召开。(3)党员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形式。

25、党委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审批意见时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党委在填写时,批准转正的,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延长预备期的,要注明延长期限。

27、不合格党员限期改正时间最多不超过多长时间?

答:1年

28、党员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故意违纪的,应当如何处分?

答:从重

29、什么是“三不”党员?

答: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30、发展党员的原则是什么?

答: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1、出国定居党员的党籍如何处理?

答:停止党籍

33、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是什么?

答:(一)改组;(二)解散。

34、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几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答:五年

37、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哪一级党组织决定? 答:由上级党组织决定,由县委组织部审批。

39、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如何处理?

答: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40、离退休干部党费如何交纳?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41、入党介绍人如何确定?

答:入党介绍人可由申请入党的人自己邀请,也可由党组织推荐,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43、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是指?

答: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

45、除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末恢复党员权利的人,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

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以外,还有哪些人员不准担任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

答: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纪检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尚末查清的党员。

46、留党察看处分,分为哪几种?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答: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47、评议党员结果分为几个档次。

答: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48、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

答: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

【中组部,党小组】

49、在全县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双评制”是指?如何确定等次?

答:即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时,既在党内进行评议,又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代表评议。党组织在综合党内外两种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评定等次。

50、党员民主评议表的回收率不得低于发放总数的多少?

答:80%

51、党组织进行正式选举时,如何确定候选人当选?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52、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会每届任期几年?

答:2年或3年

53、党的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指什么?

党的基层组织的换届选举,指党的各级基层委员会任期届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的一届委员会。

54、全国统一的“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何时正式开通?

答:2009年4月1日。

55、民主评议党员双评有那几个步骤?

一是学习教育,提高认识;二是对照检查,自我评价;三是掌握方法,开展双评;四是组织考察,评定档次;五是总结工作,上报材料。

56、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方式?

采取限期改正错误、劝退、除名、同意退党、自行脱党。

57、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是什么?

答: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在重大

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政审工作方法为:一是采取同发展对象谈话,查阅其档案;二是派人函调或外调;三是与广大党员座谈等多种形式。

58、支委会在计划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之前要做好那些准备工作?

答:(1)准备好政治审查报告。(2)支部成员找发展对象谈话,说明党支部准备召开发展党员会议的具体事项,并就如何参加支部党员大会以及有关事宜要认真讲清楚。(3)经上级党委同意,确定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开会程序、地点、列席会议人员,提前以不同形式通知全体党员作好参加会议准备。村支部开会时间一般应避开农忙季节。(4)通知列席会议人员及时到会。基层党委包单位(村)干部要列席会议全过程,负全责,并指导党支部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5)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以及有关的政审材料等,看材料是否齐全。

59、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对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缴纳党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60、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通常采用的方法有哪些?

一是指定专人培养;二是参加党内有关活动;三是分配工作;四是定期考察;五是加强培训。

61、正式党员的档案如何管理?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申请书、培训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或农村“1234”发展党员程序鉴定书、政审材料、“一推”会议记录复印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复印件、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62、发展党员工作中八不批准指的是什么?

答:坚持培养考察期不满一年的不批;未经政治审查的不批;未经党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批;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的不批;团员未经团组织推优的不批;党内外群众意见较大或问题没有搞清楚的不批;未经组织部门审查的不批;未进行公示的不批。

6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违规发展党员及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情节给予主要责任者什么处分?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中组部,党小组 第四篇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党员从一个单位调到另一个单位时,应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信件有两种: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一种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通常叫做接转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调入单位的党组织根据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此,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有效措施。各党组织必须熟悉接转组织关系的有关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做好这项工作,以防止组织关系的误转、漏转而造成差错。

(一)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

【中组部,党小组】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是一项政治性极强的工作,必须严肃对待,严格手续,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的规定,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以下基本要求: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复员、转业以及其他原因,经党组织批准,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转移组织关系时,应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出介绍信,由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2.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一律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能自造简化字,不得涂改;要写明党员转出和接收单位的全称,完整填写介绍信中每项规定填写的内容。党费交至的月份及接转组织关系的期限要大写;介绍信、证明信及其存根均要注明有效期限,最长不应超过三个月。每张介绍信上只限一人。介绍信和证明信必须盖支部的章印,设立总支部的加盖总支部章印。如果因整个党组织隶属关系变更,需要办理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手续,可使用一张介绍信,但应另附名单,并另附的名单上加盖党组织或支部书记的章

印。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应由党员自己携带,妥善保管,到新的单位后立即交给党组织,接收单位接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立即填写“回执”,加盖党组织印章,并要求转入党员以可靠的方式将“回执”反馈给转出单位党组织。自己不能携带的,应由党内交通或机要邮政转递。一旦发现丢失,党员要立即向原所在单位的党委或负责最后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委报告,党组织应及时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查明确属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最后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为了防止冒名顶替,补转单位应立即发函通知转入单位的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党组织应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党造成损失的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4.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证明信规定的有效期内由其本人办理接转手续。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到指定单位报到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如经教育,仍不改正,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视其情况,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介绍信超过有效期限六个月仍不办理转移手续的,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中组部,党小组】

5.调动中因工作需要,中途变动去向的,如有其他文件证明,其党员组织关系应予接转,新单位不得退回介绍信。如必须退回查对换转时,原单位党组织应认真处理,不得拖延不办。

6.对接转组织关系中组部有如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的总支、支部不能直接对外单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须经上级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接转。根据这一原则,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过程中,各接收单位对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一律不予接收,以免造成混乱。

(二)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程序

1.调出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有三种情况:

(1)调至本委所属支部的

调出支部→机关党工委→调进支部

(2)调至本市其他党委支部的

调出支部→机关党工委→调进党委→调进支部

(3)调至外地其他支部的

调出支部→机关党工委→市委组织部→外地党委组织部→

2.调进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接转程序与调出党员接转程序逆行。调至市级机关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都必须通过机关工委接转,基层党组织不要直接接受未从机关工委接转的组织关系。

(三)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从2007年开始启用由中组部统一格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基层党组织可到机关工委或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领取,原格式介绍信停止使用。

2.建党委部门所属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由部门党委负责。

3.为避免党员组织关系发生混乱,隶属部门党组管理(以年报口径)的部门下属单位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由部门党组根据市委组织部授权负责办理。

4.建党总支的部门(单位)党员调出时,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支部开出,报党总支备案,党总支在支部开出的介绍信上加盖公章,党总支不直接开出介绍信。

先进党小组事迹材料
中组部,党小组 第五篇

硫酸厂先进党小组事迹材料

成跃

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硫酸党支部第一党小组在集团党委、公司党委和硫酸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工作思路,以安全生产为中心,用科学指导生产,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一个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硫酸第一党小组始终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基础指导各项工作,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基础上制定了各种学习计划和全年工作计划,为公司创下较大经济效益并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硫酸第一党小组是一支实事求是,科学、创新、具有奉献精神的集体。目前,硫酸第一党小组共有党员7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入党申请人2名。在思想上,党小组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行动中,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树立正确的思想观,价值观,培养出了一支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党和人民信得过的战斗队伍。

站在生产的第一线,硫酸第一党小组始终发挥着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生产中与时俱进,彰显党员本色。党小组把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在保证公司生产目标的同时也不忘员工队伍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的提升,使得政治思想工作与

生产实际相辅相成,实现了两者的良性互动。

一、 立足于学习,加强队伍的文化与道德素质建设。

对于一名党员来说,理论上的清醒和自律意识是政治上清醒和自 律的必要条件。理论知识的欠缺将直接导致工作上的欠缺和失误,而一定的队伍素质也是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重要基础。正是有鉴于此,硫酸第一党小组始终把提高自身文化与道德素质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学习过程中,党员认真进行了党性分析,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克服自身缺点,发扬各自的优势,积极讨论,狠抓落实,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充分发挥工作上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促进生产管理上新台阶。

二、 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在搞好安全生产的同时,硫酸第一党小组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当作日常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党小组自成立以来积极响应公司党委和硫酸党支部的要求,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同时党小组也组织了一定的交流与互动,增强了硫酸第一党小组的凝聚力与战斗力,营造了一个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小组形象。党小组组织小组党员群众积极参加公司工会和硫酸工会组织的排球、羽毛球、跳绳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不仅使员工在工作紧张之余放松身心,而且在欢快的比赛中培养了员工的团结协作精神。

三、理论引领实践,攻坚克难,尽职尽责为生产服务。

理论最终是要为实践服务。硫酸第一党小组党员在完成一个又一个的生产任务时候起到了不可磨灭的先锋带头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吃苦耐劳精神,永远把生产凌驾于个人之上,永远把生产任务当作是工作的重心。把理论渗透到生产的每一个环节,用理论指导实践,率先攻坚克难,为安全稳定的生产贡献自己的智慧与汗水。

硫酸第一党小组在硫酸党支部的领导下,千方百计促生产,殚精竭虑保发展,为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光发热。

2016中组部 三会一课
中组部,党小组 第六篇

中组部 三会一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全体党员参加,支部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副书记主持。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和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和代表候选人。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由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委员会讨论的重要问题:

1、计论制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指示的意见,制定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措施。

2、讨论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和安排支部重要活动,总结检查支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

3、分析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情况及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讨论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与措施。

4、根据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讨论确定支部委员的工作分工。

5、依据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章程,讨论制定支持其工作的意见。

6、讨论制定加强和改进支部自身建设的措施。

三、党小组会

机关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讨论。

2、制定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3、组织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检查党员执行支部决议和党小组分配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讨论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党员发展、评选先进、处理不合格和违纪党员等党务方面的工作。

5、分析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提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

四、党课教育

党支部每季度应安排1次党课,对党员进行增强党性观念,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党课可安排支委成员讲授,也可请有关领导或专家教授讲授。根据实际情况,上级党组织也可统一组织上党课。 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党章》为教材,着重使党员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和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知识,自觉地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

2、党的建设理论的教育。主要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党的建设基本原理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的思想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传达党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使党员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4、党史和优良传统教育。使党员熟悉党的发展历程和光辉业绩,了解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并自觉地继承和发扬。

5、党内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状况,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先进性教育,增强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

组织生活制度

机关党支部每周应确定半天时间开展组织活动,一般安排在星期五进行,根据实际也可安排在其它时间。通常情况下,每月4个组织生活日,2个用于党员学习教育,2个用于召开会议和进行其它活动。 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主要是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党小组会。

2、党员学习教育。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和文件;进行党课教育;开展谈心活动;组织党员培训;新党员宣誓;组织党员听报告、参观践学等。

3、开展组织生活。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组织党员评议,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任务情况;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4、处理党务工作。选举支部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讨论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制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措施;履行新党员入党手续,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研究表彰和处分党员;进行党员鉴定;收缴党费等。

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党支部要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制定党员学习教育计划和安排,明确学习教育的内容、目的和要求。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教育,通常每月1—2次,要合理安排好党员的自学。

党员学习教育的内容:

1、组织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的学习教育。

2、进行《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国家的法律法规、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教育。

3、组织开展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有关学习教育,进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教育。

4、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和党性、党纪、党风及其它内容的学习教育。

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必须编入党的支部或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管理教育和监督。

1、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

2、认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的学习教育。

3、主动向党组织定期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情况。

4、按时按标准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5、党支部要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6、党支部对党员要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进行考核。

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

组织生活制度

1、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组织的中心组学习和的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2、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安排,主动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积极地对党支部或党小组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3、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要对其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4、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应及时请假。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每年开展1次,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进行。评议活动通常在“七一”前或年终总结时进行。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高要求。既要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二是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三是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在改革发展中把实现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张掖经济社会发展和“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维护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组织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划分: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三个等次。

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着重抓好党员标准教育、理想宗旨教育、党风党纪教育。一般以党章、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为基本学习内容,也可结合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相关材料。

2、自我评价阶段。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党员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撰写的总结材料要经支部审定。

3、民-主评议阶段。召开党小组会或党员大会进行互评,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互评后,可采取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委会,将党内外对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实事求是的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民-主评议公认的优秀党员,党组织要进行表彰,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上级党组织表彰;对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要区别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妥善的处置意见。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

党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由党支部依据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党员管理教育的需要确定,或由上级党组织根据党的建设的形势、任务及要求确定。

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听取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检查党员学习、工作及完成党组织分配任务的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报告和反映工作制度

1、党支部每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1次工作。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落实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

2、党支部要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遇到重大事项或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无法解决,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3、党支部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至少汇报反映2次以上工作,争取上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有针对性地对党建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4、党支部要了解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反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按照《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试行)》及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实行党小组提名、群众公开推荐、支委会讨论的方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确定的入党各级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联系人进行1年以上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并按要求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2、严格履行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和手续。

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要进行公示;发展对象的申请书、培训考察材料、思想汇报、自传、参加培训材料必须齐全,党支部进行政治审查后,领取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决议,同意人数必须超过有表决要党员的半数;机关工委审批前派人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3、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的转正工作。

对工委审批接收据预备党员,党支部要组织入党宣誓;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工作,由介绍人和支部负责,并如实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转正前,要进行公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超过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

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党支部要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部门、单位的业务工作,针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反映,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做到思想政治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人抓。

2、制定思想政治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实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

4、每半年分析1次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党员、干部及职工的思想状况,并向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反映。

5、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根据各自特点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依据《市直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考核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每年对思想政治工作进行1次自查自评。

7、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进行表彰或推荐上级宣传表彰。

党内监督制度

党支部要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

党支部对党员实施监督的重点内容:

1、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支部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2、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支部分配工作任务的情况;

3、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情况;

4、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权力的情况;

5、廉洁自律,模范遵纪守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办事,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情况;

6、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党支部对党员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督促开好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意见。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会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了解并掌握党员以及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反映。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

4、每年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听取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5、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按照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党员的违纪行为。

6、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中组部 三会一课 [篇2]

根据这次党支部书记培训计划要求,今天我和大家探讨交流主题是:强化党支部建设,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主要从三个方面和大家共同学习探讨: 一是“三会一课”的基本概念;二是“三会一课”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如何提高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讲得不好,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三会一课”基本概念。

1.什么是“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具体地讲,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当然,有的资料认为“三会”是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根据我查的相关资料,中组部明确规范的是前“三会”。所以,我们以中央的说法为准。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建设的最基础制度,也是基层党组织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去年,部党组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会议上,对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提出明确要求:针对铁路现代化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和党员教育管理新要求,强化“三会一课”保证服务中心工作的作用,创新“三会一课”内容、形式和方法,切实提高质量。我认为,这段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肯定了“三会一课”在服务中心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支部“三会一课”要根据形势任务和党员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二是要从创新“三会一课”的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切实提高质量,这为我们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指明了方向。根据去年部党组下发了《关于在铁路企业开展争创“四强“党支部,争做“四优”共-产-党员活动的意见》,也将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作为开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措施,这充分说明“三会一课” 1

在推进和-谐铁路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所以说,落实好“三会一课”,概括有4个方面意义:①它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正常与否的重要标志。②它是打牢基层党组织基础、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要途径。③它是实现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功能的重要载体。④它是适应当今铁路现代化建设需要,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一项非常重要、非常现实、非常有效、非常具有可操作性的基本制度。

2.“三会一课”基本内容。

(1)支委会

支委会是指党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月初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其会议主要内容:①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②总结安排支部工作;③分析党员职工队伍思想动态,对本单位薄弱人物进行排查;④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⑤对党员考核,包括党员责任区情况的考核;⑥研究本单位管理人员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⑦组织发展工作(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对入党 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定期考察,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 正等);⑧党员表彰和处分;⑨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⑩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2)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其会议主要内容:①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2

上级组织 决议、指示;②制定本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③定期听取、讨论、审查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④讨论并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计划;⑤讨论并决定党支部 的重大问题⑥;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⑦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 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⑧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党小组会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一级党的组织。党小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1 次,若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其会议主要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①组织党员学习;②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以及每个党员应当完成的任务;③听取党员汇报思 想和工作情况;④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⑤研究对要求入党 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酝酿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⑥评选优秀党员和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工作;⑦改选党小组长,酝 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等。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也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的重要形式,通过党课,入党积极分子可以进一步学习和了解党的基本知识,努力争取早日加入党的组织。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党课主要内容:党课教育的选题范围是很广泛的,可以是 3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也可以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方面的教育,还可以是形势任务方面的教育。 尽管党课选题非常广泛,但是不管选什么样的题材,关键是把握两点:一是把基本道理讲清。二是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回答党员思想认识上的问题。

二、落实“三会一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三会一课”质量不高的共性表现。

一是形式单一,应付了事。为开会而开会,为完成任务而走过场。表现为集中开会多、读文件多、念报纸多。无论是支部大会,还是党小组会,其形式不是一人讲、大家听,就是上边念、下边看,党课学习也多是读读文件念念报,且照本宣科多,联系实际少,让党员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少。

二是内容枯燥,脱离实际。泛泛而谈的多、面上的情况多、理论说教的多。近段时间,我对支部“三会一课”内容进行了一次调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车间中心工作、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结合不紧密问题,为开会而开会。党课内容也存在脱离党员思想的实际,从理论到理论。不少党员反映,有些“三会一课”的内容,对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帮助不大。

三是独角戏多,互动太少。会前征求党员意见少,会上党员发表意见少,缺乏思想交流与沟通。检查党支部台帐记录中发现,有许多-党员会议是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在唱独角戏,党员参与讨论少,发言少;从今年上半年支部开展群众评议来看,许多支部费了很大功夫,没收集到对党员评议意见,可见,支部在开会前的准备、沟通及方式方法上,还要存在很大的差距。

四是素质不高,参与不强。目前“三会一课”缺乏针对性、 4

计划性、系统性,感染力不强;部分观念落后,知识陈旧,对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增强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的效果不明显。如近期安全大检查活动中,有的支部召集党员召开动员会,一味照本宣科,毫无新意,党员昏昏欲睡,使“动员会”变成了“催眠会”。

五是讨论较少,台帐不全。指两个方面,一是缺少应有的会议记录,特别是机关支部以任务繁重为由,重开会而轻台帐;会议的决议过后很难追溯、查找;二是缺少应的会议记录内容,这是当前“三会一课”通病,会上只有传达学习,缺少与会人员讨论、会议小结、部署要求等,有始无终,成为“无尾会”。

2.支委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会议研究太杂。车间的,班组的,支部大大小小什么事,都放在一起研究讨论,缺乏支委会研究主题;支委会研究什么问题,各支部不统一不规范;造成会开了不少,但质量不高,效果不好。二是会议功能被弱化。主要表现在:以生产例会代替支委会,以个别碰头讨论就算是集体研究,使支委会班子不知情,淡化支委会的功能作用。支委会是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不是“一言堂”。但在具体工作中,不能充分发挥支委一班人的集体智慧,缺乏与支委成员之间的交流沟通;部分支委没有正常履行职责,参与研究意识不强,长期当“挂名支委”,支委会是“有会无议”或“光说不议”,集体决策功能弱化。三是会议时效性不强。一些党支部在支委会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上不到位,对涉及车间工作的重要问题,尤其是急难问题研究不及时,不是重点研究、及时研究,而是把一些问题累积起来,等到月底或月初的固定时间才开支委会,造成支委会研究问题、处理问题、推动工作的实效性打了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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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员大会存在的突出问题。

目前,在开好党员大会方面最突出的问题:一是党员难集中。铁路站段多数点多线长、党员分布广,如我段320多名党员分布在沿线16个车间和99个班组,沿线大部分许多工区仅有一名党员。再加当前防洪值班、设备检修、天窗及施工等任务繁重,使“三会一课”很难准时召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也难以落实。受党员流动分散、分布区域跨度较大、倒班作业等客观条件限制,党员漏会、缺会现象很多;二是意愿难表达。个别党支部书记在开会的方式方法上缺乏创新,党的组织生活不能正常开展,造成党员表达意愿的渠道不畅通,民-主权利得不到落实和保障,党员对此意见较大,时间一长,部分党员不重视、不愿意参加党员大会,组织观念淡薄、自我要求降低,无形中淡化了党员大会应有的作用。

4.党小组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是党小组长履职困难。大部分党小组长都处在生产岗位,有的仅仅是生产骨干,受其自身权威性和能力素质的限制,在组织党小组会上客观地存在一定的难度;在实际当中,往往党小组长都是学着前任干,凭着想象做,不知道该干什么、该怎么干。二是支部重视不够。部分党支部对党小组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党支部建设抓得好不好,关键在支部班子,忽视党小组的作用;一些党支部对党小组工作指导少、帮助少,不能为党小组创造必要的条件,使党小组工作任其自然发展。

5.党课存在的突出问题。

授课内容老套,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授课内容没有与时俱进,与新形势、新任务结合不紧;授课形式上单一死板,缺乏互动交流,方法总是老一套;没有较好地发挥网络、多媒 6

体等信息技术在党课教育中的作用,激发不了党员的学习热情和兴趣,党员不爱听,不愿听,不想听。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有的党组织重视程度不够,总认为安全生产是硬任务,党课是软指标,其质量高点低点无关大局,以致出现党课质量不高的问题;此外,个别支部书记素质不高,既不能讲也不能写,讲课的水平自然脱离实际,达不到要求。

三、如何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1.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措施。根据调研中党员建议反映,提高党支部“三会一课”质量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只有对“三会一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才能真正重视“三会一课”;只有落实了相关责任,努力形成党支部、党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三会一课”的质量才有可能得到提升。要理直气壮地抓“三会一课”,安旗帜鲜明地反对“三会一课”可有可无的思想,要采取有效措施,让党支部围绕中心工作开好“三会一课”,车间有关经营改革、生产发展等重大问题,都要通过党支部“三会一课”让党员先知一步、先学一步、先议一步,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感。要定期对“三会一课”及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纳入“四强”党支部评比,做为评价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是因地制宜,灵活组织。“三会一课”要精心组织,尽量开短会、开小会,开高质量的会,减少对职工工作和休息的影响。做好会前准备,提高会议效率,使每个会议都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个或几个实际问题。党小组设置要考虑便于党员活动。在党员高度分散、集中困难的党支部每季度要保证党员集中起来参加一次党的活动,难度大的可以分次组织。在这个活动时 7

间支部大会、党课等内容可以一会多开,也可以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在10人左右的,党小组学习讨论、思想汇报等内容可以以支部大会的形式进行。党小组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员集中难度大和生产任务繁忙时可以适当减少。

三是努力创新,提高质量。党课内容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也可以安排一些时事政治、形势报告。选题要结合本车间的实际,选择党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形式以集中学习为主,也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参观革命遗址和展览,收看弘扬优良传统的影视、电教作品,结合“七一”等节日开展一些党的基本知识竞猜,请老领导、老先进做报告等。授课人要注意联系实际,防止照本宣科。也可分专题到人,分别做专题发言,然后共同探讨,集中讲评。总之,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调动起每个党员参与党课学习的积极性,变一人讲、大家听,为人人参与,共同提高。

2.提高支委会质量措施。

支委会要突出集体研究功能,不但要“开起来”,还要“开的好”,一是重要问题,重点研究。支委会应该重点研究什么问题,是保证支委会质量的关键。概况地讲凡涉及车间、班组和党支部自身建设、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分析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引领党员发挥作用方面的问题,支委会都要重点研究。支委会研究的议题应由支部书记与支部副书记(车间主任)提前沟通协商,每次确定1-2个问题集中研究,将议题内容、议程、时间等相关要求,提前通知每个支委,让支委有充足的时间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思考措施建议,使会议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目的。二是急难问题,及时研究。党支部要把车间

“急、难、险、重”问题作为支委会随时进行集体研究的内容,做到敏感快速,不等不靠,及时研究分析,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三是集思广益,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支委一帮人作用,共同负责,共同研究,共同决策,防止个人说了算,提高支委决策水平,确保支委决定得到落实

例:安全大检查活动期间,我段梅州信号支部对管内职工,特别是大学生、复退伍军人进行思想排查,发现铁场站新分配来的某退伍军人不安心工作,思想波动大,劳动纪律差,党支及时召开了支委会,支委成员各抒己见,献计献策,集思广益,发挥集体智慧,制定具体谈心、包保等实施措施;支部书记、主任、包保干部等先后6次找该职工谈心,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并与家长联系,加大教育力度,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使该职工思想保持稳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提高党员大会质量措施。

党员大会要突出统一思想行动功能,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车间重点工作,统一-党员思想认识,明确组织要求,形成决议; 一是合理安排。人员,地点交通等都要考虑周全,做到既不影响安全生产,又能使党员方便集中,避免考虑不周带的麻烦。二是严格程序。针对换届选举、评先选优、发展党员、党纪处分、民-主评议、支部点评等程序性较强的内容,要一是一,二是二,不能含糊,不能轻率。三是履行职责。要充分发挥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努力提高广大党员保安全的工作热情。四是灵活掌握。对于那些确因时间,地点限制,难以集中召开党员大会的情况,可以视大会议题灵活掌握,如针对信号支部党员分散的情况,在传达贯彻安全大检查、“创先争优”、“四强四优”

等精神的时候,可以分层、分线形式学习和动员。

例:“7.23”事故后,我段层层召开安全大检查动员部署会,统一广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一是各支部迅速传达学习“7.24”、“7.25”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到记名式传达;二是包保领导、干部下到支部,召开安全反思会、讨论会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三是支部召开动员大会,动员和部署安全大检查活动措施,开展党员安全承诺,签订安全责任状等,形成浓厚氛围。通过一系列的党员大会,迅速将党员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上级党委总体要求上来,使党员大会达到了统一-党员思想和行动的目的。

4.提高党小组会质量措施。

党小组会要突出讲评互促功能,重点围绕落实车间、党支部工作部署,交流思想认识,讲评党员作用,激发党员光荣感和责任感。一是学习传达上级精神突出一个“快”。就是要充分发挥党小组自身管理单元小、工作区域近、人员易集中、见人见事见思想的优势,把迅速传达上级精神和及时解决现场问题作为会议重点,突出“三性”,即:注重针对性,把握及时性,突出实效性。二是对党员进行评议突出一个“实”。党小组长每月根据自控型班组建设、党员业绩写实、“创岗建区”效果等内容,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小组长点评的方式,对党员遵章守纪、学技练功、攻坚克难、示范引导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讲评,不遮掩、不护短,既肯定成绩和优点,又指出缺点和不足。三是党小组会议形式突出一个“活”。党小组会的形式可以多元化,因时因地因人进行灵活安排。

5.提高党课质量措施。

党课要突出党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功能。要以科学理论学习、形势任务教育、党性党风教育、技术业务学习为主要内

容,坚持课前调查分析,课后组织讨论,运用多媒体课件、电教片和互动讨论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建立完善授课队伍。要建立一支以支部委员、技术人员为主体的授课教师队伍,同时,可邀请包保领导、包保干部、单位专家等给上党课,不断地充实授课队伍力量;对理论性强、政策性强、系统性强的党课,邀请段班子成员,包保领导来上党课;对党的基本知识、上级重要精神传达、安全经营形势任务教育等方面的党课,由支部书记、主任或其他支部委员来上;对涉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等方面的党课邀请专业干部、技术干部、一线骨干、单位专家等来上党课。

二是保证高质党课教材。“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要重点解决党课教材质量不高,材料缺乏等问题,建立起“段党委统一出题目,党群部门统一编材材,各支部统一组织实施的“三统一”机制,这既牢牢地把握准党课的政治宣传方向,又是提高了党课教材的质量,为一线支部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要根据铁路当前发展形势,当前结合即将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政治工作会议、创先争优、安全大检查、“三无”目标活动等,及时更新党课内容,始终做到不陈旧、不过时、不俗套。

三是努力提高讲课水平。部分支部书记把理论问题要么讲得“太深”,要么讲“太浅”,这要想办法克服,要学会掌握两种方法:第一,复杂的理论要简单化,用通俗易懂的事例、比喻把理论说清楚;第二,把简单的现象要复杂化,要学会“剥竹笋”,对问题进行层层剥,找出最里面最本质的原因。不深不浅的“度”如何掌握?这就要从理论和实践结合的角度,从内容和形式上多研究、多思考、多揣摩了。同时,还要解决授课机械呆板、照本宣科的常见问题。首先要把上级文件精神吃透,

为己所用,就可以脱稿讲,其次是提高讲课的艺术性,富有幽默感,使讲课生动精彩,吸引党员听;再次是掌握丰富知识,藏于心中,发挥即兴演讲的作用,将各种理论、资料、事例穿插其中,灵活运用。在一线车间、一线班组中讲党课,要多讲案例,多讲熟悉的例子,大家会爱听,党课效果就会理更好一些。

以上是结合车间党支部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方面的一些体会和认识,供参考,恳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中组部 三会一课 [篇3]

一、党组织会议制度

党组织会议制度的会议包括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议、党小组会议等。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讨论和决定本支部的重要问题;听取和审议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议党员;讨论并做出吸收或处分党员的决议等。

2、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需要,可以随时组织召开。

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意见;研究支部学期工作计划、重要活动计划,总结工作等;研究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工作;分析党支部以及党员状况;研究讨论统-战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党风廉正建设工作;研究职工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学生管理以及其它关系到支部建设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等等。

3、党小组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会议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党员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讨论有关党务工作;研究如何贯彻支部决议,团结和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分析群众思想情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等。每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不宜过多,力求有重点的解决一、两个问题。 各种会议前,会议主持人要提前学习上级关于会议的时间、出席人数、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讨论重要内容的会议,主持人必须将议题在会前通知参加每个参会人员,以便提前做好准备。会议必须由专人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为: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名单、会议议题、每个参会人员的发言内容、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等。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每学期开展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并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详尽记录。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是: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情况;检查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和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情况;检查以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以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等。

召开民-主生活会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进行。会议要注重解决带有普遍性或比较突出的问题。民-主生活会对检查的问题要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必要时,向全体党员通报情况。

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在于交流意见,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改进工作。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情况汇报会、工作研究会或评功摆好会。

(2)端正民-主生活会的会风,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要敢于解剖自己,主动检讨自己的缺点与错误,更要敢于与人为善、实事求是地批评别人。会议成员要诚恳接受他人的批评和帮助,不许压制批评和对批评者打击报复;书记、副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选准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把会下个别谈心和会上集体交心有机结合起来。讲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个别谈心方式针对性强,是消除成见,解开思想疙瘩的好形式;集体交心的方式,有利于解决一些在支委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利于加强支部委员会内部的集体监督。因此,要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以增强民-主生活会效果。

三、党课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上二次党课。

党课教育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建设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和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等。党课可以采取讲座、观看录像、参观访问、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

党课教员必须安排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的党的干部或优秀党员担任。党课教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编写党课教案。并由专人做好党课记录。

四、党日制度

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党日活动。活动的内容以增强党员的党性,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等为重点,进行主题教育。党日活动必须提前拟订活动计划,并做好活动记录及活动总结。

五、报告工作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向上一级党组织作一次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可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一并进行,并附有书面报告。

报告的主要内容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加强支部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情况;加强单位政治领导,

开展思想政治及其它工作的情况;对今后工作的计划、设想等。工作报告应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审定,书记或副书记实施。

全体党员要认真审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支部工作报告。

六、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汇报一般每两月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汇报。汇报采取小组会和个别交谈两种。党小组每两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思想情况汇报会。外出时间超过两个月以上的,要向支部写出书面汇报。

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认识、廉政建设情况等;二是完成本职工作情况;三是完成支部分派的任务情况,以及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好人好事和当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群众的情绪、意见和要求。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一般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进行。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员的重要组织生活制度。“三会”:就是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就是按时上好党课,具体内容是:

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支部的重要工作任务作出安排。

党小组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文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向党员布置工作;了解党员思想情况和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组织党员联系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讨论发展新党员。

上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进行国内外形势和时事政策的教育。

中组部 三会一课 [篇4]

为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即: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我党总结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建立的有效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

1.党员大会制度

(1)主要内容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并结合本支部情况,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有效。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会议次数

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未设立党小组的每年不得少于5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详细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员姓名,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2.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主要内容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工作部署;研究支部工作计划、总结,统筹安排支部成员民-主生活会;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定教育措施;研究如何围绕业务工作,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

育工作;研究"创先争优"工作,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处理违纪问题;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2)会议次数

支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2次以上,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参加。

(3)到会人数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会议记录

为了正确贯彻支部委员会决议,决定,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应由专人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员姓名,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题,支部委员的发言要点,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3.党小组会制度

(1)主要内容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推荐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2)会议次数

党小组会一般每季度召开3-4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适当增加。

(3)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党小组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员姓名,缺席人员姓名,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4)注意事项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住三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沟通情况,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会中要抓住中心内容开展讨论,力求做到思想统一;三是做好记录,会后向党支部汇报。

4.党课制度

(1)主要内容

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党员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2)党课教员

党课一般由同级党组织中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主讲,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党校教师讲课。

(3)党课次数

党课教育一般每年2次以上。在实施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4)注意事项

党支部组织党课教育,应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安排好党课时间,讲课教员,党课内容。课后,要组织讨论或测试,消化党课内容。

2016中组部 三会一课制度
中组部,党小组 第七篇

中组部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活动的总体要求: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中心党支部必须把"三会一课"活动纳入工作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党支部要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我州招投标、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实际,贴近当前中心工作,根据本支部的特点,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不断推动我中心的党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为我中心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三会一课”活动的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 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委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本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 ,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问题,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其他需要支部讨论的重要问题。

(二)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支部近期的工作,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支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有关文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听取、讨论和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党员的表彰或处分等问题;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问题;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讨论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 党课:

党课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支部党课教育内容根据每一时期党的中心工作要求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实际需要确定。其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教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国内外形势教育;党规、党纪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与时俱进,增强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的教育;招投标、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等。

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时间安排:

1、每年年初党支部都要根据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和行政下发的工作要点,根据党总支的安排和要求,制定本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计划,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党总支、州政府办机关党委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根据工作需要,“三会一课”活动也可随时进行。若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宜推迟进行。

3、“三会一课”活动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进行。因开评标、出差以及大型活动等,周五无法安排时,党支部可另调时间。

4、“三会一课”活动的召集人或主持人应加强“三会一课”的组织工作,将“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中心内容等事项在事前通知每个参加者。

四、“三会一课”活动的具体要求:

1、"三会一课"在内容上,要结合党和国家的形势、围绕当前中心工作,体现招投标、政府采购改革和发展的要求,要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2、"三会一课"必须精心组织,精心安排,注重实效。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积极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要克服和防止为开会而开会的“走形式、走过场”的做法。

3、党支部要严格“三会一课”考勤制度,健全“三会一课”记录簿,会后及时小结,使"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化、制度化。【中组部,党小组】

4、"三会一课"活动必须单独召开,不能用业务会议或其他工作会议代替。

5、党员要自觉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能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半年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党支部及时提醒并给予批评教育。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经批评教育仍无转变,属预备党员的延长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的不能参加优秀党员评比。

6、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 “三会一课”活动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7、党支部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活动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对参加“三会一课”活动确有困难的可指定专人向其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保持经常联系

中组部 三会一课制度 [篇2]

团内“三会一课”制度(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是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严格团员管理,加强团员教育,提高团的战斗力的有效形式。

一、团员大会

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有: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大事,围绕三个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提出有益的建议和批评;

2、根椐上级党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在工作、生产、学习等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工作,接受团员的批评监督,讨论青年的要求和意见;

4、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团组织决议,讨论团员在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

6、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

二、团支委会

团支部委员会是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团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有:

1、学习和讨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

2、分析研究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

3、讨论制定团支部活动事项,为团员大会有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

4、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会等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工作;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

三、团小组会

1、组织团员学习党、团组织文件和决议,团员进行思想工作小结;

2、组织召开团小组生活会,团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和督促团员按时参加团的各种活动,按时缴纳团费;

3、培养团的积极分子,对接收新的团员和团员奖惩提出初步意见。

四、团课

团课是对团员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团课每季度一次。团课讲授一般由团干承担,也可请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行政领导讲授。主要内容有:

1、引导和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有计划地讲解《团章》的基本内容和团史,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纪律教育;

3、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传统和历史,启发和提高团员的共-产主义思想觉悟;

4、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使每一名团员都能成为党的政策的坚定拥护者和自觉实践者;

5、团课的内容还可以根椐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可以采取组织专题讨论、演讲等多种形式。

五、团员参加“三会一课”的情况应进行考勤记载。

六、各团组织应将“三会一课”的情况在《共青团管理手册》上认真记录。

七、上级团组织对团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及其它记录要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作为评先的依据之一。

2015党员管理制度
中组部,党小组 第八篇

第1篇: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中特理论、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在农村现行政策法规及科技知识。

2、坚持开展党员争先创优、“双学”和“三比三争”活动,牢固树立改革开放的发展观、求真务实的人生观,乐于奉献的价值观,维护大局的世界观。

3、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严格按党章和党的规定办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民主监督,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必须重实效,党员半年以上不过组织生活或不缴党费视为自行脱党,党的组织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党性讲原则。

5、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必须注重以下五个步骤:(1)学习教育;(2)自我总结:(3)民主评议:(4)组织处理;(5)健全制度。

6、坚持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六个月以内外出参加学习、借调、停薪留职、务工等必须按时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一年以内除上述以外,由单位出据鉴定书,一年以上接转组织关系。

第2篇:西街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工作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党员管理,使党员能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先进性,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籍关系

1、党员因调动工作、学习以及其他原因等,需从本村转到外单位,党支部和党员应及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手续。

2、党员一般应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或工作的,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3、党员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的理由、时间、地点等,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过组织生活、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临时性、间断性外出,离家较近的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各项活动;外出时间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通信联系。

4、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外出时间在2—6个月之间的党员,则出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党员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在返回期间,支部要对他们进行补课,单独组织他们学习外出期间的党内相关文件,并进行教育。

二、自身建设

1、定期汇报。党员每个月至少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以便党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和监督。

2、定期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要按分工(),每个季度至少同党员谈一次话。通过谈话了解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了解他们本人或通过他们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意见、要求,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组织生活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上好党课。

2、每个党员应主动参加组织生活,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事前必须向党支部请假。

3、党员必须认真执行党的决议,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的组织活动,外出学习、工作,参加居住地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积极发言,做好笔记。

5、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休养的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重要文件和党内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管理,由入党介绍人定期写考察记实(填写培养跟踪表),并为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预备期满,及时讨论转正问题,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民主评议

1、党支部每年一次对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党纪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

2、严格依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党员本人的工作总结和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3、通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

4、根据评议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党费收缴

1、党员交纳党费要自觉、按时、足额。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同意,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交纳或补交,但补交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3个月。

2、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的党费收缴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阶段工资变动情况随时按标准进行调整。

4、支部党费的收缴,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上缴一次。要严格党费收缴手续,便于监督、检查和公布。

5、党支部对不能按时和不足额交纳党费的党员必须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

六、违规责任

1、对违纪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可召开支部大会决定

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3、对没有正当理由,6个月以内不转移组织关系,不按指定单位去报到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限期报到。经批评教育仍继续把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或根据党章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

4、党员擅自离职,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坚持不改的,可区别不同情况作必要的处理。

第3篇:社区党员管理制度

1、社区党员应当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按照社区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社区的各项工作。

2、党员应该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过好组织生活,因事不能参加的党员,事先必须请假。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社区党组织要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参加学习培训,主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政治理论、政策法律、科技文化和业务技能学习。做到内容丰富、形式灵活、效果明显。

4、社区对党员实行登记建卡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流动时,必须及时按规定做好组织关系接转。

5、党员必须按中组部文件规定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特殊情况时不能超过3个月。

6、社区内单位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社区党组织要定期把在职党员在居住社区的表现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7、社区党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4篇:党员管理的主要制度

党员管理的成功实践大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新形势下不断坚持和完善这些制度,即构成了新时期党员管理的主要内容。

(1)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的制度。党章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只有把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才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保证基层党组织有坚强的战斗力。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既是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

(2)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过组织生活,通常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单独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这项制度是加强党员管理,对党员进行批评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组织保证。

(3)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制度。党员定期参加组织生活会,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求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帮助。此外,其他同志在思想和工作上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也应当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这项制度是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的一种方式,是党组织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和工作情况的一种途径,是我们党内生活的优良传统之一。

(4)党日制度。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的规定。通常每隔一定时间安排一次,用以召开党的会议,研究党的工作,进行党的教育,过组织生活,接收新党员入党,以及向群众进行党的宣传工作等。坚持这一制度,对于活跃党内民主生活,增强党员党的观念,增进党的团结,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5)党员交纳党费制度。是指党员按照有关规定,向党组织交纳用于开展党的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党员交纳党费,不仅仅是在经济上资助党,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照党章规定,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应当按自行脱党处理。

(6)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共中央于1988年12月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后,这项制度在全国城乡基层党组织中逐步建立起来。每年进行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每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在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7)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制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组织在党员变更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点时,按照有关规定将其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单位或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有关党组织只有在接到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才能承认其党员身份,并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可开具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证明其党员身份,在所去单位党组织过组织生活,但在这个党组织中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8)党籍管理制度。党籍指的是党员资格。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申请人党的人被党组织批准后,就算取得了党籍。预备党员也有党籍。凡是党员自动退党、被劝退出党、自行脱党、党员重新登记时未予登记、受到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以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就都失去了党籍。党组织应按党章及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党组织对党员党籍的处理必须采取十分严肃和慎重的态度。

(9)流动党员管理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趋广泛,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流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使他们在流动中能够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党员管理的一个新课题,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中央组织部在1994年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流动党员管理的基本规范。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方法。

第5篇:党员管理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半年召开一次。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目的。

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组织生活会,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是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领导班子召开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会议。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是:结合思想、作风、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实际,认真对照检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民主生活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原则性和思想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主题,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开展同志式的批评。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吸收同级行政负责人参加,也可邀请部分党员、群众代表列席。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要做好会议记录,并且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

1、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会议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召开支部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特别是讨论发展新党员和决定给予违纪党员纪律处分等重大问题,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请假,支部委员会可就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个别听取,这些同志的意见,并把他们的意见转达给党员大会,会后应向他们传达会议的决议。

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可吸收非党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会议的议题应事先通知支部委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3、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通常有以下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

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好四个环节:一是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4、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心任务,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国际国内形势和科技文化知识等。

授课人可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活动,是根据从严治党的方针,把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融为一体,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纯洁组织,提高党员政治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民主公开,坚持平等的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原则上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并动员,全体党员参加。

五、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关于党费的交纳办法、使用原则、审批、检查、报告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有关规定。收缴党费包括党员个人向党组织交纳党费和下级组织向上级组织交纳所收的党费两个方面。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要自觉、按时、足额向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交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执行,生活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正常情况下,党费必须由本人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各党总支(支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收缴党费,认真登记造册,每季度末15日前上交组织部。

组织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由组织科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帐,单独立户存放;按照党费管理的原则和要求,严格党费使用范围、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和党费检查报告制度;组织部每年一次向市委组织部和党委书面报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并向学院全体党员通报。党支部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六、党员教育制度

党员教育制度是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形式等方面的规定。

党员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科学文化和技术业务教育等。

充分利用党校阵地,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通过举办党员轮训班,采取集中辅导、分组讨论、个人自学、外出考察等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效果。

七、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制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党员由于工作调动、离退休、外出学习培训、毕业(结业)等原因,使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化时,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证明信,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

1、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

来我院工作、学习的党员,时间在六个月及六个月以内的,应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临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持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到组织部办理转入我院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

调离的党员,在办理离开手续的同时,由党员本人持有关证明材料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外出工作、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党员,持所在党组织证明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工作、学习结束后到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员离退休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至离退休人员党总支。对异地安置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安置地党组织;对异地居住或受聘到新单位工作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或临时组织关系;纳入社区管理的,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社区所在的街道党组织。

3、校内组织关系的接转

党员因工作、学习需要,在校内各单位调动时,原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出具证明,党员本人到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2015党费收缴制度
中组部,党小组 第九篇

第1篇: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现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党费收缴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二、按时上缴党费。党员每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一次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月向党(工)委交纳一次党费,党(工)委收到基层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后,立即开写党费收据,并记入党费专帐。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三、加强党费管理。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党费专用帐簿,由党费专管员负责管理。党费专用帐簿要设立总帐和分帐,做到一月一结,年终按规定整理归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基层党组织不得挪用和擅自使用党费。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2篇: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3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12、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4、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4篇: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党费收缴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党费管理

(一)各支部应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每月按时上交党费。

(二)党费由机关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单立账户,专款专用。

(三)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费收支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向党委会报告党费收支和使用情况。

(四)党费应存入指定银行。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五)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三、党费使用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局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5篇: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5、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6、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8、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9、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0、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1、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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