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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2016-12-05 13:22:2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共9篇)对同城通办推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对“同城通办”推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2010年03月01日 09:14:35 编辑:可言 来源:江苏国税网 陈灏 丁志平 蒋剑超宜兴市国税局在借鉴浙江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先行在无锡范围内试点推开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受到了纳税人的极大欢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对同城通办推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一篇

对“同城通办”推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0年03月01日 09:14:35 编辑:可言 来源:江苏国税网 陈灏 丁志平 蒋剑超

宜兴市国税局在借鉴浙江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先行在无锡范围内试点推开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受到了纳税人的极大欢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在实践中也出现了影响进一步推广的问题。我们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初步调查,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涉税业务“同城通办”取得的明显成效

1、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实施“同城通办”后,分布于全市的外资、合资企业可以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事务,而不必再到主管税务分局办理;地处交叉地域的纳税人,可以克服乡镇合并带来的不便就近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兼职的财务人员可以在就近的办税服务厅集中办理多个企业的涉税业务,减轻了纳税人办税往返费用,降低了办税成本,提高了办税效率。

2、促进了办税理念和服务观念的更新。“同城通办”业务将办税场所的选择权交给纳税人,打破了主管税务机关区域和税收管辖权的限制,创新了管理服务理念,体现了对纳税人的尊重,方便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是纳税服务新的探索和实践。

3、打破地域限制,引入了协作竞争机制。“同城通办”业务改变了按管辖权圈定服务对象的旧有模式,流动的服务对象带来了基层分局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激励办税服务厅和税务干部树立精品意识,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在竞争中不断超越,从而有效促进了干部素质的提高。

4、促进了税务机关服务资源的有机整合。 “同城通办”业务使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得到了分流,而其他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资源得到了更充分有效的利用。同时,税务机关在“同城通办”的过程中,不断规范服务标准,调配资源,实现了征管资源的共享。截至2009年11月30日,据不完全统计,各办税服务厅跨分局处理发票发售3500户次,发售发票168416份;发票验旧3446户次,验旧发票181683份;认证发票101770份,报税6204户次。

二、“同城通办”实施与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同城通办”的初步推行是较为成功的,其积极意义和深远影响毋庸置疑,但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

(一)固有的服务模式、服务理念影响“同城通办”的进一步推广

从纳税人角度来看,长期以来的服务模式使得纳税人,特别是开办时间较长的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环境、办税流程、办税人员都相对熟悉,已经习惯了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务,抱着“做生不如做熟”的心态,这部分企业的办税人员更愿意维持现状,轻易不愿意作新的尝试。

从税务机关角度来看,实行“同城通办”必然增加窗口人员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因理念认知上的差距导致个别窗口人员以种种理由敷衍、推诿甚至拒绝办理非本辖区内的纳税人办税申请,特别是那些不属于“同城通办”范围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的涉税业务。这些做法一方面引起纳税人对 “同城通办”创新形式的不满,另一方面也打击了纳税人的积极性,容易激化征纳矛盾。

(二)涉税事项的局限性影响“同城通办”的进一步推广

从目前“同城通办”运行情况来看,一期通办项目主要涉及五大类项目,反响较好的是异地购领发票和报税认证。“同城通办”在解决这些简单、即时办结的事务性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现有的一期事项多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很多纳税人遇到实际问题时往往不能实现通办。如发票比对不通过、发票无法认证、逾期申报等,仍需要到主管税务部门处理。同时,一些涉及业务层次较深,能大大提高“同城通办”效能的业务,如纳税人办税申请需要流转业务、办税过程中需要其他环节配合处理业务等,由于缺少技术支持,尚未作专业性、深入性研究,难以及时推广。

此外,目前的“同城通办”仍然受无锡行政区划的限制,两市两区之间、无锡市区与两市两区仍然不能实现“同城通办”。 “同城通办”在最大化整合有限的征管资源,方便行政区结合部的纳税人方面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相对滞后影响“同城通办”的进一步推广

“同城通办”业务作为一项新的纳税服务举措,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需要实现四个统一:统一税收业务流程、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纳税服务标准。在“同城通办”试点运行中,我局虽然制订了相关的操作规范和业务指南,但是这些操作规范没有组织系统培训,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力度也不够,导致征纳双方处理异常情况的力量不足。此外,办税窗口标识不明确,纳税人对窗口职能不明了,也客观上造成了纳税人的多头跑,增加了周转环节。

(四)配套的考核机制缺失影响“同城通办”的进一步推广

“同城通办”打破了征管地域的界限,必然带来不同分局同一岗位间的差异。在城区分局通办量多、城郊分局通办量少的现实情况下,缺少与“同城通办”相配套的考核机制,就极容易造成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多做少一个样、主动做与应付做一个样的后果。这既不利于广泛调动干部主动参与“同城通办”的积极性,也不利于鼓励先进,形成争先创优、勇于开拓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有效推进“同城通办”的相关探索与建议

在继续推进“同城通办”一期事项的同时,今年宜兴市国税局在深化“同城通办”领域和效果上进行了一些探索与思考。

1、扩大办税范围,推行办税自助服务区。根据当前办税服务厅的突出矛盾和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实际需求,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区”,方便纳税人在办公高峰

及非办公时间用自助方式办理涉税事宜,已开通的服务项目有①自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供申报资料下载打印服务;②自行网上认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税控发票及运输发票的认证,由纳税人自行操作进项认证;③自行抄税、报税,纳税人自行操作进项报税;④常用涉税表证单书的自行下载、填制、打印;⑤实时查询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及税收政策;⑦其他自助服务功能。“纳税人自助办税服务区”率先在两个分局试点,截至去年11月30日共计办理纳税人自助报税369户,自助认证发票8031份。自助服务区明显减少了办税人员来回跑的现象,有效缓解了大厅高峰期排长队的压力,提高了税企双方的工作效率。

2、拓展通办渠道,全面推广“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服务厅”是通过互联网,为纳税人开通以纳税人税号为登录用户的个性化的网上办税平台。它可以提供网上宣传咨询、网上业务处理、网上畅通互动的征纳平台、网上政务公开、网上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等一系列的涉税服务,从而实现基层国税机关、国税干部与辖管纳税人之间的方便、快捷、零距离的沟通交流和办税服务。截止去年11月30日,辖管企业注册率达99.12%,自行网络申报户注册率达100%。发布网上预警10839户次、网上预审178户次、网上咨询149户次,网上缴税265户次,扣缴税款24848万元,税企互通邮件14391户次,同时实现了重点税源户资料的网络报送。

3、建设全职能窗口,实现“同城同窗通办”。整合窗口业务,打破原有窗口设置和职能的分割,设置办税服务综合窗口,探索推行“一人多岗、同岗同责、首办负责、一窗办结”的全职能窗口工作模式,实现所有业务的一窗式办结。窗口职能整合后,纳税人省去了区分各窗口受理事项划分的麻烦,也不再需要在各个窗口之间来回跑,多次排队,将会大大提升办税窗口的整体功效和办税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一步论证和技术攻关阶段。

4、进一步打破国税征管格局,有效整合国、地税办税业务。“同城通办”的核心是打破征管地域界限,实现税收资源的整合。目前,国税部门的征管系统以CTAIS联网为基础,数据集中共享,这为建立大无锡范围内的“同城通办”,甚至打破全省乃至全国征管地域界限提供了可能。国、地税虽然分设,但基本上是按照相同的地域设置各自的基层管理部门,管辖的纳税人基本一致。如果在各自“同城通办”的基础上,国、地税办税厅能够进行有效整合,这样纳税人选择一个服务场所,即可以办理窗口所有的涉税业务。

5、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出台配套考核机制。加强“同城通办”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统一“同城通办”税收业务流程、执法标准、操作规范、服务标准、窗口标识。出台与“同城通办”相配套的人力资源配置机制与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对企业办税人员“通城通办”业务的宣传与培训,以此改变城郊之间、各分局之间通办量不平衡的相关问题,有效调动企业办税人员与税务干部“同城通办”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作者单位:宜兴市国税局

“国税全市通”办税指南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二篇

“国税全市通”办税指南

“国税全市通”办税指南

一、概述

1、问:什么是“国税全市通”?

答:“国税全市通”是指以税务信息网络系统为依托,支持纳税人多地点、多时间和多种方式办理税务事项的全新征纳模式。具体包括申报纳税、抄税认证、发票供售(含代开发票)、文书领取(含纳税证明开具)、税务登记等不需要审批的税收业务在全市范围内通办。实现“国税全市通”后,纳税人办理上述业务不再必须到属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可采取多种方式到任一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办理,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汇算清缴、免抵退税申报、委托代征税款结报、代扣代缴税款结报及管理环节的业务(如审核、审批等),暂不属于“国税全市通”业务范围,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问:“国税全市通”包括哪些业务范围? 答:“国税全市通”包括以下业务:

(1)抄税和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除外)征收期内抄报

税、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和增值税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除外)、营业税、消费税及海洋分局征管的各税种的申报纳税。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认证

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和货物运输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3)发票供售和代开发票

*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发售、验旧和缴销。

*代开发票,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代开普通发票和临时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

(4)涉税文书领取和纳税证明开具

*涉税文书领取,包括查询纳税人涉税文书的办理状态;打印涉税文书办理结果通知书;涉税文书送达销号;各类涉税文书办理结果通知书重打。

*纳税证明开具。

(5)税务登记

*开业登记,不包括外国承包商办理的税务登记、代扣代缴义务人登记。

*变更税务登记。

*停业登记和复业登记。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3、问:“国税全市通”不包括哪些业务?

答:“国税全市通”不包括以下业务:

(1)一般纳税人逾期抄税和申报纳税;

(2)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抄税和申报纳税;

(3)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注销发行、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注销报税、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及其他需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的业务;

(4)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凭发票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业务;

(5)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6)各税种的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税款结报;

(7)邮寄申报;

(8)纳税人申请自印的衔头发票、海洋石油专用发票的验旧供新;

(9)需同时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的代开专用发票业务和代开减免税发票业务;

(10)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跨区迁移;

(11)注销登记;

(12)需要审批或审核的各项涉税业务。

4、问:办理“国税全市通”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答:不需要资格审批。

5、问:如何办理“国税全市通”业务?

答:纳税人办理“国税全市通”范围内的业务时,按规定备齐有关资料后,自行选择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下属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二、抄税和申报纳税

6、问:推行“国税全市通”后申报资料有何不同? 答:适用“国税全市通”的纳税人申报资料由原来一式三份改为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国税局留存。 个体双定户上门申报必须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定期定额户)》,取消以定税手册代替申报表的申报方式。个体双定户若需补报属期2007年3月份以前的增值税请使用旧版的表格《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7、问:推行“国税全市通”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抄税申报纳税?

答:征收期内,一般纳税人自行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申报附报资料一式两份、税控IC卡、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软盘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下属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抄税申报纳税。

未按规定期限抄税申报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8、问:一般纳税人跨区抄税不成功怎么办?

答:一般纳税人跨区抄税不成功时,应携带发票记帐联和发票领购簿等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9、问:推行“国税全市通”后一般纳税人抄税申报成功但“票表稽核”不符怎么办?【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答:一般纳税人抄税申报成功但“票表稽核”不符的视不符原因分别处理,因填表错误造成稽核不符的,纳税人修改后回原受理窗口重新申报并领取税控IC卡,因其他原因造成稽核不符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复核并通过“票表稽核”后,凭《票表稽核信息表》处理结果回原扣卡窗口领取税控IC卡。

10、问:推行“国税全市通”后一般纳税人抄税申报

巴州国税局关于开展同城(全州)通办工作的通知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三篇

巴州国税局关于开展同城(全州)通办工作的通知

按照《巴州国税局 巴州地税局联合服务厅办税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关于同城通办试点工作的要求,巴州国税局拟在2016年4月起开展同城(全州)通办工作,为确保同城(全州)通办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同城(全州)通办范围

2016年4月库尔勒市国家税务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试点开展,5月16日起,在全州各县市区国税局实行同城通办。

二、同城(全州)通办业务范围

(一)联合办税服务厅

1.同城通办业务对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

2.同城通办业务范围

(1)税务登记

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受理、遗失补办、报告备案登记、报验登记等;

(2)各税种申报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代扣代缴等申报;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4)防伪税控系统报税;

(5)纳税证明;

(6)涉税信息查询。

(三)发票管理。

待测试

(二)暂不纳入同城(全州)通办范围的特殊情况

1.逾期办理税务登记业务,或办理税务登记时发现必需处理的违法违章的其他情况;

2.办理税务登记时,发现申请人法人(负责人)、业主等身份信息因非正常等原因被纳入监控的;

3.逾期申报,或受理申报时发现其他需要处理的违法违章或需要加收滞纳金的其他情况;

4.已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现金收款业务(含现金收款及POS刷卡)。

三、同城(全州)通办相关系统设置

(一)金税三期征管软件

金税三期征管软件已设置区县同城通办岗,由本局运维岗人员添加岗位至操作人员,实现同城通办。

(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同城通办设置已经部署完毕。各单位要保证有增值税防伪税控抄报税及认证业务的办税服务

厅窗口配置使用加/解密服务器大读卡器。

三、同城(全州)通办的资料交换

为保证同城通办各项业务正常开展,巴州国税局设立资料交换站,安排人员负责管理,建立资料传递记录本,负责各类资料传递。各县市区国税局需设立资料交换岗安排人员前往巴州国税局征管科进行资料交换。

(一)资料整理方式

各县市区国税局在征管资料管理中,应区分本辖区纳税人资料和同城通办业务范围内需交由其他税务机关保管的征管资料(以下简称同城资料)。对本辖区纳税人资料,按照原有管理办法进行归档管理。对同城资料,资料受理(产生)人员业务办理完成后,应在资料明显处标记该资料保管税务机关,并按照本局同类资料的传递要求进行传递。各县市区资料交换岗在整理同城资料时,发现纸质资料短缺不全的,应当退回经办岗位,并(应)督促经办人在本岗位保管期限内补齐。资料齐全的,资料交换岗制作资料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清单应列明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资料类别,资料份数(张数)等信息,移交清单一份贴于资料盒封口处,两份用于移交签收。

(二)传递方式

各县市区国税局资料交换岗人员应于每周五(遇节假日顺延)前往巴州国税局进行资料交换。资料交换人员需按照

移交清单核对移交资料,核对无误后在三份移交清单上签字,一份随资料带回,一份留巴州国税局交换站备查,一份交还资料受理机关。

(三)资料归档

交换资料应按照征管资料整理要求,审核资料完整性,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科室负责人,安排相关岗位人员补充采集,并将此情况报巴州国税局合作办公室用于考核。资料符合要求的,按照本局征管资料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整理归档。

四、同城(全州)通办实施后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两个“规范”的各项要求

同城通办是对两个“规范”执行情况的一次有效检验,因此各县市区应加强两个“规范”的培训,严格按照巴州国税局确定的操作规范统一纳税服务标准。

(二)严格落实同城(全州)通办的业务范围

各县市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不得以纳税人非本单位辖区所属为由拒绝办理同城通办业务。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一经确定,试点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禁止为非本单位辖区纳税人办理本方案确定的同城通办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业务。

巴州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日

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四篇

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来源: 日期:2011-12-28【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同城通办”业务办税指南

一、 概述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1、问:什么是“同城通办”?

答:“同城通办”是指纳税人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就近到市区各国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常规涉税事务的全新办税模式。实现“同城通办”以后,纳税人在办理“同城通办”范围内的涉税业务时,不必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不可,而是可以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2、问:目前已纳入“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事项的有哪些?

答:根据目前信息化基础和管理现状,确定以下七个事项作为“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事项,即:

申报征收(通报通缴):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季度)、个人储蓄利息所得税等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在内的各税种的申报征收(含扣款或税票打印);

抄税认证(通抄通认):包括一般纳税人征收期内IC卡抄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认证以及认证结果通知书打印; 发票购销(即通售通验):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的验旧和领购,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申请定印衔头发票的企业,以及超过核定用量以上的发票验旧供新;【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代开发票:普通发票代开(免税农产品除外)和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咨询:税收政策上门咨询服务的受理;

纳税证明开具:包括已纳税证明和换开完税证明的开具; 发票轻度违章的简易处罚等。

3、问:哪些业务目前不适用“同城通办”?

答:1、纳税人逾期申报,以及一般纳税人逾期抄税和申报纳税;

2、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初始发行、金税卡变更发行(如调整最大开票限额、购票限量等)、注销发行、税控IC卡更换、维护授权、注销报税、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处理、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及其他需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的业务;

3、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业务。

4、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增量手续;

5、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

6、各税种的委托代征;

7、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违反发票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8、个体工商户的领购发票;

9、申请定印衔头发票企业的验旧供新;

10、各税种的逾期申报以及处罚;

11、发票领购簿的申请以及普通发票的增量申请;

12、跨税种抵缴;

13、其他需要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审核的涉税业务。

4、问: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是否需要资格审批?

答:不需要资格审批。

5、问:如何办理“同城通办”业务?

答:纳税人办理“同城通办”常规涉税业务时,按要求备齐有关资料后,自行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前往办理即可。

6、问:目前“同城通办”涉税业务的税务机关包括哪些?

答:包括上城区国家税务局、下城区国家税务局、江干区国家税务局、拱墅区国家税务局、西湖区国家税务局、滨江区国家税务局和开发区分局的办税服务厅。

7、问:如何申请开具已纳税证明?

答:如果纳税人自己的需要,要求税务机关开具已纳税证明的,可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大厅的“全程服务台”办理即可。税款所属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前的纳税证明仍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8、问:使用“一户通”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何换开完税证明? 答:使用“一户通”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果需要纸质完税凭证,可凭开户银行打印的《“一户通”系统同城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换开《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9.问:“同城通办”后,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时间是否调整?

答:“同城通办”以后,各办税服务大厅在正常工作日的服务时间不变,但为了保证票、款的安全,每日发票的发售时间截至到下午4点30分。月末,如遇双休日,各办税服务大厅将派人值班,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每月征期实行中午值班制度,有值班人员处理申报征收类业务。

二、申报征收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纳税人在法定的期限(节假日顺延)内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就近选择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进行申报。

2、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一、二、三、四);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清单;

(4)重点税源调查表(列入重点税源的企业);

(5)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须报软盘);

(6)从事成品油零售的纳税人须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3、问: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增值税申报时需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小规模纳税人应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问: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消费税申报时须附哪些资料?

答:推行“同城通办”后,消费税纳税人携带下列相关资料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办理纳税申报:

(1)消费税申报表及其附表(金银饰品购销存月报表);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问:申报填报数据与税务局系统数据不一致怎么办?

答:纳税人填报的申报表数据与税务局系统数据不一致时,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说服务厅“申报征收”窗口核实后再办理申报。

6、问:发现申报错误如何纠正?

答:纳税人发现当月申报有误,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或到原受理申报的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7、问:发现申报缴纳错误,多缴了税款如何申请退税?

答: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应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8、问: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如何办理?

答:推行“同城通办”以后,逾期申报的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局办理申报。

9、问:在涉外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事项上,哪些项目已列入“同城通办”服务范围?

答:涉外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的申报纳税、涉外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税款的缴纳已列入“同城通办”范围。

10、问:如何办理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持以下资料到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城区各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大厅办理上门申报:

(1)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2)《资产负债表》;

(3)《损益表》。

三、抄税认证

1、问:推行“同城通办”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如何进行抄税申报? 答:征收期内(一般是5号前),一般纳税人自行持税控IC卡(或

报税软盘)、其他抵扣凭证信息采集软盘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抄税申报。未按规定期限抄报税的,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2、问:一般纳税人无法正常抄报税怎么办?

答:一般纳税人正常抄报税不成功时,应携带发票记帐联和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3、问:实现“同城通办”后,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 答:每月工作日,一般纳税人可持合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 窗口进行认证,领取《认证结果通知书》。

4、问:是否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都可以全市通办? 答:不是。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凭发票记帐联复印件认证及抵扣联认证结果为无纳税人档案的,需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除了以上情况外,其他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业务均可通办。

5、问:如果需要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怎么办?

答:纳税人需补打认证结果通知书的,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申请补打。

四、发票购销

1、问: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如何办理?

答: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确定业务属于行政许可事项,应到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取得。

2、问:“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哪些发票?

答:“同城通办”的发票供售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发售。纳税人可选择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办理发票领购和验旧手续。

3、问: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需持下列资料在城区(萧山、余杭区除外,下同)各办税服务大厅按月供量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或最后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负数发票清单、正数发票废票清单、负数发票废票清单;

(7)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和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原件。

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如何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业务? 答: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发票需报送下述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

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和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原件;

(7)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全部记帐联;

(8)《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

(9)正数发票清单;

(10)《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购专用发票抵减或差额预缴增值税款申请表》

5、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的,应在哪里办理增购手续? 答:对购票量超过核定“月供量”或“次供量”的,纳税人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购发票手续。

6、问:如何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的“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申请领购增值税普通发票,应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人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税控IC卡;

(6)《选择发票号码查询》(保留类别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合计金额、税率、合计税额、作废标志等七个项目);或最后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记账联、负数发票清单、正数发票废票清单、负数发票废票清单及作废发票全部联次;

(7)《开具红字普通发票报备单》

7、问:如何办理普通发票的领购业务?

答:纳税人可到城区国税局(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或“全程服务台”申请领购普通发票,应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购票员身份证明(非购票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3)发票领购簿;

(4)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购领申请表;

(5)上次购买的普通发票。

8、问:个体工商户领购发票,是否实行“同城通办”?

答:个体工商户领购发票暂不实行“同城通办”。个体工商户如要领购发票,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9、问:如何办理退票?

a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五篇

A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建设

情况自查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是优化办税服务的基础,也是提升服务质效,促进征纳和谐的必然要求。为优化办税环境、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各项需 要,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税收服务,更好地发挥办税服务厅的职能作用,树立国税部门的良好形象,根据B地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B地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建设情况自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地国税办„C‟16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纳税服务的场所,是征纳双方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展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重要窗口。为确保A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建设自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A县国税局成立办税服务厅建设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办税服务厅建设自查总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A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建设自查总体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安排部署;负责协调和解决自查和检

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建设自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按照办税服务厅建设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安排抓好落实,明确自查目标、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标准,抓好工作落实,做好迎接地区局对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指导思想

认真对照自治区国税局制定的《办税服务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国税发„2010‟191号)、《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范本(试行)》( 国税办„C‟283号)等文件要求对A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进行自查和检查工作。明确检查内容,保证办税服务厅建设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检查过程中除地区局明确的检查依据外,还应以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办税效率为目标,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完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健全服务制度,全面提升A县国税局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水平。

三、 工作目标

通过办税服务厅建设情况的自查和检查,查找A县国税局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收征管质量和纳税服务水平同步提高,促进纳税人和社会满意度同步

提高,促进国税部门地位和形象同步提高。圆满完成地区国税局对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检查验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和检查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C年9月14日--C年9月30日)

1.“查管理”。检查各基层国税机关的领导干部是否存在“不会管”、“不善管”、“不敢管”的现象,是否存在“老好人”思想。

2.“查制度”。对照总局、区局关于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查找办税服务厅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无缺失。查找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有制度不落实的现象,尤其是领导值班、导税、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同时,还应进一步关注制度的可行性、适应性方面是否存在不足,及时修订或提出修订意见。

3.“查人员”。检查各级纳税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是否按规定配足、配齐,所配人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能否满足工作需求,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形象、表达能力、精神状态等有无不符合岗位要求。

4.“查隐患”。采取“逐大厅排查、逐窗口分析、逐业务整改”的方法核实办税服务工作风险点,查找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

5.“查需求”。检查纳税人的诉求是否有方便快捷的沟通渠

道,是否能够及时响应,对于久拖不决的诉求要逐一进行清理,限时回复。

6.“查行为”。检查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着装仪表、态度举止、言行纪律等方面是否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二)检查阶段(C年10月13日--C年10月18日)

1.办税服务厅环境建设情况。包括窗口设置、区域划分、标识设置、办税公开等,以及已安装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排队叫号系统、服务评价系统、监控系统、自助办税系统等电子设备的正常开机使用情况。

2.办税服务厅服务制度落实和业务开展情况。包括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以及网上办税、联合办税、同城通办等业务开展情况。

3.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包括办税服务厅工作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人员激励机制、应急预案、心理疏导、培训机制等。

4.纳税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配置情况。是否按规定配足、配齐,所配人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能否满足工作需求,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形象、表达能力、精神状态等有无不符合岗位要求。

5.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纪律情况。包括岗位职责、税容风纪、言行规范、工作态度等。

6.日常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核实办税服务工作风险点,查找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并积极进行整改。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局通过开展办税服务厅建设情况的自查和检查,查找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各局要切实提高对办税服务厅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分级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自查和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各局要严格依照总局和区局文件明确的检查内容开展工作,要保证自查和检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检查过程中除总局明确的检查依据外,还应认真对照自治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新国税发„2010‟191号)、《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范本(试行)》(新国税办„C‟28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分解工作任务,逐项开展自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并积极进行整改。

(三)抓住重点,分步实施。各局自查工作应于C年9月30日前完成。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总结,并积极进行整改。各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并配合做

2016国税局全市通办工作方案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今年“两个年”建设工作目标,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信息化手段,整合资源力量,优化办税方式,拓展办税渠道,提高服务质效,实现纳税人方便办税、快捷办税和畅通办税,努力打造“宜”服务特色工作品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在全省的排名站位。

(二)工作目标

推行“全市通办”的基本工作目标是实现全市“四个通办”,即各税种申报缴纳“通报通缴”,各类抵扣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通认通验”,各种发票“通配通售”,税务咨询“通问通答”。以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为依托,实现纳税人不受经营地点和所属国税机关的限制,可以到全市任何一个办税地点办理纳税申报、抵扣凭证认证、发票领购等事宜,打破传统的地域和辖区限制,节约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办税时效。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

“全市通办”是国税机关提供给纳税人的一种跨辖区的办税方式和渠道,不改变对纳税人的属地管理原则,纳税人所属税务机关、收入分配级次和对纳税人实施属地管理与现行要求一致。

(二)规范统一原则

“全市通办”作为一项新的办税模式,在推行过程中需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税收业务流程、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执法标准、统一纳税服务标准,严格按照省局“两化”工作规程(2016版)、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操作事项清单明确的工作规程及《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作业规范》(见附件一)的要求办理“全市通办”各项涉税业务。

(三)信息共享原则

为了简化传递手续和减少纸制资料传递,“全市通办”涉及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和资料传递,应尽可能通过综合征管软件、外部信息交互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进行前后台间的信息共享与传递,实物资料的传递和交换也应以集中、定期为原则。

(四)统筹推进原则

围绕总局、省局建立现代化征管体系的总体工作目标,将推行“全市通办”和打造“全员全程全域”工作模式,推动征管服务调整转型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三、“全市通办”范围

(一)区域范围

全市区域内的所有国税纳税人,均可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办税地点办理通办业务。

(二)业务范围

“全市通办”涉税业务范围包括:

1.申报征收全市通办。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季度)等税种的申报征收。

2.报税认证全市通办。包括一般纳税人正常抄报税(涉及需要更换金税卡的除外)、农产品收购发票采集、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认证以及认证结果打印。

3.发票领购全市通办。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普通发票核定数量和版位以内的验旧和领购(发票的首次领购、调整票种、版式、领购数量除外),不包括印制衔头发票。

4.税务咨询全市通办。税收政策上门咨询服务的受理。

四、“全市通办”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5月26日-5月30日)

1.组织准备。市局成立“全市通办”推行办公室,由市局纳税服务科牵头负责,市局征管科、收核科、货劳科、所得税科、信息中心协助工作,完成方案和“全市通办”作业规范的制定,统一业务流程和作业标准,明确“全市通办”范围和业务内容。各单位成立工作组,指定专人负责,测算本单位通办窗口设置数量,确定通办岗操作人员。

2.维护岗位人员权限。根据“全市通办”业务需求及岗位职责,市局设置、调整综合征管系统V2.0的全市权限的通办岗位和用户组,对农产品收购发票、货物运输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采集、认证系统相关岗位人员进行用户组设置、权限升级维护。各(县)区局对应完成赋岗赋权工作。

3.组织岗位培训。各单位迅速组织通办岗位人员进行“全市通办”作业规范和工作流程的业务培训,使通办岗位人员能够明晰工作职责,熟悉业务流程,熟练掌握操作要领。

4.加强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及媒体、网络等渠道告知纳税人。

(二)正式运行(6月征期起)

从6月征期起,全市各单位全面推行“全市通办”。

(三)调整及总结

各单位在推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反馈,并于8月底前向市局上报整体运行情况,市局针对运行中的问题作进一步调整。年底前,市局将对“全市通办”推行工作进行总结提炼,结合全市“全员全程全域”工作开展情况,对通办业务范围做进一步拓展。

五、注意事项

(一)大读卡器的使用及保管

由于各单位购买大读卡器数量较大,要做好登记并指定专人负责大读卡器的使用及保管工作,严防遗失,出现质量问题及时向金税公司申请调换。除通办业务窗口外,各单位应尽量延续使用金税卡办理各项抄报税、认证业务,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二)涉及需要开具纸质税票的问题

由于目前金库无法完全实现县支金库与市支金库及翠屏区支金库纸质票据交换,纳税人涉及税款缴纳需要开具纸质税票的暂不纳入“全市通办”。原城区板块和县涉及纸质税票可以办理“同城通办”业务暂停办理。纳税人有实际需要的,通过税库银或银行端查询等电子缴税方式解决。

(三)几类特殊情况处理

1.跨区申报纳税人因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缴税款不成功的,受理税务机关应删除申报表和电子缴款书信息,并告知纳税人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2.跨区纳税人办理申报时,由于系统及其他原因导致重复扣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清理并办理退库事宜。在重复扣款未解决之前,主管税务机关应告知纳税人在本局办理相关涉税事宜;3.纳税人发现领购的发票存在错售、次版等问题,需要进行退票处理的,按照“谁售票谁退票”的原则,到原领购发票的国税办税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申请退票处理;4.受理机关在办理跨区纳税人发票发售业务时,由于错售等原因需要发票退库操作的,发售岗人员需进入非同城通办岗位下的发票发售模块进行退库操作;5.跨区办理纳税人涉税业务时,由于误操作导致综合征管系统2.0中相关数据错误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负责数据的清理和修改;6.对有欠税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受理税务机关不得向纳人配售发票,应告知纳税人回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并及时通知其主管税务机关。

(四)征管资料和发票管理工作

“全市通办”启动后,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通办业务跟踪及数据核对工作,受理涉及“全市通办”的各项资料,按类分时序存放,就地集中管理,年终送主管税务机关存档。对发票发售情况,各单位要按月进行清理核对,对帐实不相符的,要及时查明情况并进行调整,同时逐笔填写《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发票发售情况明细表》(见附件二),于次月5日内报市局征管科,由征管科汇总挂网,供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查对。

六、组织保障

“全市通办”是提高办税工作质效,建设服务型国税机关的重要举措,是今年我局推进征管服务模式调整转型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深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主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组织保障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抓好该项工作的部署、落实,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精选优秀人员从事通办工作,为推进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及时跟踪关注税源变化情况

各单位在实行“全市通办”后,要加强前台办理业务的后续管理,充分运用税收分析监控系统、风险评估及电子档案系统及行业网即时通迅软件等信息化平台和手段,监控发票发售、申报征收等业务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信息传递交换、反馈沟通,力避出现业务真空和工作断档。

(三)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要做好针对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就“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和办理程序对外公告,并通过其他多种渠道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不得推诿、拒绝纳税人的通办业务申请,对于不属于通办业务范围的,要向纳税人做好解释,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

2015年国税系统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部分)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七篇

2016年国税系统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部分)

根据上级的部署以及今年的经济、税收形势,今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税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对今年经济与税收工作的部署,突出工作主题、主线,围绕"四零一高"工作目标,以服务大局、征管改革、"四化建设"、"四大风险"防控为重点,稳中求进,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建设美丽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的工作方针,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国税系统首要的政治任务。系统各级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学习活动,深刻领会党中央的精神和部署,自觉从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职业敏感性,尽职尽责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地履行税务部门的职责,真正把十八大精神贯彻到工作中、融会到思想里、体现到行动上。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税收工作,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充分利用国税部门的政策优势和管理优势,在融入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有所作为。要抓好建设XX国际旅游胜地有关文件的学习,按照XX市发展规划纲要确立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立足国税部门的工作职责,对现有的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效应进行客观评价,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二)围绕应收尽收的工作原则,严格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今年税收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压力很大,各单位务必要克服麻痹和懈怠思想,抓早、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各个时期的税收收入形势,加强对税收收入形势的分析研判,强化税源监控,准确了解和掌握经济形势与税源变化趋势,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分析,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把提高税收收入质量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提高收入质量,确保税收收入增长没有水分,为各级政府履行职能提供真实可用的财力保障。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及时汇报和反映组织收入工作的情况和问题,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围绕标准化建设的工作核心,加快"四化建设"的步伐。

开展"四化建设"是区局党组为适应当前世情、国情、税情新变化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四化建设"与当前实际工作相结合,统筹兼顾,抓好推进、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以制度规范运行,用过程保证结果,以考核促进落实"的工作思路,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四化"的标准体系、流程体系和制度体系。切实抓好工作标准化建设,将工作尽可能标准量化,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标准执行的考核,对各项工作任务在执行过程进行痕迹管理,促进绩效考评工作的科学、公正、公平。切实抓好行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干部的政治行为、职务行为、廉政行为、社会行为、日常行为,杜绝各种风险的发生。切实抓好手段现代化建设,吸收先进管理理念,构建信息化管理综合平台,拓展现代化工具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抓好成效最优化建设,优化组织机构,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狠抓督促落实,努力达到"成本付出最低,工作业绩最好,社会形象最佳,荣誉档次最高"的工作目标。

(四)围绕五个依法的工作要求,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按照"十二五"时期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执法、依法征收、依法服务、依法减免、依法稽查。深入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调整执法考核办法,构建人机结合的税收执法责任考核机制。加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力度,提高审理质量和效率。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维护税法公正性。有效发挥督察内审的监督保障作用,初步建立"完善体系、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建库管理,适时介入、查防结合,分级管理、分类督审"的督察内审工作管理新模式。继续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和财务收支监督,严格防范执法风险和财务管理风险,确保队伍执法管理行为规范,充分发挥督察内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稳步推进督察内审工作管理创新,推行督察审计报告专家联审制度,总结完善介入式审计创新工作,抓好清单式审计的运用。加大税务稽查工作力度,重点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狠抓涉税违法大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抓好基层单位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基层税务机关规范执法,进而带动提升全市国税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五)围绕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着力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层次和针对性。

提高办税效率,优化办税流程,积极推广办税流程标准化建设;探索将部分审批事项、基础管理事项前移到办税服务厅,提高审核审批速度。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充分发挥现有服务平台的宣传功能,让纳税人熟悉税收政策和办税程序。完善纳税服务措施,继续推进网上办税、自助办税、全市通办等多元化办税方式,扩大办税"免填单"的范围;推广"办税便利通"服务平台,提高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的工作效率,实现"服务全天候、办税全市通"的目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通过税务网站、短信服务、纳税人学校、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等平台,建立纳税人需求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快速有效地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组织办税服务厅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围绕两提高、两降低的工作目标,加强征管工作提高质量、效率。

夯实征管基础。强化户籍管理,加强户籍信息清理,严格非正常户、停业户、注销户的控管;深化申报管理,加强长期零申报、低申报户的监控,提高纳税人的申报准确性和真实性;细化发票管理,规范发票的供应,提升发票数据的分析应用水平,扩大网络发票使用范围;硬化欠税管理,防止新欠,积极清理陈欠、呆账欠税。加强税源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对重点税源实行精细化管理、一般税源实行行业化管理,对零散税源实行社会化管理;完善税源与征管状况一体化的互动机制,优化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体系,提高监控分析对征管工作的导向作用。加强纳税评估,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提升数据分析应用能力,规范税收风险的识别、排序、应对等。继续加强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各税种的管理,切实防范征管风险,堵塞税收流失漏洞。认真做好"营改增"相关准备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征管改革。一是要更新理念、明确目标。树立促进税法遵从理念,摒弃"以收入论英雄"、把完成收入任务指标作为征管主要目标的观念,兼顾管理和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二是要优化税收征管程序。明晰征纳双方权责,明确纳税人自主申报的主体地位,突出纳税评估在税收征管业务中的核心地位。三是要优化组织体系和征管方式。大胆创新,对不利于"两提高、两降低"的制度、机制和管理方式要敢于打破;推进市、县(区)局扁平化、实体化管理,在暂不改变机构及领导职数的前提下,整合优化工作流程,理顺工作职责,实现人力及征管资源向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税务稽查倾斜;梳理办税流程,减少、简化审批环节,将不必要的事前调查和审批事项改为报备,尽可能将纳税人申请的涉税事项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即时办理。四是要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由管户制向管事制过渡,逐步实现税收专业化团队管理;按照"解剖一个企业,带动一个行业"的工作思路,对部分典型企业进行分析研究,查找问题,探寻规律,实现对行业税收的强化管理、精准管理。五是要强化信息支撑手段。加强内外部信息的采集的规范和应用,推进第三方涉税信息平台的构建,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商、地税、银行、质监、发改委等信息共享交换机制。

(七)围绕提升能力、激发活力的工作导向,大力加强队伍管理。

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县(区)局领导班子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双争双优"活动,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择机开展全系统科级空缺职位竞争上岗工作,调整和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以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为主,建立和完善多种方式并举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中年领导干部的管理,发挥其工作阅历深、经验丰富的优势和主力军作用;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注重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让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到提拔和重用;摒弃论资排辈的选人用人观念,为优秀年青干部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加强妇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加强干部思想引导,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鼓励大家想干事;加强培训,提升能力,让大家能干事、干成事;加强廉政机制建设,防止干部不出事。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采取"菜单式"的培训方式,缺什么补什么,满足干部实际需求,改变教育培训"形式多于内容、针对性不强、效果不理想"的状况。健全干部激励机制,通过记功、嘉奖、授以荣誉称号等多种形式,把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结合起来,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深入推进系统党建和工青妇工作,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及工青妇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规范活动内容,提高管理水平。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抓好1-2个县(区)局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认真抓好区局"五件实事"的落实,切实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

(八)围绕巩固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和"四大风险"防控。

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反腐倡廉的工作要求,以巩固和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突出"惩防并举、重在预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防风险和化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消除"干多错多"的不良思想和逃避责任、不作为的不良现象,使全体干部既要意识到"风险无处不在",又要克服执法恐惧症,树立"工作不作为就是最大的风险"的理念,忠于职守,狠抓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要抓教育引导。以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重点抓好廉政教育学习活动,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增强干部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大家懂得 "防什么,怎样防"风险;要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倡廉、守廉的良好氛围。二要抓健全机制,围绕四大风险领域,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客观评定风险等级,根据不同等级制定处置的预案、应对的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模型,对各类风险进行识别排序,明确风险防控部门的职责,初级风险由前台防控,中级风险由税源管理部门防控,高级风险由稽查部门防控。三要抓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县(区)局领导班子、农村分局领导班子、重点岗位及岗位人员的监督,严明工作纪律,推进工作规范管理。同时要抓好巡视工作,提高巡视质量,用好巡视成果。四要抓效能跟踪。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落实纠风整治,深化政务公开,提升国税部门工作形象。五要抓案件查处。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分析、及时解决;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

(九)围绕高效、安全、有序的工作方向,加强行政管理。

切实加强政务管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机关政务服务的标准、制度、措施、办法,建立目标责任制,优化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查督办,努力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创新社会管理,认真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源头治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系统各级正常工作秩序。加强财务管理,坚持依法理财,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着力防控财务风险,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强化日常管理和监控。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产和基建项目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追责。充分发挥后勤服务职能,加强和完善接待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开支;加强安全防控,做好防洪、防火、防盗以及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十)围绕清简、务实的工作标准,大力改进工作作风。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保证。各级各单位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级制定的实施办法。要紧紧围绕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厉行勤俭节约等工作重点,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落实整改。要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将实事求是、狠抓落实作为推动我市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落脚点,以实事求是的精神筹划工作,以实事求是的要求部署工作,以实事求是的作风推动工作,以实事求是的标准检验工作。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讲实话、出实招、务实效,把心思放到干实事、抓落实、解决实际问题上,把各项工作部署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到位。各级"一把手"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关键,要带头倡导、真转实改,善于释放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促进作风的转变、风气的革新做出表率。

2015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八篇

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四川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市国税系统及时传达学习省局会议精神,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市局第二稽查局一是抓好全局工作纪律,全面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今年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二是抓好全局作风正风,一把手对自己要严,对下级要严,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层层落实责任制,以制度管人,管好人。每个干部要抓早,防患未然,要抓小,防微杜渐,要抓己,防变拒腐。三是强化职工底线思维,坚持以“三不”、“四确保”为基本目标,切实解决好行风作风问题,把税务执法与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稽查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决不和代理“联合”办案,决不踏“红线”,闯“雷区”。四是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两个责任一起抓。

锦江区国税局围绕创建成都国税系统中心城区精品国税局目标,进一步厘清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方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空挡,做到各级“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准确理解和把握各级纪委提出的新理念、新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和特邀监察员“两支队伍”在“两权”运行过程中的预防监督职能,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

三是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细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监察点位设置,关注重要时节、盯住重点环节,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督与管理。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自身学习。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水平,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活动,自觉践行纪检监察队伍“六项承诺”,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双流县国税局一是结合业务工作,深入领会会议精神。多形式地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围绕组织收入、征管服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从政、廉洁从税意识。

二是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抓好贯彻落实惩防体系2015-2017工作规划任务实施。认真贯彻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三是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认真查找、解决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有效进行整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真正做到转作风、促发展。

四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团队建设和风险防控,完善权力内控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五是进一步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拓展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和内容,开展廉政教育,抓好廉政文化示范单位和县局廉政文化教育园地建设。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一方面切实加强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对局内部门的目标绩效管理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税收主业建设平稳高效推进和干部队伍的安全。

龙泉驿区国税局一是组织专题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认真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握总体要求、明确重点任务,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按照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落实“八项规定”,严厉查纠“四风”。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抓好正风肃纪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三是开展风险排查,健全内控机制。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为主题,大力落实“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政务、财务、业务、事务四个方面排查风险隐患,并形成岗位常见风险问题、失误案例、防范措施三项成果。

四是践行三个承诺,着力取得成效。组织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层层、人人签订“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书,并将承诺内容公开,年底进行对照检查,着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正风肃纪上取得明显成效,在党风、政风、作风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上取得明显成效。

五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廉政氛围。继续强化市局“一主两辅”廉政文化教育辅基地建设,夯实廉政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充实完善“六廉”举措。开展好聚焦“四风”典型案例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从腐败案例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刻警醒,形成拒腐防变、警钟长鸣的良好氛围。

武侯区国税局一是领会精神,思想统一,保持一致。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严党风、肃政风、正行风、保稳定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集中统一,方向一致,步调整齐。做到政治可靠、思想不偏差、行动不掉队。

二是学以致用,敬业爱岗,履职尽责。通过学习领会、融会贯通,升华活用,适时与各项税收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把省、市局部署的“三承诺”落实到工作中,转化为具体行动。届时,严格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逐级签订“三承诺”书,形成全体干部职工人人践行“廉洁从税”、“优质服务”、“五个不让”三个承诺。同时,从区局党组班子成员到中层干部,切实认真、持续严格地履行一岗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形成稳定税收,持续发展。

三是正风肃纪、改进作风、确保稳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和省局会议精神,在纳税人办事办税难、繁、慢、乱,队伍作风上的软、懒、散、奢、贪等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见成效。以壮士断臂、刮骨祛毒的气魄胆识,直击要害、直面问题,敢于较真,从整改自身的问题抓起;从严谨细致、廉洁高效地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做起,真正解决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务实为民公信,将勤政廉政的正能量化为风清气正,征纳关系日益融洽,国税形象不断攀升。

彭州市国税局提出了以“六个强化、六个确保”为着眼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强化岗位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实施廉洁平安工程,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干部每半年向党组述责述廉,纪检监察部门要按季向党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强化教育引导,确保岗位廉政教育取得实效。将廉政教育列入全局年度教育规划的重要内容,将廉洁从税教育作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和日常学习的必修课程,有效地提升廉政教育的成效,切实提升全体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意识。

三是强化完善提升,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影响力、辐射力明显增强。认真总结提炼经验,运用好现有成果,制定好2015年建设规划,完善品牌的打造,引导全体税务干部树立自清自洁的廉洁意识,将廉政文化从物态层面上升到精神层面,完成廉政文化主体展示厅的建设,并力争建成彭州市的廉政文化精品项目。

四是强化制度体系,确保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按照“廉洁彭州、清风行动”的要求,建设廉洁清明国税;继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各项税收工作的安全运行机制;着力规范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重点事项和环节,加强电子监察、执法监察系统的运用,使各项执法行为做到可查可控,形成严密的执法监督保障体系。

五是强化纪律保障,确保政风行风的明显改变。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照“四风”问题开展检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列》和《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出台和即将出台的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作风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四个服从”,重点整治在日常管理、税收稽查、纳税评估、审核审批等过程中“吃、拿、卡、要、报、借、占”等行为。

六是强化履职能力,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要能监督、善监督、敢监督,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人力保障;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税收政策业务、提高全方位监督的履职能力;要开展好廉政承诺和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自觉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

金堂县国税局一是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着力源头防治,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思想建设,领导干部做表率,切实改进学风、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以深化四位一体防控机制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监察部门自身建设为着力点,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内控监督,优化行风提升效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加强“两权”监督,确保“两权”规范运行。

三是深推依法行政,加强服务评督。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实行定性与定量双重考核。建立健全对纳税服务工作的内外评议制度,通过问质问效,强化监督考核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四是开展专题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税务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预防税务职务犯罪专题教育,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勤政廉政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防止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廉政建设目标。

蒲江县国税局一是巩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完善“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监察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实际,结合中央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全面推进蒲江国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引导和促进蒲江国税党风、政风和行风进一步转变。

二是深入抓好廉政文化。按照丰富廉政文化、创新形式、逐步推进、营造氛围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局域网“廉政箴言”弹出窗口、廉政格言屏保、节假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在全局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以行政机关发生的典型案例为教材,着力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队伍勤政廉政意识,夯实廉洁自律防线,推动干部克服软、懒、散、奢、贪、庸等典型问题,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立场坚定的干部队伍。

三是健全制度监督体系。切实完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做到用权有责、用权有章、用权有度,最大限度降低失职、渎职和廉政风险。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无论是企业的日常征管、人员的教育管理,还是资金的收入支出、税款的征收减免,都要体现监督制约的要求,以防促管、以查促廉,完善党风廉政监督体系。

金牛区国税局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纪律保障。区局将加强对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间节点优质、高效、廉洁推进。

二是深化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外出公示制度,强化绩效管理;严格公车管理,禁止公车私用;整顿会议纪律,大力转变会风文风;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简安排各类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认真梳理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纳税人的诉求。

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治理腐败。深入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抓好廉洁从税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涉税行政审批、纳税评估等重点环节的执法监察,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

四是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纳税人满意度。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项目、培育大企业”活动,向纳税人“问需求”,持续推出创新举措;扩展“办税直通卡”持卡范围和服务内容,加强服务效能反馈;加强导税咨询台及自助服务区建设,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进一步推广办税信息化,丰富纳税服务手段,增加纳税服务载体,真正让纳税人享受到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五是抓好信访案件查办工作。完善信访调查处置机制,加大信访举报件核查力度;切实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应对,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置工作能力,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扎实推进。

青白江区国税局一是结合群教实践活动,强化作风建设。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责任心不强、执行力不高、在岗不敬业、推诿扯皮、管理松懈等不良现象,严肃纠正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严肃查处工作落实不力、不思进取、不负责任等行为,切实实现全局工作作风的大提高。

二是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健全制度架构。借助“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在梳理全力事项风险点的过程中,熟悉掌握本部门本环节权力事项的运行规定。监察室要加强对全局各单位的督查,杜绝不按规定行使权力的行为和现象,切实发挥好青白江特色的廉政监督制度作用。

三是丰富廉政教育活动,内化清廉理念。进一步开展好读书思廉、家庭助廉、以评促廉、典型引廉、以案警廉、诺廉测廉“六个一”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创新政风行风评议方式,进一步突出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教育性、实效性,增强廉政文化的导向性、辐射性和渗透力,促进干部职工清廉理念的内化。

崇州市国税局高度重视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以各科室、税务分局为单位组织专题学习,充分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开展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干部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落实好局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经费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会务等管理。继续开展“三清、三查、三审”工作,适时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检查。

四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完善“一岗双责”和各种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责任考核和追究。

五是结合将要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员干部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整顿“贪、庸、懒、散、奢”等现象,改进工作方法、优化纳税服务,推进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切实提升国税形象。

六是继续推进“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深化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制度加科技手段,把制度的笼子编织好,应用好,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防控执法和廉政风险。要求各部门以风险防控为重点,加强权力风险防控运行,在进一步“清权、亮权、用权”的基础上规范各项权力运行,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都江堰市国税局一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利用周一学习会认真学习刘书记讲话,要求逐条逐句对照自查,结合我局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并形成书面意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安排,年底有总结。

二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2015年各项工作相结合。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会议精神融入各项税收工作,贯穿于各个岗位、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税。继续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工作建设,自查廉政风险点,界定每一个工作岗位廉政风险等级,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三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即将开展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来,指导活动有序开展,特别是在“三清三察三审”专项整治上下猛药、出重拳,坚决纠正“四风”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起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单位作风建设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是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按照会议精神做好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总局“三个三”工作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活动,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用好、用活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使廉政文化内化于心。

青羊区国税局一是着力加强廉政教育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拓展廉政文化领域,结合道德讲堂活动,把税务廉政文化建设融入职业道德教育之中,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廉政学习,统一学习内容、规定学习时间、明确参加人员并定期检查学习记录、学习心得,督促局内各部门认真组织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是认真落实各项廉政责任制度。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制度;继续强化“一岗两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和问责。

三是努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深化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构建以“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为主体的大预防格局,将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领域,认真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及早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范风险。

四是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强对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严格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是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刚正不阿、秉公执纪,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大邑县国税局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总局关于“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严禁”的36字落地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克服好人主义,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决贯彻执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党组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一岗两责”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要求各单位“一把手”认真履行廉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同时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贯彻实施新一轮中央惩防体系规划为契机,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税收征管改革,制定落实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7年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继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税收业务、财务、政务、事务“四位一体”和领导班子---科室(团队)---岗位“三级联防”的风险防控体系。加强两权监督,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做到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完善制度运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健全合理规范、特色鲜明的廉政教育制度。在内容上,将党风廉政与党性教育、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教育相统一;在对象上,针对不同层级干部进行分类、分层教育;在形式上,将廉政讲堂、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方法上,将传统方法与现代化手段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立体全面、运行顺畅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特邀监察员和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利用服务评价器、电话随访、满意度测评等多种形式,形成单位内部、社会外部的监督网络,构建立体化监督机制,不断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四是坚决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外查企业偷漏税,内查税务干部的不廉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倒查”制度,以“零容忍”态度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

三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部门担当着反腐倡廉的重任,因此必须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不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始终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坚持原则、忠诚可靠、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深入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广泛了解和掌握各方面知识,着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科学发展、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成华区国税局一是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充分利用局务会、科分局长会、科务会等形式,网络学校、廉政建设、廉政教育“每月一学”等平台,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切实保障学习质量。

二是突出抓好纳税服务。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纳税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建议;设立“纳税人之家”,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大力推行一窗通办、同城通办,扩大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认证等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精简涉税报表资料,推行免填单服务,对区局已掌握纳税人基础信息的,不再要求纳税人重复报送;取消所得税年报前纳税人到税源管理部门签字等规定,切实还权于纳税人;建立热点政策咨询库,成立工业园区纳税服务小组,不断完善预约服务、分类服务、订单式服务等个性化服务措施。

三是切实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每周由人教科、党办、办公室、监察室组成的行政效能暨作风建设督察组不定期开展工作纪律、政风行风、纳税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发布督察通报,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由党办牵头开展“查思想认识,看服务纳税人的意识是否牢固,态度是否端正;查工作作风,看是否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接地气、通下情;查工作方法,看是否高高在上,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能否被基层干部和纳税人接受、是否受欢迎”的“三查三看”活动,查找干部思想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始终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12字总要求,牢牢把握解决“四风”问题的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开展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不断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五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三级联防”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风险监督管理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继续开展“三清三察三审”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开展“廉洁从税、优质服务”双承诺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

新都区国税局一是以“强化责任、防范风险”主题活动为抓手。集中整治纳税人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问题,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繁、慢、乱等突出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改,促进效能建设持续深化。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范会议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查处和纠正铺张浪费行为。

三是深入挖掘以“荷孕清廉”为核心的廉政文化内涵。进一步加强“四位一体”风险防控格局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努力实现“四个保障”、“三个安全”、“五个无”的目标。

郫县国税局一是加强机制建设,筑牢防线。重点抓好对部门、(

二是深化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2015年要不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统筹推进廉政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和源头防治腐败预警机制构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各项要求具体化、制度化。

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2015年。该局将结合新办公楼建成的契机,开展建设廉政文化走廊创意征集、作品海选等系列文化活动,不断开拓廉政文化领域,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意识,切实起到规范工作、预先防范的作用。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对工作纪律、办事效率和履行职能等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全面落实八项规定,重点解决“落实不力”、“能力不强”等问题,以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2016年上半年税务工作情况报告
国税全面实施通办情况 第九篇

2016年上半年,我市地税系统按照“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心,狠抓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两项核心业务,深化税收法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建设,着力提高税收收入质量、落实结构性减税、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等四个重点,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时间任务“双过半”,地税收入规模逼近20亿元大关,达到19766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60.3%;地税收入增幅达到19.8%,居全省第8位。

一、抓法治、重规范,依法行政全面加强

(一)加强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执法能力建设思路更加清晰。制定了《关于2016年税收执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个人执法能力培养方面重点落实执法能力测试,单位执法能力建设方面重点落实执法风险防控和执法评议体系的建设实践工作,外部执法环境培育方面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宣讲活动”的思路。二是执法能力建设机制更加完善。深入推进执法能力示范单位建设,完成《税收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初稿的编写工作并下发各单位,在岳池县局试点推进执法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三是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税宣讲” 、“法律六进”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美丽广安.税收相伴”主题税收宣传活动暨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维权护企”、“税园.校园.家园行”、“光影屏幕.税收相伴”等税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了“营改增”、二手房交易、发票管理办法等税收政策,普遍提高了公民税法遵从度。

(二)强化税收执法监督。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制定了《广安市地税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从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执法队伍、强化先进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改进税收执法方式、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等10个方面推进活动顺利开展。二是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本系统2016年税务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评查,评查面100%,优秀率达90.7%,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情况通报,并下发了整改建议书。三是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坚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做好了全系统2016年度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与“两法衔接”案卷评查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以基建工程、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方面为重点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税收自由裁量权。

(三)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一是积极顺应税制改革要求,通过做好相关数据的采集汇总,严格把关,层层审核,严格把握和区分试点纳税人的应税服务,做到“营改增”移交行业正确、户数准确。上半年共向国税部门传递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单位纳税人信息资料412 户、个体纳税人信息资料186户。二是做好困难群体税收优惠减免工作。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强化税收优惠审批流程管理,建立快速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困难群体。上半年共执行特困群体税收优惠减免420万余元。三是认真落实好西部大开发、高新企业、小微企业、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创业活力。上半年,全市共审核确认、备案49户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8186.95万元,其中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14户,减免税额4276.23万元。

(四)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对建筑安装业、金融保险业、电力等行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认真组织企业自查,上半年全市组织企业自查30户,自查补税612万元。着力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上半年共检查发票使用户17户,其中有问题的9户,涉税发票金额36.34 万元,查补税款74.75万元,滞纳金7.49万元,课处罚款2.7万元,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蔓延。加大税警协同检查力度,上半年共协同执行税款、罚款及滞纳金1300万余元。

二、抓收入、重质量,收入实现质效双增

上半年,全市共组织地税收入197660万元,为年计划的60.3%,同比增长19.8%,高全省平均增幅3.6个百分点,增收3266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8807万元,为年计划的60.3%,同比增长19.3%,高全省平均增幅2.5个百分点,增收30484万元;基金附加收入完成8853万元,为年计划的59%,同比增长32.7%。省级税收完成43812万元,为年计划的65.2%;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0163万元,为市府计划目标的55.4%,省级税收、市本级均呈平稳较快发展态势。省局、市委、市政府、《天府地税》、《广安日报》头版显要位置均对我局组织税收收入工作进行了报道。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均通过不同场合或作出批示予以褒奖。

(一)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继续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坚持收入规模与收入质量并重,确保各级次收入平衡发展,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杜绝了寅吃卯粮收过头税、转引税款等行为。在严格控制新欠的基础上,大力清缴陈欠,坚决防止和制止以各种名义拖欠国家税款,上半年共清理欠税403.93万元,确保了全市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强化税收收入分析。巩固常规分析机制,加强税收微观分析,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主要经济参数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牢牢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2016年广安市地税局税收预测平均误差率仅2.32%,准确率居全省第二名,获优秀等次。所辖四个扩权县岳池、邻水、武胜和华蓥市地税局在全省各扩权县地税局中分别获得前四名,全系统税收预测水平进一步提高。做好宏观分析,开展地方税收对地方财政贡献调研分析,就全市近5年地税收入规模、增幅、占财政收入比重变化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提升地方税收对财政收入贡献的思考》调研报告,被市政府《调查与研究》和《金广安》刊用。

(三)更加注重收入质效。按照更加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要求,科学确定收入质量评价方法,建立收入质量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提高收入税收收入质量,确保税收收入科学合理增长。同时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税源监控,将全市2016年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345个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市级税源监控,及时掌握重大建设项目税源规模及税款缴纳情况,增强了组织收入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三、抓服务、重和谐,纳税服务不断优化

(一)夯实纳税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制定办税服务厅公共设施管理办法,公开日常业务办税流程、企业需提供资料、受理窗口等内容;整合纳税申报窗口和文书窗口,设立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窗口,推行“一站式”办理、“一窗式”办结。加强办税服务厅窗口行政效能建设,大力实施纳税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组织召开纳税服务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纳税人对税收政策、征管流程、宣传辅导咨询、办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税务网站、12366平台进行优化和改造,完成了“12366” 服务热线座席人员的选定、培训等前期工作,确保9月1日起“12366”服务热线开通。大力实施“移动税务平台”发票查询、纳税定额查询、纳税提醒等涉税事项办理。在广安城区探索建立集中征收与管理、同城通办等新型办税模式。

(二)完善纳税服务机制。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了纳税服务考核评价、定期回访制度、局所长接待日制度、行政大调解制度以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强化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提高了社会满意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纳税人对纳税服务和工作质量综合满意率达到99%以上。按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主动规范服务用语和仪表形象,统一着政务服务工作装,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纳税人服好务。本系统5名同志荣获“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明星”称号。

(三)优化纳税服务措施。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社会协作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内容。积极开展“办税引导”、“领导带班”等服务。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简并办税资料。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开展邮箱送税法、短信送税法活动。印制和免费发放《办税指南》、《税收政策汇编》、《纳税人权益和义务》等资料,积极开展纳税人办税基础知识、新开业户培训、窗口人员文明礼仪培训。深入开展窗口行业“创文明单位、树行业新风”活动,市局被评为“全市政务服务工作市级部门窗口先进单位”,市局直属一分局和广安区地税办税服务厅成功创建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华蓥市地税办税服务厅获“省级最佳办税服务厅”称号,邻水县地税办税服务厅被当地评为“红旗窗口”。

四、抓征管、重基础,征管质效显著提升

(一)夯实征管基础工作。一是加强征管队伍建设。制定了 “税收征管能手”竞赛方案,从6月起在全系统开展“税收征管能手”竞赛活动,拟选拔15名全市“税收征管能手”。积极组织开展税收征管创新活动,共征集征管创新项目8个。二是加强对零申报户、非正常户、外出(来)经营户的管理。制定了五项措施规范《外管证》开具管辖权、开具形式、报验时间、临时税务登记办理和税费征收管理,全市外出经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6433万元。三是完善涉税信息网络。建立与28家涉税信息部门定期交换和信息管理制度,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构建全方位涉税信息共享网络,形成信息管理整体合力。四是加强发票管理,进一步加强自开票系统升级相关的宣传、咨询和辅导工作,逐步扩大自开票软件推广面。上半年,全市使用自开票软件的纳税人达到400户,累计开票93048张,开票金额101366万元,同比增长33%,缴纳营业税收入4350万余元。做好取消发票工本费工作,上半年减免发票工本费195.02万元。

(二)推进专业化信息化管理。一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稳步推进。构建了水泥制造业、煤炭采掘业、房地产业、水电行业等重点行业纳税评估模型,明确了相关指标;逐步扩大试点单位,整合市、县、基层税务所等各层级、各部门现有税源管理职能,理顺划清税源专业化管理职责和税收基础管理职责,逐步推进完善了税源管理专业化岗责体系和运行机制。二是建立征管查相分离新模式。探索实施集中征收与管理,将市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作为征收分局,履行和承担征收职能;市局直属第一、三税务分局作为管理分局,履行和承担税收管理职能,规范征收业务流程,明确岗责体系,完成了征管范围调整和数据迁移工作。三是启用“掌上税务平台”。上半年,通过该平台进行纳税申报提醒、税款催报催缴49602次,发票查询8600次,发票奖金短信话费充值537805元。四是继续推进税库银联网工作,全市4401户企业通过税库银联网扣税13359笔,入库金额81173万元。

(三)深化税费管理。一是强化重点税源管理,加强对全市201户重点企业的跟踪管理,重点企业税收同比增长10.1%,增收3977万元。二是加强工业园区税收管理,全面掌握工业园区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确保工业园区税收政策落实和征管到位。上半年,全市工业园区入库地税收入9245万元,同比增长27.8%,增收2016万元。三是加强个体户分类管理,建立纳税人分户管理档案,采取定期定额管理和据实征收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导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重点抓好了营业税起征点调高后未到起征点户的认定和起征点临界业户的日常管理。四是加强建筑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将全市345个重大建设项目、435个房地产项目全部纳入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严密监控在建项目施工销售进度,集中力量对已竣工房地产项目进行税收清算。全面运用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强化二手房交易税收征管,经系统评估调增税额240万元,二手房交易税收实现16458万元。积极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工作,耕地占用税入库12592万元,同比增长13.92%;契税入库21260万元,同比增长41.5%。五是加强所得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对全市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新开工项目全面推行查账征收。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补缴企业所得税9274.31万元。上半年企业所得税入库38352万元,同比首次下降1.2%。强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工作,建立“12万”自行申报绿色窗口,开具寄送2016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31365份。上半年入库个人所得税收入14182万元,同比增长28.4%,增收3135万元。六是加强城镇土地使用税管理。继续推进GpS核查应税土地面积试点工作,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的专项检查。共组织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3994万元。七是稳步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积极落实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二手房”土地增值税税收征管,土地增值税入库11847万元,同比增长29.43%。八是坚持“税费并举、服务民生”,基金附加收入稳步增长,增幅达到32.7%。

五、抓队伍、重激励,队伍素质不断提升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和“政治信念强、创新能力强、实干精神强、民主观念强、廉洁意识强”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了“四好·五强”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市局领导班子继续保持“四好·五强”领导班子荣誉称号。优化各级班子结构,调整充实了一批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年龄梯次配备。坚持民主集中制,各级领导班子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推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凡重大事项、大额开支和全局性等问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做好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健全巡视检查制度,对2016年省局对我局领导班子开展巡视工作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制定了2016年度巡视检查计划,将对岳池县局和武胜县局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巡视工作。

(二)加大干部管理教育力度。一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围绕《四川省地税系统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扎实搞好本系统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并将干部交流与机构编制调整相结合,进一步调整优化班子配备。目前,全系统已轮岗交流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9名。二是做好机构编制调整工作。按照省委编办和省局的部署,新组建了广安市前锋区局筹备小组、广安市地税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市局纳税服务科等单位;完成了7个科室、47个基础税务所的更名工作;协助省局完成了市局稽查局局长(副县级)选拔任命工作,三分局局长(副县级)选拔、1名副调研员晋升和2名享受副县级经济待遇审批工作;通过“两推一述”选拔产生了9名正科级和1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任免市局直属单位中层干部12名。三是加强人才库建设。加快推进税政法规、征管评估、税务稽查、计统财会、信息技术等五类人才库建设,预计到年底市、县两级人才库选拔人才规模将分别达到在职干部总数的8%和15%。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上半年选派3人参加省局组织的人事干部培训班,2人参加南京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1人参加井冈山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7人参加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培训。市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和浙江大学举办培训班2期,培训干部73人,同时选派干部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培训4人/次。

(三)推进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并调整了基层工作联系点。深化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进党员先进性建设。大力开展创建“五好四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五争”优秀共产党员等活动,通报表彰了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切实加强党支部、党小组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了“庆七一”演讲比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工作一线党员等活动。

(四)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提升文明单位建设和管理水平,抓好“五个一”(即一堂——道德讲堂;一队——志愿服务队;一牌——道德提示牌;一桌——文明餐桌;一传播——网络文明志愿传播体系)建设。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和温暖过冬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三联五帮”活动和扶贫帮困工作,帮助岳池县中和镇8个联系村及普安镇龙神庙村、广安区恒升镇果子村修建便民路、蓄水池、村民阅览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贫困村发展后劲。开展“4·20”芦山地震捐款、资助困难学生上学、慰问孤寡老人等活动,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援建的岳池县乔家镇乔家小学“留守儿童之家”已正式揭牌启动。市局获评全省“挂包帮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扶贫工作先进单位”。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感恩小平.我为小平家乡做贡献”主题活动。市局机关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系统获得各级荣誉称号40余项,总局解学智,省局刘晓华、张建、郑卫东,市府罗增斌、肖友才等领导在广安地税调研时均对我局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六、抓廉政、重防控,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一)提升政风行风。一是扎实抓好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市各级地税机关均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对评议的主要内容、任务安排、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充分利用报刊媒体、信息简报、公告栏、内部信息通报等载体,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二是继续狠刹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和“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地税机关和地税人员参与税务代理中介业务、向纳税人强行推广纳税申报方式、强制税务代理、强行指定税收鉴证、乱摊派、乱收费、报销有关费用等不正之风。三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通过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完善12366热线功能、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广辟监督途径,不断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提高了社会满意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及时明确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分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备案工作。二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对各岗位、各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新增风险点及时提出防范措施。上半年全局已排查出3个新增风险点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三是强化对纪检监察“三项建设”活动的推进工作,完成了对该项工作的测试、考评和总结工作。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了会员卡清理工作。

(三)强化教育监督。一是开展发票内部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各征收单位开展发票内部管理自查工作,并对下属单位开展了重点检查。二是全面开展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行使情况监督。认真落实总局《税收执法督察规则》,继续强化效能监察,重点突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税收征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突出对“两头”和“两权”的监督检查、加强效能监察等四个方面的监察。三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开展了纪检监察及内部审计工作业务培训,并邀请市纪委领导到场作了相关业务辅导。结合全员讲、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等形式,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业务素质。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打造廉政文化精品工程,重点突出了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廉政文化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四)严肃案件查办。一是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在信访案件查办过程中做到“四个亲自”,纪检监察部门坚持“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音”的办件原则,加强了对信访举报案件的初查初核和监督工作,同时耐心做好上访人、举报人的思想工作,确保问题解决于基层,上半年及时处理并回复省局和市纪委交办的信访件3件。二是建立健全“一案一分析一建议”制度。通过分析举报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尽力将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坚持定期排查制度。继续推行廉情分析制度,有力推进“一案双查”,积极实施“下查两级”办法。健全案件查办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达到以案促纠、以案促教、以案促防的目的。

七、抓作风、重效能,行政效能持续提高

(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各项规定,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对各单位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3次,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严肃了工作纪律,促进了机关行政效能大提升。加大政务服务工作问责力度,切实提高了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调研文章《从税收发展谈税源建设》、《广安房地产税收贡献分析》分别获得广安市第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优秀奖。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部门协调,精简会议和文件,办好各类会议,改进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充分运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二)深化政务事务管理。充分发挥办公室的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作用,切实服务好领导决策和基层实践。加强政务材料管理,不断提高政务材料质量,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以及省局巡视汇报材料等综合文稿的撰写工作。强化政务信息调研,提高信息调研质量。上半年共编发《调查与研究》6期。市局内外网发布政务信息300余条,省政府采用信息1条,省局采用信息145条,市委采用信息12条,市政府采用信息25条,政务信息在全省各市州地税局继续位列第一方阵,同时完成了市委办、市府办下达的全年计划任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半年公开政务信息270余条。深入打造服务型地税门户网站,加大对外宣传工作力度,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大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机制。(三)强化机关后勤保障。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制定、修订、完善了各项工作规程、公文管理、会务管理、财务管理、信访综治、目标管理、督查督办、保密安全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坚持重在执行,促进制度落实,以制度引领行政效能提升,认真落实省市绩效管理办法,市局在全市和省局2016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分别被评为一等奖、二等奖,正在草拟2016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加强档案管理,市局已连续8年被评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做好经费预决算,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强化现金及银行账户、车辆购置、交通燃修费用的监管。加强安全管理,举办了消防知识讲座,全系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注重节能减排,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资产管理、平安综治、应急维稳、信访保密、防邪计生、园林卫生等工作,充分发挥管理服务效能,保障了地税工作有效运行。

(编辑: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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