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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2016-12-09 09:12: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共9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1102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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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1102发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一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

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

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

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

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

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最新最全试题及答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二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题(50题)

一、填空题:

1、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为指导。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二条)

2、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 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有根据地 (第十条)

3、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 ,自觉接受监督。

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 组织生活会。

双重 (第二十一条)

5、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 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告知 (第二十六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6、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 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内部反映 (第三十三条)

7、对领导干部提出的 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诫勉 (第三十二条)

8、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闭会 (第十一条)

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我们坚持 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第二条)

10、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 向社会公开。

适当方式 (第十五条)

11、纪委对 实行统一管理。

派驻纪检组 (第十五条)

12、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 党组织领导班

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下级 (第二十七条)

二、判断题:

1、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

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

2、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

生的重大问题。(√)(第八条五项第三款)

3、党员可以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第十条四)

4、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可以列入会议议程。(×)(第十三条)

必须

5、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

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无需记录在案。(×)(第十三条)

应当

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共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

障、附则,共47条。(√)

7、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第十七条)

8、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

廉一次。(√)(第二十条)

9、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

导责任。(√)(第二十二条)

10、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

中提出的重要问题。(√)(第二十五条)

11、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询问或质询。(√)(第三十条)

1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无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

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第三十八条)

有权

13、党组织发现或接到检举、控告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行为,认为

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第四十

三条)

14、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申诉期间可以暂不执行处理决定。(×)(第四十四条)

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三、选择题:

1、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 ,保证决策科学、民主。①法律法规

②议事规则③党的决定

②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2、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 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①民主作风②履行职责③廉洁自律

③廉洁自律 (第二十二条)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申诉。①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②纪律检查机关③上级党的组织

①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 (第四十四条)

4、基层党委、 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①纪委②党总支③党支部

①②③ (二十条)

5、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①党的各级领导机关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③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

要负责人

①②③ (第三条)

6、发现领导干部在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①政治思想②履行职责③工作作风④道德品质⑤廉政勤政

全选 (第三十二条)

7、下列哪几项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制度:①司法监督②人大代表质询③舆论监督④警示训诫⑤行政监察

①②④⑤(第三章)

8、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 。①工作部门②常设机构③专门机关 ③专门机关 (第八条)

9、巡视组 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①不处理②应当处理③可以处理

①不处理 (第二十九条)

10、设常委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多长时间一次。①半年②每年③每届

②每年 (第十九条)

11、党员 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①可以②应当③有权

③有权 (第二十三条)

12、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 ① ,注重 ④ ①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②舆论监督的尺度③舆论监督的成果④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第三十四条

13、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③健全工作制度④完善制度建设

①②③ (第四十一条)

14、询问人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 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①署真实姓名②和他人联名③匿名

① (第三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知识测试题附答

发布时间:2016-10-31 编辑:健聪 手机版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就告诫我们今后办事一定要

更加按规定、按程序办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知识测试题,欢迎阅读!

一、 单项选择题

1、党员的下列哪些做法是不正确的?()

a、无条件执行党的决定

b、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

c、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d、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

参考答案:c

2、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

a、记录在案

b、向全体党员公布

c、向社会公布

d、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参考答案:a

3、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

()确定。

a、阶段性工作任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题(40题)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三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题(50题)

一、填空题:

1、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为指导。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第二条)

2、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 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有根据地 (第十条)

3、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 ,自觉接受监督。

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4、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 组织生活会。

双重 (第二十一条)

5、党员署真实姓名检举的,应当视情况将处理结果 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告知 (第二十六条)

6、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 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内部反映 (第三十三条)

7、对领导干部提出的 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诫勉 (第三十二条)

8、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 期间,除履行党员的监督责任和享有党员的监督权利外,按照有关规定对其选举产生的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闭会 (第十一条)

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我们坚持 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10、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应当向下属党组织和党员通报,根据实际情况,以 向社会公开。

适当方式 (第十五条)

11、纪委对 实行统一管理。

派驻纪检组 (第八条)

12、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 党组织领导班

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下级 (第二十七条)

二、判断题:

1、党内监督要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

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

2、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

生的重大问题。(√)(第八条五项第三款)

3、党员可以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第十条四)

4、按照议事规则应当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可以列入会议议程。(×)(第十三条)

必须

5、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

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无需记录在案。(×)(第十三条)

应当

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共5章,即总则、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

障、附则,共47条。(√)

7、党组织对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应

当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第十七条)

8、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分别在届中和换届前一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

廉一次。(√)(第二十条)

9、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

导责任。(√)(第二十二条)

10、各级党委、纪委通过信访处理,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来信来访

中提出的重要问题。(√)(第二十五条)

11、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

出询问或质询。(√)(第三十五条)

1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无权向上级党组织提出

要求罢免或撤换所在委员会和同级纪委中不称职的委员、常委。(×)(第三十八条)

有权

13、党组织发现或接到检举、控告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行为,认为

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第四十

三条)

14、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诉,申诉期间可以暂不执行处理决定。(×)(第四十四条)

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三、选择题:

1、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应当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 ,保证决策科学、民主。①法律法规

②议事规则③党的决定

②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2、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 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①民主作风②履行职责③廉洁自律

③廉洁自律 (第二十二条)

3、《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申诉。①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②纪律检查机关③上级党的组织

①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 (第四十四条)

4、基层党委、 负责人,每年在规定范围述职述廉一次。①纪委②党总支③党支部

①②③ (二十条)

5、党内监督重点对象是:①党的各级领导机关②党的各级领导干部③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

要负责人

①②③ (第三条)

6、发现领导干部在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①政治思想②履行职责③工作作风④道德品质⑤廉政勤政

全选 (第三十二条)

7、下列哪几项不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监督制度:①司法监督②人大代表质询③舆论监督④警示训诫⑤行政监察

①②④⑤(第三章)

8、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 。①工作部门②常设机构③专门机关 ③专门机关 (第八条)

9、巡视组 所巡视地方的具体问题。①不处理②应当处理③可以处理

①不处理 (第二十九条)

10、设常委会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委常委会、纪委常委会分别向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多长时间一次。①半年②每年③每届

②每年 (第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11、党员 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①可以②应当③有权

③有权 (第二十三条)

12、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 ① ,注重 ④ ①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②舆论监督的尺度③舆论监督的成果④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第三十四条

13、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③健全工作制度④完善制度建设

①②③ (第四十一条)

14、询问人对有关部门所作的说明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书面形式 对同一问题提出质询。①署真实姓名②和他人联名③匿名

① (第三十七条)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华网发布版本)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四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

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6年11月3日公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五篇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

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党组织应当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第四条 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第五条 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一)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

(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情况;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情况;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

(六)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

(七)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

(八)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

第六条 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第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八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强化自我约束,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加强党性修养,陶冶道德情操,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九条 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二章 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

第十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听取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监督中央政治局工作,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听取和审议全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汇报,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听取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听取中央巡视情况汇报,在一届任期内实现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政治局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对照检查和党性分析,研究加强自身建设措施。

第十二条 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对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或者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反映。

第十三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定期同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

第十四条 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不得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第三章 党委(党组)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一)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

(二)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三)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四)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

第十七条 党内监督必须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的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上级党组织特别是其主要负责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有关事项应当在党内一定范围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

第十九条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巡视党的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尊崇党章、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视工作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第二十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应当经常化,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应当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

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十一条 坚持党内谈话制度,认真开展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对其诫勉谈话,并由本人作出说明或者检讨,经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表现,既重政绩又重政德,重点考察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表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立场,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情况。考察考核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班子成员实事求是作出评价。考核评语在同本人见面后载入干部档案。落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干部选任、考察、决策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对失察失责的应当严肃追究责任。 第二十三条 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述责述廉重点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述责述廉报告应当载入廉洁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抽查核实。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十五条 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等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四章 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

2015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引发的思考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六篇

中国共产党在风雨中走过了83周年。83年来,谱写了辉煌历史,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抗击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保卫祖国领土的完整,捍卫了华夏儿女的尊严;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经济高速发展,解决了全球近1/4的人口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个别地方的少数官员,不能廉洁自律,一心为民,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一心为己,为家人谋私利,出现了腐败,严重影响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制度体系上构建了一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党内监督网络平台,详尽规定了六大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任务,并明确规定了监督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内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条例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强调加强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的同时,必须加强党员对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的干部、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真正体现出自上而下的监督与自下而上以及同级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民主监督权利。这样就避免了一级领导班子由某一个领导人说了算,从另一角度上讲,也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领导人的防腐能力,提高了整个领导班子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一些地方、一些单位的“一把手”因腐败落马。党政大权一把抓,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肆无忌惮地任用亲信,干部任免“一锤定音”的原沈阳市物价局局长王秀珍,就是监督没有落到实处,“造就”了这样一批贪官。虽然最终他们受到严惩,但是党和人民的利益也受到了损失。以前各级机关单位,都有自己的一套规章制度,但都由“一把手”审批执行,对“一把手”没有有效的监督,很多情况下靠个人自觉。而班子成员、下级和党员群众拥有的权力和权威不足以制约“一把手”的权力。当前对“一把手”权力监督上严重缺位,对他们是“管得着的不了解,了解的管不着”。监督必须以权力、权威为后盾,否则对权力监督就是一句空话。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张丽曼认为,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为:监督机制不顺畅,纪委权力来源、依附于同级党委,很难履行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成员的监督制约;监督重点不明确,多为对下级监督,没有形成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能坚持,没有形成有效的上下结合的党内民主监督机制。 制定党内监督条例,使党内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保证,把上到纪委,下到每一位党员同志凝聚成一股绳。加强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在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责任和权利同时要求党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发挥堡垒作用与党员先锋垂范作用。 现在党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党内的监督制度化,顺畅了党内民主监督机制,明确了监督对象和内容,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机关。这将有效的防止权力过滥,加强监督,增强党内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将意味着,在强调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还要加强党外监督。 一方面要在党内形成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的浓厚氛围,切实建立一个有效完备的自我监督系统;另一方面要重视外部监督的作用,把强化党组织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等多种形式的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有力地促进党的建设健康发展。 作为我们基层党组织,一方面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的实施,另一方面要在群众中树立党员干部新形象,要求第一位党员立足本职为医院献计献策,以自己出色的工作表现带领全院职工,在职工中树立威信,以自己的言行取得职工的信任和支持,作为领导干部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贯穿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中。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出台,这将有效的防止权力过滥,加强监督,增强党内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无疑是党内监督历史上又一辉煌篇章。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出台引发的思考一文由

2015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汇报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七篇

xx县物价局党支部组织学习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情况汇报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

按照x纪发[2015]0x号文件要求,我局党支部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于2015年4月7日下午组织全体党员召开了专题学习会,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全文后,开展了热烈的讨论,现将我局学习、讨论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会议由局长、支部书记xx同志主持并讲话强调,《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全体共产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要正确认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要在行使好党员权利的同时,履行好党员的义务。要按照《条例》要求,切实抓好党员权利保障,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圆满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由支部组织委员xxx同志带领大家对《条例》全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逐条进行辅导讲解。在认真的学习之后,大家开展了热烈的讨论。

党员xxx同志发言说: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既包括了充分保障党员权利的措施和责任,使对党员权利的保障具体化、制度化,同时又包括了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的程序和要求,使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二是既注意继承,保留了1995年颁布实施的试行条例中行之有效的一些规定,同时又坚持与时俱进,对党员权利的具体内涵、行使途径和保障办法等作出了新的规定。《条例》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界定。

宣传委员xx发言说:《条例》给我最深印象的是中央对党员民主权利和党内民主决策的高度重视。如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选举人的投票意向”。第二十条第三、四款规定:“党组织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党的委员会及其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党组织的表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表决的,应当予以纠正。”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员民主权利和党内民主决策的高度重视。

副局长xxx发言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专门法规,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

副局长xxx发言说:《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个条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大家纷纷表示:一定要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保障党员权利的意识,增强广大党员正确行使自身权利和自觉维护其他党员民主权利的意识。努力将保障党员权利的各项规定转化为自己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中的自觉行动,认真查找党员权利保障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坚决纠正违反该条例规定的各种行为,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最后xx同志做总结发言时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保障党员权利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权利,非常重视巩固和发展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党内民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中央决定在《条例(试行)》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推进党内民主建设采取的重大举措,体现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精神,反映了当前保障党员权利的新情况、新要求。《条例》坚持和完善了党章有关党员权利的规定,规定了一系列具体保障党员权利实现的措施,使广大党员的权利更加明确、更加充实,使党员权利的行使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维护党员权利的坚强决心,为更好地保障党员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会议还对我局下步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先学一步,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学习好、掌握好、运用好《条例》,不仅是保障自身权利的需要,更是工作中贯彻落实《条例》的需要。领导干部、支委委员要率先学习好、宣传好《条例》,在广大党员中起带头作用。二是要学深一些,把《条例》要求更好地体现到工作中去。要及时制定贯彻落实《条例》的措施和办法,推动《条例》在实际工作中深落实处。

2015廉洁从政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八篇

第1篇:廉洁从政学习体会

为加强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增加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促进党政机关廉洁从政,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加强党政机关建设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入开展党政机关反腐工作的重大步骤,也是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和党员的廉洁从政提出的一种责任要求,一种行为规范,是在党政机关建立一种监督机制,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措施,因此,我党得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对党反思自己,经常用准则对照自己。并以下几个方面把好防腐反腐关。

一、要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提高自己的思想精神境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端正思想作风,提升思想境界,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一个人如果平时不学习,放松教育,久而匀之就会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思想就会慢慢地放松警惕。贪图的思想谅可能会逐渐增长,学习对一个党员干部来说,是很重要和必要的。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可不断提高人的思想境界,淘冶人的情操,但有的人平时常以工作台忙没空等理由而不参加集中政治理认学习,这样不利于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一个人经常不学习头脑很容易产生麻木,逐渐丧失警惕性,从而可能向犯罪迈出第一步,所以政治理论学习不能放松,作为一个党员干部更要挤出时间自觉参加政治学习,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防腐每一道防线。

二、要端正职业道德思想,增强道德观念,一个人如果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会去干好本职工作,心思也不会放在党的事业上,而是会想方设法如何为自己谋好处。见利就图,见乐就享,这种人最终不但害了自己,也损害了党的形象,我们作为党员干部,能在领导岗位上任职,是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不能把职位当作捞线钱的本钱。为一时的贪分化欲而毁了自己,所以一定要端正好从业道德思想,要有道德廉耻观念,严守职业道德底线,在人生要淡泊名利,淡定从容对一切,在工作上要对得起党和人民。

三、要知足常乐,保持平衡心态,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个人的收入应足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知足者常乐,不要一味去攀比虚荣,奢华,这样会为了一时贪欲而断送了前程,连累家庭。俗话说:为人不贪一身轻。

四、要管住小节,守好自己的情操和品质。当今有些人认为吃吃喝喝不算啥,收点小礼没什么,生活作风随便一点不要太认真。这些人正是平时在小事小节上放松了自我约束,忘记了自己的职责,从很多反腐教育反面教材和反面教育片来看,许多党员干部走向犯罪道路,正是从“小恩小惠”,小节开始,慢慢放松警惕,一步一步被拖下水,最后成为阶下囚。从这些人身上为我们敲响警钟,因此,我们必须从这些反面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止小节而酿成大错。用良好的心态去做好我们的工作。

正人先正己,做反腐倡廉的表率,作为党员干部如果自己都不正,如何去管好别人,去监督别人,所以要做好单位和自身的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上级各廉洁规定。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自己的言行去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共同把廉洁从政做好。

第2篇:廉洁从政心得体会

看到这几个大字,我不禁有些疑惑,“廉洁从业”与我有何关系吗?“我手上一没钱、二没权,无所谓廉洁自律,从我做起更是无从谈起。”过去我一直抱有这种态度。但是,我们仔细想想,又不难发现,我们这个社会群体是由许多个体聚集而成的,若把社会比喻成大海,那么我们每一个人就好比沧海一粟,而每一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影响着我们的家庭、我们的小区、我们的单位乃至我们的社会。如果我们的内心世界面对着来自黑暗的诱惑和冲击时,放弃了一度坚信和执着追求的理想和信念。那么,这个社会必将充满欺骗、虚假、不义和犯罪,人类千年来创造的文明必将归于毁灭!

中国是礼仪之邦,“艰苦奋斗,廉洁自律”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而“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告诉我们要不怕艰难,淡泊名利,心胸开阔,清白不污,自我约束等。追随我们东莞的却金亭,李恺在广东番禺期间,以“廉干有材名”主持东莞抽分番舶事。他为官清廉,泰国商贾为感谢他,奉千金为其祝寿,李恺却之不受,于是建却金亭以纪念。我不禁感叹:主管市舶贸易这一肥差的李恺竟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其一言一行,不忘公仆形象;一举一动,常思百姓冷暖。而在这个大都市里,有着太多迷人的诱惑了,但我们一定要意志坚强不贪心,不怯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为其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把握好自己的一言一行,防微杜渐,严以律己,否则,千里之堤,将有溃于蚁穴之患,而让自己懊悔一生。作为一个平凡

的人,我们只要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做事情,即使在最平凡的岗位上,做着最平凡的工作,也会赢得人们的关注和尊重,我也会觉得自己是幸福而快乐的!

“廉洁自律”还是“拜金”主义,往往就是一念之差。拜金者的下场是将自己的生命终结在镣铐和最后的子弹上(

所以说我们共同倡导:“廉洁从业,从我做起,心系企业,珍惜岗位”的信念,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求个人得失、只求问心无愧,在一个好的企业氛围里,做一个诚信,自律之人。

第3篇:廉洁从政心得体会

按照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我参加了1月5日到10日举办的重要岗位处长廉洁从政专题教育培训班。通过三天的读书学习,我对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再加上1月10日上午观看的廉洁宣传片,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肯定地说,通过这次培训,使自己对相关内容在原有的学习基础上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在一些方面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增强了搞好工作的信心。现就学习情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也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充分显示了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栽跟头。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

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我虽然只是卫生局一名普通处级领导干部,也应该倍加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不要因一念之差给家庭、给亲人带来无以挽回的痛苦。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

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3、自觉接受监督。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脱离监督的干部,往往会犯错误。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点逆耳之言,可以使头脑保持清醒。党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使党内监督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路子。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坚决贯彻求真务实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建设事业更快发展,就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我们要使求真务实成为行动的准则,贯穿和体现在各项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去。

1、要有求真的精神。

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我们普通干部职工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把卫生事业发展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前进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同时,又要看到我们良好的工作基础、各方面的优势条件,坚定信心,抢抓机遇,推动卫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一年比一年快、一年比一年好。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我们的各项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

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3、要有实干的行动。

实干,是共产党人的作风;认真,是共产党人的品格。我们要继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遇到困难不缩手,干不成功不罢手,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科学的决策再加上实干的行动,我们的事业就能无往而不胜。

4、要有实际的效果。

衡量工作能力的标准,主要是看实绩。只要是局领导布置的任务、安排的工作,都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中央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我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实践证明,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事业全局,作为一名公务员,我们应自觉自愿拥护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维护党的形象,各负其责,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牢牢把握发展经济这个中心,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与党组织从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自觉抵制腐败,做到管住自己的口,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于律已的表率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人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彻底转变“反腐败是额外负担”、“我们普通干部不存在也不需要反腐倡廉”的错误想法,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确保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平衡发展。我作为一名处级干部,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干部。三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第4篇:廉洁从政心得体会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廉洁从政教育,使我又一次受到了深刻的洗礼,提高了思想认识,再次敲响了警钟,增强了自觉地贯彻执行有关规定的信心和决心。现就从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方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做到“四心”。要“忠心”耿耿地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努力工作;要“尽心”尽职尽责,秉公行事,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要“净心”、“静心“。经受住名、利、权、位的考验,面对物质利益的强烈诱惑,不沾不染,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本色。做到这些,我认为关键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有一个静心平和的心态,有一双净心干事的手脚,有一股子敬业的精神。

二、树立正确的“得失观念”。作为一名机关的党员干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端正对群众的态度(

三、实在地做事,诚信地做人。对于一切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影响党的作风、破坏干群关系,我们必须坚决地反对。我们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及解决问题,充分调动每个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防腐拒变的典范。

五、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方能与时俱进。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要保先,只有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只有加强修养,自觉利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只有创新思维,确立把发展作为开展实际工作的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严格自律,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

作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对待自己的事业就是要恪尽职守、扎实肯干、知难而进、忘我工作,在工作业绩上保先,力争把自己的各项工作做到位。

2016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为共产主义奋斗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实施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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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为共产主义奋斗

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在党组织的严格要求下,在支部党员的帮助下,通过一系列的理论学习和党内活动,我的政治、思想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增强了党性,我进一步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思想上入党。

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奋斗。

我作为一个预备党员,不知不觉已经有半年时间。在这半年里,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在党员同志们的悉心帮助下,我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和党内活动,理论水平、党性修养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共产党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特别是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新党章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文献,使自己对党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党的崇高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更加坚定,虽然有些地方还不能深入地理解精神,切透实质,但学与不学不一样,尤其作为一个年轻的员工,很高兴能通过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对两个《条例》有了系统的体会。

面对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如何发展党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如何加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是摆在全党面前关系到党的前途命运的一件大事。在这个时候,两个《条例》的及时颁布实施,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条例中不乏创新之处,充分体现了我党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和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的实践,其共同的主线就是维护党内团结和统一,但两个《条例》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体现了惩治与防范并举,自觉性与强制性统一,关爱与制约结合的特色。

我深深懂得,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在工作中,我将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衡量自己,始终用“三个服从”要求自己,即:个性服从党性,情感服从原则,主观服从客观。做到业务绩能领先,以任劳任怨、勤勤恳恳的工作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尽职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在思想上,我将不断的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共产党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积极进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组织和单位,早日成为一个合格的正式党员。我自愿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目的是希望直接受到党的教育,彻底改造自己的世界观,通过参加党的生活,接收党分配的工作而经受实际的锻炼。一滴水只有放入大海才能永不涸,我希望把自己这沧海中的一滴汇入到集体组织这个大海中去,以求得更快地进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四化作贡献,为共产党主义奋斗。

汇报人:莲山课件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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