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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农合中心

2016-12-14 09:21: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衡水农合中心(共9篇)2015年新农合相关政策2015年新农合相关政策一、基金筹集1 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14年的年人均390元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年人均70元提高到年人均90元。2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独生子女和计生纯二女户、残疾人等个人合作医疗统筹金,由县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代...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衡水农合中心》,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2015年新农合相关政策
衡水农合中心 第一篇

2015年新农合相关政策

一、基金筹集

1.2015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014年的年人均390元提高到年人均45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年人均70元提高到年人均90元。

2.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独生子女和计生纯二女户、残疾人等个人合作医疗统筹金,由县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代缴,享受补助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独生子女和计生纯二女户、残疾人享受与其他参合农民同等待遇,社会三无人员由民政部门代缴。

二、住院补偿

1.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80%;县级(二级)定点医院(包括驻宾阳的市属二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0%;县级以上(三级)、区外新农合定点医院或非盈利性医院住院报销起付线为800元,报销比例为40%。

2.在镇卫生院住院分娩定额补助500元/例;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顺产分娩定额补助900元/例。剖腹产、高危妊娠或合并其它严重疾病需要同时住院治疗的,按各级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规定执行。

3.使用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及中医药、民族医药诊疗项目(不包括中成药)的费用,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4.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脏病第5期,包括门诊治疗)、耐多药肺结核(包括结核病的门诊治疗)、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度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血友病(包括门诊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

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肝癌、鼻咽癌、人感染禽流感等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的病种,回当地报销的比例为70%(需先自费,再执发票等相关材料回当地报销),在我院直报的比例为60%,,封顶线达15万元。

5.住院报销计算公式如下:

报销金额=(住院总医药费-起付线-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未纳入报销范围的检查治疗材料费用)×报销比例

6.住院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6万元。

7.因交通、工伤事故(包括自驾车受伤)未获得责任方赔偿,无明确责任主体的意外伤害等情形,因无辜受到非法伤害,经公安部门认定超过三个月无法找到责任主体或者责任人,或经法院证明责任人无赔偿能力的,所发生的医药费用按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的50%给予报销。

8.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1).报销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

(2).未经批准转诊到县级以上及区外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特殊情况未经书面批准转诊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提供证明,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审查后认为不属于擅自转诊和病情确实需要转诊的可给予报销,但住院报销比例下调5%;

(3).酗酒、打架(含夫妻打架)、斗殴、吸毒、服毒、自杀、自伤、自残患者的医药费用;

(4).近视矫正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等费用;

(5).各种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包括倒睫、眼睑下垂、多指(趾)等矫正)等非疾病治疗项目费用;

(6).假肢、义齿、义眼、眼镜、助听器等器具费用;

(7).各种减肥、增胖、增效项目费用;

(8).各种自用保健、按摩、推拿治疗器械费用;

(9). 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以及开展摘取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的手术等相关费用;

(10). 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1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12).院外会诊、出诊、自请特护、急救车、空调、陪护等服务项目费用;

(13).人流、引产所发生的医药费用(经计生部门批准的除外);

(14).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15).各种不育(孕)、性功能障碍、研究性、临床验证性等的诊疗项目;

(16).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等费用;

(17).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或者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价格,擅自开展的治疗项目,以及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医疗费用。

三、门诊慢性病补偿

参合农民患高血压(中度以上)、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尿毒症)、慢性心力衰竭、风湿性心脏病、甲亢、类风湿、系统性红斑狼疮、脑瘫、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强直性脊柱炎、重症肌无力、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脑梗塞后遗症、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癫痫、肝硬化失代偿、慢性活动性肝炎、丙肝、血友病、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地中海贫血、重症帕金森氏病、重症精神病、恶性肿瘤放疗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慢

性病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门诊医药费用按同级住院报销比例报销,补偿标准为1200元/人/年;经县疾控中心诊断为肺结核患者门诊补偿封顶线为1500元/人/年;新增加的病种及其诊疗规范和补偿标准由县卫生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四、大病救助

1.大病救助的标准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一年内住院医药费用累计超过5万元的,可以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补偿标准如下:

总费用在50001-60000元的按每人3000元给予补偿,总费用在60001-70000元的按6000元给予补偿,其它依此类推,总费用每增加10000元大病救助金额提高3000元,封顶线为每人每年40000元。

2.大病救助申请和审批

达到大病救助条件的,可于当年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前(以受理日期为准)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提出大病救助申请,未到期或超过规定日期均不予受理。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村(居)委会证明,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疾病证明书复印件、住院发票复印件等。

五、有关管理规定

1. 实行转诊审批制度。因病情需要转诊到县级以上及县外治疗的,必须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批准后才能转到县外住院治疗;参合农民凡因探亲、访友、外出务工等原因离开本县辖区在异地住院治疗的,入院前应先用电话告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经同意后方可在异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或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在入院后一周内(不含休

息日)持所住医院疾病证明、村(居)委会证明到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书面审批手续。

2.参合农村居民不得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基金,一旦发现除追回被套取的资金外,还取消其整户当年度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的资格。

3.参合农村居民不得将新农合证(卡)转借给其他人使用,发现转借新农合证(卡)导致新农合基金被套取的,由转借新农合证(卡)者负责追回被套取的资金,并取消借证者整户当年度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的资格。【衡水农合中心】

4.套取、骗取新农合补偿基金,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宾阳县中医医院医保科(宣)

二零一五年三月

农合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计划
衡水农合中心 第二篇

农合管理中心2015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及重点:

1、继续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宣传新农合的目的、好处、意义和参加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门诊慢病等相关政策。

2、推进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根据省确定的42种重大疾病的转诊政策,按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医药费用水平,正确引导参合农民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维护参合农民利益。继续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完善保险的基本政策,探索研究大病保险协议、监管、保障、基金结余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政策措施,加强对大病保险工作的监管力度。

3、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基金使用。一是加强定点医院的监管,明确专人负责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抽查)和网上监控,控制定点医院住院次均费用。二是加强对农合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医药费审核准确,兑付及时和门诊结报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加大对乡村两级门诊统筹和异地就医的审核力度,严格执行审核支付流程和标准。四是将新农合基金支出重心放在基层。提高县内就诊率,提升乡镇村卫生室门诊及住院服务利用率,控制住院病人增长率,控制转县外就医人员比例,控制次均费用水平。

【衡水农合中心】

4、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办法》及相关管理制度。继续按照层次管理原则,明确不同层级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标准,按照标准清理、整顿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一步落实定点医疗机构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协议医师制度,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纪处罚力度,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5、总结经验,深入推进我市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覆盖面,根据基金流向、就医疗流向、就诊率等条件,合理确定定额付费的标准,提高新农合基金的使用率。逐步规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水平,逐渐转变医疗机构的传统思维模式,促使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和财务收支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促使医生逐渐形成合理用药、适度检查的诊疗习惯,最终减轻广大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6、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即时结算报销率。一是继续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一卡通”的制作与使用。二是与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互联互通,达到患者出院即时报销。三是结合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实现基层卫生住处管理系统与新农合信息平台的有效、完整对接。

二、存在的问题:

农合管理中心现缺少专业审核人员。农合办现在编人员7人,其中专业学医人员1人;在岗人员9人,其中1人借调卫计局,另外2人从中医院及三家子医院借调上来,如岗

位清理,2人将回到原单位,农合办将无法正常工作。新农合基金及医疗机构监管工作极其重要,审核工作越来越艰巨,如果2015年村级卫生室纳入到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监管成很大问题。

三、对局建设建议:

加强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更好的完成年度工作。

农合中心审核室工作总结
衡水农合中心 第三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2年度审核科工作总结

2012年是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运行的第六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政策制度逐渐完善, 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了很大缓解,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成绩的突显蕴含着审核科的努力和奉献。审核科的工作离不开局领导、中心领导的关心指导,离不开各科室的极力配合,离不开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审核科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2012年也审核工作创新、改革、上档次的一年,现将一年的来工作向中心领导做如下汇报。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正确把握政治方向

【衡水农合中心】

加强学习。一年来,审核科坚持理论指导实践的原则,以提高自身素质为目标,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增强责任心、增长才干、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来抓。一方面坚定政治信念,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三个代表”、“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三字、六不”,以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在工作实践中提高对“十八大精神”和“三字、六不” 的新认识,新体会,不断增强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尤其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的“三字、六不”,为各项工作的稳妥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⒉摆正位臵。主要从主观上克服困难,坚持边干、边学、边提高,逐步形成自己工作风格。同时,坚决维护班子形象,在坚决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策”的前提下,按分工独立完

成各项任务,努力做到对上不越权,对同级不越位,对下不越线。此外,还要弘扬正气,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作为审核科的员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抵制歪风,顾全大局,身体力行,广泛团结同志,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负其责和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进一步探索便民利民的补偿模式,改进报销流程,服务于民 审核科是农合中心的窗口、形象也是镜子,面对的是心情焦虑、无耐而又见识少的农民,所以在工作时的难度就可想而知了。既要严格把关、一丝不苟的执行农合政策,还要本着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职,既要为参合农民维护好应有的权益还要服好务。但我们的审核人员却有不干则以,要干就干好的精神,为此审核科做到了以下几方面:

(一)和气、微笑接待,细心、耐心讲解,严肃、严格把关

为尽最大程度的方便参合患者,减轻参合患者的负担,审核大厅报销实行了:参合患者领号排队报销→第一接待人初审→结算人录入→审核人复审→分管主任把关→财会复核→患者签字领款的报销流程。第一接待人要认真审核每一个细节不复合规定的手续要向患者或家属细心耐心的解释清楚并书写( 告知卡)(避免患者忘记或说不清),接待时一定要向对待自己的亲人或是朋友一样;报销流程中环节多是为了参合患者的权益负责,不能给参合患者少报一分钱,但也不能多报一分,所以要求审核人员把好“五关”、严审“三种情况”。

审核科还在大厅里张贴了“温馨提示”提醒参合农民应注意的事项,极大的减少了以前参合农民跑冤路的情况。

大厅执行的是当天即报,人性化管理,遇到离家较远的我们酌情安排到前面尽可能的当天完成,如当天确实完成不了的会把手续留下加班报销让患者第二天拿到补偿款。

2012年审核共计报免了域外住院 人次,特殊疾病补偿 人次,重大疾病 人次,合计 元补偿。避免了4人次的违规报免,挽回经济损失 元。

(二)扎实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监管力度,确保农合基金的安全、有效的运行。

一是严格审核,改变模式。为进一步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审核模式“改旧创新”:从原来的“不定时不定点”的审核,到现在的“定时定点定审员”的审核模式;从原来的审核不合格退票到现在不合格捐款;规范完善了补偿患者的人员信息等等!审核定点医疗构的工作日渐规范。

二是严格执行信息直报制度。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在接受参合患者住院后,于当日必须将住院病人信息、发生费用录入后上传农合管理软件,在乡镇卫生院如有每户两人同时住院的、同一患者一月内两次住院的、住院时间超过底审核时日的必须及时上报审核大厅。【衡水农合中心】

三是加强定点直报材料的审核。制定新农合审核标准,审核人员严把审核关,审核人员先在农合网上对自己的审核单位进行网上初

审,而后再对上报的每一份医疗费用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坚持“四查四核实”:查病人,核实是否“冒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补偿规定;查病历,核实有无“造假”;查清单,核实用药是否规范。对不合理用药、检查、收费的情况坚决予以扣除补偿金,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审核县内手续工作中,严格要求县内经办机构及时予以改正所发现的错误,有个别经办机构的经办人员及医务人员常多次出现类似的错误或失误,我们就不厌其烦的多次指出。开展医院收费系统与农合系统对接之后,许多医疗机构药品对照仍存在错误,审核人员多次予以指出,对于主观错误及不合理用药采用扣除转账金额的方法进行处理,共扣定点医疗机构 家,扣除补助款约 千元。既维护了参合农民的利益,又保证了农合基金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核能力,迎接省级直报

市级平台今年全面铺开,由于刚刚开始且市级医院面临多个县的农合政策,造成补偿手续及报销数据屡屡出氏错,今年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完善报名手续、调试市级平台程序等表面工作。经与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多次沟通使得市级直报工作步入了正轨。

2013年要开通省级直报,审核工作面临着更大挑战。要想做好省、市平台的审核工作、做好监管工作,需要我们审核人员要加大业务的学习力度,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加强审核能力。

审核科严格审查报销手续,全年共审核复核住院手续 人次,住院总费用 元,审减不合理费用??? 元,共发放住院

补助 元;其中直接参与审核的合管中心手续为 次,总费用 元,发放住院补助 元。复核省市医疗机构手续 份。在复核省市医疗机构手续中,连接省平台初期,药品诊疗项目存在大量差错,通过打电话、qq平台等途径及时与医疗机构沟通,最大限度地保障参合农民利益。发现并扣除市级医疗机构不合理结算款 余元。审查并拒报外伤手续多份,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做出了较大贡献。

审核人员每天都要审阅大量清单数据,工作相当繁重,但是,每一位审核人员都从不叫苦叫累,工作中一丝不苟,认真负责,严格按照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复核,为我县新农合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入院指征把握不严,住院率偏高。少数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小病大养住院。加上少数农民意识不强,主动要求住院.几年来,我县住院率均呈上升态势,去年超出全省平均水平。

二是乡镇经办人员职责不清,管理混乱,人员流动性大。在当前乡镇卫生院代管乡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和人员的模式下,因存在着管理与服务分界不清的问题,造成乡级经办机构人员不能较好的担负起监督、审核、检查等职责,把关不严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新农合基金的运行乃至参合农民的信任都有可能带来不良影响。

三是次均费用增长过快,。医药费用高有很多因素,虽然我县已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模式,但各医疗机构之间的药品价格仍存在差异。个别医疗机构收费方面不规范,过度检查、分解收费、入院指征把握不严、故意延长住院时间等等现象是医疗费用增长的因素。

2016年新农合工作计划
衡水农合中心 第四篇

xxx医院

2016年新农合工作计划

2016年在阆中市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和市合管中心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次全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结合《阆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精神,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和完善新农合的制度建设。

根据我医院实际,在已出台的《阆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新农合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构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稳运行的保障机制。

二、注重学习先进经验,开展技术指导。

巩固成果,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和经验交流。注重对新农合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大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力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

本规范(试行)》(卫办农卫发[2005]108号)的通知精神,逐步完善我镇新农合医疗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管理,完善信息统计制度。及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数据汇总,为政策调整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监管。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院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定点医院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努力降低农民医疗费用。

五、加大对新农合管理人员及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

制定详悉的培训计划和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新农合经办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开展对培训工作的专门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药品的管理。

配合市药品监督局和卫生局,狠抓了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销售网络建设,为病人提供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比较低廉的药品。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的关心和爱护,我们要加强宣传,使农民都知道这项制度的内容、要求、原则和方案。用典型事例现身说法,使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才能使更多的农民体会到这项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在媒体上增加宣传内容,还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宣传这项制度的基本特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既要加大政策的力度,又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使更多的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xxx医院农合办

2016.1.10

医院2016年医院医保农合工作计划
衡水农合中心 第五篇

XXXX医院2016年医院医保农合

工作计划

农合医保工作是政府管理职能的延伸,是医院中解决诸多社会矛盾的集中的地方,是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的核心。我院作为农合医保定点医院,不仅是医疗服务场所,而且是新农合医保运行的载体,是医、保、患三者的核心,是国家政府保障农合医保工作的桥梁,是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纽带,医保工作意义重大。为进一步提高农合医保管理质量,创新农合医保管理体制,确保农合医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工作计划如下:

一、 定期进行政策宣传

1、 对医护人员进行农合医保政策宣传,及时传达新政策。

2、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医保、农合工作反馈,让医护人员知晓医保中心、农合办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医疗质量的内容

二、 强化业务培训

1、 组织对相关医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医护人员全面掌握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制度。

2、 加强农合医保管理科内部培训,业务骨必须懂政策、懂管理、会操作,以适合基本医疗制度建设的需要。

三、 提供优质化服务

1、 建立积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结算工作程序。

2、 制定相关医保、农合流程图,并上墙张贴,让患者一目了然。

3、 强化服务台工作服务礼仪及农合医保政策的宣传。

四、 加强监管力度

1、 医保管理科主任有副院长担任,完善制定医保管理处罚制度。

2、 每月在月例会中,总结分析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衡水农合中心】

3、 定期考评医疗保险服务(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

4、 加强对农合医保工作的日常检查:

(1) 加强病房管理,经常巡视病房,进行病床边政策宣传,征求病院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查有无挂床现象,有无冒名顶替现象。

(2) 加强农合医保普通住院病人费用控制,进一步加强医保处方管理,杜绝出现医保不合理处方。特别加强对于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切实降低住院病人的均次费用。

(3) 及爱情对科室的病历书写质量要求,减少在收费和记账工作中存在错误的可能。

(4) 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过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让病人满意。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交责任医师进行修改。

五、 当好领导参谋

1、 围绕医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使农合、医保中心、医院和患者达到共赢。

2、 带领农合医保科人员,求真务实,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

3、 按照上级医保农合部门的政策指示做好医保农合病人人次均费用、目录外指标的管理掌控,做到“三合理一满意”保障农合、医保病人的切身利益。

六、 加强与医保中心、农合办的联系、沟通

1、 政策、业务事项多请示,多学习。

2、 方针、政策及要求及时、认真落实。

3、 各项知识认真执行。

XXXX医院

2016年1月3日

2016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衡水农合中心 第六篇

【衡水农合中心】

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监督员:

本人xxxxx,现任xxxxx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

今年以来,我带领单位一班人贯彻落实新农合相关政策和制度,圆满地完成新农合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新农合各项指标运行良好,民生工程考核全市排名第一,位居全省前列。今年5月中心被市文行委授予市级“文明窗口”。现将今年以来述职述廉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将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加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学习。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找出思想根源,提出具体改进措施,清洗了思想和行为灰尘,筑牢了思想篱笆,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对新农合的新政策和业务知识系统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保持了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和廉洁敬业的工作作风,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和公仆观念。

二、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新农合工作水平

1.克服困难、提前谋划,确保完成2016年县政府既定参合目标任务

2016年,农民个人缴费由70元提高至100元,加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并入新农合后,面对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筹资时间紧迫,难度加大的问题,我不等不靠,认真谋划,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将筹资时间提前一个月,早谋划、早动员、早启动。二是在筹资期间开展全方位宣传。将筹资标准等相关政策在县电视台打滚动字幕,每天播放新农合专题片,发布新农合文字图片新闻等全方位宣传形式。三是编印筹资简报,上报给县四大班子领导,让他们了解筹资进度,督促乡镇加大力度。目前正在开展的2016年筹资工作,快接近尾声,参合率有望突破今年,为我县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精心测算,调整方案,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受益水平

今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至390元,为充分保障参合农民最大程度收益,推动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对2016年实施方案作出相应调整:一是提高县内县、乡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将乡镇卫生院政策性报销比例提高至90%,县级医院提高至85%;二是提高重大疾病报销水平。重大疾病门诊放化疗比照住院执行,全年只收取一次门槛费。儿童白血病、儿童心脏病、尿毒症等患者实际报销水平达到80%以上;三是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对新农合初次补偿,自费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再次给予适度补偿(不予大病再补偿类型除外),大病保险最高限额为10万元;四是调整按病种付费标准。今年对近3年以来出台按病种付费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在原有基础上均提高30%以上。今年以来,我组织单位所有人员办理新农合补偿26.8万人次,其中住院4.5万人次,按病种付费结算0.2万人次,门诊21.5万人次,分娩0.3万人次,慢性病0.3万人次。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60%,参合农民受益率达到56%。预计基金当年结余2%左右,控制在省定的合理最佳区间内。

3.大胆创新,精心组织,开展“两险”整合工作

今年以来,我为“两险”整合工作,做了大量基础性准备工作,卫生、人社、财政三部门通过协商共同签发《关于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并入新农合进行统一管理的请示》报告,县长办公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均已会议纪要形式发文通过,7月县政府印发《xxxxx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16〕32号)文件。目前,人社部门的基础数据已移交给我们,2016年全县城乡居民新农合筹资已并轨运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已按照新农合大病保险同等政策正在报补,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平稳过渡运行。2016年元月全面推行“两险”整合后“八统一”工作,“两险”整合后不仅极大方便了广大城乡居民报销,而且群众受益水平得到极大提高。

4.积极主动,有序安排,推进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

今年以来,我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拎在手上,紧抓不放,前期与全县3家国有保险公司对接,在同等条件下最后优先确定xxxxx国元保险公司为承办公司,并签订服务协议,出台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该公司按要求招聘1名专职人员,在我们这里设立专门报补服务窗口从事报补工作。目前已报补81人,报补额为34万多元,预计全年大病保险补偿共需500万元,2000余人从中受益。极大提高大病患者的受益水平,得到全县广大城乡居民一致好评。

5.改进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成效

今年在总结前几年推行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强力推行按病种付费工作,年底考核时对应开展的病种数未达到该病种总数50%时,对其他未走按病种付费导致基金多支出的部分在新农合结算回款中予以扣除。年初组织相关人员对县级医疗机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多次与县级医院院长、分管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座谈沟通,让他们初步提供调整数据,我们再经过反复测算,调整14个常见病种支付定额,增加一个病种,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2家县级医院。截止10月底,两家县级医院共开展按病种付费1060例(含县定门诊单病种),其中县医院开展了2个病种849例,县中医院开展了8个病种211例。乡镇卫生院共开展按病种付费150例。同时完善住院费用总额预算管理,转变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健全考核奖惩机制,促使被动开展到主动开展。以此控制住院费用过快增长。

6.解放思想,优化流程,更好为全县城乡居民做好服务

今年,我们针对全县广大城乡居民反映的相应问题,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进行认真梳理并做了以下便民利民惠民具体工作:一开发完成医疗费用实时抵扣报销功能,是患者无需缴纳全部住院费用。为减轻参合患者经济负担,我们在两家县级医院开发完成了在院患者住院费用实时抵扣功能,即住院参合患者只需缴纳住院总费用50%预缴金,无需缴纳全部住院费用,出院时多退少补,让住院患者得到及时住院治疗。二是简化慢性病证办理相关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将慢性病证办理由过去的“集中受理、专家评审、定期办理、统一发放”做法改为“随时受理、网上审核、电脑打印、当场发放”。极大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证,及时报销。三是完成新农合短信平台建设。今年我们与移动xxxxx分公司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完成了新农合短信平台的建设工作,并成功通过测试。短信平台的成功建设,拓宽了宣传渠道,提升了新农合报销补偿的透明度。四是我县新农合再推便民新举措。二代居民身份证替换新农合ic卡就医补偿工作业已启动。此项工作自11月1日起先行在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展开,至12月底为过渡时期,这一期间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新农合ic卡均可正常使用。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全面推行二代居民身份证替换新农合ic卡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既方便了参合患者报销又杜绝了骗保行为。五是录制2期新农合专题宣传片。今年,为了宣传“两险”整合后有关工作,请市、县5名政协委员录制一期政协论坛,在新农合筹资期间播放。同时请10名全县大病患者介绍受益情况,并录制成专题片在县电视台播放一周,取得极大反响,效果很好。

7.整改落实,建章立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为推动新农合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政策措施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年初与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县级医院、中心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不得超过上年同期的5%;一般乡镇卫生院次均住院费用不能超过2016年度全省同级同类医院的平均值。超过的部分将扣除应补偿的费用,并返还农合基金管理账户。二是上半年我们根据全县1-3月新农合运行通报中相关异常指标对全县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落实,同时根据2016年服务协议上的规定,扣除部分医院违规费用60万余元。三是实行不定期抽查制度。通过网上在线审核,监控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提升新农合信息系统县级平台数据分析功能。实现对医疗机构“三费”(药费、检查费、材料费)、涉嫌滥用药品进行量化分析,重点监测“三费”的水平和变化情况。利用信息手段对医生的用药行为进行监控。五是规范村级门诊就医和补偿秩序。6-7月,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村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我们利用这次机会,对新农合门诊刷卡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对32家村级医疗机构进行重点通报,暂停一家村级医疗机构,总共扣除5.8万元违规刷卡费用。

三、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推行单位权利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利运行流程,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反对“四风”和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严格执行不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等,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做到严于律己、以俭为荣,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干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坚持做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树立勤政廉政、务实为民的良好形象。

今年以来,自己虽然做了一些事情,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前瞻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将自我压力,勤奋工作,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xxxxx卫生事业发展增光添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在此,我真诚希望各位领导、社会各界对新农合工作给予更多的关注,更多支持。

报告到此完毕,谢谢大家!

(编辑:华华)

2016县农合经济组织调研报告
衡水农合中心 第七篇

一、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止,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97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8个。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市级试点的有3个、县级试点的有5个,共涉及果业、蔬菜、生猪、水产、农业机械和粮食等6个产业,共有农户350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5%。

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一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三是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四是解决了农村部分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五是实现了农民增收。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类型

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五种:一是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兴办,如新大地专业合作社等;二是依托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经济组织,如生猪产业类合作社;三是依托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与农民联合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如农业机械服务类的合作社;四是农村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根据本地产业情况牵头兴办,如蔬菜(香菇)专业合作社;五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创建合作经济组织,如粮食专业合作社。

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点

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联合组建的。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后仍然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家庭承包责任制没有变,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变,个人财产所有权、处置权没有变。农民兴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但没有削弱家庭承包经营,而且进一步发挥了家庭承包经营的潜力。

二是坚持自愿参加、自主兴办。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农民自愿联合兴办的,农民自愿参加、自由退出、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有的是农户与农户之间联合办,有的是农户与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技术服务组织联合办。社员民主选举管理机构,民主制订规章制度,凡是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大事,都由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社员民主选举的理事会、监事会处理日常事务,充分体现了"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

三是经营形式灵活多样。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分布广泛,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在合作形式上,既有劳动、产品联合型,又有资本入股和土地经营权入股型;在合作领域上,涵盖了农林牧渔各业和生产加工及农业的开发建设;在合作内容上,既有侧重于技术服务型,又有侧重于产品营销型,还有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型;在利益关系上,既有实行服务让利型,又有以最低保护价保利型,还有按交易量返利型和按股分红的。

四是以主导产业和产品为依托。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进行联合与合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一个突出特点。从调查的情况看,凡是农业结构调整搞得好,主导产品和产业突出的地方,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发展得快;凡是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的产业,如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等,依托这些产业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多。许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都体现了所从事的主导产业或生产的主要产品,通过专业化分工、社会化服务,将不同经营主体结合起来,促进销售公司与农户、农户与基地及市场的紧密联系。

五是促进社员综合效益大幅度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农民联合起来,统一进行购买生产资料、统一进行生产技术服务、统一进行产品销售,降低了生产成本、交易成本和信息成本,提高了抗御自然风险、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使农民的效益大幅度提高。据统计,县各类合作社生产总量达82351吨,总收入达44147.83万元,其中大多数是通过合作社作为载体,开拓市场、销网全国各地。

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户的覆盖率低,带动能力不强。根据这次调查的结果,县已有正式注册的合作社69个,共有社员3500户,占总农户的5%;带动相关农户7600户,占总农户的11%。。而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绝大多数农户都是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美国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农场主的覆盖率在80%以上。

二是经济实力薄弱,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目前,县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规模小,缺乏资金、资产,综合实力不强,自我发展后劲不足,甚至有一部分合作经济组织仅有一块牌子、一个章程、一个印章,而没有办公经费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是合作水平低,运行机制不健全,经营管理不规范。①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很多是在“能人效应”下成长起来的,缺少完善的、可操作的章程,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随意性大;②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合作经济组织与会员的利益联结主要体现在产权制度和盈余分配上尚末真正结成紧密型的“利益共同体”,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③风险保障机制不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多数没有建立起类似风险基金的风险保障机制,一旦农产品的价格、销路出现问题,合作经济组织自身无力抵御,其风险有可能转嫁给农户,给农民利益带来损失;④人才激励机制不健全。目前协会成员大多是普通农民,在组织管理、市场营销、文化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不足。

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一是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健全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小、散、弱的农户组织起来,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系列化服务,解决了政府包不了、村里办不了、农民又迫切需要的社会化服务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弥补了家庭承包经营后集体经济薄弱、统一经营服务功能弱化的不足,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农业经营方式,既是对家庭承包经营的巩固、完善和发展,又是农村经营体制创新。

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推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合作社围绕当地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品,组织农民从事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涌现出许多的专业村、专业乡(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区域化布局。如县出现的香菇专业村、葡萄专业村等。

三是促进了标准化生产,推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标准化生产是现代农业的重要特征,加入WTO后,国际市场对农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严格。县无公害柑桔和蔬菜生产基地是目前一家一户难以做到的。

四是改善了农户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使农民分享到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代表,具备了与龙头企业(如粮食加工)对等合作和谈判的地位,有效地调节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关系。合作组织通过谈判,促使龙头企业除按合同收购农产品外,还按交易量向合作组织返还部分利润。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期盼

一盼政府引导。抵御市场风险,己经成为广大农民的愿望,而要实现这个愿望,就需要政府及时引导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二盼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完善,既有赖于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更要靠外部政策体制的有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所以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扶持政策不足、不到位的原因,从而影晌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三盼提高农业商品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生产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水平不断提高的产物,只有农户专业化生产达到一定程度,在独立进入市场需要支付较高交易成本时,农民才可能产生对组织的需求。

四盼新型人才。合作经济组织需要好的带头人和组织领导者。但现阶段我国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农村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凝聚和带领农民共同闯市场的企业家人才稀少。因此,培养具有合作精神的企业家人才是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环节。

3、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合作组织通过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社会化服务,延长和巩固了农业产业链,实现了农业产供销一体化经营。这样保护了农民利益,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同时,依托自身的组织优势,在龙头企业和农民之间发挥纽带作用,有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二是有利于整合农民和农业生产要素的组织化程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品或产业,开展多形式多内容的联合和合作,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同时,也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培养经营大户和吸收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创造了条件,促进农业生产要素集中度的提高和农业的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发展。

三是有利于新形势下政府对农业管理指导。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合作组织这个平台来指导或引导农民把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实处,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另一方面,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并及时得到由政府发布的真实可靠的农业产销、科技和政策等信息。

四是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合作组织培养了农民参与管理经济的民主意识,提高了农民的政治文化素质。农民通过加入合作组织得到了实惠,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促进农村的民主化进程,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五是有利于推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随着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以及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迫切需要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而为农民提供统一的生产经营各环节服务是合作组织所发挥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组织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不仅完善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且顺应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发展潮流,代表着末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的一个方向。

三、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式

1、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农业综合开发在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方面,突出粮食专业合作社、果蔬专业合作社给予重点扶持。

二是择优扶持。在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根据合作社发展情况、运行状态、产业优势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对县域经济发展和惠农影响大的给予择优扶持。

三是典型示范。在典型示范方面,支持以粮食、果蔬专业合作社,通过典型示范,摸索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为今后农业综合开发起到借鉴作用。

四是平等竞争。在项目扶持的具体措施上,引入竞争机制,确立扶持对象。

2、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范围和重点

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等方面加以重点扶持,积极支持合作组织发展,把符合财政支农的合作组织纳入政府扶持范围,优先纳入农业综合开发专项扶持。

3、扶持主体的立项条件

一是粮食方面合作组织成员农户须达到30户以上、耕地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果树方面的合作组织成员农户须达到20户以上、果园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蔬菜方面的合作组织成员农户须达到50户以上、蔬菜面积达到500亩以上;二是合作组织运行状况良好,管理规范;三是产品商品率高,或具备一定的加工附加值,对当地农民增收作用明显的合作组织。

4、扶持的重点产业及其关键环节

一是粮食产业。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是国家农业政策倾斜的方向;二是水果产业。县是全国著名的果树(柑桔)产区,面积、产值和带动农民在县域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三是蔬菜产业。县菜蓝子工程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政府“以人为本”和“三保一弘扬”(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弘扬井冈山精神)执政理念的突出体现。

扶持的关键环节: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和推广示范、技术培训、信息平台等软件设施建设。

5、农业综合开发的扶持方式及投资标准

a、土地治理项目扶持措施。①农业措施。农机具和农业机械项目申报立项,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并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实施有关项目。如在农机具购置补贴上,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置的农业机械,如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耕整机等给予优先安排扶持。投资标准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25%以内。②科技措施。一是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员接受农机和植保技术等培训,提高其农机操作、维修、保养和农业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能;二是加大支持力度,一方面引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推广农机新技术,特别是水稻插秧技术。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植保技术信息扶持,无偿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布各种服务信息,并配置一些必要的机动喷雾器等设备;三是在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区培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好的项目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优先认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的无公害农产品特别是粮油产品,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投资标准控制在财政资金总额的10%以内。

b、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措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办的种植、养殖和加工企业,在项目安排上优先立项扶持。投资标准执行现行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开发政策,按照中央财政贴息和中央财政补贴两种扶持方式,以中央财政贴息为主。

2015年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计划
衡水农合中心 第八篇

为确保我乡新农合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县新农合实施方案》精神,就我乡2015年新农合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遵循政府组织、引导、资助,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等多方筹资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返贫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目标任务:在巩固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宣传,积极组织动员,在确保现有参合农户不退合的基础上,使2015年全乡应参合农民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以上,力争做到应保尽保。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通过大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动员农民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各村要把宣传动员放在首位,召开群众会议,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办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合作医疗的优惠政策和医药费报销办法,并充分利用已经享受住院优惠政策的群众进行广泛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引导,使农民放心、自觉、自愿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参合费收缴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参合费收缴量大面宽,各村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农民自愿的条件下,力争使100%的应参合农民参加合作医疗,至少要达到90%以上的农民参加。在收缴参合费的过程中,要掌握每人10元的标准,按照“村可漏户、户不漏人”的原则认真做好收缴工作,确保于11月底前交清参合费。对特困户、五保户、优扶军人、9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的参合费不收缴,由县上有关单位解决。要保证参合费资金安全运作,所收参合费要随收随缴,不得滞留;收缴参合费的开票工作必须保证一户一票,随缴随开。乡财政所负责将所收资金汇总并上缴专户储存,同时向县、乡合管办报告进度。 (三)审证、发证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合作医疗证》是农民看病的凭证,是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合作医疗优惠政策的依据,各村要把办理《合作医疗证》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和工作措施。乡合管办负责审核2015年度已发放的《合作医疗证》、办理2015年度新发放和变更的《合作医疗证》。 四、 工作要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效措施。各村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提高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深远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力,在全乡迅速掀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高潮。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组要靠实责任,村党支部书记、包村干部为参合费收缴责任人,负责所在村的宣传及参合费收缴。要把组织协调、宣传动员等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细化、量化,落实到工作人员身上,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筹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合作医疗资金是农民群众的保命钱,必须严格管理。各村在收缴参合费时,要及时给农民开具正式专用收据,乡财政所负责按时将参合费划归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 (三)加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乡卫生院要根据卫生院工作人员和各村卫技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卫技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全乡卫生队伍结构,切实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正确填写表册,及时办理合作医疗证:各村经办人员要认真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费收缴登记表》,在2015年的基础上家庭成员有变更的农户要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家庭人口情况登记表》,收齐家庭成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认真填写《合作医疗证》所有项目内容,并按2015年、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庭情况登记表》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家庭成员变更登记表》在微机中录入参合农民准确信息,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 (五)加强管理,规范动作:一是加强对乡卫生院的管理,杜绝“小病大治”、“养病不治病”和诱导患者住院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乡卫生院要深入持久的开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培养职工的责任感、事业心,使之(范文来:范文大全)成为一支爱岗敬业,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从病人要求出发,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医疗队伍。三要规范报销程序。乡卫生院要认真落实现场“直免”制度,在门诊、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用,患者只交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乡卫生院在合管办报帐,同时严格执行单病种限价、《基本药物目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规定,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就医,及时享受优惠待遇。

(六)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保证药品质量:加强对乡卫生院药品采购活动的管理,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在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广大患者药费负担,确保药品质量的同时,对药品及价格名目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20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衡水农合中心 第九篇

第1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在1974年5月的第27届世界卫生大会上,第三世界国家普遍表示热情关注和极大兴趣。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护理,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本。世界银行和世界卫生组织把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称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唯一典范”。

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1996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在讲话中指出:“现在许多农村发展合作医疗,深得人心,人民群众把它称为“民心工程”和“德政””。

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三农”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性的根本问题。而不解决好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就无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际,也谈不上现代化社会的完全建立。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也已表明,在农村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势在必行。

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15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

这是我国政府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大规模的投入。从2015年开始,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地区正在不断的增加,通过试点地区的经验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全面开展创造了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截至2015年12月,全国共有310个县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1945万户,6899万农民参合,参合率达到了72、6%。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模的不断扩大,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对解决“三农”问题,以至中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实现必将起到推动的作用。

第2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经济文化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中国现行的医疗保健制度,有四种:一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对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人和职员身体健康而实施的一种福利制度;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三是商业医疗保险制度;四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四种制度都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群众对卫生保健的需求,不断地改革、完善和发展,将逐步趋向一种社会平等、公平和人人基本获得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制度是在三种制度的基础发展而来的。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

1、有利于用较低的费用,保障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减少患病农民因经济条件所限不敢或难以就诊及住院问题。

2、有利于减轻患重病农民的经济负担,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再发生。

3、有利于大多数轻型病人在乡镇、村两级卫生机构就近就医,调整病人合理流向,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发挥卫生院、村卫生所的作用,方便群众就诊。

4、有利于卫生资源流向农村卫生机构,加强乡镇、村基层卫生组织,改善农村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功能,稳定农村卫生队伍。完成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减少灾害伤亡。

5、有利于农村推行初级卫生保健,组织群众积极参与(

6、有利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有效保护劳动力,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7、有利于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关系,缩小城乡差别,保持社会稳定。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性质和特点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性质,不同时期表现的形式不同。分为二个时期:在2001年以前称之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2002年以后称之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性质的共同点是:农民群众依靠政府和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力量,按自愿互利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过去的合作医疗因基础差,政府投入少,农民出资少,管理不够科学,机构不健全,抗透支能力差。群众爱益不多,合作方式只是保小病不保大病,惠及农民福利性很低,农民积极性不高。实践多年,没有很好的解决“因病致贫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合作医疗停留在低水平运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作出明确的界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农合制度加大了政府对农民健康保障的职责,在筹资机制、管理机制、补偿机制上均有了新的突破,向高层次的合作理念运行。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

1、互助性:新农合基金一部分来源于农民个人的缴费,用于少数参合患病的农民进行治疗的费用,具有共济互助性。对一个地区的整体而言,是多数人共济少数人,年轻人共济老年人,无病的共济有病的,少病的共济多病的。对个人而言,年轻时,无病时帮助别人,年老时,有病时被别人帮助。

2、福利性:新农合基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是政府财政对农民健康的直接投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健康的福利,体现了社会在卫生保健方面的公平性,是干部、职工、居民、农民全员都享有卫生保健的基础。

3、公益性:新农合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不同于公费劳保医疗制度,在资金征集上,有农民个人缴交,也有集体扶持,各级政府资助。新农合是一项公益事业,体现了农村全体居民共同需要、共同利益、共同受益的公益本质的特征。

4、保险性:凡参合的农民,2015年由政府资助70元,个人出资10元,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和发生重大疾病时,依靠农民自己的力量,遵循互助共济的原则,采取合作组织的形式,解决参合成员的保险保障问题,保险在一定的地域范围展开、实施和受益,因而具有一定的社区保险性。

5、救助性:凡参合农民,在患病治疗后都得到一定比例的医药费报销补贴。在基层,个人出资25%,国家给予补偿75%,有病能住院,大病有救助,费用有补偿,有效地防止或缓解农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标与原则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2002年10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的概念。《决定》规定:新农合的目标是到2015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2015年8月10日温家宝总理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在06、07年扩大试点,在2015年全国农村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建立新农合,必须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费用需要相适应,遵循“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及基金分配

中央补助每人每年40元,省级财政补助17元,市级财政补助6元,城区财政补助7元。个人缴交统筹金10元。共计每人年筹资额80元。以户为单位,一次性交清,当年参合,当年受益。青秀区2015年参合农民16、4万人,筹资总额为1312万元。其中:开支个人家庭帐户131万元,提留凤险金131万元,住院基金1050万元,按照参合农民受益面达到40%以上的要求,计划要给予11000人次住院报销,平均每人报销医疗费954元,55000人次门诊诊病报销。要达到6万人的受益和住院基金使用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要求。

六、青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进和医疗保障

青秀区2015年列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城区之一、2015年12月13日青秀区新农合动员大会以来,城区党委、政府成立了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制定了工作方案,基金补偿技术方案、财务管理办法,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定管理程序。城区成立有新农合管理中心、镇级合管办机构七个,配备有财务会计、出纳、医疗审检员等23名专业人员,专职脱产服务于新农合。城区党委、政府投入启动经费和保障经费,2015年12月18日开始筹集收缴个人筹统金,2015年元月23日给予第一例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以来,各级经办机构保证有10万元的周转金,每一例参合出院病人都能及时得到报销医药费。

青秀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广泛、层次高、分布合理。凡受自治区卫生厅、南宁市卫生局、青秀区卫生局核准为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均为青秀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省、市、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和各种专科疾病都可就近就医。大大方便了参合农民因病就诊。比其他县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有更大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与支付

1、起付线的设置:根据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要求,各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乡镇级:50元,县级150元,县级以上200元。设置起付线有三种可能:①起付线过低,导致参合者过度利用卫生服务,不利于控制医疗费用。②起付线过高,超越部分参合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可能使部分患病人不及时就医,小病拖成大病,反而增加医疗费用。③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造成合作医疗覆盖率和受益率下降。青秀区新的补偿方案就比较合理。

2、封顶线的设置和支付方式

参合农民和住院报销设置封顶线。乡镇级补偿率为75%,县级为45%,县以上为35%,异地就诊报销率为30%。

一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为10000元。

一年内住院医药费开支超过1万元的,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5000元。

一年内地项报销合计封顶线为35000元。

青秀区设置的住院补偿比例按自治区卫生厅的统一补偿比例执行。设置的医药费报销封顶线是南宁市六县六城区的最高封顶线,补偿率最高,优惠最大、受益最多的方案。

青秀区实行的费用支付方式是“后付制”(垫付制)即:参合农民因病住院时,由病人先行垫支住院医药费,出院后凭参全的合法证件,医疗单位的合法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材料,到各级新农合管理中心、镇新农合办实施报销医疗费用。

3、基本药品的报销和特殊检查的报销比例

参合农民因病住院后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给予报销。药品报销除一、二、三类药品外,在《广西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全部给予核算按等级医院的补偿比例给予报销。规定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紧急抢救的项目内的项目,个人付费20%,列入报销补偿80%。青秀区新农合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套用干部医保的软件项目,具有项目基本相同,个人自费低,报销率高的特点,新农合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项目多于干部医保、报销率优于干部医保。

并且在一些慢性病,重大疾病住院出院后的门诊大型检查,一年内药费或检查费用给予报销60%,封顶线为2000元。对慢性病,大病恢复期的医疗服务提供人性化和合作医疗基金的扶持。减轻慢病超限的经济负担。

产妇住院分娩每例补助200元,(降消项目100元)。使用中医中药治疗的,报销中医药部分提高10%。

八、青秀区新农合的特别优惠政策

根据青秀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农民特殊群体的经济状况,青秀区党委、政府制定出对特殊群众的农民给予优待,免交新农合个人统筹金的好政策。凡在青秀区注册,属于青秀区农民的特困户、残疾人,特困残疾人由民政救助金中支付。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由政府财政支付个人统筹金。共11833人由有关部门出资代交个人统筹金。

2015年5月20日,青秀区执行新的新农合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修订),将给参合农民更大的受益,更大的实惠,有效的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种有效途径。青秀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将会产生比其他县区有特色的应有的效果。为稳定社会,促进农村发展,促进城区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请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向上级业务部门咨询并转告各位领导和代表。

第3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

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及社会多方筹资,以住院统筹为主的农民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参保缴费办法

一、参保缴费时间:西宁市新农合参保缴费为自然年度,实行一年一缴费,医保待遇一年一享受

每年度参保缴费时间为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时间为下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期截止后将不再办理当年农牧民参保缴费。

二、参保对象:凡户籍在本市的农民,均可参加西宁市新农合。农牧民参加新农合必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成员同时参加,不能选择性参加。参加新农合农牧民家庭成员因去世或中途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不退还。新增家庭成员除出生6个月以内已报户口的新生儿可随时参保,其余人员只能参加下一年度新农合。

三、参保流程、地点: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民,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并由村委会出具参合缴费发票后,领取合作医疗证。

新生儿参保的由家长持户口簿、合作医疗证到户籍所在地区社保局登记参保信息、交纳参保金,由区社保局出具参合缴费发票后办理参保、享受自出生之日起的当年新农合待遇。

四、参保缴费标准: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400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40元,其余360元由各级财政补助。

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的参保金由民政部门代缴;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子女的个人参保金由区财政代缴。

新农合普通门诊、住院报销办法

参保农牧民必须自觉遵守新农合各项规定,就医必须到定点医疗机构,才能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省内就医的医药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

一、新农合普通门诊报销办法

参保农民普通门诊就医只能在定点的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

门诊医药费在家庭账户内报销,不设起付线及报销比例,按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进行报销,年报销封顶线为家庭账户余额。家庭账户每人每年4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同使用,用完为止。如有剩余,可以在下年度继续使用,也可继承给子女,但不能抵交下年度个人缴费。

二、新农合住院报销办法

起付线分别为:省级500元、市级350元、区(县)级100元、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级50元。产妇住院分娩不设起付线。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分别为:乡级90%、市(区县)级80%、省级70%。

年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医药费用年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农村产妇正常产住院分娩费用新农合不报销,属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在扣除500元(由其他部门报销)后按普通住院病人报销。

参保农牧民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5000元的,可纳入大病医疗保险,由保险公司给予二次大病补助。

新农合住院就诊、转诊相关规定

一、省内就医:

(一)市级及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农民可自主选择就诊,不需办理审批手续。

(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情需要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病人,必须凭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证明,出院前到参保所属区社保局审核办理转(急)诊审批手续。

(三)报销办法:在省内就医的医药费用,参合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即时报销。

二、省外就医:

(一)转外就医:必须凭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到参保所属区社保局审核办理转诊审批手续,方可转外治疗。

(二)外出务工、探亲、异地居住期间需住院治疗的:必须在当地乡级以上(含乡级)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报销时需出具外出务工证明或异地居住的社区(村)委会证明。

(三)报销办法:参保农民持医疗机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病案首页、出院证明、合作医疗证、转院和转诊手续、外出务工证明或异地居住的社区(村)委会证明等相关住院资料到参保地区社保局报销。转外就医按省级比例报销、外出务工、探亲、异地居住期间的住院费用按住院医院同级比例报销。

三、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市级以上的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治的,医药费用按30%的比例报销。未办逐级转诊手续到省外就医的医药费用及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审批、报销办法

一、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22种):慢性气管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乙型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病、糖尿病、慢性宫颈炎、耐药性结核病、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盆腔炎、慢性肾炎、慢性胰腺炎、中风后遗症、慢性胆囊炎、痛风、癫痫、重性精神疾病和终末期肾病透析。

二、审批办理时间、地点:

凡患有以上相关慢性病病种的参保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到有就诊记录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领取《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并附所申请疾病相关资料(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由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参保农民携带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周一、三到市社保局新农合管理科审批,审批后即可享受新农合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

三、审批申报材料:

《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审批表》(一式两份)、合作医疗证、住院病案首页、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户口本、本人身份证、一寸照片。

四、报销办法:只有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与审批病种相关的费用才能予以报销。报销不设起付线,比例为:1000元以内部分报销60%,1001元以上部分报销50%。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00元,终末期肾病透析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0000元。合并多种慢病的,按最高定额的病种报销。报销费用先从家庭账户余额中支出、剩余费用从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

五、报销时限、地点:参保农民持医药费用发票、处方每季度末到参保地区社保局进行报销。

第4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改革发展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的医疗保健问题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惠及全国9亿农民的利好政策,是探索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从2015年在全国部分县(市)开展试点以来,较大地促进了农村医疗水平的提高,已有不少农民从中获益,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有所缓解。新农合作为一种涉及人口最多的制度,它的改革发展和完善问题尤为引人关注。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由国家、地方和农民个人三方筹资、卫生行政机构统一管理的新农合,在资金的筹集、管理、支出以及完善补偿方案、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等环节,尚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何让更多的农民参合、如何又快又好地帮助农民拿到报销金额,是值得卫生管理部门深思的问题。

一、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和演变

(一)“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在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发挥过不可低估的作用,世界卫生组织称其为“发展中国家解决卫生经费的范例”。然而,由于种种历史原因,这一制度历经曲折,几起几落。

1、概念

这里的“旧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相对于新农合而言的,是在合作化运动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按照互济互助原则建立起来的一种集资医疗制度,就其实质来说是一项低补偿的农村集体福利事业。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社、队集体核算制度相对应,其经费主要来源于集体公益金的补助,社员看病只需要交纳少量的费用,从而实现健康人群和病患之间医药费用再分配。

2、形成与演变

在我国农村正式出现具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保健制度是1955年农村合作化高潮时期,农村出现了一批由农村生产合作社举办的保健站,采取由社员群众出“保健费”和生产合作公益金补助相结合的办法,由群众集资合作医疗,实行互助互济。1960年2月2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全国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的报告及其附件,并要求各地参照执行。从此,合作医疗便成为政府在我国农村实施医疗卫生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

60年代以后,该项建立在集体经济基础之上、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在全国逐步推行。合作医疗大面积普及是在1966年以后的“文化大革命”期间,这期间有两项措施促进了农村医疗保健的可及性和可得性,一是恢复振兴中医,强调使用中医的草药和技术;二是赤脚医生的培养。到1976年,全国已有90%的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从而基本解决了农村人口在医疗保健方面缺医少药问题。在此基础上,1979年有关部门发布了《农村合作医疗章程》(试行草案)。中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建立各种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积极开展合作医疗,被世界银行认为促进了“中国卫生状况的显著改善和居民期望寿命的显著增加”,被誉为成功的“卫生革命”。

但是,80年代后期出现了严重滑坡,农村合作医疗逐步退出历史舞台。9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着手恢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经过1992年和1997年两次推广,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只回升到10%以上,国家两次尝试“恢复和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均告失败。

(二)新农合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我国农村普遍实行新农合,城市推广社区卫生服务。

1、概念与做法

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帮助农民抵御大病风险。其基本做法是,自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每人每年10元(部分东、中部地区稍高)缴纳合作医疗资金,同各级政府每年每人补助的20元一起形成合作医疗基金,储存在县(市)国有商业银行或信用社的财政基金专户内;参合农民每次到县(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凭合作医疗证可直接按比例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将为农民报销所支付的资金数额以及相关凭据,定期报到县(市)或乡(镇)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县级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审核并开具申请支付凭证,由代理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将资金转入有关医疗机构的银行账户,做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

2、形成与发展

在我国能否解决农民的看病就医问题,关系到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加大建设力度,改变长期以来一些农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民看不起病、吃不起药、住不起院,以至于“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的状况,2002年10月我国政府首次做出了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决策。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本着自愿参加、多方筹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透明、真正让群众受益的原则,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2015年基本覆盖农村居民。2015年1月《关于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中明确了具体办法,从2015年开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部分县开展了农民自愿参加,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农民共同筹资,以大病补助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试点之初,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地方财政亦以人均年补助不低于10元为标准,农民个人再缴10元,共30元。从2015年起,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20元,农民个人10元的标准不变,这样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50元,同时将东部地区中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县市也纳入中央补助的范围。2015年至2015年,各级财政累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189亿元。其中2015年为150亿元,包括中央财政补助42、7亿元,地方财政补助107、8亿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占合作医疗筹资总额的70%。

在此基础上,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2015年基本覆盖全国县市区的目标,比原来规划的时间2015年提早两年。进入2015年,中央决定将“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出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搞得更快一些。2015年是新农合从试点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01亿元,比去年增加了58亿元。为了加强对新农合资金的监督管理,省及省以下的zhèng fǔ 部门都设立了管理机构或经办机构,而县市和乡镇也成立了专门的督办机构。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全国已有2319个县(市)开展了新农合试点,占全国县(市)总数的81、03%,覆盖农业人口7、99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91、93%,实际参合农民6、85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78、78%,参合率为85、7%。从受益情况看,2015年第一季度全国累计受益7418、19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553、40万人次,门诊补偿5822、80万人次,其他补偿122、28万人次,体检919、71万人次。截至2015年6月底,已有4194万人次的医药费用得到报销,报销金额13、94亿元,占筹资总额的46、14%,其中,住院医药费用平均有27、25%得到报销。试点三年多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筹资、支付和管理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全国各地相继试点成功。试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开始形成,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二是试点地区农民就医状况有所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三是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有所改善、医护人员队伍建设有所加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条件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二、新农合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据7月16日《新京报》报道,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医护人员采取伪造住院病历及住院收费单据等手段,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增加个人和单位收入。经查,该院多个科室的33名职工参与了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共伪造了86份假病历和住院患者收费单据,总金额为38万元,报销了175266、68元。目前,该院院长刘兴彬已被撤销院长和支部书记职务;违规收入全部被没收上缴财政后重新划归合作医疗基金账户。事实上,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恶劣做法并非个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被当作“唐僧肉”,挤占、挪用、贪污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用药,造成基金的浪费;有的不合理检查,导致基金的有效使用率降低;甚至有的“引导”农民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结果“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凸显了新农合在运作过程中尚存漏洞。

(一)管理环节

1、法律法规缺失

目前,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及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等方面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支持。例如在山西,由于对医疗机构应如何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政策法规可以参照执行,对于一些医疗机构存在的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等违规行为,监管人员即使有发现,也不能对其依法进行处置,采取的办法只是对医疗机构应补偿部分不给予补偿。此外,对一些违规做法,处罚时掺杂人为因素,处罚力度也较小,达不到应有的惩戒目的。如这次洋县妇保院伪造住院病历和收费单据,套取本来就不敷使用的农民医疗基金,已涉嫌伪造证据、合谋诈骗罪,但见诸媒体的“处分”仅是对相关责任人撤职了事,没有将他们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不大,不足以令当事人和观望者产生敬畏。

2、管理和监督不规范

监督管理的好坏是新农合能否取信于民,保障基金公平、安全的关键。

(1)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少地方存在着为追求参合率而夸大宣传的现象,导致一些农民对医疗合作制度的保障功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假如农民知道合作医疗基金是他们的救命钱,知道医院的这种行为将严重地伤害那些真正需要住院看病的农民患者的利益,并有可能危及自身利益时,他们就不会那么“配合”,让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做法无法进入操作阶段。

(2)信息系统成摆设。不少地方利用全国联网的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医疗就诊证、家庭医疗账户减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都进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能有效避免“病后参保”及借用他人医疗证报销的漏洞;各定点医疗机构把每天本单位医疗兑付情况及新增住院病人登记情况,通过网络上传给当地的合管办,合管办对每天的兑付费用情况也就一目了然。但由于新农合管理软件的开发者往往不从事业务流程的管理,具体经办人员又没有能力进行软件开发,致使研发与使用信息不对称;参合人口的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印刷证件和修正信息的工作量大,出错率高,且发现错误后不能方便修改;软件的开放性和安全性不强;兼容性差,缺少资源共享的机制;致使网络投入大,利用率低;管理中报销后的数据监督多于在院数据监督。另外,政府各部门未能将信息共享。

(3)监督管理有盲区。按理说,合作医疗是为农民服务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和药价全部公开,接受患者监督,每月减免补偿情况还应张榜公示到村,接受群众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在运作流程上一般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用拨分离,也就是说收钱的人不管钱,管钱的人不审钱,审钱的人不碰钱,让资金在封闭状态下运行。可在洋县,医院和医疗基金管理部门在既不见农民本人,也没有本人亲笔签名的情况下,只凭“借来”的合作医疗证和户口本就完成了大笔资金的报销。

(4)经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目前新农合经办人员的来源很杂,多数地方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有人无编或无人无编的问题普遍存在。随着合作医疗的推进,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突出,一些新农合管理人员政策把握随意性大,存在损公肥私,优亲厚友现象。管理人员数量不足,流动性大;管理经费和日常经费不足,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解决渠道不多;管理技术力量薄弱将是新农合政策运行中需要解决的关键环节。

(5)管理力度不够。目前的合作医疗管理模式多为管理机构挂靠在当地卫生局,各乡镇管理机构多设立在卫生院,管理部门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黑哨”现象难以避免;参合家庭身份核定难度大,如何有效杜绝冒名住院仍待探索;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过度检查以及保护性医疗的问题突出,监督不完善,致使一些参合患者的医疗费用比不参合者的费用高,影响到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同级别的医院使用一个药品目录,不便于急危重病人的治疗;不同级别的医院之间转诊手续麻烦,参合患者自主选择高一级医院的随意性较大,未形成良好的双向转诊鼓励和制约机制;一些定点医疗机构没有实行先行垫付制度,农民须首先全额支付医疗费用再统一申请报销;医疗服务监督不完善,如何利用起付点、共付比等技术方法来引导病人合理“消费”不到位;新农合缺乏投诉及仲裁机制,医疗纠纷解决渠道有待加强。

(二)筹集环节

1、全国性难题:筹集资金难管理成本大

新农合虽然强调“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实行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但在实际运行中由于种种原因,筹资难度相当大,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实际支付能力不高,筹资能力明显不足。由于参合资金的收取未形成规范化运作,全国多数试点县(市)采用的都是“运动式”收费办法,每年筹资时突击宣传集中入户,即县、乡层层开动员会,干部走家入户宣传并收缴参合费。这样的筹资模式使得筹资工作成本高难度大,既消耗人力财力也消耗乡村两级干部大量的精力。据不完全统计,将筹资过程中的宣传资料、人员培训、车辆、入户宣传、登记资料等合并计算,平原地区筹资成本人均1元,山区就更高了。此外,为了实现参合农民家庭账户实时报销,要开通门诊补偿网络,配备相关人员,加上门诊处方、收据、农合补偿单的成本,管理成本就相当个人账户资金的2%。一些地方在推行新农合过程中,筹资成本由地方卫生部门承担,乡(镇)财税所只负责收费工作,工作缺乏主动性,使得筹资工作不仅成本高而且难度大;同时,地方政府投入不足,资金收取额度也因时因地而异,集体经济投入部分也难以及时足额供应,加之农民缴纳的积极性不高,共同导致财政支出困难,补助经费难以按时发放,造成贫困地区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没有根本改变。定期交费,由社会团体、乡镇企业、其它经济实体和各级政府多方参与的资金筹集机制亟待建立。

2、欠发达地区筹资渠道单一,水平偏低

筹资被称为新农合的基础。而一些贫困地区仍然缺乏有效的多元化筹资手段,筹资效率不高。这些因素又会刺激地方套取中央财政补助的冲动,既不利于新农合的管理,也使得新农合基金不堪重负。据了解,我国中西部一些省份,自2015年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目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筹资渠道单一的困境。以山西为例,筹资渠道仅限于个人参合费和各级财政补助,其他渠道资金微乎其微。筹资水平偏低造成当地农民大病受益受限,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就医需求。目前我国东部一些经济发达省份的筹资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省份。如江苏全省平均筹资水平超过64元,其中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筹资水平也明显高于苏北贫困地区,最高达200元。上海市2015年筹资水平达每人360元。筹资水平的高低差决定着参合者的受益程度,其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例如,江苏明确要求各地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和留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10%用于新农合救助。上海市除个人和政府财政资金外,村民委员会对本村农业人口也要以一定标准出资;非城镇企业由税务部门按职工年计税工资2%的集体基金缴费标准,征集资金扶持合作医疗,共同组成新农合基金。而在大多数中西部省区,目前无法达到这样的筹资水平。

3、农民参合积极性还需提高

新农合采取的是“大数法则”,即参加的人越多,保障水平越高;参合率越高,基金的“蛋糕”就越大,农民受益面也就越广。但在目前的条件下,如果让农民自觉自愿地缴费,困难也比较大。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观上,农民健康投资观念、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淡薄;同时存在对管理者和对政策稳定性的不信任;客观上,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及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增长的卫生需求;保障程度低,补偿过程中手续烦琐。另外,农民的文化素质、家庭经济状况、家庭结构等各方面都对参与意愿有一定影响。在农村经济条件还不富裕的地区,农民希望有新农合,但对医疗消费又存在着侥幸心理,与吃饭穿衣、孩子上学等刚性支出相比,看病花钱是次要的、随机的,对潜在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认识。

(三)支出环节

补偿方案有待完善,避免资金过多结余与透支。一些试点县(市)由于补偿方案设计尚不完善,医疗基金没有封闭运行,合管办既管钱又管账,而某些定点医院的住院补偿区段和比例设置不够合理,致使无法科学测算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最终使得住院医疗补偿资金沉淀或者超支。在山西南部运城市,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市6个试点县(市)合作医疗基金结余总额占到了总预算资金的近60%。要防止补助比例过高而透支,又不能因支付比例太低而使基金沉淀太多,影响农民受益,这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新农合方案。建议逐步形成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补助为主、兼顾小额费用补助的模式,在做好测算的基础上,逐步降低补偿的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把资金最大限度用在农民身上。

(四)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环节

基层卫生机构是新农合的载体,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如果不尽快得到改善,农民享受合作医疗只能是一句空话。

1、缺医生,尤其缺乏好医生。乡镇(村)卫生院基础设施落后、设备短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无法适应农民的就医需求,是目前我国经济欠发达省份的普遍现状。相对县级和市级医疗机构而言,乡镇卫生院对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是最高的,县级和市级医疗机构则递减。即便如此,农民生病后还是愿意去县或市里的大医院看病,原因还在于农民到乡镇卫生院看病不放心。缺医生尤其缺好医生,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当前面临的最大难题。基层新农合工作者认为,缺人才最主要原因在于待遇低。

2、收治住院病人不讲原则。没有科学把握住院病人准入关,把不该住院的轻病、医院不具备技术、设备治疗的重病均收住院,该出院的不出,该转院的不转,轻病重治、重病乱治的行为时有发生。同时,把反复多次门诊治疗的病人纳入住院补偿。

3、违法违规提供医疗服务。如外科医生做妇产科手术,中医超范围用西药,下级医院私自联系上级医院医生超执业地点行医,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业务活动,擅自开展医院不具基本条件的诊疗项目和扩大治疗范围,这些都是《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允许的。

4、检查、用药不合理。检查项目不依病情所需,只要医院可以开展的项目,不管是否对诊断有帮助,一概全面检查。处方用药严重违反对症、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不分病情,均使用价格昂贵的新特药,不分病名,抗生素治疗包罗万象,不分参合农民能否享受补偿,价差大利润多的就用。

5、计价、收费不合理。擅自抬高收费标准,肢解收费项目,同一名称不同产地不同价格的药品及检查,计价均按最高产地品种就高不就低,对国家物价明文规定不准计费的项目进行收费,另立名目、巧立名目收费,按照医院等级收费标准该下浮的不下浮。

6、医疗文件、软件资料质量差。住院病历不完整乃至无病历,病历记录与病情、处方用药不吻合,伪造、篡改医疗法律文件,上报资料与单位存档资料不合。

在新农合中,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合理治疗是关键,上述问题应该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超科非法行医,一旦发生医疗差错或事故,就可能导致一个医院倒闭;乱检查、乱用药、乱收费,参合农民得到的补偿小于多收的费用,不但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损害了参合农民的利益,挫伤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资料失真则有违制度的公正与公平。

(五)参合农民有五大困惑

参合农民对新农合有欢喜,更有困惑。一是限制太多,一些常用药没列入补偿目录。二是报销比例太低。三是基层卫生机构条件差,缺少医生和设备。四是补偿手续繁杂,五是“只保大病不保小病”。目前新农合的普遍做法是只管大病住院,致使参合农民收益面低。而对广大农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来说,更需要的是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治疗。

三、完善新农合的对策建议

1、尽快出台新农合方面的法规

国家应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和建设。这部法规应规定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的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农村合作医疗法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适合本地特点的实施办法。

2、建立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

为使新农合基金筹集科学化、规范化,应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量,同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个人、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通过确定适宜的补偿比例,测算人均基金筹集标准;新农合基金的筹集,要坚持“民办公助”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支持、集体扶持、个人投入为主”的筹资机制,以体现政府的责任意识,集体的参与意识和个人的费用意识。因此,各级政府要重视加大对新农合的投入比例,把以往重视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扶持逐步转变到加大对农民群众医疗服务利用需方的支持上,提高卫生服务的利用率,逐步使各级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新农合专项资金制度。在集体扶持方面,要在村提留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用于新农合,必须保证连续的投入;在乡镇集体经济较发达的地区,鼓励增加对新农合经费的支持水平,有条件的地方争取将乡村医生的报酬纳入集体经济分配范围,使乡村医生的收入与业务工作脱钩,以避免不规范医疗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新农合的管理和监督

要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新农合保险的运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也要进行规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要制定保证资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探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的新路子。要积极探索建立家庭医疗账户与大病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法,把以往基本医疗服务以村、乡为单位改为以户为单位结算,家庭账户年终结余的费用在账户内储存,并转下年使用,超支部分由本户自理。

4、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

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是推行新农合的基础性工作。农民参与新农合的意愿要靠社会方方面面去引导,要大力宣传新农合的重大意义,使其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贫后参加新农合优越性的典型事例,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农民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新农合的行动;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大力做好宣传发动,又要辅以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但决不能以行政命令强制推行或搞简单化的“一刀切”。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参加新农合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受益,要使新农合参加者消除思想疑虑,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5、引入契约共济的保险机制,建立起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医疗保障制度

由于传统合作医疗目标定位低,举办形式以村、乡办为主,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居民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不具备抗御大病重病的能力。因此,必须引入保险机制,通过多种合作形式,民办公助,互助共济,建立起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的农村健康保障制度,并逐步向农村医疗保险制度过渡。国家应把新农合明确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去,建立面向农民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之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监督,从而保障和促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定运行和持续地发展。

6、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政府要把对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卫生扶贫作为促进农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这是完成“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需要,更是发展生产、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需要。中国实施的扶贫计划应当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通过中央政府及发达地区的支持,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问题,并且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对于区域内、地区内的农村贫困人口,要实施医疗救助计划。应当把卫生扶贫纳入社会保障尤其是社会救助体系,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

7、管好医疗服务是建立新农合长效机制的根本

定点医疗机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受益者,又是直接服务于参合农民的前沿窗口,据统计,60%以上的农民住院,都在当地的乡镇卫生院,这一级卫生院大多从管理到临床业务,与农民对健康的须求尚有差距,这将会直接关系到这项工作的成败。因此,医疗机构要准确定位,摆正医疗市场供方与需方的位置关系,在管理与服务上主动适应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如果医院把这项工作视为挣钱的契机,就会挫伤参合农民的积极性和该制度长效机制的建立。

第一,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加大督察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针对这项工作制订一套完整的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与处罚力度,一经查实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处理,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行业管理,从新认识医疗市场供需关系,主动去适应、争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大市场,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准确及时为参合农民办理补偿等方面赢得参合农民的信认与支持,才能在合作医疗工作中取得双赢,医院也会逐渐步入良性循环。

第三,县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合管人员业务工作指导,在审核工作中要做到对象准确、事实清楚、数据科学、资料齐全、范围合理、质量保证、审核及时。

第四,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领导,把对业务单位的宏观管理模式,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体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医疗机构在当地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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