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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城,普选

2016-12-15 12:24:5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危城,普选(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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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曼德拉出狱演讲稿原文_曼德拉出狱时说的话
危城,普选 第一篇

曼德拉在狱中度过了27年终于获释,之后在开普敦市政厅的广场前发表了出狱后的首次演讲,终于体验了自由的重要性,下面是这篇曼德拉出狱演讲稿原文,分享曼德拉出狱时讲的话。

曼德拉出狱演讲稿原文

我以和平、民主和全人类自由的名义,向你们大家致敬。我不是作为一名预言家,而是作为你们的谦卑的公仆,作为人民的公仆,站在这里和你们面前。

你们经过不懈的奋斗和英勇牺牲,使我有可能在今天站在这里,因此,我要把余生献给你们。

在我获得释放的今天,我要向千百万同胞,向全球各地为我的获释作出过不懈斗争的同胞,致以亲切的和最热烈的感谢。

今天,大多数南非人,无论黑人还是白人,都已认识到种族隔离制度绝无前途。为了确保和平与安全,我们必须依靠自己的声势浩大的决定性行动,来结束这种制度。我国各个团体和我国人民的大规模反抗运动和其他行动,终将导致、也只能导致民主制度的确立。

种族隔离制度给我们这片大陆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破坏。成千上万个家庭的生活基础遭到了摧毁。成千上万人流离失所,无法就业。

我们的经济濒临崩溃,我们的人民卷入了政治冲突。我们在1960年采取了武装斗争方式,建立了非洲人民国民大会的战斗组织——‘民族之矛’,这纯属为反抗种族隔离制度的暴力而采取的自卫行动。

今天,必须进行武装斗争的种种原因依然存在。我们别无选择,只有继续进行武装斗争。我们希望,不久将能创造出一种有利于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气氛,以便不再有必要开展武装斗争。

我是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忠诚的遵守纪律的一员。因此,我完全赞同它所提出的目标、战略和策略。

现在需要把我国人民团结起来,这是一项一如既往的重要任务。任何领导人,都无法独自承担起所有这些重任。作为领袖,我们的任务是向我们的组织阐明观点,并允许民主机制来决定前方的道路。

关于实行民主问题,我感到有责任强调一点:运动的领导人要由全国性会议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这是一条必须坚持,毫无例外的原则。

今天,我希望能向大家通报:我同政府进行的一系列会谈,其目的一直是使我国的政治局势正常化。我们还没有开始讨论斗争的基本要求。

我希望强调一下,除了坚持要求在非洲人国民大会和政府之间进行会晤以外,我本人从未就我国的未来问题同政府进行过谈判。

谈判还不能开始——谈判不能凌驾于我国人民之上,不能背着人民进行。我们的信念是,我国的未来只能由一个在不分肤色的基础上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机构来决定。

要谈判消灭种族隔离制度问题,就必须正视我国人民的压倒一切的要求,即建立一个民主的、不分肤色的和统一的南非。白人垄断政权的状况必须结束。

还必须从根本上改造我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以便使种族隔离制度千万的不平等问题得到解决,并保证我们的社会彻底实现民主化。

我们的斗争已经到了决定性时刻。我们呼吁人民要抓住这个时机,以便使民主进程迅速地、不间断地得到发展。我们等待自由等得太久了。我们不能再等了。现在是在各条战线上加强斗争的时候了。

现在放松努力将铸成大错,我们的子孙后代将不会原谅这个错误。地平线上萌现的自由奇观,应该能激励我们付出加倍的努力。只有通过有纪律的群众运动,胜利才有保障。

我们呼吁白人同胞加入我们的行列,来共同创造一个新南非。自由运动也是你们的政治归宿。我们呼吁国际社会继续采取行动,来孤立这个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政府。

如果在目前取消对这个政府的制裁,彻底消灭种族隔离制度的进程就会有夭折的危险。我们向自由的迈进不可逆转。我们不应让畏惧挡住我们的道路。

由统一的、民主的和不分肤色的南非实行普选,是通向和平与种族和谐的唯一大道。

最后,我想回顾一下我在1964年受审时说过的话。这些话在当时和现在都一样千真万确。我说过:我为反对白人统治而斗争,也为反对黑人统治而斗争;我珍视民主和自由社会的理想,在这个社会中,人人和睦相处,机会均等。我希望为这个理想而生,并希望实现这个理想。但是如果需要,我也准备为这个理想而死。

2016政治小论文范文
危城,普选 第二篇

第1篇:政治小论文范文

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质量大提高,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由社会发展滞后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突破性转变,国际地位与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然而,当我们回首过去,心中充满无限骄傲与自豪时,又是否清醒的看到了中国未来发展道路上的一些障碍呢?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大多数产品都比较单一,没有自己的技术品牌,面对原材料价格不断上行,同行业间日趋激烈的竞争,以及国内外的巨大压力,不少企业已经开始飘零不定。

美国《财富》杂志此前评选出的世界企业500强中,中国内地仅有11家企业“榜上有名”,而且多数属于电力、石油、银行等国家垄断性行业,不具备自己的品牌;在2016年公布的世界最具有影响力的100个品牌中,中国大陆仅一个品牌入选。

然而,“MadeinChina”却已深入世界每个角落,并逐渐占据了各个生活场所。所谓的“中国制造”指的是通过为别国的品牌、用别国的技术、替别国公司做加工而赚取微薄的收入和利润,还有的企业在中国市场上拥有自己的品牌,但所使用的核心技术是别国的。但随着科技水品的不断发展,“中国制造”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了。在中国制造迫切需要确立核心竞争力,成为“中国创造”。毕竟,仅仅是制造而没有创新,制造就没有生命力。

中国之所以仍处于“不发达”阶段就是因为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科学技术水平还不够高,所以要摆脱“不发达”阶段,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就必须要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发展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实现我国生产力快速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而大力发展教育,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从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战略主动地位。科技创新能力,已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在激烈的国际竞争面前,如果我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上不去,一味靠技术引进,就永远难以摆脱科技落后的局面。

我国已经从低成本时代向高成本时代过渡,因而企业也必须由“成本优势”向“技术优势”转变,而“技术优势”的核心就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只有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品牌,中国才能在国际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要真正跟上世界经济发展的脚步,真正参与分享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蛋糕”,我们必须拥有创新能力,并以此向经济价值链的高端发展,最终加入科技创新国家之列。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作为青少年学生,我们要提高自己的科学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我把我国建设成为创新型国家而努力.

第2篇:孙中山对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历史贡献

摘要:在寻求中国现代化道路的过程中,孙中山以其杰出的理论和不懈的实践不仅影响了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而且也深刻地影响了以后的历史。实现以自由、平等、宪政民主和人民主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现代化是孙中山现代化方案的核心。孙中山不仅精心设计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理论方案,而且切实推进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对中国政治现代化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关键词:孙中山;民权主义;政治现代化;民主共和国

鸦片战争以来,建设一个现代化国家以与西方列强比肩而立,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伟大理想和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从早期的地主阶级改革派龚自珍、林则徐、魏源,到办洋务的张之洞、左宗棠、李鸿章,再到维新派王韬、郑观应、康有为、梁启超,这些“睁眼看世界”、“卓然识大势”的少数“先知先觉”者,或提出“师夷长技以制夷”,或办工厂、设学堂、建海军,或呼吁“商战”进而提出全面变法改良主张。至五四运动,人们寻觅现代化强国之路的内在冲动愈加强烈。在寻求中国现代化道路的过程中,孙中山以其杰出的理论和不懈的实践不仅影响了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而且也深刻地影响了以后的历史,他的三民主义理论以及《建国方略》、《实业计划》、《中国国民党一大宣言》等,构成了近代以来至他为止的最为完整系统、兼具中外精华的中国现代化蓝图,化作了整个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人民矢志不移的宏伟目标与社会实践。在孙中山的现代化方案中,实现以自由、平等、民治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现代化是其核心内容。孙中山不仅精心设计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理论方案,而且切实推进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伟大进程,对中国政治现代化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一、精心设计中国政治现代化的理论方案

反对封建专制政治,建立民主共和国,是近代中国民主运动的主题,也是实现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主权在民是其合法性依据,民主共和是其最高形式。这与中国传统的“君权神授”、“主权在君”的君主专制有天壤之别。

1.推翻君主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共和制

中国古代是一个高度集权的专制社会。君主集政治、经济、军事诸大权于一身,实行独裁统治。尤其是在秦汉以后,中央集权制的君主专制政体不断发展和强化,皇权专制越演越烈,到明清时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造成君主专制的恶性发展。进入近代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认识到,君主专制制度是造成中国落后挨打的重要根源,进而不同程度地提出了政治变革的主张或方案:龚自珍倡导“更法”[1];魏源力主“变古今官家之局”[2];王韬强调“变法自强”必须首先改革政治,认为“君主立宪制最合于中国”[3];郑观应、陈炽、陈虬、何启、胡礼垣都主张“开议院”[4];康有为、梁启超提出了君主立宪的全面方案。然而,他们又都认为,中国民智未开,不可立即实行。

孙中山旗帜鲜明地提出以革命的方式推翻君主专制统治,建立民主共和国。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兴中会明确提出了“创立合众政府”的革命目标。1905年,孙中山在日本东京成立了中国同盟会。孙中山在《同盟会宣言》中鲜明提出:“所谓国民革命者,一国之人皆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即皆负革命之责任”,“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选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5]68-691906年12月21日,孙中山在日本东京《民报》创刊周年纪念会上发表了《三民主义与中国前途》的演讲

。他说:“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颠覆君主政体”,“建立民主立宪政体”是“政治革命的结果”。[5]741912年1月,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就职宣言中表示:“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国家之本,在于人民”。[5]82-83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孙中山勾勒出的现代民主政治的完整轮廓。

2.否定君主立宪制,批判民智未开论

针对中国人“缺乏共和知识程度”的谬论,孙中山通过比喻予以批驳:“今使有见幼童将欲入塾读书者,而语其父曰:‘此童子不识字,不要使之入塾读书也’,又通理乎?惟其不识字,故须急于读书也。……故今日中国之当共和,犹幼童之当入塾读书也。”[6]155-156民主政治并非上天先赋,要靠全体国民共同创造(

3.抨击军阀暴政,倡导“人民独裁”

他在分析民国以来军阀暴政原因时指出:“八年来之中华民国,政治不良到这个地步,实因单破坏地面,没有掘地底陈土的缘故。”[6]423什么是“地底陈土”?武人、官僚、政客是也。“须先搬去这三种陈土”,方能使“国基巩固”。[6]157在论及苏俄政体时,孙中山指出:“近来苏俄新发明了一种政体,……是‘人民独裁’政体……当然比较代议制政体改良得多。”[6]722

4.指出西方政体之不足,独创“五权分立”之政体

孙中山并不盲目崇拜西方民主政体,他敏锐发现西方政体并不完善,“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行,适成压迫平民之工具”[6]707。“吾人今日当造成一最新式的共和国”[6]764,以防“少数人所得而私”。为了使人民真正掌握国家政权,孙中山提出,人民不但要有选举权,而且要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为了弥补西方“三权分立”的不足,他发掘中国传统政治资源,创造了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政体。对此,孙中山颇为自豪地说过:“五权分立”,“不但是各国制度上所未有,便是学说上也不多见,可谓破天荒的政体。”[5]81

5.改“官治”为“民治”,倡导平等与自由

中国传统社会有一个极为重要的特点,即“行政权力支配社会”[8]693。而行政权力的主体是君主专制国家的从上到下的大大小小的各级官吏。换言之,中国古代实际上是一个官吏主宰的社会,官吏掌握的行政权力覆盖了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此即孙中山所说“官治”。如何“移官治为民治”[9]924?孙中山主张实行普选制、政党政治和权能区分,力主“地方自治”。实行“民治”,其前提条件必须是人人平等和自由。他说:“四万万人一切平等,国民之权利义务,无有贵贱之差,贫富之别。”[9]319国民党一大宣言指出:“人民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居住、信仰之完全自由权。”[10]124一方面,平等、自由有赖于民主制度的保障;另一方面,平等、自由又巩固了民主制度,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二、切实推进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伟大进程

孙中山是一个伟大的理论家,更是一个伟大的实干家。他不仅描绘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蓝图,而且身体力行,为实现这一宏伟蓝图呕心沥血,终生奋斗,切实推进中国政治现代化的伟大进程。

1.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政体和资产阶级民主政府

孙中山在1894年上书李鸿章呼吁改革遭到拒绝后,毅然决然地走上了革命的道路。首先,在组织上先后成立了兴中会、中国同盟会以领导革命。1894年,孙中山成立了兴中会这一革命组织。1905年,他又将各革命团体联合起来,成立了全国统一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组织——中国同盟会,确立了同盟会的纲领,创立了同盟会的机关刊物《民报》。其次,在政治思想上与以康有为、梁启超为代表的改良派进行论战。孙中山一针见血地指出,清政府已经沦为帝国主义的走狗,只有推翻清政府,“兴民权,改民主”,中国才有出路。他认为改良派维护君主政体,反对共和,实为“中国之罪人”。通过论战,革命派取得了思想上的领导权,从而使民主革命思想深入人心。最后,在军事上发动了一系列武装起义。中国同盟会成立后,于1906年发动了江西省萍乡县和湖南省浏阳县、醴陵县一带的农民和矿工起义,起义队伍发展至3万人。1907-1908年,同盟会在广东、广西和云南接连发动了六次武装起义。1907年,还在安徽、浙江发动了起义。1911年4月,孙中山又发动了震动全国的广州起义。这些起义虽然都失败了,但是,革命党人前赴后继流血奋斗的精神,坚定了全国人民的反抗意志。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宣布独立。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布“中华民国”成立。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改元建历、剪辫易服、保障人权、解放贱民、废除刑讯等37项法令,并在各地得到程度不同的推行。黄炎培在《我亲身经历的辛亥革命事实》中回忆说:“辛亥以后,(1)很少见口头上、书面上被称或称人‘大老爷’、‘老爷’、‘少爷’;(2)‘磕头’、‘三跪九叩’、‘打请安’都没有了;(3)男子一律剪辫子,女子裹脚从此解放了……(4)鸦片一时没有消灭,但较辛亥以前渐减。”[11]68孙中山在南京还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人民一律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有请愿、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临时约法》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的性质,是辛亥革命的一大政治成果。

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以暴力手段推翻了统治中国两千年之久的封建专制制度,颁布了具有革命性、民主性的《临时约法》,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政体和资产阶级民主政府,这是中国政治史上的革命性变革。从此,民主思想深入人心,中国的政治现代化迈出了艰难的步伐。

2.反对军阀独裁统治,捍卫民主政体

袁世凯窃取临时大总统职位后,残酷压制民主势力,建立独裁统治。他派人刺杀宋教仁,镇压“二次革命”,以流氓手段强迫国会议员选举他为总统。袁世凯当选总统后,又下令解散国民党和国会。1914年5月,他废除《临时约法》,公布反动的《中华民国约法》,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并把总统的权力扩大至无限,实行专制独裁统治。1915年12月,袁世凯经过“筹安会”的所谓“公民请愿团”活动,公然恢复君主制,自称“中华帝国皇帝”。

袁世凯的倒行逆施,激起了孙中山的愤怒和反抗。1914年7月,孙中山在日本组织中华革命党,以“扫除专制政治,建设完全民国”为目的。1916年5月9日,孙中山发表《第二次讨袁宣言》,痛斥袁世凯“解散国会,公然破毁我神圣庄严之《约法》,诸民权制度,随以俱尽”,表示“决以一身奋斗,报我国家,乃遂组织中华革命党,为最严格之约束,将尽扫政治上、社会上之恶毒瑕秽,而后复纳之约宪之治”,号召人们“除恶务尽,对于袁氏必无有所姑息”。[5]100-103在孙中山的推动下,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稍后,黎元洪恢复了《临时约法》和国会。

1917年7月1日,张勋拥溥仪复辟。孙中山在上海召集革命党人和军界人士开会,严正声讨复辟势力。后来,孙中山又掀起了护法运动。

历史证明,孙中山反对军阀独裁统治,捍卫民主政体的行动是坚决的、一以贯之的。

3.直接促发国民革命,将民权置于法律、宪法之上

20年代初,孙中山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在国共合作的基础上,孙中山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发动了旨在“扫除”建立独立富强的现代化国家“障碍”的国民革命。“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耕者有其田”成为国民革命的最强音。这是一场空前的社会运动,自由、平等、民权已经深入到农民心中,成为一种“最时髦”、运用“最广泛”的学说,甚至路上碰见不肯让路的地主,农民都会愤然喝道:“土豪劣绅,晓得三民主义么?”[12]172正如有专家所说:“新三民主义的普及促发了大革命,在几千年封闭落后的中国农村中普及与宣传了现代化理想与具体目标,为中国现代化的全面展开在相当程度上奠定了社会基础。”[13]

4.甘当“公仆总统”,图谋民生幸福

孙中山当选总统后,从不把自己看作是高人一等的大人物,始终以“人民的公仆”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临时总统府举行的就职典礼上庄严宣誓:“倾覆满清专制政府,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此国民之公意,文实遵之!以忠于国,为众服务。”就职典礼结束后,孙中山不顾冬夜寒风凛冽,亲自送各省代表至大堂外,大家几次劝他留步,他盛情地对各省代表们说:“民国的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总统是人民的公仆,各位是主人的代表,我应送至阶下。”在封建专制制度刚被推翻,中华民国宣告成立的第一天,作为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破天荒地提出了“总统是人民的公仆”这个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至理名言,在中国历史上可谓空前壮举,它开创了革命领袖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新纪元。

孙中山还身体力行“人民的公仆”。一次,孙中山身穿便服到临时参议院参加会议,被门卫拦住了。门卫不认识他,对他说:“你知道吗?今天大总统要来!”孙中山和蔼地对门卫说:“大总统不过是众百姓的一个公仆,他是人,我也是人,进去看看有什么不可以呢?”门卫仍然不让进去,孙中山先生在无奈之下拿出自己的名片。门卫看后,慌忙赔罪。孙中山先生和蔼地说道:“你不要怕,我不会责备你,只要你晓得,总统和百姓都是一律平等的道理就行了。”当时,有很多人都想亲眼见一下这位“公仆总理”。扬州有一位肖姓老人,专程来南京探望总统。当他见到孙中山先生时,急忙行三跪九叩之礼。见此情形,孙中山立刻上前将老人扶起,请老人落座,并对老人说:“总统在职一天,就是国民的公仆,是为全国人民服务的。”扬州老人点头称赞,并问:“如总统去职呢?”孙中山先生朗然答道:“总统离职以后,又回到人民队伍,和老百姓一样。”[14]

三、深刻影响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历史功绩

孙中山的政治现代化理论及其实践,在中国近代史上产生了一系列深远的影响。在这些深刻影响中,以下两点尤为突出:

第一,批判和废除封建专制主义,使民主的观念深入人心并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孙中山对专制主义的批判是毫不留情的。他尖锐指出:“夫中国专制政治之毒,至二百余年来而滋甚”[5]82,痛斥康有为、梁启超的君主立宪制不是爱国,而是“祸国”。他以西方进化论为武器,论证民主取代专制,乃时代之大势,不可逆转之大潮。他认为,事物的新陈代谢、除旧布新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政治制度的变革也是不可避免的历史必然。辛亥革命一举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即宣布:“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第一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第五条)自此之后,虽然有袁世凯公然恢复君主制,自称“中华帝国皇帝”;张勋冒天下之大不韪,拥溥仪复辟;段祺瑞假共和、真专制,但由于民主观念的普及,全国人民集合在孙中山张扬的民主旗帜下,与袁世凯、张勋、段祺瑞之流展开坚决的斗争,一切倒行逆施无不以失败告终。袁世凯宣布帝制后,孙中山发表讨袁宣言,蔡锷在云南发动起义,组织“护国军”,全国人民反袁高潮一浪高过一浪。内外交困之下,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不久在绝望中死去。张勋复辟丑行上演了仅仅12天,就在一片唾骂声中草草收场,溥仪再次宣布退位。孙中山先生曾说过:“世界大势,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在政治上,这个“大势”就是民主化的历史必然趋势。

孙中山的政治现代化理论还深刻地影响了南京国民政府。无论是政制、党制如五院制、“以党治国”、地方自治等,还是军政、训政、宪政以及反对帝国主义、废除不平等条约,理论上均出自孙中山的初衷。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大程度的异化,如民权主义变成了yī dǎng zhuān zhèng的独裁统治。但是,毋庸讳言,孙中山的政治现代化理论在相当程度上被国民政府加以实践,从而产生了相当的影响。

第二,学习西方先进的政治文明,借鉴中国传统的文化精髓,开启了中国特色的政治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国是一个专制主义传统影响极为深厚的国家。从夏朝始,中国就走上了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的道路。夏商西周春秋时期,中国实行的是宗法等级制的君主专制政体;战国秦汉以后,中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的君主专制政体。梁启超在论及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时曾有愤青之语:中国万事不进,而惟有专制政治进焉!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相比,中国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显然落后了,并且导致了宋元明清时期发展的迟滞与近代的落后挨打。用西方的民主制度取代中国实行了数千年之久的专制制度,成为救亡图存的首要前提。为此,孙中山远涉重洋,系统考察欧美资本主义政治体制,主张将最民主的政治制度引入中国,“要从最高尚的下手,万莫取法乎中,以贻我四万万同胞子子孙孙的后祸”[7]282。在通过反复比较后,他将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权制约体制引入中国政治架构。但是,西方的三院制毕竟不完全适合中国国情。为此,孙中山又从中国传统文化中挖掘适合中国国情、并在中国行之有效的科举考试、监察言谏等制度精华,并加以现代性改造,从而开创了考试院、监察院与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相辅相承、有机统一、中西合璧的五院体制。中国共产党对孙中山政治民主化、政治现代化理论的态度是一贯的。五四运动以来,中国共产党高举民主的旗帜,将自己领导的革命称之为民主革命。1937年10月,毛泽东在《论新阶段》一文中明确指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以三民主义为政治基础。”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坚持民主的原则和目标,将新中国定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所谓“共和国”,就是同君主相对立的国家,即民主的国家。还制定了体现共和精神的《共同纲领》。1954年,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充分体现了民主的原则。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提出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以及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等著名论断。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目标。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人正在将孙中山开创的中国特色政治现代化不断推向前进。

历史是一条不断发展的长河。今天的历史是昨天历史的发展,也是未来历史的起点。在这一连续发展的长河中,后人总是在不断地超越前人,这种超越当然是建立在对前人历史的深刻认识基础上的。正如毛泽东所说:“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应当给以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这对于指导当前伟大的运动,是有重要的帮助的。”[12]522在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今天,总结孙中山政治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借鉴其政治现代化方案与实践的成败得失,从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大势与现代化视角重新审视孙中山对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历史性贡献,可以更好、更快地推进当代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发展进程。

第3篇:政治小论文范文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改革开放

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改革社会主义发展的动力。对外开放是以洋为中外的原则来批判继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要改革。

总结历史的经验,旧中国长期处于停滞和落后状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闭关自守。当今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关起来搞建设是不可能成功的,封闭只能导致落后。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已形成了一个以沿海开放地带、沿江开放地带和内陆省会城市为代表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外贸易总额在世界上的位由1978年的32位跃升到1999年的第9位;从利用外资来看,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外商直接投资国,也是连续6年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

坚持对外开放是党的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

【危城,普选】

实行对外开放,我们要特别注意增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意识,把握对外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在加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决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青少年更要加强政治、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增强识别真、美和假、恶、丑的能力,坚定社会主义信念。

第4篇:从野蛮资本主义到道德资本主义

[关键词]金融危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资本主义发展

[摘要]本文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入手,说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构成对资本主义发展的限制,而资本主义经济则力求开辟新的空间突破这种限制,当新的空间被资本开发殆尽时就会出现严重的全局性危机。文章回顾了20世纪资本主义通过资本输出、国家干预、经济金融化等几个阶段突破基本矛盾的限制,而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又通过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与世界战争、70年代滞胀和当前的金融危机一次次对资本主义发展构成新限制。文章认为当前危机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经济金融化发展空间开发殆尽的结果。今后,资本主义只有找到新空间才能获得新一轮发展。

自2016年7月开始出现的美国“次贷危机”,经过一年多的发展已经酿成严重的金融危机,它不仅严重威胁到美国金融体系的安全,而且已经对实体经济产生了严重影响,使美国乃至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又一次走上衰退的道路。从当前各种主流的观点来看,这次危机的直接原因是美国宏观经济政策失误、世界金融体系存在着重大缺陷以及监管不足等。但是,如果把它放在资本主义长期的发展历史来看,可以发现此次金融危机不只是所谓的金融监管与金融技术问题,而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作用下周期性危机爆发的一个突破口。这次危机的特殊性也反映出,它不同于传统的每隔十年左右爆发一次的常规性周期性危机,不能简单地设想危机之后资本主义又重新回到原有的方式。此次危机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个新阶段上的特殊产物,是20世纪后半期世界资本主义在其基本矛盾推动下向前发展的逻辑结果。因此,这次危机对世界经济发展的未来影响是十分深远的,这一判断启示我们,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中,我国应当对过去十几年的经济发展和运行方式进行重大调整,以适应新阶段上的外部环境。

一、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与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逻辑

当前正在发生和蔓延的美国金融危机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运动在资本主义高度发展的新形势下的特有运动方式和必然结果。这里我们首先简单回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结构与特征,然后分析20世纪后期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事件及其影响,通过这些分析说明资本主义长期发展中矛盾的积累与当前经济危机之间的关系。

1.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结构及其内在矛盾。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它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商品经济普遍化并成为社会物质生产乃至整个经济生活的一般形式;第二,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两个基本特征产生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矛盾以及经济运行中的各种具体矛盾。

商品经济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社会物质生产乃至社会经济生活的一般形式。这一特征使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社会物质产品取得了与其使用价值的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价值形态的物质产品,尽管使用价值各异,但都是作为价值存在的,这就使它们具有统一的、共同的性质,从而增强了不同的使用价值之间的可互换性和财富的流动性。价值的货币形式成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体现,成为人们在经济活动中直接追求的东西。因此,商品经济成为一种直接为取得货币的经济活动。从商品经济本身的规律来讲,价值是劳动产品在商品经济生产关系下所取得的社会形式,货币不过是价值形式演变的最终结果。因此价值只能由劳动所形成,货币也不过是人类一般劳动的代表。从人类整体来说,价值、货币的源泉只能是人类的劳动。

价值形式虽然赋予社会财富的可互换性和流动性,但这并不是无条件的,它们必须是建立在合理的社会分工及劳动在各种生产上按比例分配的基础之上。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不是物,而是体现在物上的生产关系。这里所指的生产关系也包括社会生产者建立在合理物质需要基础上的劳动分工比例关系,“合理”与“比例”产生于人类社会对物质产品的各种需要。应该指出,人类社会对物质产品的各种需要总是会带有强烈的社会生产关系的烙印,因此,所谓“合理”与“比例”也体现特定生产关系所派生的特有需要。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社会需要中包含着许多事实上不合理的内容。

价值形式所赋予社会财富的可互换性和流动性只有在货币形式上才能成为现实,因此,劳动产品作为商品生产出来,虽然取得了价值的性质,但并未直接取得被社会所承认的货币形式。因此,它们还必须经过那“惊险的跳跃”。

以雇佣劳动为特征的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使占有社会生产条件的资产阶级能够通过控制和支配他人劳动来占有社会剩余产品。资本主义经济的这一特征,使得占有和掌握社会生产条件的阶级——资产阶级可以人为地把直接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工人阶级的消费控制在维持劳动力再生产水平,从而使社会形成大量的社会剩余产品。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商品经济的普遍化使得剩余产品采取了剩余价值的形式。马克思说,“生产剩余价值即直接从工人身上榨取无酬劳动并把它固定在商品上的资本家,是剩余价值的第一个占有者,但决不是剩余价值的最后所有者。以后他还必须同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执行其他职能的资本家,同土地所有者等等,共同瓜分剩余价值。”[1](p651)剩余价值的占有与分配形成了十分复杂多样的经济范畴与运动形式、运动机构。

资本主义经济的这些特征使它与生俱来背负着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这一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的运动又产生出以各种具体形式存在和运动着的具体经济矛盾。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只有建立在社会化生产力基础上才能巩固和发展,社会化的生产力形成了生产之间的广泛联系,这一性质要求社会从生产的整体关联性出发,理性地处理生产中人与自然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需要妥善处理的关系内容也在日益丰富。然而,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部分人对物质生产过程及其结果的控制,使得社会生产不是按照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安排,而是按照少数人控制他人、占有他人财富的利益要求来安排的。生产的商品形式使价值与货币成为追求财富的直接目标,占有剩余价值成为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内容。价值、剩余价值作为独立的范畴,它们的存在与运动使生产活动可以超越其物质形式的限制,获得了一种巨大的弹性。也正是生产的商品形式,价值作为生产的直接目的,也使人们看不清甚至看不到价值生产背后的物质联系,使价值拜物教成为根深蒂固的普遍观念。生产服从于少数人追求剩余价值的目的,使资本主义生产内在地具有危机的倾向。当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使危机成为现实,这时,尽管社会已经掌握着巨大的生产力,但是却不能用来为社会成员生产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劳动者与生产条件分离,物质生活遇到极大的困难。

资本主义生产领域的剩余价值生产赋予了生产条件以及财富的一般形式——货币以资本的属性,这样,即使不在生产领域也可以通过价值形式实现对生产条件所有权的控制,来占有生产领域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货币的资本属性不仅产生了借贷资本,而且进一步发展成虚拟资本、土地价格乃至众多的价值增值工具。它们的运动远离生产领域,但是它们却不能从根本上摆脱实际物质财富的运动,从而产生了在金融领域触发危机的可能性与现实性。

以上所分析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基本结构与特征,仍然是当前波及全球经济危机的深层原因。二战后,资本主义进入了和平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作用的推动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矛盾中发展演变,出现了许多新的现象和特征,这些新现象与特征赋予了当前金融、经济危机的具体原因与形成逻辑。

2.二战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逻辑过程。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是像西方学者想象的是一种按照常规运行、永恒不变的生产方式,而是一种不断发展、变化、成长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是它发展变化的基本推动力。资本主义发展变化的基本逻辑是,社会基本矛盾的作用对资本主义生产形成限制,而资本主义则是利用它自身结构所提供的手段、机制不断创造新的活动形式、扩充新的活动领域,用以暂时突破在原有运动形式和领域内社会基本矛盾给予的限制,其结果是使社会基本矛盾在资本主义运动的新形式、新领域进一步展开。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垄断资本主义在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形成。垄断加剧了社会基本矛盾,导致各国竞相通过资本输出缓解国内市场矛盾。资本输出一方面扩展了资本的增值空间,使它们可以利用海外资源获取高额利润,另一方面,也扩大了销售市场以带动商品输出。因此瓜分世界、争夺势力范围成为20世纪前期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特征。这一阶段,虽然垄断已经形成并成为社会经济中的突出现象,但是笃信自由市场的新古典经济学仍固守自由竞争资本主义的理念,推崇国家不干预经济的政策,使得社会经济矛盾最终以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的爆发为结果。

二战后在凯恩斯主义的指导下,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吸取了20世纪前期无政府状态的世界经济格局下各国互相倾轧、以邻为壑、两败俱伤的教训,试图建立一个有管理的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秩序。由于战后初期美国在各方面的实力雄厚,使它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的霸主,形成了以美国为中心的世界经济秩序——“布雷顿森林体系”。这一秩序为各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提供了稳定的外部环境,推动了国际贸易与投资的发展,使得传统的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挤压下难以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有了继续扩展的空间。因此,出现了战后最初20年资本主义发展历史上的黄金时代。在这期间,不仅世界市场在扩大,而且各国经济在生产领域的联系日益增强,出现了经济国际化的趋势,成为后来经济全球化的开端。

有管理的世界经济秩序所带来的外部稳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内提供了资本主义经济扩展的空间,但是它并没有改变以追求剩余价值为基本目的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部结构,以及由此产生的基本矛盾及各种具体矛盾。在新的扩展空间使用殆尽的时候,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所引发的各种具体矛盾便以新的形式重新激化起来。

到20世纪70年代,此前20余年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代结束,进入了一个矛盾凸起的新阶段。在前20多年中有管理的世界秩序下形成的资本主义经济成为新阶段的逻辑和历史起点。

20世纪70年代以后资本主义发展的特点突出表现在,资本的增值和积累更多地在货币金融领域寻求突破,使得世界货币、金融领域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本主义基本矛盾也更多地在这一领域展开。这一特点源自世界货币的性质发生了重大变化。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一种带有强烈世界倾向的经济,需要有恰当形式的世界货币作为价值在世界范围的运动载体和一般代表。马克思认为,在世界市场上只有黄金才能充当世界货币。然而,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上,世界经济的形成总是与那些具有强大势力的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霸权与扩张联系在一起的,随之,这些国家的货币在世界上也就占据了世界货币的地位,客观上执行着世界货币的职能。这种情况使得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内部的经济状况、经济政策的结果会通过世界货币的职能扩散到其他国家乃至全世界。更进一步说,他们可以利用货币、金融手段创造有利于己的资本积累方式,并把自身内部的矛盾、危机转嫁给其他国家乃至整个世界。

1971年前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就是一个以美元为中心的世界货币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黄金是世界货币的价值基础,美元承诺兑换黄金,各国货币与美元保持基本固定的汇率。黄金作为货币的价值基础,对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尤其是美国任意增发货币的行为形成约束力量。1971年至1973年的美元危机导致美元与黄金脱钩,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解体,世界货币进入了浮动汇率的时代。在这个浮动汇率体系中美元仍处于中心地位,但是,由于世界货币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基础,使得美元纸币的膨胀失去约束,给以后的世界经济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马克思说,“商品流通领域有一个口,金(或银,总之,货币材料)是作为具有一定价值的商品,从这个口进入流通领域的。这个价值在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即在决定价格时,是作为前提而存在的。”[1](p140)然而,在黄金非货币化以后,作为世界货币的美元进入商品流通这个口时,却不是作为有价值的商品进入的。这样,它在执行价值尺度职能即在决定商品价格时就失去了必要的前提。这就为以后的通货膨胀、虚拟资本的膨胀开了口子,开辟了资本以金融形式获取剩余价值、进行资本积累的新天地。

资本是一个运动中的价值,然而这个运动只有通过货币形式才能明确地表现资本的增值,因此,马克思指出,货币资本的循环是资本运动最典型的形式,“从价值生出剩余价值,不仅表现为过程的开始和终结,而且明显地表现在金光闪闪的货币形式上”。[2](p68)20世纪70年代世界货币领域发生的变化,也使资本的增值过程、增值方式发生了变动。在货币失去相应的价值基础以及浮动汇率制度下,“价值革命”①出现的机率大大提高。马克思说,“资本主义生产只有在资本价值增殖时,也就是在它作为独立化的价值进行它的循环过程时,因而只有在价值革命按某种方式得到克服和抵消时,才能够存在和继续存在。”[2](p122)20世纪70年代以后,没有价值基础的货币使产业资本的循环在国内外市场上的不确定性增强。但是,这种不确定性却给金融资本带来了获利的机会,由此引起资本市场繁荣并向全球扩展。

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这一基本性质,使生产的无限扩大与广大劳动人民有支付能力的购买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始终困扰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只有市场不断地扩大,资本积累才能顺利进行。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性质决定了它不会通过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来扩大市场,而是采取扩充信贷的方式来刺激市场的扩大,维持资本主义再生产的正常进行。这种方式在扩大市场的同时也为金融垄断资本利用货币、金融手段赚取剩余价值提供了机会。与此同时,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使美元的发行失去了黄金的价值约束,适应金融垄断资本的需要,没有价值基础的美元纸币大量发行,为金融垄断资本提供了廉价的资金来源。因此形成了20世纪后期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经济的金融化、金融的全球化的显著趋势。

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蓬勃兴起,使金融垄断资本进一步将货币、金融手段赚取剩余价值、进行资本积累的活动在世界范围展开。当代金融垄断资本利用不合理的国际金融秩序在世界范围内榨取剩余价值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第一,那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需要有广阔的市场,而美元的世界货币和国际储备地位,使得美国市场成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出口产品支撑自身经济的重要去向。这样,美国就可以在国际贸易中,以廉价美元购买别国特别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人民花费实实在在劳动生产出的物质产品,通过巨额贸易逆差无偿占有提供产品的国家人民的剩余劳动。另一方面,它可以通过国际融资的形式向世界出售没有相应实际资产做保证的债券收回美元以维持其国际收支。第二,利用自己在国际经济中的霸权地位,迫使持有大量美元储备国家的货币升值,实现对别国剩余劳动的最终无偿占有。第三,过量发行的美元也通过贸易途径把通货膨胀输出到其他国家,使对它具有贸易顺差的国家增发货币,形成这些国家的货币对内贬值、对外升值的局面,从而给经济增长带来严重的困难。第四,利用投机手段制造国际金融危机,无偿占有别国社会财富。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性货币危机、金融危机频频发生,尤其是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给这些地区的经济带来严重损失。

所有这些都反映出,世界资本主义在近几十年通过全球化的经济联系,运用各种市场经济机制,通过货币、金融手段把全世界置于它的剥削之下,成为资本积累新的形式,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新空间。

二、20世纪后期资本主义发展的新矛盾诱发当前的危机

然而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表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对资本积累的制约使它不可能长期无限制地发展下去。20世纪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资本力求通过创新突破既有限制获取新的积累空间,同时新形式的资本积累又使社会基本矛盾以新的限制形式出现的历史。当前,由美国次货危机引发的世界性金融危机就是近三十年来资本在经济金融化、金融全球化道路上进行积累所走到的一个新的极限。

1.当前的金融危机是20世纪70年代后资本积累空间开发殆尽的结果。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精巧、隐蔽的剥削方式,它以价值的形式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这就使得对剩余劳动的占有突破使用价值的界限具有无限性。价值的货币形式掩盖了价值的源泉,使资本可以通过对货币的创新,以流通的方式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货币变革使世界货币脱离其价值基础仅成为一种纯粹的价值符号,由此开创了经济金融化的时代。在经济金融化的时代,借贷资本成为垄断资本占有剩余价值的主要途径,与此同时,金融垄断资本又在金融市场上不断地对信用工具进行花样翻新,在扩大贷款对象和贷款规模的同时,通过创新信用工具,收回货币资本并转嫁金融风险。信用工具的创新又使资本市场上债券价格不断涨落,为投机性金融资本获利带来新的机会,使资本可以既远离生产活动又能更加迅速、便捷地赚到钱。对此,《资本论》早就指出,“一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国家,都周期地患一种狂想病,企图不用生产过程作中介而赚到钱。”[2](p67-68)但是,近十几年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狂想病却不完全与马克思所说的那种周期性的狂想等同,这一次不同的背景在于,第一,经济的全球化扩大了剩余价值的源泉,不仅本国的工人阶级,而且世界工人阶级特别是工业化正在蓬勃发展的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工人阶级,都在为世界垄断资本提供着剩余价值。而金融垄断资本所要做的只是按照市场的规则,利用商品价格、利率、证券价格等的变动,通过货币金融的方式把剩余价值据为己有。第二,货币性质的变化使得美国无节制地大量发行货币,用以购买发展中国家人民辛苦劳作生产出的物质产品,并凭借美元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以出售债券的形式重新占有货币资本。这些变化,使得资本的金融投机行为不再被看做像马克思时代那样由于经济的繁荣、生产的高涨所派生出的现象,而是被看做资本通过创新已经找到了一个可以使自己增值和积累的新领域。因此,金融投机活动不再是“周期性”的狂想,而是作为一项“新兴产业”持久地加以开发。

经济的全球化和货币性质的变化形成了金融垄断资本获取剩余价值的新机制。虽然剩余价值的源泉存在于生产领域,但是对于剩余价值的占有却可以有不同的方式。最为基本和原始的形式是马克思所讲的通过生产直接占有工人的剩余劳动,除此以外,它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被资本所占有。例如,它可以以低于价值的价格出售商品转移到买者手中,这又通过降低劳动力价值形成有利于资本的收入分配。在全球化的世界经济中,国际垄断资本通过对外投资的利润、不等价交换,以及各种虚构的服务收入等方式占有剩余价值,形成发达国家金融垄断资本盈利的来源。在金融市场不断翻新的情况下,金融垄断资本又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将剩余价值形成的剩余资本加以集中。金融垄断资本又进一步利用集中起来的剩余资本发放贷款,并再发行证券以集中货币资本。

但是,贷款对象的扩大必须以生产领域的相应发展为前提,而生产的扩大又必须以市场的扩大为条件。经济的金融化并未消除社会基本矛盾对资本积累的根本限制,而当代金融资本突破这种限制的方式则是通过扩大贷款来强行地扩大市场。在此,所谓的“金融工程”为扩大贷款对象开发出种种技术手段,例如,美国金融资本创新出“次贷”、“Alt-A”、选择性可调整利率贷款等贷款形式,诱使人们借款消费,以扩大剥削对象。然而从本质上讲,借贷资本收入的最终源泉只能是生产领域形成的剩余价值,发放消费信贷所获取的利息收入事实上也是间接来自于剩余价值。因此,当金融垄断资本将既有的剩余价值源泉开发殆尽,转而将非剩余价值收入作为攫取对象时,危机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

可见,当前的金融危机是资本对于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形成的增值与积累新领域开发殆尽的结果,不能被看做是一次常规的周期性衰退。据此推测,此次危机是资本主义发展历史上一次重要的节点,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必须有资本增值方式的重大调整才能实现。

2.当前资本主义国家应对危机的措施及其本质。

当前的金融危机给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带来严重的困难,直接威胁到金融体系的生存,并已经对生产领域造成危害,因此,近几个月来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出台救助措施,通过巨额政府支出拯救那些陷入金融困境的金融机构。就现有的资本主义运行结构看,这些措施是使资本主义金融体系解脱困境所必须的,不如此它们就直接面临着崩溃的危险。但是,也应当看到这些措施即使奏效,所能够解决的也只是当下金融体系因债务链断裂出现的流动性不足的问题。马克思指出,“货币流通的缓慢则表现这两个过程分离成互相对立的独立阶段,表现形式变换的停滞,从而表现物质变换的停滞。至于这种停滞由什么产生,从流通本身当然看不出来。流通只是表示出这种现象本身。一般人在货币流通迟缓时看到货币在流通领域各点上出没的次数减少,就很容易用流通手段量不足来解释这种现象。”[1](p143)目前各国采取的向金融体系注入资金的求助方式,正是基于马克思所提到的这种错误认识。根据前面的分析,危机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流通领域流动性缺乏,相反,长期以来美国联邦储备实行低利率的政策为美国金融注入了大量的资金,有力地支持了虚拟资本的膨胀,使金融垄断资本迅速地积累。当前危机的真正原因在于膨胀起来的虚拟资本找不到足够的剩余价值源泉继续支撑现有的金融方式的资本增值。因此,当前的救助措施只能解救金融体系的当务之急,并不能彻底解决当前的危机。

当前主流观点认为,此次金融危机直接原因来自于华尔街的“贪婪”加之金融当局“监管不力”,尽管这种看法仍停留在对直接现象的观察,它也反映出人们对自20世纪90年代逐步兴盛的新自由主义思潮影响下的“放松管制”、“解除监管”政策的反思。从当前的救助措施来看,它仍是维护金融垄断资本利益的一种措施。本质上看是资本主义政府用劳动人民创造的财政收入来维护金融垄断资本所构造的价值增值体系。而正是这种价值增值和资本积累方式走到了自己的尽头。由此可以设想,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容许的范围内,危机过后如果资本不能开辟新的增值领域、找到新的增值形式,那么资本主义就只在一定时期内以一种“有管制的资本主义”的形式存在和发展。因此,靠财政手段的救助只能解决当前的燃眉之急,只有采取必要的调整,建立真正为实际经济运动服务的金融体系才有可能使资本主义摆脱当前的危机。

第5篇:政治小论文范文

关于思想品德,我有太多感触了,总而言之:思想品德离不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思想品德,思想品德源于生活。

一天我和我的朋友去一家外国快餐厅里吃东西,我上完洗手间洗完手出来,我没有烘干我的手,而无意识地把手的水甩干。此时,原看似高尚的两名中年妇女贸贸然摆着凶恶、狰狞的面目冲着我,破口大骂道:“你怎么做人的啊!一点思想品德道德都没有,中国礼仪最基本的礼貌都不会,你有没有家教的你!你以为我们会怕你吗?我们两个也可以把你打败吧!你以为你年青就够我们打吗?…”她们口若悬河地说,说得很暴力,我在一开始就已经连声说:“不好意思,真不好意思!…。”觉得很突然,一时反应不过来,随声便道歉。她们的话过于极端了,已经不是教育和提醒人的程度了,已经论到我终身、家人及我的自尊和原则去了……

我没有和她讲任何道理。第一,我有错在先。第二,因为我知道和她们讲道理是徒劳的,何况她们的声音也掩盖全场。第三,我尊重她们,我尊重和我母亲同辈以上的人。就算真的谈到要打要怎样的,我自身条件也是比她们好一点点,可谁会如此不理智呢?

我自认倒霉走了,她们仍然在大吼大叫……

【危城,普选】

我觉得这是关乎一个人素质的问题,她们已经谈不上是有良好素质和良好思想品德的人了,动不动就要动粗似的,内在的品质掠夺了她们那高尚的外表,思想过于极端化了,很不理智,意气用事,体现出一种很小气、斤斤计较的内在,这种人是很少接受过优良教育的,没有经过过教训,往往得意洋洋,占着自己是本地人就歧视我们这些外来人士。

还有一次,在我骑着单车在上学的途中我似乎听见有人叫我,便回头瞄瞄,却忘记顾着看路,前面的的士突然停了下来,我“嘣”地一下撞上去了,我的单车把他的车壳撞凹了,我也伤了。

他先是送走了客人,看见我在地上,皱着眉头地问道我:“啊!小妹妹!你有没有受伤啊?还好吗?”我完全惊呆了,我本身已经做好道歉和赔偿的准备了,可他却第一时间问我的伤势,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感觉,都关乎到思想品德中。

我被他大量的品质所感化,他不但不怪罪我,还关心我,我实在是惭愧。

一个人的内在不是表现在他的外表多么做作,而是发自内心地表达出来,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就体现在这里。

第6篇: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把政治文明作为独立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社会文明形态,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目标,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文明观的丰富和发展,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也是我党理论创新的重要成果。正确理解和认识政治文明的本质和基本特征,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生产关系决定社会阶级关系。社会政治文明进步和发展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使社会阶级关系和体现这种阶级关系的社会制度和运行机制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步和发展的过程。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文明形态,具有历史性、阶级性,进步性、民族性和兼容性五种基本特征。

当然,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政治文明的一种新的发展产物,他既具有政治文明所包含的内容、特征及本质,也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首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和与之相适应的先进政治意识.它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形成开放、民主、和谐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稳定、人民团结、政府廉洁高效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其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是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小平同志曾指出:“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时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党的十五大强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是否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关系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的问题,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第三,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标志是依法治国。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没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更谈不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第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依据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之上,主要为政治与经济辩证关系的理论、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理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理论等,这些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的显著特征,也表明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巨大的作用。

一、全面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1毛理论指导下.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国际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的存在以及两种制度间的对立和矛盾,在不同政治文明间的反映,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日益加剧,国内政治文明方面存在制度优越但体制不够合理、权利真实但法制不够健全、形式多样但机制不够完善、有物质保障但发展不平衡等诸多不足,体现在现实经济生活领域表现为:国企改革一直不能取得突破,党在农村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中出现偏差,政府职级转变步履艰难,许多改革方案在执行中严重走样,腐败现象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增无减,等等。出现这些总是有多种复杂的原因。笔者认为,从人类历史不断发展的观念、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出发,在经济全面提速的同时,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1.我国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基础。经济发展是政治发展的驱动力,政治发展又是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党在新的阶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务,反对脱离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而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但是并不认为把政治体制改革放在可有可无、完全被动的地位,甚至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指出:“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都常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体制,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前进,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阻碍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这说明若不想触动政治体制,单纯就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已经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危城,普选】

2、近年来,我国的腐败现象大有滋长蔓延之势,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制度建设滞后,体制有缺陷。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碑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从根本上扫除腐败现象,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3.经济全球化浪潮必然对世界各方面各领域带来影响和冲击,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也面临挑战。苏东剧变表明,传统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要求,必须重新认识和选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开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文明的发展道路。目前,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最大的政治挑战,就是西方国家利用经济全球化和政治民主化对我国进行“和平演变”,企图使我国走上资本主义道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防止西方资本主义的“西化”、“分化”,就必须改革和调整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法律等各方面的体制,这给我国政治文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4.人世之后,pTO规则对各成员方面的政府行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每一成员要享受WTO的权利,同时这些原则、协议又要求对zhèng fǔ 部门的职能、管理法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和改造,增强政府改革的透明度,以保证政府为市场和企业提供公平的游戏规则。

5.我党三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研究和探索,实际上已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到了议事日程,已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践相结合,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文明观,对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了研究和探索。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从社会主义文明比资本主义文明具有优越性为出发点,以一种忠诚的精神来捍卫社会主义文明,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了宝贵的}S。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休.通过历史的反思,深刻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文明不是建立在纯粹的精神理念之中,而必须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为基础.以这一理论逻辑为起点,认为我国社会主义文明的基本内涵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社会主义文明的前进方向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社会主义文明的根本标志是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文明的价值取向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立了不朽功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文明观,依据世界多样化发展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解决各种新问题过程中,又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提出了社会文明应该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奋斗目标,以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为核心内容,以制度创新为行为导向的社会主义文明观。中共三代领导集体关于社会主义文明观的思考和实践,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文明观,翻开了科学社会主义文明理论的新页。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决定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发展是当前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物质文明搞上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和目标,体现我们党是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致要求,繁荣和发展先进文化,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社会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的需要,也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体现。十六大提出的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要求经济、政治和文化全面发展,倡导政治文明建设,是新世纪的新理念,是中国社会不断进步的体现。因此,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将最大程度地维护和巩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问题,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进程

多年来,我国的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应该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使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有一个新的发展,这就需要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一个根本问题,从“六个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的有机统一。十六大报告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纳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的重要目标之一,即通过政治文明建设所实现的小康社会必须达到这样的目标: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政治文明建设必将大大推动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化、法制化建设,充分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任务,因此把握这一根本问题在于认识、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在实践中坚持和正确贯彻并不断改进。

1.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证。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个领导核心的地位,源于党的理论、纲领和组织上的先进性,源于中国近现代各种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源于中国人民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过程中的历史选择。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中国由共产党领导,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由共产党领导,这个原则是不能动摇的;动摇了中国就要倒退到分裂和混乱,就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江泽民同志也指出:”要把十几亿人的思想和力量统一和凝聚起来,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设想的”

十六大报告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按照这一要求,一方面要以改革的精神深人探讨党的领导和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之间的关系,探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形式问题,解决党的领导和人民代表大会之间权力体系并轨的问题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在权力机构框架内进行的问题,使党的领导和人民执掌国家政权更好地统一起来增强实效,更有利于党领导和支持人民直接参与国家政权管理和监督国家事务。另一方面党要按照宪法的规定,使自己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使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变成国家的意志,逐步实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政治民主化。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家形态,它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广大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体现着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国家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根本原则和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具体体现。

当前,实现人民当家作主,除了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必要的机制和法律保障之外,还要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逐步扩大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范围,使人民在实践中不断增强政权意识、公民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关键。实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翅步的重要标志,是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依法治国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实现人民群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和程序化。

在依法治国的问题上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不断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自主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健全责权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同时还要增强司法过程的透明度,让人民能够真正行使监督的权利。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教育、培养人民群众的法治、法律意识,增长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使人民掌握法律的武器,并学会运用这个武器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要使党和国家的权力配置、运行机制和相互作用达到更为科学合理,就必须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要着重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党执政的方式继续完善,人民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法律法规不断完备,各种监督渠道畅通并发挥作用。

二是要不断扩大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标志,也是重要保证。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的同时,实行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结合,发挥舆论监督,拓宽监督的渠道,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在制度和法律上加以保障。

三是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她的地位和权利范围,势必也影响着社会民主的发展程度,所以党内民主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具有很大的示范和推动作用。要以形成“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为进一步健全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目标,使党员的权利和地位得到应有的体现和保障,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民主建设。

四是要大力提高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要求公民要有较高的民主素质和现代化政治文化氛围,要不断加强科学文化教育,增强公民的民主意识、平等观念和法制精神,使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深人人心。

五是要迅速发展基层民主二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广泛实践,要健全全民民主选举制度,不断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并适时予以监督推进基层社会生活的民主化。

2015美国政治制度
危城,普选 第三篇

第1篇: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这两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根据宪法: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的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几个行政部门。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和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美国政府是由12个部门及根据法律设立之60余独立机关组成。

美国总统是国家的元首,政府最高行政首长,陆海空等各军种之最高司令官,总统的任期是4年,期间除了受到议会之弹劾,不会因受反对势力而去职。期满后可以连任一期。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总统须年满35岁,居住美国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国公民”(通常被解释为是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或者是在宪法通过时为美国公民。美国官职中唯正副总统两职具“出生时为合众国公民”的任职要件。

美国副总统是总统的第一继任人选,兼任美国参议院议长。

总统和副总统领导的行政分支设有15个部和多个专门机构,它们构成日常所说的“zhèng fǔ 部门”。这些部门负责贯彻执行法律,提供各种政府服务。美国联邦行政部门,是美国联邦行政机关内最古老成立的主要团体。美国国务院、战争部、美国财政部均于1789年内各相差几星期内成立。每一位联邦政府行政部门首长,均是受政治任命的美国内阁部长;从1792年起,联邦法例规定内阁部长制定为美国总统继任顺序合要求的成员之一。

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由美国国会通过各法例而成立的独立行政机构;直接向美国总统负责。每建制法定权利(Organiclaw/statutorygrant)受权某独立行政机构自立范围;及若有的,定立联邦监管条例(administrativelaw)的定义。联邦监管条例与一般联邦法律有同等效力。以下为一些联邦政府独立行政机构:

中央情报局(CIA)-职责于公开和秘密地收集和分析海外情报;对海外进行宣传活动(propaganda);并为总统执行秘密行动。中央情报局向美国国家情报总监(DirectorofNationalIntelligence)汇报日常工作。

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CFTC,CommodityFuturesTradingCommission)-监管美国境内期货市场交易。

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EPA,EnvironmentalProtectionAgency)-与各州、本地政府缩减及控制全部环境污染;EPA规定及执行环境标准,评估污染的负影响力;管理清理有毒废料地区的基金。

联邦通讯管理委员会(FCC,FederalCommunicationsCommission)-职责于任何境内州际和美国对外通讯渠道的监管、发牌、价格管理等。

美国联邦储备理事会(FedBoard)-美国的中央银行;管理及规范银行业、通过买入及售出美国国债来执行货币政策、维持坚挺的支付系统。

联邦贸易管理委员会(FTC,FederalTradeCommission)-职责于执行联邦反垄断、及消费保护法例;调查非公平贸易事件。

美国总务署(GSA,GeneralServicesAdministration)-向联邦政府供应日常物流服务。

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1957年创立,负责太空计划,进行长期的民用以及军用航空宇宙研究。

国家档案记录署(NARA,NationalArchivesandRecordsAdministration)-保存、管理美国历史文献遗产。

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NationalLaborRelationsBoard)-实施主要联邦劳工法例(国家劳工关系法/NationalLaborRelationsAct);兼受权预防或赔偿非公平营业,保障员工成为和行使组织工会内的权利。

国家科学基金(NSF,NationalScienceFoundation)-经金钱奖励方式,支持科学及工程的教育研究;鼓励大专院校与全球各地工业及政府科研合作。

人事管理处(OPM,OfficeofPersonnelManagement)-联邦政府的人事机构;兼保持联邦政府公务员的政冶中立。

PeaceCorp-1961年成立,派出训练的自愿人士至海外,未来两年协助发展中地区的基建。

小型企业总署(SBA,SmallBusinessAdministration)-1953年成立,协助美国小型及少数种族企业发展及生存。

社会保障总署(SSA,SocialSecurityAdministration)-管理美国社会保障系统。

证券交易监管委员会(SEC,SecuritiesandExchangeCommission)-保障证券投资者权利;规定上市公司须申报一切营运资料,令有更多透明度;调查和检控公司任何欺骗行为。

美国国际发展局(USAID,UnitedStatesAgencyforInternationalDevelopment)-管理提供外国经济和人道援助的美国金钱。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UnitedStatesInternationalTradeCommission)-向美国zhèng fǔ 部门及国会提供贸易范筹的专门知识;及起诉违犯知识产权违例者。

美国邮政(UnitedStatesPostalService)-1971年起承担全国邮政服务的自治公营机构;经万国邮政联盟互通国际邮件。

美国邮政价格委员会(PostalRateCommission)-1971年成立,专门提倡邮政价格及2015年将获受更大监管权力。

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NTSB,NationalTransportationSecurityBoard)-1967年成立,专责陆、海、空及管线运输的安全及事故调美国总统办事机构

美国的司法权力,赋予一个最高法院,以及国会可以随时制定及设立的次等法院。司法机关的职责是,对向国会的立法提出异议或要求予以解释的司法案件作出裁决,以及审理涉及触犯联邦法的刑事案。在涉及宪法的诉案中,联邦法院具有超越州法的上诉管辖权。联邦法院还负责审理涉及一个州以上的或关系到一个州以上公民的案件,以及涉外案件。

宪法为保障司法独立,规定联邦法官可在行为良好期间任职,实际上是直至他们死亡,退休或辞职。在职期间的法官犯法会像总统或其他联邦政府官员一样受到弹劾,美国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由参议院批准,法官的薪水也是由国会核定,年薪自地方法官的四万四千六百元至首席大法官的六万五千六百美元不等。

美国最高等法院,也是宪法特别设立的唯一法院,设立于首府华盛顿,法官人数为九位,一位首席大法官及八位副手,在每年数千宗入禀案件中最高法院通常只审理约一百五十宗,大部份案件涉及法律的解释或者涉及国家立法的用意。这种司法监察的权力,并非宪法特别规定,而是法院根据它对宪法的解释得出的理论。

上诉法院其设立目的是为了便利案件的处理及减轻最高法院的负担,全国共划分为11个上诉区,每区设有一个上诉法院,每一上诉法院有三至十五名法官,顾名思义,上诉法院复审地方法院的判决。

地方法院全国五十州划分有八十九个地方法院,诉讼当事者能就近进行诉讼,每一地方法院有一至廿七位法官,这些法院所处理的大部份案件都是违犯联邦法律的行为。

特别法庭除了联邦法院的一般裁判权外,另有为了特殊目的而设立的法庭,例如申诉法庭对那些向美国提出的赔偿申诉作出判决。关税法庭对涉及进口货物的税款或限额的民事诉讼享有独家的裁判权,另外还有关税及专利权的上诉法庭,以聆讯不服关税法庭及美国专利局判决的上诉申请。

根据美国宪法第一条,联邦政府将所有立法权力赋予参议院及众议院组成的国会。

美利坚合众国众议院(英语:UnitedStatesHouseofRepresentatives)为美国国会两院之一。美国各州在众议院中拥有的席位比例以人口为基准,但至少会有一名议员。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众议院议长由议员选举产生,传统上为多数党之领导人。然而多数党领袖(leaderofthemajority)另由该多数党于院内之第二重要议员担任。据美国总统继位条例,众议院议长继任总统之顺序仅次于兼任参议院议长的副总统,为政坛上第三重要的领袖人物。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众议院(公民直选)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制衡(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会议厅位于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山庄南翼。参议院在同一建筑物的北翼开会。

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英语:UnitedStatesSenate)是美国国会的两院之一。美国每一州于联邦参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所以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故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的席位。美国副总统任参议院议长,无参议员资格;且除非是为了在表决平手时打破僵局,不得投票。

参议院公认较众议院更为审慎;参议员名额较少而任期较长,容许学院派看法与党派之见,较众议院更易自外于公共舆论。参议院拥有若干表列于宪法而未授予众议院的权力。其中最重要的是,美国总统批准条约或任命重要人事时,须“采酌参议院之建议并得其认可”(美国宪法第一章)。

美国参议院承袭古罗马元老院(Senate)之名。其议场坐落于首都华盛顿特区,位于国会山庄北翼。众议院则在同一幢建筑的南翼召开会议。

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联邦中央和地方的具体权限,200年来不断有所变化完善。

州政府

殖民地独立之前,都是由英国君主管辖。在美国成立之后、宪法确立之前这段时间,各州实际上处在自治的状态。所以在当时“费城制宪会议”上,各州的代表一边决定成立一个强有力的联邦机构,一边又强调维护各州的权利。

总体上来讲,完全限定在某一州境内的事务应完全由该州政府决定如何处理,包括州内传媒、财产、工商业和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州刑法典、民众工作条件等。联邦政府要求州政府必须在形式上是共和制,州内法律绝对不允许违反联邦宪法或国家层次上制定的法律和条约。

州际和联邦行政上有很多重叠的地方。尤其是最近几年,联邦政府在健康、教育、福利、交通、房地产和城市发展等领域中也开始扩展自己的管辖范围。不过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在两级政府自愿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而非联邦将意志强加在地方州政府头上。

同国家机构一样,州层次上也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和司法,功能和管辖范畴都和国家层次上的对应机构大致相同。一个州的行政长官是“州长”(governor),由州内公民普选产生,通常是4年任期(有一些州是2年)。除内布拉斯加州仅有一个立法机构外,其他州全都分上下两院。上院叫参议院(Senate),下院叫众议院(HouseofRepresentatives、HouseofDelegates或GeneralAssembly)。不过混乱的是,有的州把整个立法机构都称作GeneralAssembly,上下两院都包括其中。大多数州内,参议员4年任期,下院议员是2年。

各州的“宪法”虽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和联邦宪法是一致的,包括民权宣言、组织政府的计划等。在商业、银行、公共设施和慈善机构经营等领域内,“州宪法”通常要比联邦宪法更加细致明确,不过规定最终权力属于人民,也会将一些特定的准则和原则定为建立政府的基础。

市政府

美国已经从原来的农业社会发展到一个高度城市化的国家,80%左右的公民居住在城镇或城郊中。所以市政府在美国行政体系中是非常重要的。市政府比州政府和联邦政府更加直接贴近人民,管理一切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事务,如警务、消防、卫生、医疗健康、教育、公共交通和房地产等等。

大城市的管理极为复杂。仅从人口上来讲,纽约市一个城市就要大于50个州中的41个州。经常有人说,除美国总统外,最艰难的行政职位就是纽约市市长。市镇政府的职能由州宪章规定,但在很多领域中,城市独立于州独自运作。然而在大部分大城市内,因为居民众多管理极其复杂,同州、联邦组织合作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市政府的类型全美各地都不同,不过都有一个中央政务委员会(公民投票选岀)、一位行政长官(带领下属部门的部长)管理城市事务。市政府大体上可以分成三种:“市长—议会制”、“委员会制”和“议会—经理制”。很多城市的政府都是这几种制度混合而成的。

市长—议会制(Mayor-Council):是美国最古老的市政府体制,一直到20世纪初期,几乎所有的美国城市都是通过此方式管辖。结构和州、联邦政府相仿,市长由民众投票选出作为行政部门最高长官;负责立法的议会也是民众选出,代表市内不同的区划。市长指任市各部门的部长和其他官员,有的时候还需要议会通过。市长有权否决市法令,负责筹划市运营的预算。议会则负责制定市法令,规定税率,在不同部门分配资金。随城市逐渐扩大,议会的席位也随之添加。

委员会制(TheCommission):立法和行政机关合并在一起,人数通常三个以上,由全市居民投票选出。每一位委员监督下属一或多个部门的经营管理情况。由一位委员担任主席职位,通常也叫做市长,不过其实际权力和其他委员没有区别。

议会—经理制(Council-Manager):因为民选岀的官员不一定有专业的能力来处理城市中复杂多样的问题,所以就雇用一位“经理”来解决这些事务。市经理必须拥有岀色的管理能力,能够行使大部分行政权力,包括执法、分配拨款等等。

此体制正为越来越多的美国城市选用。民众选举岀一个小型议会,负责制定法律;同时雇用一位行政长官(即市经理)来管理城市事务。经理负责筹划预算,监督大部分下属部门。一般来说没有任期限制,只要议会对其工作满意,就可以一直干下去。

郡政府

美国行政区划中的“郡”(county)是州的一个下属区划,经常(但不是绝对)涵盖两个以上的城镇和一些乡村。事实上,美国多数的郡拥有比“市”更高的层级,因此不适合完全用中国的“县”来相比。纽约市是个明显的例外,因地域太大,下属又划分了5个独立的郡。另一个相反的例外是弗吉尼亚州的阿灵顿郡(Arlington),它与华盛顿特区隔波托马克河(PotomacRiver)相望,郡内城市和郊区并存,仅由一个单一的郡政府管理,没有下属区划。这种情况称作“市郡联合政府”(consolidatedcity-countygovernment),也出现在美国其它一些较大城市中,如加州的旧金山市与郡(CityandCountyofSanFrancisco)和夏威夷州的檀香山市与郡(CityandCountyofHonolulu)等地。

美国大多数郡内,通常会选某个城镇作为郡政府所在地。小型的郡内,官委会(郡政委员组成)一般由此郡不分区选出,惟大一些的郡内,其官员分别代表不同的选区。委员会负责征收税务,借贷款项,规定郡公务员的工薪,监督选举,建筑道路桥梁,管理国家、州、郡的福利项目等等。而在新英格兰地区的几个州内,郡仅仅代表地域区划而已,并没有任何政府管理职能。

村镇政府

村镇政府仅负责修建道路,供给水源,执法消防,建立卫生设施,垃圾、污水处理,税收等当地事务,同时也要与州、郡政府合作,直接管理当地的教育体系。请注意在很多州内,“town”这个词并不是特指“镇”,仅仅是表达居住地的意思,非正式用语。另外在有一些州内,“town”就是“市镇”的意思。也就是说“town”这个词所涵盖的行政概念,各州是不尽相同的。

政府事务由一个选举岀的议会或委员会管理,具体名称各种各样。委员会可以设立主席职位,主席作为行政长官进行管理,或者也可以由民众选举出一个市长。地方公务员可以包括文职、司库、警察、消防、卫生和福利官员等。

其他地方政府

以上涉及的各层政府并没有涵盖美国行政的方方面面。美国人口调查局(商务部的下属)统计,全美有超过84955个地方政府单位。

美国成立初期,很多工作都是民众自己进行的。随着社会发展,很多任务也慢慢转移到政府肩上,美国人也越来越依赖于政府的职能。殖民地时期,即使在大城市内警察和消防员也很罕见,政府不负责安装路灯、清扫街道等工作。民众都是各自为政,自我保护财产安全。

到了现代,这些工作一般都是政府的某些部门来处理。即使是在很小的村镇,公安、消防、福利、卫生等事务也是由政府组织。因此造成美国国内各地的管辖权划分极不统一。

很多美国制宪元勋当初都痛恨政党这个理念,因为政党更关心怎样和对手竞争,而不是为国家着想。他们希望个体的公民能够投票给个体的竞选者,免受某些组织的影响,但历史的发展却完全没有遵循他们的意志。到了18世纪90年代时,国内已经产生出了不同的治国理念,人们都在想方设法和自己政见相同的人聚集在一起来赢得更加广泛的支持。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追随者将自己称作“联邦党”。这些人希望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保障商业生产贸易的繁荣。而托马斯·杰弗逊的追随者称自己为“民主共和党”。他们支持建立一个非集权的农业共和国,联邦政府仅拥有有限的权力。到1828年,联邦党作为一个组织已经消失,后为美国辉格党所取代,此党是因为反对安德鲁·杰克逊而成立。另一方,“民主共和党”变为“民主党”,由此便产生了美国的两党争霸现象,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因此美国尽管历史不长,但其政党的历史却很古老。

1850年代中,奴隶制成为美国政治舞台的中心问题,社会分歧很大,尤其是在关于西部新域是否应该允许奴隶制的问题上分裂更是极端尖锐。辉格党采取了骑墙的态度,结果导致直接灭亡,1854年被美国共和党所取代。而共和党当时的主要政策就是要消灭美国国土上所有的奴隶现象。六年后,林肯赢得1860年大选,新生的共和党第一次登上了政治舞台的中心位置。当时的环境下,政党的地位很高,是统治著全国的政制机构,因此党派的理念就成为了大多数普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对某党的忠诚由父辈传给子辈,党派活动(包括大型宣传活动、正装行进活动、火炬游行等等)是很多社区群体社交生活的一部分。

然而到了1920年代,这种全民皆党的热闹现象就已经很大程度上消失了。市镇管理进行了改革,改善了行政机关的文职事务,通过了一系列反腐败法案,为了抵消国家大会上政客的强大势力,还建立了总统大选的初选制度……这些都有助于净化了美国的政治环境,但同时也让政治活动变得沉闷了许多。

与其他一些国家相比,美国的政党内部组织非常松散,原则上是一部“选举机器”,平时不发生太大功能,只有在各级选举时才组织运作。尤其是两个大党在全国层次上根本没有正式的组织来控管会员、活动、政策制定等事宜,不过由一些州层次的组织负责管理此类事务。所以如一个美国人说自己是民主党或共和党,这其中的意义和一个英国人说自己属于工党或保守党是有很大不同的。美国选民可以自由注册成为某个党派的成员,可以自由投票给某个党派,不过这些都无法限定选民的选择,也不会带给该选民针对该党派任何特殊的权利或义务。选民可以今天参加一个当地的某党会议,明天又参加另外一个党的。同样地,登记的选民也可以依法、依程序“随时”变换政党。

当某人决定竞选时,他/她的党派身份就变得正式起来。在大多数州内,这就意味着他/她想要获得某个党派的提名,并参加初选来竞选某个职位。接下来各党派内负责选举的委员会就会选择究竟同意哪一位候选人来获得提名。不过最后的结果还是要参加初选的投票者来决定,而且想要知道谁会去投初选的票是非常困难的。

这种体制就造成美国各政党内部的中央组织都十分软弱,也几乎没有一个共同的意识形态指导,只有在一些大小问题上意见是相同的而已。只要某个人在初选中一旦胜出,无论他/她是否过河拆桥、是否突然变脸公开反对此党派的政策,这个党派也根本没有办法阻止其获得正式党员的身份。

在联邦层次上,两个大党都有自己的全国委员会,功能是筹款、组织宣传活动,尤其是积极准备总统大选。委员会的成员构成都不同,但都主要由州层党派的代表、附属组织和其他党派重要人士组成。不过全国委员会并没有权力去指导党派内个人的行动。因此,虽然每个党都有一个主席,但这个主席并不真正是此党派的“领导”,一般也很难说谁掌握著美国政党中的领导权。通常那些游说其他会员追随自己领导的人可以视作是党派的领导。不过经常来讲,官居高位的人是实际上的党派领导人,比如美国总统、上下两院的领袖等。而且说是“领导”,也要别人自愿跟随才可以,无法强求。

两党都有单独的委员会负责选举工作。最重要的委员会要算“国会山委员会”(Hillcommittees),负责选举岀竞逐国会的议员。

全国性质的大党在五十个州都有自己的分部,根据各州法律不同随之更换组织结构和工作职能。

究竟为什么两党制会在美国发展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大多数官员都是从单一代表制的地方区划中选举出来的,而这种制度叫做“最多票数当选法”(又称“第一过杆制”),也就是说谁得到最多的选票就获胜,并不按比例计算。这种制度对两强争霸的局面起到了推动作用:一家政党执政,另一家在野;如果在野的党派联合起来,就有可能下次击败当前的执政党。有的时候第三党也会冲出来,赢得自己一席之地,并保持一段时间。近年来美国最成功的第三党是H。罗斯·佩罗(H。RossPerot)的美国改革党,1996年总统大选时曾赢得8%的选票。佩罗自己在1992年总统大选时赢得了19%的选票,不过当时改革党还未成立。另一个表现不俗的小党派是美国自由党(USLibertarianParty),在全国拥有超过400个选举出的官职。杰西·文图拉(JesseVentura)1998年当选明尼苏达州州长,成为第一个赢得州层官职的改革党人。其他还有两位无党派人士拥有州层官职:参议员詹姆斯·杰佛玆(JamesJeffords)和众议员伯尼·桑德斯(BernieSanders),两人都是佛蒙特州的(佛蒙特只有一个众议院席位)。大多数小党派生存很困难,因为两个大党经常采用这些小党最受选民欢迎的某些主张,从而夺走小党派的选民。

波多黎各有自己单独的政党,主要有波多黎各新进步党、波多黎各人民民主党和波多黎各独立党。

美国宪法和法律条文规定,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最终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的,而是受宪法和法律限制的。联邦宪法和法律一方面规定公民享有人身保护、言论、出版、集会、宗教信仰自由,私有财产权和选举权等权利;另一方面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和平集会和请愿等自由的法律,公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非法的搜查或扣押,非依法定正当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此外,各州宪法和法律对公民的权利也有规定。

美国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制。首先由各州选民投票选出本州选举人(人数与本州国会议员人数相等),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举正、副总统。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参议员最初由各州议会选举,1913年生效的第17条宪法修正案规定,参议员也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州长、议员和某些州的法官、重要行政官员都由选民选举产生。各级选举一般都由两党包办。为了保证两党的统治地位,一般实行单名选区制和多数代表制。

1787年,美国制定并颁布了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部成文宪法,该宪法将国家元首(总统)的选举权交给了人民。215年来,美国的选举制度随着美国的政治气候变化而变化,产生了许多不成文的习惯。原宪法和不成文的习惯同时生效,使美国总统选举变得更加复杂。为帮助广大同学更加全面地了解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准确把握教材的相关知识,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美国的总统选举制度作简要介绍和分析。

从选举过程看

美国的总统选举有严格的程序,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美国的总统选举从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前期竞选准备到正式大选,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但实质性的选举主要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党内预选。在总统选举年的2至6月,民主党和共和党在各州由普通党员直接选举出席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于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明确表示支持哪位总统候选人,因此,预选结果就能清楚地知道各总统候选人的支持率。从某种意义上讲,总统预选也就是普通党员直接选举本党总统候选人的过程。

第二阶段,确定总统候选人。总统选举年的7、8月份,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确定本党的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事实上,在各州的预选过程中,总统候选人的优势已基本明确,全国代表大会不过是为选举的优胜者履行一下正式手续而已。

第三阶段,展开竞选。总统选举年的9至11月份是民主党和共和党候选人的竞选阶段,总统竞选是美国政治生活中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在竞选中两党候选人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手段为自己拉选票,为最后竞选成功奠定基础。

第四阶段,总统大选。总统选举年的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后的星期二是美国总统大选日,这一天,各州选民到指定的选票站选举总统选举人。

总统选举人被选出后,组成选举团,于12月的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在本州首府集会,分别选出正副总统;次年1月6日下午1时,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全体议员在众议院集会,由参议长主持开票,当众公布选举结果;当选的正、副总统于1月20日宣誓就职。

从选举方式看

美国的总统选举实行选举人制度,属于间接选举

许多人认为,美国总统是在总统大选日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其实不然,美国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即由选民选出总统选举人,再由总统选举人选出总统。由于选民在推举选举人时,已经明确表示选某一总统候选人的选举人,因此,美国总统虽为间接选举,却有直接选举的意义。

另外,总统选举人制度作为美国总统选举中的一项独特的制度,还有一些特殊的规定。诸如,各州选举人的数目同本州在国会里的议员人数相等,一些大州议员人数多,选举人数目也就多;选举人的选举实行“胜者得全票制度”,就是说,如果某党获得一个州的多数选举人票,则该党就获得该州的全部选举人票;等等。

政权组织形式

美国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制度,总统选举与国会选举分别进行

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制国家,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实行严格的三权分立制。美国总统与国会不仅在权力上相互牵制,而且在产生途径上也各不相同。美国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总统选举每四年一次,称为“大选”;国会选举则是两年一次,称为“中期选举”。美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其中,众议院议员435名,任期2年,每两年全部改选;参议院议员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所周知,美国总统选举获胜的党是执政党,但执政党并不一定是国会中的多数党,执政党往往在国会的一院或两院中占少数席位。当总统所在的党在两院中均占少数席位时,美国的总统被称为“跛鸭总统”。

从政党制度看

美国实行两党制,总统选举是政党选举与公民选举交融结合进行的

美国是两党制国家,其总统的选举产生与国内的两大政党密不可分。美国总统选举实际上是决定由哪个政党执掌政权,成为新的执政党,这是美国两党实现轮流执政的一种方式。美国的总统选举主要是由民主党和共和党运作和控制的。两党的总统候选人必须是本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总统候选人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决定的,要想被确立为总统候选人,首先必须在党内击败其他的竞争者;总统候选人能否在总统竞选中获胜,除其个人因素外,也与本党有密切联系,总统候选人所在党的威信、形象直接会影响到他的支持率;“胜者得全票制度”则保证了两大政党对总统选举结果的控制。在个别情况下,作为总统候选人,也可以是一些小党成员或无党派人士,但这些总统候选人获胜的可能性很小。而两大政党人多势众、势力强大,这就保证了各州的选举人票落入两党手中。

美国总统选举虽然操纵在两大政党手中,但并非与美国的公民没有关系。美国公民拥有选举权,总统选举人是由公民直接选出的。总统候选人为了在选举中获胜,就必须争取选民,在选民中树立良好形象,提出吸引选民的口号和纲领,甚至向选民作出某些承诺。选民的向背,最终决定总统候选人竞选的成败。总之,两党的总统候选人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推举,但能否当选总统是由公民选举决定的,并非由两党决定。

从阶级本质看

美国的总统选举是典型的金钱选举,体现了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性质

金钱是进入白宫的钥匙,这从近几十来美国当选总统的情况和历届总统竞选的费用中可以得到充分体现。

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9位美国总统,大多是富豪。其中,肯尼迪是波士顿财团的大资本家,约翰逊和卡特是大农场主,里根是有名的富翁,布什家族则是美国的制造业巨头。因此,说美国政府是“富豪内阁”是再恰当不过了。

从竞选费用看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总统的竞选费用急剧增加。1964年美国总统竞选费用为2亿美元,1968年是3亿美元,1972年为4亿美元,1976年达到5、4亿美元,1980年高达10亿美元,1996年达到创记录的11、4亿美元。美国总统竞选费用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总统候选人个人拥有雄厚的财力;二是政府补助;三是来自大财团和社会各界的捐款。虽然美国的《竞选运动资助法》规定,个人直接给总统候选人的捐款不得超过500美元,团体捐款不得超过1000美元,但一些大财团通过各种途径钻法律的空子,为自己所支持的候选人提供资金,与总统候选人进行“金钱与政策”的交易。难怪有人说美国的总统选举是“钱举”。

从思想取向层面来看

美国两大政党分别代表两种差别极大的政治哲学:民主党--自由主义;共和党--保守主义。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在不同的国家里有不同的含义,即使在美国也有不下几十种定义。一般说来,美国当代的自由主义理论推崇革新、容忍与社会平等,主张观念、制度和法律应随社会环境之改变而变迁;而保守主义思想则强调文化延续性,注重传统价值、社会稳定与宗教之作用。

在具体政治领域,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最大分歧莫过于“大政府”与“小政府”之争。保守主义理论从维护个人自由这个基点出发,坚信政府权力之扩大即意味著个人自由之缩小。这种理论认为,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对社会问题的涉入必定会危及美国文明的根基-个人自由。更有甚者,保守主义理论还认为联邦政府的社会福利、高开支、高税收、及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等政策均不同程度的造成或深化了美国的社会经济问题,如生产率下降,通货膨胀,中上阶级收入减少,商企界投资热情不高,懒人依赖政府救济等等。

与此相反,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放任的资本主义经济导致了严重的贫富不均、高失业与一系列其它问题,而高度发达的科技与经济发展并没有明显改变美国社会不平等现象,如种族歧视,妇女权益得不到足够保护等。因此,自由主义理论深信,美国社会的急迫问题不是个人权利受到侵犯,而是社会不平等没有得到纠正。同时,自由主义理论还认为,美国诸多的社会经济问题如此之严重,如此之深刻,非得政府出面参与解决不可。换言之,自由主义理论坚信政府权力不是造成美国社会经济问题的原因,而是消除这些问题之重要手段。

由于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对大、小政府持不同意见,近几十年间,共和党和民主党在诸如拨款、税收、政府调控经济、民权保障、qiāng支管制、环境保护等问题上明争暗斗,针锋相对。美国两大政党关于政府权力大小之分歧在大选年显得最为突出。1980年,罗纳德·里根以“小政府”,作为其竞选基调,猛烈抨击民主党的社会经济政策,认为自由主义派的高开支,高税收及“福利社会”政策导致了高速货膨胀、高失业、高利率、高国债与低速增长。1988年,乔治·布什挟里根保守主义当权八年之余威,再次祭起“小政府”旗帜,信誓旦旦地向全国选民保证,“ReadMyLipsNoNewTaxes”,1992年,民主党时来运转,比尔·克林顿利用美国经济不景气而布什政府应对无力之机,又向全国选民开出沉寂了十二年的“大政府”药方,强调政府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以帮助人们渡过难关。振兴经济,走出萧条。从以上三例来看,“大政府”与“小政府”的药方均为有效,因为美国两大政党在政府权力与作用问题上早已界线分明,只要社会条件与时机有利,争得中间势力同情,政治钟摆的方向将会很明显。

美国两大党关于大、小政府之争在国会立法中表现得同样激烈。尽管有议员跨党投票现象,总的说来,共和党和民主党对与政府权力有关的议案的表决通常是营垒分明。克林顿1993年当政后,其刺激经济的法案在参议院遭到共和党议员封杀,其联邦赤字减缩法案也受到参众两院共和党议员一致抵制。在布什执政期间,民主党虽在参案两院占有优势,成功地通过了几十个法案,但由于共和党占据白宫,布付利用总统权力将那些与“大政府”有关的法案一一加以否决。四年期间,布什总共否决了近三十个国会两院所通过之法案,只有关于政府对有线电视价格施加控制的一个法案后来又被两院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成为法律,其余均为夭折。克林顿一入主白宫,民主党议员急忙又将被布什否决的一些法案重新通过(如“FamilyLeaveBill”),交由民主党总统顺利签署。关于大、小政府的党派之争并不限于联邦国会,在美国五十州的州议会里,类似的情形同样存在。

民主党与共和党,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关于大、小政府的争执实际上已经延续了一个世纪。在十九世纪末美国工业化、城市化兴起的所谓“镀金年代”里,共和党占尽上风,政府对经济放手不管,任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等垄断形式自由发展,这个时期国会所通过的几个“反托拉斯法”也只不过是虚晃一qiāng。二十世纪初叶美国兴起“进步主义”运动,试图解决伴之工业化、城市化而来的种种社会弊病,如政治腐败、商企巨子垄断豪夺、工人工作环境恶劣、工资低、工作日长,农民生计维艰等。“进步主义”是一个改良主义运动,它的理论基础是刚诞生不久的美国哲学--实用主义。这个哲学流派的集大成者约翰·杜威开美国现代自由主义先河,明确主张利用政府力量帮助消除社会弊病。由此而进,美国现代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关于大、小政府之争的帷幕正式拉开,政权之争。

第2篇:美国政治制度

19世纪50年代,北部工业家与南部种植园主的政治斗争白热化。1854年民主党政府通过《堪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取消对奴隶制扩展的地域限制,导致1854-1856年堪萨斯内战,促成共和党于1854年7月成立。它由北方民主党中的激进派、自由土地党人和前辉格党的大部分党员组成。主要代表工业资产阶级、中产阶级、工人和西部小农的利益。反对在美国扩展奴隶制。至此,美国两党制确立。

共和党创立后在北部深得人心,富有生气。1860年其候选人A·林肯以“言论自由、土地自由、劳动自由、人身自由”为纲领当选第16届总统(1861-1865)。南北战争中,共和党领导北方人民,战胜南部同盟,在全国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

战后,共和党连续执政20年,以“拯救联邦”和“解放黑人”的“老大党”自称,并与南部白人至上主义者妥协。19世纪80-90年代美国进入垄断阶段。这一时期,共和党长期执政,为东北部和中部财团利益服务。1898年总统W·麦金利(1843-1901)发动争夺海外殖民地的美西战争。翌年提出对中国实行“门户开放”政策。20世纪20-30年代,连续执政的3位共和党总统对大企业采取自由放任的政策,经济严重失调,造成商品积压、金融混乱和大批失业,导致1929-1933年经济危机。共和党在1932年总统竞选中惨败,从此一蹶不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该党开始得到南部财团支持,1953年其候选人D·D·艾森豪威尔当选总统。任内提出侵略中东的“艾森豪威尔主义”。1969-1976年,R·M·尼克松、G·R·福特相继担任总统。1981年E·W·里根上台,实行紧缩的货币政策,对外提出“恢复经济和军事实力、重振国威”的口号,对苏联采取强硬态度。同时在加强实力的基础上,谋求同苏联谈判。1984年连任总统。1989-1993年,G·布什出任总统。

该党以大选年竞选总统的纲领为全党政纲。无固定成员,党员人数以每次大选前选民登记为准。只有少数人是经过一定关系和手续加入党的基层组织的党员。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代表大会。每4年于选举年夏季召开一次,提名本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制定纲领。常设机构为全国委员会,任期4年,设正、副主席、秘书、司库等,负责筹备全国代表大会,主持总统竞选活动。各州设州委员会,主持本州竞选活动。竞选经费由垄断财团资助。

民主党(DemocraticParty)

美国两大政党之一,在美国实行的两党制中与共和党轮流执政。以驴为徽。

[党史]:1791年建党时称共和党,1794年改称民主共和党。又称反联邦党。后该党分裂。杰克逊派于1828年建立民主党。1840年全国第3次代表大会正式定名为民主党。主要代表西南部新兴的植棉奴隶主和旧南部奴隶主、小农、边疆居民和工匠等阶级的利益。

1828年A·杰克逊当选总统(1829-1837在任),他为维护联邦统一、制止分裂危机,进行了政治改革。他扩大了总统及联邦政府职权,实行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总统候选人,以州为单位提出总统选举人,胜利者获得本州全部选票的制度;建立健全民主党各级委员会;扩大白人成年男子普选权等。美国学者称之为“杰克逊民主”。此后至1860年,除1841年、1845年、1849—1853年由美国辉格党执政外,均由民主党掌权。

19世纪40年代民主党被大奴隶主控制,主张在新土地上扩大奴隶制。1861年南北战争前夕发生分裂,北部民主党并入共和党;南部民主党则成为奴隶主政党,并挑起美国内战。战后民主党长期在野,代表南方大土地所有者和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并得到与进口贸易有关的北方工业家和金融家的支持。它长期是“南方党”,直到1932年大选时,才开始打破传统的地域界线。

美国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以来,民主党在本质上与共和党无异,亦被垄断财团控制。但因其一贯标榜民主颇得工会中上层支持,常以代表劳工自称。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民主党T·W·威尔逊政府于1917年参战。1920年后共和党执政。1933年民主党的F·D·罗斯福在严重经济危机中击败共和党总统H·C·胡佛(1929-1933在任)就任总统,实行新政,以解决经济危机,并促进了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4次蝉联总统。1945年4月12日罗斯福去世后,由H·S·杜鲁门继任。1950年杜鲁门政府派兵入侵朝鲜。1953年杜鲁门下台。此后,民主党与共和党继续交替执政。1961-1969年,1977-1981年民主党执政,J·F·肯尼迪、L·B·约翰逊、J·卡特(1977-1981在任)任总统。民主党对内继续推行“新政”政策,先后提出“公平施政”、“新边疆”和“伟大社会的方针”;对外推行扩张政策。肯尼迪、约翰逊任内强化了越南战争。1994年B。克林顿出任总统。

该党每4年召开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本党总统和副总统候选人,制定竞选纲领。中央设全国委员会,任期4年。负责筹备全国代表大会和主持竞选活动。该机构设主席、副主席、秘书、司库和特别法律顾问等职。下设各州委员会,组织本州竞选活动。该党无固定纲领,以竞选总统的纲领作为政纲,亦无固定党员,党籍自由。党员总数按本党总统候选人投票的结果计算。竞选经费由垄断财团资助。

其他党派组织

社会民主党(SocialDemocraticParty)

美国政党。19世纪90年代后半期,新的社会主义运动在美国逐渐兴起。1897年6月18日,在芝加哥成立了美国社会民主联盟,并选出了执行机构——全国委员会,E·V·德布斯任主席。1898年6月7日,在芝加哥召开联盟的第1次代表大会上,因辩论247纲领委员会的报告而分成两派。一派主张实施移民计划;建议用组织大批移民到西部去的办法来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另一派主张放弃这种空想,只相信“国际社会主义原则和纲领”,只采取社会主义的宣传方法,并拒绝承认大会以多数票通过的移民计划,宣布退出大会另举行会议,成立社会民主党,并选举一个全国执行委员会。德布斯当选执行委员。新党以参加竞选为政治斗争手段,发展迅速。此后两年,社会民主党在马萨诸塞、新罕布什尔等9个州指定各州候选人或地方候选人。1899年地方选举中,该党成员中有人当选为市长、市参议员、镇议会议员。1900年德布斯被推选为美国第一个社会主义政党的总统候选人。1900年3月6日,社会民主党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召开第1次代表大会,会上讨论并要求社会主义力量统一起来。1901年7月29日,该党与退出美国社会主义工党的M·希尔奎特派共同组成了社会党。

社会党(SocialParty)

美国政党。1898年美国劳工和政治领袖E·V·德布斯领导并创立的社会民主党,于1901年7月29日同M·希尔奎特领导的社会主义工党温和派合并,取名社会党。总部设在圣路易斯。

党的基本纲领是把工人阶级和同情它的阶级组成一个政党,以参加竞选作为政治斗争手段,以期夺取政府的各项权力,并利用这些权力把现存的生产和分配手段的私有制改变为全体人民的集体所有制。反对通过社会革命途径建立社会主义。1901年有党员1万名,1912年增至12万,遍布各州工会。组织成员比较复杂,有城乡小资产阶级包括许多律师、牧师、小雇主和来自俄、波、匈等国的移民。还有工人,其中国外出生的工人占多数。党内中产阶级知识分子把持了党的领导权。党的主要领导者左派代表是德布斯,右派代表是希尔奎特。右派曾公开拥护伯思施坦修正主义。

1905-1914年间是社会党活动全盛时期,创办了13种日报、12种月刊和近300种周刊。1912年社会党发生第一次分裂。著名工人运动话动家W·D·海伍德被免除全国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他和134名工人党员相继退党。1917年,社会党在左派鼓动下,通过反对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决议;德布斯与C·E·鲁滕堡因反战活动被捕人狱。1920年总统竞选中,德布斯虽在狱中,仍获得92万张选票。社会党在许多地方工会和美国劳工联合会中产生过一定影响,在州和地方议员选举中,也发挥了一定作用。

俄国十月革命后;党内左派主张抛弃改良主义纲领,直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1919年,社会党再次发生大分裂。左派鲁滕堡等退出,组建成美国共产党和共产主义劳工党(1921年两派合并为统一共产党)。1924年,社会党支持进步党R·M·拉福莱特竞选总统,以加强资产阶级和工会领袖掌握领导权的工人、小资产阶级和农民反对垄断资本的统一战线。1928年起,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N·托马斯(1884-1968)连续5次参加总统竞选失败;之后曾又两次参加总统竞选,均得票极少。1960年,德布斯决定退出全国政治生活,致力于教育活动。

60年代末,社会党分裂为左、中、右3派。左派和中派支持民主党。1936年分裂出去的社会民主联盟在1972年与社会党重新联合,更名为社会民主党。

美国共产党(CommunistPartyoftheUnitedStates)

美国工人阶级的政党。1919年8月31日和9月1日左派社会党相继成立美国共产主义劳工党和美国共产党。两党的政治纲领大致相同。不久同时遭到美国政府查禁,1920年1月被迫转入半地下。1920年5月,共产党部分党员先与共产主义劳工党联合组成美国统一共产党,1921年5月该党又与共产党合并,组成以C·B·鲁腾堡为执行书记的美国共产党。美共通过劳工联盟和工人理事会积极开展活动,并支持它们于1921年12月组成公开的美国工人党。1923年4月,共产党与工人党合并,称美国工人党,从而结束党的半公开活动时期。1925年8月,美国工人党改称美国工人(共产)党。

1927年鲁腾堡逝世,J·洛夫斯通担任执行书记。1928年10月,他批判和清洗托洛茨基分子J·G·坎农机会主义集团。以W·Z·福斯特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公开揭露和批判洛夫斯通修正主义路线,1929年7月,美共中央委员会将这个修正主义集团清除出党,并选举福斯特等4人担任书记。1990年党的“七大”又改名为美国共产党。

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期间,美共领导了声势浩大的抗议失业、抗议饥饿和反对削减工资的群众运动,参与组织一系列总罢工和震撼全国的示威游行,并深入南部为维护工人、黑人和农业劳动者的政治经济权益而斗争。美国共产党坚定地站在反法西斯的立场上,同情和支持中国、西班牙等被侵略国家,1937年组织3000名战士参加国际纵队,支援西班牙人民。当总统F·D·罗斯福“新政”遭到法西斯分子攻击时,美共从初期待否定态度转而有限度地、批判地支持罗斯福及其一些改革。美共威望迅速提高,30年代末党员人数也增加到10万人。1932年福斯特患重病。1934年4月,在美共“八大”上,E·R·白劳德当选为总书记,但他逐步滑向修正主义。德黑兰会议后,公开主张放弃社会革命,实行改良主义和阶级合作。1944年5月解散共产党另建非党的共产主义政治协会。1945年7月,美国共产党人在福斯特的领导下举行非常大会,严厉批判了白劳德的错误路线,恢复了共产党的组织。1946年2月白劳德被开除出党,福斯特当选为主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政府对共产党人及其同情者进行大规模的迫害和镇压。1948年美共12名政治局委员被判刑。1956年苏共“二十大”后美共又受到“反斯大林主义”等国际事变的冲击,党内一部分人发生动摇,甚至提出了把党变成某种政治或’教育协会的主张,党员人数锐减。1957年2月,党的“十六大”批判这种错误倾向,但此后党内修正主义继续泛滥。1958年2月,美共召开全国委员会批判修正主义错误观点。1961年党的领导人福斯特逝世,E·G·弗林继任党的主席。1966年美共恢复合法地位和各种公开活动,1968、1972年均提出总统候选人参加竞选。美共“二十一大”以后,把产业工人和黑人作为工作重点。1979年美共“二十二大”通过的纲领指出,要通过和平道路战胜垄断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美国。70年代末美共约有党员1、5万人,党组织分布在37个州,G·霍尔任总书记,H·温斯顿任主席。党的中央理论刊物是《政治月刊》,机关报为《每日世界》。

美国劳工组织(AmericanLaborOrganizations)

美国劳工组织包括工会和工人政党两种组织形式。工联主义在其中起着重要的影响。工会1866年,第一个全国性的工会联合会——全国劳工同盟在巴尔的摩成立。创始人是W·西尔维斯。全盛时拥有十多万会员。包括激进的和改良的组织,并与第一国际建立了联系。1872年衰亡。1869年,U·S·史蒂文斯在费城创立劳动骑士团。1878年前该组织处于秘密状态,后公开活动,是美国工人阶级所创立的第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在19世纪80年代中期,拥有70余万会员。后来由于T·V·鲍德利领导集团的阶级合作政策,80年代末便急剧衰落。美国劳工联合会(简称“劳联”)取而代之。其前身是美国与加拿大有组织的行业工会与劳工联合会。该组织于1881年11月在匹兹堡成立。主要创始人是S·冈珀斯。1886年发动了“五一”全国总罢工,年底改组为“劳联”。冈珀斯任主席。19世纪90年代末,“劳联”推行“冈珀斯主义”,即“劳资合作”、“非常派政治”和“行业工团主义”。

1866-1900年间,会员从13万多人激增至近55万人,到1955年与“产联”

合并时,拥有会员约1090万人。19世纪后期,铁路系统出现了5个极端保守的、独立的行业工会,通称为铁路兄弟会,又称“五大金刚”,即:机车司机兄弟会、铁路列车长公会、机车司炉兄弟会、铁路乘务员兄弟会、转辙工人共济会。1893年会员总计约10万人。这些工会迄今存在。1969年,后4个工会合并为联合运输工会(属劳联—产联)。19世纪末,在煤矿、采矿和铁路等部门中出现了第一批产业工会,与劳联等行业工会相抗衡,其中进步力量相当强大。1905年在芝加哥诞生了世界产业工人同盟。其缔造者是当时的三大左翼领袖W·D·海伍德、E·V·德布斯和D·德莱昂。1908年开始演变成纯粹工团主义组织。20世纪20年代末解体,部分成员加入美国共产党。1920年,W·Z·福斯特在芝加哥建立工会教育同盟,有数十万劳联会员支持或参加,美国共产党予以积极的支持和领导。1929年改组为工会统一同盟,成为独立的进步工会中心。1935年,为了工会的统一,宣布解散,所属工会并入劳联。

20世纪30年代中期,劳工左冀和劳联领导上层的中间派联合发动的产业工会组织运动,促进了产业工会联合会(简称“产联”)的诞生。1935年10月在劳联的代表大会上,联合矿工工会主席、中间派J·L·刘易斯等提出在基本工业中组织产业工会的主张,遭到格林右翼领导集团的反对。于是支持这一主张的10个工会,便组成产业组织委员会(“产联”的前身),拥有会员约100万人,不久该委员会被劳联开除。1938年改组为“产联”,刘易斯任主席,成为第2个工会中心。它是产业性的工会联合会,创始之初起过积极作用,在中左联盟的领导下,把基础工业的大批工人组织起来。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P·默里和W·鲁瑟右翼领导集团抛弃以前的进步方针,排斥左翼力量。1955年2月,“产联”与“劳联”在纽约召开合并大会,定名为“劳联—产联”,拥有140多个国际性和全国性的工会,约有会员1600万人(占工会会员总数的85-90%,占工人总数的人34%),选出G·米尼为主席和鲁瑟等27名副主席。合并后领导集团继续推行劳联的阶级合作路线。迄今仍为最大的工会联合会。机关刊物为《劳联—产联新闻》和《联合主义者》。

1968年,退出劳联—产联的联合汽车工人工会和货车司机工会发起成立劳工行动同盟,鲁瑟任主席。拥有会员365万人。70年代末,美国共有工会185个,其中120个隶属于劳联—产联,其余为独立工会。总计会员约2000万人,占工人总数的20%左右。

农民协进会(Grange)

第一个全国性农民组织。一译农业保护社。最初是秘密会社,1867年12月明尼苏达州农场主o·H·凯利(1826-1913)在华盛顿创立农业保护社,目的在于维护农业集团的利益。成立之初,由于空泛提倡农民互助和力图通过宣传教育方法改善农民的处境,发展缓慢。1873年爆发农业危机,农民处境急剧恶化。农民协进会广泛发展起来,提出反对抵押贷款制度、反对垄断资本的暴政等口号,要求实现公平的立法,保护农民免受高利贷者、银行和铁路公司的盘剥,制定客货运输合理的最高收费额。随后,该会在中西部开展了一系列政治活动,迫使伊利诺伊、威斯康星和艾奥瓦3个州政府制定了对铁路和谷物堆栈的管制法令。1876年,农民协进会运动进入鼎盛时期,会员约85万人,地方分会遍布全国。1874-1876年,农民协进会广泛开展经济活动,建立许多合作商店、粮仓、经营批发业务的机构、保险公司和银行。中西部一些州的农民协进会还投资兴办农机厂和各类农产品加工厂。1876年以后,农民协进会内部出现意见分歧,有的地方分会领导权被富裕农民或农业资本家所篡夺,有的地方则为城镇商人所控制。与此同时,它所创办的许多合作社也在垄断组织的排挤下先后解体,会员数目急剧减少。1880年,由85万人降至15万人。此后,农民运动的重心转向“绿背纸币”运动。20世纪初,农民协进会复兴,特别是在美国东部。1917年农民协进会宣布有56万成员。70年代,达到85万人,其中25%是在纽约和宾夕法尼亚两州。现有7800个地区、州和全国性的组织。

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NationalAssociationfortheAdvancementofColoredPeople)

美国白人和黑人组成的旨在促进黑人民权的全国性组织。总部设在纽约。1908年8月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发生了对两名黑人施以私刑处死的事件,激起一些白人自由主义者的愤慨。在新闻工作者W·沃林、0·维拉德、社会工作者M·欧文顿以及黑人学者W·E·B·杜波依斯的倡议下,1909年5月在纽约召开了关于黑人权利的全国性会议,建立了全国黑人委员会。次年5月,这个组织与杜波依斯领导的、由激进黑人知识分子建立的尼亚加拉运动合并,定名为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杜波依斯是早期领导人中唯一的黑人,担任宣传和研究部主任及机关刊物《危机》杂志的主编。协进会的目标是通过改良的道路,使黑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法庭公平裁判权以及经济、社会、教育和政治方面的平等权利。协进会采用的主要手段是法庭诉讼、争取民主立法和宣传教育。20世纪60年代以前,协进会主要为黑人争取选举权而斗争。此外,对居住隔离、改善黑人学校条件和公立学校中的隔离制度方面,曾作出一定的贡献。协进会的一些地方组织也积极参加60年代的民权运动。但一些激进的、主张直接行动的团体出现,结束了协进会作为美国最主要的黑人民权组织的地位。70年代后期,协进会拥有45万名会员,在全国各个州中拥有1700个以上的分支机构。目前,仍是一个具有较大影响的黑人组织。

第3篇:美国政治制度构建与成型历史因素及其特点浅究

美国政治制度构建

〈一〉、独立战争前后一段时间的政度

当一四九二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欧洲殖民者纷至沓来。早期殖民者们用一些卑鄙手段夺取印第安人的土地,此后各国殖民者为争夺这片富饶的土地进行了长期激烈的斗争。最初的殖民者西班牙、葡萄牙被法国、荷兰击败,之后英国人又将法、荷击败,夺得主动权。至一七七三年,英国在北美建立了十三块殖民地,这便是美利坚最初的十三个州。

政治制度上,十三个殖民地分属三个类型:

(一)、皇家殖民地。这些地区直接受英国委派的总督统治,它们虽设议会,但议会由总督指派。

(二)、业主殖民地。英王特颁许可证,准许业主(主要是两大贵族及其后裔)自主统治。

(三)、自治殖民地。只有两个州,数量少但其制度影响深远。由英王颁特许证于地方居民,许其自行选举立法机关,由立法机构选总督、法官。总督无权否决议会决议。

各州以下已产生了市、镇,这些市镇基本自治。当地的市民、镇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议会是常设机关,大会有极广泛权力,这种形式直接影响了后来美国的民主政治。

美国当局在北美的掠夺,激起了当地的不满(

宣言指出一旦政府变得有害于天赋于人们的权利,人们有权改变或废除现政府。同时宣告北美殖民联合组成拥有主权的自由独立合众国。

杰弗逊在宣言初稿中本有谴责贩卖黑奴的文段,但由于南方奴隶主反对而被删去,这样为种族特权制、种族歧视埋下了祸根,至今未除。

《独立宣言》虽非宪法,然对美利坚宪法制定、政治机构构建起了重要指导作用。尤其是天赋人权论及种族歧视对宪法影响很大。

独立战争爆发后,大陆会议于一七七七年通过《邦联条例》,此条例堪称美国首部宪法,规定国名为“美利坚合众国”,不设行政部门,无独立司法部门,国会为一院制,国会为各州代表组成,权力广泛。

条例保证了各州团结,保证了打败英国。但正如其名,邦联乃是一个松散联盟,允许各州有“主权、自由、独立”。国会无权向各州征税,无权干涉各州自主贸易。大陆上金融混乱,各州自有其货币,各州均从自身利益出发,设立贸易壁垒,严重防碍国内统一市场形成、发展。外贸方面邦联无力保护本国工商业。因此美国许多有识之士,特别是战争中领袖人物均主张建立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二〉、美国宪法制定与政治体制构建。

独立战争后至南北战争前。

战后,邦联已不合历史要求,故一七八七年,各州代表在费城开会,原定修改《邦联条例》,然因其已完全不能适应形势,故会议主题变为制宪。历经三个月讨价还价,完成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草案。此后汉弥尔顿等,在报上撰文,阐述制宪意图、依据:

一:各州不应分别独立,否则无力共同对外且必遭内乱。

此条解释了最关键之问题:美国是保持松散联盟还是建立强力中央政府。汉弥尔顿认为联合的幸福、价值观,很早即诱使北美人建立一个联邦并使之永存。事实亦证明如此!历届美国国会均认为应保证联合永存。

二:人民安全的最好保证在于联合。一般国家当认为战争有利可图时,总要制造战争,特别是专制国家。而一个有力的政府可以防止威胁,维护主权。

三:一个统一的全国性政府可有效调动全国资源、协调利益。

四:十三个州分裂,必然使彼此间经常互斗(这一点在南北战争中得到了体现)。

(一)、宪法与分权

宪法制订者们被称作联邦党人,他们是美国政治政度主要构建者。

他们设想:联邦任务、定义共和政体、选举办法、机构设置。

其中较有特点的是当时较先进的共和政体与机构设置。【危城,普选】

美国乃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观点的试验场,其上层人物如杰弗逊等,深受启蒙思想影响,故政体自然为共和制。华盛顿拒绝部将拥立其为王的建议,亦可证明此共和思想深入人心。

分权原则亦是启蒙思想家及英国的洛克等人之观点。

汉弥尔顿等人提出联邦宪法基本原则是把权力均分至不同部门;立法上应平衡;设法院,法官须忠实尽责方能继续行职;议会应人民自选。

他们认为孟德斯鸠的观点是立法行政、司法权集一体、则不论一人、少数人或多数人,不论由世袭、任命或选举产生,均可成为虐政。当然这并非说立法、行政、司法应完全独立,因此部分权力混合是允许的。

麦迪逊认为世袭君主制政府,行政位于支配地位,但共和国立法应高于行政,其立法权力广泛,又不易明确限制,其权易侵犯其它部门权力,故人民应设法预防其权力扩张。所以把立法机构分为两部,一部代表人民、一部代表各州。前一部,大州有利,后一部小州有利。两部共同作用性质及对社会依赖应尽少联系。此原则即为美众参两院设立原则。

行政权由总统掌握,他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宪法制定者认为总统虽有广泛权力,但均受制于参议院。故某些人将总统权力夸大为王权乃至专制暴君之权,自然被斥为“拔弄妖术”。

美国总统有对外代表国家缔约、任命大任、国家官员乃至最高法官之权,对内可任武装力量最高统帅,但无特权、无亲教权故起初并无过大影响。

司法权乃三权中最弱一项,极易受其它权力侵犯,其无军权、无财权又无人事权,既不能支配社会力量和财富又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故既无强制又无意志,仅有判断。

由于司法最弱,所以必须保护。办法为一,法院有权审查、禁止违宪立法,从而制约立法权。

汉弥尔顿认为法官独立性是某公正之保证,是保卫社会不发生不良倾向之重要因素,故法官如无过失可终生任职。这样亦有利于法官专业合格。法官薪俸固定。

当然立法亦有权约束司法,在法官不称职时弹劾。

从汉弥尔顿等制宪者构想看,制宪会议曾就政治体系构建作过涂谋远虑之考虑。联邦党人致力于建立强力中央政府,反映独立后美国社会发展经济、稳定政治的要求。美利坚政治构架吸取了古希腊、罗马之经验及孟德斯鸠、洛克等人理论,最重要的是总结各州政权建立已有之经验。自然美国政治构架有诸多不足,正如汉弥尔顿所言“不完美之人造不出无完美之物”。然其创建时的思考对人们应有启发。

(二)、宪法修正案

两百年来,美国宪法虽未根本改变,但它却在发展,其中宪法修定案乃重要手段。

重要的修订案在南北战争前有第一至十条《权利法案》,美国人认为其为人权保护之基,但其对选举、对妇女权利未明确规定,更严重的是将种族特权确认,黑人与印第安人处于被奴役地位。

〈三〉、南北战争及其美利坚政治体制变动

由于宪法对奴隶制确认,终生引发了内战。黑奴隶存在乃是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及社会发展的巨大障碍,故一八六零年林肯主张废奴从而当选总统。南卡罗莱纳州率先宣布退出联邦,之后南方各州纷纷效法,美利坚面临分裂危险,内战终于爆发。这场内战乃是“两种社会制度即奴隶制和自由劳动制度之间的斗争”,“它只能以其中一方胜利而告终”。

内战延续四年,林肯接连颁发了《宅地法》、《解放黑人奴隶宣言》,一八六四年北方终于获胜。一八六五年起,美国会通过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修正案,禁止蓄权、禁止因肤色、种族剥夺选举权。此三条是对《权利宣言》重要补充。

黑奴制已受极大打击,但南方各州依然顽固对抗北方,以南卡罗莱纳为首各州通过州立法继续进行变相奴役黑人,这些地区种族歧视严重,所谓“保守势力”力量强大,即使经历一百年后的黑人民权运动,今天其影响依然存在。正如詹姆斯?威尔逊指出的南北战争虽结束,但“问题并未了结,奴隶制的包袱继续到今天”。

南北战争对政治体制影响还在于国家权力开始集中。战前各州独立性教强,各有其权,宪法规定联邦高于各州,然各州总维护自身利益,州与联邦的权力之争持续一个世纪。

战后,国会通过军事改造法,南方各州受重大打击,独立性削弱。战后统一的经济体政有利于经济发展,至十九世纪末,垄断资本出现,经济的集中导致政治上集中,州权利益削弱而联邦权利益强。一九三三年经济危机后,罗斯福推行国家干预经济政策,联邦权力进一步扩张,二战后,美国基于争霸需要便联州权力对各州处于绝对支配地位。

地方权力向中央集中之时,亦是总统权力加强之日,总统成为国家政治之中心。按宪法制定者设想,三权分立,互为制约而国会处于支配地位,建国后一个半世纪,情况与其设想一致。虽有一些强权总统如杰克逊、西奥多?罗斯福等能与国会抗衡,然国会中心地位未曾动摇。富兰克林?罗斯福上台后,总统权力真正扩张,二战后更是不断膨胀。

司法权此时亦有增强。建国初,如宪法设计者们预料联邦法院很弱,最初五十年,人们并未将其看作国家机构,直至其审理了一些重要问题,它才摆脱了无足轻重的地位。

战后,司法开始增权,其裁决进一步变得很重要。二战后,美国国内民权运动兴起,最高法院维护公民权利作用突显。其在解决重要社会问题如种族隔离、民权争议、立法席位分配、总统与国会冲突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司法权由于其本质,目前尚最弱,但其重要性在加强。

〈三〉后记及题外话

美利坚建国二百余年,是个年轻的国家,然其政治却很现代化(不一定文明),这个国家经历了多次历史事件使其政治现代化程度较高。其表现有如下几点。

(一)、司法权渐大。美国人对法律、对法院裁决较服从。就是一个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小锤一敲也掷地有声,也有权让尼克松总统交出水门事件录音带;联邦法院决定黑人有权在白人学校上学时,艾森豪威尔再不情愿也得派兵去小石城执行法院命令,阿肯色州州长布置的国民警卫队也得乖乖走路。如此依法治国,是值得中国学习。

美国法官的权威是有历史根源的,那就是美国的国家规矩是律师制定的,是杰弗逊、林肯等伟大的律师将法律文化注入了美国的文化中。

(二)、民主权力渐大。美国宪政体制构建之初,并不是很民主,选举权对财产、肤色、性别均有要求,美国的有色人种则是极受歧视的。在美国建国后,南北战争是一次民主化战争,此后百年黑人民权运动风起云涌,但这个国家始终未大混乱过,如今的美国人更自认走上了抗议秩序化道路,而美国人民主权确有增强。这是一个国家政治现代化标致,很能给别人启发。

(结语)如果说人类的发展如一条长河,千年来流淌不息并不断壮大,终于浩浩荡荡,那麽历史的因素便是那河岸,它并不直顺千里,而是宛延曲折,回环多变,使这长河即不会漫出而失去方向,又不会一路高歌猛进、顺利壮大。百川终归海,然由于河道不同,又各具其貌。美国建国二百余年,当它才发源时,地方偏僻,不为人关注,然其源头之水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条文明之河,其生机勃勃即奠定了后来的辉煌,至克林顿时期,经济高增长低通胀、低失业,比当年所谓“黄金时代”的柯立芝时代更繁荣,环顾全环其霸主地位重新增强,这确是美利坚之盛世。

然而历史总是曲折的,美国政治体制所依托之物是否合理,各人自有判断。这个二百年未遇大动乱的国家又过二百年会如何呢?

中国正在振兴之路上大过前性行,更应该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接纳各国好的经验,这样方能使自己少走弯路。

第4篇:论美国政治制度

一、西方政党制

政党是近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政党是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权力核心,是政治制度的实际操作者,也代民主政治的主导力量,具有明显的民主政治功能。民主政治是参与政治,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但民众对政治参与考的是代议制民主形式。那么在此要求上,西方的政党,主要是资产阶级政党,在议会中产生。然后,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党走向社会,并刺激议会外的集团或阶级,从而建立更多的政党。政党是在社会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控制国家政权是其首要目的。马克思主义者就认为,政党就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根本利益的一部分积极分子,为了通过执掌或参与国家权力,以实现其政治理想而结合成部分,又是一定阶级从事斗争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政党制度就是指制度化了的政党执掌,参与国家权力以及由此形成的政党关系的模式。那么政党为控制国家政权,它应具备什么功能。【危城,普选】

对于政党功能的具体表达有很多种。萨托利是从权利和公益的角度论述的,政党是整体的一部分,具有代表功能、民意表达功能,其中表达功能是政党的主要功能。法国着名政治学家让·布隆代尔与意大利政治学教授毛里齐奥·科塔特别提出了政党的政策制订、职务任命和政治恩赐功能。美国着名政治社会学家西·马·利普塞特在《一致与冲突》中,把政党称作“冲突的力量和整合的工具”。从“冲突”与“整合”的角度看,政党既是一个国家和社会“冲突的力量”,又是“整合的工具”。是导致“冲突”,还是导致“整合”,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党自身的政治意识、社会结构、阶级状况、时代主题等各个方面的因素,在强调阶级斗争的时代,政党的冲突功能往往占据主导地位。而在强调社会和谐的时代,政党的整合功能便成为主要功能。巴托里尼和梅尔他们将政党的功能分为两组:(1)代表性功能:包括利益的表达、整合,政策的制订,等等;(2)程序性或制度性功能:包括政治领导的录用、议会和政府的组成,等等。西方学者对政党功能各抒己见,争论不休。这里我比较认同萨托利的观点。

任何政党都具有代表性,不代表一定阶层、阶级或社会集团利益的政党是不能获得民众的支持的,也不具有合法性。社会、公众、阶层的利益要得到实现,必须通过政治或非政治主体作为利益代表,为利益的表达、聚合和实现发挥能动力。现代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的社会,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博弈是一种社会常态。即使在同一利益群体内部,不同成员对利益的要求也不会完全相同。这就要求,政党首先是所属群体的共同利益要求,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其他群体的整合,以能代表其他社会群体,把各种社会群体力量吸引在自己的周围。麦克里迪斯就提出了政党的利益代表作用,他认为政党的这种作用“有时超过了经纪人的作用,政党是这种利益的表现,是这一阶级或社会这一团体利益的表现,在这方面它的主要职能是保证它所代表的并扩大其利益的直接政治手段”。这种利益的代表职能通过正常的转换,“在这种转换职能下,我们可以把称之为政治原材料的利益和要求理解为转变成政策和决议,就象我们的有机体一样,把碳水化合物转变为能量,而政党则把利益转化为政策”。在政党制度下,政党“以候选人为中心”。政党为获得选票,政党就必须宣称其能代表选民的利益,不论其是否能真的代表选民利益。

尽管有各种各样的政党功能观点,但归根结底,政党的功能是建立在其目的之上的,其职能只会也只能是为了实现政党利益而建立。所以,不论什么功能的设立,都将围绕着利益,利益代言功能是政党职能的核心。

二、美国政党制

在二百年前,制定的美国宪法规定了奉行至今的政治制度。美国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政府制度,公务员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标榜“人民民主”,以代议制为民主的主要形式;政权体制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政党制有着美国“第二宪法”之美誉,可见政党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地位之高。

在美国19世纪时,随着选民人数的大量增加,需要一种手段来动员广大选民。为完成这一至关重要的任务,政党遂应运而生。美国宪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政党的地位和作用,但政党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国政党是基于不同的利益需求及由此产生的政策不同而形成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发展阶段。“共和党”和“民主党”为名称的两大政党固定下来后,沿袭至今,“两党制”成为美国政党制度的最重要的特征,美国的两大政党在长达近150年的时间里,互相竞争,不时交替执政,其他小党无法望其项背。美国政党的特点有,(1)稳定的两党制。美国历史虽然出现过第三政党的竞争,但仅是昙花一现,都无法撼动两大党轮流执政的格局;(2)政党组织松散,没有严密的组织和纪律。美国政党,即便是全国性的政党也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组织,各部分之间彼此独立、互不隶属;此外,政党领袖对同党人士没有直接发号施令的权力,也没有对违纪犯规的本党人士进行纪律处分的权力;(3)没有明确的党政思想。在美国,政党都是选举型的,政党奋斗的目标就是为了在选举中获胜从而能够掌握国家政权。为此,政党为迎合民众口味,政党适时调整党政思想。

美国的政党制度是竞争性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政党为赢得竞争就必须获得选票。竞争对于政党,特别是西方政党是不可缺少的,因为“竞争是西方政党政治活动的起点和政党存在的生命,也是政党活动之所在”。但选票是美国政党的生命。政党不管怎么执政,都必须尽可能争取更多民众的认同和支持。民众的认同和支持既是政党获取权力的来源,也是执政党合法性的最根本体现。现代政党越来越注重自身的合法性和权力来源的正当性,一个得不到民众认同和支持的政党是不可能长寿的。政党为获得选票,获取合法资源,他就要正确处理政党和社会关系,而这关键之处是协调政党的“表达功能”和“引导功能”,且把“表达功能”放在首位。也就是要表达民意。但表达民意和操纵民意仅一线之隔。萨托利对此表现乐观态度。“人们也可以进一步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政党不仅表达、反映民意而且更是在塑造、甚至是操纵民意。……我仅承认,政党也形成和操纵民意。表达和操纵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是难以同等对待的。假定政党是双向沟通的渠道,我们并不能得出结论说政党作为向下的传送的渠道和作为向上的传输纽带是同等重要的。操纵、操纵,只要政党是‘部分’,一个政党体系总是倾向于从下而上的表达而不是自上而下的操纵”。

且不论政党能否真正的表达民意,政党在这种“以选民为中心”的制度下,政党为获得选票,将会用各种手段和方法来吸引选民,排挤另一个大党。这次的美国政府关门危机,就淋漓尽致的表现了这一点。因为,一旦政府关门,大约有80万公务员将“放大假”,受影响的包括白宫、各部委、国会和联邦法院,美军军饷也将停发。与此同时,所有国家公园、史密森学会博物馆等都将关门,大多数zhèng fǔ 部门网站将停止更新。曾经就真实出现过政府关门,联邦政府曾在1995年11月14日-11月18日、1995年12月16日-1996年1月5日两度关门。政府短暂关闭期间,美国曾发生国家卫生院的诊所不再接受新病人,数百个站点的垃圾无人处理、20万护照申请延请等乱像,给人们的正常生常造成巨大困扰。受到利益损害的是广大民众。而两大党对此事件仅仅是考虑如何做,才能在下次竞选奠定良好的基础。幸运的是,两党在最后时刻达成一致,避免了政府的关门。但我想,更多是共和党看到了前车之鉴,如果政府真的关门,失去选民的是他们自己,所以才妥协的吧。

此问题造成越来越多民众不关心政治公共领域。在美国,既有的政治体制为真正的政治参与提供的渠道或资源、空间越来越少,而且也无法给人们以未来的希望。在很多美国人看来,“哪个政党掌权似乎并不重要,因为大企业基本上‘控制’着两个政党,不管在什么情况下,两党基本上实行相同的政策。”

三、结论

在美国的政党制度下,政党之间强调选举的方式。两党达成轮流执政的默契,形成通过竞选的方式来决定胜负,避免了使用武力或强制手腕去夺取政权或者维持自己的政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美国社会的稳定。

但是,选举是统治的基础和前提,有什么样的选举就有什么样的统治。由民选产生政府赋予执政党合法性和正当性。然而,通过这种公开、公正的选举程序合法地选出的领导人就一定代表全体选民了吗?且不说美国选民的投票率之低在西方国家中也是少见的,选举竞争烈度的下降,尤其在国会选举中,也可能歪曲了真实的民意,更何况由于政治捐款,“一人一票”的平等原则厅陡难真正落实,这其中存在着“透明的腐败’捐款多的受益也多。低投票率和选举经费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美国的民主政治。

美国两大党在选举政治中无论是在候选人方面还是在选民基础方面都处于强势,因此自然在统治中垄断了绝大部分公职。此外,由于选举的分散性及以候选人为中心的竞选,大多数当选者都不会特别感激政党组织,他们在就职后也不认为应当对政党负有什么特殊责任,这就使美国的政党治理更加难以进行,且不说由于分裂选票可能出现的府院分治的僵局,即便是选举后形成的统一政府也因选举政治的不统一而使总统在国会遇到挫折。

张友伦说过:“美国的民主制度就是具有美国特色的民土制,它适合美国的历史条件和国情,所以能为美国人民所接受,并引以自豪。……但它决不是一种完美无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制度,它有优点,也有缺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因此只可以借鉴,不可以照搬,更不能作为衡量民主化程度的准绳”’。所以我们在借鉴美国政党制度的优势时,也要结合我国自身国情,做好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

2015宪政制度
危城,普选 第四篇

【危城,普选】

第1篇:如何看待当代中国的宪政体制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确立了新民主义社会制度,我国就开始了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从共同纲领到1982年宪法的颁布实施,其间历经曲折。1982年宪法实施后,根据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已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我国宪法发展的历程,尤其是第四次修正案的提出,可以充分反映出我国对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已渐趋理性,在逐步走向成熟同时,也体现了与时俱进和不断创新的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曲折历程

(一)从共同纲领到1954年宪法

1949年9月,在全国还没有完全解放,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组织和领导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其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共同纲领规定了我国的国体与政体,人民享有的各项民主自由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它还规定了相应的政权机关和经济、文化、教育、民族等各项政策的基本原则,从而确认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建立。共同纲领是按照毛泽东“人民民主专政”宪政思想制定的一部临时宪法性文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长期革命斗争的经验总结,是新民主主义宪政运动的硕果。它的颁布实施,揭开了新中国宪政史新的一页,成为建国初期全国人民共同遵循的大宪章。但作为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也表现出一些与其过渡性特点相适应的历史局限性。

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三年恢复时期,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各方面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召开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既有必要又有可能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一部比共同纲领更加完备的宪法。1954年9月胜利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1954年宪法。这部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根本大法,它以《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宪法内容既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又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把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了一条清楚的前进轨道和一个明确的奋斗目标。

实践证明,1954年宪法是一部比较好的国家根本大法,它在国家生活中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以宪法为依据,开展了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但这时的法制建设也存在着许多不健全、不完善之处。1957年以后,及至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时期,1954年宪法遭到先被漠视、后被抛弃的命运,固然有复杂的政治、经济、传统文化和宪政理念等各方面的原因,但宪法本身所存在的缺陷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1954年宪法没有规定保障和监督宪法实施的内容。此外,宪法的主要内容模仿了前苏联1936年宪法。在当时的情况下,向前苏联学习是必要的,但“全盘苏化”式的模仿,使前苏联在斯大林时期的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及其他一些“左”的东西很容易被接受下来。这样,宪政观念、宪法意识也就不可能在中国领导人的头脑里扎下根,所以一旦形势变化,在“左”倾错误支配下,人治思想抬头,法律虚无主义肆虐,中国的宪法和宪政首先遭到厄运,这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再者,1954年宪法是确认性宪法,是“历史经验的总结”[1]。它对新中国已经取得的宪政成果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而对新中国未来的宪政目标、实施步骤等,则规定得过于原则、宏观,因而不能为新中国的宪政建设提供指导,在迅速发展的形势面前,自然给人以过时的感觉。

(二)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挫折与倒退

随着“左”的思潮日益泛滥“,以阶级斗争为纲”上升为整个国家一切工作的指导方针。在这种思想指导下,最终导致了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依据是曾被概括为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其核心就是,在无产阶级取得了政权并且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还要进行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这个理论夸大了阶级斗争的严重性,离开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再加上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推波助澜,出现了一股“打倒一切”的无政府主义狂潮,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大动乱。在这场政治运动中,宪法和法律不宣而废,公、检、法机关被彻底砸烂,公民的权利遭到肆意践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立法工作遭到彻底破坏。当时维护社会秩序和进行社会管理,全部依靠中央文件乃至领导人的讲话和“两报一刊”社论等非法治手段,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党和国家遭到空前的浩劫。1975年宪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1954年宪法实施后,由于“三大改造”任务的提前完成和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使1954年宪法规定的部分内容显得与现实情况很不适应,必须根据形势的发展进行相应的修改。1973年8月党中央决定筹备四届人大并修改宪法。但由于当时整个国家处于“文革”的动乱之中,国家的政治生活极不正常。在这种情况下,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并由此而产生的1975年宪法,不可避免地打上了动乱年月的痕迹。1975年宪法从指导思想到具体条款都掺杂了极“左”的内容。“以阶级斗争为纲”是这次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在总纲中,把无产阶级专政的科学理论改为“全面的专政”;规定“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改变了1954年宪法对地方国家机关和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产生方式的规定,撤消了检察机关;关于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在形式上先列义务,后列权利,而且取消了1954年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及对公民权利的一些保障条款;同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范围与内容也大为缩小。虽然这部宪法的社会主义性质没有改变,但由于其从内容到形式都充分反映了十年动乱的现实政治,而且有悖于民主宪政的基本要求,因此,这是一部存在严重缺陷的宪法,是中国宪法和宪政史上的大倒退。

1976年粉碎了“四人帮”以后,宣布了“文化大革命”的结束。此时,1975年宪法存在的严重问题也暴露了出来。修改宪法,势在必行。因而1978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

会议通过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三部宪法,即1978年宪法。1978年宪法与1975年宪法相比,在内容上前进了一大步,规定了许多反映时代要求的内容,基本恢复了1954年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机关的某些规定,取消了1975年宪法中的一些错误规定等。

它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宪政的发展开始摆脱十年动乱的干扰破坏,走上了恢复和发展的轨道,使中国的法制建设又有了核心和基础,结束了持续20年的法制萧条时期。但由于此时“文化大革命”刚结束不久“,两个凡是”的观点还禁锢着人们的头脑,许多重大理论是非还无法澄清,这就决定了这部宪法不可能彻底摆脱“文革”的影响,还保留了许多错误的内容。尽管1979年和1980年,两次通过决议,对1978年宪法进行了修正,但从总体而言,这部宪法在我国宪法和宪政发展史上是一部过渡性的宪法,仍不完善,远不能适应客观实际的需要。

(三)1982年宪法的产生

1978年宪法颁布不久,召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此后,党和国家领导全国人民深入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并根据新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正确的方针和政策,使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而实现了历史性的根本转折。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标志着党和国家完成了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确定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战略决策。这一切都为宪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对1978年宪法内容的全面修改和完善创造了有利的政治条件,提供了可资遵循的理论依据和正确的指导思想。

社会实践的发展也对制定一部新时期的新宪法提出了客观要求。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对1975年宪法修改后产生的1978年宪法,仍然没有摆脱“左”的指导思想存在着的明显错误和缺陷。

在其实施后,虽然进行了两次修改和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揭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宪政建设的新篇章,但它在许多方面同现实的情况和国家生活的需要仍不相适应。

因此,对1978年宪法进行全面和系统的修改,根据现实条件和客观需要,制定一部新宪法已经势在必行。1980年9月,中共中央适时地向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提出了《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其后历时两年多,中国宪政史上的第四部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由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正式通过。

通过宪法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宪法的制定并不等于宪法的实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虽然制定了宪法,但对宪政的认识非常肤浅;可以说,有宪法,无宪政;并且对法治和宪政的漠视,致使法律虚无主义逐步盛行,最终导致了十年“文化大革命”对法治造成严重破坏的灾难。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中国人民从实践中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并经过艰苦的努力,终于使中国的法治走上正确发展的道路,对社会主义宪政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也进一步深化,宪法规定的内容更加科学全面,宪政理论和实践逐步走向成熟。先后制定了1982年宪法、国家机关各类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选举法、国籍法、授权法等,形成了以1982年宪法为主体的现代中国的宪法体系。

(四)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的几次修正

1982年宪法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它之所以完善,是因为它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吸收了建国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宪政实践探索和宪法发展的成功经验,又总结了反面的教训,尤其是“文化大革命”的反面教训,在制定过程和内容上比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具有许多明显的优点和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首先要保持其稳定性。维护宪法的稳定,就是维护国家根本制度的稳定,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发展,宪法也要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与时俱进。1982年宪法是一部有中国特色的、适应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但并不等于这部宪法将永远不会被修改。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针对原来规定的某些条文与现实不相适应的情况,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15年4次通过宪法修正案,共30条,对有关内容作出了适时修改,补充完善了制定宪法时因实践经验的局限不可能写入的内容。

修改宪法,我国确立的原则是:改革要遵守法律,法律要为改革服务;修改宪法,只限于不修改就会妨碍改革的条款,可改可不改的不改,有些问题采取宪法解释的办法去解决。在修宪的方式上,借鉴外国的经验,采取了修正案的方式[2]。四个宪法修正案都充分贯彻了上述精神,做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与时俱进的统一。通过修宪,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道路的过程中,认识在逐步深化和更加符合实际,也使现行宪法更加完善,宪政理论更加成熟。

二、现行宪法实施以来宪政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生了重大变革,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重要成果。一个社会中各种不同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变动和最终确立,都是由那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想诱发和塑造的。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等一系列基本问题进行了探索,有了较为深刻和清醒的认识,与此相适应,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也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形成了一脉相承、与时俱进,指导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理论基础,即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国当代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所有变革,都是在这些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而这些社会变革的成果,也促进了宪政理论研究的深化和创新,推动了宪政实践的向前发展。宪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与创新,在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所进行的4次宪法修正案内容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一)确立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主题的历史条件下,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个理论科学地把握住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坚持、继承和发展,是中华民族振兴和发展的精神支柱。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总结我们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经验,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以新的思想、观点、论断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宪法在建设法治国家中重要地位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首先,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肯定了治国方略的转变。党的十五大报告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理论和实践上,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从主要依靠政策执政和领导改革开放转变到主要依靠法律执政和领导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使其上升为国家意志,并成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这表明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已被进一步纳入法制轨道;标志着我们党和政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过程中,对政治体制改革和治国的基本方略作出了最佳的选择。

党的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并把政治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2015年的宪法修正案将其写入宪法的内容。政治文明就是政治活动的文明,政治活动的文明以“法治的政治”代替“人治的政治”为标志。因而我们可以说,政治文明的突破口就是法治建设,或者说政治文明的核心就是法治,建设法治国家。

其次,宪法至上的观念逐步确立,公民的宪法权利意识也在逐渐加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就是通过规定国家权力的界限和组织方式,来实现对人民权利的制度化保障。约束政府权力,保护个人权利,是宪法的核心问题。因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其核心就是依宪治国。实行法治,必须实行宪政,确立宪法至上的观念。上述观念目前已逐步确立。这从4个宪法修正案的产生过程,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以及目前正在全国开展的学习宪法的活动中都可以得到体现。

此外,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公民以宪法权利受到侵害为由提出的诉讼案件在逐渐增多,尤以2001年山东的“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案具有典型意义。该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直接援引宪法中公民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判决原告胜诉,由此开了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先河。以宪法权利受侵害为由诉诸司法手段保护,这一方面说明我国公民的宪法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另一方面也表明了我国宪政实践的巨大进步。

(三)国家机构进一步完善完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国家主席的职权;延长了乡镇政权的任职年限;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将“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写入宪法,扩大了统一战线的政治联盟的范围,以利于调动建设社会主义的各方面积极因素。

(四)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得到确认经济制度是我国现行宪法四次修正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它明确了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肯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方针,从而使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在宪法中的表述更加完整。强调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将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确定了农村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确定了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五)对公民私有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日益完善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宪法只对公民的生活资料提供保护,不承认公民个人拥有生产资料。1982年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根据当时我国的经济制度,这里的“其他合法财产”并不包含对公民生产资料所有权的保护。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非公有制经济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问题日益突显出来。

1999年宪法修正案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出发,在宪法层面上确立了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结合我国宪法所确立的经济制度,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财产权,不仅包括公民合法所有的对生活资料的私有财产权,也包括了对生产资料的私有财产权。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并没有在宪法条文中得到明示。

2015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明确给予公民的私有财产和在现行宪法下不受侵犯的公有财产同等的地位,这在新中国的宪政史上是第一次。

(六)“人权”入宪,使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加完善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人权的保障一直很重视,不仅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社会经济文化权利,而且为权利的实现提供了物质和法律上的保障条件。此外,我国还签署和批准加入了联合国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正在为加入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作准备。但是,人权的概念一直没有成为我国的法律概念。2015年的宪法修正案,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人权”写入宪法,是社会主义人权发展的重大突破。1991年11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正面肯定了人权概念在中国社会主义在政治发展中的地位。1997年,首次将人权概念写入党的十五大报告,从而使人权从对外宣示的主题变为党领导国内建设的主题。此次修宪把“人权”写入宪法,将“人权”由一个政治概念提升为法律概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由党和政府文件的政策性规定上升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原则,这是中国民主宪政和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人权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这表明人权已成为国家的价值观和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和目标。人权入宪,对于提高全社会的人权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七)紧急状态制度的建立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宪法写入紧急状态,对提高我国政府的危机管理水平,使国家在紧急时期不至于出现法治空白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现行宪法实施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日益丰富,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经过4次修改,及时确认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使宪法内容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增强了宪法的适应性和生命力,有利于宪法功能的发挥,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三、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及今后的发展方向

(一)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

我国社会主义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必须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从宏观方面来说,就是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我国现行宪法确立了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作为四项基本原则之一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所当然地应当成为我国宪政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以及宪法修改的指南。我们党和国家一开始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确立为指导思想。随着社会的发展,根据时代的要求,后来又增列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种发展变化过程,体现了时代变革,与时俱进的历史过程。其核心就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而这恰恰是在我国宪政理论与实践的探索中,所必须遵循和坚持的精神。

从具体操作层面来说,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应坚持什么方向,以何种模式为标准,在制度上如何操作?中共十六大报告在论及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这些论述,可以说为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指明了方向。

简言之,建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体制,就是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确立宪法至上观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其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

在处理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上,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能离开党的领导而存在。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二是党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但在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的同时,也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做到党的领导法律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从而使党的领导建立在合法性的基础上。这就要做到,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二)宪政理论的发展及宪法内容完善的发展方向

宪政是法治的基础,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因而,宪政理论的发展和宪政实践的探索,以及宪法的修改完善,必须把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适应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需要。

宪法的生命力就在于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对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成果,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必须及时予以肯定,在宪法的内容中及时得到体现。

2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取得巨大成就,并成为4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从1982年宪法实施后通过的4个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来看,虽然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如政治、经济、公民权利等许多方面,但其表现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经济制度是历次宪法修改的重要内容。1988年宪法修正案共两条,全是经济制度。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有5条,其中4条是经济方面的。1999年宪法修正案的6项内容有3项是经济方面的。2015年宪法修正案共有13条,其中4条涉及经济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在宪法的框架下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始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已经使现实利益格局乃至权力架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改革的要求日益越出纯经济领域,不断触及社会的、政府行政管理和政治层面,特别是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中心的改革正在涉及多层次、多领域的改革,改革的综合性日益增强。在新的形势下,经济改革如果不辅以相应的政治改革和制度安排,不仅难以深化,而且有可能增加社会动荡和不稳定因素。这种状况,要求我国的宪政理论研究要适应对这种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变化,同时也为宪政理论的深化研究提供了动力。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社会的不同层面将会表现出不同的政治要求,这就需要新的整合机制的建立。因而,社会要求新的基本价值观,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对政府权力与责任的有效监督、以个人产权维护为基础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切实保障,正在成为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这也应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今后宪政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第2篇:西方宪政体制对中国宪政体制构建的影响

导致1945年前后中国宪政选择失败的因素很多。这段历史提出的一个问题是,中国宪政选择的失败是不是必然的?有人说,历史是不能假设的,但是,如果不对那段历史进行假设和探讨,那么我们就不可能知道历史给我们提供的多种可能性,就无法知道中国宪政选择的失败究竟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

其实,这样的假设,在政协会议各方因为改组政府出现争议时,就已经出现。本文中述及,吴铁城和邵力子就曾思考过这个问题,他们的结论是次序错误——在未进行改组政府之前,去谈论政协决议案中的其他问题。按照政协决议案,应该是先改组国民党yī dǎng zhuān zhèng的政府为各党派和无党派社会贤达共同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然后再由该统一的党派联合政府,去组织贯彻政协会议的其他决议。由于它是过渡时期的最高决策机构,各主要政治派别的主张、利益诉求都应该在此机构之内提出,并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得到结果,国民政府委员会据此结果发出命令或指示。

如果先改组了政府,那么各党派之间的政治合作和竞争就会在这个联合政府体制内运行,宪草问题、国大问题、军队问题等都能在联合政府之中获得协议。对外,则以一个中枢发出指令,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执。

但是,由于各党派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就没有坚持一定要按照政协决议先立即改组政府的要求去做,而是与宪法草案问题、国民大会问题、整军问题同时进行讨论,造成整个贯彻政协决议的协商谈判仍然在按以前的模式重复进行,还是体制之外的党派协商。党派协商不象议定中的国民政府委员会,有议事规则和程序的约束,它无法按照既定的规则来获得大家必须遵守的协议,结果是问题越谈越多,分歧也越来越多,导致谈判的全盘破裂。在这一点上,政协会议的各方都有责任。这种次序错误很难说是必然要发生的。

另一个偶然因素是东北问题,东北问题的实质是苏联的对华企图问题。本来国共对东北是没有太大争议的,因此政协会议没有就此问题提出过讨论。苏联出于其对于在远东建立均势的考虑,在东北支持中国共产党力量的壮大,导致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可能引发冲突的变数。即便如此,局面也还是可以控制的,苏联在东北的举动毕竟要受到雅尔塔协议和中苏条约限制。因此,国民党在一定条件下承认中国共产党在东北的存在的前提下,与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实现和平和达致协议是可能的。在政协会议所展现的民主宪政前景下,中国共产党也承认了国民政府对于东北的主权,并愿意与国民党在东北实现和平。正如后来的发展所证明的。

问题出在苏联突然撤军。这又缘于国民党内强硬派掀起的激进的反苏浪潮。同时,强硬派的反苏反共浪潮以及随后的国民党二中全会,使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会议上所建立起来的对于国民党的信任开始动摇,因此转而开始采取实力政策,最终导致东北燃起战火,并延伸至关内。人们或许会认为,这样的和平未免太脆弱了,一旦有风吹草动,其破灭是必然的,因此中国宪政选择的失败也是必然的。但若换一个角度想,正是因为其脆弱,所以各方要时时小心,处处呵护,全面体现对于和平宪政的诚意,那么,局面或许是另外的一个样子。国民党内强硬派逞一己之私,终于导致不可收拾的局面,想必CC系领袖陈立夫等人也后悔莫及。

各方面对于在中国建立一个宪政的国家并不乏诚意,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和第三方面。从1944年提出联合政府的主张,到1945年与国民党签署的《双十协定》,再到1946年与各党派在政协会议上签署政协决议,中国共产党不免在一些细节上有失策和失当的地方,但其一直抱定打破国民党yī dǎng zhuān zhèng的决心,成为一支制约、打破国民党yī dǎng zhuān zhèng的最重要力量,其对于当时的民主宪政建设的功劳是值得肯定的。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存在,就没有联合政府,没有《双十协定》,没有政协决议,当然也就没有第三方面力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真实地位——没有第一者、第二者,便不会有三者。第三方面只有在国共两极的相互制约中,才能体现出重要性,也就进一步有了包括第三方面在内的党派政治协商会议,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一个民主宪政国家的可能和机会。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存在,国民党会有意向与第三方面协商,就一个西方式宪政方案达成协议。即便是形成协议,也不可能真正实行——《中华民国宪法》通过后,蒋介石就以“动员戡乱”的名义,将其完全置之不顾。

国民党在这个过程中的正面负面作用都有(dǎng zhuān zhèng的国民党,面对着将要迫使其失去不受制约权力的政协决议和即将到来的宪政体制,肯定是不愿意的、抵制的。有的学者便认为这是导致当时中国无法走向宪政道路的必然原因。专制者要失去其专制的权力,心生抵制是必然的。有哪个专制者会心甘情愿、乐于从命地接受制约,戴上权力的紧箍咒?

问题不在于专制者是否愿意,而在于他是否识大体,顺应时代潮流,接受现实。当时的国民党被迫在法律上承认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党派的合法地位,答应召开政协会议,通过一部民主的宪法,实行宪政,应该说是一种识大体、顺应时代潮流的表现。

宪政要求一种节制。国民党和蒋介石失策的地方在于,不懂得适可而止,一味逞军事之力,非要攻下张家口而后快,非要中国共产党退出苏北地方政权而安心,导致共产党最终丧失和平谈判的全部希望,放弃对于国民党和蒋介石的全部信任。

国民党作为当时的第一大党,作为掌握政府权力的政党,应该对中国的宪政选择承担相应的责任,怀抱更多的体谅和宽容。针对国民党的强势,周恩来曾对马歇尔说:蒋介石是要先把事情“弄成合乎他的愿望。如一切都照他的希望实现,他放心了,而我们就不能放心,因为一切都无保证了”。〔1〕①张家口和苏北对国民党无足轻重,但对一让再让的中国共产党,则严重伤害了其自尊心,国民党这两件小事上的处理失当,打碎了事情朝好的方向发展的全部可能性,不能不令人扼腕叹息。

以国共为主体的谈判,使第三方面如鱼得水,第三方面的政治地位和政治影响空前提高,国共双方都希望得到第三方面的支持。由于第三方面是中国对于英美式宪政的执着追求者,美国出于对本国民主宪政体制的天然偏好,也与第三方面惺惺相惜。马歇尔还曾多次与第三方面交换对于西方宪政体制和中国宪政可能的看法。这就给第三方面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提供了长袖善舞的空间,包括宪法也由民社党主席张君劢起草。由于国共互相不接受对方的方案,为了获得协议,双方必然会有所妥协。妥协的结果就是一个国会制(两院制)、责任内阁制和地方自治(省为最高自治单位)的宪政方案,这个方案正是第三方面所积极追求的英国式宪政模式。这表明在当时的中国,各方政治力量是认可这个方案并且认为这个方案是切实可行的。在一定意义上,这既是国共双方取得谅解的胜利,更是第三方面追求的胜利。

可惜,这样的可能随着国共的分裂而失败了。一般认为,国共分裂必定导致第三方面的分裂,这是由当时的政治生态所决定的。笔者认为,国共分裂固然会导致第三方面的分裂,并最终导致中国宪政选择的失败,但如果问题的探讨只到此为止,则回避了第三方面在中国宪政选择失败中应当承担的责任。问题是,国共分裂是否意味着第三方面就完全无所作为,只能无可奈何地听任中国宪政选择最终不可避免的走向失败?

这要先从国民党的失败说起。宪政的一个基本精神在于把多元的政治力量容纳、整合到一定系统,使之在该系统之内进行和平竞争,其竞争的规则就是宪法。因此,容纳与整合,是实施宪政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如果离开这一点去追求制订、通过宪法,实施宪政,则必然与宪政的基本精神相违背。从接受联合政府的主张,到签署《双十协定》,再到召开政协会议通过政协决议,国民党蒋介石基本上是沿着正确的道路行进,是想把中国共产党和其他各党派整合到一个合法的系统之内,并最终召开国民大会,制订宪法,实施宪政。

但是,国民党对于宪法和宪政的要求如此迫切(笔者不否认国民党是急切地想奠定一个以国民党为主导的政权的合法性基础的意图),以致于错把宪法当宪政,单方面召开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而听任国共分裂。抽去宪政本来所应该具备的政治整合功能,无异于缘木求鱼,其失败是注定的。

国民党蒋介石是如愿以偿地、合法地召开了国大,通过了宪法。但它的后果是“合法”地分裂、“合法”地以武力竞争取代宪法之下的和平竞争,最终“合法”地失败。国民党蒋介石的根本错误在于其对宪政追求的因文害义——因“宪法”之名,害“宪政”之义。

第三方面,中国对于英美式宪政的虔诚的追求者,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表面上犯的是和国民党蒋介石同样的错误,因文害义。为了他们心目中所谓的宪政理想而分裂,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参加了国大,为国民党召集的国民大会的召开和《中华民国宪法》的通过,提供了合法性的支持。但他们错误的实质在于太过急切地想“眼前得食”。

其最关键的角色是民社党。因为青年党虽然愿意参加国大,但是青年党设定了一个条件,即在民社党答应参加国大的前提下,青年党才参加。可见,民社党的进退决定着国大能否通过宪法(政协决议规定宪法条文要得到3/4国大代表的赞同才得通过)。可是,民社党主席张君劢动摇了。

设想:如果第三方面能够更多地考虑到宪政所应该具备的整合功能,而不仅仅是着眼于形式上的宪法,以一个整体的姿态,在国共真正达成协议前拒绝出席国民大会,局面会是怎样?

如果是这样,国民大会就缺乏通过宪法所必须的3/4代表赞成始得通过的法定代表人数。因为本次国民大会的任务就是通过宪法,如果缺乏通过宪法的法定人数,国民大会自然就开不了。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就不得不考虑与中国共产党重开谈判,谋求妥协和协议。在国民党军队退出张家口,承认中国共产党在苏北地方政权的前提下,国共双方成立协议的可能是存在的。这样,宪法的整合功能就可以实现。

可惜的是,第三方面自动放弃了这样一个挽狂澜于既倒的绝佳机会,分崩离析,四散而去。在他们成就国民党单方面召开国民大会的同时,他们也成就了中国宪政选择最后一次机会的失败。奔着国民大会,奔着凝聚他们心血的《中华民国宪法》,他们兴冲冲而去,原以为会收获中国宪政的果实,到头来却发现他们捞到的不过是一个宪政的水中之月。《中华民国宪法》之于中国的宪政,就如那水中的月亮之于天空中的皎皎明月,以为是,却偏偏不是!

当时,没有中国共产党参加,在《中华民国宪法》之下缺乏宪政事实,是必然的结果,因为第三方面没有足够的力量制约国民党。

虽然人们在宪法中可以设计出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但这种制约又往往建立在不同政治力量相互的制约之上。没有政治力量之间的真正制约,就不可能在宪法中单独存在这样的制约。当时的情况是,制约国民党yī dǎng zhuān zhèng的真正力量在于中国共产党。民社党、青年党因小利而忘大义,放弃应尽的责任,导致第三方面的分裂,进而使国共之间的分裂成不可挽回之势。中国的问题最后只能以另外一种逻辑来解决。

上面所述,都是从具体史实的角度进行的分析。如果从具体历史细节中超越出来,又可以看到中国宪政选择的失败具有某些必然的原因。

国共两党在整个谈判过程中,几乎就没有停止过军事冲突。即便是在签署了《停战协定》、关内基本实现停战的情况下,在东北依然是qiāng声不断。边打边谈是这个历史时期的特色。国共两党的和平谈判不仅是以武力作为后盾,而且一些重要的条款,往往根据战场的得失

来予以确定。在谈判桌上无法获得的预期,不可避免地诉诸武力去实现。

因此,和平谈判是这个时期浮在表面的逻辑。在这个表面逻辑下面,潜藏着更为关键的武力竞争逻辑。军队和解放区这两个问题之所以最难达成协议,达成协议也难以实行(如整军协定),就是国共双方武力竞争逻辑的具体反映。在一定程度上,国共双方的和平谈判又可以称作是武装谈判。宪政体制下的政治竞争的一个基本原则是以政见竞争,而不是以武力竞争。以武装谈判的方式谋求各方之间的协议,很难不误入歧途。

还有一个原因是第三方面的软弱无力。

一支要在政治舞台上发挥重要影响的力量,它必须是独立的。而它能否独立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是否有足够的实力。这种实力不一定是武力,它是一种能够在整个社会发挥巨大影响、无法忽略的力量。由于第三方面缺乏足够的实力,在国共双方争执不下时,就只能起到劝架的作用,而不能起到裁判的作用。在国共双方严重对立以至分裂时,第三方面只能面临一个选择,要么选择国民党,要么选择共产党。

第三方面的组成人员大多是知识分子,有人认为,知识分子之所以软弱无力,是他们与社会脱节,不善于从社会中寻找力量。笔者认为这是一种以果为因的逻辑。知识分子没有力量,不是他们不善于从社会中寻找力量,而是因为当时的社会没有支撑知识分子政治要求的力量。中国社会是一个两头大、中间小的结构,本身就缺乏一个调节两头使社会协调发展的强有力社会群体。在这种情况下,以知识分子为主的第三方面难以摆脱摇摆、依附、分裂的命运——一部分参加国民党单方面召开的国民大会,一部分则拒绝参加国民大会,最终与中国共产党携手。

因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中国的宪政选择根本上只能依赖国共双方的和解。但国民党和蒋介石不愿意放弃其固有的地位,选择的不是和解,而是强迫中国共产党“就范”,这就促使中国共产党不得不走上与之进行对抗的道路。

从联合政府,到《双十协定》,到政协决议,不得不承认,当时确实存在着在中国建立宪政国家的机会。中国当时能否走上民主宪政的道路,在两可之间。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由于各方没有能够很好的把握,以致于这样的可能没能变成现实。1945年前后所呈现出来的、各种政治力量所共同选择的的宪政道路,在国民党单方面召开的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的“掌声”中被阻断。

1949年,没有参加国民党单方面国大的中国共产党和部分民主同盟成员,包括其他党派,在北京召开了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并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

中国人民对于民主宪政的追求,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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