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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2016-12-19 10:05: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共8篇)如何防范黑社会危害自己如何防范黑社会危害自己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在我们的身边也出现了些许不和谐之风,那就是我们所熟知的——黑社会。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严重,是我国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的主要表现之一,黑社会性质犯罪已经为新时期引人注目的犯罪趋向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门大开,毗邻我国大陆的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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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黑社会危害自己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第一篇

如何防范黑社会危害自己

随着经济的高度发展,在我们的身边也出现了些许不和谐之风,那就是我们所熟知的——黑社会。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严重,是我国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的主要表现之一,黑社会性质犯罪已经为新时期引人注目的犯罪趋向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门大开,毗邻我国大陆的港澳台等地区和国际的黑社会组织纷纷把触角伸向大陆,进行各种渗透活动。

自重庆文强的涉黑事件曝光之后,我国原本处于暗处的黑社会团伙,也开始走向了白日化。而在近几年来的新闻报道中,也多了一份关于广东黑社会集团的篇章,如广州的伍氏兄弟集团、阳江黑帮案等等。虽然这些有一定规模的黑社会组织已受到法律的制裁,但社会上还是存在着各种小型的黑帮组织,如歌舞厅、夜总会、娱乐城等的畸形企业都有可能存在小型的暴力团体。其实许多黑社会的组织就在我们的身边,比如你正在一个街边开了一个店,进来几个属于某黑社会的家伙且宣称有保护伞,向你要保护费。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该听谁的?相信谁?是政府官员?还是找黑社会私了?

对于如何防范黑社会的危害,我觉得应该分两个方面来论述:一个是个人,另一个是政府。那么对于打击黑社会来说,政府因素应该是最主要的,第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完善相关制度;第二,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保护,预防保护伞的形成;第三,立法机关应考虑采取以下措施,以完善我国的反黑法律体系。对于政府的具体方面就不展开说明,而我重点强调的是个人方面:

第一,最重要的是要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端正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由于受外来不良文化以及不好的家庭和学校教育的影响,造成黑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大部分违法犯罪份子低,思想道德水平差,弱肉强食、损人利己充满了头脑,由于社会不良风气的感染和本体主观原因,加上法制观念淡薄,他们很自然地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增强法律意识,学会抵制诱惑。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滋长拜金主义、享受主义,这些偏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毒素,对青少年有很大的示范和感染作用。追求高额利润,摄取巨额财富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最根本目的。由于青少年心理结构极不稳定和不完全社会化,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以致发展成违法犯罪。简单来讲,黑社会的诱惑就是有钱

赚,有娱乐,有住宿,有威风。

第三,纠正个人不良交往。实践中,由于家庭原因、社会原因以及学校方面的原因造成许多人从小就有不良交往。譬如在现实生活中父母离异、父母对孩子管教不严、家庭的不良交往、社会工作中交友不善等都能造成不良影响。学会明辨是非,学会看人,多交益友,拒交损友不需要跟别人称兄道弟,只需要跟朋友以心交往。若在一群朋友中发现其中有人加入黑社会组织,应该学会与他保持一定距离,尽量少于这类人打交道。

第四,纠正自己的不良嗜好,远离舞厅、网吧、夜总会等等场所。不良嗜好成为违法犯罪的陷阱。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刺激了一些社会群众的不良欲望,盲目模仿西方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方式,在经济状况不允许的情况下,同别人攀比消费,贪图享受。这类场所都是经济发展的副产品,这些畸形产业或多或少存在着暴力集团或犯罪组织,如贩毒、赌博、色情等等,尽量少接触这类行业,就可以远离黑社会的毒害。

以上所提到的都是我个人行为上如何防范黑社会危害的一些看法,至于在现实中遇到黑社会组织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认为在目前情况下,这类现象是难以根除的,因此,作为商人或企业经营者,学会和黑社会“打交道”是必要的,“打交道”是指如何避免个人损失而做出的行为。因为个人是没有能力和黑社会对抗的,而公安部门又不能时时事事依靠,何况有的时候公安也没办法,如在餐饮业,黑社会分子常见的一种滋事方式:派大批人占位子,但只喝茶不点菜,一坐就一天,你无法做生意,他又不犯法,警察来了也只能警告,无法抓他。因此,当遇上了一群黑社会人时,应该要做到:

第一,忍气吞声,保持镇静,尽量压制惊慌的情绪,勿作无谓的挣扎,以免激怒匪徒。 第二,认清匪徒的身材及样貌特征,种族及口操的语言,并在案发后立即报警,交由警方处理。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既是有严重的刑事犯罪,又是严峻的社会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严重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提到重要位置,对于普通犯罪集团,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个铲除一个,不能任其存在和发展,对横行乡里,集多种犯罪于一身,对社会构成重大威胁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无论是社会还是政府都应予以高度重视,运用一切必要手段,实施歼灭性打击和做好各种防范性措施。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对策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第二篇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对策

杜萍

摘要: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处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初级阶段,但其危害性也不容忽视,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理论研究水平不高,在反黑社会性质犯罪立法和司法对策方面与西方几个国家相比,有许多不够完善的地方,这促使我国政府和法律学者在制定反黑社会性质犯罪对策上,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本文在结构上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概述,阐述了黑社会性质犯罪概念和特征。第二部分是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对策,分析了目前我国反黑社会性质犯罪立法对策的缺陷,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第三部分是我国反黑社会性质犯罪司法对策的完善。第四部分是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对策,主要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犯罪;立法对策;司法对策;国际合作

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概述

对于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清朝时代,即在清朝时代出现过的帮会活动。这些封建帮会也是仿照封建式家族制度而建立的。然而这些帮会是大多是以师徒宗法关系和以兄弟结义关系为基础,逐渐对封建行会进行了形态变异,随着发展,到19世纪末期,各种帮会互相渗透、混合生长,最终形成了封建帮会。如人们比较熟悉的洪门帮、青帮和红帮等。刚开始这些帮会,是具有强烈的反封建社会,然随社会的不断变迁,最终这些帮会成为封建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势力,并且依附于帝国主义、军阀、国民党反动派的帮凶。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思想意识上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主导地位,使得黑社会犯罪在中国大陆被消灭,出现了很长时间在国内的历史空白。但是,改革开放以后由于国内外因素,黑社会性质犯罪在我国大陆有开始发展起来,犯罪团伙的大批出现,且比例的日益增大,许多严重的犯罪,都是犯罪团伙所为。团伙犯罪进一步发展,便成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点和趋势,现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式更加严密、多样化,组织规模发展迅速,向政治渗透,红黑勾结愈演愈烈即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官员愈来愈多、级别越来越高。 [1]

(一)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概念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概念国内外有许多种观点。国内有如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黑社会性质犯罪是具有较为严密的组织结构,明确的犯罪目标,并千方百计寻找社会保护伞的犯罪团伙或犯罪集团的犯罪。第二种观点认为,黑社会性质犯罪是指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与黑社会性质组织自身直接相关的犯罪行为。本定义侧重将黑社会犯罪行为分为黑社会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和与黑社会组织直接相关的犯罪行为。第三种观点认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指黑社会组织及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本定义侧重的核心是实施犯罪活动的主体,即黑社会组织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在国外关于黑社会犯罪的概念有如下四种观点:第一,美国犯罪学家D.斯坦利.艾滋恩和杜格.A.蒂默认为:“在最一般意义上讲,我们将有组织犯罪规定为`旨在通过非法活动获得经济利益而组织起来的商业企业'。第二,[2]

美国犯罪学家塞林认为:“有组织犯罪是以从事不法活动为目的而组织起来的。第三,德国著名警官布根哈特等编著《犯罪侦察学词典》认为:“有组织犯罪是旨在获得暴力或对公众生活领域施加影响,长期或不定期地由国际、国内犯罪组织计划和实施地商业性质的犯罪活动。”第四,德国议会于1992年以实际工作为主,对有组织犯罪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有组织犯罪是指有数个犯罪人或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地旨在获利地犯罪行为,各犯罪人或组织在较长时间或不确定时间内,利用企业或商业组织,使用暴力或其他恐怖措施致力于政策、传媒、司法、经济等施加影响。” [3]

(二) 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

黑社会性质犯罪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和黑社会性质组织自身直接相关的行为。通过前文分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后,可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员结构、职位分工、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等方面总结黑社会性质织犯罪有以下五个特征:第一,犯罪成员之间有着严密的组织结构和具体的犯罪分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同一般的集团犯罪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犯罪成员之间有着严格的地位区分。第二,犯罪目的明确,非法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获取最大经济利益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是带着经济目的,一般没有政治上的企图。他们有时染指政治,最终目的也是为了经济上的利益。第三,犯罪手段残忍,暴力、威胁是惯用的犯罪手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常常都是亡命之徒,犯罪手段残忍。为了达到犯罪目的,动辄就杀人。并且通过展示暴力,威胁、恫吓周围群众,使他们不敢向警方报案和作证。第四,政治上寻求“保护伞”,以逃避法律的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在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逼使被害者不敢告发外,为了更加逍遥法外,在政官员中积极寻求“保护伞”,也就是寻求政治上的庇护。第五,犯罪成员人数众多,犯罪影响在某一区域或行业内恶劣,且犯罪势力扩张迅速。黑社会性质犯罪名称中既然带有社会两字,足以说明其成员人数众多。作为一种特殊的犯罪集团,有的有十几人,有的有成员上百人。并且在这些成员中,形成一种特有的文化。

(三) 黑社会性质犯罪对策的界定

犯罪对策也就是对付犯罪的策略了。犯罪从其产生,人们对它的研究也就开始了。认识,研究犯罪的目的,就是在于寻求对付纷繁复杂犯罪的方法,通过对犯罪的认识,采取有效的措施。从而能够预防、控制以至于消灭犯罪,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保护正当的社会关系。犯罪对策正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而制定的,是考察、研究、制定、实施对付犯罪的方针、策略、方法和手段以及由此构成的科学体系。一般情况下,人们对犯罪对策的认识是认为,侦查犯罪,处罚犯罪及预防犯罪的过程。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没能对犯罪对策进行全面理解。从刑法学的角度讲,刑罚的目的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对犯罪人适用刑罚表面上刑罚惩罚这种手段,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一是预防犯罪的人重新犯罪;二是通过对犯罪人适用刑罚,使社会上不稳定分子看到犯罪所受到的惩罚,而不敢以身试法,违法犯罪。在犯罪学中,犯罪预防也是控制和打击犯罪中的重要一环。由此,我们知道犯罪对策在内容上是包括犯罪预测、犯罪预防、犯罪揭露、犯罪处罚、犯罪矫治、犯罪控制组成的整体。 [5][4]

二、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对策

(一)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概况

198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取缔黑社会组织的通告》。1988年12月,珠海市颁布了取缔黑社会组织的公告。1990年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始起草打击黑社会组织的地方性法规,于1993年11月16日,广东省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反黑社会组织地方性法规,即《广东省惩处黑社会组织活动规定》。可见,我国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最早开始于地方立法。这由于,当时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现象最早见诸于沿海城市,而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发展。随着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和国外黑社会组织势力的渗透,1997年,我国第八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包括三个罪名一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294条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成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 [6]

(二)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模式

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模式,现在主要分为三种:一种是没有颁布专门的反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刑事立法。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处于发展的早期,成熟的黑社会组织还没出现,对于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在刑事处罚上,一般适用共同犯罪的规定。第二种是没有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专门立法,但在刑法典中有治理黑社会组性质犯罪的条款。这种情况有,我国现行刑法。第三种是有关于黑社会组织犯罪的专门立法。即制定专门法律法规,来调控黑社会组织犯罪。我国香港地区,澳门地区,台湾地区等就属于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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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缺陷

对于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缺陷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是罪名单一,不够完备。我国同大多数国家一样,规定只要加入或组织黑社会组织即构成犯罪,并不要求有具体的其他犯罪行为。行为人如果再实施其他犯罪,则数罪并罚的原则,与组织或参加黑社会组织罪数罪并罚。然而,我国刑法典只规定了三个罪名,这远远不能穷尽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活动。第二种是缺乏预防性的刑事立法。犯罪预防在犯罪策略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犯罪的危害性来说,防患于未然,才能免除犯罪对合法利益的危害:当犯罪发生后,靠刑罚的惩处虽然能达到刑罚的特殊预防目的,利益己被侵害,显然相对犯罪预防来说,价值偏小。同理,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也应加强预防性的建设,不能只停留在惩罚性的阶段。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又是破坏性极大的犯罪,把它控制于预防阶段,要比犯罪发生后再去治理要合理和简单的多。第三种是量刑幅度偏轻,缺少财产刑的适用。我国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刑罚没有死刑、长期自由刑的处罚,只是短期自由刑,且处罚以敛财为目的黑社会组织犯罪,竟然没有财产刑的规定,这可以说是立法上的一大遗漏,对彻底摧毁黑社会组织的经济基础没有法律的依据。第四种是缺少配套法律法规。我们知道黑社会性质犯罪以获取巨额利益为根本目的,目前我国的刑法典规定了洗钱罪,其中黑社会性质犯罪的违法所得成为洗钱的对象之一。但是我国的反洗钱立法同世界反洗钱立法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在洗钱的对象范围、行为方式上比国际规范狭窄:相关部门的部门规章和打击洗钱的具体措施也有不足之处,使我国的反洗钱能力相对薄弱。

(四)完兽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

对于完兽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主要有四点。第一点是增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名。增设罪名:参加境外黑社会组织罪、入境从事黑社会活动罪。即只要参加黑社会组织,不管是境外的还是境内的黑社会组织都构成犯罪;境外的黑社会组织成员如果在境内从事了有关黑社会的活动,就构成犯罪。①第二点是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预防立法纵观近年来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状况,它并不是一夜就发展为危害性极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往往是有个过程。一般是由一般的犯罪集团发展而来的。还有许多违法犯罪行为,它们往往容易引导着一般的犯罪集团向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转化。因此,从犯罪预防的角度讲,在这一环节中加执法大力度,采取必要措施,使这些犯罪组织演变不成黑社会组织,即降低了办案成

本,又更容易消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此,要针对这一部分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立法,使某些犯罪集团在没有转化之前就被消灭,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消灭于萌芽状态。第三是加重对黑杜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处罚,增加财产刑因为黑社会组织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其采取了更为严厉的惩罚措施。第四是加强配套立法。黑社会性质犯罪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犯罪,可以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目前最为复杂,与其他犯罪联系密切联系的犯罪。如洗钱罪、为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受贿罪等都与黑社会性质犯罪密切相关。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猖撅,同这些犯罪活动展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控制了与黑社会性质犯罪密切相关的犯罪活动,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控制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发展。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配套立法,有利于打击现行的黑社会性质犯罪。 [6]

三、我国黑杜会性质犯罪的司法对策

(一)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司法对策概述

对于打击关系错综复杂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首先要有完善、配套、强有力的法律。这就需要搞好立法工作,我国立法机关制定出完善的法律后,还需要有健全的司法制度,才能还好的发挥法律在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作用。因此,我国在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时,既要注重立法对策,也要注重司法 对策。司法主要包括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黑社会性质犯罪是一种内部机构比较严紧,分工比较细致,且犯罪手段比一般的犯罪要隐蔽;同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往往有政治上的保护伞的庇护,以此决定了侦查、起诉和审判黑社会性质犯罪时的困难性和复杂性。这也要求对付这种特殊的犯罪集团,必须采取一些特殊的对策。我国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时,基本上是以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没有特别的规定,即与一般犯罪适用相同的司法程序。对具有隐蔽性和反侦查能力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来说,显得不具有针对性。不过,近年来我国在完善反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司法制度方面也有积极的探索。 [8][1][7]

(二)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对策的完善

关于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司法对策的完善,主要包括以下四点。第一点是建立专门的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机构。目前世界上反黑社会犯罪措施比较完善的国家,基本上是都有专门的反黑社会组织犯罪机构。原因就是,黑社会组织犯罪内部结构严紧,犯罪手段隐蔽性较高, 且装备先进,危害性极大,目前正向合法产业积极渗透。由此可遇见,同黑社会组织犯罪的斗争将是一场长期而艰巨的斗争。应对这样的犯罪组织,成立专门的机构,是科学之举。第二点是完善侦查手段和技术当今科技迅猛发展,黑社会性质犯罪可以说也在科技革命中受益。它们利用现代化的手段招募、训练成员,远距离操纵或实施犯罪。总之,黑社会性质犯罪利用科技成果实施的犯罪活动更加隐蔽,更具有反侦查性。同时,黑社会组织本身组织严密,结构复杂,比一般的犯罪的反侦查能力强百倍。对付这种犯罪,常规的侦查措施显得力不从心。由此,催生了某些特殊的侦查手段。由此可知,面对复杂隐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我们不能用通常方法来对付。我们要采取秘密侦查措施并且要承认秘密侦查到的犯罪证据的合法有效性,这样才能及时侦破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这样我国首先要在立法上规定,在侦破黑社会性质犯罪中,秘密侦查到的犯罪证据的合法有效,这也是与世界接轨的需要。第三点是完善保护证人措施。这是因为证人在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举证作用,证人证言直接关系到能否对犯罪分子处以刑罚。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中,第二种便是证人证言。黑社会组织犯罪手段高明,反侦查能力强,作案后往往会消灭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有形载体,证人证言在证明黑社会组织犯罪时就显得举足轻重。不过,为了阻止证人作证,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残暴的手段恫吓证人,甚至通过暗杀证人,来消灭罪证,以逃避法律的处罚。因此,有效保护证人,使证人敢于作证、如实作证,确保证人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的安全就显得十分必要。第四点是不定期开展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专项斗争。持续的用某种标准打击一种犯罪时间久了,容易造成疲惫或者麻木的状态,特别是在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司法人员心中。笔者认为,在打

击犯罪活动中,每隔一段时间,有重点的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能在心理上提高司法人员对其重视程度。在我国目前司法资源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集中优势的人力、物力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能收到特别好的效果。因此,不定期地开展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专项斗争,能有效地控制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势头。 [9]

四、完善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国际合作对策

当前,我国为打击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在国际合作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先后,缔结或者参加了几十个有关国际司法合作的条约,加入了国际刑警组织并同其他成员国进行了广泛的司法合作,积极参加和主持关于反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国际会议,也为世界反黑社会组织犯罪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不过,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还应继续加强和完善我国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国际合作。我国在惩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立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如我国《刑法》确立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三个罪名。从现在的情况看,存在的问题在于,我国关于国际刑事合作的国内法律制定的很少,即我们签订的多边或双边反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国际条约,还没能通过我国的立法机关转变为我国的国内法。在操作具体的国际合作项目中,还是依据国际条约,没有国内法的依据。这可能造成程序上的不连贯,有关部门的职责不清,最后会严重影响我国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效率,也不利于我国和其他成员国开展高效率的合作。因此,我国应该在总结我国和他国的司法协助经验的基础上,在不损害我国国家主权的原则下,尽快制定与世界其他国家接轨的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法律,使我国的司法协助法制化、规范化、明确化、具体化。以提高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效率和效果。反黑社会组织犯罪实践活动。国际间的反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理论研究交流,一般是通过召开国际大会的形式进行。所以我国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理论研究,与其他国家的黑社会组织犯罪相比,在发展规模,复杂化程度,隐蔽的程度上等,都远远不及。实践的发展制约着理论的发展,因此我国的理论研究成果相对滞后。但是,面对着黑社会组织犯罪的全球化和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我们需要站在更高理论高度上来看待黑社会性质犯罪。因此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理论研究也应奋起直追,积极借鉴国外的反黑社组织犯罪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世界上黑社会组织犯罪理论研究水平较高的国家的交流,争取取得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以指导我国的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具体实践。 [10]

参考文献

[1]叶高峰,刘德法.集团犯罪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437-438.

[2]陈兴良.关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理性思考[J].法学,2002,(8).34.

[3]周水清,姚剑波.“保护伞”与黑社会性质的界定[N],人民公安报,2002-1-4.

[4]全国人大拟对如何认定黑社会组织作出法律解释[N].法制日报,2002-4-25(1)..

[6]中国“打黑”战果丰形势仍然严峻[J].瞭望(周刊),2003-6-30.【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7]全国检察机关两年严打深挖保护伞共查办557人[N].国青年报,2003-7-4.

[8]许福生(台).台湾地区组织犯罪防治策略之研究[J].中央警察大学学报,36,303.

[9]叶高峰,刘德法.集团犯罪对策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457.

[10]刘士心.祖国三地“反黑”立法比较与内地“反黑”立法完善[C].中国犯罪学学会第十一届年会论文集,2002.304.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第三篇

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很突出,且向低龄化发展。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记得去年就在这里我对现在初二、初三的同学讲过发生在我区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例、原因分析及如何预防。今天在这里,我还要对初一、初二的同学讲这方面的问题。下面我们分析一个案例:

案例1、17岁的朱某家住偏远山区,初中毕业后,与同乡的李某一起到宜宾打工,吃住均在老板家里,在城市住了一段时间,朱某、李某觉得每月300元的工资太少,一日,趁老板不注意,将老板放于枕头下的2000元货款偷走后逃回高县,每日进馆子、进按摩店,案发后被判刑。

案例分析:从上述案件的被告人文化程度来看,文化程度偏低,法盲现象严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平时根本不学法、不懂法,哪些事干得,哪些事干不得,那些事干了是犯法,根本不知道,因此,产生犯罪也就不足为奇了,我认为这乃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

案例中的朱某等人对检察机关指控其构成盗窃罪时,认为自己盗窃后曾打电话给老板,钱是他们拿的,以后有钱了会还的,因此,自己的行为不是盗窃,只是借用一下,不是抢劫,让闻者哭笑不得。当其了解了自己的行为确实构成犯罪后才恍然大悟:“ 早知道这样也是犯罪,我就不干了”。

案例2、曾某,女,16岁,罗某,女,17岁,二人闲聊中,因为没有钱用而苦恼,寻思如何找钱,曾某突然想起曾一起从事不正当行业的丁某可能有钱,于是找到丁某,准备将其骗到数百里外逼其拿点钱用,但是在出租车上时,丁某察觉曾、罗意图坚持下车,曾、罗二人于是采用围巾捂口,拳头打击等方式,强行劫取丁某现金、银行卡、手机等物,丁某报案后,曾、罗二人被抓获。

案例分析:曾某、罗某均是山区女孩,初中没读完就外出当按摩小姐,从事色情活动,不时给家里寄些钱回去,告诉父母自己在外面打工,父母在乡人面前沾沾自喜,称赞自己女儿会挣钱,却从未问女儿挣的是什么钱。案发后,其老实本分的父母感到非常震惊。

未成年人犯罪除由于自身年龄、心理、智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外,其辨别力较差,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外。在其犯罪轨迹中可看出社会、家庭、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管理脱节,未负起应尽的管理、教育职责也有很大责任。

在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中,被告人的家长在法庭审理中竟多次向法庭提出要将孩子领回家去加强教育。可以看出,不但涉案未成年人是法盲,其父母也是地地道道的法盲。我们不难设想,一个法盲的家庭会培养出什么样的孩子来!

案例3、2003年4月25日,永嘉黄田某中学学生柳某因与同校的黄某有矛盾,便叫来徐某等将对方殴打了一顿。柳也因受到学校的严厉批评处理。第二天晚上,当徐某等四人再次来到柳某的寝室里时,被闻讯赶到的值班教师发现,之后徐某等被带到黄田派出所。调查中,这伙人供出了一个惊人的事实:他们中间曾相互间传送着一支枪!全体参战干警为此大惑不解,一伙初中人何来枪支呢?他们决心将此案查个水落石出。

原来,就读该县某中学的徐某、厉某等人在校期间经常与当地社会上青少年组成的“十八党”团伙发生冲突。为能何他们对抗,徐某等也组建了一个名为“十三鹰”的学生团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买支枪来去打猎,就通过朋友介绍在其叔叔张某那里,以250元购买了一支单管火药枪,后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鹰”在与“十八党”的对抗中败北,他们觉得如果有一支枪在手便可扭转败势。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筹资到黄田镇,以同学关系将柳某的那支枪购买过来,并将枪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机关查获。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出击,于 4月26日深夜包围制枪犯罪嫌疑人张某并将其逮捕归案。

案例分析:自控能力差、好奇心理强、逆反心理重。

未成年人的情感丰富,但却十分脆弱,哥们义气严重,容易冲动而感情用事,极易受外界刺激而走向极端。随着年龄的增长,其心理往往异常膨胀,好奇心、探求欲日趋强烈,但其生理发育却不够成熟,稚嫩的理智控制不住情感的裂变,从而导致其逆反心理普遍较重,突出表现为越是家长、学校、社会所反对的、禁止的,他们反而越是“乐此不疲”。

再看几个案例:2002年3月25日,未满18周岁的黄新锋、黄惠民和丁雄壮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雪梅,抢光店里的钱。晚上8点,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租了10个碟片,然后躲进店内一间房屋看录像。当晚10时许,姜雪梅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新锋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最后她死了,3个少年在一个多礼拜后就被抓捕归案。

2002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高二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吴凤仙开始不停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

害。“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1999年10月,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化名)因父亲催促其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侧连续砍了五斧头,此时父亲正在为他做早饭。宝儿的父亲李敦夭今年53岁,是阳逻船厂退休职工,他和妻子育有五女一子,李和宝儿住镇上,老婆和女儿住乡下。李在生活上对儿子宠爱有加,宝儿十三四岁了,李还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学、回家。李被砍伤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家中死亡,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拖至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的厕所边的杂草里,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探望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

2002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抚顺市东湖区一11岁小儿,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面对警察盘问,小儿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个谎言。当谎言被揭穿后,此子一拍胸脯,说道:“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以上几个案例说明,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数量、比例的问题,而是犯罪性质的问题。从犯罪性质来看,现在青

少年犯罪比过去严重很多,这不在于犯罪的数量、比重的增加,而在于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的增加。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如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案件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青少年黑社会性质的团伙有愈演愈烈之势。我们要警惕普遍存在的青少年团伙被黑社会组织利用。一旦青少年团伙这种松散的组织被黑社会利用的话,很容易让本来只是不良少年的孩子变成真正可怕的罪犯。青少年团伙和黑社会一般总是和暴力犯罪相联系的,这种趋势值得注意和防范。

青少年正处于一个“危险”的年龄时期,思想单纯,识别能力低,经不起诱惑,容易被社会环境污染,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某区检察院批捕部门2002年至2004年上半年审查学生犯罪案件17案35人,占受理逮捕案件总和的2.3%,其中2002年4案7人,2003年7案15人,2004年上半年6案13人,呈发展增递趋势。所以,我们要认真学法,严格守法。用法律的双刃剑保护自己。

第十五讲 黑社会问题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第四篇

第十五讲 黑社会问题

引言:近年来,我国的社会犯罪呈逐年上升的趋势。除了大量增长的个人犯罪之外,有组织犯罪也逐渐滋生蔓延,由结伙犯罪、团伙犯罪到犯罪集团,犯罪的有组织程度逐渐升级,竟至出现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对社会治安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法治观念均产生了严重冲击。由此,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这一犯罪现象进行了深入研究,了解其现状,分析其产生原因,从而提出有效预防措施,就显得尤其重要。当前我国黑社会性质犯罪相当猖獗,应着眼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界定,借鉴境外防治有组织犯罪的经验和教训,从加强反有组织犯罪的刑事立法、长效机制建设、政法队伍建设、国际与区域合作及其充分利用群众力量等方面,努力遏制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展;应从根本上进一步消除黑社会性质组织滋生与存续的社会土壤,预防该类犯罪重发。今年“重庆打黑”给我们强有力的提示,重庆市司法局局长,原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文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弢,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彭长健等数名官员涉黑落马,也有像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出租与租赁协会常务理事、重庆市道路运输商会常务副会长、渝强公司董事长黎强,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董事王天伦,重庆市江州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明亮等一大批“富翁”纷纷下狱,截至10月28日,共抓获涉嫌黑恶及其其他犯罪人员共2954人。范围之广,影响之大给我们拉响了警钟。这也昭示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这个问题。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概念及特征

1.概念:与黑社会相比较,黑社会性质组织充其量不过是有组织犯罪的高级形态而已也,可以称之为“古惑仔”。因此,它是介于黑社会组织与一般犯罪集团之间的一种犯罪组织。这种犯罪组织同一般性犯罪集团相比较,则表现为组织更严密,施暴更猖獗,渗透更厉害,危害更严重等特点。前述特点并非危言耸听,某些地区在专项斗争中铲除的有名的“黑恶势力”,就已经具有了黑社会的一些特征,正处于犯罪集团向黑社会演化的阶段。据此,有学者指出,在我国,明显的、典型的、黑社会犯罪还没有出现,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已经出现, 这种犯罪集团是仅次于黑社会组织的危害十分严重的犯罪组织,是我国刑法打击的重点。

2.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具备说哪些特征,在刑法学界曾有不同认识。具有代表性

的有“八特征说”“五特征说”“四特征说”。从上述各种学说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的概括来看, 学界对于如何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虽然存在分歧, 但各种相关概括从本质上来说大同小异。直到最高人民法院于2000 年12 月4 日针对刑法第294 条的规定出台了《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才从司法解释的角度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进行了具有权威性指导意义的概括。该解释第一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应当符合以下四个方面条件:1. 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2.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3.通过贿赂、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可以说,该解释的出台, 对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问题的争论划上了一个比较圆满的句号。同时也使司法实践有了一个统一的适用标准,为司法机关关正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奠定了基础。

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因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背后蕴涵着非常复杂的原因和条件。既有宏观方面,也有微观方面,更兼具主观、历史、现实、自身、外来等多方面的原因和条件,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对其社会成因的分析也应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作综合性思考:1.政治因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产生与发展与国家政治领域中的某些问题息息相关。首先,政治体制的弊端,如权力缺乏制约与监督,一定意义上的干部终身制,严重的官僚主义等,会导致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解决或不能得到公正处理。而缺乏制约的权力也容易导致官员腐化,降低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使得群众在解决社会矛盾时,有可能避开政府,而另求其他有能力干涉,处理社会事务的团体、组织,从而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次,当前我国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边远地区,基层政权组织涣散,社会控制能力下降,预防、遏制犯罪的功能无法实施。再加上基层政权组织处于整个国家权力体系的尖端,远离控制中枢,本身也易于脱节蜕变,导致一些地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猖獗,极少数政权组织甚至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所把持。再次, 官员腐败是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滋生和发展的重要原因。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求生存和发展,必定挖空心思向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渗

透, 一些意志不坚的党政干部和执法人员被其笼络收买,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保护伞”,使得某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恃无恐。而且,官员的腐败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国家政治与法律的尊严,极大败坏了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挫伤了人民群众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也使得黑社会犯罪更加嚣张。(如重庆涉黑司法局长文强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赖昌星案件等)2.经济因素。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旧的经济规范因不适应经济发展而失去约束力,而新的经济规范又未能及时建立,致使经济活动的某些领域处于失范状态。市场经济体制下利益多元化的格局,使得这种失范状态为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以牟取经济利益。同时,经济的发展提高了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未能齐步并进的情况下, 非法需求的产生也使社会中出现了一个庞大的地下市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走私、贩卖毒品、组织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满足人们的非法需求,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实现其产生、发展、壮大,通过拉山为王,霸占市场等谋取暴利。3.法制因素。首先,目前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相关立法比较滞后。一方面社会生活某些领域无法可依,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另一方面,就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而言,立法缺乏超前性、完备性、配套性,从而制约相关司法实践工作。其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生存与发展留下了空隙。此外,执法干部素质较低,执法机构设施装备落后,也使得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了滋生、壮大的土壤。现实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凭借其先进的通信设施、交通工具、武器装备进行反侦查、反抓捕,甚至公然武装对抗执法人员。4.文化因素。既包括历史自身文化因素,也包括现实外文化因素。其一,中国传统文化中落后的成分,如宗教观念、行帮意识、哥们义气(古惑仔)等,都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营养。主要表现在我国当前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名称、结帮、入盟仪式、帮规内容等方面。其二,十年内乱的流毒和影响还未消除。“文革”中,群众间进行串联,结成多种组织,“非法”组织泛滥成灾。拉帮结派、无政府主义、小团体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盛行,各派群众组织之间为了互相压制不惜进行打砸抢, 任意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上述十年内乱产生的消极因素,必然会在现实社会中发挥其消极作用。其三,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文化对国人思维的影响愈显强烈,性自由、性解放、金钱至上、个人至上的

观念都动摇着人们的价值观。5.社会控制因素。伴随着经济要素流动性的增强,人口的流动性也大大增强,单位、集体对个人的控制力逐渐下降。这必然使得一部分人处于社会控制式视野之外。这些人因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成为最容易涉入犯罪的一个群体。黑社会性质组织灾扩张势力时,往往以这个群体为切入点。同时,社会控制力的减弱,使得人们相互之间的关注减少, 也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存在创造了便利条件,还有留守儿童,教育不足导致青少年犯罪逐步走向黑社会性质的犯罪。6.境外因素。近年来,境外黑社会组织不断向大陆渗透(恐怖组织)。在地域上,由沿海各省逐步向内地各省深入;在数量上,向境内渗透的黑社会组织数量日益增多,来源也在扩大,除了香港、澳门、台湾的黑社会组织外,还由缅甸、日本、泰国等国外的黑社会组织。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

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治理对策与建议

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的治理, 一是要防止新的该类型组织产生, 二是要将现有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压制在社会可容忍的范围之内。由于该类型犯罪的产生是多种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应当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打防并举,标本兼治。1.政治、经济方面。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机制,这是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根本对策。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我国的滋生与发展与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权力真空、社会失范等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只有加大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力度,形成社会政治和经济的良好运行机制,进而推动和引导社会文化变革,实现社会价值的重整与统一,加强国家、社会的控制力,才能真正达到遏制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目的。在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严打”的同时,必须加大“反腐败”力度,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保护伞”。反黑斗争必须与惩治腐败结合起来,应当尽快制定反腐败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建立反腐败机构,建立完善反腐败举报制度, 同时也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同时,在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善的情况下,要注意制定合理的社会经济政策,保障社会稳定。2.法制方面。立法上,要尽快完善刑事立法。应当尽快制定反黑的专门法律、法规,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性法律、法规,如反洗钱的立法、证人保护的立法等。司法上,建立专门的反黑机构。由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隐蔽性、暴力性、复杂性,因

此,应当挑选专业技术能力强、斗争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反黑专业队伍,以有力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同时,要利用各种社会力量,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做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

3.文化方面。加强各种形式的教育,彻底铲除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落后成分和外来文化中的糟粕成分。社会应注重和培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一方面在道德教育上,要强化人们心中的道德标准,加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重树良好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在法制教育中,特别时在普法教育中,使人们在知法守法的同时,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勇敢地同黑社会性质组织做斗争。4.社会控制方面。关键是做好犯罪心理预防和犯罪心理矫治工作。应当在不断完善社会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交往等途径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法制观念。同时,应当大力加强心理卫生工作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预防、消除、弱化、矫治犯罪心理,并注意抓住重点。5心理方面。首先,从宏观上铲除滋生黑社会性质犯的社会心理基础。通过加强立法,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使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心理上铲除黑社会性质犯罪滋土壤,消除其冒险侥幸心理,并且切实控制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后续犯罪活动,如“洗钱”、转移财产等,重点加强对首要分子、涉黑公职人员的打击力度。其次,强化打击,分化瓦解。对于破获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成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打击。对于一般成员。应采取正面教育、政策攻心的方法,讲明利害,消除其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和责任扩散心理,促使其在交待自身罪行的同时,揭露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的罪行;对于骨干分子,建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应该根据不同的性格特点,从揭露其犯罪事实入手,使其对自身罪责产生心理压力,利用集团内部矛盾和困惑无助的心理状态,分化瓦解,各个击破,让骨干分子之间和首要分子彼此猜疑,促使其产生绝望心理,交待罪责;对于首要分子必须在掌握确凿证据和犯罪事实的基础之上,采取重兵压境的势态,连续作战,不给其喘息之机,造成强大的心理压力,适时使用证据,最终使其心理防线崩溃。

四.结语

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思考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第五篇

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思考

现在已不是争论黑社会组织和黑社会(性质)犯罪有无可能出现的问题,而是要对这种已经出现的现象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这已是当务之急。

一、进行科学预测-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之前提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所谓“预测”,是指人们依据事物以往和现在的一些数据和资料,通过一定的科学分析和逻辑推理,对事物未来的发展趋势作出预计和推测,定性和定量地估计事物的发展规律,并对此加以评价,以指导和调节人们的行为。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就是指在认真分析黑社会产生的客观因素和准确把握其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应用有关科学知识和技术方法,对未来一定阶段是否产生黑社会(性质)犯罪(“未然”的犯罪),以及数量多少、危害程度多大等,发展趋势进行事先测定和推估的犯罪研究过程。对“未然”的黑社会(性质)犯罪之所以能进行预测,主要是因为:黑社会(性质)犯罪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是可知的;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原因研究是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的基础;统计理论和心理学原理为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提供了方法等。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测具有重要意义:它是党和国家制定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对策的前提和基础;它有利于提高制定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对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它为国家制定刑事政策和完善社会规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等。我们认同此种预测,并在此基础上,作更具体的预测分析: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一)组织性进一步加强

体现在:1.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目的稳定,主要为经济利益,无论是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绑架、走私等,经济目的性是其最大动因所在。2.制定成文或非成文的邦规会纪,有一定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亚文化),组成人员等级分明、分工明确,并对违反者采取严厉的制裁措施。3.犯罪行为多种多样,犯罪手段残忍、隐蔽、现代化。主要实施走私、贩毒、凶杀、敲诈等刑事犯罪活动,以合法生意掩护其非法活动,以寻求庇护,并拥有先进的武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积极传播犯罪思想,培养犯罪意识,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及恐吓力等等。

4.黑社会组织间联合勾结、对抗政府。随着我国对犯罪打击的深入,使犯罪组织意识到单凭自身的力量难以与公安机关对抗,所以他们就联合在一起,积极地装备自己,进行犯罪活动。5.向有组织暴力转化。即组织暴力化和暴力组织化,暴力与犯罪组织有机地结合成为一个整体,成为一种强大的威胁力量,暴力既是维护组织纪律的重要手段,又是犯罪组织对外扩展势力,争夺势力范围和进行各种犯罪活动的后盾和保证。犯罪团伙转化为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的过程,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转化为黑社会组织的过程也就是组织暴力化和暴力组织化的过程。具体表现为随着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组织拥有的暴力手段越来越先进,由一般武器发展为枪支、爆炸物和先进的武力装备。

(二)经济实力进一步增长

在它们的发展过程中,都必然不择手段攫取财富和不断地扩大财富的积累,以满足犯罪分子的私欲和增加犯罪组织的经济实力。除了使用各种暴力的或非暴力的犯罪手段外,其重要的手段还表现在向经济领域渗透:有的黑社会组织有计划地向合法经济领域渗透;有的以非法所得注册公司,开办企业,进行垄断经营;有的以公司职员面目出现,为不法商人经营活动充当打手;更多的则是经营餐饮和娱乐行业,以合法身份做掩护从事犯罪活动。

(三)势力范围进一步增大【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主要表现在:1.农村将成为流氓恶势力的一个重要“根据地”。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有近70%的人口生活在农村,黑社会(性质)犯罪分子将利用暴力或宗族势力,在部分农村称王称霸,横行乡里。

2.势力范围跨地区明显。从目前的情况看,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势力范围多以地域来划分,总体上还处于低级水平,其势力范围一般只限于村、镇、区范围之内,最多也不超出县、市。但将来随着黑社会组织性的进一步加强,黑社会(性质)组织,往往跨省、市或跨境进行活动,不再受地域的限制。3.境内外黑社会相互勾结或相互争夺势力范围。如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因有重罪逃入大陆躲避,视大陆为避风港,并进行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以投资为名,洗黑钱,设据点,发展其组织势力,并与境内的有组织势力联合等。

二、进行经济分析-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之功利要求

我们认为,在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措施的适用上,应作如下考虑、权衡:

(一)预防对象的选择-制度优先

“不健全的制度是滋生犯罪的土壤”,对黑社会(性质)犯罪也是如此,只要不健全的制度存在,理性人就会进行理性的选择,当不健全的制度使理性人的犯罪成本大大降低时,他们就很可能去选择黑社会(性质)犯罪活动。现在“警匪勾结”、警察涉黑案件突出就与对警察的监督缺乏制度化有关。

目前我国精神文明教育方面出现的问题已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就其对黑社会(性质)犯罪产生影响而言,笔者认为有两点非常值得深思:其一,侧重一些口号式的高调教育,缺乏人文教育。人文是什么呢?我们可以暂时接受一个非常粗略的分法,就是“文”、“史”、“哲”三个大方向。人文教育就是向人们灌输文、史、哲思想。理性人讲究“实惠”,许多长期接受共产主义教育、并信奉马克思主义的党和国家干部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纷纷“落马”,有的经不住黑社会组织的财、色的诱惑,最终走上“不归路”,便是很好的例证。所以,剩下的只能是靠社会良知。然而,社会良知的养成并非天生具有的,它靠的是人文教化的长期培育并代际相传而得的。对社会良知的培养不是靠空唱利他主义的高调进行说教式教育,而是大力倡导人文教育。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我们现在要恢复的不是文革中肆虐的血腥理想和虚假的崇高,而是趁社会成员还没有完全丧失是非感的时候重

申民族的固有的道德,恢复社会良知。据此,我们认为,“反黑”精神文明建设应重点放在人文教育和最基本的道德教育方面。

(二)预防措施选择-系统性

系统性是指黑社会(性质)犯罪预防措施是复杂的,它是一个整体系统(母系统),而这个系统是多层次的,即由若干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子系统所构成。预防措施的系统性表现为:其一,预防措施是综合的。它是由一系列措施构成的。其中有强制性的,又有非强制性的;有积极的,又有消极的;有直接的,又有间接的。其二,预防措施是有层次的,各种预防措施在系统中所处的地位及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预防力均有不同。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预防措施是由道德预防层、经济行政预防层、一般法律预防层和刑法预防层四大层面组成。这四个层面由于其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关系,其功能的实现是系统性的,缺少任何一个层面,都不可能预防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发生。预防措施系统性主要表现在预防措施的层次性上,即预防措施的各个层面都有其自己的功能:道德预防层主要预防人们的心理意识,防止人们的心理意识外化为越轨行为和黑社会(性质)犯罪行为。刑法预防层主要以刑罚的形式对黑社会(性质)犯罪进行预防,维护社会的最基本的价值观。

(三)预防实施过程-整合性

2016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第六篇

第1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

调查地点:寒假往返的列车上

调查时间:寒假期间

调查方法:访谈(与近20个民工的谈话,聊天中对民工生活有了大体的了解)

在文中我将对如下两个问题进行阐述并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许多民工一年的辛苦钱打了水漂,家里的生活没了着落。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大多发生在建筑工地。在建筑攻打的民工劳动强度大,劳动和生活条件差。而建筑工程又流动性比较大,有关部门管理相对困难,许多民工工资被拖欠和克扣。这个问题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民工背井离乡,常年在外卖苦力,挣的是“血汗钱“和”活命钱“,拖欠民工工资,无论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都是极其恶劣的行为。广大农民工对建筑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没有他们的付出,取得今天的建设成果是不可想象的,我想,拖欠农民工工资,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应该,尤其是一些包工头恶意拖欠,行为特别恶劣,令人气愤。

是什么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的事件屡见不鲜呢?据调查,拖欠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建筑市场不规范。有的建筑队为了揽工程垫姿施工;而垫姿款也有可能是贷款来的,一旦发生资金短缺,很容易拖欠劳动者工资,损害民工权益。有的工程层层转包三、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决。按说一个地区拖欠民工工资,侵权事件,恶性流血时间频繁发生,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至今没有人和部门因此受到处罚。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镇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加上监管不利,很容易发生“包工头“卷款逃逸,让辛辛苦苦一年的民工们血本无归。

我认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或被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据不补发的,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帮助农民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姿的施工企业,依法给予制裁和惩处,作为不良记入企业信用挡案;性质恶劣的资质年检时按不合格处理,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筑单位拖欠企业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防地产企业施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准许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鉴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制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二)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民工哪里得知,民工权益保障问题严重,民工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有些民工怕上当受骗不敢外出务工,有些为了讨要工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用绑架,暴力,跳楼,自杀等非正常手段解决,有些看别人靠非法手段聚敛财富相安无事,就放纵自己偷盗,抢劫,绑架,坑蒙拐骗等非法手段寻求生存生活,成为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是什么原因造成民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呢?

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通过我对着方面的查询与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主要原因。

一, 现有法律对侵权者处罚太轻

社会实践调查中我发现一个怪现象,企业用人单位老板有意和民工不签合同,以便侵害民工权益在发生伤残赔偿是推脱责任逃避法律制裁,有些用人单位即便签了合同,大都是一企业老板自身利益为重,不考虑民工权益的霸权合同,民工一旦提出签订合同按法律享受权益时,往往遭到解雇开除。在我国人多岗少就业严峻的情况下,民工为了生存生活只能忍辱负重,任人宰割,民工给笔者算了一笔帐令人吃惊,按法律用人单位每年最少克扣侵占民工工资在5000元以上,有些老板动用暴力,黑社会等手段撒赖或卷款一跑,民工一年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就付之东流,连吃饭回家成问题。一位民工以他600来人的单位为例,企业通过罚款不给加班费,结帐克扣压低工资等非法手段,一年仅侵占民工工资福利一项竟达四五百万元,触目惊心,不敢想象。而这些老板如此聚敛财富,到处挥金如土,横行霸道却无一人因此获罪判邢岂能不肆无忌惮。

二, 摆补正民工权益保障的位置

在一些地方,保护民工权益还停留在口头上,只喊口号,不见行动,如有行动也是雷声大,雨点小。制订政策文件时如同儿戏,政治口号满篇,只字不见硬措施,强手段。前段时间新闻媒体对北京某执法部门落实每月按时不足额给民工发工资时,出台这样条款“用人单位每月保证300元工资,如有困难的单位可逐步落实“,这种摸棱两可,愚弄民众的文件进行了有力地批评就是典范一例。我们不明白,出台这样的单位领导为何对用人单位那么地暧昧,处处考虑周到,就连每月足额发工资的法规于不顾大打其折扣,让只发300元,还是有困难可逐步落实。相反,对民工竟是那么的冷漠,苛刻。他们不会不知道民工这点血汗钱是一家人赖以为生的救命钱,按时没有他民工家里的老人、妻子、孩子就要挨额,无法生活。当企业用人单位发生侵害民工权益和特大恶性以及流血事件是,有部门追究,有写领导竟以影响投资环境,安定团结冠冕堂皇的理由进行袒护,压制处理。可从来没有任何部门,任何领导以为自己为虎作伥,才是真正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劳务市场监管不力

目前全国劳动力市场而言,企业老板,用人单位私招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职业更是鱼目混杂,坑蒙拐骗,泛滥成灾,发生侵权后无人过问;而拿着纳税人工资的当地政府,劳动监督部门连自己管辖内有多少用人单位,多少在业人员都搞不清楚。执法摆出一副官僚衙门作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民高了相互推委,久拖不决。按说一个地区拖欠民工工资,侵权事件,恶性流血时间频繁发生,当地政府,劳动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可至今没有人和部门因此受到处罚。如此执法,如此监管全国拖欠民工工资达千亿元之后就不足为怪了。

四、受害民工投诉艰难

民工遭受侵权后,按说解决途径很多,可向劳动监察,政府,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执法部门投诉得到解决,可事实上民工投诉极其艰难。因国情人多岗少就业严峻,民工要求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往往遭解雇,开除。这样的法律,这样的公道,久而久之民工不再相信法律、相信公道,有冤大都自人倒霉。

针对以上两个问题,如何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和切实保障民工权益,我将谈一谈自己的观点。

我认为,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要“标本兼治”,要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综合治理。一是布置各地认真清查,对查出后被投诉拖欠农民工资的单位,要责令其及时补发。对拒不补发的,要与有关不满一起帮助农民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对严重拖欠农民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按低一级资质认定。三是因建设单位拖欠施工器乐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的,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责任。房地产项目资金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房地产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不批准其新开发项目,并在资质年检中予以处理。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将镇定建筑用户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付款期限、拖延付款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农民权益写在条款上,对他们进行实实在在的保护。

第2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法学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范文

我从一个交通事故案例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

2016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一,案情主要内容如下

2016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16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16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二,争议焦点: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经过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16年5月作出(2016)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16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16)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16)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

第3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社科调研的开展和调研报告的写作

一、社会科学的研究范围及社科调研的意义

1. 社会科学——反观人间的科学,区别于自然科学的“着眼外部世界”

a) 基本社会科学: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人文地理学;

b) 应用型社会科学:教育学、行政学、国际关系;

c) 规范型社会科学;研究人间的规范,如法律学;

d) 分析型社会科学:大多数科学分析方法都可以用在社会科学上,比如统计学;

e) 记载型社会科学:历史学——记载、整理过去。

2. 社科调研的意义:

以实证的理念、严格的方法、系统的探索,获得客观经验及资料。“用脚做学问”是社会科学者重要的素养,是贴近人间、审视人间、进而温暖人间的过程。

二、社科调研的前期准备

1. 确定大致的研究方向,并通过互联网、图书馆(含高校图书馆的电子资源)以及与相关领域的研究前辈约见等方式,尽量充分地搜集、学习相关材料,理解研究方向的概况,确定需要调研的问题。

2. 草拟“调研计划”,主要包括:调研主题、调研背景、调研目的、调研方法、调研时间表、人员分配、使用的工具或设备、经费预算、预期成果。其中,调研方法要说明以下细则——抽样计划、研究设计、研究工具、研究过程、分析方法。

3. 筹备工作,主要包括:联系调研人员、熟悉当地、准备器材、安排交通等。

三、社科调研的主要调查形式

1. 问卷调查:要特别注意问卷设计的科学性、内容的完整性、逻辑的顺畅性、表达的准确性、实施的可行性,对照问卷进行统一的讨论,反复修改,再送交相关领域的研究前辈指正。定稿后安排发放问卷的人员进行统一的学习。

2. 人群访谈:草拟访问提纲,罗列所要获取的信息、发问方式、时间控制等。

3. 其他:专家调查、电话调查、邮寄调查、网上调查、座谈、实验,等。

四、资料整理

定性材料的整理此处不累述。特别要说明的是问卷的整理:筛选有效问卷,把问卷记录在相关软件上(一般选用EXCEL即可)输入成表格等形式,根据需要进行相关的基础统计。整理过程中,除分类进行频数统计、百分比计算、平均值方差等基本统计量的计算,还可结合图形进行简单的观察和判断。

加一句,一定要熟悉EXCEL的使用。既要熟悉基本操作,又要重点掌握函数和作图。

五、调研报告的写作

(一) 调研报告的常见类型

1. 记叙描述型:重铺成描述,重实用借鉴,定性分析为主;

2. 分析论证型:重论述过程,重理论创新,最好要有一定的定量分析。

(二) 调研报告的写作过程

1. 确定报告的主题:

a) 充分依据原材料,实实在在定主题;

b) 哪些东西适合提出来?从什么角度提?

2. 拟定提纲、取舍材料:

a) 拟定提纲:搭框架,摆层次,推敲逻辑,设计结构,打补丁;

b) 取舍材料:权威性,可信度,新鲜感,被接受程度,后续处理方法。

3. 撰写报告:格式规范见下文。一篇好的调研报告:严谨、厚实、清晰、灵气。

4. 修改报告:自己要先推敲几遍,再找有领域背景和方法经验的前辈修改。

(三) 调研报告的一般结构和撰写规范

1. 标题:准确、简明、新颖、概括地将主题凸现出来。

2. 引言,主要包括:调研背景情况——研究缘由、目的、意义、承办单位、参加人员、所要探讨或解决的问题;调研过程中的基本情况——研究时间、地点、对象界定、调研运行主要过程、处理分析的方式方法。

3. 正文:围绕主题,按照谋篇布局的构架,将调查研究的资料及其定量定性分析的结果展示出来。注意小标题的设立、资料的取舍、论点的分析和陈述等。

4. 结尾:根据正文部分的陈述、分析、论证,形成结论,总结经验,提出建议。

5. 附录:据前文遗留,包括附图、附表、材料出处、参考文献等。【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四) 初写调研报告的同学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 主题的概念表述、范围界定不明确;

? 没有充分查阅文献,不知晓前人的研究进度,也就找不准有价值的处女地;

? 材料多而不精,层次、转折不够清楚,结论不够简洁有力;

? 引文、脚注、参考文献遗漏或者格式不规范,且序号凌乱;

? 附图和附表不够规范整洁,且序号凌乱;

? 排版上的低级错误。

第4篇社会调查报告范文-----问卷调查报告范文

问卷调查报告范文

当今的社会,竞争日益激烈,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留意和谨慎似乎变得重要,然而我们看到的是事故的发生,亲人的眼泪,忽视带来的后悔,不仅在社会上,即使生活在大学校园里,安全隐患依然围绕在我们周围。倘若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较强,无疑可以给自己减少很多麻烦,倘若大学生的 安全意识很薄弱,则有可能给自己或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伤害。为了探究当代大学生安全意识状况,我们安全协会与4月初进行了一次针对此问题的大范围的调查。我们走访了XX大学虎溪校区大一大二的学生,对他们进行了抽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500份,回收1293份,回收率为86.2%,其中大一学生832份,大二学生461份,男生占57.5%,女生占42.5%.......

在日常生活中,当代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薄弱?

由于此次调查只在XX大学虎溪校区进行,所以我们的调查结果反映也许并不完善,可是这些结果仍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从我们的调查来看,大学生的安全意识还处于一般水平。这说明我们安全协会很有必要搞一次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虽然说大学生整体安全意识处于一般水平,但是男生和女生又有何不同呢?请看下表:

男女安全意识比较表

很有安全意识一般基本没有

男生26.0%30.3%1.2%

女生12.8%29.3%0.5%

从这个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很有安全意识的男生明显高于女生,但这也不很令人乐观因为基本没有安全意识的男生也明显高于女生。安全意识处于一般水平的男生稍微也比女生高一点点,但是很有安全意识的明显高于基本没有安全意识的男生。女生也是如此,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可喜的现象,就总体而言男生还是要比女生好一些。

年龄越大,安全意识越强?

相对而言,人们普遍认为年龄越大,其安全意识越强,因为年龄越大,阅历越丰富,知识也可能越丰富,究竟年龄与安全意识强弱的关系如何,请看下表:

大一大二安全意识比较表

很有安全意识一般基本没有

大一37.3%60.9%1.8%

大二41.2%57.3%1.5%

从此表可以看出,在很有安全意识方面,大二同学比大一同学好一点,在安全意识一般方面却比大一同学差一点,在基本没有安全意识方面,大二同学又比大一好一点,就总体而言,大二同学还是比大一同学安全意识强一点,看来安全意识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强。

大学生安全方面的知识程度如何?

大学生是国家的栋梁之才,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他们的人身安全直接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利益,但是他们安全方面的知识程度掌握如何呢?

安全知识掌握比较表

丰富一般欠缺

男生10.1%42.2%4.3%

女生3.0%36.7%3.6%

从此直方图我们可以看出安全意识一般的同学占了78.9%,很有安全意识的同学占的比例要比基本没有的高一些,从此图还可以看到男生的安全意识要比女生好一些,这种现象还远远不能令人满意,我们有必要针对在校大学生搞一次有关安全知识方面的活动,以丰富他们的安全知识。

可能很多人也知道他们的安全意识不是很好,但是他们针对次问题的态度究竟如何呢?请看下图

行动比较表

想过并付诸行动想过但未付诸行动没想过

男生12.8%29.7%15%

女生7.4%27.8%7.3%

从此图可以看出有77.6%的过去丰富自己的安全知识,但是仅有20.2%把此想法付诸行动,也就是说大部分人并没有把此想法付诸行动,更为糟糕的是还有22.3%的人根本就没有想过去丰富自己的知识,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我希望将来这种将改变。

大学生的人生字典没有轻生一词?

大学生是社会的优势群体,有高超的技能,丰富的知识修养,所以很多人认为大学生没有理由去轻生,也不可能去轻生,我们先不管这种结论的正确与否,来看一个我们的调查结果。

从此图可以看出大部分同学从来没有过轻生的念头,有24.1%的同学偶尔有过,还有4.7%的同学一直都有轻生的念头,这种结果表明大学生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优秀,他们中的部分人心里也是不健康的,他们缺乏心理安全方面的知识。

当问及他们能否理解并接受大学生轻生现象时,有15.5%的同学表示能理解并接受,有57.7的同学能理解但不能接受,另外还有26.8%的同学表示不能理解。

这同样表明大学生缺乏心理安全方面的知识。

遇到危险时,男生比女生更理智,果断?

我们这次调查只在XX大学虎溪校区进行,XX大学男生多,女生少,这就使我们的结果不够完善,但是还是能反映一些情况。

在我们的印象中,女生有这样的性格特点:依赖性强,情感细致,心理承受能力比落,因此容易恐惧,遇到困难拿不定主意,而男大学生已经可以称为男人,因此普遍被认为:坚强,隐忍,勇敢,能冷静看待问题,心理承受能力强,那么遇到困难时,男生是否更理智,果断呢“

当问到“你觉得自己遇到危险时能否理智果断的采取措施?“时,男女生回答不尽相同,女生答能的41.1%,没想过的45.5%,不能的13.5%,男生答能的50.9%,没想过的42.2%,不能的7%。这个结果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在于女生回答不能的比例是男生的两倍这印证了传统的观点,女生中回答能的比例也有41.1%,不比男生的509%差很多,而男生回答没想过的也有42.1%,这个结果与其能果断的面对困难,危险的性格有差距。

我们当代的大学生都生于改革开放之后,经历的困难比较少,从小受长辈的保护,身处危险之中时,普遍不够理智果断。

XX大学校园的够安全吗?

由于我们学校新老校区相距较远,所以此次调查只能在大一,大二所在的新校区进行,校园的安全因素决定于两方面:硬件设施,软件人员和管理。为了更清楚的说明情况,我将大一,大二,女生,男生分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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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第七篇

第1篇: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改革开放后,由腐败所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我党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亦愈来愈大,但是难以最有效地遏制腐败特别是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猖獗活动。进入新世纪后,我党开始调整反腐败斗争的策略,将反腐败斗争从重打击惩治,调整到重教育预防上来。

7月9日下午,在上海市、税务干部学校,聆听了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副会长,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学院院长刘宪权做的《职务犯罪的预防与认定》的报告。通过学习,使我对什么是职务犯罪、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的方针、原则和主体是什么等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也使我思想上产生了很大震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体会颇深。

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是一个浅显明了的道理。但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少数干部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和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在个人欲望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理想信念和法制观念,在权力关、地位关、金钱关和美色关面前丧失原则,置党多年的培养教育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做出了有悖于原则的事,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堕落腐化,“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金钱,不讲原则”,从而踏上了不归路。“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活生生的事例,引人警醒,促人反思。我们一定要注重学习,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面对功名利禄心不动,灯红酒绿眼不迷,不义之财手不伸,污泥浊水身不沾,真正筑牢防腐、防贪、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清正廉洁,这是每一名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而且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我们一定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切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干。

三、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尽管目前我们的法制还不健全,监督还难以到位,但作为干部应严于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无论什么情况下,都要把握自己,洁身自好,清廉自守。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种警戒,是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时刻想一想,检查一下自己有什么不足,及时改进和纠正。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不正之风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第2篇:学习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职务犯罪原因】职务犯罪的预防方略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检察机关应加强宣传教育,推行法制,实施监督,这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履行法定的检察职责是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核心。但是,反思我国历次的反腐败斗争,虽然功不可没,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针对目前现实,深感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任重而艰难,似乎是被动的预防。以我个人看来,预防职务犯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应从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入手。其主要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围绕改革开放,强化权力制约。这是根本,因为腐败的根源在权力失控,这是制度、机制的问题,我们应着眼于此。

首先,完善战略决策,竭力促进发展。中外历史的实践表明,现代化建设是一个国家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的过程。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这是一个全方位的目标。它告诉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决不等于经济现代化的价值压倒一切。如果政治现代化如政治民主、政治效率、权力结构科学化等没有相应的发展,经济增长创造的财富就很可能成为腐败分子饱食的美餐或被其挥霍浪费。近十几年来围绕提高经济活动的效率进行了以放权为主的权力体制的改革,但传统权力结构却没有相应调整,权力只是在集权的结构中大量下移,由上级的集权形成众多的大大小小缺乏制约和规范的小集体、小单位甚至是个人的集权。以国有资产为例,一方面在不断增值,另一方面却因企事业单位中管理、经营权力的滥用而大量流失,进入小集体和个人的私囊。严峻的现实提醒我们,必须坚持经济和政治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在经济现代化的同时加速政治现代化的进程。如果政治发展不能及时顺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滞后的时期过长或距离太大,必然为腐败提供泛滥的空间。所以必须依照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改革权力结构的种种弊端。这一点应当是反腐败斗争重要的战略性指导思想。

其次,完善权力体制,强化制约监督。腐败表现为权力的滥用,因此应当在权力体制和结构的改革上寻求对策,改善权力运作的体制环境和相关环境。针对传统体制中过分集权、缺乏制约功能的弊端,主要应做到:首先,要健全权力的内部制衡机制,即以权力制约权力,通过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理顺各权力监督机构的组织和运作体制,以实现最佳的监督效益;其次,要完善权力的外部监督体系,即以权利制约权力,通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推进,大力培育公民的权利意识、纳税人意识和参政议政督政意识,同时制定法律保障新闻自由,强化媒体对政府的监督;最后,要实现权力监督的全程、动态运作,即从权力的授予、权力的运行到权力滥用的责任追究一系列过程,都纳入权力监督网络之中,尤其要严格监控权力授予环节,避免权力落入腐败分子手中。

第三,发挥舆论作用,强化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公民、企事业、社团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定权利对公共管理权力进行的监控和督促。它是权力监督和制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对国家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力量。权力腐败损害着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动员各种社会力量保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必然构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抵制。

(二)围绕法制建设,强化以法治腐。面对性质恶劣危害极大的腐败现象,加大惩治力度不失为一种有效做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来的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原则,这也应该是以法治腐,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基本要求。具体来说,反腐败斗争的法制化应该包括:有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完善的廉政法律体系,如反贪污的立法;有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的、强有力的反腐倡廉的监督机制,如监督法的出台;有政治上坚定、业务上强、装备良好、反应迅捷的执法队伍;有领导重视、群众支持、社会形成廉洁意识的执法环境。而其中,主要应该作好三方面的工作:①继续完善反腐败和廉政立法,一要抓紧制定从宏观上强化反腐败、廉政建设地位的法律,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取得法律上的保证;二要抓紧制定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三要抓紧制定对违法违纪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严惩的法律。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执法条件,保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坚持标本兼治方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③发挥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为司法机关之一的检察院,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主体,应积极发挥其主力军的作用。

第3篇:预防职务犯罪的心得体会

6月3日下午,我县第一纪工委组织所联系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到我县监狱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的参观教育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参观了羁押犯罪分子的监室,听取了监狱管理人员的报告和狱情介绍,以及二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体会如下:

一、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特别是当今世界格局不稳的情况下,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就必然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更迭。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学习,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我在听取三名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中体会到,不能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还是将要退休、晚节不保的老同志,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放松了学习”。不能在利益的诱惑下,保持自己的信仰,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最终走向犯罪。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规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

三、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加强自身的修养,防微杜渐,杜绝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权、慎钱、慎情”。必须正确的使用权力;正确的分配财物;还必须分清情与理,情与法,防止滥用权力,乱伸手,防止在亲情、友情面前,忘记党的纪律和原则,为情所累,被情所困,以至走向犯罪。

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加强自身修养外,最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权力面前要有原则,财务面前要公私分明,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上要有底线。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上级、同事、群众的意见,进行认真反思和整改,在工作中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监督有时也是一种关爱,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作为领导干部只有接受监督,始终把自己置身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下,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制度办事,才能最终禁得住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以上是我对这次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一些体会和感言。很不周详,请各级领导批评指正,以利今后的工作。

第4篇: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廉洁从政干净干事

——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心得体会

刘凯

10月24日,财政局组织全体职工倾听了县检察院张志庆科长做的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一个个腐败犯罪案例鲜活生动,触动了听讲者神经,使我受到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涤荡了心灵。

一、反腐败工作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1、腐败涉案金额巨大,给国家和集体造成巨额损失。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利用职务之便,与当地信用社主任勾结,采取私刻公章等手段,从财政专项账户上套取资金近亿元后出逃国外。

东营市东营区财政局长张俊海利用手中拨款权收受66个单位或个人的贿赂296次,共计折合人民币147.7万余元。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腐败涉案资金巨大,腐败蛀虫一天天蚕食国家健康机体,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2、腐败案件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工程等公共服务领域,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巨大隐患。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张以权在政府采购招标过程中徇私舞弊、超越职权,严重损害政府招标采购制度的公正性,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被控滥用职权、受贿二罪并罚。

路桥、保障房建设等领域,按照工程金额的3%-5%返点给分管领导,有的甚至更高。施工单位为挤出这部分钱,只能偷工减料。有的地方道路通车没几天就出现塌陷,桥梁建成没几年出现断裂,校舍楼房达不到抗震等级,等等。这样的事例频频见诸报端。这些“楼歪歪”、“路陷陷”、“桥断断”工程怎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腐败案件严重败坏社会风气,扭曲价值观、人生观。

某邮政局领导临近退休,两手一摸口袋空空,觉得自己为党和人民事业奉献了大半辈子,为本单位发展做了贡献,便动了贪念,私分单位银行存款。结果只能在监狱度过余生。

某县领导在提拔任用干部中收受贿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县领导收受乡镇领导贿赂,乡镇领导再索取下级贿赂,形成一条腐败链条。这些领导走上新的岗位后,不难想象会借机敛财。靠钱铺路提拔的干部,怎么保证他会廉洁从政,又怎么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腐败发生的原因是职权过大,缺乏权力制约和监督。

某国土局女局长在土地出让等环节滥用职权,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从中收取开发商回扣。有阻碍其发财道路的便调离岗位,被人检举后花大价钱了结。(心得体会)在她眼中全然没有党纪国法,组织纪律,手中权力成为点土成金、发财致富的“魔杖”。

重庆市司法局长文强利用手中权利对下属工作调动、职务晋升提供帮助,收受贿赂。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从中收受贿赂。权利不受限制,使文强肆无忌惮。

三、从我做起,警钟常敲,干净为民做事。

为杜绝腐败案件发生,广大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带头廉洁自律,约束家属子女。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做到:

1、管住嘴,看住手。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长了肉,却没长雷厉风行,按规定办事的硬气骨头。拿了人家的,在项目审批签字中手就会哆嗦,手还是自己的手吗?所以工作中必须做到不吃请,不伸手。

2、发扬艰苦朴素优良作风,杜绝铺张浪费。工作中杜绝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张旗鼓、铺排浪费现象发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能少花一分钱办成的事,不多花一分钱。饱暖思淫欲,当我们衣食无忧时,中国还有1亿人生活在贫困线下。

3、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防止腐朽思想侵蚀。多读、多看健康向上的书籍、影视作品,与消极腐败行为划清界限,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贪腐警钟常敲,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家庭账、名誉账、健康账。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长存行善之德。

总之,我要以腐败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时刻警示自己,廉洁从政,干净做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博兴财政事业发展做贡献!

第5篇: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核心内容: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都以法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以法的手段惩治之,遏制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江山社稷的稳固。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

我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具体表现为:

(一)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三)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任何事物都是在内因和外因的交互作用下发展变化的,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自然也不例外。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从内因方面只有不断优化、强化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职务行为人具有良好的素养,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而不想为职务犯罪,才能达到预期目的。预防职务犯罪除了优化、强化内因以外,还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下面笔者从社会风气、规章制度、监督管理及执法环境等方面谈点个人看法。

1、净化社会风气。

这涉及到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国家的直接参与,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制度等措施从宏观上加强规范和引导,更需要每个公民、各个单位、部门的直接参与,从我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小事做起。就后者具体来讲,依法照章办事,消除单位、个人为谋非法、违章之利益而走后门、拉关系的非分之想;守法照章行事,消除非法、非分之想,不给有关单位、个人开后门,得好处提供条件。如上述所说去做,那么,上述不良社会风气定能在不远的将来得到遏制,减少,消失。当然,万事万物都有其特殊性和不完备性,我们不可能制定出绝对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更不可能人人都依法照章办事、守法照章行事,所以,净化社会风气只能是相对的,它是一个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它又是我们所追求的理想境界,需要你我去实践,身体力行。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狠抓监督管理。

这是的“规章制度”既包括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定的部门,也包括单位内部的监督管理。实际生活中,很多职务犯罪与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有关。规范、科学的工作程序和及时有效的监督管理可使职务行为人不敢、不能为职务犯罪,从而有效地减少和避免职务犯罪的发生。所以,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加强对各行各业,包括

2016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怎么防黑社会下套 第八篇

范文一:学校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学校安全重于泰山”,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本学期,我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以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为载体,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深入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不稳定隐患,创建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现将我校综治维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建立维稳工作的长效机制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中,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日程,使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教职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增强职工依法执教意识。学校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帮助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把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实际行动,杜绝因老师个人的原因造成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有效维护校园稳定。

三、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学校利用会议、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全员参与安全防范。学校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日常的重点工作,寓安全教育于活动中,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养成安全习惯。

四、正确对待家长和学生意见,及进处理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学校稳定

为了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学校每期征求学生、家长意见一至两次,了解师生、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查、疏导、处理,将老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对校舍、食堂、消防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排查和整改。给学生食堂下发整改通知书,收缴学生携带的管制刀具,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六、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相互协调,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严禁在校园周边乱摆摊设点,防止发生学生中毒和流行病事件。

七、加强校外值班巡查制度。

本学期开学,每晚8点半至10点,安排两名老师在校门外巡查,督促学生及时回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八、加强校外住宿生的管理。

学校定期组织班主任对校外住宿生进行巡查,了解掌握学生表现,配合住户对校外住宿生加强教育监督,消除安全隐患。学校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事关国家发展,教育成败。因此,我校将按上级有关要求,继续做好学校维稳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范文二: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今年,我镇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平安龙城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经济的主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本镇实际,大力开展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民间矛盾纠纷调解、整治社会秩序、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龙头的各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将我镇综治维稳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一)强化领导。为确保平安创建的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将平安创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发了开展平安龙城创建活动实施意见,成立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镇纪委、司法所、党政办、信访办、派出所、中心学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有专职综治专干,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具体指导全镇的平安创建活动,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及村相应组建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均设有综治办、调解委员会、治安巡逻队、人员固定,责任明确,强化了平安创建工作中的组织协调力度,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责任。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使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身上有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了平安创建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平安创建工作,共签订了平安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禁毒、打邪、安全生产、消防安全7个责任书。在实行责任制的基础上,还实行了一票否决制及责任查究制度。

(三)齐抓共管。加大协调力度,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职能作用,突出公安干警、信访综治人员在平安创建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大培训力度,对全镇治安联防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统防、技防水平。围绕镇党委政府创建平安龙城的思路,23个村(居)委会广泛动员,认真宣传,制定工作方案,保证平安创建活动保证平安龙城的创建活动延伸到村(居)民小组,扩大了创建活动的实效性和社会覆盖面。

(四)保障经费。将“平安龙城”创建工作列入镇发展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足额划拨到位,镇安排了1、5万元的平安创建工作经费。

二、强化措施,整体推进

(一)排查矛盾,查找问题。整合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综治办、信访办等资源,成立镇综治维稳中心,设在镇综治办,对全镇的矛盾隐患、治安隐患、安全隐患、民间矛盾纠纷进行经常性排查。镇、村、组三级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层层建立台帐,逐件落实办理,实行一月一报告制。同时,把“创安”工作与联防联动整体工程的实施紧密结合,形成以农村治安报警点,重点部位治安执勤点与派出所专职治安巡逻队,各村义务治安巡逻队为整体联防联动,充分发挥治保调解的作用,了解社会动态,积极掌握信息,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规范调处,化解矛盾。由镇司法所、派出所、信访办、综治办负责,坚持每月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协调会议制度,每月排查一次热点难点问题,对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责任制、一个处置预案、一套奖惩办法的“五个一”措施,实行限期负责办理制,一月一交办,办完销帐,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问题不上交,责任不推诿,矛盾不激化。各村委会都建立了规范化的调解庭。

(三)加大宣传,送法下村。围绕我镇普法依法治镇规划,认真组织开展好送法下村、法律宣讲进校园活动,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中小学生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今年以来,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月、两校进村、新型农民培训、家长学校等活动,围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环保法》等相关内容,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6次28场15000人次,在群众和学校师生中进行广泛的法律宣传教育,为创建和诣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打击犯罪,强化整治。由派出所负责,继续深入落实“五联五创”工作措施,即镇联网、所联动、村联控、组联防、户联群,创平安镇、平安站所、平安村、平安组、平安家庭,形成上下一致、整体联动,点(治安值勤点)、线(巡查路线)、面(各村义务巡村)相结合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网络,形成镇负责、村为主、组包户、户落实的平安创建机制。根据辖区的治安实际,划定“打防控责任区”,积极构建严密的防控网络,实现了各类案件发案率的持续下降,“黄、毒、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遏制,无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群众安全感增强。同时为减少我镇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加大了对学校及其周边场所治安问题的专项治理及督查力度,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严打”整治斗争的成果。

(五)预防犯罪,减少危害。加强禁毒和预防艾滋病工作,严格查处“黄、赌、毒”等各类违法行为,精心组织“打零收戒”行动。一是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广播宣传30余次,黑板报10期,标语60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份,张贴宣传画100多张,在中学还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健康教育课程。

(六)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镇上专门成立了帮教安置领导小组,全镇23个村(居)委会都落实了帮教责任人,在镇帮教安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在工作中采取亲情帮教、结对帮教等方法,通过多渠道帮助他们寻找工作出路,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走勤劳致富的道路。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帮助其度过难关,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防止这些人员走回头路,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产生。

(七)认真开展反邪教活动,创建无邪镇。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创建无邪镇实施意见,成立了“无邪教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歪风邪气,做到对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得了、控制得住、查处得了,维护社会稳定。

(八)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开设法制、德育课程,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学生情操,增强青少年的法律观念,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网络,共同防止青少年违法犯罪。

(九)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为有效地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民房火灾和交通安全、医疗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严格治安执法和危爆物品管理,严格管制刀具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化学物品等危险物品管理,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力导致的重大治安事故。对采石场等场所实行严格管理,严把审批关,并签订《爆炸物品管理责任书》,严防安全事故。(

范文三:乡镇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东陂镇地处宜黄县城47公里,全镇人口1、1万人。近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这条主线,坚持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载体,深刻理解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的做好各项工作,为我镇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提供有力的保障。

一、领导重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东陂镇经济发展离不开社会稳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硬任务。因此,历年来,东陂镇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一是层层签订综治责任状,做到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将综治工作逐一分解,落实到人;二是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全镇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村一级单位进行目标管理,对于年底考核成绩较差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是狠抓基层综治网络建设,镇成立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等为一体的综治工作中心,村级成立治保、调解、巡逻为一体的维稳综治工作站,村民组成立综治信息员、治安中心户长、调解小组等组织,通过镇村组三级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编织一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网络;四是司法所下设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拓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五是着力抓好村级硬件建设,随着维稳工作的越来越重要,镇党委政府根据各个村的具体情况,加大对村级的投入,确保每个村综治维稳工作站都做到四有,即:有制度、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从而确保村级综治工作正常开展。

二、整合资源,全力做好社会矛盾化解

东陂镇以综治办为依托,成立了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并为中心购置了办公桌椅、和办公设备,并保障综治工作经费。和-谐平安联创中心把综治办、司法所、信访、民政、妇联、共青团、派出所等综治成员部门的资源集中起来。我镇建立了三早、三移(对社会矛盾做到早排查、早分流、早调处。根据矛盾等级,按照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原则,分别及时移送到镇直单位、村调委会,在村组调解无力情况下,向镇调委会移送)的矛盾纠纷调处新机制,为东陂镇的新农村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使许多“村组管不了,乡镇管不好,政法管不着”的矛盾纠纷有人抓,有人管,获得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促进了全镇的社会稳定。经过几年的努力工作,和-谐平安联创中心维护当地的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出明显的作用。

三、努力做好矛盾纠纷攻坚战活动。

东陂镇全力打好矛盾纠纷攻坚战,全力保障“护城河”维稳工作,确保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顺利进行。我镇对重大矛盾纠纷随时报告,尽快地掌握矛盾发展动态,取得调处主动权,使大小矛盾无藏身之地。矛盾纠纷的重点:一是征地拆迁,二是农村用水纠纷,三是建设用地纠纷,四是山林纠纷,五是企业改制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由于现阶段矛盾纠纷综合性、复杂性、多元性发展,要想掌握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必须在掌握矛盾纠纷信息的前提下,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不等不靠,主动上门调处。今年10月份前,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对全镇的一些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摸底排查,对所掌握的一些矛盾隐患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作了汇报,为党委政府处理这些矛盾赢得了时间,从而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比如:东陂镇兽医站职工周平发、林光明要求解决编制、工资待遇问题纠纷;徐荣胜、邵和平房子被烧与供电所产生赔偿纠纷;钟建国、尧九祥等人身损伤赔偿纠纷;东陂村邓某(女)失足落水身亡要求观音山水库的赔偿纠纷;江背村村民陈志坚要求顺发水电站赔偿被洪水冲毁的药材纠纷等等。综治委得知此消息后,迅速通知各村支部书记及综治专干做好他们的思想稳控工作。经过多次面对面帮教和开导,他们的思想有了很大的转变,有两起纠纷准备走司法诉讼途径。有效的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自上半年开展矛盾纠纷攻坚战以来,我镇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一年来全镇共排查各类纠纷78件,村级调委会调解成功51件,镇矛盾排查调处中心调解成功25件,使矛盾排查率达99%,调解率100%,成功率95%以上,防止集体、个人上访11起,避免民转刑案件2起。充分发挥了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为东陂镇的社会稳定工作做出了一定成绩,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及群众的好评。

四、做好校园安全整治工作

20XX年5月上旬至6月底、8月底至9月中旬,东陂镇多次开展了对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东陂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工商所、文化站等部门人员一起深入到相关学校参与到整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工作中。

在本次活动中,走访人员了解了学校周边环境现状,协助学校对交通、摊点占道等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保证校园的饮食卫生,预防食品中毒等事故发生。东陂综治办建议各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队伍建设,成立学校教师综合治理队伍,在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校园之内的事应主动处理。校园之外的新情况,应争取与综治办取得联系,综治办及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隐患。同时协助各校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联系家庭搞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镇司法所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和帮教工作,防止有危害学校师生安全事项的发生。在走访整治中对影响学校周边环境的场所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就摊点占道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做到了防患于未然。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五、做好和-谐平安创建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党委和全镇干部、单位负责人、村三大头会议,认真传达县“百乡千村”和-谐平安创建会议精神,专门研讨如何进一步推进平安创建工作,明确各驻居工作队长为创建“平安社区”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村也召开相应会议贯彻落实,并对有关指标进行细化分解。二是于4月7日召开了和-谐平安创建动员大会,并层层签发了“和-谐平安创建责任状”。全镇共2468户,命名和-谐平安家庭2430户,覆盖率98、5%,命名和-谐平安村10个,覆盖率91%。三为进一步加强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区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动员镇属各单位和广大干群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群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成立了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四是加强社区平安创建工作督促、检查。镇综治委组织平安创建督查小组,深入12个村(社区)、19个镇直单位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五是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全镇广大干群对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编发创建“平安东陂”工作简报,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本镇平安创建工作动态;镇综治办摘编入户宣传材料1000多份;各村(社区)利用公民法制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张贴悬挂平安宣传标语55条;镇创安宣传队把创建平安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禁毒、禁赌等知识编成具有地方特色、通俗易懂、喜闻乐见、说唱结合的宣传单张贴到街头和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六是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调整充实义务巡逻队员、治安信息员,全面组建治安中心户长理事会,做到有情必知、有情必报,及时掌握辖区内的不稳定因素。七是组织各村(社区)对辖区内流动人口、房屋出租户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发放了100余本有关流动人口法律法规知识的小册子。八是继续强化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衔接工作。对全镇5名“两劳”释解人员逐个进行走访、谈话、考察,同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并建立“四表一卡”管理制度。

六、网络监控设施所取得的成效

随着东陂镇经济社会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范围、人口增多,为加大东陂镇城区防控力度。东陂镇政府加大视频网络监控设施投入力度,采购电子网络监控设备,开展网络监控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落实技防设备投入

去年,东陂镇政府以强化人防、完善物防、提升技防为手段,对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了大力整改,积极争取镇党委、政府3余万元资金投入,在东陂镇主要交通要道和路口设置3个监控探头,精心构建科学高效的监控网络。主要道路交通监控探头、中小学门前视频探头。人员密集市区监控探头,精心构建了科学高效的监控网络。

2、落实治安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组织各企事业单位、居民住宅区实行有序管理,督促其落实经费,逐步安装起视频监控系统,争取对大门、车库、停车尝摩托车和自行车车棚实行24小时监控,防范和杜绝财物、车辆被盗案件发生。同时要求单位和居民向派出所进行快速报警,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链条,构建起了整个单位、居民区缜密便捷的治安网络。

3、落实监控系统职守工作

派出所民-警对摄像探头进行全天候监控,基本实现了城区重要路口、场所和易发案区域的实时监控。对视频范围内现行违法犯罪,一经发现,迅速组织处警队员赶赴现场,有力的打击了违法犯罪。由于提高了网络监控管理水平,同时为使监控探头真正发挥作用,确保镇区夜晚灯明路亮,监控探头采光充足,提高了城防监控视频网络监控质量。

七、对留守儿童和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关爱

东陂镇现有在校生1353人,其中留守儿童106人,社会闲散青少年1名。镇党委政府重视,思想认识到位。关爱留守儿童及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管理工作这不是一般社会工作,而是关系到祖国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系到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镇党委书记郑海文同志,把这项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关心这项工作,对这项工作亲自出征,亲自挂帅,做到工作上有位子,计划上有盘子,考核上有目标,检查上有内容。

范文四:综治维稳工作汇报

20XX年,我办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主管部门领导下,坚持以“创建平安社会、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制订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各项机关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落实,确保了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将我办所做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办党支部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结合今年情况成立了综治信访办公室,落实1名兼职人员负责。我办坚持每次召开党员或职工会议都讲维稳及安全工作,并随时听取各科室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不定期的召开维稳工作形势分析会,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狠抓工作重点

为使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严格实行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维稳工作作为考核绩效的重要指标,单位党支部与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层层签订“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使维稳工作人人头上有压力、有目标责任。

1、采取年度、半年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矛盾排查和调查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排查调处制、协调会议制和“零”报告等工作制度,推动工作发展。编委办党支部随时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处理。

2、重视平安创建工作,在单位内部进一步深化对平安创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通过学习文件、讲座、信息平台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自觉主动地参加到“平安创建”活动中来。

3、认真学习县综治办、维稳办下发的文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情况报告、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各类工作台帐,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总结交流综合治理工作经验,积极完成上级安排我办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

4、对信访和群众来访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理、办结销号,做到有访必复,有件必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今年共接待来访人员1次,实现了纠纷不出单位,一般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三、落实维稳制度、加强各项内务管理

1、我办制定了《单位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和《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从制度上确保维稳及安全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综治及维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争当“五好”家庭,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严禁赌博。

3、加强了对各科室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教育,切实做到维护好公共财物及办公设备,促使安全运行。

4、制定了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坚持带班领导24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5、加强了消防和安全工作,每天办公室专人督促各科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财物。

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一年来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此外,我们还在预防不稳定因素、加强安全防范、廉政建设、法制教育、行车安全、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20XX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抓好工作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和考核,认真及时抓好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认真抓好综治维稳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作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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