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推荐 >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2016-12-19 10:08:0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共7篇)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物价局: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长价服?2014?75号)试行一年来,执行情况平稳,社会反映良好,经研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价格主管...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希望能帮助到你。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第一篇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物价局: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长价服?2014?75号)试行一年来,执行情况平稳,社会反映良好,经研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和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医院、景区、车站码头等配套停车场及道路泊车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停车场的监督管理。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除省、市管停车场外的各类停车收费监督管理。

市局根据全省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制定本市实施指导标准(附后)。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在不高于全市统一标准的原则下制定本地区停车收费标准。

二、具备计时收费条件的停车场应采取计时方式,以加快车位周转,暂不具备计时条件的可采取计次方式收费。一个停车场只能采取一种计费方式。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占用的停车泊位数收取,不同车型按以下标准计算停车泊位。小车(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机动车)按一个车位收取;大车(载重2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或载客20座以上

40座以下机动车)按二个车位收取;超大型车(载重10吨以上的货车或载客40座以上的机动车)按三个车位收取。

三、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对办理业务有关车辆免费停车的时段、相关凭证,由各停车场自行确定并公示。

四、公立医院对与就诊有关车辆停放的免费时间以及优惠条件,由各医院根据车辆停放的周转情况合理确定并公示。

五、城市拥堵区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可参照周边公共停车场标准执行。

六、为了缓解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路段、重点景区交通压力,重点路段和景区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小型车的停车收费可实行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0%。但须报物价部门备案并提前三天向社会公示方可执行。

七、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者对在停车场内受到损害或者丢失的停放车辆,应当协助机动车停放者提供相关证据。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者因不履行应尽职责或者因停车场不符合管理规范而导致机动车受到损毁或者丢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严格停车收费审批程序。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在申请机动车停车收费时,应当严格按《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材料。价格主管部门受理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申请后,应对申报的材料认真审查,凡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资料不齐全的停车场,不得批准其收

费。对符合条件的应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监制“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九、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停车场经营者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臵悬挂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标明停放收费单位、场地地址、收费类型、收费区域、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根据不同的定价形式,公示牌分三种颜色:执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采用绿色公示牌,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采用蓝色公示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采用黄色公示牌公示。

十、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各地要对停车收费加强检查督促,及时受理违规收费投诉,对不按规定公示,超标准收费等乱收费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维护正常的停车收费秩序。 本文件自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附表一:

1、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2、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3、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含公立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4、公立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5、开放式社区及背街小巷停车收费标准

6、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

7、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指定停车场收费标准 附表二:各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附表一:

1、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

说明: 1.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道路人工值守临时停车泊位在无人值守期间,道路自动计费停

车泊位在(22:00—7:00)时段免收机动车停放费。

2、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

说明:1.计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次每次以12小时为限。

2.凡进入停车场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3、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含公立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

说明:

1.计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次每次以12小时为限。

2.凡进入停车场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费。

4、公立医院停车收费标准:

说明:计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计次每次以12小时为限。

5、开放式社区及背街小巷停车收费标准: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第二篇

长价服〔2011〕162号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行

为,保护停车场经营者和车辆停放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

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加强和规

范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

场调节价。

(一)道路停车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

价。(具体标准见附表一)

(二)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收费标准在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确定。(具体标准见附表二、

三、四、五)

1、住宅小区、商住楼的配套停车场;

2、机场、车站(含火车站、汽车站、公共交通枢纽站,)、

码头和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

3、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内设停车场;

4、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以

及交通事故、故障、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

5.开放式社区及背街小巷停车场(位)。【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三)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

理,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

素,按照补偿合理、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

确定,并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1、商业场所:包括商场、宾馆(招待所)、酒店(饭店、

餐饮、酒楼、娱乐休闲场所、写字楼、货运物流中心、专业批

发市场等配套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2、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含机械式立体停车场);

3、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

要,经物价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的

计费方式,实行计时收费的应具备电子计时设置或建立人工计

时的操作程序。每个停车场只能实行一种计费方式。

三、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住宅小区停车场(包括室内和露天停车场)、住宅

小区与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由经

营者与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不高于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协

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当地价格主管

部门确定。

(二)对进入住宅小区探访车辆停车不超过一小时的免收

停放服务费。

(三)住宅小区停车场错时错峰向社会开放的,社会车辆

进入住宅小区停放,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

执行。

四、为了缓解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路段,重点

景区交通压力,对小型车的停车收费可实行上浮,上浮幅度最

高不得超过50%。但须报物价部门备案并提前三天向社会公示

方可执行。

五、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停车收费标准。

六、严格停车场收费审批。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在申请机

动车停车收费时,应当严格按《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

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提交相应的审批材料。凡提交材料

不符合条件、资料不齐全的停车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不得批

准其收费。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七、要加强对停车场收费的监管。所有收费停车场须按市

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式样,在停车入口处公示收费标准。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停车场收费人员须佩戴市价格部门颁发的《收费员证》持证收

费。凡未按要求做好价格公示和不持证收费的不得发放《服务

价格登记证》。

附:1、长沙市路面停车收费标准

2、长沙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3、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4、开放式社区及背街小巷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5、交通事故、故障和违法车辆指定停车场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停车 收费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市价格认证中心、市价格监督中心

共印45份

长沙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

附表一:

长沙市主次干道路面停车收费标准

路面停车泊位收费分区域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

说明:大型车辆按占用两个停车位收费。

5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附表一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第三篇

附表三

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第四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价服〔2014〕11号

各市州、县(市、区)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改进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根据《价格法》、《物权法》、《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定价目录》的规定,结合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决策听证会情况,我局对原《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进我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运用价格杠杆合理引导停车需求,促进交通疏堵保畅,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物权法》、《湖南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是指为机动车有序停放和场地占用并提供相关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机动车停放服务的管理者和机动车停放者,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公安交警、住建、交通、财政、地税、工商行政等部门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价格

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中央、省属在长单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市(州)、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所辖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第六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二)鼓励各类资本投资停车场的建设;

(三)贯彻交通管理政策,调节车辆行停秩序,促进疏导交通;

(四)促进单位和个人停车场地积极向社会开放;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五)维护机动车停放者和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不同停车场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定价形式管理。

(一)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1.商业场所(包括写字楼、商场、宾馆、饭店、餐饮、酒楼、娱乐休闲场所等)配套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

2.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含机械式立体停车楼);

3.向社会开放的企业(不含银行、保险、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企业)单位内设停车场;

4.物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配套的停车场;

5. 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办法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二)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停车场经营者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根据不同时段自主确定具体执行收费标准,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1. 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轨道交通换乘站、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银行、保险、电信、供水、供电、供气等)面向公众开放的内设停车场;

3.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停车场和市政工程附属停车场;

4. 其他应当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

(三)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含泊位)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个别城市需要利用开放式社区及背街小巷道路停车的,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

第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城市发展要求,综合考虑资源占用成本、设施建设成本、经营管理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以及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住宅停车高于住宅停车,实行区别定价,有效调节机动车停车位供求关系。

第九条 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可制定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并定期发布。本次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见附件一。

市县价格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和全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结合具体停车场占用停车资源的差别,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合理确定不同地段、不同车型、不同停放时间的停车服务具体收费标准。

第十条 在保证交通顺畅,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

单位和个人为公众开放专用停车场,实行错时错峰停车,为社会提供停车服务。 鼓励按政府有关规定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

提倡机关事业、公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第十一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按照车辆占用场地面积的大小、停车场场地类型、地理位置、服务条件和车辆停放时段的不同,实行类别差价、等级差价、地段差价、时间差价,并可根据供求关系实行累进或递减等差别计费办法,同一区域收费标准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二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按停车实际占用的停车泊位数收取。

第十三条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计费方式,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可以采取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

专用停车场对本单位、本住宅区机动车停放实行计次、包月、包年的计费方式;在停车位能保持正常周转的条件下,对社会公众开放,也应实行计次、包月等非计时收费方式。

实行计次收费,每次以12小时为限。【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原则上应实行计时收费为主的计费方式;实行计时收费应具备电子计时设置或建立人工计时的操作程序。

第十四条 实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适场地,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二)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负责车辆有序行驶、停放和车辆安全,并对停车场所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养护,保障正常使用。收费人员应当佩戴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统一标识。

(三)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各类停车场在非营业时段;

(二)道路人工值守停车泊位在无人值守期间,道路自动计费停车泊位在规定的夜间(晚上22:00至第二天早上7:00)或非车流高峰时段;

(三)进入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办理业务合理时间内并能提供相关凭证(如会议通知、办理业务的回执、交费票据等)的车辆;

(四)进入住宅小区不超过一小时和业主搬家的车辆;

(五)进入未设置即停即走专用通道的停车场即停即走或停放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楼除外)的车辆,以及夜间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放的公共汽车;

(六)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

(七)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公共停车场所对持有合法残疾证件的残疾人驾驶的车辆;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第十六条 执法部门在执行公务中暂扣违法车辆,在暂扣期间不得向机动车车主收取或变相收取车辆停放或保管费用。

第十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停车收费应最大限度保障与办理业务有关车辆的停车需求,为尽可能多的群众办理业务提供方便,同时要有利于促进停车场建设。

(一)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停车位足够来往车辆正常停放周转的,不得向与办理业务有关车辆收取停车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及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停车位不够周转的,在保障与办理业务有关车辆在办理业务合理时间内免费停放的前提下,可对其他停放车辆实行计时累加收费。

(三)部分公立医院停车位特别紧缺的,为保障急救车辆、搭车就诊车辆、短时招呼探视病人车辆的顺利通行,可对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的就诊车辆,和与办

长沙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附表一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第五篇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附表一:

长沙市主次干道路面停车收费标准

路面停车泊位收费分区域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

说明:大型车辆按占用两个停车位收费。

2015社区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第六篇

第1篇:社区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全民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宣传活动,为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河南、和谐郑州”、“珍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通过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探索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的长效机制,增强全民的道路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我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工作的开展,构建基层交通安全宣传网络,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实施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要深入各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区域内所有的城镇社区。

1、组织领导。以各街道办事处为基础,主动联合治安、交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并做好记录。

2、硬件设施。社区内显要位置设立2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适当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设置2个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宣传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设置规范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和非机动车车棚;建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必须配备播放设备及一定数量的交通安全学习资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供社区居民和机动车驾驶人学习使用。

3、教育活动。结合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利用事故光盘、宣传材料、挂图、板报、展板、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每月组织居民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活动,每月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以上安全行车、文明行车集中教育活动;利用社区现有的广播、影视、网络等手段经常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4、交通安全违法和事故。社区有专、兼职交通协管员管理辖区交通秩序,社区内车辆停车有位、停车入位、停车规范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社区内机动车上牌率达到100%;社区内无交通事故。

5、档案资料。有书面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信息档案;有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有专门的驾驶员管理台帐;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内容;要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及各种影视资料。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

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全区所有的行政村,对310国道、高速引线及事故多发地段自然村要进行重点宣传。

1、组织领导。以镇政府为基础,主动联合治安、交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交通安全村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村主要领导兼任组长,并有1-2名交通安全员;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并做好记录。

2、硬件设施。要求各个村庄内显要位置有2个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村主要街道两侧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20条以上;建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必须配备播放设备及一定数量的交通安全学习资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供村民和机动车驾驶人学习使用。

3、教育活动。结合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实际需要,利用事故光盘、宣传材料、挂图、板报、展板、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每季度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组织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一次以上安全行车、文明行车集中教育活动;利用村中现有的广播、影视等手段经常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4、档案资料。有书面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信息档案;村民机动车列管率达到100%;有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有专门的驾驶员管理台帐;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内容;要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及各种影视资料。

(三)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

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全区所有的中小学校,对国道、城区主次干道沿线的学校要进行重点宣传。

1、组织领导。以各中小学校为基础,主动联合治安、交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交通安全学校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纳入教学、管理和日常工作中,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并做好记录。

2、硬件设施。学校内显要位置设立2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有条件的学校适当设置交通标志、标线,设立模拟交叉路口或形象化的道路模型;设置2个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宣传内容每月更新一次;设置规范的停车泊位和车棚;建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必须配备播放设备及一定数量的交通安全学习资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供学生和学校机动车驾驶人学习使用。

3、教育活动。结合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安全月、放假前、开学之初等时期,利用交通宣传光盘、宣传材料、挂图、板报、展板、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设置不低于4个课时的交通安全教育课,每月对师生进行1次以上安全行车、文明行车集中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利用广播、闭路电视等手段经常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4、档案资料。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列入操行评定内容,建立书面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登记薄;学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信息档案;学校机动车驾驶员档案,有专门的驾驶员管理台帐等;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内容;要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及各种影视资料。

(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单位

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全区所有运输企业和有20台以上机动车的单位。

1、组织领导。以单位为基础,主动联合治安、交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交通安全单位建设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将交通安全纳入单位的发展规划、生产管理、目标考评和所属人员的行为规范之中,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做到职责分工明确、张榜上墙;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并做好记录。

2、硬件设施。单位内显要位置设立2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单位内部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设施;设置2个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宣传内容每月更新一次;设置规范的停车泊位和车棚;建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必须配备播放设备及一定数量的交通安全学习资料(含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供职工和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学习使用。

3、教育活动。每月利用交通宣传光盘、宣传材料、挂图、板报、展板、横幅、文艺表演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传达学习交通法律法规、通报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情况;积极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活动。在单位内部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4、档案资料。单位制定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考核制度,车辆安全管理、考核制度,交通安全年度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基础台帐,车辆、驾驶员基础资料,日常学习、安全例会记录、车辆保养记录、交通违法和事故记录等情况;每月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例会,并做好记录;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的文字及相关资料。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中小学校及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根据此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列出时间表和工作进度表。

2、落实社区、农村、学校及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逐步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络。

3、主动联系新闻媒体,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工作宣传氛围。

4、12月中旬,区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活动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

1、按照交通安全示范社区的标准化建设,迅速在辖区的各个社区、农村、学校和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示范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创建工作在明年3月底全部达标。

2、根据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工作计划及时间表、进度表,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定期抽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合格率。

3、主动联系辖区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有创造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考核验收阶段

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以及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以实施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工作为载体,按照“社会化、群众化、专业化、制度化”的要求,建立起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负责落实“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村”创建活动;教文体局及各中小学校负责落实“交通安全学校”创建活动。

(二)突出重点,搞好教育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基础工作,要重点抓好社区居民,310国道、高速引线沿线农村居民、务工人员及中小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三)加强监督,检查考核

区政府将组织督察组对峡窝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教文体局等部门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工作进行督查,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并综合排名,予以通报。各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成绩纳入本系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四)保障到位,注重资料保存

在工作中要务必保证各项经费落实到位,以便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取得实效,注意平时文件、材料、照片等资料的保存,以提高宣传效果。

第2篇:社区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社区交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努力营造文明有序、安全和谐的社区交通秩序,不断丰富“平安欧典”创建内涵,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按照整体规划、分布推进的工作要求,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街道政法委关于交通安全进社区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社区交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加强社区及周边道路交通综治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落实措施责任,切实增强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文明交通素质,优化交通安全环境,着力解决停车难、通行难、秩序乱、涉车案件多发等交通安全问题及其引发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服务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1、社区统一领导的原则。社区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小组由社区党总支书记王伟、社居委主任朱兰珍为组长,列入综治和平安创建重点工作,实行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创新工作理念,落实措施责任,规范制度管理,积极探索加强教育管理与服务保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2、齐抓共管的原则。社区应联合街道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围绕主要矛盾和窘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统筹规划推进方案。进一步融合社会资源,协调公安、城管、安监、工商、交通、建设、房管、市政、绿化、驾协、物业、业主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和社团组织,建立联席等工作制度和“社区交通综治工作站”平台,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各尽其能、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三、工作目标

将社区交通安全基础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打牢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实现社区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和涉路刑事治安案件、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治安意识明显增强,管理设施明显改善,社区文明开锅明显提升。

四、工作措施

1、搭建一个平台。建立欧典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欧典社区主任兼任站长,社区民警和交巡警挂钩担任副站长,社区治保、调解、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户口协管员、驾协工作人员、城管工作人员为成员,对辖区内各类车辆和停车泊位进行调查摸底,整合停车位。由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经办,按照“自愿、受益、适度和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以收取停车费,补贴管理经费。选聘专业交通社工,建立工作制度和工作台账,开展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接受出资、受益单位和个人的监督。交巡警挂钩民警负责指导社区交通管理工作,并组织社工、保安协管员进行随岗培训,切实提高管理技能。

2、建立两项机制。一是分工协作机制。建立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组织网络,依托社区交通综治工作站,融合有关力量,建立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有效运作机制。

3、组建三支队伍。一是社区交通安联勤队伍。由社区民警、专职交通社区、社区保安、城管人员和户口协管员等力量构成,实行“双职能”运作机制,认真履行治安防范和交通安全管理职能。二是社区交通安全工作志愿者队伍。由社区党员干部、热心公益事业的群众等力量构成,发动群众参与社区交通安全群防群治活动,营造交通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是社区交通安全工作宣传信息员队伍。由区驾协、社区周边单位、沿街商场的干部和社区退休公务员、退休教师等力量构成,认真做好社区文明交通的宣传工作,收集提供社区交通综治工作信息,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提供保证。

五、工作要求

1.维护社区平安稳定,营造居民安居环境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目标。欧典社区下半年工作将继续以平安创建为工作重点,大力加强社区调解委员会、党员志愿者巡逻队在内的社区综治队伍组织建设,大力发挥社区党员、居民骨干作用,形成联合创建、联合管理、联合防范的新方法,保障社区居民安居稳定。

2.社区配备专兼职交通社工,保障工作持续稳定开展,定期对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3.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汇总近阶段时间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并在下阶段工作中予以改进。

第3篇:社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成果,提升道路交通文明程度,全方位提高道路交通综合管理水平和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社区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交通安全社区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 强

副组长:丁海毅

成 员:周迎霞 马 波 顾 娟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实施、组织、监督等工作。

二、 具体目标

1、社区内居民出行能自觉遵章守纪,必要时能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

2、社区内交通设施完善,设有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3、社区内无违章占道、集市贸易堵路等现象,五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居民文明交通须知》家喻户晓;驾驶员熟记并模范遵守《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社区没居民与中小学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社区内居民行车、走路安全常识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

5、及时掌握社区内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和暂住人口的动态情况。

6、社区内居民遇交通事故能及时报警,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7、未发生本社区居民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交通死亡事故或者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 方法步骤

1、制定“交通安全社区”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建立交通安全组织、明确工作制度和各级工作人员职责,逐级签订责任状。

2、社区设置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室,准备不少于4种不同安全宣传材料。

3、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和活动记录,有民警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日常和专项教育工作。

4、在社区内中小学建立交通安全学下去哦,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小手拉大手”活动内容丰富,定期由民警到学校授课。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建立社区中小学事故档案。

5、摸清居民楼数、户数、居民数底数,建立完整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和暂住人口台账,建立机动车、驾驶员档案。

6、建立社区居民、居委会反映交通管理信息的记录;与当地交警部门沟通交通管理信息,定期公布社区内驾驶员车辆违章信息,并及时开展教育。

7、社区内设置专门、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墙报、张贴标语、警句。

8、社区内安排交通安全员2—5名,经常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

9、社区内施划醒目、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10、完善便民措施,宣传活动室定期为群众服务,提供交通违章处罚、简易交通事故处理、定期为居民开展咨询活动。

11、整治社区内交通秩序,做到社区内机动车无超载、无证无牌、骑摩托车不戴头盔、鸣号、酒后驾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

12、治理社区内违章占道、集市贸易、违章广告牌匾、堵路现象,净化社区环境。

13、对社区居民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居民交通安全须知》家喻户晓,驾驶员熟记并模范遵守《驾驶员文明行车守则》,本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14、社区居民遇有交通事故及时报警,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建立专门登记档案。

15、社区内设统计专栏,定期公布本社区事故四项指标,并建立专门登记档案。

第4篇:社区交通安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组织网络建设,开创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新局面,加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促进我街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以确保我街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街道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北塘街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刘安文,副主任:杨五一、潘占红,成员:陈加运,刘贵才、张占民、郭同旺、张学梅、张国祥、保税区交警大队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安监科,联系人陈加运,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和督导检查,并制定北塘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在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及建筑单位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小组,并聘请1名交通安全信息员,及时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通报信息。具体职责分工:

2015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第七篇

方案一: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街道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努力构建与城市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提升小区居住环境,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居民安居乐业的满意度,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二、职责任务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三、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四、机构设置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站长:储德顺

成员:陶芸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站长:丁勇

成员:加盟企业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常务主任:谢洪

成员:袁洋王子成孙桂勇杨日富

徐长祥周明福陈杰丁勇

孙子明陶芸徐雅珍干程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五、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方案二:社区物业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改善人居环境,争创人民满意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市创建文明满意城市实施办法》为依据,在巩固文明创建各项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居民自治、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和“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我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体系,有效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范围

社区物业服务要以社区公共部分的管理和服务为重点,以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秩序管理。加强对辖区内的流动摊担、店外经营、车辆停放的规范管理。

(二)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做好社区辖区范围内(维护作业标段以外)公共场所、道路的清扫保洁,空中垃圾和楼道堆物清理,居民楼栋、门店生活垃圾袋装化及上门收集服务等工作。

(三)公共安全防范。协助管理辖区内公共秩序的同时,搞好辖区内的治安巡查。

(四)公用设施管理。做好栋间道路、楼栋下水管网、化粪池、垃圾果皮筒、公共亮化、文体器材等公用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公共绿化维护。做好辖区内公共绿地的修剪、浇灌、施肥、除虫、补栽补种等绿化养护工作。

(六)其他。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物业服务项目。

三、基本原则

(一)居民自治的原则。物业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参照《物业管理条例》,在居民自治与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通过无偿或低偿服务以及非赢利性经营,优化整合资源配置,逐步理顺和规范物业服务各主体之间的关系,创新社区物业服务新机制,力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推进社区物业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根据各个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费用收取和服务项目在内的社区物业服务章程,并按章程具体实施,不断促进社区建设与物业服务的协调发展。在不同社区或同一社区的不同小区、楼盘之间,可采用多种模式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

(三)便民利民的原则。要将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作为为民办事的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通过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市容卫生维护体系、社区治安保障体系、4050人员就业体系和居民生活服务体系,在净化市容的同时,努力扩大社区就业,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市民对社区环境的满意度。

四、工作任务

按照文明创建的标准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要求,把我区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物业服务推行计划。今年实施的10个社区(小区)是:观沙岭街道金岭农民安置小区、观沙岭街道黄泥塘农民安置小区、咸嘉湖街道白鹤嘴社区安塑小区、咸嘉湖街道荷叶塘社区丽臣小区、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南片、西湖街道裕民农民安置小区北片、望岳街道道坡农民安置小区、望岳街道上堆坊农民安置小区、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东片、岳麓街道洋海塘农民安置小区西片。

五、工作思路

在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中,确定“三先三后”的工作思路。

(一)先整治后管理。按照“整治在先,管理长效”的原则,对先期实施物业化服务的社区进行“牛皮癣”、绿化设施、沟渠、围墙、路灯、地面、化粪池、晾衣架等多项设施的专项整治,再通过物业化服务的实施对其进行长效管理。

(二)先宣传后实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加深居民对社区物业化的了解,取得居民对社区实行物业化管理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工作营造良好的群众氛围。

(三)先服务后收费。根据社区居民中失地农民、破产企业下岗职工较多,人均收入较低的现状,实行“先服务后收费”低偿服务原则,先提供优质的服务,让社区居民切实感受到实施物业服务所带来的好处,再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保证物业服务的正常运转。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综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商分局、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环卫公司及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社区物业化服务的组织机构。

七、责任分工

区政府办: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的历史遗留问题;

区综治办:负责指导和支持做好治安防控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指导确定社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社区物业服务的经费统筹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工作;

区民政局:协助做好特困、低保人员的就业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行业指导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对成立物业服务公司的办证和资质审批提供支持;

区市政、园林和环卫公司:在社区专业维护上给予指导、支持和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实施社区物业服务工作。

八、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

1、2月份对全区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农民安置小区和破产企业宿舍区全面调查摸底,确定推行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名单。

2、3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化服务工作。

3、3月下旬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

(二)实施阶段

1、4月份对今年确定的物业化服务的社区,由街道统一组织,重点拆除违法建筑,改善治安,交通现状,整治老旧建筑的外墙,整修围墙,道路、绿地、路灯、供排水等设施,改善社区基本状况,强化小巷、小区、小院、小店“四小”管理,办好四件实事,重点解决路灯不亮,下水不通,路面不平,环境不洁的问题,为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2、5月上旬组织参观,学习其他单位经验做法。

3、5月下旬全力推进社区物业化服务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

1、将开放式居民社区推行物业服务工作作为对街道全年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6月份组织相关社区进行交流讲评。

3、8月份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将以社区(小区)实施物业服务后脏乱现象是否得到根本改变,市容卫生是否得到显著提升,周边生活环境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为依据,社区物业服务模式是否可持续、社区居民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对社区居民上门问卷调查,满意度未达到85%以上的社区一律要求“补课”,不予验收,扣除政府奖励资金和相应的绩效考核分值。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清推行社区物业化服务的重要意义

推行社区物业服务,是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社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宜居创业环境的民心工程。各街道和社区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社区城市管理水平、创建文明城区的一个重要抓手。要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此项工作。要统一思想,充分认清开展好社区物业化服务是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区居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社会治安、增强群众安全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快推进建设人民满意城市的基本要求。

(二)充分准备,为全面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打下基础

一是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各街道要把搞好社区物业化服务,完成任务指标,作为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去抓,要明确责任和标准,要克服一切畏难情绪,不等不靠,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搞好宣传发动。要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居民的认可和参与。要广泛发动辖区内的民间组织、单位、团体和社区志愿者出资出力共同参与社区物业服务工作,最终实现服务和管理的常态化。三是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责任,要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事、具体人身上,要有具体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全力支持,为顺利实施社区物业化服务提供保障

一是人员要落实。各街道和部门要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确定专责。二是经费要保证。每个实施物业服务的社区(小区)明确经费10万元,区和街道各安排5万元。区和街道先期各拿2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保证社区物业化服务前期工作的正常、快速运行,验收合格后,全部经费到位。要动员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自觉缴纳相应费用,并使之逐步成为社区物业管理主要经费来源。三是合力要形成。要努力形成齐抓共促的机制,牵涉到的各种专业问题各部门要通力协作,给予足够的支持。

方案三:牌楼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我办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张劲松(牌楼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张成兵(牌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幸坤权(牌楼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骆霞(牌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陈守元(印盒石社区主任)

陈联国(观音岩社区主任)

黄东方(万安社区主任)

潘中英(太平社区主任)

王明(石峰村主任)

叶平(大河沟社区主任)

周君(搭马桥社区主任)

何永凤(袁家墩社区主任)

何小燕(牌楼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社区服务中心,幸坤权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各社区居委会划分物业管理小区,抓好试点,协调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有关问题,各社区要成立社区服务站,作为社区基层的物业管理协调机构。

二、规划与目标

1、小区根据需要与合理原则,全办城建规划为176个物业管理小区,(其中基础条件较好的居民区(一类小区)个;单位型居住区(二类小区)个;目前,各方面尚不具备条件的小区(三类小区)个。

印盒石社区17个,其中一类小区1个,二类小区12个,三类小区4个。

观音岩社区19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5个,三类小区10个。

万安社区31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石峰村1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个,三类小区1个。

太平社区30个,其中一类小区5个,二类小区9个,三类小区16个。

大河沟社区20个,其中一类小区3个,二类小区3个,三类小区4个。

搭马桥社区29个,其中一类小区个,二类小区8个,三类小区21个。

袁家墩社区21个,其中一类小区4个,二类小区6个,三类小区11个。

牌楼社区8个,其中一类小区2个,二类小区4个,三类小区2个。

2、工作目标。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加强社区物业管理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改善居住环境,而且对于我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一流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办物业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理解和支持;在辖区物业管理小区逐个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在2015年底,逐步实现规范化的物业管理,以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1、制定方案(2015年8月1日——8月30日。组织街、居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住宅进行摸底调查,研究讨论,在征求有关单位和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划定物业管理小区、制定社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2、宣传部署(2015年9月1日——9月30日)。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动员部署。运用墙报、黑板报、专栏等形式加大物业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区居民充分认识实行物业管理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以及给群众带来的切身利益。

3、抓好试点(2015年10月1日——10月30日)。确定大河沟社区、牌楼社区、太平社区为物业管理的试点社区。

4、总结推广(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各社区加以推广,试点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加以修正和改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搞好分类督促指导,推进(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在我办的全面落实。

四、主要措施

1、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分析进度,查摆问题,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等。

2、建立街、居二级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道和社区居委会主要领导是落实物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到亲自规划部署,经常了解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全办物业管理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3、强化考评,严肃纪律。街道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社区居委会对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比,对物管工作落实好的社区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年终进行表彰。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认真宣传条例,不主动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不积极支持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或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要及时督导,责令限期改正,典型的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

方案四: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一管理目标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文明、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管理原则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通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建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三管理方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长沙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指导标准"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tuijian/783112.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