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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

2016-12-26 10:36:1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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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语录太经典了霸气
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 第一篇

随笔吧为您精选经典语录太经典了霸气请您欣赏。

1 . 那些爱耍心眼的人,麻烦离我远点,我们不是一路人。

2 . 贱人永远都是贱人,就算经济危机了,你也贵不了!

3 . 不要什么话都跟别人讲,你说的是心里话,他们听着是笑话。

4 . 请别把我当傻瓜,有些事不是我不知道,只是我看在眼里,埋在心里。

5 . 你表现的再怎么脆弱不堪也没人同情你看你笑话的贱人太多懂吗

6 . 强势的姑娘只是想找到比她更强势的男人,保护她、给她霸道的温暖。而不是只会说我错了、对不起的男人。其实一句“你TM还不给我睡觉,不睡觉谁要你”比“宝贝早点睡”来的更让人喜欢!

7 . 别人指着你的痛处哈哈大笑你却只能傻傻地笑着你翻脸别人会说你开不起玩笑所以你笑弯了腰连眼泪都笑了出来就这样我们总会迁就别人而伤害自己

8 . 无论是什么样的女生,平凡的、突出的都应该做一个精神和物质很强大的女子,想要钱,自己赚;想要房车,自己买;想要男人,自己找,而不是无赖的等待别人给你钱,和傻乎乎的等待男人来找你。女人的幸福是掌握在自己手上的,是自己努力奋斗而来的,如果想依靠男人得到幸福,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9 . 单身不是自私的选择,而是比和错的人在一起更明智的选择。

10 . 流血一周不死的生物也只有女人。

11 . 你有你的背景,我有我的故事。没有读懂我的故事,别给我多余的评价。别用昨日的眼光,看今日的我。

12 . 成熟不是心变老,而是眼泪在眼里打转却还保持微笑。

13 . 从天堂到地狱,我只是路过人间。

14 . 大家都是神仙,给个面子嘛~~

15 . 当别人开始说你是疯子的时候,你离成功就不远了……

16 . 当大部分人都在关注你飞的高不高时,只有少部分人关心你飞的累不累,这就是友情。

17 . 当我们搬开别人架下的绊脚石时,也许恰恰是在为自己铺路。

18 . 当眼泪流下来,才知道,分开也是另一种明白。

19 . 等待……也许并不容易;伤害……却轻而易举。

20 . 等待你的关心,等到我关上了心。

21 . 低头要有勇气,抬头要有底气。

22 . 地球是运动的,一个人不会永远处在倒霉的位置。

23 . 都什么年代了,一点流氓意识都没有。

24 . 多谢你的绝情,让我学会死心。

25 . 放弃你,下辈子吧!!

26 . 把我捧起来的人我不会让他们倒下,把我扳倒的人我死都不让他们站起来。

27 . 给你一巴掌然后再给你揉揉,这就是人心。

28 . 当我说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一定把搂住我说:“靠,不早说!!!”我霸气,我也喜欢我男人霸气。

29 . 对我交心的人,我对你两肋插刀不是说着玩,对跟老纸完心眼的,随时插你两刀也不是说着玩。

30 . 我处对象的时候,我要告诉我对象的最重要的一句话一定是:“我都肯把我的心交给你了,就请你别他妈再还给我了成吗?”

31 . 我讨厌对我好的人对别人更好。这句话我跟我身边了人都说过,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这样。

32 . 你怎么想的怎么说,别藏着掖着,这个社会多的是跟你玩心眼的,把你的想法说出来别人就不会对你玩什么心眼了,当然,还是要看人说话,有的话也不能瞎说。

33 . 姑娘,踏入社会的时候,该收一收你那脾气了。不要什么话都跟别人讲,你说的是心里话,他们听的是笑话。姑娘,记住,很多狗装人装的很像,不要太相信那些表象。

34 . 宝贝儿,你骚就骚出档次,贱就贱出创意。您成天在有女友的爷们前搔首弄姿的,不叫性感。

35 . 爱情无非就两种结果,要么,各回各家,要么,你妈变我妈。

36 . 其实有话就要说出来,有不满就要骂出来,有情绪就要发泄,有爱就要讲,我们的这个年龄段很快就拜拜了,到时候后悔了,就对着天嚎上两句,我去你大爷,不要整天怕这怕那,再大的事,总会过去。

37 . “我们一直从16岁恋爱到27岁,今年我们结婚了。我们只是想证明16岁的爱情不是叛逆,而是过早的遇到对的人。”

38 . 现在找女朋友要求别太高,又可爱又永远不会老的那是樱桃小丸子,又美又会做饭的那是尼玛美的电饭煲又经济独立又以你为中心的那是你妈。

39 . 我爱你,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爱你。一辈子,就做一次自己。这一次,我想给你全世界。这一次,遍体鳞伤也没关系。这一次,用尽所有的勇敢。这一次,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但只是这一次就够了。因为生命再也承受不起这么重的爱情。愿意为你丢弃自尊,放下矜持,不管值不值,不管爱得多卑微。

40 . 谁敢把幸福搁在姐身上赌,姐就敢拿命不让他输!

41 . 我敢说我爱你,爱到每一天都为你欢喜为你悲。我敢说我爱你,爱到每一分都和你疯癫和你傻。我敢说我爱你,爱到每时每刻都在发疯的想你。我不需要你给我很多很多的承诺。我不需要你给我热烈激情的爱情。我只想简简单单平平淡淡的爱你。我爱你我会努力爱你直到你不爱我的那天。

42 . 我把我的一颗心放在你的胸膛里,从此由你来决定它是快乐的还是悲伤!我把我的一世情放在你的血液里,由此来让你明白我是真心的爱恋着你!我把我的一双眼放在你的眼眶里,从此由你来决定它是黑暗的还是光明!

43 . 你在纽约,我在北京。漫长的别离里,我只做一件事,专职爱你。如果爱情能成为职业多好,我永远都不会早退,也永远都不会转行,任期就是这一辈子。世界上最幸福的工作就是,做你的专职爱人。

44 . 你不会遇见第二个我,这样为你付出所有;你不会遇见第二个我,这样对你愿意付出一辈子;你不会遇见第二个我,把你觉得不在乎的看的命还重要;你不会遇见第二个我,平常连句话也说不好,却愿意为你写出这些……正因为在乎,正因为爱你,正因为这一切的一切我愿意不顾一切的拥有你。

45 . 爱就把你的手给我,我会一直牵着你,直到生命的尽头;爱我,就把你的心给我,我会把它和我的心放在一起,直到我的心脏停止跳动;爱我,就把你的悲伤给我,我会和你一起分担所有的忧愁,直到你不再伤悲;爱我,就把你的眼泪给我,我会用我的体温把它烘干,直到看到你的笑容。

46 . 我无法保证,无法向你承诺什么,但我会做到。如果有一天你有饥饿的感觉,那时你定会看到,我已含笑饿死在你的怀抱中。

47 . 你的手机,贴着你的身体;我的信息贴着手机,真想冲破这屏幕,让我抱着你,生死轮回,我爱的唯有你!

48 . 当爱不能完美,我宁愿选择无悔;不管来生多么美丽,我不愿失去今生对你的记忆。我不求天长地久的美景,我只要生生世世的轮回有你!

49 . 白云从不向天空承诺它的驻留,风景也不向眼睛说出它的永恒。我没太多承诺,没有甜言蜜语,只因真爱无需太多言语表达!

50 . 我无言的望着你,就像贫血的星星,照不见你来时的脚印;此刻的心情,就像那枚硬币,一半是风暴一半是花朵;多想:用我的一生换取你的美丽。

51 . 如果你在我身边,我会娶你;如果有来生,我要你嫁给我;如果你走过我身旁,我一定不会错过你。

52 . 当清晨第一缕阳光醒来时,我在想你;当阳光下第一朵小花盛开时,我在想你;当午后第一丝轻风吹过时,我在想你;当夜晚第一个梦降临时,我在想你!

53 . 我真想变成你的手机:永远被你握在手里,经常听到你的心语,还能拍下你看到的美丽,时时把我记在心里。

54 . 如果有来世,就让我们做一对小小的老鼠吧。笨笨的相爱,呆呆的过日子,拙拙的依偎,傻傻的一起。即便大雪封山,还可以窝在草堆紧紧的抱着咬你耳朵……

55 . 不是因为寂寞才想你,是因为寂寞时想的只有你。如果找一个给你打电话的理由!我想你一定会失望的,因为我有那么多个理由,想听吗?等会儿接电话好了。

56 . 爱你,却要无欲无求,好难!爱你,却要偷偷摸摸,好累!爱你,却让自己心碎,好惨!但这一切竟然心甘情愿,好傻!

57 . 有了你,我不再作孤飞于蓝天的雄鹰,宁愿停歇在你门前的那棵树上,看着你,守护你。

58 . 天鹅飞去鸟不归,怀念昔日空费心,云开月下双匕影,水流几处又相逢,日落月出人倚月,单身贵族尔相随。(我不能没有你)

59 . 看到你,我怕触电;看不到你,我需要充电;如果没有你,我会断电。爱你是我的职业,想你是我的事业,抱你是我的特长,吻你是我的专业!

60 . 亲爱的我爱你、嘴巴想吻你、眼睛想看你、两手想抱你、心里总是想你、梦中拥着你、今生全依你、绝不委屈你。

61 . 缘份是前世临终时感情的延续,缘份是此生轮回前不变的誓言,缘分是你我曾说过的幸福约定,缘份是再做人时还能相遇的美好梦想!

62 . 第一次见到你,我的心像白开水冲了红酒,有种温淡的兴奋,没有你的生活,就像没有番茄酱的薯条,希望你能明白我的心。

63 . 生活可以是平淡的,犹如蓝天下碧蓝的湖水。生活也可以是诗,在一路的奔腾中高歌。只要我们牵着手,每一个日子都是幸福。

64 . 让我执起你的手,挽着你我的梦,共赴璀璨的未来,无论千山万水或者天涯海角都将与你永同行,你是我前世今生的爱人。

65 . 呼吸停了,你还在我的脑海里;思维停了,你还在我的心窝里;心跳停了,我还会在下个世纪遇见你。

66 . 愿冬季的大雪,覆盖你所有纷繁困扰,漫天的雪花,能飘尽你所有哀愁与悲伤,让我的爱在这寒冷冬季带给你最贴心的暖意!

67 . 送你一棵忘忧草,再为你逮只幸福鸟;当幸福鸟含着忘忧草飞来时,请把心整理好,那是我对你最好的祝福,希望你快乐到老幸福到老!

68 . 我的思念在火星流浪,我的祝福在珠峰飘荡,我的牵挂在“神六“翱翔,我的依恋在南极冷藏,我的体贴在五湖四海歌唱--无论你离我有多远,都无法逃避我用心绕下的情网。

69 . 我有十万个我爱你,每天分一个给你,那可以分273年又355天,但是我们都活不了那么久,所以我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还要继续说:我爱你!

70 . 如果这个世界都近视了,我愿站在高处,握住你的手,告诉你我的感受;如果这个世界的耳朵都被堵了,我愿变成风,掠过你的耳底,亲口说:我爱你!

71 . 开一付爱情灵药:真心一片,温柔二钱,尊重三分,体贴四味,谅解五两。以健康为药引,以似水柔情送服之,剂量不限,多多益善。长期服用可白头偕老。

72 . 傻是我的特长,痴是我的理想,当傻和痴交织在一起的时候,便是我梦境里最美的天堂!别笑我,我就这么痴心,我会傻傻地爱你痴痴地恋你,一直到老!

73 . 你越冷漠让我越想亲近你,你越理智让我越想爱你,不管你身处何方,我的爱会一直伴随你,年年月月天天时时分分秒秒。

74 . 你像一股春风,漾起了我心海里爱的波澜;你像沾满露珠的花瓣,给我带来了一室芳香;你像划过蓝天的哨鸽,给我带来心灵的宁静。今生,我只爱你!

75 . 世界上只有一个名字,会令我这样牵肠挂肚,它就像有一根看不见的线,一头牢牢系在我心间,一头攥在你手中。亲爱的,我无时无刻都在想你!

76 . 白云从不向天空承诺去留,却朝夕相伴;风景从不向眼睛说出永恒,却始终美丽;星星从不向夜许下光明,却努力闪烁;我从不向你倾诉思念,却永远牵挂!

77 . 这辈子你是我的,如果你变动物,我会天天宠爱你;如果你变植物,我会小心呵护你;如果你变飞蚊,我会每天喂饱你。

78 . 如果这一生我可以有1000次好运,我愿意把998次都分给你,只留两次给自己:一次是遇见你,一次是永远陪你走!

79 . 人生是一本只能读一遍的书,初恋是一种让人想千遍的爱。

80 . 与爱人共同沐浴。这会很有情趣,促进爱意,而且省水。

81 . 情之最可珍贵者,莫过真诚;爱之最可称扬者,莫过无私。

82 . 累了,别逞强,歇会;烦了,别闷着,找乐;困了,别硬撑,早睡;乐了,别独吞,分享;想我了,别不说,联系。人生短暂,善待自己!

83 . 爱情就像海滩上的贝壳--不要拣最大的,也不要拣最漂亮的,要拣就拣自己最喜欢的,拣到了就永远不再去海滩。

84 . 花繁柳密处拨得开,方见手段;风狂雨骤时立得定,才是脚跟。

85 . 岁月模糊相识的脸,未来让我们越来越觉得孤独。直到有一天你寻找失落的记忆,才发现记忆中的人是那么的熟悉。

86 . 不是所有KAN上去风骚的美女都是婊子,还有可能是推销员。

87 . 我不整理房间,我是乱室佳人。

88 . 有的人,做面膜的时候,比真人好kan多了。

89 . 法律规定:男人23岁才能结婚,可是18岁就能当兵。这说明了3个问题:一是杀人比做丈夫容易;二是过日子比打仗难;三是女人比敌人更难对付。

90 . 姐不是客服人员,你没权要求姐答这答那。

91 . 别人的钱财乃我的身外之物。

92 . 你出生后是不是被扔上去3次,但只被接住2次?

93 . 别和我谈恋爱,虚伪。有本事咱俩结婚。

94 . 你情敌和曾经背叛你的人同时掉入河中,并且他们不会游泳,你是选择蹦迪还是去KTV?

95 . 爷不是你的小浣熊,玩不出你的其乐无穷。

96 . 人生苦短,必须性感。

97 . 别做点错事就把什么脏水都往自己身上泼,姐还要留着冲厕所呢。

98 . 新闻联播的牛X之处在于就算你一直在换台,也能完整的KAN完一条新闻。

99 . 你跟谁俩整那表情呢。。我欠你贷款要到期了还是怎么的。

100 . 跟你很熟吗?没事弹个视频,你当是你家电视啊,一按就出人。

101 . 能动手,就尽量别吵吵。

102 . 长张鞋垫脸,就别怪人踩着。

103 . 傻丅B中的战斗机,贱丅人中的VIP。

104 . 牛粪终归是牛粪,上锅蒸了也不会变成香饽饽。

105 . 你给我滚,马不停蹄的滚……

106 . 猛的一看你不怎么样,仔细一看还不如猛的一看23你就是堕胎失败的最好例子!

107 . 想做二奶并不是你的错,可来大学念书就是你的不对了!!

108 . 做个有气质的流氓,做个有品位的**,做个有知识的文盲!

109 . 你问雄癞蛤蟆什么最美,他的回答一定是雌癞蛤蟆。不用怀疑他的欣赏水平,只是所处的环境不同。

110 . 有些事情无须争辩,表面服从,偷偷反抗。

111 . 昨天捡了一块鼠标垫,想配台电脑,大家说还缺些啥呢?

112 . 打你就打你,还要挑日子吗?

113 . 真羡慕你这么年轻就认识我了。

114 . 勇于认错,坚决不改。

115 . 再漂亮德女人都会被男人压在身下。再帅气德男人都会跪在女人两腿之间……

116 . 货有过期日,人有看腻时。你在我心里,能牛逼几时...

117 . 都说姐漂亮,其实都是妆出来的。

118 . 人不可貌相,小三不可斗量。

119 . 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

120 . 每个女人总会为某一个男人而下贱。

121 . 小三的威力、一般人貌似抵挡不住。

122 . 距离产生的不是美,而是第三者。

123 . 爱情不过是寂寞时、扯把美丽的犊子。

124 . 黄瓜必须拍,人生必须嗨。

125 . 哥吸烟、是因为它伤肺,不伤心。

126 . 小鸟虽小,可它玩的确是整个天空。

127 . 女人混的好、是嫂子,混不好,是婊子

128 . 喊疼的不一定是处女,但勾引男人的一定是婊子

129 . 各种姿势,各种招。各种澎湃,各种飘。

130 . 狐狸不是妖、性感不是骚。

131 . 别拿你弹视频的速度,来挑战哥拉黑的技术。

132 . 放眼过去全是货,老妹你想跟谁过。

133 . 上帝创造了处女,我创造了妇女。

134 . 又帅又车,那是象棋,有钱有房,那是银行。

135 . 不要迷恋哥,嫂子才是传说。

136 . 哥只不过是个局,而你却入了迷。

137 . 不是哥迷恋传说,只是传说太美。

138 . 小姐,对不起,我长得不帅。但不是每个女人都有机会。

139 . 你玩你的自定义、我玩我的格式化。

140 . 你知道我长短,我知道你深浅。

141 . 低头靠勇气,抬头看实力。

142 . 我命由我不由天、天欲灭我我灭天。

143 . 人生没有彩排的机会,每时每刻都是在现场直播。

144 . 请不要把你的**,当成是牛B。

145 . 我一定要出现你家户口本上,做不了你老公,也做你小爹。

146 . 不怕喝敌敌畏,就怕开盖有惊喜畅享多一瓶。

147 . 人家有的是背景,而咱有的是背影。

148 . 女人用丝袜征服男人,男人用丝袜征服银行。

149 . 长个包子样,就别怨狗跟着。

150 . 广告就是告诉别人,钱还可以这么花。

151 . 我说过做人要低调。可你非要给我掌声和尖叫。

152 . 这个世界什么都靠不住,只有我靠的住。简称:我靠.....

153 . 咱不是开车开的太快了、是开飞机开的太低了.

154 . 再拽的男人也是女人生的丶女人是天。

155 . 用一根火柴烧一座蜃楼,借这场大雨让自己逃走。

156 . 拥有过的,失去了的,回头想想,一个简单的微笑便可以释怀了,因为我知道,都再也回不去了!

157 . 拥有的那些青春、涐会好好珍惜沵。

158 . 血肉横飞只是开始而已,魂飞魄散才是真正的好戏。

159 . 下次再有男生讪笑你腿粗。你就回他:就你腿细,你三条腿都细、

160 . 悟空也性感,豹纹加钢管。

161 . 我要努力才能闯进你生命的排行榜

162 . 我伸出三个手指说,送你五个字:一派胡言。

163 . 我不高贵,但不是每个男人都有机会

164 . 他们说天使会爱上恶魔是因为相惜相恋成爱丶

165 . 谁是谁的老公,都TM临时工!

166 . 神马开始变驴腿,浮云开始变雨水。

167 . 人生自古都会死只是死的有先后。

168 . 人家有的是背景,而我有的是背影.

169 .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170 . 女人之美,在于蠢得无怨无悔;男人之美,在于说谎说得白日见鬼。

171 . 女人,一个月流血七天不止还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奇葩动物~

172 . 你觉得你有够拽,告诉你老娘比你拽

173 . 脑子是空的不要紧,主要是不要进水!

174 . 男人拽,照样甩,一样在我黑名单摇摆。

175 . 男人我最大,老子不拽,天下必乱。

176 . 男人,你很帅,很拽,想要玩爱、请先回家种好菜。

177 . 那女子、别跟爷太拽

178 . 面对油价贵ゝ房价高ゝ交友难ゝ宅是最低的消费水平。

179 . 迷恋一种美味的香气、用一阵风吹的时间

180 . 每个人都是二手货,包括我自己

181 . 考试不翻书,简直头猪。作弊不要慌,逮到就要装。

182 . 看见一哥们,玩CF想拿狙击,蹲着阴人,居然蹲出了屏保!

183 . 还是中国人对中国人好:牛顿咯屁,扔下一堆公式。屈原over,留下三天假。

184 . 红杏不出墙,坚决拽出来。

185 . 喝醉了我谁也不服,我就扶墙!

186 . 过了这个村,还有这个店,因为这是分店。

187 . 国内著名营养专家建议国民:早晨不要空腹吃喝。

188 . 勾勾手\'\'宝贝我们永远不放手

189 . 给我一个电脑,我可以宅到世界末日.

190 . 莪会放下,请给我一个让我离开你旳理由。

191 . 等我有钱了,日日到移动大楼买联通卡!

192 . 春色满园关不住,我拉红杏出墙来。

193 . 吹牛逼,毁自己。扯人蛋,找难看。

194 . 除了七仙女,谁又会爱上卖身为奴的董永。

195 . 不要脸这事,如果干的好,叫心理素质过硬!

196 . 别再吹牛B了,把牛B还给牛吧

197 . 笨蛋丶不会了因为有你陪着我已经非常幸福。

198 . 爱是妒忌爱是怀疑爱是种近乎幻想的真理

199 . 爱情,只是俯身紧拽.仅此而已!

200 . Man就要站在疯狗浪尖处,与颠一搏

201 . 募然回首、才发现这一路好寂寞。

202 . 你觉得我内向是因为我不爱说话,其实我不爱说话是因为我觉得你傻逼。

203 . 如果你同时爱上了两个人,选第二个,因为如果你真的喜欢第一个,是不可能再爱上第二个的。

204 . 大多数女人都以为,会做菜就能抓住老公;大多数小三都以为,会上床就能抓住男人。于是,原配们练厨艺,小三们练床艺,大家夜以继日,不辞辛劳。结果,男人总想维持着这样一种完美现状:吃原配做的菜,上小三睡的床!

205 . 男人分两种,一种是好色,一种是十分好色;我们女人也分两种,一种是假装清纯,一种是假装不清纯!

206 . 这是个武松给西门庆看家护院的时代,这是个诸葛亮三出茅庐难见刘备的时代;这是个关羽过五关贿六将的时代,这是个包拯把秦香莲送进了精神病院的时代;这是个白骨精三打孙悟空的时代,这是个喜儿美滋滋嫁给黄世仁的时代,这是个颠覆千年传统文化和价值观的新时代!

207 . 以后嫁老公不要嫁老实人,要嫁结婚前比较花心的男人。原因是老实人因为没怎么经历过,结了婚容易被年轻漂亮的女人骗走,俗称男人容易变坏~而花心的男人见得女人多了,最多玩玩暧昧,不会抛弃家庭的,同样他想结婚就说明他玩够了想好好过日子了。

208 . 真正牛X的男人,是认定一个女人就是认定了,不去沾花惹草,不去勾三搭四,拒绝勾引,拒绝小三,把自己媳妇当命疼,给得了幸福,给得了安全感,不让媳妇伤心,不让媳妇担心,其余都是装逼!

209 . 姑娘,,学聪明点儿吧,你对别人掏心掏肺,说不定别人还嫌你有血腥味儿。

210 . 白娘子故意下雨骗许仙的伞;祝英台十八相送时装疯卖傻调戏梁兄;七仙女挡住了董永的去路;牛郎趁织女洗澡拿走她的衣裳;这些故事告诉我们:伟大爱情的开始,总归得有一个先耍流氓。你没爱情,因为你不懂耍流氓。

211 . 我从来不认为我是一个善良的人,但我觉得能容忍我这脾气这性格而愿意继续跟我交往的人,他们都很善良。

212 . 我不拘小节带点不正经,偶尔说说脏话,讲讲荤腥,但都懂基本的处事道理,有分寸,不过激。反观某些个惺惺做态文质彬彬的人,才真是猥琐到骨子里了。

213 . 爱情无非就两种结果:要么,各回各家;要么,你妈变我妈。

214 . 狗就是狗,可人有的时候不是人。

215 . 最低奋斗目标:农妇山泉有点田。

216 . 开奥迪,穿迪奥,没事就吃奥利奥。

217 . 半夜雨,半夜云,半夜喊叫更吓人。

218 . 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219 . 穷耐克,富阿迪,流氓一身阿玛尼。

220 . 小三其实没有错,错在经不起诱惑。

221 . 女人是招商银行,男人则是建设银行。

222 . 唐僧再厉害,也不过是个耍猴的。。

223 . 现实社会低调人,低调小伙最迷人。

224 . 低调闷骚的高调,高调被打的征兆。

225 . 天若赐我辉煌我必比天猖狂。

226 . 距离产生的不是美是小三。

227 . 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228 . 机会就像处女一样,难得,并且只有一次。

229 . 女人擅长的只是化妝,而男人擅长的卻是伪装。

230 . 捂好自己的裤裆,尊重别人的裤裆。

231 . 你要是鮮花,以后牛都不敢拉屎了。

232 . 金钱造就了女人、而你造就了我。

233 . 女人装比那叫资本,男人装比那叫变态。

234 . 是鬼别装人,是人别装神,是B别装紧,是货别装纯。

235 . 你有你的背景。我有我的故事。不是很硬。但你别碰。

236 . 女人的心思,就跟你麻痹一样永远不知道什么样。

237 . 哥发的不是寂寞,是春;姐叫的不是孤独,是床。

238 . 除了A片其他片都装B。

239 . 生活不是劲舞团,沒有宠爱一生的版本。

240 . 男人被甩,金钱问题;女人被甩,面貌问题,我被甩,你他妈脑袋有问题。

241 . 女人选一种姿态让自己活的无可取代。

242 . 用扯淡的态度,面对操蛋的人生。

243 . 花有百样红,人与狗不同。

244 . 一般小伙一般傲一般小女一边靠。

245 . 分手后的思念不叫思念,叫犯贱71`没有拆不散的夫妻,只有不努力的小三。

246 . 一个新世纪de女人,要做到抢钱,抢粮,抢男人。

247 . 当有人在装酷时,姐都会低下头。不是姐修养好,姐只是在找砖头。

248 . 一切恶法,本是虚妄的,你不要太自卑你自己。一切善法,也是虚妄的,你也不要太狂妄你自己。

249 . 让你哭到撕心裂肺的那个人,是你最爱的人。让你笑到没心没肺那个人,是最爱你的人。

250 . 多用心去倾听别人怎么说,不要急着表达你自己的看法。

251 . 高尚的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明灯。有了它,生活就有了方向;有了它,内心就感到充实。迈开坚定的步伐,走向既定的目标吧,同学们。

252 . 人生何处不相逢,今天的握手离别,必将迎来日后的再次相聚,让我们为了各自的理想擦干眼角的泪,上路!

253 . 忌妒别人,不会给自己增加任何的好处。忌妒别人,也不可能减少别人的成就。

254 . 义正辞严,锄强扶弱

255 . 修行要有耐性,要能甘于淡泊,乐于寂寞。

256 . 最恨的是你,因为你是我学习上竞争的“敌人”;最爱的也是你,因为你是我成长中为鉴的友人。今日一别,犹如管仲之失鲍叔牙,茫茫天涯,叫我到何处去寻找我最爱的“挚友”。

257 . 生命的小船在青春的港口再次起航,我们就要挥手离别,船儿满载着理想和希望。

258 . 英勇无畏,奋勇缉私

259 . 服务千家万户,传播时代强音

260 .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排忧,心系百姓

261 . 一个人的冬天比往年更加寒冷。

262 .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了。

263 . 同样的曲子却怎么也听不出从前的旋律。

264 . 朝霞般美好的理想,在向我们召唤。我的同窗,分手在即,不必问何日相会,我们是一滴一滴的水,全将活跃在祖国的大海里。

265 . 血染江山的画,怎敌你眉间一点朱砂,覆了天下也罢,始终不过一场繁华。

266 . 只要不下流,我们就是主流!

267 . 朋友用心交,父母用命孝。

268 . 得不到的东西,我们会一直以为他是美好的,那是因为你对他了解太少,没有时间与他相处在一起。当有一天,你深入了解后,你会发现原不是你想像中的那么美好。

269 . 多少人要离开这个世间时,都会说出同一句话,这世界真是无奈与凄凉啊!

270 . 有些时候沉默并不代表我无话可说。

271 . 忠于职守,为民服务

272 . 同样的瓶子,你为什么要装毒药呢?同样的心理,你为什么要充满着烦恼呢?

273 . 人民卫士,百姓公仆

274 . 当你知道迷惑时,并不可怜,当你不知道迷惑时,才是最可怜的。

275 . 亲人之间,谈到钱就伤感情;情人之间,谈到感情就伤钱。

276 . 聋子听见哑巴说瞎子看见了爱情。

277 . 根本不必回头去看咒骂你的人是谁?如果有一条疯狗咬你一口,难道你也要趴下去反咬他一口吗?

278 . 我是。最可怕的。恶魔。身为。善良天使。的你。请别。扮演。我的角色。

279 . 衣服上的污点。可以用水清洗。感情里的污点。又该用啥抹去。

280 . 同样的。曲子。却怎麽也。听不出。从前的。旋律。

281 . 假如用乞讨形容生活。那么。所谓的大学生们。只不过是一群拿着乞讨证书的高级乞丐。

282 . 假如。每说一次谎。心就会增加一处空白。我想。我的那颗。早已没了颜色。

283 . 男人都很懂得说。女人都特别爱听。牵了手就别轻易放开。我很想知道分过手的他们当初是TM怎麽牵的手。这是个问题。

284 . 几乎所有的爱情都是以“你好”开始以“你好坏”升华以“你好棒”进入热恋以“你好吗”淡化以“你还好吗”结束。

285 . 老公的标准:能来做爱,能去做菜;带得出去,带得回来。

286 . 那些曾经泼过我冷水的人们,我将来一定烧开了还给你们。

287 . 被抢走的东西就不要去惦记了,因为能抢走的东西都是垃圾。

288 . 其实,我不会很贪,我要的不多。一个平平淡淡陪我走到最后的爱人。一个疯疯癫癫陪我二到永远的朋友。仅此而已。

289 . 不要怪别人心眼多,是你自己缺心眼。不要说别人爱炫耀,是你自己在嫉妒。

290 . 能弯腰为你系鞋带的男人永远比只会帮你脱衣服的男人好。

291 . 如果你的最近访客里终于出现了那个让你久久无法释怀的名字,别高兴得太早,他(她)可能左手正牵着新欢,右手指着你的照片说:“看,这个就是到现在还放不下我的那个傻B!”

292 . “长的帅的告白才叫告白,长的丑的男人告白那叫性骚扰”——多么痛的领悟。

293 . 单身的男人追你,再怎么简单,至少,他心里把你当作公主;已婚的男人追你,再怎么奢华,最终,他心里还是把你当婊子!

294 . 什么是爱情?骗呗!什么是温柔?贱呗!什么是艺术?脱呗!什么是仗义?傻呗!什么是勤俭?抠呗!什么是谦虚?装呗!什么是勇敢?二呗!什么是幽默?贫呗。

295 . 活在这个操尼玛的时代凡事都要抱着去他妹的心态

296 . 爱我。就给我穿上婚纱。然后再亲手扒光。

297 . 我会努力变成你喜欢的那种女孩子然后死都不跟你在一起

298 . 不喜热闹又怕孤独这就是我。

299 . 我也曾在奶茶店的便利贴墙上留下过你的名字

300 . 分手后被他骂成贱货我也是笑了

301 . 青春是场无人操纵的梦。

302 . 只要结局是好的过程让我怎么哭都行。

303 . 陈奕迅只教会了我十年怎么唱却没告诉我十年怎么走。

304 . “后来”这个词概括了所有我们不想要改变却又面目全非的事。

305 . 感谢我的不完美,让我看清了真正对我好的人是谁。

306 . 突然很想跟自己说声对不起,对不起再也找不回原来的自己了。

307 . 鱼那么爱水水为什么还要煮鱼。

308 . 后来所剩的喜欢里成分最多的东西就是不甘。

309 . “我想做你的小太阳,要不温暖你,要不晒死你。”

310 . 不要总嫌父母脏、嫌父母丢面子、父母的恩、是我们一辈子都还不清的。

311 . 也许你放不下的不是他而是那段自己认真过的过去。

312 . “我真想用浓硫酸泼他”“浓硫酸不与杂质反应”

313 . 我是烂好人才活该被你们拿刀捅还笑着说原谅。

314 . 从淡联系到不联系再到毫无关系,总该慢慢去适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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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合同法全文
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 第二篇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颁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9届第15号 【颁布时间】1999-3-15 【失效时间】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九届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9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总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

分则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则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

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

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

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受要约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二十一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

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二十四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

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

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

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

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第二十八条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

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第二十九条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

,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

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第三十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三十一条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

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

诺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

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

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

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

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

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十八条国家根据需要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的,有关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

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

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

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

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

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

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

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

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

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

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

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

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

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

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

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

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

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

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

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

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

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

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

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第六十三条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

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

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

,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

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

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

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

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

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

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十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

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二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

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

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人负担。

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

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

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

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七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

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

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

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

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

意。

第八十五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第八十六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

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

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给第三人。

第八十九条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一条至第八十

三条、第八十五条至第八十七条的规定。

第九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

,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

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

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

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

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

,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

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

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

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

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

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

以抵销。

第一百零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

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

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零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

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

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

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第一百零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

全部终止。

第一百零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

益的除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

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

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

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

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

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

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

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

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

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

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

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百二十

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

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

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章 其他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

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

、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

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

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第一百二十六条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

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百二十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

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

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

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分则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

的合同。

第一百三十一条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

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一百三十二条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

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

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第一百三十七条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

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

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

时间。

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

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

,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

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

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

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一百四十四条出卖人出卖交

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

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第一百四十五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

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

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

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七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

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

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

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九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

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

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一条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的标的物享有

权利的,出卖人不承担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义务。

第一百五十二条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

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

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一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质量要求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

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五十六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

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第一百五十七条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

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一百五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

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

者质量符合约定。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

收到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

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两年的规定。

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不受前两款规定的

通知时间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

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

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

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第一百六十二条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

。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合同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

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第一百六十三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

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第一百六十四条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

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第一百六十五条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

,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第一百六十六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

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

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

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

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

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

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一百六十八条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第一百六十九条凭样品买卖

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

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第一百七十条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第一百七十二条招标投标买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等,依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三条拍卖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拍卖程序等,依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四条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

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当事人约定易货交易,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参照买卖合同的

有关规定。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

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一百七十九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

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

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

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

。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二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

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

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第一百八十三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

偿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

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

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

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

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

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

款。

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

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

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

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

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

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

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四条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

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

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

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

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

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二百零九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

,可以展期。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

利率的规定。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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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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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

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

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

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三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

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

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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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

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

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

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

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一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

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

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

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

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

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

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

,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

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

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

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

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

利。

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

,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

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

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

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

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

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

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

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

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十五 章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

、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

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

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二百五十五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

人检验。

第二百五十六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

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

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

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八条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

第二百五十九条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

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

,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

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二百六十一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

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二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

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

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

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

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

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

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二百六十七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条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

失。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

、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

、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

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

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

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

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

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

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

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

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

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

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

、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

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

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

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

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

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

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

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

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

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

、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

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

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

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

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

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九条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

要求。

第二百九十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

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一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

约定地点。

第二百九十二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

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

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

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二百九十四条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

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

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五条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记载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

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可以不退票款,并不再承担运

输义务。

第二百九十六条旅客在运输中应当按照约定的限量携带行李。超过限量携带行李

的,应当办理托运手续。

第二百九十七条旅客不得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

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运输工具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

品。

旅客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将违禁物品卸下、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旅

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违禁物品的,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第二百九十八条承运人应当向旅客及时告知有关不能正常运输的重要事由和安全

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

第二百九十九条承运人应当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承运人迟延运

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

第三百条承运人擅自变更运输工具而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退票

或者减收票款;提高服务标准的,不应当加收票款。

第三百零一条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第三百零二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

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第三百零三条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三节 货运合同

第三百零四条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

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

的必要情况。

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

第三百零五条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

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第三百零六条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包装货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

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第三百零七条托运人托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对危险物品妥善包装,作出危险物标志和标

签,并将有关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

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承担。

第三百零八条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

、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

损失。

第三百零九条货物运输到达后,承运人知道收货人的,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

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

第三百一十条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

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

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

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

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

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

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

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

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百一十四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

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第三百一十五条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

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一十六条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本法第

一百零一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第三百一十七条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

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八条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

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

承担的义务。

第三百一十九条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

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

第三百二十条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

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二十一条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

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货物毁损

、灭失发生的运输区段不能确定的,依照本章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

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

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三百二十四条技术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

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

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

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三百二十五条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

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

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

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

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第三百二十六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

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

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

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条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

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条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

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三百二十九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

无效。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百三十条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

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技术开发

合同的规定。

第三百三十一条委托开发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完成协作事项;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条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应当按照约定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

划;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

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人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条委托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四条研究开发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五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

投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协作配合研究开发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条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违反约定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

者失败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三十七条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

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条在技术开发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

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该风险责任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

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

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三百三十九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

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三百四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

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

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

施该专利。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第三百四十一条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

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

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百四十二条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条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

密的范围,但不得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百四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专利权有效

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受让人实施专利,

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三百四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

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百四十七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

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

,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四十九条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

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

第三百五十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

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百五十一条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

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

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

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二条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

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

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

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

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百五十三条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

使用技术秘密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他各方无权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进出口合同或者专利、专利申请合同另有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条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

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

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阐明咨询的问题,提供技术

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第三百五十八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

答问题;提出的咨询报告应当达到约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条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数据,影响

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

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人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减收或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人按照受托人符合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

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第三百六十一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

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三百六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

,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

约责任。

第三百六十三条在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受托人利用委托人

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受托人。委托人利用受托人的

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对技术中介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另有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三百六十六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

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六十七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八条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保管凭证,但另

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九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了维护寄存人利益的以外

,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第三百七十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

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

,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

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一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人违反前款规定,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对保管物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二条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三条第三人对保管物主张权利的,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

的以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三人对保管人提起诉讼或者对保管物申请扣押的,保管人应当及时通知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七十五条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

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

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第三百七十六条寄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

保管物;约定保管期间的,保管人无特别事由,不得要求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

第三百七十七条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

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三百七十八条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

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第三百七十九条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

费。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

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第三百八十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

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

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二条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三百八十三条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

变质物品,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

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

应的保管条件。

第三百八十四条保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入库仓储物进行验收。保管人验收时发现

入库仓储物与约定不符合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验收后,发生仓储物的品

种、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八十五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

第三百八十六条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字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间;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第三百八十七条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

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第三百八十八条保管人根据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

物或者提取样品。

第三百八十九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三百九十条保管人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

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

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第三百九十一条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

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

物,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第三百九十二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

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第三百九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

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保管人可以提存仓储物。

第三百九十四条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

,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百九十五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保管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第三百九十六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

同。

第三百九十七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

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三百九十八条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

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第三百九十九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

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

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四百条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

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

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

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四百零一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

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

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四百零三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

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

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

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

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

定的相对人。

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

辩。第三人选定委托人作为其相对人的,委托人可以向第三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

以及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抗辩。

第四百零四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第四百零五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

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

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零六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

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七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

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八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

。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百零九条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百一十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

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

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二条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

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

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第四百一十三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

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

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

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第四百一十四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

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一十五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

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六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四百一十七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

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四百一十八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

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

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

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四百一十九条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

思表示的以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四百二十条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

,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

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

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四百二十一条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

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

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二条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

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除外。

第四百二十三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

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四百二十五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

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四百二十六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

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

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

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

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附则

第四百二十八条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同时废止。

2015招生办工作总结
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 第三篇

第1篇:招生办工作总结范文

即墨市20xx年的招生考试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教体局和青岛市招考办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招生考试政策和要求,坚持“公正、透明、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和“面向社会、确保质量、拓宽功能、稳步发展”的自学考试要求,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招生工作宣传,全面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今年我市的招生考试工作任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现将一年来的招生考试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普通高校招生:今年我市共有4392人报考普通高校,比去年增加了288人,其中文科1451人,理科2651人,美术180人,音乐24人,体育86人,设一中、一职专、二职专、电大、二十八中和市北中学六个考点,共175个考场,其中市北中学为“非典”备用考点。今年普通高考共录取3238人,录取率为73.72%。其中本科录取1673人,专科录取1565人,本科录取率为38.09%。

2、对口高职招生:我市今年对口高职报名人数为369人(其中养殖17人,机电44人,计算机153人,建筑3人,财经61人,市场营销27人,服装9人,法律5人,餐旅3人,幼教20人,医学9人,护理11人),实考292人,本科录取17人,专科录取254人,录取率92.8%。

3、成人高校招生:我市成人高考共报名两次,报名人数为780人,其中专科升本科429人,高中起点本科11人,高中起点专科322人,高中起点专科“3 1”18人。

4、普通中专招生:我市初中中专共报名1313人,比去年增加382人,录取1168人,录取率88.96%。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自学考试两次报名2289人,4430科次;自学考试两次补考报名690人,972科次;中学教师自学考试两次共报名1048人,3365科次;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300人。

6、普通高考、对口高职体检、建档工作:今年我们与卫生局协调,组织市人民医院骨干医师成立两个高考体检站,为全市4745名考生进行了高考体检并建立电子档案。

7、中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工作:今年共组织2次报名,报名人数7066人。

8、积极开展了少儿剑桥英语培训工作,今年共开设3处培训点,参加培训学生共220余人。

9、其他工作:今年组织了空军飞行员的体检选拔、普通高考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报名、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报名、艺术特长生考试报名、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技能操作考试报名等多项报名考试工作。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招生考试工作牵动千家万户,倍受社会关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招生考试队伍是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今年,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我们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刻领会江zm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身边的人和事,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努力强化责任、自律、学习、竞争、创新、服务六种意识,树立科室良好形象。

(二)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针对不断变化的招生形势和工作要求,我们全面学习上级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熟悉并掌握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提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岗位目标,落实工作管理规范。为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实现招生考试工作“零缺陷”,我们完善了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依据《青岛市招生考试量化细则》,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全员考核制和激励制度,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充分调动了每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了“人人有任务、事事有责任、时时有要求、方方面面有制度”。在分工负责的同时,还注意发挥集体的团队协作作用,在任务重、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办公室每位同志以圆满完成任务为出发点,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加班加点。每年我们为上万名考生办理照相报名,数据采集,填报志愿等工作,未出现一例失误,受到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

三、勤政务实,全面完成上级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任务

招生考试工作,事关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材的大计,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着考生的前途命运,一向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现一点差错,对我们是千分之一或者万分之一,对学生却是百分之百,直接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因此,我们认为,扎扎实实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宣传,严格执法,提高招生考试工作透明度

宣传工作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沟通政府、招生部门和考生及社会的桥梁,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围绕招生考试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招生考试工作进程,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利用即墨电视台、《即墨日报》、《即墨教育报》、《招生考试简报》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招生考试方面的各项改革措施和当年出台的政策规定,宣传自学考试方面的自考新旧计划过渡、新增开考计划、报名程序及环节的改革,保证做到及时、广泛、准确。严格实行“七公开一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我们在电视台举办专题节目2次,在各类报刊上发稿9篇,印发《招生考试工作简报》6期,举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品10000多份,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直接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招考政策,释疑解惑。三是加大对考生的考前教育力度,制定下发有关考风考纪文件,对各学校提出严格要求,加强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考风考纪教育,教体局与参考学校和考点、学校与考生。

第2篇:20xx年招办工作总结

***区20xx的招生考试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教育局和黄冈教育考试院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招生考试政策和要求,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的原则,按照年度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全面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今年我区的招生考试工作任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现将一年来的招生考试工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1、报考普通高校,比去年增加了384xxxx,其中文科140xxxx,理科299xxxx,高职314xxxx,设黄冈中学、黄州中学、鄂东职院和黄冈职院四个考点,共254考场。今年普通高考共录取441xxxx。

2、成人高校招生:我区成人高考报名人数为123xxxx,其中高中起点升专科123xxxx,高中起点升本科xxxx。

3、普通高考体检工作:今年我们与市区两级医院协调,组织黄冈第一人民医院和黄冈中心医院骨干医师成立两个高考体检站,wmxz.cn为全区754xxxx考生进行了高考体检并建立电子档案。

4、其他工作:今年组织了民航飞行员的体检选拔、普通高考艺术体育专业考试报名、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报名、艺术特长生考试报名、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等多项报名考试工作。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招生考试工作牵动千家万户,倍受社会关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招生考试队伍是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今年,按照局党委统一安排,我们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活动》,每人做读书笔记两万字,写心得体会 篇,深刻领会jzm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联系自己的工作实际和身边的人和事,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中努力强化责任、自律、学习、竞争、创新、服务六种意识,树立科室良好形象。

(二)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针对不断变化的招生形势和工作要求,我们全面学习上级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规定,熟悉并掌握招生考试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操作程序,提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明确岗位目标,落实工作管理规范。为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项工作,实现招生考试工作“零误差”,我们完善了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抓好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将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充分调动了每位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做到了“人人有任务、事事有责任、时时有要求、方方面面有制度”。在分工负责的同时,还注意发挥集体的团队协作作用,在任务重、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办公室每位同志以圆满完成任务为出发点,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互相帮助,团结协作,加班加点。今年我们为750xxxx名考生办理照相报名,数据采集,填报志愿等工作,未出现一例失误,受到了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好评。

三、勤政务实,全面完成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任务

招生考试工作,事关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材的大计,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着考生的前途命运,一向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现一点差错,对我们是千分之一或者万分之一,对学生却是百分之百,直接影响着学生的一生。因此,我们认为,扎扎实实做好我们的本职工作,让群众满意,是我们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活动》的具体体现,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宣传,严格执法,提高招生考试工作透明度

宣传工作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沟通政府、招生部门和考生及社会的桥梁,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围绕招生考试这一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招生考试工作进程,提高招生考试工作的透明度。一是利用《湖北招生考试》杂志和政务公开栏、下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招生考试方面的各项改革措施和今年出台的政策规定,全年我们下发《湖北招生考试》杂志12期,在政务公开栏张贴各类信息xxxx,发放宣传册700xxxx份,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直接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招考政策,释疑解惑。三是加大对考生的考前教育力度,签订《诚信应考承诺书》,制定下发有关考风考纪文件,对各学校提出严格要求,加强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考风考纪教育,教育局与参考学校和考点、学校与考生、考点与监考工作人员层层签定责任状,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四是注重做好高考志愿填报的咨询工作。志愿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细,不能出现一点差错。我们常常加班加点,有时到深夜12点以后,虽然苦点、累点,我们没有怨言,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管理,确保招生考试组织工作质量

普通高考是招生考试工作的重点,为确保普通高考万无一失,我们周密计划,精心安排,突出抓好报名、体检、考务管理三大环节。

第一、严格审查,把好报名资格关。对身份证、户口薄和考生本人仔细对照验证,采用数码相机现场拍照,当场核对报名信息,确保报名质量和信息准确,杜绝了冒名顶替和外籍考生报名现象的发生,为远程网上录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认真执行体检标准,严把体检关,我们成立了黄州区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与市区两级医院协调,选派市一医院和中心医院业务熟练,工作认真的医师组成两个体检站,针对今年体检标准的变化,组织参检医师认真学习、掌握标准、模拟填表,体检采取封闭式管理,减少外界干扰,体检结束后,组织人员审查检查每份体检表,保证做到填写准确、真实、规范。

第三、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务管理。考务管理是招生各项工作的核心,考风考纪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常年把考务管理工作作为招生考试工作的重点,严格规范一切工作程序和方法。具体说,我们严格做到了五化。一是试卷安全保密法规化,严格按上级要求,严格试卷保管措施,确保试卷万无一失。二是考点建设标准化,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2015年普通高考考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重点落实对考点、考场的布置和考场考务用品的要求。三是考务操作程序化,认真组织落实省、市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监考工作程序》,统一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狠抓“六个环节”,落实“四制”,严把“三关”,确保考务工作有条不紊。四是考试组织规范化,各考点均没立考务、监考、保卫、后勤、宣传、医疗、联络、监察等职能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工作。五是考试监督立体化,主动接受纪监部门的监督,请纪委干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狠抓考风考纪,通过舆论宣传、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和和监察责任人等多种监督形式,确保考试工作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由于做好了以上几项工作,我区各考点考试秩序井然,运转顺利;未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和雷同试卷,个别考生违纪现象也控制在较低限度,得到了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和肯定。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问题,在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认真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强化管理、优质服务,使我区的招生考试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3篇:20xx年招生办工作总结

招生办主要工作分为:自学考试、成人高考、高考、中考以及其它考试的报名。一年来共承担自学考试报名四次、考试四次;成人高考、高考、中考的报名和考试各一次;英语等级考试报名两次。

在教育局领导和上级招办、考办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高考,教育局从实践“三个代表”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维护政府形象的角度,高度重视高考工作,强化高考的政府行为,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程序、强化协调、优化服务,以教育大局为重,出色的完成了高考的学生报名、采集信息、体检、组织考试等工作,耐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为国家输送大批优秀人才。在年终评比中,根据考试组织实施量化考评细则的评分,我区再次被评为济南市高考组织和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另外,由于我们为考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自学考试报名人数不断增多;自学考试实施精细化管理,严格程序,精心组织,在考务统计中,多次实现“零失误”,受到市考办领导的好评。

成绩的取得是教育局党委正确领导和市招办、考办领导大力的支持的结果,是教育局同仁、各考点的主考和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及高中学校校长、老师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招生办的同志们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主要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招生办的工作,责任大、政策性强、程序多、手续复杂、精准要求高,再加上各项工作都深受社会和家长关注,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哪怕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失误,都是无法弥补的,都有可能影响孩子的一生,都会影响教育乃至政府的形象,我们时刻牢记自己肩上的责任,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热心为考生服务,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要做好本职工作,仅有一颗热心、有负责的态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多年来,招生办在教育局领导和市招办、考办的领导下,不断建立和完善三个工作机制:一是明确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即每一项工作,都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都有专人负责,做到三个到位:即“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及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每一项工作,都全面分析工作的实际和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一切问题,制定预防和一旦发生的处置措施;三是实施责任追究制,各项工作都能做到和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因失误造成的工作损失,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由于以上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才使我们的工作逐步做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才能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在高考的成绩比较中,我们一直是以上线率来衡量学校的升学成绩,市教育局是以录取率来衡量学校,由于我区很多学生宁上好专科,不上三批本科,干脆不报三批本科;有的老师为了让学生安心复读,准备来年高考,劝学生放弃报考三批本科,导致我们的上线率和录取率的差距比较大。这说明我们在组织填报志愿时,对高中学校的要求没有落实,对考生的教育和指导不力。

三、新的一年努力目标

招生办的工作离不开两个词:管理和服务。管理是手段,服务是目的,管理是执行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落实教育局和市招办、考办各项工作的要求;服务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争取做到:大事和小事一样重视、领导和群众一样尊重、生人和熟人一样热情、忙时和闲时一样耐心。也就是做到既严格程序、严格政策、又热情服务,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XX年年是高中新课程实施以来的第一年高考,高考的科目设置和内容都有很大变化,我们一定发挥招生办的优势,积极开展新高考的研究,开阔视野、开辟渠道,积极搜集更多、更新的信息,为高中学校的教学和考生服务。

“细节决定成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在不断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应急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精细化管理,从日常工作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培养严格、认真的习惯,促进工作向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发展。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建立学习型科室。学习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学习招生考试的政策法规、研究高考规律、学习微机操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祝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元旦快乐!万事如意!

第4篇:高校招生办20xx年工作总结

20xx年招生工作基本上算结束了。回顾1年,招生办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技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历尽艰难,费尽千方百计,全年招收新生770多人,与去年相比生源下降了,但与同类学校和一些高职院校相比,我们还是最棒的。

下面由我代表招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对20xx年招生工作做总结,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总结经验,策划明年,齐心协力,再创辉煌”的座谈会。

今天我分三部分总结:

一、向领导简单的汇报一下全年所做的工作;

二、寻找生源下降的原因与我们自身的不足,找一找我们的差距;

三、探讨20xx年应该用一种什么样的模式来拓宽生源渠道,谈谈自己的想法。

1、组织落实的前期工作。用这么一句话来概括越过千山万水,费了千言万语,用了千方百计,各方面工作按照《招生实施方案》的工作进程实施,从寒假前完成招生简章样版定稿开始,印刷招生简单6万来份,寄发录取通知书18000封,面向湖南、云南、贵州、福建、甘肃、湖北;聘用了8名学生对有效信息及时跟踪,在湖南、云南、贵州有高中毕业生成绩一般的,对我们学校几乎是家喻户晓;在湖南生源好的县市设立招生点63个;暑假加班加点,在40度高温期间,陪同沈校长对招生点进行多次督促和指导。

2、在实施与推动工作期间

从学校召开招生动员大会,提出了校领导完成5人,中层干部完成3人,每名教职工完成2人的硬性指标,校领导建立一个乡镇合作点、中层干部建立一个校校合作点以来,培训发动了两百学生参加招生。

3、启用媒体宣传是最多的一年。今年包括劳动厅统一组织在《湖南日报》上刊登广告,还相继在《三湘都市报》、《潇湘晨报》、《长沙晚报》最佳时期刊登了近一个月的广告,并且在开学后,组织精兵强将去火车站和其它学校摆点咨询和挖人。

三、成果

从整体上来说与别的技校相比较而言,还是有点自我安慰,生涯与去年下降30%。其它学校有去年一千多,今下降到了100多的,但对于我们招生办来说我们是一种苦,一种累,一种痛的感觉,投入与产出没有成正比,还没有完成院党委和学校党委制订的招生计划,对不起领导;同时看到的十万元大奖变成了水,虽然没有超过预箅30万元,但对不起我的同事们。

第二部分:根据今年生源下降,找一找我们自身的差距与不足。

1、生源情况在大形势下由计划生育,造成学龄年龄人数的减少,加之20xx年是教改第一年高考、复读生减少的原因。2015年报考的总人数41.3万,录取

2016财政局工作总结
王依萌第63期视频299 第四篇

范文一:县财政局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在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以邓**理论为指导,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经济工作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和我县制定的各项有关政策,加强财源建设,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各项财政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财政收入创历史最高水平。全年财政收入完成14474万元(不含基金收入),完成年初预算12651万元的114、41%,同比增收1795万元,增长12、0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96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198万元的117、9%,同比增收1402万元,增长14、56%。上划两税收入4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53万元的108、74%。同比增收393万元,增长8、83%。财政支出完成13976万元(不含基金支出),完成预算调整数13976万元的100%,同比减支出1036万元,下降6、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28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2837万元的100%,同比减支1402万元,下降9、79%;上解支出113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1139万元的100%同比增支97万元,增长9、31%。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狠抓队伍建设,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年来,本局党政领导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精神文明建设及财政队伍建设摆在与物质文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造就了一批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为各项财政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提高财政队伍的政治素质。为使财政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局党政领导狠抓了思想政治教育。制定了全年学习计划和每周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邓**理论、党中央有关文件、宪法和法律法规、及《新时代风纪》为主的党刊党报刊登的重要文章、江总书记关?quot;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及在为《领导干部财政知识读本》题写书名时的重要批语,学习柳州市优秀共产党员、支部书记韦耀坤同志和全国劳模郭之龙同志的先进事迹。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三讲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争先创优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学习和开展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思想上与党中央一致,从而推动了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大培训和知识更新力度,提高干部职工业务素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财政工作的需要,我局狠抓了干部职工的知识更新。根据当前财政工作的特点,采取了办班培训,以会代训,函授和自学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了系统的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新理论、新制度、新法规、新政策,先后对干部职工进行了《公务员计算机知识》岗位培训、新《会计法》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参加?quot;三五普法考试,动员和支持年青干部参加《公务员外语》考试和县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的考试。9月29日在全局举行了一次《财经写作测评》考试。同时还鼓励支持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函授学习,大专以上在读的有10名,今年大专以上毕业4人。通过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提高了财政队伍的业务素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工作创造了条件。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实现三高一满意的目标,建立和完善了干部管理制度,明确了各股室岗位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将各业务股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守则、职业道德规范、业务办理程序流程图公布上墙,将廉政监督岗、工作人员去向牌等局务公开栏挂在办公楼明显的位置。还先后制定了首问责任制、办事时限制、学习制、请假销假制、上班签到制、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等十多个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设立了监督股、加强了自我约束,规范行为,各项业务实行阳光操作,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建造了一支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

(四)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加干部职工集体荣誉感和团结拼搏的凝聚力。今年的元旦、五一、五四、七一和国庆等节日以及每周五下午下班后,均组织干部职工举行篮球、乒乓球、投球接力、拔河、丢圈、扑克赛等文体活动,在庆祝建党七十周年的活动中,开展了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论述和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以活动为载体、把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中,寓教于乐、潜移默化、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增强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狠抓财源建设,提高生财、聚财能力。

财源建设是财政增收的关键。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农村经济是县乡财源的基础,是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是我县实现农业强县的基础措施。在财源建设上,一是狠抓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今年上半年主要进行古砦万亩优质稻基地建设和种子产业化工程的实施。两项目总投资690万元。万亩优质稻基地工程建设,共完成了衬砌渠道6、5公里,9米宽向阳机耕道1、82公里,4条支机耕路1、48公里。使项目区初步形成了田成方、渠相连、路相通、树成行、旱可灌、涝可排的现代化农业示范区,为高产优质稻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实施好以上两个项目的同时,还积极做好XX年农发项目《大龙-黄冲万亩田优质稻良种良法示范基地》和《安乐水库灌区万亩优质稻高产增效示范基地》的编制和申报工作。经努力争取,该两项目已获国家、区农发办批复,两项目总投资601万元,目前上级资金基本到位,项目区工程勘测设计已完成,正在进行委托招标工作。二是加强农业事业的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开辟支农资金来源渠道,积极争取区市对我县支农资金的投入,今年共争取上级支农资金907万元,并加大了支农资金的管理力度。有效地保证了我县农业生产的发展。由于去年我县甘蔗受霜冻灾害,部分蔗农需外购蔗种,但资金缺乏。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共协调甘蔗调种贷款834万元,并发放到14个乡镇,确保了全县甘蔗的种植面积,从而使今年的财政支柱-原料蔗的税源有所增长。三是管好用好扶贫资金,认真做好扶贫工作。XX年是实现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最后一年,上级下达我县扶贫资金计划155、8万元,已到位115、8万元。为管好扶贫资金,实行了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专人管理、封闭运行,并及时拨付到位,还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四是加强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确保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利渠道硬化任务的完成。

三、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今年我县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上解(或定额补助)超收按比例分成、超支不补、结余留用、自求平衡、一定三年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和完善了我县乡(镇)级税种的划分和调整财力的分配关系。依据《预算法》认真做好XX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工作,并及时把各项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认真执行财政预算方案,深挖潜力组织收入,成立组织抓收入小组,分别到各乡镇、糖业集团、厂、场等单位组织收入。还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为设立乡(镇)金库做了大量的调查、论证等前期工作,当好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参谋,使全县14个乡镇从6月1日起顺利地设立了乡镇级金库,调动了乡镇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各乡镇领导、财税干部深入村屯从税收的最源头积极组织收入。在预算支出方面,坚持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保证重点、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贯彻适度从紧,先保吃饭、后搞建设的财政管理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妥善安排和合理调度财政资金,重点支出。强化工资发放管理,较好地保证了工资发放和县级机关的正常运转。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和经费管理,控制人员不合理增长,净化单位经费支出内容,规范财政分配秩序,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发放,从10月份开始,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

四、狠抓农业“四税”的征管工作。

农业“四税”的征收管理是财政工作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具体抓了如下几项具体工作:

(一)积极追收税款,缓解财政资金调度。我局在追收税款方面,认真分析研究、制订措施,先易后难先近后远,经常深入涉农企业如柳州凤山糖业集团、露塘糖厂、六塘糖厂、桂中糖厂进行追收税款。对农林场应交税款也积极追收入库。还经常深入各乡镇进行农税征收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在夏粮入库时,我局还制定了十四个股室与十四个乡镇分别挂钩完成农业税收的工作责任制,乡镇的农业税收完成情况直接作为股室的年终岗位责任考核的依据。由于采取的措施得力,使今年粮食入库的任务完成比较快。在农业税减免方面,严格执行农税减免政策。认真抓好农税减免申报工作,对申报减免的对象认真核实,严把手续关。

(二)狠抓农业税法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为完成全年税收目标任务,加大了农业税法的宣传力度,尽管财政困难,还是安排了几万元作宣传经费,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活动,举行税法知识抢答赛,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出墙报板报30多版,培训协税护税员160人次,给中小学生上税法知识课,听课学生7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1600多份。在6月份,委托县文工团排练农税专题节目到各乡镇巡回演出,共演出十七场次。通过税收政策、知识宣传,提高群众的纳税意识,为税收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三)完善农税征管制度,确保四税任务完成。针对农业税的分布广,分散难收的状况,通过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从6月份开始实行了农税村级网络征收,形成了农税工作县、乡(镇)、村级网络征收,形成了农税工作县、乡(镇)、村三级齐抓共管,使税源控制在源头上,减少流失。

(四)坚持依法税收,处罚抗粮抗税钉子户。社冲乡东盘龙屯全××户,多年欠交公粮累计429、5公斤,征收人员多次到他家催缴并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仍拒交,9月7日我局会同有关执法部门组成农税执法组,对该抗税钉子户依法进行清缴和处罚。并通过大幅标语、广播电台、柳城报等进行宣传,促进了夏粮入库的完成。如马山琵琶屯兰××,肯洛村念屯韦××十多年不交公粮,通过以上事例的宣传后,就即时交纳完成任务数。

五、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为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四月份,配合县纪委、监察、人行、物价、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小组,对县直各有关执收执罚单位在银行开户情况进行检查清理,并按规定保留或取消执收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资金帐户,共清理检查县直单位221个帐户,原有帐户416个,按有关规定保留140个单位225个帐户,取消了191个帐户。在清理了银行帐户的同时,加强了票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票据使用中央和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购置票据时,必须验旧换新。当月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及政府调剂基金户,使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其他预算外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提高了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专户储存率,有较地缓解了县财政预算内资金调度困难、有力地支持我县经济建设。

六、加强财政监督,加大财务稽查力度。

根据柳城政发[XX]3号《关于彻底清理检查小金库的通知》文精神,重点对5个单位进行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670万元,实际入库614万元,追缴以前年度违纪金额入库11万元。还对我县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检查,对4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31、2万元,其中坐支预算外资金29、4万元,截留预算外资金1、8万元,已追缴入专户31、2万元。

七、认真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完成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并做好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占用费的统计和收取工作。核实得国有资产租赁月收入共13万元,收取非转经占用费4万元。抓好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包括无偿转让、出售、报废、报损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积极配合我县的企业改制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的评估立项、确认工作。

八、认真抓好全县会计基础管理工作。

加强对企业财务和会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做了全县持证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和财会人员职称考试;做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考核验收。修订后的《会计法》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从4月至7月,对全县财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分期分批轮训,培训会计人员1065人、单位负责人216人,从而使修订后的《会计法》在我县顺利施行。

九、财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我县经济是以种蔗产糖为主,财政结构单一,财源基础脆弱,抗风险能力较差。由于财政历年赤字、财政负债仍居高不下。财政可用财力偏低,财政资金运作较困难,供需矛盾表面化,事业发展与吃饭问题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新的县乡财政体制,对各乡镇积极组织收入,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当家理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运行中也出现一些问题:

1、县、乡财政收入范围划得大,乡固定收入太少,不利于调动乡镇抓收入的积极性。

2、机糖税不直接入乡镇金库、不能及时反映各乡镇财政的实际收入数,不利于各乡镇自主使用本级财政资金。

3、乡镇虽设立金库,但本级财政资金的使用还是由县财政局预算统一调拨,资金使用没有多大自主权,不利于调动乡镇一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三)财政周转金到期回收率低。财政周转金用于扶持和培育财源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诸多的因素影响,造成资金沉淀。虽然今年以来加大了催收力度,也运用了法律手段,但回收率还是不大,将造成极大的财政风险。

(四)预算外资金管理上,由于实行了财政专户储存,资金回拨的手续繁杂,回拨速度慢,影响了单位的积极性。

(五)农税村级网络征收的实行,利于从源头上控制税源,但各乡镇所聘用的协税员不致相同,有的是原财政所助征员、有的是村干部担任协税员,更由于在文化、业务素差不齐,税收收业务培训时间较少。因此开展税收业务不是很理想。

(六)财政信息和课题研究工作抓得不够扎实,各股室没有选出信息员,因而今年没有完成上级下达的信息稿件。财政课题研究由于缺乏深入调查了解、细致的分析,因而没有达到要求。

十、XX年工作计划要点:

XX年踏入新世纪的伊始之年,是实施xx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第一年,因此做好财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将我县财政工作推上新的台阶,XX年的财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以邓**理论为指导,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针,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及财政工作会议的精神,拓开思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强化税收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坚决落实比例适当,集散有度,收支合理,使用得?quot;的十六字方针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框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据此,今年财政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主动参与和支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全县经济发展。

经济结构调整是我县当前经济工作的重点,作为政府的主要经济管理部门,财政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主动为县委、县政府出点子,想办法,支持经济结构的调整。立足于农民和财政双增收的目标,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的实施,切实加强财政扶贫工作。

(二)切实加强收支管理

1、加强税收征管,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1)继续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十六字方针,严格依法治税、依率计征、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2)进一步完善农业税收征管办法,完善农业税县村乡征收网络,加强村级协税员的业务培训。

(3)加强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

(4)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

2、严格控制支出规模,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实现收支平衡。一是服务大局、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保稳定、保重点。重点保证工资发放和国家政权机关的政党运转,保证农业、教育、科技支出按法定的比例增长;二是按照公共财政原理,调整支出结构;三是严格支出管理,勤俭办一切事业。

(三)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框架。

1、改革预算编制方法,进一步细化财政预算编制,实现零基预算和部门预算。把各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安排中,统一管理,实行综合预算。

2、试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强化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3、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加快税费改革步伐,做好农村税费改革的前期工作。

5、加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

(四)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规范财政运行秩序。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体系,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对收入征收机关、执法部门、金融机构等的监督,逐步健全企业财务监督社会化体系;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审计部门相互制约的预算执行监督体系。二是要认真贯彻《会计法》,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严厉打击假凭证、假帐、假审计等违法行为。三是要建立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内部监督。在内部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相分离、寓监督于预算管理全过程的预算运行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内部监督检查的经常化、规范化。

(五)继续加强财政周转金的回收清理工作。

(六)切实加强财政信息和课题研究工作。

(七)深入开展三讲活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正派、业务素质高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年来,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的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和完善。为打开新世纪的好头,在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我们财政干部将齐心协力,团结拼搏,严格依法治税、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以务实创新的精神,开创新世纪财政新局面。

范文二:财政局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面对经济增速放缓、国家结构性减税和调控政策力度加大、刚性支出增加的客观形势,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转变理财观念,拓宽理财视野,创新理财思路,科学把握财政工作的主动权,进一步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0、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9、1%,下降13%。其中:税收收入12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4%,下降11、7%;非税收入39、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6%,下降16、6%,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2、5%,完成了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2016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1%,下降9、2%。其中:农业支出15、4亿元,下降10、1%;科技支出3、9亿元,增长2、7%;教育支出26、8亿元,下降10、1%。全市农业、科技、教育支出增幅均超过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量继续位居全省第4位。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财税征管,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格依法征税,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在建项目的税收征缴工作,实施有效监控,全面掌握税源,及时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缓;平稳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对小微企业结构性减税的各项政策。二是各级财税部门协调配合,科学研判收入增减趋势,及早研究应对措施,采取合理调整税收定额标准和搭建综合治税平台等措施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将各项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非税收入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要求,多方筹措资金,加快推进港口、机场、道路等重大工程建设。二是大力支持产业升级。筹集资金2、6亿元,重点支持工业4、0、两化融合、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投入2亿元,支持新兴产业技术改造,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推动产业发展。三是大力支持发展服务业。争取国家、省现代服务业试点市资金1亿元,支持服务业发展项目25个,完善服务业发展转移支付奖补办法,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四是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投入0、97亿元,支持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产业化经营等现代农业项目,推进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投入2、3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和防洪抗旱体系建设;发放种粮农民直接补贴1、6亿元,鼓励粮食生产;投入1、7亿元,支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夯实基层财政信息化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五是大力支持“蓝天、碧水、青山”工程建设。筹集和争取环保专项资金,落实节能减排财税政策,支持污水处理厂等减排重点工程、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建设。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投入3084万元,推进扶困助学体系建设;投入近4000万元支持营口理工学院及市直学校教育设施建设;继续提供银行贷款贴息243万元,保障市一高中新校区建设顺利完工。二是加大文化体育事业投入力度。投入529万元,支持辽河大剧院实施维修改造;投入800万元,助力我市农村文化建设;投入1222万元,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继续拨付贴息资金500万元,缓解广播电视台债务压力。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投入4、5亿元,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人均标准由280元提高至320元;投入8100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标准由2016年的30元提高至35元;投入3000万元,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四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拨付52、5亿元,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184元,并确保全市24、8万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投入2、7亿元,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投入2、7亿元,将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0%和11%,保障全市15万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投入1、3亿元,支持全市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启动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落实优抚安置等涉军群体的社会保障政策。五是侧重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投入3、9亿元,重点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逐步消化农村危房;发放燃油补贴2、6亿元,减轻渔业、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行业及从业人员的负担;投入2100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争取银行小额担保贷款5972万元,贴息595万元,重点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妇女、青年创业。六是保障城建项目切实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投入6000余万元,支持外环路动迁改造工程;投入2700万元,改造主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投入1、15亿元,支持老城区环境提升工程;投入2380万元,支持城市公交系统提升工程;投入7200万元,支持回迁安置工程,城区回迁工作基本完成。

4、强化财政监督,支出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细化部门预算编制。按照“零基预算”编制原则,优先保障工资运转、民生支出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二是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在预算执行中除国家、省和市明确的重大事项以及少数急需特殊支出外,一律不追加新的支出。三是加强财政监督审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审核政府投资工程项目229项,审定工程预决算17、4亿元,核减支出2、69亿元,核减率13、4%;完成政府采购预算3亿元,节约资金0、2亿元,节支率6、8%;支出离休干部医疗费5200万元,节支850万元,节支率15%。四是从严控制一般性开支,坚决压缩“三公”经费等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压缩年初预算不合理经费5400万元,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五是规范资产管理,盘活财政资源。依据我市《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通过资产整合、调剂、出租等方式,实现政府资产资源的节约与集约统筹管理,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清查,变政府资产为有效资源配置,提高政府资产利用率。六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清理清退超标车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开展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查处违纪资金36万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违规违纪资金73、65万元。

5、深化财政改革,依法理财行为进一步规范。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细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深入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零余额”支付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公务卡消费改革,全面实施非税收入收缴分离改革,有效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改革,努力完成结余结转资金压缩20%的目标任务,财政资金的安全与效率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使绩效评价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支出超过100万元的项目全部编制绩效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确保财政资金的正确投向。四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对市本级财政、81个市直部门及“三公”经费的2016年预算信息和2016年决算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五是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全面清理国库挂账资金,减少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确保各项资金需求。

6、规范融资行为,政府债务风险进一步降低。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优化政府债务预警监控机制,对当年到期债务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各县区政府按月向市政府报送债务预警报告,逐步建立政府债务管理平台。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对新增债务提取一定比例的偿债准备金,确保按期偿还到期债务。建立债务项目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加大对各县区政府的考核力度,将各县区政府债务的偿还工作纳入我市“园区建设年”考核目标,督促县区规范债务管理。

7、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紧扣“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严格落实“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和“三严三实”的要求,狠抓关键环节,积极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教育实践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党员干部政治纪律观念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二是通过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宗旨观念进一步树立;三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机关作风进一步改进;四是通过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和“支部社区结对子”活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五是通过深入查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恢复和发扬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收到了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良好效果;六是通过建章立制,干部人事制度考核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回顾全年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源基础薄弱,收入出现了负增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涉土税收40%以上,非税收入居高不下,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各项增支因素不断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到期债务本息增加,债务负担沉重;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范文三:财政局工作总结

2016年,若羌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怀与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央及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九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及县第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奋力实现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抓项目、快增长,强产业、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全县地方财政收支运行状况良好,金融运行平稳,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局2016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2016年工作计划总结上报如下:

一、财政收支运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截止11月底,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62999万元,完成预算的77、67%,增收4265万元,增长7、26%;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67%。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140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4、19%,增支19900万元,增长21、36%。主要支出为教育支出34166万元,主要是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求;科学技术支出3343万元,主要为科技三项费达标支出;农林水支出22991万元,主要为拨付年初春季植树造林款及专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8211万元。2016年预计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01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2亿元。

(二)重点企业税源结构情况及税收增长点

若羌县重点税源主要是矿业缴纳资源税及企业所得税,从近三年税收结构分析,若羌县主体税源主要为企业所得税、资源税、营业税、城建税这四大税种。非税收入中主要是国投罗钾教育费附加收入及公安罚没收入。增值税所占比例较小。国投罗钾缴纳各项税费占税收收入的80%。

二、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情况

(一)加大综合治税力度,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

为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力度,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2016年,我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完善综合治税各项工作,一是按照《在矿区推行应用矿业安全和税收远程监控系统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快推广应用税收远程监控系统建设;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全方位掌控税源,及时通报社会综合治税进展情况,通过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各类重大问题,深入研究经济发展形势和财税政策,保障地方税收收入;三是健全联动机制,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涉税信息综合资料库,完善信息共享及报告制度,实现涉税信息的互通共享。四是制定若羌县特殊区域矿产资源税收征管办法。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县域内矿产资源(侧重特殊区域矿产资源:罗布泊地区、拉配泉及阿尔金山自然保护区)税收征管工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纳税秩序,防止税款流失,增加财政收入。

为加强综合治税工作,我局已完善了矿业企业安装运程监控系统的方案,预计近期将在2个矿山企业安装监控;为建立综合治信息共享,建议上级部门统一采购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综合治税成员单位职能作用,确保综合治税工作更全面、深入,使各项数据得到有效利用。

(二)积极推行公务卡改革,加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改革力度

为促进公务卡改革,我局于2016年3月将财政零余额账户和121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全部迁入中国银行若羌县支行,并于2016年12月全面实施了公务卡改革,目前全县73个一级预算单位(含乡镇)已办理公务卡241张,并协调金融机构在县域内各种场所安装POS机90多部,但由于公务卡改革属新生事物,预算单位用卡积极性不高,截止目前,在系统上报销的公务卡支出259笔,合计336312元。

(三)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部门预算经若羌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批准后,在2016年4月份全面开展财政预算公开工作。在财政局网页上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三公经费安排表》、《2016年预算单位支出安排表》、《2016年若羌县地方财政收入预算表》、《2016年若羌县地方财政支出预算表》。此次财政预算公开范围最广,公开内容最全,公开资金额度最高,公开资金占部门预算总资金额度的97%。参照自治州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我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正有序进行。

(三)以财政大平台建设为契机,推进财政各项改革步入轨道

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财政平台按期稳步运行。截止目前,已完成平台中门户系统、FOA系统、邮件系统、指标系统、计划、支付、政府采购、工资、动态监控、非税、项目管理各模块的操作实施工作。部门预算、财政供养、资产管理、账务等各模块按上报时间运行。

(四)逐步开展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考核工作

根据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安排,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为开展并完成此项工作任务,成立若羌县财政局财政资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起来。经财政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议定,对2016年预算安排的五个民生建设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目前此项工作有序开展,在进行项目绩效总结报告阶段。

(五)加强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

为切实推进财政管理基础工作水平,2016年,我局重点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度,对财政各业务股室近两年来的业务工作档案进行检查考核。检查对上级下达的资金文件和资金管理文件是否进行归档,财政部门是否及时将资金文件转发下达给预算单位,项目资金台账资料是否完善等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规范和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切实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保障财政整体工作的科学规范、监督制衡、高效运行。

1、完善修订各项制度。按岗责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创优制度、业务流程、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软件操作使用制度等,将所有制度汇编成册,并针对各岗位工作内容的不同及每年度业务变化编制修订“一岗一册”,做到各个岗位各项工作均有制度可依,建立每年度财政法规制度汇编,使每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完善内部稽核、内部制衡和相互纠错机制,按照规范的业务流程配备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和人员。严格实行分工负责制,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加强印鉴和票据管理。坚持“分人分印”保管,所有财政票据由专人管理、专人传递,并严格实行领用核销制度。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国库、商业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

3、夯实财政基础工作。加强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并不断加强各预算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有效杜绝各部门违规发放津补贴、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将国有资产处置等收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财政局各业务口详细掌握各自分管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好部门机构、人员、编制、资产、经费等部门基础信息,以及预算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收费项目和标准、财政供养人员、非税收入、县乡财政、享受各类补贴人口等财政业务基本数据收集整理工作。

4、加强基层财政所建设。近年来,我县对8个乡镇财政所进行了全面建设,其中:新建6个,已完工5个,依吞布拉克镇中心财政所正在建设。2016年乡镇机构改革后,财政所划归乡(镇)政府进行管理,业务工作受县乡财局指导。若羌镇、铁干里克乡、吾塔木乡、瓦石峡镇、依吞布拉克镇(祁曼塔格乡财政所、铁木里克乡财政所由依吞布拉克镇财政所统一管理)、罗布泊镇均设置财政所,正股级,核定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共33名,在册人员23人,在岗人员20人。财政所人员增加,现有办公用房满足不了工作需要,2016年重建瓦石峡乡财政所,建筑面积230平方。目前我县8个乡(镇)财政所已全部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等基本办公设备。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为做好乡镇基层财政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政府融资平台建设情况

若羌县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成为若羌县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服务平台,发挥了担保公司中小企业发展的“启动器”、企业融资信用的“孵化器”、银行贷款的“减压器”功能,助推若羌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2016年金信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总额为8366、28万元,公司收取担保费收入合计为112、1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5、2万元,利息收入84、9万元;上交税金27、62万元,总费用为142、15万元,其中计提两金104、56万元;净利润为66、35万元。两年来,共办理担保贷款25笔,担保贷款金额7450万元,在保余额7280万元;办理委托贷款业务4笔,金额1600万元,在保余额1430万元。

四、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

我县有国有企业22户,三户企业为投资入股企业,其中:米兰水利水电公司投入1925万元、占35%的股份,巴州奇兰酒店有限公司投入10万元、占10%股份,若羌县罗布泊盐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入100万元、占40%股份。2016年我县汇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只有四户盈利企业,大部分为经营亏损企业。18户企业上报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没有收入的企业4户。

2016年下半年,我县成立调研组到国有企业进行专项调研,调研主要围绕国有企业审计报告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下半年企业的经营计划等。全县国有企业国有总资产66974万元,注册资本金为16417万元,职工人数为312人;今年上半年全县企业总收入为3612、68万元,其中盈利企业6户,净利润总额357、42万元;亏损企业有9户,亏损总额966万元;无收入的企业3户。通过调研,摸清了企业家底,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我县四乡一镇中19个村委会和1个国营牧场申报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若羌镇、依吞布拉克镇行政区划中无行政村、罗布泊镇因无户籍人口,无法申报“一事一议”项目。我县年初部门预算安排“一事一议”资金2800万元,截止目前,各乡镇“一事一议”均已完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总投资2517、96万元,其中:村民筹资50、83万元,筹劳折资435、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739、35万元,村集体积累投入49、11万元,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243、17万元。各乡镇居民点文化广场建设、路面硬化、绿化带、路灯、健身设施、防渗渠、村内居民葡萄长廊活动场所、垃圾收集点和村内房屋立面改造等工程正在建设中。同时我县做好“一事一议”政策宣传工作,在吾塔木乡、铁干里克乡、瓦石峡镇主街道旁悬挂了5个宣传牌,在村内居民墙面悬挂60条宣传标语,在村内路灯杆上安置了187个宣传牌,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使一事一议政策深入人心。

(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开展情况

1、化解村级办公场所债务工作情况

4月州综改办下达我县化解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债务奖补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50000元,我县配套化解村内办公场所建设债务资金201679元。全县锁定债务实际余额总计250779元,其中:瓦石峡镇有一项债务,债务总额1215元;吾塔木乡有八项债务,债务总额249564元。于4月15日将锁定的债务250779元全部兑付至债权人账户中。

2、化解乡镇政权机构建设债务工作情况

9月州综改办下达我县化解乡镇政权机构建设债务奖补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225万元、奖励资金507万元。全县锁定债务实际余额总计722万元,其中:瓦石峡镇有十一项债务,债务总额194万元;铁干里克乡有八项债务,债务总额25万元;祁曼塔格乡有一项债务,债务总额12万元;铁木里克乡有一项债务,债务总额46万元;依吞布拉克镇有一项债务,债务总额444万元。于9月24日将全县乡镇政权机构建设债务全部兑付至债权人账户中。

(三)国有农牧场农村税费改革资金使用情况

今年我县到位国有农牧场税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新增因素补助资金共48万元,已拨付至铁木里克国营牧场,用于国有农牧园艺场在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道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及国有农牧场面临的非生产性的特殊困难补助。我县不定期到铁木里克国营牧场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四)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安排乡村级转移支付资金242、87万元,其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43万元全部安排到村级,县级财政新增村级补助29、87万元。根据巴党组通字〔2016〕28号文件精神,2016年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提高到8万元以上。在州财政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资金31万元的基础上,我县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县级财政又配套资金23万元,村委会承担18万,确保了全县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均达到8万元以上。截至目前,乡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已下达各乡镇。

六、财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一)存在的问题

受全国各地经济增速下滑等因素影响,我县税收收入增幅较慢,受诸多因素制约,经济形势依然严峻,2016年财政收入任务完成困难。一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矿产品价格低靡,加上贷款困难,使企业资金严重短缺,我县很多矿产品加工企业一生产就赔钱,我县部分矿产品加工企业处在被迫停产的状态。二是水、电问题已成为制约资源开发的重大瓶颈,制约了我县矿业经济的发展。因水资源匮乏、电量供应不足问题,我县部分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给我县的经济建设带来重大影响。

(二)2016年工作计划

针对2016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我县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千方百计抓收入。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按时间进度完成收入目标任务;加快完善综合治税大格局,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建立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强化收入组织的均衡性、及时性;积极培育财源,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加快发展,优化财政收入结构,不断提高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2016年预计全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36亿元。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向民生项目“倾斜”,做到‘三保三控’,即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年内各部门一般性支出压缩5%,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预算追加,以节约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改善民生上,进一步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的支持力度,确保教育、农业、科技支出增长达到法定要求。

3、积极深化财政改革。一是扩大公务卡改革,推进金融生态环境,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商户普及率,加大POS机具的布放力度,提高各部门公务卡的用卡率;加强与纪检监察、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公务卡改革形成推动合力。二是完善我县财政应用支撑平台系统中各财政软件运行,并择时启动其它应用软件,加大平台利用率,建立建全财政大平台相关制约制度,合理制定流程。三是完善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日常动态管理,结合动态监控系统,探索建立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纳入监控范围的办法。四是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2016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结合起来,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质量。

2016年的经济目标任务繁重,我们有信心,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坚定信心,团结进取,凝聚力量,始终鼓足开拓创新、争先进位的工作劲头,合力推进若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范文四:财政局工作总结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较好地实现了保收入、保工资、保运转、保平衡的目标,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2016年区财政总收入43、5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50、97%,同比增长17、22%,其中:本级公共财政收入130,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同比增长10、77%,增幅居全市第三位。

确保社会重点事业的支出,支持社会各项改革,促进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2016年财政总支出36、44亿元,同比增长5、19%,其中:公共财政支出270,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34%,同比增长2%。全区和区本级连续23年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盈余。一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今年以来,面对经济发展放缓、结构性减税政策等不利影响,我们通过科学谋划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收入安排,积极落实保障机制,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一是抓收入调度。多次组织召开财税部门协调会议,明确收入目标,分解征收责任,解决征管问题。二是抓税源监控。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情况的摸底调查,掌握第一手税源数据,配合税务部门有的放矢开展税收专项清查,堵塞征管漏洞。三是抓联动协调。进一步完善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财税征管效率。

(二)民生投入保障较好。始终将民生事业放在财政保障的首要位置,坚持把财力优先向民生领域倾斜。2016年,全区共完成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支出203,68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5、44%。一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积极贯彻落实2016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十件民生实事”工程相关工作。完成教育支出69,885万元,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发展中等职业免费教育,推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30万元,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和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积极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扩大社会救济范围,加大对失地农民和城区重度残疾人生活的保障力度。完成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189万元,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完成住房保障支出1741、32万元,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二是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全区完成节能环保支出97万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安排4726万元整治中心城区的市容环境,完善中山南路和飞水56号区市政道路路网建设,进一步改善广大市民休闲活动场所环境及城区范围内停车难问题,改造建设松林体育公园、清泉体育公园等7个体育公园,以及松林体育公园地下停车场等3个停车场。三是扶持三农发展。完成农林水事务支出36,043万元,积极推进一事一议农村公益项目,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加快发展;投入8495余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维护;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双季稻补贴等补贴资金5052、48万元,其中,种粮补贴资金4305、48万元。四是抓好新一轮扶贫双到工作。投入63个贫困村29449万元,落实帮扶到村项目950个,落实帮扶到户项目30876个。

(三)服务发展积极有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支持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的各项工作。一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完成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306万元,确保了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需求;通过股权抵押等形式安排政府投融资公司资金4000万元,大力支持各投融资公司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城区基础设施。二是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积极落实支持园区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并认真落实园区企业税收返还等财税政策措施,支持园区经济发展壮大;设立科技创新引导资金230万元,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区财政预算安排政银保担保资金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万元。同时,新增安排鼓励全民创业和扶持民营经济专项资金3000万元,向上级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044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全年共办理“政银保”合作贷款4312万元,支付保险金39、12万元,其中,农业贷款38笔,合计1152万元,支付保险金11、52万元,小微企贷款贷款12笔,合计3160万元,支付保险金27、60万元。

(四)财税改革有序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区的部署,加快探索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一是进一步做好区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明确责任,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支付,今年开始结合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对区级财政专户的管理进行规范,推进中央、省特设专户指标预算统一下达;二是继续推进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工作。在镇级全面实施的基础上,结合修订后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新增发改局、经信局等5个单位上线运行;三是积极开展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主动做好支农资金整合的基础性工作,努力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从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归还、风险预警等方面加以规范,并实行全过程监管,防范债务风险,提升债务管理水平。五是制定了《清新区财政非税收入收支脱钩改革方案》,计划用一至二年的时间在区直单位全面推进收支脱钩管理的综合财政预算改革,通过建立和完善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将政府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统筹安排,财政相应统筹安排支出,加快全区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增强财政资金调控监管能力。

(五)财政监管力度加大。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开展专项整治。依据中央、省里已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出台了《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的通知》;并结合单位财务管理实际需要,开展公务接待、误餐、伙食补助等经费控制标准的调研,出台了《清远市清新区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专项行动》用制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联合区纪委开展《整治小金库、违规使用专项资金专项行动方案》,完善和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二是严格资金管理。积极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探索政府集中采购经营机制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不断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效率,2016年全区共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7,896、9万元,成交金额:25,860、7万元(协议采购除外),节约资金:2,036、2万元,资金节约率7、3%;积极推进委托评审业务开展,加强重点项目审查,在保证评审工作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财政投资评审效率。全年共完成预算备案项目163宗,预算审核项目44宗,结算审核项目185宗(三项共计392宗)。预结算送审共计4、47亿元,定审4、24亿元,核减2,300万元,核减率为12、13%。三是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严格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审核,规范绩效目标审核程序和审核职责,今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专项资金总额达653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1、7%。四是严格“约法三章”的规定,认真履行财政职能,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做好会议费及“三公”经费控制压缩工作,“三公”经费比上年减少1059、12万元,比上年减少23、64%。

(六)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折不扣完成规定动作,并结合财政实际:比务实作风,看服务质量,力戒形式主义,赛基础工作好不好、查群众意见多不多;比群众观念,看服务态度,力戒官僚主义,组织全局干部开展“下基层、惠民生”活动;比进取精神,看工作激情,力戒享乐主义;比清廉意识,看自身要求,力戒奢靡之风,抓制度完善,让人不能奢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局党组本着“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要求,认真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深刻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局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承诺书》,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干部到清新监狱参观,增强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今年以来,财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结构不优。受经济增长趋缓的影响,组织财政收入面临“稳增长”和“优结构”的双重挑战。二是支出需求大,收支矛盾突出。在收入增长放缓的情况下,各种刚性需求继续攀升,如人员保障经费的增加,最低生活保障、一次性抚恤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新农合新农保等社保项目的提标等,造成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三是在财政监管、资金使用效益、政府债务管理方面仍有不足。重资金分配,轻资金监管的现象仍然存在;债务规模较大,蕴含着一定的债务风险。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范文五:财政局工作总结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在推动闽西加快崛起中发挥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一、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局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

(一)狠抓思想理论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

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加强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党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带动各党支部和广大财政干部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密结合财政职能,开展了以“联挂帮”、“创先争优”、打造“红土先锋岗”和“五个好”党支部为主题的实践活动,边学边改边提高。坚持贴近财政实际,立足提升素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统筹安排干部参加各级党校、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职称培训以及在职研究生进修等,激励干部职工重视学习、认真学习、善于学习,努力转变思维方式,主动适应新环境,积极应对新挑战。

(二)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形成团结民主奋进的良好氛围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集体领导抓大事,分工负责抓落实。坚持分工不分家,建立了AB岗制度,在工作中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有话摆到桌面上,碰到问题互相协商、互相支持、通力合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领导与干部职工座谈会等制度。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先通气协商,会上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统一认识,会后坚决贯彻执行,不打折扣。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和涉及全局性的重要工作,如财政预算安排和追加、干部调整和任免,重大开支、评优评先、事关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始终坚持党组集体议事和民主决策制度。充分发扬团结和民主,对各自分管的工作敢于负责,对集体重大事项敢于决策,形成班子共事的合力。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对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及时协调办理落实;对来我局办事的单位和个人,坚持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加强对财政干部的培养、使用和推荐。着眼于财政未来发展的大局,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并,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向组织推荐处级后备干部人选。

2016年,我局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被省财政厅评为优秀奖,1名同志被评选为龙岩市“敬业奉献好科长”。

(三)狠抓执行力建设,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局党组十分重视提高班子成员和科以上干部的执行能力,把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局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整体观念,始终把财政工作放在推动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去考虑和谋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主动作为,主动站位,积极履行财政职能,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资金保障,自觉服从、服务于加快闽西崛起大局。

(四)狠抓廉政建设,树立财政机关正气清风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要警钟长鸣。全局上下积极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大力宣传廉洁从政、廉洁自律等先进典型,营造廉洁奉公的浓厚氛围。局领导率先垂范,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带头落实“八项规定”,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廉政风险心理评估,加强心理防范,教育党员干部要耐得住清贫,顶得住寂寞,经受得住诱惑,牢记警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抓”。

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用制度管好态度,用规章促进规范,用程序保障秩序,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把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产生腐败现象的深层次问题的要求,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公务卡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等,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管好“钱袋子”,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当好闽西人民的财政“管家”,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狠抓党建和文明创建,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一是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开展“联挂帮”、“争创红土先锋岗”、“四下基层”、“三促”等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健全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理论学习、民主评议等制度,发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围绕“五个好”目标,在全系统扎实开展“三级联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争创“五个好”党支部、实施“14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党员先锋岗等活动。2016年,我局被市委授予“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在职三个党支部也均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五个好”党支部荣誉称号。

二是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创建贵在坚持,永无止境”。我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抓手,充分发挥工、青、妇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开展连心帮扶、解困助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区、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传播先进文化等活动,以此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的落实。1998年以来,我局连续五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是深入基层心系群众。局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与企业共同探讨改革发展之路,帮助农村和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2016年,我局为挂钩乡(镇)村落实帮扶资金共1100万,为挂钩村的37户困难户送去慰问资金5、5万元,被授予“连心帮扶先进单位”、“扶残助残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定期组织本单位在职干部和离退休老同志健康体检,干部职工生病住院,局工会都能及时看望慰问;定期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倾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诚心实意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积极发挥财政统筹协调职能,推动闽西加快崛起

(一)攻坚克难稳增长

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宗商品价格下调等多重因素影响,卷烟、煤炭、黄金等主体税源税收持续低幅增长,机械等“1+2”主导产业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税收增量有限,财政增收十分困难。

一是千方百计促增收。加强财税部门协调,及时出台了鼓励金融机构放贷、激励征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收入等一系列稳增长、促增收的具体政策;财政部门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国地税部门通过科技管理增加收入,各县(市、区)和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站位全局,主动挖掘增收潜力,各级各部门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任务。

二是积极主动争政策。加强政策研究,发挥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共建中国老区财政科研龙岩基地作用,配合开展《加强生态保护的财税政策研究》、《汀江水资源保护的生态补偿政策研究》等课题调研,争取上级对闽西原中央苏区更大政策支持;主动对接有关部委,争取到位上下游生态补偿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

(二)统筹兼顾保重点

全市财政克服地方财力十分紧张等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合理调度,较好地保障了市委、市政府各项发展战略支出。

一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安排使用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政策性贷款等各项资金,优先保障重点在建续建项目,投入27、66亿元支持城市重点道路项目征拆及古武高速等交通基础设施,确保关键性的重大项目及时开工建设;集中财力支持一批事关长远发展、辐射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累计拨付支持机械等“1+2”主导产业资金5、89亿元,其中:用于支持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1、5亿元,支持漳平特钢铸造项目(金大鑫项目)建设资金4、05亿元。

二是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支出城建项目资金44、14亿元,支持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其中:支出30、05亿元,支持龙岩大道三期、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等路网建设;支出1、53亿元,加快石锣鼓湿地公园、中央苏区公园等园林绿化项目建设;统筹资金2200万元,改善城市公共交通条件;统筹资金8400万元,推动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统筹融资安排片区开发资金38、9亿元,推进六大片区改造征迁工作。

三是服务新区园区发展。市县联动共同支持新区各项建设,累计拨付新区园区建设资金9、1亿元,对永丰、龙雁新区给予贷款25亿元的贴息支持,对龙雁新区实行市级分成全额返还政策,完善《古蛟、永丰、龙雁三个新区财税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新区加快发展。

四是加大生态建设投入。筹措资金6、32亿元,支持“生态建设年”活动,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养殖业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支持水资源综合整治,关闭落后产能企业,持续改善人居环境。

(三)政策激励促发展

一是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全市支出1、71亿元,实施“营改增”、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即征即奖”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扶持企业加快发展;落实促进工业加快发展各项扶持政策措施,拨付企业奖励和帮扶资金7059万元;兑付资金2062万元支持我市扩大外贸出口,建立外贸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共担资金,帮助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引进重大外资项目的力度。

二是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2038万元,加大对文化、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关于扶持陆地港保税物流中心运营发展的政策意见》,通过贷款贴息、专项扶持等方式,支持龙岩陆地港、龙岩展览城、中国(龙岩)农产品物流交易城等总投资20亿元以上的商贸物流项目加快建设,继续加大对创意、动漫等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人才引进。安排科技专项2248万元,重点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等,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安排科技创新资金338万元,扶持奖励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个,落实专利奖励政策,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及时拨付人才住房奖励450万元,吸引集聚更多的优秀人才来岩创业和工作。

(四)加大投入惠民生

坚持以人为本,以安居、乐业、保障为重点,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全市民生支出140亿元。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市筹集资金28、8亿元,保障2016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8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1686万元用于稳定食品价格,支持菜篮子工程建设,强化食品市场监管和物价调控,做好粮油储备工作;全市拨付就业专项资金9700万元,支持完善就业援助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落实财政贴息、社保补助、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促进就业带动创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投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59亿元,建立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新型保障房体系。

二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33、8亿元,占财政支出的22%,支持实施全市中小学扩容建设,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实施中职教育全面免学费政策,加快基础教育发展,改善农村中小学寄宿和教学条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全市支出1、3亿元,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月70元调至85元,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800元提升至1900元;拨付自然灾害补助资金2165万元,帮助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及生活困难救助;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50万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建设。

四是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市级医疗卫生支出1、95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调整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40元/人。年提至280元/人。年;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从年人均25元提至30元。

五是加大“三农”投入。全市“三农”支出50、68亿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保障三农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扎实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工作扩面,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农村人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兑付种粮农户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9亿元、订单粮食直接补贴资金1961万元。

(五)创新融资出成效

一是突破融资瓶颈。深入研究国家金融动态,创新政府融资机制。汇金公司牵头设立了首期注册资本5亿元的龙盛担保公司,为市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供10亿元担保,全年新增融资25亿元,其中:成功发行11亿元债券。继续深挖银行项目贷款潜力,积极开拓信托、租赁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破解城市建设筹资难题。积极推动土地资源资本化,通过抵押融资等方式转化土地资本,充分发挥土地收储效益,通过公开出让,千方百计实现出让地价值最大化,加快城市建设和发展。

二是创新投资方式。精心策划金融股权类投资项目,组织参与设立古田小城镇发展基金、原中央苏区生态产业基金等基金项目,参股我市六家村镇银行,合作参与排污权交易中心建设;有效策划资产投资项目,合作参与市区一级土地开发和天然气项目,支持新区园区建设。

(六)加强监管促规范

一是强化财政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试点扩面工作;加大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存量资金,整合归并市级部门预算项目100项,清理37项,调整优化专项资金结构;推动各县(市、区)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逐步提高国库直接支付比例;市本级119家单位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通过收缴系统缴入金库和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5、56亿元,比上年增加1、42亿元。

二是加强财政监督。动态跟踪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专项资金使用、县(市、区)财政运行质量和重大财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规范会计秩序;全面开展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16年完成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564个,送审金额49、92亿元,审定金额44、92亿元,审减金额5亿元,审减率10、02%;强化政府采购管理,2016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9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0、11亿元,节约财政资金0、88亿元,节约率8%。

三是认真落实人大决议。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6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7件、政协委员提案29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重特大项目少,传统财源结构凸显瓶颈制约,预期财源具有不确定性;二是支出需求刚性增长,超过财力增幅,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三是政府性债务较重,还本付息压力大,新上项目融资难;四是财政支出结构要继续优化,支出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财政队伍现状与财政面临的繁重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四、2016年工作思路

(一)千方百计组织收入

一是健全收入考核机制,将组织收入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二是挖掘增收潜力,实施税收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确保应收尽收。三是拓展政策空间,争取部、省新的支持。四是积极应对财税体制改革,加强研判,未雨稠穋。

(二)多措并举培植财源

一是支持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支持三大新区、新罗区发展,支持“1+2”主导产业。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大财政扶持政策效应。三是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村增效和农民增收。二是支持推进城镇化进程,构建“大龙岩”框架。三是支持县域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四)加快建设生态龙岩

一是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推进生态示范市创建步伐。二是支持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三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重现青山绿水。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教育。二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居民收入倍增目标的实现。三是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更可靠的社会保障。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五是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六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居住条件。七是支持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生活工作环境。

(六)务实创新财政管理

一是深化财政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框架。二是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和财政资源配置的透明度。

(七)努力锻造财政团队

一是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工作的实际成效。二是加大财政干部的培养和推荐使用力度,形成梯级干部队伍结构,实现财政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快教育实践活动征集意见的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财政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范文六:财政局工作总结

2016年,我局紧紧围绕“县两代会”提出的工作思路和奋斗目标,按照全县经济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强化收入征管,狠抓增收节支,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重点支出需要,财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做大财政蛋糕,优化支出结构,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2016年全县财政总收入84,167万元,同比增长15、82%。公共财政收入完成42,357万元,同比增长26、15%,增加8,780万元。非税收入占公共财政收入23、83%。

(二)财政支出情况。2016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328,926万元,增长18、17%。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一般公共服务29,992万元,下降17、50%;教育支出84,906万元,增长15、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360万元,增长23、62%;医疗卫生支出39,810万元,增长22、96%;农林水支出60,454万元,增长22、77%;住房保障支出41,444万元,增长69、96%。

(三)财力争取情况。在依法组织收入的同时,坚持“向政策要资金、向管理要效益”理念,深入研究财政政策特别是财税体制机制,突出省对下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财政资金投向等政策研究,全力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提升财政保障水平。2016年全县财力达317,721万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98、4%,增加157,580万元。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收入275,364万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91、26%,增加131387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4,081万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103、98%,增加73,446万元,实现了翻番;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0,012万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79、69%,增加57,659万元。

(四)财政管理工作。省财政厅对2016年度全省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进行了综合试评价,涉及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收入质量、预算编制、债务风险管控、财政管理水平六个方面,我县综合试评价排名19,全市排名第一,其中:重点支出保障程度和财政管理水平两项指标排名均进入全省前10名,分别排第6和第9名。2016年12月,获得奖励资金800万元。

二、民生项目高效实施,基础设施稳步提升

(一)2016年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三个。一是思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项目区建设在张家寨镇现代生态茶产业示范园核心区域,总投资521万元,完成新建蓄水池3口,配套拦水沟2、15Km,沉沙池3个,新建高标准机耕道2条8、65Km;新建主生产便道7条5、22Km,次生产便道12条8、01Km。二是思南县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2个,分别是思南县凉都益农绿业生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思南县常青种养专业合作社。两个项目总投资392万元,财政补助196万元,企业自筹196万元,新建茶园0、25万亩、改造茶园0、2万亩,新建生产便道6Km,新建蓄水池900m3,新建沼气池200m3,开展技术培训400人次,购置设备345台(把)。9月28日市财政局代表省对农开项目进行了省级验收。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小康寨项目)。2016年,思南县美丽乡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08个,其中:一事一议普惠制项目131个、6个示范村建设子项目77个,总投资4262、8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奖补资金3179万元。项目涉及26个乡镇180个自然村寨,2、32万人受益。硬化通组路111、66公里、人行便道97、99公里,建人行便桥2座,安装路灯1298盏,新建村级活动场所7个,卫生净化、环境美化类项目32个,小型水利及其他项目10个。项目于10月底全部完工,在县级验收中9成以上项目达到优质工程。

三、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科学理财水平稳步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2016年市委下达思南县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思党办发〔2016〕111号)、《思南县2016年深化改革工作方案》(思委〔2016〕23号)要求,切实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各项改革。

(一)财税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1、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制度。结合全县经济运行走势,合理安排财政收支。一是合理测算可用财力。把上级相对固定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纳入年初预算。同时,还预列部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二是细化部门预算支出。人员经费预算以人事部门核定的实有人数编制。公用经费预算分档定额编制,其中“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分项预算,且负增长。住房公积金、城镇职工医保财政负担部分预算到单位。三是着力保障民生支出。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民生支出分别比上年预算增长88%、383%、448%、216%、874%。四是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从10月份,把专项资金纳入了国库集中支付,对新设立的思唐、关中坝、双塘3个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资金全部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2、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以思府发〔2016〕8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县对乡镇实行“工资统发,运转定额,专项单列,协税奖励”的“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对人员经费、运转经费、村级投入、专项补助和协税奖励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3、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设立了专门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构,成立了全县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思南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健全“借、用、还”制度,对政府性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对不同类别的债务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认真落实省财政厅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全县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初步锁定并上报债务余额56、85亿元。今年以来,全县债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防范了债务风险,财政负债率、财政债务率、财政偿债率分别控制到警戒线以内。

(二)深化投融资体系改革。切实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抓好项目融资工作,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促进经济发展。一是整合县域改制企业,增强五峰公司集团经营实力。完成万胜种业公司经营机制的转换、白鹭湖旅行社和思南乌江旅游运输公司组建;建成贵州康达医药物流园;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公司开展实质性地经营活动。二是整合全县国有资源和资产,做大公司资产总量,促进公司市场化经营管理,增加公司自身的造血功能,提高公司的融资偿债能力。五峰公司归集土地11宗,共计43万㎡,缴纳土地出让金21,313万元。三是切实做好项目融资。不断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通过不同融资品种的组合,加大与各家银行的协调力度,以确保融资任务完成。五峰、中天2个平台公司共取得融资项目18个,融资金额22、15亿元,已到位资金8、668亿元,有力地推进了县城河东棚户区改造、思南中学新校区建设、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康达医药物流园项目、城北二期土地整治项目、农民集中建房、双塘新区土地整治等重大项目建设和抗洪救灾损毁公路修复,支持了农业产业发展。其中:向省国开行申请抗洪救灾应急贷款1600万元,用于抗洪救灾损毁公路修复;申请扶贫小额贷款800万元,支持我县茶叶、中药材产业发展。

(三)推进公共服务外包改革。代拟了《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制定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第一批)》。明确了2016—2020年的阶段目标:2016年工作启动,主要完成方案、目录制定等基础工作;2016年主要是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交易平台建设,并选择部分项目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2016—2019年逐步扩大范围;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

(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廉洁”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紧紧围绕新形势下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要求,加强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协调配合,不断规范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不断强化和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制。全年共完成审批政府采购申请328批次,采购预算8,321万元,实际成交7,39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926万元,资金节约率11%。

四、加强财政监管,促进资金高效运转

(一)加大财政绩效评价。今年我县财政安排项目资金为27,45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资金数为11,528万元,占财政安排项目资金规模的41、99%,涉及社保、医疗、教育、农业、工业、交通等领域,涵盖6个预算单位6个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完成了县教育局助学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县交通客运管理局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市财政局完成了2016年第一批危房改造、2016年县教育局三项突破工程、2016年度的价格调节基金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二)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会计监督质量检测和收支两条线检查,按照《会计法》、《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27个财政分局开展了财经纪律检查自查,县财政局对财经纪律自查工作抽查了6个分局。对9个财政分局和4个县直部门开展了财务检查和收支两条线检查。

(三)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做到“四查对一通过”,查对发票与附件是否相符、查对发票与用途是否相符、查对金额额度是否与规定相符、查对资金用途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只有四项均相符才予以审核通过。2016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5,210万元,同比压缩23、2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432万元,同比压缩32、96%。

五、绩效目标推进,促进机关高效运转

(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情况。年初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组织了5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专题讲座。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在各股室张贴了《县财政局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五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代拟了《思南县党政机关和使用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思南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并以(思党办发〔2016〕132号)文件印发实施。加强财政监管,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

(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扎实开展主题活动,认真编制党务政务公开项目目录,邀请人大、政协代表作为信息公开监督员,自觉接受监督。全年共制作党务、政务公开专栏4期,发布信息230篇,国家级媒体采用6篇,省级以上媒体采用信息43篇,市级媒体采用36篇,县级媒体采用155篇。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让财政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了“暗箱”操作等问题。

(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际活动。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过程中,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加强对党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作风方面的政策的学习,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深挖单位、局班子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共查摆问题115个。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相互批评动真格,相互批评意见达393条,真正让民主生活会变辣。对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不敷衍,建立规章制度,确保作风建设始终在路上。

(四)落实综治成员职责,做好资金保障。我局将综治维稳等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与干部职工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暨信访维稳、禁毒工作》、《禁赌工作》责任书。把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金作为财政预算支出保障的重点资金之一。年初在财政预算盘子十分吃紧的情况下,仍安排专项资金173万元作为综治工作经费,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安定和治安大局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资金保证。局机关在工作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极力压缩“三公”经费,确保综治工作经费的投入。全年投入经费3万多元为支付局和基财局聘请了1名安全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

(五)党建顺民意,帮扶暖民心。局党支部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从严治党,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大力实施以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为主要内容的强基工程。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严格党员发展,2016年3名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培养了3名入党积极分子。全体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党内统计年报准确、及时、全面。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全年共为10个帮扶村向上级部门争取了20个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项目总投资405、73万元,多渠道争取和筹措100万元资金扶持帮扶村发展烤烟和生态茶产业;争取新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170万元发展食用菌大棚生产基地和加工厂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搭建干群连心桥。结对帮扶25户计划生育贫困户和20户贫困党员户,发放慰问金3、5万元。积极协助帮扶村抓好灾后重建工作。先后筹措18万元资金对10个联系村的人畜饮水供水管道断裂、通组公路损毁、村民房屋倒塌进行了维修。

(六)积极推进民族事业发展。将民族宗教事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全县民族团结创建工作,2016年预算民族宗教事务经费299、6万元,共争取到上级少数民族专项资金256万元,安排70万元用于支持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安排8万元开展“6、19”大型宗教活动,保障了全县民族事业的发展。

总之,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目标任务,切实采取措施,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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