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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2016-12-27 12:39:5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共8篇)亲人去世后的风水禁忌有哪些亲人去世后的风水禁忌有哪些?一、忌讳去世时候身边无亲人旧时人们很重视传宗接代,认为老人去世的时候,必须有后辈儿孙在场,以便老人走得时候有人送,不孤单;老人在阴间也不用总是牵挂,灵魂可得安宁。如果老人是在所有亲人在场的情况下去世的,就是最大的福气。相传白族认为老人死在儿孙怀里...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供大家学习参考。

亲人去世后的风水禁忌有哪些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第一篇

亲人去世后的风水禁忌有哪些?

一、忌讳去世时候身边无亲人

旧时人们很重视传宗接代,认为老人去世的时候,必须有后辈儿孙在场,以便老人走得时候有人送,不孤单;老人在阴间也不用总是牵挂,灵魂可得安宁。

如果老人是在所有亲人在场的情况下去世的,就是最大的福气。相传白族认为老人死在儿孙怀里,是儿孙在报答养育之恩,俗称〝接气〞。

二、忌讳让死者光身而去

北方很多地方都讲究,在死者断气前就要穿好殓衣,不能让死者光着身子而去。

所以旧时,老人们在到了一定年龄以后,儿孙们往往就要在闰月年为其准备寿衣,让老人们看着放心。

寿衣的件数、质地是很有讲究的。件数要单数,诸如五、七、九件不等,忌双数,怕凶祸再次降临;材质上则忌用缎子,因〝缎子〞和〝断子〞谐音,而多用绸子,因为〝绸子〞和〝稠子〞音同,寓意福佑后代多子多孙;寿衣还不能用皮毛制作,怕来世转为兽类。

三、入殓时候的忌讳

1、入殓的时候忌讳泪洒尸身。在入殓的时候,亲人们要暂时忍住悲伤,控制住眼泪,以免泪洒尸身。

2、入殓前后忌讳猫、狗接近尸体,认为会引起死者骤然挺立或成僵尸。

3、棺材忌讳用柳木。棺木以松柏材料为佳,禁用柳木。因为松柏象征长寿,柳树不结籽,恐会绝后。

四、报丧的禁忌

治丧之家,要在大门上挂上白布、白纸,让人们都知道家中有人去世,并向堂亲姻戚报丧,给在外地或海外亲人发讯,子女闻讯奔丧。其中向姻戚报丧,尤要慎重。

父母去世,确定了葬礼的日期后,孝子要去亲戚家报丧。报丧时讲究孝子未进屋,先跪在室外行礼,向亲戚报告父母去世的消息以及葬礼的时间。

五、葬礼日期、墓地的选择

古人认为人死后灵魂是不会一下子走远的,死亡会涉及很多事项,所以古人尤其重视葬礼日期的选择,以免引发系列的不幸。

而墓地的选择自古以来都十分讲究。俗以为墓地好坏直接关系后代的贫富吉凶。旧时,关于墓地的选择禁忌,民间有十不葬歌谣:一不葬粗顽块石,二不葬急水滩头,三不葬沟源绝境,四不葬孤独山头,五不葬神前庙后,六不葬左右休囚,七不葬山冈撩乱,八不葬风水悲愁,九不葬坐下低小,十不葬龙虎尖头。因此,要请专业人士选择葬礼的日期、好风水的墓地。

六、下葬后的禁忌

逝者下葬之后,送葬的人要绕墓三周,在回家途中则忌回头观看,以免逝者的鬼魂跟随活人回家。

七、服丧期间忌讳走亲访友

子女服孝期间不走亲戚,不访友,不集会,不拜年,尤其不能到病人家去,以免给他人带来不幸。俗语有〝身穿热孝,不登邻宅。〞

八、守孝期间,子女忌穿色彩鲜艳衣服

父母去世后,子女要为父母守孝,古时候一般要守孝三年。现代时间缩短,但也不宜少于一年。守孝期间,子女忌讳穿色彩鲜艳的衣服,浓妆艳抹,饮酒作乐

白事程序和忌讳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第二篇

一、做生日和做寿的艺术和忌讳

1、做寿

⑴ 要“男做齐头,女做出一”,只有过了60岁一个花甲子才可以摆大席祝寿。 ① 男做齐头:即虚岁60、实岁59的生日做大寿;

② 女做出一:即实岁60、虚岁61的生日做大寿。

③ 寿桃在寿宴后吃。

2、忌讳:

① 不可说吃寿包,要说吃寿桃!寿包是高寿人喜丧席上才吃的!

② 不过60岁,不能摆寿宴祝寿,只能叫过生日。参见生日宴会时,不可送寿给他,比如金牌、寿桃等。

③ 本人只能吃生日蛋糕,不可吃寿桃和寿面!

④ 未足60岁的人吃寿桃是最严重的错误,反而会损寿的!

⑤ 参加朋友的生日酒会时不要送带寿字礼物、也不要送一篮子寿桃!

3、其他

① 六十一岁大寿叫:七秩开一。代表踏进七十岁的第一年

② 七十二岁叫做:八秩开二,意为踏进八十的第二年

4、做大寿

①礼仪:

俗语讲:“六十六割块肉,七十七杀只鸡”

★女儿买一块重六斤六两的肉作为贺礼

★七十七岁时,女儿祝贺父母生日要送只鸡

5、贺寿或祝贺生日的礼仪或禁忌:

① 送酒代表“久”,即长长久久的意思

② 祝大寿的宴席桌数,要一次比一次的多,以示兴旺的意思

③ 如果老父母健在,子女不可做大寿

④ 做大寿或庆生日摆宴要慎选吉日,只可提早不可以迟于正式生日

⑤ 做大寿者要回礼时,通常用钢片做成寿桃作回礼,也可是一般的利是 ⑥ 虚岁七十二与八十三叫做:寿上关,这年其身体一般比较虚弱,要一切小心为宜,就是俗语说的:“阎王不叫自己去”

做大寿不能在一楼下面的地下室摆酒席,平时寿星也不能住在地下室,因为地下为阴,叫做“阴间楼”,不利于身心健康,也不吉利。

**五十岁后要知道的礼仪和忌讳的知识。

一、儿子娶媳妇的说法:

一是选吉日,其农历的月份不能是双方新人及家长生日的月份,通常也不要选农历的六月(叫做半年婚)和七月(叫做鬼月);

二是结婚宴席不能摆在地下餐厅里;

三是新媳妇接回家时,老爷夫妇不可以开门去迎接,而要避到房中,让对方大妗姐拍门请出来喝茶,否则会冲老人家;

四是如果结婚的儿子上面有还未婚的兄姐,要送兄裤子(富)、送姐裙子(大姨裙);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五是开门利是要双数,六六大顺最好,但切勿用八字开门利是,因“八”是别的意思;

六是孕妇或戴孝者不可以参加新婚典礼;

七是属虎的人均能参加人家的生日、结婚、满月酒席,但不可以参与其重要的仪式部分,即不宜担任任何姐妹、兄弟身份的活动;

八是做爷爷奶奶派茶饮利是,要一律双对,喜事不可以派单数利是,结婚尚红尚双,老爷奶奶也要尚红;

九是儿子结婚之夜,切勿让新婚太太的衣服叠在他的衣服之上,否则会被老婆勀一世的。

二、女儿出嫁的说法

一是嫁女儿一定要对方男家过大礼,不能从简,过礼要选在结婚典礼的一个月之前的吉日子。

二是结婚仪式可以简单隆重,但两包茶叶的礼数不能少,所谓“食了人家茶礼”才算嫁女。为啥选茶叶?因为茶叶不能移种,喻示女儿不做二婚。茶叶以普洱、六安为好意头,不要用乌龙、铁观音!

三是嫁女时的喜饼,不能给女儿吃,吃了会吃掉女儿自己的福气。

四是嫁女时要回婆家一份有两条肋骨头的猪肉,代表不会把丈夫的骨头也吃了!

五是忌讳香烛抽出再插!小心过大礼,不可说“再见”,过大礼不可两次!

六是嫁女儿当天的迎娶仪式时,母亲要哭,哭声越大,女儿月矜贵,女儿的命运才好。

七是姑嫂要回避新娘出门,阴与“孤”、“扫”同音,为人姑嫂参加婚礼时不可过份热情!

八是新娘出门时,要大矜姐用红伞遮盖,大矜姐背着新娘出新娘车,因为新娘的煞气大。上车后,女家撒一盘水在门口,代表女儿出嫁不翻头,如水不回收。

九是女儿出嫁那一天,坐下时要有小凳扶脚。

三、生儿育女的说法:

一是女儿坐月子,母亲不可去陪月,女儿也切忌回娘家做月子,因为会冲克未婚的兄弟姐妹的运气。母亲可以找月婆代劳,可探访送上补汤类食物。

二是女儿或儿媳有孕三月后才能公布,以免胎儿小器。外孙要在满月后才可回外婆家。

三是婴儿不可赞美英俊和乖乖等溢美之词,一定要说很“丑样”,以免天妒!一般要买一个金锁锁住婴儿,代表不会走掉。

中国民间白事礼仪

送终

老人生命垂危之时,子女等直系亲属守护在其身边,听取遗言,直到亲人去世,这在习俗中 称为"送终"。

送终是一件大事,能为老人送终是表明子女尽了最后的孝心,未能为老人送终常常成为人们一生中的一大憾事。有没有子女送终,是不是所有子女都来送了终又是老人 是否有福的一个判别标准。

在老人临危之时,家人要将其从卧房移到正庭中临时铺设有板床上,板床在较穷的地方就用 临时卸下的门板做成。因为民俗以为人若在床上死。灵魂就会被吊在床中,无法超度。

有的地方也把死者是否在板床上死看作是子女是否尽了孝道的标准,老人在床上咽的气,子女往往会受人非议。

夭折的人,家人虽不会将其移入正庭,但也会将其移至床前地上。如果死者之上还有长辈,死时,也不移入正庭。

在许多地方,人死之后,家人都会烧纸钱,称为"烧倒头纸",有的地方更明白,叫:"烧 落气纸"。

此外,还人鸣放鞭炮:

一是表示死者归西

二是向邻居报丧

人死之后,家人要围在死者身边恸哭,未死时,则禁止哭泣。

报丧:

老人外出注意事项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第三篇

老人外出注意事项

对旅游来说,老年人、中年人和青年人应该有些不同的要求,这是由于老年人体力较差,经不起太大的体力消耗,对疾病的抵抗力,也已不如中青年那样强。因此,老年人在旅游之前,要做些准备工作,也有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只有妥当地做好了这方面的工作,才能保证老年人旅游期间的安全和健康。

(1)进行体检。老年人在参加旅行之前,必须要进行体检,在医生确认身体基本健康、同意出游之后,才能起程。关于旅游的地点,还应根据身体的具体情况,考虑进行多远的路程,旅游多少天数,不能勉强从事。老年人旅游,最好是参加旅行社的随团旅游,但如果一定要选择自助旅行,必须要有人陪同照顾,切不可单独一人出行。

(2)备带药物。出门旅游,一般都要随身携带一些备用的药物。普通的是感冒药、止泻药、止痛药。如果有高血压等疾病,还需带降压药、镇静剂、催眠药、防晕药等,以备随时急需。

(3)防止风寒感冒。在旅游途中,一般都比较疲劳,这时身体的抵抗力较差,尤其是老年人,特别要注意穿得暖一点,即使有些热也不能随便脱减衣服。春、秋两季旅游旺季之时,气候变化多端,昼夜温差很大,尤其是早、晚温度较低,要穿暖一些,防止受寒而患上感冒。

(4)注意饮食卫生。外出旅游,旅途中的饮食卫生特别重要,应多吃蔬菜水果,防止便秘,增加多种维生素的摄入;少吃生食、冷食和生水,特别不要吃路边出售的干切卤制食品,防止吃进腐败变质和感染病菌的食物。

(5)注重劳逸结合。在旅途中,经常要较长时问地乘车、船,人多拥挤,空气浑浊,加上车行途中颠簸震荡,易使身体疲劳。因而老年人不宜长途乘车,若行程较长,要分段前往。火车、汽车都应订购卧铺,以获得较充分的休息,旅程安排,不宜过紧,活动量不宜过大,游览时,若需步行,应有充分的时间允许缓步而行,并边走边歇,防止过度劳累。

(6)要有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在旅行途中,一般都比较劳累,夜间休息时,需要有较充足的睡眠来恢复体能。因此住宿的旅店,要求安静和清洁卫生,保证能得到6~7小时的安睡。夜间要有陪伴人员同住,以便在需要帮助时有人照顾,房间最好能住两铺位的标准房,不可住在人多声音嘈杂、干扰安睡的地方。总之,必须要有能获得安静睡眠的环境,以消除旅途疲劳,恢复饱满的精神和充足的体力,继续健康旅程。

老人外出进院管理制度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第四篇

老人外出进院管理制度

供养对象外出必须向院方履行请假手续。自理老人请假外出,必须经值班服务员签提意见、当班领导批准,院方与其亲属须保持电话联系,确保双方掌握老人离院、到达和返院时间,必要时请其亲属接送。

介助(半护理)、介护(全护理)老人请假外出一律由其亲属来院接送,假期内不退餐费。一旦患病即返院治疗,急、重疾病须经院方同意方可在当地就诊,相关费用按规定给予报支。自费寄养老人外出按寄养协议约定执行。

供养对象经批准外出前,应当由工作人员交代注意事项。回院后,必须及时向值班服务员、当班领导销假。供养对象外出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一律由委托方负责,服务养老院不负任何责任。

外出休假注意事项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第五篇

外出休假注意事项

教练团三营制

二〇一四年一月

一、军人外出注意事项

1、军人非因公外出不得穿军装。穿军装外出时,军人必须举止端正,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口袋,不得边走边吸烟、吃东西、扇扇子,不得搭肩挽臂。

2、军人外出,必须遵守秩序和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军队的声誉。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火车时,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和伤、病、残人员让座。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应当依法处理。

3、军人外出时不得赌博、打架斗殴、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不得参加迷信活动,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

4、军人外出时不得酗酒、不得私自驾驶地方机动车辆。

5、军人外出时在公共场所和其它禁止吸烟的场所禁止吸烟。

二、军人休假注意事项

1、军人休假时应强化军人意识,树立良好形象,不得涉足地方不健康娱乐场所。

2、军人休假时不得赌博、酗酒滋事,喝酒时应把握好量,不喝英雄酒,说话和善、做事谦让,不得参与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

3、军人休假时不得围观和参与社会游

行、示威、静坐等活动。

4、军人休假时应遵守群众纪律,严禁与地方人员发生不必要、不正当的交往,严禁发生军民纠纷和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

5、军人休假时要加强自我防护意识,避免生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6、军人休假时不得私自驾驶地方机动车辆,出行时乘坐正规运营的车辆,不坐“黑车”、“黑摩的”等非法运营的车辆和超载车辆。

7、军人休假时要强化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严禁携带涉密载体和书籍,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8、军人休假时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弹壳工艺品、弹药等违禁物品。

9、军人休假时不得私自改变休假地点和路线。定期与连队联系,汇报休假情况。

三、军人外出在道路上行走时注意事项

1、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不准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2、有红绿灯的,“红灯停、绿灯行”,但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

3、没有红绿灯的,要“先看左后看右”,“一快二慢三通过”。

四、军人探亲休假、外出乘车注意事项

2016赡养家庭老人承诺书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第六篇

赡养家庭老人承诺书

被赡养人(60周岁以上的公民 ):

男(女), 岁,住址:

男(女), 岁,住址:

赡 养 人(被赡养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男(女), 岁,住址:

男(女), 岁,住址: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 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 法》、《中共中央、xx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的有关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家庭赡养协议如下:

一、赡养内容

1、被赡养人与赡养人共同生活的,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生活水平。对无经济 收入的被赡养人,根据其实际需要和赡养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赡养人每月(可按年一次付清)付给被赡养人零用钱 元。

2、被赡养人系单独居住且无固定收的,赡养人每年(可按月平均)付给每位被赡养人现金 元,粮食 公斤,食油 公斤,燃料,以及其它日常生活用品,赡养标准 不低于赡养人家庭生活水平。交付粮油时间应在夏收、秋收后的每一个月。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赡养人应相应提高赡养标准。

3、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4、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或者送养老机构,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5、实行医疗保险的地方,赡养人为无经济收的被赡养人交付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费。

6、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 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7、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

8、在做好物质赡养(衣、食、住、医等)的同时,赡养人应尽力满足被赡养人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保证老年人生活充实、精神愉快。

被赡养人的身体和生活状况,给予被赡养人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

9、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 权、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发行赡养义务,也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

10、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11、未经被赡养人同意,赡养人不得侵占或私分被赡养人的财产 及其它合法收入。

12、赡养人的配偶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13、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

14、其它(赡养人与被赡养人之间的特殊约定)

(1)

(2)

(3)

二、附则

1、本协议为永久性契约,赡养人必须切实遵守,赡养关系不存在时为自然终止日。

2、赡养人不发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3、本协议由村(居)委会监督执行。

4、本协议可经司法公证。

5、本协议未尽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车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6、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多位赡养人可复印留存)、被赡养人、村(居)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 (签字或盖章)【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日期:

12赡养老人承诺书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促进代际和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建设文明家庭,让双方家庭老人安享晚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自觉支持和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现就赡养家庭老人承诺如下:

一、经济上供养老人。我保证老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家庭成员平均基本生活水平。若老人自愿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按期给付赡养费并安排必要的生活物品。若老人患病需要我提供医疗费用,我保证尽力按要求及时提供。

二、生活上照料老人。若老人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我保证承担护理责任;若我确因特殊情况护理有困难,我保证请人代为履行。

三、精神上慰藉老人。若老人与我分开生活,我保证经常看望和问候老人;若我在外地工作,期间保证与老人保持经常联系,并定期回家探望。

四、权益上保护老人。我保证不让老人居住条件简陋的房屋,尊重老人夫妻共同生活意愿,不干涉老人婚姻,不强行索取、骗取或侵占、毁坏老人合法财产。

以上承诺,请所在单位校委会监督。如有违诺行为,我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或处理。此承诺书单位、承诺人各持一份。

承诺人签字:

(加按手印)

年 月 日

招女婿上门赡养老人协议书

被赡养人:xx-x,女,52岁,住址:贵州省思南县塘头镇xx-x村。

赡 养 人:

xx-x,男,20岁,是xx-x招的上门女婿,住址同上。

xx-x,女,20岁,是xx-x的女儿,现为xx-x的爱人,住址同上。

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促进家庭和睦、和-谐,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自愿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愿意自结婚时日起与被赡养人共同生活。并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衣物、被褥等其它生活用品。被赡养人的房屋被损,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

2、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和照料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3、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由赡养人护理。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由赡养人及时支付所需费用。

4、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被赡养人的承包田、荒山,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5、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关系。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6、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与被赡养人女儿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或其它要求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权要求赡养人按月给付赡养费。

7、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丧葬,丧葬费用由赡养人承担。

8、被赡养人的财产和其它合法收入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或私分。

9、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10、本协议生效后,赡养人必须遵守,赡养人必须自始至终对被赡养人的生、养、病、死、葬负责。赡养关系不存在时自然终止。

11、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12、本协议经被赡养人xx-x、赡养人xx-x和xx-x、赡养人邀请的长辈到场签字,经xx-x村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协议一式三份,赡养人、被赡养人、村委会各执一份。

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被赡养人:(签字或盖章)

协议履行监督人:xx-x村村委会(盖章)

见证人:xx-x、xx-x夫妻双方及其长辈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赡养老人协议书范本【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为了弘扬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各村实际情况,村经两委和老龄委研究,特签定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如下:

一、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特别是子女应当履行对老人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义务,照顾老人的特别需要。

二、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住房,对患病的老年人应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三、赡养人不得强求老年人承担体力过重的劳动;不得岐视、侮辱和虐-待老年人。

四、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和再婚后的生活;不得阻拦老年人参加正当的社会活动;不得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

五、赡养人对老年人必须尊敬、孝顺、保证老年人精神愉快,主持老年人的生日及过年、过节的问候和特殊照顾。

六、老年人的生活方式由老年人自己选定,可以同子女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单独生活,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老人待遇从优、生活资料由子女保障。供应标准由村支部、村委和老龄委研究决定,如每人每年白面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斤,豆类杂粮_____斤,油__斤,必须保证质量或生活费用________元/年;必须保证老年人用电、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七、具体说明略

以上各条经村两委批准,由老龄委监督实施。对不执行上述协议规定者,按〈〈老年法〉〉予以处理。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赡养人:

党支部

村 村委会

老龄委

长子:

老人赡养协议书范文

父亲:———— 母亲: ————

赡养人姓名

长子:—————— 次子:————

为维护被赡养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被赡养人的晚年生活,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赡养人和被赡养人签订如下养协议。

第一条 赡养的基本原则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各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赡养人应尊重被赡养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隐私,禁止侮辱、诽谤、殴打、虐-待和遗弃被赡养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被赡养人所需的各项赡养费用和物资由赡养人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协商负担。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被赡养人的房产权、房屋租赁权和居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被赡养人同意或者授权,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强占、出卖、出租、转让或者拆除。经被赡养人同意由赡养人出资翻建的,应当明确被赡养人享有的产权和居住权。

4、赡养人不得强行将有配偶的被赡养人分开赡养。赡养人应当尊重被赡养人的婚姻自由,被赡养人有权携带自有财产再婚;赡养人及其家庭成员不得以被赡养人的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强占、分割、隐匿、损毁属于被赡养人的房屋及其他财产,或者限制被赡养人对其所有财产的使用和处分。被赡养人再婚的,赡养人仍有赡养的义务,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5、被赡养人有权依法继承配偶、父母、子女的遗产和接受遗赠。被赡养人的财产依法由被赡养人自主支配,赡养人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向被赡养人强行索取。赡养人中经济条件较好的,可以对被赡养人适当多增加赡养费,经济条件较差的,在征得被赡养人和其他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减少赡养费。

第二条:赡养人的主要义务

1、赡养人应保证被赡养人每年添置两套外衣、一套内衣、鞋帽等个人物品,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赡养人保证被赡养人的衣服、被褥干净、整洁,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

当期赡养人是指赡养人按照本协议轮流赡养、护理、照顾被赡养人,当轮到具体的赡养人时,该赡养人即为当期赡养人。

2、赡养人应妥善安排好被赡养人的膳食结构,保证被赡养人吃饱、吃好,保证每周至少有一顿肉、鱼、蛋以及新鲜蔬菜和水果等。食品的购买、烹饪和餐具的清洗,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由当期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共同居住的,由同住赡养人负责。被赡养人对膳食有特殊要求的,应尽量满足被赡养人的要求。被赡养人单独居住自己负责购买、烹饪的,所需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在征得被赡养人同意的情况下,赡养人可以提供粮食、蔬菜以及柴、米、油、盐等实物。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安全、舒适、方便的居住场所以及其它生活用品。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被赡养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被赡养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如房屋损毁,赡养人应负责及时维修,确保被赡养人的住所不破、不漏,卫生整洁,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如被赡养人租赁房屋居住的,房租由赡养人共同承担。因房屋拆迁被赡养人没有居住房屋的,被赡养人可以选择到任何赡养人家居住。被赡养人的拆迁补偿款任何赡养人不得截留、侵占。

4、如被赡养人不能自行出行,赡养人应安排时间负责被赡养人出行,所需交通费由当期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单独居住时所需的水、电、煤等日常必须费用由各赡养人承担。被赡养人生活用品、个人用品的更换、维修费用由各赡养人共同承担。

5、被赡养人生病,赡养人应及时给予医治,并负责生活照料与护理。被赡养人日常检查、就诊、买药由当期赡养人或同住赡养人负责,就近购买。被赡养人大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就近治疗。被赡养人住院期间由各赡养人轮流护理,没有时间或条件亲自护理的,由当期赡养人聘请专人护理。

6、被赡养人生活不能自理时,赡养人自行护理的,每 个月轮换一次,由当期赡养人护理。个别赡养人不能亲自照料被赡养人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人代为照料,并及时支付所需费用。赡养人之间可以协商由其中一个赡养人护理,其他赡养人应支付相应的补助,补助的数额由赡养人共同协商。

7、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行走不便的,赡养人要及时给予医治、照顾和精心看护,在精神上关心被赡养人,不得用粗暴蛮横的语言对待被赡养人。

8、赡养人每年要为被赡养人庆祝生日,宴会费用由全体赡养人共同承担。庆祝期间赡养人尽可能创造轻松、愉悦的气氛,不得谈及伤害、侮辱被赡养人或其他赡养人的话题。

9、赡养人有义务根据被赡养人的意愿代耕、代种、收割被赡养人的责任田、承包田、自留地,照管被赡养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被赡养人所有。被赡养人可以对提供劳务的赡养人给予适当补助。

10、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代为缴纳各种费用,接送物品、邮件。赡养人有义务按照被赡养人的要求管理其他事务,其他赡养人不得干涉。

第三条 赡养的方式、周期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应主动上门赡养,各赡养人每 个月轮换一次。

2、被赡养人同赡养人同住的,各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每 个月轮换一次,下一顺序的赡养人负责上门接回被赡养人。

第四条 赡养费及共同承担的费用数额、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1、被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人每月给付被赡养人赡养费 元。

2、赡养人应以现金方式支付赡养费,赡养人应填好相应凭证,赡养人应对支付赡养费或共同分担的费用承担举证责任。

3、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由赡养人承担。如被赡养人有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的,赡养费或共同承担的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退休工资或其他收入中优先支取,具体由当期赡养人、同住赡养人或预定的监护人、被赡养人委托的人负责支取。

被赡养人有医疗保险的,从医疗保险或医疗保险卡中支取,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或被赡养人无力支付的医疗、护理等费用,由赡养人共同承担。被赡养人同意从存款或其他财产中支取的,在保留丧葬费用的前提下,赡养人可以从中支取,不足部分,赡养人共同承担。

4、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人单独居住的,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每二年浮动一次,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

第五条 属于全体赡养人共同分摊的费用

1、被赡养人的衣、食、住、行、医疗等费用。【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2、被赡养人单独生活发生的水、电、煤等生活费用。

3、被赡养人生日宴会费用。

4、丧葬费用等被赡养人花费的其他需要共同分摊的费用。

第六条 被赡养人的丧葬费用分担和遗产继承

1、被赡养人去世后,赡养人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丧事,丧葬费用从被赡养人的遗产中支取,不足部分由赡养人共同承担。

2、赡养人应遵守国家关于丧葬的有关规定,不得铺张浪费。个别赡养人在未同其他赡养人协商的情况下,超过正常标准办理丧事的,所花费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承担。正常标准范围内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赡养人共同承担。

3、被赡养人去世后,被赡养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被赡养人的个人物品、金银首饰等遗产可以由赡养人通过竞价的方式获得,所得款项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七条 协议变更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方法

1、变更本协议应取得被赡养人、赡养人全部同意后方可变更、修改。

2、因履行本协议出现纠纷的,赡养人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由被赡养人、赡养人向被赡养人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赡养人在协商、调解的过程中,各赡养人应本着实事求是、求同存异、最有利于维护被赡养人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妥善处理好争议事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6、本协议赡养人共同委托 村民委会监督执行。

7、本协议共3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赡养人、被赡养人、协议履行监督人、村(居)民委会各执一份。

被赡养人

父亲: 母亲:

赡养人 协助赡养人

长子: 配偶:

次子: 配偶:

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015社区民政工作心得体会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第七篇

心得一:社区民政工作心得体会

我叫XXX,目前在XX县XX镇当民政助理。说起民政助理的工作,那可真是繁琐极了。我的服务对象面广量大,全镇有人口19万多,辖33个行政村,属于我业务范围的也有个5—6万人之多。每天我都要接待50多人次的群众来访,其中有城乡低保户,有五保老人和孤儿,有参加革命的伤残军人、烈军属、老复员军人,有残疾人,还有庄稼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群众等等。说起来我的每天生活,那真是精彩啊!当然也有人说我,那不是精彩是辛苦,那我可就不同意了,因为我工作着我快乐!

一、清早时遇上报丧的。

今年3月6日早上5时45分,我的手机响了,在睡梦中我拿起了手机。“喂!老周吧,我们村的刘某某死了,她的后事你看咋办”,手机那边传来武庄村支部书记武宜坤声音。他在电话中向我叙述了该村一名特殊低保户刘某病故无钱安葬的事。刘某,女,50多岁,聋哑人,单身未嫁,与80多岁的老母亲相依为命,突然病故,请求民政解决一点丧葬费。这事发生突然,如果按正常程序走,等镇上将钱拨下来肯定要误事的。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在电话中说:“武村长,我们民政上先想办法解决200,你们村上也要解决一部分,火化费和运尸费我再想办法了”。我答应想办法替死者解决200元丧葬费,其实办法也只能是从自己的工资里先拿而已。但是火化费和运尸费也不是小数目,需要和他们具体负责人沟通一下才行。于是,我硬着头皮、厚着脸皮给县殡仪馆责任人徐永佳和殡葬车承包人郭明分别打了电话,在得到他们火化费和运尸费可以减免正面答复后,我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放下电话,看看时间也就要到上班时间了。

二、上班时遇到缠访的。

早上7时50分,一进办公室,就看到办公室的沙发上已经坐满了各类来访对象。我像医院“门诊大夫”接待“病人就诊”一样,拿出“民政对象来访登记簿”,一个一个地进行了耐心地询问和记录,一一给予解释和答复,半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刚要喝口水,喘口气。大约11点40分左右,残疾人周华拄着拐棍一瘸一拐地破门而入,一进门,就冲着我嚷着:“周助理,今天我有病了,到现在早饭还没有吃呢!给我点钱我要看看病。”我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周华,县里每月给的那点临时救济,XX镇这么大,早就安排完了,要不到你先去医院看病,诊费先欠着,等月底你再来,我多少给你解决一点。”。听我这么说,她很是不高兴地说:“我今天来!就没有打算空手回去,不给我钱,你就别想下班!”。在场的民政会计张同能见此便上前解释道:“周华,凭良心说,民政办对你怎么样”。周华说:“对我不错,但今天非解决不可,说着,她就抡起手中的拐棍向张会计的办公桌上砸去。我看事态严重,便向她所在村的惠村长打了个救援电话,请他们协助处理这件事。半个小时后,惠村长带着周华的弟弟来到民政办,将周华劝了回去。这样的事,我们每月都要碰上几起。你说,谁让我干了民政助理了,我们民政助理的肚子不仅要能盛饭而且也要能盛气。事后,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照顾周华,并且通过县残联给她免费配备了一辆四轮残疾车。后来,她逢人就夸:“民政办对我真是太好了,他们跟我的亲人一样。”

三、生病时遇上命苦的。

下午我的胃有些疼,我知道是老毛病,吃了点药就坚持去办公室。一到民政办,老远就见到办公室门旁边有一位70多岁的老人,勾着头在那里睡着了。我轻轻地将老人唤醒,将他扶到我的办公桌前坐下,老人介绍道:“我是大胜村人,名叫孙延荣,今年78岁,参加过淮海战役等战斗。后因患重病回家休养,等康复后与部队失去联系,故一直在家种田。本人3个儿子,目前已经去世2个,还有一个也年老多病,自顾不下,现在我风烛残年,请民政办给想想办法。”听完老人的一番介绍,他不幸的身世让我很是同情。我不顾病痛立即与民政会计驱车前往大胜村进行走访调查,并整理成书面材料。同时按照老人提供的原部队领导电话号码,打电话进行求证。尔后,向县民政局分管局长进行了汇报。后来,这位老人被确认为复员军人,每月开始享受260元生活补助。

四、夜半时遇上病危的。

一天紧张的工作结束后,一吃过晚饭便早早睡了。谁知到了夜里11点,我的手机又“滴滴”地响了起来,抓过来一看是敬老院袁院长打来的。电话中他大声喊道:“周助理,不好啦!我们敬老院的相马氏老人口吐白沫,眼看不行了……。”“袁院长,你坚持住,我马上就到”。我挂了袁院长的电话,就迅速给硕湖医院的孙家坤院长打了求救电话,请求他马上派车前往敬老院抢救老人。在孙院长的大力支持下,我和袁院长、孙院长一起将老人抬上救护车,前往硕湖医院抢救。经值班医生诊断,该老人患的是脑溢血,必须及时抢救。但因硕湖医院的医疗条件所限,该院无法抢救,建议我们立即转院。当即拨打了“120”,又将老人抬上“120”,送往县医院进行救治。我马上又给民政办的唯一工作人员张同能打了电话,让他和我一起护送老人到县医院。在县医院我与张同能将老人从一楼抬到二楼、又从二楼抬到三楼,抬上抬下,几番周折,老人的体检做完了,我和小张也瘫倒了。等到为老人办好住院手续后,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由于抢救及时,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老人顺利康复出院。

这一天,是我参加工作28年以来最难忘的一天。虽然苦点累点,但心里很踏实。我们每天面对着的都是需要帮助的广大人民群众,我们虽然因种种原因很多困难群众的问题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但我们真诚去做好每一件事,因为每一件事,都是我们代表党和政府去做的,只要每天都能为困难群众解决一点难题,我都自豪,我都快乐!

心得二:社区民政工作心得体会

今年来,在社区党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街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我社区居委会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紧紧围绕“突出一个主题,完成两个达标,实施‘三化’管理,服务五类对象”的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全盘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就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突出一个主题

我们社区居委会的民政工作要始终围绕并突出一个主题,那就是“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难”,今年我们社区有好几位居民家中发生变故或患上恶性肿瘤,比如我们社区的一名低保户宋华刚的妻子刘媛媛突然发现患有胃癌,社区领导十分重视,不仅马上为他家申报了重大疾病救助,还找到宋华刚谈心,询问家中是否还有其它困难,同时免去了宋华刚参加义务劳动让他能专心照顾病人。还有一位残疾人陶敏,夫妻双下岗,因为患乳腺癌住院开刀,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陶敏的家人来社区反映情况后,社区立即为她申报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金1400元。后来,鉴于她家的特殊困难,社区又主动提出为她办理低保。陶敏的家人非常感动,说:“社区居委会是真心关心我们残疾人啊!”

二、完成两项达标

年初,我社区居委会就确定了年内的重点达标工作,一是创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的达标;二是社区建设长效管理达标。

在创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中,我社区作为全街和区级的试点社区,在一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套用,二没有现成经验有借鉴的情况下,努力学习,开动脑筋,积极探索,在资料的收集、活动的开展、服务的形式等方面下功夫,形成西桥的特点:比如我们利用外出学习的机会将专家的课件、笔记带回来;在社区开展了康复知识讲座、义诊(并免费发放药品)、盲人趣味竞赛等活动,赢得残疾人的广泛欢迎;在服务形式上社区康复协调员和康复医生为处于康复期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建立了家庭病床,一人一档,定期上门看望,指导康复训练和用药,实实在在地将康复服务送到了残疾人家中。社区还设立了残疾人康复室,内有康复器材6件,供残疾人免费使用。

在883社区建设连片提档升级中,我们除了在社区绿化、亮化、美化等硬件建设中下了大气力之外,还成了社区义工协会,下设5个分会,通过组织老党员、老栋长、积极份子、团员青年、低保户等参加义工组织,为社区广大居民服务。特别是社区房屋租赁社,将社区内80%以上的出租户和外来人口信息双向整合,做到房源、人员、人口流动情况动态管理,既服务了外来人口,又为出租户带来好处,还完成了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三、实施“三化”管理

社区民政工作要求我们要时刻对我们的民政对象“一口清”,因此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求我们做到时刻掌握、及时更新。我们尝试在日常工作中实施“三化”管理,即:细化、量化和动态化。例如:对空巢老人,我们不仅有花名册,还建有一人一档,老人有几个子女我们都要留下联系电话。每次看望都要做好记录。对军属、高龄老人和低保户我们更要进行动态管理。哪家的义务兵服役回来了,哪位老人满了90岁了都要及时更新台帐,确保政府的优待金不错发不漏发。低保户的管理上我们社区和区、街低保管理部门经常组织自查和互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了解低保户家庭和收入情况。今年1—12月新办13户,取消21户,通过年审上调低保金4户143元,下调119户5600元。现全社区共有低保户183户,448人,发放低保67065元。

四、服务五类对象

1、全社区共有军属15户,全年发放军属慰问金1800元。

2、社区共有残疾人77人,其中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19人,一般残疾人20人,每月享受残疾人定补有39户,3040元。全年发放残疾人子女学费补助4600元,申报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金2300元。申报并完成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2例。

3、全年办理老年证59个,走访看望18名空巢老人110余次,为2名空巢老人申报政府买单的养老服务200多小时,组织老人参加文娱活动5次。

4、全年共慰问特困户12人,发放慰问金3900元。申报发放“5个5”救助物资92份。

5、全年共开展各类青少年活动50多次,参加人数达到1078人次。今年暑假中社区被定为“小时候.快乐嘉年华”活动点,社区居委会成员为了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环境,腾出了会议室给孩子们做教室,克服了办公环境喧闹拥挤等困难,还专门请人打扫卫生烧开水,为孩子们做好后勤工作。这一切努力没有白费,我们的工作不仅赢得了孩子们和家长的欢迎与支持,还获得了全市优秀组织奖的荣誉。

过去的一年里,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各位代表的支持下,西桥社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回顾走过的里程,我们的体会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定困难和问题。面对困难和问题,我们一定要以人为本,立足现实,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用我们的真心、诚心和爱心让社区的居民和民政对象真真切切地感受和谐社区的温暖,共享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

心得三:社区民政工作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社区民政工作者,在20XX年上半年的工作学习中,我了解了民政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办理程序,具体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低保工作

社区低保工作一直是居民比较关心的热点工作,也是社区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平时低保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做好社区低保工作,要做到就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及不良事件的发生,并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细致、准确、周到,让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的低保工满意。2、加大低保对象详细资料的调查、审查工作,做到对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了如指掌,从而为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3、做到上报告数据准确、不出纰漏。4、认真探讨研究实施低保的有关政策,最大限度解决贫困家庭的生活问题。5、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参加劳动,积极再就业,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再就业走出困境,并积极为低保对象探索、寻找就业机会。

二、残疾人工作

在进行残疾人工作时,要坚持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实行“讲求实效、打好基础”的发展方针,坚持“社会化”的工作原则,为社区残疾人事业增加保障,充分发挥社区残疾人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使残疾人社会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切实解决广大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老龄工作

社区应不断强化为老年人服务意识,加大老龄工作的宣传力度,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向导,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重点,为社区老年人开展各项服务,帮助特困老人解决实际困难。

四、双拥工作

在双拥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1、强化对国防和双拥教育的宣传力度。2、做好“三属”、革命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及老复员人员的定补发放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3、认真落实兑现义务优待金我。4、积极开展退伍军人的就业推荐。

五、爱心超市

在爱心超市内物资应做到品种清、数量明,保持超市内整洁;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正确。每月要对爱心超市的物品进行实物清点,帐面要与实物相符。对爱心超市的物品进行有序管理,对发放对象在领取物品时应及时登记,严禁截留、挪用救助物品。

以上是XX社区居委会20XX年上半年民政工作的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更好的学习社区民政工作的各项要点,争取把民政工作做得更好,把社区建设得更加完善,真正做到为社区百姓服务。

2016空巢老人调查报告
老人去世后外出工作禁忌 第八篇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一)

四川新闻网记者9月13日成都讯(记者蒋亮)9月13日,第三届全国老年心理关爱研讨会在蓉举办,第***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工委主任顾秀莲出席会议。一份来自中国老人及空巢老人数量增长调研报告的数据显示,中国城市空巢老人接近五成,针对空巢老人心理关爱也因此成为本届大会主题。

老年问题迫在眉睫

“关爱空巢老人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空巢老人共享社会发展成功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具体体现。”顾秀莲指出,中国空巢独居让老人焦虑和抑郁等身心疾病加速发生,使其成为日益凸显的社会问题,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谈到如何提高相关工作水平时顾秀莲强调,要切实增强关爱空巢老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多种方式慰藉空巢老人孤寂的心灵,同时全面构筑为空巢老人服务的社会支持体系,并要用积极心理学帮助老年人打开心灵的快乐之门。

中国老人及空巢老人数量增长调研报告显示,中国目前老年人口增长速度是人口增长比例五倍,占世界老年人口五分之一。“其中49.7%老年人为空巢老人,农村孤独居住老人也已接近四成,解决老有所养和老有所管问题成为涉及千千万万个家庭、牵动社会神经的敏感问题,特别是由于缺少精神慰藉、心理关爱而产生的心理问题尤为突出。”一位与会专家介绍说。

成都经验备受各界关注

当天会上,来自十九名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者分别进行了专题报告和主题演讲,成都黄再军爱心护理院题为护理空巢老人心理关爱实践与技巧的主题发言受到与会者的高度关注和认可。

在介绍成都经验时,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爱心护理工程研究发展中心执行主任黄再军特别提到了鼓励老人再婚问题,而成都在军爱心护理院的朱继熹和杨清玉老龄夫妇正是晚年结合的成功案例。“我们是在护理院舞会上认识,后来经常见面研究艺术,就慢慢产生了好感。再后来院长发现了情况就主动为我们牵线,还给我们的子女做通思想工作。”朱继熹夫妇告诉记者,建立新家庭后两位老人的精神面貌都有了非常大的改变,“不但是生病有人嘘寒问暖、端茶送饭,关键是心里的寂寞和孤独感再也没有了。”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二)

由于农村地区长期以来一直实行以家庭为主的养老方式,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重要保障,但随着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长期两地分离使得外出子女无法为留守父母提供经常性的照料和关怀,家庭养老的基础受到了动摇,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空巢老人的健康和福祉。在老龄化、空巢化现象日益严重的今天,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空巢老人的各种问题,是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关系到能否成功应对老龄化问题,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成败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一、农村空巢老人基本情况

全县老年人口7652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99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0.179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逐年加快。

调查显示,全县农村60岁以上空巢老人32753人,占老年人口的39.86%,其中:男性15828人,占48.3%,女性16925人,占51.6%。配偶健在18377人,占56.11%,与孙子们同住20012人,占61.1%,(主要留守照顾孙子所至),单身独居8176人,占25.14%,失能或半失能10900人,占33.27%。(主要是80岁以上空巢老人5534人,占50.77%),必须参加劳动生产的13906人,占42.46%。既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11925人,占36.41%。有经济收入4321人,占13.1%,依靠子女提供16887人,占51.5%。感到寂寞孤独8340人,占25.4%,需要生活照顾7454人,占22.7%,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2690人,占3.6%,空巢老人身体健康良好的10523人,占32.13%,健康一般、较差、非常差的占大多数。

二、农村空巢老人家庭现状

1、经济状况

经济支持是农村空巢老人养老安度晚年的物质基础。农村空巢家庭老人大多依靠田间劳动所得获取经济收入或依靠子女给予的生活费作为生活来源。其收入分布不匀,36.4%的老人收入在3200元以上,24.2%的老人在1200元以下,贫困的还有12925人,占39.4%。享受低保的1231人,占3.75%。因此有78.8%的农村空巢老人仍然经常参加劳动和既劳动又照看孙子。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状况差(虽然子女外出打工但其收入主要用来供养孩子上学,对家庭里日常生活开销主要还是老人耕种所得)。

2、健康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中96.49%的老人生活能够自理,32.13%的老人身体健康,55.8%的基本健康,12.07%为较差或非常差。当遇到疾病时,多采用简单治疗,小部人因为经济原因放弃治疗。99.3%的空巢老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8%以上的老人对新型农村合作比较满意,认为能解决看难问题,尤其是“复明工程”对农村白内障老人来说是福音,免费摘除白内障,普遍反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真好。

3、需求状况

从调查结果来看,农村空巢老人有权益保障要求8491人,(

4、闲暇状况

农村空巢老人因文化水平较低和经济有限原因,绝大部分老人以串门聊天为主,家庭经济好点的以打牌为次之。加之村级老年协会的文体活动中心、室、场地不健全,不配套等原因,老人们户外活动只好如此。在精神层面上,76.5%的老人感觉生活有压力,压力主要来自经济收入,照顾孙子,忙于种地、又怕生病等几个方面,因为子女多在省外务工,所以子女们主要是给生活费和打电话来慰问老人,很少能亲自照顾,几乎都是一年回来一次,空巢老人中有49.2%的人希望子女能常回家看看。

三、农村空巢老人家庭形成的原因

空巢老人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外出打工

子女外出打工是全县农村空巢老人形成的最重要的原因,全县93.1%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在家务农的只有4.2%。所以,78.8%农村空巢老人必须劳动和又要劳动又要照顾孙子,只要身体条件允许,他们都会“活到老,干到老”。

2、自然空巢

所谓自然空巢,就是有的老人终身未婚,有的老人虽已结婚,但未生育子女,有的生有子女,但子女已经去世,有的只一个女儿,女儿一旦出嫁之后,就是别人家的人了,回家照顾老人就有次数了,老人就成了空巢户。全县单身空巢老人就有8176人,占25.1%。

3、代际差异

当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老少两代人对独立的活动空间和自由的要求会越来越强烈,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方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的这种需求,小家庭被普遍接受。一旦子女成立了小家庭或进入城市,农村的父母一般都不会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是选择独自居住或留在农村老家。当然,农村老年型“空巢”家庭的产生也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例如儿子在外打工、婆媳、公媳关系的沟通缺少联系的中介和桥梁,家庭不和、矛盾增多,迫使老人同儿媳和孙子分开住,子女赡养老人的观念淡薄、嫌弃老人,从而使老人不得不独守“空巢”等等。

四、解决农村空巢老人问题建议

农村老年人问题是突出的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老年人能否安享晚年,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因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所以,我们应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云梦,幸福云梦的重要高度,积极应对,综合治理。要遵循“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从农村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使空巢老年人享受到党和国家优待政策,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建议如下:

1、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要得到更一步补充,全面推行协议养老、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同时,商业养老保险应得到推广和发展。逐步落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建立健全高龄补贴制度。扩大农村老年人享受低保范围,“五保”老人全额财政供养。完善乡级养老院设施,提高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网络建设。从这次调查中看出,全县村级老年人协会建设不足40%,老年活动中心、室、场地更少。村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滞后,严重影响老龄工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村级老年协会是关心老年人生活、体贴老年人难处,解决老年人家庭矛盾,检查督促家庭赡养情况的老年人自我管理组织,能直接解决农村空巢老人生活难处和实际困难。加强乡村两级老龄工作网络建设,积极应对老龄化,各级党委政府应刻不容缓地摆上议事日程。为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老龄工作格局打下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健全村级老年活动室、活动中心,老年人图书报刊阅览室、棋牌室等,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和所有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3、进一步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调动各种积极因素,为农村空巢老人服务。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尊老敬老助老,营造敬老氛围,建立长期服务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企事业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本部门在职的年轻人和社会“志愿者”,开展“敬老志愿者”活动,联系一个空巢老人家庭长年定期开展上门服务活动,了解他们的需求与困难,帮助他们疏通渠道,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乡村两级可组织低龄“老年志愿服务队”,就近为高龄空巢老人,特困空巢老人、病残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空巢老人调查报告(三)

随着社会的发展,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据人社部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年城市流动人口达2.67亿人,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独守空巢,绝大部分老人留守原居住地,极少数老人跟随子女进城生活。空巢老人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越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打工子女外出挣钱与陪在父母身边成了一个深思之待解决的问题。

一、调查对象与方法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分别选取以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镇都阳村留守老人作为本次调查的个案。

2、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主要是采取走访及入户典型调查的方法,调查涉及农村空巢老人生活状况、生活需求、医疗及社保及“老有所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等。在入户典型调查中,从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保障、养老现状和精神文化生活四个方面采用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入户典型访问了20户老人。

二、基本情况

大化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部偏西北的红水河中游。全县幅员面积27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62万公顷,全县总人口45.87万人,瑶族占21.95%,全县辖13乡3镇。都阳镇位于大化瑶族自治县中部,距县城50公里,地处丘陵。镇人民政府驻地在都阳村都阳街。东接七百弄乡,北连北景乡,西邻岩滩镇、江南乡,南接百马乡、古河乡。20**年全镇总面积189平方千米,总人口24244人。辖都阳、尚武、武城、中武、加城、满江、双福等7个村。都阳镇耕地面积883公顷,其中水田443公顷,旱地440公顷,主要农产品有水稻、玉米等,农产品加工主要有木材加工。

空巢老人(这里说的老年人指的是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年人共57670人,其中留守老人达40369人,占全县60周岁老年人的70%,其中男性人数为17244人,女性人数为23125人。老年人受教育程度情况,其中文盲的占老年总人数的61.7%,受到小学教育的占33%,受到初中教育的占4.6%,受到高中教育的仅占不到0.7%;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日常生活能自理且能从事较轻农活的老年人占老人总人数的78%,半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15%,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占老人总人数得7%;经济来源情况,靠子女供养的占81.9%,自己供养的占9.7%,社会扶助的占8.1%。

三、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与问题分析

(一)大部门留守老人仍需要体力劳动

子女外出务工使家庭经济条件得以改善,但由于他们的相对收入也不高,且他们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家庭,还要供子女上学,所以大部分老人还要靠自身劳动来维持平时生计。据调查,大部分的留守老人还从事体力劳动,仍然要承担农业生产的重担。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可以增加家庭经济来源,基本解决柴米油盐的日常开支,减轻子女的负担。另外一方面,绝大多数老人不想给自己的田地丢荒,所以坚持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由于子女不在身边,许多重农活要雇人,成本比较高,老人们只进行日常的田间管理。

(二)家庭氛围缺失、精神慰藉单调

随着大量子女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老年人需要亲情的慰藉和生活照料。据研究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各种身体器官的衰弱,老人在某些方面趋于孩童化,更需要子女的照顾。因此子女在老年人心目中有不可替代的位置。由于子女常年在外,除了春节或清明节能回来几天外,基本上不能回家与老人团聚,有的甚至好几年没有回家,老人们难免有孤寂之感。通过对空巢老人的调查的分析,有80%以上的外出务工子女经常给父母打电话,电话成了老人与子女的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和精神慰藉,有时甚至连这些基本的精神慰藉都没有。尤其是老人生病时,需要子女陪同上医院治疗时,子女不在身边,只有靠老两口互相扶持,更显得孤独无助。而如果老人丧偶,日子就过得更加艰难。

(三)留守老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不容乐观

留守老人最担心的就是生病,生病几乎可以导致一切困难:经济拮据,缺少照料,心理负担加重等等。目前留守老人的健康状况整体较差,很多老人处于亚健康状态,其中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农村老人也基本不进行体检,只有觉得不舒服的时候才去看病。如今,有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制度,极大改善了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以及基层实施环节中人为因素的影响,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还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由于合作医疗按比例报销和封顶制度的制约,使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患大病的老年人的实质帮助非常有限。由于经济收入不高,有病不医的情况不在少数,由于支出习惯和现实经济能力的考虑,“小病抗、大病挨”仍是多数老人的选择。他们在生病时往往就这么拖着,只有少部分会去看医生。有一些子女因为工作忙或是路途远而没有回来,只是打来电话询问。农村偏远山区曾发生老人病死在家而无人知晓的悲剧。

四、解决留守老人问题的建议

(一)政策方面

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应该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统筹城乡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政策,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工资待遇,敦促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时按量发放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利益。只有这样,农民工才更有能力去赡养老人,尽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政府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和农村社会福利投入,保证保障性收入分配到位。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老人纳入低保范围,从经济上保证留守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政府制定政策定期向社会大众宣传尊老爱老,例如:每年评选出尊老爱老模范家庭,给予该家庭经济上帮助,给予该家庭子女就业就学上的优先选择权利等等。

(三)经济供养

1、增加农业创收,提高农村家庭收入

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展当地的特色农业,可由当地的农业致富能手或专门的技术人员真正的“下地”“下乡”为农民讲解有关农业作物的种植方法和作指导。这样就可以减少农村劳动力的外流,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条件,提高农民收入,为养老奠定经济基础。

2、增强子女支付养老费用的能力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目前子女供养是老年人晚年生活的保证,所以如果子女不在身边,就应该增加对老人的供养的费用,尤其对于那种身体状况不佳,要照看子孙,帮子女料理红白事的老人。这当然在大的方面需要国家的良好政策,加快和谐社会的进程。

(四)生活照顾

老人的生活很重要,而其存在的问题也很突出。如何在生活上对老人进行照顾,是值得我们进行思考并提出可行解决方案的。而这就要充分考虑老人的生活特点,结合社会、家庭和个人共同的力量,给老人创建美好的生活。由于打工子女家庭收入的增加,有些子女更愿意将花部分钱保证老人的生活。政府可对此进行引导,建立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让那些孤寡老人有地方可以去,让他们不再担心生活无依,生活上得到照料,精神上得到安慰,让老年人欢欢乐乐安度晚年。

(五)精神慰藉

经我们走访服务的20家留守老人情况的分析,老人精神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而这一点恰恰是政府部门和外出务工子女忽视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

1、当地政府可以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心理咨询机构专门为留守老人服务,定期下乡主动了解老人的内心世界,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乡镇政府领导和村委会成员可以经常下乡慰问留守老人。受访者中覃克阳老人,生育1男1女,女儿已出嫁,儿子已外出务工近5年,母亲已是94岁高龄,生活已不能自理,他就希望政府搞好野马河两岸河堤,方便老年人散步。还有黄玉林老人,平时酷爱跳广场舞,但是场地有限,希望政府帮她们硬化场地等等。因此,政府应因地适宜加大农村健身活动场所投入,让喜欢运动在老年人有地方去锻炼身体。多组织娱乐活动,比如组织举办晚会,开展适合老年人在文体活动等,丰富老人们的精神生活,减少他们的孤独与失落感。作为子女,应该多抽些时间常回家看看养育你的父母,即使再忙也常给家人打个电话,报个平安。

2、还应加强孝道宣传。一是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增强老年人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子女们的思想素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使他们真正明白关心老人,尊敬老人,赡养老人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提高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实事求是地揭露一些虐待老人,不赡养老人等丑恶行经。政府以及村委也要对于这些行为进行调解,必要时还应求助于法律手段来解决。二是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加强农村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表彰敬老养老典型,让村民真正树立起尊重、关心、帮助老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更要加强宣传邻里之间要互相帮助的力度。教育外出务工人员尊重父母,时时与父母保持联系;按时给老人寄钱送物;让老人无后顾之忧。

(六)安全知识

留守老人们很多都不懂得用火、用电安全的常识,因此政府要定期派工作人员走村串户,了解农村用电情况,向老人们讲解安全用电常识和当前电价执行标准,使老人们真正用上“明白电”、“放心电”。同时,工作人员还要深入到一些留守老人家里,查看线路,发现异常,就地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发现有安全隐患存在要及时消除。

结束语:

尊老敬老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一直都在倡导要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留守老人是我们当前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他们很多都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心酸历史,他们是历史的见证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社会发展繁荣的今天,我们更不能忘了那些留守在农村的老人们,让他们也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全社会都应一起努力,帮助、关心他们,设身处地为他们的晚年生活着想,让他们衣食无忧,有病得到及时治疗,临终得到关怀,使他们能幸福、快乐、健康地度过晚年,真真切切感到社会、家庭、儿女给予他们的亲情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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