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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2016-12-27 13:00:3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共9篇)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未军工单位涉密业务提供咨询、审计、法律、评估、评价、...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一篇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未军工单位涉密业务提供咨询、审计、法律、评估、评价、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载体制作、设备设施维修、展览展示、物资采购代理、信息系统集成和安全防范工程等服务的法人单位或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条件,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 经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法人单位或组织,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颁发《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第四条 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政策、规范要求;

(二)负责为国防科工局、局属单位等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条件审

查;

(三)负责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查报备咨询服务单位审查审批;

(四)负责统一发布《名录》、颁发《合格证书》;

(五)负责备案咨询服务单位变更、撤销等审查审批;

(六)对各省(区、市)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工作进行

监督指导。

第五条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工作;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的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初审,条

件合格的报国防科工局审核审批;

(四)受理、初审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咨询服务单位的变更、撤销等工作,报

国防科工局审批。

第六条 国防科工局委托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负责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当明确相应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保密条件具体要求

第七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符合《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现场审查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有关要求。

第八条 咨询服务单位的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国防科工局组织的安全保密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资格。

第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的涉密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应当通过国防科工局组织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专项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安全保密培训证书》。

第十条 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要划定专门区域,做到集中、可控。涉密场所应当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护栏和防盗报警装置。处理机密级以上(含机密级)事项的涉密场所还应当安装电子门禁、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装置。

第十一条 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含便携式计算机)、存储介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根据所处理、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粘贴标签,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

第十二条 机密级以下(含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在密码文件柜中,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第十三条 军工单位委托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应当严格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审核咨询服务单位是否列入《名录》,承担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人员是否获得《安全保密培训证书》,对不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不得委托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第三章 安全保密管理具体措施

第十四条 军工单位与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应当明确保密内容、保密要求、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十五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接触、知悉或经管国家秘密的情况,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等级作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并根据从业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 任用、聘用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咨询服务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其个人经历、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社会关系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涉密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 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应当将管理、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及涉密设备列出清单,移交单位,不得私自留存,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实行脱密期管理,一般涉密人员1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核心涉密人员3年。在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工作,不得擅自出境,不得为境外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第十八条 对记载有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

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正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载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适时更新。

第十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小化”原则,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限定到具体人员,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第二十条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维修应当选择国家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和销毁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处理。

第二十条 对记载有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正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第二十一条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或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第二十二条 严禁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第二十三条 禁止使用无标志的存储介质,禁止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存储介质,禁止在低密级存储介质上存储高密级信息,信息交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涉密计算机应选择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的安全保密产品,依据安全策略进行配置和管理,采取必要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电磁泄漏发射防护等措施,对软、硬件设备接入和信息输出进行有效控制。

第二十五条 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建立台帐,明确专人管理,其维修、维护应当全程旁站陪同,丢设备报废、销毁要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不得与普通电话线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无绳电话、无线话筒等设备,涉密场所不得带入3G手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得带入手机。

第二十七条 分包涉密业务,应当选择列入《名录》的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应当明确项目级与安全保密要求,并监督安全保密协议的执行。

第四章 备案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申请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填写《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文件2份、电子版光盘1份):

(一)申请书;

(二)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或职能证明;

(五)上一年度财务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六)经营或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国防科工局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拟为国防科工局、局属单位军工集团提供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向国防科工局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提出申请。

为各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和军工单位提供涉密业务单位,按照属地化

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九条 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审查分为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

国防科工局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对方。

对决定受理的单位,国防科工局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当组成审查组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审查。

第三十条 审查组负责人由国防科工局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指定,审查组成员2至5人(包括1-2名保密技术检查人员)。

第三十一条 现场审查按照《评分标准》,实行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符合条件。

第三十二条 审查组现场审查程序:

(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被审查单位;

(二)听取被审查单位情况汇报和对有关事项的说明;

(三)审查有关文字材料和保密工作档案;

(四)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五)进行现场审查,并作出审查记录;

(六)对现场审查情况进行评议,形成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填写《军工涉

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审查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查意

见书》);

(七)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意见和评分结果,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八)被审查单位负责人在《审查意见书》上签署意见。

第三十三条 审查合格单位由各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国防科工局审核,国防那个科工局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备案或列入《名录》的决定,《名录》由国防科工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三十四条 安全保密条件现场审查不合格的单位,6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 第三十五条 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继续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单位,应当提前60个工作日重新提出申请。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对咨询服务单位实行保密年度自查制度,每年12月底前,向国防科工局或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送《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年度自查报告》(样式见附件)。

第三十七条 咨询服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变更备案:

(一)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二)单位名称变更的;

(三)注册地址变更的。

第三十八条 咨询服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继续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应当重新申请备案:

(一)备案有效期届满;

(二)资本构成、企业性质发生重大变化;

(三)因单位搬迁等涉密场所保密环境和技术安全措施发生重大改变。 第三十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出备案,停止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造成泄密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条件审查;

(二)出租、转让、转借《合格证书》;

(三)跨省(区、市)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不按照本细则规定到委

托单位所在地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登记;

(四)选择为列入《名录》的单位分包涉密咨询服务;

(五)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经警告逾期不改;

(六)严重违法保密规定,发生泄密事件;

(七)有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十条 军工单位违反规定,委托《名录》之外的单位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两年内不受理项目申请,并视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四十一条 有关工作人员在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渎职、失职、腐败情形的,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已经取得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格的单位,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应当根据《办法》及本细则的要求,申请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视情对其安全保密条件进行核实和备案。

第四十三条 取得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的单位跨省(区、市)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应当到委托单位所在地的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书

2.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现场审查评分标准

3.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审查意见书

4.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年度自查报告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二篇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确保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防科工局“三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是指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受军工企事业单位及民口配套单位(以下简称军工单位)委托,对军工涉密业务提供咨询、审计、法律、评估、评价、招标等服务。

第三条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第四条军工单位应当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第五条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条件,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第二章安全保密条件

第六条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业绩良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组织条件。

1.成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担任保密委员会主任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单位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4.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有明确工作分工;

5.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安全保密工作。

(三)机构条件。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1.涉密人员100人(含100人)以上的,要有专门独立机构 管理安全保密工作,编制2-3人;

2.涉密人员50人(含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要明确一个部门管理安全保密工作,设1名专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3.涉密人员50人以下的,要明确一个部门管理安全保密工作,配1名兼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四)制度条件。

1.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保密教育、涉密人员管理、涉密专家管理、涉密载体管理、涉密场所管理、涉密会议管理、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密监督检查等内容:

2.承担绝密级、机密级项目咨询服务的,应当制定专项保密管理制度。

(五)人员(包括外聘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或长期居留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掌握安全保密基本知识和技能:

4.参加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年度累计不少于15学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场所条件。

1.具有专门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

2.涉密场所应当门窗坚固,建立电子门禁、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系统。【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七)设备保障条件。

1.配备专门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存储介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2.配备专门存放涉密载体的保密柜;

3.有绝密级载体的,应当配备密码保险柜;

4.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工具;

5.日常保密工作经费有保障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军工单位选择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对其安全保密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委托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第八条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出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国防科工局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第九条军工单位委托涉密业务应当与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和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保密要求。

第十条对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一)涉密人员管理

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保密审查,与单位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离开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岗位,应当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

(二)涉密载体管理。

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建立台账,集中统一管理;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涉密载体(含纸介质、磁介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履行签收、登记、审批等手续;对接触或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三)项目管理。

绝密级或机密级军工项目,应当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四)涉密计算机管理。

涉密计算机及其移动存储介质应当集中管理,并建立台账: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和其他公共信息网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任何无线通信设备;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国家保密部门系统测评和审批;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不得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远程传输应当按照国家保密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当采取绑定或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信息导入和导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信息

系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技术防护。

(五)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赴理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通信设备传递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手机)谈论涉密事项;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无绳电话。

(六)外协管理【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外协涉密业务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并与对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军工单位和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安全保密管理措施落实。

第十二条军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安全保密协议的规定,督促咨询服务单位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三条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觉做好军工涉密业务的安全保密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送安全保密年度自查报告。

第十四条咨询服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曰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报 告,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防科工局报告,国防科工局视情做出相应处理:

(一)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资本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不再继续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

(三)被收购重组的:

(四)不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

第五章责任追究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三篇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确保国防科技工业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防科工局“三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是指,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受军工企事业单位及民口配套单位(简称军工单位)委托,对军工涉密业务提供咨询、审计、法律、评估、评价、招标等服务。

第三条 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

第四条 军工单位应当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第五条 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条件,并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第二章 安全保密条件

第六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

2.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经营业绩良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组织条件。

1.成立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担任保密委员会主任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3.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单位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4.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有明确工作分工;

5.保密委员会或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以上会议研究部署安全保密工作。

(三)机构条件。

1.涉密人员100人(含)以上的,要有专门独立机构管理安全保密工作,编制2-3人;

2.涉密人员50人(含)以上,100人以下的,要明确一个部门管理安全保密工作,设1名专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3.涉密人员50人以下的,要明确一个部门管理安全保密工作,配1名兼职安全保密管理人员。

(四)制度条件。

1.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保密教育、涉密人员管理、涉密专家管理、涉密载体管理、涉密场所管理、涉密会议管理、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管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保密监督检查等内容;

2.承担绝密级、机密级项目咨询服务的,应当制定专项保密管理制度。

(五)人员(包括外聘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或长期居留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与境外人员无婚姻关系;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掌握安全保密基本知识和技能;

4.参加安全保密教育培训,年度累计不少于15学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场所条件。

1.具有专门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

2.涉密场所应当门窗坚固,建立电子门禁、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系统。

(七)设备保障条件。

1.配备专门用于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存储介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

2.配备专门存放涉密载体的保密柜;

3.有绝密级载体的,应当配备密码保险柜;

4.配备必要的保密技术检查工具;

5.日常保密工作经费有保障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 军工单位选择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对其安全保密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委托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第八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提出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国防科工局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

第三章 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第九条 军工单位委托涉密业务应当与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和安全保密协议,明确安全保密要求。

第十条 对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

(一)涉密人员管理。

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保密审查,与单位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明确安全保密责任和义务。离开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岗位,应当清退涉密载体,实行脱密期管理。

(二)涉密载体管理。

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建立台账,集中统一管理;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涉密载

体(含纸介质、磁介质等),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规定,履行签收、登记、审批等手续;对接触或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三)项目管理。

绝密级或机密级军工项目,应当明确一名领导负责保密管理工作,并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四)涉密计算机管理。

涉密计算机及其移动存储介质应当集中管理,并建立台账;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与国际互联网和其它公共信息网物理隔离;涉密计算机不得安装任何无线通信设备;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国家保密部门系统测评和审批;非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不得存储和处理涉密信息;涉密信息远程传输应当按照国家保密部门要求采取密码保护措施;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内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应当采取绑定或有效的技术控制措施,信息导入和导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要求;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进行技术防护。

(五)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

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不得连接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不得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的办公自动化设备处理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通信设备传递涉密信息;不得使用普通电话(手机)谈论涉密事项;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无绳电话。

(六)外协管理。

外协涉密业务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并与对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

第四章 监督检查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四篇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2016年04月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国家有关安全保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未军工单位涉密业务提供咨询、审计、法律、评估、评价、招标、设计、施工、监理、载体制作、设备设施维修、展览展示、物资采购代理、信息系统集成和安全防范工程等服务的法人单位或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保密条件,在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 经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法人单位或组织,列入《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备案名录》(以下简称《名录》),颁发《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

第四条 国防科工局负责全国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 制定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政策、规范要求;

(二) 负责为国防科工局、局属单位等提供咨询服务单位的安全保密条件

审查;

(三) 负责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审查报备咨询服务单位审查审批;

(四) 负责统一发布《名录》、颁发《合格证书》;

(五) 负责备案咨询服务单位变更、撤销等审查审批;

(六) 对各省(区、市)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工作进

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安全保密监督管理,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 对本行政区域内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 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备案工作;

(三) 对本行政区域内申请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的咨询服务单位进行初审,

条件合格的报国防科工局审核审批;

(四) 受理、初审本行政区域内备案咨询服务单位的变更、撤销等工作,

报国防科工局审批。

第六条 国防科工局委托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负责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应当明确相应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保密条件具体要求

第七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符合《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现场审查评分标准》(以下简称《评分标准》)有关要求。

第八条 咨询服务单位的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国防科工局组织的安全保密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考试合格,获得上岗资格。

第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的涉密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应当通过国防科工局组织的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专项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安全保密培训证书》。

第十条 处理涉密事项和存储涉密载体的场所要划定专门区域,做到集中、可控。涉密场所应当安装防盗门、防盗窗、防护栏和防盗报警装置。处理机密级以上(含机密级)事项的涉密场所还应当安装电子门禁、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装置。

第十一条 处理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含便携式计算机)、存储介质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根据所处理、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粘贴标签,涉密信息应当标明密级。

第十二条 机密级以下(含机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在密码文件柜中,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密码保险柜中。

第十三条 军工单位委托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应当严格按照《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审核咨询服务单位是否列入《名录》,承担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人员是

否获得《安全保密培训证书》,对不符合安全保密条件的,不得委托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第三章 安全保密管理具体措施

第十四条 军工单位与咨询服务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应当明确保密内容、保密要求、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

第十五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人员接触、知悉或经管国家秘密的情况,对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等级作出界定。

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的涉密等级分为核心(绝密级)、重要(机密级)和一般(秘密级)三个等级,并根据从业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第十六条 任用、聘用涉密业务咨询服务人员(包括外聘专家),咨询服务单位人事部门应当会同保密工作机构对其个人经历、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社会关系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涉密咨询服务。

第十七条 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应当将管理、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及涉密设备列出清单,移交单位,不得私自留存,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实行脱密期管理,一般涉密人员1年、重要涉密人员2年、核心涉密人员3年。在脱密期内,未经审查批准,不得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工作,不得擅自出境,不得为境外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第十八条 对记载有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正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载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适时更新。

第十九条 咨询服务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最小化”原则,将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限定到具体人员,对接触和知悉绝密级、机密级国家秘密的人员应当作出文字记载。

第二十条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维修应当选择国家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和销毁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处理。

第二十条 对记载有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磁介质等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正确标明密级、保密期限。

第二十一条 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或信息系统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二十二条 严禁使用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办公自动化设备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密信息。

第二十三条 禁止使用无标志的存储介质,禁止在低密级计算机上使用高密级存储介质,禁止在低密级存储介质上存储高密级信息,信息交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涉密计算机应选择通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授权测评机构检测的安全保密产品,依据安全策略进行配置和管理,采取必要的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电磁泄漏发射防护等措施,对软、硬件设备接入和信息输出进行有效控制。

第二十五条 对涉密办公自动化设备应当建立台帐,明确专人管理,其维修、维护应当全程旁站陪同,丢设备报废、销毁要按照国家保密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不得使用普通传真机、电话机和手机传输或谈论涉密信息,处理涉密信息的多功能一体机不得与普通电话线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无绳电话、无线话筒等设备,涉密场所不得带入3G手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不得带入手机。

第二十七条 分包涉密业务,应当选择列入《名录》的单位,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应当明确项目级与安全保密要求,并监督安全保密协议的执行。

第四章 备案程序

第二十八条 申请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的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填写《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纸质文件2份、电子版光盘1份):

(一) 申请书;

(二) 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三)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 公司章程或职能证明;

(五) 上一年度财务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

(六) 经营或办公场所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 国防科工局和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中,拟为国防科工局、局属单位军工集团提供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的,向国防科工局军工保密资格审查认证中心提出申请。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申请书填写方法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五篇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 安全保密条件备案申请书

单位名称(盖章)

填 表 日 期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制

近2年内从事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服务类型、合同标的额、委托单位等:

1、自提交申请之日起上两个年度内承担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服务类型、涉密等级、合同标的额、委托单位等; 2、不能填写涉密信息,项目名称如涉密代号、型号的,可用XX代替,委托单位如有代号的,单位代号和对外名称不能同时使用; 3、其他有关情况或说明,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注:填写的项目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委托单位是国防科工局、局属单位、

目涉及国家秘密。不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其他项目不需要列出,所列项目事

军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支撑。 工 涉 密 业 务 咨 询 服 务 情 况

军工集团公司、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军工企事业单位;二是承担项

安全保密条件落实情况

2016涉密会议保密承诺书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六篇

涉密会议保密承诺书

甲方:z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xx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从事甲方涉密岗位xx-x,乙方属于xx-x涉密人员,涉及涉密事项为xx-x。脱密期为xx-x。为保护国家秘密,防止泄密事项发生,乙方对甲方作以下承诺:

1. 本人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根据《国家保密法》和行业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在离岗后绝不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

2. 本人承认在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工作期间接触、研制国家军工科研项目或军品生产时所产生的任何秘密事项,属国家和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所有。

3. 本人已清楚知道因个人的故意或不当行为将导致或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非法持有、泄露国家秘密所列之罪行。

4. 本人如违反“离岗保密承诺书”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和z铂业股份有限所和公司有权追究本人相关责任。

5. 上述离岗保密承诺书本人已经仔细阅读,对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疑义,本人愿为保守国家秘密承担责任自愿签订“离岗保密承诺书”。愿意按承诺书中规定的内容承担保密责任。保密承诺书自本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7. 本保密承诺书一式叁份,人事部门壹份、保密办公室壹份、承诺人壹份。

甲方:z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

日期: 日期:

涉密网络使用人员保密承诺书

我已被告知各项网络保密管理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涉密网络保密管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访问、下载、存储、传输和知悉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

三、未经批准不准将计算机、存储设备等信息设备接入涉密网络;

四、不扫描或者监测涉密网络的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密设施以及应用系统等;

五、不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非涉密网络;

六、在未采取符合保密要求的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在涉密网络和非涉密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七、不擅自安装软件程序或者卸载、修改涉密网络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八、不存储、处理、传输高于网络或者信息设备密级的信息;

九、不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十、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涉密网络使用中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十一、未经保密审查,不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工作相关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西北工业大学 非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

(本承诺书适用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聘用、工勤人员)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郑重承诺:

一、 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西北工业大学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 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 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国家秘密信息,不违规留存国家秘密载体;

四、 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 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所在单位: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A3纸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

我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竞争。

(三)在与xx公司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单位内任职。 八、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责任。本人庄重承诺: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企业保密管理规定,履行保守企业技术、经济及商业秘密的义务。

二、不以个人名义从事与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等活动,不利用本企业的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会扩大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知晓范围。

三、个人发表论文、著作或公布信息时,涉及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的,上报本企业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对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内容进行妥善处理。

四、不擅自携带涉及本企业技术、经济和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离开工作场所。

五、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涉密信息。 六、本人因内退、退休、解聘、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等原因离岗离职时,主动向所在单位交清所有内控文件资料和涉及企业技术、经济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图纸、软盘以及其它存储介质,不私自带走或复制。

七、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本人离开原单位三年内,决不进行下列活动:

(一)直接或间接参与组建使用与xx公司拥有相同技术的新单位。

(二)帮助他人在与xx公司拥有相同技术的领域与xx公司

后果。

承诺人签字:

xx公司主管领导签字:

(盖单位公章)o一x年 月

二日

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义务承诺书

对外科技交流活动,有关部门已向我告知《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我承诺,在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中遵守保密守则,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承诺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承诺书一式两份,提醒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多次出国者,在办理审批手续时,须出示此承诺书。

附:涉密人员对外科技交流保密守则:

1.公开的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2.在对外科技交流合作中,确需对外提供国家秘密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3.参加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不得携带国家秘密载体(包括载有国家秘密信息的便携式计算机),因工作确需携带或向境外传递机密级、秘密级秘密载体的,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切实可靠的保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得携带或向境外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

4.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要注意场合,防止被窃-听;不得在涉外公共场所及外方提供的场所谈论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

5.不得在没有保密措施的通讯工具中传递国家秘密;不得使用明码或者未经中央有关机关审查批准的密码传递国家秘密。

6.在境外遇到危及所携带的国家秘密载体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销毁所携带的秘密载体,并及时向所和公司保密办报告。

7.发生泄密问题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和公司保密办报告。

2015保密教育培训计划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七篇

第1篇:保密教育培训计划

为落实《合肥市“六五”普法期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逐步推进“六五”普法期间保密法制宣传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根据20XX年市委保密委员会工作要点及《合肥市20XX年度保密宣传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我委20XX年保密法制宣传培训计划。

一、组织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活动

今年保密宣传活动以网站、简报、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主题;同时认真贯彻20XX年全市保密工作会议精神,以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和定密工作基本知识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涉密人员保密防范意识,提高保密技能,规范保密工作行为。

二、加强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坚持把保密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把保密工作情况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内容,采取集中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经常利用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强调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努力为单位保密普法教育创造和提供必要的条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保密组织全面协调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三、积极开展机关公务员的保密法制教育

继续将保密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上岗培训、任职培训内容。特别是在今年市直机关机构改革工作中,我委又是重点机构改革单位之一,保密法制教育尤显重要。我们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简报、学习会或专网等,开展对公务员的日常性保密法制教育,提高他们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遵守、履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同时将保密法律法规及重要的保密文件纳入委机关公务员的学习内容,促使保密法制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促使公务员学法、用法、执法,依法开展保密工作。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和播放警示片等形式,开展生动直观、面向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开展《保密工作》学刊用刊活动,结合宣传重点和工作实际组织编写保密宣传资料,进一步丰富和优化保密法制教育形式,挖掘保密法制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对保密要害部位涉密岗位人员进行重点保密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工作技能和保密防范水平;对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在积极参加本单位保密法制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按照市保密局的要求和部署,有计划、有部署地安排他们参加上级统一组织的保密法制教育和保密执法资格、保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保密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五、强化对借调和聘用编外人员的保密法制教育

按照“谁使用、谁主管”原则,我委及各直属单位要采取集中培训、观看保密教育片、口头谈话或以会代训等形式开展对借调和聘用编外人员的保密法制教育,不断强化他们的保密意识。

第2篇:保密教育培训计划

一、准备阶段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全市公务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要求,紧密围绕全局的工作大局,组织开展一次全员的宣传教育。围绕保密安全工作,以防泄密、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法纪观念,树立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失泄密问题,切实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实施阶段

1、进一步抓好涉密人员管理。切实改进对涉密人员的教育管理,不断增强针对性。抓好保密形势、保密法纪教育、保密知识、保密技能教育,加大保密培训力度,组织全员积极参加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保密局统一组织的保密教育培训、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级、晋职的依据之一。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克服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

2、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办公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涉密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八月底之前完成我局安装物理隔离卡的工作。加强对各类涉密载体的管理,不仅要认真管好涉密纸质文件,而且要抓好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监管,对信息发布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防国家秘密信息通过互联网泄漏。

3、进一步抓好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防范,落实岗位责任。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标准,配备保密技术防护设备,提高防护水平。

三、检查验收阶段

1、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开展安全自查,突出重点,消除隐患。

2、组织统一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稳定。要对涉密保密要害部门的收发室、计算机房、档案库房、财务部门等场所进行认真细致地检查和清理整治。

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有关要求,处理好工学关系,认真做好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和协调配合工作,确保我局开展公务员保密教育教训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局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处室、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安全检查、考核。

第3篇:保密教育培训计划

为了继续推进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联系新形势下不断变化发展的保密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保障和促进我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村中心工作,根据广大人民群众对保密法律知识的需求,巩固“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深入扎实的保密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干部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全社会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三、工作原则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村中心工作,根据“十二五”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组织安排和落实好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为构建和谐服务,为我村保密工作的长远发展服务。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教育方法,制定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与时俱进,求实创新。要结合保密形势和保密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改进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在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注重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努力营造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学以致用,学用并举。通过学法,在用法、规范执法行为上下工夫。通过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定密、依法检查、依法管理的实践活动,加快保密管理法制化进程。

四、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二)、切实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的保密宣传教育

1、增强计划性。要掌握本地区、本部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的基本情况,按照《四川省重点涉密人员教育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保密教育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本村涉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2、提高针对性。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作用,紧密联系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进一步提高保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军工科研生产单位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要进行全员保密教育和考核,使其明确保密要求,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义务。要严格按照省委保密委员会、省人事厅、省国家保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重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培训实行持证上岗的通知》(川密发[]5号)的要求,强化和规范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岗位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

3、加强指导性。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加强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及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和研讨活动。按照《四川省保密教育培训办法》,进一步规范保密教育的范围、教学内容、教学时间、师资认证、考试办法、登记制度、证书发放等,使保密教育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三)切实加强对保密干部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各级保密工作部门要认真抓好在职干部政治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保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和系统的保密法律法规、保密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施教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

2、“六五”期间,分期分批对各级专(兼)职保密干部集中轮训一遍,主要学习新修订的《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和系统的保密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保密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3、开展保密工作理论研讨活动,积极组织论文评选,提高保密理论水平,推进保密法制建设步伐。

(四)切实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群众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坚持保密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保密法制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认真研究和把握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规范,发挥好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引导功能。

2、创新教育形式。积极会同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保密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办保密法制宣传栏目、举办“保密宣传月”等形式,在运用传统有效的宣传教育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传媒优势,采取人民群众能够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3、善于掌握和利用保密教育时机。在全国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时机,通过窃密、泄密案例,以案讲法,广泛开展保密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经常性、群众性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步骤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从现在开始到20XX年底)。 (二)实施阶段(20XX年初至年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二)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

(三)组织好宣传教育大纲、教材的发行工作。

(四)经费保障。

第4篇:保密教育培训计划

根据《**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教育的安排意见》和《**公司“六五”普法期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为增强**化工厂广大干部职工的保密观念和保密防范意识:提高保密工作依法管理水平,推动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使保密工作更好地为**化工厂的生产建设和改革

发展稳定服务,结合**化工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保密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紧密联系新形势下不断变化的保密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公司“十一五计划”的实施,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保密法律知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因人施教,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努力提高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质量和效果,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与保密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为保密法制建设和**公司的改革发展稳定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进—步巩固“四五”普法成果,为保密法律法规的实施和保密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群众基础、舆论环境和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两级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责任意识和保密法制观念,增强遵守执行保密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他们能够运用法律武器应对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开展依法治密实践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法律知识素质和专业技能的保密干部队伍,促进**化工厂保密工作法制化管理水下的提高,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保密办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涉密人员落实责任”的保密工作管理体制,实现**化工厂保密工作,促进保安全、保效益、保发展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宣传保密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基本方针,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保密工作的认识。

(二)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北京市实施(保密法)若干规定》、《刑法》等与保密工作有关的法律的相关内容、《石油、石化工业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保护商业秘密暂行规定》、**公司有关与生产经营、科技进步、深化改革密切相关的保密制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履行法律义务,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企业保密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坚持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把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起抓,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效。

四、教育对象

(—)认真抓好对领导干部的保密教育。1、要认真总结、推广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的经验和做法,把保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有计划地采取以会代训、聘请专家举办讲座、收看音像教育片等形式,提高干部对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自觉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2、按照保密责任是领导干部的法定责任,保密素质是领导干部必备素质的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要抓好对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保密教育,逐步把保密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考试、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

(二)继续抓好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要结合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重要涉密岗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保密教育培训计划,增强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保密教有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严格的上岗、在岗、离岗保密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使涉密人员队伍做到新老衔接、进出有序、工作高效。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宣传办法,逐步形成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重要涉密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法制宣传教育的模式。

(三)加强对专、兼职保密干部的保密业务培训。1、分层次地对专兼职保密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业务考核、培训和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制度化、规范化。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未参加过岗位培训的专兼职保密干部,要积极创造学习条件,及时提供培训机会,使他们尽快熟悉本职工作,掌握业务技能。3、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保密工作依法管理中出现的重点和突出问题的研究,以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

五、实施步骤

“六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从20XX年开始,到20XX年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20XX年-20XX年上半年)

各车间、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六五”保密宣传教育的组织、发动等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下半年——20XX年下半年)

保密办公室对每一年的工作都要做出具体的安排,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底,对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上半年一20XX年下半年)

**化工厂保密办公室要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四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查和总结交公司保密办,并准备接受上级的检查验收。

2015合作保密协议书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八篇

第一篇:商业合作保密协议书

商业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

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

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 协议有效期(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日

传真: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年____月

第二篇:合作项目保密协议书

合作项目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内容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配方、工作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网络信息、信息系统、数据库、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图纸、样品、样衣、工艺流程、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档案、所有合同、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销售数据、不同市场的具体价格、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财务信息、进货渠道、等等。

第二条 保密规章和制度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相应的保密职责。

遇到甲方保密规章、制度中未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方面时,乙方应本着谨慎、负责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工作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保密责任

除履行职务需要之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传播、公布、发表、传授、转让、交换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无权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人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也不得在履行工作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四条 保密期限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商业秘密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并告知乙方时开始,到该商业秘密由甲方公开时止。

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撤离项目合作,乙方撤离之后(自撤离之日起)仍应当保守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承担同在甲方开展项目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撤离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

- 1 -

第五条 秘密信息的载体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有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乙方应当于撤离项目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返还属于甲方的全部财物和载有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不得将这些载体及其复制件擅自保留或交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六条 侵权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

1、由于乙方违约而使甲方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等间接损失及调查、诉讼费用),乙方必须全额赔偿因违反本协议而给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所带来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利润损失、社会效益评估损失,包括索赔和执行前述索赔所带来的一切费用。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任职期间接受甲方的罚款处罚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5、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第八条 其它事项

1、乙方清楚知道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就必须履行本协议的法律义务,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意。

2、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本协议

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条 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

商务合作双方保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涉密科研生产合作项目保密协议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涉密外协科研生产合作项目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拟将项目委托乙方完成,该项目中包含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以下简称涉密信息),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涉密信息的定义

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洽谈合作以及合作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合作有关的任何技术和资料(不仅限于这些形式),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载体储存,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明,若说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从乙方获得与合作有关的任何技术和资料(不仅限于这些形式),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载体储存,无论是否以书面形式表明,若说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二、 关于保密资格

乙方在签署保密协议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国家军工保密资格认证委”核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乙方保密部门公章。

三、 双方的权利概述

乙方在完成甲方委托的涉密项目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

必要的保密检查。

乙方可以对涉密信息的密级以及保密期限提出质询。

双方有权根据对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完成份内的项目。

四、 双方的义务概述

1.乙方应当保证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密件及一切涉密信息的安全,并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和目的。

2.甲乙双方在为对方提供涉密信息时,应注明秘级和保密期限。

3.乙方保证涉密信息控制在最小知悉人员范围内,涉密载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严禁与互联网连接,做好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并指出其应该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

4.完成项目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所含涉密信息的技术材料。该项目取得的科研成果,未经甲方审核同意不得擅自申请专利、转让技术、对外披露(包括宣传报道、学术交流及发表论文等)。

5.乙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甲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6.乙方在完成甲方项目时发生失泄密事件,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

7.如果甲乙双方未达成合作协议,乙方应保守洽谈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不应透露给其他人员和单位。

五、 违约责任

乙方在该项目完成过程中发生泄密事件导致国家利益受到损失,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报告制度,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 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从_________开始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在甲方所在的管辖法院解决。

九、 关于协议书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上协议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除外。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备注:

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项目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乙方联系人电话:

第五篇:保密协议书

保密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址: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工作需要将会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规范乙方行为、切实保护甲方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乙方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密内容

乙方对于其知悉的以下商业秘密信息,应当依甲方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严守其机密: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供应商名单、客户名单,业务信息,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产品及原、辅材料等)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品牌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或经过技术创新经确定不宜于申请专利的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5.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

6.甲方的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第二条保密范围

1.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的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3.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

4.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相关知识产权归属

1.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摄影作品、音像作品、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纸)、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

2.乙方知道并同意乙方有义务证明任何已开发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3.双方确认,乙方离开甲方一年内创作(造)的与在甲方任职或履行甲方职务有关的作品或技术成果,其著作权、专利申请权及相关权利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异议。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从约定。

4.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作品、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乙方主张应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甲方申明。经甲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甲方不得 1

在未经乙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乙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甲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第四条 保密义务

1.不论在任职期内或离职后,乙方将不使用或公开甲方的机密,但乙方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而必须公开或使用这些机密信息的情况除外。

2.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即使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对于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

3.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乙方将尽最大的努力保护这些机密信息,并保护它们以防不适当地泄密或使用、丢失和偷窃。

4.除非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或有合法的业务需要这样做,乙方不得复印或复制机密信息,乙方不得使用、复制、改变、或将机密信息贮藏于外部计算机或电子信息接收系统或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法传递到甲方业务以外的任何地方。乙方同意,在任职期内及离职外,乙方将不会将机密占为己有,或做任何备份,或装到甲方以外其他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终端和网络。

5.乙方离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6.对甲方已经从第三方收到及以后将收到的机密信息,乙方有责任维持其机密性并仅仅用于有限的目的和范围。乙方理解并同意在在任职期内及离职后为了对甲方及对第三方负责,除非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任务之目的,乙方有义务保证所有这些信息为极度机密信息并且不将其泄露或使用,并且符合甲方与第三方协议的规定。此外,乙方同意遵照甲方所通知乙方的有关对第三方保密义务的规定。

7.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8.乙方应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要求时,立即、无条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但当记录着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为乙方所有时,则乙方承诺将无条件配合甲方将该商业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其他载体上,并将原载体上的商业秘密信息完全删除;如无法彻底删除乙方载体上的有关商业秘密信息,则乙方承诺将该载体无条件交由甲方处置,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该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保密期限

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直至上述商业秘密公开或被公众知悉时止。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因乙方的离职而免除。

第六条违约及责任承担

1.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职未办理离职交接手续,仍须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界定是否为“擅自离职”以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为准)。乙方未经甲方批准而擅自离职、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泄漏有关商业秘密的,甲方

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新聘用乙方的用人单位,甲方保留追究相应连带责任的权利。

2.乙方因故意或者过失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视为严重违反了甲方的有关保密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检讨、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开除、追究法律责任等。

3.乙方因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而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无论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与否,乙方均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如甲方曾支付给乙方离职补偿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返还。

4.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予以扣除),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上述(1)项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以及采取补救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及有关单位追索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可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侵权责任。

4.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5.甲方同意,乙方对因不可抗力、司法机关的行为及其它不可归咎于乙方责任的事由而导致的甲方秘密被泄露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仔细阅读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八条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第九条乙方保证,乙方在离职后不得继续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以甲方之名义(包括但不限于使用甲方之名称、商号及各种与甲方相关之标识)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或任何可能侵犯甲方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是指甲乙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是指甲乙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甲、乙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除甲乙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规定,如被有权机构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应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规定的效力或可执行性,也不应影响该条款或规定在其它情形下的效力或可执行性。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与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均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本合同内容如需修改,经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签名日期:年月日

2014年企业保密工作总结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 第九篇

2014年企业保密工作总结范文一:

2014年度是我公司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极为繁重的一年,我部门全体同志在公司领导的统筹安排之下,本着“质量第一,顾客满意,持续高效、求精创新”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促进科研生产正常开展的管理、保密及后勤服务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今年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科学管理,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科研生产是企业赖以生存的保障,是公司工作的重点,为使设计出成果,使生产出优质产品,我们努力作好公司管理、后勤保障及协调工作,让科研生产人员能专注于工作,无后顾之忧。今年公司内外召开的各种大小会议以及接待贵宾等事务性活动繁忙,经理部都能统筹安排,工作井井有条,步步到位。特别是在公司外部召开的会议时,部门全体人员加班加点,筹备会务,准备资料,接送参会的外地代表。大家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报酬、得失,使每次会议都得以圆满完成,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今年公司的科研生产任务非常饱满,后勤工作也面临着一些较大的压力。面对这种压力,经理部的员工们没有退缩,他们把压力变成了动力,在人员相对紧张的情况下,经常牺牲休息时间做好各种沟通和服务工作,通过我们的努力完成了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公司完成今年生产计划实现工作目标做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在负责公司用车管理过程中,针对公司专职司机少车辆有限的情况,部门经理进行了科学管理,合理调配,牺牲了许多休息时间,甚至放弃节假日休息,只要用户有要求或各部门有需求,他们就随叫随到,有求必应,从未因为人员缺乏或车辆不够而影响工作。并且他们特别遵守交通规则,重视交通安全,在全年出车率非常高的情况下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保障了公司和客户的交通安全。在文件资料传阅传送和管理过程中,我部门非常重视保密和质量管理工作,全年共收到外来文件133个,并根据领导批示的文件传阅单进行了有效的传阅;对外传送文件(数字) 个,全部严格执行了保密程序。公司内部存档技术资料944个,发放资料91个1138份,更改文件60个440份,销毁资料952份,全部按程序文件要求和保密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了有效控制,在质量外审过程中,我部门没有一个不合格项。

二、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一)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今年是保密工作复查年,为夯实保密基础,迎接上级上级有关部门对我公司保密认证的复查工作,防止工作中出现失泄密现象,使保密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积极防范”,经理部作为管理部门,不仅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保密知识和防范意识,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保密培训,同时加大了对涉密人员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如:以召开职工大会的形式传达上级领导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通报保密工作形势和失泄密案例及放录像片来教育职工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开展保密知识答题,不断增强员工保密知识;在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经常开展不定期的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及时整改;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了保密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等。通过以上工作,大大增强了全体职工的保密意识,大家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了保密工作,时时绷紧保密这根弦。

(二)调整保密组织机构人员,充分发挥兼职保密员的作用

在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保密工作。由于公司机构变动,保密委员会的成员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调整了保密委员会成员和兼职保密员,并进一步明确了分工。为使保密工作做到环环相扣、不留死角,经常督促每个部门的兼职保密员认真负责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不称职的兼职保密员,毫不留情的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进行更换,通过兼职保密员的具体工作,真正作到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起到了一定的预防为主、积极防范的作用。

(三)及时调整人员密级,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

根据保密法要求和上级指示精神,今年,我们对全体员工工作岗位和工作性质进行了进一步核查,重新确认了各人员的密级,保证了涉密人员与涉密内容的协调统一。

(四)加强对涉密介质的管理,及时对保密安防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经理部加强对涉密介质的管理,对涉密介质的借阅和发放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执行登记和审批手续;对上网计算机进行登记制度,下载资料严格要求进行中转,并专门设置了周转计算机和周转移动硬盘。在安防设施的管理上,我们不放过任何一点纰漏,发现问题,及时改进修复,经常检查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的物防设施,使之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对老化设施进行更新换代,根据需要及时增配密码柜,保证了保密安全防护系统的可靠性。

三、认真做好质量工作,全面完成质量计划

本年度质量培训计划中所涉及的人员覆盖范围广,培训内容多,培训的内容涵盖了专业知识、质量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等,具有全方位、多元化的特点。在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工作中,按季度督促各部门完成培训任务、汇报培训情况,全年培训员工275人次,达标率达100%;对各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质量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考核,并按规定发放上岗证。公司的技术骨干同志国外参加了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学习培训,其他方面的培训工作也按照今年年初的人才培训计划全部完成。

在负责公司年度招聘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中,参与组织了3次招聘,人数总共达到四十多人,经理部主要负责前期了解沟通等准备工作、后期录用人员的接收工作与未接收人员的解释工作,使我公司今年的招聘工作圆满成功,并累积了招聘工作经验。

制定员工能力的评价、考核办法。年终完成对所有员工的绩效考核,发现了成绩与不足,也使每个员工有了客观的评价,给领导使用人才提供依据。

根据公司的质量工作要求,建立了全体员工的个人资料档案和人员培训档案,做到有据可查,规范了公司人力资源的管理。质量记录详细、规范,符合规定要求,所以在公司今年的质量审核中没有出现不符合项,还得到了外审专家的一致表扬。

四、抓好制度管理,加强各项工作的管理

1、严格执行绩效考核制度

公司颁发了《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经理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每月初进行考勤公示,使得员工的考勤情况更加透明、公正。认真做好考核材料的管理工作,使员工的考核成绩清晰明了。

2、 加强了对出入公司大门的管理

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

在党支部的领导下,我部门积极配合配合党政工团,作好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在庆祝中国人们解放军建军八十周年之际,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到军博参观《我们的队伍向太阳――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和舰队建设成就展》,使同志们了解到祖国的飞速发展和日益强大,更感受到作为军工企业的一员肩负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责任重大,不容懈怠,更需加倍努力工作。在庆祝建党八十六周年和伟大祖国诞生五十八周年之际,分别举办了歌颂党、歌唱祖国演唱会,唱革命歌曲,抒爱党爱国情怀,扬拼搏精神,更坚定了同志们努力工作、无私奉献、为公司求得更大发展贡献自己力量的决心。

我们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一年来共出简报13期15篇、质量专刊1期9篇、园地4期54篇、短讯4期54条,共132篇(条),这些宣传报道帮助职工及时了解了公司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同时增强了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对推动部门之间的工作、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2014年企业保密工作总结范文二:

二〇一三年,我公司认真落实上级保密工作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以服务持续发展、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证,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为重点,强化涉密计算机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深入抓好“五五”保密普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使保密工作更好的为生产经营、市场开发、企业管理和构建和谐企业提供强有力保障。年初,我们就制定了全年的保密工作要点,日常工作中加强了涉密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督,经常进行自查整改。总体上讲,文件管理规范,计算机运行安全,无泄密、窃密事件发生。

一、领导干部认识明确,认真落实责任制。

我公司的保密工作和保密委员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局保密办的具体指导下,统一思想,服务大局,立足长远,着眼当前,整体推进,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全面负责领导保密工作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听取保密工作部门的汇报,及时发现和研究新形势下的信息保密任务,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此同时,党委中心组和保密委员会成员加强了保密工作的学习,系统学习《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接受保密监督,模范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守则。大家认识明确,警惕性较高,认真搞好防范,制定措施,落实制度,确实做到保信息安全,促企业发展。

二、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明确上网审批责任。

新形势下,信息安全、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对计算机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有人保密意识不够强,工作中有认识不到位和疏忽的地方,失密后造成的后果往往是很严重的。在我公司,现有工作计算机66台,根据保密工作的要求和我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与运用的实际,界定了涉密计算机10台,分布在机要室、财务科、企管科、技术科、市场办、组织干部科、纪检监察科,加强了这些重点部门部位的管理,特别是计算机上网的问题,要求用于收发和传阅文件、信息管理的计算机单独使用,禁止上网。其他需要上网的信息,经过严格的三次审核,即信息来源审核,公司办负责网络审核,最后由主管企业经营的副经理把关,三次审核通过才能上网,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避免保密信息失密事件的发生。

同时,为提高计算机操作人员的技能和保密安全意识,我公司多次请有关计算机网络专家讲课,对我公司重点计算机信息管理员、工作人员共40人进行了oa系统的培训,重点就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范、个人设置、信息使用等内容进行了学习,进一步明确了计算机信息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深入开展“五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员保密意识。

今年,我公司的“五五” 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思想明确,认真贯彻为经济发展和企业稳定服务的基本方针,紧密结合我公司工作保密和商业保密的需要,监督涉密的全部人员,尤其是主管保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各级保密机构和领导干部、保密法制工作人员。突出重点内容,不断提高专职保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为基础,在处级以上干部 中系统学习《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学法内容列入中心组学习日,每年不少于两次,每年每人自行学法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组织党政要害部门负责人认真观看《党政要害部门信息安全与保密》专题片,系统学习《江汉油田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实施细则》。通过多层次有针对性的开展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有效的提高了大家的保密意识,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律法规知识更全面,应用水平更高。

四、组织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和涉密岗位清理工作,确保保密安全。

为提高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落实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今年6月初,我们严格按照油田保密委员会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保密承诺书签订和涉密岗位清理工作。本着范围与工作中实际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企业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部门、人员范围保持一致的原则,既不能随意缩小,不出现应签未签或漏签,也不随意扩大、简单实行“全员签订”。重点做好领导干部、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工作人员的签订工作。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借调、聘用、离岗和工勤人员,要进行涉密资格审查,纳入签订范围。共确定党办、企管科、财务科3个涉密部门,与党办、企管科、法律事务办、财务科、劳资科、技术科、市场办等科室20名同志签订了保密承诺书。签订之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确保他们熟悉保密承诺内容,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和技能。并要求今后新上岗和离岗的涉密人员,必须在上岗和离岗前签订保密承诺书;不签订的,不得上岗或办理离岗手续。加强对保密承诺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违反保密承诺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五、落实制度,加强检查,规范保密工作。

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的原则,我们加强了对涉密部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各涉密部门和网络信息管理人员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各项保密措施,对涉密计算机实行专人管理,涉密部门做到“人离门上锁”。为把各项职责落实到实处,我们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逢节必查,季度小查,年底大查的检查制度,深入到各涉密科室、基层单位现场,对计算机使用、文件运行管理等进行认真查实。重点对一机上两网、防范措施不当、安全设置不合理的计算机予以清理。对文件运行和传阅的环节予以监督,整改了文件混放、管理疏忽等问题。当然也还存在部分问题,如领导阅文没有单独的阅览室,而是由机要员单独分别送到各阅文人手中。这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保密是一项长期任务。搞好工作保密、文件信息保密和商业保密,对我公司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着很现实和长远的意义。这既是一项日常工作,也是企业管理的主要内容。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落实好领导干部责任制,增强保密专、兼职人员的责任感,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综合业务素质,适应新形式下保密工作的需要,发挥保密工作的作用,为企业持续发展、和谐稳定服务。

2014年企业保密工作总结范文三: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保守企业秘密至关重要。为此,公司从领导、部门负责人到基层员工,层层把关,将保密工作层层落实,并采取相应措施,严守企业秘密。

一、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在集团公司和省公司领导下,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并成立了由公司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归口到综合办公室。公司在内部员工中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意识,把保密工作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并教育全体员工,特别是掌握企业秘密和涉密员工增强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明确保密内容,在对外交流或上互联网时,自觉维护国家和企业秘密,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全体员工加强学习,提高保密意识。公司要求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集团公司、省公司以及分公司内部制定的相关保密制度和工作规定,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省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提高保密意识、明确保密职责,并按照集团公司、省公司文件精神严格保守企业秘密。今年我公司推出的“小灵通8元拿回家”活动方案由于事先的保密工作做得好,在消费者引起轰动效应,掀起购机热潮,给竞争对手措手不及的打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具体保密工作措施。

1、制定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员工保守企业秘密。,公司制定了《分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公司保密的内容、措施、方法以及奖惩办法等。

2、加强保密工作宣传,培养员工保密意识。公司利用内部办公系统、内部信息、公司各种会议以及部门内部交流,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学习和保密工作教育,培养员工保密意识。年底上市后,分公司尤其注意在对外信息披露上严格把关。所有对外公布的资料和数据都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对媒体的报道也层层把关,没有发生过一起泄密事件。公司还在办公网上向各部门、中心、县分公司转发了省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人员在涉及企业新闻信息对外宣传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公司的要求做到保守企业秘密。

3、加强对涉密计算机、支撑系统以及纸质资料的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加强了对涉密计算机、涉密生产系统、公司内部办公系统以及纸质文件资料的管理。做到了企业办公网与生产网(各客户经理支撑系统、帐务处理系统、营业受理系统等)与互联网实现物理隔离,并设置了有效防火墙;对涉密信息载体,特别是相关市场经营信息、竞争信息的纸质资料进行严格管理,及时销毁、及时处理;对公司相关网上传递的信息资料上,标明“秘密”字样,彻底杜绝涉密漏洞,避免企业秘密被窃取。

四、城南机房、西门桥机房及西林电信大楼实行物业管理,保安人员24小时守卫。工作人员凭工作证出入;非工作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登记联系后,方可进入大楼有限区域,不得进入机房。

五、记录齐全。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电话记录、来信来访、总经理信箱、纸质文件的收发等记录。

六、严格公章管理。合同协议盖章均有详细记录。对于公章使用中把握不稳的,均逐级汇报,避免出现失误。

七、档案管理规范、有序。9月副委员长视察对我公司枢纽大楼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八、大西街营业厅和西林营业厅均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各营业点均使用了投币式保险柜。

九、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保密工作制度的落实执行。公司为使员工提高保密意识,真正做到保守企业秘密,除了在制度上进行管制督促以外,还加强了保密检查,严格实施奖惩制度。

检查主要涉及:1、员工特别是核心员工、涉密部门员工是否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2、员工对自己的计算机是否设定安全密码;3、公司在进行外部信息公布时是否有负责人把关;4、公司生产系统是否与互联网隔离;5、公司在网上传递资料时是否注意了保密等等。

公司9月初收到省公司关于保密工作自查的通知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综合办公室迅速将文件转发给现业各部室、各县分公司,并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规范相关的保密工作。自公司成立以来,全体员工在企业信息保密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至今未发生过一起泄密事件。

2014年企业保密工作总结范文四:

2014年,在塑件化工厂党委保密委员会领导下,塑件化工厂党委办公室和各保密相关单位一起,本着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目的,扎实开展保密工作,把保密工作与企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切实落实塑件化工厂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和安排,保护好国家秘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无论是涉密人员还是普通职工的保密意识都逐渐增强,越来越多的职工能够自觉维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从而确保塑件化工厂做为国内生产能力最大、产品牌号最多的基地,始终保持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一年来,塑件化工厂没有发生泄密案件,为此荣获了2014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现将2014年度保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形成良性运作机制

一是及时调整保密机构。一年来,根据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党委办公室多次发文,及时调整塑件化工厂党委保密委员会成员。各单位按照要求,为理顺工作关系,都及时相应进行人员充实,修订本单位的保密责任制,落实了责任人。明确各基层单位党支部书记为保密工作负责人,确保了保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是把保密工作纳入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塑件化工厂党委将保密工作列为塑件化工厂每年党政工作目标的主要组成部分,在评比全年先进时作为一票否决的基本条件之一。根据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提高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在2014年把保密工作检查列入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中。在日常工作中,明确要求党委办公室要定期检查各党支部保密工作,形成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的良性运作机制。

二、大力宣传,加强培训,营造保密知识教育氛围

一是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营造气氛。塑件化工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保密工作,特别是把“四五”普及保密知识教育工作作为推进塑件化工厂依法治企,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自觉性的重要举措。塑件化工厂各有关单位通过网络、橱窗、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党委办公室及时转发公司有关文件和制度,制定符合塑件化工厂实际情况的相关制度,并在塑件化工厂局域网主页上专门开辟了保密教育专栏,陆续刊登了一系列保密知识,为普及保密知识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二是抓好节前教育和检查。塑件化工厂党政领导始终把保密教育作为节前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每到五一、十一、国庆及春节等节日来临前,都要在支部书记例会和生产调度会上布置作好节日期间的保密工作,并要求各单位在节前对职工进行一次保密教育。党委办公室在重大节日前,都要在各单位认真自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技术质量部、资料档案室、经理办及计算机站等重点涉密部门。要求各单位明确保密范围,对涉密人员加强教育,对涉密材料、数据加强管理,注意把握好与外单位交流合作时的保密工作,在使用涉密材料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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