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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2016-12-28 12:45:4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共8篇)交通违法罚款缴款方式(附件下载)网上银行缴款方式1、持有工行卡并已开通网银功能的用户,在登陆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后,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或车辆曝光监控编号,由网银自动扣款完成交通违法罚款缴纳和车辆曝光处理,如需获取财政罚款收据(或处罚决定书),可持行车证、缴款人的身份证件到各曝光台补打。这种处理方式无需...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希望能帮助到你。

交通违法罚款缴款方式(附件下载)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第一篇

网上银行缴款方式

1、持有工行卡并已开通网银功能的用户,在登陆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后,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或车辆曝光监控编号,由网银自动扣款完成交通违法罚款缴纳和车辆曝光处理,如需获取财政罚款收据(或处罚决定书),可持行车证、缴款人的身份证件到各曝光台补打。这种处理方式无需当事人前去银行,但必须要拥有电脑、网络等硬件条件。

1、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指明缴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的罚款缴纳;

2、电子监控技术设备(电子警察)拍摄的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除外)的罚款缴纳。

注:16位电子监控编号可通过“交管在线”曝光查询、各交警大队多媒体触摸屏查询系统查询获知。

短信缴款方式

1、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指明缴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的罚款缴纳;

2、电子监控技术设备(电子警察)拍摄的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除外)的罚款缴纳。

注:1、在高速公路上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短信缴费方式即将由江苏省交巡警总队高速支队和江苏省农业银行联合推出, 详情请咨询 025-84653399

2、大型车是 1,小型车是 2 .

自助终端缴款方式

1、在工行网点自助终端上,当事人输入民警开具的处罚决定书编号或车辆曝光监控编号,通过工行的银行卡进行交款,自助终端缴费提供打印交易单,这种处理方式仍需要违法人员到银行缴纳,但避免了排队。

1、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指明缴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的罚款缴纳;

2、电子监控技术设备(电子警察)拍摄的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除外)的罚款缴纳。

注:16位电子监控编号可通过“交管在线”曝光查询、各交警大队多媒体触摸屏查询系统查询获知。

柜面缴款方式

1、当事人拿到处罚决定书之后,去银行柜面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这是传统的处理交通违法方式,这种方式需要持交警现场开出的处罚决定书或者去曝光台处理后打印处罚决定书,然后才能够去银行柜面进行处理,需要违法人员往返交管与银行解决。

当事人根据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指明缴款银行各营业网点现金缴纳罚款。【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电话银行银行缴款方式

介绍:

持有工行卡并已开通电话银行功能的用户,拨打95588电话银行,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或车辆曝光监控编号,由电话银行自动扣款完成交通违法罚款缴纳和车辆曝光处理。这种处理方式为广大驾驶人扩大了电子化服务范围,使得在不方便上网、跑银行时也可办理交通违法缴费业务。

适用范围:

1、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指明缴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的罚款缴纳;

2、电子监控技术设备(电子警察)拍摄的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除外)的罚款缴纳。

交通违章罚款代码大全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第二篇

交通违章罚款代码大全 & 机动车通行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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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扣分 0 0 0 0 0 0 0 罚金(元) 1000吊销 1500吊销 1000吊销 1500吊销 吊销 吊销 吊销

10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违法行为/依据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A: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B: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A: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B: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A: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B: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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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15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A: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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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10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B: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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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1500可以并处拘留15天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A: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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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1500 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B: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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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并处吊销

1500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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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并处吊销

150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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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并处吊销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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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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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A: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下的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B:B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上的 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1702 12 暂扣3个月 拘留15天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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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 12 暂扣6个月 拘留15天以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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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1500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A: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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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2000 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B: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汽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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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200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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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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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2 1000 15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A:驾驶非汽车类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B:驾驶汽车类

&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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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罚款可自助缴纳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第三篇

交通违法罚款可自助缴纳

途径:工行银行卡或网上银行、手机短信

昨日,省公安厅向媒体公布,即日起,在全省新增200家交通违法罚款代收网点,解决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难问题。交警同时推出便民新举措,交通违法者除了可以通过代收银行柜台直接缴纳罚款外,还可以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银行终端自行缴纳罚款。

全省新增

200家代收网点

据了解,根据中央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1999年,省交警总队根据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贵州省分行的要求,委托贵州省工商银行代理全省交通违法处罚罚款的收缴,并实现了异地缴纳罚款。交通违法者可凭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到省内任一代收网点缴纳罚款。2004年底,由于省工商银行改制撤并网点机构,交通违法处罚代收网点减少,影响了交通违法罚款缴纳。从2006年下半年起,交警部门又委托了省邮政储蓄银行代理交通违法罚款的收缴。两家银行利用各自在城市和乡镇网点覆盖率的优势,相互补充,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交通违法罚款代收网络。目前,全省有468个交通违法罚款代收网点。 据省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为了实践科学发展观,我省交警部门在实行机动车号牌自编自选的基础上,又针对交通违法罚款代收网点少的问题,积极联系省工商银行和省邮政储蓄银行,推出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便民新举措。在全省新增加200家交通违法罚款代收网点。

该负责人说,全省交警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限速标志标牌进行梳理,请相关专家及人大代表,对不合理的限速标志标牌进行论证和改进,使我省交通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这是全省交警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和谐交通的措施之一。

持工行银行卡和网上银行

都可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只要持有工商银行卡(国际卡除外)的违法当事人,可通过工商银行网点的自助终端设备,自助缴纳罚款。”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银行代收网点太忙,违法者可以用银行卡缴纳罚款。

银行卡缴纳罚款的操作流程是:将银行卡或存折插入自助终端,并输入密码,然后点击屏幕上的“缴费业务”,选择“交警罚款”,再根据提示,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录入处罚机关代码和处罚决定书。根据屏幕显示,核对处罚机关代码、核对处罚决定书号、核对罚款金额以及相关内容,点击“确定”,自助终端设备将自动扣收罚款,最后点击“打印凭证”,设备将打印出相关收据。如需换取发票,可凭收据在工行代收网点柜台换取。

凡开通工行个人网银业务的违法当事人,可以通过INTERNET网络或工行网点的局域网络,登录工行网银,自助缴纳罚款。进行网银缴纳罚款的流程是:首先登录中国工商银行网站:,点击“个人网上银行用户登录”,输入“注册卡号/用户名、登录密码以及验证码”,进入个人网银页面。第二步是依次点击“缴费站”、“在线缴费”,选择“罚没款项”(企业所在地区默认为贵州省贵阳市),点击“提交”,选中“贵

州交通违章罚款”项目。第三步是根据提示,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项,录入处罚机关代码和处罚决定书号。接下来根据屏幕显示,核对处罚机关代码、核对处罚决定书号、核对罚款金额以及相关内容,点击“确定”,网银将自动扣收罚款。最后点击“打印凭证”,打印出相关收据,凭该收据到银行代收网点柜台换取发票。

异地违法罚款

手机短信帮你缴纳

异地违法缴纳罚款,是最令违法司机头痛的事。现在也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处理异地违法罚款。

首先,缴纳罚款者须编辑短信“BA”,发送到10623777,再选择输入需处理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和驾驶证号(如果只注册了一个机动车和一个驾驶证,此步骤可省略)。第三步是确认须处理的车辆使用性质及该车驾驶人信息。第四步是选择处理车辆的某一条交通违法记录(如果所选车辆只有一条违法,此步可省略)。第五步是系统下发处罚前告知信息,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第六步确认对处罚无异议,回复系统生成处罚信息。第七步是系统下发处罚信息,并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已作出的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第八步是当事人确认接受处罚,回复系统下发处罚机关代码及处罚决定书号。最后在系统下发处罚决定书号以及处罚机关代码,凭该号码到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交款,或者登录贵州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网站(http//)打印交款单,凭交款单到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交警部门提示,用手机短信异地处理交通违法时,为确保办案数据真实有效,短信自助办案只对驾驶证和机动车均已在贵州交通信息服务平台注册的用户开放。申请短信办案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证在车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联系电话必须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移动、联通均可)。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不能通过短信处理交通违法。

除7种违法行为外

交警不能扣留驾驶证

“现场被开罚单,可凭该罚单在全省各地银行代收罚款网点缴纳罚款。”交警部门介绍说,这也是处理异地罚款的一种方式。有的司机在外地被现场开了罚单后,由于当时没有缴纳罚款,该司机可以凭该罚单到省内任何银行代收点缴纳罚款。

据介绍,交警在现场处罚时,司机有以下7种违法行为之一的,交警可以扣留驾驶证。这7种违法行为是: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使用他人驾驶证的;驾驶拼装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超速50%的;记分周期内违法行为被记分值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交警部门不得扣留驾驶证。

此外,交警依法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在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其他情况不得当场收缴罚款。“执勤民警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司机有权拒绝接受处罚并可以向交警总队或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经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省交警总队负责人说。

温州交通罚款自助缴费图示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第四篇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PS:目前温州市交通罚没款只能在工行指定网点进行自助终端或者营业柜台缴费,以下列出自助终端缴费操作步骤,希望能帮到各位车友(前提是你必须有一张工商银行卡,里面有钱。)!

①点击“缴费充值”,按“下一页”; ②点击“鹿城城管执法罚款”;

③输入处罚决定书编号,点“下一页”; ④确认缴费金额后,点“下一页”;

⑤核对罚款信息,点“确认”按钮; ⑥输入卡密码,缴费成功,点“打印凭条”。

至此,温州市交通罚款已顺利从工行自助缴费终端缴费成功!

违章扣分及罚款处理流程及常见问题答疑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第五篇

违章扣分及罚款处理流程及常见问题答疑

违章是大部分车友都会遇到的问题。违章后如何处理?扣分及罚款流程是怎样的?遭遇异地违章及套牌怎么办?本文将为你一一解答。 交通违章处理流程

1、网上查询违章记录

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交管部门都开通了网站违章查询的功能。以北京市为例,车主需要输入自己的车牌号及发动机号,便可查询到该车的违章记录。

在违章记录列表中即可查询到所有未处理违章的记录,记录中有违章的时间、地点、违章原因以及详细的罚款和扣分情况。

2、处理违章

一般来说,违章处理需要驾驶人到交通队进行确认和处理后,到银行办理罚款业务。

现在随着软硬件的升级,以北京市为例,可通过开通新版牡丹交通卡的网银功能,直接通过网银缴纳罚款。目前可以在网上缴纳的罚款包括三类:一是“现场执法”时交警直接记录在司机交通卡上的违法行为;二是交警对持有北京驾照的司机开具的纸罚单(即800罚单);三是适用简易程序的京牌车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但是也并非所有违章都可以通过网银处理。如果待处理违法行为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司机就必须去交通队执法站办理。同时,如果单笔罚款额超过了200元,比如“超速50%以上”,也不能通过网上银行缴款。在网上处理“非现场”时,不能提供图像或视频证据,司

机如果对违法行为有疑义,也只能先去交通队执法站确认后再处理。 网上银行现场处罚:登录交管局对外网站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北京特色业务页面选择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选择查询与缴纳返回交通卡卡号及现有积分情况通过交通卡卡号获取档案编号取得现场违法信息将司机的违法信息反映在网银页面上选择某一条违法记录点击“缴费”通过介质认证缴费成功(如果还有违法行为要缴纳罚款请点击“继续缴纳下一笔”)。

网上银行非现场处罚:登录交管局对外网站点击“网上缴费”进入北京特色业务页面选择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业务选择查询与缴纳选择非现场处罚输入发动机号和车牌号通过车牌号到交管局系统获取非现场非法信息客户选择某一条记录进行缴费通过介质认证缴费成功。

3、常见问题答疑

1> 违章超过12分怎么办?

对于新手而言,很容易多次违章导致违章积分过多。当年违章扣分超过12分持证者需回炉重考理论。除了不违章这样治标的方法外,那么有没有“钻空子”处理的办法呢?

首先是从发证之日起,每年的积分将清零。因此可在前一年积分清零之前处理一部分的违章,之后再利用第二年的积分处理剩下的违章。

第二是 一辆车多人驾驶,多人对应的违章分别处理。适当利用别人的驾照刷分,这也是一种“潜规则”。部分执行较严格的地区此法行不通,这样的话,就只能回炉重新学习了。

2> 异地违章如何处理?

现如今,异地违章已实现全国联网。因此在异地有意或无意的违章都要付出代价了。异地违章主要有2种处理办法。

本人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各地的处罚方式不同,请注意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或复印件。

特点: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通过异地朋友代办,如果违章当地有朋友的话,可以直接把将违章通知单、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递送给你的朋友,请朋友代劳办理。

特点:一劳永逸,可节省不必要的舟车劳顿,但由于某些省市交管部门不接受他人代办,仍需驾驶员本人办理。

3> 车被套牌产生违章怎么处理?

一旦遭遇被“套牌”,违法记录如何消除?交警部门表示,车主若发现自己的车被套牌,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警方会通过交通违法证据图片比对,只要发现套牌违法车辆与被套牌车辆特征明显不符,或者报案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号牌被套用,就能按照相关规定撤销使用套牌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信息。

如果车被套牌,处理过程相对会比较繁琐,有可能会因此耽误您的验车日程。因此建议车主勤查违章记录,以便发现有异常时及时报案处理。部分地区交管部门可提供违章短信通知的业务,这种随时提醒的方式也有助于车主随时掌握自己车辆的违章情况

以下内容为繁体版 違章是大部分車友都會遇到的問題。違章後如何處理?扣分及罰款流程是怎樣的?遭遇異地違章及套牌怎麼辦?本文將為你一一解答。

交通違章處理流程

1、網上查詢違章記錄

全國絕大部分地區的交管部門都開通瞭網站違章查詢的功能。以北京市為例,車主需要輸入自己的車牌號及發動機號,便可查詢到該車的違章記錄。

在違章記錄列表中即可查詢到所有未處理違章的記錄,記錄中有違章的時間、地點、違章原因以及詳細的罰款和扣分情況。

2、處理違章

一般來說,違章處理需要駕駛人到交通隊進行確認和處理後,到銀行辦理罰款業務。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現在隨著軟硬件的升級,以北京市為例,可通過開通新版牡丹交通卡的網銀功能,直接通過網銀繳納罰款。目前可以在網上繳納的罰款包括三類:一是“現場執法”時交警直接記錄在司機交通卡上的違法行為;二是交警對持有北京駕照的司機開具的紙罰單(即800罰單);三是適用簡易程序的京牌車的非現場違法行為。

但是也並非所有違章都可以通過網銀處理。如果待處理違法行為記分達到或超過12分,司機就必須去交通隊執法站辦理。同時,如果單筆罰款額超過瞭200元,比如“超速50%以上”,也不能通過網上

銀行繳款。在網上處理“非現場”時,不能提供圖像或視頻證據,司機如果對違法行為有疑義,也隻能先去交通隊執法站確認後再處理。 網上銀行現場處罰:登錄交管局對外網站點擊“網上繳費”進入北京特色業務頁面選擇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業務選擇查詢與繳納返回交通卡卡號及現有積分情況通過交通卡卡號獲取檔案編號取得現場違法信息將司機的違法信息反映在網銀頁面上選擇某一條違法記錄點擊“繳費”通過介質認證繳費成功(如果還有違法行為要繳納罰款請點擊“繼續繳納下一筆”)。

網上銀行非現場處罰:登錄交管局對外網站點擊“網上繳費”進入北京特色業務頁面選擇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業務選擇查詢與繳納選擇非現場處罰輸入發動機號和車牌號通過車牌號到交管局系統獲取非現場非法信息客戶選擇某一條記錄進行繳費通過介質認證繳費成功。

3、常見問題答疑

1> 違章超過12分怎麼辦?

對於新手而言,很容易多次違章導致違章積分過多。當年違章扣分超過12分持證者需回爐重考理論。除瞭不違章這樣治標的方法外,那麼有沒有“鉆空子”處理的辦法呢?

首先是從發證之日起,每年的積分將清零。因此可在前一年積分清零之前處理一部分的違章,之後再利用第二年的積分處理剩下的違章。

第二是 一輛車多人駕駛,多人對應的違章分別處理。適當利用別人的駕照刷分,這也是一種“潛規則”。部分執行較嚴格的地區此法行

2016税务局科长述职报告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第六篇

税务局科长述职报告

2016年以来,XX县国家税务局在XX市国家税务局和XX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跟全国、全省和全市国税工作会议部署,优化纳税服务,强化税源监管,落实风险防控,为国税事业的繁荣发展和XX县地方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贡献了坚实力量。XX县国税局纳税服务科在县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行动宗旨,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线,以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系列纳税服务举措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我县纳税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我县纳税环境。

现将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立足本职,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随着税收现代化的步伐加快,对税务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本人除积极参加总局、省局、市政府和市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班外,平时注重带领全科同志一道,经常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自觉提高理论素养和税收业务技能,不断拓展知识面,强化爱岗敬业的意识,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实践,促进本职工作不断走向深化,同时也促进自身理论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全科同志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思想,持续优化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要通过优质的服务来增强征纳双方共同对国家法律的忠诚意识和税收风险意识,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从度,要确立“全员、全程、全方位” 的大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要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知情权,让遵从更加便利;要以提高税务人员的职业文明素养为重点,搭建服务团队和成员的成长平台,努力提高我县国税系统的纳税服务能力。

优化纳税服务,推进办税场所标准化建设。推进办税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新建成“咨询辅导区、等候休息区、自助办税区”等各功能区,配置视频监控系统、办税自助终端、网上自助办税系统、电子显示屏等现代化办税硬件设施;配备饮水机、办税休息桌椅、笔、纸等办税用品齐全。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系列便民办税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要求,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提速咨询时限,配备专职导税人员;对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停复业登记业务实行即时办结,缩短注销登记业务办理时限(无欠税、无在查案件、无未缴销发票的个体双定户当场办结。)取消税务登记已提供验资报告制度,对使用十万元以下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审批取消实地核查,实行案头审核,提速登记审批办理。成功开设我县纳税人学校,实体学校与网上学校相结合,提前在外网公布学校培训计划,纳税人采取线上报名,并开办了多期纳税人培训实体课堂,请专业老师授课,为纳税人答疑解惑,收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开展国地税联合税收政策辅导,向纳税人免费赠送《12366问题汇编》和“税法送万家活动”的税收宣传手册,到工业集中区、大中型企业、了解纳税人的纳税服务需求,与纳税人亲切交谈,开展税收大推送、大讲解。

先后在4个代征点(香隅、泥溪、昭潭、胜利)及时开通、使用该系统,大大减轻了代征点及办税服务厅的负担。积极与乡镇、工业园区联系,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地方安设自助办税终端,目前在县城区、经济开发区已经分别设置了一台办税自助终端,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

大力推进网上办税一体化,我县企业网上办税推广覆盖面达到90%以上,使广大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轻松完成网上认证、远程报税、远程申报等涉税业务。

对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保留的77项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公布,主动接受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的监督,实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不在公开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实行执法权力清单制,使办税透明化,进一步优化我县税收经济环境。

全面实行纳税人“免填单”制度。为避免出现“表单选用难、内容填写难”、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排长队等候现象的发生,我局强化主动服务意识,落实在具体的措施当中。纳税人在办税厅办理涉税事项时,可不填写申请表格,由前台受理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证明资料或口述,依托国税应用系统采集相关涉税信息,使用免填单系统打印制式文书,让纳税人免于填写表单,使便民办税进一步深化和落到实处。具体为:对于税种登记、税务资格认定、邮寄申报和数据电文申报申请等 17项免单业务,可凭纳税人的申请证明资料或税务事项通知书代替相关申请文书,直接办结该涉税事项。对于设立税务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118 项免填签单业务,通过免填单系统打印出相应制式文书,由纳税人核对签字确认后,办结该涉税事项。“免填单”制度执行以来,这一重要举措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和好评。

认真落实执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今年10月1日起,全国税务机关开始执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全部规范总共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重新税务登记、遗失补办、报告备案登记、报验登记、非正常户处理”等9大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条服务规范。涉及国税部门9大类、49项、173个服务事项、893条服务规范。我局纳税服务科组织开展了多次培训班,对税务人员自身的培训、对纳税人的培训,通过纳税人学校课堂、现场解答、发放最新国税政策文件、利用qq群、12366平台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积极宣传推行《规范》,在大厅办税场所公开办税流程图、利用大屏幕滚动播放最新政策文件规定。通过执行《规范》,使我局纳税服务流程更加简化、提供资料更加减少,办税期限更加缩短,使办税人与纳税人的操作有规范、有标准。《规范》的推行,是最大限度的起到了“方便纳税人、规范税务人”的作用。

狠抓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一是积极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强化组织领导与考核,县国税局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办,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全年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的贯彻落实。每一名税务工作人员都要接受组织的绩效考核,还要对自已进行个人绩效评价,撰写工作日志和下月工作计划,提交领导审阅,一系列的绩效考核机制,落到实处,全面增强了税务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综合素质。

强化两权监督,推进廉政建设。一是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党课专题学习班、理论专题教育讲座,观看专题教育片、开办国税“道德讲堂”活动,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开展了系列谈心活动,积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了友谊,增强了战斗力,也激发了队伍的活力,提升了整体纳税服务工作的水平。

廉洁自律,警钟长鸣,认真做事,干净做人。作为一名税务干部,工作和生活的担子并不轻省,一方面要面对自身的学习和工作压力,另一方面也要面对爱人、小孩以及双方的老人的照顾,难免有顾不过来的时候,所以如果工作上有点成就,离不开他们对我的理解和默默的支持,想想确实对他们也很有愧疚感。我始终将国家公务员这个崇高的职业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怀着忠诚国家法律、制度,热爱国税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洁身自好、奉公守法,这样一种朴素的情怀,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利益观,自觉遵章守纪,按制度办事,牢固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理念,紧绷廉洁之弦,不接受吃请,不侵占纳税人的权益,处理好工作与对外交往的关系,自觉拒绝礼品、礼金、礼卡。在按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认真履行“一岗两责”,带领本部门的同志,做好日常业务工作,与大家一道学习,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迈向卓越,永不停息。这份崇高的税收工作让我深切地感受到组织的培养、关怀,基层同事的理解、配合,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国税工作的关注、支持,以及殷切的期望。但由于受到本人学识、经验、能力的限制,有些工作还没能做得更好一点。比如:由于受自身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的限制,对工作的精细化要求不够高,对服务纳税人的各个细节考虑还可以更加周全;在如何使纳税服务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更为紧密,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社会法制与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纳税服务满意度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等方面,还需要有更多的新思路和新手段。

总之,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与纳税服务科全体同志一道,认真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开拓,戒骄戒躁,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不断地将我局纳税服务工作推向新台阶。

2015银行进社区活动总结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第七篇

总结一:银行进社区活动总结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活动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10月13日,我行在辖区内选择了入住率高的社区“富安B区”开展了普及理财知识,宣讲金融常识的活动。近距离为社区居民提供金融咨询服务,把老百姓日常生活中需要了解的金融知识,需要掌握的金融技能,传授给社区居民。

活动现场,我们利用海报、展板、宣传折页等方式对本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推广,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活动中,我行工作人员热情大方地向过往行人及小区居民发放金融知识宣传单,在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还与客户面对面的进行沟通,及时了解了个人工作计划客户的需求。同时,我们还对居民近期关注的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反假、诈骗案件防控等专题进行讲解,社区居民反响良好,纷纷表示很有收获。

“大家看,这是一张50元面值的假钞,它与真币的区别是??”数十位居民正在听我行的工作人员讲解假币知识,从十元假币的特征一直讲到百元假币与真币的区别。

接着,工作人员又向大家讲述了银行现行存款利率与存款技巧。交流中,一位居民提到老人到银行存款时,一不小心就被存成了保险单一事。我行工作人员告诉这位居民,到银行存款时,首先要看清单据名称,若对方给的是一张保险单让储户填写,则这张保险单上通常会标明保险公司的单位名称、险种及众多附加条款。若是一张定期存款单,则会显示存款年限、存款利率等内容,存款单抬头往往标明“某某银行定期存款单”字样。而保险单上不会显示银行机构的名称。

我们还针对性的讲解了个人网银、手机银行、短信通、电话银行等电子银行的使用方法及方便之处,使客户充分了解我行电子银行产品的优势和办理业务便捷性,得到了较多客户的认可。

总结二:银行进社区活动总结

晋城分行个金部在制定2015年4-9月个金考核办法及工作重点时,就定位了新的目标,将淡季营销中定向理财、靶向营销(高端、社区)作为一项主要工作重点来抓。在三季度开展了“弯腰进社区”活动,提高网点辐射区域范围内的中高端客户市场占有率。具体为:

一是网点自己选择社区,社区既包括居民社区,更包括各类专业市场,比如服装市场、小商品市场、建材市场、物流市场等等,社区的外延扩大。

二是要制定量化的目标方案,你的目标客户是那些,有多少,通过什么渠道和手段,用什么样的产品区覆盖,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在三、四季度过度阶段,分管行长与部门经理到各网点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并配专人对好的做法经验进行推广总结。与年初山西省分行下达的《关于下发2015年个人金融业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建晋个金〔2015〕42号)中扩大支付结算类产品市场规模中持续开展单目标群体主题营销活动相吻合。

总结三:银行进社区活动总结

日前,交通银行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走进布吉中兴路金运家园广场。据悉,当天的活动吸引了众多居民的积极响应。

据介绍,交通银行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旨在回馈感谢业主对该行业务的支持,展示该行的便民的特色化业务种类,包括交行自助通的功用如粤通卡与深圳通的充值业务、缴水电煤费、交通罚款等;手机银行免费开通,手机订电影票,手机充值业务,现场办理信用卡、银行卡等。

此外,针对新办交行信用卡以及粤通卡的客户,该行在赠送精美礼品的同时,还给予了不同程度的优惠。而为了吸引小区居民的参与热情,该行举行了丰富多彩的现场活动,包括盈送商城现场提供远低于超市价格的20多种日常百货商品进行销售,以及亲子游戏积分换礼品、现场抽奖等。而当晚的放电影活动更是受到了小区居民的欢迎,也让交通银行财富管理的品牌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方案6篇
自助终端交通罚款输入 第八篇

第1篇: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根据《城市客运办公室转发公安部、交通部等六部委关于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制定11月25日-12月2日为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周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25日--12月2日

三、工作目标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紧紧围绕“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结合实际,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市民通行规则意识、安全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环境的良好风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

我办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的开展,为确保“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以副局长为组长,城客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报道。

高度重视“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的宣传工作,形成遵守交通法规光荣,违反交通法规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一是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要有重点地选择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师生文明出行。三是要充分利用公交车厢、候车站亭,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三)开展“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

督促运输企业以“遵守交通法规,拒绝七类违法”为主题,开展新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我承诺”活动,抵制七类交通违法。督促其认真落实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普及安全驾驶及应急处置知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乘客监督作用,遏制和减少客运驾驶人酒驾、超速、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

五、活动要求

要加强对“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活动准备、舆论宣传和组织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协商解决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报送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于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报州城市客运办公室。

第2篇: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治超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治超监督机制,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和州政府部署全州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规范治超执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推动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稳步推进治超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新成效,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治超专项行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立足源头、依法严管、标本兼治、公平公正、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县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内容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

3、落实货运源头单位主体责任;

4、加强治超站联合执法;

5、加强县乡道路监督管理;

五、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

1、制定实施方案;

2、开展集中治理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

1、调查摸底,自查自纠。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货运车辆、货运源头、货运市场、治超收费、治超站点建设、超限运输率等基本情况和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在县乡公路关键点设置限高限宽设施,调整充实行业执法人员。

2、源头管理,路面管控。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开展统一治理工作。加强源头监管,在县乡道重要路口设点严防死守,防堵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卸载和处罚并举。加大路面流动监督力度,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车辆。

3、统一行动,形成威慑。2016年春节前、2016年春季和2016年夏季开展集中行动,集中打击、处理非法超限超载行为,形成治超超高压态势,威慑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巩固集中治理成果。

(三)总结验收阶段

做好迎接省州检查验收工作,由集中治理转入常态化管理,巩固集中治理的成果,全县超限超载控制在州定标准以下。

第3篇: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和沪昆高速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以下简称“3-1”事故和“7·19"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省、州、县部署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多发势头,县安委办研究决定,自2016年9月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省、州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力,依法从严从重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严厉打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执法监管中,提请关闭种要求停产整改的非法违法企业。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四非”违法行为,即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非法驾驶、押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伪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为未取得运输许可的车辆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着力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改装伪装、充装装卸作业以及道路运输管理等各个环节强化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秩序,查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全力防范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三、行动重点

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层层部署动员,广泛宣传发动。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要聚焦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集中排查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装载、出厂上路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开展全面、严格、彻底的清理整治。重点是以下四个方面:

(一)严厉打击非法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县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全面排查从事危险化学品充装和运输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对照发货和充装危化品信息记录,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盛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

县交通部门要将“3·1”事故和“7·19”事故作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通报,组织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员开展警示教育。

县交通部门要组织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罐体是否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2016)要求,凡是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全部停运。

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车辆、人员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县交通部门要从严惩处。对于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处罚。对于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的企业,交通部门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0条处罚。对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入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交通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6条处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收寄危险化学品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在邮件、快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谎报为普通物品交寄的寄件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的,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67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公路客运车辆捎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违规发货或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质监、安监等部门应当依法督促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和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对危险化学品承运人的查验、登记等制度。一是建立查验制度。在发货或充装危险化学品时,做到“四必查’’: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入、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资格的、运输车辆或罐体不合格的,一俸不得发货或充装。未建立此制度的企业9月底前必须建立并执行。二是建立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对货物品名、数量和托运人、承运人、购买人、车辆等相关信息予以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县安监部门应当及时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液化气充装单位(经营范围、经营规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同级公安、交通部门进行通报,并建立定期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共同打击违规发货和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

县交通、公安、质监、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充装企业、货物站场及液化气充装单位建立执行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制度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凡是未按要求严格查验相关内容,向非法改装伪装车辆、罐体不合格车辆、配备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车辆充装或装载危险化学品的,交通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7条处罚。对于向不具有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的企业或单位销售的,公安部门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4条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罐体非法生产、改装问题。

县经信、交通、工商、质监、公安部门对本地杌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物流站场等场所开展明查暗访,实施突击清查行动,严查非法改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罐式专用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普通货车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要针对发现的问题,调取企业近两年改装车辆记录,倒查改装车辆的法定用途、改装后的用途,所属单位、个人及流向。公安、质监部门要深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车辆管理所、液体危险货物罐体检验机构等场所暗访,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检验、登记是否按规定行。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等有关规定,没收非法改装、拼装、销售的机动车成品及配件,并处以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场所予以查封或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交通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第7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对其他企业从事非法改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14条规定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等财物,并处罚款。明知非法改装车辆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而改装的、因非法改装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敌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刑事责任。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者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4条等规定处以罚款,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检验机构负责人及检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严格整治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

县交通、公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深入本地危险化学品装载充装和发货的企业、站场等,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出发上路前的装载状况进行检查,凡是非法运输、无证运输、超载运输,车辆、罐体非法改装伪装,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一律依法处罚。县公安、交通部门要依托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超限检测站,对途经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检查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以及经营范围是否包含危险化学品,检查车辆是否非法改装伪装,检查悬挂或喷涂警示标志、车身反光标识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检查车上配备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8条规定,对剧毒化学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运输车辆,要检查是否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时间及规定的速度运输。

对检查发现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驾驶入处以罚款、记分,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8奈、89条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处罚;

由交通部门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59条、64条对非法运输企业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进行处罚。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及装载发货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6年9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主要任务: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下发本辖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层层动员部署。组织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装伪装、罐体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全部停运,立即拆除、销毁,恢复原状。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10月1日至11月底)

主要任务:组织深入企业、路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行为和未整改的安全隐患,倒查追责、上限处罚。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6年12月)。主要任务: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严管常态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公安、交通、经信、工商、质监、安监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动员部署本行业、本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动真碰硬,不走过场。要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在检查过程中,有违反其他部门管埋规定的,要将案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全面摸底排查,真正摸清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的数量,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从业人员数量,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情况,建立信息化台账,实现信息共享。

(二)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零容忍”,充分用足、用好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与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运输资质、驾驶入从业资格挂钩,该停业的停业,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降级的降级,提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成本。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频发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部门不批准增加新的营运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公安机关不批准核发道路运输通行证。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积极协调本地媒体,精心策划专项行动的宣传,打好宣传战。要结合“3·1”事故和“7·19’’事故,组织媒体深入企业、路面,深度调查、剖析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严重危害和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曝光一批查获的典型违法案例,公布一批违法严重的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输企业和机动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形成对非法改装伪装和违法运输的强大舆论压力。要发布通告,督促企业立即自查自纠,所有菲法改装伪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恢复原状,否则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罚。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查实的要及时落实奖励。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对于检查发现和事故暴露的监管缺失问题,要倒查追究管理部门的责任。对在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各个环节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部门要把非法改装企业多,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突出、事故多发的地段列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进行明查暗访、突击检查、蹲点督导,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对集中整治行动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县安委办将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第4篇:2016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实现客运车辆事故同比减少,客运驾驶员素质整体提升,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制度进一步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县直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组织开展。为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成立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石邦雄(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办公室副主任:廖湘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绍青(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行业管理部门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三、活动内容

(一)持续深化驾驶员综合素质教育工程。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切实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开业条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6)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6),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学习和掌握两项标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新申报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许可,督促现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逐步完成改造。

二是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先学后付、计时收费”等教学模式。各相关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按照《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他、平台和计时终端技术规范》的要求,10月1日前完成平台和终端的改造和维护,切实落实培训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学时。

三是认真抓好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以考点建设、考核员队伍建设和无纸化考试规范化以及新大纲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检查;充分运用网络远程教育等先进手段,深入开展客货运驾驶员继续教育;继续开展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的教学质量和水平;推进道路运输经理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

四是深入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要以客运车辆为重点,结合继续教育,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防御性驾驶教育,提升客运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规范习惯养成。

(二)深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继续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客运企业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1.开展客运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组织道路客运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

2.贯彻《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指南》。鼓励和引导客运企业开展安全自我评估,进一步促进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联合组织《规范》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访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8月底,要向社会公布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并下达挂牌督办整改通知;年底前,要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整改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6年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把贯彻实施《办法》作为营运车辆动态监管的长期工作认真抓好,抓出成效。

1.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宣传贯彻活动,确保管理部门和企业相关人员了解和掌握《办法》内容要求。

2.运输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6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在前期卫星定位系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对照《办法》要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查纠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

3.开展部门联合督导检查。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运输企业贯彻落实《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不符合《办法》要求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办法》实施后,要不定期地组织对运输企业贯彻执行《办法》情况开展联合突击检查。

(四)联合整治客车非法营运行为。

1.集中整治包车客运非法营运行为。运管部门要严格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审核把关,对包车营运情况开展不定期的抽检核查,发现未按规定线路营运的,以及客运车辆长期在异地从事违规包车客运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包车的路检路查,对包车客运标志牌起止点与车籍地不一致的,或者包车客运标志牌准许运行的线路与实际不一致的,要及时通报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查处和卸客转运。

2.联合整治汽车租赁企业非法营运行为。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要联合对辖区内的汽车租赁企业开展一次集中大排查,全面清查汽车租赁企业资质、租赁汽车数量、车辆的使用性质、租赁企业业务开展情况及相关制度建设落实情况等,对承办租赁大中型客车的,要重点登记、跟踪调查车辆租赁使用情况,发现非法营运的,坚决取缔并依法予以处罚。

3.严厉打击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管、公安交警要加强联合执法,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省际、市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加强对过往客车的登记检查,属于非营运客车非法营运的,要依法查处并做好卸客转运。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要深入开展“安全带一生命带”活动,进一步提高安全带佩戴率,有效减少事故伤亡人数。

1.继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刊播公益广告;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安全带一生命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加强客运车辆安全带安装使用的监督检查。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完善安全带使用、检查制度,及时修复损坏的安全带,保证安全带使用功能正常。对新进入运输市场的客运车辆以及通行高速公路的客车必须安装使用安全带,并逐步推广至所有客运车辆。要严格执法检查,客运站要严格出站检查,旅客未佩戴安全带的,禁止出站。县交警大队要在路面执法过程中加大对规定客车安装、佩戴安全带情况的检查力度,发现驾驶员和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提高安全带的佩戴使用率,使乘客佩戴安全带成为常态化。

(六)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场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把好客运站源头安全管理关。

1.严格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及出站检查工作规范》,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确保制度落实。

2.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进一步规范安全告知工作,免费发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告知培训示范》等基础上,督促企业编写具体到每班驾驶员的安全告知材料,并组织好客运驾驶员的培训。

3.组织专项检查。要相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客运站安全管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制度、旅客佩戴安全带的执行情况进出检查和抽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对于不落实规定的客运站和客运车辆要及时纠正,限期整改。

(七)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

1、对于一次死亡1至2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2、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格事故责任追究。

3、要充分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对于发生客运车辆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利用动态监管系统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各客运企业;发生较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州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将事故信息和教训传达到省级监控平台和各客运企业。

四、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7月份)。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7月20日前,工作方案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8月—11月份)。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客运安全年”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报上级活动整治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狠抓活动效果。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前两年活动效果,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20日前要向州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第5篇: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县委组织部《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解决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减少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平安、和谐”确保安全畅通,按照《县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文明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大整治专项行动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我局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细化工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全县道路交通的管控力度,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使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行车秩序进一步好转,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迅速排查整治一批易发、多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路段和道路运输企业,全面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的道路隐患力争提前整治达标,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二)突出客运车辆安全监管,确保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客运企业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客运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违法载客)、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涉牌涉证违法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以源头治理为重点,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客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文明交通“五进”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内部宣传教育机制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常识和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排料、董马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验进一步推广。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运管所及道路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要定期、分批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使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驾驶员都受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驾驶人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对超速50%以上、超员20%以上、酒后驾驶、一年内有3次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人,运管所要督促企业依据《道路旅客客运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解聘违法驾驶人。6月底之前,运管所要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农村个体客运车辆驾驶员资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是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驾驶员,必须达到规定的安全行车记录和驾驶年限。对有违规记录的要从严管理、从严教育,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同行业限制进入,防止驾驶人员无序流动。

(二)突出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6月30日之前,运管所要全面清理个体或挂靠经营车辆,坚决打击非客运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对所有客运车辆,要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一个不漏地开展集中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超期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要一律禁止上路行驶;对报废车、拼改装车和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一律予以淘汰。春运期间设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要立即启用,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执行“六必查”(承载人数、驾驶时间、驾驶资格、车辆审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车辆轮胎磨损情况)。检查情况要逐项登记,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从严处罚。存在车辆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消除。

(三)突出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的管理。要以交通秩序主导交通勤务,定期研判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的监控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整治。要科学安排勤务,依托公路卡点、临时检查点,坚持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切实把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作为日常重点管控范围,加大巡逻密度和管控力度用足法律手段。将管控重心向城郊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进一步加强对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全面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加强对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6月30之前,县公路局、公路站要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所有的道路特别是临水、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再做一次全面深入的隐患排查。要继续深入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生命防护工程”,对急弯、陡坡、临水、桥梁、涵洞等危险路段实施综合整治,对照相关标准并根据预防事故的实际需要,及时采取完善防护设施和必要的警示标志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的路段,必须确定专人严防死守。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和预警体系,盯紧抓实政府挂牌的重点管理地区、路段,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实施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深入动员发动,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扭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被动局面。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既要根据职能,各负其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实施;又要加强配合,定期会商,及时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工作经验。

(二)加强宣传,营造整治声势。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任务和措施要求;要联合主要媒体共同策划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服务;要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深化重点群体宣传教育,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着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导,落实具体责任。县公路局、公路站和运管所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查隐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凡是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管理不到位引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严格问责。

第6篇:文明交通秩序整改工作方案

为治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在二中、镇一小等重点路段交通出行不便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实际,为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强宣传、纠违法、治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为我县人民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总体目标是:通过专项行动,使县城区人民群众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行人过马路能遵守交通规则,城区车辆摆放有序,取缔非法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

二、城区交通秩序的现状及问题

全城拥有机动车辆4000余辆,道路总长17公里,道路最宽处为12米,最窄处为7米,重要交通路口平面交叉设计,人车混行。随着交通的便利和经济的飞速发展,来我县投资、经商、办事人员相对增加,道路承载能力日益紧张,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大量出现,导致城区交通秩序混乱。城区堵塞事件时有发生,行车难,停车难,已成为群众出行不便的最大难题,不仅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有损城市的品味和形象。

三、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原因分析

面积不大的县城为什么会出现人难走,车难行的局面?

(一)地理条件和历史条件的制约。一是县位于省西部边陲,地处山区,四面环山,平地很少,土地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道路资源的匮乏。二是历史沉淀下来的问题一时难以纠正,县城建设规划起步晚,城市建筑规划不合理,道路两旁高楼耸立留给道路拓展的空间太小,除了城北新区大道相对宽阔外,整条建设路都很窄小,又没有拓宽的余地,目前只能是在维持现状的前提下作一些小范围调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机动车辆激增,车辆停放无序。近年来,我县的机动车辆迅速增加,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与现代交通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在红绿灯附近、西门口农贸市场、三岔路、汽车车站等路段,临街门面多,运送货物的车辆为卸装方便,把车辆随意放在路旁,道路上各类大小汽车、摩托车、三轮车随意穿插,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争道抢行,尤其是出租车为上客、下客,行驶中突然停车,停靠时多半不靠边,且让乘客从左门下车,轻则造成车流缓慢,重则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发生交通事故。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目前,我县主要道路的基础设施非常薄弱,城区道路路面太窄,难以承载迅猛增长的车流量,特别是县城最繁华的建设路段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1、全城区所有干道都未能设置中心隔离带,红绿灯附近出入口太多,如物质局、边贸、老政府、建行、电信、邮政、二中等处均有出入口,出来的车辆随意调头、抢行争道。2、花小、二中、镇一小等学校出入口都位临主街道,学生上下学高峰期,接送学生家长的车辆停放无序,极易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加之二中出口处摊点多,此路段发生的交通拥堵直接影响到红绿灯交通的通畅。3、红绿灯没有过街天桥,市民普遍没有交通意识,随意闯红灯,横穿道路现象普遍存在,造成交通混乱。

(四)部分驾驶员和市民素质不高、法制观念和交通文明意识淡薄。我县的经济是由矿业的开发而迅速发展起来的,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物质与精神的发展一时间无法实现平衡。日益增多的驾驶员良莠不齐,安全观念及交通意识不强等问题非常突出。市民的交通安全知识普及程度较低,不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现象难以避免,随意停车、调头、超员超载、超速行驶,驾驶员队伍素质的低劣,直接关系到道路的安全和畅通。

(五)公共停车场地缺乏,停车场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快速增长的车辆中私家车占绝大多数,这些车辆行驶路程短,停车率高。目前县城公共停车位严重不足,远远满足不了出行群众停车需求。因此乱停乱放随处可见,这让本不宽敞的道路变得更加狭窄和拥挤。此外,大部分商业建筑没有进行停车场的配套建设,有建筑配建停车场的基本都属于单位或酒店所有,并不公共开放,利用率低。尤其建设路人口密集活动频繁,超市、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都就近利用道路临时停车位或占用人行道停车,严重妨碍行人和车辆的有序通行。

四、整改措施

采取管建结合的方式,主要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商贩违章占道、公交车不按规定进站停靠、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车辆停放等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出现。

1、加大管理力度。进行流动执勤和定点看守,在城区主要街路、学校通道、商业网点周边路段及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等地点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用照相机、摄像机固定证据后,下达《交通违法处理通知单》。逾期不去接受处理的,将其车辆违法信移交县交警大队息录入公安网交通违法系统。对驾驶人不在现场,车辆违章停放影响通行的,依法拖移机动车到指定地点停放并按规定处罚。

2、加大规划建设力度。协调建设局、交警支队,合理规划路边停车位,建设几处大型公共停车场,包括增加建设摩托车停车处,解决车辆无处停放的问题。

3、加大马路市场管理力度。各相关部门互相配合、综合治理,设置适当的经营场所,引导商贩进场经营,减少对市容环境和交通环境影响。对于暂时不能马上撤除的马路市场,应加强管理,保证马路市场定时设立、定时撤离,有效解决商贩占道经营影响交通通行和车辆停放无序问题。

五、组织领导及责任划分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特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一领导。实行划分片区到人、责任到人。

(一)组织领导

(二)责任划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6月中旬——6月31)。召开文明交通安全专项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做好调查摸底,自查自纠。制作固定宣传展板,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驾驶员手中,同时做好宣传,营造气氛,做到家喻户晓,对车辆违法情况进行清理,建立台账。

(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7月1日——8月31日)。根据工作职责按照实施方案的部署和具体要求,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三)整章建制、巩固成果(9月1日——12月31日)。在整治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总结,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要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不徇私情,做到不打招呼、不批条子、不开口子;对活动中违规违纪、徇私枉法、不作为、不履职、工作拖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律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负责路面查控的执法人员要着制服,和执法装备,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二)强化监督。领导小组做到每天两次督查,一周一通报,每月一考核。同时强化社会监督,让群众对我局活动开展工作进行评议,不断促进工作向前推进。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个小组每周向局办公室上报工作小结和工作数据统计表,由局办公室整理并交由纪检监察室备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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