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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六篇】

2021-11-03 09:14:59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要把思想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纳入党纪监督检查的范围。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

要把思想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纳入党纪监督检查的范围。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1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河南省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全面落实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形成共同防范社会风险、共同构筑同心圆的良好局面,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二章 责任主体
  第三条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院党委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第四条 学院党委班子对本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处室和联系院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路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 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院部、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院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院部、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协助院部、部门主要负责人抓好负责业务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章责任内容和实施
  第六条坚持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一)加强网络阵地建设。按照属地管理、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各院部、各部门负责本院部、部门范围内的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对论坛、贴吧、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的内容管理。利用好网络平台,开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全面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理论的学习教育,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等作为重中之重,提高学生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网络世界的抵御能力。针对文化、宗教等重点领域,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增强爱国拥党意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
  (三)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做好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在学院网站、各院部和部门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正向舆论宣传引导。在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第七条加强管控监督,打造网络意识形态“保障网”。
  (一)健全舆情综合防控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组织保障、舆情搜集、分析研判、应急预警、应对处置和总结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管控能力。各院部、各部门要建立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动态,研究对策,开展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力争先行一步,尽早采取措施,确保有效控制和减少负面言论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二)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网上舆论引导。按照学院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相关要求,各院部、各部门要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确保每个网络阵地不少于1名网络评论员。要加强网络评论员队伍管理,定期开展相关培训,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网络信息管控,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提高网络舆论工作引导能力。
  (三)实施定期研判通报制度。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各院部、各部门要定期研判本院部、部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以及重要网络舆情中倾向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第八条健全应急方案,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按照“属地管控、各负其责、准确及时、妥善处置、分级响应、有效管控”的原则,各院部、各部门要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本院部、部门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要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网络舆情,强化事件的权威报道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好网上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处理和舆论引导工作,争取第一时间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二)各院部、各部门要按照“舆情监控——舆情报告——舆情研判——分类处置——总结评估”的程序处置突发网络舆情应急事件。
  1.舆情监控:各院部、各部门应加强责任范围的网络阵地管理,网络评论员对涉及学校的网络舆情实行监控和引导,特殊时期安排专人24小时监控,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关心、群众关注的重点论坛的实时监控,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充分利用网络舆情监控技术和手段,做好各类突发网络舆情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权限,对于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及时处置,要健全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能力。
  2.舆情报告:各院部、各部门网络评论员发现有关学院的不良舆情信息后要立即向各院部、各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对网络舆情初步确认后,根据网络舆情紧急程度决定是否逐级向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网络舆情特别紧急时,各院部、各部门可以在学院范围内越级上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依据相关程序对发现的网络舆情信息及时上报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3.舆情研判:接到舆情上报后,各院部、各部门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分析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上报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组织舆情研判分析,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4.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教学院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院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院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院相关纪律给予处罚,如属于学院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5.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院部、部门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九条学院党委及领导班子、各院部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在处置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支部书记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错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误失责情形。
  第十条学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责任制,将网络意识形态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每年对各院部、各部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纪检监察室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执纪监督检查范围,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附 则
  第十一条本细则由组宣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2

  为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委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不折不扣地把意识形态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发改工作中的主导地位。

  2.坚持党性和群众性相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意识形态工作同日常工作、群众工作结合起来。

  3.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遵循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丰富经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意识形态理念创新、方法创新。

  三、加强领导

  成立市发改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党组书记X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主任XX任常务副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XXX、XXX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科、办公室、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由人事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根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委党组、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其他党组成员分别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以下责任:

  1.委党组领导班子对全委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2.委党组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3.委党组分管负责人对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主要负责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落实工作。

  4.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主要工作

  1.把意识形态纳入年度中心工作。站在“四个全面”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来抓。委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将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2.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意和重要舆情信息;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3.强化理论武装。坚持马克思主义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动摇,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总结考核、课题调研等制度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落实书记讲党课制度,党组成员每年到基层单位或所在支部讲一次党课,不断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积极推进由我委牵头负责的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抓好全委诚信社会体系建设。着力抓好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申报评选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创建的引领作用。

  4、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委机关网站和机关微信工作群管理,建立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信息发布,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机关网站和微信工作群管理有序,弘扬正能量。

  五、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执行不力,有下列情形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组织负责人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职责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所在支部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监督考核

  委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各科室(单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定期开展专题督查考核,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3

  学校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党支部和行政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二、党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三、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教育教学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五、全体教职员工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十要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领,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

  六、学校办公室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4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4次。

  七、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八、切实有效的抓好舆情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传播正能量,大力宣传时代楷模、优秀共产党员事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增强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牢牢掌控舆情意识形态主导权。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4

  办法指出,要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决守好“责任田”。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进一步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如何推动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共XX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互联网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统筹网上网下两条战线,把握舆论宣传引导时度效,坚持管用防并举,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确保网络空间更加明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公司党委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第四条 公司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管理部,党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管理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第五条 公司党委承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要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公司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公司党委每年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三)统筹协调公司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企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指导和督促公司各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公司各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
  (四)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公司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公司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在网上传播的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加强对公司内外网和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阵地的管理和指导。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作为党委主管网络意识形态的综合职能部门,要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具体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推进网上正能量传播,提高传播力和引导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承担的主要工作责任是: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网络传播,加强网上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
  (二)组织落实中央、省委重要决策部署、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任务的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做好公司先进典型、先进人物的宣传,弘扬正能量,激发公司上下干事创业热情。
  (三)完善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搜集、分析、研判、报送工作,及时全面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做好重大专项、重大突发事件舆情监测、预警、报告和处置,做好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四)每季度向党委报告一次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每半年向党委报告一次网络意识形态研判分析,每年进行一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党委报告。
  第七条 公司党委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公司党委班子成员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八条 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开展相关人员的教育与引导,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各党支部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九条 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由党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一)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处置应对公司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公司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公司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七)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八)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第十条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和公司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细则篇6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建立网络军队建设,现结合我委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极端重要工作,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时部署、同时执行、同时检查、同时评价,共同防范网络风险,形成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根据分级负责人和谁负责人的原则,局党组班子对本局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线,率先抓住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率先管理阵地引导强队,率先批判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自己部署,重要问题自己处理,重大事件自己处理。管理党务和宣传的领导人是直接负责人,协助党组书记统一协调指导,推进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的执行。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住分管科(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责任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直属党组织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趋势性征兆性问题,要有目的地引导,立即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各级党组织小组会议应定期分析和判断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的新趋势,研究加强和改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理论学习教育。认真制定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把中央、省委、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理论宣传训练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教育训练,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进一步巩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抓住网络阵地建设。加强网站、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审查监督。各部门通过各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信息,遵循不公开、不公开的原则,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审查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审查内容包括网络信息是否有密切问题的网络信息现在是否适合对外发布信息中的文字、数据、图表、图像是否正确等。未经本公司领导许可,严禁以公司名义在网上发布信息,严禁传播相关信息。坚持先审、后公,一事一审、全面审。各部门网络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应由领导管理、部门负责、负责人实施。

  (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各种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不提供错误的思想、意见和发言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各部门应根据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本部门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的各种责任,切实做好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三、责任追究。

  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况之一,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配置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特别行动等组织无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理本地区、本部门、本部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不领导,不站前,不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有力斗争,或者领导不力,发生重大错误,产生不良影响

  3、未按规定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管辖范围内发生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引起的集体事件

  4、保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对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反宪法、党章、党的决定和政策的发言,无论如何,处理都没有力量,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6、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足,或对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督不足,产生不良影响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在线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布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

  色彩社会主义制度等发言造成严重影响的;

  8、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的领导和处置不足,产生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追究责任的失职责任的情况。

  实施责任追究,实事求是。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负责,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可视情节重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警告对话等措施,切实维持实施方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询问责任状况,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巩固领导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牢树立风险意识和合格意识,切实承担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制度方案,明确一岗双重责任,分解细分任务,逐步执行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各党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指导和专题训练,提高实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网络、了解网络、在网络上被动化,通过网络走大众路线,不断提高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论的控制处理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3)做好监督检查。结合实际,根据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特别审计审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足,发生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实事求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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