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报告 > 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016-07-26 09:54:3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共6篇)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作业情况一览表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作业情况一览表2015年最新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附件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一、粉尘- 2 -二、化学因素- 3 -- 4 -- 5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希望能帮助到你。

篇一: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作业情况一览表

2015年度职业病危害作业情况一览表

篇二: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015年最新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附件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

- 2 -【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二、化学因素

- 3 -

【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 4 -

- 5 -

篇三: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015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我国职业病防治调研报告1.现状分析

1.1我国职业卫生现状分析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为:

1.1.1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都存在一定的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三十多个行业,法定职业病名单达115种。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及新发病人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1.1.2我国职业病发病形势严峻。近十年职业病发病情况呈现明显的凹形反弹倾向。发病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后又呈反弹趋势。其中主要是尘肺病检出率显著回升。截至2002年,全国累计检出尘肺病581377例,其中累计死亡139177例,病死率22.22%。尘肺现患病人442200例。

我国的职业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占20%,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1.1.3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每年我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000亿元。职业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1.1.4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1.1.5对职业卫生机构和队伍现状调查表明,我国已经初步形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网络,但依然存在队伍数量少,质量不高;文化素质偏低,现场技术服务人员比例较低以及后备力量不足等问题。

1.1.6对我国职业卫生投入调查表明,各级政府自1999年起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1.1.7自《职业病防治法》分布以来,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得到明确,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得到完善。

1.1.8我国以及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核心,《尘肺病防治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使用有毒化学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三条例、12项配套规章和15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为支撑的法律、标准体系框架。

1.1.9根据统计分析,可以推测,如果不加以干预,到2015年我国尘肺病患者将累计达到60万人,2015年将达到72万人;随着我国入世,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职业卫生必然与国际惯例相接轨;职业病防治工作必然得到进一步加强。

1.2国外职业卫生现状

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人权公约、WHO人人享有职业卫生保健的职业卫生策略和ILO全球消除矽肺计划的实施,我国职业卫生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在法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香港地区,不仅职业病发病人数明显低于我国,而且政府关注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作业方式、噪声、职业性生物因素引起的疾病得到了足够的重视。

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3.1近十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数每年保持在70万个点次,但检测企业数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了近40%,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达标率则增加到75%。检测企业数的减少和达标率的升高这一相互背离的结果,反映随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化,检测的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实际情况。

1.3.2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人数从上世纪90年代初逐年下降,1997年降至最低,2000年起回升,职业病检出率在0.4%以上,但仍未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1.3.3一些乡镇企业、个体经济企业生产力低下,设备简陋,无任何防护设施;管理混乱,制度不全;人员整体素质低,法制观念淡漠和愚昧无知等;个别企业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农民工从事的职业多为职业危害严重的职业,其社会保障、职业防护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职业危害不可预见因素明显增加,健康影响难以估计和控制。

1.3.4在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同时,一些具有风险性的产品由境外向境内转移,从城市和工业区向农村迅速转移,从经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职业病危害因素转移非常严重。

1.3.5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1.3.6职业卫生资源整体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1.3.7由于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仍存在盲区,职业卫生标准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满足执法的要求,地方经济保护等导致职业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

1.3.8职业卫生涉及多个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尚未充分建立。在一个部门内部,也

篇四: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015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方案8篇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全区安全生产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内。全区安全生产高危领域和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面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工作日安排

我局现有在册行政执法人员14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要求,2015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3500个工作日,其中:综合执法工作日为2000个工作日;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为800个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为700个工作日。

在综合执法工作日中,实施行政许可为5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为85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查处为200个执法工作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为200个执法工作日;开展机动执法为200个执法工作日等。

(二)监管执法计划任务分解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危险化学品、冶金、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年度安全等级确定现场检查的频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原则上组织1次安全执法检查。根据专项检查工作日确定全年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是160家。其中:安全监督管理科2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6家;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27家;监察大队59家。开展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执法检查内容。局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全面负责。各业务科室(大队)负责人负责具体执法工作,要明确本科室(大队)执法检查的主办和协办人员。全局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安全管监总局《暂行规定》的具体要求,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暂行规定》第八条提出的19项内容认真实施检查,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并制定现场检查工作方案,确保年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认真执行计划任务。各业务科室(大队)要严格按照月度计划细化分解执法任务,根据月度计划制定每周计划。检查人员在实施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前,应当明确检查的项目、内容、方法和标准,准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工具、仪器及法律文书等执法检查准备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专业性内容的,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并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检查中,应当作出书面现场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并及时把执法检查记录录入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暨重大危险源预警信息系统。要统筹兼顾,上下沟通,要优先安排每月到期必须进行复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确需对计划作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和备案。

(三)严格执法,健全执法检查考核制度。要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整改,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并及时移交。建立执法检查季度督查制度和半年执法检查完成进度通报制度,确保执法检查工作任务的有效开展。各业务科室(大队)要定期对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安全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局牵头部门每季度对计划完成进度进行督查,计划的执行结果和执法效果作为各科室(大队)和执法人员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第二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强化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基本达到国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二、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对本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电镀和化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企业的监督执法。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的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或普查的情况;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开展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现状评价的开展情况;为劳动者提供个体防护用品,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的情况;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的情况。具体可参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的要求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注意总结和梳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要完善执法工作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确保执法质量。

三、实施步骤

全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分为发动、推进、总结三个阶段。

(一)发动阶段(4月15日-5月15日)。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根据区安监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年度工作,认真组织实施。

(二)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和“百日”执法活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政处罚;问题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对查出的问题,要逐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确保整改到位。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确保按照方案要求,完成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工作任务。

(三)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按照本方案所列附表内容,做好本地区执法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并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连同附表报送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对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组织配备执法人员和装备,督促执法计划实施,逐级抓好落实。

2、统筹推进。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把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进行统筹安排、统一推进。

3、督查考核。区安监局将结合全年重点工作,开展“四个专项督查”;一季度集中开展执法计划制定和执法资料、信息台账建立情况专项督查;二季度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普查专项督查;三季度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四季度开展“三同时”落实情况和年度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区安监局将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第三篇

为有效落实全局重点工作,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常安监〔2015〕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15日~7月25日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百日”集中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

一、“百日”行动重点

“百日”行动主要针对安全隐患、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

重点地区指:有亡人事故发生,或高危企业相对集中、涉及职业危害企业数量相对集中的街道、行政村。

重点企业指:事故频发、隐患众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的企业;职业危害相对突出的企业。

二、“百日”行动内容

(一)重点地区

查街道、行政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到位和是否有效督促企业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重点企业

1、查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否到位,安全投入是否到位、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是否到位、基础管理是否到位;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非法、违法行为。

2、查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是否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及时、如实申报;是否请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是否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是否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

三、“百日”行动组织

本次“百日”行动由区安监局统一协调,全区安监执法队伍联合行动。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计划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广泛宣传本次“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依靠基层安监组织摸排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并于4月22日前汇总上报本辖区“百日”行动的重点地区和企业,4月25日前区监察大队汇总并制定全区“百日”行动计划。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26日—7月15日)

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安全生产监察人员按计划到各重点地区、企业开展“百日”行动。

(三)总结评估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7月16日前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上报“百日”行动情况总结,区安监局根据工作成效进行绩效评估,并予以通报。

四、“百日”行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科室(大队)、各安监站要高度重视“百日”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妥善处理“百日”行动与日常执法检查的关系,并与年度执法计划有机结合,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对于在“百日”行动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予以媒体曝光。

(三)廉洁自律。所有参加“百日”行动的监察执法人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管理规定严格约束自己,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坚决杜绝假公济私和徇私舞弊现象与行为。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化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为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制度化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配套规章规定,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依法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完成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推进“两重点一重大”自控技术和监控系统的完备与运行;巩固和深化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力防范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危化领域本质安全提升

1.深入推进危化品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继续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列出进度计划,推进设计安全诊断和整改验收工作,年内全面完成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其中,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设计安全诊断工作必须于6月底前完成。要积极指导和协调,细化落实措施,解决重点工作和普遍突出问题,有序推进工作。

【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强化危化品“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规章和文件政策的学习研究,加大宣传贯彻组织力度,指导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和依法生产经营。要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开展计划查、重点查、回头查等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落实“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装置和设施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完善与自控改造以及自控系统投运情况,发现自控系统应改未改、改而弃用的情况应作出责令停产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理。同时,也要检查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化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以及防雷防静电等专项工作。重点监管危险工艺以不定期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重大危险源以执法检查为主,每年覆盖检查一次。定期组织梳理与核实,全面掌握“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管理动态。

3.注重危化建设项目安全源头监管。要按照危化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76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苏安监〔2015〕369号)文件精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的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文件规定,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保证建设项目设计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要在装置设计阶段积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消除设计缺陷,提高装置的本质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1.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工作。要依据《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按照简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的总体要求,做好申请受理、材料审核、现场核查、许可决定等环节相关工作。按照《关于调整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常安监〔2015〕110号)的要求,组织做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审批、颁证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做好使用许可和生产证申领服务工作。依法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申请企业核定、申报材料初审以及指导协调等相关工作。根据《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梳理出不再需要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五类企业名单,组织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企业及时申请注销许可证。

3.提高安全许可的效率和质量。要依据国家危化品行政许可管理有关规定和市局关于危化行政许可权限分工意见,切实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开展许可工作,努力缩减时间,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好审批事项的跟踪服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审批工作使用统一的网上操作系统。

(三)进一步落实过程性安全监管措施

1.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5〕88号)精神,推动化工过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执行落实到位。一是结合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督促企业加强风险辨识和控制,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化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二是以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培训为平台,全面推进企业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考核工作;结合《省危险化学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宣贯,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设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培训。三是结合拆除施工、检维修作业等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承包商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

2.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在全区全面完成首轮危化安全标准化达标评审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安全标准化持续运行、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安全标准化管理,注意行政许可与安全标准化的配合协调,加强指导协调,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效评估活动,督促企业整改问题和消除薄弱环节,巩固和提高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成果。

3.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认真组织制定计划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二是结合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成品油、危化安全标准化、生产经营许可现场核查等专项检查;配合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三是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特殊气候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中,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要注重检查效果,强调检查闭环管理。

继续推进和深化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在坚持分类分级监管、安全评价报告、化工专家检查、负责人履职报告和约谈等制度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和好的做法,细化工作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和安全技术服务水平,指导督促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四)进一步深化危化专项整治

1.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点打击危化品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严肃查处由于未批先建、未验先用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5〕103号)要求,及时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排查治理相关信息,并通过信息系统跟踪督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继续深入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化治办”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区域环境整治和产业提升改造等行动,继续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落后的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加快重点区域(主城区)危化品企业搬迁、关闭、转产计划的实施,凡因安全距离不足等无法整改消除隐患的企业,要提请政府予以停产、转产或关闭。

(五)进一步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

1.推行危化安全行政指导工作。各级危化监管人员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安全监管和指导协调能力,以行政指导为新的安全管理方式,指导督促企业消除隐患、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做好全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指导和跟踪服务。

2.夯实危化安全监管基础。要认真收集、汇总和报送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打非治违”、隐患治理、执法检查、事故统计、行政处罚等危化监管统计数据,并建立完善相关台帐资料。

3.加强危化事故查处和应急处置工作。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事件管理,第一时间报告事故信息并按规定组织统计上报,依法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要建立健全应急队伍、装备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政府部门、企业应对突发事故事件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能力。

第五篇

一、时间安排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0月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

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储罐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从严查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液氨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情况,突出检查涉氨冷藏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农副产品冷藏冷冻企业、肉禽鱼加工和冷藏冷冻企业、饮料食品制造及加工企业、超市商场及其配套的冷藏冷冻场所等安全隐患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等。

四、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全面查清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以及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依法开展定期安全评价,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整改完成。

5.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6.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7.城市企业搬迁和化学品输送管道整治情况。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是否按照全省化工专项整治的要求,制订并落实搬迁关停方案,落实搬迁前防范事故的安全措施,按计划组织实施。涉及穿越公共区域的化学品输送管道,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日常巡检、维护保养、检测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危及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重大隐患。

五、时间进度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6月中旬至8月31日)。各安监站根据本地实际和区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发动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区安监部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抽查。

2.督查整改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区安监局按照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对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3.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至10月31日)。开发区、各街道对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区安监局。【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六、组织机构

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是在特殊时段采取的监管举措。要充分认识大检查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要根据近期危险化学品监管的特点,认真开展检查整治,有效遏制违法现象。区安监局成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安监局副局长黄冬青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危化科和各安监站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危化科。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应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指导整改。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即查即改,注重治本。要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基层基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要对隐患实行“零容忍”。在铁腕整治隐患的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深挖隐患形成原因,针对问题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规章制度、落实政策保障措施,切实消除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升地区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组织专门的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辖区户外大型视频、游动字幕及“360”智慧社区、《新》等宣传资源,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五)汇总情况,及时上报。请开发区、相关街道安监站于6月20日前制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于10月31日前上报全面总结。区安监局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5-2015年)》规划目标,利用2015年到2015年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选择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等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基础建设活动),推进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和责任追究,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打好基础,树立一批管理规范、防治效果明显的典型和样板,提高重点企业防范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能力。

(一)年度目标:

1、2015年目标:完成试点示范企业的基础建设活动,力争累计40%以上重点企业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省和市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应达到70%以上。

2、2015年目标:累计70%以上重点企业达到基础建设要求。其中,国家、省和市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企业应达到100%。

3、2015年目标:重点企业全部达到基础建设要求。

(二)主要内容: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分为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10个方面,具体要求详见《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督促指导重点企业对照基础建设基本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认真进行整改,全面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安监局负责全区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开发区、各街道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由所在地安监站负责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7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根据省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总体部署,结合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和特点,制定重点企业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和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确保基础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顺利开展(方案于7月底报区局)。同时,组织对辖区内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及制鞋等重点企业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无一遗漏。全面掌握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分布、数量、类别、接触人数等情况,并登记造册,为整个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奠定基础,并于8月10日前报区局(电子稿)。

(二)试点示范阶段(2015年8月~12月)

按照“先试点、后示范、再全面”的原则,各街道安监站要在本地区树立标杆,筛选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进行试点(各街道试点企业不少于1家)。通过开展基础建设活动,建立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组织现场观摩学习、专家培训指导等措施,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区局将于2015年12月对试点示范企业进行督查。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1月~2015年9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强化监管,加强督促和指导,通过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监督检查等形式,并结合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引导重点企业主动参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组织辖区内所有重点企业对照《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基本要求及自查情况表》,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对发现问题进行自查整改,整改完毕后,所在地安监部门及时组织验收。区安监局适时对各地区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按照序时进度的要求,实现各阶段工作目标。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5年9月~12月)

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将本地区每年度基础建设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并于每年11月底前上报。区安监局组织对基础建设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上报市局进行表彰。

五、工作措施

1、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重点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按照“省级主导示范、市级主导组织、县级主导实施”的原则,结合辖区内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和特点,制定本地区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实施方案。设定工作目标,明确完成时限,细化岗位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将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做精、做细、做实,做出成效,确保基础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2、选好试点,及时总结。开发区、各街道安监站要加强培训指导,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尤其是加大街道基层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指导力度,充分了解基础建设活动的方式和步骤;同时,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注重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积累经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卓有成效的完成。

第七篇

(一)全面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职业病防治的良好氛围

1、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载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有关法规、标准,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2、将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体系,认真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努力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管理水平。2015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实现“全覆盖”。

3、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专题培训,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培训上岗制度。

4、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使其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增强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和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规范职业卫生基础工作,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2015年,力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放射性物质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30%以上。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执法,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6、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在去年全区五大行业

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木制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制鞋)生产、水泥生产和铅酸蓄电池生产行业专项整治情况“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7、有针对性拓展重点治理行业的范围。2015年将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在五大行业专项整治基础上,我区将以化工生产、建材加工、机械加工、冶金铸造、电镀、石材加工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见实施方案)。开发区、各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全区整治重点,选取1-2个各自重点行业进行整治,特别是涉及到高毒物质、高危粉尘的行业,抓住职业病危害产生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通过改进工艺技术、改善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管,规范“三同时”行政许可工作

8、建立与发改局、经信局、建设局等负责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从源头上掌握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来源,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各项制度要求。

9、切实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许可工作。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以及审查程序严格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级管理(办法另行公布)。2015年,力争区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预评价率、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80%以上。同时,所有资料须网上申报进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五)严把准入关,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

10、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5〕228号)和市局《关于在全市木制家具制造行业开展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工作的实施方案》(常安规〔2015〕2号)的要求,在我区去年2家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基础上,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木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工作。要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的原则,循序推动许可证工作,要严把准入关,严格发证条件、规范发证程序,同时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力争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木制家具制造企业完成许可证申领工作。

(六)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11、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在调查摸底本地区制造业企业总数的基数上,把申报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之中,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专项治理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街道安全监管网络的作用,进一步加快职业病危害项目网上申报工作,争取在2015年全面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促进申报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市局将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数据专项核查,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

12、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选择危化品生产、木质家具制造、冶金、电镀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突破口,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的率先达标,力争2015年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

13、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健康监护与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全面推动用人单位的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七)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

14、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47号令)的规定,督促全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化工、冶金、建材、电镀等行业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5年版)》(安监总安健〔2015〕73号)的要求严格管理,并结合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申领许可证的用人单位开展检验检测和现状评价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报安监部门备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限期整改,争取通过现状评价,全面提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区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的现状评价工作。

(八)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5、以指导、服务为先导,配合相应的行政手段,将职业卫生的监督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内容之中。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卫生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对粉尘、高毒物品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每月有安排,提高职业卫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该罚款的罚款,该责令停产整顿的责令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坚决纠正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九)完善监管制度,探索“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16、开发区、各街道要在化工、建材、冶金、电子、电镀、机械等职业危害重点行业积极培育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规范化示范企业,并结合《2015年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选择2—3家基础条件较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开展“市职业卫生管理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使企业真正达到职业病防治工作“十个到位”目标,即:(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到位;(2)职业病危害现场检测、评价到位;(3)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设施到位;(4)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到位;(5)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到位;(6)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按标准发放使用到位;(7)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危害因素公示到位;(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审核到位;(9)各项职业健康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及台帐资料建立到位;(10)职业病中毒应急救援措施到位。

(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效率

17、加快职业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摸清全区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行业及地区分布、接触人数、防护设施的配备、人员体检、现场检测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基本情况,掌握全区职业病危害现状,以及重点企业“一企一档”的实时更新,开发区、各街道要按照省局统一开发的普查软件按时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计划6月底前完成普查动员、培训工作;7月到11月组织开展全面的普查工作;12月底前完成基础数据汇总上报)。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一化两重点一重大”(安全标准化、重点监管危险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为主线,以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为平台,坚持制度化监管,深化化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配套规章,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使用许可,深化经营许可;全面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完成阶段性工作要求;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首轮评审确认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一般事故和事件,全力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指导,全面抓好危化品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配套规章以及省出台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学习调研,

完善规范项目安全审查和生产、使用、经营等许可环节的工作措施,狠抓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重点做好4项工作。

1、依据市安监局制定下发的《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经营许可的受理、审核、决定等许可管理工作机制,按规定要求组织网上审查和现场核查,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和监管档案资料。

2、依据市安监局制定下发的《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管理实施意见》,做好安全使用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对照许可适用行业和数量标准进行调查核实,梳理情况,摸清底数,做好许可申报前期工作。

3、结合实际,加大对新的法规规章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尽快执行危险化学品方面的新规定。

4、加强对法规规章的学习研究,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相关人员尽快掌握专业知识,执行法规规定,调整和衔接好监管工作,提升危化监管业务能力。

(二)创新工作,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贯彻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5〕87号)和省安监局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区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和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做好4项工作。

1、深化和推进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一是组织对涉及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控制技术改造且有效投入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和督办。年内完成原料和产品中均含有爆炸品的化工生产工艺(纳入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管理)生产装置的自控改造。组织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调整和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调查,落实相关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大型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检验检测和安全类计量器具检验检测工作。要组织对危险化工工艺操作工进行特种作业安全培训和考核。二是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受热、遇明火、摩擦、震动、撞击时可发生爆炸的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年内完成改造。三是开展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工作。2015年7月1日前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应按40号令规定的格式文书和要求完成登记建档和重新备案。组织专家对部分企业重大危险源应急措施进行审查论证,指导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在市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全面组织《省危险化学品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的贯彻实施。

2、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计安全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对新建项目的设计安全管理。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装置,要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的要求,在设计阶段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3、根据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从严审查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落实市设立化工重点监测点的工作要求。二是推进化工生产企业提升改造和淘汰落后工作,加快重点区域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关闭。

4、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强化打非治违,重在依法治理”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加大监察执法频次和力度,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三)深入推进,巩固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和水平。

1、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按照国家和省、市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在年底前我区危化行业完成首轮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和评审确认工作。强调从2015年起,没有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经整改合格,不得换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督促企业组织安全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落实持续改进措施。要以企业现场评审整改项为内容,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专项检查。

2、严格标准要求,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服务工作。一是修订完善许可规范。要在市安监局陆续出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工作职责,细化流程,进一步规范许可审查行为。二是健全行政服务标准。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对涉及危化行政许可和备案服务类事项,统一按市安监局编制的《审查标准业务指导手册》和《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实施。三是明确项目过程控制。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及中介机构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过程中,严格对照项目技术审查要点进行自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提高安监部门的审查效率。四是加强许可备案管理。所有涉及危化行政许可、管理服务和备案事项均要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内公开运行,根据工作流程和职责权限,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审查要求,杜绝网外办件。

3、坚持危险化学品制度化监管。一是坚持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市安监局新修改完善的“红橙蓝”分类分级标准,组织对企业进行等级重新划分和调整,并实施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二是坚持安全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现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等行政许可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有关安全评价规定,督促指导企业做好相关评价工作。从2015年起,企业的定期安全评价报告(包括申领或换发许可证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对危险化工工艺自动控制、重点监管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控、设计诊断、安全检测检验等方面的评估评价内容,形成明确评价结论。三是坚持企业主要负责人定期履职报告制度、约谈制度和从业人员准入资格条件。四是坚持化工专家检查制度,组织抽查专家检查工作质量,通报专家检查工作情况,提高专家检查效果。

4、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一是将危化品监管与安全标准化创建有效对接,实现安全检查内容的覆盖。二是各地按照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原则,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监管等要求,认真制定计划并依法组织实施执法检查。三是区安监局结合夏季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三季度组织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督查。四是认真组织开展法定节假日、季节变化、特殊气候等重点时段以及重要活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在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5、做好危化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工作。危化事故不论大小,都要按规定组织统计和上报,并组织调查处理,形成事故调查报告。要高度重视危化事故的应急响应和针对性处置。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关闭、整顿、整改或复产的措施和手段。

6、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专项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与公安、商务、环保、建设、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基本信息数据库。按照职责分工,搞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成品油等专项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危化领域职业危害监管工作。

篇五: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015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镇)和乡镇企业就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这就是被称为农民工的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主要是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城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者。他们就业流动性强,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和工作,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虽然尚未成为城市居民,但与农民也有很大的不同,生产生活方式、思想文化观念已受到城市现代文明的熏陶。农民工的大量涌现,为社会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民工的出现和发展,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将长期存在于现代化事业的进程中。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课题。

一、充分认识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大量事实说明,农民工已是我国产业大军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国家统计局调查,2015年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超过2亿,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2亿左右。农民工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其中在加工制造业中占从业人员的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占到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这一比重达到50%以上。农民工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过去20多年,如果没有农民工,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就不会有那么快,沿海地区新兴产业和开放型经济就不可能迅猛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已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主要是:工资偏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社会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有着极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各国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进度和方式不同,其社会效果也不一样。我国人口众多,农村劳动力数量也多,又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到非农产业和城市中。农民工队伍的出现和壮大,是我国特色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正确抉择和有效途径。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不是短期的,而必将是长期的。我们必须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并从我国国情出发,正确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能否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和宏伟目标的实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综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并明确指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的科学判断。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提出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这些重要论述和要求,为我们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正确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感和长期性。

二、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的指导原则

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新事物。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最根本的,是要有正确的指导原则。概括地说,既要遵循世界上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又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积极解决农民工面临的诸多问题,又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既要着力完善政策和管理,又要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推动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稳步健康发展。进一步地说,解决好农民工问题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原则:

第一,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就是要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消除对农民进城务工的歧视性政策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这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必须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保护农民工的良好氛围。这不仅要体现在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中,也要体现在各地方各部门的日常工作中,还要体现在用人单位的用人观念和做法中,任何部门、地方和单位都不应有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

第二,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努力为农民工提供就业和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服务,提供维护合法权益和子女接受教育的服务。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提供上实现由单纯面向城镇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要充分发挥企业、社区和中介组织的作用,使农民工享受应有的公共服务和权利,也使农民工更好地适应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新要求。

第三,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就是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搞好科学规划,实行正确的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我国国情决定了和规定着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方针,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这样,才能确保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防止大量农民盲目涌进城市特别是大城市,避免一些国家出现过的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和贫富悬殊的现象。

第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就是要坚持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种问题。我们国家地域辽阔,各地发展不平衡,解决农民工问题也一定要考虑到各地的差异,不搞一个模式。近些年来,许多部门和地区进行了不少的尝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输出地和输入地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民工问题。要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工权益、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有效办法和途径。

第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既要抓紧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靠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与制度。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流动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也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长过程。解决农民工问题应该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原则、方向和思路,为各地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措施留有空间。

贯彻以上这些原则,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思想,尊重、保护和善待农民工,走中国特色的农村劳动力转移之路。

三、当前需要着力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涉及面广,需要做多方面的工作。当前,特别要抓紧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一些带普遍性和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和生产生活条件差的问题。这是农民工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也是当前农民工反映强烈的问题,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一方面,要从制度机制上杜绝拖欠和克扣工资的现象,通过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做到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切实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处罚力度。另一方面,要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制定和推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逐步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现在,不少地方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积极探索,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熟做法。同时,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监管职责,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要依法保障农民工的休息权和休假权,监督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职工休息休假的规定,对于延长工时和占用休息日、法定假日工作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任何企业都不得压低或变相减少加班时间的工资支付。要多渠道地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标准,通过完善社区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二,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和劳动合同管理。关键是要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各地方、各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各级政府都要把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要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要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需求,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与监督,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劳动约定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特别要依法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对介绍和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应从严惩处。

第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也是各方面都比较关注的问题。抓紧建立符合农民工就业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既涉及维护农民工权益,也关系稳定农民工队伍。要根据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首先着力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要适应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保险关系和待遇能够转移接续,使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益不受损害;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各地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当前,要加快推进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采掘等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要采取建立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办法,重点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农民工也可自愿参加原籍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抓紧研究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第四,改善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农民工输入地政府要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管理方式,对农民工实行属地管理。要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和居住的农民工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健全覆盖农民工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当前,子女上学是长期在城市工作农民工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列入教育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费及其他任何费用。输入地政府还要加强农民工疾病预防控制和适龄儿童免疫工作;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出地和输入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搞好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第五,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目前,涉及农民工的侵权案件屡屡发生,由于多种原因使得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困难重重,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保障机制至关重要。要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障农民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权利。农民工在评定技术职称、晋升职务、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等方面要与城镇职工同等看待。要依法保障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严禁打骂、侮辱农民工的非法行为。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当然,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相对复杂的问题,一定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的不同情况,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积极而稳步推进。要加大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执法力度,健全农民工维权举报投诉制度,做好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应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作用。

第六,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这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我国庞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据调查,目前全国已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在县域经济范围内吸纳了65%,主要是在乡镇企业和中小企业就业,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省内就地、就近转移的农村劳动力都达到90%左右。实践证明,这种就业模式和途径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一定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容量。要努力引导相关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增加中西部地区农民在当地就业机会。要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不仅可以帮助农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增加收入,也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要提高小城镇产业集聚和人口吸纳能力,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到小城镇创业和居住。特别要依法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这是降低农民工在城市失业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

第七,着力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由于农民工已经并将进一步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支劳动大军的素质状况,直接关系到我国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关系到整个工业化、现代化水平。因此,一定要用极大的努力全面提高农民工素质,包括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水平。要在农民工中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农民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遵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既熟练掌握职业技能,又具备良好职业道德的合格的产业工人。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增强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大农民工要努力按照现代产业工人的基本素质要求自己,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业务和生产技能、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遵守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履行当地城市居民应尽义务。

20**年初,国务院领导同志就研究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国务院研究室牵头,组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及部分专家,对农民工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研究成熟后为国务院制定一个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指导性文件。历经10个多月的努力,课题组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并起草了一个指导性文件;20**年1月18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第122次常务会议听取汇报,并讨论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文件,已经发布实施。这本《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汇集了对农民工问题作系统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这些研究成果,丰富了对农民工的地位、作用、现状、趋势和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认识。农民工这一新事物还在不断发展变化中,请广大读者和我们一起继续关注和深入研究农民工问题,为这支新型劳动大军的可贵精神和重大作用鼓与呼,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坚持不懈的探索与奋斗。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二)

一、农民工追讨工资的件次及维权方式发生变化 20**年“两节”期间,农民工到因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个访、集访共20余件次,涉及金额1201.1万元。20**年“两节”期间与去年同期相比投诉率上升了15.9%,金额上升10.8%,人数上升51.7%。不包括农民工到区城乡建设委,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农民工问题,堵高速路口等方式,在城区发生一次。城区堵交通干道的行为在北环路,三环路数次发生,同邦。国际城数次发生民工拉标语、敲盆子等方式上街游行。

二、工程领域普遍存在此类现象

其中工程项目有政府项目,也有私营工程,如示范街道及背街小巷改造提升工程,房地产开发工程,工业园区厂房建设工程,巴渝民居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就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各融资平台,国有公司,行业主管单位等要及时监督,按照“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等方式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层层建立预警排查机制,(

三、存在的原因

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受国家政策调控影响,也有融资市场的限制,支付压力逐渐加大,有个别劳务公司恶意欠薪,或者劳务公司因工程接近收尾,以追讨工资为名,雇请民工帮忙追讨保证金及工程尾款等行为。

根据20**年“两节”期间信访反映出来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资金不到位。因银行银根一度紧缩,使得资金融资难,筹集资金不到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资金跟不上建设的进度,到了支付工程款的时间或结点,建设单位无资金来支付进度款、结点款。由此直接给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以及劳务班组造成巨大的支付压力,或以各种借口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增多。

(二)是合同履约难度大。按合同约定执行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也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依据。一方面,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选择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在选择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在选择劳务班组的时候,由于这些企业的实力和信誉度参差不齐。实力雄厚和信誉度好的企业都能严格履行合同,也能顺利应对市场中的各种风险。遇到经济实力差和信誉度差的企业,他们会以各种形式和方法给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施加压力,逼迫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或劳务公司提前履约支付款项。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劳务分包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不规范,甚至有的工程项目根本就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导致争议、纠纷不断,给处理这方面的信访问题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工资监管力度差。目前,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主要是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支付给劳务分包、劳务分包支付给民工班组、民工班组支付给农民工。部分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在划拨工程款时,未遵循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的原则。即使建设单位在已按合同给定支付工程款后,下属分包单位未直接支付给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仍然存在。从中反映出工程项目对农民工工资监管乏力。

(四)建设秩序不规范。部分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未细化不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不力,导致工程款结算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中诱发争议和矛盾纠纷较多。

四、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为了杜绝和减少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防止拖欠的方法及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对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或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的经营性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坚决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批准其开工建设。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区各类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处理民工工资应急方案,及时发现和妥善解决民工工资投诉问题。

(二)是落实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真落实建设领域“工程建设信用评价体系”,利用“市场评价”、“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合同履约”、“市场行为”四个评价体系,重点是参建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采取房屋建筑多层不得少于2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高层不得少于3次评价(即基础完成评价一次、主体完成一半评价一次、主体封顶评价一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建设进度过半一次,结束一次,加强对我区在建工程项目的动态监管。对存在有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工程项目,采取建管、质量、安全、造价管理科室、站、所联动,限制该工程活动的继续进行。

(三)是健全农民工用工体系。区人社局要积极探索农民工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切实加大对农民工用工情况、用工合同签订的动态监督管理力度,随时掌握工程各阶段、各工种的农民工用工情况。切实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实行“月结月清”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由建设单位和用工单位负责落实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由用工单位以工资名册的形式向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报送备案。

(四)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首先相关部门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管理,重点是在资格审查中,要确保建设单位择优录取实力雄厚、管理规范、信誉度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坚决打击挂靠、围标、窜标行为。其次,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是加强对施工合同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均表现在对合同的事后监督,通过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方式对合同备案后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早发现未按照合同进行履约的情况,避免造成承发包双方的扯皮事件,即时予以纠正,避免更大的损失,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不按照合同执行的主体应视情况给与一定的处罚。再次,涉及施工现场的管理部门,要强化施工现场的监管,重点是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从业人员持资格证上岗情况、管理人员的变更情况、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五)是落实清欠工作责任制。清欠工作在今后几年的工作中任务非常艰巨,是关系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区委、政府一定要把他摆到重要的工作日程上来抓。必须进一步完善健全清欠机制,以目前已经建立的清欠机制为基础,以《刑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规定支撑,以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为重点,以“业主负责、属地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联动”为原则,层层落实责任,落实专人,继续推进清欠工作。特别是要加强融资的力度,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到位,切实维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三)

春节期间我通过对我家乡盐城市响水县黄圩镇返乡农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我对家乡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我省苏南地区各市外来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基本上解决了,但是在其它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他们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奖金补贴的待遇。我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正文内容)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

1.4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对象均为在苏南务工返乡的农民工,本次调查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20名农民工,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 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大多奋斗在第二产业,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再加上农民工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条约理解并不深,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1500元到35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如果是打短工很容易发生拿不到短期打工的工资,损失保证金的情况。

(三)农民工的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层层分包体制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虽然我省苏南地区的农民工工资待遇还不错,但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1.4亿人,在我省苏南务工的农民工只能占农民工总数的一小部分,所以改善农民工待遇问题仍然任重道远。农民工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外来农民工的调查,我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文化程度低,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没有专门法律机构帮助农民工维权,而本该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工会组织早已名存实亡,许多时候它并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它应该更进一步为维护农民工利益作出努力。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其次,社会各界尤其是社会舆论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让欠薪等不法问题无处可藏,让欠薪等不法企业曝光于阳光之下。最后,政府还要有制度保障,从制度着手方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监察制度、国民收入分配制度等。总之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是不会一蹴而就,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要从多方面多角度着手,为解决农民工薪酬问题采取一篮子措施。

篇六: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015老干部工作汇报材料

第1篇:老干部工作汇报材料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力量。他们又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者和见证者。老干部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永远是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精神力量。当他们根据政策推出工作岗位的时候,做好老干工作使他们有个幸福,安宁,健康愉快的晚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尊重老干,学习老干,关心照顾老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做好老干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工作是精神和要求。为此,我局注重从以下方面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老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一、建立健全的老干工作组织机构和领导管理体系,为做好老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我局现有离退休老29人,他们最大年龄86岁,平均年龄岁。老干中既有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南下干部,也有解放后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既有从其他部门调入的同志,也有从部队转业回来的干部。自成立司法局老干科室以来,由局党组书记,jú长杨德永同志专门负责老干工作的领导。由工会主席协助领导老干日常管理工作。为确保老干工作管理有序,开展工作有章可循,2015年老干科对原有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健全和完善。现基本形成系统而完善的管理工作制度,其内容包括:《老干部工作管理制度》,《老干部工作管理责任制》,《黄冈市司法局老干活动室管理规定》,《老干活动室管理规定》等。

局党组历来重视老干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今年来先后多次就老干中的生活和政治待遇问题专题开会研究解决。及时处理和解决了老干的实际困难。老干科作为职能部门向老干通报了局领导的决策和意见。由于领导关心工作到位,局老干生活上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理解决。使他们晚年生活安宁愉快,心情舒畅开心。

二、2015年局老干科工作重点是:根据国家老干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一步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我局老干管理工作。让老干同志们老有所知,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1、老有所知。一是知上情:学习了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了解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工作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二是知局情:知道了解局里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日常工作安排;三是知下情:了解本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情况。

2、老有所学。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学习中央重大决策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上级领导部门要求的公务员必要的学习活动。在局里统一组织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等一系列重要学习活动中,老干部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表现出了革命老前辈的优良学习作风和良好精神风貌。

3、老有所为。司法局领导历来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余热作用,在局里工作重大决策和安排方面,均组织老干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广大老干以他们对司法行政事业的忠诚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积极出谋划策。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4、老有所乐。为保障老干部们有一个安宁,愉快,幸福的晚年生活,老干科在今年的工作中注重从以下方面丰富老干的娱乐生活:一是在原有基础上丰富完善“老干活动室”活动内容。包括:棋,牌,球,健身,书报资料等。并开设画室一间。二是组织老干参加兴趣活动,如钓鱼,打牌,作画,旅游,使老干晚年生活丰富活跃。

三、认真做好本单位老干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从处理解决老干们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是保障老干自身合法利益维护和谐社会发展的必要措施。近年来,我局老干科按照“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处理老干部及家属的来信、来访,做到了老干部信访渠道无障碍、解决问题无“尾巴”,老干部无越级上访情况。

二、关心老干精神生活,落实老干政治待遇

老干部虽然离开工作单位,但是他们依然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实践者。2015年度局里重大工作决策和年终总结,考核评议以及举行重大活动,均邀请老干部参加。局领导多次上门走访看望老干,体现了司法局领导和全体干部对老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局老干部支部现有党员26人,为保证老干党员组织活动正常,支部有计划组织老干党员开展学习活动,使他们及时学习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局里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支部会还广泛征求老干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反馈局党组对老干工作的安排意见和生活上的关心情况。从而使老干们政治待遇落实,精神生活丰富,晚年生活充实。

司法局现有“老干活动室”一处,内有棋,牌,球类,健身,书画室等学习、娱乐活动设施较为齐全。为丰富老干生活,局里年年重阳节前后均有计划组织老干外出考察旅游。在老干用车方面给予充分的照顾,以保障老干看病就医,参加学习和重大活动时方便。司法局按上级机关要求为方便老干学习阅读订阅了《当代老年》杂志。使老干精神生活丰富多彩。

二、关心老干日常生活,落实老干经济待遇

日常生活安宁温馨和经济待遇的落实保障,事关老干的切身利益。按照国家有关老干经济待遇政策和本市老干管理规定,我局保证离休老干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做好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工作,并保证离休干部公用特需经费按规定落实到位。同时按规定向市老干局缴纳了老干活动经费。

三、组织老干开展有意义的活动,注重发挥老干晚年作用

老干部是我们事业的见证者。他们在人生经历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是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宝贵财富。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过程中,局党组历来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凡重大决策和大型活动,都邀请老干参加,及时向老干反馈工作信息,并积极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丰富他们精神生活,局里年年给老干订阅《益寿文摘报》人手一本,为“老干活动室”订阅《当代老年》杂志一册。并有计划地组织老干参观考察学习。今年先后参观了红色革命根据地:井冈山,毛主席故居韶山,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和革命圣地延安等地。

我局老干在离退休后的生活中,多数同志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安度晚年,他们热情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和娱乐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老干毛淑蓉同志,自退休后积极参加了市老年合唱团活动和老年“拉丁舞”学习和比赛。多次随团参加重大节日演出和社会公益活动。在省里组织的“老年拉丁舞大赛”中,她参加表演的节目获得了金奖。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同时也为老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做出了榜样。

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过程中,老干部的作用功不可没。对老干部们给予充分的体谅和热情的关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局老干管理工作,让老干部们都有一个健康,安宁,幸福,丰富的晚年生活。

【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第2篇: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离退休干部2920人,其中,离休干部82人,退休干部2838人;享受副地单待1人,正县级待遇7人,副县级待遇78人,正副科级待遇238人。离退休干部党员2128人。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28个,党小组52个。市委老干部局在职干部6人,其中正副jú长3人,退居二线正科级干部2人。近年来,在市委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老干部工作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待遇分开,单位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二、10年工作简要回顾

1、政治待遇落实情况。重点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集体阅文制度。每月10日、25日,副县级离退休干部在老干部活动中心集中阅文,对中央、省、市文件学习传达。二是参观学习制度。每年市委安排一次全市副县级离退休干部参观学习活动,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片轮流参观学习。三是参加重大活动。市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听证会以及其他重大活动,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四是征求意见建议。每年召开一次老干部迎春茶话会,市主要领导通报政治经济形势,征求老干部意见建议;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专门召开老干部代表座谈会,征求老干部意见建议。五是走访慰问活动。每年春节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分组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干局每年对生病住院的离休干部及副县级退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2、生活待遇落实情况。一方面,确保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加强与财政、人劳、社保、医保、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保证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津补贴与在职人员待遇相同,100%财政拨款。离休干部医药费全部进入医保单独统筹,按规定实报实销。离休干部住院治疗、医药费报销碰到困难,老干局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去年,解决了几位离休干部看病住院和医药费报销的困难。到现在为止,没有拖欠离休费和医药费的现象。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安排了正常的资金渠道。从XX年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了5万元的解困资金、4万元的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费,重点扶助破产改制企业生活困难的离休干部,解决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活动经费。去年,组织部门牵头,老干、财政、卫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力协作,9名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每月增加了600元的特别护理费。另一方面,确保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全市退休干部,除退休费之外,市财政每年安排了退休干部活动费(县级150元、科级40元)、交通费(县级120元、科级36元),列入老干部局预算统一发放。除个别乡镇外,退休干部的津补贴基本到位。

3、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情况。全市组建老干部党支部28个,党小组52个,市委组织部每年从留存党费用中拨款1—1、5万元,作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经费。按照“五个有”的要求,瑞州街办、筠阳街办、林业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粮食局、供销社等单位在老干部党支部建设中,坚持把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发挥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达标创优”、“十强百佳”、“三创三争”活动中,受到宜春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和高安市委的表彰。

4、为老干部办实事情况。通过老干局和老干部的积极争取,去年7月,市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功能合理、方便实用、适度超前、省内一流”的要求,在原教育局旧址重建老干部活动中心,郭书记、皮市长等领导亲自选址、亲自出面筹措资金、亲自研究审定项目规划设计,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可望在今年底竣工,将为老干部提供一个优良的学习、娱乐场所。

三、09年工作初步安排

09年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中组发(2015)1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这个文件与以往文件的最大不同是,明确把退休干部纳入老干部工作范围。把参观学习、走访慰问、参加重大活动、通报形势等作为落实政治待遇的重要内容,把津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作为落实生活待遇的重要工作,把为老干部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集中精力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积极配合广场建设指挥部,全力抓好活动中心建设工程中每个环节、每个阶段的工作,加强质量监督,协调矛盾纠纷,为活动中心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圆满成功,把惠及广大老干部的“民心工程”办好。三是对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退休干部进行一次走访,组织一次身体检查。走访是老干部工作的一项制度,也是了解老干部思想动态,体察老干部实际困难,密切与老干部感情联系的具体行动。前两年,我们分别走访了全市离休干部和四套班子的退休干部,今年,要对享受副县级待遇的43名退休干部进行一次上门走访,把市委、政府对老干部的关心和高安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传递给他们,把思想统一到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高安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争取市委、政府支持,对全市副县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体现党组织对老干部的关怀和温暖。

四、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是原四套班子领导外出参观学习的问题。现有原四套班子离退休领导29人,对外出参观学习的要求比较迫切,兄弟县市的丰城市每年都组织到省外参观学习,奉新、上高县也组织过,铜鼓县去年组织过到香港,高安市还从未组织过到省外参观。原四套班子领导退休人员不多,身体状况还好,请求市委、政府考虑他们外出参观学习的要求。二是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问题。当前,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长,利益诉求不断增多。按照中组发(2015)10号文件,明确把退休干部纳入老干部工作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退休的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曾任单位一把手的科级退休干部,如何加强服务和管理,如何组织开展活动,在小范围探索试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出台一个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让科级退休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第3篇:离退休管理服务汇报材料

我单位是1958年建单位的老队伍,在职职工408人,离退休职工364人(其中离休干部5人,退休干部86人,退休工人273人)。随着离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多,我们始终把稳定离退休职工单位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近年来,我单位离退休工作在省局的领导下,在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及“两项待遇”,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做了大量具体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使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了保障,老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离退休职工单位伍保持了稳定,确保我单位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和经济建设的向前发展。

下面就我单位近年来的离退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健全机构,齐抓共管

我单位一贯重视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离退休工作不仅有很强的政治性,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当前,改革不断向深层次发展,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也会触及到离退休职工的利益。我单位党政领导认识到:离退休老同志是我国地质事业发展的战斗者和见证人,为地质事业做出过重大的贡献,是我们的宝贵财富,绝不能当作是一种负担。他们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仍然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地质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我们只有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才能把他们的愿望

和热情转化为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转化为提高我们工作水平、做好各项工作的精神动力。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心照顾好老同志,让他们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优越性,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多,老干部工作已成为地勘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直接关系着单位伍的稳定。对此我们形成了共识,做好离退休工作,不仅是为单位伍稳定做贡献,更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继承和发展党的事业、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去认识离退休工作,重视离退休工作。因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确定各项工作总体布局时统筹考虑离退休工作;在研究制定各项改革措施时,注意照顾离退休职工的利益,使他们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又老有所教、老有所学。

由于认识正确到位,我们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加大了工作力度,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职能部门——离退休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把离退休党员组织起来,成立了离退休党支部;建起和完善职工活动中心,为老同志提供了活动场所;制定离退休管理工作制度,做到责任到位,具体到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到季末年底汇报工作时必须汇报退管工作,布置工作时必须布置退管工作,检查总结工作时必须检查总结退管工作。离退休工作有机构、有组织、有活动阵地、有管理服务人员、有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狠抓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离退休工作。

二、落实老同志政治待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职工空闲时间较多,这决定了他们既需要物质方面的照顾,更需要精神方面的关怀。我们在政治生活上关心老同志,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待遇。首先是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成立了离退休党支部,保证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健全和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离退休支部共有党员120名,配备了一名有能力和经验的干部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都经过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几年来,离退休党支部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思想观念转变、化解矛盾、稳定单位伍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离退休党支部坚持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次小组会、一次支委会,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七一”都召开座谈会,积极组织党员参与大单位党委举办的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政治学习,如:十六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党章》学习会等,人手一册《支部生活》杂志,双职工的退休党员加发《党风》杂志1份,十六大召开后,向每位党员发放《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十个懂得》小册子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单行本,对居住外地的党员,还将学习资料邮寄给他们。通过学习和教育管理,提高了离退休党员的思想觉悟,转变思想观念,增强组织观念,不支持不参与群众性的群体事件。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支部书记还经常上门拜访。其次重视加强对退休党员、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特别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我们注意了解和关注离退休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细致地做好他们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学习通报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文件,使离退休职工能够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家、局、单位的新形势。我们每半年召开一次离退休职工大会,有重要事情随时召开,将近期上级关于离退休工作的一些文件精神如增加离退休生活费、地方社保部门增调养老金等情况通报给大家。每年大单位职代会后,我们都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让广大老同志了解单位上的情况,更好的支持大单位工作。今年4月还组织传达学习何jú长在局地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使离退休职工认清了当前地勘工作的形势以及改革发展的方向、思路,参加会议的近百名退休职工并展开讨论,多数老同志都能认识到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争取主动,少指责埋怨,等、靠、要都不能解决问题。要提高认识,跟上形势,确保单位伍稳定,支持在职的同志工作,支持单位领导的工作,少找麻烦,不添乱子,让他们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逐步改善地勘单位伍“一穷三旧”的落后状况。再次是注意倾听老同志的意见。我们每年年初均召开离退休职工座谈会,大单位党政领导参加并向离退休职工报告单位上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同时认真广泛听取离退休同志对生产经营及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且努力解决好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让老同志感到自己仍是单位的一分子,单位的生存发展与他们息息相关,从而更加关心和支持单位的发展。

我们深入细致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由于地勘工作正处在改革的重要时期,计划经济的思想短时间还难于消除,在单位伍中还有很大的影响力,也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单位伍的稳定。因此我们注意及时分析老同志的思想状况,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多侧面、多角度地做好正面引导、解疑释惑、理顺情绪的工作。注重做好深入细致、灵活多样的思想工作,点面结合,区分对象,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特别注意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各方共同配合,形成合力,求得实效。如离退休费发放的问题,进入地方养老保险后,退休职工生活费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保部份的养老金通过养老金存折由退休职工个人领取,单位发放部分则根据省局文件精神,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补差。对此,有极少数职工不理解,接受不了,我们就多次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解疑释惑,并邀请地方社保部门领导来会上向退休职工进行解释,通过细致的工作,使老同志理解了上级文件精神,确保了稳定。近400人的离退休职工队伍是个大队伍,时常会有邻里之间、家庭内部的口角纠纷、矛盾发生,我们的退管干部都能及时参与调解,化解矛盾,尤其是有两宗退休职工内部的经济纠纷,达五六年之久,互相扯皮、指责,喊打喊杀,不仅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也严重影响单位伍的形象。离退休科领导深入调查,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多次谈话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我们还注意依靠退休党员、干部协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把他们当作中坚力量来维护队伍的稳定,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保障老同志生活待遇,解决好住房、医疗问题

1、努力解决退休人员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

我单位是从XX山区迁到XX市新基地来的,职工住房一直成为左右职工队伍稳定的一个因素。尽管几届领导班子作了极大的努力,住房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但仍无法满足需要。个别职工因暂时没有住上楼房还跑到单位上来吵闹,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也影响队伍的稳定。为了妥善解决退休人员的住房,我们班子研究分房方案时对退休职工给予了优惠政策,在分房计分上向退休人员倾斜,工龄分、野外工作分的分值比较高,对老同志予以特殊照顾,特别是60年代参加工作的老同志直接分房,不再需要计分。副处以上待遇的离休干部在分房时更是比单位级领导首先选房。对较困难的退休职工参加集资建房,单位上允许他们分期分批付房款,甚至采取特殊办法解决特别困难的退休职工的住房,使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住不上楼房。通过多年的努力和省局的扶持,到目前为止,我单位256户离退休职工全部住上了楼房。退休人员住房紧张的情况得到了解决,对稳定单位伍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解决住房问题后,我们还注意改善基地的居住环境,建设花园式小区,投入资金整治基地环境,绿化、美化小区,修建了公园、花圃,植树种草,安装路灯、彩灯。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单位基地面貌焕然一新,去年被市评为“花园式单位”。对此,一位老同志说:“自己做梦也想不到能住在这么好的环境里”。我们同时还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改造基地供水、供电等生活设施,方便职工的生活。今年又在小区建立了闭路监控、报警系统,今后如果老同志有困难需要帮助,通过报警电话就会有巡警上门帮忙。通过以上努力,我们改善了居住环境,使离退休职工能够安心“安居”。

2、按政策落实“两费”,改善医疗条件,解决看病难问题。

能否按政策规定落实“两费”是衡量一个单位是否重视离退休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单位班子十分注意这方面的工作。尽管单位上经济也很困难,多年来省局拨款缺口也较大,但我们仍然做到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生活费,光此一项我们每年就要支付80万元左右。在医疗费方面,省局多年没有拨款(只给了离休干部医疗费),由于老同志多,重病大病也多,这样,一年至少又要支付35~40万元医疗费,但我们在单位上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仍千方百计确保了退休职工的治病医疗。多次修订医疗费报销等规定,对离休干部按照规定按季度全额报销;职业病人不超过半年按规定全额报销;其他退休职工按住院先后、病类轻重、费用情况分别次数给予报销。每年年底,对退休职工未报销的医疗费进行全面了解、调查,提交单位班子研究,争取安排资金。春节前,给花费大、年纪大、家庭较困难的职工优先给予报销;其他费用较少的,给予先报销一部份,剩余部分待后再安排报销。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单位退休职工进入地方医疗保险以前所发生的医疗费已全部报销完毕,没有拖欠一分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自2001年11月全单位进入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后,针对个人医保门诊费用偏少、住院治疗“门槛费”较高的新问题,考虑到减轻退休职工的经济负担,我们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从单位上的财力出发,经单位班子认真研究,决定设立医疗基金,对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助,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7%的基础上,由单位再补助10%的医疗费用,这有助于减轻重病大病职工(目前全单位矽肺病、癌症、脑血管病、工伤等重病号近50多人)的医疗费负担。另外,从今年5月份起,将过去探望住院老同志送营养品的做法改为送慰问金,住院的职工每人次送慰问金300元,也可以为职工减轻一些负担。目前离休干部医疗费仍由单位按规定实报实销,二十多名职业病退休职工的医疗费,除地方医保统筹报销外,其余部份仍由单位报销。对一些有困难的病危职工,我们还及时借款给他们,设法帮忙解决经济困难,甚至发动大家捐款,去年底今年初就有两位职工得到单位上帮助,转危为安。对那些无亲属照顾的患病老同志,离退休科还派人到医院照顾。单位有关部门的同志还积极帮助退休职工办理特定门诊申报手续以及住院费用的审核报销等医保手续,方便了离退休职工。我们采取这些措施做法是要说明,我们并没有忘记老职工为地质事业所做的贡献。虽然进入了地方医疗保险,离退休职工个人仍有各种困难,我们还应一如既往的关心他们,体现组织对他们的关怀。这样使他们的心理平衡一些,能够共享到改革成果,对促进单位伍稳定也有一定的作用。

我单位基地相距市区较远,老同志的一般常见病,都在单位医务所诊治,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原来医务所用房比较破旧,设备简陋,检查、诊断缺少仪器。近几年我们逐年给予支持和帮助,累计投入约40多万元,用于搬迁、装修用房,先后购置了X光机、B超、心电图、化验、理疗等必要的设备仪器,诊室、药房、病房等分开管理,办好了医务所。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我们还积极与地方联系,支持医务所获得批准成为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这样既解决了老同志到市区看病难的问题,又可减少往返奔波的交通费用,体现了“老有所医”。

四、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单位党政领导始终把关心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当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关心困难退休职工的生活,每年年底离退休科会同工会做好对困难人员的调查摸底,开展送温暖活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同志,如2015年春节,发放慰问金4、16万元,慰问离休干部、老劳模以及伤残、特困职工。对生活遇到暂时困难的退休职工给予困难补助,近三年共发放补助16人次,金额7150元。有长期困难的退休职工则帮助申请社会救济,为一户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特困户申办了社会救济,使其生活标准不低于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线。近两三年,单位经济逐渐有所好转,在职职工享受的福利,老同志也可以享受到。单位上在中秋节和春节给每位退休人员发放节日慰问金,离休干部则与在职干部享受同等待遇,离休干部也同样有电话费补贴。退休职工每月都可以领到18元的水电费补贴和25元的物业费补贴。组织好节日活动,每年春节和老人节,由离退休科具体负责组织召开座谈会或茶话会。单位党、政、工领导出席会议,通报单位上的情况,与老同志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如蓝球比赛、长跑、扑克、象棋、围棋、跳棋、乒乓球比赛等,活跃老同志文化生活。

前几年我们在经济较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建起了活动中心大楼,内设阅览室、健身室、娱乐室等,同时逐年投入资金充实活动中心的各类设施,为离退休老同志创造了良好的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并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保证老同志能够“走出来,动起来,乐起来”,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许多老同志说单位上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不仅为我们盖了活动中心楼,还尽最大努力改善了健身娱乐设施,关心我们的文化生活,我们再没有理由不支持大单位的工作。

五、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尽心尽力为离退休职工服务

为了做好离退休管理工作,使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我们设立了职能部门——离退休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在单位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沟通老干部的信息,同时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稳定大局、保证中心工作开展发挥作用。多年来,在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退管人员能认真开展工作,在自己的岗位职责范围内施展才干,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处理业务活动,解决有关问题,克服各种困难,保持单位伍稳定,使单位领导减少了很多烦琐的事务性工作。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无私奉献精神,把离退休管理为老同志服务当作崇高的事业与责任,把老同志当作自己的亲人,加深对老同志的感情,把自己融洽在老同志之中,表现出对工作的极大热情,不辞劳苦,不计报酬,不怕累、不怕臭,任劳任怨,有时还要受极个别蛮不讲理的人的漫骂。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居住外地的退休职工保持联络沟通,每年发出信件100多封,有问必答,凡是符合政策规定,又能够办得到的,及时给予解决。开展尊老助老服务活动,对孤老、高龄、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全力照顾,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常常护送老人入医院,短期护理无亲人照顾的孤寡老人等,想老干部所想,急老干部所急,不拖拉、不推诿、周到、细致、耐心,都体现了他们对工作的极端负责,对老同志的极大热忱。

以上是我们在离退休工作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

第4篇:老干部工作自查报告

XX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老干部工作坚持“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对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坚持从我镇实际出发和老干部高龄化的实际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正确处理老干部与人事业务工作的关系,推动了老干部工作开展,在为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上取得了新的成绩,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促进了我镇各项事业发展,保持了单位系统稳定。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十分重视老干部工作,把老干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范围,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组织的党委副书记付兴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老干部日常工作。在镇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成立长轩岭镇老年大学,为丰富老干部的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尊老重老氛围。尊老重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以说没有老同志昨天的努力奋斗,就没有我镇现在的辉煌,为此,我镇利用一切机会,宣传尊老重老的重大意义,使大家认识到尊重爱护老同志的今天,也就是尊重爱护我们自己的明天,使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自觉行动,从而为老同志真正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丰富生活,使老同志在精神上有所寄托。

我镇利用春节茶话会等形式召开老干部座谈会,肯定老干部所做的贡献,征求他们对我镇工各项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人退休,思想不能退休,在锻炼好自己身体的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全镇工作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1、加强老干部的政治学习。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hjt同志关于“多从政治上关心老同志”的指示精神,以老干支部为单位,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离退休干部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围绕我镇各项中心工作安排老干部学习讨论。组织引导老同志深入学习更多资料“xxxx”重要思想,学习xx大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使老同志深刻理解“xxxx”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xx大精神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组织部门及时向老干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使老干部进一步了解了我镇各项事业发展的情况。

2、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工作力度。

根据老干部支部的特点,在原有老干支部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了机关单位分解包保责任制度,这些同志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一些长期不能来镇参加学习的老干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确保了这些老干部的学习,传递与通报情况,与老同志一起学习交流,加深了了解,增进了感情,深受老同志的欢迎。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XX年,我镇有组织和自发相结合的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活动,春节组织老干部到木兰天池,向老同志介绍木兰天池景区的开发建设等情况,在重阳节组织老干部到武汉江滩参观等活动,开扩了老干部的视野,丰富了老干部的业余生活。

四.关心生活,使老同志在物质上有所依靠。

我们严格落实老干部的调资工作,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对老干部的增资工作,坚持落实工资标准,从不拖欠老干部的一分退休钱,保证老干部的退休金每月按时发放到他们手中。

我们坚持一年一次新年春节期间慰问老同志,把节日礼品或礼金送到老同志手上(

五.工作支持,使老同志真正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帮助支持老同志、发挥特长,使他们真正做到老有所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每逢单位开展一些公益活动,都邀请一些有兴趣、有特长的老同志参与,老同志在参加活动的同时,也充分体会到了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六、解决困难,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按照《湖北省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倾听老同志的意见,及时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度轻松、愉快、幸福的晚年。

第5篇:社区创建工作汇报材料

幸福社区位于桦甸市中西部,北至大兴街、南至清水大街,东至人民路,西至莲花河东岸。是由幸福、建新和公发三个小区合并组成,共有54栋住宅楼,总户数:1989户,总人口:6446人。辖区总面积0、96平方公里。有3个居民党支部,社区党员93名,驻辖区在职党员126名,社区内有13家驻社区单位,有图书馆、幼儿园等便民服务网点216个。社区有艺术团、晨炼队等文体类社团13个。有三老巡逻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志愿者队伍8支,一个康复指导站,四个托老所,四个幼儿园,一个慈善阳光超市。下面就幸福社区的创建工作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是认真抓好社区党总支队伍建设,

今年6月1日召开了社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同时召开了党总支和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了委员分工。任命了12个党小组长。

二是发挥流动党员服务站的作用

4月份我们成立了社区流动党员服务站,建立健全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同时召开了党员大会和居民组长会议,安排部署了找党员回家的工作任务,社区党员包保楼栋、胡同;居民组长负责居民小组,进行了地毯式的调查走访,通过走访,找出了一名外来党员、四名流出党员和一名口袋党员。我们把情况上报到街道党工委并建立了个人资料档案,支部委员还与流动党员结成了对子,互通信息,实行了“双向服务”和“双相管理,使流动党员无论身居何处,都能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同样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开展“创群众满意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创业工程”活动

社区党总支在扶贫帮困、为贫困家庭捐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总支成员还走访慰问困难党员,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七一”期间,我社区有13名党员得到了党组织每人100元的节日补助。党总支还组织开展了有能力的11名党员自主创业、23人就业和18人包保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涌现出了周保民、祝彩铭吉林市、桦甸市创业明星、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以强化服务为核心,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我社区围绕“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的核心,切实为居民办实事。

1、以人为本,做到应保尽保

我们把“低保”工作做为社区的重要工作任务,每月召开社区低保申请审批评议大会,切实实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低保申请程序。严格遵守城市低保的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到目前为止我社区有306户贫困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2、搭建平台,强化就业服务。社区依托社会保障服务站,一是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利用劳动保障信息栏,发布劳务输出招工、空岗信息,与驻社区企事业用工单位建立就业服务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举办社区用工对接会等形式,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使其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今年,社区新增就业8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人。二是加大力度开发就业门路,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3月份经本人申报,工作人员走访和上级劳动部门认定,我社区有53户零就业家庭,并下发了零就业家庭证明,社区针对每户零就业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帮扶方案,实施了“定人、定户、定期”的结对帮扶活动,经援助53户零就业家庭中51户已经就业。三是加大医疗保险工作,与居民小组长签定包保合同,逐家足户进行宣传动员。上半年幸福社区医疗保险工作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3、美化环境,为居民办实事。4月份组织居民60余人,参加“春季卫生城整治”活动,对辖区背街小巷进行清扫,提高了广大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5月份,又在辖区投入鼠药一千包,广泛动员居民做好灭鼠工作。今年出健康教育宣传栏六期,办居民组长健康教育培训三期,邀请防疫站领导为社区居民健康教育讲座一次。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7月30日,我社区在广场举办了别开生面的捐赠活动,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共商户、党员和热心人士,为22名贫困小学生

捐赠3600余元的现金和书包、学习用品等,使贫困家庭感受到了社区这个大家庭带来的温暖。

5、关心空巢家庭,切实开展为老服务

今年7月份开始,我社区重新组建了为老服务组织机构,同时在辖区中对446户65岁以上的空巢家庭逐户走访从新登记。真对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病残老人进行了一对二(一名居民服务员包保两户空巢家庭)包保购物、医疗、家庭卫生、陪聊等。服务项目,并设置了登记服务卡,每月做到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服务。

三、以社团活动聚人心,深入开展和谐创建工作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求知、求乐、求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强,为满足这一需求,我社区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具体做法:

一是培养社团骨干。我们吸纳社区内外文艺体育人才,加入到文体队伍中来,先后成立了创意艺术团、幸福艺术团、老年合唱团、毽子队、健身晨炼队、秧歌队等文艺队伍13支,共有500余人参加到社团中来,为社区开展文体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是坚持开展经常性室内活动。

社区活动室每天上午是舞蹈班排练,下午是合唱团练习唱歌,周六、周日是声乐练习,社区成员还自编了快板书《热心人高文发》《无私奉献的老干部》《赞清水绿堤》《消防安全要记牢》和三句半《社区是我家》等节目并逐一排练,增强了社团人员的素质,丰富了社区的文化生活。

二是:创新活动内容

每到夏季的周末,在清水绿堤广场,就能看到幸福艺术团的演出。我们还坚持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的宣传活动:今年6月15日,组织社区社团到广场安全消防主题月宣传活动;“七一”社区艺术团为新华街道全体党员演出一台自编自演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7月11日庆祝世界人口日广场宣传;7月30日关心下一代捐赠活动宣传演出等。今年,我们还送节目下乡:6月18日,到华郊乡解放村慰问养牛致富农民,社区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同台演出,博得了广大农民的阵阵掌声;7月31日和8月1日到武警森林大队和“763”台慰问官兵指战员;我们还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和文艺活动,如经常到广场举办激情大家唱活动。7月27日,幸福社区和市文化馆、安泰核酸公司联合举办激情广场大奖赛活动,此次活动,即激励广大居民业余歌手的歌唱热情,又丰富广大居民的业余生活,还营造了辖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我们做到了经常有活动,同时还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广大居民在自娱自乐中受到了教育。

三、以构筑群防群治网络为基础,社区治安保持稳定。

上半年对全社区安全生产、春季放火、突发事件进行重点排查,对重点单位进行限期改正,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全社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重点利用板报宣传安全放火生产的重要性,并组织社团进行安全生产放火演出活动。目前为止,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起,依法调解5起,调解成功率100%。

四、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重点,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巩固。

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7月11日,我社区把计划生育工作用“快板书”和“三句半”的形式在广场和居民小区中进行宣传。使“中央决定”和省计生条例家喻户晓,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自觉性。规范了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建立健全计生服务网络,同时每季开办教育和知情选择培训班一次,上半年参加学习班的已婚妇女达80多人次。

我社区在上级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今后,我们要虚心的向兄弟社区学习,不断总结经验,争取创建一个新型的和谐社区。

第6篇:卫生局工作汇报材料

区人大评议组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十分感谢人大评议组的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我局视察、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首先,我代表卫生局真诚地欢迎区人大评议组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并向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希望借助这次难得的机会,通过各位领导和代表的现场指导,能够促进我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下面,我将我区卫生工作向评议组的各位领导作个汇报。

一、2015年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5-2015年)的通知》。我局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学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围绕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各项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通过二年多的运行,我们较好地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局平稳、运行良好、成效显著、深得民心”的要求,今年我们全面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每年80元补助的精神,更加深入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引导、动员全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方式,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另一方面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使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受惠。上半年,我区农业人口中已有44268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为92、5%;全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补偿的参合农民有1508人次,报销金额214、13万元(其中门诊特殊病种补偿48人次,补偿金额1、20万元;住院补偿1460人次,补偿金额212、93万元)新农合农民受益面为3、29%,受益度达40%。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农村卫生体系。

今年我区农村卫生体系的建设项目是天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XX〕10号),我局年初就开始着手改建一幢集血防、疾控、卫监、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楼,面积为1824㎡,总投资270万元。5月份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承建建筑公司正入场开展施工,预计9月底可以完成天问社区标准化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10月份将可投入运行。我们将配置必要的设备,完善天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职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我区社区居民的就医环境,为社区居民看病提供方便,可以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目前,天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正在有序的开展,已启动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开始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00种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截止目前,总销售基本药物达19077元,让利额2861元。

3、抓好公共卫生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策群防、联防联控”的方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血防工作任务。一是保质保量,开展查螺工作。从3月16日起,我们组织人力进行了为期25天的查螺工作,对49个行政村进行逐村调查,完成查螺面积4818、1千㎡,共查到活螺3688只,垸外确定阳性螺点6处,垸内确定有螺面积117、2千㎡,垸内未发现阳性螺。二是规范操作,开展灭螺工作。4月20日-5月17日,我局血防办雇请农民工15人,用了3台灭螺机、4台割草机对全区垸内有螺面积、垸外阳性螺点及人群易于接触疫水的地段进行为期25天的药物灭螺工作,药物灭螺采用喷洒法。完成灭螺面积1310、9千㎡,占任务数的100%。三是整体联动,加强血防教育。共发放《防治血吸虫病村民须知》28000份,并组织义诊血吸虫病患者800人次,重点是抓好了中小学生的血防教育,由区血防办制作并下发《中小学血防知识》教材11600份。四是设立哨卡,严防急血。在人畜活动频繁的高危地带,设立13个“血吸虫病防护哨卡”,由乡村医生对易感环境进行分段包干,定期巡查,掌握感染季节人群入湖活动情况,定期排查接触疫水的人群,及时进行早期预防性化疗。五是严格落实,开展晚血救治工作。目前已有42名晚血病人完成了救治,补助医疗费用21、1万元。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加强了健康宣教工作。以“3、24”结核防治宣传日和“4、25”计划免疫宣传日为契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XX0份,并同时还通过电视新闻等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二是加强了计划免疫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全年接种计划的60%,“五苗”覆盖率99、8%,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9、6%。年初,我区麻疹疫情呈高发态势,发病率为65、1/10万,居全省前列,我们高度重视,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对全区4241名儿童接种了疫苗,接种率达96、4%,并顺利通过了省疾控中心专家组的评估验收。三是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今年,我区结防工作在健康教育宣传方面、病人发现方面、治疗管理方面重抓落实。到6月份止共接诊可疑结核病例123人,免费查痰185人次,免费拍片132人,督导访视36人次,共接受治疗的新涂阳肺结核病人11例,涂阴肺结核病人2例,完成治愈6例,治愈率达到97%,强化期痰菌转阴率达100%。四是加强了“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了《屈原管理区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根据预案的要求,我们成立传染病防治机动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及时准确收集和了解疫情,并做好门诊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工作。截至2015年6月20日17时,我区共发现并上报12例手足口病病例,12例手足口病人均已治愈出院,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

(3)妇幼保健工作。一是做好孕产妇、新生儿保健管理。我们坚持“一法两纲”,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积极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确保高危孕产妇100%住院分娩,上半年活产数375人,产检人数369人,产前检查率98、4%,孕产妇实现零死亡。新生儿疾病筛查293例,筛查率为82%。5岁以下儿童死亡1人,死亡率1‰。二是开展全区妇科病普查工作。今年4月份,区人民医院联合区计生局在全区开展了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共普查4600人次,较全面地摸清了我区妇女的健康状况,为保障妇女身体健康提供了基础性资料。三是农村孕产妇在区级医疗机构住院平产分娩实行全免费。区人民医院对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住院孕产妇减免手术费、接生费共计3000元;农合办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除适当减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外,并一次性给予300元补助,共补助87人,合计2、61万元。

4、严格执法,卫生监督工作卓有成效。

(1)做好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93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93家,变更14家。办理健康证105个,开展职业病预防健康体检231人次。

(2)开展餐饮安全专项行动。截止6月份,对全区108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查处无证经营单位6家,查处率100%,吊销卫生许可证单位2家,对全区的餐饮单位全部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提高了饮食卫生安全水平。对全区21家学校、托幼机构学生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堂限期整改,并依法取缔了学校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4家。

5、加强爱卫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1)爱国卫生运动得到新提高。我局坚持“城乡联动,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思路,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为重点,以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抓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在全区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第二件事是大搞环境卫生活动,联合城管办开展了2次爱国卫生突击活动,共清除垃圾XX多吨,疏通下水道3000多米,清理整顿集贸市场角6处,使我区城镇环境卫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三件事是春季开展全方位灭鼠活动,共投放毒饵1000公斤,有效控制了老鼠对农作物的危害和人类疾病的传播。

(2)稳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我们坚持以“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为主题,印制了农村改厕宣传折页和宣传单1000多份,切实有效、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农村改厕宣传工作。凤凰乡横港村是我区今年改厕工作的重点乡村,计划卫生改厕100所,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由专业改厕施工小组进村入户,做好示范厕所,再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施工。目前已完成50户的改厕任务。

6、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建立科学管理机制。

今年人民医院坚持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主线,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程序,制定岗位规范,落实目标责任,使医院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取得了显著的提高,上半年人民医院门诊人数14677人次,住院人数2648人次,平均住院天数4天,业务收入760万元。

(1)完善管理组织,规范管理制度。医院业务科室坚持每周一的晨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安全会议,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有力地减少了医疗差错,保障了医疗安全。

(2)开展专业技能和医疗安全学习培训。2015年1月份,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增强了医护人员法律观念和医疗安全意识。上半年开展了3期“三基”知识培训,对临床医技和护理人员进行了“三基”理论知识和心肺复苏实践考核,有力地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加强病案质量管理,全面控制医疗质量。进一步完善了医院感染管理体系,控制了医院感染。各医疗科室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有效地控制医疗质量。专职病案质。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2015年全国职业病报告 2015年职业病报告情况
  • 1、2015年职业病报告数量(2016-07-20)
  • 2、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2016-07-29)
  •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2015年职业病报告发布"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baogao/509784.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