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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2016-12-09 10:03:45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共8篇)救助站站长个人述职报告救助站站长个人述职报告201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我团结并带领救助站全体职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温情救助的工作理念,站在促进救助站科学发展的大局,统筹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业务管理,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增强队伍战斗力,狠抓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满意度,狠抓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救助站站长个人述职报告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第一篇

救助站站长个人述职报告

2011年在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我团结并带领救助站全体职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温情救助的工作理念,站在促进救助站科学发展的大局,统筹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业务管理,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增强队伍战斗力,狠抓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满意度,狠抓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狠抓服务世园会提升我站品牌形象,多措并举,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战胜资源短缺、任务繁杂等挑战,推动救助站管理与服务水平又上一个大台阶,初步开创我站科学发展新局面。个人学习能力、统筹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与学习取得一定成绩,救助站项目建设胜利竣工,全年无不良事故;由于个人在世界园艺博览会期间对特殊群体管控有力,荣获了省级个人表彰。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汇报如下: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的关键措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带头学习提高。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局党组和站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并撰写了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提高统筹管理本站各项工作的本领。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等行政法规,强化了按制度、按政策办事的意识,提升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救助站运行水平。为提高救

助站整体工作水平,我采取多种措施,统筹内部管理,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致力于打造社会救助品牌。1狠抓统筹管理,打造高效运行救助站。首先,注重建章立制。为了实现长效管理,我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建设,较好地推动管理走上精细化、规范化、科学花的道路。对所有的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堵塞管理漏洞。健全了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救助服务程序、窗口接待服务细则、财务管理制度、办公采购制度、干部廉政制度、机关节约制度、在建项目监督制等,做到了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问责。其次,注重完善监督考核制。加强对干部落实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督促其高效完成任务;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月度考核、周度汇报工作等方式加强了对职工的监督,有效提高了执行力。另外,注重做好计划管理。结合上级统一的部署和本站实际,制定了可行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等,并

将这些计划内容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形成了人人有压力、有动力、有目标的工作局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2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队伍战斗力的管理团队。首先,加强班子建设,打造团结务实的领导集体。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文件,不断提高班子的党性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资金使用事项、重大干部调整事项、重大活动安排事项、改扩建工程管理事项、本站大型采购事项等,均在深入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采纳班子成员的合理化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有效地发挥

了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坚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经常与班子成员交流思想,商讨工作,做到了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其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队伍战斗力的干部队伍。注重抓好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救助管理办法》和《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知识,并做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提高了全站干部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3狠抓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职工队伍。根据民政局安排,我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活

动,认真学习科学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新知识,引导他们不断更新观念,改进作风,帮助他们在思想上快速实现由强制性收容遗送到关爱性的救助管理的转变,增强服务意识。组织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强化了依法办事、倾情服务弱势群体的意识;结合胡锦涛同志建党90周年讲话、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等,联系本所实际讨论了如何应对能力不足的危险、精神倦怠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和脱离群众的危险的危险、如何开展企业文化创建社会救助品牌等课题,帮助干部职工树立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和宗旨意识,增强了突破观念性障碍、体制性障碍、资源性的障碍的信心。四、克难前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一年来,面对资金紧张,救助对象难沟通,救助人员多、情况复杂等考验,我带领干部职工挖掘自身潜力,想尽千方百计战胜挑战,推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1救助服务安全到位。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

下,我能采取多种措施为每一位求助者提供舒适、急需、基本的生活救助服务。今年我站已接待救助对象1110人,对符合条件的1002人进行了救助,其中上街巡查救助86人,弃婴9名,送往定点医院救治

的无主病人和痴呆傻人员27人,查清原籍护送其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200人,并配合工商公安部门解救身陷传销组织的外省人员674人,在救助工作中,做到救助及时,护送及时,没有发生一起不良事故。2世园会保障有力。今年4月28日世界园艺博览会在我市隆重开幕,我站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和落实西民发《2011年西安世园会期间特殊群体及重点人员排查管理控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成立了世园会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制定了上街救助和清理排查我区主要干道和旅游景点假乞丐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应急食品、衣物和医疗药品等,积极努力地做好世园安保工作,确保世园会圆满落下帷幕。3联建活动深入开展。我站与区妇联、区政法委、区公安局等单位联合成立家暴妇女庇护中心和未成年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较好地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妇女事业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目前正在开展救护活动。4宣传活动丰富多彩。为了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我站在科学发展的大局设置了志愿者宣传队,广泛吸收学生、企事业单位人员参与,充实了宣传力量,目前注册志愿者宣传成员达到···人,并加强了对志愿者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组织志愿者宣传队、我站工作人员等走上街头、

走进社区,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全心全意做好救助工作。联合·········等单位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联合市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多种合作宣传活动此起彼伏,一浪接一浪,全年总计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场,参与人数高达··人次,营造了关爱流浪人员的社会氛围。5项目建设有序进行。2011年我站对现有的救助站进行改扩建,新建的临潼区救助站及救助管理和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于一体。在局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新建项目整体进展顺利,进度较快,质量可靠,现以竣工,并准备投入使用。一年来,虽然取得一些的成绩,但是与局领导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中注重对救助对象的服务,注重对职工的严格管理,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职工的服务,和一线职工沟通次数不够,生活上照顾不周,他们还有不满意的地方;二是虽然能够做好宏观管理,但是一些细节性的环节未能照顾到,今后亦应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微观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今后,我一定会针对自身的不足,不断加强学习,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做到想领导之所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努力开创救助工作的新局面,使救助管理站的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标准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第二篇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标准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等级划分1

4 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1

4.1 工作机制1

4.2 机构设置与设施1

4.3 机构设备2

4.4 安全保障2

4.5 机构管理2

4.6 机构服务3

5 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4

5.1 工作机制4

5.2 机构设置与设施4

5.3 机构设备5

5.4 安全保障5

5.5 机构管理6

5.6 机构服务6

6 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7

6.1 工作机制7

6.2 机构设置与设施7

6.3 机构设备8

6.4 安全保障9

6.5 机构管理9

6.6 机构服务1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建良、张明亮、李波、王宏丽、吴越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 言

随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和实务工作的进步发展,为推进救助管理工作管理标准化建设水平,对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的管理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水平进行更加细致的区分和评价,促进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而制定本标准。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救助管理机构等级划分原则、评定条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救助管理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 23245-2009 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基本术语

JGJ 50 -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标111-2008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

3 等级划分

救助管理机构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国家三级、国家二级和国家一级。 4 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

4.1 工作机制

4.1.1 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4.1.2 民政、公安、城市市容管理等部门建立街面救助管理机制。

4.1.3 民政、铁道、交通等部门建立受助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沟通协调机制。【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4.1.4 民政、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建立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机制。

4.2 机构设置与设施

4.2.1 救助管理机构业务部门及职能划分科学、合理,设有求助接待、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业务部门。

4.2.2 床位在50张以上,房屋综合建筑面积在1500m2以上,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 m2,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200 m2。

4.2.3 选址合理,交通便利,临近城区主要道路,在繁华地段、交通要道设置了引导牌。

4.2.4 建立有效覆盖的救助服务网络,公布24小时求助电话,通过114电话查询或互联网能查询到。

4.2.5 功能布局合理,独立设有接待室、值班室、居室、教室、观察室、活动室、储藏室、物品保管室、餐厅、卫生间、洗浴室,各功能区有醒目指示牌,廊道、道路通畅,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4.2.6 接待室、居室、观察室、活动室、餐厅、卫生间和洗浴室等无障碍设施完善。

4.2.7 设置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应符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11-2008)规定的三类建设标准。

4.3 机构设备

4.3.1 接待室配备足够的座椅等服务设施,配备轮椅、拐杖、老花镜等辅助器具和急救药箱。

4.3.2 受助人员居室采光良好,配备床具以及必要的床上用品。

4.3.3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为受助人员居室配备降温、采暖、通风设备。

4.3.4 观察室设置透明观察窗口或配备技防设备。

4.3.5 活动室配备电视和座椅。

4.3.6 洗浴室配备冷、热水洗浴设备和防滑垫。

4.3.7 餐厅有卫生许可证,配备桌椅和安全清洁的餐具,厨房配备食品加工、贮藏和消毒设备。

4.3.8 配备衣物洗涤、消毒设备和口罩等必要卫生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4.3.9 走道、楼梯、卫生间、洗浴室等区域设有安全扶手。

4.3.10 配备工作电脑,与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通畅运行,数据准确。

4.3.11 配备救助专用车不少于2台。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4.4 安全保障

4.4.1 设置警务室或警务联络员,配备有安全保卫人员,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健全。

4.4.2 接待室配备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

4.4.3 公共活动区域设置技防设备,使用正常,技防资料保存15天以上,特殊、重要资料以实物方式交存档案室。

4.4.4 建立疫情、火灾、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4.4.5 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建筑防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配置符合有关规定,取得消防机关检验合格证书。

4.5 机构管理

4.5.1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4.5.2 救助数量与工作人员比例关系不低于100:1,行政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设置科学合理。

4.5.3 业务经费有制度化保障,满足工作需求。

4.5.4 有规范的接待服务程序和监督方式,在显著位置公示,并完整记录救助服务内容。

4.5.5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求助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对接听应答情况予以录音,录音材料保存10天以上,有争议的保存2年以上。

4.5.6 制定求助人员甄别查询工作程序,认真进行甄别,记录求助人员信息。

4.5.7 有群体性求助人员处置方案。

4.5.8 与铁道、交通等部门建立车(船)票管理制度,防止跑站骗票行为。

4.5.9 接护送受助人员信息准确、程序规范、交接手续完备,连续3年未发生丢弃受助人员等重大责任事故。

4.5.10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装容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服务周到,遵守救助管理规定。

4.5.11 建立并严格执行考勤、财务、人事、培训、宣传等各项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注重行风建设,3年内领导班子成员未受纪律处分。

4.5.12 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

4.5.13 建立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制度,定期组织健康检查。

4.6 机构服务

4.6.1 县市级救助管理机构站内年救助能力在500人次以上,地市级救助管理机构站内年救助能力在1000人次以上。

4.6.2 定期开展街面救助服务,有工作记录。

4.6.3 协助受助人员联系家人或亲属。

4.6.4 为受助人员进行物品登记,提供物品存放凭据。

4.6.5 按照性别、身体状况安排受助人员分区居住,女性受助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服务。

4.6.6 受助人员床上用品至少每周清洗、消毒一次,离站人员床上用品及时更换、清洗、消毒。

4.6.7 为受助人员配备毛巾、牙刷、杯子等基本、清洁的个人生活用品。

4.6.8 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实行分餐制,照顾特殊人员的饮食需要。

4.6.9 为受助人员提供洗澡、理发服务。

4.6.10 为生活不能自理的受助人员提供照顾服务。

4.6.11 为受助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4.6.12 站内突发急重病症、传染病的受助人员及时送定点医院诊断治疗或联系卫生防疫部门处置,并有工作记录。

4.6.13 为无经济能力自行返乡的受助人员提供乘车(船)凭证,并有凭证使用规范;为无行为能力自行返乡的受助人员提供接护送服务。

4.6.14 妥善安置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员,有安置手续记录。

4.6.15 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和需求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基本的文化法制教育、心理疏导、行为干预、技能培训、法律援助等服务。

4.6.16 对受助人员代养机构和寄养家庭进行指导和评估,建立定期随访制度。

4.6.17 协调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为家庭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支持。

5 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5.1 工作机制

5.1.1 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5.1.2 民政、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发文明确部门职责,密切配合,建立街面救助管理机制,基本实现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

5.1.3 民政、铁道、交通等部门建立受助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沟通协调机制。

5.1.4 民政、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建立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机制。

5.2 机构设置与设施

5.2.1 救助管理机构业务部门及职能划分科学、合理,设有求助接待、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工作等业务部门。

5.2.2 床位在100张以上,房屋综合建筑面积在3000 m2以上,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 m2,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400 m2。

5.2.3 选址合理,交通便利,临近城区主要道路,在繁华地段、交通要道设置了引导牌。

5.2.4 设置有救助管理分站或全天候救助服务中心,在街道、社区设立救助服务咨询点,形成有效覆盖的救助服务网络。

5.2.5 功能布局合理,独立设有接待室、安保室、值班室、居室、教室、观察室、活动室、医务室、康复室、手工室、社会工作室、心理辅导室、图书室、档案室、储藏室、物品保管室、餐厅、卫生间、洗浴室、洗衣房,各功能区有醒目指示牌,廊道、道路通畅,各项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整体环境干净、整洁。

5.2.6 接待室、居室、观察室、活动室、康复室、图书室、餐厅、卫生间和洗浴室等无障碍设施完善。

5.2.7 设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符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11-2008)规定的二类建设标准,并有明确的职能和岗位规定。

5.3 机构设备

5.3.1 接待室配备足够的座椅、饮水机等服务设施,配备轮椅、拐杖、老花镜等辅助器具和急救药箱。

5.3.2 受助人员居室采光良好,配备床具以及必要的床上用品。

5.3.3 根据当地气候特点,为受助人员居室配备降温、采暖、通风设施设备。

5.3.4 观察室配备技防设备。

5.3.5 活动室配备电视和桌椅,娱乐器材不少于3种。

5.3.6 医务室配备的医疗器械不少于5种,药品不少于20种。

5.3.7 康复室配备的健身康复器材不少于5种。

5.3.8 图书室配备桌椅,图书不少于300册。

5.3.9 手工室配备桌椅,手工种类不少于3种。

5.3.10 心理辅导室配备桌椅,有适宜的装饰。

5.3.11 洗浴室配备冷热水洗浴设备和防滑垫。

5.3.12 餐厅有卫生许,可证配备桌椅和安全清洁的餐具,厨房配备食品加工、贮藏和消毒设备。

5.3.13 配备衣物洗涤、消毒设备和口罩等必要卫生防护、劳动保护用品。

5.3.14 走道、楼梯、卫生间、洗浴室等区域设有安全扶手。

5.3.15 配备工作电脑,实现救助管理信息化,与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通畅运行,数据准确。

5.3.16 配备救助专用车不少于4台。

5.3.17 有专门的未成年人活动室、图书室、康复室,居室和活动场所符合未成年人特点。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5.4 安全保障

5.4.1 设置警务室并有常驻警员,配备有安全保卫人员,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健全。

5.4.2 接待室配备金属探测器等安全检查设备。

5.4.3 公共活动区域、特殊服务管理区域设置技防设备,使用正常,技防资料保存15天以上,特殊、重要资料以实物方式交存档案室。

5.4.4 建立疫情、火灾、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机制。

5.4.5 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建筑防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配置符合有关规定,取得消防机关检验合格证书。

5.5 机构管理

5.5.1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5.5.2 救助数量和工作人员比例关系不低于100:1,行政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至少配备2名社会工作人员、1名教师或外聘教师、1名心理辅导人员、2名具有专业资质的医护人员并具有临床诊疗能力。

5.5.3 业务经费有制度化保障,满足工作需求。

5.5.4 有规范的接待服务程序和监督方式,在显著位置公示,并完整记录救助服务内容。

5.5.5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求助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对接听应答情况予以录音,录音材料保存10天以上,有争议的保存2年以上。

5.5.6 制定求助人员甄别查询工作程序,认真进行甄别,建立求助人员信息档案。

5.5.7 有群体性求助人员处置方案。

5.5.8 与铁道、交通等部门建立车(船)票管理制度,防止跑站骗票行为。

5.5.9 接护送受助人员信息准确、程序规范、交接手续完备,连续5年未发生丢弃受助人员等重大责任事故。

5.5.10 建立专门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

5.5.11 建立多渠道的安置机制,安置记录完整齐全,安置率达100%。

5.5.12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装容整洁、精神饱满、态度和蔼、服务周到,实现人性化、亲情化服务,遵守救助管理规定。

5.5.13 建立并严格执行考勤、财务、人事、培训、宣传等各项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

救助管理站制度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第三篇

受助人员须知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救助站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得辱骂、殴打救助工作人员和其他受助人员。

三、不得破坏救助设施。

四、不得盗窃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

五、不得实施其它扰乱救助工作秩序的行为。

六、受助人员之间要互助友爱,发现严重患病人员或违法违规现象时,

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七、受助人员在救助站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八、受助人员需要自行离站的,经报告站内值班人员方能离开,否则

后果自负。

九、受助人员必须告知个人真实情况,否则不予救助。

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履行职责、爱岗敬业,要严格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

员救助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履行救助职责,做好救助工作,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做到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挂牌上岗,不得无故离岗、串岗。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上岗时衣冠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短

裤上岗,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三、语言文明、服务周到。做到接待热心、服务细心,解答问题耐心,

接受意见虚心。

四、遵纪守法,规范管理。做到“八不准”:不准拘禁或者变相拘禁受

助人员;不准打骂、体罚、虐待受助人员或者唆使他人打骂、体罚、

虐待受助人员;不准敲诈、勒索、侵吞受助人员的财物;不准克扣受

助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不准扣压受助人员的证件、申诉控告材料;不

准任用受助人员担任管理人员;不准使用受助人员为工作人员干私活;

不准调戏妇女。

五、严于律已,争先创优。积极参加站里的各项活动和学习;自觉执

行站里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熟悉各项业务、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

争当先进,创一流业绩。

受助人员进出站办理程序

一、对自愿来站受助人员,应如实填写《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登记

表》,并详细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状

况、有效证件名称、家庭住址、亲属住址及联系方法,求助理由及需

要,并签名(按手印)。

二、对护送来站受助人员,由护送人员填写发现地和捡拾情况、护送

单位、联系电话并签名。

三、值班员将《登记表》送业务科,会同业务科处理受助人员的求助

需求,并查询和录制电脑信息。

四、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人员,由业务科处理求助需求,根据情况

安排食宿和购买返乡车票,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下受助人员,由业务科

打印不予以救助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五、受助人员出站,由业务科办理出站手续,并在《登记表》上填写

出站方式、出站时间、经办人意见、科室意见,并签名。

六、对需要护送的受助人员,由业务科安排工作人员护送,打印出站

登记表,并将有接收单位签名的回执带回存档。

七、对流浪未成年人,由业务科直接办理保护性救助,并填写未成年

人求助保护性档案。

八、对老、弱、病、残等特殊求助人员的办理,由业务科提出处理意

见,报站领导批准。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流程图

救助标准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第四篇

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3-05-12 发布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224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局(办)、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

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责任,为进一步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救助管理,根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河南省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1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3〕60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为重点,以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重要抓手,积极适应特殊群体救助工作新形势,进一步提高标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守住底线,加大救助力度,强化救助管理,实现救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加快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救助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于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只要自愿求助,且符合基本条件的,都要无偿提供救助;必须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有关部门救助管理的主体作用,把救助对象、救助内容、救助措施等融入网格化管理之中,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多元化的社会救助格局,集中解决紧迫性问题;必须坚持分类施救、轻重缓急的原则,充分考虑救助对象的差异性,制定不同的救助标准,施行不同的救助方法,区分不同情况,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救助对象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救助对象和终止救助界定

(三)救助对象。救助对象是指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被盗、被抢、被骗而生活无着、流落街头,并能提供相关报案证明的;因务工不着无经济来源而露宿街头的人员;在我区街头流浪的少年儿童。

(四)应当终止救助的人员界定。求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提供救助并告知其理由,已经救助的应当终止救助: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因年老、年幼、残疾的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求助人员身上有明显伤情(痕),但本人拒绝说明情况的;求助人提供的情况明显矛盾并有欺诈行为的;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的。对同一受助人在同地的救助,每6个月一般不超过两次。

三、救助对象排查确定和护送

(五)救助对象的发现和告知。经排查发现的救助对象,各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告知辖区内的宾馆、饭店、娱乐等公共场所流浪乞讨人员到社会事务局接受救助;各办事处和社区服务中心负责告知居民生活小区、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废弃建筑工地、拆迁小区等区域流浪乞讨人员到社会事务局接受救助;公安交巡警负责告知交通枢纽区、交通路面、交通信号灯路口等执勤区域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到社会事务局接受救助;市政管理局负责告知城

市道路、立交桥下、涵洞、垃圾站附近、河道两侧等区域流浪乞讨人员到社会事务局接受救助;建设环保局负责告知在建建筑工地及周边的流浪乞讨人员到社会事务局接受救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告知零工市场、职介场所等区域流浪乞讨人员到社会事务局接受救助。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应先救助,再查明情况。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六)特殊救助对象的护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在履行告知程序后,区分不同情况,还应当引导、护送到市救助管理站。发现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精神病人要及时拨打120。

四、救助对象的帮扶和责任划分

(七)社会事务局及其相关单位的帮扶和责任。社会事务局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对经排查接受的救助对象要提供以下救助帮扶: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体弱有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流出地的,提供乘车凭证。

(八)公安机关的救助责任。协助查询受助人员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协助解决护送、移交过程中的疑难问题。依法严厉打击诱骗、拐卖、残害流浪未成年人和组织、操纵、教唆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卫生部门的救治责任。卫生部门接到报诊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对患者进行救治,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到就近医院救治。对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药费用等人员要无条件先行救治。

(十)网格办、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的责任。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要明确应承担的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领导逐级分包责任制,办事处、网格长、社区民警、行政执法队员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排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救助对象,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救治,坚决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十一)信访部门的救助责任。信访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上访人员反映的信访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处理,避免他们在我区长期滞留、沿街乞讨。

五、对危重及特殊病人的救治和救助

(十二)卫生部门的救治责任。卫生部门对拨打120发现街头的流浪乞讨急(危)重症病人、有明显特征的精神病人、传染病人等,本着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由120第一时间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医院应无条件接收;确需转院治疗的,由卫生部门会同医院尽快协调转院。抢救、治疗费用可采用先记账、后结算的办法,统一申报区财政局核拨。

(十三)医院的救治责任。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并在低保病人甲类药范围内用药(抢救时除外)。对收治的流浪乞讨病人应建立完整的病人档案,内容包括病人住院病历、病情记录、用药情况、入(出)院手续、住院明细账单、门诊票据等,以做备查审核。对住院治疗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流浪乞讨病人伙食费每人每天30元,陪护、护工费每人每天50元。

(十四)做好特殊情况处理。对突发重病或不明原因疑似死亡街头的人员,110接警、120接诊后,应快速反映,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社会事务局第一时间通知新郑市殡仪馆赶赴现场;120要快速对此类人员实施现场检查、抢救或者作出死亡医学诊断,110要对已经死亡人员快速进行现场身份鉴别。对不涉案死亡人员110要配合新郑市殡仪馆快速将尸体运走,对涉及案件处置的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坚决杜绝尸体滞留街头现象发生。受助人员在受助期间因病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的,对身源不清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公告期限一般为7天;对找到其亲属、单位的,医疗、丧葬等费用与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协商解决;无法查明身源的由区财政负担。属于非正常死亡,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社会事务局,由

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六、受助人员的安置和返送

(十五)受助人员的救济返送。受助人员返回常住户口所在地、住所地或所在单位时而无力支付交通费用的,由社会事务局购票资助返乡。

(十六)特殊受助人员的返送。对受助人员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或其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社会事务局应通知其亲属、所在单位或流出地民政部门接回。其亲属、所在单位或流出地民政部门拒不接回的,由社会事务局护送交至流出地救助管理站或民政部门。

(十七)无认知能力受助人员的安置。对个别因年老、年幼或者残疾无法认知自己行为、无表达能力,经核实确属无法查清其亲属或户口所在地的,经社会事务局报郑州市民政局批准,送郑州市社会福利机构安置。

七、保障措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管委会张俊峰副主任为组长,社会事务局王新局长为副组长,财政局、建设环保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市政管理局、政法信访稳定办公室、富士康社区服务中心、网格办、各办事处、港区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局,江永辉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和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全区救助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十九)强化责任追究。各有关单位要最大限度地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救助管理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之中,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之中,按照责任划分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于措施不力,隐瞒真实情况、扯皮推诿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十)强化救助帮扶经费保障。财政局要保障专项救助经费,根据突发应急和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及时追加相关集中救助经费。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标准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第五篇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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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行业标准

MZ/T 025—2011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

Rating for relief shel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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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

(本稿完成日期:2011年11月)

2011 - 12 - 03发布

2012 – 01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布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等级划分 .......................................................................... 1

4 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 ...................................................... 1

4.1

4.2

4.3

4.4

4.5

4.6 工作机制 ........................................................................ 1 机构设置与设施 .................................................................. 1 机构设备 ........................................................................ 2 安全保障 ........................................................................ 2 机构管理 ........................................................................ 2 机构服务 ........................................................................ 3

5 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 ...................................................... 4

5.1

5.2

5.3

5.4

5.5

5.6 工作机制 ........................................................................ 4 机构设置与设施 .................................................................. 4 机构设备 ........................................................................ 5 安全保障 ........................................................................ 5 机构管理 ........................................................................ 6 机构服务 ........................................................................ 6

6 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 ...................................................... 7

6.1 工作机制 ........................................................................ 7

6.2 机构设置与设施 .................................................................. 7

6.3 机构设备 ........................................................................ 8

6.4 安全保障 ........................................................................ 9

6.5 机构管理 ........................................................................ 9

6.6 机构服务 ....................................................................... 1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建良、张明亮、李波、王宏丽、吴越富。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引 言

随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完善和实务工作的进步发展,为推进救助管理工作管理标准化建设水平,对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的管理标准化和服务规范化水平进行更加细致的区分和评价,促进我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而制定本标准。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救助管理机构等级划分原则、评定条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救助管理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

GB/T 23245-2009 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基本术语

JGJ 50 -2001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建标111-2008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

3 等级划分

救助管理机构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国家三级、国家二级和国家一级。

4 国家三级救助管理机构评定条件

4.1 工作机制

4.1.1 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4.1.2 民政、公安、城市市容管理等部门建立街面救助管理机制。

4.1.3 民政、铁道、交通等部门建立受助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沟通协调机制。

4.1.4 民政、公安、卫生、财政等部门建立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机制。

4.2 机构设置与设施

4.2.1 救助管理机构业务部门及职能划分科学、合理,设有求助接待、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业务部门。

4.2.2 床位在50张以上,房屋综合建筑面积在1500m以上,宿舍人均居住面积不少于4 m,室外活

2动场地不低于200 m。

4.2.3 选址合理,交通便利,临近城区主要道路,在繁华地段、交通要道设置了引导牌。

4.2.4 建立有效覆盖的救助服务网络,公布24小时求助电话,通过114电话查询或互联网能查询到。 22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10篇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第六篇

第1篇:国税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县国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完成。

二、评议对象

今年评议的对象为征管科、税政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二、三科和稽查局。

三、评议内容

(一)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

1.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或电子触摸屏公布办税流程、服务措施,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

2.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辅导区,配备专职咨询人员。推行首问责任制,现场受理、解答涉税咨询。开展咨询业务整合,构建电话咨询、网站咨询和现场咨询“三位一体”的专业咨询服务格局,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方便、高效的涉税咨询服务。

3.通过“税法讲坛”、印刷税收宣传材料、国税门户网站、12366热线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业务培训,传递最新政策,及时做好涉税政策解读,保证纳税人了解政策,用足政策。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涉税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加快推行“一窗通办”,整合窗口职能,将办税服务厅单一职能窗口变为“一窗通办”的全职能窗口。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提供限时、延时、导税、全程、提醒等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窗口拥堵,忙闲不均的现象,最大限度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2.加快拓展“同城通办”范围。完善“同城通办”内涵,扩大同城通办地域范围和业务覆盖面。扩大申报征收、发票领购、普票代开等基础服务“同城通办”范围,实现对纳税人深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3.推行缺件备忘服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在个别资料准备不全情况下,由税务部门甄别缺件原因和涉税事项办理的紧急程度以及补正资料的可能性,为纳税人提供“先办后补”的服务制度。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方法。2016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2016年11月底完成全面评议工作任务。评议步骤分为宣传发动阶段、查找问题阶段、落实整改阶段、总结考评阶段。

(一)宣传发动(6—7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进展情况,针对性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选题评议,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后实施。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四是选聘民主评议代表,赋予评议代表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并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

(二)查找问题(7—8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县局今年确定“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两个选题开展评议。各单位按实际选题全面开展工作,力争在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上级局将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各单位,采取听、看、查、议、评等方式开展检查,帮助被评部门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开评议大会做好准备。

(三)落实整改(9—10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召开评议大会。由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发表评议意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客观地评议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参加评议的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评议的问题进行表态。二是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向群众公布、反馈整改情况。三是在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将整改承诺和整改结果报送县政府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并通过政府(或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和国税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考评(11月份上旬)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对全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二是要建立和落实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把评议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奖优罚劣,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第2篇:经贸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开展“积极融入六新大,全面建设五特好”活动,围绕经贸中心工作,促进经贸系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环境,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全过程。

二、评议范围

各直属单位,本局各股室。

三、评议内容

1、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提速增效“两城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等问题。

3、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4、转变职能。顺应市场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市场主体路线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公开尽公开。

6、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坚决纠正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弄虚作假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行为。

7、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8、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制定出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共部署、共落实,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

四、评议方法和实施步骤

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别实施,上下联运,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公众评议与明察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设点投诉、发放问卷与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6月)。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调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民主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任务分解;三是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人人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宣传“纠风短信平台”;五是针对本系统特点,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6、7、8、9月)。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纠风短信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及邮箱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企业、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征求群众意见,查找本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二是由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一起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查找经贸系统在政风行风上存在的不足。三是开展选题评议。由局领导带领民评办人员和民评代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确定选题评议,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四是各单位和各股室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不足。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实施考评,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10、11月)

一是迎接市经贸委行风评议员的考评,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整改。二是接受县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三是根据考评情况和自评情况,总结好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上报县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一段时间与精力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要努力研究评议工作规律,主动创新评议机制,创新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系列活动,邀请其它单位参加,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2、扩大民主,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广开言路,虚心听取评议意见,在查找问题征求意见中,要更广泛、更深入地注意收集各个层面代表的意见。确保民评工作深入持久、抓紧、抓实。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制,促进整改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解决基层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作为重点,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企业减负工作及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强化服务意识。

4、加强联系,及时沟通。要及时将各个阶段工作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相互交流学习,以促进经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第3篇: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和县纠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路线、关注民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以评促纠,寓改于建,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确保评议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和改进评议形式、方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增强评议效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不断加强民政机关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开展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的评议活动,深入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民评代表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及时受理、有效解决群众诉求。重视民主评议日常工作网上监管,规范和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

(二)认真抓好选题评议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巩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督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动殡葬改革。二是抓好救助管理机构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另行下发)。以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救助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不足,推动救助工作机制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健全、救助基础设施配套、救助管理程序规范、救助队伍素质提升、救助服务理念创新,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深入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坚持抓业务与抓行风有机结合起来,将创建活动贯穿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之中,严格按照12类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挖掘典型,认真扎实抓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拓展,继续创建和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促进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评机制,加强示范单位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包括全县民政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抓好各类民政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评议工作。同时,继续将救助管理机构作为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对象,救助管理站站长为重点评议岗位,负责救助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为评议工作的牵头单位。并结合实际,继续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殡葬管理机构作为重点评议对象。

五、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围绕作风建设、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是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是否研究确定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效果明显;是否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优化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环境;是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考核、激励、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立勤政为民、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民政业务政策规定,无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廉洁办事、诚信服务;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严格规范、落实公开。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政务(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科学、合理、直观,便于群众知晓;是否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存在公开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甚至出现虚假公开、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改进作风、高效服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树立和自觉践行“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是否从便民利民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无存在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按照民政标准化和行业等级评定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为群众排忧解难。基层窗口单位是否开展规范化建设、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要求,有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精通业务,热情周到,诚实守信,文明礼貌。

六、方法步骤

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分类指导、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实施过程中,采取问卷调查、电话抽查、明查暗访、组织评议、自查整改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组织准备、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局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要求,把评议工作放在民政工作总体规划中谋划和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管业务具体抓,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对业务范围内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接访、评议检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要依托“政风行风热线”、政务网站和“四下基层”活动等载体,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切实把评议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上,放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主动加强与纠风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拓宽评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建立正常的联系制度,邀请民评代表参与评议活动,认真接受督导检查,提升评议效果。

(三)抓好工作结合,注重实际效果。要科学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把民主评议活动与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考评等有机结合,以评议活动促进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评议活动效果。涉及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和纠风专项工作的业务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履行牵头主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评议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或服务窗口,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直至群众满意为止。要建立和完善评议结果运用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四)坚持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研究建立评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评议工作成果。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着力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尤其是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切实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大制度执行督查力度,提升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

(五)认真总结提高,按时报送材料。今年民政系统继续列入公共服务类的评议部门,评议方法按百分制统计,分日常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评议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有具体的量化考评内容,要求细、标准高,要积极适应新的任务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关键环节,不断总结探索,创新措施办法,确保评议工作常抓不懈。要突出基层窗口,以推进民政服务标准化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注意挖掘、培育先进典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同时,要及时掌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网络动态监管,重视抓好每个阶段文件、资料、报表等材料的整理,认真分类归档,及时总结分析。分别在8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将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民评办。

第4篇: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1、局机关各股室及基层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县公证处、宁荣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县贯彻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健全落实“效能问责”、效能投诉监督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2)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主动公开、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强制服务、收费陷阱等问题。

(2)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3、基层司法所

(1)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服务环境。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司法所”氛围浓厚。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研究提出2016年度重点整治的2—3个评议选题内容,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调查评议阶段(6月中旬至8月)

通过查摆存在问题、组织明查暗访、开展选题评议、开展“面对面”评议等各种形式,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民主评议,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1、整改落实。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梳理归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件一整改。

2、整改反馈。要通过政府子网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包括纠风办反馈的个案整改情况上报纠风办。

(四)工作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1、督导检查。组织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

2、接受考评。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评议工作有关的文件、资粮、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接受纠风部门的动态监管和工作考评。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参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2、着力解决问题。要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纠建并举,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都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行风的满意度。

3、注重搞好结合。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善于借力,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局纪检、政工部门要把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纳入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改进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全系统上下进一步形成“务实高效、公正廉洁、便民利民”的良好风气。

4、强化结果运用。要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贯穿民主评议始终,建立健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把组织开展民评工作情况及测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的范围,同时作为评选先进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5篇:人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效能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以转变作风、促进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在抓好自身政风行风建设的同时,将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所站;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坚持以选题评议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三、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对象是: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审核机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鉴定、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窗口单位,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其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独立参评单位接受县政府纠风办的考评。

四、评议内容

(一)促进发展。从本单位职能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依法履职。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四)转变职能。顺应群众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办事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七)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八)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府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热线”、“视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评议方法

县局负责对本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进行考评。健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工作机制,按百分制,分选题评议、工作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综合评议4个部分进行量化考评。

六、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4月21日至5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部门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中选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通过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多形式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直属单位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二)查找问题(6月1日至8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通过召开自评会等有效形式和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摆、自寻、自评;开门纳谏,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评议调查问卷,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网上访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行评代表也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调查局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对局系统行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评议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把受理群众投诉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机制,并选择几个查摆问题和整改工作到位的典型事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三)整改评议(9月1日至10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及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探索建立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达到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目的。要着力抓好个案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四落实;实行个案问题一案一袋,单独装订,案卷材料要详实,既要有问题的来源和具体情况,又要有整改措施和落实的情况以及反映问题的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满意度的认定;对群众仍不满意的问题,要分清情况,认真对待,能进一步改好的,要着力改正;对一时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整改的,要解释说明。召开评议大会,邀请县政府民评代表、局系统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组织评议代表针对评议大会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的成果。

(四)全面总结(11月)。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各直属单位对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考评和总结;县局以问卷调查测评结果、评议代表明察暗访测评结果、评议大会评议结果等为依据,对各直属单位工作进行考评,通报局系统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对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低的,责令整改。对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标准,采取内部评议、社会评议和组织审核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对局系统的服务窗口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上报全国、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单位应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材料于11月25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方案,做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工作责任分工细化,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抓好整改,并将整改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严肃追究,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善于宣传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加强督查,健全机制。重视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第6篇:住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领导重视,部署及时

今年,县住建局认真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和全县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创新地深入开展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评工作,并把行评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同志副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7月20日召开全县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县住建局在家领导班子成员、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住建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职工、窗口单位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行评考评组代表陈家验、林开学、袁石福、陈兴佃四位同志及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孔美清主任等到会指导。

10月22日,县住建局邀请县检察院领导及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负责人参加住建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检察长、住建局局长就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分别对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25日,市行评督导组组长一行在市住建局纪检组长同志的陪同下,深入我局督查行评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行评档案资料并召开座谈会,督导组领导对我局的行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表扬。

11月30日,召开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大会,会议邀请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参加评议大会,与会各位代表监督员对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作了评议发言,充分肯定了住建局政风行风建设所取得得成效,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健全制度,运作规范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落实行评工作责任。今年又重新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学习制度、接待制度等10大项33条制度,出台了“解放思想、力求先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10条措施。由住建局局长分别与18个下属单位及机关股站签订了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状,细化行评工作的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和明察暗访行风建设制度。公布纠风短信平台,设立举报箱及投诉监督电话:。编写行评信息简报18期,其中被省住建厅纪检监察信息采纳4条,其中专刊二期,被市住建局采纳1条。

二是继续落实“三联三挂”工作机制。把聘请的11位廉政、行评监督员分别与机关股站和下属单位挂钩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同时局班子成员又分别与局属单位负责人挂钩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监督员不定期与局班子成员了解、沟通、反馈工作情况,并提醒注意廉洁自律,局纪检组不定期组织监督员深入到挂钩联系单位环卫处、房地产公司、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建筑设计院、房管所等联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指导工作,听取联系单位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抓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行评等各项工作。

三是努力实施“五个五”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一要推行“五亮”制度,即亮办事身份、亮服务承诺、亮收费标准、亮政务公开、亮勤政廉政,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二要增强“五种意识”,即依法、廉洁、高效、服务、责任意识,时刻绷紧依法依规和廉洁自律这两根弦;三要落实“五项制度”,即推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立即办结制、终身负责制、失职追究制,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约束人;四要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本人或帮助亲属朋友推销建筑材料、设备等,严禁介绍人员参与工程建设或管理工作等,严禁推诿、扯皮、拖拉;五要实现“五个目标”,即实现“队伍纯洁、办事高效、服务周到、作风转变、形象提升”。

四是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7月31日,县住建局局长主持召开全县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就结合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好全县“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推进会精神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二是工作部署要再落实。三是内部巡查要再严紧。四是班子成员要再带头。五是贯彻落实要再到位。

五是继续开展“六个不让”活动。即不让业务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承办事项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工作差错在我手中出现,不让办事群众在我手中冷落,不让违纪行为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单位形象在我手中受损。同时继续组建服务小分队,为企业上门送政策、送服务活动。

六是继续推行政务、廉政勤政公示。坚持每季度将建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和个人申请建房审批情况、办理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分配和廉租租赁补贴人员名单、行政事业性收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等有关内容和有关评议行风工作整改情况定期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办事透明度。

今年3月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唯一一个县局参加了会议,局长在会上作了“自律他律并重,惩治预防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典型经验交流,得到了省厅领导的高度表扬。2016年9月底市文明委对全市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结果公布,我县住建局在全市住建系统获得第一名。

三、广泛征求,落实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发放问卷调查100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6.7%,收集的意见和建议32条,其中问卷调查收集有8条,座谈会11条,投诉件8条,信访件2件,转县水利局1条,供电公司2条,主要反映在队伍建设、规划审批、市容市貌、道路挖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目前已落实整改到位14条,正期解决2条,长期抓13条。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与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到真查真纠真改,行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紧抓不懈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组织县行评代表、局行评监督员分别深入环卫处、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建大队、房管所、建筑设计院、质量监督站、规划设计室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检查行业行风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是抓好选题评议。今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选题评议主要工作来抓,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标准和准入条件对外公开,加大准入条件的对外宣传力度。今年已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其中廉租房58套、经济适用房40套、限价房72套。7月份联合县纪委、监察、财政、发改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检查。11月份组织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深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现场督察工程,质量和房屋户型等情况。目前已全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场摇号,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入住手续。

四是把燃气行业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专项治理,5月1日两家燃气公司对螺丝瓶收取更换新瓶成本费。换一个瓶收取20元,引起了用气户不满和上访,事情发生后,我局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措施,立即停止收费,按原有渠道正常换瓶供气。6月29日邀请县政协委员10多人视察了城区燃气供应站和骏达、天业两家燃气公司的行业服务管理工作。8月31日组织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和行评监督员深入两家公司充装站,供应站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燃气价格、质量、计量、螺丝瓶更换送气服务等情况汇报,稳定了供气正常,停止收取更换费。得到大家肯定和理解。

五是抓好个案整改工作。对8个投诉件,2个信访件,所反映的内容做为今年的个案整改工作来抓,投诉、信访的内容主要反映在市政管理、道路损坏、市容管理,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垃圾收费等方面问题,进行了逐条逐件整改和答复反馈的落实。同时对整改到位现场拍下照片,我局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的认真落实,并在局政务公开栏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检查监督,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第7篇:移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深化和规范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库区移民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移民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库区移民工作“创先争优”和服务标准化建设。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靠移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全局工作人员,各股室。

(二)评议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党员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移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3.依法履行职能,积极推行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影响推进库区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4.针对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给以解决,及时落实处理意见,及时向移民群众反映处理结果。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移民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5.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移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6.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参与“热线”、“视线”互动工作。对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按照县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要求,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以继续深入开展维护移民群众利益、推进库区社会和谐发展工作为主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讨论,树立发展意识;二是更新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思路;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五是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各项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抓住1-2个移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措施,大力整治,力争在年内有明显成效。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局行评办将专门设立来信来访接待室(局综合股办公室),开通行评热线电话,拓宽渠道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采取问卷调查、选题评议、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全局人员和各股室做出综合评定。

(一)准备阶段(7月份)

1.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座谈,设立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建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求,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级主干和移民代表中选聘评议代表,充分体现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把加强部门和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放在突出位置,围绕库区移民中心工作,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正之风这两大问题,认认真真地确定评议内容,根据实际确定一个重点或主题,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不搞形式、走过场,要突出库区移民工作的特色。

(二)评议阶段(8-10月份)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移民群众、设点咨询和“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监督互动平台”等形式,认真查摆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问卷调查主体范围: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移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等。

2.自查整改。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性地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梳理,找准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认真真地确定评议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做到“五定”,即定整改内容、定分管领导、定责任股室、定整改办法和措施、定整改期限。在落实整改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放过,问题的责任者该处理没有处理的不放过。年终组织工作考评时,着重考评政风行风建设存在问题是否找准,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有无新的“亮点”。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约访走访发现的问题,“网络监督互动平台”以及省、市、县交办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库区发展创造软环境的情况。三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查看县局是否按照县行评办的部署和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份)

1.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11月中旬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会,并及时将评议报告报送县行评办。

2.根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抓紧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四、评议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移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库区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积极履行职责,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民主评议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针对移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移民群众欢迎的新形式,充实需要的新内容,注入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要在为我县库区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和为移民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把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切实取得让移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思路,改进评议方式,建立科学严谨的评议和考评机制,在坚决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民主评议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具公正性。

第八篇: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评议对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及“全面开展、重点评议”的要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向基层所站延伸,要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财政所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指导,确定一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以及乡镇(街道)财政所作为评议对象。

二、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县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6、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7、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原则。

四、评议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乡财政部门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坚持从机关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系统树立良好的风气。

2、找准问题,认真开展选题评议。县乡财政部门要创造条件,把发言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两代表-委员”、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让他们更加了解财政、支持财政。要选择2-3个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强化督查,扎实推进评议工作。县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注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通过抓点带面,提升工作成效。要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积极支持和配合民评代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县财政局民评办将加大暗访力度,不定期组织民评代表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所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4、注重实效,突出实际问题。县乡财政部门要以评议为契机,组织财政干部走出办公室,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5、总结提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在评议过程中,要创新完善评议方式方法,使评议工作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注意挖掘、推广基层财政所和服务窗口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环境优化。县财政局将及时推广交流经验,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迈上新水平。

第九篇:救助站选题评议工作方案

为巩固深化、持续深入抓好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高救助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结合救助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县救助管理工作实际,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切实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促进救助管理机构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2、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是县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责任人,救助管理工作业务部门为民评的具体牵头单位。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提升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美化社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公正、文明开展救助;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将救助管理工作有关制度上墙;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求助对象认真甄别适时救助,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3、是否继续巩固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是否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4、是否对救助对象、民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反馈整改结果。是否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认真受理,积极整改。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侵害救助对象利益等问题。

三、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步骤

今年县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4月份,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拟5月下旬,县民政局召开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地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

2、查找问题阶段(2016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邀请媒体采访、举行“开放日”活动、召开不同对象座谈会、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将问题梳理汇总后,于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局民评办。

3、落实整改阶段(2016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县救助管理站要对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局将组织民评代表对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并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结果,于8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局民评办。

4、抽查评议阶段(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要认真做好“面对面”评议活动准备,积极配合当地纠风部门的“面对面”评议活动,主动接受质询、点评,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迎接市局行评代表对我县救助管理站的检查工作。

5、总结通报阶段(2016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要认真做好选题评议的总结,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局民评办。

(二)评议方法

县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综合评议的办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采取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公开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抽查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抽查评议、总结通报五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持续时间与工作内容,各地可根据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内容可穿插进行,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效果明显。

四、评议的措施要求

(一)创新理念,丰富救助文化内涵。要结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并倡导救助机构文化建设,以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为立足点,创建各具特色的救助机构文化理念,丰富和提升救助工作文化内涵,创新主动救助、关爱救助、亲情救助内容,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依法救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围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发生恶劣影响问题等,进一步深化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主动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大力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内容、教育矫治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本兼治,建立救助长效机制。县救助管理站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又要强化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尽量减少新流浪人员的出现;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和救助服务网络优势,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跨省、跨市、跨县接送机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救助机制。要切实指导乡(镇)、村(居)积极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四)完善设施,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站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站基础设施、业务设施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范救助服务场所,构建良好的受助环境,办公场所和服务环境布局合理,优美整洁、秩序井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规范,增强主动救助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篇:农业局政风行风选题评议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农业局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题评议议题

以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评议的重点内容,结合农业部门实际,经全体干部职工及民评代表讨论、研究决定,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为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内容。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1、责任科室: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2、工作目标

切实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任务,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工作措施

⑴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结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同时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举办1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或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

⑵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田环境监管。一是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假劣农资及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农药使用的技术指导。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的发生。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三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试点。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采用调整种植结构、改进农艺农耕措施、实施生物防治等办法,努力降低重金属污染风险。

⑶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加快地方农业标准制订,通过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带动和市场拉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园区创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强化对农业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⑷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承诺制度“黑名单”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等各项监管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⑸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应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通过整合各有关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分析,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工作要求

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民评代表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抽查,向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选题评议相关责任站股要按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评议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和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做到优化发展、服务三农,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2016民政局党委班子述职述廉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第七篇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党委班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创一办”和“协力争先”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确保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中开展领导干部“辛苦指数”测评的通知》要求,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班子进行述职述廉,请与会同志们进行评议。

一、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一是全市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城乡医疗救助三项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按标施保。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2016年至2016年的“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按年均不低于12%的幅度增长,2016年4月提标后,云岩区、南明区、区、乌当区、白云区、区及金阳新区城低保标准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24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人/月。云岩、南明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人/月,区农低保标准从150元月/人提高到170元月/人,区、乌当区、白云区和金阳新区从125元月/人提高到1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110元月/人提高到125元月/人。提标后城低保人均月补助239元,增加了37元,农低保人均月补助64元,增加了15元;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63033户、134714人,其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744人,退出城乡低565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6825.612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5175户、74382人,支出城市低保金23002.088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7858户、60332人,支出农村低保金3823.5239万元,人均补差月64元。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以完善市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城市低保子系统为契机,分别在云岩区和南明区开展低保基础数据集中录入和培训工作,培训基层低保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基本完成了云岩和南明两区38216户、42110人的城市低保对象低保业务基本情况数据库建设,实现了市、区(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联网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去年对615户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比对,信息平均检出率为20.5%,市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市救助局正式批准成立,人员编制从15人增加到30人,标志着低保救助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针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加大调研力度,起草了《市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检验,待成熟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全面实施。截止第三季度,全市已实施医疗救助133535人次,救助金额1537.3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62607人次,共支出救助金447.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0928人次,共支出救助金1089.9万元。

二是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建设、精神病院新院及门诊楼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等纳入全市为民“十件实事”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我局还投入1800万在金阳新区中心地段购买建筑面积达7200平方米的福利设施。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区、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试点方案》,推动了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此项惠民殡葬政策效果明显,得到广大老百姓的认可,目前,市6个试点区(市、县)为3895户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260.8845万元,景云山在试点工作中为3千多名困难群众开展免费服务,投入经费200多万元。

(二)社会救助成效明显

一是抗灾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深入。2016年,市相继遭受凝冻和特旱灾害,全市受灾人数共181.4万人(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人数14.855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8亿元。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投身于抗灾救灾工作中,投入救灾资金2016.05万元,救灾物资折款709.39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开展冬令春荒缺粮人口摸底调查,下拔冬令款1382万元、春荒款235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08051人,确保灾民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进一步强化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等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储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三级响应救灾物资,与气象、部队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快速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质12小时内运抵灾区。大力开展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综合减灾规划(2016--2016)》和全省救灾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带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创建五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大市救灾仓库建设力度,积极筹备成立市防灾减灾中心。

二是发展慈善救助事业完善社会互助扶持机制。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捐款工作,市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善物3749.08余万元,其中,善款3699.08万元,各类慈善捐赠物资折款50余万元,营造关爱弱势困难群体和关注慈善事业浓厚氛围;安置残疾人就业692人,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及其他保险382.5万元。同时,启动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市委常务副市长、市慈善总会会长李忠亲自挂帅,组织对全市220家困难家庭和4家养老机构发放慰问金56万余元。开展三县一市“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调研,对19346名留守儿童制定了关爱救助方案,在毛云乡中心学校成立留守儿童援助中心。为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大力倡导社会互助,募集善款50万元对全市25家“慈善爱心超市”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慈善援助,并统一挂牌为“市慈善总会慈善爱心超市”。

三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深入。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市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受助人员,制定了《关于做好市“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全省各救助站长为成员的市民运会、酒博会、贸洽会救助管理工作跨省协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帮扶返乡农民工救助服务工作,为顺利举办“三会”提供了保障;全年救助各类人员36257人次。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反复流浪,代市政府起草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健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补标准844—550元/月,高于全省标准;全市各类优待抚恤按时足额发放;完成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审查工作,下拨全市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金52万元;军休干部房改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向上级部门申报落实军休干部房改经费;认真落实1701人退役士兵安置接待工作支出,培训经费约570万元,开展各种教育和技能培训1465人,筹集劳动就业指标600人,较好地解决了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在新兵运输、老兵转运、过往部队饮食饮水供应方面,共接待新老兵4.5万人,顺利完成了军供转运接待工作任务。开展全市革命烈士陵墓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争取筹建市革命烈士陵墓管理机构。

二是深入创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市及6个区(县、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市连续第六次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考核。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行。地方积极支持不对国防建设,认真开展国防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稳步推进军休房改。发动驻筑部队捐款60余万元参与“十里河滩”绿化建设;组织协调驻筑部队1500多名官兵参加市奥体中心志愿者和“民动会”安保活动。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加强

一是第八届村(居)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在全市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参加换届选举的村委会1156个、居委会471个,除1个居委会因村改居和2个村委会因村征地拆迁需延期选举外,其余村(居)已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与第七届相比,“海选”和“直选”率分别提高了12.3%和22.9%。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巩固和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为重点,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创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56个村。

二是社区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在抓好第八届村(居)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各区(市、县)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力度。全市农村社区试点村扩大到146个,白云区被命名为“全国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扩大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围绕理顺社区服务中心与居委会的关系,强化居委会自治功能,规范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开展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试点相关工作的意见》,并正式下发执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得到民政部和省厅的肯定,得到中央、省级等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其社会作用和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

(五)民政服务社会功能不断增强

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全市社会组织1545家,其中,社会团体7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35家,涉及群众近百万人。2016年,按照规定市级批准成立132家社会组织,15家社会组织进入培育阶段,注销(清理)社会组织7家。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暨业务主管单位工作座谈会,市级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名册》报送率达95%;推动建立党组织的“双报双推”制度,通过年检年报基本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顺利推进。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便民措施和规范化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意见》,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颁布实施;总结《市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流程》试行以来工作经验,确保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有效向细节延伸;严肃开展社会组织年鉴和专项检查等执法监察工作,社会组织年鉴合格率达93%;加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和收支管理,制定并实施《市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意图分层次的培育发展符合当前工作需要的社会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暨“和谐促进会”登记工作推进会,目前,市及区、县(市)均已成立了和谐促进会,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切实发挥区划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进行街、路、巷牌的、更换、设置与维修2400块;完成《地名故事》第三集的编辑出版和第四集的编纂工作;与各区县市签订了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协议,完成了市部分行政区划结构性调整调查、论证、上报工作,乌当区地名设标评为“全国示范区”。

三是大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针对部分婚姻登记设置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婚姻登记服务搭车收费现象进行了检查纠正,邀请国家一级作家李宽定先生开展了“婚姻里的传统”讲座;全年全市结婚登记43196对;离婚登记1338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10185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0639份,其中,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455对,离婚登记54对;办理港澳台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达100%。结合“三创一办”工作,开展违法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成立市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领导小组,印制发放《关于加强违法丧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引导群众文明办丧事,提高群众殡葬法规意识;率先在全省推行文明殡葬、惠民殡葬——“骨灰生态节地葬”活动,宝福山陵园开发节地葬园地“义园”、修文净园推出树葬、凤凰山公墓推出鲜花葬、清镇市红枫艺术陵园推出了草坪葬,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得到了媒体广泛报道和社会好评。加大春节、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在景云山举办清明公祭大典,用献花和祭酒方式替代传统焚烧香蜡纸烛,参与逝者亲友近1000余人。据统计,各经营性公墓祭祀人数达24万人(次),选择鲜花祭祀的群众达90%,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全市全年火化遗体21932具,火化率为100%。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一是公办福利机构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由民政局起草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孤儿在安置、抚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权益,现我市儿童福利院420名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超过省1000元的标准,763名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市儿童福利院加挂市特殊教育学校牌子。目前,市社会福利院和第二社会福利院供养老人405人,市精神病院收养精神病人101人,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代养社会老人100多人,为高龄“空巢”老人解决生活困难提供很大的帮助。

二是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16-2016年)的意见》中明确的任务,起草《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5家,床位数达2943张;通过新建、改扩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数1239张,超额完成市级和各区、市、县新增1072张养老床位数的目标任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改扩建清镇市乡,县镇、乡村,区镇五所农村敬老院。深入推进“居家养老”工程,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老龄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在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达到90%以上,全年“居家养老”工作共投入资金654万元,全市423个社区,430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成了省老龄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876名特殊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发放护理补贴199万元,发出高龄津贴571.08万元。春节、国庆、重阳节走访慰问困难老人3200余名,慰问款567.64万元,米8545公斤,油1865公斤,棉被650床。

三是福利彩票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按照提升投注机资源利用率、合理布局彩票销售网络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彩票投注站点布局,对19家站点进行拆并整改,开展对销售量排名靠前的站点和诚信经营站点表彰,积极开展彩票销售员培训工作,组织5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激发全市彩票销售站点的工作积极性,销售量大幅提升;继续办好“福彩杯”社区棋类赛活动,强化福利彩票宣传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销售福利彩票3.704亿元。加大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力度,对1987年到2016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普查,统计、收集了项目名称、资助金额等内容。同时,重点对近两年来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表彰彩票销售站的诚信道德模范。2016年,在协调财政部门共同对福彩公益金项目使用调研基础上,安排了5896.15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计划,现已按照规范程序拨付2251.5629万元。

四是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加强。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27家,年销售收入65382万元,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完成对2016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七)大力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力度。在总结巩固第一批试点单位经验基础上,加大对民政部第二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儿童福利院的指导力度,探索福利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及人员比例,全力推行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援助孤残儿童项目合作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的引用。结合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社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南明区河滨办事处金地社区、花果园办事处沙坡社区,乌当区新天办事处育新社区申报省级试点。

二是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任务,在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举办一期市社会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二期全市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培训班,培训人数130余人;认真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通知》的要求,我局牵头开展全市社会工作人才资源摸底统计,对全市16个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各类人才进行分类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社会工作者3万余名,其中,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工作者58名,有53名在民政系统;本次调查摸底统计为市委制定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措施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民政自身建设情况

一是下基层帮群众促发展活动深入扎实。以开展“四帮四促”、“创先争优”、“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活动为契机,制定了《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活动》、《“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工作实施方案》等,深入到基层、到农村、到农户中深入调研、访贫问苦,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上报帮扶信息。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标准,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为市争光”、“争做好党员,向党的生日献礼”等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年我局先后组织10批共派出干部250余人次到帮扶点,走访32个村民组3314户村民,帮助受旱灾群众解决抽水机5台,落实救灾资金30万;为村落实资金3万元解决顶兆小学、南凉小学300余名学生中餐就餐困难;筹集3万元帮助高寨乡政府解决办公经费困难;援助镇村3台电脑,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设施,资助2万元用于完善村级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从救灾资金中安排2万元,解决杠寨村灾民许开伦建房困难;为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资助15万元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慰问困难群众127户,粮油、棉被及慰问金总价值7900元。

二是以制度建设强作风促效能。紧扣“三创一办”,强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争创百佳效能处室(单位)、百优服务标兵”,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四要十不准”规定,改进民政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和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切实以科学发展观内化更新观念,转化工作思路,凝聚工作动力,落实为民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市民政局机关限时办结制》、《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民政行政工作规范有序,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对全市民政系统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全年局机关接待群众来访12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6件,办理《市长信箱》件、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60件、市委群工中心90件,回复率为100%,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9件,答复满意率达98%。

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结合市纵深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发展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大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强化民政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综合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民政业务工作能力培养,为全面推动民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队伍保障。举办了党务知识、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生态文明建设、纪检工作、作风教育、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纪律、文书资料、人事档案、规范劳动用工、人事劳资、财务管理等培育,加大对民政系统14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296名技工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全年我局共投入教育培训经费79万元,参培人员达400多人次;派出2名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县级干部培训班,3名同志参加科级干部培训班,3名科级干部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执行力培训班,派出12名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加强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建设,认真搞好民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形成大量调研报告。配合省民政厅完成《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发展中的功能研究》课题;我局承担的《社会工作在提高党执政能力,夯实党执政基础中的作用研究》通过民政部成果验收;《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获民政部法制理论研究课题二等奖;《关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及村(居)委会法律地位的思考》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做好社会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的论文在全国和省级刊物发表,并为人民网转载。同时,结合民政工作的发展,加大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公开竞争选拔局机关科级干部4名,考察聘用3名工勤人到局属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交流局属单位科级干部4名;公开招考引进干部13名。

四是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结合行政机构改革的深化和发展,2016年及时全面完成局机关职责清理,严格按新“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健康运行,全面规范完成局机关行政机构改革工作。加大对局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针对四个民政福利中心发展,争取市编办的支持调整其职责,提出了加强军字号机构的建议;同时,按全市的统一要求和规定,下半年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前的机构清理工作,对全局系统24个事业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开展全面的清理,完成了全局系统事业单位新的机构设置方案报市编办。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员聘用管理规定;按照市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建立局属单位及主要领导新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全力推进全局系统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2016年市救助站、景云山、云岩区民政局申报为民政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局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工作通过省委组织部一级达标检查。

五是机关党委、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服务管理、计生与人口综治、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广泛深入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学习宣传中,全面完成了参与率、知晓率、测试率、承诺率共4个100%,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中得到了好评,有力地促进我局组织和干部任用工作满意度的提高,较好地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目标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落实到人,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体系,确保民政工作健康运行。深入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制定并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加强项目建设和财经纪律管理;励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对全局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复查,局属各单位签署治理“小金库”承诺书;认真做好“三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政党务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力度,健全完善局党委会、局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和内容,发扬民主,扩大民政干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覆盖面,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大对党委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办事决策公开性和民主化建设,确保民政重大工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和招投标工作、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开展对公务用车的专项治理,按期完成清理任务。

回顾2016年的工作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广大民政干部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对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已清醒的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需要艰苦努力的方面,但我们相信,只要大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全面推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创先争优,以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一定会开创民政工作的崭新局面,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5民政局救助站站长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救助站站长工作标准 第八篇

民政局救助站站长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年在局党组的正确指导下,我团结并带领救助站全体职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温情救助”的工作理念,站在促进救助站科学发展的大局,统筹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业务管理,狠抓政治理论学习增强队伍战斗力,狠抓救助工作提高社会满意度,狠抓项目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狠抓服务世园会提升我站品牌形象,多措并举,全面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战胜资源短缺、任务繁杂等挑战,推动救助站管理与服务水平又上一个大台阶,初步开创我站科学发展新局面。个人学习能力、统筹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与学习取得一定成绩,救助站项目建设胜利竣工,全年无不良事故;由于个人在世界园艺博览会期间对特殊群体管控有力,荣获了省级个人表彰。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我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的关键措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带头学习提高。一是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参加局党组和站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增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提高统筹管理本站各项工作的本领;认真学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并撰写了撰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牢固树立了与时俱进、带头工作、带头服务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带领职工学习了**讲话、**会精神等,并结合本所实际讨论了“如何应对能力不足的危险、精神倦怠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和脱离群众的危险的危险”、“如何开展企业文化创建社会救助品牌”等课题,个人和全体职工政治素质都有了很大提高。二是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了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颁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强化了依法办事、倾情服务弱势群体的意识,有效地提升了统揽全局的管理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注重学思结合。经常反思工作中的得失,经常总结经验,经常思考所学内容与现实管理服务工作的结合点,力求将所学内容快速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用科学理论指导具体工作,进一步增强了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的能力。

二、尽职尽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作为救助站的领导班子成员,自己的一言一行代表着民政部门的形象和荣誉,我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经常与弱势群体打交道的民政工作者要以真情,真爱对待每一位救助人员。因此,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工作人员依法救助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不管暴风骤雨,还是黑天白昼,也不管是上班期间,还是在回家的路上,只要遇到救助对象,我就随处伸出援助之手,总能克服一切困难将求助人员安全护送到家,让他们真正体验到人间真情,传达党和政府政府的关爱。工作中,我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与《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救助,热情接待、礼貌待人、服务周到。由于管理严格,服务到位,带领全所职工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多措并举,持续提升管理水平。

为提高救助站整体工作水平,我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致力于打造社会救助品牌。

1狠抓班子建设,打造团结务实的领导集体。首先,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文件,不断提高班子的党性修养;其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于重大决策事项、重大资金使用事项、重大干部调整事项、重大活动安排事项、改扩建工程管理事项、本站大型采购事项等,均在深入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积极采纳班子成员的合理化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有效地发挥了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坚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经常与班子成员交流思想,商讨工作,做到了团结协作、相互支持。

2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队伍战斗力的干部队伍。注重抓好干部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救助管理办法》和《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知识,并做好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提高全站干部业务水平,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注重抓好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一年来完善了干部岗位责任制、救助服务程序、窗口接待服务细则、财务管理制度、办公采购制度、干部廉政制度、机关节约制度等,并且加强对干部落实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学,督促其高效完成任务。一支吃苦耐劳、踏实工作的干部队伍初步成型。

3狠抓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职工队伍。根据民政局安排,我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科学管理和法律法规等新知识,引导他们不断更新观念,改进作风,帮助他们在思想上快速实现由“强制性收容遗送到关爱性的救助管理”的转变,在行动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主动自觉为求助对象提供热情服务。同时,我以“建一流站,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总目标,狠抓救助站职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帮助他们树立树立三大意识(大局意识、竞争意识、宗旨意识),引导他们突破三大障碍(观念性障碍、体制性障碍、资源性的障碍)拼搏工作,较好地提高了全所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服务能力。目前,全体职工面貌焕然一新,以新的姿态、全新的作风、创新的精神,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做到与时俱进,为开创我站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克难前行,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年来,面对资金紧张,救助对象难沟通,救助人员多、情况复杂等考验,我带领干部职工挖掘自身潜力,想尽千方百计战胜挑战,推动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1救助服务安全到位。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我能采取多种措施为每一位求助者提供舒适、急需、基本的生活救助服务。今年我站已接待救助对象1110人,对符合条件的1002人进行了救助,其中上街巡查救助86人,弃婴9名,送往定点医院救治的无主病人和痴呆傻人员27人,查清原籍护送其返乡的流浪乞讨人员200人,并配合工商公安部门解救身陷传销组织的外省人员674人,在救助工作中,做到救助及时,护送及时,没有发生一起不良事故。

2世园会保障有力。今年4月28日世界园艺博览会在我市隆重开幕,我站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认真贯彻和落实西民发《**年西安世园会期间特殊群体及重点人员排查管理控专项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成立了“世园会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制定了上街救助和清理排查我区主要干道和旅游景点假乞丐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应急食品、衣物和医疗药品等,积极努力地做好世园安保工作,确保世园会圆满落下帷幕。

3联建活动深入开展。我站与区妇联、区政法委、区公安局等单位联合成立家暴妇女庇护中心和未成年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较好地维护了她们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妇女事业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目前正在开展救护活动。

4宣传活动丰富多彩。为了加大救助工作宣传力度,我站在科技大学设置了志愿者宣传队,举行救助物资捐赠仪式,并向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救助宣传资料、指引卡,全心全意做好救助工作。

5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年我站对现有的救助站进行改扩建,(

一年来,虽然取得一些的成绩,但是与局领导要求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中注重对救助对象的服务,注重对职工的严格管理,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职工的服务,和一线职工沟通次数不够,生活上照顾不周,他们还有不满意的地方;二是虽然能够做好宏观管理,但是一些细节性的环节未能照顾到,今后亦应实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健全微观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今后,我一定会针对自身的不足,不断加强学习,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做到想领导之所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努力开创救助工作的新局面,使救助管理站的各项工作再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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