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考勤管理制度 篇一:《出勤考勤管理制度》
出勤考勤管理制度
一、 打卡的管理规定
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总经办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
3. 打卡必须由本人进行,绝不允许有代打卡现象,一经查出双方当事人一律 罚款50元/人,并按情节严重予以行政处罚。
4.外出办事不能正常打卡的公司人员,外出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向部门经理申请并告知相关人员,回到公司后立即将补交《未刷卡申请》于部门负责人注明事由并签名确认(如无注明事由按忘打卡处理),否则视为旷工。
5.对于每月累计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