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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校验总结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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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工作中不足和改进

01-08

标签: 改进 不足 总结 工作 关键词:
  总结,意思是总地归结。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为大家带来的总结工作中不足和改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总结工作中不足和改进   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工作总结中的不足之处怎么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工作总结中的不足之处   透过近一段时间的工作,反省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和缺点,现将近期的工作、学习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简要总结如下:   01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办事心切,处事不够干练,想问题不够全面,不够深刻,虽然能基本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但在工作中面对困难面对压力也感到力不从心,缺乏工作动力。   02有时处理问题思路不够清晰,使得开展工作起来比较被动;工作开展中也缺少积极开拓创新,协调能力有待加强;缺乏工作经验,面对问题过于急躁,一心想干点事情,做点成绩,但缺少全盘筹划,工作不够谨慎周密,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有待领导同事的进一步指导改进。   03业务学习方面:学习劲头不够足。自己习惯用什么学什么,今天学点这、明天学点那,结果什么都懂点,什么也不精,学到的知识不系统、不透彻。对学习的重要性和自觉性落实不到行动上。对学一行、精一行的恒心和毅力不够。自身的专业业务水平不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不强。虽然通过学习和工作经验的积累,在业务水平上有了一定的提高,但业务水平和工作经验与其它老同志比还是比较低。在日常工作中偏重于日常生产工作,也忽视了自身思想素质的提高,工作中争强当先的意识不强。   04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筋,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缺乏一种敬业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虽然感到有潜在的压力和紧迫感,但缺乏自信心,缺乏向上攀登的勇气和刻苦钻研、锲而不舍、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和态度。   05工作上满足于正常化,缺乏开拓和主动精神,有时心浮气躁,急于

总结会上教师代表发言稿

04-27

标签: 总结会 发言稿 代表 教师 关键词:
  发言稿是参加会议者为了在会议或重要活动上表达自己意见、看法或汇报思想工作情况而事先准备好的文稿。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总结会上教师代表发言稿,供大家参考。   总结会上教师代表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们:   大家好!今天我能作为获奖老师的代表发言,一方面感到非常的荣幸,另一方面我真为学校给我的荣誉感到受之有愧。既然给了我上台的机会,我想说说我的心里话。   刚刚来到新文,像很多老师一样,曾有过血气方刚的躁动、浅尝甘霖的欣喜、屡遭挫折的痛楚、还有过不眠不休的焦虑,是领导关切的话语给了我力量,是同事们的微笑给了我鼓励,是家长的理解给了我信心,是孩子们清纯的眼眸给了我力量,让我勇敢的去战胜一切困难,去体验教育生命的真谛。三年的教学工作和两年的教育管理,苦乐相伴,我深感辛苦并快乐着,不知不觉之间自己早已对这所学校产生了深厚的感情。我欣慰,因为我付出了,努力了,也收获了。在此,我要真诚道出我的感谢:   第一个,要感谢学校,是这所美丽的、充满人文气息的学校给我这样的一个平台,让我能在这样的平台上展现自我,实现自我的价值。让我在这片沃土,让我在这个充满生机、活力和温暖的大集体中成长。   第二个感谢,感谢学校个各位领导,是你们的关心与鼓励,给我最大的支持,也给我最大的动力,让我能安心工作。曾记得商校长从浏阳到长沙,一路颠簸坐车,还要踩着漆黑的夜路,来看我的妻子;宋主任亲自将鲜花送到湘雅医院我妻子的病房;刘校长和董主任不顾工作繁忙,年关事多,驱车到家中进行慰问;曾记得宋主任和邓主任为了帮助我解决学生问题,促膝交谈到深夜;湘圣主任经常给我指点学生生活纪律方面管理的方法;程雁主任帮我调理教育教学的平衡管理;阳普和时富兄弟在我工作上有困难的时候,总是帮我一路扛过来。   第三个感谢,感谢我可亲可敬的各位班主任,是这些班主任给我很多很多真诚的理解和帮助,

总结一年的句子 总结过去一年的句子

03-15

标签: 句子 总结 过去 关键词:
  有时间就看书,没时间也要读报,了解最新动向,把握政策是一条捷径。中国招生考试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总结一年的句子 总结过去一年的句子,希望对你有帮助。   总结一年的句子 总结过去一年的句子   1、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制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许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公司的进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厂党政领导以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人员共同努力,基本上按计划完成了工作任务。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深知,办公室工作没有止境,如何更好地树立窗口形象,更好地发挥协调与服务职能,更好地开辟创新和持续进展,仍然是我们今后在工作中需要不断思考的问题。我们深感重任在肩,不敢有丝毫懈怠。   2、日子在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就在此时需要回头总结之际才猛然间意识到日子的匆匆。今年7月,我来到xx工作,近6个月以来,在公司领导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较快地适应了工作。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行业学习上远远不足,要想做精做好必须得深入业务中去,体会客户的心理和行业的动态。在技术上还有待提高学习。   3、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队将一如继往地对安全工作狠抓落实,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更好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4、在接下来的学期,工作中必定免不了有些挫折和缺陷,但我会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情,不断完善自己。假如同学们对我的工作有什么不中意的地方,也盼望同学们帮我指正,让我们一起把工作做到最好,让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个健康的心灵。   5、新的一年已经来临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最新版

01-03

标签: 医疗机构 管理规定 最新版 关键词: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最新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最新版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目录   卫医政发〔2011〕1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章 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第四章 药剂管理   第五章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与管理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则   卫医政发〔2011〕11号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三部后勤部卫生处,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院(校)务部卫生部(处)、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总后直属单位卫生部门:   2002年,卫生部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实施8年来,在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在总结各地《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家药物政策以及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卫生部医政司、国家中医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09-15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   综 合 门 诊 部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   二、科室设置   ㈠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   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 医技科室   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选设电诊检查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病案资料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所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   1、X光室不少于60M2 (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2、集中输液的每个单元不少于16M2。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 M2。(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M2。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M2。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M2。   ㈣每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注: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   1、手术室   ⑴ 内部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洁污分开,区域间标志明确(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刷手间和医生更衣间要独立,手术室入口处设缓冲间。   ⑵ 天花板、墙壁、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健全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制定了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医疗机构购进、储存、调配及使用药品均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调配及使用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好质量跟踪工作,并明确各环节中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的日常管理工作;未设专门部门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管理。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药品质量管理年度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变化情况;   (三)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自查报告应当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提交。   第二章 药品购进和储存   第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应当按照规定由专门部门统一采购,禁止医疗机构其他科室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17

05-04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下面是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小编为大家分享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17,欢迎参考!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017   综 合 门 诊 部   一、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600 M2。   二、科室设置   ㈠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   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㈡ 医技科室   必设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根据开设的诊疗科目,选设电诊检查室(B超检查室、心电图检查室等)、病案资料室等相应的医技科室。   开展手术项目的需增设手术室、换药室、抢救室。   所增加辅助检查项目均需单设检查室。   ㈢每室必须独立,各室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各室使用面积如下:   1、X光室不少于60M2 (包括投照室、洗片室、阅片室等)。   2、集中输液的每个单元不少于16M2。   3、手术区域不少于40 M2,手术室(间)不少于20 M2。(根据设置手术间数,区域面积依级递增)。   4、各科专业诊室独立设置,每室不少于10 M2。   5、消毒供应室、化验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不少于15 M2。   6、各辅助检查科室(如心电图检查室等)不少于15 M2。   ㈣每治疗床、观察床、牙科综合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8M2。   ㈤公用面积不少于总使用面积的15%。   注:重点部门的卫生学要求:   1、手术室   ⑴ 内部布局合理,符合功能流程;洁污分开,区域间标志明确(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刷手间和医生更衣间要独立,手术室入口处设缓冲间。   ⑵ 天花板、墙壁、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7

05-03

  2017年最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其主要对原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以及第三十八条进行了内容修改。下面是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小编为大家分享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7,欢迎参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 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 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 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四) 疗养院;   (五) 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六) 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七) 村卫生室(所);   (八) 急救中心、急救站;   (九) 临床检验中心;   (十) 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   (十一) 护理院、护理站;   (十二) 其他诊疗机构。   (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第四条 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第五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由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管理。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向地方卫生计生行政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6

  随着经济发展及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疗机构病历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为加强管理,保证病历资料真实、完整并满足现代化医疗管理需要,卫计委对《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进行最新修订。下面是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小编为大家分享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6,欢迎参考!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6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的保存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门(急)诊病历档案的,其门(急)诊病历由患者负责保管。   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第六条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编号制度。   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第八条 在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患者就诊科室;患者同时在多科室就诊的,应当由医疗机构指定专人送达后续就诊科室。   在患者每次诊疗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其门(急)诊病历应当收回。   第九

医疗机构管理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制定的细则。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医疗机构管理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供大家参考选择。   医疗机构管理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部署和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5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该实施细则中的"卫生部"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二、将第三条第二项修改为:"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三项:"(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第十三项改为第十四项。   三、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的设置审批权限另行规定"。   四、删除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并将第二款修改为:"有前款第(二)、(三)、(四)、(五)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采用电子证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管。有关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