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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购房后迁移户口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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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柑桔非疫区建设与管理办法

04-11

标签: 疫区 重庆市 柑桔 管理办法 建设 关键词:
  加强柑桔非疫区建设与管理,保护柑桔生产安全,促进柑桔产业发展。重庆市柑桔非疫区建设与管理办法是如何实施的?下文是重庆市柑桔非疫区建设与管理办法,欢迎阅读!重庆市柑桔非疫区建设与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柑桔非疫区建设与管理,保护柑桔生产安全,促进柑桔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柑桔非疫区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柑桔非疫区(以下简称非疫区),是指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的,无柑桔溃疡病、柑桔黄龙病和柑桔实蝇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并能通过建设和管理,适当保持此状态的区域。  非疫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公布。  第三条 柑桔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监督和处理实行公共植保、分级负责、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非疫区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非疫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其他区县(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做好柑桔疫情防控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和铁路、港口、航空、邮政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非疫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具体负责植物检疫和植物检疫监督工作。  第五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非疫区建设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安排柑桔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治专项经费。  第六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支持植物检疫的科学研究和国际国内交流活动,推广先进的柑桔疫情监测、检疫和防治成果。  第七条 市和非疫区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对在非疫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  第二章 非疫区建设  第八条 非疫区建设主要包括建立疫情监测预警体系、疫情拦截控制体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解读

  重庆市的市容环境卫生情况已经进行了修改,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解读”,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市市政委  按:《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9年3月25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5月1日开始施行。随着时间的变迁,特别是今年轰轰烈烈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所带来的巨变,使得《条例》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为此,市市政委组织起草了《关于修正〈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意见》(渝市政委〔2019〕181号)报市人大城环委。2019年7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针对《条例》作出部分修改,并于2019年7月30日公布之日起施行。为方便公众更好的理解修订后的《条例》,市市政委就相关修改条款进行了解读。  一、关于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主体界定的问题  1.原《条例》中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主体的界定较为模糊,长期以来造成责任主体之间互相推诿扯皮,遗留了相当一部分的市容环卫管理空白,从而直接影响了我市市容市貌的整体提升。因此将《条例》第十一条“(一)城市主、次干道及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由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和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修改为:“(一)城市主、次干道由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负责;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等市政设施由市政设施管理单位负责。”  2.由于我市特殊情况,内环公路等城市快速路由市政设施管理局具体负责经营管理。因此《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增加了“城市快速路”经营单位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即第十一条“(三)桥梁、隧道、轻轨、高速公路、铁路由经营单位负责。”修改为:&

重庆市文物保护办法

  文物保护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我国的文物保护的指导原则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下文是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欢迎阅读!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园林、国土、工商、公安、发展改革、旅游、宗教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第四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捐赠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事业,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和事业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并有权检举、制止破坏文物的行为。  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国家捐赠文物。  对文物保护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物普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文物普查工作。  第七条 市文物行政部门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报市人民

户口迁移流程

05-07

标签: 迁移 户口 流程 关键词: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为大家整理的户口迁移流程,供大家参考。   户口迁移流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一) 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05-07

标签: 户口本 补办 怎么 关键词:
  户口本又称户口簿,是指记录户主及其妻子和孩子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家庭成员关系的文书(户口本也可能只记录了一个人的信息)。中国招生考试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希望对你有帮助。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   补办户口本-挂失并提交申请:   一旦居民的户口本丢失或被盗,户主本人应在第一时间到派出所找寻户籍民警,挂失并提交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即使你不知道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户籍民警也会在第一时间给出最正确的答案,从而免去不必要的麻烦。当然,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无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由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补办户口-审查: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的具体审查,是指户主应当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并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与民警核实具体环节。   通常,民警比对户主与电脑里的照片是否一样,补办户口本申请里的资料是否与微机资料库里的资料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的话基本上就只用等待打印新的户口本了。   小结:   户口本丢了怎么补办?户口本可以说是一个家庭详细信息的记载文书。户口本关系着我们读书、工作、买房等十分重要的事件。在此华律小编提示大家,户口本是关系我们一生的证书。从出生起我们就离不开它。因此在户口本丢失的情况下,一定要尽快去相关派出所进行补办,防止他人恶意使用。

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范本

04-30

标签: 购房 合同范本 合同 关键词:
  购房合同顾名思义就是买房时签订的合同,下面是招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范本,欢迎参考!   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范本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未通过经纪机构居间介绍】【通过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经纪人执业证书号:】,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   (二)房地产座落:(部位:)。房屋类型:;结构:;   (三)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转让】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为元,(大写):元整。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04-11

标签: 重庆市 考试院 教育 关键词: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由原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组建而成,挂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所属副局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为负责全市各类教育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中国招生考试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希望对你有帮助。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http://www.cqksy.cn/site/index.html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以及本市关于教育考试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教育考试实施方案的拟订;承办市教育委员会委托的招生具体事务工作。   (三)负责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校和中等学校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具体事务工作。   (四)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或社会有关单位委托的其它考试工作。   (五)负责教育考试的研究、宣传和服务工作。   (六)承担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教育考试决策咨询工作。   (七)指导区县(自治县)教育考试机构的业务工作。   (八)参与教育考试的行政执法工作。   (九)管理经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总额的考试经费。   (十)承担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完成市教育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户口迁移流程|户口迁移程序

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以下是本站小编分享的户口迁移程序,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户口迁移程序   迁户口流程及周期的规定有哪些   迁户口流程及周期的规定   迁户口需要多长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咨询户口所在地。一般情况迁户口当天需要1天时间进行申办,而且要对申请的资料进行审核。最终根据内部迁户口的程序大概需要1个月才可以完成所有的手续。   迁户口流程:   办理迁户口程序 如下:   当公民持有关证明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时,户籍民警一般需按以下迁户口程序办理:   1、 审核公民申报迁出登记的有关材料和手续,问明迁往地址、迁出原因和迁出人数。对《准予迁入证明》和其他凭证材料齐全、有效,手续完备,符合迁出登记规定的,当场办理,申请请需要填写迁户口申请书;对于凭证材料不全或手续不完备的,开具《办理户口补充材料书》,写清申请人应当补充的凭证材料或手续,保证凭证材料或手续补齐后,第二次办妥。   对不符合迁出登记的,不予办理,并向申请人解释清楚。   2、迁户口程序中规定有:在迁出者《常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何时何因迁往何地”栏中注明迁往地的详细地址和时间。对全户迁移的要收缴《居民户口簿》,并予以销毁。   3、签发《户口迁移证》,交申报人核对。   4、填写《迁出登记表》。   5、收存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有关凭证材料,存档备查。   6、将注销后的《常表》按规定另册保存备查。   年国家户籍政策有了新的要求,另外农村分户要按规定了,审批流程也变的严格和复杂。详细条件如下:   1、在农村分户,要求得是家庭关系,想单独生活并且满足条件,可以申请。众所周知,在农村生活在一起的,是被视为一户的。只有诸如子女结婚,分开居住,可以申请分户。   2、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双方

重庆市公积金查询

09-04

标签: 重庆市 公积金 查询 关键词: 公积金 重庆市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是隶属于市国土房管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重庆市公积金查询,欢迎参考!   重庆市公积金查询   重庆市公积金查询:https://person-office.cqgjj.cn:9443/netface/login.do   (点击下面图片直接进入界面)   (点击下图可直接进行访问)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   一、办理范围:   本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开户。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工、农、中、建、交行公积金经办网点;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   立等即办。   四、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   2.单位持填妥并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开业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须提供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开业许可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办理;   3.银行公积金经办网点(分中心)在办理单位开户手续后,打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回单》一联,加盖业务章后返给单位留存。   注意:办理登记开户业务的单位应同时办理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办理相关要求详见“职工账户设立”)。

重庆市公租房怎么申请条件

09-04

  公共租赁房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承租者能承受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那么重庆公租房的申请有哪些条件呢?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重庆市公租房怎么申请条件供大家参考选择。   重庆市公租房怎么申请条件   重庆公租房申请条件   1. 年满18周岁;   2. 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3.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4. 申请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5. 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津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应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   重庆公租房申请所需材料   根据情况到指定的申请点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按规定填写,并按申请人的类型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工作、收入和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缴费的证明;   5.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等。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图)        公租房面积怎么计算?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户型根据申请人的家庭人数和本次配租摇号相对应的房源情况进行合理分配。原则上2人以下(含2人)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   重庆现在有哪些公租房?   九龙坡区“九龙西苑”、“金凤佳园”、“城西家园”,沙坪坝区“康居西城”、“学府悦园”,巴南区“樵坪人家”,南岸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