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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实例

2017-06-30 09:42:33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合伙实例(共7篇)合伙创业:三位草根合伙创业成功案例经验起步: 谦虚的领导者 这个合伙公司中,为首的人叫李铭,其余的两人是王强、田光华。3人都是大专毕业,先后进入一家国有电力公司工作,经过这十几年的相处,彼此成为很要好的朋友。在这3个人当中,以李铭的思考力较为成熟,成为3个人的领导中心。因此,当李铭提出辞掉当时的工作...

篇一 合伙实例
合伙创业:三位草根合伙创业成功案例经验

  起步:

  谦虚的领导者

  这个合伙公司中,为首的人叫李铭,其余的两人是王强、田光华。3人都是大专毕业,先后进入一家国有电力公司工作,经过这十几年的相处,彼此成为很要好的朋友。在这3个人当中,以李铭的思考力较为成熟,成为3个人的领导中心。因此,当李铭提出辞掉当时的工作自己创业时,王强、田光华毫无异议地举双手赞成。

  在创业做什么项目的讨论中,王强、田光华对李铭说:“你的脑筋好,就由你去筹划好了。”“不,”李铭郑重其事地说,“这是关系我们3个人一生事业前途的大事,大家不妨一个人想一个,到时候我们再商量决定。”

  王强、田光华认为李铭的谦辞是多余的,由于平时相交很深,他们都相信李铭出的“点子”一定比他们高明,这种筹划方面的事,应该由他一手包办。可是,李铭坚持不肯这样做,一定要他们也去想想看,有什么行业适合他们做。

  关于做什么项目,3个人开了一次正式会议。李铭、田光华的看法相同,认为应该开水电行。王强本想开电机行,一听两人意见一致,他马上放弃了自己的意见。不过,李铭还是为他解释了一番,使他放弃得口服心服。

  点评:适当的“谦辞”并非多余

  也许有人以为李铭的“谦辞”是多余的,这样“虚套、客气”,岂是同心合力创业之道?如果你有这种想法,你就犯了合伙经营的大忌。合伙事业,最忌讳的就是其中有人仗着“自己比别人强”独断专行。

  做生意也跟做人处事一样,合伙人之间闹意见,决不会是偶发的事件,都是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起来的,而彼此不满的产生,都是由主观看法太深而形成的。如果一开始在合伙人之中,都认为事事应该由你做主,而你也认为是“当仁不让”的事,慢慢会形成你的优越感,视其他人的意见没有可取之处,总有一天会让合伙人感觉受不了。

  诚然,合伙经营也要有个头,主持公司全盘的业务,但这种主持人的产生,必须基于合伙人百分之百的信赖、拥护,而且让他们从内心敬重你,否则,合伙的生意就很难长久生存下去了。因此,李铭在创业之前充分考虑另外两人的意见是恰当的。虽然他当时已有了要做什么的构想,但他没有先提出来,他希望两个人的想法能跟他不谋而合,那么将来要做的生意就是三个人的意见了,一旦生意做得不顺利,谁也不会埋怨谁。假如两个人想法跟他的构想不同,他可以衡量一下,他们所想的行业是否有利,如果比他的更好,他不妨顺从他们,如果他们想的不切实际,他可以提出他的构想,设法说服他们,使他的意见成为大家一致赞同的意见。

  章程:

  提前约束未来的问题

  “算啦,要什么章程。”王强很豪放地说,“凭我们三个人这份交情,谁还会骗谁?”

  “不,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李铭郑重其事地说,“生意上的事,我们一定要弄得一清二楚,一点也不能马虎。生意做好了,我们每个人要知道是怎么好起来的;生意做垮了,我们每个人都要清楚怎么垮的。千万不能为了生意上的事务纠缠不清,而损害了我们多年的友情。”

  李铭立即着手拟定章程,并且找了公司法作参考,主要有下列几点:

  1.公司分作三股,一股的资金占四成,其余两股各占三成。因为公司一定要有个负责人,而负责人的工作不但重要,在资金上冒的险也要大些。

  李铭在订这一点时,知道公司的负责人必然是他,所以才把出资的金额订高了一成,因为生意的成败还不知道,他认为既然是自己先提议要做生意的,当然自己要多冒一点险。

  其余两人在讨论这一条时,认为这样李铭太吃亏,坚持要平摊股本,但李铭没有答应,他只笑着告诉他们:“我现在虽然出的资本多一点,冒的风险大一点,但将来如果赚了钱,我也会多分一点。到那时候,你们就知道吃亏的不是我了。”

  在这种情形下,其余两人不好意思再坚持,这一条算是通过了。

篇二 合伙实例
七个人合伙开网吧创业失败案例

   前言:

   之前,我的公众账号的更新速度如果用一种病来衡量的话,一定是“月经不调”……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写那么少?我总是很装逼很高大上的说:“我是有追求的人,我更看中质量。”

   今天,一个差不多10年没联系的朋友突然找到了我。这是当年发我稿子最多的一个校园杂志编辑,最多的时候,一本半月刊上用了我四篇稿子,分别采用了我的真名、笔名、小名、女友的网名。他说最近一直在默默的关注着我,也看了我在虎嗅等地方写的一些东西。

   聊到最后,他和蔼可亲富有建设性的说:“贱人,少跟我说你的追求,你丫的就是懒。”

   一语惊醒梦中人。写字对于我来说,虽不能说文思如尿炕一般,但是手到擒来四个字还是能做到的。

   所以从今天开始,除了会不定期的写一些稍长的稿子发到其他地方,会坚持每天都在这个账号(kuaidaoqingyi520)写点儿东西,可能会涉及到产品,设计,互联网,吐槽,职场,段子,阅读,APP推荐……等等。喜欢看,您就点个赞,分享一下。不喜欢看,您也别骂,一是我不一定看到,二是互联网文字那么多,您节约点儿时间,去找一找能让自己心跳的《少女之心》吧。

   今天要说的:

   创业是最近几年最火的事情,不管是牛人还是loser,都将创业看成了实现自我价值的康庄大道。而今天,我来聊一聊10年前几个小伙伴的创业案例。

   10年前,刚闹完非典,作为一个九流野鸡大学的即将毕业生我每天还厮混在网吧里。跟3个高中同学,3个大学同学每天打传奇挑CS,小日子过得不亦乐乎。直到有一天,我们每天泡的网吧老板突然要关门不干了。当时的我们,对那个网吧的感情比对女朋友的感情还深,旁边的一个刀削面馆都尊我们为超级VIP金卡会员,直到今天,听到刀削面三个字,我有些反胃了……

   晚上的大排档,就在我们讨论战场如何转移时,忘了谁说了一句“我们七个人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个网吧给接下来!”。接下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用现在比较流行的话说就是,这是七个志趣相投战斗力极强的创始人团队(战斗力特指CS/传奇/帝国/红警等游戏中)。

   七个人中,六个人分别投三到五万的现金不等,我当时比较穷,不过作为攒机爱好者,以技术入股。用如今互联网通行的头衔,我应该是CTO,只不过当年我有另外一个响亮的称呼“网管”。当他们问我对股份和分红有什么条件时,单纯的我当时说:“只要让我免费打游戏就成。”

   后来,我的愿望实现了,因为他们令人发指的让一个CTO值夜班!

   回头想想,很多细节都可以用现在流行词汇来进行包装,可见当年虽然没有那么多创业导师和理念,但是人自身的创造力也不容小觑。

   一.如何以用户为中心做精准服务

   先简单介绍下网吧的概况,三层小楼,紧靠一所大学一所中专。所以在接手后,就根据用户的类别,分成了不太懂网络只聊QQ的大学女生/只上网或者看电影的大学男生/呼朋唤友来打游戏的新客户/天天泡在这里的熟客,还有未成年人。

   对于前两类人,都会分配在一楼大厅,有摄像头有麦克风能语聊,而新客户会分配在一楼的包间里,新配的机器可以提升口碑。对于熟客,基本都是直奔二楼,包间里的电脑性能要优于一楼的,并且专门有个房间放了三张沙发床留给鏖战困了的战士,也有单独的卫生间。

   最精准的应该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措施,当时刚开始发禁令,力度很大但漏洞也很大。正好我们的创始人里有一个是公安……他把未成年人放在了三楼的一个锁着的包间,隔音效果好,并且在窗户外加装了铁板楼梯。这样未成年人来上网,都不用走正门,少了很多风险。并且那帮小孩也觉得很有意思,感觉跟打CS里assault仓库地图一样有探险精神。(当然,现在的我还是很反对未成年人去网吧的……)所以,至今我一直认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组织内部的人去对抗组织更可怕。

   针对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个性化服务,这在当时迅速的抢了旁边几个网吧的生意。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一楼的一个角落,放置这七台电脑。那是专门给哥几个配的高端机器,被人称之为“老板区”。可见,哪怕是创业,也要学会享受生活。

   二.用数据指导运营

   当时,没人懂得什么叫做数据分析,但是基本的市场观察力还是有的。例如每天去巡视几圈,看看有几个人玩传奇,几个人玩CS,几个人玩奇迹,几个人看电影,几个人玩语聊,然后晚上再根据这些情况调整部分电脑的内容,因为当时还没有如今逆天的网吧智能管理系统。

  当然每到晚上就会有很多躲在角落里的猥琐男,鬼鬼祟祟眼神飘忽,偶尔抬头看看网管,那一定是在看色情片。这时如果吧台后坐的是值班小妹,饮料/方便面/火腿肠/点卡的生意都不错……

  btw,在之后的岁月里,经常看到有网管和上网女学生或激情或色情的故事,特别是那些屌丝写的色情小说,经常用这样的标题《我做网管那一年》《当网管的我深夜UP了她》……为毛我从来没碰到过……

  三。败因

  按照上面的举措,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一个网吧生存下去应该不成问题,那为什么这个网吧只干了一年呢?核心原因就在创始团队上。

  七个创始人,天啊!这并不是去包养白雪公主,也不是追求人多力量大的人民公社时期,对于一个小网吧,压根不需要如此多的老板。首先是老板的分工无法明确,就更无从衡量工作量,必然有人勤勉有人懈怠,其次每个老板来网吧里都会带上几个朋友,赊账或者免费就司空见惯。最后就是每天赚的钱基本都被不同的老板扔到了大排档里……

  所以对于创业团队,联合创始人很重要,但是绝对不是多多益善,有一个主心骨,然后配上一个技术牛人和一个市场牛人,基本的核心团队就成型了。

不过虽然失败了,但是现在想想,那段日子还是很开心的。只是不知道后来那几台老板机飘零在何方。

  脑海里突然回荡起那首老男孩的旋律

  “

  转眼过去多年时间多少离合悲欢

  曾经志在四方少年羡慕南飞的燕

  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

  未来在哪里平凡啊谁给我答案

  那时陪伴我的人啊你们如今在何方

  ”

  我的兄弟们,你们好!

  下回,我们开家青楼试试?

篇三 合伙实例
合伙人合作合同实例

合伙人合作合同

姓名___ ,性别___,年龄___,联系电话______

姓名___ ,性别___,年龄___,联系电话______

姓名___ ,性别___,年龄___,联系电话______

姓名___ ,性别___,年龄___,联系电话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围绕大咖湾网络社区进行经营而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所有适合社区特质的经营项目(含Supreader互动阅读器及工作室本身),所有经营项目及范围需四位合伙人全票通过方可操作执行。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暂定为_两_年,自_2014_年_7_月_15_日起,至_2016_年_7_月_15_日止。 如果合作愉快需要顺延,由四位合伙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帐户情况等

1. 各合伙人以1:1:1:1的方式进行出资(已经出资的费用,另行记录并加以说明,Email告知其他合伙人)

注:各合伙人的电脑自行携带。以现金方式出资,预计两年共5万元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折旧。

2. 各合伙人的出资,按照付费项目分期提交,即根据当时项目的资金需求量,提前5天一次性交齐。

3.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5 万元(人民币)。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根据同年收益及开支情况进行清算。

4. 合伙人每次出资,都要有统一记录(有发票的附有发票电子版,或附有网络支付工具的消费记录),并Email给各个合伙人存档。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 盈余分配,以 1:1:1:1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各合伙人的 投资形式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三个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实例】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 郭金发 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②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定权

③拓展业务,选择适合项目;

④ 其他 ;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① 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对外开展业务,强化合作事业推广;

② 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 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 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 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⑥按照合伙人出资、工作岗位、工作量等划分股份,成立公司经营。

2.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 中间人(或公证员) 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超过半数的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四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合伙人:____(盖章)

合伙人:____(盖章)

合伙人:____(盖章)

__年__月__日

篇四 合伙实例
合伙法案例及答案

合伙法案例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满意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甲、乙、丙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2005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价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因该合伙企业流动资产不足,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该合伙企业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车辆设立抵押的,应该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并诉讼至法院。(1)满意水果店的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2)甲曾经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万元。

(1)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

(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3)该合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货车抵押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银行能否对该货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4)如果银行、赵某、钱某同时对该合伙企业行使债权,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如何清偿?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本案中,虽然合伙人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该约定对善意第三人(果农和银行)无效,故水果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均为有效。

(3)该合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货车抵押合同在效力上应认定为成立但未生效,银行在其债权未受清偿时不能对货车主张抵押权。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抵押人以车辆作抵押的,应在该车辆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案中,合伙企业虽以货车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依前述规定该货车抵押合同未生效,另外,抵押权的行使以有效抵押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故银行因抵押合同未生效而不能对抵押货车行使抵押权。

(4)如果合伙企业的债权人银行、赵某、钱某同时对合伙企业行使债权,应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按比例清偿;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第一,银行与该合伙企业之间的货车抵押合同并未生效,由此决定了银行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属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第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实例】

甲乙丙丁四人于2001年1月份合伙开办一酒店,起名为红绿蓝酒店,每人投资10万元,大家推举甲为酒店的负责人,约定盈利平分,亏损共担。同年6月份,甲与其他三人在经营中发生矛盾,遂退出合伙。对于甲的10万元投资及4000元红利,由于当时合伙组织无钱可退,甲与乙丙丁三人商定,待乙丙丁三人年终结算后退款、分利。9月份,乙和丙丁发生矛盾,乙也退出合伙,并带走了自己10万元的投资及应分的红利。当时乙与丙丁商定,甲的10万元本金及红利由丙丁二人年终结算后偿还。12月份结算后,丙丁二人散伙,并商定甲的本金及红利,每人偿还二分之一。丙依约偿还了甲的102000元,而丁散伙后经营服装生意亏本,无力偿还甲的剩余本金及红利。

1、对于甲的10万元投资及4000元红利,应当由谁负责偿还?

2、如果丙、丁二人负责清偿了甲的10万元投资及4000元红利,丙、丁二人能否向乙追偿?

3、假如乙在5月份为自己购买小轿车一辆,从交通银行西安分行城北支行贷款13万元,后来发生交通肇事,车毁人伤,乙无力归还贷款,银行将乙起诉到法院,要求乙归还欠款,并且,向法院举证证明乙与甲丙丁由合伙生意,可以执行其在该合伙的财产。与此同时,红绿蓝酒店的债权人建设银行西安分行也因不能归还到期贷款,将甲乙丙丁诉至法院。此两案皆由某法院的同一名法官审理,,建设银行西安分行主张其对红绿蓝酒店的债权有优先受偿权,其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对于甲的10万元投资及4000元红利,乙丙丁应该负责。甲退伙时,由于当时合伙组织无钱可退,甲与乙丙丁三人商定,待乙丙丁三人年终结算后退款、分利,此为针对甲退伙的约定,与法律规定并不抵触,应依当事人的意志办理。甲退伙后,乙丙丁三人继续合伙经营,对甲的债务性质上为合伙的对外债务,因此,应该对该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2、不可以。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甲退伙后,乙丙丁三人继续合伙经营,合伙人对外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但是乙于甲退出后3个月也退伙,乙与丙丁商定,甲的10万元本金及红利由丙丁二人年终结算后偿还。内部协议对内应由法律效力,乙没有按份责任,因此,丙丁丙、丁二人负责清偿了甲的10万元投资及4000元红利,不得要求乙承担其必要份额。

3、能够得到支持。当合伙组织有对外债务,合伙人也有个人债务时,应该采取“双重优先”原则,即合伙的债权人立足于合伙的财产,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立足于个人的财产。合伙的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的债务;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三、2005年1月,甲、乙、丙、丁4人决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并签订了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1)甲以货币出资2万元,乙以实物折价出资3万元,丙以劳务出资,经其他三人同意,折价3万元,丁以货币出资4万元;(2)甲、乙、丙、丁按照3:2:3:2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

(3)合伙协议约定有甲作为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但是对外签订合同的标的额不得超过10万元,超过10万元的合同应当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事实:

(1)甲因给父亲治病向张某借款1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张某多次向甲索要,但甲每次都以自己除了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之外,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清偿,于是在甲同意下,张某以自己对甲的债权抵销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2005年5月,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和飞达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的标的额为30万元,飞达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甲的权限限制。其他合伙人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对此合同的效力不予承认。

(3)2005年6月,乙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带来不利影响,2005年7月,乙与其他合伙人结算后,撤资退伙。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戊入伙,戊出资5万元。2005年8月,合伙企业的债权人A银行就合伙人乙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0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丙、丁、戊和退伙人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乙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戊以自己是新入伙人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

问题:

1.合伙人的出资是否合法?为什么?

2.合伙人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和出资比例不一致,是否合法?

3.张某是否可以以自己对甲的债权抵销张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为什么?

4.甲与飞达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5.乙是否应当对A银行的债务负清偿责任?为什么?

6.戊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合伙实例】

7.假设合伙人丙因车祸死亡,其继承人是否能成为合伙人?为什么?

答案:

1.合伙人的出资合法,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劳务出资,合伙人可以协商劳务的折价。

2.合伙人可以自行约定利润分配比例,没有约定的,重新协商,不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最后就是按照平均分配。

3.不能抵销。债务性质不同,一个是企业债务,一个是合伙人债务,这样会损害合伙企业的利益。

4.买卖合同有效。合伙协议对合伙人权限限制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5.乙虽然已经退伙,但是对其退伙前发生的债务仍然应当负连带清偿责任,清偿之后,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6.戊的主张不成立,因为入伙人对入伙前和入伙后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合伙人丙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合伙人,除非合伙协议有约定或者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四.1998年元月,甲、乙、丙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4万元出资;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合伙企业成立后,为扩大经营,于1998年6月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期限为1年。1998年8月,甲提出退伙。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1998年9月,丁入伙。丁入伙后,因经营环境变化,企业严重亏损。1999年5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3

万元予以分配,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末予清偿。1999年6月,银行贷款到期后,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不承担还贷款义务。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1.答案:

(1)甲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故甲对其退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1分)

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之间对债务承担份额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故乙提出应按约定比例清偿债务的主张不能成立,其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 分)

丙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劳务出资成为合伙人,也应承担合伙人的法律责任,故丙也应对银行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1分)

丁的主张不能成立。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丁对其入伙前发生的银行贷款应负连带清偿责任。(1分)

(2)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首先应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丙、丁在合伙企业解散时,未清偿债务便分配财产,是违法无效的,应全部退还已分得的财产;(1分)退还的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银行贷款,(1分)不足清偿的部分,由甲、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1分)

(3)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业各合伙人在其内部是依合伙协议约定承担按份责任的。据此,甲因已办理退伙结算手续,结清了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务关系,故不再承担内部清偿份额;(1分)如在银行的要求下承担了对外部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则可向乙、丙、丁追偿。(1分)乙、丙、丁应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担清偿责任;(1分)如乙、丙、丁任何一人实际支付的清偿数额超过其应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就其超过的部分,向其他本支付或本足额支付应承担份额的合伙人追偿。(1分)

【重点与难点】

重点内容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不同特征、公司的登记和年检、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设立条件、出资人的出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股票发行和上市的条件、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和程序、公司的财务会计、公司的利润分配、公司的合并和分立及清算、公司和股东的法律责任。

难点问题是: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及要求和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会职权、会议的召开及决议方面的区别,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在董事会的会议制度、议事规则方面的区别,股票发行和股票上市条件的区别,

对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正确理解,公积金、公益金的提取比例及公积金转增资本的要求。

篇五 合伙实例
合伙企业案例

案例1. 有限合伙企业案例

假设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 (1)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丙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因此不得以劳务作为出资。

(2)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 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由于丙为该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因此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的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3)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按照该规定,只要合伙协议中约定了转让的方式,那么就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来处理。

(4)合伙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 字样,该企业名称中并没有标明“有限合伙”,因此是不符合规定的。其名称应该为“稳信物流有限合伙企业”。

(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定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因此,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

案例2.. 普通合伙企业案例

甲、乙、丙合伙经营一家名为“满意水果店”的普通合伙企业,甲为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甲、乙、丙并未约定损益分配和亏损承担的比例。2005年7月的某一天,因丙外出,甲与乙协商后以该合伙企业名义与果农签订了一份标价额为16万元的水果买卖合同。因该合伙企业流动资产不足,甲决定向银行贷款10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甲以该合伙企业所有的一辆尼桑货车作抵押,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车辆设立抵押的,应该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并诉讼至法院。

经查:

(1)满意水果店的合伙协议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

(2)甲曾经在一次诉讼中免除了戊对水果店的2万元债务;(3)水果店的财产价值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未约定损益的分配和亏损的承担,按照规定应该如何确定?

(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为什么?

(3)该合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货车抵押合同在效力上应如何认定?银行能否对该货车行使抵押权?为什么?

(4)如果银行、赵某、钱某同时对该合伙企业行使债权,合伙企业的财产应如何清偿?

【正确答案】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2)该合伙企业与果农签订的水果买卖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的第三人。本案中,虽然合伙人甲、乙、丙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了“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丙三人一致同意”,但该约定对善意第三人(果农和银行)无效,故水果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均为有效。

(3)该合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货车抵押合同在效力上应认定为成立但未生效,银行在其债权未受清偿时不能对货车主张抵押权。根据担保法律制度规定,抵押人以车辆作抵押的,应在该车辆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案中,合伙企业虽以货车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依前述规定该货车抵押合同未生效,另外,抵押权的行使以有效抵押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故银行因抵押合同未生效而不能对抵押货车行使抵押权。

(4)如果合伙企业的债权人银行、赵某、钱某同时对合伙企业行使债权,应以该合伙企业的财产按比例清偿;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为,第一,银行与该合伙企业之间的货车抵押合同并未生效,由此决定了银行对合伙企业的债权属于无担保的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第二,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提示:本题(4)中涉及了《担保法》的有关内容。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以法律规定的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的财产作为抵押的,应当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通过此题,建议大家关注一下企业法和其他法律相结合的综合题。

案例3.

王海、李平、俞颖三人于1998年9月15日书面订立了一份合伙协议。协议约定三人共同出资10万元开设一家综合商店。其中王海出资4万元,李平出资3万元,俞颖出资3万元;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或者分摊亏损。同年10月10日三人缴清了全部出资,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1999年2月18日为解决资金周转困难,三人向该市城市银行贷款7万元,期限为1年。1999年6月2日李平向王海和俞颖提出,准备将自己在综合商店的全部财产份额以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舒立欣后退出综合商店,王海、俞颖商量后表

示同意。1999年7月1日李平办妥了退伙手续,舒立欣向李平交付了3万元。这时,该综合商店发生了严重亏损。

2000年1月22日王海、俞颖和舒立欣三人商定解散综合商店,并将综合商店现有财产5万元予以分配,但对银行贷款如何清偿未做处理。2000年2月18日银行贷款到期,银行要求李平偿还全部贷款,李平说自己已退出综合商店,对合伙债务不负责,由舒立欣承担。银行找到舒立欣要其偿还全部贷款,舒立欣说这笔贷款是在其入伙前由王海、李平、俞颖三人借的,自己不负责。银行又找到王海、俞颖,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王海、俞颖均表示只按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偿还应由其偿还的份额。

问题:

【合伙实例】

(1)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人清偿债务的比例,合伙人应按什么比例清偿债务?

(2)舒立欣是否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为什么?

(3)李平是否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为什么?

(1)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合伙人清偿债务的比例,合伙人应平均分担债务。

(2)承担。依《合伙企业法》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舒立欣对该笔贷款负有清偿义务。若他清偿后,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时,他可以按照合伙协议向其它未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的合伙人追偿。

(3)承担。《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它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4

.王某和甲、乙两个人合伙开办一小食品加工厂,三人商定各出资2万元并订立了书面协议,到工商局进行了登记。后来王某的妹妹王丙加入,经王某和甲、乙同意,王丙以劳务出资。两年后企业经营不景气,四人决定终止经营。此时,企业欠债10万元,王某和甲、乙丧失偿债能力。债权人找到王丙要钱,王丙表示她只承担一部分,其余的不负责任。

问题:

(1)王丙以劳务出资可否视为合伙人?

(2)王丙是否有义务对外偿还全部债务?

(1)王丙应视为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劳务出资。王丙以劳务出资加入合伙企业,其它合伙人一致同意,符合入伙条件和程序。

(2)王丙有义务对外承担全部债务。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王丙对外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其它合伙人追偿。

案例5

王甲、黄乙、李丙三人于1996年10月达成协议,集资8万元共同开设一商店。其中王甲出资2万元,黄乙出资2.5万元,李丙出资3.5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担亏损。三人在当月交清全部出资并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由于经营得当,年终结算盈利5000元,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1997年2月开始,三人意见发生分歧。王甲1997年9月个人贷款买了一辆汽车从事海鲜商品贩卖,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4万元,王甲卖车偿债,但仍欠渔场2万元。1997年11月王甲私自与常丁商量把自己在商店的2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常丁,但黄乙、李丙不同意。王甲私自取走出资的2万元。同年年终结算,该合伙商店共

亏损6万元。这时李丙也要求退伙,合伙难以维持。黄乙、李丙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得价值1.5万元、2万元的商品,但对合伙债务未做处理。黄乙、李丙要求王甲分摊商店的亏损,王甲以自己已退伙,应由常丁分摊为由拒绝分摊。

1998年初与该商店有业务往来的债权人A公司获悉该商店散伙的消息后,便找王甲,要求王甲清偿合伙企业欠1996年贷款。王甲说自己已退出合伙商店,该合伙债务可找常丁,自己不负责。A公司找到李丙,李丙认为按照协议只承担债务的44%。A公司又找黄乙,黄乙认为三人都有份,他不还我也不还,要还只以商品折价清偿。为此,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由于王甲欠某渔场2万元没还,渔场也诉诸法院,要求王甲偿还债务。 问题:

(1)对于A公司的债务,王甲、黄乙、李丙应如何承担责任?为什么?

(2)王甲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常丁的行为是否有效?常丁是否成为合伙人?为什么?

(3)王甲退伙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4)在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王甲清偿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

(1)对于A公司的债务,合伙成立的商店应先以2万元的合伙财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的4万元由王甲、黄乙、李丙三人按其协议约定,依照出资比例以其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王甲、黄乙、李丙对这4万元的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2)否。因为黄乙、李丙不同意。根据是《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有效。王甲可以随时提出退伙,但应提前通知其它合伙人,并在退伙时对合伙财产进行清算。

(4)王甲的个人财产首先应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而王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应有份额应当先用于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王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无权请求其它合伙人为其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6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部分内容如下:由甲、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丙、丁不得过问企业事务;利润和损失由甲、乙、丙、丁平均分配和分担。 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过程中,为提高管理水平,甲自行决定聘请王某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因合伙企业发展良好,乙打算让其朋友郑某入伙。在征得甲的同意后,乙即安排郑某参与合伙事务。【合伙实例】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合伙协议中关于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甲聘请王某担任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是否已经成为A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2)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郑某尚不是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多选

1.甲、乙、丙、丁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有如下情况:①甲死亡,戊为其继承人;② 乙因吸毒,已耗尽家财;③丙在执行事务中有贪污企业财产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以下判断中,何者为正确? (ABD)

A 乙当然退伙

B 在乙退伙后,经丙、丁同意,戊可以成为合伙人

C 若成为合伙人,丁、戊可劝丙退伙,但无权将其除名

D 若成为合伙人,可以和丁一起决定将丙除名

本题考关于合伙人退伙和除名的法律规定。关于退伙的法律规定参见多选第7题评析 中所引法条。

《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合伙实例】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 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丙为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因车祸死亡,甲的妻子和未成年的儿子依法继承甲的遗产。在甲妻提出继承合伙份额的要求时,乙、丙的如下答复哪些不违反法律的规定?(ABC)

A.“由于合伙协议没有关于继承问题的约定,我们又不愿意与你共事,所以你不能成为合伙 人

B.“我们本来并不反对你的儿子成为合伙人,但是,鉴于你坚持要代他行使权利,我们因此不同意他成为合伙人。这样,现在只能按退伙处理

C.“如果按退伙处理,我们可以不退还你丈夫出资时投入的房产,而改为退还现金

D.“你丈夫突然去世后,合伙企业的管理一度陷于混乱,其间一笔生意失败,造成大量亏损 。在办理退伙结算时,你们应分担其中一部分亏损”

本题考合伙人死亡而退伙所产生的继承问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1条的规定(参见多 项选择题第7题〔1997年试题〕评析中所引法条),可知AB均合法;根据该法第54条的规定.。第53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由此可见,C是合法的。

3.某合伙企业清算时,其企业财产加上各合伙人的可执行财产,共计有5万元现金和价值15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1万元,银行贷款4万元和其他债务16万元,欠缴税款6万元。现清算人提出的清算方案包含了以下内容,其中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 (BCD)

A.现金5万元,先用于偿还职工工资1万元

B.偿还职工工资后余下的现金4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C.前项清偿后其他债务16万元和欠缴税款6万元,以实物变现所得偿还

D.前项清偿后债务和欠税未获清偿的部分,由全体合伙人在今后五年内偿还。五年期满,若有仍未偿还的部分,则不再偿还

篇六 合伙实例
合作营销实例

合作营销 合作营销(Co-Marketing) 所谓的合作营销,也可以称为联合营销,协同营销。主要是指厂商之间通过共同分担营销费用,协同进行营销传播、品牌建设、产品促销等方面的营销活动,以达到共享营销资源、巩固营销网络目标的一种营销理念和方式。 合作营销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使联合体内的各成员以较少费用获得较大的营销效果,有时还能达到单独营销无法达到的目的。 目录 [隐藏] ?1 合作营销简介 ?2 合作营销大约有三种形式: ?3 合作营销的类型 ?4 合作营销的利弊 ?5 合作营销的原则 ?6 合作营销的关键点 ?7 合作营销的案例 [编辑] 合作营销简介 合作营销是企业之间更加战略性的营销合作关系,最早由艾德勒1966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提出,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企业,为了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增强市场开拓、渗透与竞争能力,达成了长期或短期的合作联盟关系,共同开发和利用市场机会。通常所说的品牌合作(Co-Branding)、品牌联盟(Brand Alliances)、协同营销(Joint Marketing)和共生营销(Symbiotic Marketing)等都基本和合作营销是同一概念。营销专家艾略特·艾登伯格(Elliott Ettenberg)在其著名的《4R营销》(The Next Economy:Will You Know Where Your Customers are?)一书中预言:“合作营销(Co-Marketing)将是后经济时代新的大趋势。”合作营销的兴起与当今市场激烈竞争和科技飞速发展有着密切关系。面对众多水平更高、实力更强的对手,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在所有方面处于优势。在这种形势下,具有优势互补关系的企业便纷纷联合起来,实施联合营销,共同开发新产品、共享人才和资源,共同提供服务等,从而降低竞争风险,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例如,微软初出茅庐时就将“WINDOWS”与久负盛名PC厂商IBM公司的电脑结合,实行联合营销。又比如:在一九四零年当过近卫内阁大臣的日本财阀小林一三在一家百货公司任总经理时,曾让其秘书到全市调查哪家饭馆的咖喱饭味道最好。然后他把最好的那一家饭馆的老板请来,提出在百货公司开辟一处地方卖咖喱饭,价格比市场上低四成,这四成由百货公司负责给老板补上。饭馆老板当然乐意。全市味道最好的咖喱饭,又比别处便宜四成,结果引来了大量顾客。顾客吃完饭就要逛商场,逛商场就要买东西,一年下来商场营业额比上一年增加了5倍,饭馆营业额增加了几十倍。由此可见联合营销只要运用得当,不但对双方都有利,有时还可获得单独营销无法达到的效果。 [编辑] 合作营销大约有三种形式: 1.水平合作营销 水平合作营销指

的是企业在某一特定营销活动内容上的平行合作,如两个企业在开发某一新产品上通力合作,或者在对产品的广告和促销上进行合作,或者互相为对方产品提供销售渠道等。水平合作最有可能在同行业的企业中展开。 2.垂直合作营销 垂直合作营销是企业在不同的(管理制度图书 客户服务VCD 生产管理VCD)营销活动内容上的合作。企业分别承担某一营销活动,最终组成合作优势。如丹麦的诺沃公司是生产胰岛素和酶的小企业,具有一定的生产技术优势,但是本身的销售能力却很差。为此,诺沃公司与美国的施贵宝公司合作,由施贵宝公司专门负责北美市场的销售活动,取长补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交叉合作营销 垂直合作主要是在同一行业的企业之间进行,交叉合作却是两个企业的综合,主要在不同行业的企业之间进行。随着企业多角化战略的不断应用,这种交叉合作已越来越为企业所喜好。交叉合作又被称为全方位合作或全面合作,它在国际营销中的重要性将受到更高重视。 [编辑] 合作营销的类型 1.不同行业企业的联合营销 这是联合促销最常见的形式,不同行业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而且还可以优势互补。海尔集团下属的海尔家居集成有限公司与房产商大连万达集团结成战略联盟关系,共同推介“万达—海尔”联合品牌,在大连万达开发的住宅房地产项目上,由海尔家居提供菜单式装饰、装修集成和室内电器等配套设施,并统一冠名“万达—海尔”房,提高了住宅的品味和知名度,这种住宅比普通的全装修房更容易被白领人士接受。这种不同行业品牌的联合促销能产生名牌叠加效应,达到双赢目的。 2.同一企业不同品牌的联合营销 芭比娃娃的联合促销活动总是与时俱进,紧跟社会热点,如麦当劳芭比娃娃、哈利?波特芭比娃娃、Burberry芭比娃娃、PS2芭比娃娃。很多时尚品牌在进行品牌推广时最先想到的都是与芭比娃娃联手推出新产品,这也让美泰公司节约了大量的开发新产品的费用。正因为如此,现在收集芭比娃娃的嗜好仅次于集邮之后排名第二,收藏者从小女孩到四、五十岁的白领。芭比娃娃在全世界超过150个国家销售,全世界每秒就有3个芭比娃娃被买走,平均每个美国女孩拥有9个芭比娃娃,创造了商业奇迹。而穿上时尚新品、遍布世界各地的芭比娃娃则成为各品牌最好的模特。 3.制造商与经销商之间的联合营销 2003年5月,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国美电器商场,翠微商厦联合举办的“世界有我更精彩”大型促销活动。活动内容包括:长虹集团公司倪润峰总裁、王凤朝执行总裁,以

及营销管理本部的主要领导杨剑、罗庆海等人的现场签名售机,买精显王背头彩电送精品DVD、DAV620数字家庭影院,以及现场专家讲解等。这种方式利用了产、销合作各方固有的高度一致的利益关系,在促销这一环节上很容易达成共识,进而联合采取行动。 4.同行企业之间的联合营销 俗话说“同行是冤家”,但同行之间并不是没有合作的余地。由一家企业单独举办产品看样订货会,很难吸引较多客商;而多家同行企业联合起来,共同展示各自的产品,才能吸引较多客商前来看样订货。同行企业也需要互相利用,借重对方,达到双赢目的。在目前同行企业众多的情况下,这也是一条提高本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编辑] 合作营销的利弊 先来看合作营销的优点具体体现在哪里: 1.巩固已有的市场地位,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美国三大汽车公司当年就通过与日本和韩国的企业合作来提高市场占有率。三大汽车公司分别以定牌生产的方式,购进日本和韩国的小轿车在美国市场销售,以满足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而英特尔与微软之间构建的“Win-tel”联盟,给竞争者设置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从而保证了双方的竞争优势。 2.进入新市场 企业要想进入到一个国际新市场,不仅需要巨额的投资,还要遇到很多意想不到的非关税壁垒的限制。企业通过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可以开辟出一条进入新市场的捷径,而多家企业联手开拓新市场也可以规避很多风险。法国酸奶制造商Danone和加拿大冷冻食品公司McCain公司合作进军南非的酸奶市场,成功的挑战了Irvin和Johnson这样的当地大品牌。 3.有助于多元化战略的展开 略要求企业有意识的向新的领域进军。但是,新的领域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陌生的地带,要承担很大的市场风险,通过合作营销就能减少这样的市场风险。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现代与三菱和克莱斯勒,大宇与通用汽车等分别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营销,使韩国在短短十多年间,一跃成为世界的主要汽车生产和出口国之一。 4.减少无益的竞争 同一行业的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往往会产生负效应,从而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行合作营销能避免这种情况的产生,合作营销的趋势在航空运输业中最为明显。据美国《航空指南》杂志报道,至2001年底,以寰宇一家(OneWorld)和星空联盟(Star Alliance)为代表的航空公司联盟已经覆盖了全球超过40%的空中客运市场,不超过10年,航空公司联盟对市场的占有率将达到75%。美国航空协会的一份报告表明,因加入“星空联盟”,美联航1998年的营业收入增加了两亿多美元,

约相当于该公司当年营业额的1.5%,同时还省下了2000万美元开支。2002年,所有OneWorld成员预计能从代码共享、机场设施共享、航线合作中节省高达10亿美元的开支。 除了优点,合作营销的弊处也不容忽视,这些缺点主要包括: 1.联合各方所承担的费用难以商定,利益冲突较难摆平,相互关系较难处理。 2.营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较难统一,各方都希望选取对自己最有利的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3.营销活动开始后,各方为了把顾客吸引到自己周围,或提高自己产品的销量,有可能互相拆台,使合作伙伴成为竞争对手。 4.在联合营销活动中,要突出本企业或本企业产品的特色,有一定困难。 [编辑] 合作营销的原则 1.合作方应互利互惠 互利互惠是联合营销最基本的原则,只有合作各方都能得到好处,联合营销才能顺利进行。1998年10月至11月,桂格麦片公司为其营养麦片在上海联华超市推出超值装(卖600克附送150克),消费者还可以得到联华超市5元面值的折价券1张。这一营销活动不但促销了桂格麦片,也促销了华联超市的其他商品,双方都能得到好处,自然会协力同心。 2.合作各方的目标市场要相同或相近 联合各方要有基本一致的目标消费群体,才容易收到理想效果:"美宝莲”润唇膏的折价券,是夹在“博士伦”隐形眼镜向其会员寄发的通讯册中发送的。这种联合营销之所以可行,是因为这两种产品有共同的目标消费群体,都是年轻女性.嘉龙”牌食用油和“家乐”牌调味粉联合营销的内容是:顾客买一壶油和一组调味粉,就可以减价3.5元。这两种产品的目标消费者一致,销售渠道一致,甚至可以放在一个货架上推广,因此效果较好 3.联合各方优势互补 2000年,可口可乐与北京大家宝薯片共同举办了“绝妙搭配好滋味”促销活动。生产大家宝薯片的北京兴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焦可小姐认为,可口可乐是微甜的软饮料,大家宝是微咸的休闲食品,这种搭配可以在口感上相互调剂,甜咸适宜,这就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也就是说,产品间、企业间的优势互补,也是联合促销的一个基本原则。 4.联合各方的形象要一致 选择联合对象还要考虑对方市场形象的问题。企业树立自己的市场形象并不容易,一旦选择合作伙伴不当,有可能损害甚至破坏自己的市场形象,得不偿失。有的企业定位于高档商品市场,有的企业定位于低档商品市场,这样的联合就有可能损害自己的形象。特别是与一个品牌形象不佳的企业合作营销,还有可能破坏自己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5.强强联手的原则

合作营销最好是知名企业、知名品牌之间的强强联合。如果是强弱联合或弱弱联合,这种联合有可能起反作用。1998年,柯达胶卷与可口可乐推出了“巨星联手、精彩连环送”的促销活动:消费者购买6罐装的可口可乐,可获赠1张“柯达免费冲卷,免费享受冲1卷胶卷的优惠”;反过来,消费者“在柯达快速彩色连锁店冲印整卷胶卷,即可送可口可乐一罐”。这一活动双方都是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当然对消费者有很大吸引力。 [编辑] 合作营销的关键点   1.签订完善的联合营销协议书或合同书,是联合促销成功最基本的前提。   2.联合营销成败的关键是选准合作对象。如果有一方的产品不能被消费者接受,就会影响其他各方产品的销售;只要有一方企业形象或品牌形象不佳,就会影响其他各方的企业形象或品牌形象;营销中如果有一方损人利己,就会破坏合作效果。   3.联合营销比较适合销售价位较低的商品。像可口可乐与大家宝薯片的“绝妙搭配好滋味”促销活动,风靡了2000年整个夏季。对于商品房、轿车等高档商品,人们的购买行为极其谨慎,简单的捆绑销售效果一般不理想。例如在“国贸2000年北京秋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上,一汽——大众捷达推出了“给新家安个车轮一一‘车+房’分期消费新生活活动”,结果是看的多,买的少,并没有真正推动轿车和商品房的销售。   4.联合营销中很难做到利害关系完全均等,能否调节好各方合作关系,也是决定成败的一个关键。 [编辑] 合作营销的案例 我们以对一个联合营销典型案例的介绍来结束本章内容,这就是美国马克威尔牌咖啡与日本面包公司的联合营销:60年代中期,美国的马克威尔牌咖啡在日本先后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样品派送,共送出咖啡样品1800万份,派送办法是把咖啡样品封在一斤装的面包包装内。 第一次派送时间是1965年3月~5月。马克威尔牌咖啡的生产厂家与日本第一屋制面包公司合作,把咖啡样品夹在1斤装的面包包装内,送出了200万份样品,范围遍及日本全国。结果面包销量和咖啡销量都有惊人的增长,使得日本其他面包公司纷纷要求参加派送。 第二次派送时间是1965年10月~1966年1月,共4个月。马克威尔牌咖啡的生产厂商与日本7个地区的7家面包公司合作,其中6家面包公司是:东京第一屋制面包公司、大阪的神户屋制面包公司、名古屋的敷岛屋制面包公司、福岗的粮友屋制面包公司、仙台的虎屋制面包公司、札幌的罗巴面包公司,7个地区共送出样品600万份。 第三次派送是在1966年秋季。除第二次派送样品的7家面包公司外

篇七 合伙实例
生活中的关于合作的事例

生活中的关于合作的事例

1 古代日本的老渔民发现如果将几条剩性活泼的沙丁鱼放入一群被打捞的懒惰的鲇鱼当中.由于好动的沙丁鱼在鲇鱼中乱窜,给鲇鱼带来一中危机感,它们奋力游动,从而避免了由于窒息而亡.这便是有名的鲇与效应.

2 下过跳棋的人动知道,6个人各霸一方,互相是竞争队手.大家彼此动想先人一不,将自己的6颗玻璃球尽快移到预定地点.如果你只讲求合作,放弃竞争.一味地为别人搭桥铺路,那别人会先到达目的地.热你则会落后于人,最终落得个失败的下场.相反,如果你只注意竞争,而忽视合作.一心只想拆别人的路,反而延误了你自己的正事.你还是不会获胜的.

3 传说有一为很坏很坏的老妇人死去了.她一生没做过一件善事.鬼把她抓去,扔到火海了中.守护她的天使站在那儿,想我得想出她生前做过的一件好事,好去对上帝说.天使想了很久,终于她想到坏妇人曾在菜园里拔过一根葱施舍给一位老乞丐.于是天使跑去对上帝说.上帝对天使说:那好吧,你就拿一根葱去拉她吧如果能从火海中拉出来,她就上天堂.如果葱断了那个女人只好在火海中,和现在一样.与是天使跑到火海边,把一根葱伸给那个女人.并对她说:喂,女人.你抓紧了,等我把你拉上来.差一点儿就要拉上来了,可火海里的其他的罪人也想被拉上天堂.但坏女人用脚踢他们,还说人家拉我,又不是拉你们,那是我的葱,不是你们的.她话刚说完,葱就断了.后来那坏女人才知道其实那根葱本可以拉许多人一起上天堂的,上帝想借此考验一下她,可她没有经受住着一考验.可怜又可恨的坏女人正是不竞争与合作是统一不可分割的道理,因而不能升入天堂,享受欢快幸福,只能接受着地狱火海的煎熬.

4 “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这蕴含哲理的名言揭示了竞争与合作的辨证关系,竞争不排斥合作 美国商界有句名言:"如果你不能战胜对手,就加入到他们中间去。"现代竞争,不再是"你死我活",而是更高层次的竞争与合作,现代企业追求的不再是"单赢",而是"双赢"和"多赢"。 台湾广告界有句名言:与其被国际化,不如去国际化。

5 在达尔文的 进化论 中对竞争给出了精辟的解答:同中或异种生物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而互相施以不利影响的现象,对于人类社会当中的„竞争也可从这个角度理解,人们互相争夺的有限可能是金钱,地位,权力,,机遇还有时间等等.竞争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 --- 达尔文

历史上的关于合作的事例.

6三国时期,曹操手下的张辽,乐进共守合肥.一次孙权发乒十万来攻,二人是五子良将之二,同等功绩,以前素有矛盾,但面对强敌,仍能互补互助,共进共退.终于大破敌军. 7。管仲和鲍叔牙。管仲家贫,自幼刻苦自学,通“诗”、“书”,懂礼仪,知识丰富,武艺高强。他和挚友鲍叔牙分别做公子纠和公子小白的师傅。齐襄公十二年(前686年),齐国动乱,公孙无知杀死齐襄王,自立为君。一年后,公孙无知又被杀,齐国一时无君。逃亡在外的公子纠和小白,都力争尽快赶回国内夺取君位。管仲为使纠当上国君,埋伏中途欲射杀小白,箭射在小白的铜制衣带钩上。小白装死,在鲍叔牙的协助下抢先回国,登上君位。他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齐桓公。桓公即位,设法杀死了公子纠,也要杀死射了自己一箭的仇敌管仲。鲍

叔牙极力劝阻,指出管仲乃天下奇才,要桓公为齐国强盛着想,忘掉旧怨,重用管仲。桓公接受了建议,接管仲回国,不久即拜为相,主持政事。管仲得以施展全部才华。

1.

蚂蚁——

“合作”:一堆沙子是松散的,可是它和水泥、石子、水混合后,比花岗岩还坚韧。 草丛里燃起了熊熊烈火,所有的动物都安全逃离。这是一向身子小,动作灵敏的蚂蚁们在这时却显得有点笨拙。那成千上万正在“运货”的蚂蚁,在野火烧来之际,为了逃生,终于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举动:众多蚂蚁迅速拢成一团,像滚雪球一样飞速滚动,逃离火海。只听噼里啪啦一阵烧焦声,那是裹在最外层的蚂蚁用自己的躯体开拓求生之路是的呐喊,是舍己救人的团结精神的吼叫。

面对这不可能逃避的灾难,蚂蚁选择了合作。就连它们都知道合作,跟何况是“创造天地”的人类呢?

神六——

“一个人像一块砖砌在大礼堂的墙里,是谁也动不得的;但是丢在路上,挡人走路是 要被人一脚踢开的”——艾思奇。

受世人瞩目的神舟六号,、是伟大的。他们替中国,替全人类完成了 一个无与伦比的使命。可是,费俊龙能独自登上太空,安全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吗?聂海胜呢?不,没有合作,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事情!飞船的构造需要设计师的合作,零件的加工需要工人的合作,太空上的工作需要领导的合作,船舱里的生活需要他们俩的合作…… 难道作为学生的我们,还没有从他们身上学到点什么吗?

课堂——

“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雷锋的这句话最适用于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学习了。

“大家分组讨论一下吧,四个人一小组……”老师经常在上课的时候给我们提出合作的建议。也许对于一些问题,我们自己早已有了答案,但又不会或者不敢表达。这时就需要同学与同学之间的合作,你听我讲,我听你讲,给对方提出意见。

小到在班里,四人小组之间的讨论,大到国际间,在友好往来基础上建立的国家之间,都是离不开合作的。我们在学习生活中的合作,不仅能促进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学习成绩,更能教会我们如何走上社会,融入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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