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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

2016-01-21 08:30:1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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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一
《一个第三者放弃爱情时的感慨》

一个第三者放弃爱情时的感慨

立君:

辗转翻覆终于决定自己不能这样不辞而别,即便留下的只字片语在风中飞扬,也让我那支离破碎的心稍微好过些。。。

回忆一起走过的那一千三百多个日日夜夜,那甜蜜温馨的醉人时刻,我真的不能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忍心放弃你! 也记不清这是多少个不眠之夜了,浓浓的烟雾下我甚至看不清自己日渐憔悴的面容,这些天只要一想到要离开你,泪水即刻模糊了视线,在心的哽咽和抽搐中我感觉到灵魂的飘离。。。我原本就不相信我们能在一起会多么长久,我也从来不相信永远,但我一直很珍惜跟你相处的每一刻每一天!我自欺欺人的想:这一天天的时日叠加起来,可能就是永远了吧?

我在黑暗中爱着,被你感动的同时我还享受着体无完肤的痛,相思以滂沱之势挤压着我的心,我却要含而不露,因为这份爱只能在阴影中生存。我在这份爱中困惑迷离,早已失去了自己!

你对我所有的承诺,就像一个精美的瓷器,它完美无暇,但我不奢望它能经得起不经意的落地!即使我一直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它,它又能经得起多久岁月的风化呢?我常常凝望着你的背影,那满心的希翼早已被岁月凋伤!时常暗香幽涌心尖,却带来四季的孤独,我挣扎不出,只能在你的背影里轮回,纷飞别绪离恨。这些年我最恐怖春节的来临,万家团圆,但我总是为了避免父母的追问而独自一人冷清清的在鞭炮声中煎熬,又在煎熬中等待你巧言脱身后片刻的宠幸!

在不久前,我甚至放弃了所有的想法,愿意这辈子永远无怨无悔的做你背后没有名份的女人。我可以忍受自己独处因为你而不能要孩子的孤独、我可以忍受夜半恶梦惊醒身边没有温暖怀抱的境况、我甚至可以忍受你当着我面跟你妻子打温情电话的尴尬。。。

这些年在拒绝了许多他人的感动后,心里一直被那份对你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浸蚀着,我只能说:我中毒太深!这黑暗中隐晦爱情的霉味让我感到窒息,但我依然觉得一切都抵不过你的爱!多少个孤独的夜晚,我撑起的爱情的船,我坐在船的中央,念着你的名字独卧孤床!你知道吗?我在用心用灵魂爱着你,当我们之间的呻吟和沾液成为这场错爱的高潮时,我知道我的小屋从此要成为我的人间地狱。。。也许在交合中我们都听到了天使在哭泣的声音,只是谁都不能停下来,在云端上霎那的醉生梦死荼毒爱情的圣洁。这种过程,又像把火,我真怕它把一切烧成灰烬!!!

记得遇你伊始,我们共同沉浸在甜蜜的爱恋中,虽然介入了你的世界但我真的没有想过去破坏你的家庭。你也率直而认真的跟我说过:“我对你的爱是真的,但我不能放弃我的家庭也是真的,我妻子在我白手起家时跟我吃了太多的苦,她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你接受我的同时也一定要接受她!”我相信你的话,我相信你对她的爱是真的对我的爱也是真的,我一心想做你生命中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我不嫉妒她,她虽然有时有些跋扈但对你的包容与理解远远胜过我,我曾想我们两个女人合二为一才能完美无缺的成为你生命的另一半!

曾经我也动摇过,我想给自己一个安定的港湾,找一个只容纳我的海港,那样我会收起我的风帆折断我的桅杆,与他共度地老天荒。。。我错了吗? 我渴望的不是蜻蜓点水般的生理满足,我渴望一份温暖

的胸膛和永久的怀抱!

我依旧记着那撕心痛楚的时刻,当我无意中看到你跟那个叫夏夏QQ聊天的暧昧的话语,那字字句句就像针一样刺着我的眼刺着我的心,顿时我的天空像伤风似的苍黄,落叶在凄风的陪送下,走向墓地,没有人愿意聆听痛的低语。那时,我真的心寒极了„„我不怀疑你曾经的爱,你也真的为我付出了很多很多!但我的承受力已经到了极限!试问当有一天我容颜已逝,人老珠黄的时候,我怎敢奢望你兑现承诺呢?

夜色,永远是苍茫的,那些温情的诺言,被你一掷千里,而我却默守了无数个冬天,站在季节的深处,无所进退,无所选择。有人说过:男人都是贪婪的,永远会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但我一直天真地认为你是例外的! 你无需跟我申辩你跟那个夏夏之间没有什么,我知道即便现在是没有什么,一旦条件成熟她会是第二个我!

一切都是我自己的过错,曾经真的是抵御不了那种渴望和诱惑!我企求上苍能给我一种坚毅,让燥热的侯风带走我的思念、泪水和迷恋!

我走了,不想再相互折磨!我想已经不具备永久面对这份情感的勇气了!保重!

你曾经的妻--晓荷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二
《一个第三者放弃爱情时的感慨》

立君: 辗转翻覆终于决定自己不能这样不辞而别,即便留下的只字片语在风中飞扬,也让我那支离破碎的心稍微好过些。。。 回忆一起走过的那一千三百多个日日夜夜,那甜蜜温馨的醉人时刻,我真的不能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忍心放弃你! 也记不清这是多少个不眠之夜了,浓浓的烟雾下我甚至看不清自己日渐憔悴的面容,这些天只要一想到要离开你,泪水即刻模糊了视线,在心的哽咽和抽搐中我感觉到灵魂的飘离。。。我原本就不相信我们能在一起会多么长久,我也从来不相信永远,但我一直很珍惜跟你相处的每一刻每一天!我自欺欺人的想:这一天天的时日叠加起来,可能就是永远了吧? 我在黑暗中爱着,被你感动的同时我还享受着体无完肤的痛,相思以滂沱之势挤压着我的心,我却要含而不露,因为这份爱只能在阴影中生存。我在这份爱中困惑迷离,早已失去了自己! 你对我所有的承诺,就像一个精美的瓷器,它完美无暇,但我不奢望它能经得起不经意的落地!即使我一直小心翼翼的呵护着它,它又能经得起多久岁月的风化呢?我常常凝望着你的背影,那满心的希翼早已被岁月凋伤!时常暗香幽涌心尖,却带来四季的孤独,我挣扎不出,只能在你的背影里轮回,纷飞别绪离恨。这些年我最恐怖春节的来临,万家团圆,但我总是为了避免父母的追问而独自一人冷清清的在鞭炮声中煎熬,又在煎熬中等待你巧言脱身后片刻的宠幸! 在不久前,我甚至放弃了所有的想法,愿意这辈子永远无怨无悔的做你背后没有名份的女人。我可以忍受自己独处因为你而不能要孩子的孤独、我可以忍受夜半恶梦惊醒身边没有温暖怀抱的境况、我甚至可以忍受你当着我面跟你妻子打温情电话的尴尬。。。 这些年在拒绝了许多他人的感动后,心里一直被那份对你浓得化不开的情感浸蚀着,我只能说:我中毒太深!这黑暗中隐晦爱情的霉味让我感到窒息,但我依然觉得一切都抵不过你的爱!多少个孤独的夜晚,我撑起的爱情的船,我坐在船的中央,念着你的名字独卧孤床!你知道吗?我在用心用灵魂爱着你,当我们之间的呻吟和沾液成为这场错爱的高潮时,我知道我的小屋从此要成为我的人间地狱。。。也许在交合中我们都听到了天使在哭泣的声音,只是谁都不能停下来,在云端上霎那的醉生梦死荼毒爱情的圣洁。这种过程,又像把火,我真怕它把一切烧成灰烬!!! 记得遇你伊始,我们共同沉浸在甜蜜的爱恋中,虽然介入了你的世界但我真的没有想过去破坏你的家庭。你也率直而认真的跟我说过:“我对你的爱是真的,但我不能放弃我的家庭也是真的,我妻子在我白手起家时跟我吃了太多的苦,她已经成为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所以你接受我的同时也一定要接受她!”我相信你的话,我相信你对她的爱是真的对我的爱也是真的,我一心想做你生命中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女人!我不嫉妒她,她虽然有时有些跋扈但对你的包容与理解远远胜过我,我曾想我们两个女人合二为一才能完美无缺的成为你生命的另一半! 曾经我也动摇过,我想给自己一个安定的港湾,找一个只容纳我的海港,那样我会收起我的风帆折断我的桅杆,与他共度地老天荒。。。我错了吗? 我渴望的不是蜻蜓点水般的生理满足,我渴望一份温暖 新市场营销法则 助推企业成长电子商务营销 食品餐饮营销 建筑房产营销 消费品营销 的胸膛和永久的怀抱! 我依旧记着那撕心痛楚的时刻,当我无意中看到你跟那个叫夏夏QQ聊天的暧昧的话语,那字字句句就像针一样刺着我的眼刺着我的心,顿时我的天空像伤风似的苍黄,落叶在凄风的陪送下,走向墓地,没有人愿意聆听痛的低语。那时,我真的心寒极了„„我不怀疑你曾经的爱,你也真的为我付出了很多很多!但我的承受力已经到了极限!试问当有一天我容颜已逝,人老珠黄的时候,我怎敢奢望你兑现承诺呢? 夜色,永远是苍茫的,那些温情的诺言,被你一掷千里,而我却默守了无数个冬天,站在季节的深处,无所进退,无所选择。有人说过:男人都是贪婪的,永远会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但我一直天真地认为你是例外的! 你无需跟我申辩你跟那个夏夏之间没有什么,我知道即便现在是没有什么,一旦条件成熟她会是第二个我! 一切都是我自己的过错,

曾经真的是抵御不了那种渴望和诱惑!我企求上苍能给我一种坚毅,让燥热的侯风带走我的

思念、泪水和迷恋! 我走了,不想再相互折磨!我想已经不具备永久面对这份情感的

勇气了!保重! 你曾经的妻--晓荷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三
《解析一起碰撞事故“第三者”的责任》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四
《论文第三者侵权责任》

目录

摘要及关键词....................................................2

一、“第三者”介入侵权的基本理论概述............................3

(一)“第三者”的概念厘清......................................3

(二)“第三者”侵权的构成要件..................................3

(三)“第三者”的分类..........................................4

二、“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4

三、婚姻"“第三者”"介入在我国历代和目前各国法律中的调整概述....5

(一)我国古代对 “第三者”介入的法律调整.......................5

(二)国外立法对“第三者”介入的法律调整........................5

四、“第三者”"侵权进入法律调整的必要性、合法理性分析...........6

五、“第三者”破坏婚姻关系行为性质的理论争议....................6

(一)侵权行为..................................................6

(二)非侵权行为................................................7

(三)侵权行为说与非侵权行为说的争议焦点........................7

六、我国对意定“第三者”侵权法律救济的现状......................8

(一)认定难....................................................8

(二)取证难....................................................8

(三)目的设立难................................................8

七、“第三者”法律责任的立法改进建议............................8

(一)损害赔偿是否以离婚为要件应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8 (二)应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加入恶劣的意定“第三者”侵权行为....9

(三)损害赔偿不仅限于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也应该适用.........10

(四)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包括“第三者”...........................10

(五)救济措施之建议...........................................11

参考文献.......................................................12

[摘要]

婚姻是人生最重要的一份人身契约,它关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生理及心里最基本也是最不能剥夺的权利。婚姻法的实质可以理解为对一种契约的保护,他很重要的目的是保护社会中家庭的稳定和安宁,其实从实质上来看,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婚姻法是给予了人们一个保护,一个靠山,让人们增加对婚姻的信心。对于一个契约来说,人们会首先衡量它是否值得签订,是否会给自己带来应有的利益,尤其是人身契约,如果签不好,甚至会导致一生的悲哀。法律给予了这个契约一定的保证,在社会生活中,让人们相信,婚姻中的大部分权利和利益都有法律这种具有强制性的规则的保护,所以人们将会更有信心的去缔结一份婚姻。在实际生活中,“第三者”这一关系说起来是极为复杂的,正如人们常说“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轻则只是一时出轨,重则甚至接近重婚行为。

[关键词] 第三者;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法律道德主义;

“第三者”侵权损害赔偿

一、“第三者”介入侵权的基本理论概述

(一)“第三者”的概念厘清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是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赋予离婚时无过错方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大进步。

《婚姻法》一共规定了四种离婚损害赔偿情形,体现在《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但结合实践情况,法律规定的种类太少,没有涵盖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许多危害婚姻家庭权益的行为,比如徘徊在处罚与非处罚之间的未构成重婚或同居关系的“第三者”这一社会关系。

“第三者”目前在我国法律上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对"“第三者”"下的定义也有所不同,归纳起来其定义可定为:“第三者”是指本身有配偶,又与他人建立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或本身无配偶与有配偶的一方建立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或双方各有配偶又建立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从而妨害了他人正常婚姻家庭生活的行为人。

(二)“第三者”侵权的构成要件

究竟何种程度才能称之为侵犯了配偶权利的“第三者”,实在是需要一个构成要件来规制的。要构成“第三者”介入侵权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主观过错 介入的“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建立不正当关系,或在建立不正当关系后得知对方是已有配偶而继续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具有主观上破坏他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如果是由于误解或受对方欺骗,无意破坏他人婚姻关系,仅是一时冲动发生了性行为,则不构成“第三者”介入。

2、违法行为 介入的“第三者”与对方要有客观上的越轨行为。所谓越轨行为,是指超越了现阶段我国对男女之间的友谊所许可的道德标准或者精神文明界限的行为。如性接触等动作,乃至通奸、姘居。损害事实。有由于“第三者”介入而导致对方夫妻感情恶化,或者家庭关系破裂的后果。

3、因果关系 行为人的行为与有配偶者婚姻关系破裂之间要存在因果关系,即有配偶者婚姻关系必须破裂,且婚姻关系破裂的形成正是第三者行为造成的。当然,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可以采用宽泛的标准,无论

是因果关系的条件说还是原因说等都可以作为判断标准,即以通常情况下一个通情达理的人的认识为标准判断之。

(三)“第三者”的分类

在实际生活中,“第三者”这一关系说起来是极为复杂的,正如人们常说“事出有因,查无实据”,轻则只是一时出轨,重则甚至接近重婚行为。那么是否可以将“第三者”行为进行一定的分类呢?就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已经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情况,“第三者”关系可以分为法定与意定两类。

法定的“第三者”是指我国《婚姻法》中所规制的,已经达到重婚或同居标准的“第三者”。

意定的““第三者””,应当是排除在以上法定“第三者”以外的,符合“第三者”构成要件的不正当关系。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明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也就是说,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居住、一起生活时,既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外也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至于共同居住期间是否发生性行为,并不是法律所关注的。从立法本意来看,“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包二奶”、“包二爷”等情况。不包括同性之间的同居关系,偶发的婚外性行为,通奸行为等。即便配偶一方有通奸行为,另一方也有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还是不能据此提起损害赔偿的请求,但可以作为要求离婚的理由。要证明配偶与他人婚外同居,需要的是配偶与他人共同饮食起居、形同“夫妻”方面的证据。那么,区分法定和意定“第三者”的划分点也就在此。

二、“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首先,由“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直接导致的恶性刑事案件相应增多,影响社会安定。人类几千年形成了性心理的习惯,即要求性伴侣在一定时期内的排他性,这种心理应该说男女完全一样,也是现代爱情产生的基点;如果性在婚外的完全自由,则势必产生相关当事人的情感冲突。据某些资料统计发现,因奸情而引起凶杀案的事情屡屡发生,有的地方甚至占全部凶杀案件四成以上。

其次,“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破坏了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模式。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以人类本性意义上的爱情具有排他性、专一性和文明社会中性爱的同一性为理论基础,要求任何成年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有一个配偶,不允许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现象的存在。中国人民生活的历史和现实,充分肯定了一夫一妻制家庭作为文明社会的基石和个人福利保障源泉的不可取代的价值。一夫一妻,由父亲、母亲和孩子组成的传统家庭,是顺应自然法则的体现,是人类长期选择的结果,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了最自然的环境。一夫一妻制也天然地含有夫妻忠实的伦理要求,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是对夫妻关系的最本质的、

最有人情味的要求,是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原则的更为深入的阐释。可以说,这个原则是从最积极的角度来解释婚姻家庭关系要求的,是婚姻道德的法律化。“第三者”插足,破坏了传统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模式,它带来的不仅仅是家庭的解体,而且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整个婚姻家庭制度的健康发展。

再次,“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不利于下一代健康成长。家庭在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特殊作用,是任何社会都无法否认的。然而由于“第三者”插足,引起婚姻家庭的破裂、生活条件的突变对青少年影响较大。不少子女成为无父少母的孩子,失去温暖、关爱、安全、和睦的生长氛围,导致心理的扭曲和行为的放荡自流。这些孩子在学习、生活、心理素质上,都表现出许多不同于双亲孩子的特点。据有关专家统计,在离异家庭中,青少年犯罪比例达40%以上。虽然这些统计未必完全真实,但足以证明夫妻离异对子女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由此可见,““第三者””婚外情现象,正在干扰着我们正常的家庭生活与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此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婚姻"“第三者”"介入在我国历代和目前各国法律中的调整概述

(一)我国古代对 “第三者”介入的法律调整

我国历代对配偶者与“第三者”通奸、姘居的法律调整概述从秦时《史记·始皇本纪》中便有:"有子而嫁,倍死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浩诚,夫为寄之,杀之无罪„„"。汉承秦制,犯奸必杀。唐朝,唐律"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疏议曰:"和奸者,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元朝加重此处罚的肉刑。明朝通奸的处罚比元朝还多加了三杖。清法律沿袭明和元的法律,允许捉奸,可当场杀死通奸男女。

然而,这些刑罚还停留在精神文明不发达的封建社会,其中不乏男权主义的色彩,是如今应当摒弃的。不过,这些古代的法律从侧面证明了,在那个社社会风气淳朴的年代,对夫妻之间忠实义务极好保护的事实,也从侧面证明了,法律是能够从一定的角度上调整婚姻这一社会关系的。

(二)国外立法对“第三者”介入的法律调整

摒弃某些国家仍然保留着封建色彩的残酷制度不谈,设立“第三者”损害赔偿制度是多数国家法律的通例。瑞士、美国、日本等国,我国香港、澳门、台湾也有类似的规定。按此制度,配偶一方有不贞行为,配偶另一方有权向配偶一方或“第三者”提出中止侵害或赔偿损害之诉或要求离婚,也可以表示宽有,不予追究。这些国家的法律认为,过错方和“第三者”对无过错方构成了共同侵权行为,所以要负共同责任。例如日本最高法院1979年3月30日就配偶一方有外遇、受害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向插足引起家庭破裂的“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作出判决,肯定了离婚之受害配偶有权向“第三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要以“第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五
《一个正牌老婆写给第三者的信》

第三者: 第三者: 你好。 我是你情人的原配。或者从传统来说, 你好。 我是你情人的原配。或者从传统来说,我是 你的大姐, 而你是我家的妾。 你的大姐, 而你是我家的妾。 收到这封信恐怕你会 有点吃惊, 你大概一直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存在吧。 非 有点吃惊, 你大概一直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存在吧。 也。 既然你给我写了辞职信,那么在你辞职之前, 既然你给我写了辞职信,那么在你辞职之前,我觉得 有必要把一些情况说清楚。 有必要把一些情况说清楚。 你在我俩之间从来不是隐身人。我看过你的照片, 你在我俩之间从来不是隐身人。我看过你的照片,听 过你的故事, 甚至包括你的每一种姿势。 你不信? 那 过你的故事, 甚至包括你的每一种姿势。 你不信? 好,我来证明。你是不是扁平足,牙做的烤瓷?真遗 我来证明。你是不是扁平足,牙做的烤瓷? 当你决定作三的时候, 憾, 当你决定作三的时候,你的一切隐私就都将暴 露了, 因为只有夫妻才是最亲密的人。而你呢, 露了, 因为只有夫妻才是最亲密的人。而你呢,连 我的照片都没见过吧? 我的照片都没见过吧? 你会问我问什么这么容忍他,是的, 你会问我问什么这么容忍他,是的, 这个时候你有 必要知道。不是容忍, 是我希望他快乐。 必要知道。不是容忍, 是我希望他快乐。这个你就 不懂了, 20-30, 不懂了, 男人的性欲最强在 20-30, 而女人则要在 以后,我还年轻,所以对房事无太大兴趣。 30 以后,我还年轻,所以对房事无太大兴趣。那么这 个鸿沟如何跨越?经过我们夫妻的沟通, 个鸿沟如何跨越?经过我们夫妻的沟通,排除了用工 具自慰和小姐的可行性。决定给他纳个暗妾。 具自慰和小姐的可行性。决定给他纳个暗妾。 我们在N个人选中最终选择了你。因为你身材年轻, 我们在N个人选中最终选择了你。因为你身材年轻 , 经济实惠,思想幼稚,唯爱情论而蔑视婚姻。 经济实惠,思想幼稚,唯爱情论而蔑视婚姻。种种特 点使你成为做三的最佳人选。 点使你成为做三的最佳人选。阿,你是如此平凡,却 你是如此平凡, 又如此幸运! 又如此幸运! 你以为那些动你芳心的礼物很贵吗? 你以为那些动你芳心的礼物很贵吗? 不用给我看,那些都是我去批发市场精心 那些首饰 不用给我看,那些都是我去批发市场精心 挑选的便宜货。 挑选的便宜货。 他还要给你买房子? ,,我们是打算买房子付个 他还要给你买房子? 对,,我们是打算买房子付个 首付, 我的名子,你去还贷款。。。 。。。由于你根本没 首付, 我的名子,你去还贷款。。。由于

你根本没 有法律的名分,所有投入最后都是枉然。 有法律的名分,所有投入最后都是枉然。 他经常领你逛街购物?那些都是小事情。 他经常领你逛街购物?那些都是小事情。你肯定猜不 到你姐姐都用什么牌子。 否则你不会如此洋洋得意。 到你姐姐都用什么牌子。 否则你不会如此洋洋得意。 我爱虚荣?也许是吧,爱虚荣的人起码爱面子, 我爱虚荣?也许是吧,爱虚荣的人起码爱面子,知道 管自己的男人要名分要承诺要责任。 管自己的男人要名分要承诺要责任。婚姻才是女人的 堡垒,而像你这样的三儿只配拿爱情做遮羞布, 堡垒,而像你这样的三儿只配拿爱情做遮羞布,无怨 无悔的发贱。 无悔的发贱。 信用卡我不掌握?是的,但我掌握他的公司, 信用卡我不掌握?是的,但我掌握他的公司,信用卡 的单每月都是我还。 的单每月都是我还。 昨天是我的生日?笑话。我的生日早过了,说起来, 昨天是我的生日?笑话。我的生日早过了,说起来 , 你应该记得那天,就是那天你一个人去打胎, 你应该记得那天,就是那天你一个人去打胎,反复打 电话而没人接听。当时他正在陪我和岳父母吃饭。 电话而没人接听。当时他正在陪我和岳父母吃饭。 他对我的借口是打麻将? 我们当初没选错你。 他对我的借口是打麻将? 我们当初没选错你。这样 的谎话只有你会信。 那他为什么总喜欢这样说话呢, 的谎话只有你会信。 那他为什么总喜欢这样说话呢, 比如说我虚荣,在家里很弱势等等, 比如说我虚荣,在家里很弱势等等,那是因为精明的 他发现你喜欢听这样的话。 你并不爱他, 也不爱性, 他发现你喜欢听这样的话。 你并不爱他, 也不爱性, 但是他发现你喜欢幻想着征服了另一个优秀女人, 但是他发现你喜欢幻想着征服了另一个优秀女人, 甚至因此达到莫名其妙的快感。 甚至因此达到莫名其妙的快感。他分析这可能是因为 一直心理有自卑感,因为从你的成长过程来看, 一直心理有自卑感,因为从你的成长过程来看,你从 来没出类拔萃过!! 来没出类拔萃过!! 错了,这封信使你明白你彻底失败! 错了,这封信使你明白你彻底失败! 使你明白你彻底失败 其实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姐姐又何必为难妹妹? 其实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姐姐又何必为难妹妹? 我 本来隐瞒实情,令你如芙蓉般自恋, 本来隐瞒实情,令你如芙蓉般自恋,带着自己的海市 蜃楼而去。可是看了你洋洋自得的来信, 蜃楼而去。可是看了你洋洋自得的来信,我觉得我有 责任令你在人生的路上更清醒。希望你能明白些道理, 责任令你在人生的路上更清醒。希

望你能明白些道理, 真正爱你的男人不是逛街购物买房子, 真正爱你的男人不是逛街购物买房子,而是实实在在 给你法律上的责任。 现在你会很受伤, 给你法律上的责任。 现在你会很受伤,但请相信我 的出发点是好的。 的出发点是好的。 现在你要辞职了,我确实有点遗憾。纳你这个暗妾, 现在你要辞职了,我确实有点遗憾。纳你这个暗妾 , 我们是花了钱的。 不过算了, 本来不值多少钱。 我们是花了钱的。 不过算了, 本来不值多少钱。往 好了想, 确实比找小姐便宜省心。 所以, 作为原配, 好了想, 确实比找小姐便宜省心。 所以, 作为原配, 我感谢你的付出。 我感谢你的付出。 话说到这了, 话说到这了,如果你坚持认为做三对你来说是一个有 前途有发展的职业,而不过是想换个雇主, 前途有发展的职业,而不过是想换个雇主, 我这个 姐姐会给你写推荐信的。因为目前看, 姐姐会给你写推荐信的。因为目前看,三还是有市场 而你很有优势, 你廉价, 经济实惠, 青春逼人, 的, 而你很有优势, 你廉价, 经济实惠, 青春逼人, 行为开放,相对干净(跟小姐比)实在是无意房事, 行为开放,相对干净(跟小姐比)实在是无意房事 , 或怀孕安胎的原配们安抚老公必备之良三。 或怀孕安胎的原配们安抚老公必备之良三。 我因此 积极推荐你! 积极推荐你! 你别客气,表谢了。 你别客气,表谢了。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最后再给你几个小小的建议: 最后再给你几个小小的建议: 次以上,很难再怀孕。 1。一般来说,一个女人打胎 5 次以上,很难再怀孕。 一般来说, 所以,当你将来玩够了想嫁人的时候, 所以,当你将来玩够了想嫁人的时候,而二婚有孩的 落魄男人实在是不错的人选。 落魄男人实在是不错的人选。 2。你要攒钱以备将来的保养。因为你这样的女孩比 你要攒钱以备将来的保养。 攒钱以备将来的保养 良家妇女老的快,因为你们性生活频繁, 良家妇女老的快,因为你们性生活频繁,女性器官老 化很快,这直接决定你将来会比同龄人更快的变丑。 化很快,这直接决定你将来会比同龄人更快的变丑 。 那次打胎之后, 是不是到现在还脸色蜡黄, 那次打胎之后, 是不是到现在还脸色蜡黄,浑身无 力? 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给你的爱情。 你的所谓 爱情” “爱情” 3, 千万不要相信男人给你的爱情。 可以用来做自我陶醉的工具,但我劝你, 可以用来做自我陶醉的工具,但我劝你,像你这封信 一样说出来只能是贻笑大方。 一样说出来只能是贻笑大方。任何一个精明的男人都 不会娶

你这样的女人。因为你的青春是短期资产, 不会娶你这样的女人。因为你的青春是短期资产,是 要加速折旧的, 而男人的钱包却会随着资历, 要加速折旧的, 而男人的钱包却会随着资历,岁月 的赠加越来越鼓。 的赠加越来越鼓。这一切还同时需要一个优秀女人的 辅佐。打个比方说,男人的发妻是一生发展的原始股 辅佐。打个比方说,男人的发妻是一生发展的原始股 东,若合作愉快,事业很快蒸蒸日上,幸福可期。若 若合作愉快,事业很快蒸蒸日上,幸福可期。 是见色生意,头脑发昏, 是见色生意,头脑发昏,结局只能是放弃股份惨淡出 而任何一个精明男人不会做这样的选择。 局。 而任何一个精明男人不会做这样的选择。而三 不过是某一阶段的消费品,新箍的马桶也有三天新鲜。 不过是某一阶段的消费品,新箍的马桶也有三天新鲜。 男人找三无非是新鲜好奇, 男人找三无非是新鲜好奇,你这类自恋的女孩永远不 会明白这个道理。 会明白这个道理。 就说这么多了, 就说这么多了, 量。辞呈批准, 辞呈批准,祝前途无 原配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六
《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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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加保乘客意外伤害责任险、驾驶员意外伤害险

基本内容:负责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责任范围: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负责处理

除外责任:①下列损失: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爆裂;

(二)地震、人工直接供油、自燃、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

(三)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四)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部分。

②下列财产损毁:

(一)被保险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二)私有、个人承包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三)本车上的一争人员和财产;

(四)车辆所载货物掉落,泄漏造成的人身作废和财产损毁。 ③下列原因: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

(二)竞赛、测试、进厂修理;

(三)饮酒、吸毒、药物麻醉、无有效驾驶证;

(四)保险车辆拖带未保险车辆及其他拖带物或未保险车辆拖带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失。

④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或第三者鹪、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中断通讯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起讫:保险期内

保险金额:5万、10万、20万、50万、100万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七
《第三者综合责任保险》

第三者综合责任保险

保险协议 条 件

保险协议

一、承保范围

二、辩护、结案、补充费用

三、被保险人的定义

一、承保范围

承保人同意代被保险人赔偿根据下述合同被保险人有法定义务赔付责任的全部赔款。

1. 个人伤害责任项下:任何人遭受个人伤害、疾病包括由此造成的任何时候的死亡的损害赔偿金,包括照管费用和丧失工作的赔偿金。

2. 财产损坏责任项下:由于一次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坏或毁坏,包括由此而丧失使用的赔偿金。

双方同意在此提供的保险只限于本保险标的项下的操作和与此操作

有关的服务所引起的人身伤害、疾病死亡,以及财产的损坏或毁坏。

二、辩护、结案、补充费用

根据本保单所提供的此类保险,承保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对任何向被保险人提出的认为负有责任的伤害、疾病、毁坏和以此追索赔偿金的起诉进行辩护,即使这种起诉是无根据的、虚假的或是欺诈的。承保人在与被保险人协商后可以对此进行调查、协商和认为对已有利的结案或进行诉讼。

2. 赔付为赎回扣留财产的契约书费用,这项费用须不超过本保单项下的适用的责任限额,并赔付辩护案中的上诉契约书的费用。但承保人无义务申请和提供此类契约。

3. 赔付由承保人造成的费用,所有在诉讼中向被保险人收取的费用和判决后在承保人赔付、偿清或向法院存入被判赔偿金之前的所有利息,但都以不超过承保人的责任限额为准。

4. 在发生事故的紧急情况下,被保险人为他人支付的紧急治疗和手术的费用。

5. 偿还被保险人由承保人的要求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但不包括收入损失。

三、被保险人的定义

无限制意义的“被保险人”一词包括指定的被保险人,同时也包括:

1. 任何执行主管、董事、股东或履行其职责的雇员。

2. 如果指定的被保险人是合伙公司,无限制意义的“被保险人”也包括合伙中的任何一个合伙人,但只是就其所负责任而言。

3. 任何个人、信托机构和财产因被保险人签订了书面契约或协议而对其负有责任义务提供保险即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的,但本条仅指由指定被保险人进行作业或代表其进行的作业或为被保险人所有或由其使用的设备。

条 件

一、检查和查帐

二、定 义

三、出事通知

四、索赔或控告通知

五、被保险人的协助和合作

六、条文更改

七、转 让

八、破产或无力偿付

九、违 约

十、交叉责任

十一、其他保险条款

十二、与法令相抵触

十三、对承保人的起诉

十四、除外责任

一、检查和查帐

应允许承保人视察被保险人的被保险人房屋、作业和其他所保的危险。在本保险单期限或延续的期限内和保单期最后终止后一年内,可允许承保人在双方都方便的情况下,查阅被保险人有关保费计算的基础或本保险中主要项目的帐册和记录。

二、定 义

1. 契约:是指任何书面的契约或协议,不包括货物和产品的担保书。

2. 个人伤害包括:

(1)人身伤害、疾病、丧失能力、受惊、精神苦恼、精神损伤;

(2)错拘捕、错监禁、误逐、误扣、恶意检举、中伤;

(3)非广告行为造成的文字诽谤、造谣、损害名誉或侵犯私人权利;

(4)不是因被保险人造成或指使而致的种族、宗教歧视;

(5)不是由被保险人或其指使而致的殴打和为保护被保险人财产和他人或他人的财产目的的殴打。

3. 事件:即指在保单期内发生一个事故,也指一连续不断的反复出现对财产造成损残和毁坏的不能预料的非故意的危险。所有一切大体上在同样条件的危险下所发生的损失应视作一次事件所引起的。所有由同样有害物质和行为不论其发生次数和频率性,使用工具的数量和种类,索赔人数的多少而造成的损失,都应视作为是一次事件中发生的。 当一次事件已经发生并仍在继续中而本保险单应终止时,保险人仍应该对所有损失负责赔偿,如同此损失是发生于保单终止前一样。

4. 费用:“费用”一词应被理解为判定赔偿金的利息、调查、理算和法律费用(但不包括被保险人的拿薪金的雇员和聘请的律师及办公等费用)。

三、出事通知

当一事件发生时,被保险人认为有可能导致索赔时,被保险人或其代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八
《第三者责任险》

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第三者责任险计算

保险车辆发生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并给予赔偿。这就是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2000」16号)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根据不同车辆种类选择确定:

(一)在不同区域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后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分以下两种情况:

1.当被保险人应负第三者伤亡赔偿金额超过赔偿限额时。

保险公司赔偿额=赔偿限额x(1一免赔率)

例如:被保险人孙某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孙某驾驶轿车在一次车祸中致第三者赵某伤残,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孙某对此次事故应负主要责任,应当赔偿第三者赵某各种损失共12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保险公司赔款额二

lox(1-15%)=10x85%=8.5万元。

2.当被保险人应负第三者伤亡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

保险公司赔偿额=应负赔偿金额x(1一免赔率)

例如:被保险人周某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其保险车辆在事故中致第三者宋某左腿残疾,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

应负同等责任,经核算,周某共应赔偿宋某损失6万元,那么保险公司应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保险公司赔款=6x(1一10%)=6x90%=5.4万元。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九
《许广平,一个伟大的“第三者”》

许广平,一个伟大的“第三者”

老实说,光看这标题,俺就很惊悚。我这人对于“伟大”二字本就有些犯晕,更别提“第三者”的“伟大”了。

好奇之下,悉心研读,发现作者是如此定调的:“拿现在的话说”,许广平是个“敢于横刀夺爱的标准的‘第三者’”,“但即便如此,她也是个伟大的‘第三者!’”为什么捏?一、她帮助鲁迅成就了他那“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一生;二、她捎带着成全了自己作为一个女性一生对爱的寻求与坚持;三、社会的进步不可避免需要大量的牺牲,女性往往首当其冲,许广平便是这牺牲者中伟大的一员;四、许广平直到最后去世,也无力改变在鲁迅和朱安这对合法夫妻之间,她只是一个伟大的“第三者”这个事实,好在有9年轰轰烈烈的共同生活在,好在有情深意浓的一部《两地书》在,它永远向世人诉说,述说那段惊世骇俗,又十分耐人寻味的生命历程„„

首先说鲁迅“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一生。为方便说话,咱这里截段说。第一段:从出生(1881)到结婚(1906),鲁迅虚岁26岁,25年的时光。第二段:从结婚(1906)到遇见许广平(1925),鲁迅虚岁45岁,与朱安的婚姻已维持19年了。第三段,从许广平“第三者”插足、到上海同居、再到鲁迅死亡(1925-1927-1936),满打满算也就11年的时光。难不成鲁迅享年56岁(咱都按传统说虚岁吧)的一生,就第三段,也就是最后的十年“伟大”,第一段第二段,那四十四年就渺小了不成?何况奠定鲁迅新文化旗手地位的、其一生中最经典的代表作,都是在第二段完成的。有些人拿后十年的创作数量与第二段的比,连许广平都这么说:“从广州到上海以后,虽然彼此朝夕相见,然而他整个的精神,都放在工作上,所以后期十年的著作成绩,比较二十年前的著作生涯虽只占三分之一,而其成就,则以短短的十年而超过了20年。”

问题是这种超过,耐不住细琢磨:其一,鲁迅的第二段,既做中华民国教育部的公务员,还做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等学校的兼职教授,一心三用中。所以他的写作只能是业余的业余。而第三段在上海,他可是转入职业写手状态了,既不用去部里办公,更不用备课上课,何况还配备了许广平这样一个女师大毕业的助手?一句话,不多码些字,闲着干啥捏?不多挣些稿费,咋养家里那几个女人捏?其二,一个中年作家,四五十岁的年纪,恰恰处于创作的旺盛期,不遵循生物周期高速产蛋,那不憋死么?其三,数量不代表质量,更不能代表“伟大”。第二段结束期间,鲁迅为了支持许广平等人领头的学生运动,直骂女师大校长杨荫榆女士“妇姑勃豀”,可他后期,也就是第三段的大量杂文,却充满了“妇姑勃豀”的格调,鸡毛蒜皮琐碎得很,“一个也不宽恕”!所以我一直偏向于认为,鲁迅的高度是在第二段完成的,第三段顶多是就地打滚了,别说超越第二段了,是否保持了第二段的高度都值得商榷呢!

其次说许广平对爱的寻求与坚持。按我的认识,婚姻与爱情本不是一回事,婚姻意味着合同契约和法律规范,意味着责任和义务,意味着“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的功能与绩效。至于爱情,完全是一种主观的不确定性的东西。拿爱情来进犯婚姻,简直可称是一种“侵略”,相当于日军侵华,只有旧式武器的朱安当然抵抗不过配备有新式武器的许广平,之所以没有完全的鸠占鹊巢,那是鲁迅早就划过“三八线”之故。至于“社会的进步不可避免需要大量的牺牲,许广平便是这牺牲者中伟大的一员”就有些扯了。其一,许广

平不与鲁迅同居那十年,鲁迅依然是鲁迅,不会变成鲁慢。而且我向来不认为鲁迅伟大,只信服他对国民性与人性的深刻与洞透。一句话,他是个清醒的绝望者,但并不因绝望而停止呐喊。这本就是启蒙者的本职工作,这要也叫伟大,哪中国得有多少伟大呵!严复同志伟大不?梁启超同志伟大不?胡适之同志伟大不?„„子孙后代承受得住这庞大的遗产不?更何况历史上这么多伟大,后人却活得越来越渺小,这投入与产出也严重的不平衡不是?其二,在这场三角较量中,最大的牺牲不是许广平,而是朱安。鲁迅终身把她当娘送给自己的一份礼物,这礼物是否拆过包装都值得怀疑,旧氏女人相夫教子之婚姻两大人生价值朱安不可得一;当听说鲁许已在上海同居后,朱安女士跟人说:“我好比是一只蜗牛,从墙底一点一点往上爬,爬得虽慢,总有一天会爬到墙顶的。可是现在我没有办法了,我没有力气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无用了”;甚至朱安死后想葬在丈夫墓旁都没人给她执行遗愿,被抛葬在鲁迅母亲鲁瑞的墓旁,可谓“生是周家的活鬼,死是周家的野鬼”!

所以“伟大”什么的,还是打住吧;捧得高,跌得重,不如归入日常伦理呢。按实际的情形,鲁迅本无意,奈不住许广平有心——你说世界上有几个男老师能架住不要名份的女学生的追求?其他不说,只说中央编译局的博士后常艳同志,拿下自己的导师、原中共中央编译局局长衣俊卿老师,就很轻松嘛。具体到鲁迅,它本来想陪着母亲与朱安一道牺牲的:“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但是跟鲁迅一道南下的许广平跟邓小平南巡一般,改革开放精神扯满怀,写信鼓励老师“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步子再快一点!”当然人家原信不是这么说的,而是把朱安比作“遗产”,把鲁迅比做“农奴”,教唆“农奴”翻身求解放,把“遗产”束之高阁,给予“相当待遇”就成了。至于她自己身为国民党党员,党组织却不管这个(所以我很怀疑国民党闹革命的动机,真的如阿Q所言,抢秀才娘子的床,然后想睡谁就睡谁)。于是,1927年10月,许的“侵华”战争胜利结束,两人在上海同居。这同居起初也是不公开的,奈何海婴由于意外进了他娘的肚里,总得给人一个交待。对于许广平来讲,无所谓,新女性,组织也不管;对于鲁迅来讲,组织就是家里那个娘,还是个寡娘。鲁迅与胡适都是寡母抚孤的孩子,鲁迅说:“母爱差不多是伟大而盲目的”;胡适说,母亲犹如“放高利债的债主”。总之,母亲一把屎一把尿都是高投入,而孩子对母亲只能是永远还不完的债,这种状况可用我同事跟她婆婆的吵架来衡量一下:男人过年多发了俩奖励,偷偷给了娘一半,大年三十一高兴,跟媳妇儿说了,媳妇儿一听就急了,认为那是自己的财产,得给婆婆要过来,可婆婆更理直气壮,说:别说俩钱了,孩子是我生的,我把他的头割下来当球踢,你也管不着!确实管不着,所以胡适为了讨母亲的欢心,娶了江冬秀;为了讨母亲的欢心,极力对江冬秀表示“闺房之爱”。相形之下,鲁迅只做到了胡适的一半,为了讨母亲的欢心,娶了朱安;可是后面的“闺房之爱”,他就不给朱安了。所以我一直认为,有些人的解放,表面上是反对包办婚姻,但是却不反对包办婚姻的罪魁祸首——自己的娘,顶多反对另一个牺牲品,自己那个传统的旧式的妻!也叫吃杮子专拣软的捏吧。当然了,心里憋气,有时候对外也指桑骂槐一番,正如蔡登山所言:“因为不能说自己母亲的不是,所以便控诉天下的父母;因为不能指责自己母亲的专横,所以便控诉礼教吃人;正因为不能对自己的母亲发难,因此他们对社会的抨击,就更声嘶力竭、铿锵有力了。”

不管怎么说,这就是娘。鲁迅给娘说了后,娘一听有女人给自己家传宗接代,何乐而不

为?至于朱安,婆婆没有意见,她敢有啥意见?所以,鲁迅与许广平的事儿就这样成了。对外,爱谁谁。正如某些学者给鲁许辩护时的那姿态:大清政权亡了,其法律无效,管不着,无法;北洋政权自身不保,法也不健全,何况咱远在上海,它鞭长莫及,也无法;国民党政权忙着大一统,忙着抗日,更顾不上法,何况许广平还是国民党左派,两口子后来又跟中共地下党亲近,更管不着,更无法„„按这辩护者的意思,摊上这么好的时代与时机,浑水摸鱼,不亦乐乎?

后来也没啥事。只有三件小事值得提提。一件是:1936年鲁迅去世后,北京《世界日报》报道时,把许广平称作鲁迅的“爱人”,把朱安称作“妻”——我晕,难不成“爱人”是这么来的?以后把老婆称“爱人”的同志可要当心了。一件是:鲁迅好友许寿裳为撰写《鲁迅先生年谱》,写信给许广平说:“年谱上与朱女士结婚一层,不可不提,希弟谅察。关于弟个人婚事,弟拟依照事实,真书‘以爱情相结合,„„’”云云。倒是许广平很干脆,回信说,我可不是小气人,“关于我和鲁迅先生的关系,我们以为两性生活,是除当事人之外,没有任何方面可以束缚,„„不必要有任何的俗套。我们不是一切旧的礼教都要打破吗?”所以甭写什么“以爱情相结合,成为伴侣”了,直接写成“„„与许广平同居”。最后许寿裳在“许广平”之前加了个“番禺”,在“许广平”之后加了个“女士”!一件是:1937年,朱安授权许广平处理鲁迅全集,称许广平为“女士”,称鲁迅为“先夫”。一句话,夫还是人家朱安的,鲁许只算同居。

问题是啥叫同居?按他们所处的那个新旧交替、旧的走了新的未建,方便浑水摸鱼的时代,男女们退可守,进可攻。保持旧氏婚姻,可谓是厚道好人;休掉旧妻另换新妻,那叫革命解放;旧妻不扔新妻照纳,既继承了旧时代的妻妾制,还可兼革命解放与厚道好人之两极好评。可是对于这些新式女性,世人总要忍不住嘀咕,尔们到底算啥呢?所以,相对于“伟大爱情”的说法,还有学者判定鲁许犯了“重婚罪”甚至“通奸”罪。

说鲁许犯“重婚罪”的,是我的师兄张耀杰,他说鲁许乃“法律意义上的事实重婚”;还说:“一名严谨理性的现代学者尽管可以不从道德意义上做出肯定或否定的价值评判,其至可以在以人为本的人性层面上给予允分宽容及美好礼赞,却不可以从现代法律的意义上一笔抹杀己经存在的事实重婚”。师兄这是一箭三雕,指出评价鲁许婚姻可从道德、人性、现代法律三个层面着眼。

说鲁许“通奸者”,就有意思了。葛涛在自己的文章中,替朱安谋划,说朱安若想起诉离婚的话,可以《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中的一些条款起诉鲁许,比如:与人通奸者;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者。一三条款好理解,中间那个条款就不好理解了,什么叫“不堪同居之虐待”?周楠本理解为殴打、性虐、饿冻等;但我认为,如果性虐算是热虐待的话,那么相应的,它还应该有个冷虐待,就是夫妻不同房。事实上这个《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还真有一个条款规定“夫妻互负同居之义务”,那么不“负”者,就算犯法呢。所以我认为葛涛之所以把这条列给朱安,也是这个意思。不过让周楠本表示气愤的,却是葛涛所列第一款,“与人通奸”,多么难听多么恶心呵! 其实周楠本不用恶心。人家葛涛也是好心,在文章的最后,抒了很长的一段情呢:“‘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鲁迅和许广平的结合在鲁迅生前就饱受一些正人君子的非议和攻击,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鲁迅走下神坛,陆续有一些学者教授再次攻击鲁迅和许广平的结

合。当这一波的喧嚣逐渐平静下来之后,一些鼓吹自由民主的人士又在21世纪初捡起了这个老话题,难道我们的正人君子就不能对鲁迅和许广平‘具有了解之同情’吗?难道我们的学者教授就不能不紧盯鲁迅和许广平的私生活吗?难道我们的自由民主人士就不能以自由和民主来理解鲁迅和许广平吗?鲁迅为中华民族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我们审视鲁迅不能仅仅局限于他的私生活和花边新闻,不仅要思考鲁迅的问题也要思考鲁迅的当下意义,这才是我们面对鲁迅的‘正路’”。至于周楠本,也抒情了,最后喊了这么一句:“法律保护的是:天赋人权,不是:社会陋习!”

这情抒得好!一、中国现在还盛行同居、二奶、重婚、通奸等,算不算自由民主、天赋人权?我们要不要给予“了解之同情”呢?二、既然现在还盛行同居、二奶、重婚、通奸等,那么研究鲁迅私生活和花边新闻,不正是体现鲁迅研究的当下性,给大家的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模范样板吗?三、我都被他们搞懵了,同居、二奶、重婚、通奸若是自由民主、天赋人权,那一夫一妻制当是独裁专制、社会陋习了?恩,根据历史发展的螺旋性,说不定未来社会真的会朝这个方向发展呢,最原始的东西会变成最现代性的东西,比如由原始群婚到妻妾成群,再到完全的自由交配!现代就是原始,复古就是进化!

法律、道德、公序、良俗都是有时代性的,剥离这些时代性去讨论,确实有些高蹈,但是不得不承认,再剥离时代性,做人的良知与底线还是共通的;食色性也,本就是日常伦理、人性使然,从古到今,也没啥质的变化,可是有些人非得赋予它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还自由民主,天赋人权,这是说西门庆和他的女人们么?数伟大人物,还看《金瓶梅》?

第三者骂第一任的话篇十
《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A款)

总则

第一条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含挂车)、履带式车辆和其他运载工具(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但不包括摩托车、拖拉机和特种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

(三)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

(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

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

3、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被保险机动车,实习期内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牵引挂车;

4、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5、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6、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八)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

(九)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未向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

(十)除另有约定外,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或号牌,或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

(十一)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

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第七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二)精神损害赔偿;

(三)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五)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或驾驶人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七)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八条应当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已经失效的,对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九条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

(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

(三)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

(四)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第十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本保险合同时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限额档次协商确定。

第十二条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主车保险人和挂车保险人按照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限额的比例,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总和以主车的责任限额为限。

保险期间

第十三条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指定驾驶人的,应当同时提供被指定驾驶人的驾驶证复印件。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改装、加装或被保险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用汽车从事营业运输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本保险合同成立时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证明。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因保险事故损坏的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无法重新核定的,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第二十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保险人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六条被保险机动车重复保险的,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第二十七条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要求被保险人提供证明和资料、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二十八条保险人支付赔款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本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间届满。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条保险费调整的比例和方式以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保险费率方案的规定为准。

本保险及其附加险根据上一保险期间发生保险赔偿的次数,在续保时实行保险费浮动。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一条本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二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投保人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第三十三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本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注:保险期间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五条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保险合同(含附加险)中下列术语的含义:

竞赛:指被保险机动车作为赛车参加车辆比赛活动,包括以参加比赛为目的进行的训练活动。 测试:指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进行测量或试验。

教练:指尚未取得合法机动车驾驶证,但已通过合法教练机构办理正式学车手续的学员,在固定练习场所或指定路线,并有合格教练随车指导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

污染:指被保险机动车正常使用过程中或发生事故时,由于油料、尾气、货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泄漏、飞溅、排放、散落等造成的污损、状况恶化或人身伤亡。

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指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过程中及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至全车被追回。

家庭自用汽车: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

非营业用汽车: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领馆等机构从事公务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收取运费或租金的自用汽车,包括客车、货车、客货两用车。

营业运输:指经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行为。未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书,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的,视为营业运输。

转让:指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处分被保险机动车的行为。被保险人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将被保险机动车交付他人,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视为转让。

第三十七条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保险费率方案计算保险费。

第三十八条在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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