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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2016-07-27 09:03:50 编辑:chenghuijun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全面免征农业税,继续对购买大型农机具、优质稻种、水稻种植进行补助,下面是中国招 ...

  省委、省政府对农村税费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全面免征农业税,继续对购买大型农机具、优质稻种、水稻种植进行补助,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6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16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

  根据全县农村工作的安排,5月20-21日,我办组织人员与县减负减债督导组对15个镇农民负担政策落实和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县委、县政府根据省政策规定,明确了"免征、规范、强化、监管"的工作要求,即全面免征农业税,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强为农服务性收费管理,强化农民负担监管。虽然今年落实农民负担比较迟,加之农业服务单位改革,但县委、县政府四月二十日会议后,各镇迅速组织力量部署落实负担,至五月中旬基本结束。从检查情况看,今年税费政策落实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1、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各镇、村严格按县、镇审批的方案执行,按规定的要求进行分解,组织归户计算,从检查情况看,全县镇村都没有发现继续收取农业税的现象,没有出现在农民负担卡和服务收费通知书中增加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不少镇都对负担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避免了违反政策规定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据统计,今年全县方案内收费共4992.5万元,其中:卡内负担1916.59万元,服务性收费3075.91万元,收款总额比去年减少3683.9万元,其中:卡内负担比去年减少2840.23万元,下降59.7%,服务性收费比去年减少843.67万元, 下降21.5%。

  2、及时规范地公开公示。从检查情况看,各村都及时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将今年的农民负担政策进行了宣传、解释,在坚持民主公开、民主决策的基础上,结合农村财务清理,将2004年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社灾减到户情况,村组干部报酬、归还集体债务实绩,抗旱排涝费的提取、使用情况, 2004年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绩等事项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大部分村还在醒目处设立意见簿,便于农民提出看法和意见,群众对今年的政策和村情比较清楚。

  3、规范业务操作。各镇按照县统一规定的要求,合理分解农民负担和服务性收费,避免因工作简单化带来的矛盾;镇归户计算表由农经管理中心统一编制,实行集中填写负担卡和服务收费通知书,并进行交叉复核,没有发现涂改归户表、负担卡、通知书的现象;各村克服人手少、时间紧的困难,及时分发到户,归户盖章率有了提高,这样既能让农民及时了解今年应缴各项费用的项目、数额,又增加了村干部与农户直接对话的机会,为夏季收款和其它工作方式打下坚实的基础;大部分村的公开比较规范,严格公开的程序、手续、内容,不故意隐瞒,让农民了解实情,因而群众较为满意。

  4、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率较高。根据各镇自报,全县农民负担监督卡应发19.43万份,实际已发18.16万份,占应发数的93.46%,虽然同比较去年减少近3个百分点,但从到村入户检查情况看,扣除举家外出和一些特殊情况,负担卡、通知书到户率较高,一般都在95%以上,个别村发卡率近100%。负担卡到户率不高、群众不知情、意见较大,一直是困扰减负工作的难点之一,今年可以说得到了改观,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通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方面、有的镇村还比较严重,主要是:

  1、农民的社会负担较重。主要是农村通达工程,由于资金缺口较大且工作任务较重,全县各镇都向农民收取或将要收取道路集资,最低的每人20元,最高的每人30元、每亩30元,远远超过了合理的负担总额,据测算全县仅这一项就向农民摊派2000多万元。今年县委、县政府出台以资代劳政策,目的是解决通达工程资金不足的困难,但有的镇既收取了以资代劳资金,又进行道路建设集资,违背了初衷;教育集资居高不下,虽然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教育捐资要逐年降低的要求,但各镇基本没有下降,一般都在150-220元/生/学期,最高的达280元,加之去年搞农村教育信息化工程,已向学生收取了50元左右的集资,农民教育负担仍然很重,上不起学已成为农村较为普遍的问题;巧立名目乱收费仍未杜绝,个别村以今年村级收入减少或其它借口,擅自提高抗旱排涝费预收标准,有的镇、村向农民收取水利建设、老干部退职金、五保户供养、计划生育经费,有的将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在全镇平摊,未受益区群众也承担了还款义务,有的村无名目的按宅基地收取款项,等等。

  2、村级开支居高不下、难以控制。农业税免征后,镇村减少的收入,省财政将按95%进行补助,少补的5%成为镇村收入缺口,村级农机、林权、企业改制、资产盘活等项工作已经到位,这方面的增收潜力已经很小,由于受经济效益的影响,滩地水面资源的发包收入呈下降趋势,维持村级正常运转本已艰难。但从检查情况看,村级开支总额却不断增加,一般的有20万元左右,高的达100多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支出计划难以控制,征兵费用、培训费、借款利息、招待费等,村支出计划就没有安排,但实际却不断增加;二是部门收费屡禁不止,特别是治安费、法律顾问费、渔业服务费等,一般要向村摊派2000元,多的达5000元;三是一些会计人员业务不熟,把不属支出的项目,如农村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的建设,纳入了支出,人为增加了开支数额。

  3、工作进展不平衡。绝大部分镇、村农民负担落实工作已经结束,农民负担监督卡和服务性收费通知书也发放到户,但少数镇、村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还在分解、落实负担,少数村农民负担监督卡和服务性收费通知书发放率也较低,有的村仅80%左右,个别村甚至只有60%;有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流于形式,既没有村干部的政策宣传,也没有村民代表的意见,会议记录寥寥数语,实际上是开会没议事;村务公开栏内容不全,归户表一章多盖,应付检查,等等。

  2016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二)

  为强化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市《20xx年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汴纠组[20xx]2号)文件精神,六月下旬,县农监办、纠风办、税政办抽调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我县上半年减轻农民负担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惠农补贴落实、农村“三乱”治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涉及全县17个乡镇和2个开发区,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共抽查54个村,走访农户约200户。检查结果表明,上半年,我县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责明确、组织健全、措施得力;能严格执行党的减负政策,达到了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户户减轻;农民负担监控体系明显增强;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突出,成效显著;制度落到位;遏止了农村“三乱”,杜绝了农民负担恶性案(事)件和群体事件,达到了农村稳定,农民满意。但也清醒的认识到,个别乡镇或部门减负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涉农收费项目多收现象时有发生,村组织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现象有所抬头,农民负担显露反弹苗头,需要认真自查、自纠、彻底整改。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我县的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由于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加上发放和补贴过程中有关部门和经销商措施得力、补贴标准把握准确,农监部门监督到位,使我县各项补贴按要求全部发到农户手中。全县发放种粮补贴(每亩15元)1698万元,综合补贴(每亩66.72元)7548万元,家电下乡补贴(30495台)675万元,汽车及摩托车补贴(2499辆)522万元,农机具补贴(小麦、玉米收割机41台、大型拖拉机99台、小麦秸杆粉碎机90台、秸杆压块机1台、秸杆还田机1台)430万元,补贴的方式按照规定有的打到直补卡上,有的通过经销商直接补给农户,规范、方便、快捷,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没有发现套取资金现象,被调查农户均表示满意。

  (二)农村“三乱”治理情况

  近两年来,特别是今年上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停止了向农民集资的任何审批项目,取消了要农民出钱出力的达标升级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涉农收费标准,有效扼制了一些部门和村组织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现象。但在检查中发现,仍有个别部门和村组织存在乱收费现象,如卫生办正、计划生育、农民划宅基地,个别村搞公益事业不按《河南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执行,向农民乱集资,或以捐资名义强行向农民收费,个别村组织给新增人口分地时向农民乱收费等。

  (三)涉农收费和惠农补贴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上半年90%的乡镇、涉农收费部门和行政村,能够按照上级收费许可制度,惠农补贴公开的要求,在公示栏、公示牌和项目价格表中,把收费项目、标准、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对象及范围、各户享受补贴人口、标准、金额、监督举报电话等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1、农村虽然进行了税费改革,但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机构、县乡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与税费改革相比明显滞后,在减人、减事、减支等方面没有取得实质进展,使一些乡镇及有关部门利用自己的强势向农民伸手,挤占村经费。

  2、当前少数基层干部对党的减负政策学习不够,认识浮浅,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农民负担案(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县冻结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上多年来集体经济严重滞后,致使村里修路,水利设施,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在一些乡村减轻农民负担政策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存在着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

  4、一些涉农部门如:畜禽防疫、卫生办正、农民建房、计划生育还存在着乱收费现象。

  三、整改措施

  1、要求各乡镇及涉农部门进一步搞好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2、对添项加码加重农民负担、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退还。

  3、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加大报刊订阅限额的督导,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4、加大对挤占、挪用村级经费的查纠,确保村级经费按照规定合理使用。

  2016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2016年度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自查报告

  xx县农监办

  2016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三)

  区减负办: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根据金政办 [20xx]53号文件精神要求,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扎实安排,结合实际,严格按照各级减负工作要求,对全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领导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事关党群干群关系、事关农村社会稳定、事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减轻农民负担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减负工作各项措施。一是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书记任组长,乡长任副组长,组织、纪检、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减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各村也成立了减负工作领导机构。二是推行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作为各单位和各村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三是党委、政府定期听取减负工作汇报,研究减负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组织开展检查。

  二、积极执行惠农政策,确保资金兑现到位

  一是种粮补贴落实到位。已发放粮食直补54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64万元,水稻良种补贴35万元,玉米、棉花良种补贴5万元,水稻产业提升补贴23万元,油菜良种补贴6万元,小麦良种补贴5万元。二是退耕补贴落实到位、低保政策落实到位、困难家庭学生生活补贴落实到位。同时,全面做好财政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行,全乡“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类补贴资金均采用“一卡通”农户存折发放,无截留、抵扣现象。惠农政策资金的及时、准确、足额兑现,极大的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地推进了全乡农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

  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一是推行了涉农价格收费、涉农补贴“公示制”。计生、林业、土管、教育、卫生等相关涉农部门(单位)及各村均建立了涉农收费项目和价格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范围和标准的要求,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规范收费行为,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二是实行了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全乡严格按照区规定的限额标准,采取有力措施,压缩除党报党刊以外的各种报刊征订,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向基层组织、学校或农民、学生摊派征订报刊,努力减轻农民负担。三是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件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部门负责制度及责任追究制。今年全乡无农民负担案件发生。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认真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实行齐抓共管。一是乡政府在开学初抽调人员,对中、小学收费进行督查。今年各农村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和“两免一补”资金现象。二是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和农民用电等收费中无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三是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坚持自愿的原则。四是执法收费行为规范,没有发现违法强征强收。

  五、加强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范管理

  乡政府严格执行《XX区村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的规定,规范程序,并已经取得区减负办的批复,筹集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款专用,无违纪问题发生。

  六、开展减负监督检查,杜绝农民负担反弹

  一是经常向群众宣传减负惠农政策,群众对乡村干部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满意。二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和文件审批关,加强对涉及(2016政务服务工作自查报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出台和公示的审核。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对农民负担重点村和部门的监控,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今年来,我乡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克服困难,发扬成绩,采取有效措施,继续认真贯彻中、省、市、区减负政策和要求,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深入宣传,强化监督,认真落实好党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好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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