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报告 >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016-08-03 11:00: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共6篇)工商机关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说理式)濉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2011年5月24日,**工商局对**市场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在此次抽检中,**销售的**经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不合格。于**日立案调查。派执法人员**二同志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进行了询...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希望能帮助到你。

工商机关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说理式)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第一篇

濉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来源及调查经过。2011年5月24日,**工商局对**

市场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测,在此次抽检中,**销

售的**经检测,报告结果显示不合格。于**日立案调查。派

执法人员**二同志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其

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调查终结,报告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执照号码:**、经

营者姓名:**,经营场所:**

二、违法事实。经查:2010年5月份,当事人从一

河南送货车以每条63元的价格购进**胎,标以每条100元

对外销售,截止**日,当事人未再购进该种批次的产品胎对

外销售,,获利**元, 货值金额**元。

三、证据及证明事项。 上述事实,主要由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一: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

品的违法事实过程。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地址、经

营情况、经营事实。

证据三:**抽样取证记录1份,证明抽取样品的数量、

基数和执行标准等抽样情况。【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证据四:**监督检测中心检验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销【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售的轮胎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证据五: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已收到检验报告。 证据六: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

证据七: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

四、案件性质。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汽车内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

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

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

品冒充合格产品”规定,已构成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五、自由裁量理由。

鉴于当事人对该案调查予以了积极的配合,且货值

金额不足一万元,本案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

准,尚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参照《**省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罚款裁量参照执行标准》第一百零

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处货值金额

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应依法处罚。

六、处罚依据及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

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

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

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

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处罚如下:

(一) 没收违法所得**元;

(二) 罚款**元,合并执行**元。

**工商局

办案人:** **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第二篇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文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一、 当事人及案由

当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XX年XX月XX日,XXX工商局在进行市场巡查时发现,XXX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检查人员认为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功能,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一种产品上,当事人的行为涉嫌夸大宣传,检查人员随即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然后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述现场检查笔录报局领导批准立案。局领导XX年XX月XX日批准立案(立案号XXX)。本案由XXX(执法证号∶XXXXX),XXX(执法证号∶XXXXX)两名调查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 调查经过及证据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在我市的经销商的法定代表人XXX进行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在我市的销售情况,并获取了调查笔录一份、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两份、经销合同复印件一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在XXX超市对XXX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取证,获取了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XX年XX月XX日,调查人员通过特快专递向XXX邮寄送达了XXX号《询问通知书》,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销售到我市的XXX牌保健食品销货发票、经销合同,并于XX年XX月日前到我局接受调查。

XX年XX月XX日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XXX到我局接受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当事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调查人员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XX年XX月XX日,当事人通过特快专递给我局提供了情况说明一份,整改后的包装一份。

调查人员调取的主要证据(证据目录)有:

1、XXX进行现场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

2、对经销商法定代表人的询问笔录1份;

3、XXX牌保健食品进货发票复印件四份【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4、经销合同复印件二份。

5、XXX牌保健食品的外包装两份

6、XXX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

7、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询问笔录一份

8、当事人情况说明一份

9、整改后包装一份

10、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一份

11、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经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13、经销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4、XXX单位的营业执照

15、对消费者的调查笔录两份

16、两位消费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三、违法事实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经查,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印有“软化血管、提高免疫力”字样(参见证据一、证据二、证据五),共销售到我市500件,每件10瓶,销售额1.2万元(参见证据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该保健食品核定的功能为:软化血管(参见证据六) 当事人在XX年XX月XX日生产并销售到我市的XXX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增加了“提高免疫力”(参见证据五、证据六)

本案没有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对照工商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也不够移送追诉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条件。

四、定性分析

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的功效做说明,属《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宣传方法。当事人在产品包装上对产品功效的说明足以使消费者认为该保健食品具有这些功效(参见证据十五),而事实是该保健食品不具有提高免疫力的功效。

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调查人员认定当事人XXX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和《河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产地、价格及服务内容、形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本条第一款所称其他方法主要是指:… (三)在商品包装、装潢、样品、说明书上作说明;…。”的规定,构成了在商品包装、装潢、样品、说明书上作说明的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五、处罚依据及意见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另据《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有虚假宣传行为,主观上没有故意的,处以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而且销售到我市的产品数量较少,没有造成较大影响,并且在案发后主动收回产品,减轻危害结果,具有从轻情节(参见证据八、九),建议给当事人如下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2、罚款1万元,上缴国库。

(办案机构)

案件承办人:XXX XXX

XX年XX月XX日

2016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第三篇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关于朱治英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案的调查终结报告案件的由来和调查经过:2016年6月8日,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旧州工商所执法人员罗礼全、王家春到宜宾市江北振兴建材城进行巡查,在该建材城11幢1楼3号发现,朱治英的经营场所内外墙体上张贴有广告,广告内容标明“CCTV上榜品牌奥盟集成吊顶 取暖 换气 照明 模块一体化”的宣传用语。执法人员在朱治英在场的情况下填写了现场检查笔录,并对张贴的广告及销售现场拍摄。现场当事人无法提供“CCTV央视上榜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因此,朱治英的上述行为涉嫌虚假宣传。随即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现场笔录报立案中心局领导批准立案,2016年6月11日批准立案,并指定由罗礼全、王家春负责全面调查。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朱治英、女性、现年29岁、汉族、1978年1月4日出生、家住四川省宜宾县观音镇黄金街,身份证号512527780104252、电话:13708291445,家有3口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5115023800373,发照机关;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日期2016年4月4日,字号名称:宜宾市翠屏区双飞建筑材料经营部,经营者姓名:朱治英,组成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翠屏区旧州江北建材城11幢1楼3号门面,经营范围及方式:建筑装饰材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零售。三、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朱治英于2016年4月4日起,利用经营场所内外墙体张贴广告及发放宣传卡的形式,对其销售“奥盟集成吊顶”系列产品进行宣传,其广告宣传的内容为“CCTV央视上榜品牌”,当事人仅提交了(1)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广告部出具的“荣誉播出证明”的传真件,但时间是2016年4月至2016年4月,该证明没有单位的印章。(2)嘉兴市奥盟电器有限公司出具的“宜宾地区总代理授权书”的传真件。(3)嘉兴市奥盟电器有限公司颁发一块“CCTV中央电视台奥盟集成吊顶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的牌匾。当事人无法提交“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荣誉称号或证书,于是,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工商局向中央电视台广告部进行调查取证,2016年8月22日收到中央电视台于2016年7月2日发出的回复函:中央电视台广告部从未向任何一家企业颁发过“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称号或证书,也未授权给任何企业使用。因此,朱治英在未取得“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有效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擅自对外宣传其销售的“奥盟集成吊顶”系列产品为“中央电视台上榜品牌”,属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于2016年6月8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本案证据材料有:(1)广告照片六张,(2)当事人询问笔录二份, (3)对杨万军的询问笔录一份,(4)现场检查笔录一份,(5)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材料。 以上证据材料均由当事人及证人签字确认。四、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这种行为误导和欺骗了消费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自己的商业信誉或者在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有效期限、价格、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或虚假的宣传”之规定,属于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据《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处当事人罚款3000(叁千元)。案件承办人:二00七年九月五日

2016工商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第四篇

县工商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市局: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法制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今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把依法行政与执法为民相结合,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依法行政这一主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与执法为民相结合的执法理念,建章立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首先落实了行政告诫制度及行政处罚预先警示制度,以教为主,以罚为辅,罚教结合。对管理相对人较轻的首次违法违章行为,采取预先警示和行政告诫,免予行政处罚。截止到12月底,我局对在辖区内检查发现的46起违法行为中的20起实施了行政告诫,只对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和在限期内拒绝改正的16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次落实了立(销)结案备案制度、执法办案监督卡制度,严禁滥用行政强制措施。对同一违法主体及其行为,做到不重复调查;超越职责范围的案件,做到不立案查处;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做到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须取得相应证据,必须与违法行为有直接关系,必须遵守法定程序,必须遵守法定期限。在案件核审中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案件不予核审通过。第三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重大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根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局法制股不定期地对行政执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2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年底,对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有效地规范了各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二)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素质,努力完成好各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素质,不断拓宽办案领域。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各类业务培训5次,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重点组织开展学习了《行政强制法》、《个体工商户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定》等的专题培训。

2、严把案件审核关,积极做好案件的核审工作。政策法制股一直把严把案件核审质量关当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案件核审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28号令)和(29号令)规定执行。截止到12月底,共核审案件145件,其中经过退卷补证完善的32件,提出核审意见35余条,当面指导办案人员纠正完善案卷25人次。

3、依法行政,加强了执法监督。一是加强对基层的执法监督。全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次,规范执法行为21人次。二是开展执法评议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法治工商建设工作

1、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工作组织保障有力

一是制订了实施方案。我局根据省、市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下发了《**县工商局开展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工商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责任单位,对法治工商建设工作做了总体部署;二是成立了领导小组。为了抓好创建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三是法制机构健全。我局设有法制机构,配备2名法规工作人员,严格按省局法制员工作管理规定,选拔、配备基层工作所法制员11名。

2、认真组织县局及基层工商所开展法治工商创建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开展多种评比活动,提高干部的主动性。我局按照法治工商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机关干部"六能"和基层干部"六会"标准,在开展集中培训、岗位练兵、跟班锻炼等多种教育培训的基础,全面开展了"树业务典型、学工作先进、争能手标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成为依法行政标兵、专业骨干,使干部职工在提升能力中履职尽责,在争当能手中建功立业。目前,全局"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依法"的良好舆论氛围已逐步形成。

三、围绕"四化"建设,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好市场整顿工作

1、常规性工作扎扎实实。一查处无照经营不间断。经常性的对市区城郊结合部、中小学校和集贸市场周边地区从事重点行业开展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手软,保护了公平竞争,维护了市场秩序。三是法制建设重规范。严格规范执法程序,重申办案纪律,并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纪律规定》做到了人人熟记。

2、重点性工作强势推进。一是抓农村食品安全重机制。在县城的超市、中小学里都设置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投诉站、维权服务站,在各工商所都建立了联系站。二是抓打假护农行动不松懈。立案查处涉农案件3起,罚没款1.2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四、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大力推进"三个文明"建设

1、强化食品市场监管。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对肉、菜、粮油、酒类、饮料、水产品、儿童食品、营养品、调味品等节日商品展开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食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不合格商品。

2、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和其它易燃易爆品生产销售储存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排查。

3、加强了对公共娱乐场所的整顿。重点查取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先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查处或纠正违法违章行为150余起。

我局在2016年行政执法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中做了大量具体、扎实的工作,也取得的一定的成绩,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我们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会更上一个新台阶,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0一三年一月五日

2015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年述职述廉报告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第五篇

县工商局副局长2015年述职述廉报告 我叫**,现年43岁,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2015年以来,我局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我本人在思想上、工作上也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今年以来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组织作一汇报:

一、以学习提升素质 首先,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十六大精神,坚持做到“两个务必”。经常阅读有关报刊,及时了解掌握时事资讯;其次,注重业务知识的钻研,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我就到书中去找。自己弄不明白时,就主动向其他同志请教,通过相互间的学习讨论,我和同志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提升;再次,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修养,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并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去北京挂职锻炼的经历,使我开阔了眼界,学到了工作经验,对以后的工作有了更新思路和想法。

二、以团结凝聚力量 第一,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作为一名副职,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为一把手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主动地协助一把手开展好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一把手的指挥和调度。在集体的领导下,坚决维护一把手的权威。在集体决策中,勇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决策前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决策后,按决策执行不走样;第二,与其他副职以诚相待,互相支持,优势互补,互相补台。在工作中顾全大局,既不揽权,也不越权,既坚持原则,又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管好分管业务;第三,注重与一般干部的团结。在工作中多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

三、以管理优化环境 按照局党组分工,今年我分管注册科、市场巡查二科、三科、车辆管理分局、走马驿、杨家庄两个基层分局及维管办、拍卖行两个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全部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一)依法登记,规范操作,方便企业,促进发展 在今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中,我们按照验一户完善一户、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各类审批文件的名称、有效期限及许可证的年检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能提供有效手续的限期补办,不能补办的让其变更或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对所有的企业个体档案进行了彻底清理,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到底的制度,大大增强了同志们的责任心,使登记注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为方便企业,我们抽调骨干力量对**户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对13户企业进行预约服务。同时,对连续两年没有不良记录和设立不足半年的**户企业实行免审,直接通过年检。这一举措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节约了办理手续的时间,得到企业和经营者的广泛好评。 继续加大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力量投入,把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权全部下放到基层工商分局。今年全县个体工商户新增**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私营企业新增**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 今年国有集体企业的参检率为94%,私营企业的参检率为92.7%,个体工商户验照率为83%。同时,对40户超期年检及超范围经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93户。 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和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及残疾人通过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再就业。截止目前,共为下岗失业人员颁发营业执照500余份,减免注册登记费和管理费**余万元,为1800余人的再就业提供了帮助。

(二)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建立专业的市场巡查队伍,健全市场巡查工作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三个市场巡查科成立一年来,在规范经营秩序、打击假冒伪劣、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食品安全、保护商标专用权、红盾护农、取缔无照经营、防治禽流感等大型专项整治行动中,与其他分局科室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其行动迅速、办案高效、查处有力、公正廉洁的特点,打出了工商执法部门的威风,树立了我局的良好执法形象。 市场巡查二科、三科全年共办案**起,其中立案查处31起,收缴罚没款**万余元。

(三)创新工作新思路,拓展监管新领域 经局党组深入调研论证,根据涞源县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形势,决定对运输市场加强管理,并于4月份成立了车辆管理分局。在人员配置上,大胆起用年青干部,提拔有多年办案经验的一线人员,重用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老同志。在工作方法上,首先加强宣传,在车辆集中的车站、修理厂、加油站、矿山、选厂发放、张贴宣传材料,并通过新闻媒体连续播出一个月通知,收到较好效果;其次,实行在限期内免费办照政策,凡在一个月内主动来我局申领营业执照的,免费颁发;再次,对车辆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普通客货运输、矿产品运输、矿山机械区别对待。

(四)基层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对工商所进行整合,撤销了乡下所,成立了走马驿和杨家庄两个分局,辖区占全县总面积的一半以上,而且都面临着监管区域大、人员少、交通不便的现状。 面对困难,两个分局的同志们没有退缩,而是用辛勤的工作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关口前移和食品安全、硬件建设和党先教育、一会两站和市场巡查、业务学习和收费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和禽流感防治等等,无论是哪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任务指标。杨家庄分局还组织消协分会会长和两站站长进行了两次培训和回访,发放食品进销货台帐402本,信誉卡400本;走马驿分局于9月份报经当地党委批准起立了党支部,进一步增强了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工作 维管办在各基层分局全部建立了维管工作站和维修行业分会,围绕家电维修、农机修理和通信器材维修领域的突出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无资质及其他违规经营行为。今年新备案维修行业89户,颁发售后服务备案登记证117份。 拍卖行在市行的指导下,全年共签定拍卖合同8份,成功组织拍卖会4次,成交额达**万元,收取佣金**万余元。

四、以真情为群众谋利益 在今年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贫困村帮扶和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中,我受命担任了工商局大下工作队队长。在帮扶工作中,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努力为农村的发展献计献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每周都抽出时间去村里办公,帮助他们加强基层党组织 建设。局党组采纳本人建议,为**村出资5000元购买办公设施,为银坊镇松树台村出资3600元,改善“两室”办公条件,完善各项制度和档案,并帮助他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二)在深入学习、努力吃透中央“一号文件”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全市“2.29”大会精神,走村入户向村民们做好宣传,鼓励他们解放思想,用好政策,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在走访调研的同时,也使自己接受了一次再教育,在思想上更加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三)在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中,先后为五十亩地村购置了价值2万元的大理石桌凳和健身器材。

(四)在防治禽流感工作中,广泛宣传预防禽流感病知识,按上级要求对全村的家禽、牲畜进行了登记造册,并协助有关部门注射疫苗,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禽。 五、以行动做廉政表率 按照中纪委和省市局要求,我对照文件提出的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等“四股歪风”认真进行了自查。 参加工作以来,我从没有因为送人情吃过请、收过礼,也没有占过公家一点便宜,更没有为了自己得到某个职位送过钱物。一个人只要努力为党的事业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织上不会看不到,群众也自有公论。提拔一个人,不是哪一个人可以决定的,还要经过组织考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程序,没必要去费尽心思走后门、拉关系。我不仅这样要求自己,对我分管的工作人员、我的亲友也是这样要求的。可能平时我难说话的名声在外,所以家人和下属都不敢冒用我的名义办私事,也没有一个因此违反廉政纪律。对于赌博,现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股风气,都认为没事了大家在一起玩玩,没什么大不了的。可长此以往,就有可能发展成为赌博,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原来我也玩过麻将、打过扑克,慢慢工作多了,时间紧了,也就没时间玩了。而且走上领导岗位后,在各方面也都提高了警惕,如果玩上了瘾,就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可能出现不廉洁的行为。我不仅自己不再玩麻将,也要求下属尽量不要玩。即使玩,也不能占用上班时间,更不能赌博。 由于工作劳累,我患了颈椎病,局里多次派车让我去外地看病,但都被我婉言谢绝了。我们局车辆紧张,几名副职和几个综合科室共用一辆车,如果我带车走一天,就会影响不少工作。出于这种考虑,每次去外地看病,我都是乘火车或搭便车,从没有因为私事耽误工作,更没有请假休息。因公出差一般我基本是当天往返,这样可以节省一笔经费。 虽然在一年中我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将继续加强学习,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艺术,与其他班子成员一同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发扬优势,弥补不足,以更加高涨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

2016环保局环境违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范本
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第六篇

当事人姓名

调查检查、勘察时间8月29至9月15日

调查检查、勘察人员签名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违法事实

检查核实在建设开工前未到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并建设经我局工作人员多次督促至今仍未办理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8月29日我局依法下达了《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环限纠字【】h—74号。

当事人违法的证据

1、现场调查询问笔录一份2页

2、现场调查勘察记录一份1

3、《限期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回证一份1页违法行为等次根据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将违法行为确定为一般。

应收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

行政处罚建议1、处伍万元罚款。

环境监察大队

9月15日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不一样的精彩成考报名。想要了解更多《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工商经典调查终结报告 工商 调查终结报告
  • 1、工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016-08-08)
  • 2、食品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016-08-08)
  • 3、调查终结报告2016(2016-08-28)
  • 4、超范围经营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016-08-30)
  • 5、价格违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016-08-30)
  • 6、电视台发布虚假广告案调查终结报告(2016-09-01)
  • 7、纪检委案件调查报告(2016-09-07)
  • 8、第一虚假宣传调查终结报告(2016-09-09)
  • 9、行政调查终结报告(2016-12-02)
  • 10、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2016-12-02)
  • 11、电视台违法广告调查终结报告(2016-12-14)
  •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wendang/baogao/533073.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