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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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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共7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1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13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明确公司 各部门、 营业部、 其他分支机构以及有关人员 重大事项报告的职责和程序, 确保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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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13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第一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13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明确公司 各部门、 营业部、 其他分支机构以及有关人员 重大事项报告的职责和程序, 确保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 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地向有关主管单位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 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等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中国华融”)《子公司 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00-24001-30/E) 及《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范围( 2013 年版)》及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情形或事件 ( 以下统称 “重大事项”)时, 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 ( 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主体”),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需要及时向外部主管单位报告的制度, 分为内部报告和对外报告两个方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须向监管及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或行政许可的事项, 不适用此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遵循以下原则:

( 一) 谁主办、 谁报告。 根据重大事项的类别和报送主体的要求, 公司重大事项由相关业务办理或管理( 牵头) 单位( 以下简称“主办单位”) 负责或牵头负责实施报告。

( 二) 各司其职、 协调一致。 主办单位应根据各自 权属和事项性质, 明确各相关责任主体的报告职责, 做好沟通与协调, 确保报告工作的有效衔接。 ( 三) 按规办理、 高效准确。 主办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照公司报告制度和处理流程办事, 不得越级办理或随意调整报告流程, 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 及时、 真实、 准确、 完整地履行报告义务。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主体” 包括:

( 一) 公司各部门、 营业部及其他分支机构负责人;

( 二) 公司 各部门、 营业部及其他机构中对公司重大事项可能知情的人员 ;

( 三) 涉及重大事项报告的其他相关人员 。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及其各部门、 营业部及其它分支机构。

第六条 负 责重大事项报告的单位应指定专人对上报的信息和材料予以整理并妥善保管。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范围

第七条 在本章规定的重大事项出 现时, 相关单位应及时、准确、 真实、 完整地向主办单位报告, 并经相关程序后由主办单位向监管部门和上级单位予以报告。

第八条 股东单位发生的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及行为

( 一) 公司股东存在虚假出资、 出资不实、 抽逃出资或变相抽逃出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 二) 所持公司股权被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被强制执行;

( 三) 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 四) 决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 五) 委托他人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或与他人就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达成协议;

( 六) 变更名 称;

( 七) 发生合并、 分立;

( 八) 解散、 破产、 关闭、 被接管;

( 九) 其他可能导致所持公司股权发生转移的情况。

第九条 重大决策及变更事项

( 一) 人事管理类事项, 包括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监事的任免及其报酬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 、 任免及其报酬事项; 对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的业绩考核评价; 人员 费用总额的确定。

( 二) 财务和审计管理类事项, 包括年度财务预算、 决算方案; 调整年度财务预算; 利润分配、 弥补亏损方案;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聘任和解聘承办公司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未列入当年财务预算的单笔购买、 处置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固定资产。

( 三) 经营管理类事项, 包括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经营计划; 董事会、 监事会的报告;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组织形式变更; 合并、 分立、 解散、 清算; 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动; 发行股票、 债券等有价证券; 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 四) 项目 管理类事项, 包括投资设立或参股其他公司; 超出当年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规定的融资规模的融资需求; 对外提供担保。

( 五) 报国家监管部门批准开展新业务的方案和其他事项。 ( 六) 其他决策及变更类重大事项。

第十条 重大突发事项

( 一) 发生客户 交易结算资金挤提或其他债务挤兑事件;

( 二)发生与公司业务或人员 有关的金融诈骗、 盗窃、 抢劫、涉枪、 凶杀、 爆炸、 绑架等案件;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 三) 客户 集体投诉、 上访、 静坐或者采取其他过激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 四) 因自 然灾害、 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等引 发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

第十一条 重大经营风险指标变动及风险事项

经营风险事件指公司 在业务经营中 因内外原因出 现风险情况可能或已经导致公司收入变化、 预期收益下降、 发生经济或声誉损失的事件, 主要包括不良资产、 经营违规、 被诉及其他造成资产和声誉损失的事件。

按照经营风险发生后的影响范围和损失程度将经营风险事件分为: 一般经营风险事件、 较大经营风险事件和重大经营风险事件。

( 一) 一般经营风险事件 一般经营风险事件指经营风险迹象已经暴露, 影响范围小,风险程度轻, 通过采取及时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可以避免事

态恶化, 防止发生损失的事件。 具体包括:【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1、 出现非正常类资产。 按照中国华融《经营资产风险分类试行办法》 分类出现次级类资产。

2、 商业化项目 执行中因政策、 市场或客户 原因造成已审批方案不能按预期计划实施, 需要降低原项目 实施条件或保证措施,可能影响预期收入和收入实现的保证程度。

3、 项目 操作不当或在合作项目 中各单位衔接工作不到位形成了操作风险。

4、 发生被诉或仲裁事项, 预计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5、 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控制指标单项或部分突破。

6、 市场和媒体对公司某项业务有负面报道或公司客户 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 二) 较大经营风险事件

较大经营风险事件指经营风险发生后影响范围较大,已危及资产安全,影响收入实现, 采取及时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化解和处理后仍有造成损失可能的事件。

具体包括:

1、 出现不良资产。 按照中国华融《经营资产风险分类试行办法》 分类出现可疑类资产。

2、 商业化项目 执行中因政策、 市场和客户 等原因造成原定方案发生重大变更或中止, 不能实现项目 预计收入。

3、 项目 操作不当或在合作项目 中各单位衔接工作不到位形成了 操作风险且造成项目 不能实现预计收入。

4、 发生被诉、 仲裁事项标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或预计公司需要承担的损失金额超过 50 万元。

5、 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控制指标单项或部分突破且幅度超过 20%。

6、 监管部门定为违规进行调查处理的事件。

( 三) 重大经营风险事件

重大经营风险事件指经营风险发生后涉及的资产规模大, 影响范围大, 即时采取风险化解措施和法律手段仍将形成损失的事件。

具体包括:

1、 出现损失类资产。 按照中国华融《经营资产风险分类试行办法》 分类出现损失类资产。

2、 商业化项目 执行中因内外情况变化导致项目 不能实施且已造成公司财务损失。

3、项目操作不当或在合作项目 中各单位衔接工作不到位形成了操作风险且已造成公司财务损失。

4、 发生被诉、仲裁事项标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预计公司需要承担的损失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 公司业务经营的风险控制指标单项或部分突破且幅度超过 40%。

6、 发生监管部门处罚的事件。

第十二条 重大信息技术安全事项

( 一) 主要业务网络、 系统发生故障, 导致服务中断的事件;

( 二) 重大窃(泄) 密、 计算机网络犯罪等案件;

( 三) 重要业务网络、 系统升级改造。

第十三条 其他如监管部门或所在地派出机构要求报告的重大事项, 或相关单位认为事因或影响重大必须报告的事项。

第三章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要求

第十四条 各部门、营业部及其它分支机构职责范围内发生本制度第十条所列事件时, 必须立即填写《紧急重大情况专报》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十五条 各部门、营业部和其它分支机构应对重大事项的报告实行一把手责任制, 应明确各单位负 有综合管理职能的部门和人员 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第十六条 报告主体应在发生或发现本制度第十条所述重大事项时,于事发后 4 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综合管理部。 情况紧急或信息掌握不完整的,应先口头报告,于事发后20 小时内书面报告;先报告初步情况,再根据进展情况补充报告。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部在接到报告后, 应立即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应及时将经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核对并签字的与 重大事项有关的书面文件进行整理,按照程序提交公司 相关决策机构研究。 待公司 研究决定相应应对方案后, 立即组织、 协调相关单位予以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第十条所述重大事项发生后, 相关单位应在向综合管理部报告的同时, 根据情况积极采取相应措施, 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综合管理部应在接到报告后, 全力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工作,做好相关组织、 协调工作。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调查和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影响公司 稳定经营的各类重点和热点问题, 特别关注重点岗 位和要害部门, 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 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

第四章 重大事项对外报告要求

第二十条 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列重大事项时, 应由主办单位根据相关规定, 对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判断, 并及时将需要公司 履行对外报告义务的信息向公司 领导和相关决策机构汇报,履行相应程序后, 按规定对外报告。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的外部接受单位分为 中 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等证券监管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金融监管及其他职能部门、 中国华融等股东单位共三类主体。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发生本制度第八条所列重大事项时, 应向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 机构报告;

发生本制度第九条、 第十一条所列重大事项时,应根据事项类别和相关要求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华融报告;

发生本制度第十条所列重大事项时,应根据事项类别和相关要求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金融处、中国华融报告;

发生本制度第十二条所列重大事项时,应根据事项类别和相关要求分别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金融处报告;

发生本制度第十三条所列重大事项时, 相关单位应根据要求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向有关主管单位报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发生第八条所列重大事项, 由综合管理部( 董事会办公室) 牵头负 责按要求报告。

公司发生第九条第( 一)款人事管理类事项,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告; 发生第九条第( 二)款财务和审计管理类事项, 分别由计划财务部、 审计监察部牵头负 责报告;

发生第九条第( 三) 款经营管理类事项, 原则上由综合管理部( 董事会办公室) 牵头负责报告, 涉及分支机构设立的,视情况由主办单位报告;

发生第九条第( 四) 款项目 管理类事项, 由计划财务部牵头负 责报告, 或根据具体事项经请示公司领导后确定牵头部门负 责报告;

发生第九条第( 五) 款开展新业务、新产品等需要申报的事项时, 由相关业务主办单位牵头负 责提出申请;

发生第九条第( 六) 款其他决策及变更类事项时, 由相关主办单位根据公司 领导和决策机构的决定牵头负 责报告。

发生第十条重大突发事项时, 相关单位第一时间报送至综合管理部, 由综合管理部牵头负 责报告。

发生第十一条重大经营风险指标变动及风险事项中第( 一)、( 二)、( 三) 款中第 1、 2、 3 类事项时, 由相关业务主办单位牵头、 合规审查部配合负责报告; 发生第十一条重大经营风险指标变动及风险事项中第( 一)、( 二)、( 三) 款中第 4、 5、 6 类事项时, 由合规审查部根据监管要求牵头负 责报告。

发生第十二条重大信息技术安全事项,由信息技术部牵头负责报告。 发生第十三条重大事项,由相关单位或其总部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报告。 第二十四条 报告实行一事一报。

所有报告事项均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报送。

涉及重大突发事项的,报告内容包括: 报告机构名 称, 事发机构名 称、 时间、 地点、 起因、 经过、 涉及单位及当事人、性质, 影响范围, 危害程度,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可能造成的损失, 事态发展趋势以及其它与 本事件相关的内容。【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第二十五条 公司 发生本制度第二章各条所列重大事项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 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 治理准则》、《证券公司 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 及其他证券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由主办单位及时根据公司 领导和相关决策机构决定, 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提交报告或提出申请。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发生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所指事项时, 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 的相关要求, 由主办单位根据公司 领导和相关决策机构决定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报告。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所指事项时, 应根据中国华融《重大事项管理办法》、 《经营风险事件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及时向中国华融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公司发生第十条、 第十二条第( 二) 款重大事项时, 须按照有关规定, 由综合管理部牵头负 责及时向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金融处报告或提出申请。

第二十九条 公司发生须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其他监管部门或政府机构报告的重大事项, 应经请示公司 领导同意后,由指定的主办单位参照本制度报告原则负责对外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第二篇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总 则

为确保XX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能及时、有效的控制和规避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XX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XX公司投资的全资或控股企业和XX公司行使实际管理权的企业(以下统称“成员企业”)。

本制度不取代、修改XX公司已颁布的其它规章制度。 成员企业总经理是确保本制度落实的第一责任人。

重大事项的范围及定义

成员企业需上报的重大事项包括以下内容: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资产毁损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涉税事件;投资项目变更;对当期或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重大群体性事件;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或行业通报的事项;造成恶劣影响的事项。

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对企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其认定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重大安全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导致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其认定标准按国家、地区或行业标准执行。

重大资产毁损事故是指因天灾、意外或人为因素导致企业资产毁

损,并符合下述标准之一的事件。

1、造成生产能力较设计产能暂时减少20%及以上,或产品区域性销售暂时停止,或工程建设停工范围在20%及以上,且持续时间达24小时及以上;

2、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3、年度累计资产毁损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指与企业相关的,导致周边环境受到污染或破

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其认定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重大质量事故包括产品质量事故及工程质量事故。

其认定标准如下:

1、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是指因产品质量事故造成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及以上,或年度内因产品质量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50万元(含)及以上。

产品质量事故范围包括:①生产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产品报废形成的损失;②销售过程中在产品负责期内因质量问题退货形成的损失; ③因贮存、运输不当造成产品、原辅材料等报废或不能按原有用途使用形成的损失;④经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或第三方权威部门/机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形成的损失。

2、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等。其认定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3、重大涉税事件是指因企业涉税事项或接受税务工作外部检

查,造成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符合下述任一标准之一的事件。

1、直接经济损失总额达10万元(含)及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总额占企业上年度应纳税总额5%(含)及以上; 投资项目变更,是指从项目立项开始到项目结束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事项。

对当期或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是指直接或间接导致企业形象、经营发展方向或经营成果发生明显改变的事项。

符合下述标准之一即认定为重大事项。

1、企业全面停产、停工或停销;

2、与企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或行业标准预计或已发生变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3、地方政府的强制性要求和规划调整;

4、企业制定战略规划或对战略规划进行调整;

5、自身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价格体系调整、大区域性或普遍性营销策略调整;

6、生产流程、工艺、技术发生变革性调整,或突破核心技术、创立或修改行业标准;

7、购置或处置经营性资产;

8、企业出现闲置资产(不含季节性闲置资产),且单位原值在20万元(含)及以上或累计原值在50万元(含)及以上;

9、主要原、辅材料连续三个月的移动平均价格较年初数变动超过15%(含)及以上;

10、滞销产品总量达到库存产品总量的10%(含)及以上或滞销

产品价值达100万元(含)及以上;

11、企业普调薪酬、福利及保险;或薪酬、福利及保险调整后年度影响总额在100万元(含)及以上;

12、一次性营业外支出在10万元(含)及以上;

13、其它对企业当期或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重大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进而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社会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或行业通报的事项,是指政府及相关部门就企业某一负面事项向企业或相关机构发出正式行政文书的事件。或行业协会在行业内就企业某一负面事项进行通报。

造成恶劣影响的事项,是指导致企业社会形象及声誉,产品或服务形象及声誉在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群中形成负面印象的各类事件。

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要求

重大事项报告的时限及方式

1、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之内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及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事情处理完毕。报告方式为各种可采用的快速报告手段。

2、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资产毁损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重大涉税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受到政府及相关部门或行业通报的事项和造成恶劣影响的事项:必须在事发生2小时内电话上报,并于24小时之内上报书面材料。

3、对当期或未来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①企业全面停产、停工或停销必须在事发2小时内电话上报; ②预警性上报在企业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3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 ③制定战略规划或对战略规划进行调整、产业结构调整、产品结构调整、价格体系调整、大区域性或普遍性营销策略调整,必须提前15日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 ④其它事项必须在事件发生2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

4、凡涉及或可能涉及人身伤害的事件和急重大事件,企业必须边处置边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的报告内容及处理方式

1、重大事项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告内容必须说明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和事件发生缘由、过程、结果或应对措施及建议。

2、重大事项报告部门: ①预警性事项或拟发生事项应依据事件属性向总部分管职能部门报告;②已发生重大事项应向总部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同时抄报相关职能部门。

3、重大事项处理方式:①须报经批准的事项,必须按批复执行;②不需经批准的事项,由xx公司备案、监控和跟踪。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第三篇

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紧急重大事项的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紧急重大事项,避免工作失误,特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使人人明确责任,保证文秘资源网安全、和谐、全面地发展。

一、报告内容

1、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2、总经理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下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突发性事件、事故、问题;

5、每月主要工作安排及完成情况;

6、领导干部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情况;

7、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和要求

1、*******全体员工要执行每项工作报告回音制度,做到事前有请示,事后又报告,保证领导对工作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实行逐级报告制度。请示报告要坚持分级负责,逐级报告的原则,凡属职权范围的工作,要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凡重大问题本级无权决定的,要逐级报告,不得超越权限;

3、凡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由报告部门或个人用书面或其他形式报告,能事前报告的事宜要事前报告,事前无法报告的,事后应及时报告;

4、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应紧急报告,无论什么时间,必须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报告主管领导,一般事故要及时(4小时内)报告;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补报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情况的,可先进行初报,然后根据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随时进行续报;

5、凡领导交办的事情,都必须坚决执行,认真落实,不打折扣,确实遇到困难应及时报告,不能有抵触行为;

6、报告事项由受理人审批或请示有关领导后审批。急事及时批复,其它事项三天内批复。特殊情况或按规定需要上报事项由总经理会议研究确定。

三、纪律与监督

1、上级负责人对下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属自身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答复或处理,自身难以决断的,要及时上报,因自身答复不及时或处理不当或应上报而没上报的,造成后果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2、报告对象必须及时按要求如实报告,并严格按批复意见办理,办结后将办理情况向受理人写出书面汇报或口头汇报。未按要求报告或未按批复意见办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3、对一些影响*******全局的突发事件,本部门或当事人无论什么原因,没有及时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由质检部负责督办。并按有关要求,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每半年检查一次执行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第四篇

[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副科级以上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1、凡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私房、买卖私房,参加集资建房,转让住房或宅基地的;

2、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庆贺生日、乔迁新居等易引起群众议论的;

3、凡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接受国外和港澳人士邀请赴外考察、参观的;

4、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戚在自己单位单位安排工作或就业的;

5、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农转非、招工、录(聘)干、大中专毕业分配、工作调动的;

6、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劳务输出、出国、出境、探亲、定居、自费留学的;

7、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用公款学习驾驶技术的;

8、凡配偶、子女、父母及直系亲属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

9、本人认为其他可能引起群众议论的事项。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局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

请示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第五篇

[篇一:请示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明确请示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原则,确保经办事项不误办、不漏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市局下设基层处各类请示报告事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处请示报告制度一般包括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业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外出请示报告制度。

第二章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请示报告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有关制度。请示报告制度

第五条党员向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

3、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事迹或不良影响;

4、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请示报告的方法: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一般采用口头或书面汇报形式,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

3、党员发现自己在思想、工作上出现问题和情况,可以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4、党员对支部指定的联系对象的情况应按要求定期报告。

(三)党支部、党小组要落实好党员请示报告制度,一是要注重提高党员坚持请示汇报制度的自觉性,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二是要认真听取党员汇报;三是要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条党小组向党支部的请示报告:

(一)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情况;

2、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

3、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4、改进工作的方法措施和今后的计划打算;

5、上级党组织或单位支部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请示报告制度

6、其它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二)党小组长应代表党小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支部请示汇报一次。

第七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的请示报告:

(一)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与党小组请示汇报的内容大体相同。

(二)党支部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每季度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一次,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第六篇

[篇一:廉洁从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从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以来,市局多次认真组织学习<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自己也经常挤用时间选读报刊杂志上刊载的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现对照廉洁从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奋斗目标,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我们每一个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思想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通过学习,结合社会实际,我更加认识到反腐败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廉洁从政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升华,工作作风得到改进。现将我个人的认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我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认识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积极参加分局开展的行评活动,学习了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阅读了一批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书籍,对照检查了自己的行为,深挖根源剖析了自己的思想,个人认识大有提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行风建设须以人为本。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的作风,是其内在精神、整体素质、政治倾向、纪律规范的综合体现和反映。单位的风气,是通过个人的作风体现出来的。个人作风直接影响单位的行风。一个单位,只要有一个人的作风低劣,单位的整体形象就会大打折扣,反映在人民群众的脑子里,就是这个单位的行风败坏。“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说的就是这个理。因此,抓行风,抓的就是人员素质。税务机关的政风行风,是每一个税务人员工作作风的集合体现。税务干部职工都有了好的精、气、神,税务机关的作风自然就会变好。因此,行风建设应以人为本,行风建设应从我做起。

第二点:行风建设无小事。我们的党已经认识到:作风建设不仅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更关系党和人民的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并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没有好的行风,经济建设也是搞不好的。同理,税务机关没有好的税风税纪,税制改革就会成为空谈。因此,只重视经济建设,不重视作风建设,只重视业务管理,不重视队伍建设,是很危险的。税务干部不仅要把税收好,更要把人做好,而且,好的行风,在一桩一件的小事上就能体现出来。

第三点:行风建设应长抓不懈。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了很多次,但各行各业的风气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群众的意见仍然很大,要求对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整风的呼声仍然很高,说明以前多次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并没取得真正的实效。原其原因,一是每次行风评议活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的素质问题,毕竟提高全民素质非一日之功;二是是许多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缺乏长效机制,缺乏日常评议机制。把行风评议活动当作“一次性活动”、“阶段性活动”,为避风头而开展活动,为争名次而开展活动,活动一了,行风坏了。

二、本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在分局主要负责****、****、***等岗位工作,对内服务于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外服务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既有务实工作,又有务虚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领导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自身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学风不端正。认为自己是业务老手,放松了业务学习,导致没有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认为自己是“计算机能手”,放松了信息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在省局、市局不断推出网络申报、网络扣税、网络发票、税控收款等一系列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后,专业知识没有及时跟上,作为一名信息管理员,技术上经常捉襟见肘;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不关注社会民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导致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够彻底,没有发挥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奉献精神不强。没有充分发扬“不讲条件、不讲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的“三不精神”,在工作当中,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有“事做多了,挨的批评也多,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做事不积极,不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整体执行力。

3、文明服务不到位。纳税人来分局找本人办事,基本上只能做到公事公办,缺乏热情,缺少关心,缺乏“售后服务”。很少主动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很少主动地将纳税人的权利告知对方,很少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民服务。下到纳税户中,主要是检查企业的税收情况,发现纳税申报错,对企业办税员批评得多,辅导得少,只关心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很少关心企业的生存大计、发展困难等问题。

4、帮助同志不热情。一些同志找我寻求业务帮助或技术支持,找的次数多了,有不耐烦的情绪,就会说“网上有,书上也有,自己查去”,影响了同志间的协作性。有时候因一些同志提出的问题比较简单,就会说“这么简单的事都不会么”,损伤了同志的自尊,影响了同志间的共事关系。

5、履行职责有待加强。作为一名监督员,有时会做“老好人”,对少数同志没有遵守税风税纪的行为没有当面及时制止,没有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向分局提出处理建议,从而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1、缺乏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党员,思想上退步,公仆意识不浓,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税务人员,认识上没有提高,服务意识不浓,淡忘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

2、缺乏大局意识。没有弄通弄懂税务机关乃至每名干部的生存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从一定高度上认识到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就是损害税务机关的利益,损害人民的利益就是损害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3、缺乏创新意识。没有进取精神,工作上就事论事,疲于应付,在落实上打了折扣。工作中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更不求创新,只出“产品”,不出“精品”。

四、我的整改措施

1、树立正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加强学习。一是广度学习: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纪律规定,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二是深度学习,既要学习历史知识,以史为鉴,也要认真了解国内国际时事,与时俱进;三是精度学习,不仅要写心得体会,做学习笔记,还要注重提炼知识点,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3、接受批评。全方位、多途径剖析自己思想上的误区、行动上的偏差。一是向组织靠拢,向组织交心,交出自己的思想根源,让组织为自己指明方向;二是向同志靠近,和同事谈心,让他们指出自己的缺点;三是深入到纳税人当中去,和纳税人换心,了解他们的难处和需求,让他们指出自己工作中的问题。

4、自觉行动。自觉将分局制定的和个人自拟的整改计划变成实际行动。在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校正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对待一人一物,从一点一滴做起,确保每时每刻办理每件事都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篇三: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5月份督查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泸溪县商务局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2、认真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专题办公会、各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作风建设教育,不断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干事氛围。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用情感管心,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

二、主要成效

1、突出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按照<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办发[2012]27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违反公务用车超编审批、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现象。,强化了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2、突出整治秘书配备方面的问题:根据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清理工作,我局没有以设立联络员为名,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等问题。

3、突出整治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频繁出席社会活动现象;没有通过参加任何活动庆典收受邀请费、酬劳费及礼品礼金等问题。

4、突出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违规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的现象;没有违规收取社会组织给予的报酬、补贴;没有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突出整治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办公室公房6间,平均三人一间办公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治不到位现象;没有滥建、巧借名目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没有违规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6、突出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情况;没有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中餐饮酒等情况。

7、突出整治公款接待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务宴请标准超高、陪客过多现象;不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无客自请等现象;不存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8、突出整治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没有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现象;没有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现象;没有以借调为名,长期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现象;没有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现象。

9、突出整治人情宴请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人情宴请报告制度;没有干部职工操办中央和省、州、县委明令禁止的人情宴请行为;没有在未报告或在报告未批准的情况下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不存在借人情宴请大肆敛财的现象。

10、突出整治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我局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没有“软、弱、散”整顿不力现象;严格开展进村级场所“清零”工程;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大方热情,执法过程中没有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巩固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继续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看整治是否实现、整问题是否反弹、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群众对整治成果是否满意。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立足于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时刻在思想认识上和作风建设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个一律”纳进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的泸溪商务。

[篇四: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市纪委督导检查组:

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枣纪办发电[2013]29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全文学习,并下发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枣牧发[2013]140号),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目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8月30日上午,全文学习了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使廉洁从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 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公款组织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新的提升

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和“勤俭节约在机关”活动,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扎实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签订了机关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公务饮酒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饮酒的管理规定。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记录,严格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切实加强审批窗口效能建设。上半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市电台“市民热线”、省局“阳光政务热线”等民生栏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共解决热点、难题问题32个,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我局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绝不姑息,确保了局机关风清气正、清正廉洁。

虽然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市纪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个别同志认为自己无职无权,没有机会腐败,经常被动应付,放弃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个别同志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在日常办公中存在“常流水”、“常明灯”等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加快全市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篇五:发展党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摸底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镇共发展党员5名。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等文件精神,整项工作已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轨道。镇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了发展党员必备程序和规范必备材料。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重点解决党员队伍性别、年龄结构等问题

在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程序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三凤镇2013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二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

(二)严把入口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全镇各党支部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异地发展党员现象。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发展党员“三推荐两预审一回避”制度。对将要发展的入党积分子,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报到镇党委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录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经支委会研究,培养考察1年以上合格拟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张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审查,再集中公示7天。经过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镇党委派员(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决定。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各个环节,党委均进行了党委会研究,合理分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各党支部全程参与,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

(三)加强培训指导,从严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一是镇党委加强了党务培训力度,在2013年集中开展了2次全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大学生村官)集中组织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和<掌握“五大流程”规范“九个材料”>及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提高了全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为各支部选优配齐了党建指导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讨论等具体环节,各相关党建指导员均参与指导,确保了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结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材料、各阶段公示情况登记表及票决汇总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发展党员工作必备材料齐备规范。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然存在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二是从发展结构来看在发展对象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及一线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部分预备期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镇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会,听取了有关人员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汇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安排,组成由党务副书记牵头,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明确提出包片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一定要以大局为重,从村党员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为重,认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切实把发展党员迎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加大党务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培训使全镇党务干部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明白人。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建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等的相关人员严格问责。

[篇六: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汉锌纪字[2014]2号文件要求,本人严格依据文件精神并充分结合现阶段公司自上而下全面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我政治思想水平,认清“四风”之弊,查摆自身问题,力求在个人作风方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上级党政的重托和职工群众的信任转化为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的内在精神动力,切实团结带领铜矿公司干部职工艰苦奋斗,为实现和完成公司总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 任务,保持和创建燕子砭铜矿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在持续创新发展中进一步巩固好铜矿老基地,而奉献自己一份绵薄的力量。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认真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阶段的各项活动,研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公司纪委下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摘要)>、<习近平关于弘扬焦裕禄精神的重要论述>、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学习了陕色集团党字[2006]28号文<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试行)>、汉锌党字[2013]2号文<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以及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劳动纪律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廉洁作风,必须将高度自律作为前提,自觉改造世界观,努力加强党性锻炼,坚持“三严三实”,牢记“两个务必”,在企业尤其要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自己始终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党的需要摆在首位,克己奉公,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种任务。在注重增强政治修养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工作水平,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生产经营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工作责任,克服困难,创新思路,谋求发展。日常生活中,严以律己,信守规范,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严格从政行为准则,带头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思想和行动同公司党委、党总支保持一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忠于职守,热爱岗位。在本职业务工作中,做到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不搞特权,不搞歪门斜道。现将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我深知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每个领导干部必须将廉洁作风、高度自律作为前提,必须从自身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以此带动大家。按照与公司总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首先从自身做好而外,分别对各二级车间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具体细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身做起,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明确职责,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两个务必”的精神,贯彻实行党内两个条例。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的签订,层层监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而且在此基础上,签订了<共建廉洁家庭承诺书>,推进廉洁家庭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在面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关键岗位人事任免等过程中,始终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民主议事集体决策原则,求同存异,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业务对口部门、车间主管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止不计后果独断专行,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真正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作用。

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对涉及事关铜矿公司发展的生产经营、技改项目、人事任免等特殊重大事项始终坚持向上级汇报、审批制度,以确保我公司重大事项工作中得以科学正确实施,实现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既定目标。

四、其他方面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几年以来,深知责任重大,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但始终能够坚持组织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不同阶段注重时刻与各级党政组织保持联系,细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思想政治方面首先提高自己,带动他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和交往中特别注意维护党的形象、企业声誉,慎言慎行,保持低调的生活方式;在管理工作中,要求其他党员干部和部门领导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培养坚韧的职业操守,提升整体防腐拒变的能力,保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能坚持业务知识学习,带动管理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做业务学习的倡导者、排头兵。在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工作中,以持家的精神管好公司各项工作和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干部,勤俭为本,不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审时度势,真对铜矿公司实际,千方百计地盘活生产线,尽力为大家找活干、找事做,提高员工收入、保障员工工作生活、稳定员工队伍。此外,针对年久失修的多处厂房、居民住宅等,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修缮加固保护,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在经营管理上,始终坚持“比质比价”原则不动摇,坚持从严要求供销、质计、化验等部门和岗位,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效率原则,杜绝以次充好人情交易和吃、拿、卡、要的歪风在工作中存在。今年公司的主产品之一阴极锌不再铸锭以后,大部分业务均已成为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内部购销业务,生产计划、签订合同、检斤计量化验等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更加简析,效率明显提升,执行力得到加强。突出的表现在金属锌粉粗锌采购、生产供应量以及电锌产量接连突破历史新高。在个人生活中,始终保持与工作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距离,从不收受其财物,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管住自己身边的人,没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情况,不存在住房上以权谋私、借欠公款不还、大办婚丧聚敛钱财、拖欠各项税费等问题。而是始终保持节俭朴实的生活方式,平静地对待生活,静心地看待名利,保持平凡的心态。

在社会交往中,本人一向注意职业本位的出发点,慎交朋友,掌握好来往的度,不以利益为先导,不把私人生活的情感带入工作中注重廉洁从业自我约束,没有违反“八项规定”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公司依然面对重重困难,资金越发紧张,原料市场萎缩,矿山停滞未动,选厂无活可干,以及退休养老等诸项社会综合杂务,疲于应对解决各种矛盾困难、稳定当期生产经营、着力解决选厂员工干活吃饭问题,是全公司头等大事,在此过程中,除了把重担层层落实分解负起总责而外,还要分出精力积极参与党总支部的工作,尤其是加强和推进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这方面的工作。坚持把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还要把公司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工作抓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不断探索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科学的廉政建设体制,将廉政建设贯穿到整个生产经营任务、管理工作目标等各项工作中去,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有力的保障。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本人更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工作中自身在这方面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和切入点为指导,努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同时作为公司党总支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牢固贯穿工作始终,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加强总支部廉政建设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执行锌业公司集团和公司党委各项廉政规定和政策,严谨务实、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忠实地履行公司经理工作职责,营造企业依法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求 第七篇

按照总局<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区局具体部署,我分局按照工作实际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以及内控机制建设情况这三个方面16项内容进行了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及监督办法,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情况:分局班子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各项纪律。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等时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三是注重提高效用,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尽可能合并召开,精简会议材料,

2。总局"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落实情况:全面贯彻落实总局"扎根工程"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对"三个三"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学习宣传,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从严正风肃纪,坚决刹住不正之风,并在年初走访部分纳税人,了解税务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内部加强素质教育,增加培训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强化服务意识,全员全程全方位服务纳税人;狠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解决执法服务中的难题。

3。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情况,所属培训中心等相关机构清理检查的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严格落实节油、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上级部门来检查的公务接待活动,一切从简,原则上在分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分局没有培训中心设置。税务系统中央八项规定自查报告

4。保持防范和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对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行为的惩戒和问责情况:反对、遏制"四风",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艰巨政治任务,我分局注重狠抓落实和持之以恒。分局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以及每个党员干部都及时主动对照自查"四风"情况,科学分析"四风"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夯实作风建设基础,回答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纳税人基础和力量源泉。同时,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正风肃纪。没有发现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行为。

5。对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开展整治,推动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我分局没有出现群众反映强烈、表现突出的问题,但我们仍然会以通报案例为鉴,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行风评议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狠抓行风建设。一方面,我们将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契机,自觉把行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我们将通过强化岗位练兵,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广泛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经济发展。

6。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的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分局班子成员坚持求真务实,改进调查研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对分局纳税服务质效进行调研,并形成<以群众路线指引纳税服务工作>的调研文章,参加区税务学会的研讨。同时,对外公布各自办公室、手机号码方便纳税人的联系,接受纳税人监督,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难题。

(二)<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落实情况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发布施行后,区国税局对全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我分局也按照相应要求进行了学习贯彻。我们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是规范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规定,是坚持从严治队、从严治税的重要举措,通过领导干部自己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增强贯彻落实<监督办法>和<实施细则>的主动性、自觉性和坚定性。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分局班子自觉遵守规定,实行"一岗两责",增强法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不越红线,不碰纪律高压线,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求干部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党风廉政不出问题。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分工调整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落实情况:分局负责人能按照区局要求,对分局工作进行分工,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落实末位发言制度。分局局长负责分局全面工作,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征管科、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另一名副局长主要负责与区局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纳服科等方面的对应工作。

3。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制度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执行情况:分局主要负责人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准则,落实组织生活会等要求,并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如购房、购车等事项上及时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4 。干部轮岗、交流规定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情况:分局人事均按照区局的要求进行。

5。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上报事项的报告情况:分局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涉及的事项根据实际进行了上报。

(三)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的情况:分局按照区局的内控机制要求进行管理,确立分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内控机制建设负全责,并确定一名副局长作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送,并对税收工作和日常行政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严格按照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根据分工,明确抓内控机制建设的具体责任。此外,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学习内控机制建设的基本作用、基本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干部参与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职能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各项内控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共同参与的情况:分局作为二级权力监督控制体系,最大限度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按照区局内控机制要求,形成权力科学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同时,把内控机制建设与<廉政准则>学习等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明确各岗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平台,对干部日常行为、遵章守纪情况、权力运行过程动态监控。

3。持续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控措施、实施动态管理的情况:以分局工作实际为出发点,不定期排查岗位风险,明确内控项目,并对各岗位的职权项目进行认真清理,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查找可能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归纳确定风险点及时向区局上报。

4。在内控信息化建设中,结合业务优化,完善和增强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流程控制、风险防控(包括风险提示、风险预警和风险核查)以及痕迹管理功能的情况:分局把加强各类平台操作层面的监控管理作为履行内控机制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通过规范执法、按法定流程监督,重点抓好一线应对人员的风险防范。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权力事项,进一步查找廉政风险点,排查风险点,对防控措施提出建议,同时,强化责任考核和追究。

5。监督部门落实内控机制建设监督责任,把职能部门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的情况:分局作为最基层单位,没有发现和纠正责任不落实、预防不到位、防控不得力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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