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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2016-12-01 13:33: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共9篇)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田东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送审稿)田东县供销社2009年5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在职在编12人,领导班子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党组书记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综合业务股、人事教育股等4个股室。下属企业有I东合资产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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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一篇

田东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

(送审稿)

田东县供销社2009年5月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在职在编12人,领导班子成员5名,其中主任1名,党组书记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股、综合业务股、人事教育股等4个股室。下属企业有I东合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土产日杂果品公司、贸易公司4个直属公司,平马、祥周、林逢、思林、作登、印茶、朔良、义圩8个基层供销社。下属企业建制完整,一直没有改制。现有企业职工553人,其中在岗职工119人,下岗职工135人,离退休职工299人。还有全县供销社系统资产总额50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388万元,流动资产2518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有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等。目前,全系统共有土地59宗,总面积202亩,其中下属公司15宗98亩,基层社44宗104亩。2014年,全系统综合经营总额42827万元,实现利润46万元。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改革产权制度、改造传统营销网络、改变封闭体制为重点,立足三农、综合服务、创新体制、激发活力、整合业态、重组网络、开放办社、提高效益,着力解决供销社的生存和发 - 1 -

展,开创供销社事业的新局面。

(二)改革的目标

1.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通过对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提高效益的目的。直属企业和基层社的改革面到2016年底达到100%,并实现社企职能分开。

2.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更大进展。继续加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建设。二年内发展10家规范的专业合作社,使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达到全县总农户数的20%以上,同时发展5家专业协会。

3.改造传统经营方式,发展新型业态。继续抓好基层社营业设施的改造工作,力争用两年时间改造完毕。在改造营业设施的同时,在农产品、化肥、食品、日用消费品的经营中,积极推广现代营销方式,调整经营业态,大力发展连锁配送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构造新型的商品营销体系。

4.实施开放办社,改变封闭体制。要按照进出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组织体制、用人机制、业务经营项目建设资产结构五方面,加大开放办社力度。

二、主要内容

对社有企业的改革,要以转体制、活机制、减负担、强实力、增效益、求发展为目标,本着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稳妥、扎实有效的进行。继续着力抓好直属企业和基层社两条战线的改革。具体目标是2015年底以前完成2/3企业的改革工作,2016年底以前完成余下企业的改革工作使改革面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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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有企业的改革:继续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搞活直属企业为目标,优化资产配置,在完善四种形式,七种做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的多种实现形式,在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和保持对重点骨干企业控制力的同时,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革,搞好社属企业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1.优化资产配制,集中财力,物力办好商品规模经营型龙头企业。商品规模经营型龙头企业,主要指从事、烟花爆竹、农资等经营的龙头企业。这主要包括土产日杂果品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此2家企业为龙头,构建烟花爆竹、农资两大经营网络。这两家企业要通过深化内部经营机制改革、进一步减员增效,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专营质量,做好供应和维护市场秩序,保证安全工作。今年,烟花爆竹经营发展18家长年经销店。农资经营网络建设要依托农资配送中心等尽快建立起上联厂家、中联系统、下联农户的农资连锁配送和经营网络。

2.对没有龙头带动作用的市场竞争型企业,要采取改租、兼并、租赁、承包等形式彻底放开搞活。凡资产量大、经济效益高、有竞争活力、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主要指贸易公司等。

3.对长期经营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实行关停、拍卖、破产等办法。

4.继续推行企业制度改革,经过调整保留下来的市场竞争型企业都要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为主要形式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要通过改制实现一建立,即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真正把企业建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 - 3 -

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两置换”即通过资产置换实现企业资投主体多元化,通过职工身份置换实现职工身份社会化,“三衔接”即与职工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

(二)基层社的改革:基层社是供销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直接体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和实现为农服务的基本环节。2015年,县社将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抓住改革的时机,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对基层社进行调整重组、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开放办社,体制创新。具体是着力对基层社实施四项改造。

1.要大力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按照四统一(统一标识、统一建社标准、统一办理营业执照、统一基本服务内容)的要求,发展10家规范的专业合作社。

2.按照扭住一个中心(经济效益),把握三个环节(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实施整体运作统一开发、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做到四个坚持(坚持审批制、坚持评估制、坚持公开处理、履行集体研究、职代会通过程序、坚持资金由县社统一管理,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继续抓好资产盘活开发工作,改造基层社的营业设施。

3.加快对传统经营业态的改造步伐,逐步在城镇基层社办起连锁超市和消费合作社。2015年各种类型超市要达到20家。

4.对基层社实行分类改造,通过发展壮大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破产淘汰一批实行战略重组,壮大基层社实力,提高整体素质。一要改革旧的。要对基层社进行多样化改造,对资产和人员实行“两个置换”。大胆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的 - 4 -

多种形式,可以是合作制,也可以是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对长期亏损,丧失服务功能的,可借助有关改革政策安置人员,处置资产,清偿债务,出售、拍卖、破产、撤并,彻底转为民营。二要发展新的基层社,改革后的剩余资产,由县社集中用于发展为“三农”服务的各项事业。可按照合作制原则组建新的基层社,或用于兴办专业社、专业协会、农村综合服务站、农村流通现代化的网络终端等为农服务组织,改善为农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三要对调整保留下来的基层社继续实行社有资产法人代表有偿占用责任制的改革形式。

5.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社和协会建设。农产品行业协会是政府联系农民和企业的桥梁,是适应市场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办好协会,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组建协会也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2015年将本着重视、抓紧规范的原则,抓好农副产品流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组建,力争年内完成民政部门注册手续组织起来,并实现规范化运转。

6.改造农村经营网点,搭建现代营销网络。2015年底以前再完成5家基层社和分社的设施改造,到2016年底以前完成所有基层社和分社的营业设施改造。在改造设施的同时,全部引进新型业态,改造传统经营方式。在已改造的基层社通过发展以连锁配送为主的现代流通方式,建立起适应农村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方便快捷,高效畅通的现代经营网络。

供销社的网络建设主要包括农资、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 - 5 -

怀宁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二篇

怀宁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送 审 稿)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精神,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和《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供发办„2015‟135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把我县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力争实现供销合作社系统在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全覆盖、农业生产经营过程服务全覆盖、农民

生活服务功能全覆盖,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开放办社实现销售总额13亿元,较2015年年均增长10%以上;实现利润总额1500万元,较2015年年均增长10%以上;培育亿元龙头企业1-2家;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村金融等六大经营服务网络健全;新建、改建基层社20家;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50家;新建、改造各类综合服务社40家;供销合作社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100%、村和社区覆盖面达75%。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经营服务体系

1. 着力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积极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推进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托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创新农资服务方式,优化销售服务网络,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科技服务含量,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利用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着力构建“配送中心+加盟店”、“配送中心+新型经营主体”的全县农资供应网络。探索“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服务模式,形成技物结合的农业生产综合服务新优势。在平山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独秀现代农业园区培育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 着力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支

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建设、运营、管护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与合作,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连锁店、平价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构建布局合理、物流通畅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产品流通服务设施布局的规划和统筹协调。依托我县交通区位优势,在高河、石牌、黄墩和其它重点集镇谋划建设蔬菜、粮油、畜禽、水产、蓝莓、油茶和中药材等重要农产品批发市场,把怀宁打造成皖西南地区重要农产品流通服务中心。

3. 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城乡居民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养老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盘活存量资产,统筹城乡供销合作社资源,有序建设城镇经营服务综合体。县供销社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以“新网工程”经营网点为基础,通过业务代理和资源整合,不断提升全县系统整体综合服务功能。规范建设全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切实发挥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优势,构建覆盖全县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

4. 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在金融监管部门和政府监督指导下,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等金融服务。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要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

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县供销社要引导现有专业合作社拓展资金互助服务规模,为专业社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资金互助服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要创办和领办一定数量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提高资金互助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农民提供资金互助服务。加强对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的指导和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5. 积极发展“互联网+”业务。努力顺应“互联网+”快速发展新趋势,充分发挥供销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络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一方面继续实施“新网工程”建设,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实体网络;另一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着力构建网络交易系统。做好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e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提升资源整合能力。通过“实体+互联网”方式,加快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和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

(二)创新基层组织体系

1. 创新基层社发展模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提高基层社农民社员的比例。按照合作制原则,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拓宽基层社负责人选任渠道,鼓励村“两委”负责人和农村能人等入社参选。以资本为纽带,深入推进开放办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促进基层

社产权多元化。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拓宽经营领域,延伸服务网络,实现联合发展。

2. 加快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通过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服务合作,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向综合性合作社转变。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等方式,帮助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恢复提升服务功能。通过强化服务指导、资本投入、联合合作等途径,逐步将已承包或租赁的基层社经营网点纳入供销社系统经营服务体系。在基层社空白乡镇,由县供销社牵头,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组建,确保到2020年全县所有乡镇实现基层社服务功能全覆盖。县供销社要按照省供销社、省工商局《关于新建基层供销合作社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意见》(供合联„2014‟11号)要求,先行在洪铺镇和江镇镇试点新建2个新型基层供销社,帮助其建设有助于开拓市场、提升服务能力、具有带动作用的项目,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总结经验后在全县推广。

3.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探索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资金互助、农家乐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示范引导和典型培育,每年对照标准认定一

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三篇

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强化为农服务宗旨 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

——**市供销社推进“五个着力”,力争实现“五个突破”

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中央、省委和市委深化农村改革、建设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重要部署。全市供销社系统以恢复经营网点、健全网络体系、夯实基层组织为重点,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农业现代化建设、适应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将在“五个着力”上下功夫,实现“五个突破”。

一、着力推进改革试点,适应市场竞争,在组织创新和服务创新上实现突破

全市供销社系统按照“试点先行、带动全面”的思路,在全市选择16个乡镇作为首批综合改革试点乡镇,坚持“缺什么就发展什么,农民需要什么就提供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改革思路目标,细化综合改革举措,突出经营性与公益性服务紧密结合,着力新建庄稼医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全面恢复经营网点,夯实基层组织。围绕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探索农村合作金融和搭建电子商务平台,组建专业化的农机、农技服务队伍,率先走出一条供销社(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村两委“三位一体”的供销社改革发展之路,实现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创新。

二、着力恢复网点建设,夯实基层组织,在开拓农村市场和扩大农村需求上实现突破

依托幸福美丽新村和“三村扶贫行动”联系村,大力发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和综合服务中心,积极引导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联合社的发展,夯实供销社的基层服务组织,提升服务功能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骨干连锁经营网络建设标准和商品配送率,扩大网络覆盖面,提升网络运营水平,切实做到新农村和扶贫村建设到哪里,供销社的社区综合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到哪里,供销社的农资和农产品流通网络就跟进到哪里。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

三、着力提升服务功能,拓展流通渠道,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上实现突破

围绕全市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调整农业结构要求,全力做好农业生产资料的储备、供应和调剂,保证农业生产需要。以县(市、区)供销社农资企业为龙头,整合农资网络资源,通过联合合作、加盟等形式,建立区域农资物流配送中心,在乡、镇建立农资配送站、村级建农资放心店,大力发展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农资商品经营和开展农业技术咨询、病虫害诊断防治等技术服务。大力推行“产销对接”,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按照“专业合作社+物流配送+销售终端”模式,通过招商引资、合资合作、参股入股等方式,加强专业性、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配套完善冷链设施、物流设施,组织全市特色农产品优势资源直接进入大市场,实现基地农产品与大中型市场、与老百姓餐桌的无缝对接,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促进基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重点加快安岳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简阳市空港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建设。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四、着力发展社有企业,壮大自身实力,在密切城乡联系、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上实现突破

着力推进社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密切城乡联系、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从资产运营、资本运作、管理体系、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积极整合政策资源,推行股份制改革,加快社有企业发展步伐,增强社有企业竞争能力。重点做实做强做大供合农产品公司、鸿泰再生资源公司以及各县(市、区)供销社的直属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参股入股、技术带动、经营引领等办法,吸引经营好、带动农户多、讲诚信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家庭农场加盟供销社,实现企业和供销社“双赢”,增强供销社为农服务实力。)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汇报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四篇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情况汇报

2012年4月,溧水县(区)供销合作总社与县(区)商务局合署运转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社的领导下,坚持突出发展主题,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和“盘存量、做增量,找回根据地,拓展新阵地”的工作思路,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着力实施“1+5工程”,大力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不断拓展为农服务内涵,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初步把区供销合作总社建设成为全区性为农服务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争先越位三年三大步,在省市由后进变成先进

今年是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60年来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社的领导支持下,区供销合作总社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建立起了覆盖全区的组织体系和经营网络,成为城乡物资交流、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在保障供应,服务城乡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和服务创新,着力健全组织体系,积极构建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增强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成为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农村劳力大量转移,农村经济社会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变革,全区农民、农村和农业迫切需要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的立体式、复合型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具有为农服务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肩负的使命更加光荣、任务更加繁重。但是,区供销合作系统多年来积累的深厚基础独特优势基本没有发挥出来,所属企业“小、弱、散”,与总社“貌合神离”,“守摊子,收租子”成了总社的“主业”;尚未摸索到发挥作用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同时社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少,利益链接机制没有真正形成,内部运作不规范,存在缺经费、少信息,经营经验不足等问题。至2011年,区供销合作总社经营状况和综合实力在南京市县区供销系统排名倒数第一,在全省供销系统县区排名中是第67位。

2012年4月,区委区政府果断决定县供销合作总社与县商务局合署运行,旨在增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实力。自此区供销合作总社坚持市场化运作与行政推动相结合、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发展与开放办社多方合作相结合、做好传统经营服务与创新发展相结合、因地制宜与有效延伸相结合、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始终坚持突出发展主题,始终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根据全系统的实际确立了“盘存量,做增量,找回根据地,拓展新阵地”的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深入推进以综合改革为抓手和龙头的“1+5”工程建设,激发全系统内生动力,激活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和深厚基础,迅速提升社有企业发展实力和总社综合经济实力,突出并拓展为农服务内涵和能力,实现了三年三大步,总社综合排名在全市供销系统由2011年的倒数第一到2012年提升到的第三位;在全省供销系统80多个县区社综合排名由2011年的第67位跃升到46位,进位幅度全省第一;实现了“一年一大变的阶段性目标,为“三年大翻身”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基础。【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2013年区供销社系统销售额超额完成全年目标,实现销售额108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1%;新建专业合作社19家,完成市目标的271.4%;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家(省、市、区级各一家),完成市目标的100%;组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家,完成市目标的100%;完成新增、改造再生资源回收站点18个,完成市下达目标的100%。综合效益在全市持续保持领先地位,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县区社排名跃升至26位,进位20名次。

今年1—10月份,区供销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28.3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95.1%,同比增长47.1 %;实现利润2175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81.46 %,同比增长 64.77%;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3.5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93.3%,同比增长56.8%;农副产品收购额21.8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79.7%,同比增长26.9%;再生资源回收额2.31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5%,同比增长56.1%;连锁销售额18.76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93.8%,同比增长37.2%;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2.5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86.9 %,同比增长9%。2014年全年预计可实现商品销售总计162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19.94 %,同比增长36.65 %;预计实现利润总额270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9.76%。同比增长42.68%;其他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均可完成或超额完成省市供销社下达的目标任务,在全市供销系统继续保持领先、领跑地位,进入全省供销社系统区县综合排名前20强几成定局。2014年溧水区社排名全国百强县(区)级社第23位。

深入实施“1+5工程”推进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建设

根据“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和“盘存量、做增量,找回根据地,拓展新阵地”的工作思路,区供销社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持续深入实施“1+5工程”战略。不断加快供销社综合改革和创新发展步伐,“1”指明确一个目标,即通过实施综合改革,促使供销社实现体制机制创新,尽快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真正把供销社建成为为农服务的新型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5”即实施五大工程:

一是立足品位提升,积极打造主城特色街区惠民工程。该工程的重点项目无想夜市项目已经启动实施。项目占地40.13亩,润立公司以6020万元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今年4月领取土地证;项目规划建筑面积5.68万平方米,分三部分构成,大排档烧烤区7000平方米,可容纳200个经户入场经营,仅此一项就可解决近600人的就业问题,同时可彻底解决原露天大排档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沿街休闲及特色餐饮连锁区将通过招商引进全国各地特色餐饮连锁或加盟经营,并配以音乐茶社、主题咖啡馆、KTV、美容美发、西餐简餐等休闲项目;第三部分是近1.5万平方米的综合体,其中有11层的精品商务酒店,目前已经启动酒店、影视、超市等主力大店的招商工作。

二是立足载体建设,积极打造流通现代化建设强基工程。以重建、恢复基层社为抓手,通过资产置换等改革举措逐步实现镇镇有5000至10000平方米的镇级商贸综合体(供销大厦),并启动白马镇商贸综合体的调研规划工作。

三是立足便民服务,积极打造中心村服务体系覆盖工程。该工程的重点示范项目洪蓝镇陈卞村便民服务中心今年被南京市政府列为“村镇服务与发展一体化保障试点项目”,明确由区政府和市供销社共同承办,并于今年12月1日建成开业。该中心集生产资料供应(农资配送、农业技术指导等)生活消费(菜市场、理发、小吃)、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

烟花爆竹零售、文化娱乐(卫生室、阅览室、社员之家、健身广场等)、及中介性服务(代办邮政、金融、保险、招工及村级社保、救助服务等)以及一站式服务(救济民政、社会公共法律服务)为一体的新型便民服务;按照统一功能布局、服务标准、店招标识、管理考核的原则,把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便捷的消费市场、增收致富的桥梁、幸福创业的家园,并形成可复制的模式两年内建设5—10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4至5年内对60多保留中心村形成80%的覆盖率。目前已经着手启动石山下和丰安村的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四是立足助农增收,积极打造专业合作联合工程。重点培育一批优质专业合作社,组建专业合作联合社,通过对特色农副产品的包装、品牌创建,进入宁供集团和淘宝网“中国特色之南京馆”链接,实现直销和网购,帮助农民增收增效。

五是立足服务百姓,积极打造农贸市场升级创新工程。重点是规划管理好镇村农贸市场,打造功能综合化、服务优质化、环境整洁化的上下贯通的新型农贸市场。

2012年4月,县供销社融入全县大商务圈运作后,在较短时间内,就根据“改革深化一批,扶优扶强一批,资产盘活一批,农村市场健全一批,广泛吸纳各种资源,产生集聚效应,使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县社工作走向全市前列,全省第一方阵”工作的目标和思路,明确了一个主题(发展),完善两项工作(资产管理和托管中心),深化三项改革(关、停、重组)工作措施,果断决策:成立了县供销社资产管理中心,统一监管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立县供销社托管中心,统一管理系统企业改制后的协退人员、离退休人员和特殊群体人员,使托管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成立县供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供销系统社有资产盘活、银行陈年债务化解、基层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和供销社主业发展职责。具体来说,首先是理顺了“四个关系”,推动了公司经营发展:一是理顺人员关系,统一了薪酬标准和缴费基数;打破了以往各自为政,无章可循的局面,将原系统企业人员按岗位定薪酬标准,统一养老金缴费基数,顺利地实现人员划转。二是理顺资产关系,在确保托管中心的正常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改变以往苦乐不均的局面,将原分属各企业的资产统归公司调度使用,并首先用于托管中心800多人员的正常支出,保证了系统的稳定。三是理顺债务关系,对银行的陈年旧帐予以清理,开展基层社审计,对历年所欠人员工资进行确认,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四是理顺产权关系,按《公司法》完成了由公司替代县供销总社工会在相关公司的股权的工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其次是制定各项制度,规范经营管理,分别建立了“一公司两中心”的人、财、物和管理制度;以及包括基层供销社在内的考核办法。再次是摸家底,突出发展主题,明确发展方向。组织精干人员,实地拍照、丈量盘清了200多处社有实物资产,弄清资产归属情况,建立健全资产管理档案并落实责任人。同时开展资产盘活工作,对东屏供销合作社近900立方米二层老营业楼进行修缮改造,对外公开出售,一举增加收入200多万元,为公司进一步发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通过对城区大排档调研,提出了夜市大排档管理经营方案,当年,按基层供销社“三位一体”的改革要求,完成了孔镇中心供销合作社的改造,新增改造网点18个,常力公司的蜂产品等通过了“新网工程”项目批准并获补助,新增连锁网点近百家。

2013年,区供销合作社在上年度发展的基础上拓展工程内涵和外延,着力狠抓“六个环节”力争加快发展进位:一是持续狠抓社有存量资产盘活,分步实施存量资产的开发利用,重点调研开发利用白马中心供销社茧站、县城秦淮路等地块;二是持续狠抓项目与市场建设,

继续推进农产品市场建设。三是持续狠抓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社。四是持续狠抓社有企业管理,深化基层供销社“三位一体”改革,打牢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根基。五是持续狠抓债务化解,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协调沟通,切实加大债务化解力度,轻装上阵加快发展步伐。六是持续狠抓队伍建设,为实现综合效益在全市全省系统排名进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通过第一个完整年度的努力,区供销社的年度综合排名在全市、全省供销系统的区县排名得到了显著发展和提升。

今年,区供销合作社以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深化综合改革为抓手,以超额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和挺进全省20强为目标。一是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主城区特色街区惠民工程重点项目无想夜市,目前已经进入招投标阶段,年底即将全面开工,计划2015年底完成一期建设工程并开业;12月1日,南京市政府交由我区政府和南京市供销社共同承办的村镇服务与发展一体化保障体系试点项目、洪蓝镇陈卞村新型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开业,南京市供销社主任带领系统七个区的供销社领导到场观摩并召开南京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和系统业务工作现场会。二是社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属企业管理,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把2012年7月创建的溧水县供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两轮增资,组建了“南京润立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当初的100万元,增加到4600万元,再增加到7000万元,并拥有净资产1亿多元,具备了较强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投融资实力。三是为农服务水平逐步优化提升,完成了全区17家为农服务社的提档升级,全年领办参办专业合作社10个,领办参办专业合作社总量达到84个,完成2个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建设,总数达到8个,全区177个农资连锁网点进一步拓展庄稼医院、测土施肥、开方配药服务,着力实施全市供销系统开展的“四十示范工程”,完成创建并申报了1名全国百强经纪人、1家2014年全国百强县级社、1家2014年基层社标杆社、3家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3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完成了 “新网工程” 两个项目的申报工作。

今年四季度,区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的力度和成效再次引起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高度关注,先后派全国总社监事会副主任和合作指导部部长在省供销社主要领导陪同下来溧进行供销社综合改革调研、考察和指导,溧水区社主任还在10月份代表全省县级供销社出席了全国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并交流发言。

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系,加快深化改革创新步伐

区供销合作社与区商务局合署运作以来的三年不到时间里,由当初的“守摊子、收租子”的后进局面所逼自主自发提出以改革为抓手和 “盘存量、做增量,找回根据地,拓展新阵地”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到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提出的不谋而合的“深入实施供销社综合改革,建设为农服务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体现出区供销社从实际出发发展实体经济和服务农民的主动意识、迫切意识和超前意识。

区供销系统经过三年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及综合效益和服务能力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市、省乃至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领导的关注和关心。今年,区供销合作总社被列为全省供销社13个、南京市唯一的综合改革的试点区(县),被南京市政府列为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保障体系建设改革试点区,同时成为省、市供销社主要领导的联系点,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对供销社提出的综合改革的要求,成立了“溧水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

导小组”,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两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发改、住建、财政、人社、国土、审计、监察、规划和商务及一区七镇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区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负责区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7月22日,区委、区政府在全省供销合作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区县中率先制订、批准并印发了《溧水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既充分肯定了区供销合作社近两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思路、改革创新举措和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明确了深化实施综合改革的方向和措施;既给予了扶持政策,又提出了更高要求。

方案明确:区供销合作社要深化综合改革,大力推进组织创新、经营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镇村一体化、合作多元化、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建设,从2014年起,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实现城区建有日用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镇(区)建有商贸综合体、农贸市场,新社区建有便民服务中心,基本形成以配送中心为龙头,商贸综合体为骨干、便民服务中心为终端、区镇村三级连锁、双向流通、便民惠民、利农富农的网络服务体系。新建商贸服务综合体5家、便民服务中心60家以上,主办专业合作社联社5家,领办各类示范专业合作社15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专业合作社6家,把供销社建设成为农业现代化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综合实力进入全省一流区县级强社。

区供销社近三年来持续不断深化实施今后几年仍将深入的综合改革概括起来核心是实施三个方面的改革创新。一是创新组织体系。突出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的特质,组建集团公司,构建“区供销合作社(供销集团公司、农合联)+镇级基层社(集团子公司)+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建立起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供销社特有的组织管理体系和体制。根据区委区政府批准的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底前,将在确保供销合作组织体系的完整性的基础上,根据开放办社的原则,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新一轮重组改造,构建“区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社”的合作组织体系;润立集团参与供销合作社系统相关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同时在乡镇设立子公司,负责村级服务载体建设,构建“润立集团+子公司+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组织体系;区供销社与润立集团、基层社与子公司分别融合运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此项工作现已全面完成,并正常运行。二是创新服务体系。依照“供销社主办、镇村联建”的思路,全面融入农村城镇化建设发展进程,按照“根据规划定功能、根据功能定项目、根据项目抓考核”的要求,加快全区镇村发展与服务一体化保障体系工程建设。在洪蓝陈卞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镇村规划明确的保留村实现全覆盖;同时用信息链、物流链贯穿区、镇、村三级并形成网络,逐步实现区有信息集成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中心镇有5000至10000平方米的综合商贸体和信息平台,中心村有2000平方米左右的新型为农服务中心和农副产品购销信息采集点,构建成信息化程度高、综合配套完善、便捷优质高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保障体系和体制。根据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将继续实施城区特色惠民工程的重点项目,确保无想夜市明年底一期主体完工;同时启动中心镇基层社重建工程和中心村服务体系覆盖工程,恢复重建石湫、晶桥和永阳基层社并成立集团子公司,在白马集镇建设商贸综合体,并已经着手调研制订方案,在陈卞村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开工新建2家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三是创新经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构建社员代表大会、

加快推进我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五篇

加快推进我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的思考

广西日报 2015-05-05【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田阳县供销社经营的广西田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一派繁忙景象。 田 军/摄

自治区供销社党组

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明确了供销合作社在“三农”工作中的战略地位,是指导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和全面贯彻《决定》精神,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政治任务。

《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为新时期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

(一)《决定》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标志着供销合作社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决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对新形势下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地发挥为农服务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当前,我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迫切需要打造为农服务的综合性组织。而供销合作社扎根农村、贴近农民,组织体系完整,经营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备,完全有条件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骨干力量,在新时期服务“三农”中担当起更大责任。《决定》的出台,对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供销合作事业迈入了新的历史阶段,迎来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决定》明确了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决定》立足新时期“三农”工作大局,深刻阐述和回答了事关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现实问题,对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决定》指出,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要重点围绕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农村合作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使城乡居民特别是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便捷、实惠的综合服务,有效解决为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决定》明确了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有利于供销合作社更好地发挥为农服务的独特优势。《决定》指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现代物流中心等项目,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农村合作金融。支持基层社作为相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公益性服务。支持符合条件

的基层社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注册后的基层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注册后的基层社持有和管护。支持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用于基层社建设和为农服务。支持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确立供销合作社的特定法律地位。这些政策措施有利于供销合作社更好地发挥经营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独特优势,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我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呈现的几个新特点,

坚定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自身经济实力的信心和决心

(一)供销合作社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但在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等方面的作用依然不可替代。目前我区供销合作社仍存在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综合服务实力不强、体制没有完全理顺等问题。但经过这么多年的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拥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经营服务网络,仍然是党和政府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新形势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二)供销合作社在农村流通领域一统天下的局面虽已打破,但仍然是农民群众普遍信赖的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一统农村市场的时代已一去不复返。但供销合作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长期服务“三农”,树立了不可磨灭的品牌,拥有无可估量的无形资产,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条件下组织农民联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最佳组织形式,是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服务城乡发展的标杆。

(三)供销合作社发展相对滞后且不平衡,但各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已展现诸多亮点。我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总体上在全国排位靠后,但近年来全区各地供销合作社加快改革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涌现了如贵港市、凤山县等一批先进典型,为指导今后改革发展积累了经验。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河北、山东等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

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为我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要求,去年以来河北、山东、浙江、广东等省开展了综合改革试点,在基层组织建设、系统联合合作、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合作金融等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我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党委政府主导改革,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河北等省成立了由省委、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的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相关省、市、县财政安排专项配套资金,设立“供销合作社创业基金”,支持供销合作社成立新的企业,鼓励农口部门与供销合作社合作,构建协同服务“三农”新机制。

(二)做大做强社有企业,增强为农服务实力。河北、山东、浙江、重庆等省通过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建立社企一体化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激发企业快速发展的内生动力,

推动社有企业朝多元化、多领域发展,企业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迅速增强,不少企业跻身全国500强企业。同时,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创新经营业态。

(三)创新组织体系,为农民提供规模化服务。浙江等省供销合作社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构建供销合作、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体系。河北、山东等省供销合作社联合村“两委”,以“保姆式”全托管模式或“菜单式”半托管模式开展土地托管系列化服务,解决了“谁来种地”“地怎么种”等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山东等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活动,共建专业合作社、共建商品基地、共建发展项目、共建干部队伍、共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搭建农村金融服务平台,缓解农民融资难问题。为提升供销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融资服务能力,河北等省供销合作社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积极发展农民资金互助会(社),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和农业商业保险服务,有效缓解了农村融资难问题,有力促进了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抢抓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机遇,加快推进“六个创新”,为我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增强服务“三农”综合实力奠定坚实基础

《决定》给我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也赋予了新使命。按照《决定》的部署要求,立足我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现状,借鉴外省改革发展经验,我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六个创新”,即推动供销合作社在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管理体制、农村合作金融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我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

(一)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密切各层级之间的有机联系。针对目前我区农村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经营主体普遍比较分散、规模小、服务功能相对较弱,农民家庭经营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的现状,在推进综合改革过程中,应注重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创新,更好地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要加快推进基层供销合作社规范化改造,强化基层供销合作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要加快组建县级、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农合联”),引领合作经济发展,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要积极探索县级供销合作社新型组织体系,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成立资产运营管理公司,构建供销合作社、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农合联”“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与“农合联”的融合。

(二)创新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结合我区城镇化发展和“美丽广西”建设进程,把加快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创新作为强化为农服务、参与新农村建设、促进基层社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措施,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要探索开展土地托管社会化服务,开创“农民进城打工,供销合作社为农民打工”新格局,有效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要结合“美丽广西·生态乡村”建设,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为城乡居民提供代购代销、文体娱乐、养老幼教、测土配方施肥等综合服务。要探索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向新型农民开展实用技能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三)创新供销合作社经营体系,打造农村现代流通主导力量。推进农业经营体系创新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也是我区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创新供销合作社经营体系更显得重要而紧迫。要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社有企业。要大力实施乡镇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新网工程”建设,着力打造全区性的农资连锁配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产品购销、日用品连锁超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五大网络,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创新商业模式。要积极参与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探索在城区、乡镇、农村社区开设供销合作社无公害农产品直销店,在贫困县设立供销合作社放心农产品经营专馆,实现经营、扶贫双促进。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上下级供销合作社关系。当前,我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管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仍然突出,联合合作还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内部管理还比较粗放,必须通过创新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着力构建充满活力、顺畅高效、科学管理的体制机制。要强化上级联社对下级社的指导、协调、监督等职能作用,进一步理顺供销合作社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健全各级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完善组织人事制度。要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理顺社企关系,密切上下级联社的经济联系,积极探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人财物统一交由县联社管理的新模式,形成“一县一社”新格局。

(五)创新供销合作社农村金融体系,破解农民融资难问题。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是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合作经济组织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实力的现实需要。要积极参与村镇“三农”金融和农业服务室建设,为农户提供基本的金融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发展农民资金互助会(社),引导规范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互助业务;组建小额贷款公司,面向“三农”开展融资服务;探索设立融资担保扶持基金(资金)、融资担保公司,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提供贷款担保;发挥优势,积极协助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

(六)创新政策支持体系,加大对综合改革政策支持力度。供销合作社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服务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等阶段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产后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等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加快创新供销合作社政策支持体系。要进一步强化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是本级社社有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要进一步规范联社机关干部到企业兼职机制,供销合作社机关干部在出资企业或主管社团兼职的,不得领取薪酬。试行基层供销合作社作为政策性贷款的承贷主体,扶持农民社员发展家庭经济。要密切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加大对开展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支持配合、供销合作社具体实施,有效整合各方资源,统筹协调推进我区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

(一)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建立健全综合改革工作机制。《决定》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抓紧成立相关部门参加的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完善综合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本区域范围的综合改革工作。

(二)加大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全区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关心支持配合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整合“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财政资金,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倾斜,大力支持试点工作。

(三)转变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破解体制机制难题。全区各地供销合作社在推进综合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市场经济规律,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开展经营服务,着力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不断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四)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加快构建协同服务农民新机制。全区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积极探索加快构建供销合作社与农口行政部门、供销合作社与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紧密合作的多层次全方位协同服务农民机制,形成以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为载体、农口行政部门支持、各类农业新型市场经营主体自愿互利参与的实体性合作经济体系。

2016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六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合作社服务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和服务“三农”宗旨,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强力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管理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和金融体系创新,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使供销合作社成为我县农业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主要目标

到2016年,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要求,把供销合作社建成集管理职能、经营职能、服务职能于一体的合作经济组织,构建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以合作经济服务管理体系和社属企业经营管理体系为支撑的基本构架。

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管理体制创新入手,以县政府批准已挂牌成立的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36家合作社会员为依托,以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供销企业公司“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科学规范的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

建设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园区)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2016年,要建立起县、乡、村的配送体系,向农民群众供应各种优质化肥及其生产资料。

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入股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以土产部为依托,以资本融合、业务联合的方式,结合省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建设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按照综合改革方案“顶层设计”总要求,规范开展农村合作金融、农村产权交易和农业合作保险等业务,构建农村金融服务新体系。

本着有利于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增强供销社发展动力,积极引进培育供销社急需人才。

四、主要内容

(一)创新组织体系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壮大农民合作社体系。组织体系创新,就是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建立和健全,使供销社的组织管理体系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在农村大力发展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科学方式,引领“三农”实现发展上的新突破。各乡镇(园区)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统领和引导当地主导产业的发展。县级以供销社结合实际,明确职责及具体单位为依托建立全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信息、资金等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以此形成供销合作社+供销企业公司+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

(1)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大力支持、引导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制定出台支持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规模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县社、县农业局要对专业合作社进行章程制定、生产经营、生产技术、市场销售等各方面培训,组织更多农民入社,不断增强合作社的实力和凝聚力。

(2)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由各乡镇政府(园区)和供销社牵头,以各乡镇(园区)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广的合作社为依托,联合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农民合作社自愿参加,组建乡镇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使联合社起到统领和引导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目的,2016年底,所有乡镇(园区)都要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和注册工作。

(3)以供销社为主导,健全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将全县不同类型、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乡镇的联合社,以业务链接、资本合作为纽带,全部纳入县联合社。供销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金合作、业务带动等方式,引导和推动全县合作经济的发展,更好地实现综合全方位服务。

2.明确组织职能。新型供销合作社在承担原有供销合作社职能的基础上,承担以下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

(1)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

(2)负责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

(3)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4)负责全县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财政补助合作社形成资产的持有和管护,承办合作社申报政府支持项目的报审和组织实施等。

(5)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6)搭建生产、流通、金融、保险、产权交易、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7)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产品、农资、日用消费品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和农村合作金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二)创新服务体系

1.构建农村综合服务网络。以供销社企业公司和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组建服务集团,建设基层综合服务网络。按照县有商贸综合服务体系,乡镇有综合服务中心,村有综合服务社的综合服务模式要求,加强服务平台和阵地建设,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农业知识和供销信息等服务。2016年完成我县9个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16年,村级服务社建设覆盖全县80%乡村。

2.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牵头,部门联合、企业承办”的原则,积极探索构建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县社要积极与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社联合,探索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流转式、组合式等土地托管模式,并推进各项为农综合服务。2016年培育示范试点,2016年在全县推广,2016年底,全县土地托管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逐步成为我县农业生产主要组织形式。

3.建立人才储备制度。根据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入发展需要,积极引进高等院校技术知识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供销社发展急需人才,建立供销社发展人才储备制度,提升供销社发展能力。

(三)创新经营体系

1.加快农资流通网络建设。2016年,投资200万元,完成以县供销农资公司为龙头,以各乡镇供销社为服务载体,以村两委和综合服务社为服务终端的覆盖全县的农资配送中心建设,开展农业技术、测土施肥等服务,解决好农资进村、农资安全问题;2016年下半年,在全县各乡镇中偏远村庄,再增建10个村级服务社,每个村级服务社不少于60平米,建立起我县县、乡、村农资配送体系,以满足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对农资的需求。到2016年,农资流通网络覆盖率达到90%的乡村,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到全县市场份额的85%以上。

2.加快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以超市为依托,以合作及入股等多种方式,以供销社销售网络优势,建立健全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在县城建立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快推进省社提出的“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连锁配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配套设施、统一品牌标识。2016年完成全县9个乡镇基层社超市建设,每个超市面积不少于150平米。

3.发展农业园区及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在现行政策的指导下,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与县农委合作,以修华蔬菜专业合作社为依托,打造修村“万亩千棚”设施蔬菜基地,做好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的规划和配套设施建设;同时,以土产部为依托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把触角延伸到乡镇、村庄各个角落,为我县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集团式发展,发挥供销社应有的作用。

(四)创新农村金融体系

1.积极与县有关部门协调,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所(中心)。开展土地流转、林地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的信用评估和产权交易,参与农作物生态、农业机械、农民宅基地等农村资产评估。

2.做强做大投资融资担保平台。依托现有的省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办事处和省社小额贷款公司,加大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新型融资担保方式,为合作组织提供融资支持。

3.开展农业合作保险业务。借助省、市相关机构,依托县社安全统筹中心,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合作业务、联合保险与再保险方式,有效分散农民农业风险。

4.以农民合作社为依托,探索社内成员资金互助新模式,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资金瓶颈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主管副县长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政策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组织、服务、经营、金融和管理创新的任务,在人才、资金、政策等各方面给予供销社大力支持和帮助。

从2016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供销社建设流通网络和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并确保上级扶持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建立全县供销社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用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依法给予工商注册登记。

支持供销社组建合作企业集团,对所属改制、破产企业的土地、资产过户等产权变更事项减免相关费用。供销合作社所属划拨土地出让金收益,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破产和改制企业解决职工安置、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及其他公益性建设项目。对经核复的供销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县政府将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抓紧落实处理。

支持供销社多渠道消化经营性财务挂账,有关金融机构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采取减免本金、豁免利息、停收滞纳金等优惠措施,加快处置供销社拖欠的金融债务。供销社的县城商贸综合体及购物广场和乡村供销社超市建设、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内统筹安排。按照相关规定免征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三)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对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宣传报道,对改革中涌现出来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检查。将供销合作社改革列入政府督查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县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改革一线,掌握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2016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全文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七篇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村各项改革正在扎实开展,一些重要改革事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要从总体上把握好农村改革的方向,提出深化农村改革总的目标、大的原则、基本任务、重要路径,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特制定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基础上,加强对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民家庭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赋予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保证其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农户家庭经济、农民合作经济、各种私人和股份制经济、供销合作社经济以及国有农场林场等国有经济共同发展。

2.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把握好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

3.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调整不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促进农业尽快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

4.坚持保障农民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

5.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

6.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在把握方向、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认真组织好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重大改革,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

7.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必须始终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二、关键领域和重大举措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对这5大领域改革的核心问题,要明确大的方向、主要内容和重大方针对策,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为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支撑。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进一步调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积极性。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2.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

3.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深化配套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林木采伐权,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调动林农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研究提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指导意见,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4.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适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立法建议。

5.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14.46,0.31,2.19%)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允许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完善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

6.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家庭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要通过周到便利的社会化服务,把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7.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8.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项目监管和定期督查机制,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非粮化”现象蔓延。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

9.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为农服务的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对农业实行必要的支持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0.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转换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要坚决整治;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对地方具有管理信息优势的涉农支出,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块下达,由地方统筹支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投入绩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明确政府间应承担和分担的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支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11.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根据各类主要农产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程度,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价补分离”的思路,继续实施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改革、完善玉米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方式,避免政府过度干预,搞活市场流通,增强市场活力。完善农产品收储政策,坚持按贴近市场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收储价格,降低储备成本,提高储备效率。加强粮食现代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流通、加工等各类企业主体参与粮食仓容建设和农产品收储,规范收储行为,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联结农户和市场方面的作用。

1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持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持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合理确定支持力度,不人为“垒大户”。进一步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突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农民收入补贴的办法。

13.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

14.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强化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扶持种业发展,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1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广减量化和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补偿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限牧限渔。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16.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银行(3.09,-0.02,-0.64%)“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完善治理结构。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7.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加快规划体制改革,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制度,健全县市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1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19.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区域标准水平统一衔接可持续,完善综合监测评估制度。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20.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充分考虑各类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相应支出责任,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21.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五)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围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2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

23.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理顺村务监督机构与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切实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落实群众监督权。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重视吸纳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驻村单位参加协商。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2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修订乡规民约。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平台和支撑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设施利用效能。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体育工程有效合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各类文化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抓好农村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保护和传承具有民族特色的农耕文明,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与特色农业有机结合,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引导和组织农民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25.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农村贫困人口掉队的要求,分类施策,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的机制。完善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推动片区规划实施与减少贫困人口的目标相结合,将政策、项目等落到实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抓紧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6.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执法力量,推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领导、组织、监督农村改革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农村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农村改革工作,把握好方向和路径,加强对农村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农村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2016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调研报告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八篇

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我国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始终发挥着连接城乡、连接政府与农民、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作用。这种中间人的角色,使供销合作社处于政府、市场和农民之间,存在着“亦官、亦商、亦民”的状况,即通常所说的“四不像”。这是我国国情需要供销合作社扮演这样的角色,农民发家致富需要供销合作社这样的中间人。新一轮供销合作社改革,是要供销合作社继续扮演这样的角色,更好地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还是解决供销合作社“四不像”问题?这是一个顶层设计的问题。目前,国务院正式批准河北、浙江、山东、广东等四省作为供销合作社改革试点省,力争通过两年的试点,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闯出一条新路。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安庆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浅谈几点认识。

一、在改革方向上必须“连天线、接地气”

所谓“连天线”,就是把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之中,也就是说要把顶层设计变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把人民群众的新创造融入顶层设计。作为主要阵地在农村、服务对象是农民、发展基础是农业的供销合作社,如何按照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在传承供销合作经济既有版的基础上,全力打造调整结构、转型升级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各级政府主导的,以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推动“三农”工作的重要阵地;要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由此可见,党和国家要求供销合社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依据合作经济组织章程,从法律上明确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定位,界定权益与义务,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生机与活力,使供销合作社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否则,供销合作社将各自为阵、一盘散沙。

所谓“接地气”,就是要谋求与地域经济有效对接。即主动把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融入当地“三农”发展之中,集中力量办好“三件事”(党和政府要求做的事、广大农民期待做的事、供销合作社发展应该做的事),切实在地域经济发展中种好供销合作社的“责任田”。对此,汪洋副总理明确表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要接地气,要把供销合作社改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国家队。总社王侠主任说:供销合作社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这么大一个系统,各地的发展状况和优势各有不同,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必须“接好地气”,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破,要把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为此,我们既要增强改革的担当意识,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又要防止犯方向性、全局性的错误。

就安庆市供销合作社而言,当前主要是抓好试点县的改革,争取更多更好的政策支持,为改革试点创造更加宽松和有利的条件。同时市社和其他县社要积极改革创新,能够在哪方面突破就从哪方面着手,为全系统改革创造更多更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而通过提升城乡流通网络服务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这既是供销合作社的本质所然,更是供销合作社“接好地气”的根本所在。

二、在转型发展上推进混合经济

客观地说,目前安庆市供销社系统还没有充分体现合作制应有的属性。在日常工作中,重政务轻经营,行政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仍然突出,存在着“种了别家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作为血管里流淌着农民血液、具有混合制遗传基因的供销合作社,必须加快发展混合经济步伐。就目前安庆市供销合作社而言,主要应从四个方面着手:

一要与农民建立产权联结。以土地流转承包权或土地托管经营的方式,吸纳农民投资入股,联合农民加入基层供销合作组织,改造重组基层供销合作社,结成利益共同体,与农民形成产权重组关系。

二要与民间资本结成共同体。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变单一的集体所有制为国有、集体、个人相融合的混合所有制,把有形资产变为无形资产,把死资产变为活资产,把活资产变成活资本,尽快完成从资产向资本这一质的飞跃。安徽新天地农资公司,短短几年,能够从名不经传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安徽省和总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靠的就是混合制改造激发了企业的生机与活力。

三要与农民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龙头企业与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联结,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等覆盖全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破解农村“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难题,使供销合作社在为农服务中打造上下贯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要与各级联社之间建立经济联系。以资本、股权为纽带,通过上下投资参股的形式,整合系统存量资源,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网络现代化水平。

三、在管理体制上实行团体社员制

一是建立企业“三会”制。积极推进企业改革改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促进企业科学管理,规范运营,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是建立新型合作经济联合会。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虽然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带动不强、功能不全的问题。为此,我们要围绕农资、棉花、烟花爆竹等主营业务,积极发展行业协会和联合会,把形式多样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如潜山县社筹资3000万元,联合11家专业合作社和1家企业,依法组建了潜山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开展资金互助合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三是建立联社“三会”制。社属企业实行“三会”制后,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以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来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能。目前,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合作社、以及一些市社先后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但一些县社和市社尚未组建理事会和监事会,不能有效按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履行职能。为此,在新一轮供销合作社改革中,要把建立健全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作为重要内容,使供销合作社真正能够按照市场的法则行使职能,切实转变机关化、行政化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安庆市供销合作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此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四、在服务创新上培育新业态

一要整合网络资源,发展连锁经营。供销合作社具有遍及城乡的流通网络,完全可以通过上下投资或联合并购的方式,对网络进行提升优化,增强网络服务功能,形成规模优势,打造农村市场中的“沃尔玛”。安庆市潜山县供销合作社皖城商厦,以构建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为己任,大力发展自营店、直销店、连锁点,日用消费品市场份额达70%,成为全省农村商贸流通服务体系建设示范点。

二要依托政策支持,创办农村金融服务组织。当前,农村经济中除了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外,农民生产资金短板问题日益凸显。如果把供销合作社从上到下的网络体系组织起来,完全有条件搭建成农村互助金融服务架构,从而架起银行与农户之间的信用桥梁,进而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畅通农民投、融资渠道,为农民发展生产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安庆市太湖县金桥农民专业合作社,自2016年开展农村信用服务以来,先后为1000多户社员融资5000多万元,被誉为“农民通往康庄大道的金桥”。

三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牵头成立家庭农场联合会。家庭农场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农村主要经营主体,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供销合作社,要积极组建家庭农场联合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上谋求联合与合作。安徽新天地公司拟在土地流转的基础上,联合周边种粮大户,组建家庭农场联合会,促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全面提升家庭农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四是构建电子商务,提升网络信息工程。当前,电子商务异军突起,传统零售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但并非电子商务可以取代传统零售业,因为电子商务在满足人们随心所欲挑选商品的同时,却无法满足人们通过感观感受商品质地的心理体验。由此可见,电子商务与传统零售业相融合,将是未来我国流通业的发展大势。为此,我们要借用信息化之力,助推供销合作社流通网络现代化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提升行业竞争力。安庆市潜山、望江、宿松等县社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特别是潜山县社开办的“又见天柱”电子商务,在推广地方名优产品、扩大商品经营上,把实体店和电商有机结合,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升。

五、在优化环境上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始终处于弱势地位,这是不争的事实。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一定角度上讲就是“弱者”的联盟。要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农口的国家队,就必须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让农民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

二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就是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一头联结城市,一头联结农村的优势,联合各方力量,积极组织实施“新网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项目,通过项目带动,达到项目兴农、项目兴社。这些年,中央、省、市财政通过“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扶持,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但数量与规模远远不够,与农民的期盼尚有很大的距离。

三是加大人力支持力度。当前,供销合作社人才断层现象日趋严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人才至关重要。一方面各级政府要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或系统内部遴选的方式,及时补充急需的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将企业优秀人才聘到市社实体任职,也可将机关有能力的业务骨干选派到企业兼职。对此中组部已明确供销社系统不属清理范围。同时,对受组织委派,自愿到实体工作的县以上联社机关干部,可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可选择执行企业薪金,以开明的政策营造宽松的干事创业环境,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编辑:华华)

2015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供销改革试点方案 第九篇

第1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2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分层制定2015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3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基本程序、标准规范等;加强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核查,注重双向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改进;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内部考核评价与外部考核评价相结合,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邀请上级领导,组织考评职能部门、同级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价,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在指标考核、民主测评、现场评价、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传统考评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实绩分析、即时监控和民意调查,使考评工作更直观、更快捷、更科学;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按月、季度、半年评估检查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改进、持续改进;制定完善考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肃执行考评纪律,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避免人为干扰和随意性,防止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

(四)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五)综合运用考评结果。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渠道和手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5日)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武乡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直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6日—11月30日)

1.分解任务。由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县监察局效能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县领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结合20XX年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督查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监察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31日)

2015年春节前后,将组织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县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XX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0日)

20XX年12月,县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领导组。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县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监察局效能室)的联系沟通。县考核办主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县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特别是要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武乡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第4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XXX同志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同志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南平市确定我市为绩效管理工作联系点的部署,今年我市要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现就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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