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2016-12-20 09:38:17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共7篇)论社区矫正下缓刑考察的新定位龙源期刊网 cn论社区矫正下缓刑考察的新定位作者:葛晓娟来源:《理论观察》2014年第02期[摘 要]缓刑被视为“对待犯罪的明智政策”、“多元作用的独立的刑法反应手段”①。缓刑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适用,成为各国社区矫正中使用比例最高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刑法修...

论社区矫正下缓刑考察的新定位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第一篇

龙源期刊网 .cn

论社区矫正下缓刑考察的新定位

作者:葛晓娟

来源:《理论观察》2014年第02期

[摘 要]缓刑被视为“对待犯罪的明智政策”、“多元作用的独立的刑法反应手段”①。缓刑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适用,成为各国社区矫正中使用比例最高的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刑法修正案(八)》将缓刑的考察纳入社区矫正体系,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不同与假释、管制对象的矫正,在社区矫正大背景下明确缓刑考察的价值定位,才能发挥缓刑最大的价值。

[关键词]缓刑考察;社区矫正;价值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4)02 — 0067 — 02 ① 转引自左坚卫:《缓刑制度的理论与实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

② 第63条规定了对缓刑犯“由亲属或故旧监督缓刑内之品行”;第64条规定:“受缓刑之宣告,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撤销其宣告:(一)缓刑期内再犯罪,受拘役以上之宣告者;

(二)因缓刑前犯罪,而受拘役以上之宣告者;(三)不备前条第二款之要件,后经发觉者;

(四)丧失住所及职业者;(五)监督人请求刑之执行,而言有理由

者。”content_4226851.htm?node=30092[2013-02-27]

[收稿日期]2014 — 01 — 13

[作者简介]葛晓娟(1988—) ,女,河南平顶山人。干警,研究方向:刑事法。

一、我国缓刑考察方式的演变

(一)刑法出台前缓刑考察方式的初探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缓刑制度早在清朝末年就开始萌芽了,首见于1911年颁布的《大清新刑律》,内容涉及缓刑的适用对象、实质条件、考验期限、撤销规定等,在第63条和第64条分别规定了缓刑指示和缓刑的撤销条件。②受制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大清新刑律》未付诸实施,但却是第一次将缓刑的概念引进中国,为我们研究缓刑考察制度提供了史料依据。清末以后,缓刑考察制度基本上处于空白、停滞状态。随后,1928年及1935年版本的《中华民国刑法》均规定了缓刑制度,内容包括缓刑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考验期限以及缓刑的撤销条件。新中国成立之初,刑法尚未颁布,关于缓刑的规定散见于一些规范性文件中,内容起初也仅涉及缓刑如何适用的问题。此后,196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批复中才对宣告缓刑之后的考察主体、考察期限及与考察相关的程序性事务作出了规定。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办法2016年版本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第二篇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以及《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及检查工作。

第三条 矿长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调度室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单位。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维护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

第五条 矿井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要求,建设和完善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第六条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由数据库服务器、中心站、传输接口、分站、标识卡、电源箱、电缆、接线盒、避雷器和其他必要设备等组成。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调度室管理职责

(一) 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负责制定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督促各单位按规定安装和维护人员定位系统;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负责井下危险报警信息的辨识及地面向井下发布危险紧急指令的决策。

(二) 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安装、调试、维护及分站、读卡器的回收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负责系统异常信息的记录,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三) 负责保证有200台完好的标识卡备用;额外配备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下井携带的标识卡。

(四) 新安装人员定位系统的相关设备,在安装后及时将设备名称、位置建档、备案。

(五) 安排专人对人员定位系统设备、供电方式及读卡器的发放、更换、回收进行建档管理,确保人、卡统一的动态达标,并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图每月更新一次。

第八条 通风监测段管理职责

(一) 负责对新进的人员定位系统所有设备的质量、各种证件等进行严格把关验收。对人员定位系统的电缆敷设、系统安装、供电进行设计并严格把关验收。

(二) 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完成后,负责将该系统所有相关设备纳入矿机电设备管理。

(三) 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停、送电进行严格把关,并在停电票上注明是否影响人员定位系统的正常运行、影响时间及影响范围,凡停电超过1.5小时必须通知调度室并经矿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签字后的停

电票必须报矿调度室存档、备查。

第九条 相关单位管理职责

井下各单位,必须熟悉本单位责任范围内所有人员定位系统各设备的分布位置及安装、供电方式,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对所管辖范围内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完好、送电及质量标准化等工作负责。对停送电严格把关,停电时及时通知调度室影响的分站,确保各地点分站、读卡器正常运行。

第四章 装备要求

第十条 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使用、维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等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地面中心站

(一) 系统主机应实行双机或多机备份,24小时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

(二) 中心站应实行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使用时间不小于4h 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三) 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和防雷装置;

(四) 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五) 中心站值机员应使用录音电话。

第十二条 系统必须工作稳定,性能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取得“MA”安全标志和防爆合格证。

第十三条 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应采用本质安全型,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应为本质安全信号。

第五章 功能要求

第十四条 系统应具有位置监测功能

(一) 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限制区域时刻等监测功能;

(二) 系统应具有识别携卡人员出/入巷道分支方向等功能;

(三) 系统应能对乘坐电机车等各种运输工具的携卡人员进行准确识别;

(四) 系统应能识别多个同时进入识别区域的标识卡。

第十五条 系统应具备客户端访问功能,系统应能使在同一广域网中的电脑通过客户端实现数据库的访问,以便满足入井轨迹、历史数据查询等需求。

第十六条 系统应具有管理功能

(一) 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入井总数及人员、出/入井时刻、下井工作时间、超时人员总数及人员、超员人员总数及人员报警、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

(二) 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出/入重点区域总数及人员、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工作时间、超时人员总数及人员、超员人员总数及人员报警、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

(三) 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出/入限制区域总数及人员、出/入限制区域时刻、滞留时间等显示、打印、查询、报警等功能;

(四) 系统应具有特种作业人员等下井、进入重点区域总数及人员、出/入时刻、工作时间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具有工作异常人员总数及人员、出/入时刻及工作时间等显示、打印、查询、报警等功能;

(五) 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下井活动路线显示、打印、查询、异常报警等功能;

(六) 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卡号、姓名、身份证号、出生年月、职务或工种、所在区队班组、主要工作地点、每月下井次数、下井时间、每天下井情况等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

(七) 系统应具有按部门、地域、时间、分站、人员等分类查询、显示、打印等功能;

(八) 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求救报警功能。

第十七条 系统应具有存储、报警、显示、打印、查询等功能。 第十八条 系统应能显示系统、基站断电和故障状态,实时显示各基站通讯状态,信号中断时应报警。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第十九条 系统监测数据应能于所属分子公司和神华集团公司联网。

第六章 安装要求

第二十条 采掘区队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以及读卡器的设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第二十一条 系统应在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巷道分支处、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出入口、下井口等候区、主要运输大巷、行人大巷等地点设置分站。人员出入井口、巷道分支处、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出入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出入口所设置的分站,应能满足识别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功能要求。

第二十二条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供电必须可靠,入井电缆入井口处

终身监禁的法律适用和定位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第三篇

终身监禁的法律定位和司法适用

1. 法律依据

1.1 具体规定

刑法第383条第4款规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1.2 立法理由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法律委员会认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经过两次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同时,提出若干主要修改意见,其中第八项修改意见为:“有的常委委员和有关部门建议对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规定终身监禁。法律委员会经同中央政法委等有关部门研究认为,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本应当判处死刑的,根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采取终身监禁的措施,有利于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服刑期过短的情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1.3政策转换

? 刑事政策选项转化为刑法立法规定的过程明显缩短

? 刑法立法规定受刑事政策指向影响而进行调整的程度愈加显著

? 刑法修正案对于刑法的修订,实际成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 ? 国家政策与刑事政策的协调

2. 法律定位

? 是依附于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无期徒刑执行制度存在的特殊刑罚措施

? 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纯粹死刑缓期执行之间的中间刑罚

? 兼顾着废除死刑和限制死刑的替代措施的双重功能

? 并非是一种全新的刑罚制度,也不是一个新的刑种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 是在我国刑法总则确定的既有刑罚体系和刑罚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调度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无期徒刑执行制度的实有功能,仅适用于特定贪污受贿犯罪的刑罚裁量和刑罚执行特殊措施 ? 是加大惩处腐败犯罪力度的国家政策激活刑法规定的既有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制度,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实现法律化、制度化的重要立法实践

2.1终身监禁是依附于死刑缓期执行制度而存在的特殊刑罚措施

? 终身监禁适用的首要前提: 犯贪污罪、受贿罪者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 依附于死刑缓期执行制度而存在,是终身监禁作为中间刑罚并具有相应功能的根本原因 ? 中间刑罚的基本含义、典型形式与独特功能

2.2终身监禁是依附于无期徒刑执行制度而存在的特殊刑罚措施

? 终身监禁的适用,必须属于刑法第50条第1款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

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情形

? 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的终身自由,强制其参加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 由无期徒刑的基本性质和减刑、假释制度的适用条件所决定,终身监禁只是无期徒刑的

执行方式之一或法律后果之一

? 可以减刑、假释的无期徒刑

? 可以减刑、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

? 因不符合适用减刑、假释的条件,实际终身监禁的无期徒刑(简称“事实终身监禁”) ? 不得减刑、假释,予以终身监禁的无期徒刑(简称“法定终身监禁”)

2.3终身监禁必须以刑罚裁量特别措施与刑罚执行特别措施结合适用的方式实现

? 适用于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的专门刑罚措施

? 跨刑种的刑罚裁量措施与刑罚执行措施

? 并非是纯粹的刑罚裁量措施或者刑罚执行措施,只能是特殊刑罚裁量措施与特殊刑罚执

行措施相互结合、衔接适用的刑罚后果

2.3.1 特殊刑罚裁量措施的要义【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 终身监禁实际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纯粹死刑缓期执行之间的中间刑罚

? 对于符合刑法第383条第1款第3项后段规定的犯罪人,即使属于本应当判处死刑立即【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执行者,审判机关依然有依法决定适用终身监禁的裁量权

? 终身监禁的适用对象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单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偏轻,适用终

身监禁罚当其罪的贪污受贿犯罪人

2.3.2 特殊刑罚执行措施的要义

? 审判机关依法决定适用终身监禁的裁判生效之后,必须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才能获得

终身监禁的实际法律后果

? 若因法定事由没有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则生效裁判的执行内容发生调整

? 若在无期徒刑执行阶段,无期徒刑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则终止终身监禁的执行

3. 司法适用

3.1 时间效力

---------修改前二分 ---------修改后三分

?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犯贪污罪、受贿罪,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

行,而根据修正后刑法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可以罚当其罪的,适用修正后刑法第383条第4款的规定

? 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犯贪污罪、受贿罪,根据修正前刑法应当判处死刑缓期执

行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383条第4款的规定

释义:

(1)以修正后刑法中的终身监禁,替代修正前刑法中的死刑立即执行,符合立法原意

(2)终身监禁的适用对象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单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偏轻,适用终身监禁罚当其罪的贪污受贿犯罪人

(3)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制定的司法解释将较大幅度提高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4)刑法第383条第3款规定的法定从宽处罚情节,覆盖了绝大多数贪污受贿案件

3.2 刑罚裁量

对于刑法修正案(九)施行之后犯贪污罪、受贿罪的,终身监禁的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原本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者。具体而言,既包括原本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者,也包括原本应当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者,或者说,既包括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偏重者,也包括单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偏轻者。简要理由为:

(1)依据修正前刑法的规定,对于最严重贪污受贿犯罪可以裁量的刑罚,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依据修正后刑法的规定,对于最严重贪污受贿犯罪可以裁量的刑罚,包括死刑立即执行、终身监禁与单纯死刑缓期执行

(2)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制定的司法解释将大幅度提高最严重贪污受贿犯罪的量刑标准

(3)死刑立即执行实际已经停止适用,终身监禁作为法定的特殊刑罚措施,兼顾着废除死刑的替代措施和限制死刑的替代措施的双重功能

3.3 刑罚执行

被决定适用终身监禁者有重大立功表现而减为有期徒刑后,应依法执行有期徒刑,不执行或不再执行终身监禁

刑法修正的讨论方案与最终规范,分别属于例外规定与一般规定

3.3.1 终身监禁执行的基本理解

(1)刑事裁判中就终身监禁所作出的裁判宣告,在生效裁判交付执行之后,并不当然产生终身监禁的法律后果,或者说并不必然过渡到终身监禁阶段

(2)终身监禁的实际执行起点,始自死刑缓期执行依法转为无期徒刑执行之时,也就是说只有从死刑缓期执行阶段实际进入无期徒刑执行阶段,终身监禁才能实际运行并真正实现

(3)即使进入无期徒刑执行阶段,终身监禁已经开始执行,也存在着依法终止终身监禁继续执行,改为执行非终身监禁刑罚的可能性

3.3.2 终身监禁执行的一般后果

终身监禁的法律后果包括:

(1)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25年有期徒刑后,依法执行有期徒刑,并可以依法减刑、假释

基本理由为:修正后刑法第383条第4款关于裁量和执行终身监禁的规定,并不是修正后刑法

第50条第1款规定的例外规定

3.3.3 终身监禁执行的特别后果

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因重大立功而减为有期徒刑的,同样不再具有执行终身监禁的法定依据

简要理由为:

刑法立法的基本规定

刑法第78条的规定不是该条的例外规定?/该条并不是….的例外规定【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2)司法解释的细化规则

最高院2012年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

刑法第9条第一款: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功能:体现出层次的差别(相较于直接减为25年有期徒刑)

又与之协调一致

体现出对积极理工的倡导

宽严相济、司法公正

强化78条;不排斥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规定。

(3)重大立功的法定后果

4.制度前景

例外与一般:可否扩展规定

限制与废除:死刑替代措施如何界定 总则与分则:具体规范形式的不同选项

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第四篇

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下规定:

一、必须随身携带定位手机,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不得人机分离、出借手机或将手机转让他人,因话费不足造成停机的,夜间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白天不得超过3小时;因电量不足造成停机的,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规定的活动区域。

二、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司法所拔打电话,汇报思想及近期活动情况。接到社区矫正机构发送的各类矫正工作短信、管理指令和电话后,必须及时回复短信、接听电话。

三、如遭遇特殊情况导致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时(手机故障、场所屏蔽、遗失等情况),应在第一时间主动、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原因。如故意损坏手机、故意关机等逃避监管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遵守社区矫正组织其它各项管理规定。 (此告知书一式两份) 告知人: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社区服刑人员接受手机定位监管承诺书

我已收到《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对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有了正确的思想认识,并保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自觉做到:

一、随身携带手机,并保证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随时保持与管理平台的联系,确保手机的正常使用。

二、按规定将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向管理平台通过短信或电话主动汇报。

三、保证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不越界,不违规,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管理,积极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使自己成为一名思想行为符合法律规范的公民。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

承诺人: 年 月 日

关于先刑后民制度的定位及适用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第五篇

关于先刑后民制度的定位及适用

吴晓蓉

一、制度的由来及实际操作

先刑后民制度,是指在一个案件中,出现可能同时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和民事法律规范的情况时,应当优先审理刑事法律关系。该制度的法律渊源是最高人民法院(1998)7号司法解释第1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案件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与此相适应的是,《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此后,先刑后民制度在审判实践中开始了大量适用,甚至被上升为一种原则在刑民交织案件中普遍适用。司法实践中,有人误认为,一旦遇到刑民交织案件,民事案件一概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也一概中止审理。结果一定程度上为司法机关内部相互扯皮、推诿提供了籍口。如有些案件,行为人的行为介于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犯罪行为之间,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驳回起诉,并被告知到公安机关报案,而公安机关却以种种理由拒绝立案,导致被害人求助无门。

作为一项诉讼程序如果不能保障权利获得救济,甚至

阻碍权利获得救济时,就应该予以变革。从保护被害人角度来说,该对先刑后民的做法进行反思和规范了。

二、对于该制度的合理性辨析

从上述司法解释来看,提出先刑后民制度的宗旨主要在于:

1、及时发现犯罪线索、有效打击犯罪。实践中,宥于当事人的认知及公安机关侦查范围限制,一些犯罪的行为可能未能及时被公安机关立案,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不能对犯罪问题臵若罔闻,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将有关犯罪事实的证据固定后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使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治。

2、由公安机关介入侦查,搜集证据,分担被害人的举证责任,避免浪费司法资源;公安机关无论从权限还是侦查手段上讲,都处于优势地位,比被害人更易于获得证据,更利于强化对被害人的保护。实践中,大部分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中,被害人均是待刑事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使自己的损失得到救济。

3、防止司法机关对同一事实作出不同的认定,削弱司法权威。在公安机关未介入侦查,刑事案件尚未审理时,仅凭被害人的举证,人民法院很难查清全部事实,作出准确的判断,很多情况下,民事赔偿的判决依赖于刑事案件的事实认定。如果就民事部分先行作出判决,很可能导致司法机

关对同样的事实作出不同的认定,产生相互矛盾的判决,当然如果因为刑事和民事证据要求的不同导致判决结果不同的,不在此列。

可见,提出先刑后民更多应当被理解为被害人寻求救济的一种权利,一种保护,而非义务,在实践中也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提出先刑后民也不是为了倡导一种刑事优于民事的思想,实践中对于此类案件一概驳回起诉或中止审理的做法未免矫枉过正,违背了设立该程序的初衷。

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今天,法学界、司法界同仁都一致认识到加强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才是促进民主、体现人文关怀的重点。作为法律程序,刑事还是民事,只有便捷与否,绝无高低贵贱之分。而对被害人而言,唯有自身才是自己利益的最佳裁判员,刑诉也罢,民诉也罢,终不过是其填补损失之方法,对于权利,被害人可以享受也可以放弃。故诉讼法当赋予刑民交织案件被害人完全的程序选择权,法院在向被害人告知法律后果之后,应允许其视权利实现之便利,选择或先刑后民,或刑民并行,或先民后刑,而不应当一概驳回起诉。第一,当事人涉嫌犯罪,并不意味着原告的诉讼请求必须以查清犯罪问题为条件,在原告有其他证据支持其具体诉讼请求时,法院拒绝审理不具有正当性;第二,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为其证据支持,必须经过实体审查才能确定,以涉嫌犯罪为由直接裁定驳回起诉有违诉

讼法理。第三、构成犯罪的案件,即使可以通过退赃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法律也仍然赋予了被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故人民法院立案时只要依法审查其是否符合立案的条件,诉讼请求是否成立即可。如果非要在刑民诉讼程序之间划个先后次序之分,那只有一个标准,就是看谁最有利于实现被害人的权利。

三、“先刑后民”制度在实践中的操作及定位

1、“先刑后民”只是一种司法处理方式,是指对刑民交叉案件应视个案具体情况予以分别处理,而不宜作为一项司法原则加以强调。

2、“先刑后民”,只是说审理的先后顺序,而不应是对被害人起诉权的剥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其在民事赔偿方面的义务并不会免除或改变。

3、“先刑后民”只应在特定情况下适用。

在民事案件中,只有诉辩双方关于案件的主要事实存在争议,而仅凭原告的现有举证材料不足以排除争议,该主要事实有待于刑事案件审理认定的,才应当先中止审理。如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事实责任的大小,是否逃逸,这些都是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理的重要事实,也是衡量当事人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刑事诉讼中,对于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据要求达到确凿充分,一旦经过审理在刑事判决中确认为指控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在民事

诉讼中就不再需要进行质证,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采信。而因为民事诉讼中只要求证据具有高度概然性,在民事诉讼中认定的证据却不可直接作为刑事诉讼中的认定犯罪的证据。为避免浪费司法成本,也防止出现前后矛盾的判决,对于民事案件的主要事实存在争议的,一般需要待刑事案件生效后再进行审理。而如果在民事诉讼中存在争议的事实并不是刑事案件中有待审理的事实,仅仅是关于被害人的损失大小,赔偿数额的认定,则没有必要先刑后民。

总而言之,笔者认为,先刑后民不是一项原则,具体是先刑还是先民,应当视具体案情而定。归根到底,还是应当严格按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才可以先刑后民,中止审理。

2016判缓刑人员思想汇报精选范文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第六篇

引导语:作为一名缓刑人员,更要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也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近期自身党性修养培养的重点。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判缓刑人员思想汇报精选范文,欢迎阅读与参考。

范文一:

下面我向您汇报一下我这一周的活动。由于我爱人上班的工厂效益不是很好,厂里订单少,因此产量降了下来,所以工资没有多少。上有老母亲,下有两个女儿,这样我的压力也越来越大。进来,天气不是很好,我以做零工为主,下雨经常上不了班,也就意味着没有多少收入。所以家庭生活异常艰难,目前我的状况找工作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我现在充分体会到了生活的不容易,我最不想的是因为我的错误使我的母亲妻子和孩子吃苦,看着他们为我担心,为家里收入担心,我的内心异常的痛苦,也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但通过这段时间读的一些知识,通过这段时间的思考和反省,我在思想和行动上都有很大的提高,不管前方的道路多么艰难,我都会顽强的走下去,并不断地学习,认识更多的做人做事的道理,懂得更多利国利民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使自己成为对家庭社会有用的人。

范文二:

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民警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 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

范文三:

“伤害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 ! 这件事对于我来讲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的选择和转变。我也相信自己可以以一个较好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我的另一段人生经历。

这个月的工作中风风雨雨时时在眼前隐现,但我却必须面对现实,不仅仅要能工作时埋下头去忘我地工作,还要能在回过头的时候,对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检查核对,对工作的经验进行总结分析。从怎样节约时间,如何提高效率,尽量使工作程序化、系统化、条理化、流水化!从而在百尺杆头,更进一步,达到新层次,进入新境界,开创新篇章为了更好地做好今后的工作,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思想上,主要是得益于公司领导和职能部室同事们的帮助;得益于公司干部职工之间团结共事,相互信任,互相支持,共同维护班子的团结和整体效能的发挥积极努力,就这样,我从无限悔恨中走进出心里黑暗,尽管我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公司检查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总包方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以“八荣八耻”的学习和荣辱观教育为契机,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各施工员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坚决执行公司的各项规定和政策,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一位公司领导曾经说过,每个人对自己的经历都应该是无悔的。而我现在是在后悔中长大,在后悔中学会坚强,在后悔中懂得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只希望在生命尽头之时能微笑的对自已说:后半身生我无悔了。请相信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 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

只要这种意识不改变,我会永远不让龌龊的东西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切莫因一时冲动犯下大错而悔恨终身,所以,今后不该做的事情,我绝对不要做!

范文四:

在这个星期的缓刑期间里,我一直以热爱生命、遵纪守法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跟司法所所长谢所对我的帮助教育,使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多么的荒唐,重新认识自己给他人给社会带来的伤害,闲下来的时候我经常想起自己从前做的事,通过学习跟司法所的教育,使我从思想的根上进行了思考,懂得以前自己的法制概念是多么薄弱,从而导致了犯罪。如今的我除了默默地思考和悔恨外,更多的是努力的改造自己,努力学习补充法律知识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让自己多了解法律,保证自己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我一定要做到遵守国家的法律,永远不让自己再走上犯罪的道路,

学会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如今我牢记国家的法律在心中,让它时刻提醒我,做事要三思后行,切莫大意冲动犯下大错,而后悔一辈子,所以今后违法的事情,我绝对保证不再做。

2016酒驾缓刑思想汇报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第七篇

范文:酒驾缓刑思想汇报

尊敬的XX领导:

本人因年月日在连城无证醉酒驾车肇事年月日经县人民法院判决,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年月日起计算。

缓刑期间,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在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且醉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已对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为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我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性确实很淡薄,从而导致自己犯了罪。无证醉驾缓刑人员思想汇报。我要在思想上继续深刻的反思,再次加强我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缓刑期间,本人在管理站的领导下,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个人业务能力学习。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的学习。在原有的基础上,系统的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细致的学习了“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同时注重加强对外界时政的了解,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能力,坚定了立场,坚定了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能够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

缓刑期间,在管理站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力求更好的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做好管理站内务,护林员监管外,还做了下乡巡山,进村护林防火宣传,制止了多起野外违章用火。

缓刑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让自己永远不让这种坏思想再侵蚀自己的灵魂,真正认识到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未做违反法律法规的事。

当然,在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首先,在思想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深入领会,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以更加积极的精神面貌,开展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理论水平。不断加强对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其次,在业务知识上,与自己本职工作要求还存在有一定的差距,通过工作实践,使我深刻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业务知识的不熟悉,将会直接影响工作的开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

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站员。


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相关热词搜索:2016

1、篇一:水厂十二五2015年总结和十三五2016年工作计划怎么写强调用水安全的重要性。没有范文。以下供参考: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 2016年的水厂制度怎么写呢(2015-12-13)

2、篇一:高中生学费减免申请书怎样写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叫***,1988年生,是**07—1班的一名学生。 在这里已有两年的大学生活,我始终 2016年高中减免学费申请怎么写(2015-12-13)

3、篇一:个人工作计划怎么写?(一)工作计划的格式:1.计划的名称。包括订立计划单位或团体的名称和计划期限两个要素,如&times;&times;学校 工作计划怎么写范文(2015-12-15)

4、篇一:时间像什么例:时间像流水,一去不复返 时间像 , 伐筏崔禾诏鼓措态胆卡 (2个)问题补充:急!急!时间像飞箭,时间想流沙篇 时间像什么(2015-12-15)

5、2016年艾滋病宣传口号篇一《预防艾滋病宣传标语》 2016年艾滋病宣传口号(2015-12-20)

6、2016年国家关于企业报销差旅费标准篇一《《2016年 全国营销中心 差旅费用标准》》 2016年国家关于企业报销差旅费标准(2015-12-21)

7、2016最新带静字网名篇一《1字网名 意境 优美 好听》 2016最新带静字网名(2015-12-21)

8、qq个签大全2016最新版篇一《QQ非主流个人签名大全 2015最新》 qq个签大全2016最新版(2015-12-21)

9、2016qq签名最新版篇一《个性签名大全2014最新版》 2016qq签名最新版(2015-12-22)

10、2016年新年祝贺词小朋友篇一《2016年新年祝词》 2016年新年祝贺词小朋友(2015-12-23)

11、2016即将结束爱情篇一《绵阳市2016届一诊语文试题Word版含答案》 2016即将结束爱情(2015-12-23)

12、2016年牡丹三三三价格篇一《2015-2016中国设计趋势报告》 2016年牡丹三三三价格(2015-12-23)

13、元旦广告词篇一《元旦 新年 春节促销广告词广告语》 元旦广告词(2015-12-23)

14、日志大全2016最新版的友情篇一《2016年日志表》 日志大全2016最新版的友情(2015-12-23)

15、2016心情篇一《2016考研心情心态调节方法小结》 2016心情 2016考研心情心态调节方法小结(2015-12-24)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2016年判缓刑需要定位吗"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78504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