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县城区内洪涝、山洪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县城区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财产损失,保障三台县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制订的有关方针政策;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流域规划及城市防洪规划等专业规划;绵阳市《防汛工作手册》、《县内公共事件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县防洪应急预案》及《县城区防汛指挥部关于城区安全度汛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防洪预案和文件精神等。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县城市市区内洪涝、暴雨积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城市概况 2.1自然地理 县属丘陵地区,城区地处涪江中游、凯江下游,县城在两江交汇处。洪汛期间,县城和沿江两岸及河心洲坝将受到洪水威胁。数年来,江河洪水为涪、凯两江上游大范围强降水引起,县城内,日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00毫米,以及连续三天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50毫米时,就会出现城区内洪涝。 2.2社会经济 重要交通干线等多条重要公路和重要桥梁。 2.3洪涝防御体系 县城区防洪堤已建成,极大提高了抵御外江洪水的能力。但城区内仍有地势低洼居民区,仅有2处防洪泵站,共5处防洪泵站,排涝能力严重不足。河道淤积严重,挤占沟渠违章建筑较多,阻水严重。民力堰为人工沟堰,主要担负沿途农田灌溉功能,本身并不具有主排洪能力,原有老城区、城北片区由西向东的多条主泄洪河道、沟渠由于城市建成区规模扩建已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