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海口市龙桥学校2013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
为了推进我校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构建重实绩、重贡献、重责任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海人社发[2009]1号)和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海教人[2009]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海口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指导性意见》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 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育人才成才规律。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主体,以教师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