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生考试网 专题列表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相关文章

烟花美文网专题频道“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相关文章,提供与“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义务教育法大全

01-19

标签: 义务教育法 大全 关键词: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义务教育法大全,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学  生   第三章 学  校   第四章 教  师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

义务教育法试题

08-05

标签: 义务教育法 试题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义务教育法试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义务教育法试题   一、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三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A)   A、2006年9月1 日 B、2007年1月1日 C、2007年9月1日   2、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 c)   A、收学费,不收杂费 B、不收学费、杂费 C、不收书本费、杂费   3、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 A )。   A、引咎辞职 B、受到党纪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4、凡年满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周岁。( B )   A、5,6 B、6,7 C、7,8   5、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 A ),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A、寄宿制学校 B、全日制学校 C、民办制学校   6、( B )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 B、普通学校 C、小学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C)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8、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要费由( C )予以保障。   A、家庭 B、学校 C、人民政府   9、各级人民政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范文

05-21

标签: 义务教育法 范文 心得 学习 关键词:
  《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是教师进行教书育人的指南,是学生接受良好教育的保证,是学校实施教育的准则,同时也是社会对教育关注的体现。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题上,政府责无旁贷。   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

义务教育法

04-25

标签: 义务教育法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下面是招生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分享义务教育法,欢迎参考!   义务教育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知识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一篇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知识篇 一、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提升办学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健康成长。 二、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意义是什么? 2011年.我国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义务教育深层次矛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

方案配图

12-29

平台框架数据电子地图配图方案方案配图 第一篇 福建省交通地理信息 公共服务平台(一期) 框架数据电子地图配图方案 (2010) 福建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 广州城市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

方案宣导激励的话

激励员工宣传语方案宣导激励的话 第一篇 得客户者得天下。 企业因你而精彩。 乐观向上,永不言弃。 专业执着,精益求精。 日事日毕,日清日高。 企荣我荣,企衰我耻。 品质为本,财富为果。 先知三日,富贵十年。 造物之前,必先造人。

方案图设计说明

总图方案设计说明方案图设计说明 第一篇 总图方案设计说明 一、工程概况: (一)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石台县城东新区,项目基地东临规划道路,南临合肥神鹿双鹤九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西临预留空地,北临在建的石台县档案局。总用地面积11087.42平方米。医技、急诊楼为四层,门诊楼为四层,住院部为六层,附属用房为两层,门卫为单层建筑。 (二)程工质性: 为了解决石台县中医院的布局不合理、业务用房短缺、场地狭小、建筑严重老化、配套设施不足问题,提升中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改变城东新区无医疗机构的现状,方便群众就医,满足公共医疗卫生需求,同时考虑医院自身的发展,拟将石台县中医院整体搬迁到石台县城东新区。新建的中医院按照二级甲等医院的相关标准建设,建成后床位数将达到147张(增加85张床位),医院职工将增至192人(按床位数:医护人员=1:1.3比例配置人员) 二、计依设据: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欢迎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欢迎 第一篇 一、办学条件评估指标及内容: 1、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普通教室(图书室)生均面积=总面积÷在校学生数;理化生实验室(微机室,语音室)生均面积=(总面积÷个数)×班数÷在校学生数。 (小学要求:普通教室使用面积每个61㎡或生均1.35㎡;科学实验室使用面积86㎡或生均1.91㎡;图书室6个班80㎡,12个班120㎡,18个班170㎡,24个班220㎡或6个班及以下的学校生均0.29㎡,7个班及以上的学校生均0.22㎡;微机室使用面积每个86㎡或生均1.91㎡;语音室使用面积86㎡或生均1.91㎡。) (初中要求:普通教室使用面积67㎡或生均1.35㎡;理化生实验室使用面积每个96㎡或生均1.91㎡;图书室12个班181㎡,18个班261㎡,24个班340㎡,30个班420㎡或12个班及以下的学校生均0.30㎡,13个班及以上的学校生均0.28㎡;微机室使用面积每个96㎡或生均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