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篇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和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决定,确保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县)委办公厅、市(县)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哈尔滨市关于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厂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厂务公开工作在企业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厂务公开工作的第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执行者。各企业必须建立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行政、纪委、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厂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