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招生考试网 专题列表

最高院第七批指导案例的相关文章

烟花美文网专题频道“最高院第七批指导案例”的相关文章,提供与“最高院第七批指导案例”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指导局部血液及体液循环障碍免疫病理梗死一

第五节 梗死  器官或组织的血液供应减少或停止称为缺血(ischemia),凡动脉腔狭窄或闭塞而没有充分的侧支循环或侧支循环不能及时建立时,局部组织即发生缺血。由于缺氧、营养物质输入不足或停顿和代谢中间产物聚积,组织即可出现病理改变,其程度决定于缺血的程度和受累组织对缺氧的耐受性。一般而言,缺血程度较轻和持久时,实质细胞发生萎缩和变性,严重而迅速发生的缺血则引起组织坏死。缺血与坏死有密切的因果关系,坏死的原因很多,其中由于血管阻塞引起的组织坏死灶称为梗死(infarct)。  一、梗死的原因  任何引起血管管腔阻塞,导致局部组织缺血的原因均可引起梗死。  1.血栓形成是梗死的最常见原因,如心冠状动脉和脑动脉的粥样硬化合并血栓形成,可分别引起心肌梗死和脑梗死,趾、指的血栓闭塞性脉管炎引起趾、指梗死(坏疽)等。  2.动脉栓塞也是梗死的常见原因,在肾、脾和肺的梗死中,由栓塞引起者远比动脉血栓形成引起者多见。  3.血管受压闭塞动脉受肿瘤或其他机械性压迫而致管腔闭塞时可引起局部组织梗死,肠套叠、肠扭转和嵌顿性疝时肠系膜静脉受压,血液回流受阻,同时肠系膜动脉亦因受压而致输入血量不同程度地减少,局部组织血液循环停顿,亦可引起肠梗死。  4.动脉痉挛近年来注意到,在已有心冠状动脉硬化时,如发生动脉痉挛,亦可能引起心肌梗死。  二、梗死的病变  梗死是局限性组织坏死,梗死的形状决定于该器官的血管分布。多数器官的血管呈锥形分支,如脾、肾、肺等,故其梗死也呈锥形,切面呈扇面形,其尖端位于血管阻塞处,底部则为该器官的表面(图3-11)。心冠状动脉分支不规则,故心肌梗死形状亦不规则或呈地图状。梗死灶的质地决定于其坏死的类型。梗死灶为凝固性坏死者(肾、脾、心肌),新鲜时由于组织崩解,局部胶体渗透压升高而吸收水分,使局部肿胀,略向表面隆起,切面可略凸出。陈旧性梗死则较干燥,质硬,表面下陷。脑梗死为液

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心得

04-15

标签: 警示教育 案例 心得 学习 关键词:
  警示教育有助于环境道德认识的内化、生态忧患意识的催化、环境道德观念的强化和环境道德行为的良化。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为大家带来的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心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案例警示教育学习心得   通过4月14日的警示教育学习,我深有感悟,大量的领导干部****堕落事例表明:不求新知,不思进取,放松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必将走向人民的方面,最终也会毁了自己。而从小事做起、从日常做起,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精神境界和政治素质,是拒腐防变的一个重要途径。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要认真吸取****案件教训,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世界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要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时刻牢记“两个务必”,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品质和作风。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珍惜多年努力的成果,把精力最大限度地用在为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勤奋工作上,做一个纯洁的人、高尚的人,做一个党组织和群众信得过的人。   二是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做到执政为民。要自觉克服“官僚主义、自由主义”的侵袭,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自觉克服一切私心杂念和进取心不强的问题,充分认识肩负的职责,振奋精神,不辱使命,克服困难,勤奋工作。要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觉地为民尽责,为党分忧,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是要从严要求自己,廉洁从政。要严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侵蚀和影响,时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标志着中国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具体操作标准上的法律空白将被填补,为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提供了依据。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分享的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3年12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 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 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

指导人生的方向作文 指引人生方向的作文(三篇)

12-18

标签: 作文 方向 人生 指引 指导 关键词: 方向 人生 作文
 指导人生的方向作文 指引人生方向的作文(三篇)   没有方向的人生,就像没有阳光的世界,到处是黑茫茫的一片……——题记。下面是www.chinazhaokao.com中国招生考试网小编整理的指导人生的方向作文 指引人生方向的作文(三篇),供大家参考!   指导人生的方向作文一   人的一生犹如一艘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帆船。在这漫长的旅途中,有时我们会经历风和日丽的美景,有时回经历另人胆战心惊的狂风暴雨。   人生就如在这“旅途”中一样,当狂风暴雨来袭之时,把握住航向,我相信坚持就一定可以渡过“险期”,迎来第二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指导人生的方向作文 指引人生方向的作文   平常当我们收看法制节目时,可以常常看到某些有“背景”的人又犯事了,在这种人一开始迷失了方向,误入歧途一步步向黑暗中走去的时候,任凭身后有无数双手在召唤他、想要捉住那渐渐远去的双手,他却头也不回狠心的朝着黑暗一步一步走下去。由于他不听任何忠言的劝告,他的一生将在不见阳光的“阴沟”里慢慢熬,渡过余生。如果反之,当他认识错误后紧紧的抓住了想要救他的人的双手,他的人生将又是另一种样子。我想他会大胆的呼吸这世界上的新鲜空气、沐浴这世上温暖的阳光。这样的生活与那“阴沟”似的生活相比,我相信只要是向往美好生活的人都会选择后者。   前些天,在北京电视台播出了一部记录片,主要内容就是一个商人在自己的生意上有所成就时,面对着花花绿绿的大千世界,选错了方向沾上了毒品。他的妻子因为与他赌气也沾上了这可怕的东西,最后因为吸食的毒量过大而身亡,就是由于他的一念之差,引起了一幕幕上演的悲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同时弄的自己人不象人鬼不象鬼,费尽心血苦

指导思想,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汇英中学周日特色活动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第一篇 汇英中学周日特色活动指导思想 一、活动宗旨及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我校体育工作及推动我校周日特色活动的发展,弘扬学校文化精神、积极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提高学生对周日活动的兴趣及技术水平,使师生在校园体育文化的熏陶下彼此有共同的理想追求,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 二、活动须知 主题:以德育为主、以活动为辅、以班级为单位。 主办单位:德育处、 综合组体育办公室。

指导教师帮扶计划

指导教师帮扶计划指导教师帮扶计划 第一篇 新希望小学 “一带一”教学活动帮扶计划 ——指导教师帮扶计划 作为一名教师,我对自己应努力尽到的职责和自身的差距感到有些不安。我应该不断完善自己,充实自己,积极的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水平。同时积极发挥自己的帮扶作用,落实我校确定的一对一的以老带新、以熟带生、以优促新、互学共进的结对帮扶制度。为此我与本校青年教师任雪琴同志结成帮带小组,帮助新教师提高业务能力,尽快胜任教学工作,实际是互帮互带,争取共同进步,尽快成长!在结成帮带小组后,我将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发挥实际作用,特制定本计划以指导我的帮扶工作。 一、指导思想 明确目的,提出要求,制定方案,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课余时间研究专业知识,提高理论水平,以敬业刻苦为出发点,以严谨治学为工

最高院第9批指导案例,汽车销售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9-12号最高院第9批指导案例,汽车销售 第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12〕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上海存亮贸易有限公司诉蒋志东、王卫明等买卖合同纠纷案等四个案例(指导案例9-12号),作为第三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12年9月18日 指导案例9号

最高院关于办理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院关于财产保全规定最高院关于办理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 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已于2004年10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一月四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指导农村教师总结

农村教师工作总结指导农村教师总结 第一篇 农村优秀教师工作总结 本学期开始之始,我校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在学校的教师队伍当中选拔十名优秀教师。 分级组进行民主选举,我很荣幸在级组的评选中获票数最高的人员之一,最后经学校领导小 组审核,并通过了我为今年的农村优秀教师。这说明我在这一年的教学工作中,我所做的一 切工作够得到老师们的肯定,得到学校领导的认可。我抚心自问,在这一年里,我确实尽我 所能,做好了我的本职工作,问心无愧。现将本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课前做好准备工作,认真上课